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3 03:36: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金融服务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我国金融营销服务中的客户维护发展现状
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业的营销模式仍有大量不足之处。首先,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基本相似。例如,在办理银行卡业务时,各家银行的营销手段极其相似,推出的银行卡的基本功能和附加功能大致相同,没有对客户资源进行整理、规划。其次,对现有客户源的维系方法不得当,造成大量老客户流失,形成盲目销售的情况。比如,在销售信用卡时,公司对员工的业绩考核主要以销售数量为依据,忽视了客户的透支额、使用频度、账户平均金额和消费总量等信息,营销手段缺乏精准性。最后,忽视客户利益,金融机构的商品和服务侧重提升企业自身的利益,对客户采用敷衍的营销形式,不能从客户的利益视角思考营销方法,导致用户对金融机构缺少忠诚度,客户流动性大。综上所述,金融机构要在关注行业的发展动态的同时,加大客户维护工作的研究投入,提高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二、客户维护对营销服务的影响
1.客户维护有助于增加资产收益。
由于消费行为、家庭生命周期以及科技环境的影响,金融机构在不断地调整地经营方式。随着金融市场逐步细化,客户可以根据收益大小自由选择金融投资方式,从而达到资产收益最大化。例如,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崛起,导致房价陡然上升,专业的房地产金融随之产生,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人们薪资的上涨和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的社会需求量增加,汽车金融机构应运而生。金融市场细分进一步满足了客户的金融需求,使客户享受专业化服务,维系了客户关系,同时增加了金融机构的利益。
2.客户维护有利于增加企业利润。
在新的发展环境下,金融机构大多转变了营销侧重点,由传统的营销额转移到与客户发展长远的合作关系,改进了一次性买卖给公司带来的收益损失。这种发展观念适应了现代消费者的要求,有利于优化金融交易市场结构。金融机构不仅注重提高服务质量,而且还将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优惠,建立更加长远的顾客链条。另外,金融企业注重通过对客户生命周期中大事件产生影响,来调整他们的消费行为。例如,开设生育、失业、退休等保险种类,降低意外风险对个人产生的经济压力,已达到扩大投保范围的目的。金融机构的价值营销宣传点必须与公众对价值的理解相符合,以及实现与产品相关服务的延伸,满足客户的需求心理。总之,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流行的价值主张,及时更新服务形式,使顾客享受到更加贴心的服务。持续发挥客户维系效应,不但能使消费者的资产价值最大化,还能保证金融机构获取长期价值。
3.客户维护有助于降低营销费用。
在交易过程中,金融机构将企业服务形式介绍给客户的过程,需要消耗双方的时间和精力。首先,服务中蕴含的大量信息,金融机构对每位客户都要进行关于的商品详细讲解,需要投入众多的人力、物力。而客户在认识商品的过程中也要耗费较多的精力。由于众多金融机构的商品属性、业务流程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差异较大,加大了客户对业务的认识成本。如果客户改变交易对象,就要重新对合作单位的业务进行了解,增加了交易成本。其次,通过对关系专用资产性质的研究可知,如果资产所有者要转变原交易中资金的用途,必须对资产做出变形处理,否则,无法运用到新的关系中。关系专用资金包括物质资产的专用性、地点的专用性、人力资产的专用性和贡献资产的专用性四个类型,在金融行业,人力资产专用性更为明显。客户维护能够有效地提高专用资产的价值,降低营销费用。
4.客户维护有助于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功能利益、关系利益和流程利益是客户购买商品时的综合衡量指标。其中,功能利益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能够满足客户的基础需求;关系利益是指客户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与金融机构互动所产生的价值;而流程利益是指客户和金融机构共同对购买行为产生的一种满足感,对快捷、简单、省钱过程的交易模式感到满意。由于购买双方比较固定,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产品属性、内部规定和业务流程比较熟悉,节约了协商时间,促使交易顺利完成。同时,客户维护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为了更深层地维护了与客户的关系,金融机构根据交易频度,设置VIP客户群,定期开展重要客户联谊会,并提供一些附加服务。例如,免费赠送礼物和服务,为客户提供理财方案,提供他们的金融消费能力。通过以上形式的活动,客户享受到了商品的基本功能,企业也达到营销的目的。此外,客户获得了情感上的照顾,赢得他们对企业的信任感。
三、增强客户稳定性、提高金融机构的营销效果的对策
1.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
保持良好的社会关系,有利于打造企业品牌,维系客户关系。例如,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必要的财务关系。企业在销售信用卡时,附加积分功能,当客户消费额达到规定的标准时,给予相应的赠品和服务,金额越高附加品越丰富。但是单位要注意避免财务关系的弊端,即竞争对手的模仿和顾客的疲惫心理。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财务关系方式,刺激客户的消费欲望,利用现有的客户网络,建立健全客户增长机制。另外,提高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保持与客户的良好互动关系,是维系客户关系的有效手段。
2.实行差别化服务策略。
通过划分客户等级,有利于增加客户。对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可采取“一对一”的服务方式,增加他们与企业的亲密度;也可将家庭结构、收入情况、兴趣爱好和家庭成员文化程度相似的客户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提出个性化服务。例如,成立会员俱乐部,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与客户的感情交流,密切客户关系。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强化社会关系的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增强营销效果。
3.完善服务结构。
金融机构应根据顾客的消费特点,提供全面的理财服务,内容包括财务优惠、投资建议、税务筹划、退休和保险安排等。借助现代化网络信息系统,经常为客户提供财经资讯或理财建议,帮助他们掌握丰富理财知识,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从而稳固合作关系。
四、结语
目前,关于对金融营销策略的研究并不常见,企业往往侧重对客户的消费心理和商品风险特征的投入,本文在原有营销模式基础上,通过分析客户关系维护对金融机构的营销影响,提出了从客户长远需求的角度制定营销策略。综合客户预期、客户行为、客户心理等因素,细分客户资源,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服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增强客户的稳定性;实行差异化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作者:孙静单位:南开大学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一、目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在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中的探索
(一)开设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的专门课程
目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对投资与理财专业学生的职业礼仪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重视,而且也通过一定的途径开展了职业道德与金融意识的培养。跟大多数高职院校一样,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都设置开设了礼仪类的公共选修课,开展相关讲座,教师在进行专业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中穿插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但总体效果不太明显。针对这些问题,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针对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增设了《金融礼仪》这门课程,使得学生意识到金融行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另外还开设了《金融法规》这门课程,金融职业道德的自律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金融实践中,在金融法规的约束下逐渐形成的,金融法规有利于金融职业道德观的确立。因而开始《金融法规》这门课程的学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依靠企业平台,利用顶岗实践推进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
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企业所需人才,既满足了企业提升人才素质、保障后备人才选拔的需要,同时也为学院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零距离”对接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对学生的职业价值观教育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依靠这个平台,积极开展这个方面的内容,例如在校园内显著建筑、走廊等位置上张贴校企合作企业的管理经验和企业的优秀文化标语。专业实训实验室的布置要体现“教学工厂”的要求,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邀请企业家直接向学生宣讲企业精神等。
二、目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在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中的问题
(一)对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虽然有专门开设职业道德与职业礼仪的课程,但在整个高职教育中,对职业道德与职业礼仪的教学一直让位并从属于专业课程的教学,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是主要的培养目标,虽然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普遍把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全面的能适应企业需求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但在实际教育培养中,还是把知识与技能的训练掌握作为主要的培养目标。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也是如此。
(二)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偏重知识和规范的传授,忽视能力训练的实践
虽然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开始了相关专业课程学习,但在内容上偏重道德知识和行为规范的传授,对道德选择能力和解决道德冲突能力的培养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忽视了个人面临道德问题时的能力培养和训练。
(三)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内容抽象泛化,缺乏专业性、职业性
大多数教师主要讲授一般性职业道德规范,对学生专业方向对应的职业道德内容则很少涉及,教学缺乏具体案例的支撑和职业化的有效引导。有关行业职业道德教育的教材、师资等资源也极其匮乏。
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学生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培养机制的构建
(一)依托区域文化,完成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对接,使学生形成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的认知
学院在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应该重视企业文化的引入。将企业文化教育列入到课程中,在组织学生进企业观摩学习、顶岗实习的时候,注重企业文化的熏陶;在校企合作时,突出企业文化的氛围营造以及增加企业文化课程,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接受企业培训与实践及企业文化的熏陶,使学生直观地感受到了高职学生应具有什么样的职业价值观。
(二)学生在学习中对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的理论接触
1.把职业礼仪与职业道德全方位引入教学内容,在项目式教学中培养职业道德情感
具体说可以把职业礼仪与职业道德引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人才培养目标,把职业礼仪与职业道德作为一个重点内容融入专业课程教学,让职业道德与职业礼仪作为每一门专业课程教学甚至每一堂课要到达的一项能力目标。
2.建立合理科学的评价机制,明确把职业礼仪与职业道德纳入学生考核评价
考核方式的基本做法是将学生的平时学习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自学成绩和实践教学的成绩综合起来评价,即(平时成绩+自学成绩+社会实践+期末考试)。除了把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考核内容之外,平时成绩也非常重要。平时成绩包括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到课率)、完成作业、讨论发言和测验测试(其中包括期中考试)四方面。其中作业形式有小论文、问答题,讨论发言包括辩论、回答、讲解等,测验测试以小型练习题为主。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成绩也是总评成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四个方面的综合考核,可以促进学生态度的养成,帮助形成良好的职业态度。
(三)学生在工学结合的模式下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的形成
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不应拘泥于课本或教材,而应对原有课程进行改革与创新,突出现代职业道德意识,更新教学内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不仅仅停留在实践实训环节,培养专业技能方面,双方更应该首先共同研发适合高职学生学习特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专题,共同促进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的培育。
作者:刘蓉单位: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金融教研室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农村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免两补\"政策的实施,\"三农\"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组织功能不健全,农民贷款难、农村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的存在,使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不断显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就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入手,分析当前农村金融服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经济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与新农村建设要求存在差距
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经营战略的转移,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收缩农村网点,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体系不完善。与新农村建设要求存在差距。以汕尾市陆河县为例,目前,县内留有金融机构网点共17个,其中:工商银行1个,农业银行1个,建设银行1个,农村信用社8个,邮政储蓄网点6个。在农村,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撤销后,其金融服务由农村信用社承担。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手段单一,服务功能不全,满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投入机制不健全,资金难以形成合力,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多样化发展要求。据统计,2006年末,汕尾市陆河县各项贷款41697元,其中:陆河县农联社各项贷款占比为91。96%,各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占比为8。04%,农村信用社对当地的信贷支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仅靠当地处于改革发展中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信贷支持,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地方经济所需。
(二)农村资金严重外流,银行有效信贷投放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以资金上存形式抽掉了相当一部分县域资金,而邮政储蓄机构通过其强大的网络资源优势吸收走了农村的大量闲散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经济落后地区农村资金供求关系的失衡。据统计,截至2007年4月末,汕尾市国有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为126614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75216万元,存贷比仅为37。53%;全辖邮政储蓄存款余额为179427万元,占全辖各项存款的10。22%。在农村,绝大部分金融供给实际上由农村信用社在唱\"独角戏\",但因其资本充足率低,不良资产比率高,管理水平较低,金融电子化水平不高,服务手段落后,对\"三农\"的支持显得力不从心,有效信贷投放不足。
(三)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存在缺位由于金融机构体制上弊端、内控制度的缺陷等方面的因素,造成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存在缺位,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方式落后。据了解,目前,汕尾市全辖的金融机构仍然以存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服务方式,尤其是在农村的金融机构,除少数几个乡镇的农村信用社开办工资之类的中间业务外,其他诸如代销国债、基金、银行卡等服务含量较高的业务几乎没有。二是服务手段落后。农民工汇款主要通过邮政汇款,银行业机构服务明显滞后,由于银行卡收费较高、各商业银行在农村没有网点、存取不方便、农村信用社结算渠道不畅通等原因,使得生活在乡镇的农民工难以享受便捷的银行服务。三是金融新产品少。首先是农民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非常有限,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仅限于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就连消费信贷等信贷品种也没有;其次是缺乏金融风险补偿产品,金融担保机制缺位,导致农村金融缺乏有效担保。
(四)金融知识宣传严重缺乏
农村金融机构除了应付人民银行组织开展反假、反洗钱、征信管理宣传,平时很少主动向老百姓开展宣传,连信贷业务办理流程等最基本的金融业务知识在农村地区还不能完全普及。
(五)农村保险业滞后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具有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等特点。实现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但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三农\"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统计资料显示,尽管目前中国农业再保险保费收入约占农险保费总收入的占比进阶20%,但是国内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对于农业再保险制度需求以及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仍然需求非常迫切。
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加大对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一是对农村信用社给予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并通过国家财政补贴的形式降低其农业贷款利率,返利于农民;二是通过宏观政策调控,明确农村金融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约束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回馈\"三农\"中履行应尽的义务;三是要求地方涉农单位尽可能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存放资金,以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能力。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一是结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适度放松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积极鼓励各商业银行的网点向农村延伸,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允许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支持农民自愿参与的各种合作互助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融资,从而实现农村金融主体多元化,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各商业银行应加快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服务品种普及进程,不断向农村延伸,为农民融资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及时开发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结算服务品种,同时要充分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为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提供多层次、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
(三)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覆盖面一是县级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对其基层行应重新进行市场定位,适当下放贷款权限,增加支农贷款比例,并结合地方农业发展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办符合\"三农\"特色的贷款品种,以满足\"三农\"发展资金需求。二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规范贷款定价管理,根据贷款对象、贷款方式、信誉程度等因素分别确定执行利率,逐步减少贷款利率上浮占比和幅度的随意性,降低农户融资成本减轻农民的负担。三是建议邮政储蓄银行大力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强化邮政储蓄资金对农村的回哺性,真正实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互动效应。通过优化农村融资环境,变\"一农支三农\"为\"合力支三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和和资金支持。
(四)拓展保险市场,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一是各保险机构要积极拓宽业务经营范围,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地方特点,不断创新业务品种,推出适合农户种植、养殖特点的保险业务,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投保的意义和所产生的收益,增强农户的投保意识。二是政府应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保险标的,实行保费补贴,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提高农民抗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摘要:印度是世界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居于领先地位的承接大国,具有人才、基础设施、政策、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对中国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产生了挤压。面对印度的领先优势,中国应抓住当前时机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学习印度的经验,从政策支持、总体战略、比较优势、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来提高竞争力,改善中国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上的竞争格局。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竞争力,竞争格局
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中国和印度是两个具有竞争关系的承接大国。发展服务外包对调整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增长、加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融合日渐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印度较早地认识到这一点,早在20世纪末就开始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务,目前是世界最大的服务外包承接国。面对印度的领先优势,中国如何抓住当前时机提高竞争力、改善中国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上的竞争格局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格局
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服务提供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金融机构的一些操作性的、非优秀的、成本高的甚至部分优秀业务,如资产评估、报表审计、软件开发等业务,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缺乏足够的精力和专业水平而难以兼顾,通过外包给专门机构可有效降低成本、转移风险和提高优秀竞争力。外包内容主要存在于两大领域,即业务流程外包(bpo)和it外包(ito),具体来说有产品研发设计、发卡与收单服务、数据处理与灾难备份、呼叫服务等。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90年代高速发展,当前在所有外包行业中,金融业的外包规模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towergroup公司的研究结果表明:金融服务业的外包趋势正不断加强,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服务企业将扩大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金额将从2005年的1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38.9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为34%。德勤公司2004年的研究结果表明,未来5年内美国将有3560亿美元的金融服务要外包给海外机构,占现有金融服务成本支出的15%。另一份报告预测,全球外包市场容量将达1万亿美元左右。
外包通常是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把耗费大量人力的服务及操作中间环节外包到人工成本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gartner集团认为目前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外包出的it职位比例不足5%,到2015年该比例将增至30%,未来5年内服务外包迅速增长的势头将导致大量资金从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市场流向发展中国家。在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全球市场中,我国和印度是最受关注的两个国家。毕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彼得•郝勒维茨认为:到2015年中国和印度将成为全球金融服务外包业的中心,因为中、印两国拥有大量受过良好培训的外包业务人才、劳动力成本优势、能提供满足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等因素,更重要的是,跨国金融机构从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和印度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因此,在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印度是我国最主要的竞争对手,而且目前居于优势地位[1]。idg的统计数据表明,2004年全球软件外包市场规模已达1000亿美元。而印度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外包承接国,并垄断了美国市场。根据印度全国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外包业务为印度公司带来了172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占全球同类市场的44%。预计到2008年印度在全球软件和后端办公服务外包市场所占份额将达到51%,年销售收入将达到480亿美元。另一份研究表明,印度外包商在全球离岸外包市场上占有80%的份额。美国情报文献中心的统计显示,2003年印度服务外包业赚取了170亿美元,而我国的服务外包仅有6000万美元的收益,远远落后于印度。在利用科技手段保障和促进金融服务方面,我国也与之存在差距,因为我国的高端通信产品和大型计算机系统软、硬件严重依赖国外。
二、印度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优势
1999年,为解决“千年虫”问题,许多国际金融机构将数据修改工作外包给印度,这促成了印度金融外包业的崛起。印度金融外包业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高速发展,年均增长率达56%,2005年营业总额达280亿美元,直接从业人员25万人。目前,印度金融服务外包的提供范围扩展到信息类业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更具战略性的领域,越来越多的金融集团将业务流程整体外包给印度企业。这使印度企业不仅提供优质的互动式客户服务,也承担了欧美本土企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花旗、渣打、汇丰等大型金融集团已在印度设立了10多个处理中心,这些处理中心规模增长迅速。如渣打银行全球共享服务中心为渣打银行在全球56个国家的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的、标准化的后台业务支持,可以对全球各个分支机构业务运营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将各种数据管理、呼叫中心、客户服务等迁移到印度,带来大量相对高收入、高技能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印度的产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在银行业中,金融服务外包已经涉及到批发银行、金融市场分析与交易等多种高端业务。在印度开展外包业务的花旗银行、visa信用卡、通用金融公司、渣打银行等国际金融巨头创造岗位超过20万个。此外,一半以上全球最大的保险机构都在印度开展了金融服务外包[2]。
2005年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了《离岸业务的行业反馈》报告,总结了印度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和竞争优势,主要有:第一,充足的人才资源。服务外包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而印度具有大量说英语的专业人才,调查、分析等高端业务员工基本上都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有关外包服务的教育和培训机构也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政府与大学、培训机构建立密切联系,牵头策划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学校教育向职业教育延伸。第二,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在印度外包企业较集中的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交通、通讯、电力、生活等配套设施齐全、可靠而且成本低廉,使金融外包企业能全天候运营。钦奈、班加罗尔、德里等外包企业较集中的城市还是航空枢纽。第三,政策支持。外包业务得到了印度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明确信息产业是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让外包业务享受到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进口设备免税等优惠措施,在批准用地方面提供便利。印度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法规,并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监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在这些措施鼓励下,有充足的合格服务供应商和新进入市场的中小企业可供选择。第四,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印度企业重视外包管理,都有由董事会负责的专门机构和外包业务发展战略。企业都备有处理突发故的紧急预案,大规模的业务被分散到不同的子公司来减小意外风险。企业都通过了英国信息安全标准的认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客户资料和数据的安全。印度政府也全力构建金融服务法律构架,要求企业全面接受相应的国际认证。印度企业还严格遵守合同,树立自己的品牌和声誉。
三、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优势
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it外包。1992年中国银行成立的博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的软件开发中心,都专门为本行提供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软件开发、技术研究、支持推广业务均外包给了隶属于总行的软件开发中心,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则多采用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的做法。金融外包业务也在it以外的其他领域快速推进,其中以信用卡和保险后援中心最引人瞩目。2003年之后,我国信用卡发卡数量节节攀升,国内银行在不同程度上将信用卡业务外包。目前,我国的外包服务提供商可以提供银行卡业务的全套服务,从申办筹建、设计产品、市场营销到交易处理和客户服务,甚至包括客户数据分析和市场定位。预计到2010年,在超过3000亿美元的离岸外移投资中10%有希望投向中国,其中与金融相关的业务流程外包(bpo)约50亿美元以上;在岸外包方面,我国bpo市场预期将超过500亿美元[3]。随着我国金融外包业务发展速度的加快以及发包主体范围的逐渐扩展,其规模会越来越大。
我国在制造业方面的领先优势使我国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金融服务外包承接国。与印度相比,我国在承接外包业务方面具有以下竞争优势:一是我国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投资环境良好,是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近450家已在华投资,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的超过30家,投资设立的研发机构超过700家。目前,我国已经聚集了各路金融外包业巨头,既有埃森哲、ibm等世界著名的bpo公司,也有如infosys、塔塔等来自印度的公司。欧洲流程外包研究机构morganchamber分析称,中国银行业的变革以及外资银行的发展计划,将给中国的bpo提供商带来战略性的机遇。我国将有机会同全球领先的银行合作,分享银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种合作未来会成为我国bpo走向世界的桥梁。二是我国拥有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储量大。三是我国的综合成本优势,在人力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方面我国都享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四是我国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在电信、交通领域。五是我国拥有庞大的不断扩大的国内市场,为了在我国市场占有立足之地,跨国公司纷纷在我国建立起客户群。尤其是香港和上海正在成为整个亚洲的金融中心,以市场带动的服务外包趋势势不可挡。印度金融服务外包以软件业外包为主,很少为国内信息化服务,而我国金融信息业以满足内需为主,信息化与软件业互相带动。六是我国在地理位置上处于亚洲的中心,经济发达的日本和韩国都靠近我国,文化传统相似,日韩两国企业要发放金融外包业务,我国都是首选[4]。
目前,商务部已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金融发达的城市纷纷建立金融服务中心。首先是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2005年7月上海银行卡产业园被确定为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签约和预约项目的总投资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国家商务部和上海市政府陆续出台了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着手将其打造成为国内首家金融外包业务示范基地。这有利于将跨国金融机构的后台业务部门吸引到上海,把上海建成国际跨国金融机构的亚太总部所在地和服务全球的后台基地。上海银监局的一份研究显示,近两年外资银行亚太区外包中心正在逐步向上海转移。在沪外资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和专业性较强的银行,已经在境内投资的关联公司开展外包业务,业务种类和业务量都在逐步增加。这些分行或者公司,将来都将被打造成外资银行亚太区服务外包的操作中心。其次,深圳罗湖金融配套服务中心。金融业是深圳市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罗湖区“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强化金融中心的定位,并切实建设“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配套服务中心”,高起点、大手笔规划建设金融中心区。第三,北京金盏金融后台服务区。北京市通过了《加快首都金融产业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建设的有关建议》,规划出包括海淀区稻香湖金融后台服务区、朝阳区金盏产业园、通州区新城商务园等3处金融后台服务园区。北京综合考虑了金融服务区对交通、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北京cbd、朝阳区以金融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在朝阳区金盏金融服务园区建设的总体工作设想和全面论证。
四、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策略
考虑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优势与劣势,对比到我国的实情和印度优势与经验,我国在增强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力方面可参考以下策略。
(一)政府制定支持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印度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支持非常重要。这一方面需要成立金融服务外包的行业管理机构和专项发展基金,以行业协调和互助的方式推动外包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通过专项资金的形式给予奖励。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保护客户商业秘密,遵守国际上的信息保护规则,在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加强软件盗版等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拓宽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建立服务外包企业贷款平台,优先为外包企业提供贷款等融资支持。此前商务部已经宣布每年拿出1亿元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国开行也将提供50亿元贷款,用于各地外包基地和企业的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担保机制,允许其用软件产品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短期贷款的担保。鼓励风险投资、社会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支持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上市。三是对服务外包企业采取减税、免税及减免房租等优惠措施。目前,在印度、捷克等外包发展迅速的国家,政府都给予服务外包企业极大的税收优惠,增强了该国外包的竞争力。商务部正会同信息产业部、科技部等20多个部委制定关于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四是加强市场推广和营销力度。政府要逐步认识到服务外包的重要性和商机,进行统一规划和宣传推广。
(二)制定总体性外包承接战略
我国承包企业首先要在战略上从暂时性、战术性向长期性、战略性转变,根据新的形势制定具有全局性、主动性特点的发展战略。我国企业应改变自身的定位,从过去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加工厂”变为各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伙伴,全面融入到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去。其次,服务承包企业应建立业务动态监管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外包承接流程,严格履行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并采用接受发包单位的全面评估,以期最大限度降低承接服务外包的风险。第三,建立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我国的承包企业应遵循合法、风险控制、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有效监管等原则,识别外包活动潜在的风险,借鉴国外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的经验,确立自己的符合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原则的规范和制度。
(三)发挥比较优势和集群优势,扩大业务承接范围
我国首先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分行业有计划地选择重点行业拓展外包领域。国内企业应分析和发掘自己的比较优势,结合我国的劳动力和成本优势,要增强自主创新和研发的能力,打造自己的竞争优势,争取全球服务外包的优秀业务的承接。国内企业承接的外包业务通常是特定金融功能的业务,如客户服务、金融分析、客户系统软件\开发等,而业务流程外包等较复杂的业务则并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这要求我国企业应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外包市场,包括信用等级评估、市场调研、后勤保障、计算机业务及系统的维护维修、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形象建设等通常业务,还包括一些新兴业务及复杂程度较高的业务流程外包。其次,要发挥文化、地理上的优势,从向韩国和日本金融机构提供it服务外包开始逐渐扩展服务领域。随着我国外包人才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英文水平的提高,为扩大金融外包项目流入我国提供了有利的基础,金融机构应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提供专精式服务外包。第三,加快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发挥产业集群优势。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金融发达城市都规划了专门的金融产业基地,以改变地域分散、个体规模小、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水平偏低的服务外包状况。应加快改善产业基地基础软硬件环境建设,借鉴印度、爱尔兰等国际先进服务外包基地发展经验,从建设高水准、前瞻性的服务外包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要求出发,建设配套功能齐全的国际化服务外包园区。完善通信基础设施,筹建直达欧美、日本的高速互联网络出口。对入驻基地的国内外著名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的购地建设、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实行土地房租优惠政策。
(四)加大对外包业务的专门人才培养及引入力度
一方面,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对社会急需金融服务外包人才进行培训,来缓解人才矛盾,尤其是把英语及软件人才的培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10月,首家部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张江创新学院”在上海成立,开始进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对于我国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要经常和承接外包业务的企业联系,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办学方向和课程设置,培养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专门人才。此外,行业主管机构或承包企业可以联合高校进行职业资格认证和培训,使大量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通用人才通过针对性的职业资格认证,成为可以迅速进入工作岗位的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大量招揽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加大对高级人才的引进力度,设立专门人才引进基金,引进人才在简化出入境手续、落户以及提供住房等方面实行优惠,给予便利。这种多渠道的培训将为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摘要: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农业产业化的投入主体,因此,构建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十分必要。当前,应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优化投融资环境,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农业金融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邮政储蓄要大力推进小额贷款的试点,为加人产业化环节的农户提供更及时的资金帮助。要建立规范化的中央银行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支持制度,借此促进邮政储蓄存款回流农村。
国家要扶持农村各类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的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农村中的私人间借贷发展起来的。农村中私人间借贷每年可以达到几千亿元,这个事实说明,各类金融合作组织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村镇银行的试点在这方面是个有益的尝试。
(二)优化投融资环境,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健全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和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投入农业,稳定农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运用农业资金。应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诸如农业风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对因遭受洪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解除农业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农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要优化农业投资环境,使农业资金持久投入、高效运行。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着手制定当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发展措施。
农发行要突出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企业,营造农发行信贷业务的品牌优势。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实施营销和发展战略。要积极巩固现有客户,着力培养一批优质客户,适当集中审批权限,抓好制度建设,探索积累经验,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扩大省分行审批权限,并赋予二级分行一定限额内的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办贷效率,壮大优质客户和黄金客户群。金融机构要在促进粮油产业化和加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时满足农户与企业的资金需求。坚持因企因户制宜的原则,把握企业和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掌握企业和农户的资产负债、经营效益、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等情况,分析其现实的风险承受能力,注重从第一还款来源判断和把握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改变单纯依赖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来把握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方法。灵活选择贷款方式及信贷支持方式,降低客户交易成本,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提供有区别的信贷服务,采取相应的贷款管理方式。将农发行的资金、营销资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户的层级优化配置,从而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农村金融机构要适时开办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业务,适应企业提升产品档次、发展精深加工的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安排企业技术改造、生产基地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业务,增加新的贷款业务品种,支持企业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借以扶持、巩固和发展一批农发行的忠实、优质客户。要发挥信贷资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调整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银行要根据新业务发展需要,改进资金结算方式,创新结算工具,择时开办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信用证(卡)业务等,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和结算服务。
摘要:汽车金融公司是汽车金融的载体,即一种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在国外已经有近百年的发展。汽车工业现是我国的支住产业之一,现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而汽车金融业作为汽车产业链中最具价值和活力的一环,日益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国外汽车金融产业进入我国之后,汽车金融服务业对于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拟对汽车金融的产生、发展以及运作给予简略介绍,试图给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以借鉴作用。
关键词:汽车金融,汽车金融公司,汽车信贷
一、引言
随着我国入世以后对汽车金融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国外汽车金融机构纷纷进驻这个极具潜力的庞大市场,面对这个客观事实,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应该如何健康发展已成为首要问题。由于国外汽车融资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贯穿于汽车生产、流通和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整个过程中,他们的服务模式非常值得借鉴。
二、国际汽车金融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汽车金融是信托并促进汽车业发展的相对独立的金融产业。主要指与汽车有关的金融服务,包括为最终用户提供的零售性消费贷款,为经销商提供的批发性贷款,以及为汽车维修服务的硬件设施投资建厂等。一项研究报告显示,一辆汽车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生产环节只创造了不到40%(2009年)的利润,而流通和售后服务环节却能带来60%(2009年)以上的利润。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对汽车业和汽车消费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全球每年新旧车销售收入约1.3万亿美元,其中30%(2009年)是现金销售,约70%(2009年)有融资性安排,汽车金融产业规模很大,且已经比较成熟,年增长率在2%(2009年)至3%(2009年)左右。
汽车金融公司是财务公司的一种,它随着财务公司的发展而产生与繁荣。经济的发展铸就大企业的成长,大企业内部金融业的聚合和组织分裂便构成了财务公司的基础.财务公司从20世纪逐步成为满足消费者信用需求的一种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国外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模式
1.发展历程
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较早,可以追溯到二战前的“购车储蓄计划”,1949年成立了大众汽车金融公司,1966年成立了大众租赁公司,1989年在布伦瑞克成立了大众金融服务部,1995年大众将欧洲的所有大众汽车的金融服务公司业务进行合并为“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公司”,1999年又吸收了大众汽车保险公司。目前,大众汽车集团生产的汽车中近1/3由大众金融股份提供金融服务。
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是通用汽车公司于1919年1月24日建立的全资子公司。目的是向通用汽车公司的经销商们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协助筹措库存汽车所需的资金,并使客户得以在购买新车时,不必首期付清贷款。目前,GMAC是全世界规模最大、最为成功的金融机构之一。在GMAC金融服务的统一旗帜下,它向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种类繁多的金融服务。随着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拓宽,创造了巨额利润。截至2000年年底,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利润占通用汽车公司该年总利润的36%。
2.组建模式
有关组建模式国际上的主流做法是汽车厂商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世界上的三大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如通用、大众、福特分别是各自汽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这种组建模式一方面保证了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与汽车集团形成利益共同体、与汽车市场消长与共,追求汽车工业的最大发展;另一方面,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又不完全依赖于各自的汽车集团,其具有独立核算的法人资格。当汽车市场低迷或启动困难时,可以立即转向于更有利可图的金融产品。另外,汽车产品非常复杂,售前、售中、售后都需要专业的服务,如产品咨询、签订购车合同、办理登记手续、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保修、索赔、新车抵押等,汽车集团组建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可以克服其他机构,由于不熟悉这些业务,而带来种种弊端来组建的缺陷。例如,汽车金融公司凭借其与经销商的紧密的关系,通晓汽车的专业性的优势,可以提供销售一站式、细致的售后服务。如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就提出了全套的汽车维护保养方案,以帮助客户得到合理价格的维修服务,而且还将维修费用设计在分期付款中,充分体现了其人文性关怀。
3.资金来源
汽车金融公司在建立初期的资金主要是由母公司提供,随后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其融资形式也多样化:银行贷款,发行商业票据、股票和债券,客户存款,购车储蓄等。例如,GMAC在成立初期的2500万美元全部由通用总公司保有,当年在其实现2000万美元的销售总额后立即从银行获得贷款,其后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1972年通用第一个运用中期票据(MTN)为期限在5年或5年以下的汽车贷款筹集资金,继而形成了所需大部分资金通过摩根集团发行公司债券从社会游资中获得。同样,大众金融股份也是采用多种融资方式,从来不主动向大众汽车集团要求提供资金支持。即便是其母公司愿意提供融资,大众金融股份还要综合比较融资成本。
4.业务概述
汽车金融公司是汽车金融的主要载体。所谓汽车金融,是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由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向汽车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提供的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是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渠道。汽车金融公司的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内部财务服务、资金管理;外部融资、产品促销、信用服务、租赁业务、保险业务等等。
大众金融股份的三大支柱业务是银行、租赁、保险。主要的组织结构是市场中心与集团汽车金融紧密结合的金融服务部门,主要有直接银行、经销商、私人客户服务部、车队四个部门。
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历经80多年的风雨历程,但是它的使命依旧如初。其优秀业务是汽车购车贷款,该业务侧重为通过通用特约经销商出售的汽车提供服务。公司向通用汽车公司特约经销商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资金,用以维持一定的公司库存,并且提供给零售客户多种多样的方式,方便客户购买或租赁各种新、旧通用品牌汽车。公司还包括:保险、抵押融资和公司对公司的借贷等业务,分别由GMAC保险集团、GMAC抵押公司、GMAC商业金融集团承担。
5.重点业务剖析
汽车金融设立的初衷是为汽车促销、开拓市场和赢利而设立的金融服务机构,商业融资是汽车金融的典型业务。商业融资是汽车金融为促进集团内部产品的销售向经销商和用户提供的配套服务。按贷款的对象是否为汽车最后的使用者可以分为批发性商业融资和零售性商业融资。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的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流程。
6.风险控制
汽车金融是一个高收益、高风险的领域,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都采用的专业化的手段建立了风险管理与评估体系。德国大众金融服务严格遵守德国及国际间对金融服务的公开监管要求下,针对履约风险、利率变化风险、残值风险分别进行控制。例如,在履约风险的控制上设计贷款程序和产品、科学拟订贷款合同、业务控制和风险防范。通用财务公司为加强风险防范于1983年引入汽车购买申请自动处理系统(MAPS)直接对购买者进行信用评估,减少了信用审查的时间和人工环节。
四、国外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分析
1.国外经验表明汽车金融服务是促进汽车消费的主要途径
日本、韩国与美国汽车工业的发展都与汽车金融密不可分。美国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即广泛发展消费信贷,汽车消费信贷是分期偿还消费信贷中占比例最大的贷款形式,一般要占40%左右,因此分期付款购车引爆了当时的购车市场,不仅减轻了消费者的资金压力,刺激了个人消费,而且促进美国汽车产业的发展。目前,美国各大汽车公司都有自己的金融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对用户购买轿车提供一整套汽车金融服务,包括分期付款购车、汽车租赁等,直接、迅速且方便。此外,金融公司还对汽车经销商提供融资,使其在保持库存车辆的同时,有能力完善“三位一体”服务,从而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汽车销售体系。日本国内消费信贷增长也很快,人均消费信贷额1976年比1970年增长了8.7倍,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开始,民间金融机构的贷款逐渐活跃起来。日本为了规范信贷市场,提供更多的个人消费融资渠道,实施鼓励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进入个人消费领域的措施,同时各个实力强大的汽车公司也向用户直接提供分期付款和贷款购车。日本汽车80%以上是以信贷方式购买的。韩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为扩大内需,大大增加了特许信贷规模,其主要由社会金融机构提供购车贷款和分期付款,目前汽车集团的金融公司也在发展之中。
2.国外有较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和支持分期付款购车行为
美国与分期付款购车最密切的法律是《统一商法典》,有关的部分主要是总则(包括合同的成立、合同解释等合同通则)、买方与卖方的权利义务、担保原则。如规定了分期付款购车可采用所有权保留方式,汽车上的风险随着汽车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不论汽车是否己经实际交付等。日本是世界上制定单独的《分期付款销售法》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其立法精神即发展经济,着重保护购买人。其中确定了一些重要的制度,即货物所有权在全部贷款支付前,推定为保留于分期付款销售业者;规定通商产业省的职责;以罚金和罚款作为违反该法的法律责任。该法规定详细、周全,强调对分期付款销售的调控,倾向于保护购买者的利益,对分期付款购车有较强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除此之外,国外对分期付款购车还有详细、周全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3.国外汽车金融服务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国外汽车金融的开展以一定规模的金融资产和相对完整的金融组织体系为基础,并拥有专业管理经验和预防风险能力。汽车金融具有高风险性,但是像日本、美国和韩国有相对成熟的金融市场,完善的金融体制和发达的金融组织,其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意识强烈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做法,通过计算机管理方案评估信用,对贷款风险进行分类,以保障贷款品质。
4.国外汽车金融租赁业务发展迅速
美国、日本和韩国有发达的金融租赁市场。美国一年在各地销售出的轿车和货车中有大约1/4进入了租赁市场,主要汽车厂商用租赁方式销售汽车数量占其总产量的30%以上。近年来,由于新车价格过高,汽车寿命延长,养车费用增加,人们纷纷加入汽车租赁,而且旧车租赁更发展迅速,有力地促进了美国二手车市场蓬勃发展。在日本,半数以上的汽车生产企业都开展了汽车租赁业务,且规模逐年上升。
5.国外保险公司参与汽车金融服务
国外保险公司不仅对汽车使用提供各种险种,而且还提供分期付款购车信用保证保险。汽车经销商、银行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利用保险公司现有的理赔机制、操作办法、机构和人员进行分期付款违约处理操作,因而保障了分期付款各操作主体的利益。
五、对我国培育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启示
1.完善我国的分期付款制度
在借鉴国外分期付款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汽车消费市场的实际情况,应逐步完善和制定与分期付款有关的法规。与分期付款购车相关的基本法律,如:《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以及汽车管理条例、商品分期付款销售条例、汽车分期付款管理办法、抵押登记办法、经营主体审批管理办法和旧车回收拍卖办法等。汽车市场上的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将会趋于成熟,并逐步发展成为汽车市场上的主要销售方式。不久前,国家有关部门召开会议,提出了《汽车分期付款销售暂行管理办法》法规,此法规不久将正式推出,以规范汽车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及厂家、商家的经营行为。
2.健全我国的信用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标准和体系尚在探索阶段,银行通常只能依靠单位证明甚至信贷员的经验来判定贷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在新车型层出不穷、车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很可能出现个别消费者故意以车抵贷的现象。我国消费信贷市场潜力巨大,是西方发达国家眼中的高利润市场。然而,面对当前我国信用环境的恶化,个人消费信贷的“肠梗阻”现象,致使我国消费信贷市场至今未能得到大踏步的发展,这仍将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突破的重点领域。因此,必须首先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这样才能有效突破制约汽车消费信贷的“瓶颈”。我国加入WTO之后,允许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做汽车贷款,国外每个大汽车集团内部都有独立核算的信贷公司,有一套非常成熟的风险监控体系,随着外资信贷逐步进入我国,汽车信贷呼唤个人信用管理“专业户”。在各种汽车信贷模式中,建立完善的个人管理系统,健全风险监控体系,建设一套完善科学的个人信用体系是汽车信贷业务发展的关键。
3.进行国内外合资汽车金融服务的试点及推广
适度放开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对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逐步走向全面发展和完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若让中资机构仅凭自身力量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中角逐,因无经验发展将受到制约,因此以合资形式起步在当前来说是比较合适的。另外,外资机构如果想以独资的形式进入这个市场,如果不知深浅,也切勿下水,因为在我国市场,不是光靠经验就行,还需了解我国国情。在我国开放金融市场的入世承诺中,汽车消费信贷被列入其间,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在我国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享受同中资同类金融机构一样的国民待遇。并且,外资银行也可在入世后5年内向中国居民个人提供汽车信贷业务。
4.培育我国的汽车租赁市场
目前,我国汽车租赁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同国际汽车租赁业相比较,无论是资金、规模,还是品牌、管理都落后于发达国家,其发展速度也相差较远。其原因一是人们缺少对租赁意识的培养。租赁意识是现代市场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经济观念,但不少人由于受到传统“占有”观念的影响,习惯上都选择购买方式,致使租赁方式的普及和推广受到了一定限制;二是我国的汽车租赁业刚刚起步,与欧美国家发展成长阶段不同,国家的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如厂商、银行的支持与顾客的信用等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摸索;三是二手市场的不完善,规模小,流通性慢,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阻碍了汽车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如果我国的汽车租赁业在近几年能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预计在5年内,汽车租赁业将成为我国汽车经济发展的一部分。
5.建立个人信用消费保险机制
银行可与保险公司联合开拓信用消费和保险市场,变银行一家承担信用风险为两家或多家承担风险。将保险经营过程中的产品经营与投资管理进行有机结合,即在向客户提供与汽车消费相关领域保险一揽子服务的同时,向客户提供在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资金融通服务。这既能够通过融资方式,巩固和扩大传统的汽车保险业务;又能够通过保险保障,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更重要的是能够实现各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通过效率的提高,增强竞争力。
六、结论
目前我国应适度发展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拓展其资金渠道,给汽车金融公司更宽的金融范围,将供给方培育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进一步规范发展商业银行汽车贷款业务的同时,应加快培育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研究汽车金融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债券、同业借款或资产证券化等,从而使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优势和资金实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还要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特约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以及二手车销售企业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全方位为消费者服务的同时,做到联手规避风险、承担风险,这样就可以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也可以与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共同分担风险,保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稳定健康地发展。
摘要: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具有发展不均衡,互相沟通困难、显现诸侯割据局面,整合困难、差距扩大等问题。因此,要合理利用金融业工具,推进区域经济长期均衡稳定增长。
关键词:区域经济;金融服务;前景
中国经济近年来持续高速的发展。形成了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已经顺利推动了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提高了国家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但在这片幅员辽阔的疆土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持续存在。由于地理位置及资源能源的先天分配不均衡,必然造成某些交通便利、与邻国交流多、资源能源较多的地区较其他地区先发展起来。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这一矛盾并未得到解决,某些区域虽然出台便利政策、学习先进经验,但因其发展相对落后,依然是我国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不可忽略的弱势。
一、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为金融服务业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基本特征:
1区域经济的发展不均衡。目前区域经济的发展依然依靠密集劳动力的加工型产业、低端制造业,在此基础上有部分高新技术制造业,但自主创新能力差、自由品牌竞争力薄弱,其竞争优势基本依赖国家政策、低成本土地及劳动力的价格优势。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2区域经济互相沟通困难,呈现诸侯割据局面,整合步履艰难。长三角、东北、西北都曾经召开过城市经济协调会。区域协调貌似近在眼前。但已经浮现的区域规划草案中仅集中关注了生产力总体布局与配置,对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语焉不详。区域之间的互动性差,技术成果难以互相利用,资源无法共享,地方政府多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诸侯经济”思想,良性竞争、共赢局面难以出现,令人痛心。
3区域经济的差距扩大,且难以缩小。中国区域发展的战略格局正逐步细化,已由传统的沿海、内地两大板块,演化为改革开放后的东中西三大地带,再到目前的沿海、西部、东北、中部四大政策区域。但沿海和内地、东部与中西部、城市与农村的发展依然存在很大差距。在全国并不缺乏资金的情况下,西部依然难以融资,西部城镇化水平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沿海发达地区的资源保障形势日益严峻,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仍将长期存在。
在这样的差异存在下,要平衡经济发展、推动弱势市场,我们需要合理利用金融业为工具。随着经营环境的开放和发展,金融业已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工具,逐渐变化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和推动者。由于高科技的应用、金融竞争的加剧,金融服务已经逐渐实现业务上的全能化,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和全面的服务。现代化的金融体系可以通过减少信息与交易成本,影响投资决策和技术创新,促进长期经济增长。
在经济发展迅捷的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圈,金融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在北京、上海等国际化大都市,都将重点发展金融业,以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金融中心之一。在这些地区。金融业已成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吸引外资、增加税收、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金融业自身发展也处于较先进水平。在其他区域金融中心,金融业的主要业务依然停留在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直接的金融支持。主要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同时积极引进知名的跨国金融机构。而在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薄弱的地区,金融业的服务内容更少、层次更低,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入本地区、帮助改善本地区投资软环境。过度开放金融竞争,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反而不利。金融业本身也存在坏账率较高、长期盈利能力不足、职能定位模糊的威胁。
二、在区域经济调整转型过程中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业作用
金融业应充分分享区域金融发展的机遇,帮助发达地区的经济结构从“低成本、低技术、低价格、低利润、低端市场”进行调整、转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升级,帮助建立集约型、开放型、创新型、生态型经济。同时节约利用资源能源、加强环境保护、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及新兴企业:帮助学习周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增加对外贸易、帮助解决贸易纠纷。吸引更多国内外资本,促进外汇资金在区域内合理流动,促进区域涉外经济的良性发展,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和资本有序流动提供良好的平台,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在区域金融中心,金融业的近期目标应是帮助国有企业重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对外开放,建立健全的贷款支持体制,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加强区域金融生态建设,推动金融合作,组织、引导和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加快社会信用建设,全面改善区域信用环境。积极维护好金融机构债权,建立良好互动的银企关系;建立有利于金融发展的规章制度。促进区域内外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建立多层次的资金市场,进行资金聚集和资源优化配置。
在欠发达地区,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合作,调整区域经济布局,架构金融组织体系,处理历史包袱,引导金融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支农功能,成立地域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解决企业承贷难、甚至需要政府担保的问她。避免农村资金倒流城市而使农村资金进一步短缺。将目前“小而专”的服务模式转变为“大而全”,实施业务多元化和经营综合化战略,变单一的资金支持为多功能全方位的综合配套服务,因地制宜建立商业银行吸收农村资金不外流的机制,加强扶持服务,淡化商业盈利目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强金融机构竞争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类金融机构自身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和能力素质方面的提高。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契机,坚决制止恶意逃废债和赖债行为。
三、金融服务发展前景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区域经济将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为加快发展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帮助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金融业要解决的问题是:
1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包括经济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和制度环境,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善。加强金融区的系统性配套设施。
2帮助促进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合作与协调,协助处置本地企业不良资产,提高甚至激活企业融资能力,帮助推进企业团队建设,提高企业团队的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
3将目前银行的“需求引导型”业务扩展增强为主动进行业务创新、催化内生金融。在欠发达地区合理复制发达地区的盈利模式,吸引人才,帮助普及财会知识、树立经营观念,搞好经济核算,加强经营管理,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盈利水平;增强规避投资风险的能力,增长理财知识,合理进行消费,以获得最佳的投资理财收益。
4努力提高金融资产增长的质量。允许不同形式的金融组织存在,适当增加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同时各主要银行之间应有能力在竞争同时共享部分资源。健全互助机制、合作机制和扶持机制,减少内耗浪费。
5要利用银行系统掌握的有效信息,提供必要盼咨询和分析,通过跨区域之间互通信息,综合分析,观测本区域投资方向是否出现不合理重复,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目前,中国银监会已经研究措施,拟降低市场准入,鼓励中外资银行及金融机构到中西部、东北,以及广大农村地区设立机构,发展业务,改善中国金融服务的薄弱地区和薄弱领域,推动区域经济、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强中国金融业优秀竞争力,要立足于发挥自身优势,主动调整发展战略,走出一条既符合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业发展路子。利用区域经济发展的契机,同时帮助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建立良好金融投资环境、完善自身组织体系,达到双赢目的。
【摘要】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只有构建新型和谐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文章从永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入手,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就如何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新农村建设
永春属于传统农业大县,农业仍是永春经济的重要支撑,新农村建设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永春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突破口。但是,当前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差距,本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构筑县域金融服务支撑体系方面进行前瞻性探讨,以最终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一、永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
据统计,永春县农业、乡镇企业和农副产品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42.9%下降到2006年的32.06%,至2006年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25.96%。
1、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概况。目前,永春县农村的正规金融组织,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还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2004年,农业发展银行撤掉后,现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形成了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格局(见表1)。
2、农村金融需求及满足情况。据专家估计,建设新农村在未来15年内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约为1700元到4900元,以此类推,按永春县53万农业人口计算,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在9.01亿元至25.97亿元之间,巨大的资金需求为拓展农村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而农民和农村企业从正规渠道获得的信贷支持还是不够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扩大再生产,问卷调查显示,百户乡村企业信贷资金满足程度为四成,而千户农户10万元以上的大额信贷资金满足程度不足一成。从结构上来看,农业银行支农贷款比重由2002年的44.71%下降为2006年的2.57%,而农信社的比重则由55.29%上升为97.43%,农信社已成为发放支农贷款的主力军。
二、现行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
以科学发展观审视当前永春县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瓶颈主要体现在经济金融互依存度低,县级金融机构因大量撤并而呈萎缩之势,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单一,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资源供给不相匹配。农村金融的“边缘化”,正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瓶颈”。
1、农村金融组织功能存在缺陷。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县域市场转向大中城市、大中型企业和优势行业,信贷资金集中调度,贷款权纷纷上收,这导致县域金融中信贷规模逐年萎缩。而且,目前农村的电子网络远远落后于城区,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只有简单的存贷款、结算业务,现代商业银行的创新业务基本未延伸至农村金融市场。
2、“一社难支三农”。2006年,农村信用社净增各项存款2.05个亿,当年其净增贷款1.9个亿,新增存贷比达到了93%,在资金满负荷运用的情况下,还只能满足农户小额贷款及部分基础设施投入,对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资金需求,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当前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农村金融面临“边缘化”,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不利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3、金融支持面临收益性障碍。当前农村信贷满足程度与农业生产规模效益不相称,2002-2006年,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分别达2.99亿元,4.09亿元,5.17亿元、5.95亿元和7.07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比由2002年的16.9%提高到2006年的25.1%,但同期每百元农业贷款实现的农业总产值却分别为424元、334元、310元、289元、254元,单位贷款创造的比较收益不断下滑,相应抑制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意愿和投放效果。
4、农业保险改革刚刚启动,“三农”经济缺乏风险补偿机制。福建是自然灾害高发省份,永春农业发展易受台风、干旱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总体上,农业保险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政府组织难、保险公司经营难、农民交费难的“三难”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
三、构筑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体系若干思考
由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复杂性、反复性和特殊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亟待进行重新架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新体系,这为农村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
1、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引导错位充分竞争。一是在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体功能的前提下,以引入竞争机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全面、适度竞争、分工合理、竞争充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新体系。二是发展商业金融要牢固确立“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农业银行应当将网点布局主要定位为城区和大集镇,依托其系统、网络、结算优势,重点支持商业化程度高、资金需求量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村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县域以上工商企业。在经济较为发达或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引导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进入市场,形成商业金融充分竞争、提升服务的良好格局。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商业银行不宜盲目跟进,竞相争夺稀缺的金融资源,以致造成过度性竞争,影响当地金融稳定。三是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科学规范,不可盲目冒进,以致酿成不应有的风险。从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选择在经济相对落后、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地区进行。新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尤其要注意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确立不同市场定位,努力避免产品服务同质化、客户群体同一化倾向。民营银行要以在经济薄弱地区开展小额农贷业务为主。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后,可以开办小额农贷业务,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发挥对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的补充功能。
2、根据农户和企业的多层次性,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恩格尔系数标准,农村居民户可分为贫困户、温饱户、小康户和富裕户;按照农村经济运行规模形态,有从事农产品加工的规模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种植农户等。收入和经济规模的差异性必然要求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提供特质不同的金融产品,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一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恩格尔系数在0.6以上的农村贫困户,生产和生活资金缺乏且无抵押物,资金需求量小、零散,风险高,除了政策性扶助以外,只能通过亲朋好友之间带有互助性质的借贷方式满足其少量的资金需求。二是积极推动小额信贷机构、农村典当业的发展。恩格尔系数在0.5-0.59之间为温饱户,虽然是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基础上谋求发展,虽然有一定抵押物但风险还是比较高,从比较大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获得资金需求的难度大。因此,对温饱户、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微型农企,可以通过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农村典当来满足他们的要求。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竞争性商业金融机构。对恩格尔系数在0.4以下为小康或富裕户、规模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乡镇企业可以通过竞争性的金融机构来满足他们相对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鼓励这些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等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基层信用社自主决定是否组成联社、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进行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在以资本充足率为监管优秀的基础上降低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准入的门槛,加大新金融机构进入的牌照发放;把国有商业银行撤出的县级分支机构重组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这些分支机构的相对较好的人员素质和经营网络。
3、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各保险机构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地方特点,不断创新业务品种,推出适合农户种植、养殖特点的保险业务,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投保的意义和所产生的收益,增强农户的投保意识。政府对涉及农户种植、养殖业方面的保险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对一些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加大补贴力度,从而推动农村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
4、培育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恰当发挥政府的作用。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其中,构建能够在竞争的基础上为农户和微小企业提供零售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是农村金融创新的关键。原因在于:可以整合县域金融存量资源,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作用;改善县域金融资源增量配置结构。以国有大型为主的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难以适应农户经济为主的小规模融资需求。与农户和农村微小型企业信贷需求特点相适应的农村金融机构,更多的应该具有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草根性、非正式性等特点。因此,构建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草根性为主要特征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矛盾的最佳选择;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将商业银行推入农村金融市场,或是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群体下移,增加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资金供给;要强化政策性金融机制;以私有、非正式为原则,探索改善增量结构的路径。
导言:重视农村金融问题,不断创造各种机会推进农村地区金融改革。经过多年的努力,实际上我国农村金融已经有相当的基础。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关键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要真正了解我国农村的金融需求和供给情况及其与国际上的差距和优势,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找出症结所在,认真落实我国金融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经过多年的努力,实际上我国农村金融已经有相当的基础。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主要有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组织形式共同组成。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商业性保险公司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其他金融形式机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机构、民间金融形式等。
(一)农业贷款与农业产出趋势一致,总量高但效率低。
我国农业贷款主要包括农业短期贷款、农业中长期贷款和农副产品收购贷款。能够发放这些贷款的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提供的资料,到2006年底,我国农业贷款余额为22718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9.5%(见图1)。其中农业短期贷款余额13208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5.5%,占农业贷款余额的58.14%;农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329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0.56%,占农业贷款余额的5.85%;农副产品收购贷款余额8180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3.43%,占农业贷款余额的36%。
从纵向比较分析,从1994年的不足5000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06年的2.3万亿元,十二年间增长4.5倍。1994~2003十年间,农业贷款年增加额超过1000亿元的有7年,只有1994年、1998年、2000年的年贷款增加额没有超过1000亿元。而绝对量的增长还是比较大的(见图2),由1994年的4970亿元达到2004年的21055亿元,增长4.4倍,其中1997年突破万亿元大关,1999年突破1.5万亿元,2004年超过2万亿元。但从相对量来看,农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94年该比重为20.13%,然后逐步下降,到2004年只占11.82%,这个下降趋势是与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是一致的。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第四位,但农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农业贷款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农业贷款占GDP的比重三项指标在样本国家中名列第一。仅农业贷款一项,投入的数额已高于农业产值。这说明,我国的金融投入并不少,但效率却不高,农业领域对金融资源的消耗较大是一个现实问题。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显著高于国际水平。
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是指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企业和农户提供的贷款、存款、汇兑、结算等金融服务指标。覆盖面又分为贷款覆盖面和存款覆盖面,分别表示贷款的可获得性和金融机构提供存款和汇兑的基本情况。
我国的农户贷款满足率在发展中国家处于较高水平。2006年末,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农户贷款余额为9197亿元,占农村信用社全部贷款余额的34.94%,比年初增加1259.85亿元。在农户贷款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710亿元,比年初增加115.43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1001亿元,比年初增加139.46亿元。我国约有8亿农民,2.3亿农户,获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数共707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1.2%。全国2.3亿农户中,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大约为1.2亿户,57.6%的农户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凡是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贷款的农户,60%左右都能得到贷款。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农户贷款覆盖面处于较高水平。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存款和汇兑结算等金融服务,基本上覆盖了90%以上的农村行政村。机构覆盖面高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平均30%~40%的水平,比最高的印度(75%)高10多个百分点。分机构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改策性银行,分支机构基本遍布县级以上城市,粮棉收购资金贷款业务覆盖乡村。截至2006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农村地区的最大商业银行,61.9%的机构网点、51.5%的在岗员工和35%的贷款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另外还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不含联社),邮政储蓄营业网点超过3.5万个,其中79%的机构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提供储蓄、汇兑等金融服务。此外,还有一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约300家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以及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典当商行等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基本上能够享受到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储蓄、汇兑等基本金融服务。
(三)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面临现实挑战。
从可持续性指标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理念、方式、方法和效果则不尽理想,基本上还停留在国际先进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并主要体现为两个特征:一是低利率和利息补贴政策;二是以项目为主,而没有以机构为基础。
现实地看,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性面临诸多挑战。(1)我国农村和农民的经营规模都非常小,例如,我国国土面积远远超过美国和印度,但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09公顷,不到印度的1/2、美国的1/6。(2)我国农户的数量极其庞大(约为2.2亿农户),相应地对资金的总体需求就非常庞大。(3)农户之间的结构性差别、地区差别非常大,相应地需求结构差异很大,发达地区或相对富裕的农户可能主要表现为生产性、经营性的金融需求,但落后地区或相对贫困的农户则需要更多的生活性债务(如教育、医疗等)。(4)我国的土地所有制为集体所有,产权不完整,土地、房屋以及相关的财产都无法进入市场,不能抵押。(5)我国城乡差距非常突出,且有扩大趋势,呈现出很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6)我国的行政干预力量也可能是最强的,等等。所有这些,都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可持续性要求效率优先,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增加农业贷款、培育和发展农业小额信贷又需要实施公平原则,两者之间需要寻求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未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关键。
二、近几年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进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发[2003]15号),正式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设计以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为主,注重体现正视并解决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建立连续的正向激励机制、防止走下坡路和防范道德风险的原则。2003年8月,改革试点工作在江苏等8省(市)正式启动。2004年8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等29个省(区、市)。通过发行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的方式,大力减轻农村信用社负担。到2006年底,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的发行工作基本结束,共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此外,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提供的支农再贷款目前限额为1279亿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有力地增强了农信社发放贷款的能力,各项经营指标都有明显改善,在大型商业银行农村业务有所退出的情况下,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截至2006年末,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2105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40%提高到46%。2004以来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平均增速约为17.1%,比全部金融机构高3个百分点。
(二)调整改革农业发展银行职能,适当拓宽业务范围。
2004年7月,国务院对农业发展银行职能调整作出部署,要求农业发展银行在深化改革和坚持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审慎调整业务范围。2004年9月,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批准农业发展银行开办了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2006年7月,批准农业发展银行在继续办好粮棉油产业龙头企业贷款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该项业务的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农、林、牧、副、渔范围内从事生产、流通和加工转化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2006年12月,批准农业发展银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同时,在人民银行推动下,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也适当拓宽。从2004年起开始市场化发债筹资,逐步摆脱对中央银行再贷款的依赖。三年来,已累计发债筹资4410亿元,累计归还再贷款2637亿元。另外,还通过开办同业拆借、组织企业存款、与邮政储蓄办理协议存款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以降低资金成本,改善负债结构。
(三)人民银行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农村信贷投入。
1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区间扩大。近年来,人民银行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通过利率杠杆调节农村资金的供求关系,增加支农信贷投放。2004年1月1日起,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2004年10月29日起,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下浮幅度均为10%;实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扩大,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的风险和效益状况等因素区别定价,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2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不断提高。支农再贷款自1999年开办以来,作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政策措施,对农村信用社增强支农资金实力、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投向、扩大农户贷款、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9年至2006年末,人民银行累计对全国农村信用社发放再贷款1.1亿元。为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政策对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一方面通过地区之间的额度调剂,改善支农再贷款地区结构分布,重点向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加大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改进对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允许周转使用支农再贷款额度,延长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使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尽量适应种养业生产周期。目前,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期限最长可达3年,基本能满足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的需要。
3农村信用社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人民银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除农村信用社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已由6%提高到11.5%。为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率为9%,比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低2.5个百分点。
4扶贫贴息贷款的运作模式进一步完善。结合国际上扶贫帮困的经验,2005年,有关部门在江西、重庆、贵州和陕西4省(市),开展建立“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的试点,探索扶贫贷款到户的有效机制。目前,试点工作进展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6年5月底,发放到户贷款3109.1万元,覆盖贫困村399个,扶持贫困户4765户,到户贷款占当地扶贫贷款的比例比试点前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新增河北、湖南、云南、广西4省(区)为试点地,试点范围适当扩大至8个省(区、市)。
(四)邮政储蓄改革开始启动。通过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不断推动,自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转存存款利率从4.131%下调到1.89%;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对2003年8月1日前的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存款,实行5年内按比例逐年转出的政策。目前,邮政储蓄7000亿元的转存款中,已有5000多亿元实现自主运用,其农村金融“抽水机”的作用已得到一定弱化。同时,经相关部门批准,邮政储蓄机构可以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也可与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吸引邮储资金回流农村,减少农村资金外流,扩大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来源。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已批准建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并已开始办理相关业务。
(五)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良好。农业保险试点运行良好。已有28个省(区、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展农业保险。2006年全国农业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8.46亿元,赔款支出5.84亿元,农业保险保额达733.21亿元,约为7300万亩农作物提供了农业保险的保障。初步扭转了十年来农业保险业务逐年萎缩的局面。试点区域和险种范围不断扩大、种类不断丰富,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功能得到发挥,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逐步加大。
(六)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探索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
从1999年起,通过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支持,在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大大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反响。截至2006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达到9197亿元,其中,小额信用贷款1710亿元,农户联保贷款1001亿元,其他农户贷款6486亿元。我国约有2.3亿农户,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大约为1.2亿户,其中获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服务的农户数达7072万户,占到全国农户总数的31.2%,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57.6%。实践证明,小额贷款业务是农村金融机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
在推进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同时,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目前,该工作正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和内蒙古5省(区)的5个试点县(区)积极稳妥地推进,已成立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发起,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和“只贷不存”的原则和方向。小额贷款公司在试点县(区)政府牵头成立的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依《公司法》注册设立,建立完备的公司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在具体政策设计和管理制度设计方面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从试点情况看,到2006年10月,7家小额贷款公司运用自有资本金放贷,余额达5219万元,农户贷款约占贷款总量的80%,平均利率约18%,经营区域限于县域内或者县域内的几个乡镇。通过建立新的运作理念、经营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基本适应了农村个体经济和小规模农业经营分散、资金需求小等特点。目前,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放债人条例》,完善支持小额贷款组织发展的法律环境。
(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人民银行批准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为农村信用社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并支持成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清算中心,进一步畅通中小金融机构汇路,培育公平的支付服务竞争环境,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清算汇兑难问题。
进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试点。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指农民工在打工地利用银行卡存入现金后,可以在家乡就近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提取现金的一项专门为农民工设计的银行卡服务。2005年12月,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并首先在贵州省试点。2006年7月,人民银行在总结贵州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确定2006年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在山东、福建、重庆、江苏、湖南、江西、四川、陕西、云南、河南、广西等11个省市分两批推广。为进一步体现出对农民工的优惠,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新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手续费标准,即对持卡人的每笔取款手续费由原来的按取款金额的1%收取降至0.8%,每笔最高收费限额由50元降至20元。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有效解决了农民工打工返乡携带大量现金的资金安全问题。
三、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展望
在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下一步的农村金融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1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就是要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在这些金融组织里面,还要发挥农业银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作用,要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地位。同时还要增强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的功能。另外,通过这些金融组织的运作,鼓励和促进一部分资金回流到农村,支持农村建设。
2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网点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下一步要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特别是要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大力培训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还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除此之外,特别要探索和发展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途径。
3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在这方面主要是适应农村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发展的需要,着重开发一些适合农民需要的、适合农产品需要的、适合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在城市比较好产品不一定能适应农村,农村有农村的特点。所以在这方面,在这次农村金融改革里,党中央、国务院特别提出要加快和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要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道路。
4积极发展农业保险。重点是完善多种形式的农村保险体系,开发适应农业、农村和农民需要的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对粮食主产区的主要农产品实行农业保险试点,并且逐步推广。要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和农业再保险体系,为我们国家粮食的稳定、持续和健康生产和发展奠定基础。
5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也是弱势群体比较集中的地区,农村金融在金融这个行业里是比较弱势的一部分,今后要合理运用财政杠杆,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村,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者税收减免等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另外,适当的运用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引导资金流同农村。
6完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农村金融发展比较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金融服务设施比较差,比如说网络、网点、支付清算体系等。下一步要特别加强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清算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和效率,从基础方面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一个好的条件。
摘要通过对江西武宁县农行开展“三农”金融服务情况的调查,引发对县域农行如何搞好服务“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思考。农业银行县域支行在新形势下加强“三农”金融服务,要坚持以下几点:观念上要有新突破,增强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市场意识;体制上要有新突破,完善县城服务网络和配套机制;产品上要有新突破,加快“三农”金融产品研发;服务上要有新突破,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激励上要有新交破,建议国家出台必要的扶持政策。
关键词农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
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在新的形势下,积极推进县域农行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真正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是目前农业银行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最近我们对农行武宁县支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得到许多有益的启迪,也引发了对县域农行如何搞好服务“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思考。
一、武宁县“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武宁县位于江西西北部,地处赣鄂湘三省边陲,全县总面积3507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辖8镇11乡、1个开发区和1个街道办事处。近年来,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财政和农民人均收入同步提高。2007年实现生产总值32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其中:第一产业8.42亿元,第二产业16.64亿元,第三产业7.12亿元。一二三产业比例为26.4:51.4:22.2,结构日趋优化。2007年财政收入2.66亿元,占GDP的8.3%,比上年增长20.7%。其中:一般性财政收入1.75亿元,增长20.7%;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占83%,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亿元,占GDP的46.9%,增长47.5%;民营经济实现税收1.8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9.5%,增长1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亿元,增长15.7%;农民人均纯收入3980元,增长6.9%。
武宁县域经济具有四大特色:①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钨、锑、大理石、瓷土等,现有法人煤矿12户,钨加工企业2户,锑加工企业2户,大理石厂34户。②小水电资源丰沛。至2007年底,全县共建小型水电站97座,总装机容量6.5万千瓦小时,装机容量在5000千瓦小时的有2座,年发电量达1.3亿度。2008年4月份,九江华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又在礼溪镇下坊村开工兴建装机容量3.6万千瓦、年发电量1.11亿度的下坊电站,总投资3.6亿元。③森林丰茂。全县有林地面积373.5万亩,森林覆盖率64.1%,活立木蓄积量达773万立方米,林权改革后,林农护林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发展大有前途。④工业园区成果丰硕。武宁县目前建有万福工业园,属省级开发区和省级民营科技园,规划面积2万亩,现已形成节能电器、医药胶囊、矿产化工、玻璃钻石、汽车配件、纺织服装为龙头的六大支柱产业。到2007年底,入园企业达106家,其中投产企业84家;园区工业产值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完成工业增加值11亿元,增长138%;主营业务收入31亿元,增长39.6%;上缴税收4926.6万元,增长90.7%;企业净利润2.35亿元;劳动用工达1.2万人。此外,武宁县位于庐山西海全国风景名胜区,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现已成为全国文明小城镇示范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生态示范县,其旅游业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二、武宁县农行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农行武宁县支行在省、市分行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股份制改革为动力,紧紧抓住当地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机遇,始终把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作为业务工作的重点,创新思路,创新产品,完善健全政策措施,组织运用资金,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城镇一体化建设,强力助推“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为武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实现了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双重提升。到2008年6月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47441万元,比2005年末净增1734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1087万元,其中2006年至2008年6月新放贷款7037万元。特别是2008年以来,武宁县农行加大了有效信贷投放,至6月末已累放新贷款3716万元,其中:法人贷款1850万元,个人贷款1866万元。该行2006年和2007年累计到期贷款4708万元全部收回,收回率均为100%,没有出现新的不良贷款。2007年该行实现各项收入128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541万元、中间业务收入205万元,账面盈余474万元,该行还制定了3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扶持力度,计划2008-2010年净增贷款27400万元。近期,县农行支持“三农”的主要举措是:
一是积极支持优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武宁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也是各家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重点市场。武宁县农行按照县委、县政府“全民创业”、“工业强县”的战略措施,实行因地制宜,择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优质法人客户提供信贷、结算、汇兑、银行卡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了AAA级民营企业九江市昂泰药用胶囊公司,使之产、销、利同步提高,成为江西省优秀民营企业。2008年春,县供电公司遭受冰雪灾害损失严重,武宁县农行及时贷款300万元,解决救灾资金困难,使供电公司能及时恢复供电,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好评。
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关键在于实现农业产业化。武宁县农行抓住这个关键,着力从结算、现金供应、信贷服务方面,扶持县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农业产业化企业。例如,支持船滩镇剿丝厂改制为民营的武宁县凯丽丝业有限公司,年收农民鲜茧25000担,年产优质白丝140吨,产值3000余万元,带动船滩、礼溪、东林、清江四个乡镇的农户种桑养蚕,增加农民年收入达2500万元。又如支持江西晨阳灯业有限公司生产节能灯,取得良好效益,带动工业园区引进节能灯企业12家,人园资金23.83亿元,吸纳农民工1580人,增加农民工年收入2607万元。
三是大力支持新型城镇一体化建设。随着城乡一体化政策的实施,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故土,定居于城镇,开始了新的创业之路。武宁县农行抓住这一机遇,大力拓展住房按揭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仅2008年1-6月就发放个人贷款1137万元,同比增加1026万元,其中,发放住房按揭贷款526万元、个人生产经营贷款502万元、综合消费贷款109万元,帮助农民工定居城镇、建设城镇,从而有助于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
四是着力为各类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武宁县农行主动适应和引导县域金融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为各类法人和个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投资理财、电子银行、代收代付、消费贷款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引领县域金融服务升级。仅2007年以来至2008年6月,该行发行金穗卡56249张,销售各类基金、寿险产品2990万元,代收各类电话费、水电费、学杂费等1721万元,代付各类资金333万元,开通电子银行3537户。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使县域广大客户感受到了现代金融服务的快捷方便,巩固了农行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也增加了农行业务收入。
三、对农业银行县域支行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的几点思考
1、解放思想,观念上要有新突破。首先,要增强机遇意识,夺取发展先机。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决定,江西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必将迎来新的发展高潮;同时,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明了农行改革的方向,全行上下正在推进股份制改革,“三农”金融业务的经营机制必将更加完善,这些都为县域农行业务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和内外部环境。农行县域支行必须抓住这些历史性机遇,解放思想,乘势而上,把业务做强做大,步入科学发展的快车道。其次,要增强竞争意识,发挥农行自身优势。随着WTO后过渡期结束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调整,国内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银行都将进入农村这个广阔天地,农村金融领域的竞争势必更加剧烈。面对这种形势,农行县域支行必须调整发展策略,充分发挥自己的网络、资金、产品、社会资源等优势,大力拓展业务,占领和农行地位相称的市场份额,在县域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三是要增强市场意识,提高农行经营效益。必须消除“支农吃亏论”的想法,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随着建设新农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与推进,中部地区县域拥有越来越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旺盛的金融需求,有着金融业务的巨大空间,蕴藏着巨大盼潜在商业价值。如果不率先发掘这一潜在市场,县域农行将处于被动地位,难以充分分享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无限商机。
2、园地制宜,体制上要有新突破。农行在深化内部机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根据我国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特点,构建有利于农行县域支行业务发展的管理机制,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新路子,做到因行施策,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县域农行要充分运用好现有县域服务网络资源,深入分析县域机构撤并与续存的成本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准确把握自己市场定位与竞争优势的基础上,有差别地设置县域机构网点,对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不合理的,要予以优化调整。要改变把县域机构单纯当作吸存网点的做法,进一步丰富和增强县域机构的服务功能,使之成为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各类产品的综合性营销平台。在信贷管理体制方面,要适应县域信贷业务特点,推进县域农行业务流程的再造。对于风险控制水平高、业务市场广阔、有效信贷项目多的县支行,应扩大信贷授权,适当放宽基层分支机构的信贷投放自主权,适当下放优质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精简业务流程,加快办贷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合理合规的权责机制,在不违背一级法人原则、有利于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既要落实信贷风险责任,也要强化正面激励引导,纠正一些领域权、责、利脱节的现象,充分调动基层员工开展信贷营销的积极性。
3、不断创新,产品上要有新突破。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既是农行的职能,也是农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县域农行要增强优秀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三农”,就必须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满足社会各界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变化,让他们享受到优质的、个性化的、高效率的金融服务,这样业务才会得到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农行与客户“双赢”。目前,我省县域金融产品相对短缺,尤其是贷款品种和中间业务品种较为单一,难以完全满足“三农”经济发展需要。为此,县域农行应根据县域客户特点和特定市场需求,加快“三农”金融产品研发,或根据我省县域经济特点对统一制式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保持在县域金融产品领域的领先和主导地位。要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县域中小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县域特色资源开发、农户生产生活消费信贷、提供公共金融配套服务等八个重点领域,创新研发贷款产品;围绕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保险、基金、同业、个人理财等业务,创新开发中间业务品种。
4、强化定位,服务上要有新突破。一是要加大信贷服务力度。农行今后通过财务重组、剥离不良贷款后,要充分运用好相应的注入资金,在缴足法定保证金、留足备用金后,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从而提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农行自身经营效益。二是要确保信贷业务质量。县域农行要遵循金融业务规律,强化内部控制,严格风险管理,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例如,坚持财政支持与金融支持互补,避免农行资金财政化;坚持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互补,避免农行资金政策化;坚持扩大农行信贷投入与创新农行服务互补,避免农行业务单一化;坚持农行业务的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互补,避免规模扩张无序化。要切实抓好贷后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按期收回贷款,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增值。三是要做好非信贷服务工作。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做大做强中间业务和负债业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方便快捷的非信贷金融服务。要运用现代化的技术、设备,增加金融品种和服务手段,积极适应县域广大客户新时期日益复杂而多层次的需求,做到以金融营销为主导,以客户有效需求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细分金融市场,提供差别化、精品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四是要积极转变服务理念。要消除消极等客上门的官商作风,增强主动营销意识,积极走出去了解客户需求,听取客户意见,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主动寻找优质客户,营销金融产品,促进各项业务持续、有效、健康发展。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银监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通报信息,加强合作,共同探索金融服务“三农”的有效路径。
5、政策配套。激励上要有新突破。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是国家对农业银行的定位,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然而,农业银行毕竟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并将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必须实行商业化运作,必须维护股东权利,确保经营安全、盈利,这就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可靠的政策法律作保障,必须有一个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为了调动县域农行支持县域经济和“三农”的积极性,保证农行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建议国家对县域农行发放的支农贷款和在县域经营的营业收入应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对贷款给予贴息扶持或风险补偿;对农行发放大额有效的项目贷款,地方政府可给予相应奖励。对县域农行因政策、灾害等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政府应通过置换、剥离、直接补亏等措施进行处置,帮助县域农行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支持“三农”。应加大县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改善县域经济的发展基础,为县域金融培植更多的优良客户。要依法合规办农村金融,减少乃至杜绝不必要的行政干扰。要尽快开办“三农”商业保险,健全县域信用担保体系,并加强县域发展环境治理,优化县域信用环境,维护县域农行的合法权益,真正建立和谐、互信的银政、银企、银农关系。
内容摘要:发展现代农业,是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现代农业其优秀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既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要提高土地生产率;既要实现农业机械现代化,又要实现生物技术现代化。
关键词: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和农村农业增长金融领域传统农业产供销农业生产社区投资法
发展现代农业,是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现代农业其优秀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既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要提高土地生产率;既要实现农业机械现代化,又要实现生物技术现代化。
目前,我国农业总体上还是处于传统农业阶段,必须通过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走高产、优质、高效农业道路,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
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没有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发展现代农业就是一句空话。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对金融服务要求更高,具体表现在:
一是现代农业要求的金融范围有所扩大。传统农业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起点和价值链的低端,金融服务主要在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资金需求。而现代农业是“种养加”、“产供销”和“贸工农”一体化,农工商联系更加紧密,这必然要求金融服务范围从传统农业生产扩大到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机、农资生产销售,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等各个环节,覆盖整个价值链和产业链,因此,为之服务的金融产品必须多样化,服务必须综合化,并将业务范围扩大到保险、农产品期货、证券等金融领域。
二是金融服务层次必须相应提升。现代农业的生产、流通的规模和范围急剧扩大,不仅面向本地市场,而且区域性甚至跨国性交易日益增多,交易手段不断更新,资金运动更加频繁,加上现代农业的参与主体不断增加,因此对于新金融产品、新的服务渠道的需求日益迫切,过去银行简单的“存放汇”业务已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参与者的要求。
三是对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和网络性要求更强。现代农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农村,也涉及城镇;既涉及农民,也涉及城镇居民;既有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还有科研院所、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甚至国际组织的参与和支持,因此资金流、信息流的跨度极大。金融机构不仅要有物理网点为之服务,还要有发达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化渠道,能提供本外币一体化的服务,因此对于金融服务的多样性和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
四是对于资金的数量要求和效率要求提高。现代农业不同于传统农业的特点在于其资本密度将明显上升。一些大中型灌溉设施建设、大中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较大,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对于资金的需求也较大。土地流转带来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产出和收益的途径,这必然导致支持农业金融资金流的变化。我们要研究现代农业对资金需求的特点,借鉴欧美从需求的角度设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验,设立需求导向型的农村金融供给制度。农村的资金有必要实施封闭运行,防止农村资金被抽逃到城市,特别是在发达的地区。因此,有必要借鉴美国的《社区投资法》,用制度和法规保证农业和农村资金的封闭运行。
五是现代农业对于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现代农业涉及生产技术、市场信息、经营形式、资本运作方面的知识,因此对于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等领域的从业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银行要把握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律,根据农业的生产周期,合理确定信贷期限和管理要求。比如,印度就是根据农业的生产周期来确定信贷的发放期限,而我国采用年初发放贷款年末收回贷款的传统惯例,容易因信贷期限设置不合农业生产周期规律,出现届时贷款不能回收,出现不良资产,进而导致对农业的信贷资金投入的约束。整体看,目前银行的员工素质还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因而迫切需要加强培训,以适应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要求。
摘要:印度是世界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居于领先地位的承接大国,具有人才、基础设施、政策、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对中国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产生了挤压。面对印度的领先优势,中国应抓住当前时机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学习印度的经验,从政策支持、总体战略、比较优势、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来提高竞争力,改善中国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上的竞争格局。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竞争力;竞争格局
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中国和印度是两个具有竞争关系的承接大国。发展服务外包对调整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增长、加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融合日渐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印度较早地认识到这一点,早在20世纪末就开始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务,目前是世界最大的服务外包承接国。面对印度的领先优势,中国如何抓住当前时机提高竞争力、改善中国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上的竞争格局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格局
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服务提供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金融机构的一些操作性的、非优秀的、成本高的甚至部分优秀业务,如资产评估、报表审计、软件开发等业务,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缺乏足够的精力和专业水平而难以兼顾,通过外包给专门机构可有效降低成本、转移风险和提高优秀竞争力。外包内容主要存在于两大领域,即业务流程外包(BPO)和IT外包(ITO),具体来说有产品研发设计、发卡与收单服务、数据处理与灾难备份、呼叫服务等。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90年代高速发展,当前在所有外包行业中,金融业的外包规模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TowerGroup公司的研究结果表明:金融服务业的外包趋势正不断加强,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服务企业将扩大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金额将从2005年的1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38.9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为34%。德勤公司2004年的研究结果表明,未来5年内美国将有3560亿美元的金融服务要外包给海外机构,占现有金融服务成本支出的15%。另一份报告预测,全球外包市场容量将达1万亿美元左右。
外包通常是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把耗费大量人力的服务及操作中间环节外包到人工成本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Gartner集团认为目前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外包出的IT职位比例不足5%,到2015年该比例将增至30%,未来5年内服务外包迅速增长的势头将导致大量资金从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市场流向发展中国家。在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全球市场中,我国和印度是最受关注的两个国家。毕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彼得•郝勒维茨认为:到2015年中国和印度将成为全球金融服务外包业的中心,因为中、印两国拥有大量受过良好培训的外包业务人才、劳动力成本优势、能提供满足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等因素,更重要的是,跨国金融机构从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和印度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因此,在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印度是我国最主要的竞争对手,而且目前居于优势地位[1]。IDG的统计数据表明,2004年全球软件外包市场规模已达1000亿美元。而印度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外包承接国,并垄断了美国市场。根据印度全国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外包业务为印度公司带来了172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占全球同类市场的44%。预计到2008年印度在全球软件和后端办公服务外包市场所占份额将达到51%,年销售收入将达到480亿美元。另一份研究表明,印度外包商在全球离岸外包市场上占有80%的份额。美国情报文献中心的统计显示,2003年印度服务外包业赚取了170亿美元,而我国的服务外包仅有6000万美元的收益,远远落后于印度。在利用科技手段保障和促进金融服务方面,我国也与之存在差距,因为我国的高端通信产品和大型计算机系统软、硬件严重依赖国外。
二、印度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优势
1999年,为解决“千年虫”问题,许多国际金融机构将数据修改工作外包给印度,这促成了印度金融外包业的崛起。印度金融外包业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高速发展,年均增长率达56%,2005年营业总额达280亿美元,直接从业人员25万人。目前,印度金融服务外包的提供范围扩展到信息类业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更具战略性的领域,越来越多的金融集团将业务流程整体外包给印度企业。这使印度企业不仅提供优质的互动式客户服务,也承担了欧美本土企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花旗、渣打、汇丰等大型金融集团已在印度设立了10多个处理中心,这些处理中心规模增长迅速。如渣打银行全球共享服务中心为渣打银行在全球56个国家的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的、标准化的后台业务支持,可以对全球各个分支机构业务运营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将各种数据管理、呼叫中心、客户服务等迁移到印度,带来大量相对高收入、高技能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印度的产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在银行业中,金融服务外包已经涉及到批发银行、金融市场分析与交易等多种高端业务。在印度开展外包业务的花旗银行、VISA信用卡、通用金融公司、渣打银行等国际金融巨头创造岗位超过20万个。此外,一半以上全球最大的保险机构都在印度开展了金融服务外包[2]。
2005年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了《离岸业务的行业反馈》报告,总结了印度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和竞争优势,主要有:第一,充足的人才资源。服务外包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而印度具有大量说英语的专业人才,调查、分析等高端业务员工基本上都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有关外包服务的教育和培训机构也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政府与大学、培训机构建立密切联系,牵头策划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学校教育向职业教育延伸。第二,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在印度外包企业较集中的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交通、通讯、电力、生活等配套设施齐全、可靠而且成本低廉,使金融外包企业能全天候运营。钦奈、班加罗尔、德里等外包企业较集中的城市还是航空枢纽。第三,政策支持。外包业务得到了印度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明确信息产业是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让外包业务享受到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进口设备免税等优惠措施,在批准用地方面提供便利。印度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法规,并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监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在这些措施鼓励下,有充足的合格服务供应商和新进入市场的中小企业可供选择。第四,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印度企业重视外包管理,都有由董事会负责的专门机构和外包业务发展战略。企业都备有处理突发故的紧急预案,大规模的业务被分散到不同的子公司来减小意外风险。企业都通过了英国信息安全标准的认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客户资料和数据的安全。印度政府也全力构建金融服务法律构架,要求企业全面接受相应的国际认证。印度企业还严格遵守合同,树立自己的品牌和声誉。
三、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优势
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IT外包。1992年中国银行成立的博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的软件开发中心,都专门为本行提供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软件开发、技术研究、支持推广业务均外包给了隶属于总行的软件开发中心,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则多采用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的做法。金融外包业务也在IT以外的其他领域快速推进,其中以信用卡和保险后援中心最引人瞩目。2003年之后,我国信用卡发卡数量节节攀升,国内银行在不同程度上将信用卡业务外包。目前,我国的外包服务提供商可以提供银行卡业务的全套服务,从申办筹建、设计产品、市场营销到交易处理和客户服务,甚至包括客户数据分析和市场定位。预计到2010年,在超过3000亿美元的离岸外移投资中10%有希望投向中国,其中与金融相关的业务流程外包(BPO)约50亿美元以上;在岸外包方面,我国BPO市场预期将超过500亿美元[3]。随着我国金融外包业务发展速度的加快以及发包主体范围的逐渐扩展,其规模会越来越大。
我国在制造业方面的领先优势使我国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金融服务外包承接国。与印度相比,我国在承接外包业务方面具有以下竞争优势:一是我国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投资环境良好,是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近450家已在华投资,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的超过30家,投资设立的研发机构超过700家。目前,我国已经聚集了各路金融外包业巨头,既有埃森哲、IBM等世界著名的BPO公司,也有如Infosys、塔塔等来自印度的公司。欧洲流程外包研究机构MorganChamber分析称,中国银行业的变革以及外资银行的发展计划,将给中国的BPO提供商带来战略性的机遇。我国将有机会同全球领先的银行合作,分享银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种合作未来会成为我国BPO走向世界的桥梁。二是我国拥有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储量大。三是我国的综合成本优势,在人力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方面我国都享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四是我国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在电信、交通领域。五是我国拥有庞大的不断扩大的国内市场,为了在我国市场占有立足之地,跨国公司纷纷在我国建立起客户群。尤其是香港和上海正在成为整个亚洲的金融中心,以市场带动的服务外包趋势势不可挡。印度金融服务外包以软件业外包为主,很少为国内信息化服务,而我国金融信息业以满足内需为主,信息化与软件业互相带动。六是我国在地理位置上处于亚洲的中心,经济发达的日本和韩国都靠近我国,文化传统相似,日韩两国企业要发放金融外包业务,我国都是首选[4]。
目前,商务部已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金融发达的城市纷纷建立金融服务中心。首先是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2005年7月上海银行卡产业园被确定为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签约和预约项目的总投资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国家商务部和上海市政府陆续出台了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着手将其打造成为国内首家金融外包业务示范基地。这有利于将跨国金融机构的后台业务部门吸引到上海,把上海建成国际跨国金融机构的亚太总部所在地和服务全球的后台基地。上海银监局的一份研究显示,近两年外资银行亚太区外包中心正在逐步向上海转移。在沪外资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和专业性较强的银行,已经在境内投资的关联公司开展外包业务,业务种类和业务量都在逐步增加。这些分行或者公司,将来都将被打造成外资银行亚太区服务外包的操作中心。其次,深圳罗湖金融配套服务中心。金融业是深圳市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罗湖区“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强化金融中心的定位,并切实建设“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配套服务中心”,高起点、大手笔规划建设金融中心区。第三,北京金盏金融后台服务区。北京市通过了《加快首都金融产业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建设的有关建议》,规划出包括海淀区稻香湖金融后台服务区、朝阳区金盏产业园、通州区新城商务园等3处金融后台服务园区。北京综合考虑了金融服务区对交通、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北京CBD、朝阳区以金融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在朝阳区金盏金融服务园区建设的总体工作设想和全面论证
[4]。
四、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策略
考虑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优势与劣势,对比到我国的实情和印度优势与经验,我国在增强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力方面可参考以下策略。
(一)政府制定支持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印度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支持非常重要。这一方面需要成立金融服务外包的行业管理机构和专项发展基金,以行业协调和互助的方式推动外包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通过专项资金的形式给予奖励。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保护客户商业秘密,遵守国际上的信息保护规则,在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加强软件盗版等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拓宽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建立服务外包企业贷款平台,优先为外包企业提供贷款等融资支持。此前商务部已经宣布每年拿出1亿元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国开行也将提供50亿元贷款,用于各地外包基地和企业的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担保机制,允许其用软件产品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短期贷款的担保。鼓励风险投资、社会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支持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上市。三是对服务外包企业采取减税、免税及减免房租等优惠措施。目前,在印度、捷克等外包发展迅速的国家,政府都给予服务外包企业极大的税收优惠,增强了该国外包的竞争力。商务部正会同信息产业部、科技部等20多个部委制定关于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四是加强市场推广和营销力度。政府要逐步认识到服务外包的重要性和商机,进行统一规划和宣传推广。
(二)制定总体性外包承接战略
我国承包企业首先要在战略上从暂时性、战术性向长期性、战略性转变,根据新的形势制定具有全局性、主动性特点的发展战略。我国企业应改变自身的定位,从过去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加工厂”变为各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伙伴,全面融入到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去。其次,服务承包企业应建立业务动态监管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外包承接流程,严格履行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并采用接受发包单位的全面评估,以期最大限度降低承接服务外包的风险。第三,建立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我国的承包企业应遵循合法、风险控制、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有效监管等原则,识别外包活动潜在的风险,借鉴国外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的经验,确立自己的符合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原则的规范和制度。
(三)发挥比较优势和集群优势,扩大业务承接范围
我国首先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分行业有计划地选择重点行业拓展外包领域。国内企业应分析和发掘自己的比较优势,结合我国的劳动力和成本优势,要增强自主创新和研发的能力,打造自己的竞争优势,争取全球服务外包的优秀业务的承接。国内企业承接的外包业务通常是特定金融功能的业务,如客户服务、金融分析、客户系统软件\开发等,而业务流程外包等较复杂的业务则并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这要求我国企业应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外包市场,包括信用等级评估、市场调研、后勤保障、计算机业务及系统的维护维修、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形象建设等通常业务,还包括一些新兴业务及复杂程度较高的业务流程外包。其次,要发挥文化、地理上的优势,从向韩国和日本金融机构提供IT服务外包开始逐渐扩展服务领域。随着我国外包人才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英文水平的提高,为扩大金融外包项目流入我国提供了有利的基础,金融机构应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提供专精式服务外包。第三,加快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发挥产业集群优势。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金融发达城市都规划了专门的金融产业基地,以改变地域分散、个体规模小、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水平偏低的服务外包状况。应加快改善产业基地基础软硬件环境建设,借鉴印度、爱尔兰等国际先进服务外包基地发展经验,从建设高水准、前瞻性的服务外包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要求出发,建设配套功能齐全的国际化服务外包园区。完善通信基础设施,筹建直达欧美、日本的高速互联网络出口。对入驻基地的国内外著名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的购地建设、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实行土地房租优惠政策。
(四)加大对外包业务的专门人才培养及引入力度
一方面,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对社会急需金融服务外包人才进行培训,来缓解人才矛盾,尤其是把英语及软件人才的培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10月,首家部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张江创新学院”在上海成立,开始进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对于我国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要经常和承接外包业务的企业联系,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办学方向和课程设置,培养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专门人才。此外,行业主管机构或承包企业可以联合高校进行职业资格认证和培训,使大量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通用人才通过针对性的职业资格认证,成为可以迅速进入工作岗位的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大量招揽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加大对高级人才的引进力度,设立专门人才引进基金,引进人才在简化出入境手续、落户以及提供住房等方面实行优惠,给予便利。这种多渠道的培训将为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徐海慧.中印将成金融服务外包全球中心[N].国际金融报,2006-07-03.
[2]李文茂.印度金融外包服务业发展情况考察报告[J].华北金融,2006(11).
[3]戴丽昕.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服务——中国成为仅次于印度的外包供应商[N].上海科技报,2007-07-04.
[4]常晓冬.大力促进我国金融外包服务的发展[N].法制日报,2007-09-06.
摘要:村镇银行正在成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一个新亮点。到2008年年末,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共计291家,开始成为各地区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创新虽然取得长足的发展,但农村金融机构中依然普遍存在着资本金较少、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者整体素质不高、风险分散机制与担保体系不健全等先天缺陷,使村镇银行在经营和管理上面临着诸多风险。本文将通过对我国村镇银行的现状分析,结合农村金融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村镇银行;信贷风险;防范
随着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农村地区对资金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需要金融部门在信贷、结算、委托、信息咨询等各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而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明显存在组织机构单调、服务功能不全、支持面狭窄等问题。设立村镇银行,无疑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从机构类型看,村镇银行100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设11家;从地域分布看,中西部地区84家,东部地区34家;从经营情况看,已开业机构实收资本47.33亿元,存款余额131亿元,贷款余额98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5亿元,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82亿元。多数机构已实现盈利,其中2009年累计盈利4074万元。
从目前来看,我国现有的100家村镇银行多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低、金融服务不充分的村镇。由于村镇银行目前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不能跨地区进行存贷业务。这种小区域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模式很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受到农村信合、邮储等的竞争,不仅网点、品牌等存在弱势,而且不能开办对公存款业务等,致使资金并不十分充裕。同时各地基层人行对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规定不一,很多按照一般商业银行标准进行,也降低了对农信社等的竞争力。
由于农村对村镇银行的放贷需求强烈,这样便产生了资金需求和供给的不对称性,从而很容易导致风险的产生。在自身规模小和盈利的压力下,村镇银行存在着不断扩大贷款规模的冲动。一些村镇银行的贷存比已经超过了监管红线75%,个别银行甚至超过了100%,有的甚至开始动用资本金发放贷款。据统计至2007年5月31日,农村新金融机构(主要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5523万,发放贷款13843万,正是这一问题的佐证。
二、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类型
我国是农业大国,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农村经济,面向“三农”、城乡联动、综合经营,即面向农村、农户和农业经济组织,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我国的村镇银行金融风险,由于其所在区域经济环境内在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从而导致其信贷风险类别必须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办法来加以考虑。按照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我国村镇银行信贷风险可划分为政策风险、环境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6个类型。
(一)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政府的经济金融政策和政府的行政行为对金融机构导致的风险。在村镇银行信贷风险领域,这是首要的和最大的风险。首先是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由于政府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不连续性,有可能导致村镇银行不能连续、持续和健康经营,从而有可能因此形成不良贷款。
另外,由于地方政府对当地金融机构不合理、不科学甚至随意性的行政强力干预,都有可能造成村镇银行信贷资产的非正常运营。而企业破产倒闭和农户不守信用的现象如果层出不穷,就有可能使该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二)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金融活动的参与者面临的自然的、政治的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带来的风险。环境变化给金融活动参与者带来的损失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这种信贷风险具有不可抗拒性,无法回避。
农村资金运动的季节性、周转的缓慢性、占用的分散性,决定了村镇银行贷款更容易出现不能按时足值收回的可能性。
(三)信用风险
涉及到村镇银行的信用风险,与一般金融的信用风险有一定的区别。要根据所在区域经济的发达程度和金融的发展状况,来确定广义和狭义信用风险的运行或程度。在我国农村金融领域,由于存在东、中、西部的地域差别,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决定了信用风险的范围大小。发达地区农村随着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存在着贴现、透支、信用证、担保、证券投资等比较宽泛的信用风险。
而在广大欠发达农村地区,仍然以借款人违约导致信贷资产损失的风险为主,也就是以狭义的信用风险,即贷款的信用风险为主。在我国农村,由于经济的薄弱性和信用客户的复杂多样性,以及金融生态环境不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客户的信用意识普遍较差,信用风险相当严重,我国农村普遍缺乏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体系。
(四)操作风险
从内部因素来看,在农村地区金融领域,由于基础设施、管理素质、技术含量、生态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操作风险表现得更加复杂和严重。村镇银行信贷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决策风险、运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三个因素。
从外部因素来看,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借款人由于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危机而导致的客观信用风险,另一种是借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出于自身利益的不良目的,采用骗取银行信任、拉拢或腐蚀内部人员等手段,诈骗贷款资产的主观行为而导致的风险。操作风险在农村金融领域主要表现为管理问题。
(五)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影响我国金融业的重要风险。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划分,市场风险的度量和管理将是未来国际活跃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指标。
目前,金融机构已越来越多地通过开发机动灵活的浮动利率贷款新产品来规避利率风险。但我国村镇银行在贷款定价的运用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提高贷款定价的策略和方法,在支持多元化的农村客户中达到双赢,在农村地区金融市场利率价格的波动中防范信贷风险,是村镇银行必须面临的重要课题。
(六)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被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明确地纳入操作风险并加以说明,在国际活跃银行风险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风险在发达国家主要表现为立法风险,即由于法律条文改变对银行经营产生的风险。
在我国,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法制环境不健全,与银行经营直接或间接有关的法律不完整、不细化、不配套,有些法律法规同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互相矛盾,甚至背道而驰。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受到法律环境的种种制约,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等现象大量存在。
三、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对策
在防范信用风险方面,首先在借款人资信等级评定程序上,应成立资信评定小组。村镇银行要成立资信评定机构,在村庄信用站成立资信评定小组。资信评定小组可以由村党政组织、农户代表、村镇银行员工组成,也可以排除村党政组织,由村镇银行通过信用站自主建立,但必须符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信贷员要仔细调查借款人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按照借款人的信用程度,填制农户资信等级评审表,提出初步调查意见,并对资信评定小组提供的农户基本情况真实性负责。
村镇银行必须研究并建立一种科学高效的、简单的农村信用评估方法,使得相关人员易于掌握并高效决策。具有参考意义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做法是增强农产之间的互相合作与联保,减少信用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当地政府通过政策激励当地的信用环境建设,并引进或建立农村信用评级机制。如辽宁省为391万户农产建立了信用档案,对288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价,这些经验都值得推广。
同时,可以根据优秀较好一般普通的等级评定情况,分别颁发不同级别的农村小额贷款证或农户信用证。由村镇银行对评定的农户信用等级要每年审查一次,对农户信誉程度发生变化的,应重新评定信用等级并确定其相应的贷款限额。
为防止法律风险,政府应该进一步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房产不能抵押担保。目前,担保抵押是农民获取贷款的基本条件。按照最近银监会出台的“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沈阳市农村信用社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等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机制和担保方式,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
在防范环境风险管理方面,首先要加强存款吸收能力。从民间资金来说,村镇银行在网点数量、结算便捷程度、品牌等方面都存在弱势,提高吸收存款能力有一定难度。但是村镇银行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立足本地、服务三农、又有大银行股东背景的特点,将农产、农村企业吸引到自己的旗下。防范化解的关键是通过改进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国家与社会的补贴和构建抵御自然与意外事故的保险机制等多种途径和办法来实现。在增加存款方面还可以争取专项支农资金,目前这些专项都存放于农信社。随着村镇银行的经营进入正轨,信用等级提高后,应积极争取这部分资金,并争取对公存款及其它负债业务。
要加强市场风险防范,从根本来讲应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加强农业相关的保险业的发展。这是不仅对村镇银行,而且对农民都非常有益的事情。但也是一项需要政府、企业共同努力的艰巨任务。如2007年国家财政开始对农业保险予以补贴,中国人保、中华联合财保、安华农业保险等公司与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框架协议。所以,农村保险已经开始不断完善,但仍需继续加强。此外,村镇银行还应当挖掘农产资源。由于目前农村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在3万元以内,已经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多地方的支农再贷款额度都被农信社完全闲置。而村镇银行正好以农村相对较大资金需求的村镇企业为主要客户,正好符合市场的需要,可以抓住这一市场。而农产和农村企业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加强政策风险防范,最可行的就是村镇银行要加强农村产业发展的研究。既包括研究某一行业的发展前景,比如曾都的香菇的市场发展状况,近几年的市场前景如何等。也包括某些行业对于国家发展政策和方向的合规性研究。比如地方小企业,如小炼油厂等和国家政策的关系、可能的存活空间和时间等。这种风险特别突出,因为一旦国家政策严格实施,他们可能瞬间倒闭,风险难以把握。村镇银行必须保持高度的政策敏感性,严格把关,远离这类风险产业。
此外,村镇银行只有不断加强内部信贷风险管理,才能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不断创新,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村镇银行良性发展的根本出路,也是遏制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村镇银行信贷风险内部化解应始终坚持法人治理、用人理念、内控体系和金融文化的建设。
1海南省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经验
1.1借助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支持汽车行业发展
目前,海南省汽车厂商的上下游均以中小企业为主,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缺乏担保或抵押,往往不符合银行的一般风险授信政策,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融资难度大一直是制约其发展壮大的瓶颈。为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海南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积极开展合作,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分别以信用协会、政策性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操作平台、担保平台和贷款平台,将地方政府的组织优势、群众的民主监督优势和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加以结合,收效良好。截至2008年末,国开行借助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已授信扶持6家中小汽车经销商、2家中小零配件生产厂、1家小型汽车修配厂,通过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支持海南省汽车行业发展。
1.2积极开展汽车金融服务产品创新
在传统汽车信贷业务模式基础上,海南省各金融机构从授信、融资营销模式着手,积极开展创新,丰富汽车金融服务产品体系。以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为例,一方面针对海南汽车经销商融资需求和风险特征。采用“汽车质押+合格证监管”的先票后货业务拓展海南本地汽车金融业务,已取得初步成效。另一方面,以汽车生产厂家为优秀。对其下游众多经销商进行“1+N”链式融资支持。该业务模式开创了国内企业金融业务集中化处理的先河,提高了业务处理规模和效率。在汽车金融业务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2海南省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
2.1汽车金融市场主体单一,业务规模小
目前,海南省汽车金融市场的主体仍为商业银行,截至2008年末,商业银行汽车贷款余额占比高达72%。而商业银行主导的汽车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商业银行的最终目的只是获得存贷款的利差,缺乏同制造商的利益关系,不能保证对汽车业连续和稳定的支持。海南省汽车金融业务规模一直较小,截至2008年末,海南省汽车贷款余额仅占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的0.6%,金融机构发展汽车金融业务的内在动力不足。另外,商业银行的汽车金融服务也多限于传统的信贷业务,无法为制造商提供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多层次服务。
2.2汽车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及处置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我国个人收入报告和征税体制的欠缺,金融机构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收入的完整性和还款能力作出准确判断和监控,加之恶意逃债、金融欺诈等社会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难度。另一方面,由于欠缺发达的二手车市场,大部分汽车经销商没有二手车经营权,风险处置能力受限。另外,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薄弱也加大了汽车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难度。以查扣抵押车辆为例,常有发生车主不按时还款,仍能办理年审、照常使用的情况出现,金融机构与车辆、交通管理、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存在较大困难。
2.3宏观形势变化对汽车金融业务影响明显
2008年,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汽车产业遭受强烈冲击,汽车市场出现罕见的下滑和萎缩,汽车行业经济效益增速明显减缓。就外部环境来看,市场观望气氛浓厚,购买力下降导致内销受阻;受全球经济衰退及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因素影响,国内车企出口受到很大抑制;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受限,后续发展面临资金瓶颈,都将制约未来一段时期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另外,现阶段发达城市汽车市场趋于饱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一段市场成长期,农村购买力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客观造成汽车市场发展速度趋缓。而汽车行业和市场发展速度减缓将对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直接产生不利影响。
2.4汽车金融相关法律制度环境有待健全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是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防范风险的基础。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令和相关的政策文件尽管为汽车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政策框架,但是可操作性和完备性仍有待加强。如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分期付款销售法律。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来规范分期付款销售行为,难以全面保障交易主体的利益。在动产抵押方面,尽管工商总局出台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但是目前法律界对于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优先性仍存在争议,以汽车质押转为抵押存在不确定因素,同时,各地工商局对于动产抵押登记的执行尺度不一,加大了实务操作难度。3推动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培育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加强汽车金融机构建设
借鉴国外成熟汽车金融市场经验,应建立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导,银行、信托租赁、信贷联盟、保险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为补充的汽车金融机构体系。但就现阶段而言。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刚刚起步,在政策和自身层面都受诸多约束,对市场的把握和运作专业金融机构的经验有限,可首先考虑积极培育汽车金融公司等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促进其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综合银行的资金优势与汽车金融服务业对行业的信息优势和对经销商的控制能力,逐渐形成合理的专业分工格局。
3.2建立健全汽车金融业务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风险处置难度
由于汽车具有“动产”的性质,风险管理难度较大。目前,海南省通过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借由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于中小汽车企业授信的风险分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涉及范围有限。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组建专门的汽车贷款信用担保公司来分散风险。其次,应大力发展二手车市场,加强对二手车市场的管理力度,调整、充实、完善相关的政策规范交易行为;放宽对交易主体的限制,主推以汽车经销商为二手车市场经营主体;建立科学的二手车评估体系,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难度。再者,应推动建立金融机构与车辆、交通管理、司法部门的信息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成本。
3.3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汽车产品创新力度,支持汽车产业良性发展
目前,海南省乃至全国汽车金融产品品种较为单一,仅有作为信贷品种的汽车信用贷款,与国外丰富的汽车金融产品体系相比相距甚远。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吸取国内外金融机构有关产品设计和产品营销的成功经验,推出适合区域汽车融资需求特点的汽车金融产品。随着汽车金融机构体系的完善和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汽车金融服务不仅覆盖汽车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还应延伸到汽车消费及相关领域,包括为厂商提供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的服务;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营运资金融资、设备融资、财务咨询及培训等服务;为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大用户的批售融资、租赁融资、维修融资、保险等服务等。
3.4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为保证汽车金融业务的稳健运作和发展,应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基础。首先,应尽快对信用立法,以此规范信用行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信用管理机构、执行机构、执法机构设立和职责,建立失信惩罚机制,规范失信行为的内容、法律衡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等,为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再者,应完善汽车金融相关法律制度。建议尽快出台与分期付款销售有关的法律,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操作主体的利益;对动产抵押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统一、细化各地工商行政机关动产抵押执行标准;建立全国联网汽车登记制度,以便于金融机构贷中监控;完善二手车管理制度和融资租赁相关的配套制度等。
如何解决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实际上是多方面的,它包括储蓄、贷款、汇兑、理财、保险等方面的需求,由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农户、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的优化、收入的提高以及福利的改善等均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加上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困难现象的普遍存在,因此,国内外学者在如何解决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理论界有各种观点。这些观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一些类别,通过这些观点可以剖析和思考一些问题。
(一)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如何广文(2005)认为,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的特点及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优化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路径在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途径在于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的农村金融业组织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才能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
(二)增加农村金融机构
如曾建中(2006)研究认为,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是向着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方向推进的,其结果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趋于减弱,农村金融主体供给不足。贺晖(2006)提出构建适应农村经济需求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具体措施:调整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利用政策手段诱导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调节资金流向,使农村邮政储蓄资金有效回流农村金融市场;尽快建立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民间金融合法化。
(三)改革现有农村金融机构
如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6)认为,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设置滞后,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经济发展不适应,农村金融网点少,规模小,发展水平低;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地方经济的资金需求不适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调整和撤并后,业务重心转移到了大中城市,保留的机构信贷审批权限上收或变小,加大了地方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矛盾;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金融运行机制不适应,有必要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整合。
朱锋和肖东平(2007)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比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甚至存在金融服务空白;当前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较多,通过加上利率管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现有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低,手段落后,历史包袱沉重,无法满足农民和农村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四)发展农村民间金融
如王芳(2007)认为,从宏观层面上来看,由于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结构性缺陷,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与效率。虽然农村金融组织有着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及民间金融等多种金融形式,但却缺乏多元性、复合性和有效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应该通过一定的措施和办法,鼓励正常范围的民间金融活动,同时适度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金融机构多元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改造现有的金融机构布局,改革或创立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对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此外,随着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项目的发展及其在世界其他国家的推广,国外学者以研究扶贫助困的小额信贷为契机,对于贫困地区小额信贷农户融资行为有较为充分的研究。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呈现的特征
一是研究视角只停留在农村金融服务的某一个方面,更多的人似乎都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全部,农村信用社问题解决了,金融支农问题也就解决了。
二是研究的层次不够深入。尽管一些学者也提出要通盘考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和完善,应该一揽子规划农村金融体制构建,并且也有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综合考虑,但是并没有见到从宏观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构建的深入探讨;更多的研究仅是就事论事,就农村信用社谈农村信用社、就农业银行谈农业银行、就农业发展银行谈农业发展银行,没有考虑各种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协调和整合。
三是在对农村金融的研究方面还没有能够深入到整个经济金融领域。在近年的农村金融研究中,尽管很多学者也提出了要处理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从需求出发探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的构建,但是将农村金融置于宏观经济背景,从经济系统论角度展开的研究还不多见。
四是没能从整体和全局角度提出适应经济国际化发展要求且有利于促进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改善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
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一个组织体系是否有效率,一要看其是否是建立在市场需求基础之上的;二要看其是否能够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产权制度;三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金融增长的关系。因此,要构建新型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也要立足于这些方面。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应更广泛
在对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深刻理解,和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和完善面临的初始条件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路径要进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从理论上提出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性选择及可操作性措施。
(二)当前“三农”金融服务研究关注的目标
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体系;分清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归纳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征;认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程及其改革的初始条件;讨论政府在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和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和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从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角度出发,提出我国未来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结构,以及相应的运作机制。
总之,在我国农村中小型企业和农户贷款难问题突出和县域金融相对萎缩的情况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入战略性调整、农村工业化、新农村建设阶段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需求进一步高涨,农村金融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其主要原因在于结构、体制与政策约束。在制约我国农村金融深化的各种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滞后所带来的约束。因此,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需要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