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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的姐姐是美女

时间:2023-05-29 17:37: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说我的姐姐是美女,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小说我的姐姐是美女

第1篇

过去,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成功女性,她们靠模仿男性成功,在职场上七手八脚把自己磨成铁娘子,水做的骨肉顿时变成水泥的;不然就是,守着一份圆满的爱情,却在爱情中不断地妥协并牺牲,年深日久自己得了抑郁症,爱情成功的童话也碎掉。

其实,女孩子有特殊的成功渠道――性别优势!对啦,发挥性别带给咱天然的优势,回避性别带给咱的天然劣势,不一定非向男人学强大,不委屈自己的小心思。好吧,和《俪人》一起看看吧!

职场篇:

女人在职场中可用到的主要性别优势有哪些?我们该如何利用这些优势,扬长避短?

出镜:美丽,女人的首因效应

和10号美发师一起,美丽上位

出镜:琳达 教育机构咨询师《俪人》杂志

兼职撰稿人 26岁

箴言:无论男人女人,都爱美女。

我们小区门口开了一家女人美发店,从美发师到洗发小妹都是女人。我办了一张500元的卡,从此开始了和10号美发师的周旋。

10号美发师是第一个接待我的,但她手艺糟,我想逃。

你懂的,头发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我不能让它冒险。于是常常被问到是否有自己的美发师时,我会说5号、25号、8号……清闲的10号很失落。

某一段时间,我觉得10号不一样了。衣服和头发都光鲜,还为自己配了一副没有度数的眼镜来修饰脸型。常常我做护理,她就在旁边的空位上用电吹风“刷刷刷”地给自己吹造型。见到我,就热情洋溢地打个招呼。

她的这种状态感动了我,再被问有自己的美发师吗?我望着美丽的10号,说:10号。10号顿时很开心,她的手艺依旧糟糕,但在我的要求下她已经能达到我满意。我知道她在进步。

老公问:你不是讨厌10号?我说是,但我很俗并且不坚定,我是个女人也喜欢美女,她光鲜美丽的样子,我看着顺眼;她在逆境中乐观的态度,让我喜欢。我愿意给她机会。

最近,10号已经不需要我照顾了。她越来越受欢迎,深受新客人喜欢。我猜人们都会有心理学的首因效应,天性里就喜欢光鲜美丽的人,认为这个人外表好,能力也会强。而用心打扮的10号,鹤立鸡群。

10号的经历鼓舞了我,尤其是前两个月职场失意被同事抢了大单后,我没有像以前一样苦恼抱怨,而是买衣服、做发型、化淡淡的妆,让自己变得更美丽,并努力保持心情愉快。你信吗?这提高了我的气场,我很快就拿到了另一笔大单,收入一下子又回到正轨了。

调查:天生的社交才华

为什么说女人天生就是社交家?

男人说:

然后笑了(作者):没办法,女人漂亮,让人看着心情就很好,想不喜欢都难。当然这种喜欢不一定是爱,只是已经足够为良好的人际关系啦。

王的王子(读者):女人示弱和服软起来,让人没辙。反正千百年来大家都说女人是弱者,她们弱了是应该的,强了是人家有本事。所以我们男人和女人比不了,人家进可攻退可守。

阿童木的哥哥(读者):女人天生权力欲和战斗欲比男人小,你看着她眨巴眨巴的大眼睛,很难把她和利益联系在一起,所以她们在交际的开始,就占了便宜。

女人说:

花吉祥(编辑):和男人不同的是,男人的友谊不轻易给人,给了就不轻易拿走,但女人的友谊来得快,去得也快,是因时因地因事而异的。这是性别给女人的最天然的特性,也是一种优势。因为大多女人是用友谊区社交的,相对来说更真诚,也更易让人接受。

夜凉如水(作者):女人天生爱说话,还狂爱八卦,从化妆品牌子到明星情事,只要一一引起话茬,总能找到一两个共同点。一旦俩女人是同一个明星的粉丝,那就更不得了,马上就能是亲姐俩了。

柳上惠(心理学家):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共情”。责的是,随着他人的誊怒哀乐,你会或喜或悲。而女人天生具有“共情”能力,看到你开心,她为你快乐:看到你不幸,她像拧开水龙头一样哗啦啦地掉眼泪。谁架得住这样啊?

链接:天然的人格魅力

职场小说《浮沉》

――女本善良

《浮沉》是职场小说三部曲之一,主人公乔莉是世界5D0强中国分公司的前台接待,因为个偶然的机会调到了薪水高的销售部。

美女乔莉兴高采烈,但同时也知道自己面对的考验空前绝后,如果做不好,极可能直接被扫地出门。而职场如战场,没经验,没后台的她总被人当炮灰。

某天,为了赶时间,她无意中和一个男人拼了一辆车(此时她不知此男是新来的总监),在某个红绿灯处,有小童推销报纸,乔莉毫不犹豫地买了一份。司机好心地告诉她这个小童是骗子,卖的都是半份报纸。乔莉笑了,说自己早就知道是半份,只是小童也挺不容易的,小小年纪就出来卖报纸。

听到这儿,车上闭目养神的总监微微睁开眼,瞄了瞄她。可能被乔莉的善良感动了吧,自此总监一直有意无意地罩着她,直到她成长为一个销售高手。

小编点评:职场不外人情,虽说职场如战场,但是谁也不希望别人比自己更狠。女人细节处无意中流露出来的羔羊般的眼神,善良纯净的小心灵,猝不及防地打动人的心,激起人的保护欲。

――酒不醉人话醉人

乔莉和领导出差,某一天早晨领导不在,乔莉猜领导肯定去见当地的商了,并在心里和自己打了个赌,如果真是这么回事就奖励自己喝杯可乐。

中午,领导果然约了乔莉一起和两个男人吃饭,而且真的是商,乔莉开心地叫了杯可乐。这是她第一次见客户,她对两个商说:我自己和自己打了个赌,如果今天中午我能见到帅哥,就奖励自己喝可乐。我在减肥,又十分喜欢喝可乐。

两个商听到美女委婉的夸奖立刻很开心。领导也为新下属这么快速就讨到了客户的欢心,面子金灿灿。

小编点评:女人是猫科动物,从抱着布娃娃时就嘴甜。不见得非说“帅哥你好帅啊,美女你好美啊”。聪明女人懂得用甜言蜜语混职场,并且不露痕迹。

备忘:扬女人所长:

职场领导力:

女人的语言相对婉转感性。女人说出口的话,永远是已经被她的头脑加工过一遍的二手信息。

女人的直觉性强于男人。因而“第一感觉”能更多地去帮助女人。女人做决定的速度要比男性快。实际上女人比男人果决。

女人比男人更加热爱民主。女性的领导策略,往往比男性要更灵活和得人心,更容易让下属有归属感。

职场竞争力:

女人比男人更有耐性,这可以更多地弥补女人在爆发力上的不足。

女人比男人更擅长收集信息,更擅长拼写,更能记住词语和物体的位置。

女人比男人的抗压性更强,因为比之于男人,女人的负面情绪发泄途径更多源。

女人的第一天性是隐藏自己,这是自我保护的心态,对那些常常行走在暗处的女人来说,明地里的男人,总不是她的对手。

避女人所短:

女人的空间和时间的知觉、数学、绘画、政治活动、重量感觉、职业感觉、权力欲望、勇气、机智、思虑不如男人,是相对的弱项。

情感篇:

在情感中,女人有哪些性别优势,我们该如何利用这些优势,发挥长项?

柔弱-示弱

娇气-撒娇

出镜AB卷:

示弱A卷――示弱,让爱情熨贴

出镜:聪慧小娇妻 兰珍珍 29岁箴言:无论多强势的女人,当她说我好怕时,都会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下班回家,没进门就闻到一股可乐鸡翅的醇香,我知道,我家“小煮夫”已经做好了晚饭。在图书馆工作的他简直把给我做饭当做天职,每次我加班回来总是有一桌丰盛的饭菜。

我们结婚时没有人看好我们的结合,因为他只是一个图书馆的普通职员,而我,已经是某公司的区域策划总监了,朋友都说男人收入比女人低太多会带来各种家庭问题,我却彻底迷失在这个普通男人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里。有时他也会感到不自在,特别是每个月发工资,每次我给他“交账”时他总是有点别扭,于是我会在两三天内找个机会成就一下他大男人的自尊――“老公,马桶又堵啦,你快来啊!”“老公啊,你看看,电脑又死机啦!”“老公,我迷路了。我好害怕!”每次这家伙都立刻变身为英雄,帮我排忧解难:“笨笨,有老公在,没事!”

我没有觉得我的收入比他多就比他强,他也不会因为工作不如我而难堪,因为我知道,他是爱我的,我也爱他,而且我知道,男人是要哄的――有时你嗲嗲地求他帮点忙,等他救你,等他手忙脚乱弄好了冲你傻傻地笑,不是也很甜蜜?

示弱B卷――示弱,让爱情无阻

出镜:翻版毛豆 羽西 27岁

箴言:以退为进,曲线救国,是女人的长项。

去年我们买了房子后婆婆就搬来跟我们住了,没想到家里从此多事。

我和老公周末出去逛街,婆婆大人脸色就不好看了:“周末不好好在家休息,有什么可逛的,”然后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反正是怎么看我都不顺眼。搞得我总心情不好,找老公的岔儿。后来我才明白,老太太这是和我争夺支配权呢,她觉得我夺了她对儿子的拥有权、支配权。

发现这点之后,我决定以退为进。一天,老公球赛正看得投入,我的电脑忽然打不开邮箱了,于是依计行事:“妈,你让小三(老公排行老三)帮我修修电脑吧,我赶个活儿要用呢!”婆婆一愣,说道:“你自己喊他啊!”我就做出委屈的样子,告状道:“他只听您的,我可喊不动他。”老太太立刻很开心,一嗓子把老公从电视前揪来!此计可行!婆媳再无战事。

撒娇A卷――撒娇,草根美女的漂亮武器

出镜:霹雳娇娃孟菲26岁

箴言:女人从小就会要宠要爱,这种“要”的方式男人不反感,也可以让女人不委屈。

老公是家里长子,说话做事一派老大风范。恋爱时被他带着霸道的关爱折服,觉得倍儿有安全感,于是义无返顾地把他骗到了手。

结了婚才发现,老大的女人不好当啊!买件衣服吧,咱喜欢的人家不喜欢,人家喜欢的咱觉得OUT,于是一番争论,完了还得听人家的。家里买车,咱喜欢雅阁,又宽敞又舒服,这位爷,第二天直接开回辆JEEP!感情这“霸道的温柔”也不永远是享受的,红烧肉吃一顿觉得解馋,天天吃,把姐给腻的!

于是改变方针,咱不跟他争,谁让人家是老大呢。咱是小女人,咱要温柔。

那天闲着去逛家具城,我一眼就看上了那个锐图的圆床,跟老公一说,人家直接一句话:“买什么圆床,翻个身脚丫子都得悬着!”说真的,别的事我就忍他了,可这是床啊,让我多年睡一张我不喜欢的床,我会委屈,没准以后一想起来就对他发脾气。

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像小孩子一样抱着老公的胳膊,两眼努力地聚齐水光一“老公,人家就是喜欢嘛!圆床多好啊,又圆满又浪漫!”老公,咱就买了吧!那位爷当时就一哆嗦,甩手要走。我拉着人家的手又摇又摆,嘟着嘴唇,跺着脚:“老公,咱再看着吧,要不你让我再躺会儿?”一番胡搅蛮缠下来,老公当场掏钱买单!哈哈,小样儿,你就是根铁柱,姐也给你变成绕指柔!

撒娇B卷――反面教材,名人撒娇失败

莞蓉姐姐 草根名人秀丑出身

当电视台的主持人问芙蓉姐姐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伴侣时,芙蓉姐姐面露羞涩:“无所谓,我会做一个在他怀中‘乖乖撒娇’的小女人。”芙蓉姐姐还表示要将二人世界“布置得像艺术的宫殿”:放置很多小卡片,“让他在找东西,甚至找袜子的时候,都会看到我‘爱的小卡片’”。这种撒娇够雷吧?

小编点评:像她说的那样,撒娇如此频繁的话,芙蓉姐夫估计要烦死了。直到看她撒娇,就像看到早餐店的茶叶蛋一样不会往心里去。

备忘:女人各个是情感专家、爱情天才

扬女人所长:

女人很容易被取悦,要取悦一个男人,要花诌多心思,要取悦一个女人,往往只需要你陪着她,亲密地待在她身边,她就会很开心。

女人更喜欢身体接触,所以女人之间总爱拉手牵背。而触摸是最有效的人际方式。

女人比男人更计较后果,自然,也比男人多了一份有修养的手腕。一个女人,只要认定对面的人对她而言是重要的,一般,都能做到“聪明”。

女人是可以压低自己姿态的生物,这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喜欢。

女人善于倾听,男人谈话时总爱打断别人,而女人天生就会乖乖地听着,充分尊重别人。

避女人所短:

女人喜欢讲话,并要求伴侣一定要听自己说话,于是发展成了唠叨,女人还爱吃醋,即使是伴侣的妈妈或妹妹,都能引发她的醋意:女人还喜欢把一些委屈藏在心里,不及时解决,让自己受内伤。

林志玲 台湾艺人 名模出身

撒娇女王在金马奖颁奖典礼上,先是对梁朝伟撒娇地要求祝福的拥抱,接下来又向刘德华提出了同样的要求。不用说,公众面前两位男士自然不好拒绝,但是接受美人拥抱时的表情都不免有些尴尬。

小编点评:林姐姐撒娇撒得功利心太强(是为炒作),最糗的是她居然对两个男人使用了一个招数。大有在众目睽睽下调戏有妇之夫之嫌。

调查:众说女人情感中的性别优势?

《俪人》点评:

不容否认这仍是男权社会,但女人的权利意识已经觉醒,女人越来越渴望成功,也越来越明白千百年来,女人是弱者是因为女人拿自己的劣势去比较男性的优势。对女人而言,男人的成功模式可以借鉴,不可照搬。依靠自己的性别优势去成功才是王道。

男人说:

罗西(情感专家)女人可以说“不”,说“不”是女性最高贵的权利。为难男人,快乐无穷。

成小晟(作者)女人多数比较细腻,细腻就能观察到很多细微的改变,能尽知就能尽快弥补,做到防患于未然,消弭于无形。

女人说:

不负我心(作者):女人不容易冲动,遇事习惯权衡再三,分清利弊再行动。在男人头脑发热时,女人是最好的冷却剂。

第2篇

韩寒的《一座城池》被安放在枕头下面,慵懒地露出一个角。很干净的白色封面,没有任何修饰,或许也根本不需要任何修饰。只是干净,而不是单调。题目显得有些古典。

§“素净原理”?

不记得在哪部电影里有这么一个对白:女主角在白色手帕上绣花,忽然对男主角说,这块帕子,雪白,显得素净;绣上一朵花,却更素净了。

看见一个人,所有得人都会觉得很正常;镜头再往旁边打,看见是一群人旁的一个人,就显得孤单了,心思多一点的,说不定就错当成有自闭倾向了。

不同样是一个人么?

或许不应该把我们的镜头打过去。

《一座城池》的封面几乎空白,可是我却竭力在想弦外之音。

有些死脑筋啊。

§落落VS韩寒?

和《一座城池》的内容没什么关系~

似乎和落落比起来,更喜欢韩寒的文章吧,(声明:1.各位落迷,尤其是叶子姐姐不要生气哦,只是个人感觉问题,至于文笔各有千秋啊,或许还是落落更有境界一点呢~嘻嘻 2.不是异性相吸哦,韩寒同学还不够我“迷”,只是比较看好,至于明天会不会就把《一座城池》丢一边,就要看明天韩寒有没有吸引力啦~^_^)虽说一个是帅哥一个是美女,虽说文笔一个清馨一个幽默,但是似乎韩寒的小说更有内容啊~很庆幸的是两位都是我们上海的!(欢迎大家来上海看韩寒和落落呀!!)或许正是因为自己心思太细密,才喜欢看稍稍大大咧咧一点,却不失内涵的东西吧~(虽然我爸妈说,我自己也觉得,普通的校园小说本来就没什么内涵可言的~)啊呀,扯远了。

§About交通工具的零零碎碎

我不知道大家最喜欢什么交通工具?飞机有时代感的快,船有颠簸感的诗意~可是我喜欢火车。只喜欢火车。通常外出旅游,都向往的是要去的地方;但如果我要去的既不是马尔代夫也不是南极北极的话,我只是会向往坐火车。通常知道要外出,首先想的都是怎么去吧。

以前有朋友想做一回大人,想象着自己结伴出境去旅游,问我要什么交通工具。 那时她在反反复复地听陶子(陶晶莹)的《走路去纽约》,我就随便说了一个“走路去呀”。她随手把书丢过来说正经一点好不好,我说去旅游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经的事呀。她把头扭过去了。

到底是伟大梦想啊,不要这么损人家。

笑看着她:好吧,好吧,我正经,

坐火车算不算正经?

她来了兴趣:“坐火车?!很慢的~干吗不坐飞机啊,不过听起来倒是挺有创意的!说来听听。”

如果她不懂,而只是觉得“很有创意”的话,那她不会有感觉的。

一是归属感。如果让我形容火车的话,大概会是“会跑的房子”吧!(当然首先声明是软卧分间,不是硬卧的,不过我也没坐过硬卧)很可爱的感觉,有上下铺,也有小桌子,每一间房间,只要拉上门就像自己家一样~很舒服啊~

其二就有一点“落落”啦,(什么时候落落变成一个形容词了?!这句话大概会有人看不懂吧~)坐在火车的下铺上看窗外,一切都一瞬即逝,什么都无法保存却又似乎把一切都记住了。窗外变换的景物使脸上泛着时亮时暗的光,有种很舒服的感觉,似乎感觉到了阳光的存在与否。

其三,就是喜欢。

§灵异现象?

fish考砸了,说要不停地和我讲话才能使自己平静下来,(原来我的话还有如此妙用哦~)只好陪她聊电话,忽然fish问我有没有一种灵异现象:当你闭上眼睛时,眼前会不会有很多很多的画面,它们过去得很快,甚至来不及看清,竭力想把它们想起来却一片空白。

我想了一想,没有,绝对没有。接着我就觉得这有点荒谬,既然是自己闭着眼睛看到的,就一定是在自己的脑子里的东西,又谈何太快?fish哀叹——唉,你不懂。

唉,我不懂。

我倒是有一种灵异现象,就是正在眼前,正在经历的事,似乎曾经发生或想起过。

为了让自己不要过于神精兮兮,我决定把它当成白日梦。

白·日·梦!!!

我的脑子真是有问题了。(求名医!!T-T)

§AA制与“礼尚往来”?

我是AA制崇尚者。我不知道中国传统的“礼尚往来、请客”与现代文化的“AA制”会不会发生冲突,虽然我知道它们不是一个概念上的。

首先我知道,中国的民俗传统不可违背。

但AA制确确实实是现代文化的产物。

就我而言,或许“请客”的确体现了君子风范,可是这笔感情投资似乎有些浅薄了。而AA制则是互不相欠,不影响情感也不用推推搡搡。

以我为例——昨天和一个好朋友到书城去,买完书时间还多,我们想到阅览室去坐一会儿看书聊天。到了那边坐下来,才知道在这里看书必须要消费,结果一看价目超不划算,好友想让我请客。其实我们两个的钱都所剩无几,谁都不想付钱。我想着,好友又说我自己买一样就行,她不买,我们两个一样可以坐着。说实话,买一杯最便宜的绿茶也不划算,8块,坑死了。我也不想喝,可是不消费就不能坐在这里。我对好友说,AA制吧?她不肯。可是她的钱是够的呀!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不想因为一杯小小的绿茶影响我们的友情导致不欢而散,又不愿意莫名其妙地花钱买一样自己不想要的东西。我心里清楚得很,如果我不消费,她也无法坐在这里,我们都累了。

怎么办!!!

AA制多好呀。

我不希望在AA制和请客的问题上看出我们的友情只值8块钱。

我们都为难。

P.S:乱七八糟的,我觉得自己的确是有一点问题了~

有些事其实不该如此复杂。

第3篇

还只下午五点,天就已经暗得很了。窗外飞沙走石,电闪雷鸣,一派山雨欲来的气势,绿底大朵粉牡丹的丝绸窗帘乱七八糟飞舞,如同风雨飘摇的大时代里小人物不可捉摸的命运。

我从第一百遍的《脂砚斋点评红楼梦》上抬起头,覃易沉默地系着围裙忙进忙出,在茶几上摆好了香辣兔头、白斩鸡、清拌苦瓜和鲫鱼豆腐汤。

“周末妈又给我安排了相亲。”他用毛巾擦手,仿佛在对毛巾说话。“那就去吧,有机会看美女,千万别错过。”他老妈一直看我不顺眼,总是不停地给他安排相亲活动。是啊,我只是一家最不入流的时尚杂志的小美编,其实她儿子呢,充其量也不过是政府机构一最下层最无关紧要的螺丝钉罢了,有什么好骄傲的?我懒洋洋趿上拖鞋去厨房拿碗筷,忽然想起阳台上还晾着昨天刚洗的几件内衣,连忙开门去收衣服。

楼下花园的玉兰型吊灯已经亮了,有零星的大粒雨点砸下来。覃易说过,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在亚马逊河的热带雨林里建一间玻璃小屋,静静躺在绿色的草地上,绿色雨点从高大树木间瀑布一样倾泻在玻璃屋顶上,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芬芳,身边是一生一世相守的人……这还是刚认识那会儿有天晚上他拥着我说的话,我还特激动地照他的描述画了张漫画。说到底,我并不是十分物质的女子,为了爱情,我也心甘情愿像王宝钏一样蓬头垢面过贫寒日子,只用读《红楼梦》作为惟一的消遣娱乐方式,可问题是,只要活着就有无尽的烦恼――上班路太远,电脑总是死机,经常性腹泻,跟同事剑拔弩张,尤其最近,我的作品常被老板骂没想象力。像我这样在生活重重重压之下的小女子哪里还能有什么想象力!我需要一个如父如兄的男人像武打小说中的侠客一样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帮我突出重围,而覃易,只是一个自己也患得患失的小职员。

正在想入非非,不提防一失手,晾衣竿一斜,一大抱衣服滑下楼去。我连忙探头。带花边的玫瑰红胸罩在空中像一朵水莲花飘飘荡荡,恰恰落在一个脚步匆匆的男子头上!雪亮的闪电剑一般劈开昏黑的空气,我看见一双愠怒惊诧的眼睛在电光中闪闪发亮……当潘金莲的晾衣竿砸中西门庆脑袋的时候,他们两人也是这样在彼此心灵的电闪雷鸣中对视吧?

2

从前和傅明伟只是上楼下楼不咸不淡点个头,他六楼,145平米,自己掏腰包买的;我三楼,45平米,每月500块租的。某天在楼下的餐馆里碰上他,想想也该道个歉,就在他对面坐下:“上次真是……不好意思喔对不起……”他笑:“那是幸运从天降。要不,今天怎会有美女主动上来搭讪?”尽管我们并不熟悉,但是作为邻居,对方的情况该知道的也都知道得差不多。他知道我是个长得不难看的单身女子,我也知道他是本市一家IT公司里举足轻重的人物。

所以当天下午――也就是覃易去相亲的同时,顺理成章,傅明伟来我家帮我修电脑,我也顺便请他喝了我煲的百合排骨汤,一来二去,熟悉起来顺理成章。

很快,傅明伟给了我他家的钥匙。每天早上(我的早上是指北京时间11∶00到15∶00之间)一觉醒来,我把乱蓬蓬的长头发用橡皮筋一绑,就下楼去对面的超市采购,把他的冰箱用怪味瓜子、开心果、夹心面包、水果蛋糕、葡萄、牛肉干、速溶咖啡等之类的东西填得爆满,然后躺在阳台舒服的橙色沙发上边晒太阳边蚂蚁啃骨头一样缓慢而顽强地把它们消灭干净。傅明伟在家时也陪着我大吃特吃,不像覃易那样讨厌零食。他的工作节奏跟我差不多,经常是晚上干通宵白天睡大觉,大多数时候不用坐班,在家里电脑上就可以搞定一切。

3

早晨傅明伟去浴室,一会儿大叫:“帮我拿双新袜子。”“在哪儿?”我一边咕噜一边在他的抽屉里翻找。袜子、领带和杂物中一张照片探出头来,照片上是傅明伟和一个神仙姐姐一样美丽的女子。那女子怎么看怎么眼熟。这时的我正对着梳妆台,镜子里映出我的脸。惊人的相似――不是相貌而是神态的相似,都是一样的颓废、慵懒、任性和放弃。这一瞬间我忽然有点明白,他为什么对我始终迁就和呵护,那是因为他对女人早已形成固定品位。

“前女友?”我明知故问。傅明伟裹着浴巾,从我背后伸手拿过照片,淡淡一笑:“她嫌我家在乡下,一到谈婚论嫁就心神不定,对她来说我是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肉。”

我大笑。爱情可以浪漫,生活却不得不庸俗,哪怕是傅明伟这样的成功人士哪怕是她那样清丽脱俗的神仙姐姐。

一个人去逛街,在一家专卖店正撞上覃易和一个女孩子手拉手。天蓝T恤纯白棉裙,宽宽额头圆圆眼睛,再加上成竹在胸楚楚大方的态度,活脱脱就是《红楼梦》里宝姐姐的翻版。覃易眼里掠过一丝慌乱,我视他如透明,昂然而过,但更多的却是酸楚。我能说什么呢?毕竟是我负他在先――而在先之先,却是他老妈负我。

回到家,就翻箱倒柜。傅明伟专心地坐在电脑前头也不回。终于找出很久以前那张漫画。葱茏的植物,玻璃小窝棚,依偎着看绿色风暴从头顶卷过的恋人,年少浪漫的梦幻啊。顺手把漫画扔进垃圾桶。

是啊!覃易的家庭需要的是能为少爷锦上添花的宝姐姐,傅明伟需要拿得出手并且不嫌他出生低的都市女子,神仙姐姐需要十全十美的钻石王老五,我,一个平凡女子,也有权利要求吗?

我要他在我电脑出毛病的时候随叫随到,我要他在我不想受老板鸟气决然辞职时为我提供财政保障,我要他工作遇到问题时不整天唠唠叨叨诉苦,我要他依恋我又不粘着我,我要他……一句话,我要享受爱情的甜蜜和实惠,却不想付出真情。

谁都算计得一清二楚,谁也不肯吃亏。

4

老板终于被我的黛玉湘云式画像气疯了,下令给我彻底的自由和遣散费,我给外界冠冕堂皇的说法是本小姐从此逍遥去了。可呆在家里整整两个月,连画笔也没摸一下,每天只有惟一一件事:吃。零食、火锅、快餐、烧烤、冷饮,反反复复地吃,不停地吃,食不知味地吃。终有一天,上吐下泄,狼狈住医院去也。傅明伟出差了,我一个人躺在病床上。不得不承认,像我没有爱上他一样,他也没有爱上我,我们只是各有所需而条件又恰好符合的一对男女凑在一起取个暖罢了。我住院他尚且自顾自飞去公干,还能指望更多的责任心吗?

捧着大饭盒的覃易出现在病房门口。都说病中的人特脆弱,这一感动,我的泪哗啦就淌下来。这就是那个和我同居三年一直兢兢业业为我做饭的男人啊。“你女朋友知道你来这儿吗?”他愣一下,老老实实回答:“不知道。”不知为什么,我扑哧一声笑起来。他是斩不断旧情可怜我呢还是希望脚踏两只船?这已经不必去想了,我只知道,刚才哭是发自内心的,现在笑也是发自内心的,他真的是个很软弱的男人,跟宝姐姐在一起再合适不过了。

我像个天使一样真心诚意地祝福他:“希望你能幸福。”

在病床上我考虑的问题是:假如这次不走运死在医院里,谁会真心实意为我流一场眼泪?

一出院我就去买了机票。我要换个环境找个工作,要去进修去旅行,要做全新的自己――趁着我还没有老得走不动,趁着我心里还残留有期望的余温。在机场接到傅明伟的电话:“我回来了,你在哪儿?”我一笑挂断电话。或许我真的是薄情寡意的人――既然没有温暖,还瞎凑什么热闹?真正的爱是他爱我我也爱他,小学生也明白的道理。

第4篇

午餐时间,汤小小去常婷的教室找她一起去食堂打饭。常婷不在,可能已经去了。汤小小随便看了看,发现她的隔壁桌上有一个笔记本,汤小小很好奇,随意地翻了翻。她知道自己这样做很不礼貌,飞快地看了一眼,马上“啪”地合上了。

但她的心却再也合不上。天啊!刚才那笔记本里的字实在是太漂亮了,行云流水、潇洒飞扬……多少个赞美的词都不过分。

汤小小的字却总是写不好,父母总是点着她的脑袋瓜说你的几个歪瓜裂枣的字能不能写好呢?可汤小小不知怎么写好,同样是写啊!别人写的为啥那么的漂亮,自己为啥写的就这么丑呢?汤小小的脑子里有个念头一闪,把这个本子拿去好好模仿一下,然后还回来,就当它失踪几天,也并不是要偷它。汤小小这样安慰自己。教室里没人,都去吃饭去了,汤小小快速地拿起笔记本塞进宽大的校服里,跑了出去,生怕常婷班上的同学看见。

晚上回到家,做完作业后,汤小小迫不及待地打开笔记本看了起来。笔记本里都是摘录的一段一段很优美的文章,配上那刚劲有力,神采飞扬的笔迹,哇,说不出的赏心悦目,汤小小忍不住找来一张白纸,蒙在上面,一笔一画临摹了起来。一开始只是临摹字,慢慢地有了余心余力开始注意起那一段一段的文章,发觉文章也很优美,不知不觉地开始欣赏起来。

就那样,边临摹边欣赏文句,汤小小发觉自己的字不知不觉好了起来,自己写起作文来也不再是干巴巴的了。一个月后,汤小小临摹完了,也看完了,是该到物归原主的时候了。

怎么归还呢?实话实说吧,总比人家认为是小偷强吧,再说自己确实是“小偷”,还是诚实吧。

汤小小写了张纸条放在笔记本里,承认错误加欣赏羡慕的口气。又是一个中餐时间,汤小小走进了常婷的教室。这次常婷和她的同桌都在。常婷说,来找我吃饭啊!汤小小点点头,然后拿出笔记本,很勇敢也很忐忑地快速地放在他的桌上。常婷的同桌抬起头,惊奇地看看笔记本再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又让汤小小比看见那个笔记本里的字更加心惊,那是一张如他的字一样俊朗的脸。汤小小羞红了脸,对常婷说,我出去了,在外面等你。

一会常婷出来了,挽着她边走边笑哈哈地说,原来你这丫头就是那个“小偷”啊!汤小小的脸还是红的,捶打着常婷说,哪个是小偷,不是还了吗?只不过是借的临摹了一下,那天你不在,我翻了一下他的本子,觉得字写得不错,你知道我的字写的丑,我拿来看一下而已。

好了好了,我那同桌也只是开个玩笑,他还以为失踪了,他说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常婷又附在汤小小耳边小声地说,小小同学,我那同桌是不是很帅啊!字又写得好,并且成绩也很好。

汤小小说,你不会也喜欢他吧,你近水楼台啊。常婷瞬间又优郁地说,唉,就我这长相,就别癞蛤蟆想帅哥了。汤小小搂着她说,别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一颗聪明的脑袋,你看看你的成绩就比我的好。常婷哈哈地笑,说也只能这样想了,不过自从前不久同帅哥同桌后,心情越发地好些了,唉,难怪男人喜欢看美女,原来女的也一样喜欢看帅哥。常婷故作大人似的口气把汤小小笑晕了,两人在操场上疯成一团,直到别的同学都朝她们行“注目礼”,她们才分开。

她和常婷从初中起一直同学,不过常婷一直在重点班,汤小小一直在普通班。现在虽说考进了同一所高中,但结构还是没变,友情也还是没变,两人无话不谈,无所保留。汤小小长相小巧漂亮,常婷却不如她的名字,婷婷玉立,而是五大三粗,皮肤还黑黑的,两人在一起,鲜明的对比。常婷常搂着她笑哈哈地说,小小同学啊!我是既喜欢你又妒忌你,你让我爱恨交加啊!

汤小小把笔记本归还后,现在每晚做完作业,好像后面的一点时间成了空落落的,又没心思做其它的,索性上床睡觉,睡又睡不着,脑子里老是浮现那一张一抬头的脸,好看俊朗的脸,挥之不去。

汤小小忍了好久不去常婷的教室找她吃饭,常婷每次都说,请吧,大小姐,你现在怎么回事?倒是喜欢呆在教室里让我来请了。

那天周六,汤小小去常婷教室等她一起回家,常婷说你等会儿,我马上就好。汤小小只得坐在她的前排等。这时常婷的同桌抬起头来说,汤小小同学,你偷了我的笔记本,是不是该请我吃一顿呢?汤小小回头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脸,心慌地问,为什么?同桌说,请我吃饭我就把你的名字前面的“偷”字去掉啊!再说你临摹了我的字,是不是我也算是你师父呢?请一顿不应该啊!常婷也“嗯,嗯”地点头说应该,应该,太应该了,汤小小你大气点嘛。说着还朝她眨眨眼。汤小小只得说好吧。

同桌伸出手,说认识下,我叫迟帅。汤小小羞怯打了一下他的手,说知道。

常婷说走吧走吧。迟帅走到前面,高高的个子,有了“小男人”的气势。常婷和汤小小在后面笑哈哈地边走边说悄悄话。到了校门口,迟帅停住了,说往哪走。汤小小说随你,不是你想吃吗?常婷说,别走太远了,随便吃点吧,待会儿回家还要吃饭,回去晚了爸妈会着急的。迟帅说那就到前面不远的肯德基吧。汤小小的妈妈最放心汤小小和常婷玩了,经常说常婷像个大姐姐,懂事听话,成绩又好。

到了肯德基,汤小小放下书包要去买东西。迟帅说你们坐吧,我去买。汤小小说,不是我请你吗?迟帅说,是啊!你请客,我买单,第一次和女孩子吃东西,哪有要女孩子买单的理。常婷拉着汤小小笑嘻嘻地坐下,说迟帅还没长成男人,倒挺像个男人样的。又说,帅哥老向我打听你的私生活哦!对你特感兴趣,估计是喜欢上你了。汤小小的嘴上说别瞎说,心里却喜滋滋的,眼睛一直跟着迟帅走。常婷拉拉她,我瞎说,看你那花痴样,我可告诉你啊!你妈妈可是把你交给了我的,考不上大学你妈说再不让你跟我玩了。

汤小小不理她。好在迟帅一会就端了一托盘的东西过来了,坐在对面。递给她俩一人一个鸡腿汉堡。

常婷大口嚼着汉堡,问迟帅,你的作文写得好,是不是因为你总做摘抄的原因啊!你摘抄了好几个本子的美文。迟帅说,肯定有一部分这个原因,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开始摘抄了,看到书中一些有文采、有思想的段落,我都喜欢抄下来,写作文的时候就可以引用。汤小小说,那我们不是可直接看你的本子就行了。迟帅笑着说,当然可以啊!再不必偷了,我直接给就是了。

迟帅笑起来真帅,真好看。汤小小一个人偷偷吃着、看着,心里美死了。

过几天汤小小再到他们教室里去,迟帅又递给她一个笔记本,三人一起去食堂吃饭。从那开始,三人总是一同吃饭,一同放学。大多数时候,都是迟帅和常婷在争论某个题目。汤小小总是一个人安静地跟在他俩的后面,听他俩讲。他俩总是讲着讲着,发现落在后的汤小小,俩人返转身,一人拉着她的一只手,把她拉到他俩中间。

迟帅的手宽大温暖。当他第一次握着汤小小的手的时候,汤小小的身体不自觉地惊了一下,既害怕又急迫,她的手还从

未被除了她爸之外的第二个男的握过。迟帅问她怎么了?她却不知怎么回答,只能说没什么。

晚上做完作业,照例打开迟帅笔记本,准备摘抄一点。一翻开,笔记本里飘出一张纸条。汤小小拿起来看,上面写着: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如天使来到我身边,好想一直牵着你的手,我们一路这样走下去。

汤小小看了又看,直到妈妈在门外催她快睡觉,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但放到哪呢?妈妈总是到她的房间里来翻。她找了喜欢看的小说,把它夹在里面。

还笔记本给迟帅的时候,汤小小没有夹任何的纸条,她知道,喜欢是喜欢,她不能作任何的承诺,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现在重要的是高考这一关,自己本来就比常婷差了一截,要是常婷考走了,而自己连个普通的大学都考不上,还不死定了,骂也要被妈妈骂死。唉,只能把这份喜欢埋在心里了,汤小小叹口气。

不知不觉,汤小小抄完了迟帅的十个笔记本,她的字也变得漂亮了。常婷有一天看见她的作业,说小小同学,你的变化真大。汤小小心里也挺高兴的。

高考完后,三人又一同出去玩了一次。那天,三人去东湖,租了两辆车,迟帅带着汤小小,常婷一个人一辆。一路欢声笑语,迟帅的头发被风吹起,青春的脸上神采飞扬,帅极了。汤小小坐在后面,看他的侧脸,心里涌动着一股暖流,手不由地搂紧迟帅的腰,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背上。她好想就这样,一直骑下去,骑下去,骑到地老天荒。

可是残忍的分离还是来到了。常婷考上西安的一所名校,迟帅考取了上海的一所名校,自己只考了一个二本,本地的一所普通大学。这是汤小小早就能遇料到的结局。

汤小小和迟帅一起把常婷送走。常婷抱着她哭了起来,说小小同学,你要照顾好自己啊!我会想你的。小小哭了,说我也是。

送迟帅的时候。没了常婷在身边,俩人挺不自在。进站的时候,迟帅说小小,我们能像你和常婷一样抱一下吗?小小点点头,轻轻地靠在迟帅的胸前,是那样的温暖,像乡下奶奶晒在场院里的新鲜的棉花,干净、暖和,散发着一股好闻的清香。迟帅捧起小小的脸,轻轻地、慌慌地吻了一下她的额,一转身走了。

小小站在洒满阳光的车站广场时,迟帅发来了一条短信:小小,我一直喜欢你,我也知道你是喜欢我的,为什么却不答应我。

第5篇

如今,《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帮他圆了这个校园梦,在电影中,他变身即将毕业的阳光大男孩,还跟外表成熟、内心少女的秦岚谈起了“姐弟恋”。

林向宇(陈晓饰演的男主角)对他在意的东西――他的爱情和兄弟,很坚持,没有那么容易放弃,尽管后来外界和事业上都给他很大的压力,连徐美心(秦岚饰演的女主角)都让他放弃了,但是他就没有放弃。

初见陈晓,他从机场匆匆赶来,神色有些疲惫,习惯了他穿古装时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扮相,突然看到这个高高瘦瘦的大男生安静地站在摄影机前不说话,我误以为他在现实中是个沉默、内敛的人。

然而在聊天的过程中,陈晓完全颠覆了这种印象,回忆起离家出走这种小时候的糗事,他开怀大笑,还会开着玩笑说要捧自己的兄弟做“网红”。 陈晓表示自己一直都不是内敛的性格,只是有一点慢热,相处久了才会了解他的另一面,之所以接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这部戏,也是希望能将自己活泼、鬼马的一面展现出来。

陈晓出生在安徽的一个公务员家庭,从小醉心于画画的他,却被父母送去学书法“磨性子”,陈晓笑着说父母对他向来是“想要什么就不给什么”。但是这个在书法班里性格安静、骨子里却有些叛逆的十岁小男孩却被导演一眼看中,担纲《我们班的歌》这部儿童剧的男主角。

尽管喜欢在剧组里无拘无束没人管的生活,陈晓还是得遵从父母的意愿回到学校,也正是在学校里,陈晓开启了跟一帮兄弟们没心没肺的热血青春。他们怀揣着武侠梦,计划离家出走闯荡世界,最后却只剩下陈晓一人饿着肚子寻找“仙境”;他们挤在窗口看隔壁班的女孩,陈晓总是能用“撩妹”秘诀拿到漂亮姑娘的小纸条。陈晓记忆里的中学时代就像一部活灵活现的校园电影,情节曲折逗趣,感情真挚动人。

但是在告别了青春的象牙塔后,陈晓就认定了演戏这条路。高考那年的情人节,当身边的人都忙着谈恋爱时,他跑到电影院门口去观察情侣,为报考“中戏”积累素材。大概努力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出道之后,陈晓总能遇到崇拜的导演,出演喜欢的角色。

2010年,刚刚毕业一年的他参演徐克执导的电影《狄仁杰之通天帝国》,饰演国师陆离,尽管角色很小,但是他见到了自己从小就喜欢的徐克。后来,得知自己要出演新版《笑傲江湖》中的林平之,哭笑不得之余,他心想,反正这个人和东方不败一样练的是《葵花宝典》,就怀着对东方不败的喜爱塑造出林平之,结果大受好评。等到出演《神雕侠侣》中的杨过时,一直有“武侠梦”的他更是兴奋地“整个人都飘起来”,没空理会外界对他的质疑,专心去研究杨过的一生。在片场的陈晓,是个不折不扣的“戏痴”。

他最崇拜像徐悲鸿那样对一件事情钻研到极致的大师,画画也好,演戏也好,陈晓认为有一颗“匠心”最重要。未来,他也希望人们提到陈晓时能抛弃“小鲜肉”、“男神”这些头衔,只记得“这个人戏演的不错”就够了。

Q = 《北京青年》周刊A = 陈晓

兄弟是要一起闯江湖的人

在陈晓的心里,家人和朋友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他的兄弟团中有认识了22年、曾密谋一起离家出走的发小,也有大学里一起喝酒吃肉、熬夜打怪的室友,这些兄弟陪伴他度过了没心没肺、潇洒快意的花样年华。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中他饰演的林向宇跟他本人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也有一群嬉笑怒骂的兄弟,并且为了爱情奋不顾身。

Q: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兄弟情,你所理解的“兄弟情”是什么样的?

A:我举个例子,什么是兄弟呢,如果我跟几个人在一起组队打比赛,我们被对方虐了,虐的很惨很惨,我们想东山再起,再跟别人打一场,但是我不会去找外援,不会去找更厉害的帮手,我会依然找这几个队友,还是原来的人马,我们要赢回来,像这样的人在我心目中就叫兄弟。

Q:那你在青春的时候有这样的兄弟吗?

A:我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一直都有,包括拍戏也会遇到这样的人。当然,我比较慢热一点,跟我相处越久的人兄弟情就越深。最长的朋友是小学一年级,第一天开学认识他的,应该是六岁的时候认识他的,现在我28岁,有22年了。

Q:听说你还曾经离家出走过?

A:有啊,就是跟那个关系很好的兄弟密谋的,当时谁也不知道什么叫离家出走,就在想,我们该带多少钱,出去怎么谋生呢,每天都在图纸上面谋划。那个时候想得特别浪漫主义,我们会拿出一张白纸,想象着会遇到哪些人,有坏人有好人,这个时候我们对待坏人应该怎么样,对待好人应该怎么样。我们还会想到一些武侠片的桥段,比如男主角落魄地不行的时候,突然一个高手出现了来拯救我们。这个时候我们三个应该要拜他为师傅,跟着他学手艺,就是每一天脑海中都有各种想象。

Q:最终这些想法付诸实践了吗?

A:有啊,但是真要走的时候兄弟们谁也不跟我走,然后我就想,你们不走算了,我自己走。(笑)当时真的是在城市里面憋久了,特别想找到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感觉在那种地方就能成仙了,一定要在云雾缭绕的、仙境一般的山里生活一段时间。但是长途汽车怎么开也到不了山那里,我就靠自己步行,但是步行更到不了有山的地方。走着走着旁边正好有个学校,我就进去跟同学们一起打球,打球的时候我就想,我要是不跑出来的话,我现在也是很开心地跟人家在一起打球啊,就不用饿肚子了,还得淋雨。

Q:你曾经说“撩妹”是你初中才会做的事情,那时候是怎么“撩妹”的呢?

A:就是像现在的偶像剧那样,我们楼上有一个班有很多美女,所有男生一下课就往楼道那里涌过去,如果我看上哪个女孩,就会跟人家打赌,你信不信我找她要地理课本她就会给我,他们不信,然后我就上去就用我的方法,不仅能把课本要过来,里面还能夹着小纸条。

Q:后来为什么不“撩妹”了?

A:高中三年都没有想过谈恋爱的事情,那个时候想考表演,每天都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跟大家学的不一样,整个三年就在为这个操心,本来高中三年应该是谈恋爱的高峰期,但是我就一直看着各种各样的情侣在我面前走过。过情人节的时候我还专门跑到外面去观察生活,看各种情侣在外面走,特意跑到电影院门口看他们接吻,做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Q:所以当时在外面看的时候是为了以后考表演的时候积累素材吗?

A:对,我还真没有想过要找女朋友,当时想的就是我要考表演,我要考表演。好像从高中时候开始,表演对我的吸引力就已经大过美女了

Q:电影里讲的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你跟大学时候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关系怎么样呢?

A:感情非常好。我们上大学的时候每天都会泡在一起,到了大四的时候,心思都不在学习上了,就会在晚上出去包夜,早上起来后,他就会在网吧门口帮我买一个蛋饼。我那时候没有钱,他会帮我在蛋饼里加肉,买一个“豪华版”的。他爱喝酒,晚上三更半夜睡不着,尽管外面在下雨,我还是会帮他买酒跑腿,然后他用剩下的钱请我吃羊腿。后来这就变成一个传统,只要他想喝酒,我就说我要吃羊腿,然后我就拿着钱帮他买酒了。

Q:现在对大学生活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A:印象最深的其实都不是上课,都是私底下胡闹的。举个例子,大三的时候,常丽老师(陈晓在中央戏剧学院的班主任)联系了《天天向上》,带着我们全班去上节目,当时在学校那种象牙塔里,大家很少看娱乐节目,都不知道《天天向上》是什么。我本来没想去,我想的是你们去你们的,我玩我的。结果有同学说,常老师说了必须要去集合,我头一天晚上熬夜玩游戏困得要死,也得收拾东西去火车站。

在火车上,所有的同学都挤在包厢里,又吵又跳,我从来没有坐火车坐的那么high过。全班同学都挤在一起,互相打牌也好,喝酒也好,吹牛也好,各种都有。

Q:电影的另外一个亮点是你跟秦岚的姐弟恋,秦岚饰演的徐美心对姐弟恋是有些排斥的,但是林向宇排除万难去追求真爱,这样的态度跟你的爱情观是一样的吗?

A:我觉得林向宇有一点是我很欣赏的,他对他在意的东西是很坚持的,没有那么容易放弃,包括后来公司给他很大的压力,外界事业上给他很大的压力,他都没有放弃,连徐美心都让他放弃了,但是他就没有放弃。

演戏让我变成梦想家

十岁那年出演过电视剧后,陈晓很喜欢跟剧组里的小朋友一起玩,还曾经问过父母自己以后能不能干这行,后来,他如愿以偿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谈起为什么做演员,陈晓认为表演能够帮他完成所有的梦想,包括武侠梦。

在陈晓塑造的所有角色中,杨过是令他感触最深的一个,他也在这部《神雕侠侣》中收获了他的小龙女。陈晓理解的杨过,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大侠,而是一个“低到泥土里”的、有血有肉的人。“因为他很重视他坚持的那一份爱,只要那个人不在他身边,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意义。”

Q:你十岁的时候就曾担任男主角出演电视剧,当时是怎么跟演戏结缘的?

A:因为练书法,当时他们挑演员挑到少年宫,想找一个安静的孩子,在舞蹈班和唱歌班里没有找到合适的,就到书法和绘画这里找,看到我比较有这种安静的气质,就挑我了。

Q:为什么觉得在剧组里呆着挺踏实的?

A:一方面家里人管不到我,最主要的是这个,当时拍的是一个儿童剧,每天就在跟小朋友一起闹啊,感觉都玩不够,三更半夜才睡觉,如果在家里的话,晚上八九点就要睡了,喜欢剧组里不受拘束的感觉。

Q:后来为什么选择演戏作为你的事业?

A:演戏可以把我所有的爱好都用上。我觉得拍戏是一个很综合性的东西,我有对篮球的热爱,可这辈子都进不了NBA专业队,于是我可以用演戏把我对篮球的这份爱在戏上面体现,演戏可以满足我很多这方面的诉求,在演戏的时候我可以短暂地体验我想当的那个人的生活。

Q:你小时候是有“武侠梦”的吗?最喜欢哪个武侠人物?

A:有,我心中形象最高大的武侠人物有三个,黄飞鸿,东方不败和六指琴魔。

Q:但是你在最开始出演武侠剧的时候并没有扮演英雄,接到林平之这个角色有意料之外的感觉吗?

A:其实一开始,我有想过会不会让我演令狐冲呢?然后我就开始,觉得压力好大,不知道怎么演,因为以前看笑傲江湖的时候还挺少注意到令狐冲的,我喜欢东方不败。后来知道自己要演林平之,我就只记得他自宫过。当时给自己的动力就是,反正他练的也是《葵花宝典》,我那么喜欢东方不败,林平之我就按照东方不败演就行。

Q:当你得知自己要出演《神雕侠侣》中的杨过时,心里是不是感觉还挺爽的?

A:我感觉挺爽的,但是我以前始终觉得杨过是一个像神仙一样的人物,就像一个女孩让你演小龙女或者神仙姐姐一样,太高大上了。怎么说呢,这种角色给到你的第一反应是:啊,我变成神了?

Q:但是这部剧的选角在当时是很受质疑的,当舆论并没有看好你的时候你有感受到很大的压力吗?

A:没有,我还是在升天过程中。

Q:出演一个之前有很多版本,而且被很多前辈塑造过的角色是很有难度的,你当时是怎么让自己变成杨过的?

A:这个感觉很奇妙,我小时候没有看懂杨过到底是怎么一个人物,只凭着我一时的理解,我觉得他很高大上,他对爱情那么专一,又那么帅,他武功又最高,他的一切过于完美。直到我开始看小说,看剧本,开始演的时候,我发现,哦,原来这不是一个可以让你升天的人,这反而是一个要让你往泥土里面戳的一个人。

当所有的人都觉得他是神雕大侠,开始恭维他,觉得他高高在上的时候,他其实一点都不开心。但是你知道,现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是,一个人即使他以前经历过很多的苦难,只要现在他好了,大家一恭维他,他自己也会飘起来。但是杨过没有飘起来,为什么呢,因为他很重视他坚持的那一份爱,只要那个人不在他身边,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我觉得这是这个人物好玩的地方。

Q:现在回过头看,这个角色和这个经历给你带来最深刻的是什么?

A:你要搞清楚,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一被贴上标签就浑身难受

出道两年就走红,陈晓曾是万众瞩目的“小鲜肉”,无数人为他饰演的大侠杨过而倾倒,他又变成了“古装男神”。演戏之余,面对自己被贴上的这些标签,陈晓从一开始就是抗拒的。“一百个人可能有一百种喜好,我身上就会有各种不同的标签,但是到底我这个产品是什么,我的作用和价值在哪里,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值得深思的。”

Q:很长一段时间你都在塑造古装角色,也被大家称为“古装男神”,这是你喜欢的形象吗?

A:我有点觉得怪怪的,当时大家突然说我是“古装男神”,天哪,要了我的老命吧。(笑)我哪里担当得起,说起古装男神我首先想到郑少秋,我觉得郑少秋那样风流倜傥适合古装扮相的人,才是男神。再看看我自己的扮相,讲实话,真是够了。我没觉得自己的古装形象有多帅,可能我的想法还是比较实在一点,一旦帽子给我戴大了我会浑身难受。

Q:刚刚出道的时候你也是“小鲜肉”,但是现在小鲜肉一批又一批涌出来,你会有危机感吗?

A:那个时候小鲜肉是一个很新鲜的词,我刚听到这个词的时候鸡皮疙瘩掉一地,恶心死我了,是这种感觉,所以对这些名号我始终觉得好像跟我没什么太大关系,我一开始就是抗拒的。

Q:你从小就喜欢画画,现在还会画吗?

A:我现在虽然画的不多,但是所有关于画的东西我都很感兴趣,我经常跟人说我以后的家里就像老年人一样,挂满了字画。

包括我看电视节目也是,我对综艺节目可能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我看到介绍徐悲鸿的纪录片,我就特别喜欢。为什么我对徐悲鸿有感情呢,因为在我还不知道谁是徐悲鸿的时候我就开始画马,我爷爷奶奶的邮票上就有,他们说这是徐悲鸿的马,是最好的,但是我还不懂。

后来就看到了那档节目,讲他为什么画马画的那么好,看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他的路程是这个样子的,他等于是把西方所有的画都画到最好了,然后再把这些带到中国来,再跟国画结合,那能不成大师嘛。

Q:所以这种“匠心” 的态度是你想学习的吗?

A:当然,其实学武功也好,画画也好,表演也好,我觉得所有东西道理是相同的。

第6篇

――董卿

每一个字的吐露,每一句话的描述,每一场节目的主持,董卿都充盈着一种知性的美。也许,她并不像倪萍那样能令观众泪水涟涟,但是她却用自己特有的方式上演着“任是无情也动人”;也许她并不像白岩松那样能令观众敬畏有佳,但是她却用自己个性的魅力演示着“巾帼不让须眉”。

作为一个主持人,美丽的外表是必不可少的,但董卿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更称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比她漂亮的女子多了,但她身上的傲人才气,优雅礼仪,高贵气质融汇在一起,就让人觉得这个女子有着无形的魅力。

一个真正拥有高贵气质的人,那种高贵介乎于公主与皇后之间;一个真正平易近人的人,那种平和介乎于邻家姐姐和师长前辈之间……每当她站在舞台上,我们似乎都能感到整个舞台就是她的!就是这种“霸气”让人对她无不敬重,但是霸气当中又蕴藏着内敛与沉着、平和与亲近。这就是董卿,一个将“卿国卿城”演绎得淋漓尽致的女人。

听她讲话,绝对是一种享受,如果说吐字清晰、语调刚柔、遣辞精准、反应迅疾不过是泱泱大台主持人应有的职业素养,那么语气诚挚、神思凝注、逻辑严密、气韵雅致则当是这个新近再获“金话筒奖”的“幸运”女子的出挑专利。她笃定优雅的微笑背后,究竟藏着些怎样激流暗涌的故事?

自卑的土壤盛放璀璨的花朵

孩提时代的董卿偏爱文体活动,是典型的性情中人,董卿的父亲却认为女儿没有姑娘家的端庄,经常斥责她。“父亲就是希望我温柔乖巧,在家看书习字,我不能上学校的舞台表演唱歌、跳舞类节目,不能在家照镜子超过两次,不能穿花花绿绿的衣服,总之,随着年龄的渐长,父亲的传统、刻板让我一刻也不能忍受。”

进入上海戏剧学院,董卿才知道了什么叫天外有天。那时,班里的同学一个比一个漂亮,她们的形体表演也都很出色,很多人此前就已学过多年的舞蹈。“我记得第一次上形体课时,老师让我们学做芭蕾的基本动作,大家都做得很熟练也很优美,只有我跟不上节拍,差不多有半年时间,我始终找不到感觉,最难过的还是每个周末,看到周围漂亮的女同学都有男生追求,我一个人在寝室里看书的同时也默默在心里煎熬着。”

董卿说,刚上大学那会儿她一直被自卑困扰着,生活里一度找不到特别鲜亮的颜色,在那段难捱的岁月里,是书籍给了她力量。“我记得《人生》那篇小说里,作者莫泊桑说过挺朴素的一句话,生活永远不可能像我们想像的那样好,但也不会像我们想像的那样糟糕,无论是好的时候,还是糟糕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的确是这样,人面对坚强和脆弱的能力远远超乎自己的想像。”

“我跟我自己有过一次对话,对话的结论就是,我不应该牺牲我阅读的时间去练习台词、形体,相反,我应该使我的书本知识更扎实。我有博闻强记的特长,要比阅读能力,班里同学中我应该看书算最多的,每次文化课考试,我也总是名列前茅。我经常这样说服自己,我的班主任老师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开始从这方面树立我的自信心。”渐渐的,注重长处培养的董卿开始变的出类拔萃,走出了自卑的阴影。

烟花灿烂后的孤单宁静

身在异乡的董卿每次听到水木年华的那首《在他乡》都很伤感。“我生在上海,7岁以后随父母去了安徽,上世纪80年代又去了浙江,后来一个人考到上海读大学。我高中毕业以后就离开父母了,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生活。”

让董卿欣慰的是,在2005年《欢乐中国行》“母亲节”那期节目中,导演让她借着节目问候一下自己的母亲。“我当时说因为工作关系,绝大部分的节假日都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陪伴在母亲身边,但我的母亲从不抱怨。作为女儿我回馈太少了,而母亲给予的太多了。父母退休的时候渴望回到上海跟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就在他们回来那年,我却从上海来到了北京。但他们并没有因此阻拦我,而是给予我强有力的支持。当我犹豫不定的时候,他们甚至比我更坚决。”

“不过,任何事情都是把双刃剑,有得必有失。我到北京3年了,几乎少有休闲的时间,即使是买衣服也是因为工作需要,更别说晚上去泡吧了。有一次约定的采访地点在女人街的一问酒吧。住在城东的我竟然不知道女人街的方位,在别人的指引下才知道赫赫有名的三里屯,因为刚来北京的时候,一个北京的朋友请我去过那里。”也许正是因为如此,董卿才能做着一份“风光”的工作,却能独守一份清静。

“有时间我就喜欢一个人待着,哪怕什么也不做在家里晃来晃去的。因为我们的工作太喧闹了,太光彩了,当曲终人散的时候,人很疲惫,疲惫的人很落寞,很脆弱,那时就需要自己去调整。虽然我做了10年主持人,仍在调整,给自己找一个平衡点。”

这两年的春节联欢晚会结束后,董卿特别体会到了那种烟花极尽灿烂后归于平静的感伤。她总是一个人孤单地回到临时租住的居所,然后独自吃速冻饺子。

还有一次“曲终人散”的悲凉让董卿“刻骨铭心”:“那是离开上海的最后一次节目录像。夜里两点多,我一个人开车回家,路上行人稀少,马路两侧的灯光呼啸地从眼前滑过去,我一边开车一边控制不住地流眼泪。当时只知道这个地方不再属于我,而且是我自愿选择离开的,没有人告诉我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虽然心态的“修复”还在继续,但董卿已逐渐适应了这种反差。“我已经养成了回家喝茶、看书、听音乐的习惯,慢慢就平静下来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挺可怜的,在舞台上必须快乐、必须兴奋,不能被任何情绪所影响。但是,离开舞台后,就做回了真实的自己,这时所有不愉快寂寞孤单一瞬间就将你覆盖了。每每此时没有特殊的解决方法,就需要自己慢慢调整心态。”

成功途中心酸遍地

董卿还记得来北京后第一次被人认出后的心态,“有一次我去超市买东西,有个营业员大姐好像认识我,她看过我主持的《魅力12》,但想了半天却没叫出我的名字。当时我不晓得是难过还是高兴,索性自我安慰――好歹北京观众开始认识我了!人有时候需要阿Q一点,否则没有办法生存下去。”

经过数场“现场直播”历练的董卿在舞台上从容淡定,那一刻的她充满了斗志和勇气。但一旦帷幕落下,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她也会软弱无助。这两种不同的“侧面”都是真实的董卿。“台上的勇敢是因为我知道很多人在期待我,我的力量来自观众。英文中‘主持人’的意思是接力棒的最后一捧,最后一棒交到我手里,我不能不负责任;台下有软弱的一面是因为这时我是为自己活着,不知所措是我的真情流露。”

虽然,过往的10年,董卿的身边不乏鲜花和掌声,但,由上海到北京,此番的鲜花和掌声仍让她感受到了“不同寻常”。

“央视是所有做电视人的梦想,是全国电视媒体的至高点,能够登上这个至高点,在这个舞台上感受被认可是很幸福的。我特别喜欢《从头再来》这首歌,再苦再难都要坚强面对。”

“虽然是重新归零,但我没有在原地踏步,而是比原来又上了

一个台阶。就像爬山爬到一定高度要卸下以往及此事的负担,轻装上阵才能达到顶峰。我后来也在想当时自己为什么能够放弃,去承受未知的东西,都是因为追寻的那个梦太诱人了,我愿意为了那个梦想的实现去忍受所有的寂寞。”

“大学毕业刚进上海东方电视台的时候,从零开始没什么负担,之后被承认,感觉很快乐。而‘重新被认可’是重新变得没有人认识你,重新交得一个地方有你和没有你都不是很重要,这种落差是很难承受的。我觉得有些苦难是肉体的、物质的,有些苦难是精神的,往往精神的苦难对人的折磨是巨大的,是让人更难承受的。”

主持完2005年春节联欢晚会后,董卿的名字开始为全国人民所熟悉。这一点,董卿感受很深。“我从没奢望过一夜成名,我的经历告诉我,付出多少就有多少回报。‘春晚’对我是一种很重要的经历,接到通知时,我也忐忑过。后来我找到央视文艺部主任,又找到指导‘春晚’的导演张晓海,问他我应该怎样面对,他告诉我两个字‘状态’,让我别想太多,就当是主持一场全国老百姓都在看的晚会,就站在舞台上把‘状态’表现出来就行了。”

“我是满在乎别人对我看法的人,但我没有权利让每个人都认识我说我好。任何东西存在就有其合理性,这些质疑对我来说也是动力,只有自己做得更好才能得到更多的肯定。”

后记:采访过多位央视主持人,董卿是个异数――相对其他人的“端着”,她显得足够坦白。当然,每句话亦都在绝对禁得起推敲的“格子”里:“我是很务实的人,并没有觉得自己会高明多少,只是一些条件使我找到了最合适的位置比如长得还可以,虽不是绝色佳人,但还过得去;不是绝顶聪明,但还伶牙俐齿;称不上有勇有谋,但还算有理想有追求,也有进取心……它们恰好为我找到了最适合的一个岗位,这绝对是我的幸运,因为每个人都在撒网,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而我的出海远航却能够捞上来鱼……我得到的已经超出我的想像。”她深吸一口气,“其实我是个内心很没有安全感的人,总是居安思危,老觉得可能我今天拥有的一切说不定明天就没有了――所以,我要自己趋近完美。”

第7篇

我是一个心理上缺少青春期的人

《家庭》记者:写了这么多有关两性情感的书,很多女人说你总为男人说话,而相声演员徐德亮却赠了你四个大字“妇女之友”。你是如何做到在洞悉男性心理的同时,也能深刻了解女性的呢?

曾子航:很多媒体都问过我类似的问题,说你怎么那么了解女人啊?因为我在生活中除了接触男人就是女人,没第三种人可接触啊,接触久了,也就慢慢懂了。那天做首发式,还有记者当面问我,你是情感作家,写的书又那么畅销,那你一定恋爱过很多次,情感经历特别丰富了?我回答:其实到目前为止,我也就正式恋爱过三次。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写武侠小说的人武功一定天下第一,比如金庸老先生功夫一定高过李连杰:写《雍正皇帝》的二月河一定是“穿越高手”,跟雍正很熟,至少没事经常和雍正喝咖啡。哈哈!

关于“妇女之友”,可能是由于对我的书女性朋友看得多~些吧,但那些文字不是教女人如何取悦男人、战胜男人,也不是教男人如何去包二奶、养小三、逃过老婆的追踪。也有很多女性朋友说我是帮男人说话。其实,都是让男人更了解女人,让女人更了解男人,这样才能互相体谅,达到家庭、情感的和谐。能够洞悉人的情感,可能跟自己的很多经历也有关系。我深刻解读了中国人“爱无能”的种种表现,其实我曾经也是个“爱无能”。

《家庭》记者:你在书中抛出一个新观点,之所以导致“爱无能”,是因为中国男人普遍缺少青春期。这也与自己的经历有关?

曾子航:前~段时间,我应邀去一些电视台的相亲交友节目担任评委,现场的男女嘉宾尽管都是抱着相亲交友的态度去的,但普遍相亲成功率不高。女嘉宾有不少“久经沙场”至今仍“坚贞不屈”,问她们对嘉宾感觉如何,全都摇头。一位相貌不俗的女硕士生对我直言:现在来征婚的男嘉宾,要么就跟僵尸片里走出来的一样死气沉沉,没有一点活力,要么就像个超龄男童,还没断奶。她给来相亲的这些男人取了两个外号一个是“奶嘴男”,一个是“僵尸男”。后来,我逐渐发现,在日常的恋爱交往当中,“奶嘴男”和“僵尸男”也层出不穷。其实,这是他们无例外都缺少“青春期”所致。我这里所指的“青春期”,更多的是指心理上的“青春期”。中国男人为什么大多不浪漫、没个性?因为中国男人大多数是没有“青春期”的。一方面,我们的长辈总是希望孩子永远长不大,永远是他们跟前听话的乖孩子,另一方面,他们又怕孩子学坏,怕孩子早恋,怕孩子太过叛逆,巴不得孩子夜之间长大,或者“跑步进入30岁”。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对“青春期”的恐惧和排斥,导致了“奶嘴男”和“僵尸男”大行其道。我自己也曾经是心理上没有青春期的人。

《家庭》记者:那么,少年时代的什么经历使你缺乏青春期呢?

曾子航:主要是来自于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压力。而且在相当长的

段时间里,大概两年以上,我还患上了轻度的自闭症。我很少跟父母说话、交流,也不怎么跟老师和同学说话。在同学眼中,我是个非常内向、不爱说话的人。初中阶段班上50多名同学,3年下来还有几乎半的同学一句话也没和我说过。我一度被认为是语言能力很差的人,我自己也这么认为。以致于早几年在北京参加中学同学会,我原来那些中学同学都不相信,主持过很多电视节目、做过很多情感咨询、写了很多两性关系书籍的我,就是他们多年前的同学。反差太大了,他们都不敢认我。

自闭两年,这是压抑的结果

《家庭》记者:压力主要来自家庭?

曾子航对,家庭成长环境存在

些影响。我从5岁到7岁那三年被父母送到爷爷那里寄养。在这里,我也要建议一些年轻父母,不要因为工作忙没时间,就把孩子放在另外个城市的亲戚那里寄养。这会导致孩子敏感、多疑和不自信,认为自己不好,父母嫌弃自己,或者觉得自己是个拖累,所以父母才抛弃自己。这样的孩子有一种想法,就是我一定要证明给父母看,我是优秀的、可爱的。这样的孩子渴望成功,渴望得到认可,但负面的是,他可能会过分在意外界的评价,容易敏感、脆弱、自卑,容易成为工作狂、事业狂,甚至为名利所累。当然我还没那么严重。

我自己就是这样。我爸爸是海南人,妈妈是东北人。我5岁那年,爸爸对我说,咱们去爷爷家玩吧l我特别高兴地去了。后来爸爸说,你在这玩吧,我有点事情,过两天来接你。我也欣然答应。可这等就是三年,一直到去广州上小学前,我都是在爷爷家过着“被抛弃”的生活。这对我而言,有一种挫折感。

后来我随爸妈来到北京,在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上学。在这所重点中学里,我的成绩一开始还在班里排前15名左右。我爸妈都是老师,学理工的,当然希望我继承他们的事业与爱好。而我偏偏喜欢历史、地理、语文,喜欢趴在地图上圈出各个国家的首都,也喜欢看《三国演义》、《红楼梦》。爸妈看到后会呵斥我,说看这种书有什么用,纯属浪费时间。他们每天三句话不离“只有好成绩才能上名牌大学,将来才能找到好工作”,变相压制了我的兴趣。我在学习上挫折感越来越大,名次掉到接近倒数第10名。从那时起,我自闭了两年多,不喜欢和任何人讲话,我觉得这是压抑的结果。

《家庭》记者:是不是压抑太久了,终究会爆发?

曾子航你说对了。最终,父母拗不过我,我还是学了文科。我与身边的朋友一样,都曾感受过高考的压力。在选择大学的时候,我回到上小学时的广州,在中山大学学中文,也是为了离北京远一些,离父母远一些。离开父母后,我觉得我爆发了。压抑得太久以后,我就像笼中的鸟突然被放出来样。我在学校里参加各种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在学校自己办的电台里播音等等,变得非常外向,完全换了个人。后来,我经常换工作,从电视台主持人、报社记者,到影评人、制片人、情感专家、专栏作家,我总是一次又一次不断更新自我、挑战自我。我觉得,这些都与少年时代的压抑和被寄养在爷爷家有关。

还有就是,在我的少年时代,父母大概有七八年时间都一直在我耳边争吵,我听到他们说得最多的就是离婚,这对我而言伤害很大,我的自闭与此不无关系,以致于我差不多有将近10年时间,都非常恐婚。那时家里的客厅就是个过道,我就在过道里

放张床,然后加上围挡,我在自己的小小空间里,谁也不理,很少跟父母说话。我想跟所有的父母说,你们两个人可以闹离婚,但只需要把最后的结果告诉孩子,千万别老当着孩子的面吵,千万别!这样会给孩子的潜意识种下恶果婚姻是不幸福的,我父母都过不下去,那我们作为下一代就更没信心了。提到婚姻,

我经常会想起父母的争吵

《家庭》记者:作为情感畅销书作家的你,让无数家庭懂得“恋爱时不折腾,结婚后不动摇”,你自己却恐婚?

曾子航:这是家庭环境的原因。我现在有印象的情感经历,在30岁以前谈恋爱没有超过半年的。这个可能跟我的恐婚情结有关。提到婚姻,我经常会想起父母的争吵,那种烦恼让我不敢轻易踏入婚姻的殿堂,因为它给我留下的印象不是婚纱、钻戒,也不是王子与公主的浪漫情节,而是争吵、矛盾和纠结。我们总是在不自觉地复制父母的家庭模式,人格的不完整、家庭的不健全,某种程度上具有代代相传的“光荣传统”,就是这个道理。

《家庭》记者:问题家庭也能“代代相传”?

曾子航:在问题家庭中,父母经常把孩子当成出气筒,让孩子为他们不快乐的情绪埋单,不知不觉,孩子欠下了巨额的“债务”,长大以后,他们会唆使另一半或者下一代来偿还。在一期情感节目中,我曾经见过一个酗酒者,每次喝醉了就对老婆孩子拳打脚踢,但酒醒后又十分后悔。在现场,我得知这个“家暴男”原来也是个受害者,他的父亲当年也酷爱用拳头说话,总是对妻儿使用暴力。从小他就痛恨自己的父亲,这种愤怒无处化解,当他成家后,居然由当年的受害者变成了今天的加害者。碰巧,他的老婆从小也是在她父亲严厉的管教乃至棍棒下长大,跟他结婚也是在重复童年的悲剧。

《家庭》记者:那么你是如何在恐婚症当中实现自我救赎的?

曾子航:我的恐婚来自童年的家庭环境。国内外心理学家普遍承认,

个人的童年以及他从小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父母的教养方式会构成他的童年潜意识,这种潜意识一旦逐步形成、固定下来,将会对他的性格、人格、择偶观、人际关系、感情模式,乃至在对待恋爱、婚姻、家庭的态度上形成深远的影响。

应该说,恐婚也是“爱无能”的一种表现。爱的潜能来自我们的童年经历,我们最初总是从父母或者最亲的长辈那里获得爱的源泉。一些人可以把幸福握在手中,而另外一些不自信的男人和女人,或者对幸福从来不敢抱任何奢望的人则无能为力,任凭幸福从自己的指尖溜走。这就是“爱无能”。为什么如此之多的“三高女性”自觉选择了充当“齐天大剩”?为什么现在非常火爆的相亲节目中的男人和女人都很优秀,却很少有人牵手、大多数孤单离场?为什么那么多男人女人开始于误会,终结于错误,渐行渐远,无可奈何地忍受孤独?答案就是:因为他们都缺少爱的能力。

无论男女,如果个人在爱情和婚姻中总感觉不顺,那么他应该从童年寻找原因。一个不够自信的人,童年一定没能在父母那里获得足够的爱,这会导致他缺乏爱的能力。我也是找到了症结才对症下药,自我救赎。

爱作为一种能力,是需要一生学习的。在这一过程中,我的另一半也给了我很多帮助。

我的另一半给了我父母没有给的关爱

《家庭》记者:你在书中说,男人最喜欢的是“三不女人”,你的另一半是这样的人吗?

曾子航:应该说,在我妻子身上有这种“三不女人”的影子。我在公众场合几乎从来不提我的妻子,一方面她很低调,另方面这也是对她的种保护。今天谈到学习爱的能力,算是破例说一说。我的妻子是名大学老师,我们相识于10年前央视电影频道的《佳片有约》节目,当时我是主持人,她是嘉宾,她在节目中侃侃而谈,很有见地,而私下里她又是一个话很少的人。通常来讲,话多的人就是话多,在节目里如此,在生活中更应如此,她却给我不一样的感觉。这种神秘感,这种飘忽不定、捉摸不透的感觉深深吸引着我。她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着健全的、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给她很大的生活空间,正是我所提倡的那种“无条件、有理智”的爱。我是本科学历,她是博士,对学历上的差距,时间、空间的距离等,她的家庭都没有给过她压力。良好的家庭教育给了她很好的爱的能力和很强的自-信。

渡边淳一认为,幸福的夫妻和情侣应经常变换角色。我觉得我和她之间就是这样的。妻子大多数时候是妻子,有时又会变成女儿、妹妹、姐姐、妈妈、老师、学生、朋友、情人等等,我们之间的角色经常这样变化。包括我出版“两性情感三部曲”,我最感谢的就是她,可以这样说,她给了我我父母没有给过的关爱,我从中受益匪浅。很多细心的读者发现,我书中的文字与序言的文字笔锋不太样,序言更柔软一些,其实,序言是她改过的。而且,她是我的第一读者,我会将新写出来的内容读给她听,有些地方她觉得不合适,会跟我交流。

第8篇

当苏打绿的《小情歌》红极一时的时候,我和钟旭爱情长跑进入第三年。彼时,我们大四,面临毕业。

以往喧闹不已的宿舍,现在冷清得可怜。陕西的老大,家里安排她回村里的小学教书。她走的时候跟我们说,出来念书之前,她就答应过乡亲们要回去的。海南的小三也不愿再忍受北方寒冷的气候,回老家跟阿爸做生意,据说她家新开了好几个海鲜铺子,比辛辛苦苦当白领赚得多多了。山东的老五也踏上了回家的火车,她说家里给她物色了个人,回去相中的话就嫁了,女人么一辈子也就那么些事,还是嫁个好人比较重要。她满怀羞涩和期待地踏上回家的旅程,她害羞地和我们说,听说对方也是个大学生。

送走老五之后,宿舍就彻底寂寞了起来。我和燕妮挤在一个小床上慨叹,首都大学的大学生,就这样一个个散去了,回家教书做买卖嫁人。难道这就是我们挤破脑袋往里钻的所谓象牙塔的大学么?燕妮是宿舍老二,跟我的关系最好。整个系估计也就我们俩最闲了。燕妮的舅舅是北京知名上市公司的老总,毕业后自然不愁找工作,他舅舅对她说让她安心在学校继续最后一年宝贵的大学生活。而我,大三尾巴的时候,系主任已经找我谈过话,系里唯一一个保研名额已经鉴于我大学优异的表现内定给我。接下来我要做的无非就是协助老师工作,弄好自己的毕业论文,确切地说,无非也就是安分守己地在学校里消磨时间。

钟旭一边准备着公务员考试,一边辛勤地投着简历。这是他所谓的双管齐下,被我和燕妮讽刺为骑驴找马,为人品行不专一。我们正在学校旁边的小饭店把钟旭取笑得满脸通红的时候,宿舍李静姗姗来迟。见我们仨笑得正开怀,拉过钟旭旁边的椅子坐下,捋了捋她引以为傲的长发说,什么事啊,你们仨笑得这么开心?我一边招呼服务员点菜,一边问她,怎么才来呀,等你半天了。燕妮没有好脸色地说,咱们可比不得这个老总那个老总的,人有时间奉陪咱们就不错了,我说老五啊,以后你要发财了成名了什么的,可别把姐妹给忘了啊。

李静脸腾下就红了,我推了推燕妮,我说得了,人不就迟到了么,多大个事啊,我都饿死了,快点菜点菜,钟旭你赶紧把水给我倒上啊!钟旭会意连忙起来给大家倒水。一顿饭吃得又是不欢而散。

2

从大一起燕妮和李静就不和睦。宿舍一共六个人,燕妮李静我们仨是一个专业的,按理说关系应该好得没边了。李静来自黑龙江农村,要不是她说可能我一辈子连她家那个地名都没听过。开始我们仨还一块上上课,逛逛街什么的。后来李静老往老师那跑,没事打个小报告,天天泡在老师办公室,今天这个通知明天那个通知,连今天系里谁旷课了都能通知老师一声。上早操那会,我和燕妮都不愿意起早,正巧那事是李静负责的,跟她打个招呼照应一下应该没问题,可是人倒好,愣把我俩通报了。燕妮当时就说了声,他大爷,小妞真艮啊!然后给她舅舅打了个电话,通报马上就撤了,另外告诉我俩,以后永远不用再上早操了,不睡够哪成呢,两本长期病例啥都搞定了。

晚上李静回来很晚,然后就躺在床上看书,声都没吭。燕妮抬头白了一眼李静的上铺,然后把杯子狠狠地往桌子上一摔,跟我说,信信,我告诉你,以后跟咱不是一类人的就少他妈往一块凑,不然被人坑了都不知道。都这么大了,还连老师放的屁都他妈是香的呢!以为自己穿个班尼路就和VERO MODA一样了?那我还把花露水当GUCCI呢!说完拉着我,拿着新买的资生堂就去洗漱,丝毫不理会上铺的啜泣声。

一段话燕妮连用了两个他妈的,可见她的愤怒。其实我也挺生气的,可是我不会骂人,都是知识分子的父母对我管教很严,尤其是从政的父亲。所以我就更加喜欢燕妮,她有很多我没有的东西,连她骂人的时候都是那么好看,眼睛大大的,嘴巴翘起来,很泼辣的美。

之后过了很长时间李静都没和燕妮说过话,有时候跟我打招呼,我见她形单影只也挺可怜的,倒也没弄得那么僵。

其实从大一到现在,李静的变化是相当之大的。她再也不是那个刚进城的黑妞了,连CHANNEL和GUCCI都不分,从来没听过ONLY和VERO MODA。她现在用索尼的笔记本佳能的相机,穿的是宝姿用的是CD。她再也不会去屈臣氏的时候看见可伶可俐的洗面奶惊叹这么贵,她再也不会表露出那种怯懦的表情,再不会像第一次我和燕妮带她逛商场的时候感叹地说,你们这车子好多啊,商场好大呀。她现在已经学会仰头走路,看见身边走过穿着朴素的姑娘的时候会从鼻子里不屑地哼一声。她再也不会感叹这都市的繁华,来接她的车最次也是马自达,她已经学会左右逢源。

我跟燕妮说起的时候,她还是一脸不屑的表情,说用再多的香水也掩盖不了她自身的土气,什么玩意么!明明就是鸡还能把自己当个凤凰!我听了并没再说什么,就是挺感伤的,究竟是生活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习惯了这生活?

3

钟旭的工作跑得不是很顺心,不是待遇太低,就是职位已满。公务员的复习也同样让他心力交悴,短短一个月就瘦弱了很多。钟旭有个好习惯,每天就算是白天跑得再累,晚上也会回来陪我吃饭。有时候是在食堂,有时候是带我出去加餐。

钟旭学新闻,也一样长了一张新闻的脸,棱角分明,浓眉高鼻,但是唇薄。都说唇薄的男子情薄,可是我总觉得钟旭是个例外。长的这么端正的男子怎么能和那些小白脸一样呢?

第一次见到钟旭是四个专业一起上的公共课上,他穿着白衬衫,浅蓝仔裤,头发蓬松,眼神清澈。整个人干净纯洁得要命。公共课我和燕妮是从来不听的,窝在后排说说笑笑,一点不避讳。谁都知道广告系有两个最漂亮的女生,一个是泼辣的燕妮,一个是讨喜的苏信信。那时候,骄傲如我们,是从来不会把别人放在眼里的,包括古董一样的哲学老师。

可是当那个古董哲学老师叫钟旭到前面去点名的时候,见到他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好像突然就静止了,我听不见燕妮和我说话,我听不见周围同学的声音,我只能看到他,听到他带磁性的声音和标准的普通话,像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歌。

直到燕妮碰我,我才反应过劲来。燕妮取笑我,看什么呢?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出现了?我嘘了一声,冲燕妮挤挤眼睛,她听话地不做声。钟旭点到最后一个名字的时候,我站起来,我说同学,我叫苏信信,你没有点我的名字。他愣了一下,开始一张张地翻点名册。然后又翻一遍,最后忍不住问我,同学,你是哪个班级的?

那天我穿了新买的衬衫和百褶裙,阳光洒在我身上,很是温暖。我抻了抻裙角,微笑地对他说,我是广告一班的。他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说,不好意思苏信信,我只点新闻的名字,你们广告不是我负责的。我依旧对他笑,我说我知道,我只是想让你记得我的名字,我是苏信信。他腾地就红了脸,我笑着看着他坐下,教室里的起哄声,口哨声,让哲学老头子费了好大劲才平息下来。燕妮推推我说,行啊信信,没想到你还有这手,光天化日之下调戏新闻帅男,也不问问人家是不是名草有主?我回头对燕妮笑,我说,亲爱的,他是你男朋友么?燕妮愣了一下,说,疯了丫头,我也是第一次见他,怎么会是我男朋友。我说,笨啊你,只要他的女朋友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你,那么对于我来说,他就是单身。燕妮恍然,还不忘取笑我说,你就是嘴甜,早点搞定他才是真的。

4

钟旭是优等生,而我却很懒散。大学就是这样的,期末临时抱佛脚,耍耍小聪明就能拿到不错的成绩。而我确实挺聪明的,所以我可以拿第一。我可以跟钟旭一起进学生会,跟他一起拿奖学金,跟他一起第一批入党。终于有一天,他说,信信,跟我在一起吧。

钟旭待我很好,包容我的小脾气和小任性,像孩子一样宠我。每次上街的时候都会给我买可爱的玩具或者气球。他总是说,信信,其实你还是个小丫头呢。他在我开心的时候陪我开心,我不开心的时候哄我开心。连一向挑剔的燕妮都说,钟旭真是个好男人。

我写很多的文字给他,情书,随笔,小说,甚至书。就这样一路走来,直到大四。一直不相信毕业等于分手的这种说法,我觉得钟旭是优秀的,我们会走到最后。我享受他给我的爱情,心安理得。

现实的残酷让钟旭多了抱怨,我越来越频繁地打断他。天之骄子高材生的他却不断被挫,我知道他心里的不好受,可是我不喜欢他说这样那样的不平等,我不喜欢他愤世嫉俗的口气。终于有一天,他跟我发火,说信信,原来你真的什么都不懂,你只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他第一次没有顾及我的情绪,扔下我走了。

燕妮批评我说是我不对,男人总是有压力的,应该体谅!此时的燕妮和她的金领小男朋友感情正融洽,整天春光满面开着小车到处溜。

我固执地没有给钟旭打电话,他也没打给我。第七天的时候,好久没露面的李静约我吃饭。她打扮得很漂亮,甚至有点点的。她定的地点挺奢侈的,我说怎么了,有什么喜事么?她冲我笑得有点诡异,她说是啊,对我来说是件高兴的事。突然心里有点莫名的不安,我说那不如叫燕妮来一起分享吧,正好她也没什么事呢,就咱俩太孤单了吧。她还是笑,说一点都不孤单,一会就会有人来了。

李静点了满桌子的菜,我却觉得像极了鸿门宴。想了半天都找不到可说的话题,见她不断摆弄手机,问她,新买的啊?她笑,说是啊,你看好不好看?她递过来,我只好伸手去接。最新款的诺基亚N93I,大屏幕,高像素。我翻开来,屏保是不堪入目的画面,主角却是她和钟旭。

我愣了半天,许久才合上手机。李静在桌子那面修着指甲,漫不经心地和我说,你还不知道呢吧?今天钟旭找到了打算聘他的公司了,待遇还不错,私企,试用期三个月。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吧?所以我替他约在这里咱们好好庆祝一下。

我咬着嘴唇,直到血的腥味漫入口腔。我努力克制自己,至少让自己看起来很平静地问,为什么?

我觉得今天李静的笑特别多,她现在就笑着和我说,什么为什么?带着胜利者的味道。她点上一根烟,女士的,很细,在我对面吞吐着烟圈。我凝视她片刻,然后同样微笑着说,李静,我认识你快四年,直到现在我才觉得,他们说的都没错,你确实适合当个。

她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说她。掐灭烟眯起眼睛说,你也再不是以前的苏信信,不是么?其实我要的不多,我陪了系里那个老头子好多次,可是他说保研名额是你的,除非你不要我才有机会。可是苏信信,我就不明白了,我和你差在什么?大一时候我跟在老师面前像狗一样都没人看我一眼,就是因为我是农村的孩子没钱没地位没背景跟你们比不了么?苏信信,你把保研名额让给我,我把你的钟旭还给你,这也算公平吧?我知道钟旭对你有多重要。

我还是笑了,笑得很冷,笑她的无知。我说李静,这步棋你走错了。我不需要你把钟旭还给我,因为我苏信信,从来都不要二手货。还有你,就是不如我们,你差的就是你的人格和尊严,你这辈子也就是个。

我再次骂了她,然后转身走掉。这是我第一次骂人,骂得这么痛快,也这么心痛。下楼的时候,在拐角碰到钟旭。擦肩的时候他拉了拉我的衣角,低声唤我,信信。我低头,斜眼看他,第一次看他如此憔悴和怯懦的样子。我心隐隐地疼痛,看着这个我爱了三年的男人。我堆起笑说,你好钟同学,我们又见面了,恭喜你找到工作。我的声音清亮,犹如我们初见。他还是低低地唤我,信信,带着央求的意味。我转过身看他,我说钟同学,我都知道了,别再多说。楼上有人等你,别迟到了。

下楼的脚步,每一步都那么沉重。不知道是因为背后有太多的目光,还是自己心里的那些疼痛。可是我知道,什么都回不去了。

5

我觉得我还是挺牛掰的,我那么疼我都没有在那对狗男女面前掉下眼泪。狗男女是燕妮叫的,燕妮抱着我看我哭的时候,咬牙切齿地骂出这三个字。

我打断燕妮,我说就叫狗女吧,钟旭还是挺好的。燕妮恨铁不成钢,被我逗得扑哧一下乐出来。

其实钟旭待我还是好的。他记得我们之间每个小小的节日,他细心他体贴,他比我妈想得还要周到。我生理周期,叫他去买必需品。大雨滂沱的夜晚,他买了不对的牌子,我和他吼,从寝室窗户扔下去砸他。他却不生气,好脾气地捡起来,告诉我不要生气,他再去买。旁边寝室的姐妹回来告诉我,你家钟旭在超市围着女士用品转了N圈,脸蛋红得跟猴屁股似的。即便是这样,他仍不对我抱怨。他喜欢我为他写的每一个字,甚至是短短的几句话,他都订成小本子随身携带。没事的时候他喜欢带我去放风筝,他说北京的风是最适合放风筝的了。我们有一个巨大的心形的风筝,现在还挂在宿舍的墙上。每放一次风筝,上面都会写几句我们两个人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他说这样放飞的就是我们的爱情。四年过去了,风筝也都写满了。风筝太大,挤不下公车,每次都是他骑车带我,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捧着巨大的风筝,迎接一路上羡慕或者惊异的目光。我总是无比的骄傲,因为我知道,我捧着风筝,而他,捧着我的心。

我记忆中的钟旭,一直都是善良的,刚强的。他在车上看到老人的时候从来都是第一个让座,看到可爱的孩子总是上前逗逗,甚至用自己兜里最后的钱给孩子买糖吃。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是说信信有我,你别怕,还有我。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深爱的也深爱我的人,最后背叛了我。我疼,我很疼。

6

跟燕妮喝遍了三里屯的酒吧的时候,我终于厌倦了。干掉了三杯不加绿茶的芝华士之后,我跟燕妮说,妮子,我不想读研了。灯光闪烁,烟火迷离,音响开得响翻了天。燕妮停下玩的色子,转头大声地喊着,苏信信,你疯了,你就这么便宜了那个?我也同样喊着回答她,我说没有,燕妮,我只是累了,我想摆脱这样的一个环境。

音乐震得地都开始跟着颤,燕妮终于作罢,不再跟我喊话,她拉起我就走,也不顾及周围的人。酒吧门口,放眼望去,整条街都是灯火阑珊,比白天漂亮很多。燕妮跑去买来两杯热可可,我们找了个角落蹲下来,看来来往往的人群,形形。北京四月的晚风,有点淡淡的凉。

我握着热可可,许久才开口,我说燕妮,我只是累了。从我遇见钟旭开始,我就努力地使自己配得上他,不给他丢人。也许只有你知道期末考我站在走廊里背题一背就是一宿,蚊子叮得满身都是包。也许也只有你知道,四年,我这学生会主席当得有多不容易,做事从来不敢差一分一毫,脏活累活别人不愿意干的都让我揽了。也只有你知道吧,为了应付学校大大小小的比赛,我付出了多少,我身上的所有的光环,都不是白来的。可这些光环根本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是想让自己变得优秀,当别人提起,这是钟旭的女朋友时,都不会觉得我只是绣花枕头配不上他。其实并不是我不理解他,我只是想让他明白,在北京这个城市,从来都没有抱怨,有的只能是不断地奋斗。燕妮,你知道么?我们一起走遍了北京大大小小每一个角落,走到哪里我都会想起他。甚至晚上睡觉都不踏实,总是惊醒,一想到我们已经分手,想到他的背叛,我的胸口就开始沉闷地疼痛,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想到再在那个学校读研,我就难过得要命,我不想面对那所谓的物是人非。其实李静也没做错什么,她跟咱们不一样,我不读研没什么,而她呢,这是她留在北京的唯一途径了。每个人选择的路不同,她也有她的活法。

燕妮今天真的充当了好的倾听者,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紧紧地拥抱我。然后她哭了,一向坚强的燕妮哭了。她说,信信,其实你最善良,最坚强。你总是为别人着想,坚定的时候比谁都坚定。一直我都挺佩服你的,我总是想保护你,保护住你的纯真。大一的时候,咱们一起穿超短裙招摇过市。大二的时候,咱们一起跳交际舞震惊全场。大三的时候,咱们一起拿辩论赛冠军。大四的时候,咱们一起穿小西服套装羡慕得学弟学妹眼睛都直了。想想就美好,我们穿裙子在阳光下摇摆的岁月,都有你的陪伴。可是如今你受伤了,你疼了,我却不知如何是好。

我紧紧地抱着她,我的姐妹。我说好了,燕妮,你不要难过啦,我只是想出去走走,我保证会准时回来,继续穿着我们的小套装陪你叱咤职场,继续做风光的金领小姐妹,好不好?

北京的夜风,更加的凉了。霓虹一点点地消退,天空泛起浅浅的鱼肚白。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我只知道,北京,我现在要离开你。

7

父母并没有对我的决定提出异议,他们说早点出去见见世面也是好的。

没有带太多的行李,带了信用卡,带了电脑,一直南下。去了江南水乡,梅雨季节,总是下着淅淅沥沥的雨。白天打着伞到处行走,江南的美女像是带着一层薄薄的雾,白皙得透明,说着吴侬软语,听了就陶醉。晚上有时候听着雨声在住的民家店里码字,没有网络,没有外界的纷扰,连手机都没有开。想起以前下雨的时候,笨笨的钟旭总是提前准备好护膝让我戴上,也不管天气冷暖。我总是被他套得鼓鼓囊囊的,可是他还是振振有词地说,他妈说了,这样风和寒气才不会渗到骨缝里,省的老了得老寒腿,还要我照顾你。说得一本正经,一句话就预支了未来。想着想着,嘴角就翘了起来。

去了丽江,那个我们曾经约定蜜月要去的地方。记得那时候和钟旭抢旅游杂志看,上面说丽江是最适合相爱的地方。特别介绍了一个小小的咖啡馆,据说就是一对恋人,在丽江萍水相逢,相爱,结婚,最后开了这一家小店。我去的时候,这家店还在。并不是旅游的旺季,老板也乐得悠哉,兴致勃勃地和老板娘下着棋。我并没有打扰他们,我安静地喝着咖啡,然后离开,还好,他们还相爱。我走过一条条蜿蜒的小巷,这里比北京干净得多,空气也很清新。碰到钟旭爱吃的小吃,买下来,然后吃掉。我一直记得,那些他爱的味道。

去了,那个我一直景仰并且崇拜的地方。钟旭曾经说,一定要在年轻的时候去一趟,拜拜布达拉宫。如今我一个人来了,站在这片陌生而虔诚的土地上,恍若隔世。强烈的高原反应,让我不能肆意地走动。临走的前一天,善良的藏族导游带着我们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寺庙,他告诉我们说,这里求姻缘很准,它会保佑你得美满。我最后看了看你送给我的那枚戒指,你打了一年工攒下来的钱,给我买的一枚小小的白金戒指。你霸道地戴在我的无名指上,跟我说,这个地方要永远为你保留着,等着你功成名就拿着巨大的钻戒来娶我。可是戒指太大了,我只能戴在中指,这是不是也说明了我们的有缘无份?我悄悄地把戒指埋了,埋在这个中国最高的地域,这个神圣的地方。中指的一圈,带着浅浅的淡紫的戒痕。这是四年里,你留给我的痕迹。

我用了半年的时间,走了很多的地方。我同样用了半年的时间,回忆了我们所有的过去,直到我想不出新的内容。我知道我该回家了,我很用力地想遍了我们所有事,我再想不出别的了。所以,我不会再记得你。

钟旭,再见。

8

我窝家懒洋洋地拨通燕妮电话的时候,丫跟疯了一样,一口一个大爷。我把话筒伸出半米远,还能听见她充满狂喜地哼哼唧唧说想死我了。叫我在家等她,随后就到。

燕妮还是很黄很暴力,见面就给我一顿亲,接着一顿打。直到我求饶,我说姐姐,我还虚弱,饶恕我吧。她终于停下手,好好地端详我,煽情地说了句,瘦了。然后又开始狂捶我,边捶边说,为什么不打电话回来?为什么不跟我联系?我只得老实地交代,手机扔在了,怕给你打电话你想我催我回来。

燕妮终于恢复平静,慨叹地跟我说,信信,你不知道没有你我多寂寞。我讨好地拿出在给她请的护身符,在丽江给她买的银手镯。这个女人果然爱东西超过爱我,夺过去就戴上,也不介意自己身上穿的套装。

燕妮神秘兮兮地跟我说,知道么?李静的研还是没保上,民意测评的时候,她的分太低,根本没法通过,她人缘也够臭的了。钟……刚提了一个字,立马住口,看了我一眼,赶忙岔开话题。

我说没事,燕妮,我现在早好了。你的工作怎么样了?做到主管了吧?提到工作她又是满脸兴奋,看来是干得不错,正准备大刀阔斧地改革。

她问我有什么打算,找没找到工作。我笑,我说当然有啊,不然干吃白饭等你养我啊!她的兴致又上来了,说做什么啊?我说老本行,应聘了一家私企,广告设计,文案策划也包了。她拍拍我,行啊姐妹,我就喜欢你斗志勃勃的样子,真他娘的带劲儿。

燕妮临走的时候,我甩给她一堆文稿。我说姐妹,这是我写的最后一个长篇小说了,名还没起呢,归你支配了,给我起好了啊。大卖了有签售会我好带你去啊!到时候你往那一露面,我靠,北京新星啊!燕妮乐得合不拢嘴,还不忘问我,真是最后一部啊?有我的角色么?你给我写成啥样了?她不等我回答就跑了,边跑边喊,我得拿回去仔细研究。看着她我就笑了,她怎么一点没变啊!

其实我还是想说,燕妮,不管我把你写成什么样,我都表现不出来你的美好,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在青春的岁月里,遇见你真好。

9

我开始吝啬我的文字,连博客都很少更新。我接很多的策划案,做很多的广告企划。广告圈内都知道有个新人叫苏信信,她干起活来不要命。北京很大,世界却很小。还是不断地有钟旭的消息通过各种渠道传到我的耳朵里,他已经是圈内小有名气的记者,有着超出同龄人的沉稳。

周末的时候燕妮会来拽我出去散心,三里屯的歌舞升平,后海的安逸。更多的时候是换回学生装回学校里坐坐,试试学校的饭卡还能不能使用,去吃那时候我们最爱的鱼香炒饼。以前我们加餐的那个小饭店已经不见了,现在的是一个门脸很大的饭店,看排场就知道价格不菲。

偷偷地混迹于学生堆里跟他们听课。赶巧那天的是马哲,竟然还是那时候教我们的老师,他的头发又掉了不少,这都是为学生呕心沥血的结果。我和燕妮躲在后排,阳光依然温暖,透过厚重的窗帘映射进来。恍然间像回到几年前,初见的那个少年,穿着浅白的衬衫,一尘不染。

他好听的声音缓缓响起,他开始点名,一个一个。直到最后我站起来跟他说,我叫苏信信,你没有点到我的名字。直到有个声音叫苏信信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难道真的有人和我重名?我抬头,又看到那张熟悉的脸。两年没见,他依然俊朗,只是瘦了。目光对上的那一刻,他叫,苏信信。身边的燕妮也是一脸惊异的表情,在底下和我说,不会那么巧吧?

真的是他,他说,今天老师请我来给新闻班的学生做个演讲。讲讲咱们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活,同样的教室同样的老师,甚至连学生都是那么相似,我就想起你,结果,信信,我真的看见你了。他自顾自说着,竟然先红了眼眶。他说信信,我有好多话想和你说,整个教室鸦雀无声。

我站起,我说有什么话出去说吧,不要影响大家上课。有人开始起哄,说学姐真漂亮,再给学长一次机会吧。有人开始鼓掌,我出了教室,钟旭追出来。

站在我身后,好久他才开口。他问,信信,你还好么?我回头迎上他的目光,我说如你所见,我很好。他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哀伤,他说,信信,你长大了。我依然客套地对他笑,人总是会长大的,这是保护自己所必备的,不是么?他欲言又止,最后缓缓地问,信信,你恨我么?

我打断他的话,我望着新修过的操场,我说钟旭,你还记得么?以前你总是走这条路送我上课。这个操场翻修之前,小草总是长得参差不齐,你最乐意带我在这上面放风筝。我眯起眼睛,仿佛回到过去。他几次想开口,我说钟旭,什么都别说,陪我放风筝好么?他愣了片刻,说,好。

10

我开车载着钟旭到郊区,那个大心的风筝因为岁月的斑驳已经有点褪色。依稀可见上面的字迹,星星点点的,像泪痕。钟旭说,信信,其实我偷偷打听了很多你的消息,你工作别那么拼命,女孩子要多注意身体。他说信信,其实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每次想到你我都会很心痛。他说信信,回到我身边,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我把车里的音响开得很大声,陈奕迅的这首《爱情呼叫转移》真是好听到了极点。我说钟旭,你说得没错,北京的风是很适合放风筝。我任他牵着我的手,把风筝放得很高很高。我们一起奔跑,就像我们刚刚相爱的那个时候,他总是这样带着我跑,像带着自己心爱的孩子。

我承认,这是我两年来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很开心。风筝飞得很高,很高,线都抻到了极点。于是我松开了手,风筝一下就飞跑了,飞到我们都看不见的地方。

我说钟旭,你看见了么?这是我们爱情最后的记忆和凭证,现在它终于没有了。谢谢你,陪我见证了这一刻。他的脸色很不好看。我说钟旭,其实我一点都不怪你,你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换作是我我也不一定能拒绝诱惑。只是我们相爱太早了,那时候我们的爱情掺杂不了一点杂质。钟旭,你为我做的我都知道,现在你我,都不再是曾经的你我,错过了就什么都回不去了。

钟旭盯着我无名指上的戒指好半天,小小的钻,却分外的刺眼。刚强如钟旭,还是掉下了泪来。他说,信信,我还是错过了你。

“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胸膛,让上次犯的错反省出梦想,每个人都是这样,享受过提心吊胆,才拒绝情的羔羊。”

回来的路上,我依然放的这首歌,我一个人听得泪流满面。我看了看手指上的钻戒,我送给自己的25岁生日礼物。青春,过了大半。

听燕妮说我长篇的名字她起好了,我挺佩服她能起出这么文绉绉的名字,她说是借鉴了一个热播的电视剧。听说这个长篇的名字就叫《我们那苍白的无处安放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