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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2-08-06 10:05: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

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分配问题探讨

内容摘要:目前理论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分配的研究较少,在现实中,如何解决利益合理分配迫在眉睫。本文主要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分配问题进行具体阐述,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利益和分配特点加以论述,建立相关机制来保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利益的合理分配。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组织 利益分配

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分配的现状

目前相关理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研究,主要把重点放在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的原因、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组织与非成员组织的经济影响等方面,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利益分配研究较少。由于区域一体化过程中组织获得的利益,是由拥有相对自主权利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组织所共同创造的,因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建立时,利益分配问题便凸显出来,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各成员组织利益以及能否平稳运行。从国内外区域一体化进程来看,许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明显在利益分配方面有着不公平、不合理等现象,主要体现在区域一体化成员组织利益分配严重不公平,甚至差距极大。

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由于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加拿大抱怨太多的资本和高附加值企业流向了美国;墨西哥在从NAFTA获利的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小企业纷纷倒闭,环保问题日益突出。甚至有人认为,NAFTA导致了墨西哥工人阶级工资下降、发展水平倒退以及贫富差距扩大。有人认为NAFTA最大的赢家是美国,也有人认为NAFTA是大量美国资本与企业流向了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墨西哥,使一些美国传统产业受到冲击,并由此导致美国失业的增加及人工尤其是非熟练工人生活水平的下降。

尽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到现在已不再局限于地域相邻国家之间的合作,出现了许多跨区域,甚至是跨洲的区域经济同盟,如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欧美跨大西洋联盟、日本与新加坡的成功合作以及目前我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拉美国家的合作等,但大多数区域合作还是发生在地区毗邻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对于传统的地域相邻或相接的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条件下,成员国之间相互衔接的边境地区相比其他地区将得益更多。

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合理分配的意义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共同创造利益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利益分配上的困难。客观上讲,区域组织利益的共同创造与区域组织利益的分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组织必须面对的两大课题,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有统一性,又有矛盾性。利益的创造决定利益分配的有利可分,利益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又制约着利益创造的存在及其发展规模。因此,区域组织利益的合理分配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合理分配有利于完善市场机制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区域组织贸易的利益来源于组织分工与组织商品交换,各组织只要按照各自的要素和比较优势参与组织分工和组织贸易,便能从中受益。假设要素不能流动,各成员组织创造的财富和生产的产品都是通过自己的要素使用而得到的,并且参与分工、贸易、利益分享的都是拥有自主权利的组织,那么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利益的分配并不存在矛盾与冲突,其分配方式完全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正因为要素不流动以及组织自主权利没有改变,因而对其利益分配也不存在太多的分支与争论。这也正是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对利益分配问题的研究不太重视的原因之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国际贸易不同,此时不仅有商品的自由流通,也有要素的跨国界流动,甚至包括信息、技术、财政与金融以及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此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各成员组织为了协同一致,实现区域组织利益的合理分配,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使自身利益蒙受损失。由此,必然产生两种后果:第一,区域组织利益是一个整体,可以通过贸易合作、投资及其他要素流动合作、信息与技术合作以及财政、金融等经济政策合作所形成共同体,对此不能划分区域组织利益中哪部分是由何种具体合作形式所创造的,此时市场只能解决其创造问题,而无法解决其分配问题;第二,区域组织创造的利益是成员组织协同一致而共同创造的,但各组织的付出并不完全相同,有的组织可能付出较多的甚至沉重的代价,也有的可能短期内不能受益,而另外一些组织付出相对较少,但可能会从中受益更多,这就造成了更大的利益分配不平等现象。针对于此,区域经济组织利益创造出来以后,有必要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二次分配,以弥补市场在利益分配方面的失效,体现区域公平。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合理分配有利于组织的持续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成以后,成员组织行为以及一体化组织整体管理与决策的目标,就是区域组织利益最大化。各成员组织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表现的行为与决策实际上是属于合作博弈的关系。此时,特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各成员将在一定程度上放弃自己的利益,为了联盟的整体利益,为了把区域组织利益实现最大化而共同努力。

根据合作博弈理论可以得出结论,尽管区域一体化的成员组织的行为目标是为了最大化整体利益,但结成联盟以后并顺利运转,还需要一个健全的分配机制来支持,如果分配机制合理,就必然会有效地调动成员组织合作的热情,自然也就可以创造出更大的利益。如果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情况正好相反,甚至成员会退出联盟。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合理分配有利于组织利益的最大化

区域组织创造的利益指的是区域合作的纯利益,是区域合作总收益与总成本(主要是区域协调与管理成本)之差。区域合作边际收益的扩大或者边际成本的缩小,都有利于区域组织利益实现最大化,进一步扩大区域经济一体化范围,包括横向的规模与纵向的层次与水平的拓展。区域组织创造的利益能否进行合理分配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协调与管理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建立一个完善、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对区域一体化组织协调与管理成本可以起到很好的控制,进而有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规模的扩大、水平的拓展与合作层次的提高,有效地实现区域组织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

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分配的特点

成员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愿意放弃自身部分的经济甚至政治主权而共同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并努力把自身作为整体中的一分子而共同奋斗,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区域组织共同利益的存在,因为有更大利益可图,就好比国际分工理论中提到的各国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获取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利益一样。但是其又跟国际贸易不同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区域组织利益创造及其分配具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组织利益不可计量和区分。二是创造区域组织利益的组织与受益组织不一致。三是区域组织形成的利益是由微观主体创造并且必须由宏观主体进行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对区域组织利益进行科学合理的再分配,实现区域内部的利润相对平衡的分配。四是区域组织利益分配的复杂性,在区域合作过程中,如果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标准与原则,区域组织创造出来的利益在分配中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分配的原则

区域组织利益要得到合理的分配,首先要有个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而分配原则的确定,无非是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那就是效率与公平。效率与公平兼顾,在高效的基础上求公平,通过公平促进效率。

遵循区域组织利益最大化原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是最大化区域组织利益,实际上就是区域总收益与总成本之差。因此,区域组织租金最大化便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运行效率的最大化。为此,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制度设计,包括利益分配机制都应该有利于区域组织租金最大化这一目标的实现。

区域经济趋同原则。经济全球一体是大势所趋,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也导致了全球两级分化的加剧,在我国,各区域经济发展正好体现了这一明显特征。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不断深入研究与探索,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协商与平衡,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一矛盾。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成员组织在追求区域组织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其实还担当着另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实现区域范围内的经济趋同。然而,在这里的区域经济趋同,不能只是简单的成员内部生产率的趋同,还应该是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趋同。区域经济的趋同有利于区域范围内利益的平衡,更有利于区域组织利益的最大化。

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合理分配机制的对策

根据区域组织利益分配的原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合理有效的对区域组织利益进行分配:

建立公平、公正的谈判机制。主要是要保证成员组织的地位平等。随着各种要素不断的发生变化,在潜在市场方面具有优势,在环境与自然资源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不发达区域的利益应该在利益分配过程中重点考虑进去。

建立有效的区域转移支付机制。建立区域内部成员组织之间的较为系统的转移支付机制,可以积极地促使区域经济发展平衡。这种转移支付可以通过发展援助,包括财政援助、技术援助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设立区域经济发展基金或者发展银行等具体方式,对区域内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地区给予更大的支持,还有可以直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帮助区域内相对落后地区。

微观规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微观规制,就是对于一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主要作用的企业,不能自觉遵从区域组织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与原则,由于它出于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在区域内进行转移定价,导致区域中其他组织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加强区域内部税收及其他政策的合作,以此加强对微观企业的规制,使其尽可能地遵从区域组织利益最大化原则。此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还应加强区域内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协调与合作,而且要充分考虑区域内在潜在市场方面具有优势,在环境与自然资源方面做出巨大牺牲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加强区域内部交通运输网络、通信网络、教育、科研等基础设施建设。应该更多地考虑区域内部不发达地区的利益。

作者简介:

张宏权,男,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河北工业大学讲师,主要从事产业经济研究。

邹娜,女,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讲师,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

信雪爽,女,石家庄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研究方向为经济管理。

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合作的深入,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已经成为地区合作的追求目标,但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等错综复杂的矛盾,导致了东亚共同体建设可能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本文分析了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可行类型,并对其所遇到的阻力和对策予以分析。

关键词: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各国间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加强,不同类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纷纷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因此,深化对东亚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促进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于提高东亚各国经济效率,促进东亚整体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提升东亚地区整体国际竞争力,以及提高中国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水平,提高中国综合实力,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可行性

1、地缘利益的推动

东亚各国地理位置临近,地缘连接紧密,在政治、经济、安全、文化、宗教等方面有比较密切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在共同面对巨大的外部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压力时,东亚各国都在不懈努力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实现和保证地缘利益,通过提高其集体竞争能力来与区外势力相抗衡。

2、东亚经济发展的关联性

东亚地区经济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日本为领头雁、“四小龙”居中、东盟殿后的“雁队”。这种雁形分工模式是全球独一无二的区域性国际分工体系,在日本、“四小龙”、东盟之间已形成了“产业阶梯”,即日本发展高技术产业,“四小龙”接收日本转移出来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东盟及中国沿海地区接收“四小龙”转移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样,通过产业转移,东亚经济连接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但也因此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环锁链。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持,为“10+3”财长会议准备的课题“东亚贸易、投资和金融一体化”一文中,钟伟等人曾利用 1978~2002 年数据对东亚代表性国家经济增长关系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如下所示 :

从该分析结果可以看出,除中国以外,日本、韩国以及东盟的几个代表性国家在经济增长方面显示出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种经济发展紧密的关联性为东亚经济一体化提供了基础。

3、东亚区域内贸易增加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由于东亚地区形成了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相结合的新的分工模式,以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对外贸易的迅猛增长,东亚区域内贸易占东亚国家对外贸易总量的比重不断增加。表 1.1 和表 1.2 对比了 1997 年和 2003 年东亚区域内进出口占各国进出口比重:

通过对比 1997 年和 2003 年的数据可以看出,东亚区域内贸易占各国进出口比重,除韩国和日本之间有小幅下降之外(下降幅度不超过 2%),其余国家间进出口占各国进出口比重有所增加,尤其东盟内部国家之间、中国同韩国之间、中国与东盟之间以及日本对中国出口占其国内进出口比重都有大幅度提升。2003年,东亚区域内贸易额占该地区总体贸易额的 54%,这一比例接近欧盟 64%的水平,同时高于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 46%的水平。区域内贸易的扩大必然导致对本地区贸易自由化提出更高要求,从而成为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的一个强大的动力。

二、东亚经济一体化的类型选择: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是基础的经济一体化类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制度性约束性不断增强,成员国的经济主权甚至政治主权不断弱化。由于东亚国家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各国经济主权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弱化,这就使得东亚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不能过早选择自由贸易区之外较高级的一体化类型。同时,从静态效率分析来看,自由贸易区优于实行统一关税的其他一体化类型。

1.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的比较分析

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自由贸易区适用原产地原则,即只有原产于区域内的或主要在区域内生产的产品才能进行自由贸易,对从世界其余地区的进口,自由贸易区成员国有权决定各自的关税税率。而关税同盟则要求成员国采取统一的对外关税。

自由贸易区实行原产地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限制贸易偏转,但实际上自由贸易区不可能真正避免贸易偏转的发生。在原产地原则的限制下,贸易偏转以“间接贸易偏转”( Indirect Trade Deflection )的形式出现。这种偏转不可能通过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原则加以限制或消除,反而有可能加大从区外国家的进口量,最终带来全球的福利增加。关税同盟则通过设定统一关税消除了贸易偏转发生的可能性,但这样会给区外国家带来新的贸易壁垒。所以,自由贸易区相对于关税同盟来说更具有开放性,更有利于福利的增加。对此,罗布森(Robson )运用自由贸易区两国模型做了分析 。

图 2.1 和图 2.2 描绘了一种给定产品在 H 国与 P 国的供求曲线。Pw为世界供给价格。一体化之前,P 国关税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包括关税在内的价格为 Tp。图中:三角形 a 代表贸易创造(生产效应);矩形 b 表示以伙伴国产品替代原先的进口(贸易转向)所构成的额外费用;三角形 c 是 H 国消费效应,为正;三角形 d 是 P 国消费效应,为负;三角形 e 表示 P 国生产效应,可能为零,也可能为负,并且主要是针对关税同盟而言。罗布森分两种情况对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进行比较分析,在分析过程中作了如下假定:商品和要素市场是完全竞争的;生产要素只在各国国内而不在国家间自由流动;运输成本忽略不计;关税是贸易管制的唯一形式,为了方便研究,假定通常只考虑从量关税;价格能准确反映生产的机会成本;贸易收支平衡(出口等于进口);资源被充分利用。

(1)第一种情况(图 2.1)中,假设 H 国和 P 国需求情况相似,但是 H 国生产效率相对低下,而 P 国供给曲线具有相对弹性和竞争力,当产出超过 L时,其价格高于世界市场价格 Pw。

自由贸易区建成之前,P 国在 Tp的价格水平下产出并消费数量为 M 的商品,该国关税排除所有的进口。H 国生产 L 而消费 N,其差额 LN 则以价格 Pw从最低的来源进口,也就是从世界其余地区进口。如果H国和P国组成自由贸易区(2.1a),价格为Tp时的区内供给(OM+OL′)显然小于该价格水平下的区内需求(M+N′),但是其额(L′N′)却小于该价格水下P 国的供给能力。在排除了成本最低的供给来源的自由贸易区内,P 国将以价格Tp供给 H 国市场 L′N′(=LM)数量的产品,剩下相当于 OL数量的产品留给国内市场,P 国过剩需求(LM)则以价格 Pw从世界其余地区进口。此时,一体化之后自由贸易区内存在一种单一均衡价格,这一价格水平等于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前两个成员国价格中较低的那一个。

可见在 H 国,生产效应 a(瓦伊纳的贸易创造)加上消费效应 c,将超过贸易转向成本 b。贸易转向成本和原先的关税收入之间的差额,表示从国库向消费者的内部转移,而不是共同体实际收入损失。在 P 国生产和消费的数量同以前一样,价格水平也相同,但是政府收入将增加如阴影部分的矩形所示的数量。它表明 P国国民收入的增加。就世界其余地区而言,其出口显然将比以前更大(LM>LN),因为 P 国供给转向满足 H 国需求。自由贸易区显示,两国、而且很可能世界其余地区的状况都有所改善。

这种结果可以和下面 H 国与 P 国组成关税平均化的关税同盟(图 2.1b)的结果相比较。此例可见,价格为 CET 时同盟供给将大于需求,因此共同外部关税将仅仅形成价格上限。均衡价格将是供求相等时(TM=US)的 Pcu。而且,虽然其贸易创造效应小于自由贸易区,但是贸易创造(生产效应 a 和消费效应 c)显然超过贸易转向 b。

两种选择方式的首要差异将是针对 P 国的。关税同盟情况下该国消费者将承受以 d 来表示的消费损失。尽管其生产者会得到净收益,但是仍将出现以 e 表示的负生产效应。自由贸易区情况下,该国不存在任何生产和消费效应的损失,但政府收益比关税同盟使 P 国增加的净收益还要多。而且,关税同盟排除了与世界其余地区的贸易。

考虑到这些因素,如果单纯着眼于静态效率分析,可以说,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安排相比是一种次优方案。二者间区别主要在于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原则无法阻止的间接贸易偏转。

(2)第二种情况不同于前者,将考虑自由贸易区内产品价格差异。此种情况下仍假设 P 国供给具有相对竞争力和弹性,但同时假设该国无力满足 H 国需求(图 2.2)。

自由贸易区建立之前,假设两国都实施排他性关税。P 国生产和消费 M,H国生产和消费 N。如果建立自由贸易区(图 2.2a),P 国无力在价格水平 Tp上满足来自 H 国的额外需求,因此自由贸易区内 H 国均衡价格将为 PFTA(L′N′=OM′)。同时,P 国价格不可能超过可能从世界其余地 E 进口商品的价格水平 Tp,因此区内存在两种均衡价格。

此例中,H 国将仅承受贸易创造效应(a+c)。P 国不会出现消费或生产的任何额外成本,但是该国会得到相当于阴影部分的政府收益增加,这表示其国内收入的增加。

如果 H 国和 P 国组成关税同盟(图 2.2b),共同对外关税将发挥作用,供给和需求将在这一水平上大体持平,同盟内价格比自由贸易区略高。 H 国存在贸易创造。相应地,P 国则因以较高价格向 H 国出口而受益,但这以用 d 和 e 表示的生产和消费负效应为代价。

和第一种情况一样,在第二种情况中,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安排相比是次优的。假设不考虑特定的市场条件,这一结论似乎广泛适用于关税平均化的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之间的比较研究。

2.东亚经济一体化类型应选择自由贸易区

从上文对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比较分析可知,成员国可从自由贸易区获得关税同盟更多的利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对此也曾经指出,自由贸易区可以使进口国避免因单边降低壁垒而蒙受不必要的贸易转移的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区域外低成本供应来源。自由贸易区还具有比其他一体化类型更加灵活等优点,比如可以避免成员国之间合作过程中贸易和经济政策协调方面的困难,为成员各方扩大商品市场创造条件;有利于因地制宜,按照相邻的不同国家的具体实际,按照双方可接受的标准制定经济贸易政策;有利于避免一体化进程中成员国经济受到不必要的冲击。因此,东亚经济一体化应选择自由贸易区形式。

三、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阻力

东亚仍然处在国家民族主义的时代,是国家性民族主义较强烈的地区。东亚民族主义是东方民族主义的一种形态,具有明显的地域文化色彩。东亚国家和地区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选择了不同的政治体制及经济模式,其自身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与历史时代的要求相互交融,形成了各异的民族主义。东亚民族主义对东亚国家争取民族独立与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东亚民族主义对地区合作产生的负面影响。东亚的民族主义包涵强烈的民族意识,非常看重国家主权,过于强调本民族国家利益的追求与实现,强调自我利益的满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东亚区域合作的开展。

东亚地区宗教因素的复杂性以及宗教极端主义在东亚地区的抬头。由于东亚宗教的多样性,各国国内的民族及教派摩擦容易引发政治冲突,极端主义则会激发更广泛的复杂的矛盾与冲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东亚地区认同的形成,影响到东亚的安全与合作。宗教极端主义在东亚虽然表现得还不是那么激烈和广大,但是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到东亚整体的行动,成为东亚区域合作的隐患。

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距。东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呈现出四个不同的发展层次:最上面一层是日本,它属于世界上总产值及人均产值量最高的国家之列;第二层是那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及地区,最有名的是“四小龙”;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等紧随其后,属第三层次;最后的是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国,属于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确定的特别贫困的国家。

东亚各成员国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对开放市场的程度和步伐存在重大分歧,这些分歧影响了区域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四、推进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途径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由于东亚内外环境的复杂性,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行必将面临一系列困难,将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但建立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是东亚走向繁荣,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必由之路,符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东亚地区自身利益。应该用一种多样而又渐进的方式,分阶段、务实性地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实现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要遵循五大原则,即互利互惠原则、渐进式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和市场相互开放原则,而最重要的则是开放的地区主义原则。

吸取一些经济组织的非制度约束的经验,采用适当的一体化模式,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分阶段实现。

五、结束语

总之,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和东亚各国的经济利益。中国作为东亚重要的经济、人口大国,应积极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自从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全球各国间的贸易联系日趋密切,我国经济增长对外依存度呈上升趋势,东亚各国与中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度尤为密切,它们在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中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有利于扩展中国与东亚经贸合作领域,增强我国抵御风险的能力,因而符合我国的基本利益。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增长,它所能提供的广阔市场和投资机会也已经成为拉动东亚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在该合作过程中中国发挥的作用将是举足轻重的,离开了中国的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则难以得到实质性的进展。东亚走向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东亚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只要东亚地区按照既定原则有步骤、有秩序地积极推动地区经济、金融、高新技术、政治等方面的合作和经济一体化进程,一个富有竞争力、崭新的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必将在新的世纪里产生,这将有利于世界经济新格局的平衡和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形成,并有力地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作为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过渡和补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形成之后,建立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近来也呼声高涨,但是东亚各国之间所特有的一些状况依然对一体化进程造成了不小的阻碍。

一、东亚区域合作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影响因素

首先分析一下外部因素:(1)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飞速发展,导致国际市场的竞争与风险加剧,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中,由于巨额游资充斥其间,如果某个国家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不够高,就有可能使投机者有机可乘,从而给该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造成动荡。而东亚地区大部分国家还处在发展中国家水平,其金融制度、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会面临较大的风险,1997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诠释。在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面前,东亚任何一国都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迫切需要紧密合作来共同面对机遇与挑战。(2)作为上世纪末经济全球化浪潮过渡和补充的世界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合作浪潮汹涌澎湃,加上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大大激发了东亚国家加强区域合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它们对区域合作的信心。当初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使该地区形成了约3.6亿人口的大市场,内部贸易额达到2250亿美元,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2万亿美元,约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0%。而东亚地区如果能形成这样的自由贸易区,则会形成约19亿人口的更大市场,内部贸易额必定会大幅度上升,运行良好的话就有可能会取得超过nafta的成就,这极大地诱惑了东亚各国。

在外部因素驱动的同时,东亚各国自身对区域合作意识的加强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东亚整体意识”在区域内达成了共识,寻求区域竞争力已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很长一段时间,东亚被“割裂”为东南亚和东北亚,两者之间来往很少,个体意识较强,东南亚国家更多的是寻求内部合作。从1967年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到1992年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到如今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得有声有色,其内部贸易确实做得不错,但其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与东北亚国家的合作却十分有限,危机爆发后,东盟国家发现东北亚国家也被波及,这让它们了解到东亚各国的经济依存度其实是较高的,加上中国在危机期间毫不犹豫地向东南亚受灾国伸出援手以及所表现出的一种负责任的大国姿态,让东盟国家转变了地域观念,将自身置于东亚整体区域之内,转而谋求区域合作机制以提高整体竞争力,这种主观意识的转变奠定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

其次,由于美国在1997年金融危机中表现出一种漠不关心的姿态以及操纵imf对援助方案提出苛刻条件的所作所为,让受灾国从惨痛的经历中意识到必须依靠东亚内部自身的合作才能生存发展,外部的力量并不一定靠得住。而在2001年美国经济的衰退导致以美国为主要市场的东亚国家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更加深了东亚国家对上述观点的认识。正是由于这些主观因素的影响才造成了如今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热潮。

二、关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具体形式问题的分析

现在东亚区域合作的主形式是“10+3”模式,即东盟10国与中日韩三国的交互合作方式,但这仅仅只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过渡阶段,并非真正地实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假使这一阶段过渡得很成功,区域经济合作要朝着一体化层次发展,那么可能会表现为哪种一体化形式呢?

区域经济一体化按层次高低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的经济一体化。不同的形式会给成员国带来不同收益,但也需要其让渡不同程度的国家主权,因此,各成员国会谨慎权衡自己的利弊得失,相互协调以做出抉择。

由于在东亚区域内,既存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又有东盟的一些小国家,况且东亚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政策更是千差万别,也就是说上述x指标在东亚各国间差异很大,因而可以认为在东亚区域进行货币合作的成本是相当高的,这就大大降低了各国组成货币联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在东亚区域内采取经济联盟这种一体化形式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建立自由贸易区会给各国带来一些看得见的利益:如果自由贸易区能够建立,会形成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市场,由于取消了关税和一些同等效力的限制措施,内部贸易额肯定会大幅度上升,这样就能够通过促进各国外贸额的增长带动其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该形式并不妨碍各成员国针对非自由贸易区成员采取其它的贸易政策,即没有要求各国进行国家主权的转让,这使得东亚国家比较容易接受。

三、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的阻碍

根据上述分析,似乎在理论上建立自由贸易区给各国带来的收益大于其付出的成本,比较容易实行,但来自经济理论之外的因素却给自由贸易区的形成造成了不小的障碍。

这些负面影响来自区域内和区域外两个方面。外部因素主要是来自美国方面的阻碍,由于之前欧盟的高速发展已经开始威胁美国的经济霸主地位,美国不愿再看到一个潜力巨大的经济联合体的崛起对其造成影响,同时更担心被其认为是潜在对手的中国会借助区域合作的力量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因而其会阻止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上日韩均是美国的盟国,美国的干扰无疑会产生较大的影响。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建立“东亚经济优秀论坛”与1997年日本提出建立amf均因美国的反对而未成功就是这方面的例证。

同时,区域内的不和谐因素也对区域经济合作构成了干扰。主要表现为:(1)作为“10+3”主要推动者的东盟由于担心其内部合作会被区域合作体制所吞噬,近年来对推进全区域范围内经济合作已热情不在,有回到原先那种仅在东南亚小范围内实行合作的趋势,此点由2000年第四届“10+3”会议上新加坡总理吴作栋的发言可见一斑。(2)欧盟的成功经验证明,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能够顺利实施,大国之间必须要相互协调配合。但是占东亚13国经济总量绝大部分的中日两国却由于特殊的历史矛盾以及一些领土的争执近年来政治关系跌至低谷,这种相互的不信任使得双方难以协调配合,从而影响到东亚区域合作的局势。(3)比之世界上其它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东亚各国之间无论在社会制度、宗教信仰还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这种巨大差异面前,即使是自由贸易区这种低层次的区域合作,也会由于一些国家担心本国市场受到外来的强大冲击等原因而变得举步维艰。(4)公认的东亚区域合作最重要的缺陷是内部缺少一个优秀力量来推动一体化进程,成功的一体化组织无论是欧盟还是北美自由贸易区都拥有自身的主导力量,而东亚国家或者因为实力不济或者因为不愿出头而无人担当主导力量,这就导致目前的合作只停留在论坛层面而无法就更深层次的事项作出决策安排,使得一体化进程受挫。

尽管东亚经济合作面临重重困难,但作为当前区域经济合作主渠道的“10+3”仍在进行,东盟自由贸易区大部分已经建成,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也在进行,通过建立东盟与中日韩的合作关系以及中日韩三方合作机制,逐步转为东亚区域内的经济合作方式也是可行的。如果各方能摈弃嫌隙,拿出合作的诚心共同协商解决困难以实现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构想,那么共赢局面的到来将指日可待。

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服务贸易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国家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全球经济已经呈现了一体化的趋势,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已经越来越密切,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已经连成一体,可以说一个国家经济的波动会牵动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全球化,跨国公司的建立等都表明世界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经济全球化对于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特别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当前在我们国家表现比较明显的就是京津冀区域的一体化,它们的一体化表明三个城市经济的联合发展,这对于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它对于公司企业的发展要求越来越高,对于贸易问题人们不断做出探讨,因为在贸易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就导致了对于企业的贸易准入要求越来越高。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必然会对所波及到的国家产生深刻的影响,对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周围地区的经济带动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对于服务贸易来说,我们通常指的就是旅游服务,旅游行业是服务贸易所指的关键行业。旅游行业作为第三产业,它的发展道路越来越畅通,这不仅仅因为人们经济水平提高,同时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开展,对于这三个省份地区的服务贸易的开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是本文我们论述的重点。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服务贸易问题

所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就是说当前世界的整体经济形态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作为服务贸易的典型代表旅游业来说,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京津冀经济圈是刚随时展起来的一个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经济圈,它是我们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型代表,特别是服务贸易行业的发展。这三个省份旅游业的发展也是很快速的,旅游业是新时期发展较快的一个行业,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越来越不满足于在自己国家内部的旅游,人们对于其他国家的旅游景点游览需求越来越高,也就间接的促进了这个区域经济体服务贸易的发展。旅游经济的发展使得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但是,在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人们对于服务贸易也产生了很多质疑,因为旅游行业使得很多自然景点被破坏,也使得景区的环境被破坏,同时景区所在地的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经济利益,对于景区进行人为的改造,这就使得很多景区失去了它原有的特色。同时,景区的服务也达不到人们的需求,社会经济在发展,人们对于服务质量个水平越来越高,也就使得越来越多的服务贸易中的问题凸显,本文我们就将针对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服务贸易问题做出探讨。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服务贸易的几种基本表现形式

所谓的区域经济也就是指跨国际开展的一种经济发展形式,它通过把不同地区的经济加以融合,从而从不同的方面促进各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这也是区域国家开展合作的表现,它对于提高我们国家整体的经济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一)跨境交付

跨境消费是当前国际开展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从它的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它的消费过程是完全的服务贸易,它不会涉及到服务的人员和机构,它只需要通过网上交易手段使得提供服务者和消费者之间能够取得一个很好的联系,从而使得区域经济达到一体化,这种跨境支付是当前服务贸易最普遍的支付手段,它更加方便快捷的为消费群体提供了服务。随着电子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跨境支付更加被人们所喜爱,它既是一种安全的消费方式,同时它也可以保障很好的服务贸易,所以它越来越多的被人们用在跨境交易上,对于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来说,它也是发展旅游贸易的一种必要手段,不仅促进了国家间的经济联系,也使得这三个省份经济发展方向被快速推向世界。

(二)境外消费

所谓的境外消费就是指服务的提供者本身是不移动的,而是消费者通过跨国去消费,去享受其他国家给人们提供的服务,包括入境旅游和处境旅游,这是服务贸易最常见的两种方式。这种消费方式主要是通过人群的流动来开展的,人群通过移动去享受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包括餐饮消费、住宿消费、观光消费等等,这种消费形式也是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开展服务贸易的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这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过程中表现也是比较明显的,因为京津冀经济圈本身发展比较快,吸引了很多外来国家的投资,也就促使这部分地区的服务贸易得以繁荣昌盛。

(三)商业存在

这种服务贸易提供的方式是服务提供者到同一区域的其他国家去开展贸易,从而把自己的服务贸易通过各种形式走出去,这就是商业存在。跨国公司的建立也可以说是商业存在的一种,而跨国公司在京津冀经济圈是十分常见的,因为这个区域经济水平相对较高,更容易吸引外资。它是人们为了发展经济而逐渐传播开来的一种服务贸易形式,它对于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贡献是非常大的。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发展服务贸易的有利因素

当前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形式都是以一体化形式存在的,它对于发展每一个国家的经济都是十分有利的,对于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影响深远,同时它对于发展服务贸易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以下就是我们的分析。

(一)区域经济的一体化给全球旅游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随着世界经济整体的发展,可以说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经被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形式所带动,对同时也在世界经济中的分量越来越重,特别是旅游行业的发展。我们国家历史文化比较悠久,蕴含着丰富的文化资源,这是我们国家旅游业吸引游客的关键,这也是京津冀区域发展旅游业的关键。京津冀区域旅游业是区域经济中服务贸易呈现的一种主要形式。我们可以说区域经济的一体化给全球旅游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人们开展服务贸易的时候消费手段更加丰富安全,旅游业的发展标志着全球服务贸易的盛行,它对于我们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是具有带动作用的。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国际服务贸易一体化提供了平台

所谓的区域经济也就是一定区域没发展自由贸易,它对相关区域管家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非常大的,不仅仅为各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也使得各个国家间的交流更加便利。对于服务贸易这个含义比较广阔的经济群体来说,它不是通过商品的流通来实现的,它主要是以旅游业形式存在的,它使得不同国家的文化得以交流,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双边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使得服务贸易被广泛推广,这就使得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等地的经济往来更加密切,给三个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国际贸易一体化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三、结束语

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来说,它是可以通过多重发展形式的,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它越来越被人们重视,而且形式也越来越多,因此我们不得不说我们国家的发展受服务贸易影响很大,而且其影响在未来会升级。旅游行业作为服务贸易的主体,它应该更加重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且对产业不断进行产业升级,同时,应该以京津冀区域一体化为发展模板,从而让我们国家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何会淑 单位: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政府经贸办

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探讨: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

摘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从国家战略以及京津冀自身发展来看,京(北京)津(天津)冀(河北)都应当加强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目前在我国的区域发展格局中,京津冀成为关注度最高的热点地区。文章通过分析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的时代背景、现实条件及存在的困难和障碍,为推进京津冀区域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及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 推进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与现实条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化、集团化的深入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已经进入到大都市圈、城市群之间的竞争。通过发展城市群进而实现对于城市布局优化和形态优化,是推进我国城镇化发展,促进城市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推动民生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了加快我国经济的转型,非常有必要在国内建立起若干个世界级的、有影响力的城市群。而我国正是希望将京津冀城市群打造成这个一个符合世界级标准的城市群,经济带,同时完善我国现有的城市群布局,京津冀迫切需要加强区内部的产业整合,通过构建新型产业分工格局,形成整体竞争优势,才有可能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从国家战略来看,京津冀在加快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京津冀经济一体化的速度正在加速,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的发展战略,中央对于京津冀经济圈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在布局这一大思路的时候,要注意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以期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协同发展的路子。总理在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后也指出,作为区域发展总战略中重要一环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其快速发展,不仅可以优化生产力布局,还可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上述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指示表明,中央和地方对于坚定发展京津冀一体化具有高度一致性,全面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的政策支持已经到位。

从京津冀自身的发展情况来看,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和条件已经成熟。京津冀三地的工业化、城市化已进入到快速发展阶段。当前,北京已经率先进入到了后工业化社会,并已经进入到以打造首都经济圈为优秀,加快新城建设,并向建设成为世界城市为目标的方向迈进。北京与周边城市的关系也不再是传统的集聚和“虹吸”,还是开始转变为扩散和辐射为主。这是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好契机。天津、河北正处在工业化的后期和中期,城市化进入到加快新城和中小城建设、空间优化、内外联动、构筑中心与外围紧密合作的网络体系阶段。京津冀三地在共建基础设施、融合产业链、共建生态环境、加快要素流动以及将社会政策纳入一体化等方面具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利益需求和内在动力。

二、 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障碍

1. 京津冀三地区域合作的态度和理念不同。长期以来,北京的发展总是以自己为中心,天津与河北作为北京发展的战略后方,主要为保证北京优先发展提供各项保障,如在产业转移方面,高端制造业等保留在北京,低端制造业等逐步从北京向周边区域迁移,水资源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也面临相同的问题,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往往迁居周边城市,而河北作为被迁移的主要区域,承接了上述类型的不公平竞争,导致河北经济发展比较畸形,故河北为了实现自己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于京津冀一体化的推动最为热心,而天津由于拥有龙头大港,且作为北方的经济中心,以及滨海新区的诸多特殊政策,导致其自身发展较快,对京津冀一体化建设的热情实际并不高昂。

2. 市场分割导致区域一体化市场意识较弱。京津冀三地分处三个不同的行政区域,我国各地政府根据传统行政体制的制定以及行政区域的划分,形成了各省市各自为政的格局,各地在发展战略的制定以及发展思路的确立上,自成体系,并不考虑他省的协同配合,长期实施的行政垄断,缺乏沟通和协调意识导致,各个省市存在贸易保护以及市场分割的问题。如地方政府不少的财政补贴,仅限于补贴当地的项目、企业和居民。这导致各省市的发展存在极大的不平衡性,强者恒强,弱者减弱的问题。而对于区域合作也主要依赖政府推动的形式进行,并不以市场供需为导向,这也导致了各省市的整体规划存在重复建设,产业结构高度类似,资源配置并不有效等问题。

3. 高层次的区域合作、磋商和协调机制制度并未建立。京津冀一体化概念的提出已经较长时间,但是截至目前,京津冀政府间的区域协调机制的形式仍然单一,仅限于首长联合会、合作论坛以及协调会等形式,仍处于初级阶段,是倡导式的磋商机制,由于协调机制和决策机制的制度化成弟弟,合作组织形式比较松散导致推行的力度并不够强。目前还没有建立高层次的区域合作,磋商和协调机制,导致京津冀政府间的合作并不深入,特别是涉及区域内产业分工形式,产业重组模式,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安排等战略性合作框架并未进行深入探讨。

4. 并未建立统一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统筹布局。目前,京津冀区域经济还并未建立统一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这导致京津冀在实际建设中,运行机制并没有统一规则导致运行机制不完善,分工体系不合理等问题。同时,各个政府各自为政,市场存在分割性,政府之间缺乏一个统一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来对政府间的规划行为来进行指导,导致区域沟通协调并不顺畅,市场间常产生贸易摩擦以及恶性竞争等行为。而为建立统一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导致,中央或者京津冀协调组织实际并未对京津冀城市群进行统筹布局,这实则会影响区域内劳动分工情况,并不能形成协调发展规律以及整体效益规律,进而无法对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产生正面作用。

5. 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市场并未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根本的体现即是市场的一体化,而市场的一体化则要根本体现为各项资源和要素在区域市场内可以自由流动和配置,即要素市场的一体化。目前,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京津冀区域开放和深入的程度还远远不够,生产要素市场并无法实现自由流动市场,供求信息也并不完全对称,政策支持也并不完全相同,存在一定的政策倾斜,这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京津冀区域经济的融合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整体建设。

6. 各自为政导致产业结构趋同,产业互补性性差,未开发特色产业。由于我国特殊的行政划分等导致,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缺乏有效沟通机制,导致地方政府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并未考虑与其他省份的协同效应,导致在各地都存在重复建设,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产业结构趋同的问题,每个省市都存在一套自己的产业体系,但每套产业体系都不够强大,且各省市都存在争项目,争资源,争资金等过度竞争的问题,导致无法集中资源优势做自己的强势产业,发挥特色产业,对于京津冀而言,则表现在京津冀城市群,无法突出发挥北京的首都优势,河北的地缘优势以及天津的港口优势等问题。三地产业结构趋同,北京、天津对于周边省市的带动性不强,且各地产业无法形成有效互补,在一定程度上实则导致资源的配置不合理。

7. “空吸现象”使得区域之间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京津冀三地之中,京津有着较强的集聚效应,河北的优势资源不断向京津集中,京津享受到了河北吸附效应所带来效益,但是京津的对外辐射效应较差,河北很难享受到京津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各种成果,因此很难承接京津两地的产业转移,于是就产生了今天的“环京津贫困带”。京津与河北之间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

三、 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思路

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远期目标应是实现要素产业、市场、空间一体化,进而实现生态、社会一体化。近期重点是推进要素、产业、市场一体化。在推进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过程中,要明确一些基本思路和原则。

1. 在推进京津冀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要把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就是怎样有效的解决北京的“大城市病”。如果完全由市场进行主导,所有的要素和资源都会流向北京。随着大城市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也会有一些企业和人口流出北京,但是总体上来流入量会远远超过流出量,因此,政府需要进行有效的干预,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的主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于城市产业转移以及城市功能的疏散要有合理的规划,通过行政力量引导企业、人口的迁移,从而缓解城市交通、环境污染的压力。政府对于城市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中需要尊重市场的内在规律,按照经济的发展规律办事。

2. 区域经济一体化要从区情特点及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京津冀城市群的建设以及区域一体化的建设,要根据区情特点出发,充分发挥北京的首都优势,河北的地缘优势以及天津的港口优势,并着力解决好两个问题,第一个是要解决好河北与北京、天津现有的经济发展差距,第二个方面是要解决好京津冀区域整体与我国发展较早,较快的长三角以及珠三角等经济体的差异。京津冀一体化的人与自然的矛盾、区际矛盾更加突出,协调难度更大。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既要立足该区域特点,又要从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入手,重视生态补偿和区际利益的协调,重视产业转移、集聚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协调。

3. 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应与其城市化发展相协调。

京津冀地区城市化进程已进入都市圈发展阶段。制定发展目标战略重点,要符合阶段的要求和水平,推进区域产业空问聚、产业转移、城市体系的建设、交通布局等,也应按照都市圈的规律要求来组织和运行。

4. 区域经济一体化要与现代化目标相辅相成。高铁建设有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统一市场的形成。随着京张城际铁路、京承城际铁路的陆续开通,北京半小时或一小时经济圈形成,将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来整合资源。

区域经济一体化要与国家的发展规划、国际化趋势要求相一致。2011年,“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被明确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原来北“环京津贫困带”前沿变为“环首都绿色经济圈”。2014年初,提出将环首都经济圈提升至国家战略。区域经济一体化要与国际化新趋势相一致,要与国际应对气侯变化与低碳发展要求相一致等。

从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具有的集聚、距离和分割这三大济地理特征,探寻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一是促使市圈充分发育、城市体系结构日益合理,以促进经济活动聚集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二是不断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以有效缩减区内的经济距离;三是打破行政壁垒和地方护,切实消除“分割”;四是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和治理机制,协调区内各地方利益主体的关系,实现区内各方福利公平。

四、 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措施

1. 京津冀区域产业融合与一体化发展。产业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优秀,也是现阶段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点。目前,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已进入到要素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的关键期。随着北京率先迈入后工业化社会,其产业的升级和转移,必然带动整个区域的产业整合,为构建新型产业分工格局创造了契机。京津冀地区应抓住经济全球化和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战略机遇,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入手,通过产业的转移、集聚、链接、融合,探讨区域产业合作的途径,从而不断增强区域竞争力和驱动力。从总体上分析,北京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具备了相当强的优势,因此应该重点的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信息产业以及总部经济;天津应依托其港口优势,结合其滨海新区的政策优势,发展与港口优势相呼应的物流业、海洋相关产业等,并借助滨海新区的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并发挥好研发成果向基地转化的功能。河北则应主要着眼于自身的地缘优势,以及基础条件等优势,着力发挥传统的重化工业,一方面为北京天津的发展奠定基石,另一方面作为自身产业的错位发展,积极接受从北京以及天津转移出的部分产业,完善自身的产业结构,同时着眼于改善生态环境等问题,发展生态产业与特色农业,并发展自身比较有优势的医药产业与纺织业等相关产业作为补充力量。

2. 打造首都经济圈,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为关键的是要建立起“首都经济圈”,可从以下几个角度来探索合作的路径:一是合力发展,“以内聚外”。京冀合力,共同将首都经济圈打造成区域发展的一张靓丽品牌,吸引全球要素的集聚,快速发展。二是错位发展,“相互借力”,在一些产业和城市功能上,通过转移和承接,京冀形成合理分工、相互支持之势;三是一体发展,互支撑。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要通过创新体制,融合发展,逐步实现首都京冀一体化发展。

3. 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区域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不平衡性,在各个主体的功能定位上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京津冀三地来说,北京天津由于拥有政策优势以及人力资本的优势等,其发展目标是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制造业等处于产业链高端和上游的部分,对于资源的使用和收益较多,而河北主要作为北京、天津经济发展的保证,其需要接受从北京以及天津转移出的部分产业,而这部分产业可能是高能耗与高污染的产业,这导致河北在保证北京、天津的土地、生态、人才以及水供应等方面的充足供应时,更多面临环境污染等压力与牺牲,故京津冀一体化在协同发展的同时,要充分关注各方的利益以及诉求,特别是对河北进行一些必要的区域援助,完善转移支付,水资源以及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政策扶持等优惠政策,达到京津冀三方合作共赢的局面。

4. 京津冀区域空间布局优化。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最终要体现和落实在区域空间发展上来,在空间上统筹解决经济、生态、交通等方面的问题,综合建设与改善区域人居环境。京津冀的区域发展,不仅要考虑近期目标,更要考虑长远目标,在时间上要超前考虑未来20年、甚至50年;在空间上要对京津冀区域进行总体的战略布局,逐步形成“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发展布局;在解决问题的方法上,要综合考虑多种可能的途径;在指导思想上,要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与主体能区划分进行综合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应对复杂多变的不定因素,为区域发展提供更长远和宽阔的视角。京津冀区域总体空间布局应主要围绕城镇体系空间布局、产业带空闲布局、生态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旅游圈空间布局等来进行。

5. 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保障。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对整个区域进行整体性的治理,从而对整个区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需要研究区域治理的理论依据、区域治理的借鉴与启示、区域治理的结构框架、区域治理的方式手段以及区域治理的机制保障等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可以有效的调整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政府与市场和社会通力合作、运转协调的治理网络。

作者简介:陈宏(1982-),男,汉族,福建省长乐市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管理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杨柳(1987-),女,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