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7:37: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依法行政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5年上半年,__乡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执政为民,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为原则,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制约机制为手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地推进了__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将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创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乡成立了以乡长唐平为组长,廖英、张天军为副组长,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属部门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三是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我乡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3月我乡安全执法工作人员参加了省级培训,4月__乡法制领导小组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在培训会上主要乡长由唐平讲解了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等相关知识,派出所所长讲解了犯罪种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今后还要继续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我乡行政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乡坚持从完善制定入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做到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我乡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今后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乡要以创建示范乡镇为契机,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提??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使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为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升分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一流公路队伍的目标,根据市公路局、市法制办转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和竞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开展了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分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局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并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形成竞争,比出干劲,赛出水平,形成“比执法业务、比管理技巧、比综合素质”的热潮。并以此次集中学习活动为契机,在分局掀起学法、用法的,全面提高分局干部职工对公路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公路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分局法制科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资料收集和记录。
二、精心组织,形式多样
分局全体机关人员参与了此次集中学习和竞赛活动。活动通过大家业余自学、利用每周一学习会集中学习和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明确重点,强化培训
按照《通知》要求,分局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为学习重点,同时侧重《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
分局干部职工在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同时,更是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公路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通过考试的形式,也强化了大家集中学习的态度,检验了此次集中学习的成效。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在日常管理、执法工作中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达到了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目的,使公路队伍的综合素质、管理效能得到切实的提高,为分局建一流的公路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依法行政是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措施,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江干区民政局根据区依法行政工作精神,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加强行政许可培训教育,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化进程。
一、基本情况
1、落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打造公共政府的重要举措,区民政局作为区政府行政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抓基础、抓窗口、抓群众满意程度。一是以“满意在民政”为抓手,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与行风效能建设活动相结合,在“满意在民政”活动中,将依法行政内容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效能监督员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机关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督查通报,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推行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内容全部公示。我局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建设,将行政许可项目的内容、程序、办理时限、责任科室和个人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诚信、优质、文明、为民“窗口”建设。抓实区社区服务中心、区帮扶救助中心、区地名办、婚姻登记处等窗口,推行首问责任、公开承诺、引导预约、文明礼仪、行政许可报备等规范制度,实行一门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极大方便办事群众。
2、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方面就是清理完善行政审批项目,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根据省市民政部门行政许可工作精神,我局符合行政许可的工作职能为2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在进一步规范这2项行政许可职能基础上,我局要求各科室、事业单位对有关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明确审批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等,设计统一的行政审批公开受理单,保证行政审批高效、便捷,杜绝推诿、拖拉、态度生硬、效率低下等行政过程中的问题。
3、规范依法行政制度。《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和程序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规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对于民政工作重大事项、行政许可范围内职责、制定重要政策制度等,都进行公开听证,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民意,保证行政决策和许可的公开性、公正性。二是制定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对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要决策、决定等行政行为,制定及时报送备案制度。三是健全行政许可统计分析制度。将行政许可统计分析结合上级民政部门、区政府统计要求,明确行政许可项目、数量、收费、复议、诉讼等情况,并及时公布。
4、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教育。行政许可法是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约束的重要法律,我局通过举办学习会、会议交流、现场咨询等方式全面加强行政许可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培训教育。通过每月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等文件,通报国务院、省市行政审批工作精神,传达区依法行政重要工作安排。二是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宣传。在全区召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学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力促进了全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全年在依法行政方面未出现一件投诉。
20*年,我局登记管理机关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民间组织许可事项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办理程序。包括社会团体共7项,民办非企业单位4项,基金会6项。民间组织许可事项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在具体操作程序上都能提前完成申办程序。依次为:受理、审查、决定、答复流程等基本要求办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行政许可制度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各项制度,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区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许可设定、相对集中许可权、许可统一办理、许可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许可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科室、责任人,制定统一的行政许可制度规范,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在民政”的形象。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充分认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必要性。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市直部门及县、乡两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__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__]28号)和《关于印发20__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__]34号)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__]2号),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洛政法[20__]2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__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__]2号)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 印发20__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 [20__]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__]2号)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__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__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__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
我局近年来紧紧围绕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了农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行政权力范围,逐条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及其它行政权力进行逐一审核,认真清理每项权力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把不属于本部门或已废止、修改的事项清理出权力范围。把因职能调整需增加的权力事项全部完整地增加到本部门的权力事项中,履职到位。我局梳理出15项农业行政许可的依据,16项行政强制的依据,3项行政确认的依据,10项行政检查的依据,9项行政奖励的依据,2项其他权利的依据,192项案由的行政处罚依据。每个岗位职责清晰,具体到每个执法人员,以签订执法责任书的方式,落实执法责任。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主体合法,执法依据准确,职权明晰,程序规范,文书统一,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越权,不失职。及时查处各类农业违法行为,正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项目、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等情况,依法审查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及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得借办理行政许可之机乱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持罚缴分离制度,禁止私分、挪用、截留罚没款项和罚没财物,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不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文书质量明显提高。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行政许可案件案卷、并立卷归档。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标准,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实行年度案卷评查,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近年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上级肯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11年执法大队获得市农业局授予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殊荣,2012年__荣获了市农业局表彰的的“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__获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3年__获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__获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勇于创新,摸索出一条更适合农业发展,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使__县农业局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作用发扬光大。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充分认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必要性。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市直部门及县、乡两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10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
为了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1〕66号,以下简称《考核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内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部门内部责任制通知》)的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2011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在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以行政行为的结果为导向,总分100分,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办法。
按照《考核通知》的规定,考核的内容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所属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省垂直管理部门(后三者以下统称市直部门)的下列情况:
(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备案等情况(25分)。
(二)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情况(40分)。本项中除要考核《考核通知》规定的内容外,还要考核是否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和《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的规定,是否履行行政处罚案件预先法律审核职责,行政处罚文书中是否体现裁量标准,行政处罚是否达到主体合法、权限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量罚适当、适用法律规范正确等要求。
(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情况(15分)。
(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情况(20分)。
考核的方式,按照《考核通知》的规定,主要有各单位自我总结考核、实地考核、日常备案审查、案卷评查、审核新闻媒体披露事项、受理行政相对人投诉举报等。
二、及时报送有关文件和案卷
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需要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提交下列材料、文件和案卷:
(一)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底制发的所有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性文件目录(样式见附件1、各县区政府文件目录表,附件2、市直部门和垂直部门文件目录表)一式二份。提交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目录,文号应当连续,不应当中断,并且应当按照文种排列,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1年1月7日之前径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下同)。该目录具体送市政府法制办法规科。
(二)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底办理的全部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一式二份(包括部门管理机构、部门管理所站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内容和样式见附件3)。该目录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1年1月7日之前径送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未办理附件3所列行政执法事项的,提交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业整顿整改等方面的情况(适用于少数市直部门)。
(三)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底已办结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目录一式二份(样式见附件4)。该目录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1年1月7日之前径送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科。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的,另行制定考核内容及标准。
(四)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的文件和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包括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的文件和材料、行政首长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文件和材料,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次数、形式、内容、时间、效果等方面的文件和材料,法制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工作环境、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文件和情况,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情况报告方面的文件和情况。本项要求的文件、材料,于2011年1月7日之前径送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
(五)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底依法行政工作被市级以上机关作为经验推广的文件和材料;依法行政工作获得市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的文件、奖牌和材料;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本系统和社会反响良好、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证据。本项要求的文件、材料和证据,于2011年1月7日之前径送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
(六)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规范性文件、案卷的抽取和材料报送。对于各单位提交的前述(一)、(二)、(三)项所列文件和案卷目录,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机进行抽取,确定需要核查或者评查的范围,并自收到目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单位提交被抽取的文件、案卷。被考核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的次日提交被抽取的文件、案卷。提交的案卷应当是原件。提交的行政执法案卷应当随附各个案卷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对上述文件、案卷、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提交或者提交不齐全,使考核工作无法正常、公正进行的,该单位相应项的考核不能得分。
三、考核的过程和方法
(一)自我总结和考核。各被考核单位要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及努力方向,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考核。并于2011年1月15日之前将自我总结和自我考核的情况书面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核查。2011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除采取备案审查、受理投诉举报、办理上级批件和核查新闻媒体披露事项外,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需要组成考核组,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的内容主要是:是否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行政首长是否落实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采取了那些部署和措施;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每季度是否至少达到1次,是否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对政府法制机构是否做到职责明确界定、编制依法核定、机构独立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环境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是否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是否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相应的宣传工作是否做到年度有安排、年底有报告。
(三)贯彻公开、公平、公正评查原则。对于抽取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专家和实际工作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公开的集体评查。
(四)各单位在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时,请提供负责考核工作事务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联系,并对评查的初步意见进行的沟通、讨论。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和运用
(一)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次,等次的分值划分由考核机关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单位所得总分基础上适当加分,但不累积加分:依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举措被市级(含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发文件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分。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成绩显著、本系统和社会反响良好,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加3分。
(三)根据《考核通知》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基本完成以上等次,被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取消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并由考核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拒不执行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市政府规定,引发严重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的;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市政府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引发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引发恶性事件的;对矛盾纠纷协调解决不及时,导致行政管理秩序混乱的;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损害的其他情形。
(四)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按照规定报市政府,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机关书面要求被考核单位整改,被考核单位应当书面反馈整改情况。考核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考核机关应当启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程序或者移送行政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将具体情况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应当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不履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指导职责,导致本县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3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考核工作的要求
(一)今年是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的第一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要加强研究,总结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的经验和教训,探索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新思路、新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到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切实做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考核通知》和本通知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和情况,为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要认真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为考核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和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能够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依法组织和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依法行政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提供的政务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4、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行政管理和服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三、主要任务
1、起草和下发《*区司法局二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报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向社会公开公布。(4月份)
2、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调整,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报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向社会公开公布。(4月份)
3、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报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4月份)
4、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调整,按要求对20*年制定的《宁波市*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并报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向社会公开公布。(5月份)
5、通过区政府政务网站,将司法行政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承办机构和执法人员及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公布。(5月份)
6、完善《*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区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6月份)
7、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申领省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培训班”。(6月份)
8、对行政执法人员有无渎职、越权、、、徇私枉法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8月份)
9、对律师事务所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执业纪律教育、业务学习培训、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所务公开、律师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检查。(9月份)
9、对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服务质量跟踪卡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10月份)
10、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后的实际情况,起草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报,及时向市司法局和区法制办报告,向社会公开公布。(10-11月份)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法和内容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考核原则,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分为各单位自查自评总结、集中考核、卷宗评查和反馈、现场抽查、考核结果汇总打分五个阶段。采取“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定期、自查自评与组织互评相结合”考核方式,主要从基本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法和结果
依法行政考核方法:
(一)基本工作。对被考核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现场查阅。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平时备案情况和备案及时率,并抽调局部文件进行重点考查。
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组邀请了区人大、政协、纪委和局部区直部门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同志共同参与阅卷,三)行政执法责任制。采取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对行政执法人员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案卷评议过程中。集中一周时间对全区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客观评查,并逐一填写了卷宗阅卷卡和卷宗初查结果表。
全区8个镇办和29个区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已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考核排名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经考核评定。
三、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一)局部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够重视。无法制机构。加上人员更换等原因,造成依法行政工作无法系统全面落实。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不规范。多数部门的文件制定时未经法制审核。无法确保文件的合法性。
(三)少数部门对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不够重视。整改工作不到位;不能严格依照法定顺序执法;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罚缴不分离;卷宗未显示最终处置结果导致案件不完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的组织机构
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工作;
(二)开展《纲要》和《纲要五年规划》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四)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
(七)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200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200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执行。
四、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考核工作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为基础,采取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被考核单位要对照《20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200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作好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工作档案文件材料。
(三)被考核单位于200年3月20日前将考核的自查自评材料及相应文件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公室)。
(四)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检查考核,评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与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挂钩。
(五)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10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考核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一、以纪念《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
国务院《关于加强区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之后,对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和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今年是《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决定》颁布实施一周年,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线,摆上突出位置,以纪念《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开展《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围绕《纲要》颁布实施五年来,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总结加强我区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深刻剖析制约政府依法行政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决定》的全面贯彻实施。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以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新成绩、新进展,依法行政新任务、新举措”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更多更好地了解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了解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更加自觉地关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更加主动地参与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二)认真抓好《纲要》和《决定》的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学习《纲要》和《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紧密结合依法行政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纲要》和《决定》精神,全面把握《纲要》和《决定》确立的重要制度,按照区政府关于贯彻《决定》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主动性、自觉性。要突出制度建设,在年底前健全依法行政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纲要》和《决定》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监督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的经验,提升示范点的建设水平,形成新的亮点和特色,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下降,推进措施不力或发生问题,起不到示范作用的,要适时予以调整。
(三)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全面实施《*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建立科学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本着“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易行、重在实效”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努力做到指标科学、程序严谨、奖罚分明,通过严格的考核,推进《纲要》和《决定》的全面实施。
二、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要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各街道、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路,服务大局,从*经济社会的实际出发,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抓紧制定出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突出农村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制度,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政府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
(二)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积极完善听证、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使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事后评估制度。改进调研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广泛公开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扩大公开听证的范围。建立听证情况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报告制度,推动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听证结果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说明制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决定》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摸清底数,将现行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为今后的日常清理和每隔两年清理一次打好基础。根据区里的统一安排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2002-2008年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或起草的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由区政府办公室审议后统一公布文件目录。
三、以规范执法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规范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各街道、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镇、街道延伸,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权限,界定职责,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在实施行政许可“两集中、三到位”的基础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对行政许可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要积极探索统一办理或组织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为振兴经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贯彻去年底区政府召开的推进会精神。在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政权力有关依据的设立、修改和废止以及机构职能的调整,及时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增减、调整和管理工作。根据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流程的优化和自由裁量的细化工作,以确保这项工作按区政府要求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要继续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境保护、城区管理、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企业用工等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危害安全生产、乱占耕地、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依法行政的实在效果。
四、着力提升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是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受理群众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加强社会公众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监督的权利,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积极开展实质审查,启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发挥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通过评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五)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执法检查和跟踪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效性。认真落实《*区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对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满期待。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使其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一)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议是政府法制部门的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上的推诿和不作为,就是严重的失职。要健全立案制度、告知程序,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凡是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必须受理。
(二)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方式。认真贯彻《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建立听证室,规范听证程序,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遵守时限规定,按时结案,切实提高结案率。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不同的结案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三)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试点内容,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四)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的协调协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横向、纵向联系交流,加强与、法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案件报表统计制度,加强复议信息工作,深入研究行政复议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六、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严峻挑战和严重困难的大背景下,推动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事业的新发展,对政府法制机构是一个考验。我们必须把握大局,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使我们的精神状态、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和整体素质更加适应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觉把深入学习、解放思想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自觉把深入调查研究、转变作风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自觉把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集中力量和智慧研究解决好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和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激发政府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活力。
(二)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要针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选择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通过经验推广、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和措施,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通过座谈研讨、专项检查、教育培训等方式,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推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改革探索。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明确药品监督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责和权限,建立行政执法岗位的责任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使药品行政执法与依法治国的方略相一致,与医药经济的发展形势相协调,与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相吻合,把药品行政监督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县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全体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行政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树立执法权威的实施步骤。局机关全体人员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引起高度重视。为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药监工作实际,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亲自抓、负总责,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2、明确重点,集中整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治理。要紧紧围绕本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按照上级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针对本岗位行政执法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自纠,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整改力度,抓出成效。要重视法制宣传教育,运用各种手段扩大执法成果和影响。
3、加强督导,保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检查督导,狠抓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措施到位,成效显著,全面推进机关法制建设。各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本岗位业务的同时,要加强协作和配合,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目标的完成,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4、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各行政执法岗位要积极探索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开拓新思路,创造新经验,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促进药品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5、检查总结,考核评比。各行政执法人员对本岗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每季进行一次回顾检查,年底接受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与奖惩、公务员评议挂钩。考核评比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抓好整改,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管理目标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