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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寓护于审” 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作者:赵仁伟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山东省少年法庭法院系统教育工作以人为本

摘要:山东省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在坚持“寓教于审”基础上,推行“寓护于审”工作,将挽救教育工作向审前审后延伸,使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凸显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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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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