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7 09:00: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民生扶贫资金跟踪审计效益性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1扶贫资金分配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有效衔接
审计结果揭示了部分地区存在为不符合扶贫标准的对象建档立卡,违反规定享受扶贫政策优惠的问题,使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扶贫资金拨付对象之间存在缺口。例如抽查云南省寻甸县2015年发放的1339笔扶贫到户贴息贷款6560万元中,仅有711笔3433万元(占52%)发放给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向不符合扶贫标准的家庭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使得真正需要资金的家庭无法享受扶贫政策优惠,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未能得到有效践行,为国家扶贫工作造成了障碍。
1.2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
精准扶贫资金跟踪审计发现部分地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财政扶贫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如要调整须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将扶贫资金拨付到对口扶贫项目缺少过程监督,虚报套取现象严重。《2015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指出,涉及1.51亿元的扶贫资金被须报冒领或者违规使用,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伪造、编造相关合同套取扶贫资金,私自挪用扶贫资金将其违规使用,例如弥补单位业务经费和发放员工福利等。
1.3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
2015年的中央预算审计发现共有8.7亿元的扶贫资金闲置未被合理使用,最长的闲置资金逾15年。财政扶贫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能发挥预期效果,以“专款专用”的名义不作为、慢作为,造成极大地损失浪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不到位、不懂得如何积极盘活沉淀资金,成为扶贫工作攻坚任务阶段的毒瘤、从而难以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
1.4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产业扶贫、生态保护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社会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工作一直是审计署政策跟踪审计的重点,为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审计署持续关注各地、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落实进展和执行效果。审计结果发现:金融扶贫存在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教育扶贫存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
2提高民生扶贫资金跟踪审计效益性的建议
对于体系庞大的民生扶贫资金,审计部门需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努力履行好审计的监督职责,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有序运行,真正使民生资金惠之于民。针对民生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提高审计的效益性,审计工作者应把“绩效”的思想贯穿审计工作的始终,从前期的审计计划阶段、执行审计的实施阶段以及审计结束后的效果评价阶段,都要做到政策统一,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执行审计工作,为国家的扶贫工作保驾护航。本论文主要从制度建设、工作实施和效益评价三个层面来对提高民生扶贫资金跟踪审计效益性提出建设性建议。
2.1制度层面
2.1.1制定出科学系统的民生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库
目前,在审计实务中,还未针对民生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制定出一套科学系统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这套指标的确定需要审计工作者在绩效审计过程中不断摸索,根据扶贫项目的特点,选择绩效审计依据。最终由审计署联合各级审计机关针对每类扶贫项目的具体特点设计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指标库,各级审计机关在执行具体项目审计时,根据每个被审项目的特点,从绩效审计指标库中选取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指标,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筹考量,实现评价指标全覆盖。将扶贫资金跟踪审计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既有助于更全面、更真实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又提高了绩效审计的覆盖面。
2.1.2建立健全民生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问责制
确保精准扶贫资金可以发挥效益,不仅仅是保障各项目资金做到合理预算、有效管理,确保民生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也是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针对长期以来部分政府部门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造成扶贫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使用,或者项目推进缓慢等历史遗留问题,审计工作者应贯彻落实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将统筹、盘活民生扶贫资金作为重要审计内容。首先,为了使民生扶贫资金能够在阳光下运行,应坚持审计公告制度,将扶贫资金审计结果公开工作纳入常规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特别是扩大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其次,审计过程中循着扶贫资金的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处罚、督促整改,依法对相关问题责任人问责。
2.2实施层面
2.2.1突出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情况审计
每年国家的财政扶贫资金是有限度的,保证有限的资源被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审计工作者必须对这一环节严格把关,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多头申报的情况,重点审查扶贫资金分配权、管理权、使用权的运用是否公开、公正、科学、透明、高效。另外部分地区政府作为不积极,使得民生扶贫项目缺乏科学的规划,项目申报单位只注重资金申请,忽视后期的资金管理,未实行概预算管理、招投标管理,使得项目实施过程混乱,审计工作者应加强项目梳理能力,向被审计单位提出项目管理的合理建议,保障扶贫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2.2.2不仅要关注重大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同时兼顾
中小项目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随着我国民生扶贫资金审计步入常规化、系统化,审计需求不断加大。过去,只关注重点项目的审计,为中小项目财产流失造成了缺口。随着审计全覆盖的推进,审计资源的投入、审计技术方法的更新,加大对中小项目的精准扶贫资金跟踪审计力度将成为未来审计工作的重点。“合抱之木始于毫末”、“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都说明了确保民生扶贫资金的高效有序合理使用,应从关注中小项目开始,不断扩大扶贫审计的项目和范围。
2.2.3整合审计资源,加入多方审计力量
在执行国家审计的过程中,特派办的地位超脱、独立性强,是进行民生扶贫资金审计的主心骨。但由于审计需求与审计资源的限制,我国国家审计应考虑将地方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力量纳入民生扶贫资金审计队伍。地方审计机关机构齐全、人员众多,具有成为民生扶贫资金审计“主力军”的条件,为突破审计地位的局限,可以采用“上审下”、“交叉审”方式取代“同级审”;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出资聘请社会审计组织,充实审计主体力量。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同时加入地方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力量,扩充审计资源,为实现审计全覆盖奠定基础。
2.2.4利用信息技术跟踪审计
跟踪审计具备了事前分析、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特点,“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将促进民生资金有效落实,保障和改善民众的合法权益。跟踪审计强调从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的源头开始介入,全程跟踪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尽早发现失职渎职、决策失当、风险隐患、管理漏洞、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
2.3效益评价层面
为保障扶贫资金真正发挥效益,除了要沿着资金流、信息流、项目流实施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对扶贫项目的绩效评价更重要。民生扶贫资金是否真正发挥作用,促进贫困地区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使得更多的贫困县、贫困存摘帽。除了关注扶贫项目的社会效益,还需要关注当地经济发展是否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是否始终秉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3结论
随着民生扶贫财政资金的倾斜,审计工作者应着重关注扶贫政策资金绩效的审计,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首先,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为确保相关领导干部切实贯彻扶贫政策,应制定出科学系统的民生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库,对民生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以及领导干部履职绩效进行评价;同时健全民生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问责制,针对评价结果做出奖惩安排,从而激励相关部门强化履职。其次,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突出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情况审计,保证扶贫资金安全;不仅要关注重大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同时兼顾中小项目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整合审计资源,加入多方审计力量,利用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购买社会审计机构服务都是充实国家审计队伍的有效措施;利用信息技术跟踪审计、共享审计信息,对民生扶贫资金持续关注。最后,效益评价层面,随着绩效审计5E评价指标的建立,除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评价,公平性和环保性是民生政策评价的更高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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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雪琳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