作者:卫辉中央单位浙江省福建省工作经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人民防空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摘要:本刊讯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1个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转发《浙江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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