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4-10-18 14:49:31
《法律史译评》杂志是由厦门大学法学院主管,厦门大学法学院主办,国内刊号:,于2013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正式创刊的政法类系列杂志的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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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译评》杂志特色:
1.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两格;文中独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齐,独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号。独立段落的引文字体变为仿宋体。
2.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3.参考文献指所引用的论文或著作。参考文献统一置于文末,采用“[1]、[2]、[3]……”符号排序。
4.得到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标注(基金名称、编号),并请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5.来稿请给出按照四要素(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原则组织的摘要,一般在300 字左右,同时提出3 ~ 8个关键词。
6.多作者文稿署名时必须排序,应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还须提供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是否为研究生导师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应注明联系电话及其电子信箱。
7.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8.注释序号用[1]、[2]、[3]……标识。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的右上角。
9.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理论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热忱期待您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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