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鑫电动自行车行业新国标强制性国家标准事故引发超标标准内容
摘要:电动自行车行业虽然经济总量不大,但与人民日常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于1999年实施,由于制定年代较早,以及当时行业和产品还不成熟,标准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已不能很好地规范行业的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特别声明:本站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期刊杂志零售,不是任何杂志官网,不涉及出版事务,特此申明。
工信部备案:蜀ICP备09010985号-13 川公网安备:51092202000203 统一信用码:91510922MACX24HU41
© 版权所有:四川博文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太和分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射行审新出发2023字第016号 股权代码:10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