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2 05:01: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宏观经济调控下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不同模式
政府在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中应该是一种择优选用的原则,应该帮助消费者和产业者知道新形式下的最好的技术、生产渠道、发展模式或者是调高效益的方法。我们的国家由于名族众多,地域广阔,可用于发展的艺术和文化底蕴也是最多的,在不同的社会意识和心里下,其经济行为和协调关系也不一样,因此由于历史、文化的不同会对艺术与文化认知的意识形态产生差异,一般来说在宏观经济调控下有三种模式(图1)。一种是以个人或者是团队合作形式的自由经济模式,通俗地来说自由经济模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法治与国家行政规范的指导下,对社会人文与艺术传统因素的个体经营模式,特别是在艺术与文化产业集聚区,此种模式尤为明显。其实早在19世纪后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有了类似的手工艺作坊,并由此而孕育出了各种行会经济体制,自由经济模式的有事在于其调节市场经济的转变作用,同时实现各民族歌地域之间历史、艺术、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在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上,起到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杠杆行为作用,并对社会储蓄与保险承担责任。另一种是企业的集体职能模式,这种模式一般可以理解为集体协调市场经济的行为,艺术与文化可以使个体的发挥,也可以使以集体为载体的创造性经济活动。现在各种以高校为载体的产业园、高科技软件应用;以艺术文化娱乐中心为载体的影视、动漫、展示;已消费为主体的各种民族旅游、映像互动等等。这种集体协调可以使民族与民族之间,也可以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而由此形成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与艺术历史文化的演绎,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的改革、政府经济宏观计划的协调、艺术与文化产业金融系统、企业模式、劳资关系都十分紧密的相互联系在一起。第三种是国家政府职能模式,国家和政府在行政市场体制中起指导性调控行为的作用,,建立和健全有法律规制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艺术文化的市场经济在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中是十分必要的。例如:新加坡模式。由功能完备的职能部门来控制投资和艺术产业的发展,这种宏观经济的调控无论是在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宣传传统与道德界面,更加具有充实性,且具有长久发展的潜力。
二、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对中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分析
(一)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为特征艺术与文化作为一个新兴的知识性意识形态产业,首先需要的是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指导,从当今世界关于文化产业的实践经验来看,宏观调控的手段对于艺术与文化创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例如1997年的“创意英国”全球推广计划,在税收、出口计划、财政支出所给与的发展战略计划,不仅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国民消费意识的增长。其次艺术与文化的行为特征需要受到规范的约束和保护,艺术和文化从意识层面上来说是我们的精神财富,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更是政府职能机构对于经济宏观调控的手段,经济学之父霍金斯就曾经提出,文化与艺术需要有传承的载体,这种载体是一种价值,体现在知识的民族性、文化的差异性、对社会的贡献性上面,所以要有完备的法律和宏观的政策去促进它,只有这样,我们的创造活动才有价值。第三,个体与团队的作用在往往可以创造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这种创造性思维不仅可以带动经济的跳跃式发展,在绘画、设计、电影与时尚、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甚至我们的将来都会给予深刻的影响,而艺术与文化不仅仅是简单的创意产品的价值,同时也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只有激发出这种行为才能促进社会的共同繁荣和文明的进步。第四,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为需要产业经营的主体,只有通过市场的运作与开发,才能够在市场与消费者之间搭建起桥梁,这些产业经营的主体利用资源和环境,提高全民整体素质,这不仅是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时也对社会整体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对我国经济转型与经济增长的作用中国经济增长从来都不曾像现在这样备受关注,近50年来似乎没有一个国家做的能比中国更出色,如果让我们穿越到从前,以一个历史者的眼光来看中国现在的复兴,不难看到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在于宏观调控下渐进式的市场导向,改革开放并不是一条平坦的康庄之道,经验告诉我们要“摸着石头过河”,这种局部性的市场导向与改革往往是在取得成功之后再随之推广。而现在的中国经济又处在转型期,艺术与文化的创意与发展也符合我国宏观调控机制的中“微观先行”的思路,现今中国的高储蓄额对于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并不是一件可喜的事情,如果不考虑到社会消费能力以及社会主动投资的可能性,那么中国经济也可能会出现高储低开的局面,只有通过刺激消费与改变投资方式,促进资本积累才能有利于经济发展。以江苏省为例,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排前兵,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每年的增长率超过25%,高于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的增速,据统计2011年,江苏文化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占GDP比重的3.4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0.7个百分点(表1)。从诸多数据可以看出,现在中国经济宏观调控重点已经从开放投资转向了扩大内需、增强消费的理性控制阶段。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投资一度出现过热的现象,导致了投资与消费的失衡,随着中国经济由计划统制模式走向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不在是由国家宏观控制供需比的单一模式,随着改革的深入,可以预期的是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一定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高速增长的需求和消费比率,但是由于中国计划经济时期所遗留下的高储率以及银行投资贷款项目过热的问题,会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在现有的经济体制转型中不能以主力军的姿态出现,但其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作为经济转型期的文创产业在当前进出口投资疲软,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情况下,作为改变现有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消费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对中国宏观经济内外平衡的影响近十年以来中国经济的GDP平均增长率都在10%以上,但是从社会经济内外平衡的研究来看,现在的经济体制构架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状态。就国内而言从宏观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国民经济的内部吸收成分,即消费投资额对社会经济增长的贡献值很低,国内的经济增长都是政府企业在投资涉外进出口项目或者是基础设施中体现出的价值逆差;从外部环境来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早就开始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并把其纳入国家经济宏观协调的范畴中加以深化,以美国为例,其创意产业早已成为国家最大的出口产业,好莱坞影视、迪斯尼主题公园、第五大道等等。据统计,2011年,仅美国的知识产权产业就约占国家生产总值的5.24%左右。在美国艺术与文化创意作为知识经济的优秀,成为其国家经济宏观调控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当前的世界经济已经不在是资本积累初期的意识形态了,多元化、金融性、创造性已经成为现今社会发展的主流,在中国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需要对艺术与文化创意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上升到战略高度,这不仅对社会繁荣稳定、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增加经济增长点、促进社会就业率,都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四)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是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之一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增长与传统经济学中关于经济发展的理论有所不同,现有的快速经济模式并不适合于艺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短期的经济增长是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所不能带来的,它需要资源配置循环利用,需要先发展后规范进而边发展边规范,并逐步转向先调控后发展的过程,利用艺术和文化的附加值实现经济增长转向,同时依靠新技术改善结构的优化整合,影响体制改革,同时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有适度的经济增长速度,同时能体现当前社会对于知识价值体现的一种新形式,兼顾传承与中国的没学道德,同时体现地投入高回报的经济增长特色。在这里可以运用经济学GNP的模型修订指标来衡量宏观调控机制的有效性,即GNP=GNP-Dm-Dn+A,其中Dm代表人力资本的折旧,Dn表示资源配置的折旧,A表示折旧资本的再利用。模型建立的基本思路是在中国现有的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宏观调控下,通过对中国社会经济、资源利用率等因素,考虑进人文发展指数(HDI),通过艺术与设计创新提高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所以当前中国社会的宏观调控政策需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思维能力,而艺术与文化不仅可以使经济增长的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向。
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构架模型
(一)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因地域而异,人文风情也不经一样;由于历史原因、民族传统与风俗习惯的不同,国家在对待文创产业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调控机制要有不同类型与之适应。大体上来说,一类是投资性财政政策或者是激励政策模式,在鼓励和帮助的机制下,扩大财政支出,降低税率,减少各种规费和地方性税收,以刺激需求和吸引外部资金流动。另一类是有计划财政支出政策,提高税率,控制需求平衡。利用激励模式促进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高就业率和消费水平,提升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对于那些需求过度,供需比不平衡,财政支出过高的要采取稳定有效的措施,一切从有利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思路出发,做好宏观调控工作。
(二)社会资源分配以及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对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特别需要对社会资源的有利分配,在初次分配的过程中应该按文创产业的生产要素进行分配,通过再分配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收支水平,计划协调好资源的社会供需比,既要保障对经济增长的有效利用率,同时也要对资源的分配所带来的风险和回报率做好预判。国家宏观调控文创产业的手段一般由税收来调节社会、地区间的极差水平,同时通过转移支付调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比,还有最为关键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作为调节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艺术和文化创意产业是知识产权与国家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息息相关的经济体模式,需要国家宏观调控系统中法律规范的约束和保护,因此经济增长是宏观调控的目的,而对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宏观调控还应该有另一个层面的内容即文化的传承。
(三)文化创意的产业政策对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并不是一味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强调经济增长实际上不能忽视艺术品和艺术家在创造精神财富时的不确定性,需要在宏观经济体制调控中加以体现,可以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给量,刺激市场消费水品,同时增加教育投入和素质培养,例如美国国家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设计中心等艺术文化中心占城市公共服务的比重有87%以上,免费对外开放以及参观的几乎占95%以上,城市基础文化建设的比重占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47%。依据经济最优投资模式主要受国家就业率增长的驱动原理,目前的中国实际处于经济投资过度,未来就业率水平下降的经济过渡期,我们在文化基础建设投入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因此国家对文化创意产业宏观经济政策上应该有“倾斜”的政策,要有合理的维护和适度的竞争机制,不能盲目的追求规模经济。
(四)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机制下的构架图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有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政策的引导,而有利的经济增长点;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都能让中国的经济摆脱过渡依赖对外贸易的被动局面,减少外部需求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但是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跨越性边界十分模糊,因此需要从经济学宏观控制的角度来量化分析,给出了关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机制下的构架图(图2)。从构架图上我们可以看出文化创意产业的增长模式对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构成了一个外循环的过程,如果单从国家GDP即国名生产总值上来看是不能体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社会艺术文化教育水平、创新科学技术等诸多相关因素的,但是从构架图上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文创产业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国家宏观调控机制起到深刻影响作用的,当前我国的经济增速放缓,内需不足,特别是社会储蓄率过高而物质消费水平偏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于基础设施和制造投资比重太大,而对文化、素质、教育、艺术等公共服务投资严重失衡。从构架图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当前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应向着有利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方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在宏观经济调控下的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应抓住机遇和挑战,依据地域文化以及科学发展的优势,不断完善自身产业模式,从长远的角度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走宏观科学的市场经济体制。
四、结论及补充
如果将艺术与文化创意扩展到资源配置与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转型手段来看,无疑它对于我国经济储蓄投资长期失衡以及经济体制内外不协调会带来非常有意义结果。从研究逻辑上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并不是值得沾沾自喜的事情,如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特征构架的经济体模型是一个漫长而浩大的工程,而艺术与文化创意是这个浩大工程中所不能缺少的部分,如何体现高储蓄率与消费水平的协调性,如何体现经济体制改革的优越性,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会对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作者:承恺单位:江苏大学
摘要:当前中国经济形势总体上是良好的。中国完全可以有效遏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的软着陆。当今世界经济形势,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股市暴跌形成潮流,全球央行纷纷降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前的我国是否应该继续保持紧缩性货币政策,人民币升值的方针能否继续推行,以及对于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将如何进行、财政政策的作用该怎样发挥等问题都成为重中之重。
外部经济形势:金融危机远未结束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的基本特点可以用“三F”来表示,即FinancialCrisis(金融危机)、FUelCrisis(石油危机)和FoodCrisis(粮食危机)。索罗斯日前曾指出,美国当前可能面临“6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
目前,随着美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下滑,金融危机已经从次贷蔓延到优级抵押贷款。美国最大的两个房地产贷款公司——房利美、房地美近期陷入困境便是证明。这两家金融机构持有大约5.3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债权,占整个市场规模的44%。这两大公司面临财务困境,势必会对美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因此,要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保持高度警惕,不要掉以轻心,不要以为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危机还远未到达“结束的开始”(thebeginningOftheend),很可能仅仅是“开始的结束”(theendOfthebe-ginning)。
内部经济形势: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国内的通货膨胀
1次贷危机影响中国的直接和间接途径
发端子美国的次贷危机直接影响到了中国,部分中资银行机构购买的次级抵押债券价格缩水,更严重的是,由于中国是美国机构债的最大持有国,而房利美和房地美又是美国最大的两家机构债发行人,因此中国持有的机构债不仅会账面缩水,而且还会面临违约的风险。无论如何,“两房”危机已经对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造成极大冲击。次贷危机给中国带来的损失还会表现在资本流动、贸易保护等诸多方面。随着次贷危机的发展,可能会改变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极可能导致短期性投机热钱流入中国,也可能导致热钱的迅速抽逃。次贷危机和美国经济下滑将导致美元持续贬值,以美元计价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扬,进而造成中国国内输入型通货膨胀。而美国经济下滑又会引发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思想抬头。
2美国经济减速或衰退对中国出口的影响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的研究人员测算,中国出口对美国收入的弹性大约为4。就是说,美国经济增长下降1%,中国对美出口增速可能下降4%。考虑到其他国家经济增速也会因美国经济减速而下降,加上中国出口对许多重要贸易伙伴的收入弹性也在3~4左右,因此,以对美出口占中国出口比重1/5左右计算,美国经济增速下降1%,中国的总出口增速大致下降2%。
3对中国的通胀形势必须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当前中国的通货膨胀,既有成本推起也有需求拉动的性质。但本轮通货膨胀的发生,从根本上、从源头上说,是经济过热的结果。当前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的暴涨,以及国内工资成本的上涨(还有天灾),对中国通货膨胀的发生也有重要作用,而且正在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从根本上说,也是世界范围内经济过热的结果。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的通货膨胀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第一,通货膨胀的发生和发展,滞后于经济过热的发生和发展数个季度甚至、年以上。2007年的经济过热,不但对当前的通货膨胀,而且对和未来的通货膨胀将会发生影响。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依然高达10.4%,依然高于潜在经济增长速度。通货膨胀压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存在。
第二,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是在依然存在物价管制条件下的通货膨胀水平。为了改善资源配置,增加供给,政府必然会逐步放松物价管制。由于价格下调的刚性,一旦解除对关键性产品的物价管制,通货膨胀率将会上升。
第三,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如铁矿石)的上涨——尽管目前已经有所回落,已经而且还将增加中国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导致中国PPI的上升。
第四,中国的PPI在最近几个月持续上升,目前已经超过10%。下游企业将越来越难以消化PPI的上涨。一些企业将因亏损而倒闭、减产,但这并不意味产品价格不会上涨。因而,CPI很可能将因越来越多的产品的价格上涨而上涨。此外,CPI并不是衡量通货膨胀的唯一尺度。例如,GDP—缩指数依然在快速上升。中国面对的不仅仅是猪肉或其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是物价的普遍上涨。
第五,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通货膨胀的上升趋势得不到扭转,通货膨胀预期将会加强,通货膨胀预期下的企业和个人的自我保护行为(如要求增加工资、囤积、抢购等)将使通货膨胀进一步恶化。在目前条件下,抢购之类的现象不大可能发生,但工资一物价的上升螺旋却可能形成。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前瞻:坚决遏制通胀
国务院最近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的位置。笔者认为,尽管CPI的上升速度可能会因基数和农产品价格回落等原因而出现回落,但对通胀的警惕不能放松,宏观经济政策仍应该坚持把抑制通胀作为宏观经济政策首要目标的方针。如果中国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抑制通胀,经济就不需要急刹车;如果过早放松宏观经济政策,通货膨胀就可能反弹。最终不得不急刹车,损失则要大得多。
1抑制通胀无需惧怕经济增长速度适度降低
由于中国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的主要途径应该是抑制总需求。换言之,控制通货膨胀就要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在中国的总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是增长最快的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中国的投资率超过45%,是世界之最。由于房地产投资对总投资的增长贡献最大,且存在较严重的泡沫,因此应该成为宏观调控的重点。抑制经济过热所造成的通货膨胀,必须付出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央政府关于“两防”的方针是绝对正确的,在通货膨胀回落到可接受的水平之前,切不可以改变。投资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方向,我们没有必要对两者增长速度的下降,特别是对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过于担心。目前速度降一点,是正常的,不必紧张。没有增长速度的适度回落,就不能有增长质量的提高,也不可能有产业结构的升级。
防止经济过度下滑可以做些预案,但还没有到需要立即实施的程度。在当前形势下,释放出政府将会对“反通胀”方针加以调整的信号是绝对有害的。即便需要对某些具体政策进行微调,也不应使公众产生“政策将会放松”的印象。例如,基于货币政策松动的预期,许多银行提前放贷,夸大信贷紧张程度,营造信贷需求旺盛、规模紧张的氛围,以倒逼中央银行。温总理关于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8%的提法,显示了政府治理通货膨胀的决心,为治理通货膨胀预留了充分的余地。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通胀率4.8%的目标今年恐怕难以实现,可以延长实现这一目标的期限,但没有必要对此目标加以改变。而且,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应该最终维持在3%左右。
2治理通胀离不开货币紧缩
货币主义者认为,“通货膨胀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货币现象”。话虽然不能说得极端,但宽松的货币供应环境毕竟是出现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的必要条件。因此,治理通货膨胀离不开货币紧缩。除非通货膨胀形势有了根本的好转,否则,货币紧缩的大方向是不会也不应该改变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减少有效需求,从而达到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
治理成本推起型通货膨胀,自然要增加供给,但为增加供给所能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是有限的(减税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且难以在短期内见效。一般情况下,即便通货膨胀是由供给方原因所造成的,为了抑制通货膨胀,除实行其他政策外,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必须看到,在这种情况下,为求抑制通胀,需要付出更大的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更好的选择。1980年代,为了抑制由于石油冲击造成的通货膨胀,美联储采取了紧缩性货币政策,美国经济一度陷入“滞胀”。但历史表明,美国当时的经济衰退换来了以后20多年的低通货膨胀。而这种低通胀,则为美国经济的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国多年的低通胀来之不易,一旦失去,要想重新获得,所付代价将是十分巨大的。由于就业对经济增长的弹性已经越来越低,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所带来的失业问题应该、而且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如财政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来解决。
3为了改善经济结构应继续使人民币升值
中国的本次通货膨胀不能不说同其汇率政策有关。中国本轮通货膨胀的货币源头及其发展可以分为这样几个环节:
第一。优惠的引资政策和出口导向政策导致了中国的双顺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双顺差日益固化为结构性的双顺差。中国经济增长的对外需依赖度日益提高。
第二,由于对外依存度过高,中国不希望人民币升值。在双顺差条件下,为了维持汇率的稳定,中央银行不得不大规模干预外汇市场:买进美元,释放出人民币。
第三,央行的干预导致外汇储备和基础货币的大量增加。为了防止基础货币的增加导致通货膨胀,央行进行了大规模的对冲操作:卖出央票,回收人民币;提高准备金率。央行的对冲是成功的,但由于存在种种制约因素,对冲难以完全冲销掉过剩的流动性。事实上,中国的广义货币的增长速度一直明显高于GDP的增长速度。这就为通货膨胀的发生创造了货币条件。
第四,中国的持续、巨额双顺差必然导致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产生,这种预期进而导致了外贸顺差和外国直接投资之外的资金的流入,从而进一步导致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和央行的对冲的负担。过剩流动性进一步增加。
第五,解决由双顺差和人民币升值预期造成的流动性过剩的最简单办法是让人民币根据市场的需求自由浮动。但是,由于人民币币值长期低估,人民币汇率一旦自由浮动,上升幅度可能过大。由于担心对中国的出口造成严重打击,中国选择了人民币缓慢升值这一路径。
第六,人民币缓慢升值和中美利差的倒挂导致热钱流入。在人民币升值速度缓慢条件下,防止热钱流入的唯一方法是实行资本管制。
4必须加强资本项目管制
如果已经确定了人民币缓慢、渐进升值的方针——尽管笔者不认为这是最佳方针——我们就需加强资本管制。人民币升值的速度取决于资本管制的有效性。只有当资本管制完全有效时,才谈得上人民币升值的自主性,即升值速度才可以由中国自行掌握。当前央行对跨境资本流动加强管理的方针是非常必要的。但笔者认为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强、覆盖面应该进一步加宽。“严进宽出”应该调整为对进和出都实行有效管理。在强化对“热钱”防堵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对“热钱”突然流出、对中国经济造成冲击而防患于未然。
5财政政策应在稳定经济、促进机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
由于银根紧缩、人民币升值,以及外部经济体增速下滑等,出口形势将会恶化,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会下降。这时,财政政策应该发挥更大作用,用于帮助经济增长方式平稳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比如,采取减税政策、增加对低收入者的补贴、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等举措。值此世界经济增长速度下滑、贸易条件严重恶化的时候,通过增加税收的政策刺激出口,以保持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办法不是最好的选择。
摘要: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正当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生活中的“市场失灵”;二是宏观调控能够法治化。宏观调控法治化的最终标志,是司法可以也能够对宏观调控行为进行审理与裁判。认为宏观调控行为具有不可诉性的观点在理论上因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理念而不合时宜,在实践中则可能因应人治的需要而十分有害。虽然要实现宏观调控的可诉性在目前还存在许多障碍,但这并不能成为否认宏观调控可诉性的理由。通过对现行司法制度的改革,以建立“公益诉讼”为突破口,辅之以“法院之友”等手段,宏观调控的可诉性是可以实现的。
关键词:宏观调控/法治化/可诉性
基于历史的演绎与观念的推导,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市场失灵作为市场的内生品格而不可避免,通过来自国家的干预以有效消除市场的负面效应,也便具有了正当性,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也就成了一种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虽然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手段、重点和程度因各国历史背景和传统文化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样态,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重要手段的宏观调控,则以“国家经济管理行为的最高形式”,而几乎为当今所有市场经济国家所运用。然而,这种隐含了秩序建构主义逻辑的行为,又会因政府的理性不足、能力有限和自身利益偏好等“政府失灵”现象,而在实践中可能出现“干预异化”,从而对市场机制功能的正常发挥构成威胁或破坏。因此,构建可控制、可预见的宏观调控制度框架,实现宏观调控的法治化运行,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更是法治社会的当然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法学界有少数学者却提出了宏观调控行为具有不可诉性的观点。(注释1: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可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探析[J].法商研究,2002(5):64-70;肖顺武.置疑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C].第四届全国经济法博士论坛,重庆,2007.)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至少是对现代法治精神的背离——现代法治的精髓在于对公权力运用的控制;现代法治的屏障在于司法权的独立、权威与有效;现代法治的演进在于尽量缩小政府活动的非法治范围而不是维护或扩张这种范围。在经济法领域主张宏观调控行为不可诉的观点,于目前行政诉讼拒绝接纳“抽象行政行为”的背景下,实质上是将宏观调控推向了绝对的人治化运行的危险境地。诚然,宏观调控的控制与矫正有多种方式,诸如政府内部的监督、人大的外部督察、社会公众的谴责、行为者政治责任的承担等等,但在笔者看来,凭借现有司法制度,实现我国法律中业已确立的基本价值,比其他任何监督与控制方式更具有实质与终极意义。事实上,以“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形态”存在的司法权,因其权威性、最高性、中立性的品性和得到法治国家的普遍推崇的事实,决定了宏观调控法治化的进程绝对不能偏废对司法权的仰赖。“任何权利和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而对此最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莫过于通过司法实现的诉讼法律制裁。”因此,笔者认为,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将宏观调控行为纳入司法权的监控范围并有效克服其“异化”,是宏观调控正当性的法治基础。
一、能否“接近司法”:宏观调控行为属性之辩
宏观调控行为具备什么样的性质,与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不无关系。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共同关注并极富争议的时代性课题,我国学界围绕其概念、属性和运行等若干问题,已形成诸多富有创见的理论。从经济法学界的讨论来看,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与其可诉性的关系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即宏观调控行为是不是不受司法管辖的“国家行为”以及宏观调控行为是否仅是单纯的决策行为。
国家行为是指“涉及国家或社会重大安全的判断,以及社会安全专业机关的危险预测”的行为。尽管各国对国家行为的称谓不尽相同,但都把国家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我国学者在论及宏观调控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时,也大都预先假定宏观调控行为是国家行为之一种。为了克服这种“对话上的障碍”,本文拟通过界定国家行为的特征的方式,来说明宏观调控行为并非国家行为。
首先,国家行为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或统治性。在日本,国家行为称为“统治行为”,是指关系到国家存亡及国家统治之根本的、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国家最高机关(国会、内阁)作出的行为。在法国,国家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不受普通法院监督,不受行政法院监督的行为,由于只受政府管辖所以称为政府行为”。法国法上规定的政府行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政府与议会发生关系的行为,如召集和解散议会,提出法律案和公布法律的行为等;(2)政府与其他国家或联合国发生关系的行为,如与外国签订条约、出国访问等;(3)总统根据《宪法》第16条在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紧急措施,以及根据《宪法》第11条所作出的将法律草案提交全民公决的决定。在德国,国家行为是指与国家整体利益、国家目的有关的行为。属于排除法院管辖的“高权行为”。它一般是由最高国家宪法机关(总理领导的联邦各部即整体意义上的联邦政府、联邦总统和议会)实施的行为。由此观之,国家行为是为了国家安全、国家主权、国家外交、军事机密,由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属于“政治保留”范畴的行为,一般包括国防行动、军事行动、外交活动和戒严、紧急状态、总动员等。而宏观调控行为首先是经济性的,是国家经济职能在经济生活中的运用。笔者固然不否认经济性问题转化为政治性问题的可能性,但在更多的时候它们之间的界限是明确的。
其次,国家行为不具备司法审查的合理性。美国学者亨金认为,所谓国家行为,“其真正含义是指这样一项司法政策,它宣称某些案件或某些案件涉及的问题不具有可裁判性,即不适宜司法解决,尽管这些案件或这些案件涉及的问题属于宪法或其他法律规定联邦法院的管辖权范围之内,或者也符合法院受理诉讼的各项要求。”笔者认为,国家行为之所以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主要是基于以下的理由:第一,作为政治决策的国家行为是一国对外的绝对主权和对内的绝对统治权的体现,这些权力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最高性,司法权本身从中衍生而来,司法权无法对作为它自己源泉的权力进行审查;第二,从策略上看,法院之所以拒绝审查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国家行为,也是使自己免于卷入政治纷争,从而保持司法独立、维护司法权威的明智之举;第三,国家行为作为体现国家重大主权利益的行为,涉及到国家的尊严、荣誉和存亡,“其缺乏能被发现和容易控制的司法标准”。而宏观调控行为作为调节和控制一国经济总体的机制和手段,一般情况下和国家主权无涉,更不会引起政治纷争,也具备司法审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以自然不能游离于司法权的管辖之外。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宏观调控权(行为)能不能等同于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行为)?因为作为国家主权组成部分的经济主权亦具有不可诉性。笔者认为:一般而言,主权只有在国家间主权相较时才有其应有的意义,因此一国国内事务之间并不存在主权与非主权的可比性;经济主权是国家对本国经济事务的自主权、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国际经济事务的平等参与权与决策权等一系列权利,这种权利当然也只有在涉及国家间经济事务管制分野时才有意义。而宏观调控行为是确保一国经济正常运行和均衡发展的手段,如果仅仅在国内事务与国内事务之间相比较(如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比较),说它是主权行为并无必要,也不妥当。二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国家行为的实施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有时国家行为发生,常常伴随着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比如,因战争引起的经济管制,战时的紧急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等。此时的宏观调控行为已不再是一国范围内常规意义上的经济手段,而是作为国家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在与固有的国家行为发生特定联系时,宏观调控行为才有可能转化为国家行为,从而不再具有可诉性。
涉及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宏观调控行为是否仅仅是一种决策行为。有学者在论证宏观调控行为不可诉时,认为其不可诉性的原因首先源于该行为的抽象性质——宏观调控行为仅仅是一种决策行为。笔者认为,这种将宏观调控行为人为割裂的论证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也与宏观调控行为的实际运行状态不符。事实上,宏观调控行为不仅包括决策行为,还包括执行行为(或实施行为)。(注释2:当前已有学者提出了这一观点,如,杨三正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指出:“宏观调控权是由一系列权力构成的权力束,应包括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参见:杨三正.宏观调控权论[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6:29.))理由是:第一,作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宏观调控行为的本质属性,当然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剥离了执行行为的宏观调控行为,如何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举例言之,央行加息的决策如果不被各商业银行及其所有客户执行,不知这样的决策在实践中还有何价值?事实上,由于目前我国欠缺宏观调控基本法,缺乏对于拒绝执行、怠于执行或歪曲执行宏观调控决策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有时中央的宏观调控决策在实践中就是得不到全面、准确和及时的贯彻。实践反复证明,任何缺乏实施机制、责任机制的所谓决策行为,都可能演化成“隔靴搔痒”的“口号”。第二,法理常识还告诉我们,法律意义上行为的内在方面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外在方面包括行动、手段和结果。[12](P73-83)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法律意义上行为的一种,当然也不例外。在笔者看来,宏观调控的“行动、手段和结果”,必须通过执行行为来体现。黑格尔说:“后果是行为特有的内在形态,是行为本性的表现,而且就是行为本身,所以,行为既不能否认也不能轻视其后果。”只有将宏观调控行为定位为由一系列行为组成的有机系统,宏观调控行为才能成为真正的“行为”。第三,宏观调控行为的人为分割在实践中是十分有害的。因为作为事关全局的经济手段,宏观调控常常表现为一系列行为的连续行使,比如,产业政策需要财政手段和货币手段的支持,规划政策需要财政、金融的配合等。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社会生活中调控部门之间、调控手段之间的冲突和内耗已经相当严重,如果再对宏观调控行为加以人为割裂,宏观调控行为在实践中的协调运行恐怕永远只是一个良好愿望而已。总之,既然宏观调控行为是包含了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的综合性行为,那么以宏观调控行为仅是决策行为为由否认其可诉性也就没有科学性可言了。
二、为何“接近司法”:司法权是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根本保障
法治化是中国现代化实践的一项重要追求。宏观调控的法治化作为政府权力法治化运行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已作为一种普遍诉求得到了表达。在当前有关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论证中,许多人认为,宏观调控行为之所以需要司法审查是法治和民主的要求。不可否认,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实现具有多元路径,诸如政府理性的良好发挥,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自我控制,调控程序的公开、透明与规范等。(注释3:这些方式的存在,在有些学者看来,又恰恰成为否认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理由。(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探析[J].法商研究,2002:69-70.))笔者认为,宏观调控行为的法治化运行之所以需要引进司法权的控制,不仅是因为法治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司法权具有功能和结构优势——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司法以“最彻底、最权威即最具有约束力的裁处方式……最文明、最公正因而最可信赖的法律机制”成为文明时代解决纠纷、平息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基本方式和途径。
首先,从实体的角度讲,可诉的宏观调控行为意味着权利因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而遭受侵害的人,获得了公正救济的可能。作为现代国家权力扩张的结果,宏观调控行为的存在尽管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但“权力行使的泛边界与消极不作为亦是执法中的常态”[3](P104)。“在使行政自决权的行使必须与法令的基本原则相适应并为正当的目的而行使而且不能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等方面,法庭具有很大的作用,换句话说,每一种行政自决权都可能被滥用,而法庭的基本作用,正在于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与宏观调控行为的政治控制相比,宏观调控的司法控制具有更加明显的比较优势:政治对行政的控制不具有分权的特征,它无疑于“自己监督自己”,当深究自己错误的时候难免存在“忍痛而不能割爱”的心态,预示着相对人权益被侵害也总是能够找到种种所谓“正当”或“必要”的理由。与此相反,中立而超脱的司法权,只服从法律而不从属于上级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只服从于法律的要求和良心的命令”的性质,决定了它在处理宏观调控纠纷时,更容易作出公正的裁决并获得人们的心理认同,更容易消解因宏观调控行为而引起的社会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从程序的角度来讲,可诉的宏观调控行为意味着个人获得了一种有效的诉求渠道和救济途径。在程序法上,司法的特质并不在于判断,而在于启动判断的程序,即救济(当然包括事先的预防、事中的监督和事后的补救)程序的启动。它为“个人提供了一种表达冤情、诉诸法律的基本途径,使得那些为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现实的维护”。在笔者看来,在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进程中,司法权的功能不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被动的裁判,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一条可供人们选择的利益诉求通道,由于“国家行政机关所代表的国家,在法院面前处于和私人一样的地位”的事实,使得个体通过司法这一中介与宏观调控主体之间的平等沟通、充分交涉、对等抗衡等成为现实。
第三,随着现代司法的演进和司法功能的扩张,现代司法所具有的政策形成功能日益凸现,通过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审查,对于良性公共政策的生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现代型法院与古代型法院相比较,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可能要数法院政治功能的呈现。自资产阶级国家确立权力分立的政治体制之后,法院就逐渐从国家事务的后台走向了前台——通过裁判来判断政治行为的合宪(法)与否,并形成公共政策以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在笔者看来,从现代司法权功能扩张的角度看,之所以需要通过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审查等方式将宏观调控行为纳入司法权的监控范围,(注释4: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虽然社会各界对此褒贬不一,但大家都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将对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进而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参见:鲁篱.论最高法院在宏观调控中的角色定位[J].现代法学,2006(6):107.))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一是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最富有灵活性和不确定性的行为之一,其规则形式有诸多的空白条款和一般条款,这就要求法官根据自身的职业思维、职业操守和授权范围,作出合理、妥当的裁判,而这对于促导宏观调控行为的合目的性和妥当性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我国宏观调控立法冲突需要司法权的介入予以消解。当前,在宏观调控法领域,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之间的纵向冲突、同一层次立法之间的横向冲突严重存在的现状,需要法院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予以选择并确定其效力;(注释5:在我国最为典型的例子是被称为“2003年最热点法治事件”的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民事案件的判决中,作出了“《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因与《种子法》相冲突自然无效”的判决,尽管该判决针对的纠纷并不是宏观调控纠纷,但我们至少可从中看出司法是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的有效路径之一。)三是在民主代议制政治体制内,社会公众和集团渴望对公共政策(包括宏观调控政策)的形成发挥其影响力,但公众的积极参与愿望有时并不能通过现存的正常渠道得到满足,“当集团发现正常的政治渠道对它们关闭的时候,它们便可能寻找其他途径去影响公共政策。法庭逐渐成了这种努力的中心。”笔者认为,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健全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愈发觉醒,个人和集团寄希望通过法院影响宏观调控政策的形成和变革将更加普遍和常见。
最后,从功能来源的角度讲,司法权对宏观调控权的监控优势来源于其具有最高组织化的强制力支撑。强制力的存在是社会控制方式获得有效性不可或缺的因素,作为社会控制方式的司法权当然也不例外。事实上,强制力的大小常常成为对某种行为能否有效控制的关键。在对宏观调控行为进行控制的各种手段中,司法权无疑是一种最为高度组织化的社会控制力量,司法组织历来就是国家中最成系统的、最稳定的体系,法官、检察官、警察均是世界各国官方角色中最引人注目的和最规范的角色;在司法组织系统和司法角色的行为方式中存在着严格的协调一致的规则、习惯等行为倾向,由此所形成的渊源与合法性以及制度的、机构的力量,是其他社会控制的力量所无法比拟的。一如前文论及,宏观调控权作为权力的一种总是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而作为被侵害的个人由于势单力薄,无力与其制定主体和实施主体相对抗,而借助行政机制,其程序的繁琐和拖沓,以及因权力之间的“亲缘”关系而导致的关联性、倾向性,使得人们难以获得及时公正的救济;与此相反,通过司法的救济之所以能够获得更理想的结果,就在于中立的司法不仅能使权利受损人得到公正的判决,而且这种判决又会得到一种高度组织化的国家强制力的执行,此时,公权力的行使代替了私人的力量,受损权利的复原也由此变得更为现实和可行。
三、如何接近司法: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及其克服
胡肖华教授在论及宪法诉讼时深刻地指出,“无诉讼即无法治”,“无诉讼即无宪政”,宪法诉讼乃法治之精义所在(P105)。笔者认为,将其类推适用于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之价值评判,亦不为过。诚如前文所言,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是实现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终极路径,然而该法治理想的实现,不仅需要理论依据,更需要制度支持。诚然,笔者并不否认当下中国实现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控制所面临的艰辛与障碍,但这不是我们放弃努力的理由。在此,笔者拟通过对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现实障碍及其克服路径的分析,试图让“宏观调控行为具有可诉性”这一命题,不至于仅仅是一种虚妄。
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分析
1.文化性障碍在中国,根植于传统文化土壤中的法观念,除“德主刑辅、礼法合一”之外,便是“无讼息讼”观念。从《周易.讼卦》中的“讼,终凶”、“讼不可妄兴”、“讼不可长”,到孔子对“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崇奉,以及与之相契合的传统中国的自然农业经济与社会结构和当时现实的政治需求,使得人们视诉讼为畏途。近代以来,急剧的社会变革频频发生,但这种文化上的思维定式,并没有因为西方的坚船利炮和强势文明的逼迫而完全消退,“实际上,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并没有被中断,它们只是从制度层面上隐退了,而以另一种潜在的方式继续存在着,并在实际上决定着制度层面上那些看得见的东西”。这种厌讼息讼观念的存在和延续,是我国宏观调控行为诉讼难以有效进行的主要文化障碍。
其次,吏官文化和人治理念是制约我国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控制的又一文化障碍。“中国有史以来就存在一个统摄一切、高高在上的政治权威,所有活动均以此为优秀展开,所有文化的缘起不妨看作是对这种优秀的说明和解释”(P398-399)。如前文所言,这种观念主导下的中国大众心理并没有因为“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种种努力而得到根本的消除。与这种观念相伴随的,便是人们对于行政权力的“仰视”和对“民告官”的恐惧,这从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行政审判庭门可罗雀,而上访者如潮涌动(寻求更高级别的行政领导解决问题)的现象中可窥一斑。这种文化观念上的障碍,对于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实现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略。
2.体制性障碍当下,司法体制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然而实际的情况是,司法在中国至今尚未获得真正的独立,法院和法官在人民大众心目中的形象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关于司法不独立的缘由、弊端和危害,我国学者已给予了诸多有益的探讨,本文不再进行学理上的论述。笔者欲说明的是,与普通的私权之间的纠纷对司法权的援引相比,司法权的独立与否,对宏观调控行为纠纷能否公正裁决更为关键。一个显见的事实是,私权间的纠纷仅仅涉及个人利益,而宏观调控行为引起的诉讼需要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合法与否、合理与否作出评判,甚至需要相关主体承担法律责任,不独立的司法如何能抵御来自行政的干扰?更为严重的是,司法的不独立必然对司法权威造成破坏,进而引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危机。因此,如果没有司法的真正独立,司法作为依附政治甚至作为行政御用工具的状态不能得到根本改变,那么,企图通过司法权对作为政府权力之一的宏观调控权的规制,只能是一种奢望和空想。
3.立法性障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法院不受理“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引发的纠纷,而宏观调控行为多以抽象行政行为的方式出现,因此现行法律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规定,是我国宏观调控不可诉的立法性障碍。事实上,关于抽象行为是否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学者们已有精辟的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入讼,能够有效矫治行政机关‘以抽象行为之名,行具体行为之实’从而规避诉讼的侥幸心理,改变规范性文件违法侵权的现状。”(P108)笔者认为,当前一些宏观调控行为决策或实施部门出于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的动机,通过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滥用权力,扩充、保护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的现象相当突出,而现有的监督方式,其“努力结果非常有限”,“人民代表大会由于缺乏真正广泛的民主基础,也由于受现行政治体制限制,并不能充分行使依法享有的监督职能。”因此,从立法上修正当前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相关规定,以克服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立法障碍,亦相当关键。
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构造
1.法治理念的树立著名学者梁治平指出,作为一种指导话语的“法治”,似乎已成为当前的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存在(P85)。有关法治理念的问题,我国学者已进行了孜孜不倦的研究,其成果也是蔚为壮观。法治理念的确立对于一国法治的实现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不言自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前文有关传统文化对于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的分析,决不意味着笔者认为传统文化应予以彻底否弃和完全被替代;事实上,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约束对于宏观调控的正当化有着重要的价值,对于降低宏观调控成本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当下,中国各种途径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如火如荼,这对于弘扬法治理念,进而整合法治精神和传统道德,当然大有裨益。
2.法院人格的健全司法与行政、立法的分离是现代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要件。当前,我国关于司法体制的改革,更多的是从司法系统内部着手进行,然而这种“细枝末叶”般的修补,无法解决司法作为行政的御用工具、作为国家暴力工具“刀把子”形象这一根本问题。在笔者看来,只有将司法改革与政治体制改联系起来,司法改革的诉求才有可能有实质性的突破。
3.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具体制度设计宏观调控可诉性的实现除了要仰赖深厚的法治观念和独立的司法体制外,还必须从技术层面找到宏观调控“走入法庭”的具体路径。笔者认为,宏观调控诉讼可以考虑两种路径:
第一,建立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是指一定的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认为国家宏观调控决策主体、实施主体或受控主体违反了国家宪法、宏观调控法(现尚未制定基本法)或其他法律的规定,侵犯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因其“宏观”,所以其必然首先涉及公共利益,(注释6:从逻辑分析的角度,宏观调控的诉讼应当包括对决策机关的诉讼、对实施行机关的诉讼和对受控主体(宏观调控涉及的具体市场主体)的诉讼,而前两者往往涉及的是公共利益,故主要引发的是公益诉讼。)而公益讼的救济内容,“不仅仅是要求被告对所受的损害的简单的金钱赔偿或修复,还包括要求公共团体、企业以及国家修改、变更有关政策和事业规模,或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损害的出现或扩大,甚至禁止被告再从事有关活动,故而又被称为禁止性诉讼。”
笔者认为,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一是规定宏观调控公益诉讼诉权。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宏观调控的决策和实施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公民、社会团体或有关机关具有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或者保护国家或社会利益的权利。二是宽原告资格,摒弃原有诉讼法理论中关于当事人必须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规定,从更广泛的角度理解利害关系人和利益主体。笔者认为,具有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主体应包含以下几类:(1)直接利害相关人;(2)公益组织或社会团体;(3)间接利害相关人;(4)国家机关,比如英国的法务长官(检察长)可以代表公众提起公益诉讼。事实上,这种由国家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因其权威性和公共性,在我国尤其值得推广。三是确定审查范围。如前文所述,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的审查范围,不仅仅是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也应纳入其中。四是确立激励制度。如,对原告实施奖励,“尤其是对胜诉的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个人实施重奖,以资鼓励其检举揭发控告经济违法行为”。
第二,建立“法院之友”制度所谓“法院之友”,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是指对法院有疑问的事实或法律上的观点善意地提醒法院注意或向法院报告的人。“法院之友”制度是欧美法院长期以来惯用的手段,其目的是请当事人(含参加人)以外之第三者提供于案件的解决有用的意见和资料,辅助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法院之友”的产生,分为由法院依其权限委托以及由法院根据要求申明己见者之申请予以批准两种情况。能作为“法院之友”的,有政府机关、压力集团,也有专家学者。一般认为,英国是最早将“法院之友”制度引入审判制度的国家;在美国,“法院之友”制度是其法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50年来,联邦上诉法院85%以上的案件都有“法院之友”参与。
笔者认为,在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中,引入“法院之友”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宏观调控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单纯的法律判断并不一定能得出合理的结果,需要参考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的意见才可能作出合乎情理的判决;二是宏观调控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承担审判职责的法院当然不可能全知全能,相关专业的人员介入并提供意见,可以保证查明案件的性质及真相;三是作为“法院之友”的权威专家的意见,极易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而这作为一种无形力量,可以有效抵御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并防止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等现象的产生。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好于预期的成绩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实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4万亿元,比2002年增长67%,年均增长10.8%,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四位;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13万亿元,增长1.71倍;进出口总额达到2.17万亿美元,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三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得到更多实惠,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在2003年至2007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围绕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制定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节奏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宏观调控手段和方式,注重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促进了经济平稳快速发展,避免了大的起落。
进入2008年,我国先后遭遇历史罕见的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指挥下,全国人民同特大自然灾害进行了顽强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同时,中央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供给和银行信贷过快增长,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保持了宏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的局面。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10.6%;需求结构进一步改善,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增长态势更趋均衡,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持续较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经济发展质量有所提高,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加,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这些成绩好于预期,来之不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果,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成果。
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比较严峻的挑战
党的十七大科学总结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的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阶段性特征在经济方面的主要表现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等等。由于这些特征的存在以及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今年以来,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直在8%左右徘徊,全年预计会高于去年。此次通货膨胀压力明显加大,深层次原因是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过多地依靠过快的投资增长和出口拉动;直接原因是成本推动因素和外部通货膨胀输入。近年来,多数时期我国原材料等上游产品价格上涨明显高于消费价格上涨幅度,积累了原材料成本上升压力;为了缓解流动性过剩问题,近期货币政策导向是控制货币供应量,中国人民银行已数次提高贷款利率,资金成本呈上升趋势;节约能源资源以及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政策的实施,使资源、环境、土地等要素成本上升。此外,多种因素使得国内的劳动力成本也在较快上升。在国际市场,随着石油、谷物等重要商品的价格急速上涨,不仅广大发展中国家纷纷陷入通货膨胀,欧美等发达国家也为越来越明显的通货膨胀问题所困扰。输入型通货膨胀影响成为不容忽视的因素。
金融安全面临新的挑战。近几年,我国外贸顺差维持在较高水平,外汇储备快速增加,流动性过剩的局面难以得到有效缓解。今年上半年,尽管贸易顺差增长放缓,但大量外汇资金和热钱却在加速流入。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中美利差是热钱流入规模急剧扩大的直接原因。外汇储备快速增长所释放出的人民币基础货币投放,加剧了流动性过剩的局面。而持续的流动性过剩,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以及货币政策操作的难度。对跨境资本流入流出监管难度的增大以及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波动,都要求我们充分重视金融风险程度提高的问题。
煤电油运的供应保障工作难度加大。由于国内需求增长过快,相关产品价格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以及多次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再加上国际市场一些重要初级产品价格的持续攀升,今年以来国内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煤电油运供求关系趋于紧张的状况。某些重要产品和部分地区的紧张状况较为严重,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缓解。这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抑制物价上涨带来了不利影响。
影响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不利因素增多。由于中央采取了促进农业生产的有力政策措施,2004年我国农业增长速度达到6.3%,扭转了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粮食产量下降、农业增长缓慢的局面,进而取得粮食连续4年增产的成绩。但近年来农业增长速度持续减缓,特别是今年,由于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较快上涨,保持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备有利条件
当前,虽然经济运行面临比较严峻的挑战,但也存在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奠定了抵御自然灾害和外部冲击的雄厚物质基础。这使政府有可能组织协调各种资源力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03年底以来实施的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经济增长过多依靠投资和出口过快增长拉动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善,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已逐步运行到合理区间,防止了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另一方面,2008年上半年宏观经济运行的基本面仍然是平稳较快发展,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利因素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GDP增速较上年虽有所减慢,但仍然明显高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平均速度,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全国财政收入继续较快增长。这说明国民经济运行总体效益是好的,政府有能力利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
在过去连续4年粮食增产的基础上,今年夏粮又喜获丰收。“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增产对抑制通货膨胀、抵御目前世界性的粮价上涨危机、稳定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国现在握有充足的外汇储备。我国外汇储备不仅比东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外汇储备的总和还多,也已经超过了世界7个主要工业国家(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的总和,使我们具备了坚强的抵御外部经济和金融风险的能力。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宏观调控方面我们已经经历了特点各异的多次磨炼,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使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迎难而上,战胜挑战,把物价上涨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同时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宏观调控的方向和重点
下半年,宏观经济工作应继续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在总体上继续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把握好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力度和节奏,加大稳健的财政政策对结构调整、保障民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有效避免经济出现大的起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前,特别应防止出现经济增长速度过度减缓而物价水平仍然居高不下的情况。只要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重点、节奏、力度,坚持科学发展,就能战胜国际国内各种不利因素造成的困难。
根据目前形势的特点,当前宏观经济工作的重点内容应该是:控通胀、改价格、稳金融、抓农业。一是把“控通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在当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水平依然较高的情况下,应千方百计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保障居民生活稳定。二是把“改价格”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不久前进行的成品油和电价的调整,是必要的,也是成功的。应该继续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增加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促进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增产节约。三是把“稳金融”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要求。面对国际国内金融环境的复杂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做到有备无患。应正确分析国内金融领域的问题,高度警惕短期资本流动和国际汇率变化的动向,充分认识金融危机的突发性特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国内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四是把“抓农业”作为稳定大局的基础工作。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实现农业稳定增产、保障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无论何时都是抑制物价上涨和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应继续认真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争取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摘要:进入2008年,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了不少新的复杂因素,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又使我国经济运行面临新的严峻挑战。我们正处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刻,必须正确估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努力在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所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下半年,宏观经济工作应继续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在总体上继续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
关键词:宏观经济,政府调控,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之处
经济管制是指具有经济管制权的政府管制部门依照政府制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进行的(主要是)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宏观经济调控则是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相关法规的约束下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需要对宏观经济进行的调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一词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的色彩,“宏观经济调控”一词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准确地说,这里探讨的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节的关系。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宏观经济只能是进行调节,目标是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并不是对经济进行控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结果是管制经济。但根据习惯或传统,这里笔者仍称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之处的,以下将分别予以说明。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市场缺陷,都是由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但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是存在差别的。经济管制主要是由经济的外部性、垄断、信息的不对称、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非市场品、有害物品的生产与消费问题、产权保护问题、市场不完善问题等所引起的,宏观经济调控则是由宏观经济失衡(包括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总投资、总消费的波动,总就业的波动,一般物价水平的波动,国际收支失衡,经济增长的波动等)所引起的。两者产生原因的差别导致了政府干预部门、干预目标、干预手段等等的不同。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
虽然总的来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弥补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市场的优长(包括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技术创新,促进积累的增长等),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但两者的具体目标是存在着差别的。经济管制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主要是:(1)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即限制、减少具有负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具有正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2)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垄断问题,即政府在避减垄断的总原则下,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垄断分别采取禁止、限制以及数量管制、价格管制和促进竞争的政策,以维持或者促进形成有效竞争的行业市场结构,促进企业和产业经济效率的提高;(3)通过政府的干预增加市场信息的供应量,减轻由信息不对称对经济效率带来的危害;(4)通过政府的干预约束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如禁止非市场品的生产、交易和消费等;(5)通过政府的干预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交易,增进生产性活动;(6)通过政府的干预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宏观经济调控则旨在通过对经济总量的调节,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具体来说,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1)通过对总供求的调节,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2)通过对投资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投资的波动;(3)通过对消费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消费的波动;(4)通过刺激经济实现充分就业;(5)通过调节宏观经济实现物价水平的稳定;(6)通过调节国内经济和汇率实现国际收支的平衡;(7)通过逆向的经济调节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不同
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原因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出现时间的不同。虽然经济管制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由于经济管制主要导源于市场的不完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始终存在,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因此经济管制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而宏观经济调控导源于宏观经济失衡,在市场经济足够成熟,宏观经济失衡对社会大众的经济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损害了经济的正常运行,并危及社会稳定,而且社会充分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并且已经建立起了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设施”以后,才会出现宏观经济调控。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演变历史来看,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要远远早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市场经济出现之时,经济管制也随之出现了,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有经济管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自然也有经济管制(注:实际上,如果不限于市场经济,经济管制在国家或政府出现之后,市场经济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可以说,经济管制是随国家或政府的出现而出现的。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垄断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居民的非理性行为等等,在市场经济产生以前就存在,只不过其规模、影响等小一些而已。),而宏观经济调控是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后才出现的,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前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市场经济出现以前也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西方国家,只是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才出现宏观经济调控,如果从16世纪算起,在市场经济阶段,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要比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晚了400多年。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不同
经济管制涉及的具体领域很多,政府部门中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既包括司法机构,也包括行政机构,既包括中央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也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在行政机构中既包括纯粹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如中央银行、财政部等),也包括其他专门的经济管理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等)、非经济管理机构(如文化管理机构、环境保护机构、药品管理机构等)以及综合性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照颁行的法规在各自管理的领域对被管制者依法进行管制。经济管制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即依照行业性质,由设立的政府主管机构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商业银行一般主要由中央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投资银行主要由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险公司主要由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但经济管制的行业性并不排斥政府其他管理机构依法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有许多行业同时受多个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这些管理机构拥有非重复的,但对被管制对象的活动的影响几乎具有同等的制约力和管制权。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则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并且主要是中央政府行政机构中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中主要是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的数量远远少于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
5.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实施手段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管制或者调控对象的特征与行为的变化、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演进等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两者的区别还是相当大的。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主要是行政、司法手段,因此具有强制性,虽然经济管制肯定会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但政府主要并不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来达到管制的目的,而主要是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管制而达到管制目的的。政府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直接减少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不是来自于市场,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奖励会直接增加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获得的利益同样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来自于政府,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机构或者司法机构,这种直接来自于政府的经济处罚或者经济奖励在这里仍应归于行政或司法手段,因为它们是行政管理和监督、司法管理和监督的工具。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是“裁判”。需要说明的是,经济管制本身并不排斥经济手段的运用,有的领域也需要政府当“运动员”,最近一二十年来,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在许多领域,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取得了过去运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进行管制所没有取得的效果,经济手段的运用范围也有扩大的趋势,但基于经济管制的基本性质,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为主的格局并不会发生变化。
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则主要是经济手段,因此具有非强制性。宏观经济调控是通过政府参与市场(充当“运动员”的角色),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发生变化,从而使经济总量发生变化,来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持宏观经济平衡的。经济手段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这些政策的运用,会对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的供求产生影响,继而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其调整其行为,最终重新恢复市场平衡。在市场经济中,除非是在战争时期,政府是没有理由普遍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因为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从根本上是与市场机制相排斥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对市场的替代,从而也就必然导致市场优长的丧失,造成社会福利的根本性下降。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撇开特殊的战争背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有的时候也是可以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的,例如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条件下,政府可以采取直接控制收入增长的收入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但这类政策的采用除非迫不得已,应该禁止政府使用,并且政府要使用这类手段,也必须获得政府立法机构的授权。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由于经济管制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管制者与被管制者多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管制者直接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与监督,而且管制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经济管制主要是直接干预;而宏观经济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并不与调控对象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影响或者引导微观经济单位的调节方式,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对调控对象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注:否则,就属于经济管制范畴,因为如果宏观经济调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即主要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那么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受到破坏,这样的经济也就不再是市场经济了,而是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了。因此,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与直接干预是相冲突的,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只能主要采取间接干预手段。近20年来,中国国内经济学文献中大量提到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该以间接干预为主(或者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应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理论应该说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是正确的,而且只是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才是准确的。),而且宏观经济调控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间接干预。(注: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有过还要不要经济管制的疑义。应该说,经济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经济管制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经济管制的问题。195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与市场经济是相背的,必须对这种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比较缓慢,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过慢,市场化改革过程从实质上来说也就是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过程,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也意味着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向前推进了一步,市场经济的完全建立要以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根本改革为前提。但是市场经济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并不表明市场经济与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市场缺陷要求建立经济管制制度,政府的经济管制是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要求,是实现经济的高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必须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弥补市场缺陷的、有着明确的管制边界的经济管制制度。从市场经济国家来看,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方面的差异远较在经济管制制度方面的差异小,借鉴各国在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管制的经验时,选择更困难的是在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各国的经济管制制度相当复杂,而且合理性差异也很大,因此在研究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调控经济的经验教训时,虽然研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必要的,而研究各国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教训更为迫切,应该避免(也是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是将别国特殊的经济管制制度,并且是不合理的经济管制制度当作市场经济的具有共性的一般经济管制制度。对各国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比较、甄别、判断、改造对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6.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方法不同
这里所谓的实施方法是就政府干预的力度而言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依宏观经济失衡程度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宏观经济失衡越严重,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大,失衡程度越轻,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小。市场经济中的宏观经济失衡具有周期性,因此国民经济无法避免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这样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的选择直接与经济的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有关。在市场经济中,宏观经济会经常性处于失衡状态中,为了防止宏观经济出现严重失衡,一般来说,政府应该逆对经济风向采取经常性的调节政策,这种调节属于微调。相对于有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的严重失衡,这种调节属于预防性质的调节。微调是经常性的,大调则不是经常性的,而是周期性的(有时间周期,宏观经济严重失衡才应该进行大调)。相对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法的选择性,针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经济管制一般来说并不存在微调与大调问题,因为经济管制是依律行事,按照法规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就给予什么处罚,应该受到什么奖励就给予什么奖励,同业者间的区别会相当大。当然对于一些经济活动,政府是加大管制力度,还是减轻管制力度,也需要政府做出选择,但这种选择与宏观经济调控力度的选择不同,它与宏观经济失衡的程度无关,与经济周期性运动无关,而是取决于公众的认识、技术水平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等方面的因素,力度加大或减轻一般会表现为长期趋势,而不是短期性的周期性的变化。
因此,我们就能发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运用具有典型的逆经济运行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则不具有这一特点,无论是在经济萧条时期,还是在经济繁荣时期,只要经济管制制度未变,管制政策就不会有变。
7.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与产业政策的关系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相对价格,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改变了相对价格,那就会改变产业的比较利益,从而会引起经济资源在产业间的重新配置。就其性质而言,可能产生有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也有可能产生出不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不过就宏观经济调控本身而言,其性质、目的等等都与产业政策无关,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为了产业政策的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
经济管制则不同,经济管制虽然并不是只服务于产业政策,但是它是产业政策的必备工具,要实施产业政策,就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否则,产业政策就是无效的。例如政府要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政府就要对外实施进入管制政策和其他相关管制政策;政府要促进一个行业的竞争,政府就要实行反垄断、鼓励进入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管制政策;政府要压缩有较大污染的行业生产规模,扶持污染小的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就要采取抑制前者、鼓励后者的进入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管制标准与排放数量的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税政策等。
8.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是无选择性的,它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而影响微观经济主体,宏观经济调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全局性,虽然市场的影响程度对不同的微观经济主体会有所差别,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改变的是宏观经济变量,因此任何微观经济单位都难以避免地要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实际上是针对所有的经济主体。就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的性质来看,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益,也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损,也可能使一部分经济主体受益,而同时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受损。从社会整体而言,一项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将会增进社会福利。
经济管制的对象则是有选择性的,它所管制的是具体的微观经济单位。例如基于保护环境而实施的污染排放管制的管制对象只是污染排放单位,其他单位则不在管制之列。微观经济单位如果违规,将会受到管制机构的处罚。任何经济单位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如果不在经济管制的范围之列,它就不会受到经济管制机构的约束。虽然经济管制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全局性的,不过一般来说,其影响的局部性更强。
9.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影响。不过两者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是存在着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影响的时间长短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原因在于:第一,微调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较小,大调才会明显地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而大调所具有的周期性的特点,使得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第二,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改变经济制度,即不会改变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变化,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就会消失。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则具有持续性的特点。因为:第一,经济管制总是表现为一种长期的趋势,一项管制制度确定以后,往往会在很长的时期内运行,有的持续几十年,有的持续上百年,有的经济管制制度一经确定,几乎就成为永恒性的了,这样就使得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长期性;第二,经济管制制度的变化改变的是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经济管制制度发生变化,新的制度会在长时期内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行为,从而对经济效率产生持续的影响。
(2)影响的途径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市场环境,或者说宏观市场结构,从而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来影响经济效率。经济管制既通过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也通过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动力机制和能力,还通过对相对价格或者成本、利润率的影响而影响经济效率。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单方位性,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全方位性。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的全方位性预示着经济管制会通过渗入到经济机体的内部而在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效率,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经济管制制度,低效率社会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应该主要从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入手。
(3)影响的结构不同。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影响最大,而对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则比较小。在经济不景气时,政府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提高,这是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最主要的积极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政府采取紧缩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下降,也会增加微观经济单位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增强微观经济单位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和能力,因此并不一定能够使微观经济单位努力提高生产效率。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而具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可能性,但一方面相对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不利的变化,从而出现恶化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素的流动性等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条件并不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能改变的,因此即使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会因为其他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改变资源配置,从而不能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而要具备这些条件恰恰需要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
与宏观经济调控一样,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与宏观经济调控不同的是,经济管制不只是主要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产生影响,而是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利用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入管制、过程管制等都会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例如,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进入管制政策就造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非国有经济进入金融、汽车等现代产业部门的产业进入管制政策也造成了金融发展能力、汽车发展能力的闲置。一般来说,进入管制的领域越广,管制越严厉,经济资源的利用率越低。其次,经济管制对生产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生产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有无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经济管制对这几个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可以削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减轻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也可以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的制度。其三,经济管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既会影响生产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影响产品生产的成本,影响不同产品生产的利润率,还会影响资源的流动性,因此就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经济管制可以促进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促进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制度。
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具有局部性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则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4)影响的程度不同。由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在时间长短、途径、结构方面存在着差别,因此两者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差别。由于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时间所具有的持续性、影响途径所具有的全方位性、影响结构的全面性,而这些是宏观经济调控所不具有的,因此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自然要超过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
由上可以得出结论,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经济管制制度,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必须要改革经济管制制度。
10.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失效的原因存在着差别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存在着共同的原因,但是也存在着差别。最主要的差别在于两者在被调控对象俘虏的可能性上存在着差别。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不是因为被调控对象俘虏了调控机构,因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政府机构并不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而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是系统性的、整体性的、全面性的,具有非排他性,因此不存在政府机构设租和被调控对象向政府机构寻租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主要在于政府能力不足,而一般主要不在于政府权力的滥用。而管制者被被管制者俘虏却是经济管制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管制机构要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管制的利益是可以排他的,而且管制机构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每一级管制机构、管制机构的每一个职能机构都有其独享的管制权,并且这些管制权又是被分配给一个一个的作为管制者的自然人手中,管制权都是人格化了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管制具有了一对一的“交易”的性质,这样就存在着管制者设租和被管制者寻租的条件,从而也就出现了管制者被俘虏的可能性,一旦管制者被俘虏,就会出现管制失效。在经济管制中,不仅管制的执行者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而且管制规则的制定者也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在管制规则的制定中,所谓政治上的“看不见的手”(特殊的利益集团等等)发挥的作用往往相当大,这样就使得管制规则本身与管制应该实现的目标相背,即管制规则背离效率和公正而出现的管制规则的扭曲。由于管制规则的制定者被被管制者俘虏而导致的管制规则的扭曲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比由管制者被俘虏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更大。
11.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经济自由是指微观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地做出经济决策的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重要的性质和特征,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经济自由使得市场经济具有多方面的计划经济体制所不可能具有的优越性,但同时无约束的经济自由也会使市场经济难以避免地产生多方面的缺陷。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它们都会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实质上都是市场以外的力量——政府对经济自由施加的约束,但是两者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是存在着差别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是间接的,它并不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它是通过改变宏观市场环境而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的,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特点,除非宏观经济调控采取直接的经济管制的手段,否则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因此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程度也要小一些。经济管制则不同,它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因为它要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因此经济管制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差别性的。例如进入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自由,价格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卖方和买方的价格决策自由,出口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出口商的出口决策自由。不过管制也会对经济自由产生间接影响,因为管制会影响产业环境。由此,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要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大。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尤其要对经济管制的边界给予明确的界定,对政府的经济管制权予以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管制的无限延伸,就会不正当地侵害经济自由,从而损害经济效率。
由上可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但是两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多方面的。
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相互联系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着明显的、多方面的差异,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多方面的联系。两者的联系并没有为将两者混同提供依据,但是明确两者的相互联系也是经济理论研究应该关注的,并且两者的联系也是两者关系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两者的联系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产生的,虽然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相联系的市场缺陷存在着差别,但都导源于市场缺陷。如果不存在市场缺陷,那就不需要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缺陷是市场经济内生的,市场经济内生的缺陷使得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市场经济本身不能保证满足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条件,或者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或者低下,从而使得仅仅有市场力量并不能使社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不能实现社会在已经拥有的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条件下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某些市场缺陷可以由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得到或多或少的弥补,但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并不能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因此只能由政府充当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政府弥补市场缺陷需要根据市场缺陷的不同领域分别通过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来实现。虽然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一定能够弥补全部的市场缺陷,但它却是一个社会弥补市场缺陷的最终依靠力量,而且只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就可以与市场力量这只看不见的手一道不断增进社会福利。(注:无论是市场缺陷,还是第三种力量的缺陷,抑或政府缺陷,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由人类的生产能力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为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以及政府都是人类社会的事情,没有人,便无所谓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和政府。虽然人类的生产能力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社会制度的不断改进(简而言之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但相对于人类的需要,相对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即便是进入到所谓的知识经济社会,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仍然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如何使经济资源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永恒挑战。)
市场缺陷导致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也同时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因此,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不能渗入到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而只能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这从根本上规定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边界。虽然两者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起作用的“领地”有不同,但从它们都只能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作用这一点来看是相同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主体都是政府,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最终目标都在于提高经济效率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引起的,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尽管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的政府职能机构有不同,但都是政府机构。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既不是企业、居民,也不是第三种力量,而是政府。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履行多方面的具体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维护产权;抑制、限制或消除垄断,促进市场竞争;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提供和鼓励提供公共物品;提供信息和促进市场信息供应量的增加;补充市场的不完善,提供或鼓励提供市场供应不足的私人物品;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限制非市场品的生产和消费,禁止有害物品的生产和消费;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护宏观经济平衡,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结构平衡等。任何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的政府都应该履行上述经济职能。而这些经济职能可以归结为两个大的方面,即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充分弥补市场缺陷,使社会的经济效率达至最优,既需要实行经济管制,也需要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只有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于市场缺陷内生于市场经济本身,因而具有长期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离开了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社会的经济效率都会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所以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目标不同,两者的干预对象、方式、方法等等都存在着差别,影响经济效率的时间长短、途径、结构、程度也存在着差别,但是不管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从它们的最终目标来看,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增进社会福利。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相互补充的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由于两者导源于市场缺陷的不同方面,由两者的性质决定了两者功能上的差别,决定了各自适于弥补不同类型的市场缺陷,也就是说,应该实行经济管制的就不适于采取宏观经济调控,归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就不应该采取经济管制,经济管制不能代替宏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调控也不能代替经济管制,两者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两者这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决定了只有既能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又能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府才能实现有效地履行政府应该履行的经济职能的目标,市场缺陷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都需要不断地发展
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进入的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领域政府就一定要无条件地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这里涉及到政府的能力。如果政府进入这些领域不仅不能起到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使社会的经济资源完全浪费,反而因为政府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而损害了市场机制在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的充分发挥,那么政府就不应该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因为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结果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减少了社会福利。政府能力是人类生产能力的组成部分,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包含着政府能力的增长。政府能力的增长使得政府可以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中的更多的领域,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也因此要相应地发展。
市场力量作为人类生产能力的一部分,也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的,这就使得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与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结构会发生一些变化,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手段等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随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实践的发展,人类会发现和掌握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更有效的方法,更有效的具体的手段,更恰当的干预力度和时机,更好的决策制度,更好的机构设置,更好的机构协调机制等等,人类自然就应该利用这些新的知识来改进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
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不断发展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有效的必要条件,也只有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能够得到不断发展,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成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手段。
5.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与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
(1)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会影响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如果经济管制的范围、程度等超越了其应该有的边界,宏观经济调控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如果存在着普遍的市场进入管制、普遍的价格管制、普遍的投资管制、普遍的分配管制,那么无论政府如何努力,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都不可能有效。(注: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一直在努力从改革开放前的直接干预过渡到间接干预,在出现宏观经济失衡时,力图依靠间接干预矫正宏观经济失衡,政府的这种意愿是好的,是正确的,但每次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以致于每次都要通过直接干预来最终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出现这一现象并不奇怪。原因就在于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市场信号是扭曲的,资源不能自由地流动,微观经济单位应该享有的经济决策权和经济利益都被经济管制所侵蚀或者说被剥夺,应该承担的经济风险也因为经济管制而无法通过新的经济安排而转移或者被经济管制自动地转移到其他的经济主体,这就使微观经济单位对于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所传达的信号缺乏反映,因此使得间接干预失效。在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宏观经济调控只有采取直接干预才能达到预期目标,间接干预的宏观经济调控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是相背的,因此只有根本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可以作为判断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改革进程的一项指标。)经济管制制度所影响的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微观基础。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要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微观经济单位享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自己承担经济风险,需要有灵活的价格机制,经济资源能够自由地流动,需要有发达的高度竞争性的市场,这些条件在存在普遍的严格的经济管制的经济中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经济管制既可以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提供有利的条件,也可以成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障碍。
(2)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会影响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例如如果国民经济处于总需求严重超过总供给,通货膨胀高居不下,政府的反垄断管制政策就难以奏效。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够为经济管制的有效性提供有利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则会使失衡的宏观经济成为经济管制有效性的不利因素。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本身导致了宏观经济失衡或者加剧了宏观经济失衡,这样的宏观经济调控就成了经济管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障碍。
6.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与实现宏观经济调控调控目标相关的经济管制可以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例如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而对汇率进行管制,为解决通货膨胀而对利率、银行的贷款规模、企业的投资规模和薪酬进行管制,为提高就业率而对雇主辞退在业者进行限制等。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实际上是说为了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政府可以采取管制手段,而不是说这些管制是正常的经济管制的现成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些管制本身是不应该存在的。因此经济管制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是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的,只有在间接干预无法矫正业已出现的宏观经济失衡,而宏观经济失衡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就是说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时,政府才可采取管制手段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因此经济管制只能作为市场经济中特殊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临时性手段,而不能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常用手段。经济管制手段的运用应该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有严格的范围限制和时限,一俟危机缓和,政府就应该撤消管制,而完全采用常规性的间接干预手段。
三、关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几点思考
基于上述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讨论,考虑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在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方面,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不能混同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有相互联系的地方,但两者的差别也是明显的。政府在制定经济调控政策时,应该考虑两者的差别,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都应该有相应的差别。如果将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混同起来,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就会出现错误的选择,导致的结果要么是经济管制的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要么是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仅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会强化市场缺陷,而且会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成为导致效率下降的因素,总的来说会导致政府失效。如果政府失效由此引起,这样的政府失效比市场失效更糟。
2.政府应该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对经济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也应该成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但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呢?这取决于多种因素,除了受政府政策性质的影响外,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政府实施政策的能力等都会影响政策的效力。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可避免地会在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等方面出现或多或少的错误,甚至政府制定的政策本身就是错误的。减少错误才能提高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效力。政府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制定和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不断提高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效力。
3.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应该法治化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通过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与企业、居民、民间组织等不同,政府是一种特殊的力量,它是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它享有立法权、司法权,它是唯一合法享有暴力的机构,它能够动用强制力贯彻它的意志,这为政府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来弥补市场缺陷提供了前提,也是它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的根本原因。但它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也同时造成了它不作为和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无论是它不作为,还是它滥用权力,都会造成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失效。要防止政府不作为和滥用权力,不断提高政府有效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就应该为此提供制度保障,根本的唯一可行的制度保障就是法治化。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从性质上来说是受托行为,即它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众赋予其公共权力,它运用这种公共权力,代表公共利益,贯彻公共意志,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因此,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机构,还是政府的司法机构,其履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政府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从立法上防止政府缺位和越位;其次,应该通过立法和司法对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应的激励和惩处制度,一方面防止政府不履行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政府滥用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权,就及时予以纠正;其三,应该通过法律对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程序予以明确,保障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方面防止政治中的看不见的手起作用,另一方面防止政府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而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范围的行为和政府随意制定政策而扰乱经济正常运行的行为。只有将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纳入法治化轨道,方能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被限制在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内,才能促使政府切实履行它所应该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才能成为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提高的有益的手段。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多年来,经济学界将政府的经济职能统称为宏观经济调控,虽然已经有个别学者注意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但至今鲜见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之间的关系进行专门讨论的文献。产业经济学文献中有大量的讨论经济管制问题(主要是产业管制问题)的论著,管制经济学、反垄断经济学以及其他相关经济学领域的文献也有大量的讨论经济管制问题的文献,这些文献主要讨论的是产业管制、微观经济管制问题,而在宏观经济学文献中,则有大量的讨论宏观经济调控的论著。这些论著对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专门领域的问题的研究相当深入,但并没有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在政府经济学文献中,也鲜见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系统讨论。在专门讨论宏观经济调控以及讨论政府的经济职能的文献中,流行的观点是将宏观经济调控与政府的经济职能等同起来。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将政府等同于宏观,凡是政府做的事,都成了宏观经济调控;二是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还不能明确区分两者的异同。实际上,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一回事,宏观经济是有确定的涵义的,并不是任何经济活动都属于宏观经济活动,从而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政府对经济进行的任何干预活动都属于宏观经济调控。明确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不仅是经济理论研究的任务,而且对规范政府政策、规范政府行为和政府有效地履行经济职能都具有重要价值。本文拟对二者的相互联系与差别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之处
经济管制是指具有经济管制权的政府管制部门依照政府制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进行的(主要是)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宏观经济调控则是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相关法规的约束下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需要对宏观经济进行的调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一词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的色彩,“宏观经济调控”一词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准确地说,这里探讨的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节的关系。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宏观经济只能是进行调节,目标是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并不是对经济进行控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结果是管制经济。但根据习惯或传统,这里笔者仍称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之处的,以下将分别予以说明。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市场缺陷,都是由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但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是存在差别的。经济管制主要是由经济的外部性、垄断、信息的不对称、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非市场品、有害物品的生产与消费问题、产权保护问题、市场不完善问题等所引起的,宏观经济调控则是由宏观经济失衡(包括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总投资、总消费的波动,总就业的波动,一般物价水平的波动,国际收支失衡,经济增长的波动等)所引起的。两者产生原因的差别导致了政府干预部门、干预目标、干预手段等等的不同。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
虽然总的来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弥补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市场的优长(包括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技术创新,促进积累的增长等),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但两者的具体目标是存在着差别的。经济管制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主要是:(1)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即限制、减少具有负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具有正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2)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垄断问题,即政府在避减垄断的总原则下,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垄断分别采取禁止、限制以及数量管制、价格管制和促进竞争的政策,以维持或者促进形成有效竞争的行业市场结构,促进企业和产业经济效率的提高;(3)通过政府的干预增加市场信息的供应量,减轻由信息不对称对经济效率带来的危害;(4)通过政府的干预约束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如禁止非市场品的生产、交易和消费等;(5)通过政府的干预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交易,增进生产性活动;(6)通过政府的干预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宏观经济调控则旨在通过对经济总量的调节,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具体来说,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1)通过对总供求的调节,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2)通过对投资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投资的波动;(3)通过对消费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消费的波动;(4)通过刺激经济实现充分就业;(5)通过调节宏观经济实现物价水平的稳定;(6)通过调节国内经济和汇率实现国际收支的平衡;(7)通过逆向的经济调节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不同
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原因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出现时间的不同。虽然经济管制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由于经济管制主要导源于市场的不完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始终存在,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因此经济管制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而宏观经济调控导源于宏观经济失衡,在市场经济足够成熟,宏观经济失衡对社会大众的经济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损害了经济的正常运行,并危及社会稳定,而且社会充分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并且已经建立起了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设施”以后,才会出现宏观经济调控。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演变历史来看,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要远远早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市场经济出现之时,经济管制也随之出现了,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有经济管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自然也有经济管制(注:实际上,如果不限于市场经济,经济管制在国家或政府出现之后,市场经济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可以说,经济管制是随国家或政府的出现而出现的。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垄断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居民的非理性行为等等,在市场经济产生以前就存在,只不过其规模、影响等小一些而已。),而宏观经济调控是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后才出现的,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前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市场经济出现以前也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西方国家,只是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才出现宏观经济调控,如果从16世纪算起,在市场经济阶段,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要比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晚了400多年。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不同
经济管制涉及的具体领域很多,政府部门中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既包括司法机构,也包括行政机构,既包括中央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也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在行政机构中既包括纯粹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如中央银行、财政部等),也包括其他专门的经济管理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等)、非经济管理机构(如文化管理机构、环境保护机构、药品管理机构等)以及综合性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照颁行的法规在各自管理的领域对被管制者依法进行管制。经济管制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即依照行业性质,由设立的政府主管机构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商业银行一般主要由中央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投资银行主要由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险公司主要由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但经济管制的行业性并不排斥政府其他管理机构依法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有许多行业同时受多个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这些管理机构拥有非重复的,但对被管制对象的活动的影响几乎具有同等的制约力和管制权。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则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并且主要是中央政府行政机构中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中主要是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的数量远远少于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
5.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实施手段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管制或者调控对象的特征与行为的变化、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演进等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两者的区别还是相当大的。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主要是行政、司法手段,因此具有强制性,虽然经济管制肯定会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但政府主要并不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来达到管制的目的,而主要是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管制而达到管制目的的。政府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直接减少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不是来自于市场,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奖励会直接增加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获得的利益同样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来自于政府,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机构或者司法机构,这种直接来自于政府的经济处罚或者经济奖励在这里仍应归于行政或司法手段,因为它们是行政管理和监督、司法管理和监督的工具。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是“裁判”。需要说明的是,经济管制本身并不排斥经济手段的运用,有的领域也需要政府当“运动员”,最近一二十年来,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在许多领域,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取得了过去运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进行管制所没有取得的效果,经济手段的运用范围也有扩大的趋势,但基于经济管制的基本性质,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为主的格局并不会发生变化。
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则主要是经济手段,因此具有非强制性。宏观经济调控是通过政府参与市场(充当“运动员”的角色),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发生变化,从而使经济总量发生变化,来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持宏观经济平衡的。经济手段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这些政策的运用,会对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的供求产生影响,继而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其调整其行为,最终重新恢复市场平衡。在市场经济中,除非是在战争时期,政府是没有理由普遍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因为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从根本上是与市场机制相排斥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对市场的替代,从而也就必然导致市场优长的丧失,造成社会福利的根本性下降。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撇开特殊的战争背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有的时候也是可以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的,例如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条件下,政府可以采取直接控制收入增长的收入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但这类政策的采用除非迫不得已,应该禁止政府使用,并且政府要使用这类手段,也必须获得政府立法机构的授权。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由于经济管制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管制者与被管制者多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管制者直接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与监督,而且管制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经济管制主要是直接干预;而宏观经济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并不与调控对象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影响或者引导微观经济单位的调节方式,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对调控对象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注:否则,就属于经济管制范畴,因为如果宏观经济调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即主要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那么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受到破坏,这样的经济也就不再是市场经济了,而是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了。因此,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与直接干预是相冲突的,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只能主要采取间接干预手段。近20年来,中国国内经济学文献中大量提到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该以间接干预为主(或者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应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理论应该说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是正确的,而且只是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才是准确的。),而且宏观经济调控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间接干预。(注: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有过还要不要经济管制的疑义。应该说,经济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经济管制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经济管制的问题。195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与市场经济是相背的,必须对这种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比较缓慢,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过慢,市场化改革过程从实质上来说也就是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过程,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也意味着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向前推进了一步,市场经济的完全建立要以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根本改革为前提。但是市场经济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并不表明市场经济与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市场缺陷要求建立经济管制制度,政府的经济管制是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要求,是实现经济的高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必须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弥补市场缺陷的、有着明确的管制边界的经济管制制度。从市场经济国家来看,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方面的差异远较在经济管制制度方面的差异小,借鉴各国在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管制的经验时,选择更困难的是在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各国的经济管制制度相当复杂,而且合理性差异也很大,因此在研究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调控经济的经验教训时,虽然研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必要的,而研究各国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教训更为迫切,应该避免(也是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是将别国特殊的经济管制制度,并且是不合理的经济管制制度当作市场经济的具有共性的一般经济管制制度。对各国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比较、甄别、判断、改造对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6.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方法不同
这里所谓的实施方法是就政府干预的力度而言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依宏观经济失衡程度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宏观经济失衡越严重,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大,失衡程度越轻,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小。市场经济中的宏观经济失衡具有周期性,因此国民经济无法避免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这样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的选择直接与经济的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有关。在市场经济中,宏观经济会经常性处于失衡状态中,为了防止宏观经济出现严重失衡,一般来说,政府应该逆对经济风向采取经常性的调节政策,这种调节属于微调。相对于有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的严重失衡,这种调节属于预防性质的调节。微调是经常性的,大调则不是经常性的,而是周期性的(有时间周期,宏观经济严重失衡才应该进行大调)。相对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法的选择性,针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经济管制一般来说并不存在微调与大调问题,因为经济管制是依律行事,按照法规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就给予什么处罚,应该受到什么奖励就给予什么奖励,同业者间的区别会相当大。当然对于一些经济活动,政府是加大管制力度,还是减轻管制力度,也需要政府做出选择,但这种选择与宏观经济调控力度的选择不同,它与宏观经济失衡的程度无关,与经济周期性运动无关,而是取决于公众的认识、技术水平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等方面的因素,力度加大或减轻一般会表现为长期趋势,而不是短期性的周期性的变化。
因此,我们就能发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运用具有典型的逆经济运行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则不具有这一特点,无论是在经济萧条时期,还是在经济繁荣时期,只要经济管制制度未变,管制政策就不会有变。
7.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与产业政策的关系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相对价格,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改变了相对价格,那就会改变产业的比较利益,从而会引起经济资源在产业间的重新配置。就其性质而言,可能产生有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也有可能产生出不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不过就宏观经济调控本身而言,其性质、目的等等都与产业政策无关,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为了产业政策的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
经济管制则不同,经济管制虽然并不是只服务于产业政策,但是它是产业政策的必备工具,要实施产业政策,就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否则,产业政策就是无效的。例如政府要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政府就要对外实施进入管制政策和其他相关管制政策;政府要促进一个行业的竞争,政府就要实行反垄断、鼓励进入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管制政策;政府要压缩有较大污染的行业生产规模,扶持污染小的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就要采取抑制前者、鼓励后者的进入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管制标准与排放数量的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税政策等。
8.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是无选择性的,它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而影响微观经济主体,宏观经济调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全局性,虽然市场的影响程度对不同的微观经济主体会有所差别,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改变的是宏观经济变量,因此任何微观经济单位都难以避免地要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实际上是针对所有的经济主体。就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的性质来看,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益,也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损,也可能使一部分经济主体受益,而同时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受损。从社会整体而言,一项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将会增进社会福利。
经济管制的对象则是有选择性的,它所管制的是具体的微观经济单位。例如基于保护环境而实施的污染排放管制的管制对象只是污染排放单位,其他单位则不在管制之列。微观经济单位如果违规,将会受到管制机构的处罚。任何经济单位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如果不在经济管制的范围之列,它就不会受到经济管制机构的约束。虽然经济管制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全局性的,不过一般来说,其影响的局部性更强。
9.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影响。不过两者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是存在着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影响的时间长短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原因在于:第一,微调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较小,大调才会明显地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而大调所具有的周期性的特点,使得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第二,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改变经济制度,即不会改变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变化,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就会消失。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则具有持续性的特点。因为:第一,经济管制总是表现为一种长期的趋势,一项管制制度确定以后,往往会在很长的时期内运行,有的持续几十年,有的持续上百年,有的经济管制制度一经确定,几乎就成为永恒性的了,这样就使得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长期性;第二,经济管制制度的变化改变的是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经济管制制度发生变化,新的制度会在长时期内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行为,从而对经济效率产生持续的影响。
(2)影响的途径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市场环境,或者说宏观市场结构,从而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来影响经济效率。经济管制既通过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也通过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动力机制和能力,还通过对相对价格或者成本、利润率的影响而影响经济效率。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单方位性,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全方位性。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的全方位性预示着经济管制会通过渗入到经济机体的内部而在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效率,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经济管制制度,低效率社会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应该主要从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入手。
(3)影响的结构不同。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影响最大,而对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则比较小。在经济不景气时,政府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提高,这是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最主要的积极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政府采取紧缩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下降,也会增加微观经济单位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增强微观经济单位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和能力,因此并不一定能够使微观经济单位努力提高生产效率。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而具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可能性,但一方面相对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不利的变化,从而出现恶化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素的流动性等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条件并不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能改变的,因此即使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会因为其他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改变资源配置,从而不能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而要具备这些条件恰恰需要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
与宏观经济调控一样,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与宏观经济调控不同的是,经济管制不只是主要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产生影响,而是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利用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入管制、过程管制等都会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例如,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进入管制政策就造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非国有经济进入金融、汽车等现代产业部门的产业进入管制政策也造成了金融发展能力、汽车发展能力的闲置。一般来说,进入管制的领域越广,管制越严厉,经济资源的利用率越低。其次,经济管制对生产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生产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有无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经济管制对这几个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可以削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减轻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也可以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的制度。其三,经济管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既会影响生产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影响产品生产的成本,影响不同产品生产的利润率,还会影响资源的流动性,因此就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经济管制可以促进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促进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制度。
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具有局部性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则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4)影响的程度不同。由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在时间长短、途径、结构方面存在着差别,因此两者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差别。由于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时间所具有的持续性、影响途径所具有的全方位性、影响结构的全面性,而这些是宏观经济调控所不具有的,因此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自然要超过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
由上可以得出结论,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经济管制制度,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必须要改革经济管制制度。
10.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失效的原因存在着差别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存在着共同的原因,但是也存在着差别。最主要的差别在于两者在被调控对象俘虏的可能性上存在着差别。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不是因为被调控对象俘虏了调控机构,因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政府机构并不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而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是系统性的、整体性的、全面性的,具有非排他性,因此不存在政府机构设租和被调控对象向政府机构寻租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主要在于政府能力不足,而一般主要不在于政府权力的滥用。而管制者被被管制者俘虏却是经济管制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管制机构要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管制的利益是可以排他的,而且管制机构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每一级管制机构、管制机构的每一个职能机构都有其独享的管制权,并且这些管制权又是被分配给一个一个的作为管制者的自然人手中,管制权都是人格化了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管制具有了一对一的“交易”的性质,这样就存在着管制者设租和被管制者寻租的条件,从而也就出现了管制者被俘虏的可能性,一旦管制者被俘虏,就会出现管制失效。在经济管制中,不仅管制的执行者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而且管制规则的制定者也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在管制规则的制定中,所谓政治上的“看不见的手”(特殊的利益集团等等)发挥的作用往往相当大,这样就使得管制规则本身与管制应该实现的目标相背,即管制规则背离效率和公正而出现的管制规则的扭曲。由于管制规则的制定者被被管制者俘虏而导致的管制规则的扭曲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比由管制者被俘虏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更大。
11.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经济自由是指微观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地做出经济决策的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重要的性质和特征,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经济自由使得市场经济具有多方面的计划经济体制所不可能具有的优越性,但同时无约束的经济自由也会使市场经济难以避免地产生多方面的缺陷。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它们都会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实质上都是市场以外的力量——政府对经济自由施加的约束,但是两者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是存在着差别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是间接的,它并不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它是通过改变宏观市场环境而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的,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特点,除非宏观经济调控采取直接的经济管制的手段,否则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因此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程度也要小一些。经济管制则不同,它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因为它要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因此经济管制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差别性的。例如进入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自由,价格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卖方和买方的价格决策自由,出口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出口商的出口决策自由。不过管制也会对经济自由产生间接影响,因为管制会影响产业环境。由此,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要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大。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尤其要对经济管制的边界给予明确的界定,对政府的经济管制权予以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管制的无限延伸,就会不正当地侵害经济自由,从而损害经济效率。
由上可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但是两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多方面的。
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相互联系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着明显的、多方面的差异,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多方面的联系。两者的联系并没有为将两者混同提供依据,但是明确两者的相互联系也是经济理论研究应该关注的,并且两者的联系也是两者关系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两者的联系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产生的,虽然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相联系的市场缺陷存在着差别,但都导源于市场缺陷。如果不存在市场缺陷,那就不需要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缺陷是市场经济内生的,市场经济内生的缺陷使得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市场经济本身不能保证满足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条件,或者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或者低下,从而使得仅仅有市场力量并不能使社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不能实现社会在已经拥有的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条件下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某些市场缺陷可以由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得到或多或少的弥补,但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并不能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因此只能由政府充当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政府弥补市场缺陷需要根据市场缺陷的不同领域分别通过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来实现。虽然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一定能够弥补全部的市场缺陷,但它却是一个社会弥补市场缺陷的最终依靠力量,而且只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就可以与市场力量这只看不见的手一道不断增进社会福利。(注:无论是市场缺陷,还是第三种力量的缺陷,抑或政府缺陷,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由人类的生产能力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为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以及政府都是人类社会的事情,没有人,便无所谓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和政府。虽然人类的生产能力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社会制度的不断改进(简而言之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但相对于人类的需要,相对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即便是进入到所谓的知识经济社会,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仍然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如何使经济资源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永恒挑战。)
市场缺陷导致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也同时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因此,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不能渗入到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而只能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这从根本上规定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边界。虽然两者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起作用的“领地”有不同,但从它们都只能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作用这一点来看是相同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主体都是政府,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最终目标都在于提高经济效率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引起的,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尽管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的政府职能机构有不同,但都是政府机构。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既不是企业、居民,也不是第三种力量,而是政府。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履行多方面的具体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维护产权;抑制、限制或消除垄断,促进市场竞争;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提供和鼓励提供公共物品;提供信息和促进市场信息供应量的增加;补充市场的不完善,提供或鼓励提供市场供应不足的私人物品;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限制非市场品的生产和消费,禁止有害物品的生产和消费;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护宏观经济平衡,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结构平衡等。任何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的政府都应该履行上述经济职能。而这些经济职能可以归结为两个大的方面,即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充分弥补市场缺陷,使社会的经济效率达至最优,既需要实行经济管制,也需要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只有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于市场缺陷内生于市场经济本身,因而具有长期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离开了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社会的经济效率都会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所以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目标不同,两者的干预对象、方式、方法等等都存在着差别,影响经济效率的时间长短、途径、结构、程度也存在着差别,但是不管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从它们的最终目标来看,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增进社会福利。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相互补充的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由于两者导源于市场缺陷的不同方面,由两者的性质决定了两者功能上的差别,决定了各自适于弥补不同类型的市场缺陷,也就是说,应该实行经济管制的就不适于采取宏观经济调控,归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就不应该采取经济管制,经济管制不能代替宏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调控也不能代替经济管制,两者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两者这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决定了只有既能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又能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府才能实现有效地履行政府应该履行的经济职能的目标,市场缺陷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都需要不断地发展
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进入的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领域政府就一定要无条件地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这里涉及到政府的能力。如果政府进入这些领域不仅不能起到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使社会的经济资源完全浪费,反而因为政府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而损害了市场机制在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的充分发挥,那么政府就不应该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因为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结果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减少了社会福利。政府能力是人类生产能力的组成部分,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包含着政府能力的增长。政府能力的增长使得政府可以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中的更多的领域,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也因此要相应地发展。
市场力量作为人类生产能力的一部分,也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的,这就使得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与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结构会发生一些变化,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手段等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随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实践的发展,人类会发现和掌握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更有效的方法,更有效的具体的手段,更恰当的干预力度和时机,更好的决策制度,更好的机构设置,更好的机构协调机制等等,人类自然就应该利用这些新的知识来改进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
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不断发展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有效的必要条件,也只有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能够得到不断发展,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成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手段。
5.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与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
(1)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会影响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如果经济管制的范围、程度等超越了其应该有的边界,宏观经济调控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如果存在着普遍的市场进入管制、普遍的价格管制、普遍的投资管制、普遍的分配管制,那么无论政府如何努力,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都不可能有效。(注: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一直在努力从改革开放前的直接干预过渡到间接干预,在出现宏观经济失衡时,力图依靠间接干预矫正宏观经济失衡,政府的这种意愿是好的,是正确的,但每次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以致于每次都要通过直接干预来最终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出现这一现象并不奇怪。原因就在于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市场信号是扭曲的,资源不能自由地流动,微观经济单位应该享有的经济决策权和经济利益都被经济管制所侵蚀或者说被剥夺,应该承担的经济风险也因为经济管制而无法通过新的经济安排而转移或者被经济管制自动地转移到其他的经济主体,这就使微观经济单位对于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所传达的信号缺乏反映,因此使得间接干预失效。在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宏观经济调控只有采取直接干预才能达到预期目标,间接干预的宏观经济调控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是相背的,因此只有根本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可以作为判断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改革进程的一项指标。)经济管制制度所影响的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微观基础。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要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微观经济单位享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自己承担经济风险,需要有灵活的价格机制,经济资源能够自由地流动,需要有发达的高度竞争性的市场,这些条件在存在普遍的严格的经济管制的经济中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经济管制既可以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提供有利的条件,也可以成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障碍。
(2)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会影响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例如如果国民经济处于总需求严重超过总供给,通货膨胀高居不下,政府的反垄断管制政策就难以奏效。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够为经济管制的有效性提供有利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则会使失衡的宏观经济成为经济管制有效性的不利因素。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本身导致了宏观经济失衡或者加剧了宏观经济失衡,这样的宏观经济调控就成了经济管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障碍。
6.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与实现宏观经济调控调控目标相关的经济管制可以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例如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而对汇率进行管制,为解决通货膨胀而对利率、银行的贷款规模、企业的投资规模和薪酬进行管制,为提高就业率而对雇主辞退在业者进行限制等。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实际上是说为了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政府可以采取管制手段,而不是说这些管制是正常的经济管制的现成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些管制本身是不应该存在的。因此经济管制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是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的,只有在间接干预无法矫正业已出现的宏观经济失衡,而宏观经济失衡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就是说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时,政府才可采取管制手段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因此经济管制只能作为市场经济中特殊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临时性手段,而不能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常用手段。经济管制手段的运用应该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有严格的范围限制和时限,一俟危机缓和,政府就应该撤消管制,而完全采用常规性的间接干预手段。
三、关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几点思考
基于上述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讨论,考虑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在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方面,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不能混同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有相互联系的地方,但两者的差别也是明显的。政府在制定经济调控政策时,应该考虑两者的差别,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都应该有相应的差别。如果将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混同起来,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就会出现错误的选择,导致的结果要么是经济管制的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要么是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仅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会强化市场缺陷,而且会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成为导致效率下降的因素,总的来说会导致政府失效。如果政府失效由此引起,这样的政府失效比市场失效更糟。
2.政府应该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对经济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也应该成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但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呢?这取决于多种因素,除了受政府政策性质的影响外,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政府实施政策的能力等都会影响政策的效力。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可避免地会在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等方面出现或多或少的错误,甚至政府制定的政策本身就是错误的。减少错误才能提高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效力。政府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制定和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不断提高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效力。
3.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应该法治化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通过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与企业、居民、民间组织等不同,政府是一种特殊的力量,它是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它享有立法权、司法权,它是唯一合法享有暴力的机构,它能够动用强制力贯彻它的意志,这为政府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来弥补市场缺陷提供了前提,也是它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的根本原因。但它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也同时造成了它不作为和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无论是它不作为,还是它滥用权力,都会造成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失效。要防止政府不作为和滥用权力,不断提高政府有效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就应该为此提供制度保障,根本的唯一可行的制度保障就是法治化。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从性质上来说是受托行为,即它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众赋予其公共权力,它运用这种公共权力,代表公共利益,贯彻公共意志,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因此,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机构,还是政府的司法机构,其履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政府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从立法上防止政府缺位和越位;其次,应该通过立法和司法对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应的激励和惩处制度,一方面防止政府不履行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政府滥用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权,就及时予以纠正;其三,应该通过法律对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程序予以明确,保障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方面防止政治中的看不见的手起作用,另一方面防止政府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而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范围的行为和政府随意制定政策而扰乱经济正常运行的行为。只有将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纳入法治化轨道,方能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被限制在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内,才能促使政府切实履行它所应该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才能成为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提高的有益的手段。
1999年开始,我国的“政府上网工程”的实施,标志着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而我国从2000年开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高校才获准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1干扰性方面
中央在对事权和财权下放的时间进程中,初始阶段存在着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并不匹配的现象,即事权过大、财权过小。但前者也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的博弈,建立起了制度诱导机制。另外,随着税制双轨制的实行,使得地方政府具有通过出卖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地税的强烈偏好。这样一来,官商合谋下的区域房地产开发局面就孕育而生。从中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对于中央做出的诸多调控举措,存在着选择性偏好。也就是说,有利于地方的大力执行,不利于当地的就延缓执行时间。从近年来执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来看,其不仅挫伤了开发商的拿地热情,且更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从而,部分地区以修保障性住房的名义改修商品房,可谓是机关算尽。有专家指出,应将二元税制合为一统。虽然不明确这一想法能否落实,但针对现在的行业乱象仍需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可见,这种干扰方面所导致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区域差异性,是需要着力规避的。
2理解基础上的价值判断
那么,如何针对宏观经济调控建立起正确的价值判断呢?这直接关系到中央与地方之间讨价还价的民众基础,进而关系到宏观经济调控与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能否匹配。从现阶段媒体所的信息现实,中央在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后,会根据调控效果进行过程优化或者终止。这也在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央与地方之间目标函数的异同,并主动使中央政策的植根性得到完善。从以上思路出发,以下可从整体和局部两个方面建立起价值判断来:
2.1整体方面
通过上文的理解可以发现,在宏观经济调控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存在着各自的利益偏好,这就形成了二者相对独立的价值判断。在我国现有行政管理机制下,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需要借助地方政府的执行而变为现实,当然中央政府可以采取督察的方式来强化地方政府的执行效力。然而,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中的民生改善目标仍是一致的,也是宪法所规定的。在通过“看得见的手”来引导市场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时,地方政府具有天然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来源于,因科层结构下的信息强势地位使然。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就客观成为代表区域经济利益的主体了。从而,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引导角色,这就使得一切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指导的调控需要建立起区域植根性。由此,中央政府应与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
2.2局部方面
正因为地方政府的政策供给直接关系到各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也难免出现地方强势经济主体对地方政府实施影响的可能。关于这一点,在房地产市场中已有所显现。且这种影响力,也通过地方政府开展土地财政的主观意愿而被加强。作为地方政府难以把控的国有金融机构,则成为后危机时代影响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阻碍。首先需要申明,笔者完全赞同借助金融紧缩政策来降温房地产经济,但认为忽视区域差异性和缺乏历史观的急刹车措施,则是值得商榷的。近年来,所执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使得区域范围内的开发商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周转压力,该压力通过减少对土地需求的方式来显现出来。最后,地方政府因土地出卖受影响而导致地方财政缩水,当然就促使其存在着变相背离中央意图的动机。因此,为了规避市场噪音的出现,中央政府应给予地方政府某种政策性补偿。以上两个方面所建立的价值判断,而构建差异化的宏观调控提供了证据。尽管上面是以调控房地产市场而言的,但针对其它宏观调控领域仍具有很强的启示性。
3价值判断下的优化措施构建
根据上文所述并在价值判断下,优化措施的构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展开。尽管本文没有论述有关行政部门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但实践已经告诉我们,诸如房产管理中心这一部门,却成为了实施上的执行区域差异化调控的主体。为此,以下将在“其它优化措施”中给予阐述。
3.1进行区域差异性需求的调研
考察二手房交易现象不难发现,其是许多进入城市生活民众的首先策略。相对于一手房源,二手房具备了现房、证件齐备、现有居住配套设施完备等优势。因此,这不仅是农村转移人口的购房选择,也是学区房的重要构成部分。但因各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不平衡、民众购买力水平不均衡等因素影响,需要充分调研各地现行二手房市场的状况。一般而言,内陆地区的二手房交易中的投机性质并不强,因而在政策执行中应给予一定的柔性。
3.2根据调研建立整体调控措施
宏观经济调控仍面临着目标管理的需要,通过目标分解和目标协同来实现调控的内在要求。因此,中央政府在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时,应在原则性、方向性等环节进行优化,从而建立起整体调控措施来。从目前针对二手房征收20%差额税的政策来看,缺少必然的柔性特质。显然,强行执行这一政策将导致欠发达地区的二手房交易价格猛涨,进而将这20%的税转嫁给刚性需求的消费者。所以,各地在执行中存在政策差异,是具有合理性的。
3.3管控违规的区域差异性调控
针对地方政府与当地开发商之间的合谋举动,需要中央政府实施持续的管控工作。关于这一点,需要采取合理的政策补偿与严格的制度惩戒相结合。这样,才能使得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的机会成本变大,而降低该政府的合谋意愿。综上所述,以上便构成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关于宏观调控的区域差异性是一个有趣的议题,相信笔者将不断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3.4其它方面的优化措施
3.4.1强化中心职能管理效能。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具备出让条件土地、环境保护局提供的审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局提供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城乡规划局提供的刚性规划条件四个办理事项全部移至土地招拍挂之前,提前统一完成。
3.4.2充分引入舆论监管机制。舆论监管机制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的,在上文的前置审核过程中若发生寻租行为,应通过互联网平台相关开发商的信息,从而在声誉约束机制的作用下提高他们实施寻租行为的成本。在针对含有民生福利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建设项目时,中心在审批上给予优先考虑。这一措施,将在规避寻租的同时,提高中心工作的社会效益性。房地产经济当前仍是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优秀力量,对它调控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各关联产业的发展程度。对此,需要业界给予足够的重视。
4实证分析
4.1地方政府
从上世纪90年代初财政分灶吃饭以来,地方政府逐渐将土地使用权买卖所得收入用来充实地方财政,进而成为了所谓的土地财政。这也就意味着,开发商若要修建商品房首要任务就是从政府手中拿地。在土地公开拍卖市场上,受到房地产开发所蕴涵的巨大利益驱使,开发商之间的竞价十分激烈,并伴随着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互动。这从不难发现,土地价格就在供不应求的状态下被抬高了。若其中还存在着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合谋的话,那么被抬高的土地价格里面并不全由经济因素所决定。由此,这一后果必然使得商品房价格具有上涨动力。
4.2房地产开发商
开发商修建商品房的最终目的在于获得高额经济利润,而这并不因增加保障房建设项目而改变。在成本叠加效应下,开发商必定将高昂的投资成本分解到商品房的单位面积的售价之中。从而,这就在事实上形成了商品房价格上涨态势。另外,还需要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商品房的区位环境。根据级差地租I的原理可知,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改善的区域环境下,商品房从开盘到最后竣工都存在着价格上涨的经济学原因。这种原因就导致了消费者因投资买房的时间先后不同而存在着价格之间上涨的情况。应该讲,这是一个正常现象。
4.3消费者群体
消费者群体在面对商品房的购买时,存在着不同的消费心态。大部分人群都属于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这一需求所导致的房价上涨原因已在上文做了分析,而投机性需求(如温州抄房团)则是恶意抬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因此,此处的原因一方面存在着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必须限制的方面。从当前国家所设计的调控政策来看,也是主要针对后者的。
结论
本文借助房地产市场调控来对主题进行讨论。宏观经济调控在于通过政府的那只“看得见的手”,来引导市场这只“看不见得手”的功能发挥。以最近出台的针对二手房销售的新政来看,各省、市对此具有不同的解读。从而,在执行宏观调控方面也存在着区域差异性。对此,应从必然性和干扰性两个方面来解读。需要关注中央与地方之间讨价还价的民众基础,进而关系到宏观经济调控与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能否匹配。其优化措施包括:进行区域差异性需求的调研、根据调研建立整体调控措施,以及管控违规的区域差异性调控。
作者:张洪云单位:中共灵璧县委党校
我国房地产业方兴未艾,从改革开放到现在30多年的时间里,取得了惊人发展。这一结果表明,房地产行业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而从实践角度上来看,我国政府对房地产业高度重视,房地产行业被很多地方都当做经济发展技术和领头羊双重的角色,希望能够借助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促进当地的经济繁荣。同时在本世纪初到现在2015年,我国房地产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和居住状态,加之人民可支配收入持续成长、对生活住房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使得房地产行业发展异常火爆。从一些数据来看,目前国内房地产形势整体运行良好,而面对市场不断变化的环境,国家使用了宏观经济调控措施这样的方式也使得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较为平稳,其作用非常突出。但是纵观房地产市场,近年来走势呈现出较大的波动,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家政策参与了房地产市场,使得市场不理智行为与调控措施产生对应的矛盾所造成,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上房地产企业经营结构和经营策略失控而造成。面对发展潜力巨大却又市场短期波动剧烈行业,房地产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要保持不败之地,就需要采取战略的调整来规避人为因素、环境因素所造成的风险。据此,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多元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企业的优秀竞争力;另一个方面,对于宏观调控要在国家发展的大框架下,立足于房地产发展现状,引导和构建我国房地产整体发展战略产业链。但具体到细节如何安排,企业怎么样在经营理念、经营领域、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各方面去运作、去发展,宏观经济调控如何去实施,这都是房地产战略发展需要研究的内容。
一、宏观经济调控的作用
1958年美国发展经济学艾伯特?赫希曼在《经济发展战略》一书中率先提出“发展战略”。房地产发展战略是指导我国房地产如何在市场运行发展的理论体系。根据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市场环境,发展战略对房地产发展方向、发展的内容、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发展的政策作出相关的界定,以保证我国房地产从宏观发展方面得到长期持续稳定的策略安排。宏观经济调控其实就是发展战略的一种体现,其意义在于:一是宏观调控对我国房地产整体发展能起到巨大作用。二是宏观调控对房地产长期发展极为重要。房地产发展需要持续性,因此宏观经济调控需要有长期发展的思维和准备,不能够依据短期房地产发展的目标来替代我国房地产长期发展的计划,只是立足于眼前,不能使得我国房地产获取长期发展的动力。三是宏观经济调控能把握我国房地产基本性问题的解决。四是宏观经济调控对我国房地产应对市场变化而产生的策略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从发展的角度上看,我国房地产发展战略并不能为房地产目前所遭遇的市场形势矛盾提供具体的方法,但是宏观经济调控能够提供解决矛盾的方向,它能够使得房地产在“少投入、多产出,少挫折、快发展”的原则之下,获取决矛盾的方案,指导方案的设计和运行,保证我国房地产正常有序的发展。
二、宏观经济调控框架结构
著名管理学家亨利.明茨伯格(Henry.Mintzberg)将战略管理的理论分成了十个流派。其中设计学派的代表人物钱德勒最早提出了“战略”的概念,认为只有不断调整组织结构以适应战略,才能够获得竞争优势。针对我国房地产战略而言,其是贯穿于我国房地产经营与产品和市场之间的“连线”。房地产战略管理框架是针对于房地产战略方针的引导而制定出来,通常更具实践管理活动的范式,我们把它归结于三个部分组成,人们经常把它称作为四三一战略框架模型。其中的含义就是:四个问题、三个层面、一个过渡方案。简单地说,四个问题就是WHWW:What,我国房地产愿景和发展目标战略定位要成为什么,首先要对企业的发展目标有着清醒的认识。How,在那里竞争?如何竞争?企业发展运行的战略意图所使用的方法究竟如何?When,什么时候完成?针对企业而言光有计划和目标不能有效的完成战略的安排,需要规划出详细的步骤。Who,由人负责完成?任何目标和计划的实施者都是人,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三层面业务:优秀业务,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业务的挖掘;第二层面业务,新兴业务,未来发展需要定位的行业所产生的业务;第三层面业务,种子业务,可以培育发展、未来有较强竞争力的业务。一个过渡方案:新旧战略思想相互之间的衔接。宏观经济调控不仅仅针对房地产一个行业,更是经济综合全面发展的一种考量,由此在界定宏观调控手段的时候,一是要对房地产战略框架进行简单、明了的安排,其显性的重要性是在于它解决了我国房地产战略管理中的基本原则,任何战略都可以在这个框架中得到体现好和印证,而不是一味地打压或者遏制其发展。
三、宏观经济调控过程
安索夫在《从战略规划到战略管理》一书中,提出了“战略管理”的概念。安德鲁斯认为“,战略思想是企业原始发展目标、运行模式、以及具体实施的一种宏观政策和纲领性文件。战略思想主导企业发展的内容和方式,以及运行的模式。战略思想决定企业的性质和形式”。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教授认为,战略发展是一个企业为了实现其终极目标,而产生以一种一企业发展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而制定出来的宏观发展策略。在实际市场竞争过程当中,运用的是取舍效应。明茨伯格将战略定义为“5P”:plan(计划)、ploy(策略)、pattern(方式)、position(定位)、perspectiv(e想法)。简单地说,5P战略是对企业发展、对企业生存所作出的全方位的安排,它不仅体现着企业的实力,也体现着企业的文化以及企业对市场的理解力。我国宏观调控措施的内涵契合上述管理理论,其中就包括战略分析、战略识别、战略选择、战略实施、战略评估、战略创新等六个环节,六个环节构成了我国宏观调控的战略性价值链条,表明了战略价值的传递与形成的过程。具体而言:调控目标的设定、行业自身发展的认知——市场开发、产品和服务开发、横向一体化、相关多元化等方面。目前宏观调控措施对我国房地产如何获取竞争优势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是由于我们国家还处于一个社会经济转折时期,可以说宏观调控措施在房地产这个产业上还属于摸索阶段。
四、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业影响的因素
1.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业整体的影响目前,我国房地产面临的许多突出的问题,使得房地产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这就需要宏观经济调控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安排。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家颁布了《中国房地产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改变政府包揽房地产的格局,使得各类房地产呈现出的春笋般的发展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房地产行业的竞争。由于改革开放,我国房地产业开放的政策逐渐加大,使得国外一些房地产参与到了房地产市场的抢夺当中。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全方位的进入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当中,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完全依靠我国房地产自身来应对市场的风险,使得一些我国房地产没有足够应对风险的办法,出现了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局面,由此我们必须针对我国房地产发展的宏观环境进行相应的分析,以保证我国房地产经营发展战略制定的有效性。
2.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环境方面的影响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定位:在上个世纪末,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开始了货币化分配和房地产市场化改革阶段。而在此之前,国家一直采取的是福利分房制度。随后在2002年5月开始,改革措施进一步得到深化,国土资源部实行了新的土地招拍挂制度试点,并于当年8月出台18号文件进一步落实了此项制度,由此通过竞标,竞拍等方式来购买土地成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最大转变。地方政府垄断了土地的供应,也使得部分开发商则联合垄断了商品房的供应。这是后来被认为造成目前房价高企的主要原因。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高企的房价使得百姓难以负重,政府出于民生保障的角度开始慎重考虑商品房的问题,相继推出了与商品房对应的廉租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等等,来缓解目前商品房市场的矛盾,这体现了目前政府对民生保障的考虑,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以前政策失误的一种修正。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迎合市场发展的自然规律,在处置房地产业改革时,多是强调以市场为主的自我调节方式,但是由于市场的欠规范性,同时国家制度法律的不完善性,造成市场被部分人所操控,致使市场呈现混乱的局面,使得国有国法、下有政策的现象比比皆是,制度法律的不完善,使得市场管控没有明确的依据,更加使得市场朝向偏离社会正常的发展轨迹而运行,使得房地产业为社会服务的内涵和目的性受到挑战。2006年国家出台了第一个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时称“国六条”;2010年出台了“国四条”以及“国十一条”;2010年出台了90平米以上购房首付3成,第二套执行首付5成利率1.1倍、进行了土地挂拍政策大改革、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等。在2013年出台部分城市开始执行限购政策。这些举措短期来说对房地产业具有很强的抑制性。但同时鉴于房地产业出现的过度疲软现象、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沉重,在2014年又对不少于30个城市对房地产政策进行了微调或松绑,放松楼市政策,一方面降低限购门槛、放松非户籍资格审查和购房落户政策、微调公积金政策、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税收减免、优惠补贴、房价审查,限制降幅等。多年来,一些具体的调控,如税收政策、限制房地产开发的的贷款管理、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加强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冲击。
3.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经济环境的影响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近年来国民生产总值持续高速增长,国民生产总值持续高速增长,使得国内人民的收入不断增长,供给的增加也导致了人们对品质生活的追求,继而对购房产生了旺盛的需求,这使得近年来国内的房价飞速上涨,房地产效益不断增加。中央银行存款储备作为宏观调控手段,近年来也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大幅度提高存款准备金;这一种举措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房地产资金的来源,使得部分房地产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减少了房地产投资以及流动的资金。为了控制市场的行为,包括股市、房地产市场,国家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存款利率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和周期都极为罕见。尤其是连续性的利率上调,使得房地产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房地产优质我国房地产能在利率上调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市场扩张机会,抢占了更多的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不足的房地产则出现了举步维艰状况,两极分化的形势越来越明显。
4.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业包含的社会与文化要素影响目前我们国家家庭结构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主要是朝着小型化的家庭结构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国家采取了计划生育率政策所造成的,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近年来离婚率上升的原因所致。加上思想观念的更新,一些年轻人渴望自由化的生活,不愿意与父母双亲居住在一起,这也导致了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增加。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那一代人,目前已经在社会取得一定的地位,大多数在城市居住,这一部分人经济条件普遍很好,这一类人群成为了对居住商品房的强有力的需求者。对我们计划生育初期出生的人群而言,也到了成家立业的时间段,其家庭条件相对富裕,也成为了对居住商品房消费人群。这两个有利因素在短期内依旧会促使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时中国经济发展使得中国城市化的建设力度越来越大,大部分的农村人口将向全镇人口转化,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我国每年将有两千万左右的人群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些转移的人群也成为了带动当地房地产业蓬勃发展的外因。
五、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业影响背后的建议
1.宏观经济调控能够引导房地产业总体发展战略战略调整是我国房地产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过去选择的目前正在实施战略方向或线路的改变。房地产需要不断的更新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建立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我国房地产文化为旗帜、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管理提升为主线、以资源整合为方式、以协同发展为目的,以人才开发为重点、以质量安全生产为根本、加强资本运作扩大规模,依法治企、从严治企、规范治企,全面提升我国房地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战略调整是一种特殊的决策,是对我国房地产过去决策的追踪。这种追踪决策受到我国房地产优秀能力、行为以及我国房地产文化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在自身优势方便进行大力的拓展,将我国房地产发展的优势延伸到整个产业链当中,形成纵横交错统一完美的形态,将投资结构从单一的房地产商品房项目投资转化为房地产工程技术开发与服务、景区建设投资与开发、惠民工程投资与开发等多元化的发展道路上;充分利用并购上市企业资本运作的平台,尽早尽快的开展投融资活动,以提升我国房地产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得我国房地产能在经济效益、盈利能力上得到充分的发挥。
2.宏观经济调控要体现房地产业的创新机制选择过程以及选择确定后的实施过程中人的行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管理创新的根本目的在于我国房地产经营能力的培育,创新是我国房地产经营能力的源泉。企业要发展,必须要拥有一定的与众不同之处,这就是创新。创新能够使得房地产经营能够突破原有固有的观念和思想,在新形势下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满足因条件变迁、环境变化而对企业形成的新的要求。创新能力的提升能够有效的提高房产企业的实质运行的能力。创新发展能够使得我们房地产企业在市场当中实现强有力的竞争力,由此房地产企业需要管理上的创新与发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经营领域和相关的经营产品,采用横向联系、纵向发展思路进行多元化的发展路径,产生竞争当中的优势。
3.宏观经济调控建立房地产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房地产完善的保障制度,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但不仅仅是对于企业自身发展保障的一种措施,也是行业发展和社会效应的一种体现,从其复杂性来讲其实一个完整的、相互联系、相互包容的一个系统。由此在建立房地产保障制度的同时,需要考量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因素。从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状况来看,房地产行业整体框架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自身经营理念和架构需要重新构想、相关的战略战术需要重新整合、有关与人的因素相互关联的具体实施需要保障。那种以老套制度以紧箍咒般的约束来制定出固定模式,在市场的竞争当中最容易受到伤害,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全面发展。房地产企业发展需要从内部和外部同时着手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适宜于内环境和外部环境的管理策略和管理方法。针对于宏观经济调控而言需要重视培育和发展会计、评估、法律等各种社会终结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外部审计、法律监督与信息传递职能,保障我国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可以在制定战略管理规划、制定实施管理细则和操作细则、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和管理信息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技术及制度、建立人才选拔制度、加强我国房地产文化建设、建立我国房地产激励约束机制的评估制度等多个方面来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善制度建立的环境。
六、结语
我国房地产想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经营以及生存与发展,就需要宏观经济调控来起到协调作用,不断地调整我国房地产自身发展的战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要求。面对环境的变化,宏观经济调控需要针对于目前我国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分析自身经营特点,找出自身经营发展的优势和劣势,以高瞻远瞩发展的眼光来制定出我国房地产的发展战略,来提高我国房地产自身的竞争力。具体在建立发展战略科学化的指导思想、加强房地产内部管理、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资金保障、加强房地产文化深度挖掘利润增长点、业务链延伸纵向和业务规模范围横向扩张、房地产业发展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有力度的整治,相信由此来进行目前宏观经济调控,会取得一定效果和喜人的成绩。
作者:唐辉艳 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一、非正式约束的宏观调控机制
1.目标的选择。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流行的看法是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是总量的绝对平衡与结构的相对平衡的统一。这个观念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因而学者重点讨论的是控制总需求还是控制总供给的问题上。宏观经济作为一个超级系统其调控目标是系列的、有层次的,稳定、协调、有序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目标,并且这些目标要分级或分层界定。在非正式约束的影响下,目标选择要依据区域特点进行宏观调控目标的制定,要符合区域文化和区域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念。
2.调控的顺序。从传统的事后调控转为事前调控。传统的调控模式存在严重缺陷,第一存在严重时滞,不能及时解决会错失良机;第二力度很难把握,使经济过冷或过热。因此要改变这种被动模式。
3.调控机制的完善。在非正式约束下要不断完善市场秩序和市场机制,要保证市场进出的规则,优化市场结构;制定作价规则和严格的竞争机制,形成良好的市场道德秩序和价值观念,形成公平、平等的市场秩序。同时,规范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使政府与企业肩负起社会责任。
二、非正式约束的宏观调控工具模式的创新
现有的调控工具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观念的进步宏观调控的工具模式也出现了创新和改革。
1.民债。民债是国家在国民经济遭受通货紧缩压力或危害时向公民发行的;在国民经济遭受通货膨胀压力危害时要求公民偿还的,仅具有货币购买功能的购物凭证。与其他债券相比民债的主要特点是:(1)与国债相反。国债是国家向公民借钱用于投资民是国家借钱实际是只能用于消费支出的购物凭证给公民用于消费。(2)债券都是有息的而债无需债务人付息利息由中央政府支付。(3)民债只能用于消费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限比天内用于消费支出。(4)民债的对象是全体有稳定收入或偿还能力公民。(5)它是记式的公民无需用货币购买。(6)民债只能参与购买价格高于其面值的商品或服务。(7)民债在行时不规定偿还时限。民债在萧条期可以提升总需求曲线使其与供给曲线重新相交,是总需求与总供给在充分就业下达到新的平衡。在经济过热时期则有降温作用。
2.国土资源。邱铃章(2006)研究指出自2003年以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者从体制创新、市场配置、规划编制及部门间协调配合等方面分析了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一些问题,曹清华(2004)认为土地供应政策要像金融货币政策那样,成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而程烨(2011)认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包括土地产权制度、土地登记制度、土地产权市场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土地金融制度等。
三、小结
宏观经济调控是经济增长的重中之重,本文从新的视角即非正式约束下入手探讨了其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和宏观调控的机制以及工具模式的转换,希望在后续的研究中可以探讨更多的工具模式的创新与优缺点。
作者:尹玥
一、通过实施项目审计,实现国家审计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中的监督性作用
根据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性特征,一方面,围绕宏观经济调控的重点实施审计监督。一是对国家“宏观性部门”的审计。通过对有宏观调控职能的国家财经管理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主管部门(如财税、金融、发改、建设、国土、物价、工商、国资等)调控监管市场经济包括本部门经济活动的审计,以及对领导干部任期履行宏观经济调控职责情况的审计,监督这些部门及领导干部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正确履行职责,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和政策措施,合理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和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确保宏观调控规范有序,提高宏观调控政策效益,为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创造优良环境。二是对国家“宏观性资金”的审计。通过对影响宏观经济调控的国家公共财政、信贷等资金(基金)特别是各类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重点领域的资金的审计,监督这些资金来源(收入归集)和运用(支出分配)的合法有效情况,为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对国家“宏观性项目”的审计。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新农村建设、交通基础设施、节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教育发展、公共服务和文化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这些项目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改善投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为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挖掘增产节约潜力
当前国家财政比较困难,建设资金不足,财力又过于分散,损失浪费比较严重。同时,部分企业不仅利润下降,亏损上升,而且严重地存在着潜亏挂账、虚盈实亏问题,这是财政的一大隐患。为此,要围绕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积极加强大中型企业的审计监督。要在财务收支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当前烟草行业潜亏挂账、虚盈实亏的问题比较严重。经济效益审计,主要是检查企业盈亏问题,除研究外部原因外,重点是检查内部问题,如产品质量品种、企业生产流通、影响亏损挂账的因素和“三角债”、资金周转等问题。并要进行一些审计调查,针对存在的重要问题,查找产生原因,提出挖掘内部潜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改善外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既审计监督,又帮助解决问题,为宏观经济调控积极工作。
三、社会审计
有利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企业的行为及活力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的运行,加强社会审计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根本特征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由于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晴雨表,所以,企业所有者、债权人、潜在投资者、政府和社会公众都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为重要。为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法律规定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管理者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中国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公司法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社会审计行业拥有一批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他们能根据加强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记账和设计会计制度、税务、资产评估以及管理咨询在内的各类专业服务。
四、内部审计
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监督者”,是现代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和机构。内部审计作为审计队伍的一支强劲力量,正在各类组织和机构中发挥着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通过监督和评价活动能有效的关注组织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关注组织存在的风险及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给组织管理者提供及时、客观的信息,为管理者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作者:周芬 单位:湖南省汨罗市农业局
内容提要 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为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为缓解利益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重点取向应是解决扩大就业、缩小贫富差距、发展资本市场、促进居民储蓄向消费和证券投资方面转化等问题。
关键词 宏观调控 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一、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积极财政政策实施5年多来,累计增发国债8000亿元,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铁路、公路、电信和一些重点机场建设,城市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和建设,经济适用住宅建设,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及科教设施等方面建设,支持西部开发项目建设;在增发国债的同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以刺激消费需求。重点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包括适当提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部分税收政策,支持外贸出口。
稳健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保持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199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使商业银行可按信贷原则自主发放贷款;1998年和1999年先后两次下调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7个百分点,1996年6月以来连续7次降息,存款平均利率累计下调5.73个百分点,贷款平均利率累计下调6.42个百分点。
(2)调整信贷政策。1998年以来我国对信贷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如为国债项目配套贷款,鼓励银行发展消费信贷,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按同档次固定资产贷款减档执行的基础上又下调了10%;推行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推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开展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等。
(3)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和配合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1999年组建信达、长城、东方、华融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的1.3l万亿元不良资产。2002年开始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审计会计制度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二、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的积极作用
1.国债投资,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及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了生态环境
1998年一2002年,我国共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600亿。在国债资金支持下,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大江、大河、大湖进行了大规模的堤防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改善了交通运输条件。2001年,我国政府以西部开发为重点,集中财力支持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在1999年增发的600亿国债资金中,有90亿元专门用于符合产业结构方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系统的技术改造。政府将发行国债所筹集的资金的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2.调整部分税收政策,促进了出口增长,减轻了农民负担,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由于先后三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综合退税率由8.2%提高到15.2%,五年累计退税4000多亿元;同时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000年起农民税费改革在安徽等地试点,2002年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地区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0%。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完成了车辆购置的费改税,取消了200多项收费项目,规范收费制度的同时,为扩大投资与消费创造条件。
3.改善了金融环境,抑制了金融风险
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实施改善了我国的金融环境。从2000年开始,四家国有独资银行不良贷款增幅下降。与此同时,加大了金融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金融风险。
4.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为扩大消费需求创造了条件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水平和购买能力,为扩大消费需求创造了条件。从1998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消费信贷政策,2002年底,消费信贷余额达1.07万亿元,促进了消费增长。
5.降低利率,增加货币供应量,抑制了通货紧缩
2002年末流通中现金mo的余额为1.73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增幅比上年末提高3个百分点,全年现金累计投放1589亿元,比2001年多投放553亿元。高出的幅度较大,这表明目前的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大,对通货紧缩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三、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1.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使政府赤字和债务膨胀
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以来,我国财政赤字逐年上升,如果扩张性财政政策继续实施,财政赤字将继续上升。2001年和2002年,债务余额又持续增加,如果把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欠发工资、养老保险欠账等也计算到政府债务中,政府的债务规模更加庞大。
2.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企业部门的货币投放
我国政府为启动内需而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银行市场风险约束加大和我国现行的金融管理体制决定了银行资产运用结构向政府部门倾斜。从而使银行惜贷现象持续,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企业部门的货币投放,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3.积极财政政策难以带动民间投资
由于我国投资增长主要依赖于政府增发国债和由国债投资的贷款所拉动,市场机制的内在驱动因素较少,在国内企业面临“相对过剩”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实际利率和贷款利率较高,而价格又较低,因而投资回报不足以抵偿企业的投资成本,社会对投资前景预期较差,企业缺乏投资动力,社会投资增长相对缓慢。
4.增加收入及降低利率没能有效地刺激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我们将全国城乡储蓄存款余额作为被解释变量,分别把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利率及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利率作为解释变量,利用1990年一2001年时间序列数据建立回归模型,通过检验知利率对全国城乡储蓄存款余额影响不显著,从模型中剔除。利用广义差分法消除自相关,得如下两个回归方程:
其中chx代表全国城乡储蓄存款余额,chsh代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nsh代表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
居民收入增加,没有明显地带动消费增长,相反却下降了。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gdp、m0、m1、m2之间的相关系数很小,说明提高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加大货币投放都未对扩大消费起到明显作用。
四、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重点取向
1.加强国债管理,化解财政风险
由于国债具有流动性强、信誉高、不征利息税等特点,对投资者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因此,可以适当降低国债利率,减轻还债压力,同时降低发行费用,从而化解财政风险。从财政风险及其他国债投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看,国债投资应该加强管理,同时应逐步减弱力度,但并不意味着财政职能的削弱,因为财政的职能包括很多方面。
2.促进居民储蓄向消费和投资方面转化
首先,应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各级政府预算中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其次,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可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这样既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可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3.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解决体制和结构障碍,加大对全社会企业和民间投资的组织、引导、协调等,可以充分调动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投资,为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增长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作为企业,应从产品质量、营销等方面下功夫,提高盈利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的信誉,成为银行争取贷款的客户,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4.转变政府投资方向,加强对第三产业的投入,缓解就业压力
应用描述经济增长的计量经济模型,可给出1978年以来不同阶段、不同产业就业弹性的最小二乘估计值(见表1)。
取不同时间段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即第三产业就业弹性最大。这说明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因此财政政策应对第三产业加大支持力度,第三产业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发展新型服务业,如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等,这些部门具有见效快、费用低、容易创造就业岗位等优点。此外,应对农业产业化给予支持,减缓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其他产业流动。
5.完善收入分配政策,缩小贫富差距
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很大,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很大,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收入结构不合理和收入分配不规范。要调解收入分配,财政政策是主要手段,因收入分配与财政收支有特定联系。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者采取低税率政策,征收遗产税及赠予税等,可在某种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有必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西部大开发,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
摘要:近年来,国际收支持续不平衡,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持续双顺差现象呈现强化趋势,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宏观经济问题。但是,妥善处理这一问题与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从多种角度、综合多种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并使这些措施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关键词:双顺差;宏观调控目标;外汇储备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四大目标是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近年来,双顺差现象呈现强化趋势,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随之而来的大量外汇储备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宏观经济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及措施将可能对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增长、增加就业、物价稳定以及货币政策效果等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带来负面影响。
2 内外目标冲突的现状
2.1 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自1994年以来,中国连续出现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格局,国际收支呈现大量盈余。同时人民银行承担了无条件买卖外汇、平衡外汇市场日常供求义务,导致了外汇储备大幅增加,由此引发的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投放的影响使我国的金融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大冲击。一方面,外汇储备过高,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巨额外汇占款引发基础货币投放增大,导致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扩张,为了对冲外汇占款引起的基础货币投放,央行采取了一系列货币冲销手段,但这些手段不论在市场基础上还是操作技术上,都是不可持久的,其效果稳定性也将是难以预期的。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使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很难实施。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两大目标的冲突加大。
2.2 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双顺差的产生对充分就业带来了好处。其一,经常项目的顺差是由外贸出口导致的,而外贸出口的增加势必会增加国内人员的就业,提高就业水平。其二,资本项目的顺差是由资本的大量流人造成的,而大量流人的资本大部分构成投资,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的加工贸易的制造环节在境内主要采取劳动密集型生产,对扩大就业的效果十分显著。如果出口急剧下降,或外商直接投资出现大幅下滑,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的就业状况,不利于社会与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可见,调节国际收支失衡与充分就业之间的矛盾一定要权衡利弊,采取适当的措施。
2.3 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国民收入的构成要素包括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它们的增长对国民收入的提高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于当前中国消费疲软,人们偏向于储蓄,所以消费对国民收入的增长贡献有限。因此,当前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是投资和净出口。目前中国人们的储蓄并没有顺利地转化为国内投资,即对国民收入起到主要作用的投资来自外资的流入。这也是双顺差中资本项目顺差的功劳。净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净出口一直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当然这支主力军导致了双顺差中经常项目的顺差。
3 解决措施
双顺差对我国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有利也有弊。要充分利用双顺差的利同时减少它的弊需要政府充分利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等多项综合措施。
3.1 减少双顺差
3.1.1 经常项目
经常项目顺差的根源就是国内储蓄大于国内投资。这部分资源国内居民消费不了,所以只能出口到国外,向国外寻求销售途径。
(1)抑制国内通货膨胀,然后扩大内需。
当前国内出现的困境是通货膨胀和内需不足并存。这两个矛盾可以并存的原因是它们产生的原因和渠道不同。通货膨胀是结构性,它是由猪肉和石油的短期供不应求引起的,进而引起粮价和其他物品的涨价,而内需不足是由于我国国民偏爱储蓄引起的。所以,我们应该针对通货膨胀的起因采取措施控制物价上涨。而扩大内需可以通过降低储蓄率,稳定人们的支出预期,减少预防性储蓄,央行也要降低利率;也可以通过增发国债,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2)调整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减少出口。
今年来,我国一直奉行“出口至上”的贸易战略,如出口退税等,忽视了进口和国内市场的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加,这一措施没有及时得到修改,致使中国内需不足和外汇储备的过度增加。为了减少双顺差,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出口对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作用。当前,政府应该实行出口、进口和内需并重的平衡贸易战略。取消过度激励出口的措施,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激励出口商品提高国内增值程度,增加高附加值、高技术、低能耗、低污染商品的生产和出口。从国际收支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带动了服务贸易进口、更有助于国际收支平衡。
3.1.2 资本项目
(1)稳定汇率,减少人民币升值压力。
一直以来,人民币汇率未能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关系,不利于均衡价格的形成。并且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较窄,缺乏足够的弹性。所以,外汇管理改革应重在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当增加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具体地说,首先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币种,让更多的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参与进来,使人民币汇率能真实的反映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其次要逐步放松资本外流的限制,放宽个人外汇业务、促进海外投资等,采取更加弹性的汇率制度方法,不断扩大汇率变动的区间;最后要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因为有效的利率形成机制是形成有效汇率的基础。我国应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从而促进汇率市场化的实现,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
(2)减少外资流入,引导并合理利用外商投资。
近年来,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目的是补充国内储蓄的不足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而如今,中国居民自己的储蓄率已经很高,只要合理地把它转化为投资,中国就没必要去引进外资。所以,引进外资应重在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具体来说,首先要取消地方政府把对外资的引入状况作为政绩考核标准的做法,同时取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做到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其次要适当转变外资政策,引导外资流向高技术含量的行业,使其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节约能源。真正把利用外资和提高国内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3.2 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
外汇占款的增加改变了我国基础货币的投放结构。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推动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发展。
3.2.1 纠正外汇管理观念
管理层对于外汇储备的管理存在观念上的误区必然会导致管理方式产生失误,如人们普遍认为外汇储备是国家经济地位的象征。但我国的外汇储备主要来源于经常项目的顺差。产品大量出口被外国使用。对于我们这个资源相对缺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是个资源的浪费。所以我们应该出口高质量、高附加值和有高新技术的产品,而不应注重顺差的“量”,更不能简单地把外汇储备看作是国家实力的显示。另外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本资源发展经济。我们可以用这些钱还外债,也可以去国外投资,或者购买外国物品投放到国内经济发展中等等。
3.2.2 建立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动态目标系统
目前,外汇储备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力正在加强,而我国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却相对滞后。处于被动状态。建立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动态目标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这需要慎重选择多项指标,比如外汇储备最优量、外汇持有币种和外汇储备的调节手段等。
【摘要】中国经济近期呈现明显的企稳回暖趋势,但其基础并不牢固。而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已经实施半年,在中国经济复苏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着眼长远,在充分肯定取得的巨大成绩的同时对中国经济未来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充分估计与准备,提升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本文从经济学分析的角度,对中国的宏观经济发展的潜力及前景,当前的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以及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为下一步宏观经济政策选择与调控提供参考。
【关键词】 经济复苏 市场规模 价格体系 宏观经济调控
一、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分析
中国经济不管是在全球范围还是从自身发展进程角度,其长期发展潜力和前景确实值得我们充满信心。从全球范围来说,中国经济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有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生产力的潜力较大,工业化、城市化扩展空间也很大。同时,中国经济已经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体制条件,具备实现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空间。从自身发展进程来说,中国经济尚处于起飞阶段,进一步发展空间巨大,而且中国经济具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市场规模,这样的市场规模将为中国技术持续创新与发展提供基石和可能,以保证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前现代社会,市场规模作为技术发展的关键因素使中国经济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虽然在工业革命之后,数学模型以及可控试验等科学技术的出现使规模在技术进步中的优势消失;但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技术进步与技术的应用必须以需求为支撑,随着技术应用中累计规模效应逐步被即时规模效应所取代,市场规模的大小正成为新技术需求大小的关键因素,市场规模又将成为未来技术进步的关键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之一。所以,不管是外部环境比较还是自身条件分析,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前景是非常乐观的,但要想将潜在的优势和潜力转化为现实优势与能力,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条件下,阻碍因素也非常多。
二、中国经济运行态势分析
中国经济此次下滑是近二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虽然有世界金融危机的外部因素影响,但中国经济自身经济增长过程中积累的问题等内部因素更是不能忽视。中国经济从2003—2007年经历了连续五年的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增长使中国经济规模和成就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从宏观经济数据上看,集中体现在中国经济的“失衡”——投资与消费的失衡、内外需的失衡、产业结构的失衡、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失衡等,中国经济增长过多的依赖投资、出口;但从更深层次上说是结构性问题,主要在于经济中配置资源的价格信号被严重的扭曲。
根据经济学理论,市场之所以能实现合理配置资源,就在于其价格的调控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价格都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只有在充分竞争下形成的均衡价格才能实现,计划经济下的计划价格体系就是因为其由人为因素确定,无法通过自我调节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进行了深入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但长期以来,为保证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不管是利率,还是能源、土地和各地方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中国的投资成本一直非常低。这不仅导致大量的资源被用于投资,从而减缓了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1995—2007年,扣除通货膨胀后,经济总量增加2.5倍,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加1.2倍);而且,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缺乏效率,投资整体可以在较低的水平上重复进行建设,导致我国的大量投资应用到最有效率、最能给中国带来经济发展的领域,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中国的出口领域的情况也是类似,汇率管制以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导致部分出口行业的规模超过了应有的水平。中国大部分出口企业技术含量低,出于下游产业链,其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非常脆弱,资源也没有被用到更有效率的地方。这种扭曲的价格体系,结果就是老百姓补贴投资、补贴出口,导致居民收入增长远远低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结构必然会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中国经济自然出现“失衡”现象。
三、中国经济复苏与宏观经济调控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候,很多问题会被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掩盖。此次危机的爆发,使政府、学者、专家都有机会冷静地思考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多年所积累下来、影响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在初期就有人提出“借危机、促改革”的想法,但这种声音很快就被经济刺激计划的声音所淹没。因为,中国当前的许多现实问题确实需要经济保持比较高速度增长来暂时解决或缓解,比如失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在面临经济危机时,果断地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组合拳,这对恢复中国经济增长的信心起到了非常巨大的积极作用。现在也确实看到经济回暖的种种迹象,如股市回暖、楼市回暖、消费特别是汽车消费增长态势良好,外汇储备稳中有升达到2.1万亿美元等。但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保持头脑清醒,经济学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方案,也不可能有免费的午餐,其实任何危机的解决方案都会有后遗症,而且有的可能是很大的问题。从经济学分析的角度,当前我国经济宏观调控政策可以缓解短期内的部分矛盾,但对于解决中国经济中存在的长期根本性问题帮助不大,同时还必须看到可能带来或加剧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此轮通货紧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供需失衡,内外需求不足导致经济下滑,治理的一个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扩大需求。对于外需,我们采取的稳定汇率、税收优惠的政策在世界经济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对整体需求拉升的作用将会非常有限;而扩大内需,采取的是通过投资和产业刺激计划来间接提高收入,以提高消费需求,但这却面临一个较大的风险,积极的政策会首先体现在供给上有更大的提高或至少保持不变,2009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透支同比增长33.5%,这个速度比2008年同期还快7.2个百分点,如果需求不能实现我们预计的有效恢复,产能过剩将会更加严重,供需失衡是否会更加突出?是否会带来后期更加严重的通货紧缩?这也是短期内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要应对的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第二,在积极的经济刺激政策和宏观管理体制下,一方面会使银行为急于完成放贷任务,使项目控制不严,影响效益(据报道,由于国外市场的不景气,某出口企业企业主在打算放弃银行授信贷款的情况下,由于银行增加信贷的需求,致使他最后不得不申请,其获得信贷资金后便转移到另一家银行的企业账户上,最后流入股市)。另一方面因为过多的货币供给会使原本不应该投资的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在经济达不到预期的恢复或增长速度时,由此形成了大量的银行坏账、死账。而且,中国商业银行经过上次股份制改造之后,不可能再享受当年剥离不良资产的免费午餐了,因政府积极政策产生的银行坏账、死账严重影响了我国未来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地区可能因为经济刺激的需要,减少了对环境保护审批等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如前段时间就报道过现在有地区存在简化环保审批环节的现象,原来大概需要三个月审批,现在能够一个星期内完成,使环保审批环节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这样是否会使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第四,经济刺激计划中相当部分经济成果将会归属于政府,而据报道,中国目前76%的资产是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24%。是否会使居民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增长的情况更加恶化,使社会资源分配不均问题更加突出呢?
第五,如果继续使用积极的经济政策,为提高税收来缓解财政赤字的压力,可能会使原本突出的部分行业垄断利润的问题更加突出。如当前的中国成本油价格问题,公众对其价格形成机制充满质疑,一方面成品油价格机制不能真实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定价,具体体现在价格机制对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十分敏感、而对价格下调十分迟钝或无动于衷;另一方面部分政府机构、专家及媒体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暧昧,今年6月的第一次价格上调的前几天,发改委某官员在媒体上公开表示近期不会涨价,这不仅不会改变未来民众对价格上涨的预期,而且还严重影响中国政府机构的公信力。而在6月30日最近一次价格上调、外界普遍质疑中国油价高于美国的事实时,面对质疑,石油系统的某位“权威人士”很快抛出一份清单作为回应,其中,巧妙地选择比较对象、选择税率,并偶尔犯个概念性的“小错误”,最终得出一个“中国油价比美国低”的“权威”结论,这种结论除挑战国内国民智商、损害政策的权威之外,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不是不能高于美国水平,而是按照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的定价模式,确实难以做到明确界定和公开透明,也不能够令人信服的解释中国成品油价格在国内现有的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水平下高于美国成品油价格的事实,这种不能以真诚的态度面对民众的“政策解释学”无疑将会严重损害政策的权威和政府公信力。其实,在关于中国高房价的原因的争论中,也出现类似情况。揭露背后的问题往往比衡量问题本身更具有意义,大家如此争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行业都与政府的收入有直接的关系,如2009年6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近两成,其中贡献最大的就是燃油税。中央政府刚要决心治理的垄断行业利润问题,却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肯定会被较长时间搁置,这对长期经济发展以及整个社会公平不利。
第六,从前一阶段经济刺激政策实施效果来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久前有专家预测,上半年7万亿新增贷款中保守估计有超过20%的流入到股市、房市等非实体经济领域,导致在经济还未出现强势回暖的情况下,股市、房市价格大幅上涨,部分地区的房价甚至超过了2007年10月左右的历史最高水平,与之相对应的实体经济层面并不太理想,大量的资金仍然流入到大型企业,而在经济复苏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并没有因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得到多大的改善。所以,在外需下降20%的情况下,内需增长不明显,2009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1%,cpi降1.1%,这个增长速度虽然不算低,但与我国经济刺激力度相比效果不算好。资产价格脱离经济基本面的高涨可能会带来很多问题,如果形成的资产泡沫破灭,将来必然严重破坏经济运行,经济必然再次进入衰退;即使不破灭,资产价格非正常上涨将会扭曲市场的价格结构,给市场发出错误的价格信号,可能诱导原来实体经济领域的资源流入到股市、房市,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同时,也会带来社会财富逆向分配效应,恶化社会分配的不公平,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问题;更糟的可能出现资产价格传导到其他领域,导致在经济恢复前价格大幅上涨,从而形成滞胀,中国经济将陷入两难的境界,政策选择的余度更小,经济复苏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中国经济潜力与前景巨大,按照上半年经济增长态势,中国经济今年“保8”应该没有问题,我们并不是要否定所取得的成绩,只是我们在充满信心的同时,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充分估计与准备,要更关心经济增长的质量。只有认识到可能出现的问题,才能防患于未然。直面问题、治理问题重要的是从问题的本质出发,对于此次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阻碍我们经济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要着眼长远,“借危机、促发展”,“深化改革、理顺价格体系、优化资源配置、解放生产力”,充分利用市场规模、制度等方面的优势,在使中国经济迅速企稳回暖的同时,夯实经济基础,使中国经济保持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摘要】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正处于关键时期,调控产生的效应遏制了经济增长过快过热,更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增长。近年来国际收支持续不平衡,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持续双顺差现象呈现强化趋势,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宏观经济问题。但是,妥善处理这一问题与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国内经济形势,提出应从多种角度,综合多种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并就如何将这些措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进行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经济;宏观调控;分析
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近年来,双顺差现象呈现强化趋势,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随之而来的大量外汇储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宏观经济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及措施将可能对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增长、增加就业、物价稳定以及货币政策效果等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带来负面影响。
一 我国内外贸经济目标冲突的现状
1.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必须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使之达到基本平衡。如果社会总需求明显超过社会总供给,出现商品普遍供不应求、物价全面上涨,这时宏观调控的重点就是抑制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并适当减少出口,同时鼓励增加供给,适当增加进口;如果社会总供给明显超过总需求,出现商品积压、生产下降、物价下降、失业增加,这时宏观调控的重点,是刺激投资需求、消费需求的增加,并鼓励增加出口,同时适当控制供给增加,减少进口。自1994年以来,国内连续出现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格局,国际收支呈现大量盈余。同时,人民银行承担了无条件买卖外汇、平衡外汇市场日常供求的义务,导致了外汇储备大幅增加,由此引发的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投放的影响使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大冲击。一方面,外汇储备过高,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巨额外汇占款引发基础货币投放增大,导致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扩张。为了对冲外汇占款引起的基础货币投放,央行采取了一系列的货币冲销手段,但这些手段不论在市场基础上还是操作技术上,都是不可持久的,其效果稳定性也是难以预期的。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使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很难实施。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两大目标的冲突加大。
2.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途径。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一方面,劳动供给数量庞大;另一方面,劳动力需求数量有限。因此,必须坚持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长期将增加就业的宏观调控目标落到实处,并严格控制人口和劳动力增长。
双顺差的产生对充分就业带来了好处。一方面,经常项目的顺差是由外贸出口导致的,而外贸出口的增加势必增加国内人员的就业,提高就业水平。另一方面,资本项目的顺差是由资本的大量流人造成的,这些资本大部分构成投资,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的加工贸易的制造环节在境内主要采取劳动密集型生产,对扩大就业的效果十分显著。
如果出口急剧下降或外商直接投资出现大幅下滑,势必会影响我国的就业状况,不利于社会与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可见,调节国际收支失衡与充分就业之间的矛盾一定要权衡利弊,采取适当的措施。
3.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国民收入的构成要素包括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它们的增长对国民收入的提高起着决定性作用。国际收支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由于各种交易所引起的货币收付或以货币表示的财产的转移。
影响国际收支的重要因素,一是进出口贸易状况,二是资本流入流出的多少。如果一国的国际收支出现不平衡,尤其是出现较大逆差时,对本国经济是不利的,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调节,使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当前中国消费疲软,人们偏向于储蓄,所以消费对国民收入的增长贡献有限。因此,当前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因素主要是投资和净出口。当前国人的储蓄并没有顺利地转化为国内投资,对国民收入起主要作用的投资还是来自外资的流入,这也是双顺差中资本项目顺差的功劳。净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净出口一直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它也导致了双顺差中经常项目的顺差。
二 解决我国内外贸经济目标冲突的措施
双顺差对我国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有利有弊,充分利用双顺差优势的同时减少它的弊端,需要政府利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等多项综合措施。
1.宏观调控内需与出口战略
经常项目顺差的根源就是国内储蓄大于国内投资。这部分资源国内居民消费不了,只能出口到国外,向国外寻求销售途径。
第一,抑制国内通货膨胀,扩大内需。当前国内出现的困境是通货膨胀和内需不足并存。这两个矛盾并存的原因是它们产生的原因和渠道不同。通货膨胀是结构性的,是由猪肉和石油的短期供不应求引起的,进而引起粮价和其他物品的涨价;而内需不足是由于我国国民偏爱储蓄引起的。为此,我们应该针对通货膨胀的起因采取措施控制物价上涨;而扩大内需可以通过降低储蓄率,稳定人们的支出预期,减少预防性储蓄,降低利率增发国债,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来调节。
第二,调整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减少出口。近年来,我国一直奉行“出口至上”的贸易战略,忽视了进口和国内市场的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加,这一措施没有及时得到修改,致使中国内需不足和外汇储备的过度增加。为了减少双顺差,必须重新审视出口对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作用。当前,政府应该实行出口、进口和内需并重的平衡贸易战略。取消过度激励出口的措施,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激励出口商品提高国内增值程度,增加高附加值、高技术、低能耗、低污染商品的生产和出口。从国际收支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带动了服务贸易进口、更有助于国际收支平衡。
2.调节资本项目顺差
第一,稳定汇率,减少人民币升值压力。一直以来,人民币汇率未能反映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利于均衡价格的形成。并且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较窄,缺乏足够的弹性。因此,外汇管理改革应重在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当增加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的水平上基本稳定,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具体来说,首先,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币种,让更多的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参与进来,使人民币汇率能真实的反映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其次,要逐步放松资本外流的限制,职放宽个人外汇业务,促进海外投资等,采取更加弹性的汇率制度方法,不断扩大汇率变动的区间;最后,要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因为有效的利率形成机制是形成有效汇率的基础。我国应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从而促进汇率市场化的实现,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
第二,减少外资流入,引导并合理利用外商投资。近年来,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目的是补充国内储蓄的不足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而如今,中国居民自己的储蓄率已经很高,只要合理地把它转化为投资,中国就没必要去引进外资。所以,引进外资应重在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具体来说,首先,要取消地方政府把对外资的引入状况作为政绩考核标准的做法,同时取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做到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其次,要适当转变外资政策,引导外资流向高技术含量的行业,使其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节约能源。真正把利用外资和提高国内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3.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
外汇占款的增加改变了我国基础货币的投放结构,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推动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发展,所以一定要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
4.纠正外汇管理观念
第一,纠正管理层对于外汇储备管理在观念上的误区,必然会导致管理方式产生失误。如人们普遍认为外汇储备是国家经济地位的象征,但我国的外汇储备主要来源于经常项目的顺差。产品大量出口被外国使用,对于我们这个资源相对缺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是个资源的浪费。所以应该出口高质量、高附加值和有高新技术的产品,而不应注重顺差的“量”,更不能简单地把外汇储备看作是国家实力的显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本资源发展经济,可以用这些钱还外债,也可以去国外投资,或者购买外国物品投放到国内经济发展中等。
第二,建立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动态目标系统。目前,外汇储备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力正在加强,而我国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却相对滞后,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建立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动态目标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这需要慎重选择多项指标,如外汇储备最优量、外汇持有币种和外汇储备的调节手段等。
三 结论
针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正处于关键时期,而近年来国际收支持续不平衡、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持续双顺差呈现强势化所带来的影响,要想实现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则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摘 要】2011年中国的总体经济形势良好,保持较快的稳定增长,国家的经济运行也都在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之下。房地产作为前几年的经济热点,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高房价时代已然远去,商品房价格开始逐渐的理性的回落,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自用住房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消费目标。按照我国的总体经济形势判断:最近5―10年我国的经济都会保持稳定增长,国家的经济环境很好,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也会朝着稳中求进发展,在这种大环境下,房地产必然朝着理性回归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宏观调控;房地产;经济
1 目前我国房地产整体形势和现状
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一种控制手段,这种调控的特点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后,对具体经济行为进行调控。经过实践证明,宏观经济调控成效显著。目前房屋价格已经经过了几轮的上涨,有些地方房屋价格已经超出了原有价格的2-3倍,已经背离了价值规律。根据经济学原理来分析,已经到了价格拐点。恰巧在这时,国家也意识到了房屋价格过高现象的存在,意识到房屋价格过高已经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水平。所以,在这时,国家适时的出台了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这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对房屋价格的调控,国家的原则是明确的,即房屋价格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走,既防止过快上涨,也防止过快下跌,总的房屋价格趋势要保证稳定,要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从这种宏观调控可以看出,国家是根据经济学原理办事的,是尊重客观规律的。我国已经实行多年的市场经济,更多经济行为就应该按照经济规律来执行,而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来解决,从这一点上看,国家是极具科学眼光的。目前的我国的整体房地产经济形势是从过快增长向平稳增长转变,从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转变,实现由量的增长向质的增长的转变,使房地产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所以,目前房地产经济的总体形势是在国家的宏观政策的调控下,从房屋价格过快上涨向房屋价格稳定的方向发展,从房地产经济过热向房地产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由于房地产经济和多种行业具有密切联系,所以对房地产经济的调控会对许多上下游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冲击,所以国家出台的针对房地产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首先是稳定的,其次健康,最后是促使国家整个房地产经济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房地产经济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国家的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房地产经济是否能健康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计,关系到每个国人的幸福感,所以目前出台的房地产经济调控政策都是以稳健为主。
2 宏观调控下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方向
自从国家出台了房地产经济调控政策之后,房地产经济就破除了持续高速上涨的神话,开始了向合理价格的理性回归。不得不否认,之前几年的房地产出现不正常的快速上涨的怪现象。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鼓吹“中国人多地少,房子越来越少”的概念,恶意炒高房屋价格,使得房屋价格居高不下,虽然实现了自身利益的上涨,却损害了广大消费者,所以建立在这种方式下的房地产经济发展模式并不可取。
国家出台的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正是基于对这种经济形式的深刻分析之后,做出的理智的选择。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市场经济是主流,国家和政府不可能逆历史潮流而动,但是对于房地产经济不合理的快速上涨,国家和政府也不可能听之任之,出台宏观调整政策就成了必然。最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经济的调控力度,其目的就是挤掉房地产经济的泡沫,使房地产经济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在国家的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之下房地产经济朝着这几个方向发展:
2.1 房屋价格由虚高向理性合理价格回归
房屋价格和其他的商品一样,定价机制都要遵守市场经济规律。根据经济学原理,价格规律是成波浪形的,价格可以适当的偏离价值,但是必须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否则就容易形成经济泡沫,泡沫一旦破裂,对实体经济的损害是巨大的。房屋价格经过前几年的上涨,已经达到了价格顶点。某些城市和地区甚至出现了一年间,房屋价格就翻番上涨的局面,这对整个国家的房地产经济发展是不利的。经济发展有规律可循,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饮鸩止渴。所以,经历过大规模的上涨,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之后,房地产价格逐渐的开始合理性的回归,开始向合理的价格方向发展。这不但是宏观调控的效果,也是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必然。只有这样,房地产经济才能朝着合理的方向发展。
2.2 房地产开发从过度开发向适度开发方向回归
房地产开发的规模要与城市建设规模相适应,房地产过度开发不但浪费闲置土地,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前些年的房地产开发中,有些城市和地区存在房地产过度开发的现象。例如,某一中等城市人口只有100万,新建住宅套数居然达到了20万套,已经超出了该城市正常的发展需求。这种房地产开发就属于过度开发。并且房屋价格虚高,严重超出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最终导致大量的商品房闲置,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我国的土地资源有限,必须加大土地的使用率。现在国家正在搞城乡一体化建设,有些城市为了扩规模,合并的周边的乡镇,大力发展房地产经济。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地方经济发展固然是好事,但是房地产总量也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房地产过度开发是对各种资源的浪费,必须得到遏制。国家出台了宏观调控政策之后,房地产开发正由过度开发向适度开发方向回归。
2.3 房屋形式由商品房为主向经济适用房方向转变
前几年的房地产开发,主要的房屋形式是商品房,主要面对的有改善房屋需求的群体。并且商品房的户型均以中大户型为主,超大户型和别墅也存在相当的比例。但是城市的消费群体为工薪阶层,中大户型并不是其主要的诉求,开发宜居的小户型成为了房地产发展的必然。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转移,国家开始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型住房。经济实用型住房面对的群体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这部分家庭的住房状况日益受到国家和政府的关注。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结构应是根据群体不同,开发不同的形式的房屋。城镇居民按照收入水平划分,分为高中低等收入水平,这就决定了当地产开发的房屋形式应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按照一定比例并存的,而不能全部都是商品房。根据这一现实情况,国家及时的出台了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目的是为了使房屋结构形式更趋于合理。所以,在这种大的政策的指导下,房地产房屋形式必然由商品房向经济适用房方向转变。
3 新形势下房地产经济如何发展
当前的房地产经济发展,每年钢材用量占全国钢铁产量的40%,水泥使用量占全国水泥产量的60%,铝用量占全国电解铝产量的30%,虽然对钢铁、水泥和铝制品行业有促进之外,但是对整体经济确实有危害的。因为钢铁、水泥和铝制品都是高耗能企业,产能的上升意味着对能源的高消耗。目前国家正在提倡节能减排,建设节能型社会,房地产如果继续按照目前速度发展,对资源的消耗将持续增加,这不符合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基于此,在国家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下,房地产将出现供应量和价格的双重下降。再次,我国的土地资源有限,不可能有大量的耕地用于住宅建设,未来几年内,我国的房地产开发规模将逐步缩减,房地产经济将由高房价和高数量实现平稳着陆,实现价格和数量稳中有降。房地产经济的增长速度将逐渐放缓,最终与国家整体经济增长实现和谐统一,朝着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
摘 要:近期我国经济呈增速趋缓、物价攀升的边际滞胀态势。阻碍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因素主要是人口红利减少、储蓄—投资转化率低和制度不完善,引致我国通货膨胀的因素主要是政府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企业成本上涨和公众的高通胀预期。借鉴国内外有关滞胀治理的理论研究,我国应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劳动的收入份额,增加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保投入,实行结构性减税,完善科技投入体制,完善产权、户籍、社保和行政法律制度,明确货币政策的币值稳定目标,合理引导通胀预期。
关键词:滞胀风险;边际滞胀;滞胀治理;人口红利;通货膨胀;通胀预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结构性减税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波及全球,各国政府采取了种种政策措施挽救经济。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内部的结构性矛盾以及互联网时代经济开放所带来的外部性,2010年以来全球经济在通缩与通胀并存中摇摆复苏(郑良芳,2011),但美、欧债务危机使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变得更加黯淡(金三林,2012)。后危机时代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也是扑朔迷离,以至于学界难以作出一致的判断。尽管经济仍然保持9%以上的速度增长,但增速呈递减趋势;就业增长依然缓慢;物价水平却一路上扬,大有不可遏制之势。学者们在提出防通胀的同时,又担心陷入增长停滞的两难境地(刘澜飚 等,2011;柳欣,2010)。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正值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准确把握,关系到未来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正确制定与有效实施。因此,深入研究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剖析未来阻碍经济快速增长、引发通货膨胀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意义十分重大。
本文对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滞胀风险进行了考察,通过引入社会总生产函数构造经济增长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运用货币经济学理论分析引发我国通货膨胀的成因,从劳动力与资本的数量增加和要素效率提高、制度优化、财政货币政策合理化等方面提出应对滞胀风险的政策建议。
二、我国面临滞胀风险的现实考察
1.我国经济面临的滞胀风险
“滞胀”是指经济停止增长且有通货膨胀的经济状态。本文研究的滞胀是一种边际滞胀,即经济增速趋缓且通货膨胀攀升的经济状态。尽管“滞胀”一度被认为在中国是最不可能出现的,因为它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典型特征(尹碧波,2007),然而,从下面几项指标来看,现阶段我国经济正面临边际滞胀的风险:
(1)GDP增速下滑,CPI持续高涨。2010年初我国GDP增速达到顶峰11.92%后一路下滑,到2011年末时仅为9.2%;物价指数则从危机时的低迷迅速回升,由2010年初时的2.2%持续上升到2011年第四季度的4.6%。
(2)宏观经济景气指数不乐观。虽然滞后指数仍在回升,但一致指数在震荡中呈下降态势,先行指数也持续下跌,到2011年末两者仅为99.8%和100.2%,发出较强的经济衰退信号。
(3)消费者信心指数下跌。在消费者预期指数和消费者满意指数下跌的影响下,消费者信心指数从2010年初开始下滑,虽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却仍然无法改变持续下滑的态势。这表明消费者对收入预期、就业状况、物价上涨等方面的满意度下降,对未来经济有担忧,意味着消费需求可能进一步减少;研究表明,消费者信心指数与失业率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消费者信心指数下滑说明失业状况可能趋于严重。
(4)采购经理人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下降。我国的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由2010年初的55.8%下降到2011年末的50.3%,直逼制造业衰退的临界点50%;企业家信心指数也由2010年初的79.5%下降到2011年末的68.4%,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当前及未来经济发展信心不足,预示投资需求不足,经济增长受到影响。
2.导致我国经济面临滞胀风险的主要因素
从理论上讲,若社会总生产函数为Y=F(K,L),劳动力、资本(假设土地总量不变)等要素投入数量和各要素生产效率将影响经济增长。劳动力数量取决于人口的增长、人口年龄构成及就业状况等,资本数量取决于资本存量、折旧率、社会总体储蓄率、储蓄—投资的转化率等,劳动效率的高低由劳动者所接受的教育水平(即积累的人力资本)决定,资本效率的高低由生产技术水平决定;知识和技术通过提高劳动力和资本的生产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制度因素则通过影响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进而决定实际产出能否达到潜在产出水平。可见,适龄劳动人口数量和结构、失业率、劳动者的教育程度、资本投入数量和增长速度、生产技术水平、制度等都将影响经济增长。
通货膨胀是指价格水平持续上涨。根据货币经济学理论,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主要有:从供给角度来看主要是产品成本的上升;从需求角度来看主要是政策因素使货币供给过多,导致市场上流动性过剩;同时,公众过高的通货膨胀预期会对实际通货膨胀产生放大的效果,从而加剧通货膨胀的压力。
现阶段,导致我国经济面临滞胀风险的因素主要有:
(1)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
“人口红利”指一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比较低,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和高储蓄率为经济发展创造的有利条件(蔡昉,2010)。充足的“人口红利”为我国经济增长带来了“黄金时期”,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0%。然而,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从1982年到2009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由50.2%上升到63.1%,抚养比例持续下降。世界银行《2007年世界发展报告》也指出,由于生育率下降和老龄化加剧,我国的“人口红利”将于2018年左右消失,未来五到十年内我国的经济增长将受到劳动力资源的约束。此外,我国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也日益突出。城乡大量失业人口与沿海各地“招工难”、“用工荒”并存,劳动力市场价格看涨;产业结构升级伴随着劳动力需求结构转变,而劳动力供给转变相对滞后;企业需要提高劳动力价格以招募日益稀缺的技术性人才,劳动者则因为日益增加的城市生活成本倒逼工资上涨。总之,劳动力供求的结构矛盾和泡沫经济吞噬了一部分“人口红利”,在一定程度上滞阻了经济增长。
(2)储蓄—投资转化率、投资效率、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不高,经济增长方式急需转变
尽管城乡居民的巨额储蓄曾经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投资来源,然而,由于国民的高储蓄、低消费,我国经济步入恶性循环:低消费率—市场疲软—投资利润率下降—市场主导的投资减速—生产下降—失业增加—收入预期不好—低消费。为改变这种状况,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让国有银行以较低的利率贷款给国有企业,银行的坏账风险由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承担;但这种做法却助长了国有企业投资的盲目性,造成了大量重复建设和严重的产能过剩(任志军,2007)。可见,非市场方式的利益驱动最终只能是扭曲投资,降低投资效率;而解决的方法是促进经济增长由投资推动向消费拉动转变。另外,三十年多来经济的高速增长,使我国面临的资源耗竭、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压力日益严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急需向集约型转变。然而目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限,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产业结构优化受阻,这也将严重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