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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律论文

发布时间:2022-05-30 03:01: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大学法律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学法律论文

大学法律论文: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课堂中运用

针对近年来类似药家鑫等大学生因缺乏法律意识而频发违法悲剧的现象,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中明确把青少年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由于当前普通高校非法律专业多数没有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相关公共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关于法律基础知识部分的教学过程中。本文将结合笔者执教经验,谈谈在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案例进行教学,提升该课程教学实效的问题。

1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意义法律案例能以所描述的法律事件情景为基础,让大学生通过对事件角色的定位和融入,进人特定的法律认知情景,建立真实感受,启迪横向思维,学会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受大学生对社会横向知识认知的局限,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能弥补课堂抽象讲解高度浓缩法律理论知识的不足。

1.1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成员对于所有法律现象的认知和情感的有机综合体。它表现为社会成员对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对自己权利、义务、行为的认识,对法律现象的探索等。它能转化为社会成员的理性认识,自发地指导(或约束)其行为。要使大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需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作为主观范畴的概念,居于认知的深层或潜隐地位,具有抽象性的特点,对于未经社会洗礼的大学生来说,培养其法律意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目前我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教学,普遍是将法律常识浓缩概括安排在公共课程的部分讲解中。教师在讲解过程中由于课时限制容易注重知识点的体系讲解,而忽视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法律思维的意识培养。在法律基础知识中运用法律案例则可以吸引学生融入案例情景,学会获取信息,对已有的资料作分析,主动像“律师”“法官”等一样思考解决问题,模拟法律实践思维,兴致高昂地接收法律知识,自发提升法律意识。

1.2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提升大学生认知思维能力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包括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与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演绎与归纳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两个重要方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首先应向学生讲授法律体系表层的基本知识。然而,这些知识来自于机械的法条,本身已经抽象,还要浓缩到课堂中,需要教师讲解过程中阐明概念、原则和规范后,结合现实举例,提升感性认知。这种在讲解知识点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案例的过程,实际也是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同时,通过法律案例的情景呈现,融入案例角色的信息的分析、思考和讨论,不仅能使学生理解与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还能使其因学到的知识鲜活、生动而受到启发,拓展思维,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促使学生的知识初步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顺利实现知识的迁移和认识的提升。

1.3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是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这不仅要求高校传授知识给学生,更要求塑造品质,培养学生各种能力。传统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方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重教材具体知识讲授,轻学生潜能开发和应用能力培养,导致学生把所学与实践相分离,遇到现实问题时,法律常识的积累和法律路径的思维不能结合,经常丧失妥善解决纠纷的自身素质和能力。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可以通过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互动以及自我思考与教师讲解结合,提升法律实践能力,积累社会常识,从而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

2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准备法律案例只有经过教师事前加工准备后,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才能取得预期效益,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把握。

2.1法律案例在教学前的精心选取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成功运用法律案例的关键是精心选取。法律案例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收集的典型人物、事件或人物和事件的有机结合体,它可以是经典法律案件,也可以是当前社会颇受关注的热点事件。在选择过程中,应该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需要,有的放矢,切忌脱离当前的教学实际,同时应该尽量围绕大学生生活情况和关注问题找寻真实的典型事件,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积极性,使他们能有针对性地从案例中获取信息,展开讨论,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培养法律意识,启发法律思维。针对大多大学生经常上网,关注校园恋情和社会时尚,教师可以从网络热议事件和校园琐事或者相关电视热播节目中挑选案例。比如当地新发生的热议事件、校园恋情纠纷、校园后勤服务纠纷、中央电视台12频道的《今日说法》、《平安365》以及《焦点访谈》节目等都是案例的丰富来源。

2.2法律案例在教学前的适用加工来源于现实的法律案例常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综合又分散,对于未经过专门培训学生的认知水平来说过于复杂,需要教师对精心选取的法律案例进行针对性的加工。这项工作是成功运用法律案例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台下工”的体现,一般应该根据所教学生群体的特点,围绕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简化所选现实案例情节,同时保留拓展思维的空间。比如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故意杀人案、四川四姑娘登山爱好者失踪搜救事件等运用到教学中,需要根据教学理论内容进行简化,集中到相关刑法和行政法律知识点上,同时点出涉及社会面的道德和心理问题方面的思考空间。

2.3法律案例相关基础知识的预先讲解运用法律案例,应该能使学生有信心并知道以什么样的线索到案例中获取信息。这需要教师首先熟悉法律案例并充分分析案例事实中隐藏的法律信息和教学内容,预先设计好问题和适当引导和协调的要点。在课堂上针性地进行重难点理论知识的预期讲解,并力求让学生掌握并理解。与案例相关的内容更需要多强调一些,提醒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原理、法律规范的适用方法等,力求让其能以此为线索找到法律知识和案例材料信息的对应关系,让其做到心中有底,信心倍增,课堂讨论氛围就会热烈,法律案例的运用效果才能凸显。

3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操作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需要科学的操作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针对当前高校公共课程的教学特点,以下操作程序需要把握。

3.1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呈现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呈现法律案例,是让学生熟知案情和相关问题的教学环节。在这环节要注意根据加工后法律案例的不同情况,采用恰当的方式,在课堂的适当时段引出案例,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操作:法律案例情节简单但又有趣,可以作为教学内容的导入案例,一上课就首先将案例介绍给学生;法律案例涉及知识点单一,隐藏的法律信息和教学内容的联系显而易见,可以作为教学举例,在课堂讲解理论知识时点出案情;法律案例情节复杂,涉及知识面多时,则最好在课堂系统讲解完知识后再综合呈现案例资料,也可以在上课之前发案例的文字材料给学生。另外,教师呈现法律案例最实用的方式是在课堂上清楚明白、生动形象地描绘案例的内容;在条件允许,时间充足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多媒体播放视听资料或组织学生表演案情,更能使学生身临其境而获得生动的真实信息,印象深刻,教学效果突出。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注意把握时间和提出预先设计好的问题。

3.2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分析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中运用法律案例的关键是课堂分析环节。这一环节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找到案例事实中隐藏的法律信息以及和教学内容的联系,并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任务比较艰巨。教师一般可以采用呈现案例后抽问不同层次的学生,在评述学生认知概况的前提下,为学生讲解思路,综合演示分析案例过程,这种方式常适用于认知水平较低或初次接收新法律知识的学生。就笔者看来,最有效的方式是组织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后,确定其中的主讲代表就案例问题阐明观点和根据,其他人(包括教师)都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立场、观念对代表的发言给予评价、质疑、反驳或支持,甚至与代表进行辩论。教师在这整个过程中应该注意只作为引导者,随时观察学生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引导策略:学生思维敏捷又分析对路时,即时提出质疑,深化其认知;对学生积极尝试但难以突破时,注意适度点拨,明确方向;对学生反应迟钝或一筹莫展时,及时巧妙提示,诱导思路。通过这个过程不仅能使学生知法用法的意识提升,还能训练他们的思辨和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3.3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总结法律案例法律案例的课堂分析后,教师应当及时进行总结评述,这是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运用法律案例的点睛之笔。教师在总结时应该强调法律案例涉及的法律知识以及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思路、分析方法和推导结论的过程以及抽问或讨论中表现出来的表达形式上与实际内容上的可取之处或不足之处,并对学生提出问题加以引导,使其在课后进一步深入思考。就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采用连续互动的做法效果更好,具体可以在抽问或讨论的分析基础上,让学生轮流在课堂上口头总结,交流学习体会,或对整个过程提出完善意见。教师再就案例涉及的知识、分析思路、解决方法等进行评述,提醒学生对要点进行记录和课后巩固,最好鼓励学生进行全面回顾后写出收获和真实感受的短篇文字材料,并认真批改。这有助于教与学互相交流,拓展法律案例运用的思维空间,同时也能在巩固法律意识提升的同时,提高学生解题、写作、实践等综合能力,更有助于帮助教师掌握学生个体水平和个性特点,进行因材施教。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应用法律案例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还需要教师根据自己的执教情况变通技巧,调整内容,不断改进,才能取得更好的预期实效。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制教育对学生法律意识培育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知识、观念等了解程度,广义的法律意识还包括对法律的作用、要求等情况的了解,法律意识既包括人们对法律、社会规范的态度和对于法律案例的思维方式,也包括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律的意识形态等。高校学生还处于世界观人生的观的形成时期,可塑性非常大,但同时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价值观。作为社会的精英人群,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形态对于群体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引起学校和社会的充分重视。

一、我国当前高校法制教育现状

近年来在高校中频发的一些刑事案件说明了高校在学生的法制教育问题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状况令人堪忧。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泼熊事件,药家鑫事件等一次又一次震撼了人们的心灵。有调查显示,高校学生犯罪也上升到全部刑事案件的17%,并呈上升趋势。另据调查显示,大学生中对我国法律体系很了解的仅占2.8%。在独身子女占大多数的家庭中成长的80后、90后大学生,普遍反映出只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抗打击能力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相对较差,与同学朋友的相处中难免出现矛盾,而他们又缺乏冷静思考解决矛盾的能力,常常表现为易怒、仇恨等情绪,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除了学生自身的原因外,高校法律课程的设置也有问题,有些高校虽然开设有法律基础课,但是是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来讲授的,学生们对于法律课程就不那么重视,考试能够就行,不太在乎是不是真的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能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二、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法律素养也是大学生需要培养的基本素质之一,当前我国正在进一步完善民主法制进程,基本的法律素养是大学生走上社会的必要武器,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遵纪守法都是基本要求。因此,利用高校中的法律基础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非常必要。1、高等教育的功能决定了高校必须加强法制教育。世界已经进入了高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时代,高校作为人才的基地,其教育思想的转变、教育内容设置将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素质和类型。高等院校的法制教育在普法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高校为我国的法制人才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士,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以成为复合型人才来要求自己,法律素质也是他们成才的一项重要标准。2、构建和谐社会决定了必须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社会主义市场讲究法律,其参与者和管理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成熟的市场经济也需要比较健全的法律机制,因此,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需要高校重视法制教育。大学生即将走上社会,法律专业的学生将会成为我国未来法律规范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会成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或在生活中遇到大量的法律问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用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教育大学生,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3、为大学生快速适应社会奠定基础。大学生到高校学习的目的就是学习知识、掌握行为规范、发展自己的社会属性、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法制教育能够使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在将来成为社会主体时,能够做出正确的法律决策,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生力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三、高校法律课程培养目标

法学大师德沃金说过:“在一个承认理性的政治道德的社会里,权利是必要的,它给予公民这样的信心,即法律值得享有特别的权威。”首先要培养大学生对权利的正确认识。针对于我国传统观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印象,部分大学生认为只要不是自己的事,就没必要浪费精力,殊不知现代社会公民的监督权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权利享有与行使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培养义务意识。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的,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高校通过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确立义务观念,号召学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避免回避个人义务的现象,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在行使权利、实现价值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另外要消除权力至上的观念。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社会上“权力至尊”的观点依然很盛行,部分大学生受社会不良风尚的影响也表现出崇拜权贵,拜金媚权的思想,把权力、“关系”、“背景”看得很重,认为只要有权力就能够解决一切,这样的思想对于大学生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最后是培养学生守法用法的意识。鉴于近年来高校刑事案件的频发,社会对于高校中的案件关注也就更高,社会和家庭将大学生培养成才不容易,悲剧的后果是不堪设想,大学生受到的损失也是无法弥补的。高校的法制教育应当将重点放在指引大学生的成长、规范日常行为、预防不良思想的侵害上。

当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要懂得基本的守法护法方式,在遇到具体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到怎样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应该寻求什么部门的帮助,大到一般的诉讼程序,在危急时刻怎么样保护自己,都应该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空讲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让学生懂得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保障机制探究

本文作者:王家田工作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要办好开放大学,明确规定要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在厘清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和远程教育立法情况下,就开放大学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继而提出了开放大学办学法律保障的路径选择。

一、我国教育立法中对开放大学专门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我国的教育立法采用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主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为枝干,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如《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等规章为枝叶的树形结构。另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也是立法性的规范性文件。从已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教育立法中已经对开办开放大学所必须明确的事项,如学历学位授予、学校的设立、机构设置与人员聘用、教师与学习者的权益、质量认证与评估、财政拨款、违反法律应承担的责任等有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不能完全满足开放大学的办学需要。我们知道,法律不调整所有社会关系,它只是对统治者认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加以规范。终身学习、继续教育、创建学习型社会已成为党和政府的要求和目标,鉴于开放大学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用立法的形式确定和宣示其独特的宗旨、任务、治理结构、权利义务等,应属必然。开放大学作为划时代的大学,其学术属性的坚持、行政属性的强化、服务属性的提升、产业属性的萌发,都离不开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的引导和支持。由于即将挂牌的开放大学的办学宗旨和运行机制与传统大学存在着各种差异,因此,如果没有完善的立法保障,那么,“开放大学作为新生事物,在社会接纳和公众认同滞后的同时,还极易遭受来自教育系统内的制约和上下挤压,其后果是‘:法律的滞后’将导致‘制度的缺位’,必造成‘运行的障碍’,尤其是在当今高等教育大众化加速、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加快之时,将表现得更为突出”①。

(二)可行性开放大学专门立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国外有6所大学是由国家立法机构颁布专门的《开放大学法》。并且,对一类或一所学校立法,在我国已有先例,如《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又如深圳市政府公报正式公布的201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预备立法项目就包括《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教育规划纲要》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中明确规定“: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其中,“制定终身学习法律,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指明了对远程教育和开放大学专门立法的可期待性。在这方面,我国部分地区已有了实际行动。2005年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大陆地区率先制定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福建条例》),并且与其他地方性法规通常是由部门提出、人大审议通过不同,《福建条例》是由人大代表提出议案、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自行制定、人大审议通过的,足见福建省人大对《福建条例》的重视。根据这一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2007年底,福建省民政厅又批准成立“福建省全民终身教育促进会”。从福建省人大立法到福建省政府依法设立福建省终身教育委员会,从政府成立机构到民间组织社团,福建省终身教育在法规、制度、组织上走出了三大步。上海市人大于2011年1月5日通过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上海条例》)。该《上海条例》共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终身教育的界定、终身教育管理体制、终身教育经费保障、终身教育的对象及教育内容、资源共享、终身教育专兼职教师、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法律责任等。《上海条例》总体以“促进终身教育”为立法指导思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根据《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固化工作成果。其中多处对终身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如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办好开放大学等。《上海条例》根据这些要求,总结近年来该市工作的成果,对这些内容均作出了规定。第二,整合各方资源,体现“大教育”理念。终身教育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具有跨部门、跨行业的特点。为此,《上海条例》从明确协调机构、经费来源,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大教育”的理念。第三,回应现实需求,探索监管制度。《上海条例》针对目前上海市经营性培训市场比较混乱的现状,在国家相关立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先行立法予以规范,从而促进教育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国外已有的立法实践,还是我国的立法传统、国家对依法治教提出的具体要求及我国一些地方的立法现状来看,对一所开放大学专门立法加以规制的空间是存在的。

二、当前开放大学办学的法律保障策略

虽然国外远程教育和开放大学的立法时间通常与院校成立的时间吻合,但我国国情和立法思路不同。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立法基本遵循的路径是“先破后立”,即通过试点,大胆试、大胆闯,取得成功经验后再用法律把这一成果固定下来。《教育规划纲要》第二十一章中已明确指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此项规定明显印证了前述立法路径。虽然国家出台开放大学条例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法》作为上位立法还没有到位(正由教育部起草之中),而绝大多数省份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又尚未列入立法计划,因此,建设开放大学需充分运用现有法律,争取有利政策,并尽快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

(一)充分运用现有法律,争取有利政策

开放大学筹建及挂牌运行所需要的法律规范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可依此大胆尝试和建设开放大学。从长远看,为开放大学立法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从现实情况分析,“上马即备鞍”显然有困难。所以,在近期应先争取省政府、教育部政策支持,待时机成熟再呼吁提升为法律(教育部的规章、省政府的地方规章或省人大的地方性法规),并且首先应推动地方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终身教育法》颁布实施。

(二)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

国家对开放大学的立法不仅仅是为了协调外部,即依法办学之需,更重要的还是规范内部,即依法治教之用,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一部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大学章程”。“大学章程”实际上就是大学的“宪法”或大学的“基本法”,主要包括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学科门类的设置、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等,它作为大学的立校之本、治校之基、兴校之源,也是国际上的一个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学章程在建校之前向审批机关申请时就要提交,而决不应该是在此之后。可见,国家立法和大学章程本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的。所以,即便国家有开放大学的专门立法,开放大学也应该制定自己的章程。作为大学章程,它首先应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学校发展目标和战略上有所彰显;其次应在校内各种关系、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上有所明确;再次还应在教职工的职责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上有所规范,进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由此而知,作为开放大学的章程,它既要充分为“让人人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这一神圣使命而提供较为准确的定位和完善的制度设计,将开放大学“正在做”、“应当做”和“能够做”的事情以学校“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同时还要为“统筹规划,分级办学”——这一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特色提供较为优化的体制和机制保障,进而参与国家和省终身教育大平台的构建,并以学校“宪法”的形式明确下来。若能争取由省教育厅主持制定、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省政府批准该章程,无疑能够提升其法律效力。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实习汇报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不断地加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学习型”宝山的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指导我们工作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理论资源。其博大精深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认识其精髓,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灵活掌握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利武器。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上述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是对上述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只有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积极参加高院和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军训和培训以及宝山青年论坛,在各项培训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小组活动,了解区情,熟悉业务,树立事业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实结范文

一.单位情况介绍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所现有员工2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8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34人,注册税务师32人,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占46%,大专以上学历者占95%,45岁以下中青年占80%.是一家由会计,金融,法律,工程,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组成的,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会计中介机构,能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专业服务.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对中央所属国有特大型企业进行年度会计决算审计的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企业审计资质,北京市财政局批准的对北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资质,建设部批准的工程概(预)算,工程决算审计资质.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

作为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牢固树立信誉为根本,质量为生命,客户为上帝的执业理念,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建立有完善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和内部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行之有效的业务培训制度更为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提高事务所执业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擅长的金融业,制造业,商业,房地产业的审计业务.近年来,已为近万家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了专业服务,涉及机械,电子,医药,化工,建材,纺织,交通运输,冶金,电力,煤炭等诸多行业.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同国内同行,国际著名会计事务所及评估机构间合作与交流,努力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执业水平.

二.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审计2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天早上8:30正式到公司报道,随后由负责审计业务的主任会计师给同时去实习的四人开会,详细介绍了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主要从公司发展历史,机构人员设置,经营业务范围以及目前经营状况等方面做了说明,同时对我们实习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解释说明.最后,明确了我们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期望,鼓励大家在新的环境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在实习期间有所收获.

之后,交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李老师具体负责我们在公司实习期间的事项安排,我在事务所的实习也便正式开始.

开始两天时间,在事务所内跟随李老师熟悉情况,并帮忙完成各项办公室日常事物.先将2004年度出台的各项会计政策文件整理成册,并每人配发一份,每天空闲时间自己学习翻阅,了解最近的会计政策,从宏观经济,会计制度,证券,法律等等方面作以了解,这些都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使我们获得了行业相关的第一手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有大量的文件档案,而且多数都是需要长时间保存的,很多也是需要随时翻阅查看的资料,这就对档案管理保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办公室主任李老师带领我们4个实习学生进行了一些档案整理工作.我们将过去两三年的档案重新码放整齐,并按序号做以说明.在这期间进行了不少的体力劳动,搬运成捆的厚重的档案让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体会到了新的锻炼.另外,老师还手把手的教我们文档的装订方法,几个人一同练习,从排序,打孔,穿线一直到最后的粘贴,编号,最终能够将一落零散的报告底稿整理成完整的报告文件并排放整齐.就是这些看似简单不经意的工作我们这些在校的学生要是不经过锻炼是没有办法做好的,而这些工作也正式以后从业中最最基本的.在此期间,我们也有机会看到了大量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作底稿等等一手的文字材料,让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事务所的具体工作,那一本本厚重的档案就是这些工作的最好见证.

实习第四天的时候,事务所安排了一位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王老师给我们授课,主要讲述了审计业务的操作.与大学课堂上的讲授不同,这里更注重工作环节中的实际应用,整个讲述过程都对照着完整的审计报告,从工作底稿的第一页开始一直到报告的完成送交课户,让我们对审计业务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体会.随后,我们各自学习,翻看一本本审计报告尤其是工作底稿,使自己对其有更深刻的认识.

实习期间的时间过的是很快的,一个星期结束了,我在第一周里主要完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认识,协助处理了事务所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对审计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

第二周一开始,开始进入审计业务的实际练习操作阶段,主要是在注册会计师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完成这一工作中,虽然抽凭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由于我们接触的业务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没有特别复杂的审计过程,在完成底稿后,我们又参与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编制核对过程,将各项数据综合统一后与客户提供的报表相对照.

这些都是在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做的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周三,我和另外一个实习同学一起和注册会计师王老师出外勤,完成年度审计业务,客户是中华商标协会.中华商标协会(CTA)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立中华民族品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接领导的全国性民间社团组织.于1994年9月9日,协会由中国享有盛誉的企业和地方商标协会,商标机构,法律及学术界的专家自愿组成.我们在早上九点抵达业务现场后,老师和客户做了适当沟通后,我们便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主要对中华商标协会200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时还要审计其下属的中华商标协会商标鉴定中心.两者一个属于行业协会,符合事业单位会计政策,另一个则属于赢利性的组织.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面对满桌子的账本,凭证,我们一项项工作逐次进行,有条不紊.另外,客户的会计处理比较规范,会计电算化比较完备,所以使得我们的工作进展也比较顺利.中午草草吃完午饭后,我们一刻不停的继续工作,由于此业务要在一天内完成现场工作,所以工作量非常大,在晚上6点半我们顺利完成所有工作,返回事务所.这一天的外勤工作十分紧张而又让我受益匪浅,我真真体会到了出外审计的感受,体会到了会计师忙碌的工作状态.

周四,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之后两天,事务所多数老师都出外勤了,恰好又有两个业务需要很快完成,主任会计师便领着我们几个实习学生一同工作,同样是紧张而又有条不紊,最终按照要求完成了对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和全国工商联中华珠宝业协会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这样,我在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期两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三.收获与感想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的账本账册,也体会到了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大学法律论文: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摘 要:案例教学法凭借其民主性、启发性以及拟真性等优势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结合笔者实践经验,对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进行详细分析,以供广大同行参考。

关键词:案例教学 大学法律 法律教学 应用

1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1 拟真性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所应用的教学案例往往是结合实际司法所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加工与整理而成的。该类案例均具有代表性以及真实性,能够有效还原真实的法律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能够通过教师所提供的案例来对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推理、判断以及认证,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实际分析与解决的能力。

1.2 启发性

相较于以往的传统教学方式而言,案例教学主要侧重的是启发与引导。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凸显出来,并由教师引导与启发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分析与研究,而不是直接参与到学生的讨论当中,让学生能够发散自身思维,对教学案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思考,从而不断提升其逻辑思维能力。

1.3 民主性

与以往被动式以及封闭式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主动的、开放的探索知识的过程。在开展该种教学方法中,教师与学生处于同等的地位,均能够根据案例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并且可以在师生以及生生间进行自由谈论。在这样一种民主的课堂氛围中,学生学习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并且在对各类案件的观点以及论据的讨论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深化学生对各类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提高其对相关法律条文以及规范的理解与掌握。

2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2.1 课堂案例教学

通常情况下,课堂案例教学主要是由案例呈现、课堂讨论与辩论、总结评述以及撰写小论文等几个环节构成。首先,案例呈现。通常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前可以通过描绘案例、发放文字案例、播放多媒体案例、创造真实案例情境等方式将案例呈现给学生,让学生有一个充足的准备。需要注意是所选择的案例应当要有效结合理论与实际,并兼具思考性与以男性,让学生不但能够像法官一样思考,而且还能够像检察官以及律师一样具有控辩能力与技巧。其次,开展课堂谈论与辩论。该环节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当间可能的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情境中,并且能够根据案例中的线索、情况以及事实来进行思考与探究,并且组织学生将自己的观点进行共同探讨,从案例中探寻出各类法律关系,并找到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法。再者,进行总结评述。结束谈论后,教师可以与学生通过与案例进行总结,学生可以通过教师的总结与评述来对自己的观点以及思路进行思考,看其思考方向是否正确,所使用的方法是否合理等。但是在总结与评述过程中教师应当对整体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学生讨论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以论点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点评,并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探究,以有效提升案例教W的实效性。最后,撰写小论文。案例教学接受后,教师应当让学生根据课堂探讨的结果以及意见来完成法学小论文的撰写,通过该环节来深化教师课堂教学的效果,并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2.2 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教学只要是由教师提供案例材料,并由学生来对其中不同角色进行扮演,如被告、原告、证人、审判员、审判长等,并严格根据我国法院开庭的规范化流程来开展模拟操练。通过该种教学方法能够让学生将所掌握到的法律理论知识实际运用起来,让学生能够真实的模拟诉讼活动,并扮演其中的各类角色。在学生应用相关专业知识继续办案与审案的过程中能够让学生有效锻炼其实际应用能力。值得注意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切勿急忙将标准答案公布出来,不要将自己的思维方式强加到学生身上,更多的是引导与启发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做好法律争议的引路人。

2.3 观摩审判教学

就目前来说,观摩审判教学方法是大学法律教学的重要教学途径之一,也是普遍采用的实践教学方式之一。观摩审判教学方法主要是有相关司法审判部门与学校进行相互合作来完成的一种教学活动。通常是组织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大三、大四年级的学生到法律旁听一些疑难或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能够真实的了解各类诉讼程度,并对法官庭审的程序以及办案技巧进行观察与学习。并且还能让其了解在庭审中的不同诉讼主体、主体关系、地位差异以及各角色的作用。通过该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学习与应用不单单只是侧重实体法,程序法也同等重要。所以要想做好公正,则必须要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在每次观摩结束后,教师还应当要学生将自己的观感体会与班级同学进行分享,最后在予以总结和点评,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综合能力。

2.4 视频案例教学

在大学法律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可以通过视频的方式来组织学生进行观看与学习,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或是是各地方电视台播放的法制节目等,通常情况下该类案例都极具代表性,且制作较为成功。特别是《今日说法》栏目,其中还有一个专家点评环节,能够有效帮助法律教学的开展。

3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案例教学法应根据不同教学对象而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模拟法庭案例以及观摩庭审教学法通常适用于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具有一定知识积累的大学高年级学生。对于刚步入大学的学生则应当采用课堂讨论式或是视频案例教学法。第二,教师在开展法律教学时,应当做好精心的课堂设计,以保证案例教学质量。第三,由于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花费大量时间来分析与研究案例,如若在一个学期中使用该种教材方法的课程较多,则应当合理协调课程安排,以保证学生的案例准备工作质量。

4 结论

总而言之,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理解以及实践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法律水平的提升,因此值得广泛推广使用。

作者简介:

韩菲,女,1979-,汉族,籍贯河南省焦作市,本科,法律,主要从事与法律教育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渗透探析

[摘 要]文章将法律理论当作调研目标,概括阐述了华东某高等学校法律学科中法律理论教学目标的规划和这个学校达成其规划的一般方式,为中国其他大学法学专业理论教育的变革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理论;教育目标;途径

自古以来,法律制度的建立同法律教学息息相关,法律教育是法律制度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合理、公正的法治社会的构建离不开一个健全、规范的法律教育体系。所以,当前中国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现状备受各界学者的注意。

法律教育归属职业性教育范畴,却又区别于大家所理解的平常的职业教育。高校法律教育不但要培育国家所需的公检法人才,而且更要树立大学生的社会公正意识。所以,高校法律教育中既要教授学生法学专业理论,还要传播大学生法律理论思想[1]。

1 法律理论的概念界定

“法律理论”是高校法律专业学科规划中重要的一个学科,是一个拥有极大概括性的概念。所以,要想讨论华东某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就务必要了解法律理论的含义和梳理它的拓展学科。

1.1 普遍理论

普遍理论是指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社会人沿袭学习到的道德规范,它是社会人保证正常日常交往的根基。在日常的社会生产生活中,人们经历多次实践,达成了代表不同民族或国家的展示出各自不同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道德规范。所以,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势必会产生不一样的理论规范。

1.2 法律理论

法律理论区别于普遍理论,法律理论是拥有法律基础的理论。法律理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1)法律理论脱离不了一个民族的普遍理论,它势必要以普遍理论为根基,法律理论来源于民族普遍理论,但又比普遍理论上升了一个层次,不然就不会构成法律理论。

(2)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总结式体现。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制度化和系统化,所以,法律理论势必是对该国家普遍理论的记录和上升。

(3)法律理论奠定了法律的质量。法律制度也存在好坏的区别,法律理论的质量好坏奠定了的法律的质量程度[2]。

1.3 法律职业理论

法律从业人员在他们的就业应当遵照的有关道德规范就是法律职业理论,比如律师从业理论规范、法官职业理论规范等。法律职业理论大多是用来约束以法律事务作为工作的的从业人事,令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必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要对当事人负责、对国家负责。

经过调研走访,笔者总结出当前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育课程中大致具有下列两个不足:首先,该大学看重对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普遍性理论知识培养,而忽略了对他们开展法律理论教育;其次,在该大学法学院课程安排中,法律理论教育的教学意义非常局限,并没有强化法律理论本身的特性,使教学内容不凸显、教学结果达不到现实需要。所以,我们务必要结合法律职业性质的需要,重新定义华东某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的意义。

2 法律理论教育意义的设定

2.1 树立学生法律理论的问题观念

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学教育中,我们容易看到:上课过程就是传统教育中的填鸭式模式,老师将书本的理论教授给学生就是上课的优秀目的。但是在今后的就业过程中,作为理论存在的法律条文并不能适用于一切现实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这也就是法律条文要不定期加以修订和重新解释来满足当前国情的需要的原因。

我国的法律归于大陆法律体系,但是我们应该参考欧美的判例法律体系,树立学生的法律理论问题观念,让学生要对已有的条文敢于质疑,从而培育大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并解决的能力。华东某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很好,但实例见得相对太少,精通条文背诵但却难以将理论运用到现实中[3]。

法律理论教育应该着重于学生的理论问题观念的树立。不仅要在日常教学中重点培养学生发现理论问题的能力,降低学生们在日后就业中碰到理论问题的概率;还要加强该校学生在学习中遭遇法律理论困难的承受力,让他们认识到在法律这条路上遭遇理论问题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要有信心向理论问题发起挑战,解决法律理论问题是法律相关专业就业人员的任务,是每个人的职责。

2.2 培养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未来的从业人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是首要前提,对法律理论问题具备必须的敏锐度;另外,法律专业人员还要具备优秀的理论推理能力。但是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学课堂中,我们看出:其法学教学中压根没有培育学生法律理论推理能力这一教学目的。本文总结出致使当前该校忽略培育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的因素大致在于:一是对法律问题和理论问题不能正确认识;二是对理论问题的意义不清[4]。

理论知识有着严谨的体系,大家往往认为理论问题不归属理性知识范畴,这种思想往往是错误的。要是我们通观理论知识,就能够发现:理论知识是理性知识,是能够被论证的。在华东某高校中,学生能够经过学习用什么方法处理理论道德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推理能力并使用到处理现实中遭遇的理论问题上。

所以,学生自身而言,为了应对未来的工作,要加紧锻炼自身的推理能力。在法律知识的上课过程中,学生要坚持地锻炼自身的这些能力,为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从业人员打下基础。

3 实现法律理论教育目标的途径

3.1 将法律理论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律教育体系

当前,华东某高校还没有独立开展有关法律理论的相关教学活动,所以,目前重点就是该校领导应该探讨如何开办相关法律理论的课程,让该校法律专业学生对理论知识可以有条理性、整合性的学习,为自身能力的锻炼打下坚实的理论根基。但笔者认为该校应开办法律理论相关教学活动并不是单单开办一门课程这么简单,而是在法律教学活动中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法律学习的整个过程。所以,该校应该把锻炼法律专业学生的理论洞察水平和推理能力作为全部法律教学目标的优秀。

3.2 提升法律学生自身的理论道德修养和其自身的发展能力

法律是一门每时每刻都会发生改变的专业,其法律条文规范不是静止不变的,法律理论当然也伴随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持续的变化之中。所以,华东某高校的法律教育要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具备自主发现矛盾、自主处理矛盾的能力。该校的法律学习应当为该校学生学习理论,树立其理论道德意识和将来的职业道路奠定一个扎实的根基。

3.3 务必变革现在的法学教育方法

华东某高校要变革现在的教学方法来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全部法律教学目标中。上文已经论述,欧美国家的判例教学方式可以为我们提供范例。长期的教学实践表明:判例教学法是可行的。所以,华东某高校应变革教学方法,筛选部分拥有教学意义的法律理论问题来指引学生对实例开展讨论。既能培养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层次思考能力,又能让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树立其自身法律理论道德意识。

4 总结

华东某高校开办的法律理论教育学科只是达到法律理论教育的目的,是建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一小步。我们还务必把法律理论道德教育延伸到法官、律师等职业现实操作当中。

我国的法律教育开展较迟,法律理论的教育不但与我国法律人才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还影响到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是否健全。所以,每一所开设法学教学专业的高校都应该认识到法律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改变教学方法,为国家法律事业输送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大学法律论文: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法律案例的合理运用

摘要:学习法律基础旨在帮助学生初步了解和掌握现代社会生存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旨在培养一些懂法、知法的大学生。而大学法律内容数量繁多,知识难度也较深,且法律基础知识课理论性强,教学形式单一枯燥。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对法律学习产生腻烦心理,使得法律教学失去意义。本文就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的运用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关键词:法律案例;大学;法律;基础知识

正文:最近几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越来越淡薄,大学生犯罪的事件越来越多。大学生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法律素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法制社会的目标能否达成。但是由于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形式单一、内容枯燥,使得很多大学生都去逃避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研究表明,案例的加入能够让学生提升法律兴趣、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记忆,还可以培养他们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一、法律案例在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意义

1.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

近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例连年上升,。我国很多高校并没有开展专门的法律课程,而是将法律教育穿插在了思政教育或是军事教育中,并没有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大学生上课积极性较弱,上课不听讲的情况比比皆是。教师由于受到课时限制等原因,把更多的重点放在了知识点的体系讲解上,并没有关注学生的法律实践和应用能力,也没有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育。但是法律案例的引入改善了这一状况,大学生能够主动地置身于案例中,能够主动地进行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模拟相关案例,提升和培育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能够加深对复杂法律知识的理解

法律知识内容繁多,难度也较大。很多时候学生并不能完全理解一些条款。例如,在讲授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老师通过给学生列举一些案例,让学生在案例中感悟何为“犯罪未遂”,何为“犯罪终止”,再让学生总结它们的相关特征。通过案例的引用让学生深化对于理性的认识,能够让他们自主地接受和理解复杂的法律知识。

3.让法律学习变的妙趣横生

法律课不同于其他的学科,它是一门比较枯燥无味的学科,课本上的内容和老师讲述的也是一些大道理和一些定义。所以在老师上课的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一直不高,学生认为这些东西不需要学习,只要看看书就会了。所以上课认真听讲,甚至逃课。针对这一情况,老师要改变教学的方法,把法律基础知识学习与生活案例联系在一起,把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拿到课堂上来,然后再结合课本上的内容来给学生讲课。

4.培育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当代大学生大都呈现一种“书呆子”的状态。事实上,学生从小就接触一些法律知识,也明白什么事情是违法的。很多人虽然心里明白,但做的时候却不能想到这些。可以说大学生的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是很差的,是需要培育和提升的。例如,很多学生在平时购物时都会遇到一些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更多的人选择默默忍受,很少有大学生想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讲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老师就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案例。告诉学生纵容只会更加助长不良商家的气焰,自己的利益受到危害时一定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讨论案例,把理论知识同现实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了相关能力。

二、法律案例在大学基础知识教学中应用措施

1.注重案例的方向性

法律W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们都能遵守法律,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所以案例不能胡乱的选择,要具有方向性。主要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教育,那些揭示社会黑暗的案例要少用,避免学生走入歧途。除此之外,案例要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权威,让他们做懂法守法尊重法的好群众。

2.重视案例的真实性

案例不能凭空捏造,不能脱离现实,必须要是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虚假的案例不仅会脱离教育的本意,还可能会让学生更加地不重视法律,认为法律也是儿戏。所以,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本着真实性的原则,要尽可能地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等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这样的案例会更加地真实可靠,学生才能信服,才能乐于接受案例,学习法律。

3.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违法犯罪的案例时有发生,但是并不是任何一个事件都具有代表性。学生的学习时间有限,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才更具教育意义。例如,在讲授“平等权”时,老师可以选取一些这几年由于贪污犯罪而受到严惩的省部级以上的高官的案例。让学生认识到,就算是国家主席,也没有任何特权去犯罪。认识到法律是平等的。这样典型的案例能够直观地呈现出相关法律内容,能够让学生立刻理解和记住法律条文。

4.利用案例导入新课,抓住学生注意力

在教学过程中,加入案例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教学手段,对于大学法律的教学也是如此。同时课堂中加入这些教学案例还可以更大程度地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更好地去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教师可以用多媒体等技术将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加入到课堂之中,通过多媒体特有的音频和图画效果可以很好地将案例展现出来,让学生对于案例有一个更加透彻的学习。

5.利用案例说明和巩固法律知识,提升学生法律素养

单纯地在教学过程中加入案例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很多学生也会以此来消磨时间。如果只是在课堂上讲解法律知识,那是非常枯燥无聊的,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久而久之对法律的学习也会产生腻烦。因此,老师可以在让学生观看法律案例时,首先提出一个问题。使学生带着问题去看这些案例,去分析这些案例。利用案例来说明和巩固学生的法律知识,不仅让法律学习变得更加简单,还能让学生在观看视频的同时得到放松,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结束语】总之,法律基础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也是每一位大学生需要理解和运用的。学好法律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很好地在社会中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法律案例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的运用可以将枯燥的课堂变得更加活跃,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更加通俗易懂,还能提升学生对于法律的兴趣。因此,大学教师要积极运用法律案例进行教学,把我国的法律教学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简介:姓名:王鹏博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950803 籍贯: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 工作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职称:学生 研究方向:法学 邮编:453000 学历:大学本科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问题及权益保障

如今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象日益普遍,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本文就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及其相关解决措施做出探讨。

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问题权益保障

一、大学生勤工俭学现状调查

(一)大W生勤工俭学背景

当今社会,大学生兼职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由于大学生有较多自由支配的时间,这为大学生们兼职提供了基本保证,众多中小型商户也因此将目光投向了劳动力素质较高而又相对廉价的大学生。通过兼职,一方面可以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再者可以让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接触社会,为进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兼职过程中,包含有各类信息资源的兼职网站、QQ群、APP等中介平台在为大学生兼职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不乏部分商家借此钻营取利,使得不少学生陷入圈套,大学生因此遭受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损害到了国家安全。与正规、长期的用人单位不同,兼职的短期性使其没有必要签订相关合同,这又导致其法律保护难度较大,效果甚微,在兼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如何有效证明个人付出、获得自己应得变得尤为困难。

如何把握住大学生“以学业为主”的首要任务,不在兼职上花费过多精力而本末倒置,如何寻求自身更合理化、科学化地提升,而不仅仅局限在通过简单的体力劳动实现财富积累?怎样选择兼职工作,获得更多的经验,以达到提高自己的目的,这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鉴于此,本文简要分析了大学生兼职情况,希望能给对兼职感兴趣的同学一定的帮助。

(二)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

此次问卷调查基本涉及到我校各个院系,我校男女生比例大概为3:7,此次调查中女生占到被调查人数的65.9%,与学校总比例相匹配。其中大一学生占到54.6%,大三大四的学生仅占到10.2%,问卷中,63.2%的同学表示做过兼职,在选择兼职时,85.9%的学生认为不会以自己的专业为标准。当被问及兼职所得的用途时,有52.9%的学生会用作自己的零花钱。兼职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学生会认真负责的工作。通过兼职,进70%的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有所提高。当被问及权益被侵犯的问题时,近半数的学生都遇到过,但只有10%左右的学生想过用法律来解决,不少学生会选择和雇主理论的方式。因此,82%的学生认为学校有必要在这方面设立专门的机构并对学生进行指导。

二、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及原因

(一)校内兼职信息不畅通且途径大多不正规

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在大学里有过兼职经历的学生占到63.2%,由此可见,在大学里做兼职是一个很普遍的事情。但是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不够,经验不足,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往往轻信兼职信息,一些不法商家也正是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这一特点对学生兼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同时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商家抱怨招聘信息贴出去很难真正找到合适的人。很多学生也反映校内兼职岗位信息太杂乱真假难辨,在校内公厕里经常能看到例如校园贷等小广告,这让很多大学生深受其害。并且电线杆上、路边橱窗里、房屋墙上兼职广告随处可见但真伪却有待考究,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兼职的一个原因。并且我们发现,学生在进行甄别兼职信息真伪时,往往寻求同龄人的意见而非家长老师,兼职信息的获取也大多是同龄人的介绍或者中介机构。这些无疑加大了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

(二)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薄弱,权益受到侵害屡见不鲜

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比较容易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侵害,每当开学季各大新闻都会爆出不少大学生假期兼职被骗被困现象。在对有过兼职经历的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时,数据显示有47.7%的人合法权益曾受到过侵害,这一比例确实让人唏嘘不已。而进一步调查我们得知,只有26.8%的人会选择用法律途径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通过法律成功解决问题的人竟只占10.6%,这一数据值得我们深思。当代大学生兼职的心愿迫切,但是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却很薄弱,大学生有其自身的原因,社会更应负其应有的担当。

(三)兼职工作多为体力劳动,能力提升空间有限。

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从事的兼职多为派单员,服务员,超市收银员,理货员等纯体力劳动的工作,充当廉价劳动力,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工作报酬微薄,但还是有很多大学生选择出卖自己宝贵的时间从事这些低收益的兼职,真正做与自己专业能力有关兼职的同学为数只有14.09%,相应的能力提升也十分有限,只有14.78%的大学生认为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究其原因,我们发现有以下两点:首先,大学生专业能力不完备,许多大学生能力达不到要求以致无法从事相关有含金量的兼职;其次,多数大学生对自己不够自信,不敢勇于尝试。

(四)社会,学生未足够的健全大学生兼职保护权益制度

《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上的很多商家,利用这一条规定,与学生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最终学生的权益受损也无合同这一有力证据来证明,根据调查结果,24.74%的学生会选择隐忍,任由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在2007年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勤工俭学活动由学校同意组织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从这可以看出,社会对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相关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是大学生在外兼职的一大问题。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相关问题解决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的出台

从分析的数据上来看,大多数同学兼职的目的是赚取生活费或零用钱,社会可以增加更多公益组织和相关公益人士对于贫困大学生实行的学业资助。

其次,社会和政府应加强规范,完善,优化打工市场,改变市场盲目无秩序的状态,能够基本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能够切实保护大学生这一群体。

并且,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所以,我们的教育部和劳动部应该联手出台一个专门关于大学生勤工学的方案,通过他来切实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让侵犯勤工俭学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遭到严厉惩罚。

(二)学校应组织针对大学生兼职的实践教育

学校可以适当多邀请一些相关专业的专家,例如法律相关专业人士或者是企业家等来对同学们进行思想教育,来告知同学们社会上可能会致使他们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让学生提高自身的警惕性以及法律意识,让学生即使遇到类似的情形,不至于惊慌失措,知道如何更高效的保护自身。

其次,学校及各学院可以适当的加强对于兼职学生的管理,及时的了解各同学的兼职情况,并对于他们的兼职适当的提有效意见,让同学可以做到少走弯路,不走错路。

(三)大学生提高自身提高警惕性及法律意识

首先,勤工俭学要端正目的,可以适当地追求合理的经济利益,但不能急功近利地将赚钱作为勤工俭学首要目的,否则会扭曲大学生的人格,腐蚀大学生的心灵,影响大学生对生活的态度,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不把赚钱作为首要目的,也有助于我们在勤工俭学中坦然地面对各种困难和问题。现如今在大学生群体中,校园贷、裸贷时有发生,很多学生因为缺少零用钱,而选择及其不正确的道路,最后在债主的逼迫下,有的退学,有的一走了之,这些人的前途必将陷入一片混沌。所以,若缺少钱,可选择勤工俭学的道路,既可以赚钱又可以积累社会经验,切记不可走违法的道路。

其次,上述中也提到过,现如今的社会太复杂,提供给大学生兼职信息的路径也层出不穷,很多信息都是由非正规路径发出,但是由于大学生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所以往往不能很好的识别或者是明白商家套路,导致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在外围提供很好的防范措施的同时,大学生自己更是应该提高警惕性,不要因为一点私利而缺失了防范意识,找兼职时多寻求老师及身边经验丰富的人的帮助,不要盲目决定。

最后,应选择合适的、真正能锻炼自己的工种,尽可能找与专业相近或自己有兴趣的工种,这样才能缩短自己能力与社会需求的差距,才能促使自己不断努力进取,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要坚持适度原则,正确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学习的关系。把握好分寸,安排、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做到勤工俭学与学习两不误。

以上,我们对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措施,希望在大学生提高自我警觉度的同时,整个社会提供更健全的保障制度,不要让更多的大学生因为勤工俭学而受到不法侵害。

大学法律论文:从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的角度浅析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摘 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证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律基础》是介绍法学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国公民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讨论了中国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规范和知识。法律基础教育是当代大学学生的必修课,也是了解中国法律、实践中国法制的基石。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逐渐苏醒和强化,国家推进法制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如何进一步提高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变得愈加重要。

民国是我国公民教育的快速发展阶段,有学者研究认为,此阶段公民教育有两个最明显的特点:百家争鸣的公民教育思想和百花齐放的公民教育实践。而公民法制教育与公民教育在此阶段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公民法制教育亦有着不同的特点。

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进行分析,并结合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现状及模拟法庭等法学教学实践在法律基础教育中的应用,从而论述法学基础教育中应吸收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的优点、加重强化知识实践性、应用性,并希望能够对改革法律基础教育起到一些积极意义。

【关键词】公民教育;模拟法庭;法律基础;法制教育

一、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

民国初期,国内掀起公民教育研究的热潮,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蔡元培“五育并举”的公民教育思想和晏阳初的平民教育思想等,这些教育思想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并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制度,但此阶段有关公民法制教育的思想并不突出。尽管蔡元培在提出“五育并举”的公民教育思想时倡导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 有着非常鲜明的民主共和精神,但这并不是从公民法制教育视角出发的,而是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纲领提出,并以孔孟思想的“义”“恕”“仁”来支撑,与民主、自由、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制理念是截然不同的。

民国初年晏阳初在国内发起声势浩大的平民教育运动,提出公民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农民具有最低限度的公民常识,发展团结力量,启发民族觉悟,训练自治能力,培养法治精神。虽然基于当时中国农村现状,主要力量还是集中于识字扫盲,对法治精神培养也没有进一步研究。但法治精神与公民公民常识、公民教育间也开始建立起不可截然分割的联系。

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也有着其在此阶段的特点。其中,值得借鉴的是注重实践活动。

民国初期,在确立公民科后,《公民科课程纲要》“教学方法”中就有“以讲述、表演等为公民修养的教学方法。以参观、调查、讨论等为社会组织的教学方法。以学校服务、学校自治为公民训练的具体方法”。到了20世纪30年代,公民训练被作为公民教育的一项专门课程。周鲠生在编纂的初级中学用《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序言中指出:“书中包括的事项以限于篇幅只能述其大纲,尚待教者随时附加说明;且有许多处所讲到关于社会生活及行政组织等事,最好是于参观旅行的时候,由教者实地举例说明,较容易使学生领会并起其考究的兴味”。叶楚伧在其主编的初级中学教科书《公民》的编辑大意中指出“本书注重实际,由近及远,期与学生自治训练相呼应。”

与此同时,公民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的联系也更加紧密。1933年教育部颁布《公民训练标准》,其中,在公民的政治训练方面就提出 “养成奉公守法的观念,爱国爱群的思想”。

民国时期公民教育注重实践的特点,对当时的公民法制教育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当时的法学教育家也从各方面强调实践在公民法制教育中的意义;另一方敏,学生也将教材中有关法制的内容活学活用,付诸实践,如参观议会、法庭、监狱和行政官署,借助国家权力模式,组织学生团体并选举各成员等,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实践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

二、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现状。

当代法律基础教育普遍是从大学时期才起步,而目前我国当代大学的法律基础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但同时所学习的理论知识繁多又复杂,可大学所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又远远不够。按照目前大学的教育现状,大学本科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时间为4年,但完全可以用于学习法律专业课的时间实际却远远没有这么多。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少、内容多:目前大学的法律基础课程,所用的教材内容大都繁多庞杂,其中包括了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宪法常识,并且还有许多部门知识,具有很广泛的覆盖面。但是法律专业需要学习四年的知识, 却浓缩在这几十个课时之内,加之学生在课堂上并没有相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法律基础课程起点低、要求高: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上有很高的教学要求,但其教学地位却往往停留在“ 法律讲解” 这一阶段,教学效果达不到相应要求,由于教学内容的局限性,使得学生也没有得到法律基础素质的提高。

3、法律基础课程轻实践、重理论: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 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长期以来都重视理论教育,并没有对学生有关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有相应要求。因此学生缺乏法律实践能力,无法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三、借鉴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优点,完善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1、应注重公民教育,培养公民意识,尤其要注重公民法制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民国时期,就主张重视公民教育和公民法制教育。回想近代国家内忧外患之时,朝野上下开始了“宪政救国”的历程,将传播民主理念、灌输宪政知识视为开启民智、改造国民性之根本途径,并至此拉开了以宪政教育为优秀的公民教育历程,实现了几千年来“臣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巨大转变。由此可见,“公民”从开始之日起就与宪法教育密切相关。

因此,法律基础教育的优秀在于宪法教育。宪法是众法之源,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意识是公民的基本意识,宪法知识是现代公民的基本常识。因此,当代大学大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内容依然应是宪法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神,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宪法、真正领会宪法的优秀要义。

2、法律基础教育应避免过多深奥抽象的理论知识。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不是专业教学,主要面对的是非法学专业学生,且普遍课时较少,在此种情况下,课堂讲授应简单明了,深入浅出,避免深奥抽象理论,以法律意识培养为主,法律知识传播为辅,并注意和教材前半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进行有机结合。民国初期,法学教育家在公民法制教育时即注重以通俗的语言阐明法律的内涵,如周鲠生在讲述法律行为时,举例“法律行为是凡人之意思表示以生司法上的效果为目的之行为,如物品之买卖,金钱之贷借,其表示足以生司法上的效果,都是法律行为,反过来,如通常散步、请客等行为,不足以生司法上的效果,都不是法律行为”等。法学教育家在公民法制教育时也注重讲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如周鲠生讲法律时即指出“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制立的法律的规则,务求能和那社会中通行的道德观念相融洽,道德不但可以为法律的后援,并且可以补法律的规则之不及……”。这些运用浅显易懂的例子进行法制教育,且将法律和道德知识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在目前的教学中也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3、法律基础教育应重视实践。实践是教育的本质和精髓,民国初期的公民教育即开始注重实践活动,法制教育也不例外。目前,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组成部分,如果是单纯地进行说教,学生很容易失去兴趣,且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不同于法学专业课,学生具有宪法意识,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寻求法律帮助,做到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就达到了教学的主要目标。因此,复杂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不适合法律基础课教学,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实践应走出校园,观察、了解社会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事项,有针对性地组织、引导学生以法律思维方式分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参与自主性培养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让学生通过实例体验法律的价值和意义,而不只是简单地阅读法条。

四、对当代法制基础教育的几点思考。

第一,应加强法律基础教育的立法支持,为其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环境和保护。

公民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基础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石,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因此,应加强立法,推进公民教育、公民法制教育和法律基础教育,保障其有效实施。

1、制定促进和完善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制定和实施教育法规,是国家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它对于推进我国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2、目前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立法现状:

A、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对教育的相关规定等。

C、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它们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实际工作中起主要作用。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D、教育规章。教育规章是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有的称为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这类文件主要是就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实施办法、条例、大纲、标准等,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如《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3、应加强上述教育法律法规的实际落实。公民意识的提升,有利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增长,进而促进我国的法制化建设。

第二、应强化案例教学在当代大学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

A、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案例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教学的效果。法律基础课所需要的案例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其一,真实性。现代社会案例素材的收集渠道比较广泛,案例素材可以来自书刊、杂志、报纸、网络等途径,但是案例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的思考。因而,案例必须来源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必须是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其二,典型性。社会现象复杂多样,客观事实纷繁复杂,一般的事例虽也具有真实性,但却未必能为教学服务。要成为法律基础课的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即案例反映的客观事实应该具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意义,能够由个别推及一般。这样的案例既让学生容易理解,又容易引起学生的注意,从而引发学生的共鸣,让其不由自主地参与到案例教学中来。

B、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解释。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案例解释的道德标准。对于刚入校的大学生而言,法律案例分析是一个体验、实践生活的过程,也是学生提升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过程。分析案例应多维视角、多元化阐述、跨学科知识性解释,取得预期道德价值观传播的实效。在法律案例的分析方法上,应坚持案例解释的道德标准,或者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视角,应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法对案例加以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案例的解释应始终坚持价值判断的道德标准,以法律规则为解释原点,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蕴含在对案例的解释中,使学生对思政课的法律理解由文字叙述型转到现实立体型,由静态封闭的书本探讨转到动态开放的现实交流和真实生活的对话,鼓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

第三、注重法律基础教育中模拟法庭实践引入。法律只有落实到实处,能够作用与实践才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应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实践,而模拟法庭实践,既是情境教学法的具体实践,也是法律基础教育的一种改革和创新。我们可以在法律基础教育中不断尝试模拟法庭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模拟法庭实践的质量。

这样,将理论结合实践,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便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学理论,更加可以逐步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第三,应试着推前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和学习方式。鉴于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种种问题,可以试着将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分散推前,比如,在公民教育中,进行适当地普法教育和宣传;在中学、高中甚至小学中,都可以分散式地进行法律基本知识的渗透和学习;在大学中,适当地开展基础法律知识地讲授。

总之,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要学习借鉴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经验,在不断探索和尝试中,变革、创新,应注重法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从而提高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效力和作用,进而促进我国公民的法制教育,推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应用实践

【摘 要】随着大学法律专业的地位日益突显,法律教学成为各高校的重要课程。案例教学法是现今各高校教学的主要方式,在大学法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可以提高法律教学效果。因此,为了提高大学法律的教学效果,分析了大学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实践,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关键词】大学法律 教学案例 应用实践

在法律教学课程中,为了提高法律教学知识,使大学生能够掌握更为充分的法律知识,需要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选取和设计一定的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使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和掌握法律知识。因此,在大学法律知识中广泛应用教学案例,可以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一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案例教学法可提高学生的理解力,巩固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

高校在设置法律专业时,开设许多法律课程。面对庞大的法律知识,若采取“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学生无法充分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通过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对其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进行充分的掌握和理解。

2.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应用案例教学法,学生课前、课中及课后都要积极主动参与,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对案例所表现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讨论、辩论及总结,积极找寻资料,对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学效果

采用案例教学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使学生能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具有较高的学习积极性,以使课堂的学习氛围得到活跃,提高教学效果。

二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中的应用

1.选择适宜的教学案例

选择教学案例时应注重:(1)选择针对性的案例。在案例教学法中,让学生通过案例,学习和掌握法律条文和规定;(2)选择典型性案例。选择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典型案例,增强学生对案例的认知。(3)选择综合性案例。尽量保证案例涉及较多的法律知识点,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2.做好准备工作,合理分工

大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做好提前准备工作。课前做好资料查找工作,为发言做准备。在明确案例后,合理分工,创建小组,各组员有各自的任务和工作,如查找资料人员、草拟发言内容的人员、课堂发言人员,以此提高大学生的合作沟通能力,并促使案例教学法的顺利实施。如在学习刑法知识时,各组员合理分配任务,找寻学生忽视刑法,对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强调刑法知识淡薄的危害性,以此总结和归纳问题所在,并通过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知识。

3.积极交流、讨论案例

教学案例在法律教学中应用时,需要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教学案例的交流和讨论当中,并有序讨论问题,按照一定顺序,有序发言。如在讨论1291次列车农民工致死案时,需要陈述自身的观点和理由,对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如车长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等,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交流、陈述和讨论。

4.归纳和总结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不仅要做好设计和引导,在教学即将结束时,对学生的讨论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教师要针对学生交流和讨论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和忽视的内容重点提及,以此增加学生的记忆力,并对讨论中不正确的观点进行评价,做出正确的归纳和总结,提高学生的记忆力和理解力。

三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做好法律案例的准备工作

1.教学前精心选择法律案例

在教学中,教师需选择典型的法律案例,让学生有目的地围绕教学案例学习,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2.对法律案例适当加工

在法律案例应用时,需适当加工,使法律案例分析可围绕教学目的和内容,适当简化案例情节,突出重点。

3.预先讲解法律案例相关知识

在课堂上需对教学重点难点进行预先讲解,使学生做到真正地掌握和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 结束语

为了使案例教学法能够更好地在课堂中运用,教师要采取合理的教学案例,选择典型、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案例,积极结合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使学生能够重视法律知识,以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法律论文:耶鲁法律现实主义对大学法律教学的启示

【摘 要】随着司法现代化进程快节奏的变化,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也随之发生改变,传统的培养法律人才的模式略显力不从心,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提出的新挑战,由此,应借鉴西方的成功典型,耶鲁法律现实主义在世界法学教育中具有深远影响,本文基于耶鲁法律现实主义,研究对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律教学的启示。

【关键词】法学 现实主义 法律教学模式

引 言

耶鲁大学法学院在世界法学教育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影响力远远超过了法律界限,甚至渗透到了政治、经济及文化领域。在这之前,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以哈佛大学法学院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为主,然而,耶鲁法学院指出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存在弊端,并开辟了一条新颖的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理论。同时,耶鲁法学院的现实主义学者们将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结合在一起,依据现实主义理论重新安排课程表,从而使得法学教育能够与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随着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发展,经过教学实践总结出了“问题式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法的本质在于:一是鼓励学生在课堂中了解现实社会生活,二是努力解决现实问题。通过这种对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理论及其教学方法的改革,使得耶鲁法学院在美国法学占据一席之地。

司法竞技、专业的法律人与法律职业本身的矛盾性

1.司法竞技

依据诉讼制度,在诉讼模式上,西方国家主要分为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前者对应的诉讼模式是职权主义,后者对应的诉讼模式是对抗式。诉讼模式主要研究控诉(原告)、辩护(被告)及裁判的诉讼法律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两大法系的诉讼模式差异性逐渐减小。司法改革正朝着司法竞技化的趋势发展。司法竞技是由中立法官主持的,两方的当事者通过诉讼对抗,最终获取事实,得到公正审判。司法竞技不仅充当着对抗式诉讼模式的优秀角色,并且逐渐融入到职权主义。为了加强被告人的权利,减弱追诉方的权利,从而达到平衡的状态,各国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措施。然而,总体而言,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仍徘徊在职权主义和对抗式之间。不可否定的是司法竞技向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司法竞技中,赢家只有一个,这就需要辩护双方通过搜集有力的证据、出奇制胜的辩护方法、出色的口才演说等说服法官和陪审团,赢得最终的胜利。无疑,这就对律师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2.专业的法律人

对于成文法和判例法,法律专业化已然大势所趋,法律职业要求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法律人需要具备专业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同于普通民众的思维和逻辑。然而,在法律人专业化过程中,可能会使得一些法律人站在金字塔的最高点审视整个社会,从而逐渐与社会脱离,形成固有的思维定势,甚至对人情显得冷漠无情,没有怜悯之心,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一定要注意在专业化过程中,要培养能够很好适应社会,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化法律人。而这正是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目的所在。

3.法律职业是一个道德性与非道德性并存的矛盾体

法律职业是一个令人自豪的高尚职业,法律人群体应热爱这一职业并为之付出努力去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他们应受到社会人群的普遍关注和尊敬。在法律人的职业生涯中,“公平、公正、公开”应贯穿始终,成为他们的坚定职业信仰。但是,法律职业思维又具有非道德性的特点,法律作为区别于其他领域的独立存在体有其自身的“形式性”要素。这种形式要素使得法律人受到的道德观念的影响很少,主要按照一种独特的职业规范来实行法律职业活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1.对委托人唯命是从。律师在为当事人辩护过程中,对委托人的要求一应俱全,完全遵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法律活动。2.为“坏人”辩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申诉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职业要求。3.“无动于衷”的中立态度。法官在处理对抗诉讼时,充当着裁判角色,不能有主观意识的有罪假设,也不能按照自我意愿打击犯罪,而要在法庭上维护辩护平衡,使得被告人及其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保障,这些行为举动与社会民众要求严惩犯罪的普遍道德观有较大的差异。由于“形式性”理念没有得到民众的普遍支持,这种非道德性的职业规范必然会引发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在法学教育中融入多种社会科学因素,正确面对社会现实,在“形式性”理念中加入现实主义,使得法律人能够尽快适应现实社会。

法律诊所

我们以法律诊所为代表来进一步探讨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法律诊所又被称为诊所式法学教育,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法学教育模式,能够减小学校理论教育与社会职业化要求之间的差距。它承载着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有效地将书本中的教育理论知识与现实社会中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诊所式法学教育与司法竞技主义的观点不谋而合,二者都注重强调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常常有人错误地认为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诊所的源头,其实不然,诊所式法学教育是对案例教学的补充和改进。案例教学法一般倾向于教会学生理论知识,而这并不能满足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在耶鲁的法律诊所教育中,不仅能帮学生掌握理解必要的法学基本原理,而且能让学生掌握各种法律技巧和专业素质,锻炼学生与各种人物和单位机构沟通交流的能力,培养查证法律事实等综合能力。实践证明,法律诊所的优势远远大于在律师事务所里实习,在法律诊所中,学生不会只充当打杂的,而是能够真正地学习到法律实务的技能技巧。由此,在其他课程中融入法律诊所教育的方法,已经成为目前法学教育发展的新方向。

当代法学教育

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对现代法学教育的产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律现实主义学者们对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的抨击。这种抨击给案例教学法创造了改革的机会,从而形成了现实主义的实效性教学法。这种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1.重新改革教材。新教材不仅包含了传统的案例书,也把历史发展及社会背景等内容融入到其中,这能够使学生了解丰富的现实内涵。2.打破部门划分的束缚。课程内容完全打破了传统的部门法的划分,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是法律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法律部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在划分时,不能只限于目前的法律、法规多少,还应当考虑到法律、法规的今后发展。3.提倡社会科学的多方面渗透。西北某政法大学的学者们意识到法学能够从其他社会科学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他们努力将社会科学的内容和方法进一步延展到法学教育中。4.师资力量的多元化。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学院建立了多种学科共存的师资结构。在法学院中,会邀请经济学家给学生传授有关法律的课程。这种新颖的师资结构能使学生从经济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角度了解法律对社会产生的重要作用,以及怎样通过法治来改善提高社会生活和解决现实问题。5.授课内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引入带有问题的案例,使学生能够辩证地从法官、律师等多方位角度思考案件,并获得可靠的结论。这种把问题作为导向的提问摆脱了之前的唯法律规则理论,能够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与现实社会的关系。6.法律诊所及其教学方法。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学院借鉴西方成功典型,逐渐走向诊所式法学教育,让学生真正地参与到法律办案当中,这不仅是课程的改革,也是教学方法的改革,使得当今的法律诊所教学法能够弥补案例教学法的弊端,增进师生之间的密切联系、解决现实法律问题以及维护社会公益。

结 语

法学教育过程中,我们需要一整套全面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法律人必须要严格要求自我,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律教学以耶鲁法律现实主义为视角得到启示,强调法律实质上是一种工具,它能够帮助我们实现社会政策;法律人应该立足有利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重新看待法律问题,并且在一定情况下推动社会生活的改善提高,为推动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强调学生看待问题应从多方面考虑,不仅要熟悉专业的法律知识基础,还要能够将知识融会贯通到解决实际问题中。

作者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西安

大学法律论文:国外法律教育模式对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

【摘 要】本文通过研究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历史发展及其优势和劣势,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提出了几点启示。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改革也为国内其他学校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法学教育 模式 法律专业授课 启示

国外法律教育开启了现代大学法律教育的先河,国外法律教育具有教育质量水平高且学风严谨的特点,是法律教育界的典型模式。与国外法律教育相比,我国的法律教育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历史也较短,因此,要想完善和发展我国高校法律专业授课的模式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法律教育模式。因此,本文以西北某大学为研究对象,通过了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发展历史及其优缺点,取其精华,为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改革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发展历史

国外法律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判例法系,也成为普通法系。二者的法律教育模式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大学,而判例法系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律师学院。

1.早期的国外法律教育模式

从12世纪起,国外陆续开始出现具有法律教育性质的学院,其主要集中在法院附近。到14世纪,这样的学院慢慢越来越多,这种具有私塾性、法律专业性的教育形式就是早期的国外法律教育模式。

以具有典型性的英国为例,1753年英国开始了大学的法律教育,为英国的大学法律教育揭开了新的篇章。19世纪,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陆续成立自己的法学院。早期的法律教育模式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与实践紧密联系。(2)法律专业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3)学生的专业能力水平较高。但是,国外早期的法律模式也具有思想封闭、视野狭隘的缺点,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水准相对较低。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外大学陆续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首先,在大学中,对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律专业知识的教育。其次,与当地的法律培训中心或者法院进行合作,对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性的锻炼与培训。最后,培养法律专业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使其从业法律工作以后能够继续学习法律知识,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一系列的教学改革改变了国外早期的法律教育模式,促使了国外现代法律教育模式的诞生。

2.现代国外法律教育的模式

现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一方面顺应了全球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其法律教育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另一方面也保持了其自身传统的优势。现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国外各个高校的法学院主要是培养大学生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能力,通过法学院的学习,为其从事法律行业工作创造条件。如果学生想从事律师行业的工作,首先,必须完成大学法学院的专业课学习,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其次,修完必修的法律基础课程才能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才能真正从业律师工作。

第二,法律教育的教育内容。国外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的法律理论和技巧,法律思维能力,分析、判断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达到培养学生能够以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角度去思考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的目的。

第三,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国外法学院的法律教育模式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及思考模式。因此,教学的方法主要是由老师准备课程资料,收集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的案例,提前给学生布置其各自的任务,在课堂上,由老师引导学生进行分析与讨论。与此同时,国外还实行导师制度,即每个老师都具体负责几个学生,学生在法律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向自己的导师请教,导师也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安排学生的课程和课外学习等,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四,法律教育的教育评估。国外法学院的教育评估指标具有多样性。其法学教育评估体系比较完善,主要分为两部分。一个是教学质量评估,另一个是科研等级评估,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教学质量评估主要考查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等级评估则是考查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二者的结合使得法学院教学水平保持较高的水准,同时还能使其能够走在法学科研的前沿。

第五,法律素质能力的培养。国外的法学院比较重视培养学生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此外,学校还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安排法律伦理、道德等课程来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优缺点

1.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优势

从总体上来说,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具有开放性广、灵活性高和实践性强三个优点。

第一,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开放性。国外高校的法律教育具有开放性,主要表现在学生可以不用在乎对错,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第二,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灵活性。不同于传统填鸭式教学只是简单地向学生灌输死板的理论知识,国外的法律教育更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国外法学院的教育模式改变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方式,老师上课的时间较少。这种教学方式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第三,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实践性。国外法律教育向来注重法律实践教育,其主张通过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具有职业性和专业性的法律人才。

2.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劣势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肯定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优点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缺点。其缺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忽视抽象思维、轻视理论教育。国外法律教育模式注重法律实践,但却轻视法律理论教育,这种教育模式使得法律专业的模式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但是却使得学生视野比较狭隘,见识比较封闭。

第二,实用性较强,学术性缺乏。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具有很强职业性和专业性的实用型法律人才。但是这种教育模式也造成一种困境:虽然国外法学院尽力培养法律人才,但是学生毕业后却很难担当律师、法官这种角色。知识面受限、思维模式的狭隘限制了法律专业学生以后工作生涯的发展与提升。

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

本文通过对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历史发展以及优势与劣势的分析,我们认为,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西北某大学的法律教育必须既要重视法律理论的学习,同时又不能忽视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从国外的法律教育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外大学的法律教育由于过分地重视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忽视了法律专业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从而不利于法律专业学生未来职业的发展。因此西北某大学必须借鉴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成功与不足,在其法律专业授课中,要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第二,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既要注重知识的深度又要注重知识的广度。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一方面应培养具有应用型的法律从业人员;另一方面,还要使得学生具有其他专业的知识,掌握更多不仅仅局限于法律专业的知识,使得法律专业的学生成为知识面宽广、视野开阔的法律通才。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还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双学位,吸引更多其他专业的学生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高校高素质人才的法律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第三,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应改变其法律教学方式以及评价体系。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应学习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中的导师制。老师通过引导学生,能更好地了解学生自身的能力,使得老师更能因材施教,培养法律专业学生自身的技能;另一方面,老师通过指导学生也能促使自身教学方法、方式的改革。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还应将法律教学和法律科研项目的开展结合起来,二者的结合有利于法律专业学生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有效地调动老师和学生科研的积极性,有利于西北某大学科研的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咸阳

大学法律论文:关于建立开放大学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构想

摘 要:国家开放大学成立以来,地方电大正处于向开放大学转型的关键时期,开放大学肩负着全民终身学习的历史使命,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发展策略要求,建设教育社区、和谐社区,提高社区居民素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社区教育包括方方面面,法律服务更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百姓的法律素质,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开放大学 社区教育 法律服务

为了更好地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办好开放大学”的总体战略和国家教育部以电大为基础建设开放大学的安排部署,为适应“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打造教育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辽宁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和该校实际情况,该文针对锦州市社区法律服务状况,就地方开放学院在法律服务社区建设方面谈一些粗浅的建议。

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涵义

发展社区教育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首先大家了解一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了解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之前,首先要了解社区教育,所谓社区教育,是指“在一定社区范围内利用各类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开展的旨在提高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可以概括为在一定的社区内利用法律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由专职、兼职法律服务人员或法律服务志愿者为社区成员提供法律常识、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等活动,提高社区人员的法律素质的教育活动。

2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已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社区居民理念比较滞后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新型教育,其发展壮大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与配合。而目前就我所在的社区情况而言,开展社区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非诉讼调解、街道法律宣传、普法教育、法制培训等工作,而法律服务所主要是自收自支机构,在司法局注册,由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所主要工作就是配合司法所开展工作,除刑事案件以外的诉讼,面向基层百姓的法律服务。但就现实的情况而言,有些机构对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认识力度不够,实际开展的工作不多。另外,市民自我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不强烈,学习自觉性不够,使得社区法律服务的功能得不到最大的发挥。

2.2 政府统筹需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社区教育的情况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政府统筹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资金、人员、相应机构职能等还不是很健全,为解决这些制约社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亟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教育协调统筹机制,健全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规章制度,使社区教育法律服务有法可依,保证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3 各个街道、各个社区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受地域、经济、文化和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很大,一些乡镇还没有把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建设中,老百姓素质参差不齐,即使有些地区纳入了发展规划,发展的速度也很慢。即使在城市,各个区、各个街道之间的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发展也不平衡,有些区、街道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就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体制,而有的区、街道领导不重视,则发展缓慢。在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中,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教育机构来组织和协调,使得很多资源分散、杂乱,不能使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影响发展。

3 建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构想

国家开放大学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有着伟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社区教育是搭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立交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仅是“立交桥”的一小部分,为了更好地发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我提出以下构想,请大家批评指正。

3.1 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宣传和开展“终身教育”,使终身学习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途径,是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是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广大市民应积极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社区法律服务教育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

3.2 组织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以及志愿者服务社区

作为市级开放学院,我们可以将我校的法学专业教师,法学专业学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深入社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就市民感兴趣的法律知识进行解答,解决市民在法律方面的困扰,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3.3 加大政府统筹力度,进行资源整合

社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范围十分宽泛,法律服务作为社区教育的一种,同样也需要通过政府统筹,合理整合、配置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益。政府要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教育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效力,更好地服务社区百姓。

3.4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之间加强沟通,互相学习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由于种种因素,发展不平衡,因此建议各机构之间要经常沟通,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教育理念,利用最优秀的教育资源,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总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开展也不仅仅是我们市级开放学院的任务,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更需要全社会、全体人民积极努力,任重而道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发展会有更加灿烂的明天。

大学法律论文:提升大学法律课教学质量的路径

[内容提要]提升高校法律课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提升高校法学教学水平,首先要提高教师的水平;提升法律课教师备课的教案水平,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建立优良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重视并搞好案例教学;加强教学管理工作,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关键词]法学;法律课;教学质量;提升路径

高校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高校教育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对我国高校法律课教学质量的要求日益提升,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时展的需要。

一、提升高等教育法学课教学水平的意义

我国在校大学生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近年来,频频发生大学生因法律素养的缺失而走上害人害己道路的案例(如马加爵案、药家鑫案),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这更要求我国的高校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重构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目前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各高校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程,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使其成长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作为高校,培养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培养现代化人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

应该通过法学教育课,使法学专业的学生们既要有高深的法学理论水平,能够根据社会的发展、现实情况的变化理解和使用法律,又要有相当的法律实务能力,以便在大学毕业后,尽快适应法律工作岗位需要。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应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的事。因而,高等法学教育应创新教育理念,从只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教学模式,向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方面转变,注重法学研究方法的传授,注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对共同课法律课程,也应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改变以往的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偏重专一教育模式,教育过程相对封闭,忽视学生个性的发挥和张扬的传统法学教育观念,不断提升法学教育水平。

二、提高法学教育水平,首先要提高教师水平

近年来,在高校里有些任课的法律老师,并未接受过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的教育,使法制教育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这不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必须重视提升大学法律任课教师的水平。

一是对法律课教师进行系统培训。对高校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课而从事法律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经法律课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套相关制度,为教师的进修深造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全面提升教师备课教案水平。高质量的教案是保障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基础。教师的教课安排准备直接体现在讲课中,教师在准备课程的前期付出的辛勤劳动会间接的反映在教案中。教师编写教案的过程,是教师在认真、反复研读教科书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教案规划整理、理解安排和表述知识的过程。应要求法律课教师按照教案的规范要求编写教案。应按照学生接受知识的特点和要求递进的方式进行。突出教学的重点内容、难点解析。教案在逻辑上要严谨,层次上要分明,知识要系统,语言要生动、规范,图示要完整,教具准备、课时分配、课件或板书内容等都务求充分。举例要简洁生动、准确,方法应新颖、活跃。教案中还包括教学目的;相关问题在学术界的不同观点、社会实践前沿及学术动态前沿,使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线索、重点内容等等。教案的编写还应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精炼和完善。教师的知识水平、价值观念决定了教案的水平及程度。要编写好的教案,教师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思想素质、政治素质。

三是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培养。应努力提升实践教学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教学活动的随机性、零散性。搞好实践教学。打造一支优秀的实践教师队伍。应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一批优良的、规范化的法律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满足高校人才培养的需要。法制教育应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四是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教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比如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或者采取模拟法庭,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剖析重点案例、以案说法、对真实或模拟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更多的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也可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待人的态度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方法。可开办法律实务讲座、沙龙。应结合学生的学习内容,安排一定的法律务实讲座,邀请有一定知名度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到校讲课。还要组织法律学术沙龙,对影响重大的案件展开师生对话式讨论。通过这些活动训练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五是注重和搞好案例教学。传统教学法主要以讲授为主,作用毋庸置疑。但讲授法的局限性在于其将学生置于被动学习的地位,对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不足。传统的讲授法造成信息流动单向,容易出现“满堂灌”的现象。案例教学法的推广是与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应用推广相伴而生的,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创造性思维,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方面都优于讲授法。案例教学通过互动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教学手段,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这是改变原有的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枯燥的书本知识演化为与实际生活密切联系的案例,以案促学,以案教学,教学互动,使学生真正学到有用的知识。教师将课程内容设计各种场景、案例让学习者掌握专业知识,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灵活掌握专业知识。教师在教学中必须紧紧抓住学生的特点,因势利导,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加强教学管理,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校合格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和及时了解教学活动的真实状况,成为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建立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体系应坚持全面性和系统性。由于教学活动是动态的过程,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因素涉及许多方面。只有对课堂教学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并将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各项因素都纳入到监控体系设计中,才能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同时,要对监控对象、实施方法、实施机构、参照标准加以整体分析和综合,从而保证质量监控的有效运行。教学质量监控内容,应首先监控教师的师德。教师的素质、师德是教师的灵魂。要充分利用监控措施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从源头上促使教师自觉提升自身素质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多元化、鼓励教师创新发展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学校也应通过定期评选教学名师活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步。

应注重教师的师德监控。教师在讲授法律课时,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简单的套用我们的法律体系。我们要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它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必然要求以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本质特征,这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区别。对待外国的法律,不能简单的、不加分析地照搬、照套,而只能加以研究、借鉴。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实践没有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处于发展与完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师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明确不同层次的教育要求,培养大批既有深厚研究造诣,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力量,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纳入教材之中,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修课,努力培养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坚持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要注重趣味性、实践性、直观性、艺术性、创造性以及学生的自主独立性等多方面,全面增强教学效果,使学生们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以此方能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