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2 05:26: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国家经济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英国模式
首先,英国政府将发展低碳经济上升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制订了低碳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框架,并建立了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制度、标准等,从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技术环境等多个角度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其次,政府以碳基金的形式投资,并以基金公司运作,这就将政府的投资和企业运作相结合,资金主要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利用,低碳技术知识产权收益、以及提供咨询、技术服务等,为英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搭建了一个资金和技术平台。第三,加快能源结构的调整,一方面依靠低碳技术提高煤炭能源的使用效率,例如推广清洁煤技术建立示范低碳发电站,降低能耗的同时降低碳排放;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发挥其海岛国家的自然和地理优势,发展风能、潮汐能、太阳能、海藻能、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低碳能源。第四,成立了新的低碳技术部门,专门负责低碳技术的研发、改造和推广。10年来,英国政府累计投入300多亿英镑来推动传统产业向低碳产业的升级和改造、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强大的资金后盾使产业升级和技术推广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使企业更积极、更主动地与政府合作,共同参与低碳经济发展策略。第五,英国政府还在其专利认证体系中为低碳技术的相关研发提供了优先权,并推进与贸易伙伴关于建立环保专利快速通道体系的协商,为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提供了获得专利权的快捷通道,也为英国先进的低碳技术以知识产权转移的形式获利提供了机会。
二、德国模式
德国作为工业大国,其在保护环境上始终走在世界的前列。1971年,德国了第一个环保法案——《环境规划方案》,该法案较为全面的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法律的范畴之内。1996年,德国出台了《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理法》,力图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对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来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2009年德国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文件,明确将低碳经济作为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方针,将生态工业作为实现现代化的重点,将低碳技术作为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从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制定各行业能源有效利用战略、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可持续利用生物质能源、推出刺激汽车业改革创新措施及实行环保教育、资格认证等6各方面全面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汽车工业的低碳化是德国生态工业模式最大的亮点。汽车工业作为德国最基础的产业,一直都是推动德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德国以新能源汽车为主要方向,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推动汽车制造业的低碳化转型,这也将为德国汽车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培养一个新的增长点。2009年,德国颁布了《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德国电动汽车的生产能力达到100万辆的目标。为了保证该目标的实现,德国政府已经累计投入5亿欧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和推广。在政府的支持下,大众、宝马、奔驰等德国汽车制造业巨头都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和研发,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开始形成。能源结构调整是德国生态工业模式的基础。2000年,德国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高成本的问题,政府通过补贴的形式,对使用者进行价格补贴,从而大大降低了传统能源在价格上的优势,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整个德国发电总量的15%,可再生能源企业创造的产值高达250亿欧元,可再生能源行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大约25万个,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是德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环保教育和环保宣传方面,德国一直做得较好。环保意识和低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日常生活的习惯。比如,德国居民日常生活中将垃圾分类放置,分开处理;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产品,提倡物品的多次重复利用;公共交通系统发达,居民多主动环保出行。
三、丹麦模式
丹麦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堪称典范。上世纪70年代,丹麦的工业化完全依赖高污染、高消耗的化石能源。由于丹麦面积非常小,除了北海大陆架蕴含一部分石油外,90%以上的石油需要进口。基于国家能源安全因素,丹麦开始尝试改变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通过能源战略的调整,立足本国实际,希望通过发展绿色能源,改变对进口能源的依赖,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风能发电是丹麦绿色能源模式的重点。丹麦地理位置特殊,三面环海这一优势为其带来了大量强劲的风能。在西海岸约14公里的海岸沿线是丹麦最大的风力发电厂,可以提供160百万瓦特的电力,占整个国家电力生产量的20%。海上风力发电的产能约为420百万瓦特,占世界风力发电的30%。风能发电也促进了风电设备和风电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丹麦的风电设备销售已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0%,成为风电设备销售最大的国家。风能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球二分之一,超过了荷兰和英国,成为名副其实的“风电王国”。风电技术和服务外溢收益高达57亿欧元,占丹麦出口总额的7.2%。
四、国外低碳经济发展经验借鉴
1.政府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主导。
在发展低碳经济的探索中,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府要将发展低碳经济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给予低碳企业、低碳行业、低碳产业支持。政府通过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引导企业主动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运用先进的技术加快企业的低碳化改造。
2.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低碳化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方式。产业结构调整是各个国家低碳化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一方面加快对工业的特别是传统工业的低碳化改造,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新能源技术、传统技术升级等方式形成结构减排;另一方面将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培养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能源结构的调整一方面利用低碳技术降低传统化石能源的消耗和污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低碳或无碳新能源,摆脱经济对高碳能源的依赖。
3.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
加大对低碳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通过低碳技术、碳捕获、碳封存等技术,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低碳技术和服务的外溢收益逐渐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4.低碳意识要深入人心。
通过加强低碳、环保教育和宣传,帮助公民树立低碳意识。意识影响行为,有了深入人心的低碳意识,公民才能在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消费方式等方面自觉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好习惯。
作者:李婷婷 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一、会计制度与经济增长作用机理分析
从某种程度上讲,会计产生源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通过相应可靠会计信息,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对企业进行必要监督,而经营者通过有效的会计信息,评价出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和设置相关的战略发展目标,实际上经济体所有者和经营者,在会计报告中获得相关利益,可以直接被认为是经营者进行人力资源利用所产生的产权收益。可见产权会计制度下主要功能对产权进行有效界定、确认和维护,通过相应会计制度法律法规以及固有道德保障会计制度有效性实施,利益会计制度下财务处理及相关日常操作,约束和维护好相关利益群体权益。会计制度下经济增长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在产权会计制度规范下,构建出一种更加有效经济体组织形式,并确定相关利益群体的财权所有权,将个人经济获取不断转化成为一种社会性活动,保障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方向一致性,直接减少经济利益分配过程中不劳而获现象;二是通过产权会计制度制定相关政策,规范不同经济利益主体利益获取范围,使经济体在获得收益同时,能够提供真实可靠收益报告,实现一个复杂多变市场经济活动系统,从宏观到微观逐级分解、界定和明确利益群体之间的权责,更好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双赢式。可见产权会计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能够不断促进不同经济体,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使得经济体产业发展能够真实反应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从而通过产权会计制度影响社会经济制度调整和控制,最终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经济增长与会计制度协同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上述研究和分析可知我国经济增长与会计制度之间有着相互促进和密不可分关系,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制定和产权制度明确,将会对于我国经济增长起到推动性作用,而经济增长作为会计制度变迁需求,有利于促进和完善我国会计制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对于资源分配决定性作用地位越来越突出,这也直接要求我国政府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公正会计政策;另一方面产权制度和会计制度之间相互作用关系,在我国宏观经济改革大环境下,产权结构多元的改革将会推动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会计制度进一步明晰和使用,将会更加有利于社会中利益群体之间产权分配和合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政府对于经济体监督支出,实现企业中经济交易费用。本文建设性提出经济增长与会计制度协同发展的措施和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制度
与国际标准会计准则制度相比,我国会计准则制度还存在一定程度上差异性,结构和内容还存在不完善性,没有构成多方面需求性主体,对于会计准则制度绩效评价效果和方式不健全,同时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各方经济利益主体参与程度不高,本文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制度建议如下,一是有序改变现有会计准则制定机制,从博弈论角度看,只有经济体各方利益者积极参与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并进行规制的利益博弈,制定出的准则才能实现利益多元化共赢纳什均衡最佳状态,才能使经济体的各方利益达到满足,进而推动各方经济利益合理增长,可见会计准则制度应向公开方向发展,逐步改变政府性主导地位,实现多元化主体参与,达到动态博弈平衡;二是增强会计准则制定程序透明度,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从最终目标上看,是为更好平衡各经济主体之间利益关系,从过程上主要体现是否经过各利益群体之间多次博弈平衡结果,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科学合理性,必然需要一个相对透明环境,公共利益各群体积极参与及实现更为完善会计准则自我调整,因此建议我国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积极有序借鉴发达国家会计准则制定经验,制定出积极有效保障措施和法规,调动其个利益群体和公民代表积极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会计和产权制度的平衡博弈
从社会资源分配角度看,如果一类高收益资源领域,不具备相应准入机制,各方利益群体将会争向加入,以此获得自身的最大收益,资源将会被无限制过渡性应用,直接说明人类社会发展需求与资源关系上存在一定矛盾冲突,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个经济利益体彼此排除对方,但是有必须相互合作,这实质上就是一类发展过程中博弈行为,会计制度和产权制度之间相互融合及制定,实质上是各个利益群体之间多次博弈,最后达到一种动态均衡关系,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模式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选择,会计外部环境条件,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过程,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由于从自身最大利益角度出发,为谋求自身生存和权益,在一定规则和制度环境下,势必将会发挥经济利益群体的主观能动性去与企业经济利益体进行博弈,达到一定范围和程度博弈均衡,随着科学技术和信息化不断创新和信仰,又产生一种新博弈状态,因此会计和产权制度相互影响就是一种不断更新博弈平衡关系。保证和实现会计和产权制度的博弈主要措施,一是完善会计法,依据我国具体经济实际情况,制定相应会计准则和行业制度,减少政府对于市场干预,造成的不必要资源浪费;二是会计制度制定必然严格体现出主导公平性,确实保证各个经济利益群体公共利益;三是在会计和产权制度博弈过程中,在维护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前提下,选用合适方式,例如政府主导下诱导下会计和产权制度博弈,从而更好实现利益各方协调,满足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结论
中国的经济增长与国家会计制度体系,有着重要相互影响和促进关系,一方面科学合理国家会计制度体系,能够更好协调各方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关系,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重要制度性保障,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长为国家会计制度变迁提出新需求,为适应经济增长,国家会计制度将会不断优化自身结构和调节构成元素,可见,中国经济增长与国家会计制度体系之间是一种生态循环发展关系。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视域下相关理论观点,从国家会计制度交易费用和产权两个角度,探究和分析国家会计制度体系与我国经济增长关系,最后建设性提出经济增长与会计制度协同发展的措施和建议,一是在建立会计准则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应积极调动各利益群体积极主动参与,从而实现会计准则制定的科学合理性;二是会计和产权制度之间本身存在动态博弈关系,我国在经济增长和会计制度协同发展过程中,应重视会计产权相关制度完善性、公平性和方式选择合理性。我国经济增长与国家会计系统之间协调发展研究,是一个随着社会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的工作,需要更多经济学和相关理论研究学者,进行深入式探索性研究,本文旨在为进一步研究我国经济增长与国家会计系统之间相关问题,希望能够提供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理论研究方向和建议。
作者:彭海红 江立武 单位: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国土学院
一、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
(一)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简称宏调)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以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在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及需求是受价格规律及自由市场机制所影响。市场经济带来经济增长,但会引发通货膨胀,而高潮后所跟随的衰退却使经济停滞甚至倒退,这种周期波动对社会资源及生产力都构成严重影响。所以宏观调控是着重以整体社会的经济运作,透过人为调节供应与需求,来达至计划经济之目标。宏观调控是国家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的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在中国,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宏观调控主要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汇率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行政手段。
(二)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的产生源自于政府失败理论。这是基于法治平衡理论而生的。在赋予国家宏观调控权的同时,也要对这个权力进行约束和规制,防止权力滥用。正是在这中授权与限权的平衡过程中,宏观调控法应运而生。它除了要规定市场主体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应如何作为,还规定政府调控的权限、范围、程序、措施以及责任。目的是要为政府干预立章建制,实现政府干预法制化。宏观调控法具有法的规范性、概括性、国家强制性和权力义务性的一般特征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特征。宏观调控法在一个方面对宏观调控受控主体行为进行规制,另一方面又对宏观调控主体行为进行规制。宏观调整法作为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定性和多样性;(2)调整范围的总体性和总量性;(3)调整方法的间接性和综合性;(4)调控主体和受体经济权利(力)和义务之间具有不对等性;内容具有广泛性、形式具有多样性。
二、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
(一)宏观调控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宏观调控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主要有两个,分别是市场失灵理论与政府失败理论。
1.市场失灵理论
市场失灵理论指的是有关市场调节无法解决社会产品总供给和总需求失衡的问题及其政府运用经济政策来解决这一总量失衡问题的理论。古典经济学认为,价格机制的完全性、市场主体决策的完全性和市场信息的充分、对称足以使市场价格机制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有效调节。正是在这一前提下,古典经济学中认为政府应对经济的态度应该是自由放任,尽量不对经济进行干预。但是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会失灵。市场的主要缺陷有以下几点:(1)调节滞后,通常情况下都是市场变化在前,市场信号传递滞后,企业决策在后,企业等市场主体对市场的反应是对过去的市场变化作出的反应;(2)调节具有短期性,在短期资源配置上,市场调节是有效的,但是对于长期资源或者是周期较长的基础设施则是很难起到作用;(3)调节有可能失效,市场调节不是对所有行业都有用的,例如国家定价的军工产品、基础教育收费、水、电、邮、公共交通等收费;(4)调节具有分化性,主要是通过市场调节会促进贫富差别加剧;(5)调节具有不经济性,这主要是指的“企业外部不经济”,如企业为追求微观经济效益,不愿治理环境污染,转嫁自己的责任等现象的出现;(6)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这种缺陷会促使主体无效益的生产交易,信息不对称则会破坏自由竞争;(7)市场机制具有唯利性,追逐最大化个体利润是市场机制下市场主体的本质追求,但这却不是一种理性的调节。市场失灵的主要体现有以下几方面:(1)市场的自发性必然导致垄断和寡头,从而导致市场的低效或无效率,垄断主体对竞争优势的滥用破坏着正常的竞争秩序和公平的竞争关系,市场调节机制内在的调节功能和目标难以实现;(2)外部经济导致投资者缺乏经济性,而外部非经济性又导致污染,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市场不能提供发展所需要的经济结构变化,比如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对夕阳产业的调整等;(4)市场规则是一种“丛林规则”,无情的竞争必然导致弱肉强食,最终出现两极分化。如果任凭市场竞争必然导致社会不公平,也根本不可能促进公共利益。
2.政府失败理论
国家的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职能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之不足,克服市场失灵而产生的。然而国家调节亦非万能它有许多缺陷,为纠正、弥补市场运行机制的局限与缺陷,国家干预是必要的,但由于过去国家长期远离经济生活,在政府调节时缺乏经验,容易发生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反而破坏社会经济结构和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另一方面,政府作为权力的中心,权力与经济结合,容易滋生腐败或侵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因此,政府调节也存在缺陷,也会发生调节失灵。这就需要我们用法律方式去规范政府调节市场的行为,防止政府失败,宏观调控法律就担当起了这一社会责任。政府失败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公共物品的受益者和支出者的分离,造成低效益、高成本、甚至负效益的运行,形成外部负效应;(2)由于政治家的短期行为,为了竞选或显示辉煌政绩、官场升迁,往往夸大近期成本和利益,而忽视未来成本和效益。
(二)宏观调控法的社会结构理论基础
当今的宏观调控法具有一定的社会结构理论基础,而市民社会-团体社会-政治国家的三元社会结构基础正是其社会理论结构基础。在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阐述了一个重要的思想:以社会制约权力。社会中间层的崛起会有一个显著的效果就是使得政府的职能被弱化。政府职能弱化是一个权力转移的过程,它代表着政府将一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中间层。在有社会中间层加入的社会结构中,政府可以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制约社团的不正当的利己倾向,而社团可以以自身的名义制约政府,防止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政府将一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中间层,既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调控负担,又可以充分发挥中间层私立性仅服从于法律、公共利益性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优势而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在这一个过程中,政府的宏观调控权力或职能进一步弱化。宏观调控法也因此更“宏观”、更“间接”。反映在宏观调控的立法上也必然使国家的宏观调控权力更加粗泛而不是具体,更具有间接指导性而不是直接参与性。也必然是立法中对社会中间层(主要是各种社会团体)这一经济法主体的规定不能再像从前模糊简略一带而过而必须对其成立、职能、活动方式及法律责任作明确具体的规定。社会中间层的出现于发展不在允许“非此即彼”地来解决宏观调控问题。此外,在宏观调控法中设立公益诉讼机制也势在必行。以团体诉讼、小额诉讼、诉讼援助计划来抵御政府行政机关和厂商的不法行为,也正是经济法社会利益本位的最佳体现。以“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来布置宏观调控法体系是新时期宏观调控法立法的必然要求,理所当然是当代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之一。
三、结语
如何实现国家的有效宏观调控,并使得国家宏观调控变得更加的有效,一直都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课题。市场和政府的角色和地位在经济运行中究竟谁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也许会一直争论下去。因为社会在发展,经济环境在不断的变化,宏观调控也只有在动态变化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才能真正为经济发展引航指路。关于宏观调控原理的研究也必将不断深化和细化,必将对立法和实践提供最可靠的理论支持。
一、德国模式
德国作为工业大国,其在保护环境上始终走在世界的前列。1971年,德国了第一个环保法案——《环境规划方案》,该法案较为全面的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法律的范畴之内。1996年,德国出台了《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理法》,力图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对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来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2009年德国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文件,明确将低碳经济作为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方针,将生态工业作为实现现代化的重点,将低碳技术作为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从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制定各行业能源有效利用战略、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可持续利用生物质能源、推出刺激汽车业改革创新措施及实行环保教育、资格认证等6各方面全面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汽车工业的低碳化是德国生态工业模式最大的亮点。汽车工业作为德国最基础的产业,一直都是推动德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德国以新能源汽车为主要方向,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推动汽车制造业的低碳化转型,这也将为德国汽车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培养一个新的增长点。2009年,德国颁布了《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德国电动汽车的生产能力达到100万辆的目标。为了保证该目标的实现,德国政府已经累计投入5亿欧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和推广。在政府的支持下,大众、宝马、奔驰等德国汽车制造业巨头都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和研发,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开始形成。能源结构调整是德国生态工业模式的基础。2000年,德国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高成本的问题,政府通过补贴的形式,对使用者进行价格补贴,从而大大降低了传统能源在价格上的优势,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整个德国发电总量的15%,可再生能源企业创造的产值高达250亿欧元,可再生能源行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大约25万个,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是德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环保教育和环保宣传方面,德国一直做得较好。环保意识和低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日常生活的习惯。比如,德国居民日常生活中将垃圾分类放置,分开处理;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产品,提倡物品的多次重复利用;公共交通系统发达,居民多主动环保出行。
二、丹麦模式
丹麦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堪称典范。上世纪70年代,丹麦的工业化完全依赖高污染、高消耗的化石能源。由于丹麦面积非常小,除了北海大陆架蕴含一部分石油外,90%以上的石油需要进口。基于国家能源安全因素,丹麦开始尝试改变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通过能源战略的调整,立足本国实际,希望通过发展绿色能源,改变对进口能源的依赖,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风能发电是丹麦绿色能源模式的重点。丹麦地理位置特殊,三面环海这一优势为其带来了大量强劲的风能。在西海岸约14公里的海岸沿线是丹麦最大的风力发电厂,可以提供160百万瓦特的电力,占整个国家电力生产量的20%。海上风力发电的产能约为420百万瓦特,占世界风力发电的30%。风能发电也促进了风电设备和风电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丹麦的风电设备销售已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0%,成为风电设备销售最大的国家。风能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球二分之一,超过了荷兰和英国,成为名副其实的“风电王国”。风电技术和服务外溢收益高达57亿欧元,占丹麦出口总额的7.2%。
三、国外低碳经济发展经验借鉴
1.政府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主导。在发展低碳经济的探索中,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府要将发展低碳经济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给予低碳企业、低碳行业、低碳产业支持。政府通过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引导企业主动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运用先进的技术加快企业的低碳化改造。
2.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低碳化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方式。产业结构调整是各个国家低碳化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一方面加快对工业的特别是传统工业的低碳化改造,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新能源技术、传统技术升级等方式形成结构减排;另一方面将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培养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能源结构的调整一方面利用低碳技术降低传统化石能源的消耗和污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低碳或无碳新能源,摆脱经济对高碳能源的依赖。
3.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加大对低碳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通过低碳技术、碳捕获、碳封存等技术,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低碳技术和服务的外溢收益逐渐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4.低碳意识要深入人心。通过加强低碳、环保教育和宣传,帮助公民树立低碳意识。意识影响行为,有了深入人心的低碳意识,公民才能在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消费方式等方面自觉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好习惯。
作者:李婷婷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一、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经济发展情况
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农业经济发展就是其中一个方面。下面将主要介绍欧盟、美国、日本以及印度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成就。
1、欧盟农业经济发展情况
欧盟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区域经济组织之一,其经济发展情况对于世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欧盟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完善的体制。欧盟国家有着得天独厚的农业经济发展资源:良好的气候条件、充沛的水资源以及广阔的平原都为欧盟农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农业经济发展因素不仅仅只有自然条件,它还需要充分的社会条件,即农业经济发展政策。欧盟各国为了发展农业,都制定了完善的农业保护和激励政策。这些政策通过财政资助的方式激励从事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民,使得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经济收入达到从事其他行业人员收入的平均水平。例如,德国在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的政策中明确规定,从事农业的人员应与从事其他行业人员的收入保持平衡,不得让从事农业的人贫穷。其次,欧盟各国还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各级农业经济发展服务组织,即农业协会。农业协会作为非官方的组织,能够在农业生产、市场以及政府三个层面架构沟通和协调的桥梁,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第三,欧盟农业经济高效发展得益于农业机械化程度高。工业革命首先出现在欧洲,工业发展的历史使得欧盟非常重视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机械化运作。机械化运作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而且还一定程度上解放了依附在土地上的农民。最后,欧盟在发展农业经济中注重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最主要方法就是进行加工、运输和营销,实现农产品的附加值,这就是农业产业化道路。
2、美国农业经济发展情况
美国是世界最大农业出国口,其农业生产效率以及农业经济发展水平是惊人的。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大国,美国始终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美国发展农业经济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进行的。首先是宏观层面的立法,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农业发展地位以及保障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利益。农业经济发展涉及到土地、税收、信贷以及市场等各方面因素,农业法律能够保证农业生产的有序发展,从而实现更大经济效益。其次,美国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农业生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进入20世纪后,国会和政府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把水土、环境保护与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结合起来,鼓励农场主把停耕的土地用于土壤保护。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农业教育,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以及农业生产者的文化素质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本措施。自从1862年美国国会颁布《莫雷尔法案》起,农业教育就成为美国农业经济发展重要的动力。
3、日本农业经济发展的情况
日本国土面积小,土地资源极度有限,农业经济发展受制于自然条件。由于农业发展资源有限,日本更多的是通过制定政策和规划来发展本国农业经济。日本在1999年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法律,即《粮食、农业与农村基本法》。法律规定和保证了日本农业生产中的粮食供给稳定性,努力提高粮食的自给性。除了立法保障农业发展外,日本在WTO框架下还实行贸易保护主义。通过贸易保护主义来保护本国缺乏竞争力的农业生产,以促进本国农产品的销售进而保障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收入。政府财政支持也是日本发展农业经济的重要举措。日本各级财政用于农业的直接投资,主要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开发,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扩大经营规模等发放各种补助金。政府财政支持之余还通过金融措施加强对农业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保障农业经济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除了以上各个举措之外,日本还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多样性的农业合作经济,建立各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经济的效益化发展。对于日本来说,日本农业经济发展只能依靠科学合理的政策和先进的技术作为支撑,而他们正是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发展。
4、印度农业经济发展的情况
印度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之一,同我国一样面临着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印度发展农业经济首先也是立足顶层设计,在国家发展计划中确立农业经济发展地位。印度在第十个五年计划中就着重强调了农村发展与农业改革的目标。农业经济发展取决于农产品是否能够被市场“实现”。印度政府重视农产品的销售,采取多种政策促进农产品的出口,其中就包括增加财政支出,取消农产品和海产品出口税,促进出口。促进出口就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从而激发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此外,印度也非常重视农业经济发展对于科技的需求性。印度通过广泛推广复种技术、使用化肥、开发高产品种、提高和普及灌溉技术,使得印度的粮食生产有了大大增长,1978年粮食产量达到1.319亿吨,基本停止了粮食进口,实现了梦寐以求的粮食自给。
二、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经济发展评价
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作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以印度作为发展中国家代表也具有现实比较意义。前文重点介绍了这些国家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可以看出它们具有较大的共性特征。作为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它们的农业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都不通过程度地促进了本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农业经济发展,在国家顶层设计层面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得农业经济发展有法可依,充分保障了农业经济发展相关利益主体的基本利益,从而有利于激励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主体。其次,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尤其是农业经济发展主体积极参与的农业经济发展服务组织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农业经济的一个特色。这种服务组织可以是官方组织,也可以是半官方或非官方组织。农业发展服务组织的作用是在社会、政府、市场以及农业生产主体之间架构桥梁,以促进社会科学技术用于农业;促进教育资源流向农村以及农业从业者;促进政府政策或资金倾向农业;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并顺利走向各级市场,从而实现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这种农业发展服务组织具有一定自组织性质,灵活方便,能够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第三,资本主义国家吸取了工业革命带来巨大物质财富同时产生恶劣自然环境的教训,普遍重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保护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业生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资本主义国家农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最后在WTO既定框架和规则下,资本主义国家都想方设法规避WTO规则以最大程度补贴本国农业生产,以提高农业产量和农产品竞争力。
三、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经济发展对于我国的启示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众多,农业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整体发展优势不明显。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和学习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有利于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1、加强政府宏观调整,制定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的政策和措施
我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农业经济发展,农业经济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政府要将重视转化为实际行动,突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支持。政府要制定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生产。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农业经济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世贸组织规则下,政府要努力实现对农业生产的补贴,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激励农民从事农业生产。
2、建立农业服务组织,促进农业经济高效、规范、可持续发展
农业服务组织包括农业经济合作社、农业科研服务组织以及农业教育等。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经济发展都采取农业经济合作社的方式,这种方式能够有效整合农业经济发展的各种资源。农业经济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济高效发展的重要路径。我国要完善农村合作社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府和社会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服务组织的建立,建立“高校—企业—农业”三位一体的“产学研”发展模式,提高科学技术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贡献。此外,加强农业教育也是农业经济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农业教育不仅能够提高农业从业者的技术素质,还能促进农村地区文化水平的提高,从而为农业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3、积极倡导和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循环农业是现代农业经济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农业经济与自然环境的互利耦合,是农业经济的科学转型。农业经济发展受制于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自然条件相比较社会条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现代农业生产过度使用化肥以及人为对自然的破坏都进一步加深了农业自然环境恶化。自然环境恶化就意味着农业生产资料的缺失,那么农业经济发展就会失去基础。要发展农村经济,就必须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坚持资源保护与集约开发、污染防治与循环利用、投入减量与生产清洁并举,加速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由此可见,促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以及生态农村发展将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付岩岩工作单位:平顶山学院
近几年国家家电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稳定了经济增长,拉动了国内消费需求,对家电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政策的推行,使家电企业逐步摆脱出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几年市场购销两旺,企业盈利状况好转,行业发展回升态势明显。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通过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海尔)近几年的财务数据分析,深入探讨国家经济政策对企业所带来的影响。
一、针对家电行业的“三大国家经济政策”
1、家电下乡政策
从2007年12月开始,“家电下乡”政策开始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进行试点,即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冷柜)、手机等三类规定产品型号,按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2008年之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日益加深,新形势对家电下乡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经济形势变化,为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促进生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在全国推进家电下乡,又增加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补贴品种。每个省份的实施时间统一定为4年。
2、以旧换新政策
2009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2009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七部局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7月1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8月21日,财政部印发《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办法》。至此,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9个试点省市全面启动。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延伸至2011年12月31日,实施省市范围进一步扩大。
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2009年5月1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和《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财政补贴。根据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在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进行对节能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产品进行国家补贴。
2012年“以旧换新”政策结束。为期四年的“家电下乡”政策于2013年1月31日正式退出。“节能补贴”于2013年5月31日完结。随着家电政策逐步退出,这几年国家经济政策到底对家电企业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究竟给企业带来的多大收益,接下来我们通过对青岛海尔近几年的财务数据进行解读,分析国家经济政策对企业的综合影响。
二、对青岛海尔的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青岛海尔2008-2012年:该企业营业收入逐年增长,五年中营业收入实现了翻翻,政策受益明显;货币资金持有量增长尤为突出,由2008年的24亿元增长到162亿元,增长了661%,企业货币资金量非常充足,有益于企业长远的发展;2008年的存货,该企业为应对金融危机主动调整了存货的管理,倡导“零”库存管理理念,压缩了企业整体库存数量。2009年受国家经济政策的重大影响, “家电下乡”产品供不应求,“以旧换新”刺激了消费需求,企业产品销售旺盛,市场需求超预期,企业存货进一步下降。2010年企业加大生产力度,增加原材料和补充库存保有量。随后两年存货保有量进一步提升,存货的变化,隐含着说明国家经济政策对其重大影响;该企业总资产更是飞速增长,由2008年的122亿元增长到496亿元,增长明显,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
三、对青岛海尔财务指标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企业的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企业发展越强劲,其给予投资者的回报也会越高。另外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企业的债务越有保障。
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青岛海尔2008-2012年:该企业的净利润逐年提升并出现了快速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销售毛利率略有提升但幅度不大,基本稳定。营业利润率和净利润率有小幅的提升,但整体的盈利水平仍然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这与家电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率偏低密切相关。总资产净利率稳步提升,近两年随略有回落,但该公司总资产的利用效率还是很高的。
(二)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和利息的能力,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企业的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是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从表3数据可以看出青岛海尔2008-2012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五年中整体上呈现逐步下滑态势,反映出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越来越弱,特别是最近三年尤为明显,流动比率略高于1而速动比率接近1。青岛海尔的短期偿债能力令人堪忧;从资产负债率上看,青岛海尔呈现上升趋势,说明该公司长期偿债能力逐渐减弱,随着时间推移财务风险在逐步增大,截止2012年企业资产负债68.95%偏高。青岛海尔偿债能力下降,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这与企业近几年生产销售两旺有关。在经营过程中企业加大了往来业务无忧占款的力度,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金额大幅增加,导致企业长短期偿债能力均出现下降。
(三)营运效率分析
营运效率反映了企业资产周转的使用情况,是企业管理资产能力的进一步体现,对其进行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营运状况和经营管理水平。资产周转状况良好,说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高,资产利用效率高。
从表4数据可以看出青岛海尔2008-201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在五年中有一定幅度的波动,但应收账款和存货均保持了比较高的利用效率,体现出该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水平较高;目前企业固定资产周转率与2008年相比有所提升,固定资产利用效率提升究其原因是,企业营业收入逐年大幅增长,而企业的固定资产却增长幅度有限 ,这说明该企业这几年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与利用,充分挖掘其现有固定资产,提升了对其利用效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相对来说效率不高,究其原因是近几年企业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增长尤为明显;总资产周转率在五年中有小幅度的波动,近两年略有下降,但总体来说企业的总资产周转速度是很快的,企业总资产的利用效能是很高的。
(四)现金状况分析
从表5数据可以看出青岛海尔2008—2012年:从现金净流量看,该企业近几年一直大于零,现金净流量持续增加,说明企业现金比较充裕。细分析该企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一直都大于零,并且出现快速增长。说明企业经营良好,“自我造血”功能很强,为企业扩大生产经营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近几年一直小于零,说明企业加大了投资力度,有利于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除2011年之外均小于零,企业在这一大期间中发生偿还债务、支付筹资费用或进行利润分配的资金比银行借入的资金多,这说明企业自有资金充裕,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利;从净利润现金含量和销售现金比率上看,该企业的两个指标都比较高,表明企业销售回款能力较强,成本费用低,财务压力小。
(五)发展状况分析
从表6数据可以看出青岛海尔2008-2012年:该企业营业收入稳定增长。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增长率缓慢,2009年开始受益于国家经济政策,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加快,2010年受国家经济政策影响营业收入出现快速增长,增长率达到83.71%;企业净利润也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其中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幅度最大为105.46%;该企业总资产和净资产增长率,金融危机之后增长快速,在“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和“节能补贴”政策影响下,企业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困扰,企业总资产出现快速增长,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净资产增长速度明显低于总资产增长速度。侧面发映出企业负债增长速度高于总资产增长速度,资本结构的不合理变化是导致企业偿债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四、综合分析与评价
从近几年青岛海尔财务数据来看,该公司受益于“三大国家经济政策”效果明显,无论是从营业收入增长,还是从总资产的增长,还是企业经济效益利润的增长来说,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均受益很大。国家经济政策确实为家电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稳定了家电行业发展,促进了家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家电“三大国家经济政策”从实施情况来看,成效显着。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首选,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98亿台,实现销售额7204亿元。在“家电下乡”政策中,国家动用补贴资金将近1000亿元。该政策激活了农民的购买力,扩大了消费市场。“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政策更加促进了居民消费,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国销售5大类以旧换新新家电8130万台,直接拉动消费3004亿元,共收回5大类废旧家电8373万台,国家经济政策带动家电消费作用明显。节能惠民工程给消费者、生产商到零售商都带来了不少益处。减轻了消费者购买压力,促进了家电行业节能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的提升,为国家节能环保事业做出了贡献。家电产品节能惠民政策不仅实现了惠民的政策目标,还取得了稳定家电行业发展、均衡内外贸等多重政策效果。
关于西方学者对公共管理的看法上的分歧暂且不谈,仅就中国学界的研究来说,我国早期历史文献中的“行政”是指管理国家政务,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经济一体化和国家主权的碰撞。
当20世纪80年代行政学在中国恢复时,学者们提出:行政管理是伴随着国家而出现的,有政府才有行政管理。行政是行使国家权力的管理活动,凡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便不属于行政。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把行政确定为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不仅更符合汉语中行政概念的本意,而且也符合我国宪法对行政概念的界定。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主流观点是把“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行政,是政府依法对国家事务、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这一含义表明:行政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公共行政学又叫行政学、政府管理学”。
80年代前后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体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因为我们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大大地扩展了。公共服务不仅包括政府的三个分支(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而且包括非营利部门。所以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成为所有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员。”人们今天所讲的公共管理,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有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中那些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政府管理与公共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全社会开放式管理体系。
20世纪80年代前后,西方不少发达国家均出现了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与之相伴随的“新公共管理”,其实践背景正是各国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的再造运动。
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还需若干配角。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经济一体化和国家主权的碰撞,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类社会已经跨入21世纪的时候,各种迹象表明经济全球化呈现出加速的态势。从历史发展的轨迹看,“几乎所有的经济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以工业化为主体内容的经济发展过程,因而它们之所以发达的全部成就的基础可以归结为工业发达的成就;几乎所有不发达国家都承受着传统农业占绝大比重、现代工业不足的历史压力和拖累,因而,它们之所以不发达的经济根源可以归结为现代工业的不发达”(注:刘伟.工业化进程中的产业结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37.)。由此,一些西方经济学家从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命题出发,主张要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提升。当前世界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同世界性的改革开放浪潮,特别是与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融合在一起,这就为研究发展中国家如何进行主导产业的演替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必须树立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主导产业演替新观念。而要树立这一新观念,首先应对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有一个准确的把握。
一、经济全球化的涵义及其影响
1.经济全球化的涵义
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最根本的特征。随着对经济全球化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经济全球化所下的定义真可谓成千上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经济全球化下的定义是:“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1997(5),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45.)1995年出版的英国《科林斯商务词典》认为:“国际化或全球化是指公司通过出口向国外经济进行扩张,但尤其专指通过对外国的投资,建立生产部件的工厂、制造车间和销售子公司。”德国基尔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教授卡尔·海因茨·巴奎认为:“当谈论经济意义上的全球化的时候,具体指的究竟是什么?……最贴切的概念理解是以贸易联系的密切程度为基准的。根据这种见解,世界出口率越高,跨越国界的贸易额在世界生产中所占的比例越高,世界经济就越强烈地全球化。”(注:张世鹏.关于全球化研究的几个问题.国外理论动态.1998(3))中国社科院裘元伦研究员则将经济全球化归为三类,即制度论、网络论和传统论。制度论总共有五种制度论者,他们的共同点是,从制度的角度观察当今的经济全球化。网络论是指经济全球化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种过程。这个过程是网络化的增长。传统论主要是借助于国际贸易等一系列重要的经济指标来界定经济全球化的概念和判断其进程。尽管现在全世界对经济全球化这个概念没有统一的界定,但从根本上来看,经济全球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保证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的历史过程。其实质是一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跨国公司为主要动力的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过程。
2.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一直是久论不衰的话题。有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发展中国家发挥“后发优势”的一个契机,因而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有人认为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陷阱”,因而受到发展中国家的警惕。
笔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高度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科技革命和制度创新的双重影响下,社会生产力已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从而进一步加速了全球范围的资金流动,扩大了国际市场,促使各国经济更加开放,经济全球化趋势已锐不可当。因而经济全球化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已不是一种选择,而是必须面对的一种现实。从总体上说,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参与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吸收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并最终赶超发达国家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也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经济风险、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南北差距进一步拉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那么,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有何影响呢?笔者认为,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从机遇方面来看,经济全球化为企业利用最有利的地点和资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可能,它带来了国际分工的大发展、产业的大转移和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大流动,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这个契机,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利用几乎是不付费的后发优势,大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尤其是把发达国家技术先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本国,迅速实现产业演进、技术进步、制度创新,在更高的技术层次上加快工业化的进程。从挑战方面看,经济全球化使发达国家通过产业调整实现产业升级,把一些技术相对落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去。其结果,虽然使发展中国家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得到较大发展,但自然环境受到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资源浪费严重,更重要的是无助于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加快科技进步,使发展中国家内部产业严重失衡,对发达国家的依附程度有可能日渐加深。
二、主导产业的定义
要研究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主导产业演替问题,还必须对什么是主导产业加以界定。
主导产业是一个相对概念。有人认为,主导产业是指“能够较多吸收先进技术、面对大幅度增长的需求、自身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并对其他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产业部门。”(注:江小娟.世纪之交的工业结构升级.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205.)有人则指出“在特定的时期内,主导产业有快于其他产业的增长势头并正在或已经在产业结构中占据优势比重;主导产业通过其前后向关联与旁侧关联能够对整个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高度化发挥明显的‘主导性’作用,即能够确实地将其活跃的增长势头,优势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效果广泛而深刻地扩散到整个经济体系中去”。(注:刘伟.工业化进程中的产业结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247.)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则认为“一个新部门可以视为主导部门的这段时间,是两个相关因素的复合物:第一,这个部门在这段时间里,不仅增长势头很大,而且还要达到显着的规模;第二,这段时间也是该部门的回顾和旁侧效应渗透到整个经济的时候”。(注:WW·罗斯托.从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9.)
综合
他们的观点,主导产业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或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上出现的一些影响全局的、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能通过其前后向关联与旁侧关联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产业部门。主导产业具有如下特点:第一,主导产业应该是能对较多产业产生带动和推动作用的产业,是前后向关联和旁侧关联度较大的产业。第二,由于主导产业的存在及其作用会受特定的资源、制度和历史文化的约束,因此不同的国家或同一个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主导产业也是不一样的,它会受所依赖的资源、体制、环境等因素的变化而演替。例如,日本的主导产业演替顺序是:纺织工业钢铁、机械、化学工业汽车、家电工业电子工业等高技术产业。第三,主导产业应具有序列演替性。由于主导产业应能够诱发相继的新一代主导产业,因此,特定阶段的主导产业是在具体条件下选择的结果。一旦条件变化,原有的主导产业群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就会弱化,被新一代的主导产业所替代。第四,主导产业应具有多层次性。由于发展中国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过程中,既要解决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问题,又要解决产业结构的高度化问题,因此,处在战略地位的主导产业应该是一个主导产业群,并呈现多层次的特点,实现多重化的目标。
三、面对经济全球化,树立主导产业演替新观念
1.客观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快的现实,发展中国家应清醒地认识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更加突飞猛进,特别是在信息技术产业的推动下,全球出现了以信息革命和全球市场为基础的、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的“新经济”。发展中国家应该扬长避短,以积极的姿态抓住这一发展机遇,找到自己适当的位置,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当然,发展中国家也应正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应看到现存的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大部分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制定的,因而有利于发达国家,而只是有条件地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所以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性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始终处于不利地位,资金匮乏、技术落后使它们不得不接受发达国家过时产业的转移,不得不接受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低附加值产品的生产,接受发达国家提出的以国内市场份额换取技术升级的办法。如何在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下,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主导产业演替,这确实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难题。
2.树立主导产业演替的新观念
当今发达国家已开始迈入后工业社会,信息经济成为主导产业,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却在为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奋斗。因此,要加快主导产业的演替,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必须树立新的观念。
(1)树立牢固的市场经济观念。经济全球化也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机制是通过数百年的探索、发展才成熟起来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市场经济机制更趋完善。发达国家不仅有发育成熟的消费品市场,而且有高度发达的生产要素市场,如劳动力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技术市场等,价格机制通过这一市场体系发挥作用。市场经济具有盲目性、自发性,成熟而发达的市场经济机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作用,尽可能消除因市场的放任自由而带来的弊端。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尚处在起步阶段或不完善阶段,而且作为宏观调控手段的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及经济法律法规也极不完备,这不仅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很好地通过全球市场来配置资源,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而且使发展中国家缺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此,发展中国家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的观念,要认识到只有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才有可能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增强本国产业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扬长避短,有效防止因市场经济的无序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保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有序进行。
(2)树立新的发展战略观念。多年来,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东亚国家推行赶超战略,将高速增长作为首要目标。政府一方面强力干预经济并大力扶持大型企业集团;另一方面控制间接融资和抑制直接触资,同时实施出口导向和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不可否认这种发展战略在东亚经济成长中确实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不断加快,这种传统的发展模式已面临困境。如继续按照传统的发展战略,以低技术、低附加值、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去换高技术、高附加值、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将使自己越来越陷于被动,既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增强竞争力,也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因此,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战略,树立新的发展战略观念:由重速度的发展向重质量的发展转变,由产业保护向开放市场转变,由引进产品向引进技术转变,由出口导向和最终产品替代向出口与投资并重和中间产品进口替代转变,由间接融资为主向间接、直接融资并举转变,等等。(注:张承惠.经济全球化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和挑战.经济工作学习资料.1998(66).)
(3)树立新的资源观念。当今时代,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信息资源已逐步取代自然资源而成为主导产业演替、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经济增长或发展的重要经济战略资源。80年代以来,迅速兴起的以微电子技术为中心的包括信息网络、生物工程、新型材料、航天技术和海洋开发的新技术革命蓬勃发展,信息产业即将超过传统产业而成为发达国家的最大产业。技术和信息作为经济战略资源在世界经济增长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息技术具有极强的产业爆发力和拉动力,因而发展中国家应重视对信息资源的利用,加快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其成为产业结构升级、主导产业演替的重要手段和基础。
(4)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书中明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注: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0.)。这一定义得到了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认可,成为最为人们广泛接受的定义。然而,发达国家总是希望通过产业调整和升级,把一些资源消耗比较多的、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去。有关报告指出:按有些国家消耗地球上资源的程度,留给后代的资源将所剩无几。世界许多地区处于恶性循环之中:穷人为了每日的生存被迫过度使用自然资源,而环境的恶化使他们进一步贫困化,使他们的生存更加困难和无保障(注: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32.)。还有人指出,目前发展中国家95%以上的城市污水未加任何处理就排入地表水。工业固体废弃物、农药和化肥造成了土地的污染。因此,发展中国家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应避免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要走边产业结构调整、边发展、 边治理的新路,以最小的代价换取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并转变发展观念,重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速发展环保和新能源等产业,保证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
四、发展中国家主导产业演替中的政策取向
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其他各种内外条件差异很大,而且经济全球化也使得国际竞争空前激烈,发展中国家在竞争中不仅面临来自发达国家的严峻挑战,也面临发展中国家彼此间的竞争。因此,在构建与经济全球化趋势相适应的主导产业演替模式时,具体到每一个发展中国家,关键就看这个国家的政策取向是否符合国情、符合工业化发展阶段的演替。
1.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符合国情和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主导产业选择基准
发展中国家应广泛借鉴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主导产业演替的成功经验,以增强自己在主导产业选择过程中的判断能力、选择能力和创造能力,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前面我们已分析过,在工业化进程中,每一个阶段都存在着不同的主导产业。这种主导产业的特征,首先表现为其本身具有较高的增长率,其次表现为通过其前后向关联,能够带动其他产业的增长。工业化进程发展阶段的更替表现为主导产业按一定的次序变化。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初期阶段是以轻工业为中心的消费资料发展阶段,应结合本国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劳动力价格低廉方面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初级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选择以纺织、食品等轻工业作为主导产业。在进入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发展阶段时,主导产业也就应演替为钢铁、能源、机器制造、化工等。在进入高加工和组装工业为中心的发展阶段时,家电工业、汽车制造业就被演替为主导产业。在这个基础上,工业化进程又进入技术密集型的发展阶段,这时发展中国家应选择航空、航天、核工业、电子计算机等高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将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当一国主导产业的先进技术及其影响已经扩散到各地区和各部门之后,也就需要选择新的主导产业来取代旧的主导产业。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以微电子技术为中心的信息网络、生物工程、新型材料、航天技术和海洋开发的新技术革命蓬勃发展。世界银行1998/1999发展报告指出,在绝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信息和通讯技术正在发挥一种主导作用,“如在新的全球经济中展开竞争,发展中国家必须把开发和有效利用信息基础设施作为全国的目标”(注:世界银行1998/99世界发展报告.知识与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62.)。这表明发展中国家在面临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挑战时,应正确选择经济开放的速度,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国际竞争,积极引进外资,以自身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为根本,综合运用竞争与合作这两种手段,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条件成熟的发展中国家还应利用自身的后发优势,把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主导产业来加以大力发展,促进产业结构高度化。
2.制定科技优先、技术创新的法规和政策,大力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
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后进国家超越先进国家的现象比比皆是,后起的国家都是运用科技的手段来实现后发效应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在经济全球化中占据有利地位,就必须在高新技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把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主导产业,从而促进高技术产业群的形成和发展,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高级化。当然,在发展高科技产业时,要做到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发展中国家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与装备,不仅可以替代有关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大大加快工业技术进步过程,产业结构也可不断优化和升级,并避免有关风险,在更高的技术层次上开始工业化进程。但是,在高科技及其产业群成为经济增长源泉和知识密集型的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不断上升的今天,发达国家技术更新速度加快,发展中国家引进的技术将会很快落后,依靠传统的引进、模仿发达国家先进技术求得发展的方式,在知识经济时代已经难以成功地实现“后发效应”。换言之,发展中国家依靠接替发达国家转移的边际产业来完成工业化进程中的产业升级(或者说主导产业的演替)就有可能出现对外国技术的严重依赖性。这种产业升级模式对处于低级阶段、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是一条加快产业升级的捷径。但是随着产业的不断升级,主导产业的逐步演替,这种依附型的产业升级模式必须被自主型的产业升级模式所取代。还需要指出的是,在特定的时间内,高新技术是引不进、买不到的。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跨国公司也严格控制技术转移。跨国公司90%以上的研究与开发是在母国进行的,跨国公司依靠高新技术和名优产品的优势谋取垄断地位和高额利润的属性没有改变。因此,发展中国家在注重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技术时要特别注意引进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大技术和关键技术。与此同时,还要走出一条自主、创新的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新路子,使技术“内生化”,从而摆脱对发达国家技术的严重依赖,以此推进主导产业向高技术演替。在这个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必须制定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确定对整个经济增长带动作用大的主导产业并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完善技术创新政策和法规体系,不断“创造”比较优势并实施后发优势战略,促进产业结构的加速调整。
3.建立并完善具有高度理性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宏观管理体制
选择好主导产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有一个高度理性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政府。美国贝尔实验室前总裁伊恩·罗斯博士曾指出,一个落后的国家可以从无到有地发展高技术产业,一个先进的国家也可以从有到无地丧失高技术产业,其中的关键在于国家的技术政策。因为,正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引进国外资金,合理利用本国的资源,制定对主导产业的扶持政策,进行重大基础科学项目研究,都需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规划、引导、协调。应该说市场经济中,产业结构的调整、主导产业的演替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但是也需要保留甚至加强政府在产业政策上、主导产业的选择上进行协调。一般来说,基础设施建设,高技术、高风险产业的发展等都存在“市场失效”的问题,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干预的重点领域,各国都需要在相应领域推行必要的产业政策。例如,政府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哪些产业“长”,哪些产业“短”,哪些产业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作用大,并据此选择主导产业以及支持发展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再比如,在有些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产业政策解决某些结构问题,促进主导产业的较快增长,如瞄准一些较高技术水平的产业,采用各种措施促进其较快发展。为了加快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政府也应加强宏观协调和政策扶持的作用,完善技术创新政策和法规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
摘 要: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文章首先探讨了国家失灵的定义、表现、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看法,认为经济法的概念中不应包括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为了克服国家失灵,经济法的功能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的法律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并认为严格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经济法。
关键词:市场失灵;经济法;国家失灵;行政法
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与经济法的关系,目前经济法学界研究得比较深入,基本上已有定论。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导致了垄断、外部性(主要指负外部性)、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信息偏在、巨额交易费用、经济周期、分配不公等市场失灵形式出现,市场的自由、放任发展合理地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在资源有限的客观条件下,市场失灵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从而造成了有限资源的浪费,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市场不能自动纠正自身的失灵,只能借助外力来克服,从而引致了国家力量的介入及相应的制度需求;国家干预及相应的制度供给,促成了现代经济法的诞生。“市场缺陷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一,这是我国经济法学界近乎一致的观点。”[1]但国家失灵(governmentfailure学界有时翻译为“政府失灵”。下文还要论及政府失灵与国家失灵的区别。)与经济法有怎样的关系,学界的意见却并不一致。[2]
一、国家失灵的概念剖析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市场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使市场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相对于市场失灵,所谓的国家失灵是指国家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国家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导致其配置资源时也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有学者针对市场失灵的概念,提出所谓的“非市场失灵”(non-marketfailure)概念,指“非市场”因素导致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认为非市场因素不仅仅指政治、政府、行政等“正式规则”的内容,还包括文化、习俗、宗教、传统等“非正式规则”的内容。[3]但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一般仅指市场和国家两种,其他的非市场因素并不被直接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因此,所谓的非市场失灵,也主要是指国家失灵。
这里需要对“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作一区分。大家一般是把二者放在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但相对于这两个概念,有学者对“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4]这种观点认为,不管“政府干预”论的理由是什么,任何人都必须承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推动或限制,主要是通过国家的立法进行的。法律则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它们的贯彻和执行不能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受到损害。因此,这种干预是国家的干预,而不是政府的干预。该观点还认为,政府不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惟一机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为了避免政府决策错误,有些经济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来承担的,例如关于稳定货币的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作出的。借鉴这一区分理由,便合理地推导出有必要区分“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概念。本文切入论述的基点便是“国家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但政府作为国家的人,政府失灵也必然体现为国家失灵,而且国家失灵又大多表现为政府失灵,因此,本文也多是从政府失灵这一国家失灵的常态和典型入手展开论述的。
二、国家失灵的内容表现
“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5]这种国家作用的不到位、越位或错位,从另一个方面导致了社会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具体说来,国家失灵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6]
1.政治决策失误。政治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的特点。市场决策以个人作为决策主体,以私人物品为对象,并通过完全竞争的经济市场来实现。政治决策则以集体作为决策主体,以公共物品为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产生,只是各个利益集团间或政策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博弈的结果。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也证明,经过各种政治决策方式得到的,所谓科学的、最能体现尽可能多人意志的政策目标,其实只是受投票规则、投票程序操纵的政治产物。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存在着种种的困难和障碍,使得国家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决策。
2.国家过度增长。“政府部门的普遍增长这一重大的发展变化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7]首先,国家赋税和政府支出急剧增长。19世纪初叶,欧洲国家的赋税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8%-10%;今天,却已吞噬了国民收入的30%-50%.其次,政府机构急剧膨胀。这不仅表现在政府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而且表现在政府机构中供职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再次,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日趋扩大。政府将越来越多的企业活动与家庭活动置于各级政府的监护之下,这种转移导致了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从而损害了企业与消费者利益。
3.国家机构低效率。国家机构垄断了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缺乏竞争,它们倾向于预算规模的不必要扩张,增加工作人员,提高薪金和办公费用,造成大量的浪费。同时,国家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国家官员的目标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规模的最大化,以此增加自己的升迁机会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势必导致国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另外,作为监督者的政治家和公民,完全可能受到被监督的国家官员的操纵。监督的失效导致国家机构的低效率状态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克服。
4.分配不公正。市场活动引致了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而意在克服市场分配不平等的国家干预,其自身也可能产生权力集中与收入上的分配不公正。国家机构及其官员从这种不公正的分配中得到额外的利益,会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一种负向激励,从而降低社会
劳动的效率。查尔斯·沃尔夫认为,任何一种国家干预,都是由一部分人将手中的权力强加到其他人的头上,并且这种权力总是有意地并不可避免地被交给一些人,而不给予另外一些人。这种权力的再分配给滥用职权获取灰色或非法利益提供了机会,进一步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 三、国家失灵的原因溯源
1.国家的经济人属性。恩格斯认为,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关系和秩序变得复杂和充满矛盾。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一旦产生,便拥有了自己的利益追求,不断地从社会中猎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并逐渐予以固化,从而渐渐异化为社会的对立面。在这一“经济人”动机的作用下,便会出现国家失灵。
2.国家的有限理性。国家逐渐作为独立于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它也不是万能的,它具有“经济人”一样的弱点,它也要面临着决策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丢失、决策成本过大、决策者智慧不足、决策者利益约束等方面条件的制约,[8]并不能找到准确地干预市场的“度”,许多政策都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
3.国家的官僚主义属性。首先,国家官僚追求国家机构规模的最大化。按照著名的帕金森定律,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力和酬金经常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其次,国家官僚的行为不受产权的约束。由于国家预算是公共所有的,因此政府预算可出现赤字,其额度也可以通过国家立法追加税收来提高。第三,国家官员的行为不受利润的支配,他们的收益仅与最大化预算正相关。
4.国家的垄断性。国家属于自然垄断的范围。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只能被动地接受被供应的产品,缺少一个可靠的参照系和反馈机制来检查国家机构的运行状况,从而不具有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国家。同时,由于监督机构的信息多仰赖于被监督机构来提供,监督者完全有可能受到被监督者的蒙骗和操纵。
四、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联分析
从以上关于国家失灵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国家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是由它从社会中独立出来以后便具有的客观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人们只能力求减少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却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国家失灵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在这一前提下,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联呢?
1.经济法的概念与国家失灵。经济法的概念是进行经济法学习和研究以及学科体系构建的平台。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是以先验的、主观的经济法概念去演绎所谓的经济法现象呢,还是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客观社会现象,从中归纳出经济法的概念,然后再去演绎各种经济法现象呢?在这方面,笔者同意“经济法研究中的语境论进路”观点。[9]该观点认为,法部门(包括作为传统法律部门的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与作为新兴部门法的经济法)的观点和实践皆与特定的语境相关,经济法则是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市场失灵)、现实主义法学思潮、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社会本位)、规范主义的方法论等特定语境的产物。依现在学界的通说,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诞生于十九世纪末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首先在美国出现了解决市场失灵的法律机制,德国则把“经济法”这一词汇引入了立法,继而促成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兴起。“英美法系的国家至今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谢尔曼法在美国被划为商法。”[4](P697)但大陆法系法学家为了研究的方便,同时也是研究深入的结果,结合德国经济法的实践及其产生的语境,统一将这种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规范称为经济法。这是由客观的社会现实存在归纳出经济法的定义,即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由国家对特定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后,经济法的概念才逐渐传播到东方,如日本、中国等国家,这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包括“法治国”的理念,何尝不都是这一过程的产物?许多学者也承认,“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促进社会公益为目的,为矫正市场失灵而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和规制,这样的法才是经济法。”[10]
当然,这里又牵涉到如何评价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问题。依据上述对经济法概念追本溯源的考察,应该说,严格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存在经济法的;或者说,可能有“舶来品”的经济法概念,但是不存在经济法现象。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存在市场,当然也不会发生市场失灵,这时所谓的经济法(有学者认为这时也存在经济法),“与其称为经济法,不如称其为经济行政法。”[10]现在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市场化取向改革,这时涉及到了市场和国家的关系,市场失灵现象也才逐渐浮现,此时市场和国家的关系才进入了经济法调整和研究的视野,这时才可以说,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需要由经济法规制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对经济法的制度需求。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11]使这一语境下的经济法及其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我们不能因为经济法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性,而改变经济法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这样的话,就是颠倒逻辑顺序,等于先定义一个经济法的概念,将克服所谓国家失灵的任务纳入进来,然后得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存在经济法,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经济法的结论,这样可真是匪夷所思了。
2.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并无直接的联系。现代经济法概念的诞生表明,经济法最初的产生主要是基于克服市场失灵的需要,克服国家失灵的任务并不应该由经济法来承担,相反,产生经济法的最初动机是需要国家的干预,经济法正是对在国家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政府失效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恰恰是经济法实施所必然产生的一种负效应。也有学者提出经济法的本质与功能在于国家(政府)为解决市场失效而对经济运行进行矫正或调整,市场失效的特征及其对矫正或调整手段的要求,决定了经济法不可能在解决市场失效的同时,又解决政府失效的问题。[12]当然,关于政府失灵问题,有文章认为,国家规制的底线应是政府失灵,正如经济法的运用应“以民法对市场失灵彻底克服上的力不从心为前提”[13]一样,笔者认为这倒是一种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较好定位。
3.经济法的功能与国家失灵。结合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则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任务。正如上所述,笔者认为经济法中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的底线是国家失灵,而国家失灵的法治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
有文章探讨了经济法是授权于国家还是制约国家之权,认为虽然经济法授权于国家规制市场经济,但同时国家又只能在经济法范围内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而不得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国家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平等地遵循经济法。也就是说,经济法对国家而言是一面“双刃剑”。与此相似,有学者曾形象地说,法律本来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笔者认为,砍的这一刀便决定了矛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这一刀砍的位置是经过周密的调查论证,是科学的、合理的,那么,这一刀就成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分割和界定,双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定分止争”。因此,国家
干预的权力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则既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赋予,又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限制。经济法通过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干预权力的边界,达到更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的目的。国家相应机关依法行使其干预权力,可以避免国家失灵的出现,但这并不表明经济法的制度功能里包含有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它只是努力避免或减少出现国家失灵而矣。 而关于国家失灵克服的法律制度选择问题,则应是“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而不是经济法的任务。”依本文的观点,国家失灵不仅仅包括政府失灵,还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失灵。行政法主要克服政府失灵,而且政府失灵是国家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也正是一般意义上,大家总把政府失灵等同于国家失灵的原因。现代意义上三权分立或者相对区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国家政体模式的出现,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才诞生的,这时才出现了单独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这时国家失灵便也可以通过这些机关表现出来,但它们并不是国家失灵的典型表现形态。这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从原来的行政机关里分离和独立出来的,从表面来看,好像国家机构增长了,本身便是一种国家失灵的表现,实际上其本意是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不致对市民社会和公民权利造成不可控制的损害,但谁又能预料到这本身便构成了国家失灵了呢?
这些政府以外国家机关的失灵可以依靠宪法性法律制度安排来加以解决,如相应的国家机关组织法、相应的程序法等,由它们来对这些国家机关的权力边界和机构组织运行程序加以界定,以克服其失灵。政府失灵则是早已存在并为人们所意识到的现象。人们由于害怕行政权力的过于强大和不可预期对自己造成损害,很早便设计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对行政关系进行规范,从而使国家行政行为被纳入法律制度规范的范围,使国家不能再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这一法律制度便是行政法。行政法与经济法存在不同的功能取向。行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是界定行政机关具有的权力,第二是行使这些权力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程序,第三是对不法行政行为的救济。[14]无论行政法作用的保权说、控权说还是折衷说,[15]行政法都通过自己对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规制,力求使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接受公民的依法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限定政府的规模,规范政府机构的权限,从而来克服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危害。这不是经济法可以安排和解决的。
一、 引论:何谓经济法的国家观。
经济法学者认为: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是它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1〕(P51)有的学者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人们的最大共识莫过于‘经济法应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判断”,并认为“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经济管理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也符合经济法的本来含义”。〔2〕对于研究经济法来说,认识其国家观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说来,经济法的国家观往往体现在其与行政法的界定过程中。以下一些观点值得重视。其一,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法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行政法并不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经济性内容,它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程序性内容,并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而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经济法最关注的是用以干预经济的调控政策、竞争政策是否得当,作为经济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3〕其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采取单一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行政手段,而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为普遍性的调控措施,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利率等经济手段的运用,经济法发生作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市场经济发展。〔4〕经济法学者的上述观点,有适应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面。西方传统的国家观强调国家的消极无为。据洛克的理论,国家的功能只限于保护其成员的权利不受其他成员的侵犯。如果一个国家力图超越这些限制,那就超越了它的合法职能。经济法的理论显然是比其进了一步。“本世纪30、40年代之后,凯恩斯主义的盛行、资本主义国家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及危机的出现以及社会主义运动的风起云涌等等,都促使奉自由竞争为圭臬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实现了彻底的政策转型,国家或政府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地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5〕(P150)对此,美国学者认为,“为了在一个复杂的工业社会里能够高效地管理公共事务,美国有必要而且是不可避免地要加强行政控制。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需要调整,公共福利也必须加以保护以使其免受反社会的破坏行为的侵损,因此由政府直接采取行动进行管理也就成了势在必行之事了。”〔6〕(P369)这种行政控制往往是以经济法作为依据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经济法理论中的国家观并不是建立在当代公益政治的基础上,因此往往容易夸大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并将政府行为描绘成一种随意性行为。经济法理论中的政府观与当代现实生活的一致其实只是一种形似,而非一种神似。稍微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两者的差距。如果说现代行政法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一些经济法学者则针锋相对地表示,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甚至认为对作为经济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为了给政府一个随心所欲的空间,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国家需要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本已说得很清楚了,但作者还唯恐人们不能理解其深义,又作了更为明显的解释:“不是所有的全局性的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都需要由国家进行干预,干预或者不干预,完全取决于国家的需要。国家需要就干预,不需要就不干预。因为经济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变量’,因此,国家干预经济关系的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可能广一些,有时可能窄一些。我们使用了‘需要由国家干预’这一个不确定或者模糊的定语,正好是为了使经济法能够适应可能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的需要。”〔8〕(P55-56)政府责任模糊至此,当然没有控制可言。笔者认为,凡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都应当建立在“控权”的基本思路上。要让政府权力摆脱控制,必须使经济法脱离行政法,这才正是经济法理论的危害所在。
二、 评论:经济法国家观从哪里来。
分析经济法理论,尤其是其国家观时,我们常常会面临着一个极有意思的现象。在一定阶段的微观环境下看,经济法的理论是极有道理的,也往往能与实践相印证。经济法学者往往强调其理论在微观上的合理性。但如果将其理论置于一个长时间的宏观条件下整体考察,则能看到它的幼稚。在我国,虽然经济法理论的各种观点基本上都产生于20世纪的最后20多年,但折射出的却是我国建国以来的体制变化。大体可以分成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主要是统一调整论。“统一调整论”流行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该理论认为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所谓“一切经济关系”包括经济管理关系、民事经济关系、劳动经济关系等等。实际上是要用一种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方式去调整一切经济关系。我国1980年出版的《法学辞典》对“经济法”下的定义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规的总称”。第二个时期主要是纵横关系论。20世纪80年代中期,“纵横统一论”开始代替“统一调整论”而成为我国最为流行的经济法理论。这种理论在摆脱“大经济法”观念后,为经济法部门确立了特定的调整对象,即纵横经济关系,具体包括三类对象。(1)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纵向经济关系;(2)调整社会组织之间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横向经济关系;(3)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内部经济关系。〔8〕(P5-8)“纵横统一论”的调整对象尽管较之“统一调整论”已大为缩小,但所涉及的范围仍很广泛,这种观点的实质是横向关系(私法关系)统一于纵向关系(公法关系),将私法关系与内部经济关系均视为国家可以随意进入的领域。这显然仍是与当时尚未彻底改革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 应的。第三个时期纵向关系为主论。在“纵向关系为主论”中目前我国流行最广、影响最大的经济法理论是李昌麒教授提出的“国家需要干预论”。按照这一观点写成的《经济法学》成为我国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7〕第四个时期纵向关系论。也就是当前,越来越多的年青学者只把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9〕(P110-118)纵观经济法各种学说的发展,总体上说是一个“调整范围”越来越缩小的过程。这种过程是伴随着我国“公法私法化”进程,国家还权于民,退出一些干涉领域而逐步形成的。可以说经济法学说的每一次缩小范围都是被动的。当一种学说只能被动的对已经变化的体制作一种图解式的表面说明,这种学说是否还是理论就很值得怀疑了。对于这一点甚至最传统的经济法学者都不得不承认,“鉴于我国过去的经济法定义差不多都是在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不完全符合新体制的要求,因此,我们现在应当以一种新的观念,对经济法的定义作出适合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概括,而不应当以种种理由拒绝反思。”〔7〕(P52、54)问题是,经济法理论应当反思什么呢?笔者认为,应当反思我国经济法理论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本位思想。从经济法所依据的理论渊源看,我国经济法理论是来源于前苏联学者。“统一调整论”来源于20世纪20年代、30年代的前苏联学者。他们曾主张。75.论经济法的国家观-从社会法的视解探索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把法所调整的社会主义组织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划分为法和法学的独立部门,即经济法”,“要求制定调整社会主义经济组织之间一切关系的专门的苏俄经济法典,用以取代民法典。”斯图契卡在《关于民法典适用实践报告》中宣称,“买卖-这是资产阶级的制度,社会主义是不承认买卖的,它只承认直接的供应”,因此“应当把那些直接有关调整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的一切关系,分为一个特别法典,而不应包括在民法中”。〔10〕(P42-43)“纵横统一论”在苏联的代表人物B.B.拉普捷夫指出:“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就是横向的和纵向的经济关系的统一,就是所有这些关系中的计划组织因素和财产因素的结合。”前苏联学者并不回避这种理论与产品经济条件下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相联系。B K马穆托夫也指出:“不论是纵向关系,还是横向关系,都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方面的有计划的直接社会关系。”〔10〕(P313)。从经济法所依赖的现实基础看,主要是我国曾长期实行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在改革前我国的总体性社会结构中,国家垄断着包括物质财富、人们生存和发展机会(如就业机会)以及信息等所有重要资源,国家对社会生活实行严格而全面的控制。对任何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力量,要么予以抑制,要么使之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形成的行政集权的经济体制,是从苏联学来的,同时又带有由自己历史传统形成的特点。中国历史上长时期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国,有时也实行地方的封建割据,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有优势,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商品流通历来不发达。这种状况不可避免地反映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形成过程中来。我国经济管理体制中存在着的决策权过分集中的管理方法,以及某些“官工”、“官商”、“官农”的经营方式,原则上人人占有生产资料,但实际上谁都不占有、谁都不负责的所有权虚置状态,使名义上的公有制成了实际上的国家所有制。这种涵盖一切的国有制经济要求经济权力高度集中,并以政治权力代替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正是这种传统体制催化了我国经济法理论的产生。中国的体制改革作为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模式,基本特征就是在于改革走的是一条由易到难、由浅入深,从体制外围到体制内部的道路,其合理性在于避开矛盾并容易为社会各界所能承受。因此,旧体制的硬核部分-政治体制、特别是国家体制虽有一定的调整,却始终没有进行实质性的重组。我国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依赖原有的国家体制来推动。由五个三中全会文件赋予政治合法性,并由十五大继续加以肯定其方向路线的中国经济改革,从其起源来看就是政治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这一切都使经济法中过份强调国家作用的理论继续流行。从经济法所遵循的本位思想看,是一种不受限制的国家本位。就经济法学者而言,一般并不否认社会本位的说法,正相反,很多学者甚至将其视为自己的理论特色。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出现,至少在十个方面对传统法律、法学有所突破。其中就有一项重大突破是:“提出了在传统法学理论中从未提出的‘社会责任本位’和责、权、利、效益相统一”的原则。〔11〕然而需要研究的是经济法学者所说的“社会利益”究竞是什么含义?在我国,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是:“社会有两个领域,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总和构成市民社会,普遍的公共利益的总和构成政治国家。公共利益表现为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12〕(P253)这种看法由于只将利益分为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可以称之为是利益的“二分法”。按照这种看法,社会利益只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也有的学者将社会利益称为“社会公共利益”,并认为“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广大公民的利益。这里所指的‘广大’,一是指范围上的广大。这种‘广大’既有全国性的广大,又有地区性的广大,其外延取决于特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区域。二是指时间上的‘广大’。此种‘广大’既包括生活在地球上的当代人,也包括未来将生活于地球上的人们。”这样的理解虽然认为“社会公共利益”独立于“国家利益”但又认为两者并无明确界限:“就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言,有时很难找出它们的区别,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根本上来讲是一致的。”〔7〕(P827)在经济法学的著作中,如同经济法概念具有“模糊性”一样,“社会公共利益”也同样具有模糊性。仔细研究两个“广大”,可以看出“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比国家利益更为宏观的内容。在这种空洞的“广大”表述中,社会利益混同于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又只能由国家来代表。我国过去那种以行政管理手段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赖以建立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把生产资料的国家占有简单地等同于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进而认为生产资料的国家占有的实现,将导致社会局部劳动与社会整体劳动、社会局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直接统一,个人利益被抽象于国家利益之中。这时国家和社会实际上是重合的,这种社会本位实际上是一种“国家本位”。从历史上看,当存在着国家、政府时,政府总是会来充当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所不同的是,在中世纪,人民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时,封建国家往往会将统治阶级的利益夸大为神的意志或人民的意志,这时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可以说是无所不在,在经济活动中,这时的“国家本位”是将一切经济活动打上政治的烙印,实行管制经济。随着人民的力量逐步强大,虽仍不否认国家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但这时的国家本位已转为一种“控权”、“限权”的思想。我国经济法学理论强调的国家干预,“它所体现的只能是符合经济法要求的能够保证‘社会本位’实现的国家意志。”〔7〕(P55、58)当行政法以“限权”与“控权”为优秀,使得国家在行使行政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时,经济法学理论将公共利益理解为极其宽泛内容,就可使国家的一部分职权,以遵循所谓“经济法要求”“社会本位”为名,摆脱行政法的限制。“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任何一次成功的干预,它的最初形式可能是出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但是,最终它是以制定体现这种干预的经济法律来完成的。”〔3〕可见经济法理论归根到底是要给国家以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经济法学可以说是另辟捷径,以维护所谓的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使国家(政府)摆脱社会的监督。其实,这不过是通过“暗渡陈仓”的方式,使“国家本位”与“管制经济”联手。〔9〕(P128-129)总之,我国经济法理论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具有独到之处,因为 在中国这样处于改革攻坚阶段的大国,会出现众多变数,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府作为“稳定阀”是不可能取得改革成功的。然而,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并仍要发生重大变化,改革前重国家、轻社会的模式已经改变,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已经开始形成,作为“后发国家”,在出现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等典型私法的同时,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环境法等社会法也诞生了。国家的退位使某些传统的“公域”一部分成为“私域”,另一部分成为“社会领域”。这是一个“公法私法化”的过程。无视这种现实,而只将目光关注于政府行为,不能不说是经济法国家观中极其陈旧的一面。同时,经济法理论存在着另一致命的缺陷是,将中国改革进退全系于政府不受约束的行为之上,会形成政治与经济之间的深刻矛盾。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本身会构成经济市场化的障碍。现代化道路其实就是个制度创新过程,而制度创新包含着三个层面:一是意识形态的创新,二是财产所有权的变革,三是政府行为的改革。这三个层面之间其实就是一种互动关系,某一方面的滞后,会导致社会发展的失衡。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个人不仅在经济市场上是自利的“经济人”,而且在政治市场上也是关注自身权力和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15〕(P50-51)他们倾向于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寻租。政府亦是由受追求自身利益的理性的个人所利用的,在社会范围内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16〕这种机制也是一种经济行为之载体,从这个角度说,政府并不比其他机构更圣洁、更正确,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场的缺陷一样严重。
三、 新论:经济法国家观往哪里去。
笔者认为,经济法理论的现代化首先是国家观的更新。目前经济法理论更新常常满足于一种概念更新,在国家职能的讨论上,过去比较热衷“密切联系”还是“管理协作”的表述,现在常常热衷于“规制”、“干涉”、“介入”、“调节”‘、“协调”,、“调控”和“管理”等表述。有些学说与其说是观点上有区别,不如说是一种文字表达的差别。笔者认为,经济法理论只有从理论渊源、现实基础、本位思想方面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才有可能获得新生。就经济法的国家观而言,三种观念极为重要,即法域观、利益观、权力观。(一)法域观。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对传统法律、法学有所突破的十个方面中,有一项突破是,在调整对象理论上,突破了传统理论中一个法律部门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的“一对一”观点,提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将很多不同质的社会关系硬凑在一起,这项突破究竟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从经济法不断被迫缩小调整对象的趋势来看,笔者认为答案只能是后者。经济法理论应当建立在当代学术思想的基础上。克林顿认为,我们已把我们的路线称为“第三条道路”,在这条路线上,政府将更积极、有效、节约,它能够把我们团结在一起,推动我们前进,而不是分裂我们,阻碍我们。布莱尔认为,第三条道路是通向现代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和成功之路。西方政要谈到的“第三条道路”所涉及的理论对我们重新认识经济法的国家观极有帮助。国内外学者对于这一领域的认识虽然存有差异,但也有许多共同的特点。其基本特点是建立在一种三元分析的模式上。哈贝马斯的三元分析模式。这是一种“公共领域-经济-国家”的分析框架。这里的“经济”并不是指随便一种经济体制或经济制度,而是指一种特定的经济制度,即市场经济。哈贝马斯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与国家相对应的是“公共权力领域”,即政治领域,而与社会相对应的则是“私人领域”。“对于私人所有的天地,我们可以区分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包括狭义的市民社会,亦即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家庭以及其中的私生活也包括在其中。”“私人领域当中同样包含着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因为它是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17〕(P35)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从属于私人领域,而不同于“公共权力领域”。这种“公共领域”其实说成是“社会领域”恐怕更准确,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利益。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包括“教会、文化团体和学会,还包括了独立的传媒、运动和娱乐协会、辩论俱乐部、市民论坛和市民协会,此外还包括职业团体、政治党派、工会和其他组规等。”“它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17〕(P35)柯享和阿拉托的三元分析模式。这是一种“市民社会-经济-国家”的分析框架。美国哲学家柯享和阿拉托在1992年发表的《市民社会与政治理论》一书的序言中,“把’市民社会‘理解成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的领域(尤其是志愿结壮)、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构成的”。他们认为“有必要作以下很有意义的区别,即一方面把市民社会同一个党派、政治组织和政治公共体(尤其是议会)构成的政治社会区别开来,另一方面把市民社会同一个由生产和分配的组织(通常是公司、合作社、合营企业等等)构成的经济社会区别开来”。“通过切断市民社会与私域之间意识形态上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以及切断国家同公域之间的意识形态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说明了在市民社会、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结构性相互关系。”〔19〕(P190-191)在这里,市民社会是介于经济与国家之间的领域,其实是一个“社会领域”。塞拉蒙的三元分析模式。这是一种“政府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的分析框架。莱斯特。塞拉蒙在《美国的非营利部门》一书中,把“非营利部门”(NonprofitSector)看作是有别于“政府”和“营利部门”的第三部门(thirdSector)。在他的许多文章中,“非营利部门”和“第三部门”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同一概念。如果我们将塞拉蒙的三元分析模式与柯享和阿拉托的三元分析模式相对比,可以看到“政府部门”对应于“国家”,“营利部门”对应于“经济”,“非营利部门”对应于“市民社会”。在塞拉蒙看来,美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三元社会。尽管以上三种分析模式各有不同,却也存在着许多共同的因素。我国一些年青的学者将三个领域分为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并对以上三种模式作了如下的归纳:〔20〕(P27-44)第一,主要活动主体。政治领域的主要活动主体是政府或政府组织。经济领域的主要活动主体是营利组织,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家庭和个人,在市场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社会领域的活动主体包括非营利组织、家庭和个人。第二,提供主要物品。在政治领域中,政府组织的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而且主要是垄断性的公共物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只有政府组织,才有资格为社会提供垄断性公共物品。在经济领域中,营利组织的主要社会职能是通过市场,为社会成员提供私人物品。在社会领域,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社会功能是向社会提供非垄断性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第三,主要资源来源。在政治领域中,政府获取资源的主要方式是税收。在经济领域中 ,营利组织的主要资源来源于销售收入。在社会领域中,非营利组织用来“生产”公共物品的资源有三个来源:社会捐赠、政府资助、收费。第四,主要组织目标。在政治领域中,政府组织的目标是公共服务职能,即通过提供公共物品为社会全体成员服务,可以说是服务于公共利益。在经济领域中,通过市场交换,满足个人需要,可以说其目标是实现个人利益。在社会领域中,非营利组织的功能在于填补政府功能的空白,可以说其实现的是集体利益。从上述关于“社会领域”的论述中,可以归纳出一些有助于我们建立法学分析框架的观点。首先,以上各类三元分析框架中,“经济领域”是由营利组织构成的“私人领域”。“政治领域”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领域”。“社会领域”则界于两者之间。其次,以上各类三元分析框架中,是以团体社会为特征来理解社会领域的。认为社会领域的主要活动主体是非营利的组织,提供的主要物品是非垄断性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实现的是集体利益。最后,社会领域被理解成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互动领域,也可以说是私域与公域之间的一个弹性空间。正如柯享和阿拉托所分析的那样,个人并不是只在私域活动;国家也并不是只在公域活动。国家的有形之手,有时会越过公域的界限,个人的利益有时会超出私域的界限。正是这种市场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导致第三法领域的形成。借助当代较为流行的三元分析框架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法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国家税收、财政、宏观调控的内容,应当是被国外称为“公共领域”或“政治领域”的内容;而另一部分保护消费者、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则应当是被国外称为“社会领域”的内容。硬将两类不同质的社会关系放在一起是不可能建立起一个科学的体系的。(二)利益观。“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1〕(P292)“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22〕(P307)“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23〕(P292)法律体现的意志背后是各种利益。法律是适应利益调节的需要而产生的,法律的发展根源于利益关系的变化,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制度。庞德认为,利益是存在于法律之外的一个出发点,法律必须为这个出发点服务。庞德把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直接涉及个人生活的要求或希望,并被断定为是这种生活的权利”。〔24〕(P135—136)个人利益是从个人生活的角度出发,以个人生活的名义所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公共利益“涉及一个政治上有组织的社会的生活的要求或需要或希望,并断定为是这一组织的权利”。公共利益是从政治生活的角度出发,而由各个人所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社会利益“即以文明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名义提出的使每个人的自由都能获得保障的主张或要求。”〔25〕(P41)社会利益包括了一般安全、个人生活、维护道德、保护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进步方面的利益。在庞德的社会法理学中,其对法律体系和基本法律概念的分析大部分是以私法为基础,这就预先决定了庞德法学的立足点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协调关系。个人利益也是一种私人利益。任何时代的历史活动都是由无数单个的具体个人的社会活动所构成,个人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是整个人类历史的最基础的单元。因此,个人利益乃是利益动力结构的原始细胞,通过形成私权关系来实现。公共利益往往表现为国家利益。政府常常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共利益实际上也就成了国家利益。马克思指出:“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26〕(P70)国家利益通过形成公权关系来实现。对于我国法学理论来说,认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一般是不发生困难的,而一旦涉及社会利益则众说纷纭。依笔者看来,随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某些私人利益受到普遍的公共利益的限制而形成社会利益,社会利益可以说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整合出来的一种特殊而又独立的利益。如果我们将整个社会的利益分成层次的话,个人利益作为私人利益可以视为一种微观的利益,公共利益作为国家利益可以视为一种宏观的利益,那么社会利益其实是一种中观的利益。这也正是这种利益有时容易被视为是个人利益,而有时又容易被视为公共利益的原因。社会利益就其本性而言,并不是一种公共利益,而是一种个人利益。例如,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和雇工的利益,消费关系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环保关系中污染者和被污染者的利益。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一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主张其利益。而处于强势地位的主体则会充分利用这种有利的法律地位,维护自身的个体利益。“利益就其本性说是盲目的、无止境的、片面的,一句话,它具有不法的本能。”〔21〕(P179)个人利益的过分张扬,往往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法律的利益平衡功能表现在对于各种利益的重要性作出估量,并为协调利益冲突提供标准和方法,从而使利益得以重整。社会利益正是通过将微观利益提升为中观利益而形成的特殊利益。西方的重整过程主要是“私法公法化”;而我国的重整过程则主要是“公法的私法化”。就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不仅主体的生活需要,而且主体的生产需要,都是以个人利益的形式来满足,个人利益以利己的私人利益表现出来。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律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体现了一种极端私利的法律观。20世纪以来,以《魏玛宪法》为代表,西方出现了“法律的社会化”、“私法公法化”。某些弱者的个人利益提升为社会利益,并通过国家和社会来保障。今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其实已不存在绝对自由的市场经济。就我国而言,我国过去那种行政管理手段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赖以建立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把生产资料的国家占有简单地等同于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国家对社会生活实行严格而全面的控制,国家和社会必然重合。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通过缩小控制范围,改革控制方式,规范控制手段,逐步扩大了社会的自由活动空间,促成了国家与社会间的结构分化,促进了一个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形成,个人对国家的依附性明显降低。社会利益是在“公法私法化”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利益作为一种既区别于又独立于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的一种特殊利益,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表述:第一,“利益冲突”的认识。社会不同集团、不同阶层具有不同的利益。利益差别是构成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因。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基于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和利益争夺。〔12〕(P250)第二,“利益失衡”的认识。利益来源于对资源的控制,利益的大小取决于对资源控制的多少。然而,社会中的现有资源总是处于匮乏的状态。对资源控制的不同导致各种社会关系中实际地位的差别。社会资源占有的份额相对较少的个人或组织可以称之为弱者,例如,雇佣关系中的雇工、消费关系中的消费者、环保关系关系中的受侵害者、垄断关系中的小资本家等等;反之则为“强者”。强势主体与弱势主体形成利益失衡。第三,“利益协调”的认识。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阿罗(K.J.arrow)揭示出“不可能性定理”可以说是以“经济人”设定为价值观前提论证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他说明:在自主而平等的市场体制下,个人利益的被满足并不意味着整个社会利益也被满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是不能由自主平等的市场主体的行为自身满足的,因此,应当由一个超越于市场主体的“裁决者”来识别和确定社会利益。〔2〕“利益冲突”决定“利益协调”。第四,“利益保护”的认识。“利益协调”反映出法律对利益格局具有重整的功能。法律在对利益格局进行重整的过程中,采取倾斜立法的方式,将保护的重点放在弱势主体这一方面。可以说,“利益失衡”决定“利益保护”。总之 ,社会法所关注的社会利益就其本性而言,并不是—种公共利益,而是一种个人利益。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一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主张其利益,而处于强势地位的主体则会充分利用这种有利的法律地位,维护自身的个体利益。法律的利益平衡功能表现在对于各种利益的重要性作出估量,并为协调利益冲突提供标准和方法,从而使利益得以重整。社会利益正是通过将微观利益提升为中观利益而形成的特殊利益。尽管社会利益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相互协调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利益。但这一中间地带一经形成,就有既区别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也区别于私人利益(个人利益)的特征。为保护三类不同的利益形成了三类立法。三类立法在不同的本位思想的指导下分工合作。私法以个人利益为本位,通过市场调节机制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以及交易安全;公法以国家利益为本位,通过政府调节机制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以及国家安全;社会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通过社会调节机制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以及社会安全。从经济法学者表述的范围来看,即便是最狭窄的调整范围(国家管理)其实也涉及了二类利益,一类是国家利益,一类是社会利益。笔者认为,从调整同质的社会关系的思路出发,经济法理论还应作出进一步的取舍。(三)权力观。“赋予治理国家的人以巨大的权力是必要的,但也是危险的。它是如此危险,致使我们不愿只靠投票箱来防止官吏变成暴君。”〔28〕(P189)行政权力范围在当代日益扩张,更需要加强控制。正如博登海默所言:“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并去正视行政控制中所固有的某些危险。”〔6〕“法律的基本作用之一乃是约束和限制权力,而不论这种情况下,权力是私人权力还是政府权力。在法律统治的地方,权力的自由行使受到了规则的阻碍,这些规则迫使掌权者按一定的行为方式行事。”〔6〕(P358)那么,又应该怎样对行政权力加以限制呢?私法、公法与社会法可以有不同的答案。公法中的权力制约模式。孟德斯鸠提出的立法、司法以及行政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对权力进行制约的模式,有人将其称为权力制约的权力模式。它试图解决对国家权力进行直接宏观控制的问题,三权分立的倡导者及实践者们力图通过各种政治权力的相互制衡,在国家权力大厦内部形成一种自我控制的良性机制。然而,权力的分流使国家权力渗透于社会各个层面,对权力的宏观控制可以遏制专制的产生,却不能制止中观、微观领域内权力的扩张趋势,私法中的权利制约模式。这种观点主张以权利制约权力。权利本位论者认为,义务因权利而生,法律义务的存在为权利的实施设定了一种界限,它以权利的实现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在国家权力向公民权利分流的过程中,因国家权力而生并受法律义务所保障的公民的法律权利的行使,可以反过来制约国家权力的扩张。立足于社会法,从维护社会利益,社会法是要将维护社会利益作为迫使掌权者行事的规则,在此基础上限定政府的权力。这种限定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首先,行政主体要受到受益主体的限定。就受益主体而言,传统行政关系中国家往往是最大的受益主体,因为行政管理是实现国家利益最强有力的手段,行政管理当然以国家利益为本位。而社会法中的行政以社会利益为本位,是为了社会弱者的利益,其作为利益归属主体,制约着行政方式。受益主体也可称之为利益归属主体,是指通过行政权予以保护的某种社会利益的最终享受者。受益主体是社会法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而又被人们普遍忽视的问题。前已述及,社会法中弱势主体的一部分私利益被提升为社会利益,由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来加以保护。在社会法的范围内,行政机关保护的是社会法中弱势主体的利益,因此,形成利益归属主体,即行政权力保护的利益的最终享有者。在我国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下,国家与社会高度重合,个人利益被抽象为国家利益,两者的差别被完全抹杀,根本不可能去研究利益归属主体;以个人为本位,利益主体与权利主体完全重合,同样不可能去研究利益归属主体,而这恰恰是社会法行政管理系统最具特征的内容。就社会法所涉及的社会利益而言,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纳入个别社会的法律关系予以保障,例如劳动合同、消费关系中的当事人。第二类是纳入团体的法律关系予以保障,如工会组织通过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消费者组织代表消费者与商品经营者发生的关系。第三类则需要纳入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系统予以保障,如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的领取。严格说来,后两类关系都是在第一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由于第一类关系中存在着强势主体与弱势主体,后两类关系是为了对第一类关系进行保障而产生的,因此,在后两类关系的调整过程中,第一类关系中的弱势主体往往成为利益归属主体。在第三类关系中,利益主体更呈现出社会化和显性化的特征。可以说,只有存在利益归属主体时,才能产生具有社会法意义的行政关系。判断“利益归属主体”是否存在,也是社会法行政关系与传统行政关系区别的关键。其次,在某些领域将国家的职责限定在制定与执行社会基准法。社会基准法也成为一种行政方式的限定。基准法是社会法中特有的法律现象,如劳动基淮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义务教育法等等。它是根据社会法中各个部门法的特点,从宏观上调控具有强弱特点的社会关系。社会基准法划定了规制对象如雇主与雇工,经营者与消费者,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等等在进行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循的最低限度的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社会法规制对象的特点,即社会弱者的特点制定的,因而是社会弱势群体全体利益的保障线。基准法不是国家为实现其自身利益而设定的,它保护的不是诸如国家安全等国家利益,也不是保护纯粹的私人利益。基准法保护的是全体社会弱者的社会利益。基准法保障的社会利益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反射”到社会弱者所缔结的的法律关系中,因此,社会基准法在社会法中居于基础的地位。基准法在西方国家是对传统私法自治流弊救治产生的,它在传统私法自治的空间里划定了一条最起码、最基本的、能够保障社会弱者生存权的基准线。这条基准线贯穿在社会法的各个子法域,如劳工、消费者、环境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各个方面,从而缩小了意思自治的空间。基准法在我国,则是国家从完全包揽的状态出发,逐渐降为底线约束,还权于民,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空间。然而,无论路径差异多大,正是这条基准线,使得社会团体有了腾挪空间,也使社会法获得与私法、公法完全不同的、独立的地位,并因此确立了社会法作为第三法域存在。最后,对于“给付行政”往往采取一种分权式的管理体制。随着当今公益政治的发展,出现了“给付行政”。日本学者将其定义为“通过受益性活动……来进行的自在积极提高和增进国民福利的公共行政活动。”给付行政主要包括三方面,即供给行政、社会保障行政、资金补助行政。〔29〕(P152—153)对于社会法来说,“给付行政”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给付行政确实不管是在质的还是量的方面,都使现代国家的行政行为空前地扩大化了。”〔30〕(P57)这种行政关系由于保护的利益极为具体而广泛:国家机关往往会授权一些事业性单位,来承担一些专门的事务性工作,实行“政事分开”,例如,促进就业中的职业介绍机构、社会保险中的一些管理机构,在消费领域中的鉴定机构等等。以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为重。36.论经济法的国家观- 从社会法的视解探索经济法的理论问题要方式。随着给付性行政管理的任务加重,有人甚至将分权化的程度当作衡量社会行政系统管理工作效率的一个重要标准。从所谓“咨询性行政管理”到建立各种“准国家机构”,各国都在探索分权模式。在我国,劳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使国家机关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劳动力。国家机关将其直接管理的重点移向劳动关系的两端,以劳动关系建立前和终止后产生的社会关系为主要范围,即以社会劳动力为管理对象的。随着社会劳动力的管理任务逐步加重,劳动行政机关授权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等等从事一部分社会劳动力的管理服务任务。这些以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机构,融入整个行政管理系统,并成为劳动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总之,经济法理论尤其是其作为优秀的国家观只有全面更新,才能可能跟上时展的步伐。
按照__局长在总局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上的有关要求,水务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7月26日总理在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完善政策,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协调发展》的讲话精神,并及时与省发改委、水利厅、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探讨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投资走向,结合垦区水利基本建设实际,认真分析了宏观调控政策对垦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影响,尤其是对当前在建和拟建重点大中型项目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垦区水利基本建设进展情况
经过五十多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垦区水利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4.8亿元,建成堤防2828.53公里,水库153座,建筑物7.3万座,排灌站173处,机电井54222眼,万亩以上灌区43处,治理涝区99处,拥有喷灌机8943台。实现堤防保护耕地74.7万公顷,水库总库容10.3亿立方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24.3万公顷,涝区除涝面积137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万公顷,喷灌设计面积14.9万公顷。已初步建成了防洪、除涝、灌溉和水保四大工程体系,提高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垦区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垦区目前正在建设的国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有三江平原治理工程,松、嫩、黑干流防洪工程,国境界河防护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等。其中,松花江、嫩江干流防洪工程已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全线达到20年一遇标准。垦区已完成了太平湖、西江、青石岭、南阳河、双峰5座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实施中。目前正在建设的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主要有新建的绥滨、八五九灌区工程,兴凯湖、查哈阳、江川三座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工程和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其中新建的绥滨、八五九两座灌区已分别完成投资13163万元和8999万元,占批复概算总投资的47.7和14.3。兴凯湖、查哈阳两座灌区已分别完成投资15657万元和10503万元,占批复概算总投资的12.4和39.9,江川灌区20__年刚刚列入国家计划。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已完成投资3044万元,解决8.5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垦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人口的12.6。垦区当前各项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
垦区目前正在积极争取有望近期列项实施的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主要是“三江平原近期防洪除涝工程”和以“三江平原‘两江一湖’沿岸大中型灌区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地表水灌区工程。“三江平原”地区全省规划骨干工程总投资36.17亿元,其中梧桐河、嘟噜河、挠力河、七星河、倭肯河、穆棱河以及同抚大堤防洪工程投资6.15亿元,垦区约2亿元;续建大中型涝区22处,投资12.19亿元,垦区约8亿元;灌区工程7处和排蓄灌工程56处,投资10.3亿元,垦区约4.48亿元;试验站网投资0.73亿元,垦区约0.25亿元。垦区地表水灌溉项目共拟新建、续建大型灌区17处,尚需骨干工程概算投资73.64亿元。其中呼声很高的“两江一湖”灌区9处,骨干工程投资57.63亿元。这些工程完成后,可达成设计灌溉面积1204.2万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562.8万亩,旱田喷灌面积44.3万亩;改善水田面积591.6万亩,旱田喷灌面积5.5万亩。灌区建成后,预计年可增产粮食55亿斤,同时还可在非灌溉期为210万亩湿地及保护区进行生态补水,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均十分显著。
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精神
九八大洪水以后,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依靠国债资金的支持,全国的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增长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垦区也抓住了这个机遇,先后建设完成了松花江、嫩江干流防洪工程,太平湖等5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一大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也取得了快速进展。20__年,国家根据宏观经济的发展走势,将实行多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稳健的财政政策。也就是说,尽管国家对水利作为重点投资领域的地位不会改变,但中央水利年度投资规模已经减少,水利投资的重点更加集中到南水北调等一些国家大型项目上。
这次总理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讲话精神,主要解决的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仍然过多,国际收支不平衡加剧,能源消耗过多,环境压力加大等问题,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但预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入不会因此而大规模削减,因为宏观调控政策第一条就是要继续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抓好秋粮生产,力争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要想做到这些是离不开水利基础设施支撑的。但是,目前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要恢复到“十五”时期前三年的水平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水利部矫勇副部长今年来垦区检查工作时提到,这几年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投入年年在减,“十五”时期后两年比前三年平均每年减少了83亿元。根据水利“十一五”规划需求和现有的中央投资规模测算,中央水利投资比“十五”期间每年将减少近100亿元。除了人畜饮水项目投入可能有一定增加外,明年其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入可能还要再减少一点。
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垦区当前在建和拟建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影响
(一)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解决“三农”问题,为垦区水利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垦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重视粮食安全,增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对于以服务农业生产为主要任务的垦区水利建设也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同时,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是发展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保障。
(二)国家实行的稳健的财政政策,减缓了垦区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一是水利基本建设投入难以满足垦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垦区当前处在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经济快速发展,职工安居乐业,粮食总产已突破了200亿斤大关,正在向300亿斤迈进。按照垦区现有的土地面积和耕作水平,要实现粮食总产300亿斤的目标,增产的主要措施就要靠大型地表水灌溉工程的实施。大型灌区建设的投入大,必须依靠国家的扶持和投入,而按照目前国家的投入水平,要完成垦区大型灌区的建设目标是遥不可及的。
二是自筹资金筹集困难,一定程度影响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目前国家实行的投资模式是骨干工程中央和地方按照1:1的比例投入,即国家投入1元钱,地方就需要自筹1元钱进行匹配,共同完成骨干工程建设,配套工程则全部由地方自筹资金完成,即基本形成中央和地方1:2的投入比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规模大、投入高,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仅仅依靠收益农场是难以完成如此巨大的资金筹集任务的。目前的状况是上项目要钱时,硬挺着拍胸脯,可是要干活时配套资金却难有着落,影响了工程工期,造成了工程款的拖欠,上级验收难以过关。自筹资金困难已很大程度的影响了垦区水利工程的实施和垦区在上级机关的信誉。
(三)水利投资体制政出多门,难以完全协调一致。
国家现行的投资体制中,大量的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包含在农业综合开发、标准良田、扶贫、土地整理等项目中,存在政出多门的问题。由于各部门对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等环节的要求不一、标准不一,形成有些项目管理粗放及与水利总体规划不符或重复建设的问题,影响了资金效益的正常发挥。
四、针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做好前期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面对国家当前的投资形势和垦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们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前提下,更加重要的是把水利勘测设计的前期工作做好。目前,我们已组织完成了《黑龙江垦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期实施规划》、《垦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规划》,协调省水利设计院、农垦设计院开展了《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三江平原近期防洪除涝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江平原“两江一湖”灌区规划》、等前期工作,为垦区有更多的工程在国家立项做了充分的准备。近期要重点做好三江平原“两江一湖”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争取能够早日立项实施,增加国家对垦区的投入力度。
二是抓紧建立政策保障,形成稳定的资金筹集渠道。按照当前的投资模式,三江平原项目和两江一湖项目上马后,按“十五”时期的投入水平,每年投入2亿元,则农垦每年就需要自筹1亿元匹配资金,1亿元配套资金。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树立垦区在上级机关的良好信誉和形象,便于更多的争取项目和资金,建议总局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继续推广建三江分局加大自筹力度,每亩地提取10元钱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典型经验,研究探讨水利建设分级负担,水利建设基金收取,鼓励民营资本、外资、金融资本和大中型工商业以BOT、TOT等方式或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经营水利项目,有效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早日建立起符合垦区实际且不走形式和摆花架子的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渠道。
三是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统一治水。“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建设任务仍十分繁重,不仅需要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垦区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加强内部协调,避免政出多门形成的散打局面,使国家对垦区有限的水利基本建设投入能够形成合力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建议总局各相关部门申请和批复项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把关,确保所建工程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符合垦区水利总体规划及长远发展目标,并由水利部门按行业规范统一组织实施。
四是加强水利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确保水利投资效益和质量。垦区已建成的100多亿元水利固定资产,由于没有稳定的维修养护资金渠道,导致一些工程老化失修严重,造成抗灾能力减退和使用寿命缩短。因垦区没有财政,使得垦区水利工程管理按上级文件核定的人员经费不能落实,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全省不能同步开展,影响了垦区今后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使垦区已建工程和拟建工程按照国内外的管理标准能有效的科学管理,垦区应该设有一笔专项资金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维修养护渠道。
内容提要 当前发展中国家克服了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经济增长出现了加快的趋势,不仅自身的经济环境得到了改善,而且对全球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在发展中国家中,亚洲、非洲和拉美地区当前经济增长表现十分突出。从2004年亚洲、非洲和拉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看,各地区和国家经济发展形势有所不同,各自也存在着突出的问题。2005年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依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其中包括地区形势动荡、安全问题突出、恐怖活动依然猖獗,以及随时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出性事件。
关键词 发展中国家 增长与挑战 发展与贫困
近年来全球经济经历了股市频繁波动、经济严重衰退、世界局部地区动荡和反恐战争,以及恐怖活动猖獗等一系列负面因素的打击,持续了多年的低迷。据世界银行统计,2001年和2002年全球经济分别仅增长了1.5%和1.7%,虽然同期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高于全球经济增长,但增长也同样缓慢。2003年随着伊拉克战争的结束,影响全球经济的不确定因素在逐步减少,与此同时,在美国经济复苏和亚洲经济平稳增长的带动下,全球经济复苏步伐加快的迹象逐步显现,全球经济增幅达到2.7%。延续2003年的全球经济出现转机,2004全球经济复苏步伐明显加快,预计年增幅可望达到4%。由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的复苏和亚洲经济的稳定增长,使得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平稳,预计2004年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可达到6.1%(高于2003年的5.2%)。2005年和20%年如果油价依然居高不下,以及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缓,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构成一定的威胁。如果油价有所回落,全球经济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不出现意外情况,预计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可达到5.4%和5.1%。
一、亚洲经济强劲增长
目前,亚洲国家经济发展依然面临着国际政治、形势严峻的考验,其中在政治上包括地区形势动荡、安全问题突出、恐怖活动依然猖獗,以及随时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在经济上,尽管2005年仍将保持一定规模的增长,但强劲复苏的背后潜在的风险也在加剧,如油价的波动、新的通货膨胀压力、金融领域的不稳定性,以及经济活动减弱正在显现,许多不确定因素使亚洲经济前景不能过于乐观。
(一)亚洲经济持续增长的原因
2001~2002年期间,亚洲地区一些主要国家经济增长放慢,出口需求下降,并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尤其是部分新兴市场受外部环境的影响相当严重,再加上美国等西方国家经济严重衰退,进一步加剧了亚洲经济增长下滑的趋势。
亚洲国家(不包括日本)经历了两年的经济增长下滑后,2003年开始出现转机,经济增长达到6.5%。尽管2004年亚洲国家经济受到国际油价居高不下和中东局势动荡,以及各种恐怖事件等不利因素影响,但经济增长依然强劲。为此,近期亚洲开发银行将2004年亚洲国家经济增长率的预测从4月的6.8%调高到了7%,这是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亚洲国家出现的最快增长,预计2005年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但有所下降,为6.2%。尽管经济强劲增长,油价上扬,但预计2004年亚洲地区的通货膨胀率仅为3.7%,比原先预测的低0.5个百分点。目前亚洲经济能够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经济增长强劲推动了亚洲经济的增长。2003年中国经济增长率达到了9.1%,国际社会普遍认为,2004年中国经济增长将依旧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增长幅度与2003年相差无几。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亚洲国家经济自主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区域内贸易合作进一步加强,减少了因区域外部国家消费不振和经济低迷带来的冲击。再有,亚洲已经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摆脱了出来,金融领域相对稳定。2004年以来,亚洲各国货币持续保持稳定,而且股市开始普遍回升,金融市场进一步活跃,这对当前亚洲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与此同时,由于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强劲复苏,2004年亚洲地区出口增长强劲,消费和投资也进一步复苏。预计2004年亚洲地区出口增长18%,在经济扩展和油价上涨的同时,进口增长更为迅速,预计进口增长21%。
(二)各区域经济强劲发展
从亚洲各区域经济发展形势看,均有长足的发展。
2004年,东亚地区依旧保持着高速发展态势,预计经济增长达到7.3%,其中中国增长率将超过9%;中国香港达到7.5%;受政治因素的影响,中国台北经济复苏比预期的要放缓,增长率为6%;由于出口减缓和国内需求不旺,韩国经济增长率约为5.2%。2004年拉动东亚地区经济增长强劲的主要因素是,需求持续旺盛、投资增长加快和进出口贸易繁荣。预计2005年东亚经济增长将有所减缓,
2004年东南亚地区经济增长仅次于东亚地区,大多数国家经济进一步复苏。消费和投资是当前东南亚地区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预计2004年东南亚经济增长率可达到6.2%。其中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经济表现最为突出。由于新加坡官方将第三季度经济增长预期上调至7.8%,第四季度预期上调至6.2%,从而全年经济增长预期从7%大幅上调到了8.4%,这将是新加坡四年来最快的增长幅度。一年来,由于马来西亚国内需求出现大幅度反弹,出口增长较快,经济发展有了新的动力,经济增长率上调到7%。泰国和越南继续保持着可观的增长势头。印尼和菲律宾经济得到改善,但增长速度仍然相对缓慢。预计2005年东南亚地区经济增长率将随着亚洲经济的放慢而略有回落,为5.7%。
2004年由于南亚地区主要国家印度的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和巴基斯坦经济改革增强了国力,预计该地区经济可望实现6%的增长率。但随着油价的上涨,通货膨胀率高于预期,可达到5.5%。2005年印度经济发展有可能受农业减产的拖累,经济增长出现下滑,而巴基斯坦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受印度经济发展减缓的影响,2005年南亚经济增长也将减缓,预计为5.9%,如果油价继续在高位徘徊,通货膨胀率也将上升,有可能达到6.5%。
2004年中亚六国经济增长主要受益于石油、天然气和矿产品以及棉花价格的上涨,预计经济增长达到8%。其中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由于受石油和天然气价格的上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投资和出口收入大幅增长,经济出现快速增长。而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在矿产品和棉花价格上涨的拉动下,经济增长普遍提升。尽管2005年国际油价和矿产品价格有可能回落,但中亚六国的石油、天然气和矿产品出口量将继续增加,经济增长也将保持在2004年的水平 ,甚至高于现有水平。
(三)亚洲经济仍面临着各种考验
当然,目前亚洲地区在经济复苏过程中也有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地区政治形势上,2004年以来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局动荡、恐怖主义盛行,导致这一地区安全与政治环境恶化,在一程度上阻碍丁东南亚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战后伊拉克局势和整个中东局势的动荡,导致亚洲的安全环境更加严峻,对亚洲的旅游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目前,旅游业占亚洲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近9%,7%的就業机会也来自旅游业。伊拉克战争后,恐怖袭击以及恐怖威胁的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亚洲特别是东南亚旅游业的发展。在经济形势上,亚洲国家和地区仍存在着严重的隐患,特别是金融领域隐患依旧突出,如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债务负担沉重,银行业存在着多种潜在危机,来自金融领域的潜在威胁始终存在。再有,亚洲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费地区,石油的需求量在近10年的时间里增长了50%以上,占全球总需求增长量的约80%。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亚洲对石油的需求还在进一步增大。由于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严重依赖石油进口,因此目前中东局势的动荡对亚洲经济进一步发展构成的最直接的威胁就是石油供价格的上涨。2004年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目前虽有所回落,但随着中东局势的进一步动荡国际油价仍居高不下,甚至还有可能再度攀高。目前油价的居高不下首先加大了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石油进口,一些国家贸易盈余大幅度减少,削弱这些国家偿还债务的能力。其次,油价的高企使企业生产成本增加、效益下降,同时导致通货膨胀有所抬头。
在未来经济发展中,亚洲将面临来自全球范围内各种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加强区域内部的合作对亚洲未来经济发展就显得更加必要。其中区域内部的合作既包括经济上的,也包括政治上的,特别是在共同打击恐怖主义上的合作,对亚洲地区安全和经济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受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影响,2005年亚洲国家经济增长将放慢,主要原因是预计部分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将进一步减弱,但进出口贸易仍将旺盛,预计出口将增长11%,进口将增长14%。在石油价格继续高位徘徊的情况下,经常性项目盈余将进一步减少,通货膨胀率将继续攀升,可能达到4.4%。同时,高油价也将有可能导致石油进口国经济增长的明显放缓。另外,2005年美国、日本和欧盟经济增长有可能出现下滑,再加上目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日益突出,可能会在今后拖累全球经济的增长,影响亚洲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采取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变化,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各种风险,才能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非洲经济依然面临着严峻挑战
受全球经济复苏的影响,2003年非洲经济出现了新的增长,达到3.6%,但受非洲内战的影响非洲经济发展依旧缓慢。2004年在全球经济复苏加快的带动下,非洲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增长,预计全年可达到4.5%。其中东部非洲达到5.6%,中非5.3%,北非4.5%,南部非洲3.4%和西非3.2%。预计2005年非洲经济仍将出现进一步增长,有望达到5.4%。
(一)非洲的经济发展形势
2003-2004年非洲在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带动下经济出现了新一轮增长。2004年非洲的经济发展主要受益于世界各国需求的增加和国际市场石油以及其他初级产品价格的攀升。受全球经济强劲复苏的影响,2004年世界各国对非洲石油和其他初级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国际市场石油和其他初级产品的价格也随之上涨,从而对非洲的经济增长起到了推动作用。由于非洲石油和初级产品出口量的持续增长和价格的上涨,2003-2004年非洲初级产品出口收入大幅度增加,并带动了外资在非洲投资的增加,特别是跨国石油公司在非洲的投资进一步加大。目前非洲原油产量占全球产量的10%以上,预计到2010年有望上升到20%,仅美国原油进口总量中非洲能源所占比重将从目前的15%提高到2005年的25%。2004年由于海湾局势动荡,石油价格飙升,非洲的石油资源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迫使西方国家和石油公司加大了对非洲石油的进口和在非洲地区的开采,从而使非洲产油国从中受益。此外,非洲有色金属、黄金、咖啡、茶叶、棉花等的出口收入2004年也有大幅度提高。
虽然目前非洲经济有所回升,但大多数非洲国家要实现2015年将贫困人口减半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要实现这个目标,非洲国家本世纪起需要年均经济增长保持在7%以上,而目前非洲55个国家中,只有极少数国家能够达到这一标准。长期以来,非洲国家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初级原料产品的出口和国际直接投资,以及经济援助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目前非洲国家仍然面临着国际直接投资和经济援助严重不足等各种困难,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二)非洲的贫困问题
长期以来,贫困始终是阻碍非洲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也是国际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但至今仍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目前,非洲大陆的形势依旧十分严峻,战乱不断,艾滋病肆虐,债台高筑,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差距日渐拉大。根据联合国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数字,拥有30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8亿多人口和55个国家的非洲,目前仍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地区,贫困是非洲经济发展的最棘手问题。目前,非洲的国民生产总值仅占全球的1%,贸易总额仅占全球的2甲e,吸引外资仅占全球的1%,经济增长相对缓慢。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04年底,非洲贫困人口增加近210万,每天生活费不足一美元的贫困人口增加约80万。另据世界粮农组织报导,目前由于战乱和自然灾害,非洲有近3000万人严重缺粮,其中东非占60%,约1800万人。特别是近年来肯尼亚由于持续干旱,有400多万人处于饥饿之中。与此同时,赞比亚、莫桑比克、津巴布韦等国家遭受洪涝灾害,计以百万人的食品安全受到威胁。另外,目前美国的大规模打击恐怖军事行动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而非洲国家的外债、消除贫困化、防治艾滋病,以及地区冲突等问题被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看淡,而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非洲的经济发展。为此,近年来许多非洲国家领导人多次强烈要求国际社会进一步重视非洲国家的问题,加大对非洲的经济援助,并消减对非洲国家进口产品的关税壁垒。此外,他们还呼吁非洲国家应不断发展自身能力,加强非洲国家间的协调,深化适应性的经济结构调整,依靠非洲国家的力量解决地区冲突等,以逐步建立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从而减轻因恐怖事件和西方国家打击恐怖主义军事行动给非洲经济带来的严重影响。
(三)非洲的债务问题
严重的债务问题是困扰非洲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到2000年底,虽然非洲国家的外债状况有所改善,但积欠外债总额超过了3800亿美元,比20世纪90年代初不到3000亿美元增加了近27%,平均每年增加约100亿美元,债务总额约占全球债务总额的13%,占发展中国家的15%。非洲国家每年近25%的 财政收入用于偿还外债。2002年非洲国家由于还债能力减弱,债务负担更加沉重,债务总额接近3900亿美元,其中年内非洲国家被要求偿还的贷款就高达近210亿美元,约有近130亿美元没能按期偿还。2003年非洲国家债务形势进一步恶化,接近4000亿美元,预计2004年超过4]00亿美元。据有关机构预计,在今后几年中非洲国家的外债总额不仅将大大增加,而且无法按期偿还的贷款也将大幅度增加。由于近年来债务危机的加剧,使许多非洲国家新的贷款大幅度减少。例如2001年和2002年,非洲国家从国际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新的贷款分别比上年减少了约6.4%和6%,2003年减少了6.2%,预计2004年超过6.5%。尽管2004年6月的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同意把减免贫穷国家债务计划再延长两年,并表示将提供更多的免债和援助项目,但这些减免只占非洲债务的一小部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四)非洲的贸易问题
对外贸易在非洲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主要外汇来源是通过对外贸易来实现的,其主要的贸易往来是美国和欧洲地区。近年来,非洲国家为了经济发展不断扩大出口,同时随着美国和欧洲等西方国家对非洲制造业产品需求的增加,非洲的出口增长从1998年的3.1%增加到2000年的3.4%。但近年来,由于西方国家实行反倾销和补贴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以及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的速度缓慢,使非洲国家贸易发展出现缓慢趋势,依旧徘徊在3.4%左右。1999年以来,西方国家每年用于农业补贴高达3000亿美元,相当于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并对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的农畜产品进口征收关税超过100%。估计,由于西方国家实行的限制进口政策,发展中国家每年损失的出口收入超过了1500亿美元,其中非洲国家的损失十分可观。由于西方国家进一步加大了贸易保护主义力度,使非洲出口贸易成为西方贸易保护主义的牺牲品。长期以来,非洲经济增长依然严重依赖初级产品的出口,国际市场价格的波动对非洲经济的影响十分明显。而且,非洲的其他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处于劣势,再加上发达国家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也进一步限制了非洲产品的出口。
另外,由于地缘政治不稳和经济本身诸多不确定因素始终笼罩着非洲,受其影响,未来非洲经济形势依旧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在当前非洲内战不断和政局动荡不定的影响下,非洲国家经济发展依旧步履艰难。非洲部分国家长期政局的动荡,严重影响了国际机构和外资在非洲的经济援助与进一步投资,并影响了非洲的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出口的进一步增加。同时,内乱和冲突带来的疾病、饥荒、环境恶化等问题,给非洲经济保持稳定发展带来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三、拉美经济摆脱困境
2003-2004年,拉美国家逐步走出经济和金融困境,经济出现恢复性反弹。特别是2004年,拉美经济显示出强劲增长势头,复苏态势得到进一步巩固。但目前在经济发展中依旧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未来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
(一)经济进一步增长
2001-2002年,拉美国家受阿根廷、巴西经济和金融形势持续恶化的影响,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再加上随着全球经济普遍陷入衰退,特别是受美国经济衰退的影响,拉美国家经济出现严重下滑。拉美国家与美国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美国经济的发展变化直接影响到拉美国家的经济走势。因此,2001年和2002年美国经济的衰退和遭受恐怖袭击带来的重创,为拉美国家经济带来了厄运,甚至比美国的衰退更为剧烈。2003年美国经济开始全面复苏,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拉美地区经济复苏依然乏力,经济增长仅有1.5%,但与2002年负0.6%的增长相比,拉美经济也在逐步回升。2003年以前,导致拉美外国投资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拉美各国经济普遍衰退,一些国家发生金融动荡,部分国家经济政策摇摆不定,以及许多国家货币贬值。
2004年以来,随着拉美国家逐步消除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以及受美国经济强劲复苏的影响,大多数国家经济状况出现进一步好转,许多国家经济复苏势头强劲,,预计2004年拉美地区经济增长可达到4.7%。其中,委内瑞拉、乌拉圭和阿根廷三国2004年的增长率预计分别达到12%、9.5%和7.1%。同时,厄瓜多尔、巴拿马、智利、秘鲁、墨西哥、巴西、哥伦比亚和哥斯达黎加经济也呈现稳定增长势头。2004年拉美对外贸易连续第三年实现顺差,预计全年顺差额达到385亿美元。2003年拉美资本外流净额由2002年的400亿美元下降至150亿美元,2004年资本外流进一步减少,外部投资也出现回暖迹象,因此拉美2004年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改善,这表明拉美经济状况在不断好转。虽然目前拉美经济仍在困难中徘徊,金融状况难以根本好转,但2004年拉美经济开始复苏,流入该地区的外资也逐步增加。拉美国家经济2004年普遍增长主要得益于全球经济和美国增速加快,以及国际市场需求回升。在美国、日本和亚洲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带动下,全球经济快速复苏,国际市场需求旺盛,拉美原料和石油出口国的收入因此大大增加。拉美地区多数国家属外向型经济,因此,拉美经济复苏首先得益于外需的增长。2003年下半年以来,全球经济特别是美国经济快速复苏,国际需求转旺,从而带动了拉美地区的出口。由于2004年全球贸易预计增长8%,这为拉美国家提供了更多的对外出口机会。同时,拉美国家加强了区域性经济合作,推动了自身经济发展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国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此外,初级产品和石油出口占拉美国家出口的30%以上,是拉美经济的重要支柱。2003年以来国际市场初级产品和石油价格的大幅度幅上涨,也使许多拉美国家的出口收入进一步增加。另外,在经历了2002年拉美金融危机之后,阿根廷从困境中摆脱了出来,经济增长势头增强,这为整个拉美地区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基础依然薄弱
近年来,拉美经济形势始终处于动荡之中,金融危机与经济衰退相继接踵而来,总是不能稳定。90年代拉美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为3.3%,但是由于拉美许多国家经济和金融领域十分脆弱,一旦受国内或地区以及国际不利因素的影响,经济和金融形势随时有可能出现新的危机,因此今后拉美的经济前景仍不容乐观。2004年拉美经济尽管已出现比较强劲的复苏,但依然面临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许多拉美国家经济严重依赖附加值较低的初级产品出口,一旦国际市场上初级产品价格下滑,其出口必然受到严重影响,市场上价格的波动将是今后拉美国家对外出口和出口收入不确定和不稳定的重要因素。第二,外向型经济是拉美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对外贸易和国际投资,一旦国际贸易环境恶化,外国投资不振,将严重影响拉美经济的发展。这种对外依赖程度较高的经济模式是未来拉美经济发展的潜在隐患。拉美国家要保持长期可持续性的经济增长,一方面需要各国在国内市场挖掘经济增长的动力;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的区域合作。第三,一些拉美国家金融和政局动荡的风险依然存在,一旦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和政局动荡,将波及整个拉美地区。在金融领域,由于拉美地区各国国内多年来储蓄偏低,抗风险能力脆弱,一有风吹草动金融危机有可能再次卷土重来。
(三)前景不容乐观
目前拉美经济出现的强劲增长并不稳定,增长既有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也有经济陷入低谷后的恢复性回升的程度和可能。如果国际和地区环境发生变化,或该地区出现严重的突发性事件,拉美经济的增长将很难维持,甚至出现经济或金融形势的动荡。当然,未来拉美经济也有乐观的一面。首 先,拉美经济已经渡过了艰难时期,经济开始全面恢复,正处于增长时期;其次,地区形势趋于稳定,政治环境的逐步稳定有利地区经济的发展;再有,区域性合作不断加强,有利于本地区自身的发展。另外,由于外部环境对拉美经济的影响十分明显,因此今后几年拉美经济能否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美国经济和全球经济能否持续复苏和进一步增长。预计,2005年和2006年如果不出现意外,拉美经增长将有所放慢,均在3.7%左右。
四、发展中国家经济面临着严峻考验
随着西方主要国家刺激经济计划的实施,以及2003年全球经济的复苏,预计2004年全球经济总体运行好于2003年,经济复苏步伐将在2003年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强劲态势。但全球经济运行中的一些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如能源价格较高、股市动荡、汇率频繁波动、消费需求增长不稳,以及局部地区动荡、恐怖活动猖獗、美国反恐战争是否会再次打响,都将会对全球复苏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全球经济波动甚至出现[:请记住我站域名/]反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也将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考验,在困境中谋求进一步发展,在动荡中排除干扰保持经济形势的稳定。
对发展中国家未来的经济前景,有关国际机构也提出了警示,提醒有关国家和地区要警惕当前油价的剧烈变动、西方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全球恐怖活动猖獗以及东亚和拉美金融体系的脆弱,将成为影响未来全球经济是否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能否稳定增长的重要条件。目前西方国家和全球经济能否保持复苏的增长势头,国际金融市场是否能够保持稳定,以及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是否有效和国际安全环境能否保障,将是影响今后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主要不确定因素。另外,由于当前西方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在贸易上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种种贸易限制,以及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始终没有得到改变,这将进一步扩大西方发达国家与贫穷国家的贫富差距,这也是严重影响今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特别是对于最为贫困的地区和国家来说,如果这一状况得不到实际的改善,最为贫困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前景将依旧令人忧虑。与此同时,如果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严重受阻,也将必然影响全球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复苏。
当然,未来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依旧难以摆脱内外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从内部因素看,仍然会受到地区局部冲突、社会动荡、贫困加剧、债务沉重、技术落后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从外部因素看,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是否稳定对发展中国家有着重要的影响,将直接关系到国际社会对贫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援助和投资。
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特别是贸易、贫困和债务问题涉及到国际社会的方方面面,近年来,在许多国际金融和国际性会议上都把发展中国家最为贫困国家问题纳入重要议程,作为国际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虽然目前有关国际机构就贫困国家债务减免、减少贫困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利于缓解贫困国家的各种危机,增加官方经济援助,避免最为贫困国家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但西方发达国家还应从全球经济发展角度出发,从行动上更加重视贫困国家的发展问题,而不是热衷于西方的全球战略和对外政策。应积极地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调整不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关系,减少全球化给贫困国家带来的风险,切实实施债务减免计划和经济援助计划,从而对解决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和债务危机等问题起到真正的作用。对于贫困国家和地区来说,在经济上,也需要进行经济结构改革,调整有关经济政策,避免债务进一步加重;在政治上,减少战乱、稳定社会,创造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从整个国际社会来说,贫困国家和地区需要更为关注和国际援助。具体地说,从现阶段看,要逐步有效地解决贫困国家的经济发展难题,缓解债务危机和减少贫困,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不能仅仅依靠一次或几次债务减免计划和经济援助计划来实现。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贫困和债务危机,一方面需要良好的国际经济秩序;另一方面需要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国际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在减免部分债务的同时,也要支持贫困国家的经济发展,如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进口限制,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等,从根本上缓解贫困国家和地区的贫困现象和债务危机,才能使贫困国家和地区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__湖,又名花凉亭水库,始建于1958年,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有发电、养殖、航运、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1)型水库,也是全省第二大水库。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870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80米,总库容23.98亿立方米。上个世纪九十年代,__县委、县政府以花凉亭水库群山环抱,山水相融,古刹遍布,规划建设__湖风景区,景区面积257平方公里,其中,优秀景区面积100多平方公里。
多年来,全县上下在深入挖掘__县深厚的文化底蕴基础上,打“禅宗文化牌”和“朴老牌”,把__湖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人文景观结合在一起,积极实施旅游兴县战略,景区知名度不断扩大,景区建设和旅游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__湖由一个深锁山中无人知的人工湖,一跃而成为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为进一步做大、做强__湖旅游产业,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就打好“禅宗文化”牌、弘扬人间佛教思想,发展__湖旅游经济,谈几点浅见。
一、 “禅宗文化”是__湖旅游经济发展的灵魂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产业开发的品位所在。旅游是文化的载体,只有突出景区独有的文化资源,才能得到游客的青睐,才能推进旅游经济持续发展。我县建县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在历史长河的积淀中,地方文化底蕴深厚,佛教禅宗文化更是源远流长。晋代天竺高僧佛图澄率弟子来县境建佛图寺,佛教文化从此传入我县。经南北朝、唐宋、明清至当代,__县这块“人间净土”为我国乃至世界禅宗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__是中国禅宗文化的发祥地
北周武帝保定元年(561年),为避灭佛之祸,年逾古稀的禅宗二祖慧可(487-593)被迫离开中原,锡杖芒鞋,辗转南移,来到当时隶属于南朝的__县薛义河狮子山,筚路蓝缕,开辟道场,静候时局变化。
开皇十二年(592年),二祖慧可在司空山(原属__县,1936年划归岳西县)传法于三祖僧璨后“往管城匡救寺说法”(《佛祖统记》卷29)。因此,二祖慧可在__驻锡长达三十一年之久。在狮子山期间,慧可在达摩印度禅基础上,吸取中华儒、道文化和__优秀地方文化精华,开创了具有中华特色的禅宗文化,并传法于僧璨。僧璨隐居于舒州皖公山(今天柱山),“往来于__县司空山,居无常处,积十余载,时人无能知者”(《历代佛祖通载》),僧璨传道信,道信传弘忍,弘忍传慧能,终使禅宗大弘于天下。
慧可大师圆寂后,被隋文帝赐正宗普觉大师,被唐德宗赐谥大祖禅师。两朝帝王充分肯定了慧可对创建中国禅宗文化所做出的贡献。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朴老说过,“没有慧可,就没有中国禅宗,这不仅影响整个中华文化,而且逐渐影响着世界文化。”因此,__作为中国禅宗文化的发祥地、狮子山作为中国禅宗第一道场,其影响必将日益巨大。
2.临济宗在__自成体系
六祖慧能后,中国禅宗开始走上了多头发展的道路。安史之乱后,虽然唐朝国力由盛转弱,禅宗却名家辈出,山头林立。先后产生了临济宗、曹洞宗、云门宗、沩仰宗、法眼宗,临济宗在宋代又分成黄龙派和杨岐派。禅宗文化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临济宗开宗于唐代末期,由临济义玄禅师(787-876)创建于河北临济院。北宋至和元年(1054),年仅30岁的临济宗八代传人、杨岐派二代传人白云守端禅师(1024-1072),应时舒州太守邀请,只身一人来到__,在白云山海会寺开设禅宗道场达17年之久,嗣法弟子有五祖法演、智本,永起等禅师,还有著名词人郭正祥等十二人。其中以法演的门庭最盛,对杨岐派的发展贡献最大。五祖法演(1024-1104)先后住持过__县四面寺、潜山县太平寺和__县海会寺,晚年才离开海会寺住持湖北黄梅五祖寺。以在海会寺生活的时间最长。五祖法演在海会寺期间,“每日起来,拄却临济棒,吹云门曲,应赵州柏,担沩山牛,耕白云田,七八年来,渐成家活”
(五灯会元卷十九),融合禅宗各派特点加以阐扬,使杨岐派宗风更加机锋、峻烈,宗旨更加接近普通大众。门下弟子众多,龙象辈出,最杰出的弟子有“佛鉴慧勤(1059-1117)、佛眼清远(1067-1120)、佛果克勤(1063-1135)”等佛门三杰。
清远学成后,一直住持__县龙门寺,晚年曾入住和州褒禅寺、南京蒋山寺接引大众,清远道行高深,门下弟子达21人。慧勤离开海会寺后,住持潜山太平寺。而克勤离开海会寺后,一生辗转江南弘法,先后住持成都昭觉寺、湖南碧岩寺。南京蒋山寺、江西云居寺等名山大寺,所著《碧岩录》一书,被世人称为禅门第一书,其弟子在传灯录中收入三十一人,未收入的不计其数。且他门下龙象辈出,使杨岐一派成为我国禅宗的主流。十二世纪末,有日本高僧从杨岐派六世传人元职(1136-1209)受杨岐禅法,回国后在泉涌寺弘传;南宋末年,我国禅师渡日本的众多,多传杨岐禅法。到如今,杨岐宗已成为日本的一个重要禅宗宗派。
禅宗五宗七派中,除法眼宗,其余各宗各派都在__留下了发展的轨迹。曹洞宗六代传人义青投子自庐山参学回来“熙宁六年还龙舒。道俗请住白云山海会寺”(《历代佛祖通载卷19》),在__县海会寺驻锡期间,将临济宗杨岐派的宗风、中国儒、道文化和皖江优秀的地方文化溶入曹洞宗中,丰富了曹洞宗“君臣偏正”宗旨,使曹洞宗更具禅家的宗风、儒家的风格,从而经过“百年孤独”的曹洞宗在__焕发出勃勃生机。
3、__哺育了一代佛门领袖赵朴初
__县自古文风昌盛,民风淳朴,人才辈出。从元至清,__县就有三人高中状元。当代,__县又哺育了一代佛门领袖赵朴初先生。
朴老生前曾长期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毕生从事佛教领导工作。1983年12月,朴老在纪念中国佛教协会成立30周年大会上提出把“人间佛教”思想做为新时期我国佛教发展的指导方针,朴老说:“我以为在我们所信奉的教义中应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自利利他的广大行愿。”“我们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已,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要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朴老同时指出
“应当发扬中国佛教的三个优良传统”,即农禅并重、注重学术研究、进行国际交流。朴老不但倡导人间佛教思想,而且在僧团建设、道风建设、僧才培养、慈善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等方面都作出了卓越贡献,得到了全世界广大佛教徒的拥护和爱戴。
朴老“人间佛教”是对太虚、印顺等大师“人生佛教”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人间佛教”思想与禅宗文化相比,精髓相同,都是以“般若”做为主线;优秀相同,都是以行大乘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自利利他精神。但内容上有延伸和补充。在对佛教徒的要求方面,禅宗要求个人修持必须勤修“戒、定、慧”三学,而人间佛教思想强调“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把佛教徒个人修持和道德修养摆在一个更高的位置;在佛教徒社会道德义务方面,虽然都承担的是“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但人间佛教思想特别强调佛教徒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等划时代内容,把国家的命运与佛教事业发展的命运紧密的联结在一起,使佛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践行“人间佛教”思想,为新时期中国佛教事业开创了崭新的局面和广阔的前景。
主席认为,佛教寺院“是名胜古迹,是历史文化遗产”。为我国禅宗文化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二祖禅堂、海会寺、龙门寺、佛图寺、西风禅寺在__湖畔,朴老灵骨也于20__年迎回故里__湖畔寺前镇树葬,赵朴初文化公园建设已初具规模。禅宗文化和人间佛教思想是__县最具特色的文化资源,打好禅宗文化品牌,弘扬人间佛教思想,更能彰显__湖的魅力,提升__湖的品位。
近几年来,我省黄山以宏村等古民居为载体,弘扬徽文化;山西省以平遥古城为载体,弘扬晋商文化;浙江奉化以弥勒佛为载体,打造弥勒文化,都有力地推进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我想,打造禅宗文化品牌,弘扬人间佛教思想,也一定能推进__湖旅游经济的发展。
有人说,__湖是“中国第一禅湖”,我不敢苟同。__湖是一个人工湖,是建国后才修建的,慧可来__县时,根本上就没有__湖。也有人说,赵朴初是名人不是佛教徒,这种说法也缺乏常识,大家知道,佛教徒包括僧尼和在家居士,朴老是圆瑛法师的弟子,是在家居士,与明旸法师是师兄弟。__湖如果定位不准,特色不明,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打好两张牌,可以推动__湖旅游经济持续发展
打好禅宗文化牌和朴老牌,突出了__湖的特色,可以提升__湖的知名度,拓宽__湖的旅游市场,推进__湖旅游经济持续发展。
1、禅宗文化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爱因斯坦曾说“如果有任何能够应付现代科学需求的宗教,那必定是佛教。”孙中山认为“佛教是哲学之母”。作为佛教特质的禅宗文化,在当今社会,仍然发挥着多方面的重要作用。
能够引导人身心平和。当今社会,由于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生活高度紧张,许多人的心态发生了扭曲,身心不和谐,心理不健康。禅宗文化提倡“灭除贪欲”的理念,可以引导世人对好的环境不起贪心、对不好的环境不起怨心,对不好不坏的环境不起痴心。禅宗强调的“静心修禅”的方法,我们还可以转化为一种修养身心的体育锻炼方式或一种精神治疗方法,对于现代人保持心理健康和身心和谐也是大有益处的。
能够引导人与人之间关系和睦。禅宗提倡的各种道德伦理观念,对解决现代社会的各种矛盾冲突,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文明水平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例如,佛教强调“弃恶扬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要求人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欺骗,不做伤害他人的事情等等,无疑对保持人际关系的稳定,推动家庭和邻里关系的和睦,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都是有益的。
能够引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禅宗文化提倡不杀生、放生、素食等观念,对今天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湖泊、甚至维护生态平衡都是有益的。佛教徒就是因为有了不杀生的信念,所以他们才能保护好自己的生存环境,使佛寺庙宇周围山清水秀、草木丛生、鸟语花香。可以设想,如果今天人人都树立起这种观念,那么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能保护好生态环境。
能够引导人们积极进取。
禅宗文化倡导的“农禅并重”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已成为佛教界的优良传统。我国古代许多僧徒艰苦创业,辛勤劳作,精心管理,开创了田连阡陌、树木参天、环境幽静、风景优美的一座座名刹大寺,装点了祖国的锦绣河山。今天,如果人人都能发扬这些优良传统,不管是从事农业、工业还是服务业,以平常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进取,就一定能推进社会的发展。
能够促进大文化事业的发展。我国佛教历史上高僧辈出、大德如林,他们译经著作,创立宗派,传经授业,为我们留下了浩翰的佛教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医学等宝贵资料,深入研究这些经典,把这些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医学等遗产挖掘出来,对于促进大文化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朴老说过:“禅是一面镜子,它可以照亮人的心境;禅是一盏灯,它可以指明人的心路。”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科技不断发展,为了工作,为了生活,为了家庭,每个人压力很大、烦恼很多,怎样修心养性,怎样为人,怎样处世,是每个人必须面对和思考的课题,而禅宗文化能很好地为他们找到答案,因此,禅宗文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繁重工作之余,到佛教圣地去修心养性,去思考人生,去规划未来,越来越成为更多人的选择。古刹遍布、青山绿水的__湖打好禅宗文化牌,能够吸引一大批素质好、消费能力强、回头率高的游客。
2、禅学研究及禅宗寻根问祖热已基本形成
我国禅宗以传临济宗和曹洞宗为主,拥有一大批信徒。从宋代开始,临济宗杨岐派和曹洞宗已东传日本和韩国,并逐步传入世界各地。“今天,日本曹洞宗以永平、总持为大本山,拥有信徒700万。临济宗已发展成19个教派,拥有信徒100余万。曹洞宗在韩国颇有影响,有寺院1300余所,僧人13000余人,信徒450余万。”(朱明中《禅宗文化与和谐社会》)。
__是中国禅宗文化的发祥地,是临济宗和曹洞宗的发展壮大之地。天下禅宗都与__渊源很深。日光如梭,沧海桑田,__湖畔的二祖禅堂尚保存有禅床、仰天锅、葫芦洞、不涸泉等二祖参禅弘法的圣迹;海会寺有1500多年树龄的古罗汉松,近几年出土了大量唐、宋时期文物;佛图寺有天生塔、禅门等胜景;西风禅寺有五祖弘忍参禅的五祖洞,龙门寺有清远禅师建设的古灵光台遗址等丰富的人文景观。虽然在时间空间上,大师们与我们愈行愈远,但面对这些丰富的人文景观,大师的形象仍栩栩如生。如果我们能够加大宣传力度,把禅宗信徒、禅家专家、学者作为游客市场主体来开拓,吸引他们来__湖寻根问祖,拜谒祖庭,开展禅学研究和禅学交流,__湖潜在的游客市场十分巨大。
3、朴老在海内外享有崇高声望
朴老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在70多年的佛教工作漫长岁月中,他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亲密合作,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造福祉于社会、振兴中华,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卓越贡献。
朴老始终热爱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他同、、邓小平、等中共中央三代领导人有着亲密的友谊。他长期担任全国政协的领导职务,积极建言献策,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付出了心血和汗水,做出了重要贡献。
朴老是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创始人之一。历任民进上海分会副
主任,民进上海市委主委,民进中央委员、常委、副主席,民进中央参议委员会主任,是中国民主促进会德高望重的卓越领导人。
朴老是杰出的爱国宗教领袖,在国内外宗教界有着广泛的影响,深受广大佛教徒和信教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作为新中国一代宗教界领袖,他把佛教的教义圆融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促进中国佛教界与世界各国佛教界友好交往的伟大事业之中。他恪尽职守,殚精竭虑,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朴老一生致力于中外友好交流活动。通过“观音赴日”、“鉴真回国”再到“中、日、韩三国佛教黄金纽带”,把日本、韩国等地区佛教徒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朴老充分发挥了宗教在国际交往中具有联系广泛的积极作用,向世界人民广泛宣传了中国政府的宗教政策,加深了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谊,为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做出了贡献。朴老始终关心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积极开展同台湾、香港、澳门和海外华侨佛教界的友好交流与联系,同破坏祖国和平统一事业的言论和行动进行坚决斗争。在他生命垂危时,还念及台湾的老友故旧,心系祖国统一。
朴老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作家、诗人和书法大师。我国许多名山古刹,都留下朴老的墨迹。朴老豁达大度,识大体,顾大局,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简朴,清正廉洁,在海内外享有崇高威望和广泛赞誉。
朴老灵骨已于20__年10月回乡树葬,赵朴初文化公园已初具规模,已成为我国纪念朴老、缅怀朴老、研究朴老的一个重要基地。打好朴老牌,弘扬人间佛教思想,一定能吸引海内外各界人士到__湖来朝圣拜佛。
三、打好两张牌,必须切实做好五件事
1、建设好二祖道场等声名远播的寺院
打好禅宗文化牌和朴老牌的重要载体是寺院。__县现有46座佛教寺院,其中,二祖禅堂是二祖慧可的道场,是中国禅宗第一道场;
海会寺是白云守端祖师的道场,是我国临济宗和曹洞宗发展壮大之地;龙门寺是清远祖师的道场,明太祖之师曾驻锡此寺;佛图寺是我县年代最为久远的寺庙;西风禅寺是唐代古刹,是__湖的门户。这五座寺院声名远播,人文景观丰富,自然风光优美。因此,我县应把这五个寺作为建设重点,作为发展__湖旅游经济的重要载体。受体制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寺院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交通设施差,影响游客快速进入寺院;二是“一山多主”现象严重,二祖禅堂、龙门寺、佛图寺所在地山场使用权分属不同农户所有,寺院发展空间小,文物保护、生态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存在许多隐患;三是旅游设施差,旅游资源不能充分地发挥,影响游客逗留时间;四是寺院僧尼素质不高,不足以提高__湖的佛教文化形象。因此,我们应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__湖旅游发展规划》要求,扎实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把这五个寺院建成__湖五个重要的景点。
加强交通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狮子山二祖大桥。将“村村通水泥路”项目全面延伸到重点寺院,切实解决二祖禅堂、龙门寺、佛图寺等寺院交通问题。
切实改变“一山多主”现象。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将狮子山优秀景区、佛图寺优秀景区以及龙门寺古灵光台遗址范围内山林所有权通过划拨、征用等方式,划归寺院管理。分散在寺院四周的文物,在县文物部门的指导下,收归寺院保护和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协助海会寺完成玉带河范围内土地征用工作,搬迁海会寺天王殿,扩大古罗汉松生长空间和海会寺发展空间。
完善旅游设施建设。按照“充分展示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确保游客安全及不走回头路”的原则,县建设、交通、旅游部门应主动指导、帮助寺院规划及建设。规划及建设狮子山二祖禅床--仰天锅-对弈石-藏经洞游客通道,并与现有上下两殿通道形成环线;在狮子山规划及建设禅宗文化游览区,把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结合在一起,扩大狮子山的影响。建设海会寺祖师塔-白云山-响水崖-玉带河环状游客通道;建设佛图寺登山通道,把佛图寺天生塔、禅门等主要景点连成一线。对西风禅寺游客通道进行修复加固,确保游客安全。修复在佛教界有影响的龙门寺灵光台,扩大龙门寺的影响。县水利部门应将“人畜饮水”项目覆盖五个重点寺院,确保寺院用水卫生、安全。县林业部门要加强寺院森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指导工作,对寺院造林给予经费补助、技术指导。
提高僧人素质。县宗教局和县佛教协会应加强全县僧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僧人素质;主动选送年轻僧人到各级佛学院学习深造,培养传灯人才;二祖禅堂等重点寺院应在县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主动礼请海内外有影响的高僧驻锡,举办禅宗文化研讨会及禅宗文化夏令营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寺院影响力和知名度。
2、建设好赵朴初文化公园
任何一个景区,都必须有优秀景点,体现风景区的特色,作为对外宣传、招揽游客的名片,如迎客松是黄山的优秀景点,天柱峰是天柱山的优秀景点。赵朴初文化公园自开园以来,游人不断,已成为__湖风景区优秀景点,其中的朴老骨灵树葬地和赵朴初纪念馆,以成为国内纪念朴老、研究朴老、缅怀朴老的重要基地,几年来,一直是__湖游客必去的景点,佛教信徒更是络绎不绝。但赵朴初文化公园建设目前尚与规划相差甚远,缺乏典型的、标志性的建筑,与朴老的身份和威望不相称。
建设东方第一佛塔。佛经云:“见塔如见佛,拜塔如拜佛”。__县是中国禅宗文化的发祥地,是一代佛门领袖赵朴老的故乡,在__湖优秀景区赵朴初文化公园,兴建东方第一佛塔,纪念历代在__弘扬禅宗文化的二祖慧可等高僧和一代佛门领袖赵朴老,既是合适的,也是必须的。海南三亚南山佛教文化苑投入资金近5亿元,建成了南海观音,有力地推进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去年11月份,我对海南三亚南山佛教文化苑进行了考察,据该处负责同志介绍,
南山佛教文化苑已成为三亚市优秀景区,南海观音已成为三亚市优秀景点,平均每天入园游客达5000人,仅门票一项,直接收入达75万元。因此,全县上下应从“旅游兴县”战略的高度出发,积极争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筹建东方第一佛塔。
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围绕东方第一佛塔建设,按照赵朴初文化公园建设规划,启动建设赵朴初诗词碑廊、报恩禅寺、拜石湖的建设,使赵朴初文化公园有山有水,山水相映,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互相映衬,成为海内外佛教徒朝圣之处,成为四方游客向往之地。
3.建设好景区基础设施
__湖旅游开发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但由于投入不足,部分景点缺乏有机联络,游客“进不来,出不去”、“停留时间短,常走回头路”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加快__湖景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景区交通主干线。目前游客进入__湖景区,特别是进入赵朴初文化公园优秀景区主要是乘快艇,遇大风、大雨等天气,游客难以安全进入主景区,而从赤百线乘车进入主景区赵朴初文化文化公园路程远,时间长。相关部门应争取蘑菇岛大桥早日动工,缩短游客从景区入口处至寺前文化公园、佛图寺、汤湾温泉等景区的距离。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及潜山县的支持,按照等级
公路标准,开工建设佛五公路,把天柱山与__湖联结起来,实现两个景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保护景区生态环境。林业、安全等部门要依法行政,坚决阻止在__湖畔成片砍伐森林,开山炸石现象,罗溪河、青石河、寺前河、狮子山薛义河严禁开采铁砂。林业、农业部门和所在乡镇要积极引导农户在__湖畔坡地退耕还林,注入土地流转机制。要在现有桔子洲、枇杷岛经果林基础上,按旅游的潜规则重新规划梅园、杜鹃园、兰草园、玫瑰园、百合园,使__湖四季有花四季长青,西风禅寺山上的枫树要注意保护和发展,“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别有一番情味
搞好旅游环节的相互配套。开通县城至__湖景区公共汽车,为散客快速进入景区提供方便。改变“重旅游,轻配套”观念,加强酒店、购物场所、农家乐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使游客“吃、住、行、游、购、乐”项项满意,形成大旅游行业结构,增强景区吸引力,提高全行业经济效益。景区道路特别是环湖四周要加强绿化,垂柳映着绿水,使人如醉如痴。特别是一些裸露的黄土,要分年分区治理加固。
.把发展禅宗文化与儒家文化、红色旅游结合在一起
__是革命老区,、邓小平、李先念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曾在这块热土上战斗过,特别是__湖畔的刘畈乡,保存了刘、邓高干会议场所和红二十八军柴家山会议旧址。__又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状元县,历代名人辈出,自然景观迷人。如李杜店、狄仁杰墓、汤湾温泉、老城步行街等等。还可在__湖周边建设几座祠堂,和正在建设的五千年文博园相映生辉,相得益彰。特别是__湖的茶文化,本身就是禅宗文化的重要内容,还有黄梅戏、京剧、垂钓,都可以成为__湖的重要旅游项目。湖中星罗棋布的岛屿可以建设诸如“廿四孝图”等传统文化景点。
5.积极开发佛教文化旅游纪念品
一个好的景区,也应有上乘的旅游商品。因此,笔者以为,开发、生产及销售旅游纪念品是发展旅游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景区旅游商品的开发要注意掌握哪些规律和特点呢?就__湖景区来说,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旅游推介、导读上用力,这是所有景区不可少的;二是要突出佛教禅宗文化特色,如佛教禅宗方面的书籍及赵朴初研究成果,这是一件大有文章可作的事;三是结合__县域经济特色,使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旅游商品又注入禅宗文化的内容,如最近几年开发的“二祖禅茶”、“开翁心香”很受游客们的青睐;还有李杜茶干、大山麻花、弥陀生条、百里豆粑、新仓三九菇、山里郎茶油、__挂面、粉丝、年糕、双果、绿豆糕、瓜蒌籽等素食产品,稍加整合包装冠名,都是佛教界喜爱的素食食品,还有__传统的豆腐乳,就是朴老一生爱吃的东西,再说,__现有二十多万亩板栗,如果走深加工的路子,如板栗糕等,可以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双赢,还有“__湖鱼头”、“徐桥银鱼”被称为水中人参,这些旅游产品逐年开发篇篇都是大文章。怀宁县江镇包子在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上海享有盛名,就深刻地揭示了这个道理。
【论文关键词】 自由放任;国家干预;滞胀
【论文摘要】当今世界发达资本主义都曾经采取过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和国家干预为主的经济政策,都取得过成功也都出现过问题,实践证明单一的任何一种经济政策都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所有问题,本文回顾了这两种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证明了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是促进经济发展需要采取的合理经济政策。
自英国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1776年3月9日完成了他的经济学着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之后,“自由主义经济”就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奉为经济运行的金科玉律。他们认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自发地调节供需之间的平衡,市场就是万能的上帝,而政府的角色只应是资本主义的“守夜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这一经济法则之下,经济迅速发展,物质财富急剧增加。马克思当年曾经这样感叹道:“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由于资本主义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基础之上的,放任自由的经济必然会因其个体生产者的短视而盲目无限制地扩大生产规模。因此在资本主义早期经济蓬勃发展之时,放任自由的经济发展自身所具有的缺陷也就不时的暴露出来,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就是这种缺陷的真实写照。自1825年英国发生第一次经济危机之后,经济危机就像一个幽灵一样困扰着资本主义世界,不仅表现在危机爆发的周期越来越短,而且所产生的破坏性也越来越大。每当经济危机到来之时,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生产停顿,经济滑坡,工人失业,各种矛盾极端尖锐,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处在一片风雨飘摇之中。
在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的经济危机中,1929~1933年危机是资本主义历史上最深刻的一次危机。工业生产下降的幅度是之前历次危机所从未有过的,而且,其延续时间也异常持久。以美国为例,由危机时的最低点恢复到危机前水平所需的时间,煤、生铁、钢等都长达四十多个月。因此,1929-1933年危机成为资本主义历史上时间最长的世界经济危机。此外这次危机还导致了资本主义世界信用,货币制度的崩溃。到1933年,美国银行共倒闭11730家,企业倒闭252000家。这场空前剧烈的经济危机,宣告了“自由放任主义”的失灵。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理论从此受到了冷落,市场万能论的声音日渐式微。于是,提出通过加强“国家干预”来刺激经济和保持“充分就业”的凯恩斯主义便应运而生。1936年12月凯恩斯了发表他的着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在这本书中他说道,政府不应只是扮演“守夜人”的角色,而应该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他提出了国家应该积极的干预经济,主张政府应通过调节需求来达到充分就业。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扩大政府开支,增加货币供应,实行赤字预算来刺激国民经济活动,以增加国民收入,实现充分就业。应该说,这种主张基本上是符合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的实际情况的,1933年。新上任的美国总统罗斯福正是接受了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在经济生活中加大了国家干预的力度,实行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才逐渐克服了经济危机的消极影响,使生产得以逐渐恢复。战后,欧洲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都对经济进行了国家干预,还通过建立普遍的社会福利制度,缓解了日益紧张的劳资冲突,并且降低了失业率,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以前困扰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也没有再次爆发,整个资本主义国家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局面。以美国为例,战后美国工业生产年平均增长率50年代为4.0%, 60年代为5.0%。 1970年与1950年相比,工业生产增加了1.24倍,其增长速度明显地高于美国两次大战之间时期的速度。国民生产总值也从1945的3552亿美元增加到1960年的5037亿美元,人均收入达1883美元。60年代美国经济继续快速发展,渡过了“繁荣的十年”,1970年国民生产总值增加到9741亿美元,人均收入增长了37.5%,达到了2579美元。
在度过了20年的平稳发展之后,国家干预的弊端也逐渐显露了出来。1973年12月至1975年4月,美国再次发生了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在这次危机中,美国的工业生产下降了13.8%,国民生产总值下降了7.8%,全国失业人口达850万。1975年上半年危机渡过高潮后,美国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出现了相对停滞的趋势,但同时又出现了通货膨胀的情况。西方经济学界把这种现象称为“滞胀”。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滞胀”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根本原因在于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干预的情况下,不断推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导致大多数国家财政赤字不断扩大。另外,国家不断推行反危机的政策和措施,结果使得经济危机不能充分展开,过剩的生产力和过时的机器设备不能够被有效淘汰,所以生产的潜力不能被充分释放。另外,国家的干预也使得企业自主性降低,企业的生产动能不足,组织和管理效率低下。而传统的凯恩斯主义理论对当时的“滞涨”是无能无力的,因为根据凯恩斯理论,失业和通货膨胀是不能并存的,但当时的情况却是高失业率和高通货膨胀一起发生,凯恩斯主义理论陷入了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又重新抬头,曾经一度被忽视的市场作用又被重新提起。不过西方经济学家也认识到,单纯靠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是绝对不可能处理好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必须要将国家干预的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微观调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经济长期平稳地运行。因此,一种试图糅合这两种经济思想优点的经济理论——新古典综合经济理论,开始被后来的美国总统所采用,并作为指导国家经济运行的主要经济政策,逐渐使美国经济从“滞涨”的泥潭中摆脱出来,并在20世纪的90年代步入高速发展的阶段,自1991~2001年,创造了经济连续增长10年,年增长率达3.5%的世界上最长的经济持续增长周期的记录。其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生产总值的比重也由“1990年的24.2%提高到28.6%”。可见,市场不是万能的,但缺失了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又是不行的。国家干预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完全靠国家干预的弊端也是十分严重的。当前,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市场已经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并不表明有效的国家干预就该在经济领域中完全撤出,必须要将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二者巧妙地结合起来,既要发挥我们国家宏观调控的引导作用,又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
的微观调节作用。并且广泛吸取国外优秀的经济研究理论成果,走一条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之路,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我国经济产生大的波动,保持经济的持续平稳快速运行,创造出惠及全国人民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最终实现我们目前正致力于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
一、宪政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内涵的界定
1.宪政及宪政观念的变迁
宪政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知道的最为有效与合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997 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目标后,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该实现宪政。学者们在宪政内涵的界定上还未达成共识。张千帆教授认为:“宪政是一种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者理想状态,其基本优秀在于要求所有的权力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到宪法的约束,认真对待宪法,把宪法真正作为法———更高的法,并控制所有的政府权力———包括立法权力,国家就实现了宪政。 ”钱富臣教授则通过对国外宪政历史的分析指出宪政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人民主权、民主、分权与制衡、人权等五个方面。笔者认为宪政是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基本目标,实行以宪法为基础的依法治国的政治制度。 宪政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以控制国家权力运行和建立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权为基本价值目标。
英国是宪政的故乡, 宗旨在于限制王权的 1215 年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政的起点,是当时两大政党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 以“消极宪政” 为本质的自由主义宪政观构成了近代宪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 自由主义宪政观实质是要打造一个“有限政府”。由“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转型发端于美国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进步运动。 “消极宪政”主张限制国家权力,认为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垄断、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问题日趋严重。占统治地位 100 多年的斯密自由市场经营论为中心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让位于凯恩斯的经济干预主义。许多学者提出发挥国家权力对经济干预以解决社会问题。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注重发挥权力的能动性,加大对经济干预力度,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为重要。 宪政理念也发生了转型,强调国家适当干预,以建立正义的市场机制和实现社会公平。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含义与基本特征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济权利,而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新型权力。包括三种基本类型:①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权是国家公共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享有的一种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力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公权力。市场规制权从具体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②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关可以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权力,包括宏观决策权、宏观调控执行权和宏观调控监督权。 ③社会分配权。 社会分配权也可称为国家分配权,指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实体,为了自我运行和特定社会公共利益而借助强力对社会资源和国有公共财产在私人和国家之间,以及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权力。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根本性。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是对整体性经济关系的调控和干预,其目标在于保持市场有效竞争、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和社会分配公平,关涉到广大公民市场权利和民生利益,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根本性和整体性。②公益性。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并不是事无巨细,而是只对关系到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维护多数市场主体共同利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③有限性。 从宪政来看,控制国家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与强度以市场失灵范围和程度为依据,不能超出其法定的权力范围。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必然是一种适度的、有限的权力。
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内涵与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发展,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一种根本性的、 与公民权利直接相关的,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价值的权力。 从宪政与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来看,国家干市场经济权应该由宪法进行规范。
二、宪法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必要性
1.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是: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与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属于主导性地位,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地位;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一切权力均来源并受制于法律,任何主体没有法外的权力。 建设法治国家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自身摆在法治客体的首要位置,而不是超然地游离于法治客体之外。规范国家干预市场权,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成败关键所在。有效规范和控制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保障其正当行使的要求
国家权力如没有刚性的制约将导致悲剧,这不仅由于权力无限膨胀必然越来影响到公民权利,而且对于执政者来说,最终也将同样使其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才能克服权力内在缺陷和保障其正当行使。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也会出现国家失灵的弊病。有时,国家干预甚至是市场失灵引发的原因。国家干预市场权的腐败、寻租、滥用等行为,是引发国家失灵的关键性因素。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有利于克服其行使中的种种问题,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护市场主体权利的需要
权力具有合法侵害能力和处分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面对此类公权行为,公民不得以原来的权利为抗辩。基于其本性,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极易侵害市场主体权利。保护作为被干预者的市场主体权利是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也是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基础。宪法既要促进国家治理,又要保障公民权利,而且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正逐步突显。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
三、国外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
1.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
权力从何而来,是政治学和法学等研究的重要问题。 资产阶级学者普遍承认并论证了“主权在民”的权力根据。 社会主义宪法基本都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宪法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进行规范,是许多国家宪法的基本模式。如《韩国宪法》第 119 条第 2 款规定:“为防止市场支配和经济力出现滥用情况,国家可以对经济进行规制和调整”。 《意大利宪法》第 47 条规定:“共和国奖励和保护各种形式的储蓄,并规定调整和监督信贷事业”,该条确立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具有干预市场经济立法权:“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 ,税率和征收方式 ,货币发行制度”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的准则。 俄罗斯联邦 1993 年宪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在俄罗斯联邦,保障经济空间的统一,商品、服务和 财政资金的自由转型,支持竞争和经济活动的自由”,该条确立了国家在社会保障、统一市场方面的经济干预权。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主体、原则与方式等
任何非整体的权力都是由一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的,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决定如要保证权力的统一性 ,就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的市场经济立法权,包括“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货币发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而美国宪法在1803 年最高法院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违宪的法律进行司法审查的惯例,奠定了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角色。 《德国基本法》109 条第 2 款规定了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联邦和各州编制预算时,应考虑整体经济平衡的需要”。根据这一宪法条款德国颁布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原则进行具体规定。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义务
国家行使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应在法律限度内,以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权利为目标,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否则就应承担一定法律后果。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第4 条规定:“凡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家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韩国宪法》第119 条规定“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以尊重个人和企业在经济上的自由与创造为根本”。有些国家的宪法则通过规定公民经营自由的方式来确立国家干预权行使的义务。 《南非共和国宪法》第22 条规定:“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贸易、 专业或职业的自由”。
四、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现状与完善
1.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现状
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力的规范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和逐步发展的过程。 20世纪80 年代初,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阶段,市场失灵还没有突显,1982 年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没有规定。 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市场失灵问题的突显,日益需要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有关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宪法规范逐渐出现。 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第 7 条规定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999 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第 14 条规定了我国基本分配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21 条规定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 23条规定了国家的社会分配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对国家干预权力规范存在问题与完善
以上宪法规则规定了我国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权、市场监管权和社会分配权,为克服市场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基本法的依据和保障。 但是,我国宪法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上存在问题: ①宪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市场秩序规制权,影响到国家对垄断、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市场秩序规制的合法性依据,也影响到这方面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②宪法对宏观调控权和社会分配权规定不够全面。 在宏观调控权方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宏观调控行使方式和原则。在社会分配权上,宪法只规定了社会保障干预权,而没有规定社会分配领域其他干预方式和干预权,也没有规定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主体。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是保障权力有效运行的基本规律,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也应该在国家干预主体之间进行权力的合理分工和制衡,以保障权力有序和正当运行,而我国宪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 ④宪法缺乏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运行方式的规范。宪法缺乏就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原则与义务等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营业自由权。
针对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应从以下方面完善:①规定国家具有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秩序的规制权。规定为统一市场、保障公平自由竞争,国家有权对市场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②在宏观调控上,规定国家基于稳定经济和促进就业可以采取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分配权上,规定国家为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可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等方式进行再分配,并依据国情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从事慈善事业,并建立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完善公民社会保障权的救济机制。③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等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方面的具体权限,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构行使。 构建起相互协作和相互制约机制,为我国中央政府、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中的分工与合作奠定基础。④明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原则和方式,规定其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营为目标。 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权,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只有在基于公共利益才能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进行限制,从权利保障角度划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 ⑤规定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责任,规定公民和市场主体因国家干预经济权不当行使或不作为, 而有权通过检举、控告等方式要求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者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的提出,表明了战后国际体系的两重性特征开始明显突出起来。国家在无政府的体系中是以领土、主权和排他性的国家利益为基础进行活动的,其本能的行为是尽量限制、疏导和利用经济活动。但由公司演变过来的跨国公司则是以世界市场作为其运作的范围,以经济要素自然的最佳配置为追求目标,它们竭力要超越国界限制,脱离政治控制。另外,国际机构的基础虽然是国家,但机构存在的目标也是为了跨国家的国际利益。这种一个追求国界内最大权利,另一个活动则不以国界为限的两种发展方向矛盾的行为体,造成了国际关系权力运作的复杂化、多样化。
但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答案还是应放在国家这个主要行为体上,以它作为切入点。首先,要看国家在传统领域内使用权力的状况,它的决定权、影响权有何变化。其次,新的领域与传统领域的地位关系,国家在新的领域内权力、影响有多大。
国家在传统领域中的地位与权力
传统现实主义观点对大国的权力评估有这样几个方面:少数行为人最大比例地拥有体系内的总权力;这些国家通过它们的权力来追求利益并对其他大国和行为人施加影响;这些利益根据国家安全考虑来划定;影响行为人的最有用的权力是军事权力,其他形式的权力只有当可能转化成支持军事权力时才有用,军事权力完全由国家掌握。
这就是说,体系内可以有其他行为体,但民族国家仍是主要决定性行为体,其他行为体作用有限。权力的来源和类别可以包括经济但主要是军事,体系内权力配置实际状况(军事实力)与国际关系中总权力运用的情况是一致的。
从冷战后的发展情况来看,在没有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力量对比的情况下,各国都会显得更关心经济,一旦涉及安全敏感事务,大国的反应仍然是迅速的、敏锐的、优先性的。因为,任何经济利益都是以国家的生存、政治的安定为基础的,国家决不会把后者作为前者的成本。如俄罗斯对北约东扩计划的强烈反应、中国对美日新防卫指针的反对、美国内部对所谓中国窃取高科技军事情报事件的渲染和对外战略重点的调整都是证明。由于美国对中国军事能力的担心,它甚至停止批准具有极大商业利益的对华卫星的出口申请,而在这些问题上,美国相关跨国公司就像矮了半截似的,不敢大张旗鼓地搞游说活动。
总之,冷战后,国际关系的领域在扩大,传统的安全威胁在消退,在外交政策和国家资源配置中,某些军事安全的领地在缩小(如核进攻力量),使得军事竞争不再那么赤裸裸,武器发展的规模也在缩小。但是,军事安全、非传统的威胁仍是大国最关心的领域之一,它仍预留着主导性的位置,随时随地都可以回复到原来至高无上的地位。
国家在经济领域中与跨国公司的关系
国际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它的主要活动方式就是利用权力来处理国际上最大的问题:战争与和平。
作为国际经济主角的跨国公司,其目标主要是赢利,它是以商业规则和经济要素最佳配置要求进行全球化、无国界方式运行的。随着经济政治的高度融合,其影响必定会进入过去完全由国家主控的对外关系和国际关系领域。它既要国家为其发展提供保护、帮助和给予各种优惠与便利,又要以各种方式、手段促使国家改变政策与行动、或者采取抗拒国家政策的方法达到营利的目的。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跨国公司既是其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国实力的象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跨国公司给它们带来了资本、技术,先进管理方式,提供了就业机会,带动了基础设施改造和经济的商业化。所以,国家需要跨国公司,也愿意与跨国公司分享权力。
跨国公司对国际关系和国家权力的影响有几个方面:第一,这种权力运用是发生在自己所管辖的领域内。第二,跨国公司对母公司的政府和投资东道国政府的外交政策都有直接影响。第三,跨国公司对国家对外主权的另一侵蚀则是在制定国际规则方面。第四,跨国公司对国家对外经济政策权的最大削弱是逃避税收。
但是,也应该看到跨国公司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仍是依附于国家,任何企业的跨国经营并非完全独立于国家之外。虽然,跨国公司与国家的利益有时背道而驰,但它在实现其自身的利益时,还不时需要国家政策、法律甚至权力的保护。“跨国公司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者,同时也还是国家操纵的重要工具”。
即便在东道国政府方面,它们对跨国公司也并不是完全处于屈从地位,通过立法、国际舆论的压力和合适的管理与政策,同样可限制跨国公司超越国家主权的行为。跨国公司在20世纪60~70年代那种盛气凌人的气焰已经有所收敛。与此同时,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监督也在广大国家的要求下,有了明显加强。
特别不能忽视的是,国家间的政治、安全关系以及跨国公司以外的经济关系,也会影响到跨国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它的战略计划。如一国的地缘安全环境变化和地区战略力量对比调整引起的地区紧张局势和冲突,不仅会使跨国公司的利润流失,更会使其资产受到严重损失,整个地区生产链环中断。所以,公司的生存命运也都维系在国家手上。公司对国家有了影响权,但最后的决策权力还在国家。
国家行为体与国际组织的关系
在所有非国家行为体中,除了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外,最重要的行为体就是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又分成政府性和非政府性。作为派生结构重要基础构件的国际组织,通过它在政治过程中与国家的积极的互动关系,它逐步削弱、淡化了国际体系原结构中的权力配置因素,强化了国家平等、合作的意识,最终使新的体系结构成为多种力量和利益配置的结晶。
国际组织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是因为国家单靠自身的力量已无法有效地应付无政府体系下的安全与其他复杂的问题。通过国际组织,国家达到了它想要又较难实现或虽能实现但成本太高的目标——控制一些国家的行为,保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有序环境。所以,这是国家权力的变相延伸、加强,使该种行为体的行动结果在较大程度上转而为国家主权利益服务。
从另一个角度讲,国际组织的权威、地位要高于单个主权国家,后者的完全主权肯定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削弱。
但由于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关系配置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组织内部实质上也是不平等的。
当然,冷战以后这种状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方面,经济相互依赖和政治民主化的趋势,使大国倾向于接受国际制度内的合作模式和与现行秩序相对应的价值观,集体意志;另一方面,随着国际法、国际规则、规范的系列化和得到广泛的运用,作为制定、参与规划以及执行的国际组织,在大国的支持下,在国际关系领域开始发挥越来越不同于国家的独立作用。
在国际关系领域里,国际组织有时发挥不同于国家的独立作用,但这种独立的作用反映在不同的组织上,也有明显的程度差异,像联合国、北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些政治敏感性强,权力资源多的组织,超级大国的控制仍然很严。
在那些敏感性低的专业组织里,它们可以相对自由地从国际生产分工、人类发展需要的共同性出发,协调各国政策,促进合作与社会进步。尤其在克服贫困、消除灾害、疾病、解决经济发展的资金、技术困难、控制违反人道主义的行为、制定经济秩序的规则等方面,它的非国家意志的独立影响会有限地显示出来。
与政府性的国际组织不同,非政府性组织是国际社会里比较新型的非国家行 为体。据统计,目前,非政府的国际组织已达到5000个左右,它们存在于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代表着涉及人类发展、生存的各种不同问题的专业工作方向。这些组织对国际关系、对国家权力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其专业化问题领域的敏感度与组织的大小,发展历史的长短,成员的社会基础等等。
非政府组织的最大作用是,在各个不同的专业化领域对国家形成压力,让国家在这方面按照它们的要求改变功能性政策,弥补国家无法充分或不愿发挥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特色是,它是由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和关心这些问题的自愿者所组成,他们对事业的投入、热心程度在相当范围内超过了政府官员。
政府性国际组织与非政府性国际组织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其基本共性就是两者都是战后国际关系和世界经济发展高度融合与复合化在新增生的问题领域、扩大的传统的军事与安全领域中逐步崛起的局部性权力体。它们的主要功能是协调解决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交叉复合领域新产生的一些问题;监督国家行为、政策;促使国际体系变得更有序化、更文明、更理性化。
作为政府性组织,虽独立性差,但其授权处理的问题却具有高度影响性、广泛性,其相对的权力作用就更大。作为国家主权延伸的国际权力协调体和国家集体主权的行使者,它证明了一些国际性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已不能简单地靠双边国家关系来进行,而需要多边的机制进行协调。因此,实际上这些组织已是国际秩序维持的直接参与者,它具有国家的意志、意愿、功能,特别是权威。
对于非政府性组织来说,它具有极高的独立性,影响面也很广,甚至在国际公民社会中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但它最大的问题是不具有真正可以改变国际体系内行为人行为的实际权力。
结束语
总之,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的关系是复杂的、多维的。随着国际社会公共领域或跨国界的生活、活动领域的扩大,势必增加更多的行为体。从国家在整个国际体系的相对空间来看,它的位置缩小了,权力分散了,行动受到了更多的制约。
同时,与过去相比,在立足于以军事、政治问题为优秀的基础上,国家也在向新增生的领域进行广泛辐射。因此,它的权力覆盖面要远比过去大得多,权力也得到了加强。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经济发达国家为了本国经济的发展,提高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纷纷采取措施疏通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渠道,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向产业化发展。在经济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高达60~80,这固然与其社会制度、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但关键是有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律环境。其中专门的以及配套的科技立法是否完备,是法律环境完善与否的主要标志。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值得中国借鉴的立法经验主要有:
1 立法先行确保科技成果转化
国家制定科技政策和颁布科学技术法律,以国家意志干预和促进高新技术的工业应用是一种国际性趋势。美国为提高科技立法的权威性,早在200多年前就在其宪法中规定:“国会有权保障着作家及发明家对其作品及发明物于限定时间内之专有权利,以奖励科学和实用技术的进步。”这是世界最早对科学技术进步以宪法形式作出规定,它对美国后来和世界各国的科技立法起到积极的指导性作用。根据这项规定,美国政府在1790年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有力地促进了发明成果的推广应用。美国还制定了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基本法,如美国国会1980年通过《技术革新法》,该法的主要目的是强调采取多方面的经济立法手段加速技术应用,使美国现有的国内先进技术能够在国内获得充分利用。根据美国原来的法律,联邦实验室的科技成果所有权归联邦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机构和企业推广应用联邦实验室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为此,美国《1980年政府专利政策法》、《1980年专利与商标法修正案》规定,凡已同联邦政府订立合同的学术部门和小企业均可保留及获得其技术发明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不再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得强制技术专利商业化;允许学术部门和企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专利转让措施。美国《联邦技术转移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参加联邦实验室合作研究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可以享有成果权。从而为科技创新主体积极推广应用联邦实验室的科技成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法国在1985年制定了《科学技术振兴法》,规定了法国发展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该法规定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是国家的优先项目,重点课题是推动企业的研究发展以及技术革新向中小企业转让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
2 明确政府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定职责
在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都专门通过立法成立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日本早在1961年5月就颁布了《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法》,该法规定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设立目的在于开发推广科技成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流向企业界。英国的国家技术集团、法国的国家科研促进会、澳大利亚的国家技术集团等都是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府职能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的组成人员,也从原来主要由政府科技官员组成改变为由官、产、学、研的人员组成。
美国国会1980年通过的《技术创新法》,明确指出联邦政府对国家投入的研究与发展成果的转化负有责任,要求政府部门推动联邦政府支持的高新技术向地方政府和企业转移,实质上就是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到联邦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中,从而使政府部门的职责制度化、法律化。在英国、欧盟等国,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职责主要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科研部门与企业的紧密结合,增强企业竞争力。政府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政府的任务不是告诉科技界要做什么,而是由科技界提出要做什么,以争取政府的支持。对于政府支持的成果转化,由政府职能部门制定转化计划,协调企业界和科技界共同行动,实现成果转化。对于一般项目和领域,政府给予提供帮助,如税收减免。对于重点发展的特殊领域,政府直接给予扶持[1]。
3 建立健全鼓励科技创新主体合作的法律制度
世界科技进步的历史和实践表明,单纯地增加科技的投入,并不必然能增强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关键的是要正确处理好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科技成果的开发、转化和应用之间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迅速崛起,它用较少的科技投入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科技成就,一方面是得益于日本通产省资助的产业合作,另一方面是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起制定的《联合研究制度》、《研究交流促进法》等为科技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而类似的合作在美国却因反托拉斯法的实施而无人胆敢尝试,使人们重新考虑如何应用法律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竞争与合作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政府开始采取措施减少反托拉斯法对科技创新主体进行科技合作的影响,1984年美国国会为放宽反托拉斯法对相互竞争企业建立合作研究与开发风险机构的约束,通过了《国家研究法案》[2]。1986年美国颁布的“联邦技术转移法案”授权联邦科研机构与州政府及企业的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该法案不仅鼓励国内各层次科研力量的合作,还鼓励高新技术的国际合作。据统计,截止1993财政年度,美国与世界上70个国家及地区签订的包括谅解备忘录在内的科技合作协定共有645个,国际合作领域主要有能源(包括核能)、地球科学、核安全、卫生与生物医学、航空航天等[3]。
法国1999年6月正式颁布施行《技术创新和科研法》,其主要宗旨是加强科技界与企业界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发展公共科研部门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该法还为科技人员自由流动提供保障,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保留其公务员身份的最长期限为6年,并可以自由选择回公共部门或者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4 依法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
西方发达国家强调科技与经济的一体化,重视科技与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发展。利用产业政策法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在一些国家是行之有效的法律措施。由于政策是引导性的、原则性的,政策的实施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且政策不如法律稳定,但是法律没有政策灵活。为了使政策能够顺利地实施,将政策加上法律的强制力,法律吸收政策的原则性,两者的结合就产生了产业政策性。产业政策法是指以产业政策为内容或者以保证产业政策实施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日本等发达国家,产业政策有时候是直接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充分利用产业政策法推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在日本的产业政策法中,值得注意的是各种产业振兴法和促进法,从20世纪50年代后,日本先后制定了《机械工业振兴法》、《电子工业振兴法》、《飞机工业振兴法》等产业政策法,这些产业政策法体现了国家对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合理引导、宏观调控和各种优惠政策,使相关领域成熟的科技成果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应用,迅速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美国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避免科技与经济、企业实际需要相互脱节。根据《技术创新法》设立了联邦技术利用中心,收集可能应用而且
企业需要的科技情报,提供给各科研机构或者联邦实验室,要求他们在科研项目开始就制定与企业合作的目标,签订与企业合作的计划,以保证研究开发成果能最终应用到产业部门,使科技创新成果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5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法律保障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介于科研阶段和生产阶段之间,科研经费一般不会用于转化阶段,而企业生产阶段的投入也不包括转化阶段的费用。另外,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较大,金融机构一般不敢轻易介入投资,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不足。所以,为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机制成为各国的共识。
美国1950年制定的《国家科学基金法》保证了R&D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估计,美国2000年的研发投入实际达到了2642亿美元。美国1988年制定的《贸易和竞争法》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例如该法鼓励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同实施“先进技术计划”,“先进技术计划”主要是为企业或者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体提供启动资金,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工作。该计划自1990年实施以来,政府累计投入约15亿美元[4]。英国政府于1981年制定了《贷款投资担保计划》,规定私人银行机构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贷款,其中总金额的80由政府担保。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对持有先进技术,但风险较大,难于产业化的项目提供5年期的无息贷款,成功者偿还,失败者可以不偿还。
各国的科研投入都有明确的重点领域。德国法律规定,科研费用的65用于资助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等。欧盟在1997年5月提出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框架计划,计划投资150亿~160亿欧元,重点从事生命与生态科学、信息社会技术以及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国政府都在大幅增加研究开发经费,但是政府的研究开发经费所占的比例却是逐步下降,相反企业已成为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支出的主体。据对科技投入主体统计,在美国是企业最强,联邦政府最弱,州政府居中;日本、韩国则是企业最强,中央政府居中,地方政府最弱。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周期长、风险大、利润高等特点,这就决定其资金需求难以从常规的商业渠道获得。所以,许多国家都建立起了高技术风险投资机制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正如美国斯坦福国际研究所所长W.F.米勒所说:“由于科学研究的早期有风险投资的参与,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由20年缩短为10年以下”。美国有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得到过风险投资的资助。经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是为高科技风险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如美国分别于1978年、1981年颁布《收入法》和《经济恢复税法》,规定风险投资额的60免征税,其余40减半征税,并将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从49调至20,使得1982年风险投资额发展到1970年的12倍。法国1985年颁布的一项法案中规定,风险投资公司免税数额最多可达到收益的1/3。新加坡政府则规定,风险投资在最初的5~10年内完全免税。
6 实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对高新技术产业提供税收优惠实际上就是增加高科技投入,它是各国政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法律手段之一。各国的税收优惠一般以间接优惠的形式为主,同时辅之以直接优惠[5]。直接优惠主要有减免所得税、采用低税率等。如从1962年起,美国对公司投资新设备给予税收减免,但是明确只有在新设备正式交付使用后,才能享受投资直接抵冲其应纳所得税款的优惠,这项规定对公司应用新技术设备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在日本,一方面实行了“个人研究奖金免税制度”、“技术出口所得特别减税制度”,另一方面还规定对中小企业实行实验研究费减税制,在年度实验研究所得税中还允许扣除6~15。
间接优惠通常包括加速折旧、投资抵免、费用扣除、税转贷等。如美国对开发研究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实行快速折旧,折旧年限率3年,为所有设备中折旧年限最短的。俄罗斯的《税务法典》对科研机构实行税转贷制度,即根据俄罗斯财政部的规定允许科研机构将利润税转为贷款,也可根据俄罗斯各联邦主体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部分地方税收转为贷款。但是科研机构必须在进行科学研究或者试验设计工作,以及进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和创新活动时才能享受税转贷[6]。
在以主权国家为主要国际行为主体的国际社会,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国家主权这一象征或体现各个国家独立存在和发展的最高利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尤其是对在世界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迎接这一挑战,做出正确的战略抉择,直接关系到21世纪发展中国家的命运。本文试对这一问题做初步探讨。
一、 当展中国家国家主权的敏感性和脆弱性
国家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它社会集团的最重要的属性,指一个国家在不破坏其它国家权利及国际法原则和规定的情况下处理本国的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形成于近代资本主义产生、资产阶级民族国家出现时期。早期的主权理论主要解决的是国家内部的权力关系问题,随着民族国家间交往的日益增多,对外主权具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资产阶级思想家开始把主权与民族国家密切地联系起来,国家对外主权理论得到了发展。近代国际关系史上最早承认民族国家主权原则的国际条约是1648年的《威斯特伐尼亚和约》。
直到二战后,国家主权原则才逐渐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成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基石。《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了"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和"不干涉任何国家内政"的原则。然而,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新老殖民主义仍然存在,它们不断以"维护人权""人道主义干涉"为借口,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它国内政。
发展中国家自独立之日起就在为维护国家主权而斗争。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主权表现出如下显著特点:一是敏感性,二是脆弱性。
发展中国家国家主权敏感的历史原因在于发展中国家被奴役、受剥削、受压迫的殖民历史。
发展中国家国家主权的敏感还在于发展中国家为争取国家主权独立的民族解放斗争既艰难又曲折,其主权独立来之不易,并且独立后发展中国家经济上的贫困、落后和依附地位使政治上的独立常常受到威胁,主权完整常常遭到破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新老殖民主义者常常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内政。
发展中国家国家主权的脆弱性来自内部制度的缺陷、体制的弊端、经济的不发达,同时也来自对外部的依附性。当今世界的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种资本主义虽然也受到资本主义普遍规律的支配,但与西方正统的、原生的资本主义相比,具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混杂、国家垄断性与官僚性相交织、依附性与民族性共存的特点。也就是说,它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育不全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与封建土地关系、部落经济关系等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混杂在一起,社会经济结构极为复杂。它从一开始就实行国家垄断,由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调节和干预,通过国家政权扶植民族私人资本的发展,因而具有较强的官僚性。发展中国家的私人垄断组织多与本国当权集团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法律不完善,人民参政水平低下,极易产生贪污腐化、任人唯亲的不良后果。独立后,发展中国家为加快经济发展又必须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经济关系,吸取它们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而西方发达国家一方面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把它们拉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另一方面又害怕发展中国家真正强大,丧失自己的既得利益,所以千方百计地加以控制。而事实上,在不平等、不公平的国际经济旧秩序中,发展中国家很难摆脱被剥削的地位。发展中国家资本主义的这些特点,造成了其经济上的依附性和国家主权的脆弱性。
发展中国家国家主权的繁感性和脆弱性增加了维护国家主权的难度。可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在国家主权问题上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国家主权的挑战
(一) 经济全球化是科技革命和生产国际化推动的结果,科技革命改变着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和空间。信息技术的发展"赋予主权国家一道看不见但又客观存在,同时又难以捍卫的'信息边疆'。随着遥感技术、卫星通讯、网络技术、多媒体等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将成为'以改造和分配信息为基础的经济社会',信息将是左右国家经济发展、政治命脉、军力强弱的关键因素,对跨国信息流动的内容和方式的控制将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然而,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则限制了其行使主权的范围和空间,它们无力控制跨国信息流动的内容和方式,其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难免受到限制。更为严重的是在科技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政治宣传、文化渗透和文化侵略,传播西方的价值观念;对那些它们不"满意"的发展中国家发动心理战,挑起这些国家的反政府情绪,影响该国政府的决策甚至促使政府倒台。
(二)经济全球化改变了过去那种国家在内政、外交、军事上享有至高无上的主权的观念,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制约着国家的经济主权。对发展中国,特别是那些处在对发达国家单纯依附关系中的发展中国家来讲,国家主权受到牵制和制约的程度更甚。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产生了国家间的经济联合,导致区域集团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区域集团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国家需要让渡一些经济主权的行使权,建立超国家的机构,实现经济上的共同发展,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对于发展中国来讲,产生了两种区域集团,一是成员国都是发展中国家的区域集团,另一是既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的区域集团。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经济政策趋同的发展中国来说,在主权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共同的行为准则、让渡部分经济主权的行使来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对于与发达国家处在同一区域集团中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主权平等的基础上让渡经济主权的行使权,实现发展中国家自己的经济利益,则是一大难题。
(三)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日益尖锐,能源问题、环境问题、资源短缺问题、粮食问题、债务问题、贸易保护主义问题、极地深海和太空开发中出现的问题、人口问题、难民问题、问题、核扩散问题、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等等早已越出国界向各处扩散,并在不断地恶化,成为影响全球发展的重大问题。它们的解决已经不是一国或几国的能力所能为,必须依靠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相互协作、通力合作才能解决。如国家对疆域内的自然界及其资源有着当然的主权,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完全属于主权范围之内的事务,然而,环境污染的扩散性和跨疆域性则侵蚀了他国的环境;又如一些发达国家在保护本国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时,利用资金优势滥用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再如发达国家将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或将污染物(工业垃圾、核废料)有偿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去掩埋,破坏这些国家的环境。这些全球性问题突破了主权国家疆界的限制,模糊了内外事务的界限。
(四) 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侵蚀。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资金短 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这些国家不得不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请求援助。这些组织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不是无条件的,而是附加了种种条件。这些条件直接干预着这些国家的经济主权,甚至是政治主权。
(五) 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国家主权的制约。目前世界上至少有些3.5万家跨国公司,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占全球跨国公司的绝大部分,并主导着全球化的发展进程。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通过对资金和技术的垄断,控制着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经济部门,甚至控制着这些国家的经济命脉,从而侵蚀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不仅如此,凭借着强大的经济实力,它们通过贿选、资助反政府活动和政变、制造经济混乱等手段,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内政;它们还以投资建厂、提供贷款、提供技术为条件,提出种种要求,践踏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以发展中国家为母国的跨国公司,同样以其经济实力为后盾,影响着本国政府政策的制定,左右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
三、 发展中国家维护国家主权的对策
(一) 发展中国家必须主动参与全球化过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好处是实现了世界资源的最优配置,为各国最大限度地摆脱资源和市场的束缚提供了条件。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国际分工的发展、产业的转移和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弥补本国资本、生产要素的缺口,利用几乎是不付费的后发优势以及迅速实现产业演进,技术进步、制度创新和经济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发展中国家只有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才能充分享有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好处。
(二) 更新观念,研究对策,掌握理论武器,为适应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采取灵活、切实可行的方式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国家的独立性、自主性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行使权难免遭到侵蚀。但是这种挑战、制约和侵蚀并不意味着"国家主权过时了",更不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无端地干涉和侵犯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主权。发展中国家必须清楚地认识什么是全球化带来的客观必然的侵蚀和限制,什么是发达国家人为的干涉和侵犯,以求得合理地解决有关在国家主权问题上面对的种种难题;必须加强对国家主权问题的研究,树立国家主权有多种实现形式的新观念,采取不同的主权实现形式,从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完整;在参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主权让与对等原则,共享是让与的前提,没有共享就不能有让与。
(三) 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依然是发展中国家维护主权独立和平等的首要任务。在全球化发展进程中,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依然是发展中国家主权独立、完整和平等的最大威胁。20世纪发展中国家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斗争经验昭示人们:只有经过斗争,新秩序的规则才能得以确立并逐步实现。
(四) 加强南南合作,坚持发展中国家集体自力更生,采取有效形式实现地区集团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发展中国家的明智选择。20世纪西欧发达国家经济一体化的经验值得借鉴。为了在与美国结盟的同时增加西欧各国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竞争的能力,西欧国家联合起来,开始了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从欧共体到欧盟,从关税同盟、共同的农业政策到经济一体化,西欧国家曾经在国家主权行使权的让与问题上作出过痛苦的抉择。然而,它们的联合增强了国际竞争的能力,增强了在国际事务中的独立自主性,并将成为未来多极世界中强大的一极。发展中国家也有这样的经验,如果当初东南亚五国不联合起来,它们的经济不可能发展得那么快。今天的东盟10国如果不依托东盟这个载体,它们在亚太地区所起的作用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大。
(五) 加强与发达国家的合作,借鉴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努力提高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增强维护国家主权的实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南北关系既有对立和斗争的一面,也有依存与合作的一面。南北关系的发展将在21世纪初形成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地中海自由贸易区、亚太自由贸易区和环印度洋自由贸易区等四大经济板块。每一个板块中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全球性的南北关系将变成区域内部或集团内部的南北关系,这标志着南北关系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区域性南北关系将继续朝着对话与合作的方向发展。发展中国家应该抓住这个机遇,发展自己,逐步改变与发达国家的那种依附或单方面的依赖关系,逐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合作中的主权不平等地位。
应该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过程中,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切不可不顾国情,盲目冒进。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世界经济竞争中站稳脚跟,稳步发展,保持特色,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国家主权的独立、完整和平等.
这个问题的提出,表明了战后国际体系的两重性特征开始明显突出起来。国家在无政府的体系中是以领土、主权和排他性的国家利益为基础进行活动的,其本能的行为是尽量限制、疏导和利用经济活动。但由公司演变过来的跨国公司则是以世界市场作为其运作的范围,以经济要素自然的最佳配置为追求目标,它们竭力要超越国界限制,脱离政治控制。另外,国际机构的基础虽然是国家,但机构存在的目标也是为了跨国家的国际利益。这种一个追求国界内最大权利,另一个活动则不以国界为限的两种发展方向矛盾的行为体,造成了国际关系权力运作的复杂化、多样化。
但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答案还是应放在国家这个主要行为体上,以它作为切入点。首先,要看国家在传统领域内使用权力的状况,它的决定权、影响权有何变化。其次,新的领域与传统领域的地位关系,国家在新的领域内权力、影响有多大。
国家在传统领域中的地位与权力
传统现实主义观点对大国的权力评估有这样几个方面:少数行为人最大比例地拥有体系内的总权力;这些国家通过它们的权力来追求利益并对其他大国和行为人施加影响;这些利益根据国家安全考虑来划定;影响行为人的最有用的权力是军事权力,其他形式的权力只有当可能转化成支持军事权力时才有用,军事权力完全由国家掌握。
这就是说,体系内可以有其他行为体,但民族国家仍是主要决定性行为体,其他行为体作用有限。权力的来源和类别可以包括经济但主要是军事,体系内权力配置实际状况(军事实力)与国际关系中总权力运用的情况是一致的。
从冷战后的发展情况来看,在没有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力量对比的情况下,各国都会显得更关心经济,一旦涉及安全敏感事务,大国的反应仍然是迅速的、敏锐的、优先性的。因为,任何经济利益都是以国家的生存、政治的安定为基础的,国家决不会把后者作为前者的成本。如俄罗斯对北约东扩计划的强烈反应、中国对美日新防卫指针的反对、美国内部对所谓中国窃取高科技军事情报事件的渲染和对外战略重点的调整都是证明。由于美国对中国军事能力的担心,它甚至停止批准具有极大商业利益的对华卫星的出口申请,而在这些问题上,美国相关跨国公司就像矮了半截似的,不敢大张旗鼓地搞游说活动。
总之,冷战后,国际关系的领域在扩大,传统的安全威胁在消退,在外交政策和国家资源配置中,某些军事安全的领地在缩小(如核进攻力量),使得军事竞争不再那么赤裸裸,武器发展的规模也在缩小。但是,军事安全、非传统的威胁仍是大国最关心的领域之一,它仍预留着主导性的位置,随时随地都可以回复到原来至高无上的地位。
国家在经济领域中与跨国公司的关系
国际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它的主要活动方式就是利用权力来处理国际上最大的问题:战争与和平。
作为国际经济主角的跨国公司,其目标主要是赢利,它是以商业规则和经济要素最佳配置要求进行全球化、无国界方式运行的。随着经济政治的高度融合,其影响必定会进入过去完全由国家主控的对外关系和国际关系领域。它既要国家为其发展提供保护、帮助和给予各种优惠与便利,又要以各种方式、手段促使国家改变政策与行动、或者采取抗拒国家政策的方法达到营利的目的。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跨国公司既是其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国实力的象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跨国公司给它们带来了资本、技术,先进管理方式,提供了就业机会,带动了基础设施改造和经济的商业化。所以,国家需要跨国公司,也愿意与跨国公司分享权力。
跨国公司对国际关系和国家权力的影响有几个方面:第一,这种权力运用是发生在自己所管辖的领域内。第二,跨国公司对母公司的政府和投资东道国政府的外交政策都有直接影响。第三,跨国公司对国家对外主权的另一侵蚀则是在制定国际规则方面。第四,跨国公司对国家对外经济政策权的最大削弱是逃避税收。
但是,也应该看到跨国公司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仍是依附于国家,任何企业的跨国经营并非完全独立于国家之外。虽然,跨国公司与国家的利益有时背道而驰,但它在实现其自身的利益时,还不时需要国家政策、法律甚至权力的保护。“跨国公司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者,同时也还是国家操纵的重要工具”。
即便在东道国政府方面,它们对跨国公司也并不是完全处于屈从地位,通过立法、国际舆论的压力和合适的管理与政策,同样可限制跨国公司超越国家主权的行为。跨国公司在20世纪60~70年代那种盛气凌人的气焰已经有所收敛。与此同时,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监督也在广大国家的要求下,有了明显加强。
特别不能忽视的是,国家间的政治、安全关系以及跨国公司以外的经济关系,也会影响到跨国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它的战略计划。如一国的地缘安全环境变化和地区战略力量对比调整引起的地区紧张局势和冲突,不仅会使跨国公司的利润流失,更会使其资产受到严重损失,整个地区生产链环中断。所以,公司的生存命运也都维系在国家手上。公司对国家有了影响权,但最后的决策权力还在国家。
国家行为体与国际组织的关系
在所有非国家行为体中,除了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外,最重要的行为体就是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又分成政府性和非政府性。作为派生结构重要基础构件的国际组织,通过它在政治过程中与国家的积极的互动关系,它逐步削弱、淡化了国际体系原结构中的权力配置因素,强化了国家平等、合作的意识,最终使新的体系结构成为多种力量和利益配置的结晶。
国际组织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是因为国家单靠自身的力量已无法有效地应付无政府体系下的安全与其他复杂的问题。通过国际组织,国家达到了它想要又较难实现或虽能实现但成本太高的目标——控制一些国家的行为,保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有序环境。所以,这是国家权力的变相延伸、加强,使该种行为体的行动结果在较大程度上转而为国家主权利益服务。
从另一个角度讲,国际组织的权威、地位要高于单个主权国家,后者的完全主权肯定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削弱。
但由于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关系配置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组织内部实质上也是不平等的。
当然,冷战以后这种状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方面,经济相互依赖和政治民主化的趋势,使大国倾向于接受国际制度内的合作模式和与现行秩序相对应的价值观,集体意志;另一方面,随着国际法、国际规则、规范的系列化和得到广泛的运用,作为制定、参与规划以及执行的国际组织,在大国的支持下,在国际关系领域开始发挥越来越不同于国家的独立作用。
在国际关系领域里,国际组织有时发挥不同于国家的独立作用,但这种独立的作用反映在不同的组织上,也有明显的程度差异,像联合国、北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些政治敏感性强,权力资源多的组织,超级大国的控制仍然很严。
在那些敏感性低的专业组织里,它们可以相对自由地从国际生产分工、人类发展需要的共同性出发,协调各国政策,促进合作与社会进步。尤其在克服
贫困、消除灾害、疾病、解决经济发展的资金、技术困难、控制违反人道主义的行为、制定经济秩序的规则等方面,它的非国家意志的独立影响会有限地显示出来。 与政府性的国际组织不同,非政府性组织是国际社会里比较新型的非国家行为体。据统计,目前,非政府的国际组织已达到5000个左右,它们存在于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代表着涉及人类发展、生存的各种不同问题的专业工作方向。这些组织对国际关系、对国家权力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其专业化问题领域的敏感度与组织的大小,发展历史的长短,成员的社会基础等等。
非政府组织的最大作用是,在各个不同的专业化领域对国家形成压力,让国家在这方面按照它们的要求改变功能性政策,弥补国家无法充分或不愿发挥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特色是,它是由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和关心这些问题的自愿者所组成,他们对事业的投入、热心程度在相当范围内超过了政府官员。
政府性国际组织与非政府性国际组织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其基本共性就是两者都是战后国际关系和世界经济发展高度融合与复合化在新增生的问题领域、扩大的传统的军事与安全领域中逐步崛起的局部性权力体。它们的主要功能是协调解决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交叉复合领域新产生的一些问题;监督国家行为、政策;促使国际体系变得更有序化、更文明、更理性化。
作为政府性组织,虽独立性差,但其授权处理的问题却具有高度影响性、广泛性,其相对的权力作用就更大。作为国家主权延伸的国际权力协调体和国家集体主权的行使者,它证明了一些国际性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已不能简单地靠双边国家关系来进行,而需要多边的机制进行协调。因此,实际上这些组织已是国际秩序维持的直接参与者,它具有国家的意志、意愿、功能,特别是权威。
对于非政府性组织来说,它具有极高的独立性,影响面也很广,甚至在国际公民社会中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但它最大的问题是不具有真正可以改变国际体系内行为人行为的实际权力。
结束语
总之,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的关系是复杂的、多维的。随着国际社会公共领域或跨国界的生活、活动领域的扩大,势必增加更多的行为体。从国家在整个国际体系的相对空间来看,它的位置缩小了,权力分散了,行动受到了更多的制约。
同时,与过去相比,在立足于以军事、政治问题为优秀的基础上,国家也在向新增生的领域进行广泛辐射。因此,它的权力覆盖面要远比过去大得多,权力也得到了加强。
尊敬的党组织:
今年3月,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发展环境虽然有可能好于去年,但是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各种积极变化和不利影响此长彼消,短期问题和长期矛盾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两难”问题增多。
一、国际环境和条件分析
总的看,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环境具有“两面”或“双向”特点,即向好趋向和不利趋向交迭,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
世界经济有望实现恢复性增长,但复苏的基础仍然脆弱。20__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世界经济出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在应对危机中,各国采取了一系列规模和力度空前的金融救援政策或经济刺激政策。这些政策的效应正在显现,目前可以说已经避免了像1929—1933年那样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再现。如果国际经济、金融领域不发生重大的意外事件,20__年世界经济增长有望转负为正,实现恢复性增长。但是,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仍然脆弱,因为世界经济的复苏主要是依托各国政府超常的强力政策刺激。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实体经济的回升尚面临较多困难,经济复苏也尚未带来就业的增长。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原有的过度负债消费模式受到巨大冲击,面临深度调整,加之失业率居高难下,致使私人消费依然疲软,这又导致企业投资意愿低迷。因而,国际市场需求不振可能会在一个较长时期存在。
国际金融市场渐趋稳定,但风险没有完全消除。20__年春、夏,美国次贷危机迅速演变为金融海啸,国际金融市场剧烈震荡。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国际金融市场渐趋稳定,但金融风险并未完全消除,国际金融危机余波未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资产损失严重,去杠杆化和清理坏账的过程尚未结束,新的资产泡沫和金融风险还在积聚,不排除再度出现局部性金融震荡的可能。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的一份最新报告表明,20__年,美国的“问题银行”数量由年初的252家增至年底的702家,“问题银行”的数量及其资产总额均创1993年以来的高峰。这一年,美国共有140家银行倒闭或被接管,美国银行业的放贷骤降7.5%,为1942年以来的最大降幅。特别是一些国家的政府债务危机或主权信用危机事件接连发生,如近期发生的迪拜债务危机,特别是欧元区债务危机。欧盟成员国中有2/3以上的国家出现了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超标而偿债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公司警告说,主权信用危机将成为20__年全球经济发展的最大包袱,并在金融市场上频频制造余震。
各国经济刺激政策取得一定成效,但退出抉择艰难。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国纷纷出台超常规的经济刺激政策,对世界经济复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些政策的退出却遇到了“三难”困境。其一,如果过早退出,收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就有可能导致复苏夭折,引发新一轮经济衰退。其二,如果过晚退出,有可能诱发政府债务危机、通货膨胀、资产泡沫等风险。各国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已经使市场流动性大量增加,有可能导致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的震荡走高和剧烈波动。其三,如果各国在退出的时机和力度上不一致,又有可能导致大规模的国际套利,加剧国际投机资本的游动,引发国际资本市场、主要货币汇率的剧烈波动。这使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难度加大。
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没有改变,但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国际上有舆论认为,经济全球化有可能由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而发生逆转,面临停滞局面,甚或崩溃终结。我们认为,经济全球化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生产力发展和国际分工发展到较高水平的必然结果,其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不会改变。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世界经济中长期发展趋势,但国际金融危机及其所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了解决国内就业问题,迫于国内政治和经济等压力,以解决“全球经济失衡”为借口,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采取了许多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对世界经济复苏造成巨大威胁。
世界经济格局大变革大调整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但产业竞争、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仍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大的经济危机往往孕育和催生新的科技革命,推动世界经济结构进行重大调整,迈向新一轮的繁荣。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格局大变革大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新的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的酝酿和兴起,这将使人类社会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孕育着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各国在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过程中,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而展开的科技竞争、人才竞争也将日趋激烈。与此同时,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一些全球性问题错综复杂,也会形成新的挑战。
二、国内环境和条件分析
总的看,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环境也具有“两面”或“双向”特点,即有利条件和突出矛盾同时并存,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决不能把经济回升向好的趋势等同于经济运行的根本好转。
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但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经济从20__年下半年起受到严重影响,实体经济增长明显下滑。在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刺激下,我国经济从20__年第二季度起扭转了下滑趋势并逐季回升,主要指标呈现v字形反转走势,在全球率先实现总体回升向好。但是,当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社会投资尚未明显跟进,居民消费后劲亦感不足,进一步扩大内需难度加大,而外需的萎缩和低迷状态又难以在短期内改变。与此同时,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劳动力供求总量仍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的规模很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任务很重;另一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性供不应求的用工短缺情况。今年新春伊始,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就出现了“用工荒”问题。由于经济回升向好,企业特别是沿海
外贸企业用工需求旺盛,需要具有一定经验和技能的熟练工、技术工;而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选择、生活待遇、未来前途等有了新要求,这就使得劳动力供求双方出现不匹配。
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效应继续显现,但财政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及时、果断地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一揽子计划,很快扭转了经济增速明显下滑趋势,这些政策的效应将会继续显现。但与此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财政金融风险。20__年,货币信贷超常增长,对房地产等资产价格上涨和消费物价上涨产生了很大压力。以银行为主渠道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迅速发展,潜在的财政信用风险不容忽视。
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市场信心增强,但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企业的市场适应力和竞争力有了新的提高。在20__年世界500强排名中,中国大陆入选企业的数量已达34家。随着经济回升,市场信心逐步增强。但总体上说,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目前,我国已有近200种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很少。在出口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尚不到10%。我国出口的产品大量是贴牌产品,处于国际产业分工价值链的低端,附加值很低,导致利润大量流失。20__年我国专利申请总数排名世界第五,但以“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居多,“发明专利”所占比例偏低。我国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仅为3.8%,而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这一比例在5%以上的企业才有竞争力。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大量消耗资源,单位资源的产出水平仅相当于美国的1/10、日本的1/20。在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我国总体上也缺乏优秀技术和领军人才。与此同时,我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而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又面临就业压力大、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制约。
粮食连年丰收,农民收入提高,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不稳固。20__年,我国农业农村形势好于年初预期:粮食实现连续6年增产,对保持农产品市场供给、稳定物价水平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实现了连续6年较高速度增长。但是,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并不稳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抗灾能力不强,农业生产受气候变化的影响还很大;农业科技推广等社会化服务的基层体系尚不健全,对农业生产的支撑不足;粮食生产基数不断提高,农业种养的比较效益又偏低,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较大,粮食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都在加大;农村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还很滞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也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一些值得关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保护耕地问题、保障农民权益问题、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等。
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民生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没有改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趋势,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首先,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将为今后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内需动力;其次,我国人均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相应的消费结构升级,将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第三,科学技术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兴起,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源泉;第四,东、中、西部各地区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积极调整、加快崛起,将为今后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地理空间;第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和相互促进,将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基础;第六,改革开放30多年的持续快速增长,为今后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第七,党和政府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在应对危机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成为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的宝贵财富。但是,今后一段时间也是我国社会的矛盾凸显期,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任务还很艰巨。最新网络调查显示,医疗卫生、教育公平、调控房价这“三难三贵”问题被选入前十大热点问题,特别是房价过快上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等问题备受关注。此外,户籍改革、养老保险、反贪反腐、司法公正、民主监督、网络问政等问题也成为网民高度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
综上,我们必须全面、正确地判断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更加周密地做好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的准备,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化解矛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