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0 03:30: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教学模式;弊端;改革;策略
随着教育的普及发展,我国高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高校专业教学中占据了重要的比例。在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对其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工商管理学生在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增强个人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体验,帮助学生在毕业之前感受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气氛,为未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 传统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的弊端
1. 教学过程模式化。传统的工商行政管理教学采用的是固定的教学模式、固定的教材,对学生的教学方式主要是一味地进行知识灌输,没有注重学生学习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在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下,学生对工商行政管理知识的学习缺乏主动性。
2. 教学计划单一、教材陈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下,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要求不断增加,其职能和岗位安排呈现了多样化的发展。但是其教学计划却没有与时俱进,且教材内容落后,不符合时展对工商管理人才的需求。
3. 毕业生对社会缺乏适应能力。工商管理的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注重对课本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学习交流以及学习创新等,导致毕业之后的学生很难和竞争力强的社会就业环境相适应。
二、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概述
对于传统工商行政管理教学的缺点,工商行政管理教学进一步加强了改革,设定了“以工商发展为本、面向全社会、重视实践能力”的改革目标。教学改革目标要求教师的教学要以工商行政管理职业发展为要求,以工商职业管理专业的能力发展为本位。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对和实际发展不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并根据学生的发展建立一个能够提升学生对问题分析能力、独立应用知识能力的教学课程体系。第二,改革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第三,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三、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的构建与改革策略
1. 更新教师教育教学观念,确定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一般需要到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作,具体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经济管理监督工作。但随着工商行政管理的不断发展,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发生了转变,即更加注重对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为此,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教师转变原有的教育观念, 由原来的重视知识传授转变为重视能力培养的教学观念,由原来的给学生进行等级划分的观念转变为有教无类的观念。
2. 工商行政管理教学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积极构建一种新的课程教学体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应该具备的能力包括专业的和非专业的两个方面,其中专业的能力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操作能力、对法律的掌握能力、中介服务能力等。非专业的能力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应用能力、社交能力、驾驶技能、书写能力、演讲能力等。教师要注重学生多方面能力的培养,根据社会对工商行政管理的需要安排课程教学内容,突出教学设计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3. 重视工商行政管理的实践教学。工商行政管理教学的特点是应用性和实践性,为此,学校教学改革需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在软硬件设施建设方面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同时,积极建立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在多媒体的影响下引导学生利用技术实现学习的完善。
4. 加快改革原有的工商行政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第一,教师教学要尽可能地使用案例教学法。教师要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生活例子进行收集,将其应用到课堂教学中,从而提升学生对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能力。第二,教师在课堂上要积极引导学生针对某一问题进行辩论,在辩论中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第三,采用模拟登记法。登记注册程度复杂,为了加深学生对登记注册法的了解,教师可以在讲授了基本的知识之后,将学生分成两组,模拟登记法。一组学生扮演工商行政管理的登记人员,另一组W生扮演申请人,在反复的模拟演练中加强学生对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知识的了解,从而为其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5. 建立科学合理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工商行政管理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对其改革成效进行检查,进而分析出改革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教学提供意见参考。为此,学校需要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具体表现为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教学质量监察小组,对教师的日常教学记录进行抽查,定期组织开展师生交流研讨会,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课堂进行听课等。
摘要: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并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这一阐述无疑意味着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仍将是今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而从宏观调控的职能来看,不仅计划、财政、金融等支柱性调控职能要不断地改进和加强,加强经济监督、尤其是加强市场监督职能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背景下,如何科学正确地认识工商行政管理这种职能的性质,如何正确估价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现状,在加强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中如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这些问题不仅是探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对策所必须解决的,也是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建立有权威的市场监管执法机构所必需的。本文拟就上述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关键词:工商行政行政管理宏观调控
一、工商行政管理属宏观调控的职能之一
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是国家的重要职能,如果说在市场机制被捧为“万能”时期这种职能还受到排斥的话,那么在商品经济日趋发达、市场绝非万能且存在严重失灵的今天,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已普遍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且各国都在采取措施强化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由若干政策措施、调控手段和调控职能构成的体系。从政策措施来看,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政策、经济增长政策、人力政策及消费政策等宏观和微观的政策;从调控手段来看,主要包括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管理;从调控职能来看,主要包括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经济管理职能和经济监督职能。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职能,对性质界定人们的看法基本相同,即属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种性质究竟从哪些方面体现,或者进一步说工商行政管理究竟如何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笔者认为,就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范围和其承担的任务而言,其宏观调控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1培育市场,促进完备市场体系的构建。市场的发育成熟及完备的市场体系的形成既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典型特征,也是其赖以运作的基础。凡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都把促进市场的发育、构建市场体系作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多年束缚,市场发育十分滞后,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为特征的市场体系远未形成。因此通过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促进市场的发育和市场体系的尽快形成,不仅是当前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将是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这被有些人称为是当代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工作。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我国市场监管的职能,培育市场、促进市场发育可以说是其职能中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不仅表现在工商部门参与培育各种具体的交易场所(在办管分离体制下不再直接建设交易场所),更重要的表现在工商部门立足本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促进市场主体的成熟,推进市场规划的健全和完善,即从更高层次上促进市场的发育和成长。
2控制市场主体准入,从特定层面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也有人认为是国家进行经济管理的高级形式,主要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布局政策等,其中优秀是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政策。目前我国已经逐步认识到了产业政策的重要性,并已经开始运用产业调控经济运行。工商行政政管理以其特有的职能可以说正是国家产业政策的实现形式或实现工具。如比根据国家的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目标,通过市场主体登记职能,控制市场主体进入的数量、规模及结构,从而实现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目标;通过控制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规模条件,实现产业组织的合理化,实现生产规模适当集中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还可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及反垄断,即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同时也保持经济的适度竞争,从而实现国家的产业组织政策目标。仅从这一点讲,工商行政管理是通过管理微观主体、进而达到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其管理层次是很高的。
3规范市场竞争和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经济运行需要正常的市场秩序,而正常的市场秩序尽管依靠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行为有进也会形成,但由于利益机制的趋动及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等原因往往不会自发形成,它既需要作为经济运行规则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同时更需要作为经济管理机关的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强制确立。因此不论实行什么样经济体制的国家,都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作为其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专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一种职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可以说是其最重要的使命和天然职责,这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属宏观调控体系的最重要方面。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其他宏观调控职能的最主要区别也在于此。工商行政管理所应维护的市场秩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进出市场的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以确保市场统一开放,公平合法,竞争有序。
由上述三个方面可以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职能,是我国宏观调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发展各类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清除市场障碍以尽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及健全市场规划、加强市场管理,从而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条件。这些规定无疑为专司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提出的发挥作用的要求和方向。现在我们应该认识到,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不仅是完成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本身的需要,同时还有更深刻的意义,那就是履行国家宏观调控应有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任何不到位,执法力度的不够从而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本身的失职,更涉及到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二、对现阶段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状况的基本分析
改革开放的十几年,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尤其自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为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趋向繁荣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也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发挥强有力的规范效应,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准入职
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为规范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成熟和其合法性,把好市场准入关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进入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在监管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履行了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交易和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发挥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等作用,为使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符合市场规则要求,为创制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通过培育监管等方式促进市场的发育和市场体系的形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挥基础性作用,这突出地表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运用自身职能促进各类消费品市场和部分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完备方面,尽管在当时主要是通过既管市场、又办市场的方式培育市场的,但无论如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我国市场的发展上功不可没;第四,在执法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法律,依法监管市场,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第五,在保护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的监管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效地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进一步发挥了对市场的规范效应,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在看到近些年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迅速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历史性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尽管工商行政管理已经纳入了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并为宏观调控的加强和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工商行政管理尚没有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宏观调控职能,其蕴含的巨大管理能量或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换言之,在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的地位与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是不相称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尽管工商行政管理的市场准入职能可以发挥使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及产业布局合理化的作用,同时企业登记制度由审批制向准则制的转变也为工商行政管理调控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和产业布局提供了前提条件,但由于工商部门自身在观念、能力等方面的欠缺及市场发育不健全等原因,工商行政管理并未实现这种高层次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也并未完全成为国家产业实施链条上的重要一环,以致有些人至今还认为工商部门就是盖图章、发执照、干些程序方面工作的部门。因此,当务之急是使工商行政管理的企业登记职能能着眼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在高层次上强化登记管理。
2由于体制制肘、市场主体不完全成熟、工商管理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能失衡等原因,工商行政管理的效果还不十分理想,有时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使市场秩序并未达到最佳状态,有时甚至还比较混乱。如假冒伪劣商品仍时而充斥市场,商标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时仍很猖獗,不规范的市场主体及市场主体的不规范行为仍时有出现等。这不仅使工商行政管理的效率大打折扣,也使工商行政管理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整个大市场以及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及监管层次都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工商监管的方式方法还未发生相应的转变,具体表现在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仍陷入微观管理领域而不能自拔,从而放弃从高层次上监管市场。比如在对市场的培育方面,一些部门仍囿于管理集贸市场或仍习惯于用管理集贸市场的方法(如进驻式管理)管理整个市场,而不是从促进市场主体的成熟、规范市场客体、推进市场规则的健全等高层次上培育市场;再如一些部门仍完全习惯于那种“重点整治”或“集中治理”式管理方式而放弃或放松应有的日常监管。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工商监管效能及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思路
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及任务的重化,如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极大重视,人们也提出了种种对策并切实采取了有效措施,如逐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制建设等。应该说,这些措施是绝对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针对上述工商职能发挥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除了在完善体制、强化法制等方面继续努力外,当前应着重于以下几方面:
1转变观念,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所肩负的崇高历史使命。转变观念作为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对策之一,这几年也一直在强调,但通过实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对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还缺乏准确的把握,仍停留于监管集贸市场而不能自拨就是一个突出的证明。因此,对于习惯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思想、管理方式方法的广大工商管理干部尤其是基层工商干部来说,转变观念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转变观念就是要求广大工商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认清工商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调准管理观念和管理思想,自觉提高管理层次,从狭隘的监管集贸市场和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增强监管的自觉性和准确性,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2优化监管的外部环境。工商监管总要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这个环境涉及的因素主要包括:有关的政府部门、执法的手段、管理经费、管理对象对管理主体的认同及其成熟程度等。不可否认,尽管工商部门行使监管职能的内外环境从总体上说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会不同程度地制约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经常受到来自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从而阻碍工商部门的严格执法;(2)由于财政经费的不足,使得工商部门一直受到管理经费不足及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无法落实的困扰,从而使工商部门不得不把筹集经费和解决工资、福利问题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这无疑会因目标的多元化而制约管理的效果(市场管办难以脱钩、工商部门难以割舍管集贸市场和个体户主要就是因为经费的困扰);(3)执法手段不强,如工商监管所必须的查封、扣压、冻结等强制手段不具备,使监管力度大打折扣;(4)有关的职能交叉部门由于利益、权力的碰撞,有时互相制肘,从而影响监管效果;(5)市场主体不成熟,有时对工商监管缺乏认同感,甚至产生抵触,这也会严重影响监管效果。因此,要强化工商行政管理,必须改善监管的外部环境,使工商部门在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发挥职能作用。改善或优化监管环境,主要解决好以上五个问题,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
解决困扰工商部门的经费不足问题,赋予必要的强制监管手段,加强与各有关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促进市场主体的尽快成熟。
3提高监管效率。现代市场经济需要高效率的行政管理,这是一条已被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所一再证明的规律。一般来说,管理效率高,管理效果自然就好。因此从提高效率角度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更具有直接的意义。如上所述,目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效率不能说是很高,而我们往往又忽视从效率角度强化工商行政管理。在现阶段,提高工商监管的效率,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提高干部素质,使工商干部掌握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具备管理现代市场经济的能力。这是一个基础性工作;(2)改革监管方式方法,即按照监管现代化大市场的要求,调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需要的监管方式方法。这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3)加强对工商监管的监督、考评,完善监督机制,使工商部门自觉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并着力提高监管的效率。这几年一直坚持的效能监察应继续坚持和加强;(4)加强工商形象建设,增强管理对象的认同感,使之自觉接受监管,并增强自觉守法意识,规范其市场行为。
4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要与整个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相配套、协调。既然工商行政管理属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加强就要与整个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保持协调、配套,在个体突破的同时注意整体推进: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每一步骤都要考虑与其宏观调控的职能、手段相衔接,加强其他宏观调控职能或手段时也要注意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纳入其中,通盘考虑,防止工商职能与其他调控职能互相脱节,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整体功能。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宋晶张淑范***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并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这一阐述无疑意味着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仍将是今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而从宏观调控的职能来看,不仅计划、财政、金融等支柱性调控职能要不断地改进和加强,加强经济监督、尤其是加强市场监督职能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背景下,如何科学正确地认识工商行政管理这种职能的性质,如何正确估价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现状,在加强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中如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这些问题不仅是探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对策所必须解决的,也是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建立有权威的市场监管执法机构所必需的。本文拟就上述几个问题作一探讨。一、工商行政管理属宏观调控的职能之一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是国家的重要职能,如果说在市场机制被捧为“万能”时期这种职能还受到排斥的话,那么在商品经济日趋发达、市场绝非万能且存在严重失灵的今天,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已普遍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且各国都在采取措施强化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由若干政策措施、调控手段和调控职能构成的体系。从政策措施来看,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政策、经济增长政策、人力政策及消费政策等宏观和微观的政策;从调控手段来看,主要包括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管理;从调控职能来看,主要包括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经济管理职能和经济监督职能。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职能,对性质界定人们的看法基本相同,即属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种性质究竟从哪些方面体现,或者进一步说工商行政管理究竟如何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笔者认为,就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范围和其承担的任务而言,其宏观调控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1培育市场,促进完备市场体系的构建。市场的发育成熟及完备的市场体系的形成既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典型特征,也是其赖以运作的基础。凡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都把促进市场的发育、构建市场体系作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多年束缚,市场发育十分滞后,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为特征的市场体系远未形成。因此通过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促进市场的发育和市场体系的尽快形成,不仅是当前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将是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这被有些人称为是当代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工作。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我国市场监管的职能,培育市场、促进市场发育可以说是其职能中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不仅表现在工商部门参与培育各种具体的交易场所(在办管分离体制下不再直接建设交易场所),更重要的表现在工商部门立足本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促进市场主体的成熟,推进市场规划的健全和完善,即从更高层次上促进市场的发育和成长。2控制市场主体准入,从特定层面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也有人认为是国家进行经济管理的高级形式,主要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布局政策等,其中优秀是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政策。目前我国已经逐步认识到了产业政策的重要性,并已经开始运用产业调控经济运行。工商行政政管理以其特有的职能可以说正是国家产业政策的实现形式或实现工具。如比根据国家的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目标,通过市场主体登记职能,控制市场主体进入的数量、规模及结构,从而实现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目标;通过控制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规模条件,实现产业组织的合理化,实现生产规模适当集中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还可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及反垄断,即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同时也保持经济的适度竞争,从而实现国家的产业组织政策目标。仅从这一点讲,工商行政管理是通过管理微观主体、进而达到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其管理层次是很高的。3规范市场竞争和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经济运行需要正常的市场秩序,而正常的市场秩序尽管依靠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行为有进也会形成,但由于利益机制的趋动及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等原因往往不会自发形成,它既需要作为经济运行规则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同时更需要作为经济管理机关的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强制确立。因此不论实行什么样经济体制的国家,都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作为其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专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一种职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可以说是其最重要的使命和天然职责,这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属宏观调控体系的最重要方面。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其他宏观调控职能的最主要区别也在于此。工商行政管理所应维护的市场秩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进出市场的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以确保市场统一开放,公平合法,竞争有序。由上述三个方面可以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职能,是我国宏观调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发展各类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清除市场障碍以尽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及健全市场规划、加强市场管理,从而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条件。这些规定无疑为专司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提出的发挥作用的要求和方向。现在我们应该认识到,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不仅是完成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本身的需要,同时还有更深刻的意义,那就是履行国家宏观调控应有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任何不到位,执法力度的不够从而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本身的失职,更涉及到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二、对现阶段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状况的基本分析改革开放的十几年,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尤其自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为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趋向繁荣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也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发挥强有力的规范效应,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准入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为规范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成熟和其合法性,把好市场准入关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进入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在监管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履行了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交易和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发挥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等作用,为使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符合市场规则要求,为创制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通过培育监管等方式促进市场的发育和市场体系的形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挥基础性作用,这突出地表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运用自身职能促进各类消费品市场和部分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完备方面,尽管在当时主要是通过既管市场、又办市场的方式培育市场的,但无论如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我国市场的发展上功不可没;第四,在执法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法律,依法监管市场,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第五,在保护职能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的监管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效地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进一步发挥了对市场的规范效应,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在看到近些年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迅速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历史性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尽管工商行政管理已经纳入了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并为宏观调控的加强和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工商行政管理尚没有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宏观调控职能,其蕴含的巨大管理能量或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换言之,在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的地位与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是不相称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尽管工商行政管理的市场准入职能可以发挥使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及产业布局合理化的作用,同时企业登记制度由审批制向准则制的转变也为工商行政管理调控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和产业布局提供了前提条件,但由于工商部门自身在观念、能力等方面的欠缺及市场发育不健全等原因,工商行政管理并未实现这种高层次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也并未完全成为国家产业实施链条上的重要一环,以致有些人至今还认为工商部门就是盖图章、发执照、干些程序方面工作的部门。因此,当务之急是使工商行政管理的企业登记职能能着眼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在高层次上强化登记管理。2由于体制制肘、市场主体不完全成熟、工商管理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能失衡等原因,工商行政管理的效果还不十分理想,有时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使市场秩序并未达到最佳状态,有时甚至还比较混乱。如假冒伪劣商品仍时而充斥市场,商标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时仍很猖獗,不规范的市场主体及市场主体的不规范行为仍时有出现等。这不仅使工商行政管理的效率大打折扣,也使工商行政管理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3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整个大市场以及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及监管层次都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工商监管的方式方法还未发生相应的转变,具体表现在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仍陷入微观管理领域而不能自拔,从而放弃从高层次上监管市场。比如在对市场的培育方面,一些部门仍囿于管理集贸市场或仍习惯于用管理集贸市场的方法(如进驻式管理)管理整个市场,而不是从促进市场主体的成熟、规范市场客体、推进市场规则的健全等高层次上培育市场;再如一些部门仍完全习惯于那种“重点整治”或“集中治理”式管理方式而放弃或放松应有的日常监管。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工商监管效能及执法水平的提高。三、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思路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及任务的重化,如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极大重视,人们也提出了种种对策并切实采取了有效措施,如逐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制建设等。应该说,这些措施是绝对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针对上述工商职能发挥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除了在完善体制、强化法制等方面继续努力外,当前应着重于以下几方面:1转变观念,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所肩负的崇高历史使命。转变观念作为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对策之一,这几年也一直在强调,但通过实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对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还缺乏准确的把握,仍停留于监管集贸市场而不能自拨就是一个突出的证明。因此,对于习惯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思想、管理方式方法的广大工商管理干部尤其是基层工商干部来说,转变观念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转变观念就是要求广大工商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认清工商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调准管理观念和管理思想,自觉提高管理层次,从狭隘的监管集贸市场和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增强监管的自觉性和准确性,防止“穿新鞋走老路”。2优化监管的外部环境。工商监管总要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这个环境涉及的因素主要包括:有关的政府部门、执法的手段、管理经费、管理对象对管理主体的认同及其成熟程度等。不可否认,尽管工商部门行使监管职能的内外环境从总体上说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会不同程度地制约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经常受到来自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从而阻碍工商部门的严格执法;(2)由于财政经费的不足,使得工商部门一直受到管理经费不足及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无法落实的困扰,从而使工商部门不得不把筹集经费和解决工资、福利问题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这无疑会因目标的多元化而制约管理的效果(市场管办难以脱钩、工商部门难以割舍管集贸市场和个体户主要就是因为经费的困扰);(3)执法手段不强,如工商监管所必须的查封、扣压、冻结等强制手段不具备,使监管力度大打折扣;(4)有关的职能交叉部门由于利益、权力的碰撞,有时互相制肘,从而影响监管效果;(5)市场主体不成熟,有时对工商监管缺乏认同感,甚至产生抵触,这也会严重影响监管效果。因此,要强化工商行政管理,必须改善监管的外部环境,使工商部门在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发挥职能作用。改善或优化监管环境,主要解决好以上五个问题,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解决困扰工商部门的经费不足问题,赋予必要的强制监管手段,加强与各有关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促进市场主体的尽快成熟。3提高监管效率。现代市场经济需要高效率的行政管理,这是一条已被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所一再证明的规律。一般来说,管理效率高,管理效果自然就好。因此从提高效率角度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更具有直接的意义。如上所述,目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效率不能说是很高,而我们往往又忽视从效率角度强化工商行政管理。在现阶段,提高工商监管的效率,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提高干部素质,使工商干部掌握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具备管理现代市场经济的能力。这是一个基础性工作;(2)改革监管方式方法,即按照监管现代化大市场的要求,调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需要的监管方式方法。这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3)加强对工商监管的监督、考评,完善监督机制,使工商部门自觉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并着力提高监管的效率。这几年一直坚持的效能监察应继续坚持和加强;(4)加强工商形象建设,增强管理对象的认同感,使之自觉接受监管,并增强自觉守法意识,规范其市场行为。4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要与整个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相配套、协调。既然工商行政管理属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加强就要与整个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保持协调、配套,在个体突破的同时注意整体推进: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每一步骤都要考虑与其宏观调控的职能、手段相衔接,加强其他宏观调控职能或手段时也要注意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纳入其中,通盘考虑,防止工商职能与其他调控职能互相脱节,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整体功能。
初探电子商务的工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优秀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
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同志们: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总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并审议了这个报告。刚才,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发表的讲话,对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六次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总局党组做工作报告。
一、201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通过部署工作、调查研究、交流经验、督促检查等方式,有力地指导和促进了全国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全国工商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工商干部廉洁从政为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新成效。
(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
201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好监管、服务、维权等工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市场环境。认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部署给工商机关的反腐倡廉协办任务,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见的分工方案和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等文件,将协办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全国工商系统将反腐倡廉协办任务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承担的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准入和服务行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农村反腐倡廉建设、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廉洁办世博和廉洁办亚运等工作,成效显著,为完成党和国家2010年的反腐倡廉任务作出了应有贡献,保证了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学习实施《廉政准则》为重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
各级工商机关把学习实施《廉政准则》作为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按照总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确保了《廉政准则》的实施。据统计,全系统共有458099名工商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制定配套制度4053项,自查自纠问题2875个。河北省工商局在全省系统开展了“学准则、促勤廉、歌唱党、颂工商”活动,形成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江苏省工商局制作《红盾清廉话准则》动漫片,形式新颖,针对性强,教育效果好,得到了省纪委的好评。
(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2010年,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工商报等有关媒体近80次报道全国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总局业务专网开设了纪检监察工作专区,报道和交流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全年共刊发《工商纪检监察简报》44期,《地方动态》67条,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级工商机关采取报告、演讲、通报、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范围更加广泛。据统计,全系统共有459946人次参加了示范教育,551825人次参加了警示教育,263406人次参加了岗位廉政教育。甘肃省工商局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授牌和廉政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湖北省工商局在领导岗位、人事管理岗位、财务和物资采购岗位、行政许可岗位、行政处罚岗位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试点工作,编写《岗位廉政教育系列教案》,拍摄了岗位廉政教育情景剧。杭州市工商局采取“说案学法”的方式,继续深入推进岗位廉政教育。长春市工商局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共建活动,宣传工商廉政文化,扩大工商廉政文化的影响力。
(四)反腐倡廉创新和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级工商机关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2010年9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座谈会上,交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材料48篇,展示了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成果。据统计,2010年,全系统新建反腐倡廉制度6334项。黑龙江省工商局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新制定反腐倡廉制度12项,修订2项。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安徽省工商局狠抓行政执法、人财物内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共建立各类制度43项。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大力支持下,稳步开展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对地州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再派驻工作。浙江省工商局实行向基层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工商所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福建省工商局在全省系统基层工商所推行了纪检监察员制度。青岛市工商局在全市基层工商所设立了专职纪检监察员。西安市工商局创建岗位管理新机制,量化考核办法,寓效能监察于绩效考核、目标考评、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之中,推动了效能监察的开展。
(五)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
――对工商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在继续坚持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工商领导干部的监督。据统计,2010年,全国工商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0845人次,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组(委)主要负责人谈话12473人次。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建立巡视制度,加强对全区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四川省工商局认真开展对市、州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巡视监督,收到较好效果。天津市工商局在全市系统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狠抓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福建省工商局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济南市工商局探索实行巡检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等监督制度。坚持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制定配套措施,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据统计,全系统共对103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廉政谈话。海南省工商局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预防工作在先,监督关口前移。陕西省工商局把副处级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权下放。由处室按规定比例提名,全局干部一次推荐,正处以上干部二次推荐,党组研究,差额考察,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得到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积极做好取消项目的后续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配套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大力加强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局务公开,探索开展党务公开。云南省工商局建立健全重大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新闻制度、行政执法听证制度。重庆市工商局积极开展局务、党务“双公开”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促进局务、党务工作的公开透明。沈阳市工商局组建政务督察队,加大对执法活动督察力度。
――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总局出台了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指导,构筑起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青海省工商局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和“窗口”部门的明察暗访,及时纠正执法人员违反纪律、违法行政、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厦门市工商局编著“执法权力运行规范体系”丛书,研发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系统,通过理权、规权、亮权、督权确保执法权力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广州市工商局按照线索、立案、调查、审核、处理“五分离”办案制度要求,建立执法办案软件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管制约。
――运用“制度+科技”手段,电子监察成果显著。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推行电子监察,把监督机制制度建设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努力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和全程监控。山东省工商局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反腐倡廉工作中,建立全省工商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权力全过程监督。上海市工商局建立和运用电子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行为的电子监察。北京市工商局研发行政监察信息化平台,对登记注册、案件管理、网格监管和12315投诉举报系统相关数据进行动态监控,提高预警和防控水平。广东省工商局推进行政执法电子纪检监察系统,省局办理的19981笔行政审批业务接受了省纪委的实时电子监察,连续五个月在省直部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中排名第一。河南省工商局开发建设了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受理、信息服务等六项功能的行政审批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江苏省工商局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将外网政务办事大厅、业务系统、法制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数据上报系统融为一体。武汉市工商局开发应用工作目标考核信息化系统,使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
――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目前,总局机关各司局正在不断深化,全系统已有29个省(区、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开,2个省(区、市)工商系统正在试点。广西自治区工商局把修正风险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湖北省工商局建立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迹象管理及预警提示制度,立足关口前移、着力事先防范。成都市工商局依托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和信息系统技术平台,建立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体系。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企业登记管理风险监测系统,降低企业注册工作的廉政风险。
――工商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进一步扩展。据统计,2010年,全系统共有172817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其中,正、副所长43520名;569398名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听取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并参加评议。通过“双述”活动,基层工商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一些工商机关还将述职述廉工作扩展到县局、市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2010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要闻版《2010年纠风工作综述》对工商机关“双述”工作进行了报道和肯定。贵州省工商局将“双述”工作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创建人民满意工商所结合起来,取得积极效果。南京市工商局响亮提出“向人民汇报、请人民监督、让人民评判”的口号,在互联网上公开“双述”,与网民和现场群众互动,有效地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受到南京市纪委和群众的一致赞誉和好评。
(六)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据统计,2010年,全系统削减因公出国(境)团组46个、149人次,节约资金476.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压缩经费4022.89万元。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清理“小金库”160余万元。开展了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清理摸底,按照“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的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并取得实效。辽宁省工商局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清理,规范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行为。江西省工商局试点个协会员资格重新登记、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重新选举、工商干部不再兼任个协职务、个协财务管理与工商分离等,从源头上避免工商机关利用年检验照搭车收费和挤占个协经费问题的发生。
――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工商机关普遍参加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据初步统计,已出评议结果的省(区、市)中,天津市工商局、上海市工商局均名列第一,黑龙江省工商局获最佳单位,江西省工商局获先进单位。吉林省工商局举办全省系统“工商开放日”活动。畅通工商机关接受群众监督渠道。宁夏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开展“社会各界评工商”活动,成效显著。山西省工商局积极开展“作风整顿月”活动,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组织纪律明显加强、群众观念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湖南省工商局开发网络评廉系统,使社会公众可以直接对工商机关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测评。哈尔滨市工商局开展执法执纪稽查,有力推动了纪律作风建设。宁波市工商局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坚持信访举报分析排查制度,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广东省工商局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推行“下案上审”,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浙江省
工商局坚持“一案一整改”,查找发案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大连市工商局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信访举报工作,注重从信访举报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
(八)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推进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巩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向王瑛、刘金国同志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中国监察学会工商分会推荐的调研成果,有3篇被中国监察学会通报奖励。工商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0年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总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近9000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总局党组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在看到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法问题依然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需要下大气力解决:工商机关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到位等。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工商系统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商实际,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努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工商机关更加自觉服务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更加严格锻炼干部队伍提供坚强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商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切实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贺国强书记在六次全会上提出的三个方面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以及要着力下功夫做好的四个方面工作,各级工商机关都要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工商工作实际,今年,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各级工商机关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总局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总局部署的“五个更加”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认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交给工商机关的各项反腐倡廉分工任务,为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完成贡献力量。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六次全会强调,“要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各级工商机关在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一是要在继续抓好《廉政准则》学习实施的基础上,全面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二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三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有关规定。要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是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五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三)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工商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在继续坚持并完善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和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加强对工商机关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要总结、推广省级工商机关对所属系统的巡查巡视制度,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工商队伍廉政建设。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按照六次全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坚持工商机关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的正确行使。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的内部管理、预防和监督机制。一是继续大力开展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开展工商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二是积极运用信息化
手段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等情况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三是继续完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机制,鼓励和推行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工商机关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实现有效预警和防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深化“双述”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一是继续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方法,防止形式主义,努力使“双述”工作成为工商机关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工商机关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报刊、电视、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意见。三是继续支持各地工商机关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促进工商机关政风行风建设。
(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六次全会强调“专项治理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手段。”要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以重点带动全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要巩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要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六次全会“集中力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改进群众工作方式,完善群众工作制度。要坚决纠正执法争利、执法扰民、变相收费、乱摊派和滥罚款等问题。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见利忘义、以权谋私的行为。今年,要切实解决少数工商机关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问题。各级工商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总局《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严禁违反章程规定超标准收取个私协会会费,严禁将会费挪作它用。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边查边改,严肃追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今年上半年,总局将成立检查组,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五)加强基层工商党风廉政建设
六次全会指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至关重要。”基层工商干部处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服务的第一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工商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工商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意义重大。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基层工商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工商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努力抓出成效。二是加强对基层工商干部的教育。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基层工商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做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弘扬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工商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坚持以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四是推行和深化在工商基层单位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基层工商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基层工商干部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服务群众。
(六)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总书记在六次全会上强调,“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何时何地,只要搞腐败,就要坚决惩处。”各级工商机关一是要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工商机关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线索明确、具体,以及实名举报的,要认真核实。同时,对诬告、陷害的,要坚决予以澄清,保护和爱护干部。要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工商机关与纪委和检察机关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合力。三是要做好有关基础性工作,统一口径和标准,抓好案件数据的统计和报送,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今年6月底前,各省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十七大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写出专题报告,报送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四是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和纪检监察机构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和完善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职责划分清晰、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保证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组(党委)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要把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纳入对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之中,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工商机
关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工商机关反腐倡廉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坚持以党的反腐倡廉理论为指导、以促进工商干部廉洁从政为目标、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不断从基层的丰富实践和发展要求中获得改革创新的动力源泉,使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重点围绕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_如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及工商机关在监管、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要着力研究工商机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深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坚决追究。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探索新机制、新方法,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努力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正确实施。
(三)不断加强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
要按照六次全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的要求,不断加强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工商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去。要抓住思想建设这个基础,促进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切实履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要抓住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入钻研工商业务和纪检监察业务、广泛涉猎各方面知识,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要抓住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这个关键,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建立健全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圆满完成2011年各项任务,不断开创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1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热门的话题虽然很多,但“最必要”的议题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无论从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看,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进程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到了最必要的时候。可以说,它不仅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复杂且困难的问题,而且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国民经济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总理在这次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要推动经济尽快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轨道”。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们党在深入探索和全面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同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最重要和最艰巨的工作内容。
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来看,表面上是对我们经济增长速度的冲击,实质上是对我们经济发展方式的冲击。通过这次危机,我们更加清醒地看到,过去那种重国际市场、轻国内需求,重低成本优势、轻自主创新能力,重物质投人、轻资源环境,重财富增长、轻社会福利水平提高的发展方式已经行不通了。因此,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即在需求结构调整上,要从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转变到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在供给结构调整上,或者说在产业结构上,要从过度依赖第二产业转变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着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在生产要素结构调整上,要改变经济增长过度依赖物质资源消耗的状况,主要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拉动经济增长。实现了这三个方面的转变,我们就能够为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条件。
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等不起、慢不得、更不能折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严峻和迫切。据统计,我国国内居民私人消费最弱小。从1978年到2009年,家庭私人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49%下降到37%。在亚洲六个规模较大的国家中,中国的居民消费总量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从1999年起就垫底。2008年到2009年问是37%,不但低于人均产值最高的日本(56%)和第二高的韩国(55%),也低于人均产值稍高的马来西亚(50%),还低于人均产值更低的印度尼西亚(61%)和印度(59%)。
我国在技术创新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也很大,这一点仅从国际专利申请的数量上就可见一斑。2010年国际专利申请量:中国12339件,美国44855件,日本32156件,德国17171件。在中国申请的国际专利中,深圳的华为集团(1528件)和中兴集团(1863件)就占了27%。
再看第三产业,2010年占整个GDP的比重只有40.3%,第_二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只有34.1%,这两个比重比全世界的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20~30个百分点,即使跟印度比,也低10个百分点。印度人均GDP只有我国的1/2,但是第三产业产值已经接近50%。第三产业比重过低带来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就业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就业占70%~80%,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滞后造成第三产业吸纳就业容量大的优势得不到发挥。
由此可见,现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关系到当前经济发展的稳定,也关系到中国中长期经济的发展。作为政府经济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无旁贷,应该把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推动我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能够有所作为的。就目前的管理体制和职能分工看,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发挥作用。
(一)利用市场准入职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准入职能,在现行执法依据和审查标准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可以把中央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贯穿于市场准入的全过程,在把握市场准入的切入点上下功夫,在“推动”转变上见成效。
一是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新兴产业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关系到我国经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重点支持。特别是对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电子信息、文化创意、航天航空等产业,应该多采取一些优惠和便利措施。
二是积极支持环保类产业或项目的发展。当前,环境污染已成为人人关注的一大社会公害。所以,有关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等应运而生。对于这些利国利民的环保类项目,应该予以重点扶持。
三是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比较慢,落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印度。因此,对于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应该帮助其完善申办条件,支持其快速发展。对于属于被调整的产业或项目,要有一定的控制。
(二)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的职能
近年来,工商行政服务指导发展很快,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应该加快自身知识的拓宽,努力学习新的知识和搜集市场信息,更主动地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服务。包括送政策、传信息、引资金以及一些便捷服务等。
(三)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商标监管的职能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在努力推进商标战略,鼓励企业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当前,应该加大实施商标战略的力度,如加强驰名商标的宣传培训、举办驰名商标企业报告会等,积极鼓励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帮助企业搞好商标国际保护等。
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工商行政管理自身的调整转变
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在“加快”上下工夫,在“转变”上见实效。因此,我们首先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自身的调整与转变。
(一)要有战略管理的意识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战略管理引起公共部门的重视。战略管理可以让组织主动积极地面对自已将来的发展,而不是处于被动。它可以使组织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时,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仅仅做出简单的回应。
战略管理认为:任何组织都不是孤立的,都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处于与环境的持续相互作用之中,外部环境是组织实施战略管理的依据和基础,实际上也是一个内外整合的过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既然是一个组织,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应该根据变化了的外部环境制定自己的战略目标,制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的发展战略。
工商行政战略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而采取的有目的、有意识、有针对性的谋略。行政战略是有关实现行政目标的各种战略选择的总称。其优秀内容是确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的目的、基本使命以及主要目标等根本性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战略管理的重点应该是在战
略规划方面。战略规划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研究分析,在衡量影响部门未来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为本部门制定目标和前进方向。战略规划涉及部门的方向问题,这是战略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
战略规划直接影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长远的生存与发展,影响到部门能否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中取得更大的效能。
(二)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当前,应该在工商行政管理的“四力”上狠下功夫。
一是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软实力”。“软实力”应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规制的震慑力、工商执法的人性化和工商干部形象所体现出来的无形力量。培育“软实力”比建设硬实力更艰辛,不可能立竿见影,除了要有埋头苦干的精神和提高市场执法的效能外,还要有市场监管的技术性和艺术性,以及服务行政的成效。培育工商行政管理“软实力”涉及很多方面,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依据比较完备,执法理念正确,执法者形象良好,执法的效能高等,但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学习,即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的适用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是培养和提高干部的学习力。学习力包括学习态度和方法,对知识和信息的甄别、消化、吸收能力,学习行为的持续性和长久性以至终身学习等多种因素。学习力的强弱,对干部的作风建设有着重大影响。培养干部学习力有多种途径,包括培养干部的政治敏感性、科学辨别判断形势能力的学习:培养干部的市场执法能力的学习、教育、培训;培养决策力和执行力的学习、教育、培训;培养干部独立思考能力的学习、教育、培训:培养干部的四种意识,即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务实意识的学习、教育、培训。
三是增强工商的凝聚力。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工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基层单位加班加点超时工作的情况很普遍,超时的工作使不少干部身心疲惫。当前,必须把关心、爱护基层工商干部的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着力提高工商队伍的凝聚力。要想提高工商队伍的凝聚力,我们就要从工作上、生活上、政治上去关心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这是增强工商凝聚力的有效途径。同时,还要维护工商干部的正当权益,体现工商队伍建设的亲和力。建议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维护工商干部正当权益的机构,专司维护工商干部正当权益和合法行为的工作。
四是强化工商的执行力。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来讲,执行力就是中层干部理解并组织实施的能力。中层干部既是执行者,又是领导者。单位领导的决策需要得到中层干部的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如果中层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很弱,与决策方案无法相匹配,那么单位领导的各种方案是无法实施成功的。要改善执行力,就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这个部门的管理者身上。可以这样说:一个好的执行部门能够弥补决策方案的不足,而一个再完美的决策方案,也会死在滞后的执行部门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执行力是管理成败的关键。
(三)打造和培育“品牌工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商标管理,深知品牌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因而积极推动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同驰名商标的作用一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需要打造和培育自己的“驰名商标”――“品牌工商”。
“品牌工商”的打造和培育,可以先在某些省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进行,即地方“品牌工商”。如果情况特殊,也可以成为全国“品牌工商”。
“品牌工商”的打造和培育,还可以像大专院校中的重点学科和专业一样,人们一提起某个学科或专业,大家都知道这个学科或专业是哪几个大专院校最强。所以,“品牌工商”可以是先由某个工商局的某项职能工作成名。当然,也可以先由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的某个人成名,如提起王立军都知道是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改革需要创新,创新需要打破传统思维。为了能够适应新形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大胆创新,应该像周伯华局长强调的那样:“在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内,有利于提高服务效能的体制机制都可以‘创’,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都可以‘试’。”
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特定的体制环境下履行市场监督执法职责所形成的思想理念、内容领域、方式方法、手段工具等的总称,是工商部门监管体系总体特征的外在体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工商部门大力推进监管模式转型的改革,实现了监管理念由服务计划经济向服务市场经济转变、监管领域由监管国内小市场向监管国际化的社会主义大市场转变、监管手段由行政手段为主向法治手段为主转变、监管方法由依靠传统经验向依靠科学技术转变。面向“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现新的转型,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
一、努力破解工商行政管理监管领域拓展的三大难题
(一)破解市场组成要素监管的难题。就市场主体而言,监管的主要难题是如何实施对国有和外商投资经济性质的企业、股份公司等组织形式企业、高新技术和现代物流等行业市场主体的监管。就市场载体和交易方式而言,监管的主要难题在于如何全面介人无形的虚拟市场载体,以及远程、高级、复杂交易方式的监管,重点是如何介入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监管。就市场客体而言,监管的主要难题在于如何实现对所有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商品的有效监管,如何把握尺度参与生产要素以及其他新型市场的监管。
(二)破解分散监管与整合监管有机结合的难题。目前,企业登记注册监管、个体私营经济、合同、商标、广告监管、消费维权、公平交易执法等针对市场组成要素监管的专门性业务,尽管职能职责职权范畴相对明确,但缺乏独立性,受制于其他职能部门、支离破碎痕迹明显,综合性特征过强,导致主业不精、副业不清。工商内部负责市场体系监管的职能部门,其职能缺乏相对应的依据。现实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自身职能职责职权进行有机整合,对市场体系监管内涵、外延、内容、层次、重点等一系列难题的破解,亟待纳入议事日程。
(三)破解执法资源配置的难题。工商部门作为微观经济管理系统,职能职责职权与经济户口和消费人口数量同步扩大,已导致监管任务呈现急剧增长。履职不到位的缺口因此越来越大。随之产生的执法风险将越来越大。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统筹配置各类执法资源,冷静处理制约工商内涵式发展的四个关键问题,即:工商监管执法靠什么?工商执法做什么?工商执法能做什么?面对职权和任务无限膨胀与执法人员数量素质、执法保障无法完全到位的矛盾,工商执法又该怎么做?就当前而言,应牢牢把握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全力介入立法立规。把握重大复杂监管事务协调的主导权,强化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执法的主导地位,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的主业,理清乃至剥离关联性副业,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职责职权界定的转型。
二、统筹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方式的转型
(一)重新审视登记注册的事前预防功能作用。登记注册在市场秩序监管事前预防的功能作用被长期忽视。现有的登记前置许可制度,让形式审查为主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替实质审查的职能部门把关,而后又在许可监督环节上承担责任。为此,应强化登记注册预防被动违法的职能,理顺前置许可与登记注册的职责分工,将被动的把关变成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应协同专项许可监管职能部门联合实质审查许可事项及其细化目录,限制性和禁止性经营事项及细化目录,严格界定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
(二)健全日常巡查和商品准入监管制度,提升事中监管效果。就经济户口监管制度而言,将违法状况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与国际上通行的信用制度的做法不尽符合,适时进行修改完善应是大势所趋。就市场巡查制度和商品准入制度而言,面对全国近4000万家经济户口,1000多项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责,市场巡查应当缩短阵线、精选内容,做到有所取舍,综合权衡市场巡查制度的适用范围、实施条件、实施项目。集中力量巡查监控事关执法风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的突出问题。
(三)妥善处理相对集中处罚权与构建12315执法维权的交叉,激发事后补救机制活力。工商行政处罚以及配套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责职权占了工商职责职权总数的95%以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执法力量的配置,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事关工商的执法权威。12315执法维权系统的构建,需要调整功能导向,即在价值取向上,要搞清楚12315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内设机构,而不是相对独立的工商行政管理第二部门。在具体运作上,12315应更多发挥违法案件受理、分流、协调、反馈、监督的职能。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尝试将12315执法维权系统办成工商执法指挥调度中心,但不应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
(四)科学界定单项与综合监管之间的分工,实现机关与基层监管业务的整合衔接。执法资源在机关内设职能部门以及基层工商所之间如何优化配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小局大所、强局精所”的机制运作,需要把握科学的尺度。基层工商所机构在3万左右,总人数30多万,是全国工商系统中人数最多、机构数量最多、承担监管任务最为繁杂的执法机构。修改《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明确基层工商所的履职权限和责任,是完善市场监督执法方式的急迫要求,事关这一条例在500多件法规构成的工商法规体系中的定位,事关基层工商所职能职责职权在逾千项工商职能职责职权构成中的定位,事关单项专项性监管职责与属地综合监管职责的分工衔接问题。
三、全力突破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方法转变的瓶颈
(一)稳妥推进监管方式转型与监管方法转变的对接。监管方式的转型和监管方法的转变既有联系又存区别。前者侧重于模式和机制的转型,宏观性整体性的特征较为明显;后者则体现在落实监管方式转型要求的具体做法和操作细则,微观性个体性的特征较为明显。监管方式和监管方法之间的上述辩证统一关系,要求工商部门稳妥推进两者之间的无缝对接。
(二)正视部门职责交叉,妥善处理监管摩擦,逐步消除执法顽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无证照经营立法、文件会签、执法协调留下的困惑值得深思和反省:登记注册与前置许可到底该是怎样一种衔接关系?对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人员、经营渠道、经营方式等事项的禁止性规定,变相列入无证照查处的范围,与无证照行为的内在含义是否吻合?餐饮行业的证照管理被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畴之后,卫生行政部门承担主要职责,在此情况下,工商部门原来查处餐饮无照的主导角色是否应该换位?黑网吧屡禁不绝的根源到底何在?网吧经营额和经营利润八成左右来自网络游戏,说明什么呢?类似问题,不胜枚举。在市场经济秩序监管大局面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视执法争议现实,以超脱的角色和宽阔的视野,研究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法规的立法走向、结构体系、主要内容,吃透其趋利性和滞后性,还原执法交叉和监管矛盾产生
的本来面目,据理力争、争取主动,扫清障碍消除根源,为运动式专项整治活动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进而转向规范化长效监管创造条件。
(三)改进决策指挥机制,加快法治建设步伐。改变突击运动和专项整治式的监管方法,必须相应地改进工商行政管理自身的决策指挥机制。改进决策指挥机制,必须树立权责统一的法治观念,有限作为、准确作为、积极作为的决策观念。改革完善决策指挥机制,必须淡化人治色彩,强化法治建设。一是稳步推进行政管理向行政执法的转型。要循序渐进,评估行政执法事务和非执法性行政事务的比重,大幅度削减行政性事务,大幅度提高执法类事务的比重;评估行政执法事务操作的准确性,消减乃至消除不务正业的越位和错位执法现象;评估行政执法的时间、力量和内容配置;评估行政执法的工作成效,细化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评估法定职能职权职责落实的缺口和不足,进而评估执法面临的责任风险、主要矛盾及成因,相应地优化执法资源的配置。二是稳步推进定性决策向定量决策的转型。随着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任务的急剧膨胀,推进执法监管由定性决策向定量决策的转型势所必然。定量决策首先要求明确工商执法依据、法定职能职权职责职权的具体数目、工商与外部存在争议的执法事务、政策文件额外累加的执法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户口的数量、规模、类别、行业分布、敏感程度、执法风险责任。结合监管执法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抓住重点,有的放矢测定工商机关监管任务的总量,并科学分解到内设机构、直属部门和基层工商所。
四、多元拓展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手段更新的渠道
(一)拓展现代化监管手段革新的资金保障渠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改变当前现代化监管手段革新总体进展不甚理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矛盾较为突出的现状,必须更新观念,就投入和产出之间,算一笔明明白白的经济效益账和社会效益账。以此为先导,努力拓展资金保障的多元化渠道。特别是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物价、纪检、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理解支持,在财政资金拨款保障比较困难的地区,实行政策倾斜,尝试引进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发展回收机制,在监督机制比较健全的地方,还可尝试引进市场运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缺口的问题。
(二)拓宽现代化监管手段革新结构组合和发展途径。弥补现代化监管手段配置不足的缺陷,侧重配置现代化商品质量检测设备、广告监测设备、移动办公设备、多媒体运用技术、网络监管调查取证技术,以及商标标识包装装潢的鉴别技术,全面提高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积极开拓现代化监管手段应用的新领域。广泛吸收医学、生物学、物力、化学等自然科学技术研究的最新成果,以强化食品安全、商品检测监管手段的专业化建设。在社会科学方面。当前亟待综合应用国内和国际学术领域在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方面研究的最新成果,尝试建立市场经济秩序评价体系、市场监管执法风险防范体系、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市场监管执法业务测算体系、市场监管执法绩效评估考核体系等一系列定性定量有机结合的监管机制。逐步推进监管手段的数字化和精细化转型。
(三)完善多元化的信息技术手段革新衔接机制。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和强化监管手段,进一步改进、完善、开发工商业务软件系统,推动信息化在主体登记、市场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监测、合同管理、消费维权、执法办案和政务管理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业务指导以及基本标准制定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工商部门与信息化建设业务承接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内部机关与基层之间、各业务条线之间的互动,加强省、市、县局之间的纵向互动,以及市州局之间、县市局之间和基层分局、工商所之间的横向互动,加快形成信息技术创新利用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工商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以当地政府网站为平台,构建密切配合的信息技术开发利用协作机制。
摘要: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时,实现的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程度。其衡量指标包括质量、数量、费用和时效四个方面。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效能建设面临着文化、法制、体制、干部队伍和社会环境五大困境,这五个方面从外部和内部制约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提升。针对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现实困境,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应从效果、效率、效益相统一的角度,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各要素、各环节的作用。一是以文化建设为先导,树立效能观念;二是以队伍建设为基础,重塑效能主体;三是以体制创新为节点,破除效能障碍:四是以机制创新为支撑,创新效能载体;五是以培育公民社会为优秀,营造效能环境。
关键词:工商行政效能现实困境路径选择
行政效能(Administrative Effectiveness)作为行政管理和现代政府能力的体现,是行政学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行政管理实践的一个重要目标。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实现政府的行政目标,一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处于执法监管的第一线,其行政效能状况关系着政府的形象,关系着政府行政目标的实现程度。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在各级工商部门中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境。厘清当前工商效能建设的现实困境,探析工商效能建设的路径,是有效提升工商部门行政效能的关键任务之一。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内涵及评价标准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内涵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的具体特点,笔者认为,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时,消耗人、财、物等行政资源,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程度。这里包含了三方面的含义:
1.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工商部门在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活动时产生的行政效能。这就把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界定在外部监管和行政执法范围内,排除了内部管理等其他活动。
2.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必须实现一定的工商行政管理目标,背离了工商行政管理目标,“效能”一词就无从谈起。
3.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产出与行政投入之间的比率关系,当行政目标正确时,投入越少,产出越多,则效能越高;反之,则效能越低。所谓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就是要以最小的人财物投入实现市场秩序的最优化、经济增长的最大化,即要以最小的投入最好地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目标。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评价指标
建立科学合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评价指标体系,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笔者认为,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指标主要有:
1.质量指标。如上所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量与质的统一体,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结果都不能称之为“效能”。因此,考察工商行政管理效能首先有一个质量标准,质量指标是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首要和最为重要的指标。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质量标准,就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标准,即其结果是否符合法律的、政策的、经济的、社会的要求,具体包括:①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②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③是否有利于促进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④是否符合人民群众对消费安全的要求等等。
2.数量指标。所谓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数量指标,是指一定条件下所完成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量,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行政产出。数量标准是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重要指标,它可以用一系列的数据来表示,如:市场主体的增长率、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市场巡查量、消费调解率、无照经营率等等。需要强调的是,违法行为查处率等系列数据指标必须是在确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指标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背离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质量要求,这些数据指标不仅毫无意义可言,甚至还有可能走向效能的反面。
3.费用指标。所谓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费用指标,是指完成一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量所消耗的人、财、物的总和,也就是行政投入量。人力的消耗表现为工资的支付量,物力的消耗表现为行政设备等物质条件的使用量,财力的消耗表现为行政费用的投入量(也包括人力、物力的费用支付)。根据公式表示,在完成工作量相同的情况下,行政费用消耗越少,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越高。因此,费用指标和数量指标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也是降低行政费用的过程。
4.时效指标。所谓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时效指标,是指完成一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量所需要的时间数量。行政效能最终可以用时间效率表示,以最短时间完成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高;反之,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低。在目前工商部门中,办事拖拉、互相推诿等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把时效指标作为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指标。对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现实困境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提升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数量的提高,以及费用和时间的降低。由于体制、文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面临着五大现实困境。
(一)效能文化缺失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文化困境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首先是管理理念的创新和突破,倡导的是以“公民本位”为基点的新型行政文化。但由于受传统“政府本位”、“官本位”等统治行政和管制行政观念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文化环境难以形成,成了制约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文化瓶颈。“官本位”思想源于我国儒家传统文化。而“政府本位”、“部门本位”思想则源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效能建设的影响更为深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恢复初期,工商部门作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有关市场经济法律规范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掌握着重要的社会资源,并且可以用手中的权力强制性地分配和处罚,从而使这种“政府本位”、“部门本位”的思想深栽于工商部门之中,甚至影响至今。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部分工商部门及工商干部就易出现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行政慢作为等与效能建设要求相违的行为。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法制困境
工商行政法律法规是工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们加快了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与市场经济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法律体系仍不健全,有的可操作性不强,进而造成执法效果不佳,没有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商职责的履行,是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又一个重要原因。面对新的市场监管难点、热点以及盲点,工商法律规定还不完善,法制化的程
度、制度与制度之间的配套以及衔接还有待加强。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提升。
(三)管理体制制约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体制困境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对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设置合理,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就高;反之,则易出现推诿、内耗等现象,必然造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低下。从工商部门外部的管理体制看,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业务和干部由上级工商部门管理,而财政仍由地方政府统一调配。由于工商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冲突,在双重管理体制中受双重制约,难以按“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切实承担起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从工商部门内部的管理体制看,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结构脱胎于计划经济“六管一打”时期,“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等以市场要素配置的职能之间相互割离、交叉、重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提升。
(四)干部素质不高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内源困境
工商干部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关键。近年来,各级工商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但不可否认,目前工商干部的整体素质离效能建设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方法上失当、工作中失效现象仍有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是适应市场监管需要的知识化程度有待提高。面对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行为多样化、流通形式现代化的新局势,工商干部明显表现为能力不足,市场监管出现滞后现象。二是适应新职能需要的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经济监管是新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但在这些方面工商部门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无法较好地承担起监管职责。三是适应民主政治需要的现代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公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而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民主行政能力相对不足,造成工商执法监管矛盾突出。
(五)公民社会不成熟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社会困境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必须符合社会公众的需求,强调的是行政效能主客体的互动性,在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动和有效行政的同时,也要求公民社会的参与和监督。但由于目前公民社会尚不成熟,公民对工商部门效能建设的关注度不高、主体意识不强,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决策缺乏回应,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行为缺乏监督,使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因欠缺社会基础而得不到有效延伸。成为制约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又一大瓶颈。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路径选择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要从效果、效率、效益相统一的角度,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各要素、各环节的作用。
(一)以文化建设为先导,树立效能观念
思想观念对人的行为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只有具备了效能观念,才能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效能原则,采取效能措施,提高行政效能。工商部门要摒弃长期以来形成的“官本位”、“政府本位”、“部门本位”思想,从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实施工商行政管理。做到执政为民,掌权为民。二是要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正确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把监督、管理职能寓于服务之中,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三是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牢记权为民所授,积极回应市场监管需求,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以队伍建设为基础,重塑效能主体
工商行政管理的主体是人,提高工商部门的行政效能,关键在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建立一支高效能的工商干部队伍不仅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必要保证,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干部培训,制订培训计划,提出培训的要求和具体内容。强调专业化与综合化的结合,突出专业化,以培养出对工商优秀业务深入理解的工作骨干;要制定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作用,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要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和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监督,以制度保证行政效能的提升。
(三)以体制转型为节点,破除效能障碍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设置是否合理,是影响工商部门行政效能的组织因素。改革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内部的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是提高组织信息有效性、实现组织资源优化和重塑组织权威结构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工商部门的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以治理市场秩序为中心,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取向,各职能之间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各层级之间相互协调、政令畅通的行政管理体系。要合理划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权限,下放监督检查权,强化基层的监管执法职能;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围绕注册登记管理、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行政服务三方面的职能,按统一设置、相应对口、同类合并、因地制宜的要求,进行内设机构调整:要以信息化为支撑再造各项工作流程,对企业注册登记流程、消费维权调解流程、案件查处等各项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排列和整合。
(四)以机制创新为支撑,创新效能载体
效能是成本――收益的比例关系,提升行政效能是提高行政产出,同时也是降低行政成本的过程。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机制,有利于以最小的时间、费用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是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前提条件。要以责任区监管为基础、信息技术为支撑、行政指导为手段,创新执法手段、服务举措、消费途径,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服务形式的创新、消保模式的提升,实现收费型、处罚型、管制型向规则型、法制型、服务型工商转变,从而达到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目标。
(五)以培育公民社会为优秀,营造效能环境
社会组织和公众既是管理对象,同时又是服务对象,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愿要求是政府行政的出发点,是政府行政环绕运行的中心。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必然要求社会公众的参与和互动。没有成熟的公民社会,就没有良好的社会回应,工商效能建设就有可能因为缺乏良好的社会基础而得不到有效延伸。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培育成熟的市场主体。要求工商部门从微观市场管理中跳脱出来,向高层次、综合性的市场监管演进,实现“无限政府”向“有效政府”的转变。二是培育成熟的第三部门。第三部门是指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的总和。建设高效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工商部门转变职能,实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协作生产,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和第三部门的作用。三是培育成熟的公民主体。效能政府是公民主导政府,公民参与是工商部门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要构建立体交叉的监督体系和多元主体的绩效评估体系来保证公民的有效参与,实现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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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1月2日,沈阳在辽沈战役胜利的号角中解放。这是中国共产党最早接管的大工业城市。如何接管好这座城市,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沈阳解放后面临的首要任务。沈阳解放时,全国还处于解放战争的战火中,做好沈阳解放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随后相继解放的全国其他城市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天,我们回顾这段历史依然能得到重要的启示。
一、沈阳解放区开展工商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解放前夕沈阳严峻的经济形式。由于国民党的腐败统治和战争的影响,解放前夕沈阳工商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大批工人失业。据统计,除部分军工厂进行生产外,429个民用工业工厂开工者只有54家,到1948年6月,减少到40来个。至于私人经营的工厂,因原材料不足,电力缺乏,绝大部分处于停工状态,大批技术人员流落街头,当小贩为生。商业交易也陷入停顿,1948年底沈阳大小两万余家商店,只剩下七千家,留下来的小生意人紧闭铺门。经济走向崩溃,给沈阳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失业人员数量巨大,全市生活赤贫无靠者达49万人,广大劳动人民生活十分悲惨。
(二)缺乏工商管理工作经验。随着解放军愈来愈多地攻占中心城市,缺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经验已成为一个严重问题。具体表现为没收商店,向商人派款,部队、民兵、民夫与后方机关乱抓物资、乱搬机器使工商业受到致命破坏;不能正确处理劳资关系,笼统地提出由工人、贫民当家,工人武装及翻身报仇等口号在城市引起恐慌。这些行为违犯了党的城市政策和工商业政策。
(三)敌人的破坏。战后沈阳至少有5000名左右的战俘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城内还潜伏了大量的国民党特务,他们搞破坏、散布谣言,严重影响沈阳解放区的工商业秩序。
二、沈阳解放区开展工商管理工作的实践探索
(一)制定正确的政策法规。中共中央东北局制定了《关于保护新收复城市的指示》(下称《指示》),为党在城市解放区开展工商管理工作提供了指针。《指示》分析了违反城市工商业政策的各种情形及其严重危害,规定了保护新收复城市的基本政策。《指示》要求必须在全军上下普遍进行城市与工商业政策的教育:攻城部队对一切公营企业、银行、市政机关、医院、学校、仓库及私人企业、商店等均无没收之权;后方党政军民机关一切县以上机关均不得派人到新收复城市购买物资或做生意。有破坏城市与工商业政策者,随时调离并给予处分;当地党、政、农会,尤其是城市近郊县区组织应教育农民,非经批准不得入城抓人、捕人及没收物资,等等。《指示》规定在新收复城市实行短期军事管理制度,军管取消后,将权限移交当地市委、市政府。1948年8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召开了东北城市工作会议,确定了四个方面的经济政策,即:以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依靠并发展合作经济,扶助与改造小商品经济,鼓励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禁止与打击有害于国计民生的投机经营。这些政策的提出,标志着东北地区的领导对城市经济的管理思想达到一个新水平,对后来的实践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为了解决当时沈阳城的小市场骤增,影响金融、物价、交通和治安问题。沈阳特别市政府于1948年11月29日颁布了《沈阳特别市整理摊贩游商办法》,指定了15处经商地点,商业局、公安局及各区配合行动,分门别类地安置了5万余小商小贩。1949年3月21日市政府发出公告要求所有公私营工商业均需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按照政策法令积极生产经营。这些法规的公布和贯彻执行,保护了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了工商业者恢复和发展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同时也限制了违法经营。
(二)建立具有工商管理职能的政权机构。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11月3日,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军管会是最高机关,下设经济、财政、后勤、铁道、政务等五个处,以及市政府、公安局、办公室、卫戍司令部。其中,经济、财政、市政府等几个部门均具有工商管理职能。在市政府的直属部门中还设有商业局,商业局内设行政科,负责管理私营商业和摊贩。沈阳解放区的各职能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工商管理职能,使沈阳解放区尽快恢复了工商业秩序,城市经济生活迅速走上正轨。1949年7月2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将工业局和商业局合并为工商局,作为沈阳市人民政府的直属职能部门,沈阳市工商管理局正式成立,肩负起维护经济秩序的重任。
(三)恢复和发展工商业生产经营。一是宣传政策、稳定人心。针对沈阳工商业停工歇业的状况,军管会各职能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反复地、普遍地宣传保护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宣传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帮助工商业者解除顾虑。还召开了有120余位工商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讲解政策,解答问题,消除隔阂。二是解决劳资关系问题,促进复工复业。在宣传保护工商业政策的同时,军管会各部门深入基层,召开工人代表座谈会,倾听工人群众的意见。通过举办训练班,办工人学校,反复阐明“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政策,在工人中举办缩短工时的竞赛,希望从缩短工时、提高劳动生产率人手来同时解决工人运动、工资制度和工厂管理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在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沈阳工商业迅速恢复了生产经营。
(四)打击投机整顿市场稳定市场物价。刚解放的沈阳面临着恶性通货膨胀,投机活动猖獗,打击了工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严重地影响了劳动人民的生活。军管会各部门密切配合,运用行政力量和经济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稳定粮市供应。为了遏止物价的剧烈波动,沈阳解放以后,军管会调集了所有能够调度的汽车抢运粮食进城,每天有大约3000到5000辆大车投入其中,一天就运粮2000吨,有效地缓解了市场粮食供应的紧张状况。二是明示物价。为了避免投机商趁机抢购、本地商人将物资收藏起来以及物价先落速涨的现象,军管会公布了靠近沈阳解放区,哈尔滨、吉林、开原、安东各地物价,同时公布沈阳百货公司买卖货物的价格,使商人对物价有所准备,敢于开市买卖。三是通过商会、同业公会等组织,召开私营工商业者座谈会,宣传解释党稳定市场物价的决心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警告投机分子,停止投机活动;号召私营工商业者积极行动起来,进行正当的生产经营。反对投机活动。
(五)积极解决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为了保障沈阳人民的正常生活,军管会规定旧职员均按原有职务照常上班;政权部门只换厅长、局长等少数领导;工厂、企业等只派去军事代表;对职员、工人一律发给生活维持费10万元。商业局还收买一部分物资,以解决贫民生活与市场货币问题。同时各部门紧密配合,使沈阳很快恢复了水、电、交通,学校也大多复课。这些与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的解决,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劳动生产热情,他们把对共产党的感激之情化作了冲
天的干劲,忘我劳动,努力增加生产,支援前线。
三、沈阳解放区工商管理工作对当今工商管理工作的启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正确开展工商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在沈阳解放区开展工商管理工作的成功范例,充分证明我党不但能管理好农村,同样也能管理好城市,从而有力地驳斥了国民党所预言的“共产党即使占领城市也不能管理好城市”的谬论,在我党领导城市工作的史册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工商管理工作。沈阳解放区的红色工商史表明,从实际出发,既有继承又有发展,才能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今天,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推进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手段的改革创新,充分尊重和发挥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创新能力,鼓励基层发扬首创精神,不断发现、总结、推广创新经验,由此才能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三)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一部沈阳解放区的红色工商史告诉我们,只有思想观念的真正转变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使行动更加自觉。展望未来,工商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但发展前景也更加广阔。我们只要善于总结。与时俱进的转变思想观念,就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开创工商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工商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今天,工商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依法履行职责体现出来,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工商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工商部门应该当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行政执法者。
(五)紧密结合实际发挥工商管理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党紧密结合沈阳解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商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努力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能力和水平,从沈阳市情出发,通过创建红盾文化、打造规则工商、营造诚信环境等一系列措施,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化解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问题,营造北方最佳的投资环境,为加速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贡献。
(六)加强工商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沈阳解放区工商管理工作的成功,是与干部工作得力分不开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大力加强工商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加强思想建设,学习政治理论,现阶段要努力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头脑,努力强化干部的是非观念、大局观念、责任观念和效能观念,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要提高干部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第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出一支勤廉高效、文明和谐的工商管理威武之师,为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
沈阳解放区的红色工商史,充分体现了工商机关的光荣历史、优良传统和奋斗精神,正是有了这种红色工商精神,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地取得胜利。今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这种革命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永不懈怠的探索勇气,开拓奋进,扎实工作,红色工商精神将为工商机关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实践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理论研究事关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局。要搞好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首先必须理清研究的正确方向、基本要求、目标任务、根本目的等基本问题。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庆祝中国工商学会成立二十周年题词中,明确要求“坚持正确办会方向,深入研究工商理论,不断推出创新成果,热心服务系统干部”。这一题词,不仅饱含着对工商学会工作的殷切期望。更是明确提出并系统回答了上述重大基本理论问题,对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方向问题
方向是根本,方向问题至关重要。它是引航灯、生命线。失去正确方向的航船不可能胜利到达彼岸,迷失正确方向的理论研究也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坚持正确办会方向”是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也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把握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这一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不断取得创新成果,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回顾改革开放之初,工商行政管理恢复建制,成为国家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的重要力量。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中国共产党人对计划经济、商品经济以及非公有制经济认识的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不断创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紧紧围绕这些理论创新成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工商理论,认识到市场监管要宽严适度,强调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放而有度,有力地促进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1992年至2002年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道路上取得了重大飞跃,理清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工商行政管理从服务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逐步转到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认识到要正确处理经济秩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拓宽监管领域,创新监管机制,在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作出了新贡献。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这一时期,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中央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并在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五个四”为优秀内容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以此为指导,工商行政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维护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由此可见,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都是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直接体现。把握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扎实做好各项理论研究。当然,坚持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还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准确把握工商行政管理发展规律,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基本要求
“深入研究工商理论”是对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提出的基本要求,也就是在研究态度、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风气上都要“深入”,要高度重视理论研究,着眼于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实践,下大力气进行深层次研究。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理论研究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是实践的先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样,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也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反复证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发展须臾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越是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越是需要加强理论研究。
恢复建制以来,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从无到有,由基本建立到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但是与实践的需要相比,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理论研究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也还没有在全系统得到应有的重视,理论研究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我们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理论研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理论基础。
(二)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实践破解工商改革发展难题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出真知。理论研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实践工作中挖掘题材,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监管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市场监管热点问题,避免理论与实践脱节。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现实问题为目的,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解决当前问题与谋划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才能把握研究重点,丰富研究内容,才能增强研究内容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才能创作出有思想深度、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
要紧密联系“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工作,紧密联系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挑战,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实践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在总结提炼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基础上,找出影响和制约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难题。
(三)端正研究态度,深入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早在东汉时期,王充就在其著作《论衡》中指出:“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察鱼鳖,其尤甚者观蛟龙。足行迹殊,故所见之物异也。”时隔数千年,这句话仍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正所谓“人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只有到深水中才能看到蛟龙,同样的道理,理论研究者只有不畏艰难,沉潜到研究的深水中,扎实进行深层次研究,才能深刻揭示出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创造出高水平的理论成果。同志指出:“调查要深入细致,既要‘身人’,更要‘心人’,蜻蜒点水,走马观花,是了解不到问题的深处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亦如此。
具体来说,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要端正研究态度,发扬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研究风气,
就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正视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积极寻找破解问题之策,防止绕着矛盾问题走;就是要对掌握的资料进行深度加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要像蜜蜂采花酿蜜,把事物的本质挖掘出来,防止浅尝辄止、浮于表面,简单堆砌、粗制滥造;就是要大力倡导优良文风,用朴实、生动、简明的语言撰写文章和报告,让基层同志看得懂、用得上,防止把理论束之高阁。
三、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目标任务及其实现途径
“不断推出创新成果”明确回答了工商理论研究的目标任务,就是要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多出理论创新成果,多出精品,使理论创新跟上实践创新。2011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理论建设的总体目标,其中指出,要“全面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突出行业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这一目标任务与“不断推出创新成果”是一致的,是对“不断推出创新成果”的具体阐释。实现这一目标任务的思路和途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研究
全面构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多个领域、多个环节、多项工作,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这么重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遵循先易后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当务之急就是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全体人员智慧,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分论”丛书编写工作,初步形成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为统领,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分论”系列丛书为骨干的全面反映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体系,为全面构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夯实基础。然后在此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和充实,最终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地研究
在基本建立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要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思路,推动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一是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深入研究以“五个四”为优秀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进一步把握市场监管规律,推动基础教材建设及学科建设。二是要加强应用对策和专业理论研究,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和业务工作,深入研究努力做到“五个更加”的方法途径。统筹兼顾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战略实施、广告业发展与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各个领域的研究,找准各个领域亟待研究的主要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研究
实践是不断前进的,指导这种实践的理论也要不断前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是创新的、开放的理论体系,“不断推出创新成果”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只有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持续地从丰富生动的实践中汲取营养,源源不断地推出理论创新成果,使理论创新跟上实践创新的步伐,才能永葆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之树常青。特别是当今社会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繁荣时期,市场瞬息万变,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才能保持旺盛生机和活力。
四、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根本目的
“热心服务系统干部”回答的是工商理论研究为谁服务的问题。理论研究本身不是目的,用理论武装工商干部,用理论指导工商实践,使之为系统干部服务,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服务,这才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根本目的。
(一)用理论武装干部,服务工商人才队伍建设
理论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用理论武装干部。理论武装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局。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要在理论研究过程中锻炼干部,在理论宣传普及过程中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在理论运用过程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工商干部队伍。一是要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氛围,增强学习和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全系统同志深入学习和掌握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丰富理论知识,提高理论素养。二是要努力使工商行政管理理论转化为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普遍共识,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武器,转化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的自觉行动。三是要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素质良好、勇于开拓创新的理论骨干,打造一支勤奋学习、爱岗敬业、战斗力强的干部队伍。
(二)用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工商事业改革发展
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也是认识的目的。理论研究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宣传推广、转化运用理论创新成果,为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指导。评价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成效,主要不是做了多少课题,发表了多少文章,而是为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工作提供了多少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和贡献。要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价值,发挥理论对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科学决策、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解决监管难题,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服务发展水平,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学会)
工商办字(201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自1991年成立以来,在总局党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认真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深入分析研究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发挥了沟通、凝聚系统内外理论学术力量的纽带作用,为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不断繁荣工商行政管理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大力推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一步增强做好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理论研究事关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全局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反复证明,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发展须臾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理论研究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局。
(二)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系统总结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陆续提出了一系列事关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重要思想,形成了以“四个统一”为优秀,以“四化建设”、“四个转变”、“四个只有”、“四高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以下简称“五个四”理论),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了理论基础。在“五个四”理论指导下,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战略实施、广告业发展与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理论研究也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理论成果,为工商行政管理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面临新的时代课题
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发展,迫切需要不断深化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一步把握市场监管规律,充实和丰富“五个四”理论体系。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努力做到“五个更加”,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研究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实现途径,推动完善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适应经济全球化,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新趋势,迫切需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的有效途径和领域。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大力推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
(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发展还有许多不适应
与时展和事业步的要求相比,理论研究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还没有受到普遍重视,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基础教材及学科建设亟待加强,研究体制需要一步完善,创新环境需要一步改善,成果转化机制需要一步健全,经费投入需要一步加大,理论队伍建设需要一步加强。因此,一定要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推理论创新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努力方向和重点领域
(五)明确总体目标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积极建立体制顺畅、机制健全、运行规范的理论研究工作体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理论研究队伍。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分论”丛书编写工作,初步形成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为统领,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分论”系列丛书为骨干的全面反映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体系。再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全面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突出行业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充分发挥理论研究有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六)一步深化“五个四”理论研究
要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深入研究“五个四”理论的科学内涵,切实认识到,“五个四”理论是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律性认识,其优秀是监管,目标是发展,宗旨是服务,手段是执法,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要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入研究“五个四”理论的重要意义,切实认识到,“五个四”理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理论支撑,是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效能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发展水平的有效途径。
(七)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要把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以应用对策研究促基础理论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带动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扶持关系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全局的研究项目,扶持对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研究项目,扶持对于总结、传承、展示、运用工商文化有推动作用的研究项目,扶持对于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履行有重要影响的研究项目。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等先手段,改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水平。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文献、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工作。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数字文献库、资料库。同时,在开展对策性研究的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和研究部门要注重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
(八)加强专业理论研究
要紧紧围绕“五个更加”,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和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应用性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要立足服务经济发展,着力研究市场主体准入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积极推动统一商事登记制度的建立,着力研究商标战略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突出作用,积极推动我国商标战略的实施。立足加强市场监管,着力研究市场违法行为的类型、特点、表现形式,着力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立足强化消费维权,着力研究提高维权水平的措施、手段、办法及法律程序,积极推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立足推依法行政,着力研究行政执法标准和程序,有效克服各地执法尺度不平衡、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法治环境。立足锻炼干部队伍,着力研究工商行政管理专家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机制和途径,积极推动“三个过硬”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五类重点人才建设工作。
(九)加强宣传普及
要充分发挥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优秀成果,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优秀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践。要在各类干部教育培训中,
增加理论研究和学习的比重,不断丰富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理论素养。
三、健全体制机制,一步丰富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十)深化理论研究体制改革
要整合研究力量,优化研究资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紧密围绕职责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专业理论研究。中国工商学会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做好国家工商总局委托的重大基础理论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重点开展关系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全局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要实行课题研究招标制,形成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的研究机制。对于具备条件的地级市,中国工商学会可设立课题研究基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前沿性应用理论研究。
(十一)深化课题管理体制改革
要制定工商行政管理五年研究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要按照公正、透明、竞争的原则。改革课题项目评审制度,重点扶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着力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
(十二)建立完善评价和激励机制
要完善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制度,把成果奖励与充分调动系统内外参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起来,与鼓励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结合起来,与促理论成果更充分地运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结合起来。总局适时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优秀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对于系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支持中国工商学会按照《章程》规定,建立学术奖励制度和奖励基金,定期组织开展研究成果评比工作。
(十三)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要围绕重点课题项目,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创新研究机制,拓宽研究视野,充实研究内容,丰富研究成果。要切实提高《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编刊质量,把《中国工商管理研究》办成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理论成果展示平台、方针政策宣传平台、难点热点问题交流平台。要做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理论学术类刊物发行工作,使之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习理论、研究理论的重要读物。
四、加强各级工商学会建设,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提供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对学会工作的领导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改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为丰富、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切实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指导工商学会按照章程、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并给予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充分发挥学会作为学术性社团在理论研究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委托其开展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和创新。要加强各级工商学会领导班子和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向各级学会积极推荐那些肯钻研、有能力、会管理的理论研究骨干,把工商学会作为人才使用和锻炼的重点基地之一,按照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工作人员的编制、待遇等问题。
(十五)注重研究成果运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经常向理论研究机构提出一些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把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运用于各项决策中,运用于解决影响和制约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中,使理论研究机构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思想库”和“智囊团”。要把参与理论研讨、完成理论成果情况,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十六)造就高素质研究队伍
要按照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基本要求,按照“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取的理论骨干特别是青年骨干;造就一批敬业爱岗、甘于清贫、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学会干部队伍,为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理论研究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
学会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三个服务”工作理念,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学风,积极投身于工商文化建设。要深入基层,从实践工作中提炼研究题材,总结经验做法,行理论提升,创造优秀成果。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自觉维护理论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11年底前报告总局。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我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摘 要:工商行政管理在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呈现出执法手段弱化、受地方主义干预严重、行政指导不力等不足之处。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执法法治化和现代化需要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不断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和行政指导。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缺陷;对策
工商行政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通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社会商品生产经营者、社会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随着民主与法制进程的速度加快,在加入WTO后的不断变幻的新形势下,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面临的问题和压力也越来越多。如何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形势,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履行工商行政执法职能,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各种经济违法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缺陷,提出了几点具体的提高行政执法的方法和对策,以期能对优化工商行政管理做点贡献。
1 工商行政管理中行政执法的缺陷分析
1.1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手段弱化
在推进工商管理行政政执法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就是逐渐转变政府职能,逐渐使全能政府成为有限政府,把政府管制变成政府管理。这一理念打破了传统行政法制中我国政府职能无所不包的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好更有效地成为服务型行政部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现实中,过度简化后的政府职能在现代社会日趋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并不能应对自如,作为行政机关,其执法手段有被一味弱化之嫌。我国的工商行政执法,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公众法律素质普遍不高,在行政机关没有相应的强硬执法手段的情况下,毁灭证据、转移财产、逃避制裁、抗拒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考虑国情和实际,对行政执法手段一味弱化,必然导致执法的疲软。我国在近年来不断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和文化,特别是对行政执法手段和执法保障的削弱,体现了西方立法技术中减弱国家干预,限制行政职权的理论。这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尽快和国际接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公众的法律素质、执法环境和法律体系均不完善情况下,将西方经过几百年的法制建设后才相对完善的执法制度,搬到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中国,不可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从历史上看,只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两个行政法授权工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冻结、划拨、封存、暂扣等专项行政强制性手段。但是后来《商业银行法》规定:只有法律规定冻结的才能冻结,没有法律规定就不能冻结。这就致使工商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候常常处于尴尬处境,对某些违法经营行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赋予了工商部门主动监督检查权、调查检查权、强制措施权。可以对违法行为及物品加以限制,可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商品来源时,相对人往往拒绝回答,要求其暂停销售不得转移时,相对人往往拒绝签字,事后商品不知道去向。《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在调查取证中的询问、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但未明确授予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权。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分离,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削弱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无形之中放纵和助长了违法经营行为。
1.2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受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是当今中国比较流行的一种风气。虽然地方保护主义弊端重重,但在实践操作中,但凡在任的地方官员,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投入到地方保护的实际行动中 。目前地方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地方保护主义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检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会影响投资人的积极性,破坏投资环境。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认为,发展是硬道理,只要有产值、有税收,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可以投资兴办,甚至不顾中央的政令,想方设法地变通处理,把一些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的项目都放行准办。为此,他们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私自决定未经政府允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企业违法一般不罚或按下限处罚。
1.3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行政指导指的是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和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告诫、鼓励、建议、指示等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方法促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非强制性行为。 20世纪60年代以来,行政指导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就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成为对传统的行政执法的重要补充。
行政指导属于不具备法律强制力的柔性行政行为,主要以示范、劝告、建议、鼓励等非强制性方式,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手段,广泛运用于各个行政领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施政的中心,在现代行政中具有重要地位。 行政指导还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古典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是消极行政,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由于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公益和私益需要兼顾,效率和公平要平衡,社会成本需要降低,社会福利需要增进,凡此种种都需要行政行为由消极转为积极。现代社会生活需要行政指导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地对经营行为进行干预指导。工商行政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有些复杂情况无论是行政立法还是人大立法都难以完全适应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这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给经营者下达提醒、建议、劝告、警示等“行政指导书”,帮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改正不当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当然,行政机关应当严格监管市场主体,对违法者要依法予以惩处。通过严格的依法管理和执法,促使市场主体遵循法律道德,做到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但真正有效的管理并不是一味的“管”。执法也不是单纯的“执罚”。更主要的是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的处理好市场行为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能给予经营者正确的指导,能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服务型行政部门出现,应该借助他们对法律法规掌握理解的优势,对市场主体多些耐心的疏导,善意的提醒,帮助他们少出问题,少走弯路,防患于未然,这样同时也减轻了行政管理的任务。行政指导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方式,更多的应该以不自觉的方式被运用,但在我国实际中,这一先进理念的贯彻落实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行政指导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
2 优化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行政的法治化和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工商行政管理的法治化之路也是如此。通过对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缺陷分析,立足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建设的现状,借鉴国外市场监管的先进经验,现将对工商管理依法有效行政的建议提示如下。
第一,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
我国目前在政府职能地位和机构配置的法律依据存在有不便于操作,条文不细、规定过于原则,灵活性差等不足之处。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加强行政管理组织发建设,加强市场体系监管立法,解决各类市场监管无法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职能,发挥职能合力作用迫在眉急。应该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为重点,加快实施细则或单项配套法规的制定,解决工商行政基本法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加快旧法的修改完善步伐,解决掉新旧法规自相矛盾、执法依据不统一的问题。
第二,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
从上文分析,我们发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存在很多缺陷。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主要要加强化执法保障,改善执法环境、完善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指导等。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市场监督机构赋予了较强的执法手段,工商行政机关除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冻结、划拨、封存、暂扣等专项强制手段和询问、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外,可以明确授予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权,把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权结合起来,提高工商机关执法的权威和严肃性。
在改善执法环境方面,除了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要多加取得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化解地方保护主义和工商行政管理之间的对立情绪矛盾。应该采取措施“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 国家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公正评价政府的工作政绩。要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保障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自身行为的规范来赢得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地方保护主义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地方经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树立服务观念。“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不能变;在地方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关系不能变;积极参与完成地方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变;与地方党委政领导的工作联系职能和感情不能变”。
第三,加强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不具备法制强制力,行政相对人是否接受行政指导,完全听其自愿。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比较具体的行政指导方案,达到行政指导的良好效果。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规划。第一,加强市场准入秩序行政指导,提升市场主体监管服务水平。第二,加强市场竞争秩序行政指导,提升公平交易执法水平。第三,加强市场交易秩序行政指导,提升维护消费者权益水平。第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行政指导,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第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指导,提升工商部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水平。第六,加强处置市场突发事件行政指导。提升工商部门公共管理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我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商品生产经营的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从起步到完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本文对工商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缺陷和不足只进行了初步分析。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的优化之路还任重而道远。
快速发展的农村经纪人,在农村改革、农业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村经纪人的培养发展中也相应地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和不足,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扶持、协调和监管。
一、高度重视和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农村经纪人是沟通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牵线人,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带头人,是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桥梁,是引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将发展农村经纪人纳入工作日程,投入充分的精力,积极推进,切实抓好。给农村经纪人定名、正名、扬名,使其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相应的社会地位,使他们的活动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促进农村经纪人的发展。最终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引导农民把农业当作产业来经营,促使他们跳出农业来看农业。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农产品流通以及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衔接问题,更能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良性发展。
二、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我国综合性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其机构遍布城乡各地,其优秀职责就是监管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真正负起对经纪人的监管职责,这不仅是促进和发展经纪人事业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经纪人备案工作与颁发营业执照、办理企业年检和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农村经纪人备案制度及基本情况明示制度,严格对经纪合同签名的管理,适时开展诫免警示;积极实施对农村经纪人的信用监管;在建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实施农村经纪人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其经纪行为,引导农村经纪人健康发展;坚持防范与查处并举,引导农村经纪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等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的力度,从而保障农民和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遇到特殊情况时,我们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在农村经纪人培育发展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应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不断地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经纪人在申请办理经营执照时,工商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允许部分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进行季节性经营或临时性经营等相应的注册登记;允许农村经纪人既从事农产品的购销,又从事经纪活动;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外,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不受限制。
三、进一步规范经纪合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涉农经纪合同的管理,服务于“订单农业”的发展;围绕当地特色农业和产业化布局,确立扶持发展重点;制定、和推广一批示范性和适应性较强涉农经纪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和帮助农村经纪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培育和增强农户的合同意识、维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涉农经纪合同行政调解,依法查处涉农经纪合同中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开展“商标上山下乡”活动,引导农村经纪人提高商标意识,开展特色经纪;指导、帮助农村经纪人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和发展市场;鼓励为农村地区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经纪服务注册服务商标,打造“经纪品牌”;广泛推行“公司+农户+商标+市场”的经营模式,积极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指导有特色品质的产品申报集体商标,打造“品牌农业”;在认定和推荐区域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时的工作中,要把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列为工作的重点,实行政策倾斜;要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通过注册商标聚集资金、技术、人才,以市场为依托,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
五、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信息服务。针对西部农村信息闭塞的不利情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利用信息网络,推进“农产品信息进乡工程”,为广大农村经纪人和农民搭建农产品信息平台,帮助农村经纪人找市场、找订单,为签订经纪合同或订单提供信息服务,帮助查询签约各方的主体资格和信用情况,农产品销售信息,为农产品找销路,使广大农村经纪人能实实在在感受到工商部门的服务;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经纪人积极开展网上订货和电子商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拓展农产品市场营销空间;积极为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提供权威可信的质量鉴定和仲裁服务,避免或减少因质量问题发生的纠纷;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农村经纪人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农村经纪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六、积极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培训是造就大批农民经纪人的重要途经,是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的有效切入点和强有力的抓手。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想方设法为农村经纪人提高从业素质、增强业务本领提供有效帮助;形式多样、有的放矢地加强经纪人思想素质、知识素质、技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培训;要把培训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广大农民和农村经纪人建立起密切联系的通道,以此作为突破口,延伸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管理职能,进一步扩大服务“三农”的舞台和阵地;要以上岗前培训为主要方向,会同农业、高校等部门(单位)及经纪人协会,加大有效培训的力度。
充分利用工商系统遍布城乡的机构优势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走进农村,走进乡镇,走进农户,为农村经纪人的培育输送法律及政策资料,答疑解惑,加强政策引导。最终通过系统培训让广大农民知道农村经纪人的地位和作用,大面积地培育催生出一大批高素质的农村经纪人。
七、引导农村经纪人建立健全自律组织。在农村经纪人发展较好的地区,积极引导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自律组织,通过自律组织保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农村经纪人协会,使农村经纪人队伍向组织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成长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加强对经纪行业自律组织工作的指导,规范经纪行为,引导经纪人诚信经营;帮助各类农村经纪人协会建立工作制度,健全自律管理规则,从制度上规范经纪行为;指导经纪行业组织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对经纪人的培训,不断提高经纪队伍素质;通过自律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从而实现对经纪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八、积极促成经纪人立法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充分发挥自身管理和服务农村经纪人的优势,积极开展农村经纪人的立法调研,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反映。必要时会同立法机关开展专门的调研,为经纪人法的出台积极做好相应的工作,以明确农村经纪人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地位,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经纪人的发展和规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总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监督管理经纪人及经纪机构的行政机关,应把农村经纪人的培育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在放宽农村经纪人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经纪合同、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强信息服务、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引导农村经纪人建立健全自律组织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农村资源优化配置,更好的服务于“三农”。
摘要: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研究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必须重视其文化功能的完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有着自身独特的内涵和逻辑结构,是工商行政管理其他功能得以充分伸展的前提与基础。工商行政管理正是通过对文化的继承与积淀、传递与普及、选择与创新的过程,实现与推动着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发展。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功能;视阈
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中无法回避的重要研究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体,其文化功能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存在的形态之一,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
要想了解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首先必须了解文化的内涵。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文化是指“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它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东西”;狭义的文化指“一种精神,即作为精神层面的文化,是精神现象、精神方式、精神载体”。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在培养人的实践活动中采用一定的文化方式通过其文化武装人的头脑,提高人的分辨力、鉴赏力和创造力。通过文化进一步挖掘人的知识及技能的潜力。陶冶人的情操,增强人的道德自律性,从而提高人的总体素质达到人的全面和谐与充分自由的发展,即马克思所说的对人的本质的全面占有或本质的回归。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功能的实现将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质得到彰显。从文化的存在方式而言,文化是人类掌握世界的独特方式,它强调以人的方式进行活动。卡尔・波普尔对文化的理解也许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波普尔将整个世界划分为3个组成部分,物质世界是世界1,思维意识是世界2,人类精神活动的产品即文化则归结成世界3。他认为世界2是世界1和世界3相互发生转化的中介。从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以物质运动为基础的社会的发展和以精神运动为特征的人的发展,都离不开文化的积累和拓展。“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工商行政管理若在这样的基点上去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可以从长期的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之争中解放出来而进入一种全新的境界。文化能丰富人的境界,陶冶人的心灵。净化并激发人的精神以促进主体的人的知、情、意的全面发展和主体人格的形成、稳定与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通过文化的形式实施创建了一个陶冶人们心灵的“文化场”,并以文化传承、文化熏染、文化渗透、文化自觉等方式表现出来,在潜移默化中使社会准则和思想品德规范内化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品质,这正是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功能的独特的内容。
二、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功能的发挥
“文化功能对社会发展起着促进和推动作用”。在实践中,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功能的发挥主要表现为文化传承、文化批判和文化引导。应该指出的是,3者并不是分开的而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离开了任何一部分,其他功能便不可能存在,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对文化的传承。在总体性上,是在主体自主价值判断和文化选择的基础上,将优秀的思想道德文化继承下来。工商行政管理能够传承思想文化传统,传授价值,传播思想理论知识,传递思想道德信息。工商行政管理也能够增强人们相互之间的思想沟通、情感交流、信任理解和行动配合。从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工商人员个体自我发展主体的过程来看主体,不是仅仅对工商文化的简单复制,而是创造了新的工商文化,同时丰富和发展了社会思想道德文化。在工商行政管理运行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各种思想道德文化、价值观念的冲突与融合,从而产生新的工商文化并对其进化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应根据时代的特征扬弃落后文化,创造先进文化,传播先进文化对具有人民性、进步性的文化进行弘扬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这是工商行政管理对文化传承的根本意义所在。
第二,社会思想道德文化是一个精华与糟粕共存,传统与现代共生,外来思想道德文化与本土思想道德文化交错的系统,其内部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各种思想道德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变迁和发展的“策动力”。在思想道德文化的变迁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对社会思想道德文化中的“槽粕”的否定和批判。例如工商行政管理在否定和限制市场经济中的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的思想道德文化价值观念方面所起的独特的作用,往往是传统道德约束所不能及的。工商行政管理能够通过文化批判对社会价值观念进行定位,对各种文化思潮进行整合维护社会主导意识形态,抵制不健康文化侵袭等,来净化人的思想和灵魂,提高人的精神文明素质等。所以,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批判功能,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也是社会现实思想道德文化健康发展所必须的。在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化的趋势下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批判功能愈发显得有意义。
第三,工商行政管理应该而且能够在整体上发挥对社会文化的引导作用,向社会传播正确的思想观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指明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直接为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不仅是反映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社会之间的特定关系,在本质上它对人的理想自我和社会文化的进步有引示作用。工商行政管理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当前社会存在的多元文化进行正确的鉴别、筛选、撷取或舍弃,推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
第四,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功能的发展。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文化功能首先要注重建构人的精神家园,坚定人的信仰和信念。信仰和信念能够使“工商人”有所寄托、有所期望和有所追求,是“工商人”的精神支柱、力量源泉、前进动力。当今时代,全球化、知识经济的浪潮扑面而来。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变革产生了价值观念的新旧交替,特别是不同社会制度在相互对峙和交流中演进。人们以往恪守的信仰、信念等受到严峻的考验和冲击。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还担负着抵御伴随经济全球化而来的一些思想领域里的消极、落后的观念的侵蚀,建立社会主义新观念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自始至终地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完整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体系,使之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精神支柱。同时自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事物,鉴别是非,分析矛盾处理问题。其次要充分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在建设文化环境中的功能。这里的文化环境主要指精神文化环境。包括舆论、风尚、传统、精神面貌、心理状态等还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及各种文化活动。良好的文化环境不是人以外的某种神秘力量创造的,也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积极建设的结果。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功能和提高人对文化环境的能动作用是文化环境建设的重要方式。为此,应该努力做到:一是大力倡导主流文化。我国当今社会的主流文化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吸取中华民族和世界优秀文化遗产的、为人民服务的、有科学和民主精神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在工商行政管理过程中倡导主流文化、最根本的就是紧紧围绕党的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一元主导旗帜鲜明。二是引导亚文化。亚文化是相对于主流文化而言的,它是指与社会主流文化的价值体系不同的为某一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化。在一个异质的、活跃的、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往往存在着众多的亚文化。亚文化过于多样化的发展有可能导致社会文化的彻底分裂。因此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功能健全协调机制,以维护整个社会与文化的团结统一尤为重要。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以主导文化为导向以多样文化活动为内容的群体文化。通过亚文化的认识、导向、育人的功能来丰富“工商人”的文化生活,增强其文化识别能力。三是抑制反文化。所谓反文化,是指那种根本否认现行价值准则、背离主流文化的文化。它不是与主流文化相安并存,和平共处。而是积极地反对主流文化。反文化并非都是反动的、退步的。对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的反文化应具体分析。在社会主义以前的阶级社会,有一些背离、否定反动统治阶级主文化的反文化。一般说来,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反文化不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反文化的实质就是通过对我们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挑战,进而否定整个主流文化。从根本上破坏我国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商行政管理在揭露反文化的根源与危害性,提高人们对反文化的认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最为根本的是,工商行政管理要大力倡导主流文化增强“占领”意识,把反文化的危害作用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和最低的程度上,以此抑制反文化。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工商局)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行政管理机构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对市场主体及市场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管理监督,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能力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定职能和自身权力,通过制定政策来贯彻自己的意志,从而实现管理目标的能力。新形势下如何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优秀能力建设和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是一项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优秀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思维观念陈旧,创新理念能力不高
首先对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表现为思想认识还停留在过去陈旧的思维模式上,对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认识模糊,对工商行政管理优秀能力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不够,探讨不深。其次,在现在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中,仍有不少人喜欢沿用惯性思维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缺少创新意识,对社会瞬息万变的事实缺乏重视,严重缺乏与时俱进与开拓创新的理念。
(二) 政治敏感性薄弱,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强
可以说政治建设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如果政治敏感性比较薄弱,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就会偏离正常轨道,如果在处理具体业务时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性和预见能力,对信息反映迟钝,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妥善地对待处理,一旦碰到突发性事件需要及时有效处理时,就不知如何正确应对,这个时候如果对信息处置不当,结果就可能会使事态更加恶化,而造成不应该有的后果和负面影响。
(三)沟通合作意识有待提高,综合沟通协调能力不强
个人与组织在人际关系上的能力主要体现为与人合作的能力方面。目前有很大一部分单位和个人沟通合作意识非常淡薄,协调配合能力极为不协调。体现在内部具体工作中就是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流畅,协调配合氛围不浓厚,大多喜欢处于被动地位,而体现外部管理上就是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与社会公众信息的相互交流没有构建起双向互动的沟通机制,这直接导致总体大局意识低下。
(四)执法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滞后,学习创新能力不强
要想监管好社会主义大市场,就必须要有一支具有综合执法能力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虽然近几年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所提高,但是仍滞后于新形势下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职能的需要。另外,工商执法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和文化程度不高,不善于学习和积极思考,知识结构不合理导致学习创新能力和行政监管执法能力不强。
二、加强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优秀能力建设的对策思考
(一)转变思维观念,实现理念创新,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优秀能力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商监管大市场的任务越来越多,责任也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为了适应新形势,这必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思想观念上必须跟上时代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转变旧有的思维模式,不断提升理念创新,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便有效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进步发展。另外,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要积极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和规律,探索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能力。
(二)把握政治大局,提高监管预见,提高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突发问题的优秀能力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治性是很强的,所以必须坚持从政治上考虑问题和谋划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的每一项工作都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项工作都始终要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敏感性,在监管执法中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并且妥善处理。其次,工商部门不但要强化市场监管和加大执法力度,而且还必须要树立起超前预见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同时采用积极的现代化的手段通过科学的管理作好充分的监管预见,构建起有效的预警防范和警示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以便能有效降低工商行政管理的费效比。
(三)讲究沟通合作,加强组织协调,提高与各方面协调配合的优秀能力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讲协调,讲配合,部门之间必须要加强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实现管理资源共享和管理信息互通。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务必要加强政府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好部门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形成监管市场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合力。同时要注意加强与异地工商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同城横向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在工作上明确分工,并且相互协助。
(四)完善绩效考核,加强学习和教育,提升优秀能力建设水平
首先,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已经与日益繁重的工商监管任务不相适应,所以必须进行改革完善。这就要求必须不断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充分使用信息网络平台,不断健全网上考核制度,积极完善新的绩效考核体系,从而有效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队伍执法能力的高低与系统完整的业务培训有着紧密的相关性,所以必须通过抓好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学习和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同时要想提升优秀能力建设水平必须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构建起注重知识和人才的导向机制,构建不断更新知识内容的培训机制,构建起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
(五)抓整体推动,规范工作行为,增强优秀能力建设实效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建设要实现体系化,工作流程要走上规范化。一方面,要逐步建立起以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为优秀,社会监管为辅助的监管体系,全面打造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建设的体系化。另一方面对每项工作的各个环节业务操作必须要有规范化界定,从而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其次,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体制要实现科学化,监管内容要实现标准化,监管手段要实现信息化。一方面,在管理体制上要逐步理顺各自的职责和事权,充分减政放权,要依据各自职能来确定各类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积极推进监管体制的科学化,监管内容的标准化及专业化,从而形成具有自已独特的专业监管能力。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实现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分类监管,以提高工商执法的快速反应和快速出击的能力,实现监管手段的信息化。
(陈朗,1956年生,广东高州人,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市场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