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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产品贸易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由于农业的特殊性,长期以来农产品贸易一直游离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以外。自乌拉圭回合启动以来,农产品贸易才被纳入谈判的议程之中。农业贸易谈判在“多哈回合”谈判中最为引人注目。根据多哈宣言,新一轮农业谈判的目标是要大幅度削减乃至消除各种形式的出口补贴,大幅度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以建立一个市场导向的、公平的世界贸易体系。然而,无论对发达成员还是对发展中成员,农业问题都是特殊而敏感的。尤其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虽大,但农业劳动生产率低,这使它们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发达成员不仅拥有先进的农业技术,还为本国农民提供大量补贴,因此,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
一、我国农产品面临的贸易环境
(一)高关税仍是当前世界农产品的主要保护手段。乌拉圭回合将农产品全面纳入自由化谈判之列,大幅度削减农产品关税也是多方关注的议题。但据WTO综合数据库显示,2001年所有成员的农产品配额内平均关税达62%,配额外关税达123%。而且,仍存在大量非从价关税、关税高峰、关税升级现象。如,美国的非从价关税占43.8%,欧盟的占43.6%,日本的占15%,加拿大占28%。大量非从价关税的存在隐藏了实际保护水平,未能实现wro关税透明化目的。根据Gernat、Lairt和Turrini2002年研究显示,关税高峰农产品中,关税超过30%的农产品,美国有20%,欧盟有25%,日本则达30%。欧盟的加工食品(不包括初加工阶段)占所有关税高峰的30%,税率从12%到100%不等。美国实行关税高峰的产品包括橘子汁(31%)、花生油(132%)以及某些烟草产品(350%)。日本的加工食品占关税高峰产品的40%,包括罐装的肉和肉制品、腌制水果和蔬菜、果汁、咖啡及烟草等。
(二)各国仍继续运用各种支持农业的条款扶持其农产品出口。价格的不稳定性是农产品市场的一个普遍特征,也是所有wro成员关注的一个政治性、社会性问题。世界各国政府都进行干预,避免国内市场受变幻莫测的世界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及国内生产的存续。在市场不稳定及价格持续低迷时,美国通过贷款扶持计划和差价支付,欧盟则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的不同计划,经合组织成员国通过多项国内支持计划来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的存续。据经合组织(OECD)统计,OECD国家农民收入中的40%来自政府的补贴,其中日本、挪威、韩国和瑞士达66%。OECD国家目前每年对农业的补贴总额达3600亿美元,其中90%集中在欧盟、日本和美国。高额补贴使发达成员的农产品得以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价格优势。而我国在人世承诺中提出不使用扭曲贸易的补贴。
(三)发达国家采用新兴的贸易壁垒保护其国内市场。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国际农产品竞争已从过去单纯的关税、非关税措施,转向以技术性壁垒为主的限制政策和措施。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农业保护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据调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每年造成的损失达90亿美元。技术性壁垒占各种贸易壁垒的比重已上升到80%左右,发达国家在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力密集产品的进口上设置的品质、标准等技术壁垒、环境壁垒不断加强,特殊保护措施和反倾销诉讼的运用也日益增加,使我国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势头受阻,农业结构调整受到很大限制。2004年,美国对我国出口农产品因技术壁垒扣留的达816起,占其总数的43%;日本达476起,占其总数的43%。总体而言,我国出口农产品受到较为严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约。2005年以来,我国出口农产品被通报或扣留数量不断增长。就领域而言,主要集中于加工食品和饮料、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传统农产品领域。被通报和扣留的原因,按照批次由大到小排序依次为:不符合卫生要求、限量超标、未经注册批准、包装与标签问题、缺少证书、有毒有害物。目前,发达国家实施的农产品技术壁垒又有新的变化,增加了食品反恐壁垒措施、身份认证壁垒措施、知识产权壁垒措施等新的名目。从发展变化趋势看,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业造成的长期影响很快就会超过大宗农产品进口的压力,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四)随着农产品协议的实施,我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削弱。《WTO关于新一轮农业谈判市场准入问题的研究报告》认为发展中国家需要一定水平的关税保护。该报告提出:尽管所有WTO成员都对市场的不稳定性及其对农民的影响表示关注,但整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处理这些问题的手段和能力尚不充分。另一方面,鉴于农业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绝对重要性,包括大量农业人口的生存安全问题,价格的波动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更大。对中国来说,根据人世承诺我国2004年以前处于过渡期,2005年,我国农产品关税水平降至15.4%,而全球农产品关税平均水平为62%,我国成为世界上关税最低的国家之一;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对大宗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大大放宽,最少达国内产量的5%,大豆及菜籽油产品已在2006年取消配额。虽然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对延迟关税化做了例外规定,但该例外条款的时限性很强,规定农业协议生效时满足特定条件的产品可推迟关税化。中国作为农业协议生效后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已失去利用此例外条款的权利。因此,目前中国的农产品传统保护性措施相当薄弱。(五)我国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技术水平有限。科技水平的差异导致技术贸易壁垒的强化,由于发展中国家科技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发展中国家目前的农产品技术标准水平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因此难于构成贸易保护的壁垒。虽然我国对农产品制定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我国农产品在制定标准时偏重国内市场。由于对IS09000国际质量管理系列标准和IS014000国际环境系列标准论证缺乏了解和研究,对引用或参照采用国际标准考虑不多,现有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中很多产品的环保、检测技术标准更是空白,在我国制定的《标准化法》中,农业标准化工作没有纳入其调整范围之内,对农业标准化的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基础作为依据。因此,我国的标准难于构成技术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适度保护策略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及贸易自由化的潮流中,我国的农业是比较薄弱的环节。由于农产品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因此,各国政府都对农业进行程度不同的保护。对我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促进就业、减轻城市的人口压力始终是政府的头等大事。因此,我们要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对农业实施可行的适度贸易保护策略。
(一)继续利用农产品配额管理手段。作为农产品关税化的产物,关税配额制度延续了乌拉圭回合前的农产品保护格局。农产品的关税配额也作为我国农产品保护的重要手段。在关税化过程中,虽然关税配额能使少数农产品增加市场准人机会,但由于实施期内一般不增加关税配额量,且配额主要分配给传统的贸易伙伴,关税配额制度中的关税高峰超过了30%,因此,配额制度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目前保护农产品的可行选择。从我国对11种重要农产品的配额管理来看,配额内税率不足10%,配额外最惠国税率平均50%,普通税率平均达128%。因此,配额以外的农产品成本过高几乎难于进口,关税配额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我国农民的利益。
(二)运用特别保障条款。在农业协定中规定,当进口农产品的数量急剧增加影响到国内生产时,就可以动用特别保障条款,即当某种农产品进口突然增加,或价格剧跌到一定限度时,允许进口国对该产品征收一定的附加税。特殊保障机制有两种形式,一为对付数量急增的“数量触发”,另一为对付价格剧跌的“价格触发”。进口数量触发指当农产品某年度的进口数量超过前3年进口量的平均水平(即触发水平,是依据该进口国的进口量占消费量的比例而确定的),则该进口国可动用此特殊保障条款,但税额最高只能达到约束税率的1/3,且加征期以当年为限。价格触发指当进口产品价格下降且低于1986~1988年进口参考价格平均水平的10%时,可动用特殊保障条款。
(三)采用绿箱措施。农业协议规定: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对生产的影响很小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均被认为是“绿箱”措施,属于该类措施的补贴被认为是绿色补贴,可免除削减义务。我国可以使用的绿箱措施包括:由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所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支付的储存费用;粮食援助补贴;一般性农业收入保障补贴;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地区发展补贴。
(四)将技术壁垒纳入“多哈回合”农产品的谈判议程中。从目前的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来看,各国可以制定不同的标准,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在非关税壁垒中,技术贸易壁垒目前仍被WTO认为是合法的手段。在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中,指出该协议对国家之间有关嗜好、收入、地理和其他因素上存在的合理.差别给予了考虑,对成员方在国家技术法规的制定、批准与实施方面给予了高度的灵活性.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增多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多,已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非关税壁垒之一。截止目前,我国所遭遇的各种反倾销已经达到了500多起,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世界头号反倾销目标国。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给我国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严重萎缩,有些甚至已经被迫退出市场,构成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巨大障碍。
2.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出口的影响
短期内来看,由于价格上升,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会加大,这样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将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下降,这对于我国的弱势农业来说无疑是不利的;目前在我国农业出口商品中,初级农产品占80%,传统农产品和大宗农副产品占40%以上,而这都是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较低,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
3.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
在出口的农产品中,初加工产品占到80%,而深加工产品仅占20%,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设备较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农产品加工的技术和设备问题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成本,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4.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某些国家新的贸易壁垒。
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2006年日本厚生省查出违反《食品卫生法》并最终采取了废弃或退货处理的进口产品共1440批次,同比增加了82%。2006年6-12月间,日本厚生省对我实施监控检查的食品共43种,其中列明违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监控检查项目,涉及12种农产品,15种农药残留标准。
从出口增速来看,“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初期,由于进出口商对日本检验检疫情况心存顾虑,持观望态度居多,不敢盲目发货、进货,我出口企业减少,成交量明显下降。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为应对日本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项目,我花生出口企业加大投入,用以购置设备、自检、普查等,检验成本上涨约一倍。由于成本上涨,导致出口利润下降,国内出口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受损。
5.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薄弱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支持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出口竞争力。第一中国政府财政对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支持总量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总量不足。第二这些有限的资金的使用结构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第三,目前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资金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严重的缺陷,资金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下。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
1.向低收入农业生产者发放补贴
在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收入分布状况,分配享受补贴的人员指标。增加农业科研补贴投入、加强农民职业培训,为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及企业提供育种材料,引导企业在中下游跟进,应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卫生检疫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提高茶叶、蔬菜、花卉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以弥补我国取消出口补贴带来的贸易损失。
2.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大量的农副产品,应当运用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法律保护;尤其是应当走出国门,利用我国已经加入的商标保护国际协定,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让品牌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6.7亿美元,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从1994年开始把地理标志纳入商标保护的范畴,现在通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保护力度,直接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如山西长治的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了自己的商标,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收购玉米的车直接开到农家地头,农民降低了劳动强度,每亩还增收500多元。而山东章丘的大葱,注册地理商标以后农民增收3倍到5倍,种植面积扩大了三分之二。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对56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注册保护,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20%至30%。
3.更关注农民收入的增长
因为这不仅仅决定了中国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决定了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农产品商品量的扩大、生产量的扩大也要来自于农民收入增长这方面的积极性。
4.注重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一)农业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贸易中最受关注的仍然是保护性贸易政策。当前,农业仍然被认为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在贸易领域里占有基础的地位,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波动所造成的广泛影响,使得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进行直接和持续的干预。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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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后WTO时代;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逆差
1入世以来中国农产品贸易取得的成就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中国的农业由于长期分散经营,缺乏现代化,科技含量偏低、市场意识淡薄等缺陷,不被人们所看好。现在,当我们掀开过渡期的保护网后,却发现中国农业非但没有被冲垮,反而在严峻的市场竞争面前,稳住国内市场,积极主动出击,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效。
1.1降低进口关税方面
加入WTO以后,中国承诺农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到2008年要降到15.1%。而实际上中国农产品的关税总水平2005年已下降到9.9%,提前达到10%以下水平的目标,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水准最低的国家之一。
1.2敏感商品的关税配置制度管理方面
中国农业对外全面开放市场的各种壁垒也已经基本消除。自2004年起,粮食等重点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2005年仍维持同样的高水准,小麦配额达963.6万吨、玉米720万吨、食糖194.5万吨、棉花89.4万吨。2006年1月1日起取消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进口的关税配额管理,实行9%的单一关税管理。
1.3国营贸易制度的改革方面
农产品国营贸易比例逐渐缩小,2005年取消羊毛和毛条的进口指定经营制度。各种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除尿素继续保持90%的国营贸易比例外,其它化肥的国营贸易比例将逐步缩小。2005年起对外资开放农药、农膜的零售和批发业务,2007年起开放化肥零售和批发业务。
1.4停止农产品出口补贴、限制对农业的国内支持等方面
2006年12月7日,经过6天的谈判,在香港参与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的成员终于达成共识,通过了《香港宣言》。在最关键的农产品问题上,一直摆出强硬姿态的欧盟,最终与其他成员达成一致,同意在2013年底前,世贸组织成员国都将取消所有农产品出口补贴。而中国自加入WTO之日起,就同意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并承诺将国内支持中的“黄箱补贴”上限是8.5%,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2后WTO过渡期中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挑战
2.1国际农产品贸易形势日趋复杂
贸易壁垒的消除,使得中国的农产品面临着外国产品的激烈竞争。中国完全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而农产品主要出口国都不同程度地给予出口补贴,这使得中国农产品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除此之外,一些国家运用反倾销、技术标准、进口配额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反出口补贴等多种手段,对进口农产品设置了多种贸易障碍,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遭受较大压力。
2.2“绿色壁垒”问题突出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多年以来,由于我国在环境标准制定实施及资金投入、环境技术水平等方面与欧美日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我国出口商品市场又多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所以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阻碍作用不断加强。统计显示,入世以来,我国出口农产品遭遇了11个国家和地区贸易救济调查15起,涉案金额约5亿美元,占同期总案件数和总涉案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和6%。目前,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又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令人担忧的是,国外贸易壁垒日趋综合化,且范围还在扩大。
2.3农产品进口压力日益增大,农产品贸易逆差可能保持下去
入世之后,在中国外贸进出口顺差扩大的时候,中国农业逆差却日益突出。2004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在入世后三年首次出现,并达到年度逆差46.4亿元,改变了中国农产品外贸长达20年顺差格局。据统计,2005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558.3亿美元,贸易逆差11.3亿美元。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双增长,农产品贸易逆差由2005年的11.3亿美元缩小为9.6亿美元,下降41.3%。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这3年期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减少幅度达79.4%。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干预下,逆差发展趋势得到遏制,短时期内对中国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以及农民收入的直接影响在减轻,而贸易逆差的长期存在,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农业发展产生一系列影响。
2.4出口风险的扩大来带新的压力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升,企业对外贸易自得到进一步放宽,中小企业的外贸活动也日益频繁。但是出口风险这个重要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贸易企业界的足够重视,而忽视出口风险的直接后果,就是存在大量的逾期未收回的海外应收账款。据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估算,大约在1000亿美元左右,而且每年还会新增约150亿美元。尤其是近些年来,国际诈骗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有些国际诈骗分子正是利用我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意识不强的弱点,频繁地对它们下手,出口风险带来的损失令一些中小型企业倒闭的案例并不罕见。
3沉着面对新形势和挑战,制定有效对策
市场的开放是双向的,中国开放市场的同时,其他市场也将给中国提供更多的机会。中国的农产品将更有可能走向国际市场。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必须抓住机遇,因地制宜地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
3.1加快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面对西方国家不断提高技术壁垒和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战略性任务,就是加快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外贸体制。近几年来,尽管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和建设方面有所进展,但还远不能适应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变化。目前,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已经明显受到体制缺位的制约,构建一个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且富有成效的农产品对外贸易运行机制,需要在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中逐步形成和完善。
3.2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改善逆差状况
进入WTO以后,我国农业连年保持了较好发展态势,农产品进出口价格保持平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使两个问题逐步显性化:一是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某些农产品的质量差距;二是农产品出口数量的迅速扩大,将导致贸易磨擦增多。持续的逆差现象也表明: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实践表明,应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包括加强国外市场调研和销售渠道开拓、调整农产品出口品种及其比重、加快发展有机农产品和加工品,这既有利于破除国外技术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金额,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又可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改善外部经济环境。
3.3打破“绿色壁垒”
要打破“绿色壁垒”,就要加快农村产业组织创新,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抗绿色壁垒风险的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促进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使我国产品标准和相关环境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改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在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实施绿色营销策略,走品牌战略之路。
3.4积极防范出口信用风险
企业要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员工考核和培训,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管理方式,入国际保理业务等。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出口企业信息交换平台,采用信息共享的方式将恶意诈骗的外国公司资料予以公布,防止更多的出口企业受骗上当。
参考文献
[1]石广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我国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增加导致我国农产品贸易纠纷也在不断的增加。首先,在农产品贸易纠纷发生以后,最先影响到的就是农民的经济收入。在只考虑经济的直接影响时,贸易额减少一个单位,农民的经济收入就会减少一个单位。在考虑了对外贸易促进经济的乘数效应,可能会导致农民的收益额减少量大于一个单位,这样就会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农业的生产量减少,长此以往,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严重影响着我国农业的正常发展。
二、产生农产品贸易纠纷的原因
1.农产品贸易操作复杂、限制繁多
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需要经过许多方面的限制,并且操作过程也非常的复杂,如市场准入、动植物的安全检查、卫生检查、国内的支持等,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引起贸易纠纷,并且解决起来也比较复杂。如欧盟国家以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抗生素含量超标,从而禁止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贸易,使我国失去动物源性食品的市场,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技术差异的限制
农产品贸易中对技术的要求也比较高。我国加入WTO以来,出口贸易的直接限制减少,但是各种间接的限制却日益突出,如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等。其中技术的差异已经成为农产品贸易的重要障碍。就以茶叶为例,茶叶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占的比重比较大,它在整个市场中的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强,但是欧盟提高了茶叶中禁止使用的农药的种类,有原来的29种增加到了现在的62中,并且有些农药的标准较之前提高100倍之多。
3.农产品贸易的出口市场比较集中
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出口市场相对比较集中,一般分布在亚洲的各个地区。我国农产品的贸易出口至亚洲各地的占据整个中国农产品的68.9%,日本市场就占据了亚洲市场的41%,可见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集中的程度,直接结果就是国内的各个企业之间相互竞争,降低价格,造成各国提出倾销申诉。
4.贸易自由化中产生的必然结果
WTO在农业方面制定了《农业协定》,它对农产品的自由化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这些相关协议制定不完善,造成这些协议在执行上有一定的偏差,形成各种矛盾,进而造成各种农产品贸易纠纷的产生。
三、解决农产品贸易纠纷的措施
1.我国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战略措施和制度措施
为了保证我国农产品贸易纠纷的顺利解决,我国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战略措施和制度措施,对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结构进行优化,促进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首先,要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贸易战略,保证农产品出口的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完善。如鼓励种植和养殖各种有机的、绿色的农产品,保证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同时还要保证市场的多元化,解决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问题,如可以不断的开拓新的出口市场,分散贸易市场,避免出现农产品的恶意竞争。其次,不断完善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制度和技术体系,如制定农产品贸易的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动植物的卫生检疫体系;建立完善的预警、保障以及应诉机制;严格按照WTO规定的规则实施,保证我国农产品贸易纠纷及时解决。
2.农产品贸易的相关企业积极处理农产品贸易纠纷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积极的应对各种农产品贸易纠纷,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首先,农产品的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从“以廉取胜”转变为“以质取胜”,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其次,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坚持以WTO的相关规则以及现在一直倡导的绿色产品为先导,不断吸取其他各国国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规范企业的管理。第三,积极开展绿色营销,保证农产品的环保。第四,农产品的质量要符合国家的认证标准。
3.充分利用商会、行业协会的促进作用
毕业论文答辩稿一:
尊敬的各位教授,早上好!
我叫xx,论文题目是《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问题研究》,今天很荣幸能向在座的各位教授学习,也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关注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课题。
下面我将从选题、内容、观点、意义等几个方面,简单介绍一下我的论文。
第一点,我想先说说为什么要选这一课题。大家都知道,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热,二是新。热就是热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出现短短两年时间,就引起金融界、法律界、房地产界、政界、理论界等领域的极大关注,成为热点中的热点。新就是新颖,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近两年来刚出现的新事物,老百姓对其了解不深,学者研究不多,操作者也在摸索中,政府管理处于真空阶段,立法更是空白,所以对各行业、各领域来说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都是全新的事物。这一个既热又新的课题引起我个人的好奇和兴趣,同时在沈教授大力支持和鼓励下,我也大胆地决定以此为题,了解和研究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并作一些肤浅的探讨,也希望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第二点,想说说论文的结构、主要观点和大概内容。为了把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这个题目研究清楚,我的论文采用了由浅入深、从面到点的结构方式。全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概述。首先介绍了我国目前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各个城市采用不同模式的实施情况,包括北京的与开发商合作、重庆的委托代建、深圳的盘活烂尾楼等模式,然后从纷繁多样的现象中总结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概念,最后进一步通过评析目前存在的多种观点,表明本文倾向于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性质定性为个人合作行为。第二部分是对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产生原因及存在必要性分析。本部分首先从思想根源和现实根源两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产生原因,然后再从社会意义、政治意义和法律意义三方面全面论述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存在必要性,表明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出现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第三部分是对国际住宅合作社经验的分析与借鉴。本部分通过介绍国际住宅合作社的发展历史以及各国发展住宅合作社的成功经验,表明虽然我国暂时未有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但是可以借他山之石,借鉴外国的相关做法。第四部分是对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模式选择分析,本部分首先阐明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后提出了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立法原则的两个设想,接着通过介绍现行法律法规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可行性规定,提出了制定《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条例》的立法模式设想,最后针对该条例的具体立法内容,运用比较分析、提出建议的方式,详细论述建立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制度所需要的法律基本内容构造,包括管理组织模式、土地使用权取得模式、融资、资金监管及建设工程监管模式、房屋分配模式、物业管理及维修资金模式共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点,想说说研究这一课题的价值意义。意义有两个,一是实践意义。自2003年首次出现的时候,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和认同,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开来,许多人将之看作为现今房地产市场高房价的一种对抗,希望能藉此实现自己的购房梦想,而且非常期待能够住进自己建造、自己管理的理想家园。因此,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正常产物,研究该课题具有实践意义。二是理论意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既无成功先例,也无明确而完善的法律指引,因此无论对于政府主管部门而言,还是对于合作建房者们来说,都仍处于摸索阶段。因此,研究该课题还具有理论意义。希望能藉此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和研究个人集资合作建房。
最后一点,想说说论文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方面,由于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本身是新生事物,各界对其认识不深也不全面,人类认识事物都有一个过程,从感性到理性,从浅到深的,这是人类的一条规律,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个新事物,同样要经历这一过程。另一方面,由于本人时间、能力有限,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理解难免存在偏颇与不足。由于上面这两方面原因,论文可能存在研究不深,探讨不全面等诸多方面的不足,与老师期望达到的水平仍有较大的差距,在论文打印方面也存在一些错别字。因此,恳请各位老师予以见谅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会继续关注、学习、研究这一课题。
谢谢大家!
毕业论文答辩稿二:
各位老师,你们好!
我叫xxx,来自xx级财务管理x班,我的论文题目是《谈企业的成本控制》,论文是在x老师的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肖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参加我的论文答辩各位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我四年来的各位授课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从会计公式:收入–成本=利润可以看出,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的高低。通过成本控制主体在一定职权范围内,把对成本控制产生影响的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企业通过运用现代本管理理论,引进科学的成本控制方法,明确成本责任制度,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寻求更多更好的降低成本的途径,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成本控制目标和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顺利实现。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用归纳和演绎相结合,规范与具体案例相结合,本设计共分六章。
第一章导论,阐明了成本控制的目的和意义,并说明了论文的研究思路第二章成本控制概述,对成本控制的含义、内容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第三章当前企业成本控制的现状分析,从企业的体制、价值链和管理方面入手。第四章企业成本控制的创新思路,引入现代的成本控制方法第五章具体案例分析,重点剖析海尔集团的成本控制方法。第六章结束语,是整个设计的总结,说明了企业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
由于本人思维逻辑性不够严谨以及个人知识能力水平有限,使论文在内容严密上和结构的完整上有待提高。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谢谢!
毕业论文答辩稿三: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下午好!
我是工商管理学院20xx级财务管理本科4班的XX,我的论文题目是《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这篇论文是指我的指导老师XXX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本文在创作过程中无论是思路的形成还是文章整体框架的搭建均得益于XXX老师的启发和指导。他还对本论文具体章节的推敲和语言的组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与我许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在此,我想对他表示最真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将就这篇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采取的对策等方面向各位老师做出简要的陈述,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这篇论文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了本文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第二部分是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分国外研究动态和国内研究动态两个方面简单介绍了金融衍生产品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从而准确定位金融衍生产品应用的现状。
第三部分为金融衍生产品相关理论概述,介绍了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衍生产品分为金融远期、金融期权、金融期货、金融互换和信用衍生品。
第四部分是文章的重点部分,详细论述了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风险管理、筹资、投资、公司治理及合理避税中的应用。
第五部分承接第三部分,就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财务管理应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论述,主要分为(1)充分认识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性(2)充分了解相关信息(3)坚持风险控制为目的(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四个方面。
第六部分为结论,主要对文章进行归纳和总结,同时也指出了本论文研究的不足。
然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研究方法和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我们进行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而恰当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途径则可以保证我们少走弯路,提高研究效率。在本课题的研究中,主要采用了的研究方法有:
1.文献查阅法。在理论方面,通过各种途径,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为课题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2.理论研究法,理论研究法是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本文参考了大量专业文献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充分的理论研究,并给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
3.归纳分析法,鉴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使得经验证据往往不足,归纳分析就显得尤为关键,本文在研究金融衍生产品在财务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中运用了这种分析方法。
第三,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采取的对策
1、论文写作前期面临思路不清,对论文题目解读不够明确等问题。本人及时与指导老师进行联系,虚心听取XXX老师的意见,对论文从宏观上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然后在写作中不断完善。
2.论文相关资料的收集比较困难。本人在图书馆查阅大量相关书籍同时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收集到了大量研究所需的资料。
本篇论文已经完成,总的来说,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更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在论文中一些内容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我会虚心接受,从而进一步深入学习,使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我的答辩自述完毕,感谢各位老师!
毕业论文答辩稿四:
各位老师早上好!
我来自**学院**班,我叫**,我的论文题目是******,本篇论文是在***教授的指导完成的。在此,我十分感谢她长期以来对我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同时也感谢各位评审老师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事一同参与对我这篇论文的审阅并出席本次答辩,以下是本篇论文的选题缘由、目的,资料收集准备工作以及文章结构。
一、选题缘由、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正逐步取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成为新的贸易障碍,而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台,导致我国出口竞争力受到极大影响。农业是海南省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今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意见中,六大战略定位之一就是要把海南建成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这更加显现了加快海南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造成海南农产品出口不畅的原因很多,而进口国设置越来越严格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海南省农产品出口的最主要障碍。所以本文根据海南省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贸易壁垒影响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如何应对和跨越技术贸易壁垒,并提出可供借鉴的措施和路径。
二、资料收集准备工作
自****年**月上旬选定题目后,为了完成论文,本人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收集,有来自网上的论文期刊,图书馆的书目,最主要是来自于海南的新闻网站。在****老师的指导下,经过阅读资料,拟定提纲,调研,写开题报告初稿、定稿,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等一系列程序,于****年*月正式定稿。
三、论文的结构
全文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约一万五千多字:
第一部分是引言,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还有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状况。
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海南农产品对外贸易的研究状况。其中包括海南出口的特色农产品及特点,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结构特征和海南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第三部分介绍了海南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分析了其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总体状况和海南主要出口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
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海南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包括国际方面的因素和海南农产品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也就是文章的核心部分,主要介绍了海南农产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包括针对农产品进口国采取的措施和针对海南农产品自身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
论文摘要: 在中国加入WTO六年多以来,经济发展欣欣向荣,国际贸易呈稳步发展趋势。但是在农产品贸易中,我国却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很多就是由绿色贸易壁垒引起的。而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又比较明显,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而运用关联规则对其扩散性进行检验又从数理的角度给这个问题提供了更多有意义的想法。
一、引言
非关税壁垒作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种类,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加入WTO后,非关税壁垒成为了其他国家对我国进行贸易制约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贸易项目,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其他国家对我国实行越来越广泛和严苛的绿色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中技术性壁垒的一种),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占总贸易额比率呈下降趋势。很多学者对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也取得了很显著的成果。而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其涉及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等和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方面,因而和一般的技术贸易壁垒相比有其特殊性,也有着比其他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强的扩散性,对其扩散性的成因和特点的分析就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二、案例分析
由于数据来源的有限以及关联规则数据挖掘过程的复杂性。下面以案例为主结合关联规则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又称连锁反应)进行分析。
案例一,欧盟、美国、日本相继宣布对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进口的一系列新规定(禁令)对我国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欧盟禁令,以在我国出口产品中多次检出氯霉素、磺胺类等药残为由,认为我国动物药物残留监控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2002年1月25日,欧盟以产品中含有抗生素为由通过决议,暂时停止从中国进口鸡肉、兔肉和冻虾等产品。随后,日本也跟着发表申明表示要与欧盟合作,共同检查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以鳗鱼为代表,日本厚生省于2002年7月正式对中国进口的蒲烧鳗追加9类药物残留进行检测,这标志着日本政府对我国鳗鱼业正式形成“绿色壁垒”(“技术壁垒”)。1
从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出,就农产品中动物源性产品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是比较强的,主要表现为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欧盟转移到日本,并且有放大趋势。
案例二,以我国为例,2002 年1 月 欧盟以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为由,全面禁止中国蜂蜜进入欧盟市场;以欧盟实施禁令为由,2002 年2 月初沙特宣布禁止进口中国蜂蜜,至今未开关;日本也于同期开始对进口中国蜂蜜10%抽样检验氯霉素等抗生素残留; 2月20日加拿大开始对中国蜂蜜加强抗生素检验,并要求对进口蜂蜜中苯酚和19种磺胺等残留进行检测;5月,美国FDA宣布中国蜂蜜氯霉素残留检测限为0.3ppd, 这一举措使我蜂蜜2002年对美出口比上年下降52.35%,出口额约 809万美元,下降43.56%;墨西哥农业部6月2日下令把扣留的356吨受污染的中国蜂蜜销毁或退回中国,主要是在抽样检查中发现这些蜂蜜中含有链霉素等一些有毒物质的残留物和一些对人体健康和国家养蜂业造成危险的污染物,而实施这一严厉措施实质上是为了保护墨西哥的养蜂业。2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农产品贸易在遭受一国绿色贸易壁垒制裁后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扩散到其他国家。一般的发展中国家难以提出一个公允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或环保标准,也难以建立起复杂有效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程序来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到另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也有较强的地域集中和连带现象,可以观察到这样一个传播轨迹: 转贴于
欧洲(欧盟) 亚洲(沙特、日本) 北美洲(加拿大、美国、墨西哥
这次对于我国蜂蜜的绿色贸易限制,从欧洲起源,向东逐渐传播到亚洲和北美洲。可以看出对于这个扩散过程,地域还是起到很大的作用的,基本遵循逐渐传播,边缘影响的规律。
三、结论
通过以上的理论阐释和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绿色贸易壁垒作为限制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具有很强的扩散性,其特点可归纳如下:
(一) 地域扩散性特点突出。
(二) 扩散对象经济水平相近,一般较高。
(三) 部分实施新条例的国家有明显保护国内相同产业的目的。
(四) 农产品内部商品种类扩散性明显。
参考文献
张诤 王惠文:《技术性贸易壁垒扩散效应分析》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7年第4期
林国华、林卿、王庆:《农产品贸易——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1月
关键词:绿色壁垒 农产品出口 影响 对策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壁垒的现状
随着各国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以及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利用绿色壁垒这一新型的非关税壁垒来实施贸易保护政策,绿色壁垒在当今国际贸易中已经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农产品出口大国,由于农产品出口质量不高,达不到进口国的各种苛刻要求而频频遭遇国外的绿色壁垒,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已经失去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自从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我国农产品贸易实现了持续的快速增长和全方面的发展,中国跻身成为世界农产品贸易大国。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从2004年起,中国农产品贸易由长期顺差转变为连续的逆差状态,结束了此前长达20年的贸易顺差,而且逆差额逐年扩大,出口的增长远远落后于进口的增长。2007年农产品贸易总额是全世界第四位,占世界农产品总贸易额的3.4%,进口额和出口额分别居世界第四位和第五位。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增长放缓,进口高速增长,贸易逆差快速扩大。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991.6亿美元,同比增长27.0%。其中,出口额为405.0亿美元,同比增幅由上年的17.9%下滑到9.4%;进口额为586.6亿美元,同比增长42.8%。贸易逆差为181.6亿美元,同比增长3.4倍。2010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千亿美元。2012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757.7亿美元,同比增12.9%。其中,出口632.9亿美元,同比增4.2%;进口1124.8亿美元,同比增18.6%。贸易逆差为491.9亿美元,同比扩大44.2%。造成逆差的原因有很多个,但国际上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盛行,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的挑战无疑是最大的。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1.积极影响
(1)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的调整
随着各国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尤其是有些发达国家打着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旗号,针对我国的某些农产品制定苛刻的检验检疫标准,从而将我国技术含量低、污染高、消耗大的劳动资源密集型农产品拒之门外。因此,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必须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
(2)对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和规模化效益的影响
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当今社会以及面对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实施各种贸易保护政策,要想使我国出口农产品在国际上占有绝对优势,就必须增加农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从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就是对农业实施现代化的标准作业,通过对农产品全过程的控制,既能保证农产品的安全和规格质量,而且又能在更高的质量水平上实现供需平衡。同时,现代化的标准作业也有利于规模经济的实现,并且通过农产品标准的不断提高,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螺旋上升的农产品力量,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3)促使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企业农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
在不断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巨大冲击后,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为了寻求突破之道,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业理念,企业才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及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而突破绿色壁垒的限制。我国于1984年正式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根据WTO/SPS协议,WTO成员有义务并采纳CAC国际标准。因此,我国应该应该严格按照CAC标准的要求,加大质量认证力度,使产品国际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
2.消极影响
(1)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量大幅下降,市场份额减少
在贸易保护主义演进过程中,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先后出台了各种环保法规和标准,绿色标志等创新的制度安排,以期达到抑制负外部性的输入和保护国内经济的目的。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型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由于这些国家大多数属于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成员,因此绿色贸易壁垒的设置程度都比较高,又因为我国采取的很多环境标准都低于国际标准,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已经造成了或即将造成市场准入的障碍,从而导致我国农产品总量大幅下降,市场份额减少。
(2)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出口成本,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出口的大多数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主要基于廉价劳动力和较低的生产成本而形成的价格优势,而绿色壁垒的实施则要求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加大在农产品生产上的科技投入以及高技术人员的配备等,这势必增加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成本,从而使我国农产品与发达国家的民族产业相比处于比较劣势,价格竞争优势受到严重削弱。日本从2006年5月起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最终草案》,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5万个暂定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食品的准入门槛。
(3)严格的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加大了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
很多发达国家利用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而又繁琐的卫生检疫措施,实际上是实施贸易保护措施,防止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增加了中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在农产品和食品出口中,我国正是一些发达国家名目繁多的卫生和检疫措施的直接受害者。例如,欧盟从2000年7月起,提高了进口茶叶的安全及卫生标准,对外其中的农药残留有检查极其严格,比原标准高出100-200倍。又如,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要求进口花生中黄曲霉素含量不得超过0.02‰等。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
为了从根源上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突破绿色贸易壁垒,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主体作用,为企业指引前进的方向。
(1)积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标准
按照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机制,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目前,ISO14000国际标准已经成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护照”。
(2)加强对绿色生态农业的支持,强化国民绿色消费意识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绿色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加大。为了适应这一趋势,首先,政府应发挥其主导作用,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限制高污染的农产品生产,加大对示范性绿色生态农业项目的支持,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实施绿色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形成产业结构绿色化,使更多出口农产品符合国际环保标准,减小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带来的消极影响,增强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其次政府还应该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加强生态环境教育,从而使人们提高绿色农产品消费的自觉性。
(3)积极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
随着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我国应积极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帮助企业掌握国外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认证、检验检疫等市场准入条件,以便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做好防范工作,赢得在贸易中应对绿色壁垒的主动权。绿色壁垒预警机制通过对国内外信息系统的收集、分析、处理,在绿色壁垒所引起的贸易危机到来之前及时发出警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
2.突出出口企业的主体性地位
(1)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不断创新
创新是企业文化的精髓、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宝。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了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拦路虎”。在绿色贸易壁垒盛行的国际出口环境下,我国的农产品由于难以“达标”而被拒于发达国家的国门之外。因此,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更应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技术与产品创新,生产出符合绿色标准的健康农产品,力求突破国外绿色贸易壁垒限制,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及竞争力。
(2)主动申请国际绿色认证,实施国际环保标准,减少出口贸易壁垒
获得国际认证是农产品走向世界、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企业应积极争取通过国际相关组织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如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等,认真学习HACCP和ISO14000等国际环境标准内容,做到尽快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企业通过国际认证,特别是针对性地取得出口目的地的相关认证,就能使产品出口畅通无阻,突破国外绿色贸易壁垒。
(3)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于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最为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欧盟、日本等。这些发达国家往往依仗其较高的科技水平和先进设备,制定极其苛刻的环境标准,设置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障碍。因此企业应放眼全球,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开拓其他层次的新型市场。市场多元化战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散目标市场过于集中所导致的出口波动风险,由于企业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从而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赵慧.浅析绿色贸易壁垒下我国农产品的出口[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中国食品产业网.http://.2008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情况
[3]中商情报网.http://.2012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情况.2013-1
[4]刘畅.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24).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2012-6
[6]陈玉光.“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
[7]王秋红.国际贸易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205-206
[论文关键词]农产品 国际贸易 比较优势
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从2005年起,我国农业在加入WTO谈判中争取的过渡期已基本结束,农产品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市场风险日益加大。我国农业生产水平及市场化程度更是不断提高,贸易格局逐步优化,农产品出口贸易额逐年上升,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主要讲述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相关发展理论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最后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农产品发展策略,旨在推动中国农产品国际化的步伐。
一、 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理论分析
(一)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按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经贸活动并获取比较利益,是自由贸易理论学派的一贯主张。
(二)绿色贸易理论
绿色贸易是指在贸易中预防和制止由于贸易活动而威胁人民的生存环境以及对人民的身体健康的损害,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形式。广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分国内绿色贸易和国际绿色贸易。狭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就是指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在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中,农产品初级产品占了较大比重,而这些产品的技术标准很难达到国际要求的水平,许多国家处于保护其国内市场的考虑便以此为借口处处设置障碍,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二、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分析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面对的机遇性环境因素
我国与世界的贸易关系呈良性互动局面。首先,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一直保持快速“双增长”,2001年到2011年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14. 9%,进口平均增长速度为23. 0% 。其次,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对农业支持力度逐年加大,使我国农业保持了比较健康的发展态势,粮食连年增产,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产量也均居世界首位。农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我国利用好世界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的历史机遇提供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面临的挑战性环境因素
我国与世界经济的关系更加复杂。首先,区域贸易一体化在带来贸易创造的同时,也带来贸易转移;其次,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市场势力不强,跨国涉农产业巨头正在加紧登陆我国;第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本身具有“弱质性”。首先,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具有农户数量多、生产规模小、合作化程度低等特点,大量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在发展生产上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盲目性,使得“小农户”与“大市场”难以对接;其次,我国入世承诺的关税水平以及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有限;第三,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三、农产品国际贸易存在问题
(一)农产品缺乏品牌
品牌本身也代表着一定的经济价值,同时品牌也意味着良好的信誉,信誉就意味着巨大的商机。品牌可以带来的效应是贸易中不可忽视的必争利益。我国的农产品在国际上缺少知名品牌,这使得我国的一些优质的产品无法在交易中获得最优的价格。
(二)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低
由于我国农产品结构不优、市场结构较单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大;受农业生产经营条件的落后、农业经营成本的高涨、农业组织化程度低下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低下。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构成严重威胁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为了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通过制定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一些发达国家出于特定目的,已将其演变为一种技术壁垒,以此来限制外国农产品的进入。商务部最新调查显示,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四)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一直出现逆差。2003年,我国农产品进口增长大幅超过出口增长,2004年仍保持逆差状态,逆差额为46.4亿美元,2005年逆差额有所减少,为11.4亿美元,2006年为58亿美元,2007年为43.7亿美元,2008 年扩大到181.1亿美元,截至2011年这一数字已经扩大为341.2亿美元。
四、农产品国际贸易问题原因分析
(一)资源制约
从农业的基本生产要素来看,农业人均资源贫乏,耕地面积持续减少。据统计,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为4.8亩,中国人只有1.3亩,少3.5亩。在我国16亿多亩的农田中,七成左右的耕地都是靠天吃饭,这说明,我国农业在新世纪的发展中将面临严峻的困难和挑战。
(二)农业科技不发达
农业科技进步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中所发挥的作用正日益加大,没有科技进步,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就会遭到削弱。在农业科技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较明显,在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为60%~80%,在中国仅为30%~40%。近几年,我国许多农产品良种研究投入不足,推广乏力,导致农产品品质提高缓慢,市场份额逐步缩小。
(三)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弱化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支持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出口竞争力。在农业国内支持措施的适用上,WTO 贸易规则规定的“绿箱”措施共有11 类,而我国目前仅使用了6类,还有5类没有启用。同时对农民培训的支出力度不够,仅占一般政府服务的2.1%,导致农民的人力资本匮乏,失去了以农业补贴政策措施给农民直接提供激励约束机制的机会。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弱化,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产业内无序竞争的影响
高新技术在我国农业中的研发、推广力度不够,农产品附加值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其低廉的生产成本。由于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广大出口企业为了争夺海外市场,往往不惜成本,竞相压低出口商品价格。无序竞争的恶果, 一方面使本国农产品出口价格持续下跌,出口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另一方面也是诱发进口国实施绿色壁垒的重要原因。
五、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策略
(一)实施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1.建立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
产品采用国际质量标准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关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了8项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农业部颁布了137项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另外,农业部计划以每年500项的速度制定农业行业标准,建立农业标准体系。我国应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研究国际农业标准和有关国家的农业标准、技术法规主要内容,建立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并转化成出口推荐标准,消除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限制,实现与国际接轨。
2.实施IS014000和环境标志认证,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
IS0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包括环境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评估和环境行为评价等若干方面,是将环境管理贯穿于企业的原材料、能源、工艺设备、生产、安全和审计等各项目管理之中的自愿性标准。实施环境标志是对一种产品进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保控制,从而使产品从原料生产到回收利用全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是企业突破绿色壁垒,走向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
(二)加快产业升级,构建国内农产品行业价值链
1.国内农产品产业升级
练好内功、加大科技投入是我国农产品企业国际化的基础。所有从事传统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未来农产品国际竞争的核心是科技力量。企业只有加强科技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开发安全有效、有特色的高技术产品,从低层次的价格战和广告战中走出来,转向高层次的技术战,才能缔造出品牌,走向国际主流市场。
2.构建国内农产品行业价值链
面对国内农产品行业混乱、重复建设严重的现象,整顿国内农产品产业秩序、构建分工明细、优势互补的国内农产品行业价值链体系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从市场产业价值链的角度,联合农产品生产所需原料的上游农资公司,和下游的以这些农产品多原料的生产厂商,以及农户三方构建一条产业价值链。这种模式可以使下游厂商的产品更加富有竞争力,上游农药种子公司提高销量,解决农户农产品滞销的问题,使农户收入稳定,实现三方共赢。
论文关键词:产业内贸易,指数,协整分析
一、引言
自1972年12月,中澳正式建交之后,两国的经贸合作路径不断拓宽,水平逐年提升。截止到2008年,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是澳大利亚第二大出口目的国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在货物贸易上,中国为澳大利亚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货物贸易额占澳大利亚货物贸易总额的15.1%。期间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虽有波动,但贸易总量呈上升趋势,自1996年起,双边的农产品贸易年均以9.97%的速度增长,2009年,中澳农产品贸易总额达到15.37亿美元,其中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农产品为9.84亿美元,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农产品总额为5.53亿美元。随着中国经济的将快速发展,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使得我国在各种农产品的进口方面大大增加。可以预见,未来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仍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日益关注。所谓产业内贸易是指同一产业内部差异品的交换及中间品的交换,也就是在某一时期出口某种产品的同时又进口同种同类产品。与强调比较优势等的产业间贸易不同,它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偏好相似性、需求多样化和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等有着密切关系。[2]就中澳农产品双边贸易而言,各位学者的研究结果显示:中澳农产品贸易整体而言产业间贸易占优势,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双方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征明显。但对中澳各章节农产品进行产业内贸易研究的较少;另一方面,结合产业内贸易指数与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做实证分析的很少,故本文将按照HS体系的细分农产品目录,在测算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基础上,分析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水平,并对影响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中澳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衡量及数据
(一)中澳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衡量
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分析将以产业内贸易指数为基础,产业内贸易指数可以衡量一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水平,直观地反映一国产业内贸易的现况。本文选取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进行分析,指标如下:
GLIi=1-{|Xi-Mi|/(Xi+Mi)}
i指中国农产品贸易行业中第i个农产品行业,以Xi和Mi分别表示其出口和进口;当此值越接近1,则表明该类农产品贸易模式越倾向于产业内贸易,越接近0表示该类农产品贸易中产业间贸易越重要。一般情况下,GLIi>0.5时,产业内贸易占优势;GLIi时,产业间贸易占优势。
(二)中澳农产品产业内各贸易指数定量数值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年鉴、世界银行网站以及联合国的商品贸易统计数据数据库(UNCOMTRADE),农产品具体分类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HS1996准则。其中HS01到HS24以及其他部分章节为农产品的商品目录,据此得出各章进出口农产品数值,选择年份为1996至2008年。
三、中澳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实证研究结果
(一)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测算(G-L指数)
表1:中澳各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G-L指数
G-L指数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平均值
hs01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hs02
0.0000
0.0040
0.0000
0.0096
0.0040
0.0059
0.0474
0.0003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55
hs03
0.8726
0.4603
0.4723
0.5804
0.5309
0.6822
0.8508
0.7801
0.6838
0.6770
0.6124
0.8279
0.7530
0.6757
hs04
0.0562
0.0607
0.0659
0.0558
0.0649
0.0606
0.0400
0.1229
0.0625
0.0525
0.0552
0.0476
0.0539
0.0614
hs05
0.2969
0.2854
0.2561
0.4069
0.2570
0.2356
0.3152
0.2746
0.0713
0.2096
0.3858
0.2390
0.3035
0.2721
hs06
0.5307
0.9100
0.4853
0.9218
0.1252
0.3448
0.3642
0.8239
0.1253
0.2394
0.1125
0.0171
0.0557
0.3889
hs07
0.4196
0.8387
0.1698
0.1372
0.3626
0.4002
0.3668
0.1615
0.1711
0.0757
0.0481
0.0303
0.0510
0.2487
hs08
0.2000
0.2246
0.2499
0.6146
0.6591
0.5501
0.4785
0.6021
0.8024
0.7237
0.6372
0.6869
0.6498
0.5445
hs09
0.1728
0.0952
0.2293
0.0855
0.1002
0.1440
0.2134
0.3720
0.3030
0.3671
0.2610
0.2469
0.1972
0.2144
hs10
0.0004
0.0008
0.0011
0.0013
0.0015
0.0014
0.0012
0.0172
0.0024
0.0007
0.0017
0.0176
0.0345
0.0063
hs11
0.5898
0.5090
0.4109
0.1343
0.0396
0.0475
0.1156
0.5646
0.4972
0.8750
0.7717
0.9065
0.5791
0.4647
hs12
0.0541
0.3984
0.2059
0.0781
0.0388
0.1250
0.1021
0.9705
0.9969
0.5779
0.9083
0.7187
0.7490
0.4557
hs13
0.5670
0.1157
0.2708
0.1390
0.3344
0.1699
0.0988
0.2257
0.5926
0.1358
0.1966
0.0905
0.0892
0.2328
hs14
0.1245
0.0283
0.0248
0.0103
0.1919
0.2214
0.4887
0.5263
0.5690
0.0704
0.1314
0.0000
0.0027
0.1838
hs15
0.0772
0.1569
0.1797
0.1323
0.0615
0.0418
0.0543
0.0503
0.0474
0.0723
0.0632
0.0466
0.0350
0.0783
hs16
0.1666
0.4779
0.1319
0.1648
0.1684
0.0936
0.0240
0.0170
0.0373
0.0295
0.0132
0.0206
0.0923
0.1106
hs17
0.0131
0.0332
0.1095
0.0935
0.1715
0.1025
0.1907
0.6598
0.5383
0.3937
0.7140
0.9315
0.3238
0.3288
hs18
0.1458
0.1194
0.3687
0.6333
0.6566
0.3560
0.3156
0.4818
0.1508
0.9623
0.3207
0.3468
0.2000
0.3891
hs19
0.1338
0.0817
0.0963
0.1667
0.2667
0.3326
0.4585
0.5540
0.5630
0.4741
0.4778
0.5866
0.7820
0.3826
hs20
0.0790
0.0677
0.0715
0.0639
0.1278
0.1521
0.1094
0.0645
0.0827
0.0713
0.0479
0.0505
0.0201
0.0776
hs21
0.7373
0.5461
0.3662
0.4458
0.6509
0.4615
0.4715
0.2876
0.2824
0.3923
0.4791
0.4298
0.3797
0.4562
hs22
0.8220
0.9029
0.6715
0.6346
0.7783
0.7310
0.8636
0.9888
0.7592
0.5955
0.3281
0.2697
0.4654
0.6777
hs23
0.0400
0.0747
0.0410
0.1672
0.1066
0.3861
0.5177
0.3367
0.1669
0.1428
0.1132
0.4946
0.7180
0.2543
hs24
0.0000
0.0000
0.0138
0.0043
0.0069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19
hs41
0.0118
0.0016
0.0482
0.0155
0.0091
0.0009
0.0019
0.0044
0.0013
0.0017
0.0081
0.0071
0.0010
0.0087
hs51
0.0000
0.0046
0.0011
0.0021
0.0002
0.0001
0.0001
0.0002
0.0001
0.0002
0.0001
0.0001
0.0001
0.0007
hs52
0.0004
0.0001
0.0000
0.0000
0.0005
0.0000
0.0002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1
0.0000
0.0001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UNCOMTRADE数据计算整理得出
表1是中澳按HS分类的各章农产品在1996—2008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十三年中,产业内贸易指数多数年份在0.5附近的是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HS11(制粉工业类品)和hs22(饮料酒及醋),说明这几章农产品在中澳贸易中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指数历年都低于0.5的有HS01(活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4(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HS05(其他动物)、HS09(咖啡、茶叶和调味香料)、HS10(谷物)、HS15(动物植物油脂;蜡和食用油脂)、HS16(鱼、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HS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制品)、HS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这十章农产品在近些年的中澳贸易中主要是产业间贸易,其中HS01(活动物)为完全的产业间贸易,我方只有进口没有出口,HS02(肉及食用杂碎)、HS10(谷物)、HS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这三章也接近完全产业间贸易;从各章农产品在这十四年的平均值来看,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在0.5以上的在24章中占了3章(HS03、HS08、HS22),说明在中澳农产品贸易中,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的农产品种类比较少,主要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从表2可知,就农产品总体而言,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一直远远低于0.5,说明中澳总体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还很低,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同时简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加权平均指数,说明产业内贸易指数较高的农产品在中澳双边贸易中的比重较小,各品种农产品贸易发展很不平衡。
表2:1996—2008年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简均及加权平均值
G-L指数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简均
0.2264
0.2370
0.1830
0.2111
0.2117
0.2091
0.2404
0.3291
0.2780
0.2645
0.2477
0.2597
0.2421
加权平均
0.0248
0.0416
0.0478
0.0527
0.0407
0.0499
0.0596
0.0866
0.0558
0.0653
0.0679
0.0800
0.0993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UNCOMTRADE数据计算整理得出
(二)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1.模型的构建和变量的选择
基于上一节对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的测算,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主要选取经济规模、经济规模差异、人均收入差异以及对外开放度这几个变量对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变量定义和预测符号见表3:
表3:变量定义和预测符号
解释变量及缩写
贸易对外开放度(X1)
人均收入差异(X2)
经济规模差异(X3)
经济规模(X4)
变量含义
对外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
两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的之差的绝对值
两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差的绝对值
两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的平均值
理论预测符号
+
—
—
+
按照选取的变量,我们建立一个多元线性模型,本文主要采用线性模型,Y代表了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回归方程设定如下:
LNY=C+aLNX1+bLNX2+cLNX3+dLNX4+u
2.实证分析过程及结论
根据选取的时间序列数据,运用EviewS3.0软件,采用最小二乘法对上述方程进行回归分析,过程如下: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因为对数据取自然对数不改变原变量的协整关系,且能使变量的趋势线性化,从而消除时间序列数据中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故对所有变量进行自然对数变换,记为LNY、LNX1、LNX2和LNX3,LNX4,在对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之前,必须保证变量同阶平稳,因此我们首先利用ADF检验方法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来判断各变量的平稳性。运用Eviews3.0计量软件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
表4:变量平稳性检验
变量
检验类型
ADF统计量
10%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
DW值
平稳性
LNY
(C,0,3)
-0.325885
-2.7822
2.507203
不平稳
LNY
(C,0,3)
-2.670921
-2.8169
2.022036
不平稳
2LNY
(0,0,3)
-3.167349
-1.6415
2.940273
平 稳
LNX1
(C,0,3)
-2.649180
-2.7822
2.430897
不平稳
LNX1
(C,0,3)
-0.257102
-2.8169
1.574552
不平稳
2LNX1
(C,T,3)
-7.739885
-3.6280
2.113569
平 稳
LNX2
(C,0,3)
-0.224653
-2.7822
1.707847
不平稳
LNX2
(C,T,3)
-3.202106
-4.1961
2.871395
不平稳
2LNX2
(C,T,3)
-2.520729
-2.8640
2.628248
平 稳
LNX3
(C,0,3)
1.419446
-2.7822
2.218630
不平稳
LNX3
(C,T,3)
0.853907
-4.1961
2.005454
不平稳
2LNX3
(C,T,3)
-9.349373
-3.6280
2.861837
平 稳
LNX4
(C,0,3)
5.431868
-2.7349
1.440196
不平稳
LNX4
(C,0,3)
-0.051755
-3.3350
2.067409
不平稳
2LNX4
(C,0,3)
-2.537682
-2.8640
2.500471
平 稳
注:表示二阶差分算子;检验形式(C,T,L)中C、T、L分别表示单位根检验方程包括时间截距项、趋势项和滞后除数;对于时间截距项和趋势项,c表示检验的模型有该截距项,0表示没有趋势项;滞后除数对应的数字表示滞后的阶数。L表示检验所采用的滞后阶数,加入滞后项是为了使残差项为白噪声。
由上表可知,变量LNY、LNX1、LNX2和LNX3,LNX4的水平序列都不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存在单位根,故它们的水平序列都是不平稳的;而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都不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存在单位根,故一阶差分序列都是不平稳的;它们的二阶差分序列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原序列二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故它们的二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即都是I(2)序列。由于协整关系只存在于同阶单整的时间序列之间,所以我们判断LNY、LNX1、LNX2和LNX3,LNX4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2)协整检验与分析
若所涉及的变量都是二阶差分平稳(I(2))的,且这些变量的某种线性组合是平稳的,则称这些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它反映了所研究变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本文采用基于回归残差的EG两步法,对服从同阶单整的变量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结果如下:
Lny=-19.38402-0.323030lnx1-0.489641lnx2+0.772156lnx3-0.010257lnx4
t=(-1.743991)(-0.652810)(-0.531338)(0.894049)(-0.006965)
R=0.829255F=9.713399DW=1.994691
通过对各变量进行回归并对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从表5可以看出,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该协整关系成立。
表5:残差序列单位根检验
ADF Test Statistic
-2.829191
1% Critical Value*
-2.8270
5% Critical Value
-1.9755
10% Critical Value
-1.6321
从方程估计的结果看,可决系数为0.829255,模型拟合情况比较理想,同时DW=1.994691接近于2,所以不存在自相关性,但可以看出R2较高,但t值都不显著,且部分变量的符号与预测的值并不相符,故我们针对各解释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根据简单相关系数确法定多重共线性的严重程度。
表6:解释变量多重共线性检验
LNX1
LNX2
LNX3
LNX4
LNX1
1.00
0.464557
0.875364
0.884595
LNX2
0.464557
1.00
0.554516
0.684480
LNX3
0.875364
0.554516
1.00
0.980105
LNX4
0.884595
0.684480
0.980105
1.00
从表6可得lnx3与lnx4的相关系数为0.98,接近完全线性相关,但我们知道多重共线性不是存在与否的问题,而仅仅是程度问题,于是在考虑到所设模型的精确性又不致严重损害模型完整性的前提下,将变量lnx3剔除,再对余下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回归模型如下:
lny=-26.68824-0.521617lnx1-1.1864991lnx2+1.270347lnx4
t=(-3.581580)(-1.193036)(-2.440868)(3.753548)
从表7可以看出,通过对其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其残差序列通过平稳性检验,可知各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
表7:残差序列单位根检验
ADF Test Statistic
-2.725897
1% Critical Value*
-2.9075
5% Critical Value
-1.9835
10% Critical Value
-1.6357
从方程估计结果看,可决系数为0.812195,模型拟合情况比较理想,DW=1.928957接近于2,所以不存在自相关性,各变量的t值也较显著。针对该模型回归结果,可得以下结论:经济规模对双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作用,中国与澳大利亚GDP的均值每提高1%,产业内贸易就增加约1.27个百分点,说明市场规模扩大有利于中澳双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这也充分验证了规模经济理论。至于两国间收入水平差异对双边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负相关,即收入水平差距每提高1%,产业内贸易就降低约1.19个百分点,因为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异,则两国间的需求结构重叠部分就下相对较少,继而导致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也完全符合需求偏好相似理论;至于变量贸易对外开放度的符号与预测的值并不相符,考虑到农产品的贸易受保护的程度较高,诸如农产品保护政策、技术贸易壁垒等,所以对外贸易的开放程度并不能真实反映农产品贸易的开放程度,存在数据失真的情况,故而符号与理论预测值不符。
(3)格兰杰检验与分析
由协整检验结果知道,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与经济增长与经济规模、人均收入差异以及对外开放度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的方向如何,尚需要进一步验证。本文采用Granger(1969)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检验结果见表8。
表8: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Null Hypothesis:
Lags
F-Statistic
Probability
LNX1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Y
1
3.68438
0.08713
LN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X1
1
2.29428
0.16415
LNX2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Y
2
0.22060
0.80827
LN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X2
2
19.4448
0.00239
LNX4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Y
3
5.46283
0.09839
LN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X4
3
1.45821
0.38202
根据上表可知,(1)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贸易对外开放度是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Granger原因,说明贸易对外开程度的加大有助于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开展,而不是相反,也不存在互为因果的情况。(2)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两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的差别与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互不为Granger因果关系。(3)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两国国内生产总值是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Granger原因,说明两国经济增长促进了双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而不是相反。
四、结论
上述实证分析表明:第一,从总体水平上看,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从各章节农产品看,只有HS03、HS08及HS22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贸易水平较高,其余大部分较低。第二,从影响因素看,中澳间规模经济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贡献较大,成正相关,而收入差距对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有负的影响,但由于农产品贸易保护壁垒的存在导致贸易对外开放度对其影响不大。
参考文献1 陈富桥.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理论与实证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5
2 宋玉华,刘春香.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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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介雯.中国与澳大利亚产业内贸易研究 [D],中国海洋大学,2009
6 张佳.基于FTA视角的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研究[D],2008
论文关键词:中国,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澳大利亚和中国互为世界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和进口国,自2000年开始,中国自澳大利亚的进口额始终保持在10亿美元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了333亿美元。同时,澳大利亚还是中国农产品逆差的主要来源国,2009年的逆差额为21亿美元。近年来,随着能源危机以及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澳大利亚越来越重视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关系,目前已经把中国列为全球经贸战略的一部分。截止至2010年中国和澳大利亚已经举行了14轮FTA谈判澳大利亚,双方一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将是中国与智利和东盟之后签订的第三个自由贸易协定,也将是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签订的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1]。从未来来看,澳大利亚农产品对中国出口规模将呈进一步扩大趋势。深入研究中澳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将会有助于扩大双方农产品出口,推动双方进一步合作并走向共赢,也为提高中国农产品对澳大利亚的出口提供有积极意义的指导。
一、中澳两国间农产品贸易概况
中国和澳大利亚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均占据了一定的比重,分别处在第五和第六位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2009年澳大利亚对外出口农产品共234.49亿美元,其中对中国出口26.78亿美元,占总出口的11.4%,是1994年的2.6倍。中国农产品对澳出口额不大,2008年向澳出口贸易额5.92亿美元的农产品,2009年则同比略微下滑,为5.74亿美元,主要为谷物、蔬菜、动物饲料等产品,但两年向澳出口均仅占中国农产品总出口的1.4%,澳大利亚不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从两国贸易总量看,中国处于绝对逆差的地位。2009年中澳贸易逆差为21亿美元,为1994年的3.56倍。
(一)中澳两国间农产品贸易的结构特征
澳大利亚对中国主要出口的农产品较集中澳大利亚,主要为043类(未加工玉米)、112类(含酒精饮料)、211类(未加工兽皮)、263类(棉花)、268类(羊毛、其他动物毛)、411类(动物油、脂),这5类农产品占据了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农产品总额的近80%(具体情况见下表1)。自2002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的羊毛、其他动物毛产品一直牢牢占据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总额的近一半,但贸易额存在下降的趋势。截止2009年贸易份额跌至45.41%,但贸易额仍近11亿美元,占出口产品的第一位,其他产品份额则均较小。未加工兽皮、含酒精饮料产品则总体呈上升态势,贸易额不断上升。未加工兽皮的份额由2003年的9.2%上升至12.78%;含酒精饮料则从2003年的0.32%上升至4.35%。棉花、未加工玉米则近些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动物油、脂则占据的份额较稳定,近7年平均达到5%左右。
表1 2003-2009年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主要农产品构成 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268
211
263
411
043
112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出口额
占比%
2003
611.31
55.03
102.25
9.20
44.39
3.99
56.57
5.09
91.81
8.26
3.65
0.32
2004
914.84
53.10
140.69
8.16
155.00
8.99
95.88
5.56
105.77
6.13
6.25
0.36
2005
1,012.6
53.34
129.54
6.82
285.08
15.01
80.43
4.23
121.77
6.41
11.78
0.62
2006
1,040.83
50.71
240.58
11.72
281.48
13.71
79.12
3.85
149.02
7.26
28.65
1.39
2007
1,431.5
59.26
303.29
12.55
157.63
6.52
147.18
6.09
55.28
2.28
47.13
1.95
2008
1,211.15
45.10
402.18
14.97
121.38
4.52
218.92
8.15
259.57
9.66
64.01
2.38
2009
1,084.89
45.41
305.33
12.78
141.08
5.90
132.57
5.54
120.11
5.02
103.95
4.35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联合国数据库统计数据计算编制而成。comtrade.un.org/
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农产品则比较分散,主要出口054类(蔬菜)、056类(加工、罐装蔬菜)、058类(水果蜜饯、精制水果)、059类(水果汁、蔬菜汁)、062类(糖果)等农产品,这5种农产品占出口农产品的份额较平均,但5种产品的总体份额占据了中国对澳出口农产品的近一半(具体见下表2)。蔬菜、水果蜜饯、精制水果、糖果占据的出口的份额在不断的上升,其中蔬菜从03年的6.1%上升到09年的9.25%;水果蜜饯、精制水果从03年的4.41%上升到7.34%;糖果从03年的7.59上升到09年的9.65%。加工、罐装蔬菜则近些年较稳定,保持了9%的出口份额;水果汁、蔬菜汁在09年下滑较大,可能是受到能源危机的影响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表2 2003-2009年澳大利亚对中国进口主要农产品构成 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054
056
058
059
062
进口值
占比
进口值
占
进口值
占比
进口值
占比
进口值
占比
2003
10.37
6.10%
17.91
10.53%
7.50
4.41%
13.89
8.17%
12.91
7.59%
2004
14.44
6.94%
18.10
8.70%
13.42
6.45%
23.53
11.31%
19.25
9.25%
2005
17.09
7.06%
21.96
9.07%
17.87
7.39%
24.33
10.05%
23.11
9.55%
2006
22.09
7.59%
27.31
9.38%
23.80
8.17%
28.12
9.66%
25.50
8.75%
2007
35.42
9.51%
35.53
9.54%
27.85
7.47%
42.63
11.44%
30.77
8.26%
2008
43.86
9.04%
43.46
8.96%
34.59
7.13%
56.53
11.65%
37.54
7.74%
2009
41.03
9.25%
44.03
9.93%
32.54
7.34%
32.80
7.40%
42.81
9.65%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联合国数据库统计数据计算编制而成。comtrade.un.org/
总的来看,两国各取所需,向对方出口的主要农产品中并无相同的竞争性很强的产品。
(二)中澳双方农产品贸易增长率情况
自03年以来,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农产品的贸易额变化幅度很大,如下表所示澳大利亚,09年主要农产品下降均在10%以上,其中未加工玉米的下滑幅度最大,达到了53.73%,仅有棉花的贸易额增长率为正。而在贸易额向上波动的年份中,未加工玉米在08年比07年增长了369.53%;棉花在04年增长了249.19%,增幅非常大。总体上澳大利亚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保持着增长的态势,并且有继续深入开展贸易的潜力。
中国对澳大利亚的出口自03年以来一直保持增长态势,08年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09年出口农产品出现下滑,出口到澳大利亚的大部分农产品贸易额也随之减少,其中水果汁、蔬菜汁贸易额在09年较08年下滑了41.97%,而加工、罐装蔬菜、糖果的贸易额仍在继续增长,但增长率不高。
总的来看,双方之间的贸易额增长势头迅猛,但不稳定,双方的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潜力巨大,尚需彼此加强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贸易潜力。
表3 2003-2009年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主要农产品贸易增长率情况
年份
268类
211类
263类
411类
043类
2003
-
-
-
-
-
2004
49.65%
37.60%
249.19%
69.48%
15.20%
2005
10.69%
-7.93%
83.92%
-16.11%
15.13%
2006
2.79%
85.72%
-1.26%
-1.63%
22.37%
2007
37.53%
26.06%
-44.00%
86.01%
-62.90%
2008
-15.39%
32.61%
-23.00%
48.75%
369.53%
2009
-10.43%
-24.08%
16.23%
-39.44%
-53.73%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联合国数据库统计数据计算编制而成。comtrade.un.org/
表4 2003-2009年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主要农产品贸易增长率情况
年份
054类
056类
058类
059类
062类
2003
-
-
-
-
-
2004
39.22%
1.11%
79.09%
69.41%
49.10
2005
18.33%
21.31%
33.16%
3.37%
20.07%
2006
29.32%
24.34%
33.13%
15.58%
10.25%
2007
60.31%
30.12%
17.02%
51.62%
20.75%
2008
23.84%
22.29%
24.22%
32.61%
22.01%
2009
-6.47%
1.32%
-5.93%
-41.97%
14.05%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联合国数据库统计数据计算编制而成。comtrade.un.org/
二、中澳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实证分析
两国间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决定了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当某国的主要出口产品类别与另一国的主要进口产品类别相吻合时,两国贸易的互补性就强(于津平澳大利亚,2003);两国出口在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上的相似性越高,出口上的竞争性越强(孙林,2005)。只有当两国间的贸易的互补性越强时,双方贸易才能达到共赢的目标[2]。
(一)研究方法与分析指标的选择
确定两国间的贸易关系可以从很多方面来考察,本文主要从产品的角度来考察,选取了产业内贸易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来进一步分析中澳农产品贸易。产业内贸易指数主要反映了两国间同类产品的双边贸易,通常产业内贸易指数较低说明两国间某类产品竞争性弱,互补性强;反之则说明两国间某类产品竞争性强,互补性弱。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主要考查某类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如果两国在某类产品上比较优势相似,则存在较强的竞争性,反之则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1、产业内贸易指数
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IIT)指数是衡量贸易伙伴之间贸易结构的重要指标,许多文献讨论了如何测算产业内贸易的程度。产业内贸易通常用格鲁贝尔-劳埃德(Grubel and Lloyd,1975)指数来反映,该指数用比率的形式反映进出口是否平衡。计算公式如下:
(1)
上(1)式中,IITij表示国家i和国家j在某个产业(或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Xij表示国j向国家i某个产品的出口;Mij表示国家j从国家i某个产品的进口。该指数的取值范围是0-1之间,当该指数为0时,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均为产业间贸易;当该指数为1时澳大利亚,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为产业内贸易 [3]。
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RCA)指数是把一个国家农产品出口放在世界总的商品贸易的框架下,来考察农业部门的出口潜力。显性比较优势的概念是巴拉萨(Balassa,1965)提出来的,它表示的是一国总出口中某类商品出口所占比例相对于世界贸易总额中该商品出口所占比例的大小。国家j生产的s部门(或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的计算方法是:
(2)
上(2)式中,Xsj和Xsw分别是国家j生产的s产品和世界(w)的s产品在一定时期t的出口量,Xjt和Xwt分别表示国家j和世界(w)在时期t的总出口量。RCA的取值范围为(0,+∞)。日本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RCA≥2.5表示产业出口竞争力极强;1.25≤RCA≤2.5表示产业出口竞争力较强;0.8≤RCA≤1.25表示产业出口竞争力一般;RCA≤0.8表示产业出口竞争力较弱[4]。下表显示了中国与澳大利亚部分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变化。
(二)测算结果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该数据库按照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ITC)和协调编码制度(HS)两种商品分类的方法提供了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分产品和流向的贸易统计数据。本文的农产品数据应用WTO对农产品的定义,采用SITC Rev.3分类中第0、1、2、4章中的所有商品减去第2章的第27、28类商品。得出的结果如下表5、表6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因篇幅所限,仅列出了中澳双方主要农产品的指数数值。
表5 中澳2003-2009年主要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IIT)
商品类别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043未加工玉米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45其他未加工谷物
0.08
0.74
0.55
0.30
0.06
0.95
0.47
047其他谷类粗粉及小麦粉
1.00
8.40
14.19
16.91
9.80
0.95
0.00
054蔬菜
0.03
0.17
0.01
0.06
0.31
0.06
0.03
056加工、罐装蔬菜
0.24
0.75
0.75
0.67
0.86
0.85
0.17
057水果、除油用坚果外的坚果
0.35
0.42
0.80
0.82
0.88
0.57
0.61
058水果蜜饯、精制水果
0.05
0.02
0.02
0.01
0.02
0.02
0.02
059水果汁、蔬菜汁
0.13
0.11
0.10
0.07
0.06
0.03
0.05
061糖、糖制品和蜂蜜
0.45
0.54
0.48
0.68
0.83
0.67
0.44
062糖果
0.03
0.02
0.05
0.12
0.01
0.01
0.01
071咖啡及其替代品
0.07
0.86
0.78
0.58
0.09
0.68
0.51
112含酒精饮料
0.28
0.27
0.19
0.10
0.06
0.08
0.05
211未加工兽皮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63棉花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68羊毛、其他动物毛
0.00
0.00
0.01
0.01
0.01
0.01
0.00
292未加工的植物材料
5.15
4.11
4.61
4.09
1.95
1.74
1.13
411动物油、脂
0.00
0.00
0.00
0.03
0.00
0.00
0.01
421不挥发、不刺激的植物油、脂
0.37
0.44
0.44
0.95
0.54
0.38
0.85
农产品总体
0.27
0.22
0.23
0.25
0.27
0.31
0.34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联合国数据库统计数据计算编制而成。comtrade.un.org/
表6 中澳2003-2009年主要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贸易指数(RCA)
分类
澳大利亚
中国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043
3.32
3.39
3.24
4.06
0.99
2.81
2.3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4
0.00
0.00
0.00
0.00
0.01
0.00
0.00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05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2
0.02
0.02
0.02
0.02
0.02
0.02
05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2
0.02
0.02
0.03
0.02
0.02
0.02
059
0.01
0.02
0.01
0.01
0.01
0.00
0.01
0.03
0.04
0.04
0.03
0.03
0.04
0.03
062
0.00
0.00
0.01
0.02
0.00
0.00
0.00
0.04
0.05
0.05
0.04
0.04
0.05
0.06
112
0.01
0.02
0.02
0.05
0.08
0.08
0.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
1.95
2.57
2.19
3.86
4.73
5.79
5.8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63
0.60
1.63
3.07
2.80
1.55
0.98
1.3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68
13.83
19.02
19.95
19.33
23.05
19.85
21.40
0.00
0.00
0.01
0.01
0.01
0.01
0.01
291
0.57
1.04
0.92
0.53
0.25
0.24
0.42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0.00
411
2.92
3.79
3.12
2.78
3.98
3.34
2.7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联合国数据库统计数据计算编制而成。comtrade.un.org/
(三)结果分析与解释
1.中国与澳大利亚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
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近7年来产业内贸易指数均小于0.5,但农产品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有增大的趋势。03年时,产业内贸易指数小于0.5的仅仅有2种农产品,仅占所有农产品的4%,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0.5的农产品种类逐渐增加,近几年来保持在8种左右,09年有8种农产品的IIT指数大于0.5,但也仅仅占了16%。双方贸易额占前5的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几乎都小于0.5澳大利亚,仅有056类在04到08年间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0.5,到09年又转为0.17,这些同前文所述的基本相同,两国间贸易互补性较强。
2.中国与澳大利亚显示性比较优势分析
澳大利亚与中国存在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很少,其中澳方出口到中国的仅有5种有极强竞争力的产品,但总体相对中国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而近7年来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农产品中没有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64%的对澳出口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均小于0.01,不具备竞争优势。
从分类农产品角度看,澳大利亚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有043类、211类、263类、268类、411类,其中043类的指数在不断变小,表明澳方该产品的竞争优势在逐渐变弱;211类和411类指数较稳定,澳方保持了该产品的竞争优势;268类产品则是澳方竞争优势最大的产品,03年到09年指数平均达到了20,远远高于其他产品;而263类则很不稳定,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RCA指数非常小具体表现为出口贸易额小,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这同前文所述的情况基本相同。澳大利亚的农产品相对于中国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具体表现为中澳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持续逆差,短期内这种状况不会改变。
3.资源禀赋的差异是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强的主要原因
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且农业相对落后的国家澳大利亚,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087公顷,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中国农村目前大约有4-5亿劳动力,城市流动人口近2亿,劳动力资源的丰裕和劳动力的低成本相互关联,直接影响了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国出口澳大利亚的蔬菜、加工、罐装蔬菜、水果蜜饯、精制水果、水果汁、蔬菜汁、糖果主要农产品都为未加工和初加工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附加值很低。
澳大利亚是一个以农牧业、采矿业为主的国家。农业人口80万,人均农牧业用地大约为27公顷,人均耕地面积近3公顷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澳大利亚人均耕地面积导致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具有极强的优势,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则缺乏优势。澳大利亚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有未加工玉米、含酒精饮料、未加工兽皮、棉花、羊毛、其他动物毛、动物油、脂,5类产品均属于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
三、结论及相关建议
(一)中澳双边贸易互补性强,竞争性弱,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中澳双方各自出口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中国在某些具有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生产上具有一定的优势,譬如水果、蔬菜等,应该充分利用这些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沿海一些主要出口省份应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将精力主要集中在优势农产品上,扶持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澳大利亚,争取中国优势农产品的大量出口。农业科研机构应加强对于出口优势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引进及推广工作,实现产品的进一步多样化与差异化。
(二)中澳之间发展潜力巨大,应加强双边农业贸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不稳定,易受影响,但发展潜力巨大。中国和澳大利亚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法规等之间的差异还很大,随着贸易量的逐年扩大,双方优势农产品在对方市场的渗透,对于双方相关企业及农民都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容易产生贸易争端,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协商和交流,拓宽农业合作的层次,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创立解决争端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贸易的合作,以便友好的解决贸易争议问题。另外,澳大利亚在农业领域的许多方面均具有成熟的经验,通过与澳大利亚的进一步合作与交流澳大利亚,充分发挥两国间贸易的应有的潜力。
(三)中澳之间的贸易逆差短期间不可逆转
随着中澳双边贸易量的增加,贸易逆差短期间不可逆转,要增加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关键还是要提高自身农产品的质量,可以通过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完善农产品检验检疫制度,通过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逐步化解技术性贸易壁垒,减少农产品贸易争端问题给生产企业及农民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增强他们的应变能力,无论对于我国还是澳方都是有利的。在农产品进口方面,根据国内农产品受冲击的程度,补贴受冲击较大的澳方农产品(譬如羊毛、动物毛)主产区的农牧民,应对其受损部分提供补贴;在农产品出口方面,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保险制度,并积极探索农产品出口风险防范机制,从而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何立春,杨莲娜.构建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J].新疆农垦经济, 2010 (2):38-44
[2]凌振春.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6(11):66-72
[3]何立春,杨莲娜.解析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流量[J].国际经贸探索,2010(1):63-68
论文摘要: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进入世界市场的时间短,经营规模小,信息渠道不畅,政府扶持有限,抗风险能力很弱,必须通过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规则的谈判、加大对外交涉、推广出口信用保险、建立农产品出口行业预警机制、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等途径,规避出口风险。
农产品贸易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实现了持续增长和全面发展,贸易额由1978年的61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781亿美元,年均增长9.2%。我国已成为世界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据商务部统计,2006年1—11月,国内农产品出口企业2.02万家,比上年同期增长16.8%。在新增加的2905家企业中,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只有96家。截至2007年底,通过国家认监委注册的水产加工出口企业已达1500多家,年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水产品出口企业有400多家。这些业绩的取得,主要依托于我国近2.02万家农产品出口企业,然而,由于这些企业进入农产品出口市场的时间短、经营规模小、信息渠道不畅、政府扶持有限,抗风险能力很弱。商务部对全国100家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的问卷调查表明,近半数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受阻的情况下,不具备抵御风险的能力。
那么,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参与国际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到底会面临哪些风险?又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呢?
一、农产品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
1.外方诚信风险。一是外方违约导致货款回收困难;二是外贸不规范运作造成风险;三是外方与个别“货代”内外勾结,骗货骗钱;四是信用证方式下单证不符、单单不符,导致议付行拒绝付汇;五是信用证规定的“软条款”埋下风险隐患,企业一旦放货给了国外买方,买方极可能故意以验货不符,拖延付款,导致钱、货两空;六是使用D/P、D/A远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结算的风险。
2.汇率变动风险。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即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自此以后,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浮动汇率制度。2007年11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大幅走高,2008年1月人民币升值破7.27大关,汇改以来人民币累计升值幅度已经超过10%。人民币升值给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带来一定冲击:提高了我国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在国际市场上的相对价格,这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在国外价格竞争力的下降,而价格优势正是我国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所在,不利于出口;抑制了农业外资的供给。另外,农产品出口企业还要遭受出口收入转化成人民币时的汇兑损失,以及由于出口量减少造成的损失。从较长的时期看,会降低国内农产品的价格,引起生产总量,特别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产量的减少和生产规模的缩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会减少农户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农产品出口较多的沿海农业所受冲击更大。
3.政治风险。综观当今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及贸易商品价格的变动,除了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外,其中也隐匿着政治的因素。前里根政府时期的联邦情报局局长曾谈到冷战时期美国政府为搞垮前苏联而采取的三大战略:一是为扼制前苏联每年通过石油出口而获得巨额硬通货(每年约500亿美元),美国与OPEC组织达成协议,通过扩大原油生产,使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从原来的50-60美元/桶降到15美元/桶,致使前苏联的外汇来源急速下降,外汇收支极为困难;二是为扼制前苏联50%的技术来源于国际贸易的局面,美国政府利用巴黎统筹委员会,严格限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到前苏联及其东欧国家,而前苏联外汇紧缺也进一步加剧了这种通过商业贸易获得先进技术及必要原材料的可能;三是通过制定星球大战计划,从军事上消耗前苏联的财力、物力,扭曲其经济结构,进一步削弱其经济发展的动力。美国通过国际贸易的方式不显山不露水地击垮了前苏联后,又把目标瞄准了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产品生产大国。它依靠庞大的财政支持对农业以各种补贴,支持农民扩大生产,进而扩大出口(美国的农产品供给占世界市场40%-60%),以此影响世界主要农产品的价格。由美国等发达国家主宰的国际农产品价格长期低迷的现象,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国内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出口:一是具有明显的价格放大作用,易使国内农产品价格失真,农村政策失去真实的反映;二是使国内农产品价格长期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从而失去国际市场竞争力。近10年来,我国农产品价格已由10年前大大低于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转而长期高于国际农产品价格(约15%-30%)。同时,国家还要花费巨额补贴来促进农产品出口,财政支持对象发生巨大错位,使国家财政负担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因此丧失殆尽,农民收入严重受损。而这种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政治风险大多是由农产品出口企业来承负。
4.信息风险。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期间,国际大豆市场价格猛涨,缺乏国际市场经验的中国企业签订了大量进口合同。但从2004年5月开始,国际大豆市场价格暴跌,中国大豆加工业遭受重创,出现全行业亏损。据估计,2003-2004年度中国大豆加工业损失将超过40亿元人民币。造成这一损失的主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到目前为止,国内没有一个权威的部门适时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基本信息,单产、种植面积、库存、压榨等情况都缺乏准确的数据。大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做决策时,往往主要参考美国农业部或外商提供的中国与国外市场数据,而这些数据往往不是很准确的,致使其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5.壁垒风险。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级,反倾销、反补贴、技术壁垒等措施将成为未来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严重威胁。2007年,全球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国企业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近80起。此外,同期我国还遭遇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17起。同时,技术性贸易壁垒使企业遭遇技术资金双门槛、欧盟双绿指令等,对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如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直接造成机电、纺织服装、塑料、化纤等产品出口的障碍。
6.市场风险。随着各个领域全面对外开放,中国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国际市场风险挑战,防范和化解的难度日益增大。国际农产品市场风险尤为复杂。而且,随着中国融入世界贸易体系程度的加深,国际市场风险通过进口链条向国内市场转移的风险也将越来越大。目前,受美国次级债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其负面效应正扩大到消费市场。据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11月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从9月的99.5下跌至90.5,为两年来最低的水平。美国经济增幅持续下滑正引发其对外需求的下降,以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将受到牵连。
二、规避农产品出口风险的对策
1.推动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主动防范市场风险。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市场经济规则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日益接轨,政府以往对出口贸易的直接扶持措施被视为违反WTO规则的手段,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出口信用保险作为符合WTO规则规定的、促进本国出口贸易发展的有效工具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发展历史,成为政府扶持的、企业广泛运用的保障应收账款、增强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欧美发达国家,每年的出口额中约有20%-25%都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在日本,投保的出口额比重甚至达到了30%。
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农产品出口、规避市场风险方面有以下主要功能:一是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特别是国家风险较高的新兴市场。二是协助企业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信保公司通过海外渠道对企业的买家进行资信调查,可以帮助企业掌握客户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同时将这些信息量化为具体的指标,指导企业与买家之间的贸易是否放账和放账金额的大小。出口企业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建立起专业的第三方监督和管理风险的控制机制,有利于出口企业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三是规避企业收汇风险和协助企业追讨应收账款。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和补偿功能,可以将难以预测的收汇风险转化为确定的能计入成本的保险费支出,使企业在遭遇风险时获得理赔;同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还帮助客户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和追讨,大大提高了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四是控制和打击国外失信企业。一旦国外买家对中国的出口企业有不诚信的行为,信保公司将通过内部的黑名单机制通知全国分支机构,如有其他国内企业向信保公司咨询该买家的状况,信保公司就会将买家不诚信的行为告知出口企业,有效避免出口企业重蹈覆辙。对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海外买家,信保公司还能够通过国外的法律渠道配合,对其进行诉讼,使之得到相应惩罚。五是投保企业可以依靠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将收汇风险有效转嫁,使得应收账款成为一项低风险资产。通过向银行转让赔款权益,取得银行的出口融资支持,加速了企业资金的周转,也有效地规避了人民币预期升值带来的可能汇率损失。2006年,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进一步支持农产品出口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出口信保制度。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规模增长较快,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2005年,中国信保直接支持了15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是2004年的1.5倍。仅2006年1-10月,承保额就达14.6亿美元,同比增长20%。
2.发挥主观能动性,消解汇率变动风险。要消解汇率制度改革后经常性汇率变动给农产品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企业、银行、政府都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企业来说,要加强内部管理,整合资源,消化成本增长。如通过开展技术改造挖掘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将成本增长部分消化掉;也可以将企业向低成本地区转移,完成成本增长转嫁。对于国内金融业而言,要大力发展外汇市场和外汇市场上的各种金融产品,创新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向企业提供更多和更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同时,政府应尽快开展经济内部减压工作,降低资本流出管制,鼓励加大对外投资;扩大出口,增大美元需求;利用汇率杠杆,减少农产品出口企业不规范、不正当的内耗,提高其对外竞争力。
3.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规则的谈判,应对政治风险。一是要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起,在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中,尽力减少发达国家的巨额补贴,以真实反映农产品价格水平及其变化趋势,这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二是在国内支农政策中,要充分利用“绿箱”、“蓝箱”、“黄箱”政策,加大对农支持力度,增强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特别是要注意保护好国内农业生产能力。三是要特别重视各国农产品贸易斗争中各种手段及其对策的研究,如各种贸易壁垒、非贸易性壁垒、倾销与反倾销等等。
4.建立农产品出口行业预警机制,防范出口风险。在农产品出口中,我们不仅需要国外市场的供需信息,同时还需要中国农产品进入这个市场的情况,以避免中国农产品对某个目标市场的出口过于集中或者增长速度过快,容易造成目标市场所在国对我们实施反倾销或者保障措施,增加中国农产品出口成本,削弱出口竞争力,或者直接禁止中国农产品继续向该目标市场出口。为建设好完善的出口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几点:①获得别国进口预警系统的数据和运作模式,通过政府间的合作与交流,购买或者互换农产品主要出口国的进口预警系统数据库以及运作模式,明确中国农产品对其出口达到什么条件时,该国家或地区将启动预警措施。只有了解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很明确地知道如何控制和规划中国的农产品出口。②确定预警系统临界指标,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农产品进口预警系统,确定中国农产品出口预警系统的临界指标。在临界指标制定中,以向某个目标市场出口的数量和价格为主要因素,根据不同的进口国家或地区不同的预警系统,在数量上和价格上可以确定“黄线”和“红线”两个档次,同时密切关注中国向该目标市场的出口数量和价格变化情况,随时和该目标市场进口预警系统的预警指标进行比较。在做到这些的同时,还需要密切关注其他国家对该目标市场的出口情况,做好横向比较。并注意农产品市场强劲时和农产品市场疲软时需要有不同的考虑。
5、加大对外交涉,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利用多双边渠道积极开展对外交涉,为我国出口企业争取更大的国际市场空间。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我国的活牛、活羊恢复对中东出口;苹果、鲜梨等水果先后进入北美、澳大利亚和拉美市场;冰鲜肉进入港澳市场;紫菜进入日本市场。为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欧盟新食品法等技术性贸易壁垒,商务部、质检总局组织了大规模企业培训,并会同行业协会首次启动行业预警机制,在全国联合《对日出口农产品风险评估报告》。
6、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消减信息风险。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组织化程度低,收集信息困难等特点,政府应整合信息资源,丰富公共服务的内容。自2004年以来,商务部投入500多万元,打造农产品出口公共信息平台,连续3年举行出口信息活动,推出公共信息产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最近又推出欧盟、东盟、加拿大、印度、南非、阿联酋6个市场指南,茶叶、大蒜、蘑菇罐头、鸡肉制品等4个产品指南,并将正式启用“农产品贸易专题”的新网址和标识,形成了以商务部政府网站为平台,以政策、市场指南、产品指南、进出口统计数据、行业预警、海外快讯、市场动态为主体,以驻外机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科研单位为渠道的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