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3 03:07: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篇市场监管智能化新举措,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在资源调整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政府机关对于市场的行政干预正在不断减少,但是这不意味着政府部门让市场完全按照商业规则来发展。市场经济自身会有一定的不足,即便是市场化程度较好的欧美,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问题。所以,政府在逐渐减少对市场施加的行政干预之后,需要建立出更加合理的机制,来让市场和政府关系得到正确处理。对于负责市场监管的政府部门来说,应该要跟上时代的发展,要利用新的技术和思维来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一、大数据背景下传统市场监管模式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大数据为市场监管模式的创新带来了机遇
云计算、大数据整合等新型信息技术正在快速地发展,这些技术正在扩展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市场监管模式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也迎来了变革机遇。在目前时代背景下,大数据技术凭借其对数据整合、分析、预测等功能开始逐渐扩展到各行各业,通过运用这项技术能够实现市场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利用这项技术能够对市场中各个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准确分析,能够对市场监管和服务的需求曲线进行准确描绘,从而找到重点需要监管的对象和领域,这能够让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以及准确性得到切实地提高,从而让市场监管的效率得到有力保障。
(二)大数据对传统市场监管模式提出的挑战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让新型市场领域得到了快速发展,市场的经营范围在不断扩大,让市场监管的难度也在不断提高,监管的对象越来越复杂,现在传统的市场监管手段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市场环境的需求了。传统的监管手段根本无法跟上信息化市场的发展脚步,无法满足监管需求。现在商事登记制度正在不断革新,准入门槛也在不断降低,互联网经济也在此期间得到了快速发展,面对不断壮大的网络商家队伍,传统方式采用的监管不仅成本投入大,监管效果和效率也较差。
(一)从条数据到块数据的转变,形成协同监管
政府部门在相互协作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很多资源无法得到共享,这也是在未来发展中必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块数据的形成与应用对于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会发挥出比较大的推动作用。国家或者是地区想要实现快速发展,就需要依靠各部门相互合作打造出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健全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通过对违规失信的数据进行收集,来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处罚违法违纪、欺骗诈骗的企业,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市场中的各类单位实行动态的监管机制,管理监管对象信息并且对投诉的相关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预警机制。例如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与互联网公司共同研发建立信用信息联动平台,运用大数据对经营者进行动态监管,通过智能分析抓取消费维权热点,锁定高风险商家,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该举措也为很多单位提供了重要数据信息,公共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也有效推进了信用体系的建立,其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三)进行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
通过大数据的运用,可以对市场主体的生命周期进行必要的监管,特别是和人们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市场主体,如食品以及药品等,利用大数据,可以实现对这些产品的全程跟踪,建立可查的明确的信息链,让企业的权责更加明确化,保障了市场主体生产产品的安全性。从生产、经营一直到后续的监管,其动态都能够通过大数据的整合来实现,利用大数据还可以对市场中违法、失信、控诉等数据信息进行公开。与此同时,政府还可以引导企业进行资源公开,对其经营数据以及物流数据的共享。
三、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意义
当前正处于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市场活跃程度不断提升的市场环境之中。现在国内已经进入到了万众创业的时代,在这个时期政府机构增强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政府新时期最重要的一个任务。政府在此期间也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通过改革让工商登记制度以及准入门槛不断降低,这让市场活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同时也促进了就业。大数据技术的充分运用,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获取和运用涉及监管对象的各种数据,更加准确地了解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研判存在的监管风险,同时也及时发现了解市场需求,从而提高监管和服务的精准度,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结论
总的来说,大数据不仅是技术上的变革,也是社会治理上的革新。这种变革会引导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方面不断创新。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在大数据背景下,效率非常低下,只能被动响应,根本无法满足大数据时代提出的市场监管以及社会治理需求。在大数据背景下,市场监管中出现了很多以信用为优秀的监管体系,弥补了传统市场监管的短板,推动我国市场监管向着共治化、精细化、协同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曾飞.大数据背景下市场监管方式创新[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31):11.
[2]蔡旭.大数据背景下市场监管方式创新[J].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16(01)
[3]颜海娜,曾栋.大数据背景下市场监管模式的创新探索[J].探求,2018(01):32-45.
[4]施建军.简政放权背景下的市场监管模式创新[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5(06):23-27.
作者:杜鹏雄 单位:华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