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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临时仲裁制度的建设

作者:陈克宇临时仲裁机构仲裁优点建议

摘要:仲裁作为一种常见的纠纷解决手段,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备受商事主体的青睐。与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具备很多优点,比如在临时仲裁中,当事人可以依据协议组成仲裁庭,选择协议中的临时程序或者援引仲裁规则又或者直接授予仲裁庭自主仲裁,十分灵活、便捷、高效。然而,我国的仲裁制度目前还不够成熟,尤其在商业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的商事领域,临时仲裁制度的缺失也不利于提高争议纠纷的解决效率,因为我国《仲裁法》有明确的仲裁协议生效要件规定,也即并未承认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本文梳理了临时仲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临时仲裁缺失的弊端,探讨了我国建立健全临时仲裁制度的意义和可行性,并提出了此项制度建设路径选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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