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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治理

时间:2023-05-29 17:33: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科技创新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科技创新治理

第1篇

[关键词]煤矿 瓦斯 治理利用 科技创新

中图分类号:TD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5-0039-01

引言

我国有着丰富的煤矿资源,但在对这些煤矿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却时常会面临着瓦斯问题,我国煤矿瓦斯事件发生十分频繁。瓦斯事件的频发,不仅仅给煤矿的正常开采造成了严重的阻碍,而且对于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巨大的威胁。所以必须要对瓦斯治理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然煤矿瓦斯有着一定的危害性,但是如果通过一些科学技术进行处理,也可以对其加以利用,使其朝着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方向转化。所以说在当前我国应当注重在煤矿瓦斯的治理和利用方面的科技创新,利用这些科技创新来减少瓦斯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并对其加以有效的利用。

1 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发展情况简析

瓦斯一直以来都是阻碍煤矿开采工作的严重问题,为了使得煤矿开采能够安全的进行,相关的工作人员和学者也在对瓦斯的治理和利用进行着研究,减少煤矿瓦斯事故可以有效的保护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将瓦斯从井底抽出之后还可以对其加以利用。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于煤炭的需求量就越来越大,煤炭被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比如说一些工厂,还有火车和发电等都离不开煤炭资源。煤炭一度成为了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资源,所以我国煤矿的开采量也在逐年的增加,随着开采量的增大,瓦斯问题也逐渐的暴露了出来,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就近些年的情况而言,我国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是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率仍然是居高不下,并且人们也没有有效的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瓦斯抽出并加以利用,所以我国煤矿瓦斯的利用率一直较低;其次就是随着我国煤矿开采规模的不断增大,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率也较高,尤其是特大事故的发生,给煤矿资源的开采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所以说就现状而言,我国对于煤矿瓦斯的治理和利用工作都还没有做到位,在相应的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所以煤矿瓦斯的治理和利用仍然是我国煤矿开采工作中的一个重点。

2 制约我国煤矿业发展的主要约束条件

2.1 瓦斯事故频繁发生

正是因为我国的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方面的技术较为落后,所以使得我国的瓦斯灾害频发,在每一年的煤矿事件中,大部分也都是因为瓦斯。之所以会出现瓦斯事故频发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我国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过分的注重产量,而忽略了对于瓦斯的监控和预测,所以使得瓦斯问题较为突出。当前我国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对于瓦斯的采和抽是极不平衡的,在很多时候,为了煤矿的产量和开采进度,就不能够很好的满足“先抽后采”的方案,所以说使得煤矿的开采和瓦斯的抽取表现出极不平衡的状态,一方面,煤矿的开采量增大使得瓦斯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煤矿开采速度过快,又导致了瓦斯不能够得到迅速的抽放,从而使得瓦斯抽放率不能够满足最基本的要求。这些因素都是瓦斯事故产生的重要原因。

2.2 生产条件不达标

由于我国对煤炭的需求量十分大,所以说在整个煤矿开采行业中,一度呈现出供不应求的状态。许多煤矿开采商也认准了这一商机,开始投资煤矿开采。但是他们在对煤矿进行开采的过程中,往往没有对瓦斯事故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说也就没有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而且他们在进行施工时,往往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来对瓦斯进行抽取,这些生产条件的不达标,也使得煤矿瓦斯事故频发。

3 我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科技创新

国家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非常之高,所以说随着近些年来煤炭瓦斯事故的频发,国家也进一步的对煤矿开采进行了规范,并且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生产,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法律是减少瓦斯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可以有效的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但是仅仅依靠法律手段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要结合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的科技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控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3.1 煤矿勘探勘测技术的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在煤矿灾害监控、预警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较之于以往,我国当前的煤矿灾害监控和预警技术水平有了大大的提高,一般而言,通过煤矿灾害和预警技术可以准确的对煤矿灾害进行预测。在煤矿灾害和预警方面,我国已经成功的开发出了一套煤矿灾害预警系统,而且通过多年的研究和调查,我国也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空间数据库,可以有效的对煤层瓦斯地质和煤矿各类灾害等进行准确的分析。灾害的预警是对其进行控制的第一步,做好了这一步,后续的煤矿灾害防治工作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得以开展。

3.2 矿井瓦斯抽放和监控体系的发展

要对煤矿瓦斯进行有效的治理,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煤矿瓦斯的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想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必须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诸如设备、技术和通风等。而设备和生产方式在煤矿开采和瓦斯治理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想对瓦斯问题进行综合的治理,必须要研发出新的生产方式,采用更加安全可靠的施工设备,从而才能够安全的对煤矿进行开采。

3.3 大力提高瓦斯治理强度

为了使得煤矿瓦斯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必须要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进行完善,只有完善了相关的技术,才能够获得更为准确的数据,从而获得矿井中真实的瓦斯信息。同时,还必须要对煤矿瓦斯抽取的技术和装备进行进一步的革新,提高瓦斯的治理强度,使得瓦斯的治理能够与煤矿的开采协调进行。

参考文献

[1] 张文敏,姜丽丽.煤矿瓦斯治理的问题及解决技术探讨[J].科技与企业,2012,(11):148.

[2] 王建军.浅谈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及存在问题[J].煤,2011,20(4):61-62.

[3] 盛恒,李重情.加强瓦斯治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J].煤矿现代化,2014,(4):57-59.

第2篇

(一)低碳科技创新催生碳会计信息披露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低碳经济发展需要以低碳科技创新为动力和引擎,依托技术提升实现企业能耗降低和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因此加强低碳科技创新避不开企业的主体性参与。企业是社会生产的主体,也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加强低碳科技创新需要以企业为主体,改变传统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使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能及时有效地反映低碳方面的信息,催生碳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2008年,美国Stewart Jones教授提出低碳会计概念,即以能源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货币、实物单位计量或用文字表述的形式,对企业履行低碳责任、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进行确认、计量、报告、考核的新兴会计科学。低碳会计与绿色会计或环境会计密切相关,在原理和技术层面有许多相似之处,碳会计包含了绿色会计理论,侧重点在于对企业碳行为或碳足迹的计量和评价。碳会计信息主要是计量和评价企业对自然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水平、碳排放总量以及为减少碳排放的科技创新投入及其绩效的评价,为资源能源消耗及其低碳科技创新贡献的综合性确认、计量和报告,这从根本上拓展了传统会计理论,也发展了绿色会计理论体系。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

(1)技术操作性难题。传统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等原则、采取复式记账法对发生的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但现有会计报表提供和披露的是以货币计量的体现经济效益指标的会计事项,大量关键性的涉及企业碳排放、环境污染、环境治理等方面效益指标无法体现,建立碳会计信息体系存在碳排放量计量标准和方法方面的技术难题。

(2)正外部性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尽管低碳科技创新和降低碳排放是正外部性的经济行为,但是成本高业也会阻止企业自愿进行碳信息披露,在碳排放信息的使用方面可能提高政府对其征收更高碳税或排污费的风险,也会带来更多的社会压力。

(3)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缺失。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包括企业碳排放水平、环境污染水平、碳减排技术投入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对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缺乏足够的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对碳会计要素的计量、核算、碳信息披露缺乏统一的规范,难以保证和衡量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世界许多国家对研究与开发的会计处理有不同的方法,如下表1所示,比较国际经验,中国在研发支出中缺乏专门的信息披露规定,也缺乏低碳科技创新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规定。

(4)低碳科技创新与会计信息披露关联的困境。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对于投入高、风险大、收益产权模糊的低碳科技创新难有足够的利益预期,因缺乏畅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面向低碳科技创新的碳会计信息难以及时传递给利害关系人。

(5)缺乏有效的碳信息披露实证经验。企业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缺乏承担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效率、加强低碳技术创新的动力和社会责任,这就直接导致企业从事低碳科技创新动力不足,企业降低碳排放的动力缺失。

(三)低碳科技创新需要构建新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面向低碳科技创新,向有关利益主体提供准确有效的低碳信息,以满足科技创新者、投资者,消费者、政府管理部门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应该尽快构建低碳科技创新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加强面向低碳科技创新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以会计信息披露促进企业加强低碳科技创新,依托低碳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低碳科技产品研发、低碳产品生产,获取新的更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市场份额。

此外,加强碳会计信息披露是促进低碳科技创新的必然要求。传统的会计理论未将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纳入成本计算,长期如此,势必阻碍企业低碳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加强碳会计信息披露及碳会计的建立,能加强对企业的低碳科技创新、研发、生产、营销、流通等环节的碳排放监控和碳约束,强化地方政府绿色GDP或低碳GDP考核,限制高碳企业进入,促进会计和国际接轨等。

二、低碳科技创新会计信息披露模型构建

基于以上问题,明确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和基本要素,采用科学的碳信息披露技术计量手段和工具,依托低碳科技创新来构建有效的碳信息评价机制,构建面向低碳科技创新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型。在财务会计框架内增加碳排放与交易信息的确认、计量及披露、碳排放与交易成本的核算、管理等,均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业绩、股东价值及经营战略。企业构建碳会计体系,是为了使企业发展能够满足低碳经济的要求,履行企业的低碳责任,实现企业的良好发展。加强低碳科技创新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模型构建,促进碳信息披露,有利于引导企业承担减少碳排放的社会责任。

(一)低碳科技创新会计信息披露目标 构建面向低碳科技创新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型要明确目标,即要求在节能减排指引下,强化低碳会计的社会职能和约束功能,规范和引导企业的碳排放和低碳科技创新行为选择,以履行企业低碳社会责任和最大程度降低碳排放为目标选择。

低碳科技创新的会计信息披露目标包括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是促进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减排技术研发,提高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和低碳产品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构建低碳型产品和低碳型企业。具体目标,则是向企业利益关联者包括投资者、政府部门、社会消费者等多方面利害关系人提供企业碳排放和为减排进行创新投入等信息。

(二)低碳会计信息披露基本要素

(1)碳收入信息。即企业通过低碳科技创新、低碳产品生产、企业碳排放量降低、企业碳生产率提升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这种经济收益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和价值评价。

(2)碳成本信息,即企业在生产经营等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与碳减排有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低碳科技创新、低碳产品生产、低碳营销等方面所发生的投入成本和相关费用信息。

(3)碳负债信息。即企业对碳排放导致环境污染的尚未支付的,需要在将来支付的债务。

(4)碳利润信息。企业低碳科技创新所带来的环境效益与企业碳成本和碳负债的总体利润评价信息。

(三)低碳会计信息披露计量模型 建立碳会计信息披露计量模型,准确计算企业在低碳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碳成本、碳收入、碳负债、碳利润指标。对这些要素进行综合性评价和计量,在方法和模式上主要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主要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的碳会计信息计算,如实际成本法、机会成本法、边际成本法、影子价格法等。

定性评价主要是通过价值评估和主观评价所提供的碳会计信息,如图表法、文字描述法、专家评判法等。对碳会计信息的计量主要包括碳成本、碳收入、碳负债、碳利润等的评价。如下图1所示,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加上环境因素或低碳因素,形成了低碳收入、低碳成本、低碳负债、低碳利润等指标,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对这些指标计量和披露。

对碳成本的计算,可以采用货币形式结算,也可采用实物形式进行确认,两者可以互换。关于碳成本核算, Ratnatunga、 Balachand-

ran等教授提供了两种方法,一是从环境成本会计角度提供核算框架,即从原材料、人工、管理费、废弃物成本及循环利用成本中,对与CO2排放交易相关的成本予以分离,再归类计量;二是基于全生命周期影响对碳排放效率进行计量与成本核算,如表2所示。对于碳收入,主要是依托低碳科技创新投入所带来的碳减排之后的收入值。碳负债涉及到过去或现在企业行为对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的社会责任评价问题,主要是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于碳利润计算,要求将环境因素和碳排放因素纳入企业利润的范围,综合考虑企业碳收入、碳成本、碳负债、碳资产等因素之后所形成的利润。

三、基于低碳科技创新的会计信息披露策略选择

(一)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明确规定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比较企业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如下图2所示,应该增加企业在碳排放方面的信息披露,建立企业碳会计系统和企业碳会计报表、企业低碳报告制度,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明确规定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企业低碳背景信息和低碳政策法规信息、环境污染信息、企业低碳创新投入信息、企业节能减排信息、企业碳会计政策和碳会计处理信息等。

在企业财务报表应增加对碳会计信息披露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低碳资产、低碳负债项目,流动负债中增设环境治理费等负债。在利润表中,增设低碳补贴收入、低碳成本费用、低碳技术改造、低碳环保设施费用等。报表附注中应披露企业低碳会计政策、废弃污染治理办法和政策措施等。建立企业低碳会计评价指标,包括低碳科技投入、低碳环保费用支出率、单位净利润废物排出量、废物循环利用率、废物处理支出比例等。

(二)基于低碳科技创新的正外部性,选择有效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成本补偿策略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正外部性决定了企业信息披露成本与收益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应该选择有效的成本补偿策略。如下图3所示,MPC为企业边际成本曲线,MPR为企业边际收益曲线,MSC为社会边际成本曲线,MSR为社会边际收益曲线,当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成本与社会碳信息披露成本趋于一致时,即MPC=MSC时,将实现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成本与收益的均衡。但在Q1点,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收益等于企业信息披露成本,会计信息质量没有实现社会收益最大化,企业存在虚假碳会计信息和劣质信息情况。Q2则为企业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相等,实现碳信息资源配置的最优,但Q2的企业边际成本要高于Q1的企业边际成本,难以保障Q2的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成本支出。为此,可以给予企业适当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成本补偿,由Q2向Q3移动,尽管社会收益有所降低,但是高于Q1的社会收益,企业成本也得到适当的降低或补偿。

政府向企业给予适当补偿,可以采取直接和间接补偿等策略。直接补偿要求政府对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给予直接的货币补偿。间接补偿则包括逆向定价、免税、政策倾斜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失责的惩罚力度,采取免税、政策倾斜等方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碳信息披露成本,对公开自身碳会计信息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和倾斜,形成鼓励企业加强低碳科技创新、及时披露碳会计信息的长效机制。

(三)制定鼓励低碳科技创新的碳会计信息政策 企业及时披露在低碳科技创新、低碳科技研发、低碳科技产品交易等方面的信息,低碳科技创新的支出应在财务会计和税收会计上适当分离,对于低碳科技创新的支出应该在税收上进行减免,鼓励企业加强低碳科技创新投资,鼓励低碳产品研发和生产,政府设立绿色采购政策,鼓励企业加强碳会计信息披露和实际的低碳科技创新投入,政府对这些企业主动披露碳会计信息和积极进行低碳科技投入和低碳科技创新应该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要逐步推行碳税制度和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奖惩,促进企业加强低碳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并以此作为政府考核评价企业的重要指标,加强相关奖惩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准确、及时地披露碳会计信息,

(四)完善碳排放交易政策和CDM机制,鼓励企业低碳科技创新完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充分利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CDM机制,利用国际低碳技术和资金促进中国企业提升低碳科技创新能力。从政策层面明确规定企业的低碳科技创新成果可以作为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资产或权益进行计量,所支付或获得的资金信息应在企业财务会计中体现,引导企业为进行碳交易而及时披露其碳会计信息。要完善相关的低碳产业法律法规,制定碳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和碳会计准则,明确和规范企业碳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的操作流程和监管程序,加大对破坏环境和高碳排放企业的惩罚执行力度,提高企业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立多方参与的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和监管首先应建立企业、政府、研究院所、中介机构、投资者、消费者等多方参与的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服务体系。政府作为政策部门,为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提供政策指导、监管等服务,企业作为碳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主动披露信息,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提供中介服务。消费者积极购买企业的低碳产品和服务,增强与企业的互动。科研院所加强碳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提高碳会计理论水平和实践应用能力,为促进企业低碳科技创新和碳会计信息披露提供理论依据和可行性应用方案,高校加强碳会计人才、低碳信息人才、低碳科技人才培养。通过信息披露服务体系的构建,最终形成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低碳科技创新互动和良性发展效应。

此外,还要加强碳会计、低碳科技创新的社会宣传、教育和监督,营造低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社会文化环境,激发企业加强低碳科技创新、降低碳排放的内在动力。需要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要求及时转变会计观念,树立低碳、绿色、环保意识,加强碳会计方面的培训和知识教育,适应新的碳会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加强低碳科技创新知识普及、宣传、创新与应用转化,提高对低碳科技创新和低碳会计信息的重视程度,引导社会形成参与低碳科技创新、主动选择和购买低碳科技产品、低碳产品服务的消费模式。加强低碳会计方面的知识教育与培训,构建低碳科技创新与低碳会计互动发展的社会环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区域低碳创新的制约因素与对策研究》(编号:10CGL055)及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生态文明视域下北京低碳创新城市建设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冯娅:《论低碳经济时代下低碳会计发展之路》,《财会通讯》(综合・上)2011年第5期。

[2]周仁俊、窦智:《R&D:亟待重视的会计视角》,《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年第1期。

[3]郑玲、周志方:《全球气候变化下碳排放与交易的会计问题:最新发展与评述》,《财经科学》2011年第3期。

[4]韩鹏、彭韶兵:《研发信息披露质量测度及制度改进》,《财经科学》2012年第7期。

[5]孟晓俊、谢慧珍:《基于低碳经济下的碳会计体系构建》,《生产力研究》2013年第8期。

[6]陈华:《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环境信息披露压力模型研究》,《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7]段洪波、张双才、刘花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与政府监管――基于规制理论的视角》,《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第11期。

[8]李晓花:《低碳时代的环境信息披露浅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2期。

第3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资源投入的不断积累,我国的科技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众多学者对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价进行了研究:Nelson曾设计了一套综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R&D经费来源、R&D经费配置、大学的作用、支持和影响创新的政府政策等;沈菊琴等运用主成分分析,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科技效益三方面出发,对构建的县域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得出了较合理的评估结果;王秀明主要从科技投入、科技创新环境、科技产出能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促进经济发展五个层面分别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分项展开对全国30个省市区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最终得出新疆的综合排名;黄伟从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出结果及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角度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用主成分分析确定了各指标的权重,从权重大小和聚类结果两个方面对全国30个省区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及分析,得出东部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值要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的结论;邹林全基于省级面板数据,从财政科技投入和科技产出两个方面出发,运用主成分分析得到每个时间截面的评价系数向量和各地区得分情况,得出财政科技投入评价系数具有长期稳定关系,各地区财政科技投入绩效水平逐年提高的结论。通过梳理国内关于科技绩效方面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学者把环保节能、信息化与科技绩效联系起来研究得较少。本文在此基础上,分别从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环保节能和科技潜能四个方面建立了比较全面的指标体系,并利用因子分析对与其他省区的科技创新绩效情况进行比较,然后运用聚类分析对各盟市的科技创新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

2内蒙古科技创新整体绩效分析

本文对2012年全国29个省区(由于数据缺失,不包括天津市、自治区、台湾地区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科技创新综合绩效进行了深入探究,从而为提高软实力、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决策依据。

2.1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文从科技投入、科技产出、节能环保、科技潜能四个方面对内蒙古科技创新综合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其中,科技投入是科技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科技产出是衡量科技活动成败的重要标志;节能环保则从生态角度出发,反映了地区科技进步对环保节能技术的提升;科技潜能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也是科技绩效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前提。这四个方面综合起来可反映科技发展全过程的绩效水平。

2.2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主要运用SPSS19.0软件中的因子分析法,对全国29个省区的科技创新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考虑到该方法可很好地解决大样本数据、指标间信息重叠及相关性问题,而且确定的权数不受主观因素影响,从根本上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客观合理性。主因子的提取:数据预处理后,本文采用巴特利球度检验和KMO检验对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通过KMO统计量的取值为0.699,大于临界值0.5;巴特利球度检验P值小于0.05,说明该数据较适合做因子分析。因子分析结果显示,前四个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已达到84.584%,大于80%,基本保留了原22个指标的信息,且前四个因子的特征根均大于1,说明该主成分的解释力度比较大。基于以上原因,本文综合考虑选择前四个因子作为主成分,并将四个因子分别命名为科技潜力因子、科技产业化因子、环境治理因子和资源节约因子。

3内蒙古科技创新空间布局绩效分析

除了要从外部对内蒙古科技创新绩效外,还要从内部比较的角度,对各盟市之间的科技创新绩效做具体比较分析。

3.1指标的选取和预处理

由于2013年《内蒙古统计年鉴》有关各盟市的科技绩效指标不全,本文对内蒙古各盟市的科技创新绩效评价主要选取了四个不同方面的指标:①科技人力投入指标。该指标可用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占总从业人数的比重来反映。②科技财力投入指标。可用每万人R&D经费支出来体现科技财力投入指标,主要通过R&D经费支出总额与该盟市年末常住人口的比值来计算。③能耗程度指标。本文主要用单位GDP能耗来表示各盟市的能耗程度,内蒙古是资源密集型地区,因此节能环保已成为内蒙古科技研究的重点。由于能耗指标是逆指标,有必要对其进行正向化处理。④生活水平指标。本文主要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体现各盟市的居民生活水平。科技创新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科技创新绩效可在人民生活水平上得以体现。这四个方面综合起来可反映各盟市科学技术创新的绩效水平。数据主要来源于2013年《内蒙古统计年鉴》,本文在进行分析之前已对原始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

3.2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通过SPSS.19.0软件,运用聚类分析中的组间连接方法对2012年各盟市的科技创新绩效进行了具体分类,结果见图1。根据以上聚类分析结果,各盟市科技创新绩效情况可分为四个类别。

4结语

4.1结论

本文利用因子分析模型从整体角度对2012年内蒙古的科技竞争综合绩效进行了分析,并从内部空间结构的角度对内蒙古各盟市2012年的科技竞争绩效情况进行了纵向比较分析。结果表明,相对于其他省市,2012年在学术、信息化、教育、科技投入方面的科技潜力较明显,且环境治理水平位居国家前列,但在高科技产业发展方面滞后,能源消耗相当严重,节能水平较弱;通过聚类分析结果,可将12个盟市依科技绩效实力由强到弱分为首府城市、资源型大城市、能源节约型盟市、经济滞后型盟市四大类别。

4.2建议

第4篇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绝大多数临海发达国家都把开发海洋定为基本国策,竞相制定海洋科技战略计划,把发展海洋科技作为战略性投资,超前部署和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1996年,我国制定了《“九五”和2010年全国科技兴海实施纲要》,开始实行以推动海洋产业技术进步为目标的“科技兴海”计划。海洋高新技术被正式列入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并在一些海洋关键高技术领域,如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探查与开发、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深水和大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新能源探测关键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具有我国海洋科技优势的创新技术。海洋科技创新带动了海洋产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国海洋产业产值每年以22%的速度递增,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一倍以上。2005年,我国海洋产业总产值已突破16987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4.0%。

海洋经济虽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生力军,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海洋经济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海洋经济总体规模还明显偏小,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海洋经济科技含量不高,科技创新水平相对滞后;主要海洋产业,如海洋渔业生产手段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经济效益不高;同样,海盐生产技术手段落后,机械化程度低,主要靠增加盐田面积的粗放办法来增加产量;海洋科技创新的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的有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海洋科技管理落后,体制不健全,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优秀海洋科技人才缺乏,科技知识有效供给不足;海洋科技研究低水平重复较多,投入产出比例较小。据统计,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因素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我国只有30%多。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水平低,已成为影响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制约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当前,随着经济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进展,海洋经济在经历了以直接开发海洋资源的产业发展阶段以后,跨入了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发展阶段。面对世界海洋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当有计划有目标地实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只有创新,才能为海洋经济的持续和健康发展提供无穷的动力源泉。中国是海洋大国,实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机遇,对推动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增长,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对缓解我国在发展中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方面日益严重的压力,实现海洋经济增长方式从海洋资源消耗型向海洋资源节约型的转变;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经济安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实施海洋科技创新,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海洋资源科学利用。我国海洋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起步较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大,在这方面,我们和海洋发达国家相比较还有较大差距。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是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新兴领域,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可以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整体水平。所以,我们要在吸收和采用国际最新的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发展我国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深加工技术、海洋功能食品开发、海洋医药产品开发、海洋精细化工产品研制;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海岸带区域水资源开发和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域资源和环境评估技术、海洋信息技术等方面加快发展步伐。重点应放在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上,为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通过科技创新,积极扶持新兴海洋产业。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要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着力建设一批新兴海洋项目和海洋产业区,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产业聚集力和带动力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竞争力强的海洋产业聚集区和产业集群。对新兴海洋产业,国家应在科技协作、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支持,以推动海洋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此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海洋未来产业技术储备的研究,促进海洋未来产业的发展,不断开拓新兴的海洋空间利用领域,不断形成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3、支持和鼓励海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当前,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就是要依托循环经济创新技术,以海洋资源的高效与循环利用为核心,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形成海陆大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国家应出台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科技创新促进机制。应从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降低能源消耗、清洁生产、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认识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制定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战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应及时向社会有关海洋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支持海洋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应有重点、有层次推进。海洋循环经济的重点应放在总体污染排放中所占比例比较大、资源消耗多的行业和具有较为成熟的海水循环利用资源技术、资源再生技术的产业领域。我国海水综合利用经过多年技术攻关,已具备产业化发展的条件,沿海缺水城市应在海水的综合利用方面优先推进。重点发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术,降低成本,扩大海水综合利用的产业规模,推动海水资源产业化的全面发展,改变我国沿海地区水资源结构,促进沿海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此外,支持和鼓励海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也十分重要。政府应及时向社会有关海洋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支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加快循环经济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设立海洋循环经济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海洋循环经济核算体系。

4、加快海洋生物技术开发,发展海水综合养殖业。近年来,由于我国海水养殖业面积的大量增加,加剧了海洋环境污染,导致大量海洋生物死亡,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海洋生物技术的开发,为海水科学养殖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当前,在海水养殖方面应采取科学的养殖方法,建立海上养殖区环境管理制度和标准,编制海域养殖区域规划,合理控制海域养殖密度和面积。利用海洋生物技术,建立各种清洁养殖模式,改善已被污染和正在被污染的海水养殖环境,减轻或控制海域养殖业引起的海域环境污染。通过技术改造和养殖水域的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科学养殖技术,维护海洋生态平衡,达到提高产量、增加效益、保护环境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海水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5、利用高新技术,加快海洋环境治理和海洋生态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我们在严格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必须利用高新技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环保产业,提高工矿企业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水平,把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尽可能压缩到最低限度。此外,扩大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技术及其他海洋高新技术的应用范围。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物治理,开发和利用环境生态生物技术,解决海洋污染的生物修复问题。坚持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坚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逐步建立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良性发展模式,达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大力提高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抢占海洋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把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作为发展海洋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我国海洋经济竞争力的主要途径。海洋科技创新,应注重选择重要的产业对象,选择高附加值且具有广阔的产业前景的产品对象入手,以有利于海洋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引导多种成份的经济实体与科研单位合作,走产、学、研一体化路子,开展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倡导国营、集体、民营等各类海洋企业与科研单位联手,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开发主体的作用。对海洋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要从科学上的可行性,设备、技术和开发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规范技术交易市场。加强技术市场的中间环节,建立情报、信息、、风险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中间机构。同时政府部门应抓住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中间试验和技术转移,建设一批符合社会发展的科技综合示范试点和产品产业化基地,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过程。把市场经济的机制引入到项目的管理中,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作好项目的筛选、论证与包装工作。要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根据市场发展对海洋产业和产品的需求,提业发展和产品开发的技术支撑,保证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衔接,促进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使海洋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带动相关行业发展。

总上所述,海洋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因此,我们应紧跟世界海洋科学的新技术潮流,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机遇,制定海洋科技创新总体战略规划,建立健全有利于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和相关政策,大力拓展投资渠道,积极推进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资本参加海洋科技创新投资,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通过科技创新,促进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海洋科技在资源节约、新能源的开发、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提高海洋经济竞争力,实现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5篇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的特征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的特征

1、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水利技术推广运行方式。

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农民群体的弱势性以及水利科技服务的公益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在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的创建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农村水利科技服务机构基本上都隶属于政府,政府制定有关农业水利改革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水利科技推广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事业拨款。

2、以国家农业水利推广机构为主与各部门相协调的机制。

在我国,乡镇以上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健全,人员较多,技术力量雄厚,是提供农村水利科技服务的主力军。除此之外,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技协会等一些机构组织也在从事农村水利科技服务。这些机构一般组织结构精简、技术专业性强、对提供农村水利科技服务有很好的补充作用。但是,它们在科技研发和服务上往往各自为政,使得力量分散、效率低下,容易造成重复研究,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总结经验和吸收教训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国家农业水利推广机构为主与各部门组织相协调的农村水利科技服务机制。

3、双重领导的组织管理模式。

在我国各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既受同级农业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又受上级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由于行政部门的直接本文由收集整理领导权大于推广机构上级的业务指导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一般是围绕农业行政部门的工作来开展。因此,造成农业科技推广机构过于行政化,办事效率低,只关心完成上级指派任务,不注重农村生产生活中对科学技术的实际需求。这种情况表现在农业水利技术推广问题上尤为明显。

4、服务内容单一。

我国现阶段所开展的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一般是将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缺少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与国家水利科技服务政策环境的建设,服务供给内容单一,不能提供面向自然村及单一农户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内容。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服务机构的单一设置与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不适应。

目前水利建设的分级管理使得国家只是主要管理跨省或大江大河的治理,跨县的由省管理,跨乡的由县管理,跨村的水利工程只能由乡镇管理。而政府农业科技管理机构一般是在县和乡镇设几个站所,在村只设农技员,农业新技术大部分通过该体制逐级推广。这种整齐划一的机构设置,使得农村水利建设已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要求。目前的中国农村大多数生产经营活动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这种生产经营方式有自己的水利科技要求。而单一的科技服务机构与逐级推广机制,阻碍了新型水利科技向农户需要的方向推广。

2、服务经费的有限投入削弱了服务质量。

经济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却不足0.2%,每个推广人员平均占有经费1400~2000元。资金的不足,影响了农业科技人员队伍的建设与科技服务的质量,这种状况在农村水利科技服务经费投入上尤为明显,实际上政府对这一方面并没有专项投入。所以农业水利科技服务的经费没有保障将极大地限制和影响农业水利科技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服务能力低下、服务手段老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动态化。

现有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接近一半的推广人员没有受过相关系统教育。基层农技队伍多年未得到补充和更新,知识结构老化,服务水平不高,难以满足农村生产对新型农村水利科技的需求。基层农业科技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也很不足,服务手段陈旧,在农业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不能满足系统化、动态化的服务需求。

4、服务内容的局限性不能适应农村水利科技服务需求的全程化趋势。

在基层工作的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大多只能解决农户生产中出现的某些具体问题,而对于需要统筹规划的村乡镇水利规划建设的把握远远不够,不能满足现今农民实际生产生活中对水资源统一调度、协同灌溉、集体抗旱防涝等农业水利科技的需要,农村水利科技的系统化全程化服务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5、服务的相关制度法规建设滞后。

现有的农业科技服务制度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但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不完善,对农村水利科技服务这样的专属领域还缺乏系统有效的制度管理。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给予从事农业科技服务特别是农村水利科技服务的企业、科研单位或个人以制度性规范和激励,使得丰富的社会科技资源无法进入农村水利科技服务领域,特别是在缺少政府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以及信贷支持等制度性扶持措施环境下,农村水利建设中所能得到的社会科技服务少之又少。

二、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建立的途径

(一)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条件建设

1、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根据平台的存在状态,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可以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平台。有形平台是指水利试验基地和技术实验室等实实在在存在,并能提供实际研究的平台;而无形平台是指水利学会组织、水利科技信息情报站、水利科技服务网站和水利期刊等存在于网络或者书刊中的理论知识。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要从水利科技的创新入手,发挥并利用平台优势,促进有形平台的建设进程,培养水利人才,壮大水利研究院的发展。合理分配水利科技资源,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等现代技术,促进科技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吸收国外的优秀经验,建立各类创新平台。

2、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基础

科技的发明和创新需要高智商的人才,根据水利行业科技人才的现状及需求,对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培养,此外,在人才的吸引和使用方面也要科学化、合理化。根据人才自身的特点和特色合理地安排岗位,将人才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值。应明确掌握人才的发展趋势、成长规律、培养目标、发展规划和发展规模等,建立人才档案库,对现有人才进行挖掘和利用,将开发、管理和运行,各个环节连在一起,建立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

3、建设科技创新环境

根据环境的组成成分可将科技创新环境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是指物质、制度、资源和文化等明确稳定的方面,例如课题组等;而软环境是指制度环境、文化环境和市场环境,这些因素对科技的创新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科技创新中资源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制度是保证科技创新活动进展的前提,市场是科技创新活动发挥和展现的场地,文化是科技创新活动氛围的助推剂。同时增加水利科技工作的经费投入。要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水利科技投入体系,设立专项研究推广经费,用于水利发展中重大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与研究。在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推广。积极多方争取科研、推广经费。向部、省水利部门和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科技项目,争取更多的科技项目经费投入。对列入部、省水利部门和省、市科技部门的计划内的重点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补助;对部分技术水平高、推广前景广阔且利用自筹经费完成的水利科技项目实行后补助办法,在通过鉴定后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4、规范水利科技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实行科研立项审查与专家评估制。科研和推广项目应经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立项,按规定认真编制重点项目申报书,各业务部门做好相关项目实施的指导。加强科研推广项目的前期工作,对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实行科研项目责任与合同管理制。项目承担单位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情况。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必须列入各级科技重点项目计划,项目完成后按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予以鉴定。未经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组织科研鉴定与评奖。逐步推行重大科研项目招标制。对技术难度较高、经费投入较多的项目采取招标方式,加大横向协作、纵向延伸力度,充分利用社会科研力量,提高水利技术创新能力。

(二)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科技服务的重点突破

1、围绕基本农田,深入研究农田水利建设模式

一是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问题,开展了旱涝保丰收、高产稳产的农田治理模式研究与推广应用。农田水系实现“三分一控”,即高低分开、水旱分开、灌排分开,控制地下水位。

二是围绕资源节约问题,开展提高建设标准、优化水系布局的农田治理模式研究与推广应用。田间工程实现“三节一便”,即节省配套、节省土地、节省用水,方便机械化作业。

三是围绕环境水利问题,开展人水和谐、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的农田水利建设模式研究与推广应用。其治理目标是实现“三保一防”,即保护水源、保护环境、保护生态,防治污染。

2、围绕灌区节水,着力研究现代化节水生态型灌区建设

一是优化渠道设计。渠道衬砌从单纯工程化混凝土化,走向生态化人文化。在衬砌方式上,采取主行水区间断护砌,护坡不护底;在线路走向上,采取曲直相兼,顺流而为,充分展示渠道流线美动态美的自然魅力和艺术效果;在断面设计上,坡式与台式相结合,单坡与复式相结合,陡坡与缓坡相结合,因渠而设,自成风格;在工艺应用上,现浇与衬砌相结合,混凝土板块与透水砖块相结合,毛面与光面相结合,网格与裸铺相结合,减糙透气,方便适用。

二是美化建筑物造型。在改造设计工程建筑物设施中,一是注重造型美,使之错落有致;二是注重线条美,使之方圆结合;三是注重色彩美,使之靓丽注目。彻底改变了水利工程“粗大笨”的形象,使水利建筑的设计更具品位。

三是靓化水利环境。工程改造与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改善交通相结合,努力为城乡人民营造碧水长流、绿树常青的和谐环境。

四是信息化管理用水。研究与应用“集水期灌”的供水灌溉模式,形成了专家决策调度水量的技术模型。通过灌区水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基本实现了水情自动采集,水闸自动控制,水量智能调度,并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

第6篇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如何实现科技创新已成为各国学者普遍关注的焦点。美国学者A?萨克森尼从社会环境出发,通过对美国的两个重要高技术产业基地128公路地区及硅谷进行对比,发现宏观科技环境对科技对区域的科技创新至关重要。熊彼特从竞争视角提出,在众多影响科技创新的宏观社会环境因素中资金因素是科技创新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然而,企业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却经常很难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林毅夫(2001)、束兰根(2011)等提出,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金融机构往往无法准确及时获得科技创新信息,从而很难对科技创新的风险进行评估,造成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1][2]葛建新(2002)、陈雪梅(2001)等从市场失灵角度,探讨了由于科技知识的公共品属性,企业的研发动力不足,金融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定价失真且对企业有严格的准入限制,科技创新的市场融资有限。[3][4]张捷(2002)、钱颖一(2001)等出于社会结构关系考虑,认为在社会形成的关系网络中存在着网络效应,当公司高层主管的社会关系网络节点众多,就很容易通过网络融资,若公司高层主管的社会关系网络节点较少时,融资量就会减少;而科技创新型公司的高层管通常社会关系网络节点少,融资量自然就十分有限。[5][6]为有效解决科技创新融资难的问题,实业界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科技金融模式,即科技金融市场模式、科技金融银行模式和科技金融关系模式等。文章通过对这些模式的分析比较,借鉴各模式的结合机理,试图从系统分析角度对我国科技金融的结合模式加以研究。

二、科技金融市场模式

科技金融市场模式利用市场的分散风险的功能,将科技创新的风险转嫁、分散给市场中众多的投资者,对科技创新的成果即未来现金收入流做定价,并通过种种工具为其提供变现这种定价的手段。其中美国就是科技金融市场模式的典型代表。美国的很多的经济政治制度和社会人文体系都来源于英国。但最先开始工业革命的英国在科技创新方面却在19世纪80年代后远远的落后于其后继者———美国,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不同。英国自“南海泡沫危机”后颁布了“反泡沫”法案,严格限制股份有限公司,造成了英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滞后。可美国却与此相反,自1929年金融危机后,美国严格限制了银行业的过度竞争,企业融资只能通过金融市场,从而间接的刺激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形成了多层次且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美国的科技创新者在进行科技创新时,由于科技创新的高风险而很难独自完成,且收益是未来的现金流,科技创新者可能需要花极长的时间才能获取科技成果的收益,也就抑制了其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在这样的困境下,科技创新者可以将科技创新的高风险通过美国完善的金融市场予以分散,同时利用金融市场的未来定价功能,对科技成果进行市场定价,形成科技成果市场价格,实现创新者的未来现金收入流提前兑现。如果这些科技创新者愿意,通过提前兑现已建成的科技成果,他们还可继续其它的创业和创新,加快速度,加深深度。金融市场为科技创新解决了风险和变现的双重困难。一方面,科技创新自有的风险很大,通过市场投资者可以分散承担这些风险,并且市场投资者通过分散化投资亦可减少自身风险,实现风险的对冲。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对创新创业者的成果即未来收入流做定价,并为其提供变现这种定价的手段,也就是所谓的退出机制,让社会提前看到成绩,让创业者提前实现财富;看到这种对未来做定价的好处和自由可靠的退出机制后,不仅激发出更多创新创业者,而且也带动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资本的发展,因为如果没有退出机制、如果看不到退出时所实现的投资回报倍数,就没有人愿去冒险创新和创业。

三、科技金融银行模式

银行是最为传统的融资金融机构,然而科技创新企业在进行科技创新时往往不能提供充足的资产抵押物品,且由于科技创新未来信息难得,往往限制了科技创新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资金额度。为了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银行需与科技创新企业达成长期的且较为全面的合作关系,从而方便二者信息渠道的形成,便于信息传递。具体的银行形式可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专门的科技金融银行,这类银行常与科技型企业发展业务,对科技研发的具体流程和风险都有较为详实的掌握。另一种是全能银行型或主银行型,银行对合作企业的服务是全方位的,可以对科技型创新企业的盈利状况和风险承受力有整体信息来源。日本是科技金融银行模式获取成功的有力佐证。日本自幕府时代,经济结构中的互助合作组织形式就很流行。在那时由于受到日本本国气候地理条件和不稳定的政治条件的影响,日本的经济生产者大都很难独自承受经济生产带来的不确定性。然而,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他们又不得不从事经济生产活动,为此各个生产组织者相互参与其他生产者的生产活动,以期通过相互合作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这种相互合作的组织形式在现代的日本逐步发展为公司的相互持股机制,最为典型的是财团组织。财团组织的内部成员相互持有本财团内部公司的股份,通过派遣董事参与公司的治理,并建立财团内部的财务公司或主银行,通过主营银行为财团内部融资,支持财团内的企业发展。当财团内的科技创新公司需要资金进行科技研发时,主银行为科技创新公司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支持,并且通过持股、干部派遣等形成了综合性、长期易关系,主银行能够准确地了解科技创新公司的业务信息、动态,掌握其风险的发展过程,从而方便主银行及时进行风险控制决策。在针对中小科技创新企业时,日本成立了相当多的科技金融银行,他们包括政府组织成立的,也包括民间自发形成的。这些科技金融银行专门为科技创新企业服务,为他们提供全程的财务指导,熟悉科技创新的详细流程,能够准确地评估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风险,适时适当地进行金融风险管控。

四、科技金融关系模式

一般而言,信贷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融资行为更倾向于选择距离型融资。企业融资通常采取的是自我融资和非正式融资的方式,科技创新企业很少或很难从银行借到款,大多是向所有者或经理们的社会关系网寻找资金。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自留利润和其他储蓄进行自我融资、通过亲朋好友关系非正式借款以及出口订单和其他抵押物担保向银行借有限的款。当某些科技创新企业(如极具增长潜力、前景看好的中小高科技企业)的潜在优势被“预期”到的时候,银行就愿意和企业合作,通过某种协议给企业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并且,初始的贷款条件也是比较宽松的,如较低的贷款利率、较宽松的抵押要求以及较低的信贷比率等,与企业形成融资的长期关系型模式。这种融资的最大好处在于融资者对筹资者的完全了解,双方合作是建立在完全互利基础之上的。但同时这种融资模式由于信息不透明,会形成隐性的违约风险,积聚社会的总风险,为此社会应规范关系融资模式,形成透明的关系融资机制。台湾当局为规范关系融资模式提供了良好的例证。台湾当局为了有效地促进银行为科技创新企业贷款,加强银企合作,于1974年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了科技创新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申请融资时提供必要的信用担保,同时分担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的风险,提升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意愿。为了有效地辅助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1982年,台湾当局财政厅组织成立了“科技创新企业联合辅导中心”,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财务诊断、融资辅导和信用保证服务。同时,台湾地区的民间机构还通过科技创新企业的互助保证制度来分担风险,为科技创新企业向金融机构争取较优惠的贷款利率及金额。此外,台湾当局还积极地引进风险投资,从机构的设立到具体运作程序都有政府的参与,政府对其提供了充足的优惠扶持政策。台湾当局亦于1994年批准设立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并于2000年4月推出了第二类股票,这是为重要产业、科技创新企业尽早进入资本市场而专设的板块,即台湾创新成长企业类股。此外,兴柜股票市场(又称三板市场)于2002年1月2日正式挂牌,作为一个特殊板块,它上柜门槛很低,这为达不到上柜一般类股票和第二类股票发行上市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支持。

五、中国的科技金融模式分析

科技创新主要通过三种路径与金融实现结合,即市场路径、银行路径和社会关系路径。科技金融市场路径模式,通过证券市场可以为成熟的大型现代公司和初创的小型高科技公司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渠道。由于银行融资适用面最广,适于多种类型的企业,满足了全方位经济发展的需要,当一国处于经济发展较低阶段时,银行主导的发展路径就会得到充分的发展。若一国的企业主要通过自留利润和其他储蓄进行自我融资、通过亲朋好友关系非正式借款以及由出口定单和其他抵押物担保向银行借有限的款时,社会关系型科技金融路径在一国的地位就会凸显。这三种模式并不是简单的以某一种渠道与科技创新企业的实现金融结合,而是以某一渠道为主导,其他模式协同发展。在现阶段的我国,由于经济发展主要靠政府投资来实现,科技创新主要由政府来主导,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完成科研攻关,但这种模式不能提供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且亦容易造成科研问题政治化,这种科技金融政策更多的表现出过渡性质。我国是一个大型经济体,在社会转型阶段不能简单地套用上述的任何一种模式,而应根据现实的国内和国际情况,发展我国自身的科技金融模式。

(一)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阶段,政府在经济中的地位本来就很重要,在现阶段更应发挥政府在经济中的指导和规划作用,弥补市场的缺陷。所以在发展科技与金融的结合过程中,应积极地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导向作用,建立政府性的科技金融结合平台,为各方科技金融主体提供沟通的渠道。

(二)在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银行融资仍是社会融资的主体,这就决定了我国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亦只能通过银行这一主要渠道。但是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壮大和资本的全球化,资本市场将是未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所以在现阶段我国应积极地发展资本市场,鼓励有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第7篇

本文我们以狭义的概念来理解和论述创业。创业指的是“从零开始创办一家新企业”;创业企业指的是“新创建的企业即新创企业”。由于当代的创业大多发生在高科技领域,如、基因工程、新材料、新能源、先进环保技术等,因此,本文中的当代创业企业,特指“新创立的当代科技创新型企业”,其创业者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

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

创业企业的诞生始发于创业者的创业劳动,创业劳动实际上是科技创新劳动的拓展与延续,科技创新劳动是创业劳动的“源”与“核”。探寻当代创业企业的经济性质,其出发点和关键就在于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性质的理解。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有机融合科学与技术内在禀性的高智力劳动。从劳动形式上分析,这种高智力劳动是一种高度复杂劳动,不同于一般的复杂劳动和智力劳动,更完全不同于简单劳动或体力劳动,呈现出自身所特有的异质性。(注:这里的“异质性”是从具体劳动的层面上所作出的分析,而不是抽象劳动的层面。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的抽象劳动是无差异的。)

1.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与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

与工业经济时代的机器发明、机械制造、工艺设计等行为中的创新劳动相比较,由于市场深化与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专业化水平更高。在科技产品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消费需求更趋个性化的当代经济生活中,科技创新活动要取得成功,必然要确定极其明确的目标,瞄准极其清晰的制高点和攻关领域,专注于特定的活动对象与活动空间。这集中体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它要求接受更为专门化的与训练,要求培育更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要求掌握更为精、尖、新的知识与拥有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实验能力。

与高度专业化相适应的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高度专业化的学习、研究、创造与实践,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积淀后,往往形成为一种特定的思维能力与劳动品质而表现为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这种高度专用性的劳动形态,一旦移作他用,往往成为“沉没”资产,其内在的价值就大大受损。

2.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

(1)体现为产品市场需求的先导性与创造性。飞跃式的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物化产品具有优质的消费属性(包括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一个成功的高科技产品(包括有形的商品与无形的服务)的开发与问世,往往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适应了市场需求者的消费趋势,强有力地引导着市场消费的方向,强劲地改善着人们的消费结构,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当代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兴起和所获得的巨大成功,赋予了萨伊的“供给创造需求”理论以新的内涵。

(2)体现为产品效用的高度创造性。当代高科技产品是一种高知识密集型产品,从而富有高效用。也就是说,单位产品具有更大的有用性,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某一种或几种需要。①当代科技创新是对自然物质属性和自然能力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区别于传统工业机器生产在性质上仅仅是对自然物质的一般加工和表层属性的自然能力的利用(刘诗白,2001)。因此,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能够带来劳动生产力的几何级数式的提高,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生产能力。同时,高科技生产手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所耗费的非核心技术或产品的其他物质资源的成本极低,高科技产品在批量生产下边际物质成本几乎为零。②高知识密集型产品更具“人性化”特征。高科技消费品更适合消费者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符合消费者个体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更为内在、真实的需求,能迎合消费者对单元产品的高质量多功能提供的要求。高知识含量的消费品由于更能满足现代人的文明消费和审美情趣,从而富有高效用。

(3)体现为产品价值的高度创造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比马克思笔下的工程师一类的“高级工人”的所谓一般“复杂劳动”更高层次的“高度复杂劳动”,是一般复杂劳动的倍加。这种高度复杂劳动,比起一般复杂劳动,具有以下两个更为突出的特点:①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更高。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劳动的专业化特征表现得极为明显,它需要更为扎实的科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积累,需要更为丰富的实践与实验经验。因此,科技劳动力的形成,需要投入更高的学习教育费用;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具有更高的劳动强度,是一种高强度的劳动力耗费,需要有较高的劳动力的补偿费用。另外,由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社会化(即是高度社会结合和社会协助的劳动),创新者的劳动能力实际形成费用中还必须包含间接参与科技创新的社会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费用(刘诗白,2001)。因此,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而言,其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应该高于一般复杂劳动。②劳动力使用创造的价值增值更大。高品质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成功问世,在一定时期内往往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由此获得了可观的“超额利润”。综合以上两点,我们认为,与一般劳动产品相比,在高科技产品中,其所耗费的物质资源c部分可能下降,但是劳动力价值v部分与价值增值m部分却以更大比例上升。这样,在同一单位时间内,c+v+m在整体上是大大提高了。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同样能够换算为“自乘的”“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较一般复杂劳动能形成更高的价值。

3.价值创造的高度风险性

一方面,某种创意、想法、灵感要转化为现实的物化产品,需要“苦思冥想”、持续探索、高度关注,需要反复试错、重复实验,最终仍有可能失败。这期间不仅要投入大量的、常人难以想像的精力,还往往需要投入一定的物质资源。失败的结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当事人要承担着极大的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即使研发取得了现实的物质载体,由于当代科 技创新的快节奏和当代市场演变的高速度,同样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当代科技产品周期极短,产品更新速度极快,市场竞争又日趋激烈,这使得在高科技产业中,某一项技术往往只有no.1是成功者,no.2以下大都难以得到能够赖以生存的市场份额,从而成为市场竞争的失败者。硅谷中平均大约九成的风险投资是不成功的,就充分表明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风险性。

4.效应产生的高度非线性

一般性的生产性劳动或简单劳动,其效应的产生往往是直接而明显的、即期而平稳的,劳动的付出与其所产生的效应之间往往呈现出一种显着的恒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则与此不同,其效应的产生往往不是直接和即期的,更多的是具有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以及跳跃性。科技劳动者价值的创造并不完全是一时的,而是长期的;并不完全是当期就能表现出来的,有的要经过一段时期才能体现出来;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并不完全是连续的,而是阶段性的。用语言来表达,就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付出与其所产生的效应或价值创造之间不是一种恒定的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而往往呈现出一种倍增或倍减的非恒定关系即非线性关系。

5.集聚社会资源的高度粘吸性

科技创新劳动,作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关键性资源,具有强大的集聚社会资源的功能。工业经济时代的物质资本往往是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发动机和粘合剂,处于资源组合的核心地位。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具有边际报酬递增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已经独立地走向社会经济生活的舞台中心。科技创新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及其特征,强有力地吸引着其他的社会经济资源与之结合,并相互耦合、相互渗透,呈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所特有的集聚社会资源的“高粘性”。正是由于这种特性,才出现了当代的“创业革命”即创业职能的职业化现象与趋势。

在当代创业企业中,出资者不仅与经营管理者实现了分离,而且与创业者也实现了分离。事实上,当代计算机、因特网、通信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过程,同时也是科技创新工作者在风险资本支撑下转变为企业家的过程。像康柏电脑、美国在线、e-bay、雅虎等这些享誉全球的明星企业,正是创业革命进程的产物与见证。原为斯坦福大学计算机教授的非吉米·克拉克先生就是这一进程中的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代表人物。克拉克先后成功创立了3家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知名高科技企业,却没有在其中任何一家公司中担任经营层职务。他不仅不介入企业成立后的营运管理,甚至对技术开发本身,也是只讲创意而不问实施。这样,克拉克成了一个纯粹的创业者。他的职能是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他的优势,即在于对技术发展方向作出敏锐的判断及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的创意。

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与一般的生产性劳动最大的区别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决定了该劳动报酬形式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从构成上看,科技创新劳动报酬(y)应该包括和体现为以下几种收入形式:①工资性收入a。这是一种再生产劳动力费用,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的初级或低级形式。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的收入更主要地是体现在其他的非工资性收入形式上。②风险收入b。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专用性以及价值创造的高风险性特征,使得科技劳动者承担着极大的市场风险、生产风险与财务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承担者应该获得相应的风险收入。③超额收入c。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带来了巨大的超额利润,超额利润的源泉是科技创新劳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超额利润的创造者应该获得相应的超额收入。④非线性收入d。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效应的产生和价值创造的高度不确定性即非线性使得企业利润的实现也呈现出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跳跃性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实现的非线性特征带来了一种特殊的收入报酬形式即非线性收入。⑤创业收入e。当代科技创新劳动集聚社会资源的高粘吸性带来了社会资源的重新整合,实现了资源配置状态和经济组织状态的创新,从而产生了创业利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业者应该获得创业收入。

当代科技创新者的劳动报酬是由以上几个部分共同组成的,即y=a+b+c+d+e。(注:严格地讲,b、c、d、e各种形式的收入之间存在着交叉或部分重叠的可能性。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在本文中暂且不考虑这种情况,这并不影响问题的探讨与结论。)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难以全面地反映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式中的b、c、d、e等非工资性收入形式都是由科技创新劳动的自身属性带来的,是特殊的劳动报酬形式,不能把它们完全归类于非劳动属性的收入,这是一种根植于科技创新劳动基础上的市场化收入。

由多层次、多元化的收入形式构成的报酬结构特征充分体现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特殊性、复杂性与艰巨性:①由于风险是不可计量的,与其相应的风险收入就是难以直接测算的。②超额利润是个事后变量,而且是极不确定的。通过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以固定合约的工资形式给付,根本无法真实体现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价值形成功能。超额收入是无法事先计量的。③创造价值的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跳跃性特点决定了一次性计量和当期计量的非科学性,人为计量或计量也必然是失真的。非线性收入是难以进行一次性计量或当期计量的。④创业收入是集合了多种要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组织租金”,这种“组织租金”只能以某种特殊的“剩余索取权”的形式表现出来。总而言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无法直接地、一次性地、事前地给予定价的。很显然,无论是采用单一的固定合约的工资形式,还是采用传统的年薪制、奖金制或业绩提成制等一般性的剩余索取的形式,都是无法真实、全面反映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者的风险收入、超额收入、非线性收入、创业收入是高度不确定的,多层次、多元化、以不确定性收入为主的报酬结构充分体现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三、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性综合定价机制

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决定了对这种劳动报酬的计量只能采取间接的、重复的、持续的、适合于不确定性状态的定价机制。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定价机制实质上就是市场中的企业定价机制。由科技创新者自身创办企业,拥有创业企业的所有权,就是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计量的一种较好的市场性综合定价机制。

1.企业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对科技创新劳动进行间接定价的基础

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结构首先表明了市场无法对它进行直接定价,只能采取间接定价的迂回方式,即先是通过市场对“劳动的实体”的交易进行直接定价后再来间接反映科技创新劳动报酬。在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仅仅反映科技劳动者的一般工资性收入部分,而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都只能通过“劳动的实体”的交易来体现和获取。这里所谓的“劳动的实体”是指劳动的物化产品(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或劳动者劳动持久性投入的组织载体。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个“劳动的实体”就是企业本身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产品源于企业的生产机制,离开了企业最基本的生产,与现代生产力相适应的产品的提供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样,离开了企业的生产机制(提供服务性商品的企业也具有生产), 企业在市场上的交易就失去了根基。因此,企业内在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进行间接定价的基础。要实现对科技创新劳动的间接定价,只能采取企业组织的迂回计量方式。

2.企业的交易机制提供了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多次重复地间接计量的平台

我们知道,现代企业理论尤其是其中的企业契约理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体,是某个“中心签约人”与一系列市场上的经济主体相互交易的产物(阿尔钦、德姆塞茨,1972;詹森、麦克林,1976;巴泽尔,1989)。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的交易机制的内涵。企业的交易机制提供了一个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进行多次重复地间接计量的平台。从最基本的意义上分析,企业的交易机制体现为企业主与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上的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各种市场主体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对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着计量,科技创新劳动报酬就是在这样的相互交易过程中实现的。下面我们对此分别作简要分析。

(1)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①风险资本市场上风险资本家的计量。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家是按照某创业者预期会创造出最高价值的标准,从每个研发项目中选定一个进行阶段性融资以使项目得以完成。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存在着阶段性博弈,他们之间是进行着一场锦标赛,只有那些能产生最高的预期价值的创业者才能得到在第三阶段完成项目所必要的资本。这种“锦标赛式”的治理机制(青木昌彦,2000)最显着的功能是风险资本家在一群创业者的试错过程中能够把确实具有创业才能且能带来最高预期价值的创业者甄别出来。实际上,这种特殊的锦标赛式的治理机制也是风险资本家对科技创新劳动的定价机制。科技创新劳动所内含的的真实价值就是在这样的阶段性锦标赛式的治理过程中一步步反映出来的。这种灵活的治理机制有效地反映了科技创新劳动的高风险性与非线性。②股票市场上社会投资者的计量。人们借助于股票或由其派生的股票期权等种种金融工具,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价格信号,巧妙地实现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多次重复地间接定价。在股票市场上,各种各样复杂的内生力量相互运动、博弈和共同作用而自发生成的股价信号内在地包含了科技创新劳动的种种特性。投资者是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买或卖来判断和决定创业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也是通过股票市场上提供的价格信号来预期某种高科技产品的内在价值,更是通过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价格生成机制来对不可捉摸的充满高风险性的科技创新劳动进行他们各自心目中的“理想”定价。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对科技创新劳动“出价”并最终形成了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这样,借助于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实现了科技劳动力市场上无法直接计量的定价机制的转移,实现了企业内部进行计量的艰巨性到企业外部的资本市场的转移。

(2)产品市场上消费者和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消费者日常的“货币选择”行为表面上看是对科技消费产品的购买,实际上是在进行着对凝结在科技产品身上的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化计量,这一点无需多言。我们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创业企业与众多的供应商之间的产品交易过程,也体现了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意义。供应商对购销合约的履行状况、供应商的资产专用性投资的热情度大小,创业企业外部网络化中各相关协作经济体的经济行为,实际上都或多或少反映了他们对科技创新劳动形成价值功能的判断与预期,直接或间接体现了他们对科技创新劳动效应发挥的现状或未来潜力的许可或质疑。这些都是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进行计量的表现。

(3)劳动力市场上非科技创新劳动者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科技创新者的创业收入、超额收入等非合约性收入的获得,是建立在企业内其他非科技创新劳动者之间相互协作产生的“集体力”基础上的。劳动者对各自雇佣合约的执行态度、劳动力的流动势态,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集体力”的形成。劳动力市场上供给方的“出价”行为以及从业者对他们所工作的企业的认同感,不仅体现了劳动者对自身能力的评价,也是劳动者对创业者的价值创造功能的评价。

以上的分析表明,作为一种异质性的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计量,本来应在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由供需双方来解决或应在企业内部由创业者与其他要素所有者各方来解决但又难以合理解决的问题,却在多元的市场交易中由千千万万的“局外人”解决了。在这多元的市场上,无数的经济主体以各自的方式相互作用、综合交织,共同计量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市场经济中,具备这样的通过多元化的市场交易重复多次地间接地进行的综合定价机制,除了企业组织外别无他物。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是个多元市场性的综合定价机制。

第8篇

本文我们以狭义的概念来理解和论述创业。创业指的是“从零开始创办一家新企业”;创业企业指的是“新创建的企业即新创企业”。由于当代的创业大多发生在高科技领域,如信息、生物基因工程、新材料、新能源、先进环保技术等,因此,本文中的当代创业企业,特指“新创立的当代科技创新型企业”,其创业者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

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

创业企业的诞生始发于创业者的创业劳动,创业劳动实际上是科技创新劳动的拓展与延续,科技创新劳动是创业劳动的“源”与“核”。探寻当代创业企业的经济性质,其出发点和关键就在于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性质的理解。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有机融合科学与技术内在禀性的高智力劳动。从劳动形式上分析,这种高智力劳动是一种高度复杂劳动,不同于一般的复杂劳动和智力劳动,更完全不同于简单劳动或体力劳动,呈现出自身所特有的异质性。(注:这里的“异质性”是从具体劳动的层面上所作出的分析,而不是抽象劳动的层面。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的抽象劳动是无差异的。)

1.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与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

与工业经济时代的机器发明、机械制造、工艺设计等行为中的创新劳动相比较,由于市场深化与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专业化水平更高。在科技产品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消费需求更趋个性化的当代经济生活中,科技创新活动要取得成功,必然要确定极其明确的目标,瞄准极其清晰的制高点和攻关领域,专注于特定的活动对象与活动空间。这集中体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它要求接受更为专门化的教育与训练,要求培育更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要求掌握更为精、尖、新的知识与拥有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实验能力。

与高度专业化相适应的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高度专业化的学习、研究、创造与实践,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积淀后,往往形成为一种特定的思维能力与劳动品质而表现为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这种高度专用性的劳动形态,一旦移作他用,往往成为“沉没”资产,其内在的价值就大大受损。

2.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

(1)体现为产品市场需求的先导性与创造性。飞跃式的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物化产品具有优质的消费属性(包括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一个成功的高科技产品(包括有形的商品与无形的服务)的开发与问世,往往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适应了市场需求者的消费趋势,强有力地引导着市场消费的方向,强劲地改善着人们的消费结构,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当代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兴起和所获得的巨大成功,赋予了萨伊的“供给创造需求”理论以新的内涵。

(2)体现为产品效用的高度创造性。当代高科技产品是一种高知识密集型产品,从而富有高效用。也就是说,单位产品具有更大的有用性,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某一种或几种需要。①当代科技创新是对自然物质属性和自然能力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区别于传统工业机器生产在性质上仅仅是对自然物质的一般加工和表层属性的自然能力的利用(刘诗白,2001)。因此,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能够带来劳动生产力的几何级数式的提高,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生产能力。同时,高科技生产手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所耗费的非核心技术或产品的其他物质资源的成本极低,高科技产品在批量生产下边际物质成本几乎为零。②高知识密集型产品更具“人性化”特征。高科技消费品更适合消费者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符合消费者个体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更为内在、真实的需求,能迎合消费者对单元产品的高质量多功能提供的要求。高知识含量的消费品由于更能满足现代人的文明消费和审美情趣,从而富有高效用。

(3)体现为产品价值的高度创造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比马克思笔下的工程师一类的“高级工人”的所谓一般“复杂劳动”更高层次的“高度复杂劳动”,是一般复杂劳动的倍加。这种高度复杂劳动,比起一般复杂劳动,具有以下两个更为突出的特点:①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更高。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劳动的专业化特征表现得极为明显,它需要更为扎实的科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积累,需要更为丰富的实践与实验经验。因此,科技劳动力的形成,需要投入更高的学习教育费用;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具有更高的劳动强度,是一种高强度的劳动力耗费,需要有较高的劳动力的补偿费用。另外,由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社会化(即是高度社会结合和社会协助的劳动),创新者的劳动能力实际形成费用中还必须包含间接参与科技创新的社会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费用(刘诗白,2001)。因此,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而言,其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应该高于一般复杂劳动。②劳动力使用创造的价值增值更大。高品质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成功问世,在一定时期内往往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由此获得了可观的“超额利润”。综合以上两点,我们认为,与一般劳动产品相比,在高科技产品中,其所耗费的物质资源C部分可能下降,但是劳动力价值V部分与价值增值M部分却以更大比例上升。这样,在同一单位时间内,C+V+M在整体上是大大提高了。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同样能够换算为“自乘的”“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较一般复杂劳动能形成更高的价值。

3.价值创造的高度风险性

一方面,某种创意、想法、灵感要转化为现实的物化产品,需要“苦思冥想”、持续探索、高度关注,需要反复试错、重复实验,最终仍有可能失败。这期间不仅要投入大量的、常人难以想像的精力,还往往需要投入一定的物质资源。失败的结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当事人要承担着极大的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即使研发取得了现实的物质载体,由于当代科技创新的快节奏和当代市场演变的高速度,同样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当代科技产品周期极短,产品更新速度极快,市场竞争又日趋激烈,这使得在高科技产业中,某一项技术往往只有NO.1是成功者,NO.2以下大都难以得到能够赖以生存的市场份额,从而成为市场竞争的失败者。硅谷中平均大约九成的风险投资是不成功的,就充分表明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风险性。

4.效应产生的高度非线性

一般性的生产性劳动或简单劳动,其效应的产生往往是直接而明显的、即期而平稳的,劳动的付出与其所产生的效应之间往往呈现出一种显著的恒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则与此不同,其效应的产生往往不是直接和即期的,更多的是具有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以及跳跃性。科技劳动者价值的创造并不完全是一时的,而是长期的;并不完全是当期就能表现出来的,有的要经过一段时期才能体现出来;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并不完全是连续的,而是阶段性的。用数学语言来表达,就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付出与其所产生的效应或价值创造之间不是一种恒定的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而往往呈现出一种倍增或倍减的非恒定关系即非线性关系。

5.集聚社会资源的高度粘吸性

科技创新劳动,作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关键性资源,具有强大的集聚社会资源的功能。工业经济时代的物质资本往往是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发动机和粘合剂,处于资源组合的核心地位。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具有边际报酬递增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已经独立地走向社会经济生活的舞台中心。科技创新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及其特征,强有力地吸引着其他的社会经济资源与之结合,并相互耦合、相互渗透,呈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所特有的集聚社会资源的“高粘性”。正是由于这种特性,才出现了当代的“创业革命”即创业职能的职业化现象与趋势。

在当代创业企业中,出资者不仅与经营管理者实现了分离,而且与创业者也实现了分离。事实上,当代计算机、因特网、通信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过程,同时也是科技创新工作者在风险资本支撑下转变为企业家的过程。像康柏电脑、美国在线、E-Bay、雅虎等这些享誉全球的明星企业,正是创业革命进程的产物与见证。原为斯坦福大学计算机教授的非吉米·克拉克先生就是这一进程中的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代表人物。克拉克先后成功创立了3家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知名高科技企业,却没有在其中任何一家公司中担任经营层职务。他不仅不介入企业成立后的营运管理,甚至对技术开发本身,也是只讲创意而不问实施。这样,克拉克成了一个纯粹的创业者。他的职能是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他的优势,即在于对技术发展方向作出敏锐的判断及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的创意。

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与一般的生产性劳动最大的区别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决定了该劳动报酬形式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从构成上看,科技创新劳动报酬(Y)应该包括和体现为以下几种收入形式:①工资性收入A。这是一种再生产劳动力费用,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的初级或低级形式。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的收入更主要地是体现在其他的非工资性收入形式上。②风险收入B。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专用性以及价值创造的高风险性特征,使得科技劳动者承担着极大的市场风险、生产风险与财务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承担者应该获得相应的风险收入。③超额收入C。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带来了巨大的超额利润,超额利润的源泉是科技创新劳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超额利润的创造者应该获得相应的超额收入。④非线性收入D。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效应的产生和价值创造的高度不确定性即非线性使得企业利润的实现也呈现出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跳跃性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实现的非线性特征带来了一种特殊的收入报酬形式即非线性收入。⑤创业收入E。当代科技创新劳动集聚社会资源的高粘吸性带来了社会资源的重新整合,实现了资源配置状态和经济组织状态的创新,从而产生了创业利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业者应该获得创业收入。

当代科技创新者的劳动报酬是由以上几个部分共同组成的,即Y=A+B+C+D+E。(注:严格地讲,B、C、D、E各种形式的收入之间存在着交叉或部分重叠的可能性。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在本文中暂且不考虑这种情况,这并不影响问题的探讨与结论。)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难以全面地反映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式中的B、C、D、E等非工资性收入形式都是由科技创新劳动的自身属性带来的,是特殊的劳动报酬形式,不能把它们完全归类于非劳动属性的收入,这是一种根植于科技创新劳动基础上的市场化收入。

由多层次、多元化的收入形式构成的报酬结构特征充分体现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特殊性、复杂性与艰巨性:①由于风险是不可计量的,与其相应的风险收入就是难以直接测算的。②超额利润是个事后变量,而且是极不确定的。通过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以固定合约的工资形式给付,根本无法真实体现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价值形成功能。超额收入是无法事先计量的。③创造价值的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跳跃性特点决定了一次性计量和当期计量的非科学性,人为计量或计划计量也必然是失真的。非线性收入是难以进行一次性计量或当期计量的。④创业收入是集合了多种要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组织租金”,这种“组织租金”只能以某种特殊的“剩余索取权”的形式表现出来。总而言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无法直接地、一次性地、事前地给予定价的。很显然,无论是采用单一的固定合约的工资形式,还是采用传统的年薪制、奖金制或业绩提成制等一般性的剩余索取的形式,都是无法真实、全面反映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者的风险收入、超额收入、非线性收入、创业收入是高度不确定的,多层次、多元化、以不确定性收入为主的报酬结构充分体现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三、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性综合定价机制

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决定了对这种劳动报酬的计量只能采取间接的、重复的、持续的、适合于不确定性状态的定价机制。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定价机制实质上就是市场中的企业定价机制。由科技创新者自身创办企业,拥有创业企业的所有权,就是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计量的一种较好的市场性综合定价机制。

1.企业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对科技创新劳动进行间接定价的基础

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结构首先表明了市场无法对它进行直接定价,只能采取间接定价的迂回方式,即先是通过市场对“劳动的实体”的交易进行直接定价后再来间接反映科技创新劳动报酬。在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仅仅反映科技劳动者的一般工资性收入部分,而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都只能通过“劳动的实体”的交易来体现和获取。这里所谓的“劳动的实体”是指劳动的物化产品(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或劳动者劳动持久性投入的组织载体。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个“劳动的实体”就是企业本身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产品源于企业的生产机制,离开了企业最基本的生产,与现代生产力相适应的产品的提供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样,离开了企业的生产机制(提供服务性商品的企业也具有生产),企业在市场上的交易就失去了根基。因此,企业内在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进行间接定价的基础。要实现对科技创新劳动的间接定价,只能采取企业组织的迂回计量方式。

2.企业的交易机制提供了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多次重复地间接计量的平台

我们知道,现代企业理论尤其是其中的企业契约理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体,是某个“中心签约人”与一系列市场上的经济主体相互交易的产物(阿尔钦、德姆塞茨,1972;詹森、麦克林,1976;巴泽尔,1989)。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的交易机制的内涵。企业的交易机制提供了一个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进行多次重复地间接计量的平台。从最基本的意义上分析,企业的交易机制体现为企业主与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上的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各种市场主体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对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着计量,科技创新劳动报酬就是在这样的相互交易过程中实现的。下面我们对此分别作简要分析。

(1)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①风险资本市场上风险资本家的计量。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家是按照某创业者预期会创造出最高价值的标准,从每个研发项目中选定一个进行阶段性融资以使项目得以完成。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存在着阶段性博弈,他们之间是进行着一场锦标赛,只有那些能产生最高的预期价值的创业者才能得到在第三阶段完成项目所必要的资本。这种“锦标赛式”的治理机制(青木昌彦,2000)最显著的功能是风险资本家在一群创业者的试错过程中能够把确实具有创业才能且能带来最高预期价值的创业者甄别出来。实际上,这种特殊的锦标赛式的治理机制也是风险资本家对科技创新劳动的定价机制。科技创新劳动所内含的的真实价值就是在这样的阶段性锦标赛式的治理过程中一步步反映出来的。这种灵活的治理机制有效地反映了科技创新劳动的高风险性与非线性。②股票市场上社会投资者的计量。人们借助于股票或由其派生的股票期权等种种金融工具,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价格信号,巧妙地实现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多次重复地间接定价。在股票市场上,各种各样复杂的内生力量相互运动、博弈和共同作用而自发生成的股价信号内在地包含了科技创新劳动的种种特性。投资者是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买或卖来判断和决定创业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也是通过股票市场上提供的价格信号来预期某种高科技产品的内在价值,更是通过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价格生成机制来对不可捉摸的充满高风险性的科技创新劳动进行他们各自心目中的“理想”定价。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对科技创新劳动“出价”并最终形成了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这样,借助于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实现了科技劳动力市场上无法直接计量的定价机制的转移,实现了企业内部进行计量的艰巨性到企业外部的资本市场的转移。

(2)产品市场上消费者和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消费者日常的“货币选择”行为表面上看是对科技消费产品的购买,实际上是在进行着对凝结在科技产品身上的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化计量,这一点无需多言。我们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创业企业与众多的供应商之间的产品交易过程,也体现了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意义。供应商对购销合约的履行状况、供应商的资产专用性投资的热情度大小,创业企业外部网络化中各相关协作经济体的经济行为,实际上都或多或少反映了他们对科技创新劳动形成价值功能的判断与预期,直接或间接体现了他们对科技创新劳动效应发挥的现状或未来潜力的许可或质疑。这些都是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进行计量的表现。

(3)劳动力市场上非科技创新劳动者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科技创新者的创业收入、超额收入等非合约性收入的获得,是建立在企业内其他非科技创新劳动者之间相互协作产生的“集体力”基础上的。劳动者对各自雇佣合约的执行态度、劳动力的流动势态,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集体力”的形成。劳动力市场上供给方的“出价”行为以及从业者对他们所工作的企业的认同感,不仅体现了劳动者对自身能力的评价,也是劳动者对创业者的价值创造功能的评价。

以上的分析表明,作为一种异质性的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计量,本来应在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由供需双方来解决或应在企业内部由创业者与其他要素所有者各方来解决但又难以合理解决的问题,却在多元的市场交易中由千千万万的“局外人”解决了。在这多元的市场上,无数的经济主体以各自的方式相互作用、综合交织,共同计量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市场经济中,具备这样的通过多元化的市场交易重复多次地间接地进行的综合定价机制,除了企业组织外别无他物。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是个多元市场性的综合定价机制。

3.企业的产权机制适应了以不确定性收入为主的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结构特征

所谓企业的产权机制,这里是指由各种要素产权的让渡而形成的企业所有权尤其是剩余索取权的安排机制,其核心功能在于对企业剩余的高效率配置。让最为关键性的要素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获取剩余,是一个有效率的企业产权机制的应有之意。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高度稀缺性资源,是当代企业发展的关键性要素。科技创新者通过创办企业,必然要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因此其报酬收入主要是以索取剩余的方式体现出来的。这样的获取收入的方式,恰恰最大程度地适应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价值创造的不确定性特征,符合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

【参考文献】

[1]刘诗白:《论科学力》,载《经济学家》2002年第3期。

[2]刘诗白:《论科技创新劳动》,载《经济学家》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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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著,孙经纬译:《新制度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吴敬琏:《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制度重于技术》,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年版。

[6]钱颖一、肖梦:《经济学家论说硅谷模式》,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7]连建辉:《融资制度与企业家筛选机制》,载《改革》2002年第3期。

[8]Amit,R.,Glosten,L.,&Mueller,E.,(1993):ChallengetoTheoryDevelopmentinEntrepreneurshipResearch,[J].JournalofManagementStudies,Vol:30Iss:815-834.

[9]Willax,P.,(2000):LookBeyondMereOwnershipinDefiningEntrepreneurship,[J].NewHampshireBusinessReview,Vol:22Iss:3-4.

第9篇

2004年以来,中国科学院与有关省、市签署协议,共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以及城市环境研究所等6个研究机构。

中科院与地方共建研究所的原则,一是面向国家和区域科技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发展前沿,领域方向符合国家战略重点:二是战略定位符合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要求,带动区域相关高技术产业群发展,或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区域条件选择有众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受体,有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四是科技队伍具有一定基础,从海外吸引和集聚本领域高水平人才,形成区域创新队伍的“高地”。

2007年,各新建研究所将根据本研究领域方向从海内外招聘领域方向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和一般科技人员等各层次的科技人才数百名。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该所研究领域方向为:以制造业和材料产业的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材料科技的进步为牵引,集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集成与工程化、促进产业化于一体,推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工程化和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倡导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的合作互动,着力构建材料科技创新价值链。研究所首期部署了高分子材料及有机/无机复合材料、磁性材料、功能材料与纳米技术及器件、表面工程及表面技术及新能源材料五个前瞻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学科领域。(Tel:86-0574-87911122 Fax:86-0574-8791 0728,E-mail:zhaoting@nimte.省略)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筹)

该所研究领域方向为:通过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的集成创新和学科交叉,提升我国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以汽车电子、智能仪器仪表、先进制造装备、电子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家用电器等为重点应用领域:以计算机、集成电路、软件为学科基础:以人机交互集成技术、智能仿生集成技术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技术研究领域:以汽车电子集成技术,仪器仪表集成技术,先进制造设备集成技术、电子设备集成技术作为面向应用的技术研发领域:集成智能控制、先进材料、光电子及微系统、基于超级计算的虚拟设计与模拟、工业设计等技术,形成原始科学创新、关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创新紧密结合的研发体系,促进我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兴产业的发展。(Tel:86-0755-26896372,Fax:86-755-26803589 E-mail:hr@siat.省略)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筹)

该所研究方向为:开展面向纳米材料及器件、纳米生物技术与纳米医学、纳米仿生技术与纳米生物安全技术等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纳米技术相关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和面向应用的系统集成。坚持纳米技术研究与多学科交叉研究相结合,为江苏省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Tel:86-0512-62603086,Fax:86-512-62603079,E-mail:rldou2006@sinano.省略)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筹)

该所研究方向为:面向能源、环保与资源等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际生物加工与转化科技前沿,重点在生物资源、微生物转化、生物过程工程等领域开展植物、微生物等生命体遗传改良的技术研究,生物过程集成优化研究,提升我国工业生物技术研究与产业化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生物能源技术体系中生物质资源不足、生物转化和加工效率低下以及生物转化工艺难以规模化生产等难题,协同我院能源基地、化工与材料基地以及工业生物技术基地的相关机构,协同大学、企业和地方科研机构共同构建我国生物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积极为山东省与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做出科技创新贡献。(Tel:86-532-80790160,Fax:86-532-807901 62,E-mail:zhangrd@qibebt.省略)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筹)

该所研究方向为:面向海岸带水资源与能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战略需求,面向国际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前沿,重点在海水综合利用、海岸带可再生能源、海岸带灾害预警与防控、海岸带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海岸滩涂可持续利用等领域,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和工程示范。积极为我国北方沿海地区资源开发利用、重大灾害防治、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做出科技创新贡献。(Tel:86-535-6176518,Fax:86-535-6907185,E-mail:ctang@yic.省略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筹)

该所研究方向为:面向国家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际城市生态科学和环境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前沿,重点在城市生态、环境与健康,城市环境治理技术,环境治理工程与循环经济,城市规划与环境政策等领域,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和工程示范。为我国城市和城市群的生态规划与建设、环境质量的改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做出科技创新贡献。(Tel:86-592-2610287\2659295,Fax86-592―2659290,E-mail:qjzhao@iue.省略)

第10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依然没有彻底摆脱传统农业的束缚,没有完全解决靠天吃饭的问题,农业发展面临瓶颈制约。解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这一突出问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应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速高新技术向农业的渗透,以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稳定繁荣。

一、加大对农业企业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纵观农业发达的国家,无不具有若干实力超强的农业企业,它们往往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由于工作环境、待遇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相对匮乏,研发投入不足。据统计,我国农业企业科研投资占销售额的比重不足2%。多数企业不具备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自主研发能力,有些企业甚至放弃研发,只从事生产。同时,一些农业企业采用的依然是传统的农场机制,行政色彩浓厚,研发的积极性不高。改变我国农业企业研发积极性不高、能力偏弱的局面,需要加大对农业企业进行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目前,农业企业经营税法规定免税的产品可以免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这种税收减免政策并没有给农业企业带来科技研发的强劲动力。因此,可以考虑用研发费用冲抵其他税费,或直接进行研发补贴,进一步提高农业企业科技研发的积极性,推动农业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

二、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个体农业生产仍然是占主体地位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农业生产方式由于生产规模小,运输成本、检验成本、培训成本等都很高,生产出的产品难以标准化,品质难以得到市场认可。这就使很多具有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农产品,如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因成本等问题难以推广。另外,在农民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农业技术和设施建设很难推广普及,运用效果大打折扣。农业集约化经营不仅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而且在农产品加工、运输、生产资料采购和产品价格谈判以及在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和生产协作等方面都有巨大优势。因此,应大力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促使农民联合起来,从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向规模化发展之路迈进。我国在2007年施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立法的方式规范农民合作组织的成立与运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制度得以确立。但目前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不够明晰,合作社内部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同时存在组织规模不大、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信贷资金匮乏、引进新品种和发展新项目资金不足以及信用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作用的发挥。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教育和引导更多农民加入合作社,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教育培训。农业科技创新不仅涉及农业科技的研发,而且涉及农业科研成果推广以及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农业科研成果不能推广使用,便无法实现价值,势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没有对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者的教育和培训,新农业科技的大范围推广便不可能顺利完成。进入“十二五”时期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因此,应在农业科技研发项目的立项资助、成果验收评价等环节,把科技研发、科技成果推广以及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三合一”的立体项目机制,有效解决研发和推广脱节、产学研脱节的问题。

第11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改革发展暨科技奖励工作会议等各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部门职能职责和分管工作情况,围绕“2011年科技工作干什么,科技工作怎么干”这一主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通过激烈讨论,最终敲定了明年的科技工作思路。

1、提高全民科技创新意识。通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等活动加大科技宣传普及力度,营造科技创新氛围;科学编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并切实抓好落实,推进科技进步;制定政策,完善奖惩机制,细化目标责任状,严格考核兑现,激发科技创新热情,全面提高科技创新意识。

2、明确科技扶持重点。加快五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着力培植五个重点科技型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后劲。“五大特色产业基地”即肚倍、茶叶、蔬菜、郧巴黄牛、竹山大鸡等特色产业基地。“五个重点科技型企业”即天新医药化工公司、林产化工实业公司、中强钒业公司、鑫源皂素公司、秦巴钡盐公司等科技型企业。

3、抓住有力时机加快项目建设。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大好时机,加大科技项目的调研、申报、争取、实施力度,加快科技项目建设,培植高新技术产业。全年力争争取市级以上科技项目3个,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5个,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20个以上。

4、强化科技成果管理。进一步加大专利执法力度,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们自我保护意识。全年力争组织申请国家专利50项以上,登记科技成果2项以上。

5、大力实施产学研结合专项行动。力争在保持与原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新的科技合作项目。

6、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积极配合省派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的同时,抓好县选派的20名科技特派员的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7、努力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任务。

第12篇

关键词:科技创新;长江航运;智能航运

中图分类号:U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10-0013-02

科学技术是推动时展的原动力。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科技创新作用将更加突出。“十二五”以来,长江航务管理局紧紧围绕长江航运现代化发展目标,大力实施“科技强航”战略,黄金水道重大专项圆满完成,多项重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数字长江”稳步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初见成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步伐加快,成果转化效益明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行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的作用日益显著。

但同时长航局科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主要体现在科技投入不足,经费分配比较分散;面向、参与港航企业科研工作还不够,对行业的引领和辐射能力较弱;重大科研成果和领军人才还不多,尤其是在国际上有影响、在行业有话语权的顶尖人才紧缺;科研共享、整合利用不够深入,仍存在交叉研究、重复研究的现象。

1 “十三五”期长江航运科技工作面临新形势

“十三五”期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是贯彻落实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四个交通”发展、促进长江航运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长江航运科技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长江航运科技发展指明了新方向,要将其贯彻到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长江经济带”国家重大战略赋予长江航运科技发展新使命,要履行好长江航运“发展先行官”的职责,实现质量效率提升;创新驱动战略为长江航运科技发展注入新动力,要把科技创新作为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强大支撑;深化体制改革对长江航运科技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要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加快形成适应国家改革要求和航运发展需求的科技体制机制新格局。

因此,“十三五”期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把科技创新摆在长江航运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科技创新引领长江航运全面创新。

2 “十三五”期L江航运科技工作的目标和实现路径

“十三五”期,长江航运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对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四个交通”发展,聚焦“一条主线四个长江”的发展目标,切实把握长江航运发展规律,坚持“深化改革、协同开放、重点突破、全面提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为长江航运基本实现现代化、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起到支撑和引领作用。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长江航运行业创新研发能力显著提升,行业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努力在工程建养、运输服务、安全应急、绿色交通和智能航运等领域取得一批国际领先、实用性强的创新成果。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适应长江航运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撑实现“十三五”期长江航运发展目标任务。

其实现路径是要做到“四个引领”:

――技术突破引领。从推进行业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出发,抓好重大科技研发,推动基础性、前瞻性和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及工程化产业化发展。

――信息化智能化引领。以信息化智能化引领长江航运现代化发展,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运行监管、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不断提升长江航运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

――标准化引领。完善行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提升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促进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建设的紧密结合,提高长江航运发展质量。

――人才引领。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幅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化创新人才、科技项目与创新基地的有机结合,大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

3 抓好重点,全面推进长江航运“十三五”科技工作

“十三五”期,要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部党组关于长江航运“一个规划两个意见一个方案”以及《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聚焦六大重点领域,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长江航运科技发展。

六大重点领域:一是工程建设。要围绕提高长江干线航道通过能力,开展基础理论、治理技术、工程施工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撑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建设。二是安全保障。要围绕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重点开展海事监管、安全生产保障与应急、水下救援打捞等关键技术研究。三是运输服务。要围绕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开展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港航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研究。积极推广三峡船型、江海直达船型,注重发展新技术船舶,大幅提高长江船型标准化率。四是三峡通航。要围绕提高三峡、葛洲坝船闸通过能力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深度研发通航调度和运行维护管理、船闸快速检修、新通道建设等关键技术和重大难题,保障枢纽通航安全畅通高效。五是决策支持。要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四个长江”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研究,提升长江航运的科学决策水平。六是绿色环保。要围绕建成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的长江航运体系,大力运用低碳、节能、生态、环保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

“十三五”期长江航运科技的六项重点工作:

3.1 着力打造智能航运

加强长江航运信息化顶层设计,推进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长江航运信息化的规划统筹、标准统一和资源共享。按照云技术架构,推进长航局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与长江水系港航单位的数据交换和应用共享。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应用,组织开展“互联网+航运”及智能航运相关研究,研制开发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推进长江干线数字航道、应急指挥平台二期、物流平台二期、110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长江航运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干线航运通信枢纽布局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推进长江航运空中无线宽带、水上甚高频(VHF)、陆地光纤网络的立体交通通信网络建设,为长江航运信息化发展、安全管理和对外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3.2 着力抓好科技研发

顺应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加快转变职能,调整工作重心,更加注重抓宏观、抓战略、抓前瞻、抓基础、抓环境、抓监督。面向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和“四个长江”发展实际需求,围绕行业前沿性关键技术难题,加强行业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组织行业内外专家资源,开展重大技术预测和需求梳理。积极争取并依托国家科技资源,组织大兵团力量,集中攻克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和共性关键技术,形成重大技术突破,重点在综合交通运输、生态航道、三峡新通道、智能航运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

3.3 着力推动成果应用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配套细则,鼓励研究机构科技成果持有者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成果并获得技术权益。做好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优化升级,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向行业公布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开展重大项目科技成果梳理、总结和凝练工作,编制形成专业领域的科技成果汇编,推广目录。M织开展典型试点示范,加速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4 着力推进能力建设

稳步推进长江航运技术行业研发中心、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江海事研究中心等国家和行业科研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功能明确、特色鲜明、机制完善、作用突出的科研平台体系。依托平台推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联合攻关,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强化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促进科研平台更好发挥“创新高地”的领跑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航”战略,通过科技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继续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推荐计划,推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建设,试点启动设立科学家工作室,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业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支持力度。

3.5 着力加强标准工作

强化标准支撑长江航运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推进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长江航运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水运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和船型等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技术标准的执行与监督力度。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的技术支撑,促进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相关标准。

3.6 着力营造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