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公文范文 经济行为与工业地价分析

经济行为与工业地价分析

发布时间:2022-09-21 08:17: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经济行为与工业地价分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行为与工业地价分析

一、产业结构差异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工业地价概述

(一)地方政府在产业结构差异下的约束

地方产业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大致上保持一致,地方政府在产业结构差异下对齐进行约束,具体表现为:其一,财政税收预期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但也会延迟地方的发展,例如地方政府想迫切发展地方经济,就会造成地价上涨超出工业地价预算局势,为避免此问题,地方政府财政采取对工业企业补贴,进而导致工业地价的扭曲。其二,地方税收会随着工业企业经济发展而调整,财政客观收益,地方政府会加大对当地经济建设的投资;另外能追求生态发展、文化发展等。

(二)地方政府在产业结构差异下的引资竞争

地方政府在产业结构差异下实施不同的发展措施,进而“土地引资竞争”也会存在差异。地方工业化前期阶段,通常引进缺乏区位特质性(LocationNon-specificity)的中低端制造业,提高之间的竞争程度,但缺乏优秀竞争力。地方政府与产业企业具有双向选择特性,地方政府引进工业产业前会对其进行甄选,而工业产业也会评测地方的发展优势。工业产业发展背景下,政府战略、竞争环境以及工业地价上涨的抑制程度也回造成地方政府影响工业地价。

二、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影响

阶段性特征是由于地方政府财政竞争态势和约束会随着工业产业发展而调整。于工业化前期,地方政府的首要目标是地方经济的建设;地方政府经济行为通常控制地价。于工业化后期,政府发展目标多元化,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通常会促进地价的上涨。

(一)地方政府财政自给率

地区政府根据财政压力的不同制定工业产业用地地价,或推广不同的定价制度。例如工业化前期,政府财政自给率较大,以致有效压低工业用地地价;而工业化后期,地区出现第三产业后政府则将目标专业至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产业结构优化,重视和谐、文化发展的建设,进而降低地区政府自给率,减少对工业产业用地地价的控制,于此过程中,为更好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文化产业的建设,政府需要大量建设地区基础设置,这就增加了地区财政资金的支出,进而提高工业产业用地地价。由此可得,地方政府财政行为作用“补贴效益”和“拉升效应”于工业地价的调控,并且具有不同的特征。

(二)工业化前、后期阶段

工业化前期阶段地方政府竞争中,尽量避免影响工业用地地价,而工业化后期阶段,则政府主动调控工业用地地价。一方面,工业化前期阶段,地方政府为了在高强竞争中顺利吸引工业企业,则采取降低工业用地地价措施。另一方面,工业化后期,工业需要转型或结构完善,以及经济的发展给地区带来更多的竞争优势,进而严格控制工业地价。此外,工业化后期阶段,地方政府会因为市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精神建设而加大财政支出,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业地价。总之,政府对产业结构差异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与对工业地价的控制受到工业化前期和工业化后期的影响,工业化前期阶段尽量降低工业地价,而工业化后期阶段则根据竞争目标、结构转变等地区发展情况控制工业地价。

(三)市场环境因素

据相关研究显示[2]:产业结构、地区基础实施、地区劳动人数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市场环境都能影响产业结构差异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与对工业地价的控制。第一,工业化后期,企业产业结构逐渐转型,由工业化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变,通常而言地方政府考虑绿色文明和谐发展,会将对工业产业的重视转移至第三产业的建设。因此,地方政府规划更多的第三产业用地,减少工业用地,进而工业用地资源的缺乏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地价。第二,地区经济的发展要求地方政府需要完善基础设施,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的持续需求。例如,便捷交通运输的建设、公园休息场所的建设等都关乎地区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吸引更多工业企业的注入,从而提高工业产业用地地价。第三,地区劳动力也能作用于产业结构差异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与对工业地价的控制。我国工业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支持,工业产业也会根据地区劳动力的数量、技术水平等来选择发展地区,若地区劳动力不足,且技术水平偏低,则地区政府只能实施降低工业地价吸引工业企业,反之,则可放松对地价的控制。总而言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是影响工业地价的优秀因素。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影响因素,需要重视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业用地出让市场,尽量避免不同区域的地方政府相无序竞争。此外,某些经济发达地区会借助政府势力故意抬高工业地价,长期以往会阻碍地方经济的发展,更不利于工业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适度调节,充分发挥“裁判者”作用,避免地区工业用地地价出现过高或过低的状况,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金升,陈利根,张耀宇,赵爱栋.产业结构差异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与工业地价研究[J].产业经济结构研究,2017,03(88):81-90.

[2]姚震宇.中国地方政府“准公司化”特征及其软预算约束[J].中国经济问题,2015,01(24):77-87.

作者简介:姓名:房晶,性别:女,出生年月:1987.01,籍贯:山东聊城,学历:博士在读,研究方向:地域经济、地方财政,就读院校:韩国清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