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10:09: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公告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告,是指鄞州区审计局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的公告。
第四条审计结果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二)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国有企事业组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
(三)有关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的综合审计结果;
(四)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五)其它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公告时,被审计单位已经整改的,应当同时公布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涉及不宜公布内容(如国家、商业秘密等)的,可以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第五条审计结果公告可以选择以下适当方式: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网站;
(二)通过人大、政府等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通报;
(三)通过公告、公报等公文形式;
(四)通过报纸、刊物等出版物发表;
(五)通过电台、电视台公布;
(六)通过新闻会公布;
(七)其他适当的形式。
审计结果公告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鄞州区审计局负责。
第六条审计结果公告应当符合下列审批程序: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必须经过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二)向区人民政府呈报的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应当在呈送的报告中向区人民政府说明,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告;
(三)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由鄞州区审计局审批决定。
第七条审计结果公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上级审计机关、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要求;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四)严谨细致,注重效果。
第八条公告审计结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
(二)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进行;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遵守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关键词】审计结果公告 风险控制 管理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不只是反映审计工作情况,同时也是反映政府及各部门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通过社会监督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行为,社会影响大。审计公告工作有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推行之初在项目选择、公告方法、公告载体、公告时间安排上更应谨慎稳妥。
一是审计公告内容选择。按政务公开的本意是审计公告的事项、内容越多越好,而现实情况是确有一些事情不宜公开,比如有些直接涉及群体性利益的问题如果公告,就要冒引发危及社会稳定的的风险。与个人利益直接相关的审计项目,审计公告风险也大。在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和避免审计公告风险中,要权衡利弊。审计结果公告应涵盖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此外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和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意见整改的情况,无疑是审计公告的重要内容。
二是审计公告方法选择。开始的公告方法可以采取集中公告,半年公告一次,集中公告可以减少针对某个项目的视觉冲击。待时机成熟再由分阶段公告向分项目公告转变。分项目公告,可以解决分阶段公告时效性差、针对性不强、形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是审计公告载体选择。公告,以为广大公众所易知为要义,但公告之初的范围应有一定控制,避免社会舆论产生过激反映。将审计结果公告首先选择在县审计网和县政府信息网,不失为县级审计机关较适宜的选择。毕竟能够接触网络的人群,其文化素质较高,对待审计公告有着较理性认识。随着审计公告工作的推进,县级审计机关可逐步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媒体,或印发单行本进行公告,逐步扩大审计公告受众面。
四是审计公告时间选择。审计出具报告到审计公告时间间隔,要把复议、诉讼、检查审计结果的时间、领导批示的时间都考虑进去,况且如果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没有引起争议或分歧已经很小,又通过各种形式的意见交换,公告风险大大释放和缓解。
二、健全审计公告制度和明确批准权
严密的制度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控制可以把风险降低到最低。按制度办,即使错了,我们也没有责任或责任也很小。其中两项基本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是要通过政府出台《审计结果公告办法》,主要定原则、内容、形式和各环节衔接;二是审计机关要制定《审计结果公告办理规定》,对审计结果公告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和责任人进行明确。
政府工作的决策权在政府,审计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审计公告制度的“原则”与“例外”当然也只能由政府把握,明确批准权转移审计公告责任,但所有审计结果都经政府审批公示是不可行的。我们每年实施几十个的审计项目,全部要求政府的书面授权既不可能也不必要。这里我们可以采取将授权通过制度形式确定,明确政府授权审计局判断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由政府审批,即审计机关认为重要的,在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附送《审计公告审批单》,由政府审批公告。其余审计项目,在审计报告报送县政府后的确定时限内,默认许可由审计局公告。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是组织部门或“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从理论上讲,公告不公告,应有委托人决定。
三、设计合理的审计公告操作流程
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是保障一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方面,审计公告工作流程设计尤为重要。一是审计报告发送后,审计组要同时将审计报告送局法制综合机构登记《审计结果公告台帐》;二是审计报告生效60天后,审计组要及时进行审计回访,索取被审计单位的纠正情况报告,核实并取得相关证据,填写《检查情况表》,及时送局法制综合机构;三是局法制综合机构要及时填写《审计结果公告审批表》,送审计组、业务分管局长、局长签发,重要项目送县政府签发;四是公告后,局法制综合机构要将有关资料及时送审计组存入业务卷宗。
四、规范审计公告内部管理
一是拟文环节控制。审计公告要有相对固定的格式,没有必要要求审计业务科室都能恰当运用这种格式,拟文以审计机关法制综合机构办理为宜。同时,由于审计公告有大量的具体工作要做,也需要一个固定的机构来承担,这个机构通常也应是法制综合机构。
二是公告台帐控制。由于公告时限等需要记录和掌握的事项较多,有必要设计《审计公告台帐》,登记审计报告送达主送机构的时间、公告授权生效的时间等需要清晰把握的内容。审计结果公告台账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审计结论性文书的名称和发出时间,审计结果公告的法定时间,县级领导、有关单位对审计结果公告内容的意见、建议,审计结论性文书的落实情况资料的收到时间,审计结果公告审批意见,审计结果公告的时间、形式,社会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反映等。
三是审批环节控制。由于审计公开有原则和例外,这必然带来取舍问题。为明确责任,取舍的过程都应留下书面记录。一定格式的《审计公告审批单》显然是必要的。由政府审批公告的,在呈报审计报告的同时,需要呈送《审计公告审批单》,审计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正常的审计业务文书的拟文稿纸也不具备公告审批的全部要件,也要求设计内部公文处理《审计公告审批单》。审计组和业务科是掌握审计项目第一手资料的,对审计事项的公告如何把握,他们的意见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应当让他们对审计公告表示意见。
一、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
制度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的控制制度,是减少舞弊、防范控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抓好审前调查了解。审计人员开展审前调查了解,是确定重要审计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抓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灵魂,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中起着“龙头”作用,实施方案编制质量的高低对于能否顺利完成审计任务、实现预期的审计目标至关重要。抓好审计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对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确认审计结果阶段的质量控制是这个阶段质量控制核心和重点。
二、完善审计公告制度
推行全面的审计公告制。目前,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这就留给了审计机关执行的弹性空间: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是,在目前我国财经领域违法违纪问题比较普遍的社会环境下,地方政府和地方审计机关普遍对推行公告制有顾虑。因此,必须修改法律条款,变“可以执行”为“必须执行”。提高审计公告的覆盖面和透明度。在加大公告透明度的过程中,势必会遭到各个利益集团的干预和阻拦。在目前中央表态不会干预审计工作的情况下,这就取决于审计署的政治决心。随着我国反腐进程的推进和一大批严重违法犯罪事件的披露,社会公众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并已接受这种社会现实,审计公告力度的加大不会造成社会动荡。
三、强化被审计单位的配合责任
被审计单位对待审计的态度是最重要的,关系到审计人员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直接关系到审计判断和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强化被审计单位的配合责任。增加被审计单位的追责条款。在现实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的现象非常普遍:有的阳奉阴违,表面上非常配合,暗地里能拖就拖;有的对资料人为进行修改,提供的资料半真半假,使审计人员难于判断;有的只提供部分资料却声称资料是完整的;有的干脆就不提供资料。因此,加入对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的追责条款是非常紧迫的需要,这个条款可以让被审计单位有恃无恐制造审计障碍的做法得到极大遏制。提高审计的全民参与程度。审计机关应大力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平时多关注身边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为审计机关谏言献策。
四、完善审计问责制度
审计问责制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意识,强化受托责任的执行效果。完善政府审计问责制涉及到三个层面:1.“问”的问题。一是包括“谁问”即问责的实施者问题——问责主体,针对情节,移交不同的问责主体,不太严重的,交主管部门处理;严重的,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及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在执行过程中,涉嫌犯罪的一般都能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二是“问谁”即责任的担负者的问题。政府审计的对象是单位不是个人,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一般分两类: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的个人违法犯罪问题。2.“责”的问题。即什么情况下担责,担什么责,也即责任认定的依据问题。如果由于行政负责人的失职或者过失,导致行政管理对象经济损失严重的,应该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涉嫌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不同的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任人和连带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种类和大小也应该不同。对于责任大小,可以借鉴相关法律责任的分类,划分为三大类:行政责任,包括诫勉、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停职反省、劝其辞职、引咎辞职等;民事责任,包括罚款、民事赔偿等;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定夺。3.“怎么问”的问题。即一定要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将问责制强化并固定下来,并有详细明确的操作规程保证执行,而不仅仅是停留于制度层面。第一步,根据审计报告等材料出具责任鉴定书,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大小以及相关责任人;第二步,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使责任鉴定书准确无误;第三步,根据相关责任大小,分别移交上级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处理,属于审计机关处理权限内的事项可直接下达审计决定书;第四步,处理结果对外公告。
五、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风险的高低。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等方式来改善目前的政府审计人员知识构成,更好的管理信息化环境下的政府审计风险。选拔一些审计业务精湛的审计人员,通过强化以审代培、计算机审计等培训,使审计人员迅速掌握审计必备的技能,重点培养懂会计业务、懂经营管理、懂法律常识,具备全面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水平。特别是,要加强政府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道德素质能力。
作者:马莉单位: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键词】执行审计 审计结果公告 部门预算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公共财政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就是实施了部门预算改革。目前, 各地部门预算改革进展情况不够均衡, 尤其是县级部门预算改革还不到位, 预算编制较粗、综合预算不尽规范、基本支出定额不够完善、信息系统应用程度偏低等问题依然存在, 深化预算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 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把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放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 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系。
一、我国推行部门预算的背景与意义
推行部门预算最根本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完善公共支出管理制度,它是政府预算编制方面的重大改革。通过部门预算改革,对建立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加强公共支出管理和革新预算理论都有积极意义。因此,推行部门预算制度,对于我国财政预算理论的革新和公共财政理论的深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公共财政理论实证分析的开展。总而言之,提高政府公共支出的效率既是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建设的起点,也是评价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建设成败的核心。实施部门预算可以有效推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预算体制的比较和研究,有利于我们向发达国家学习和借鉴部门预算的成功经验。
二、近几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经验研究
(一)审计结果分析的数据说明。
数据来源于2006年至2009年公布的关于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即2006年第5号,2007年第6号,2008年第7号,2009年第12号。文中统计的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涉及的财政资金范围仅限于这4份公告中的资金范围。
(二)审计结果的数据分析。
按照以上数据说明,本文统计出的具体结果见表1。
表1 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中涉及问题财政资金的金额与比例(单位:亿元)
表1的数据表明:通过统计我们可以看到,2006年比例最高的两个项目是“编报不实”和“未拨付”, 2007年比例最高的两个项目是“执行不力”和“支出不具体”, 2008年比例最高的两个项目是“支出不具体”和“会计核算”, 2009年比例最高的两个项目是“编报不实”和“支出不具体”,比较而言,在12个项目中账外账和损失浪费通常为本年份中比例最小的两个项目。
(三)审计结果数据分析的结论。
通过对历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部门预算编制不合理 ,大量“编报不实”问题资金的存在有极大的危害。同时,部门预算实施不力,从历年的审计结果公告可以看出,“支出不具体”涉及的问题资金在2008审计年度比例最大,达到54.6%。在预算具体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很容易钻预算过粗及各项支出内容划分不细的空子,从而“改变资金的用途”和“扩大支出范围”。这两个项目,连同“编报不实”成为历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中最受关注的三个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我国部门预算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部门预算无论是在编制上、实施上、管理上,还是执行审计上,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本文将对上述问题的成因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我国部门预算的改进作出贡献。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改进的政策建议。
分析“编报不实”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部门预算编制制度的缺陷所造成的。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改变我国“二上二下”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将原来由各个部门向财政部提供预算草案改为财政部门通过对当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编制年度预算计划,然后下达到各个部门;在此基础上,各个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对该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二)部门预算实施方面改进的政策建议。
预算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是造成预算执行中存在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依照立法机关审查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算法案办事。应尽快修订和完善《预算法》,明确政府预算的法律地位。可以在《预算法》中明确规定,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中央三分之一以上的部门申请,政府可以提出预算修改方案,对当年的预算进行一次较全面的调整。同时增加及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对违规执行预算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条款。
(三)部门预算管理方面改进的政策建议。
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相应配套机制的运行来协调实施。制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为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加大《政府采购法》的推行实施力度从法律上保证与部门预算改革相配套进行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能够顺利推行,以便为部门预算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2006年至2009年审计结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署官方网站.
一、“免疫系统”论下审计功能诠释
(一)预防功能“免疫系统”论下对审计功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它强调事前审计的必要性。一方面通过对以往类似问题的审计所积累的经验,准确判断可能产生风险的类别和时间,提前对其进行关注;另一方面,通过对企业各项制度、体制的审计能够及早发现其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潜在风险,这种功效与审计“免疫”论是一致的。例如:对于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来说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一道屏障,它就像计算机系统中的“防火墙”,能够通过及时防范在很大程度上自动抵御、拦截各种风险的侵袭,以防止风险对其自身的侵害;另外审计机构、审计人员通过对其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有效性的审计,能够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决定必要的审计工作程序。
(二)揭示功能审计会对经济社会中的各项活动进行连续地监督,通过这种方式能最早感知风险。当准确检测到风险的动向时,能够及时地报告,提供相关的风险信息,提请相关人员注意并采取应对措施;另外,审计监督作为一种制度存在,像是一种无形的“疫苗”,被审计发现的概率和犯罪成本成为被审计人的思想束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违法违规行为,这种威慑力量实质上也是对社会经济发挥的“免疫”作用。
(三)清除功能审计能够更早更快地依法定权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或清除已识别到的各种风险。由于政府审计机关具有更多的权限,因此这一功能在政府审计中有较强的表现和应用。揭示与清除功能主要是针对事中及事后审计,也是审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相对比较完善的一部分。“免疫系统”论下的审计功能强调向两头延伸,强调审计的预警功能与分析完善政策制度功能。
(四)修复功能现代审计实践已经将维护整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为自己更高的目标,因此,修复各种制度、体制上的缺陷,成为审计必要的功能之一。通过发挥修复功能排除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中的故障,从而避免以后严重后果的出现,同时对下一轮的审计起到更高效的预防作用。
二、“免疫系统”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义
(一)将审计关口前移,突出事前审计以往的审计工作都是在产生了违法违规的现象后才去查处,为改变这种低效被动的审计状态,变被动为主动,就必须加强审计的“预防”功能,将审计关口前移,突出事前审计,通过对以往类似问题的审计所积累的经验,准确判断可能产生风险的类别和时间,提前对其进行关注;另外,通过对企业各项制度、体制的审计也能够及早发现其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有责任第一时间感受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其可能产生的损害程度降至最低。
(二)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往的审计工作更关注对被审计对象的结果进行审计,而对在过程中就已经萌发出的违法违规的风险和问题很少关注,致使审计的“揭示”与“清除”功能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到最后,已经形成的风险和问题继续发展,直至造成不良的后果和影响。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就及时反映并及时予以解决,而不是看着漏洞渐渐扩张,产生更严重的后果。众所周知,过程导致结果。因此应将“揭示”与“清除”功能发挥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中,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切实阻止风险和问题的蔓延。
(三)充分利用审计报告以往的审计工作只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而后再对其实施后续审计,但审计中的“修复”功能并不局限于此。“免疫系统”论下的审计,不仅要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已经产生的问题进行修复,更应该进一步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而有些问题表面上是违法违规行为,而深层次上分析则与制度、体制等不健全有关,因此还要对相应的制度性缺陷和体制进行修补,从而保证以后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
三、“免疫系统”功能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的运用效应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大量社会救灾款物从四面八方积聚起来,欲支援受灾群众和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社会各界及公众也十分担心这些救灾款物能否真正合理有效地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身上。怎样向社会各界及公众交上一本放心账,成为了此次审计工作的重心。
由于之前审计署有过对救灾款物审计的经验,像1998年审计署对长江流域遭受特大洪水灾害的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救灾款物的审计;2004年对云南大姚地震救灾款物的审计等,审计署对于救灾款物在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就具有一定的预见性,重点也就应放在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查处上,以将其扼杀在摇篮中,真正起到预防的作用。审计署在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的部署中强调:要对滞拨、滞留救灾资金和物资,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克扣救灾资金以及损失浪费和弄虚作假,人为随意分配,优亲厚友,隐瞒、截留、和倒卖捐赠物资等问题进行查处,以切实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果。
这次的审计并不像以往那样,只在审计结束后才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而是分阶段将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告,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也是采取“揭示――清除――再揭示――再清除”的事中审计方式,发现一起公告一起,这其实就是一种全过程跟踪审计,将整个审计过程都展现在公众面前,有利于社会各界及公众对审计进行监督。一段时间以来,审计署已经分别于2008年6月12日、6月24日、8月4日和12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WWW.audit.省略)中向社会了共四号《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另外,设计署还于2009年9月14日和2010年1月27日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共两号有关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公告。在公告中均显示出了跟踪审计的情况和审计评价,同时还列明了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并针对报告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另外,各地审计机关在这段时间中也纷纷针对设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近2000多条审计建议,有效地促进了救灾款物的监管,各相关部门也按照合理的建议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复和完善,有效预防了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对于汶川地震的救灾款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审计,其审计模式和审计方法均不同于以往,这次审计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并对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合理保障了救灾款物的有效使用,同时也彰显出审计作为经济社会“免疫系统”的功能作用。
此前,保监会公告称,2011年,查处103家保险机构,共非法套现资金8056.8万元,涉及保费8.55亿元。“加强险企高管的素质教育、道德教育迫在眉睫,加大惩处力度,如设立违规行业禁入制度也是可以考量的办法之一。”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保险行业违规套现问题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此外,徐晓华表示,除了管理因素以外,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制度设计,保险行业竞争激烈,分支机构自身佣金有限,为了获得业务,不得不违规套现。
“违规套现”屡禁不止
审计署1月4日2012年第1号公告“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其中在“金融机构审查情况”中显示,人保和国寿分支机构存在违规套现问题,套取保险资金19.9亿元,违规支付保险手续费7亿多元。
据业内人士分析,该审计署公告揭开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某资深不具名保险行业人士为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造成险企屡禁不止“违规套现”的原因在于险企和其他金融机构有所不同。在银行存几千万银行是不敢动的,险企不一样,只要投保人不出问题,这笔钱就能被挪用而不被知晓。2011年11月29日,保监会发出通报称,2011年,保监会查处的103家保险机构,共非法套取资金8056.8万元,涉及保费8.55亿元。
据悉,保险公司违规套现手段大致有几种:虚增中介费用、虚增营业员数量或者虚挂营销员业务、虚挂兼职业务机构等方式套现。
小金库设置或因佣金不够
“地市级保险机构没有财务支配权,违规套取保险费用,是缘于佣金不够,保险机构业务发展的需要。”徐晓华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可这种观点,“保险是个相对年轻的行业,业务竞争压力大,财政部规定的佣金费用有限,分支机构为了拿下业务,违规套取保险费用。”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坦言,目前保险公司过度追求保费规模,为刺激中介机构业绩发展,不惜将首年全部保费用于中介业务发展。严格监管下,为了业务发展,不惜铤而走险,违规套现。
徐晓华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由于保险从业人员数量高达“几百万”,素质“良莠不齐”,难以保证如此巨大数目的人一点错误都不犯“因此加强险企高管素质教育道德教育迫在眉睫”,徐晓华称。
制度规范有待商榷
在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庹国柱看来,目前保险公司违规套现行为“很难杜绝”,原因在于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合谋”违规的现状有关。他认为,通过不透明交易手法违规套现,容易为滋生“小金库”提供土壤。不过,庹国柱表示,这种行为不会对投保人产生直接影响。
郝演苏则认为,要从制度上找原因。目前,监管制度设计过于细节,又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行。事实上,保险行业应像银行一样,设置资本充足率,只要在这个杠杆控制内,看着百姓的保命钱,牢牢控制水闸;细节设计上,允许保险机构有发挥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移送保监会处理;对财务收支问题也依法作出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及严重违纪问题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关键词]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对策
部门预算编制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部门预算编制一年比一年科学、规范和具体。贯彻实施《预算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国家审计署公告的2004年至2007年部门预算审计结果的数据为样本,从中找出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的具体措施。
一、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部门预算的审计力度,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已全部纳入国家审计的范围。从国家审计署审计公告来看,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在逐年提高,但也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地改善。现以教育部及水利部为例,从2004年至2007年,审计署审计查出的问题。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导致预算资金年初编制未能具体落实到使用单位和项目中。从审计公告中发现2004年至2007年每年均有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的情况,不但资金数额较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教育部2004年至2007年未落实预算具体单位和项目的数额是“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项目分别为30亿元、25.92亿元、45亿元、55亿元;“大、中、小学修购”项目分别为12.6亿元、12.6亿元,124亿元、1460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分别为1.71亿元、1.82亿元、1.82亿元、1.82亿元。
二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造成预算内资金大量结余。该种请况出现在2005年至2007年的审计公告中,其中2007年教育部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年初资金结余529.5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300万元,支出72.87万元,当年结余227.1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56.67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拨款的2.52倍。2006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利息补助预算编制不准确,形成财政资金结余1.68亿元。2005年末,教育部未定期核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变化情况,也未及时上报人事部,形成长期多报多领“政府特殊津贴”累计结存561.55万元。
三是预算执行不到位,造成预算内资金大量闲置。这种情况突出表现在教育部2006年和2007年预算执行审计公告中,其金额分别为914.9万元和2070万元。其中主要是由于预算项目当年未实施或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造成的项目建设资金闲置。
四是预算外资金数额巨大,长期游离于部门预算体系之外。在审计署公告的教育部部门审计结果看,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金额分别为11694万元、1.68亿元、1.92亿元。预算外资金数额巨大,并逐年上升。
五是乱收费及调整预算的现象仍然存在。从审计公告看,教育部及水利部在乱收费及预算调整上均有好转。2004年教育部一些所属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收费1.54亿元,其中主要为各大学的考试费用收取。这一现象至2007年其数额仅为80.10万元,尽管数额下降,但在审计署公布的问题中仍然存在。
六是未经科研论证,随意追加预算的现象未根本好转。在审计署的部门预算审计公告中,两部门该种现象的金额尽管有所下降,但依然存在随意追加预算及调整预算的问题。其中教育部除2005年披露出随意追加预算资金2亿元和应缴未缴预算外收入4771.45万元之外,2006-2007年均未见到该现象的出现。
二、部门预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是认识不足,导致低效预算的存在。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各部门是预算编制的主体,许多单位没能从观念上根本转变对部门预算的认识。认为预算的编制不过是做做表面文章,没有切实考虑本部门实际所需,年初部门预算编制中项目经费虽单独编制,但多数部门未单独归集项目支出,而是与日常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购置费、业务费等相混淆。造成实际的项目支出难以归集,部门预算也失去了约束效力。其结果导致大量预算资金浪费或闲置,部门公共活动质量受到削弱。
二是部门预算编制者、使用者和评价者三体合一,导致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加大。根据财政部2005年5月制定的《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由财政部负责制定统一的绩效考评规章制度;由中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即预算资金的使用者成为了本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考评组织与实施者。这种考评模式,使部门预算的编制者、使用者和评价者三体合一,严重影响了部门预算编制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导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与结果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甚至完全表面化,完全流干形式,使部门预算编制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三是部门预算支出缺乏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形成了预算编制的偏差。各部门预算编制缺乏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加大了预算资金控制与管理的难度。目前,部门预算编制中如业务招待类预算编制标准较低,实际支出普遍存在超标准现象;对会议、物业管理、办公楼装修等公用经费无统一的编制标准,此类费用主要是按单位单项核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容易造成部门间差距较大及资金效益不高,形成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的偏离。
四是部门预算缺乏全面有效地调整和执行,导致预算实际追加调整过于频繁。部门预算的编制多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由于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能和分工不同,财政部门很难准确了解各部门全年所需的资金额度;另一方面各部门为了确保自己的资金使用,往往在年初编制预算时从自身利益出发过高预估某些项目。财政部门虽进行了一些削减,但有些项目的资金预算仍然高于实际需要,造成部门预算调整过大。
三、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的对策
一是在我国积极推进绩效预算。绩效预算管理是一种绩效导向型的预算管理模式,最初被应用在国家预算管理中。世界银行专家沙利文认为:绩效预算是一种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标准、以业绩评估为核心的一种预算体制,具体来说就是把资源分配的增加与绩效的提高紧密结合的预算系统。绩效预算管理本身是一个机制化的系统控制过程,具有鲜明的程序性,纳入绩效预算管理的资源使用需要立项、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差异分析、考评等,绩效预算管理系统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降低预算风险。从绩效预算本身的管理角度看,它是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一种管理信息控制系统。
在部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不仅要注重预算的编制,而且要注重预算的执行与对比;在预算管理中,不仅要对部门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审计公告及部门预算人大决算公告,而且要在绩效预算管理模式下,对预算目标实现的部门进行部门预算结果整体业绩评价,即在绩效预算网络下,部门预算全部资源都要纳入预算管理的监控中,有限的资源应重新组合分配,通过绩效预算使之能相互融合在一起,以便于更好地进行综合协调,减少资源闲置现象。
二是健全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实现预算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和预算监控,规范预算管理的行为,是各级事业单位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的保障。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应对预算的目的、原则、内容、管理体制、组织机构、业务流程、预算指标、预算编制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制定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控、评价、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规程,按照规程将整个部门预算纳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而保证部门预算的有效运行。各级财政部门应采取预算执行月报或季报、实地检查、重点项目跟踪等形式,对部门预算的执行在月度、季度和年度末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加强对部门或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与检查,严格预算资金拨付程序。同时应加强对决算环节的审核,逐步建立健全决算审签制度,在确保决算信息真实、可靠的同时,充分体现预算编制的严肃性。此外,还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按照预算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反馈机制对预算目标进行定期跟踪、反馈、分析、控制,寻找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既保证了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有效正常的运行,同时也有利于部门预算达到预期的目的,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的质量。
一、内控理论概述
1、萌芽期——内部牵制
内部控制作为一个专用名词和完整概念,直到20世纪30 年代才被人们提出、认识和接受。但在此前的人类社会发展史中,早已存在着内部控制的基本思想和初级形式,这就是内部牵制。内部牵制是内部控制的最初形式,在古罗马时期,就有了“双人记账制”、财产支出检查和复核制度;我国西周时期,实施了分权控制方法和交互考核制度。L.R.Dicksee 最早于1905年提出内部牵制概念,认为内部牵制的组成要素有职责分工、会计记录和人员轮换。
2、发展期——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
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首次提出了内部会计控制概念。1936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以及1947年的《审计准则暂行公告》,出于改进审计方式的需要,提出了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审计程序。为了赋予内部控制一个准确完整的定义,审计程序委员会下属的内部控制专门委员会于1949年发表了题为《内部控制、协调系统诸要素及其对管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的专题报告,对内部控制首次作出了如下权威定义:内部控制是企业所制定的旨在保护资产、保证会计资料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组织计划和相互配套的各种方法及措施。
1972年,美国准则委员会(ASB)《审计准则公告》的制定者,循着《证券交易法》的路线进行研究和讨论,在第1号公告中,对管理控制和会计控制提出并通过了今天广为人知的定义:内部会计控制由组织计划以及与保护资产和保证财务资料可靠性有关的程序和记录构成。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计划以及与管理部门授权办理经济业务的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及其记录。
3、成熟期——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整体架构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文献界定了会计控制概念,而公司的经理们创立并在实践中运用着管理控制概念,这两个概念形成鲜明的对照。如果对这两种不同解释的同时并行这一事实视而不见,那么任何设计内部控制系统的企图都是短视的,同时也是徒劳的。于是,人们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和整体架构的概念。
1988年4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规定从1990年1月起以该文告取代1972年的《审计准则公告第l号》。该文告首次以内部控制结构一词取代原有的“内部控制”一词,而且文告提出的内部控制内容比以前更为实在,条理更加清楚。该文告的颁布和实施可视为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一个新的突破性成果。以“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结构的考虑”为题的《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指出: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合理保证企业特定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并且明确了内部控制结构的内容。
1992年,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所属的内部控制专门研究委员会发起机构委员会(简称COSO委员会),在进行专门研究后提出专题报告:《内部控制一整体架构》,也称COSO报告。经过两年的修改,1994年COSO委员会提出对外报告的修改篇,扩大了内部控制涵盖范围,增加了与保障资产安全有关的控制,得到了美国审计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GAO)的认可。与此同时。AICPA 则全面接受COSO报告的内容,于1995年据以了《审计准则公告第78号》(SAS NO.78),并自1997年1月起取代了《审汁准则公告第55号》。COSO报告中把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效果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等目标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其构成要素应该来源于管理阶层经营方式,并与管理的过程相结合。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条——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
COSO报告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影响,旨在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它认为内部控制整体架构主要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项要素构成。当然,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而COSO只是实现目标的手段。
4、后成熟期——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
2001年出现的安然事件,以及由此发现的一系列美国著名大公司在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引发了美国社会特别是经济界、金融界的诚信危机。为此,美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公司治理和监管的改革,美国证监会、纽约证券交易所等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公司治理规则,其中最突出的措施是2002年出台的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了不少修订,在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因为该法案出台时没有规定特别豁免的情况,因此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同样需要遵守该法的各项规定。
2004年9月COSO委员会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新报告。新报告给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明确定义: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该过程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应用于战略制定,贯穿于企业各层级和部门,为识别影响企业的潜在事项和在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而设计,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并提出了内部环境、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八个相互联系要素。
5、我国内部控制的发展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政府就开始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以下简称9号准则)提出:“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和程序。”
1999年10月,修订后的《会计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其中第四章第27条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后又延迟到2012年执行。新基本规范中,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5条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和效益原则。该规范的实施将有利于维护中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并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运作提供重要的指导。
二、内部控制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广大员工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内控制度尽管目前已经比较健全,而且部分大型企业也设置了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和落实,但是广大员工的认识水平却没能得到相应提升。一方面,广大员工对于内控缺乏较为全面的认知,部分关键岗位的员工也知之甚少,还有部分员工甚至认为:内控是审计等专业部门的工作,与我们业务部门无关;另一方面,部分企业过于强调工作绩效和KPI,不同程度上促使广大员工忽视了内控的落实与执行。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是宣传教育,但是对于一线员工的宣传教育切忌长篇大论的理论说教,而要用生动的案例和浅显的道理来说服他们;在宣传形式上要灵活多样,避免大规模的人员聚集,要通过彩信等信息化媒体,通过小故事的形式来做好思想宣传工作。
2、内部控制独立于现行制度流程
当前,在绝大多数企业中,内部控制与制度流程是相对独立存在的。例如在中国移动内部,SOX控制点有200多个,涉及企业各方面的关键点。而在企业内部得到广大职工遵照执行的却是各项制度与流程。制度与流程从大方向上来讲与内控制度是保持一致的,但是在细节方面却与内控制度相互独立存在。例如,一线营业人员如果需要添加一个工号权限,制度流程只会要求:如何提需求、如何去审批、如何去管理、如何去注销。而如果按照SOX的要求,则要审核这个营业员的新工号与原有工号是否存在职责冲突,甚至会审核该营业员是否拥有多个权限。也就是说,内控与制度从不同角度对工号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广大员工却仅仅需要遵循制度流程,这也导致了内控执行的缺失。
SOX控制点突出的是点,而制度流程突出的是线和面,如何既遵从制度流程又兼顾内部控制?本文认为要将SOX的点揉入到制度流程的线和面中,使制度流程进一步细化。这样就能让广大员工在遵循制度流程的同时也落实了内部控制。
具体而言,厨师在工作前需要洗手的案例很好地证实了这一观点。无论是哪国哪个餐馆、快餐甚至KFC的厨师在工作前都要洗手,这就好比是制度流程的约束,所有厨师都会遵从。但是,在KFC中,却将内控插入到了制度流程中,KFC在洗手这个环节的要求是,第一,湿润手和手臂到肘部;第二,抹上抗菌洗手液;第三,搓洗双手手指、指甲,直到肘部至少20秒;第四,用流水彻底冲洗手和手臂,烘干双手。这就可以理解为KFC的洗手环节将SOX控制点揉入到制度流程中了,能实现制度与内控的双执行。
3、内控制度的执行要由又快又好转向又好又快
内控制度的执行导致了制度流程变长变厚,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特别是随着大企业病的出现,加之竞争的加剧与加速,内控这一副作用会被基层员工放大。以通信行业为例,联通的县公司在一周之内就能策划实施一个新的营销方案,而在移动内部则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市场就是战场,基层人员将这种较长的流程、较慢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归结于内控制度。
面对这一问题,努力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是最基本的解决办法,除此之外还要提升一线员工对内控的正确认识:有效地规避风险有时比发展几千个客户更重要;公司内部确实有很多案例证明了这一点。同时,也要用国家大形势来引导员工,要将企业的增长方式由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转变。
一、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可以使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权力
现在,很多省、市己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前,将相关的拟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予以公示;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将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进行公示。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之前进行审计项目公示,能够使广大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进展情况监督,对于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后,通过公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能够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被审人员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解决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知情权的问题。因而,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过公告制度,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和审计工作情况,进而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进而完善国家治理沟通机制。
二、如何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问题,理论界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总体效果还不够理想。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质与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相适应的方法体系,所以评价体系中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指标体系,还应包括审计重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而处于评价体系核心地位的评价指标,应与相应的审计内容相适应。对于不同的审计内容,根据其重要程度赋予其不同的权重。在实施中,首先赋予各审计内容一个基础分,然后对不同的审计内容根据履行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最后计算出总分并以此作为确定审计结论的依据,这样审计结论的质量就得到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
2.建立全新的经济责任报告体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反映经济行为责任内容的报告体系;二是按规定要求编制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说明责任履行状况。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可以提供被审领导干部相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该报告体系可以满足利益相关者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受托公共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需求,更好地完善国家治理服务。具体而言,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可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政府机关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政府机关年度会计报告;(3)政府治理结构报告;(4)政府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程度报告;(5)政府社会责任报告;(6)政府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文来自于《经济师》杂志。经济师杂志简介详见
3.建立注册经济责任审计师制度。由于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同时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而且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以及审计报告等方面与社会审计或其他政府审计存在差异,所以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发达国家审计实务发展过程中,按照细分的审计类型,成立了很多相应的职业审计协会,并实施了审计师注册制度。现阶段,无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国有或控股企业都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范围。这些部门的领导干部一旦离任,都应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再者,出于管理的需要,有时还要进行领导干部在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来看,在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还会逐渐加大。在我国政府各级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有限的情况下,要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并保证审计质量,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建立注册经济责任审计师制度,这样的资格考试可以筛选合格的经济责任审计师,从而整合社会审计资源,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整体素质。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后,成立项目组,小组负责人由各级审计机关业务骨干担任,小组工作成员可以由外部的注册审计师担任,以有效利用社会审计资源,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在实施经济责任工作的过程中,政府审计机关也可以利用社会审计和机关内部审计的结论,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建立注册经济责任审计师制度可以提升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为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奠定人力基础,进而强化国家治理,提升国家治理效率。
作者:郭军艳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一词,最早出现在1936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前身)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文告中,定义为保护现金和其它资产,检查簿计事务的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的手段和方法。近几十年来,随着内部控制理论以及认识的不断发展,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其它国家和组织,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前,比较典型的概念主要有:
l、1976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审计推荐草案》中指出:“内部控制由组织体制的设计和企业管理人员制定的所有协调制度组成,就其实用方面而论,是为取得确定的管理目标,促进企业的业务有秩序和有效率的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会计记录的可靠和及时地提供准确的财务资料”。
2、1986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第十二届国际审计会议上发表的《总声明》,对内部控制作出了权威性解释:“内部控制作为完整的财务和其它控制体系,包括组织结构、方法程序和效果性,保证管理决策的贯彻,维护资产和资源的安全,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并提供及时的、可靠的财务和管理信息”。
3、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审计准则文告第55号》指出:“企业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合理保证企业特定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
4、我国权威部门目前还没有对内部控制的统一概念,一般认为内部控制是在内部牵制的基础上。由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创造,并审计人员理论总结而逐步完善的自我监督和自行调整体系。
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尽管各个国家和组织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均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保证会计信息准确可靠、资产安全完整和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事实上,这也正是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和实践发展的两大动因:企业内部强化管理的需要和外部审计开展的需要。正如美国会计师协会在其刊物上指出的那样:“(1)企业经营的范围和规模变得非常复杂和广阔,使得管理必须依靠大量的反映经济活动的分析资料和报告;(2)健全的内部控制有助于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差错,减少发生不合规现象的可能性;(3)审计部门在审计费用的严格限制下,如不依靠客户的内部控制系统,那么对大部分企业进行审计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西方国家实行内部控制的原因和所取得的成效,即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性,提高可见信息的准确性,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以及配合外部审计的开展,也正是我们当前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所迫切需要达到的目标。
二、发展与原因
内部控制,作为一个专用名词和完整概念,直到本世纪30年代才被人们提出、认识和接受。该时期的内部牵制,它基本是以查错防弊为目的,以职务分离和账目核对为手法,以钱、账、物等会计事项为主要控制对象。这是内部控制理论发展的初期阶段——内部牵制时期。
1934年美国的《证券交易法》首先提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要求证券发行人应设计并维护一套能为投资人提供合理保证的会计信息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1953年10月,美国审计程序委员会又了《审计程序公告第19号》,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划分:“广义地说,内部控制按其热点可以划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l)会计控制由组织计划和所有保护资产、保护会计记录可靠性或与此有关的方法和程序构成;会计控制包括授权与批准制度,记账、编制财务报表、保管财务资产等职务的分离;财产的实物控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控制。2)管理控制由组织计划和所有为提高经营效率、保证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或与此直接有关的方法和程序构成。管理控制的方法和程序通常只与财务记录发生间接的关系,包括统计分析、时动研究、经营报告、雇员培训计划和质量控制等”。1972年,《审计准则公告》的制定者美国准则委员会,根据对《证券交易法》研究和讨论,在第1号公告中,提出立管理控制和会计控制概念,这是内部控制的发展期,既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时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作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高和营商环境优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全方位审计信息公开解读机制,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实效。
二、组织领导
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计划科学,措施具体,责任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监督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审计宣传推动审计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信息公开格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为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为审计工作大局服务。全年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等信息公开。
(二)推动审计整改,促进政策落实。
认真总结近年来审计结果公告的经验做法,牵头做好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提升审计结果公告影响力,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一是聚焦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形成舆论热议审计结果公告的浓厚氛围。同时,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并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审计查出问题、舆论推动整改、督查跟踪问效,推动深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把好时间节点,继续做好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实时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以新常态下审计工作践行的“依法审计、鼓励创新、推动制度完善”新理念,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典型情况公开力度,有力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强化政策解读,构建解读机制。
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审计结果公告为核心、涵盖重大审计政策、具有审计工作特点的全方位政策解读机制,加强对重要信息,尤其是重大政策、重要审计结果公告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促进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客观分析、理性评价审计工作重大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长效协调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市法制局: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认真按照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执法质量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积极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业务局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审计执法过错进行确认和追究。并在法制科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制科名同志作为依法行政办公室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资料复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事先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目的、内容、重点、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做出具体规定保证审计工作高效、顺畅地完成。
三是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告等审务公开制度。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内容公示书,将审计流程、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通过传阅公告或会议公告等形式,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一定层面进行公开。以利于干部职工对审计工作和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是坚持持证上岗。我们为所有工作人员都依法办理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并要求在进行审计和调查时,必须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否则造成审计风险要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项主要为审计检查,并相应地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或处罚。
对每项审计我们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署制定的各项审计规范要求的程序实施。同时,我局建立了以审前调查进点见面会、审前公示、审计复核、审计报告预审、审计纪律反馈、审计结果公告、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为主线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安排3名党组成员和法制科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监控,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要求由专人在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审计档案整理,并交由办公室归档保管,每个审计项目的各种立项和结果文件及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日记等一应俱求。
我们还采取邀请专家作报告、选派人员外出学习、由本局业务骨干传授经验等形式,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技能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梳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对审计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的条款认真地进行分类编排,并及时报告市法制局。
二是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在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内部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配置情况,将我局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并责任到人。对每一执法行为的工作程序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每个科室还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执法责任落到实处。还专门把审计项目的道程序设计成《审计项目作业流程图》,挂在每个科室的醒目位置,以便审计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三是建立审计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过错行为、追究过错的种类和办法等进行了详细地规定。并出台了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规定从文书质量、查出力度等个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落实到人,并且每季度在局内部通报一次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和奖惩挂钩。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是我局今年没有制定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也未擅自设定行政审批。
二是我局没有行政许可项目。
三是我局在审计处理处罚时,所依据审计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自由裁量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