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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

时间:2023-05-29 17:38: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违章建筑,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违章建筑

第1篇

一、整治范围

(一)对年10月1日以来阳城市规划区和沅公路阳段沿线已建成和在建的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分门别类进行处理。

(二)违法违章建筑规模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二、重点整治对象

(一)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

(二)涉嫌从事非法房地产建设、经营的;

(三)违法违章建筑规模大、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公职人员(含村、社区工作人员)参与、支持、包庇违法违章建设等行为的。

三、对已建成的违法违章建筑限期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没收实物,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经济处罚。

四、在建违法违章建筑一律停工,接受处理。

五、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非法从事房地产建设、经营的,依法追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对暴力抗拒违建行动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对公职人员(含村、社区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经营的,由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惩。

六、区人民政府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朝向、统一色彩的标准,加快安置点建设步伐,确保规范有序安置。

第2篇

1.1 城市规划滞后、政府管理不足

目前,我国城市用地特别是“城中村”用地缺乏总体规划。为了满足村委会的发展需求,保证村民的生活所需,政府将部分“预留地”留给村委会,但政府部门对“预留地”的使用情况缺乏管理。市民和村民想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建立房屋较为困难,所以,村民违法偷建、抢建住房的问题非常严重。对与上述现象,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通常持放任自流的态度,因此,导致违法违章建筑普遍存在。

1.2 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不断向四周外延,村民的经济条件逐步提高对居中环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子女长大之后也需要重新购房。其次,随着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生活配套设施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许多村民抓住了这一时机,大量兴建房屋来出租,来满足市场的需求。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在征用村民的土地以后,村民在失去土地以后,为了生活需要,开始建设房屋来收取租金。

1.3 执法问题

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部门在解决违法违章建筑时的缺乏强制性手段,公安部门以及法院的配合不到位,公安部门只是在发生冲突纠纷的情况下才会介入处理。除此之外,某些执法人员缺乏责任心,甚至是徇私舞弊,对与正在建立的违法违章建筑视若无睹,不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得违法违章建筑建立成功。再者,我国的执法体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执法部门各自为政,执法环境相对宽松,某些领导强加干涉,执法标准不一,导致在处理违法违章建筑时难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2 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

违法违章建筑所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城镇而言都具有非常严重的消极影响。

2.1 违法违章建筑影响市容市貌

违法违章建筑对城市的市容市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得征地和房屋征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违法违章建筑并没有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规划,导致建筑布局凌乱、立面粗糙、随意性大,再加上大量的外来人口流入,使得地段的管理难度增大,部分居住点的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环境卫生差并且存在火灾隐患以及社会治安问题。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设面积较大、情况较为复杂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安置补偿及房屋征收等工作的难度。违法违章建筑的建筑与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以及新农村建设背道而驰。

2.2 违法违章建筑造成邻里矛盾,影响政府威信和形象

违法违章建筑的建立很容易造成邻里之间的矛盾,并且会激化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这是因为,违法违章建筑并没有按照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这样一来,就会影响邻居的采光、通行等问题,进而产生邻里矛盾。在发生纠纷之后,村委会一旦处理不当,调解不到位就会导致从口头争吵变为大打出手。部分村民由于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无法进行房屋的建设,可能会猜疑执法人员和村委会收受好处或者是不作为,使得上访或者是越级上访问题严重。

2.3 违法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

违法违章建筑往往是偷偷进行的,时间较为紧张,搭建过程仓促,并且没有经过设计单位的设计,施工人员的综合水平较差,工程材料质量难以保障,电路的安全检测不到位等导致违法违章建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4 浪费资源,影响社会稳定

许多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违章建筑必须进行拆除处理,许多违法违章建筑的建设者都是倾其所有,一旦房屋拆除就会血本无归,因此很容易产生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3 违法违章建筑的治理

3.1 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

为有效解决违法违章建筑,应从根源上处理。因此,为了有效避免违法违章建筑的搭建,应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所谓的“疏”指的是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农民群众应通过集体的方式为房屋建筑提高良好的格局和空间。尤其是农村城市化完成之后,首先应处理好农民群众的社保福利问题,同时应为适龄群众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通过“疏”了解决农民群众失去土地之后的生存问题。所谓“赌”就是要严肃处理违法违章建筑的建设者,通过加大惩处力度来避免更多的违法违章建筑的搭建。

3.2 建立健全行政体系和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行政体系和法律体系是解决违法违章建筑的重要防线,其主要目的是以内外监督方法来监督管理违法建筑的实际情况,保证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文件在处理和解决违法违章建筑过程中得以贯彻实施。通过建立健全行政体系和法律体系来确保在处理违法违章建筑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除此之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调整,以提高治理过程的动态性、适应性以及可行性。为了提高治理效果,应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制度的精髓,并加强自律,进而保证违法违章建筑的治理顺利高效展开。除此之外,还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由于违法违章建设无论多么严重均不会涉及刑事犯罪,所以部分建设者抱有侥幸心理,如果能够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求,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违法违章建筑的治理效果。

3.3 继续推进原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进程

为有效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应继续推进原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进程,并且加强对城市化进程中已经进行规划但尚未建设的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和监控力度。并对土地的产权进行明确,以便政府部门进行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统筹安排。

3.4 规范土地交易市场

通过进一步规范土地的交易市场,并合理调控土地市场和土地利用,构件双赢的土地供给体系。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以及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行,既要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同时应符合多元土地利益主体以及社会经济的全面长期发展要求。

3.5 建立民主决策体系和研究体系

通过建立合理的民主决策体系以及高效的研究体系,并充分进行引导和规划,进行统一布局、科学规划,并进行适当的客观调控,协调好土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之间的关系,不断进行土地的优化配置,以发挥土地资源最大的效用。

第3篇

一、拆除范围

风景名胜区规划区域内海榆中线路段两侧的违章建筑,包括:3户槟榔烘干坊(砖瓦结构)、1户两间平房(钢混)、1户在建木雕坊(钢混)、1户在建基础立柱(钢混);年建设的2户四间平房(钢混);年建设的1户槟榔烘干坊(砖瓦);年以前建设的18户砖瓦房。

二、拆除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被拆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省政府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正式批复时间(2013年1月30日)为界限,此后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不予补偿,此前的建筑按政策依法评估补偿拆除。

(三)集中力量对省政府批复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年1月30日)后的违章建筑进行分批次拆除。第一批拆除在建的违章建筑;第二批拆除己建的违章建筑。

三、拆除程序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9月)。

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发动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工作。(责任单位:县管委会、县国土局、县住建局、镇府)

(二)调查取证阶段(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1月10日)。

1、调查摸底:对景区内的违章建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其建设区位、时间、原因、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用途、是否有纠纷及土地权属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责任单位:县管委会、镇府)

2、立案调查取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相关材料对违章建筑进行立案,并实地调查取证和认定。(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

3、对认定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正式实施时间(2013年1月30日)前建设的违章建筑,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管委会、镇府)

4、案件处理:根据违章建筑的查证和认定结果,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送达违章建筑当事人,并与违建当事人签订自行拆除协议书。(责任单位:县土地和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局)

(三)实施拆除阶段(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2月10日)。

1、自行拆除:违建户主按照拆除协议,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2、:对拒不签订拆除协议或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县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实施。拆除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首先拆除目前在建的违章建筑,接着拆除《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正式实施(2013年1月30日)后建设的违章建筑。

第二步:拆除原《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1993年6月实施)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年1月30日实施)期间建设的违章建筑。

第三步:拆除原《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实施时间(1993年6月)前建设的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土地和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景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景区违章建筑拆除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到责任单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风景名胜区拆除违建工作。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各责任单位要深入做好对被拆除违章建筑当事人的宣传和劝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动员其自行拆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4篇

关键词:违章建筑 SuperMap 数字城管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igital city of wuhu, and to wuhu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wuhu violate th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cess, and the key technology of system use, realizing the functions and characteristics.

Keywords: illegal structures SuperMap digital urba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G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2007年4月,芜湖市被建设部列为数字化城市管理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2010年1月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各项工作准备完毕,投入正式运行阶段。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以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为突破口,以地理空间(万米单元网格)为框架,实现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和业务监督、指挥、处理和评价的多部门协同工作的闭环控制,带动部门协同,促进了信息共享,优化了管理流程,完善了管理职能,带动相关部门的信息化,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减少了城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投资,从而以应用促进“数字芜湖”建设发展与深入,夯实了“数字芜湖”的基础,是“数字芜湖”重要的应用系统。

“数字城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市容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市容管理监管业务快速、准确、高效运行的根本保障。2009年芜湖市全面开展市容整治年活动,为配合此活动的开展,特开发市容整治年活动配套的违章建筑管理系统,充分使用现有信息化资源,进一步推动市容整治建设进度。

2系统建设目标

建立重点拆违区域的房屋建筑物数据库,为执法人员快速提供房屋建筑物详细属性信息(分层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建设时间、户主姓名等),给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系统记录每次对房屋普查的信息,对于每次执法信息也进行详细记录,根据这些信息建立“违建黑名单”(对于多次违建自动进入黑名单),对于“违建黑名单”加大监查力度,保证违建的“零增长”。将实现违建同其它部、事件的综合统一管理,提高城市的整体管理水平。

目标要求:

(1) 建立房屋和违建基础数据库

对现有的房屋和违建信息进行普查,建立房屋和违建基础数据库,为其他模块提供基础数据。

(2) 建立违建查处数据库

对于执法队员巡逻发现或群众举报违建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的整个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存入系统,建立违建查处数据库。

(3) 规范信息处理程序

对上报的违建信息进行流程规范管理,对于待处理或正在处理的违建处理过程,可以进行实时监控。

(4) 定位功能

将房屋的坐标点与已建成的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地理数据建立接口,使房屋与地图相关联,使信息查询者可以在地图上迅速查找房屋信息,可直观地观察到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能帮助管理者正确地指导后续工作。

(5) 城管通数据比对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可疑违建屋时,通过手机城管通定位和查询的功能查找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关联到地图上进行展示。将查找出来的房屋属性信息以及房屋照片跟实际房屋信息进行比对,判断是否属于违建。

(6) 综合查询统计

系统提供各种查询方式,此系统对于违建的信息提供多方面的信息统计,为领导者提供了全方面、全时态的信息服务。

3系统设计

3.1功能设计

本系统建设内容包括:户主信息管理,房建数据管理、违建数据管理、地图定位、违建查处管理、无线数据采集比对、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

图1 系统功能图

3.2数据库设计

3.2.1地图数据库

地图数据库主要是用来存储和管理地图数据,主要由地形图底图(水系、道路、绿地等数据)、房屋面、房屋点等基础地理数据组成。

3.2.2信息数据库

信息数据库主要用来存储和管理户主信息数据、房屋基础数据、违建数据和系统数据,主要包括:

1)、户主信息数据

户主与房屋的存在一对多关系,需要对户主的信息进行管理,违建行为最终落实到人的违建,户主属性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房屋基础数据

现有房屋以户为单位进行信息普查入库,入库信息有:户主建筑物面积、户主房屋结构、建设时间、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房屋地址、门牌号、所属道路、房屋照片、房屋编号、房屋部件标识码、备注等信息,建立房建基础数据库,为其他模块提供基础数据。

3)、违建数据

现有违建房屋信息普查入库,入库信息有:违建户主、身份证号码、违建建筑物面积、建筑物结构、建设时间、建设地址、门牌号、所属道路、违建照片、部件标识码、备注等,建立违建基础数据库作为违建查处的依据。

4)、系统数据

系统数据包括系统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等相关数据,这些数据保证系统的有序运行。

3.3数据流程设计

根据城管执法方式和违章建筑管理的流程,违章建筑系统数据流程的设计如下图所示:

图2 数据流程图

4系统实现

4.1开发环境

系统基于.NET Framework 框架,使用Visual Studio 2008为开发平台,采用SuperMap 开发组件为GIS开发平台。系统使用Oracle 10g为数据库平台,采用SuperMap SDX+数据引擎作为空间数据库引擎。系统基于Windows Server 2003系统的IIS 6.0提供网络数据服务

4.2地图定位功能

地图的浏览功能基于SuperMap 地图服务组件研发,采用B/S方式,提供地图的放大、缩小、移动、全图显示等基本的地图操作,并将地图与违建数据、用户数据进行有机结合,提供地图定位功能和地图查询功能。

4.3数据管理功能

城管通用户: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可以使用城管通对建筑进行数据对比,发现有违章建筑可以直接上报到系统,并上传违章建筑的位置、户主信息和照片等数据。

其他用户:城管行政人员(执法队员、执法队长、城管领导等)通过内部网络(政务网)访问系统,依照系统流程的设计规则,依据系统权限对户主信息数据、房屋基础数据和违章建筑数据进行浏览、操作、查询和管理等操作。城管部门依据系统的违章建筑信息情况安排执法人员对违章建筑进行查处,并在系统中进行备案。

4.4系统辅助功能

系统管理主要是对网站用户、角色、系统设置等数据的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使用浏览器访问系统管理系统角色及权限,给系统用户赋予不同的角色,并进行系统菜单、系统参数等进行管理。用户通过登录系统,依据管理员分配的权限,使用系统提供的各项功能,对系统数据进行浏览、更新和维护。

5建设特点

1)、实现数字化办公,简化办公流程,提高案件审批时效;

2)、建立房屋和违建电子档案,多媒体数据让信息更直观;

3)、违章建筑信息与地图结合,违建分布情况更加清晰;

4)、使用城管通让执法现场化;

5)、与数字城管系统有机结合。

6结论

违章建筑管理系统只是“数字城市”进程中的“冰山一角”,在设计和实现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之处,处在GIS技术应用的起步阶段。但是,随着社会和GIS技术的不断发展, GIS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GIS技术也将在各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宋关福,钟耳顺.组件式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与开发[J]. 中国图像图形学报,1998

萨师煊,王珊. 数据库系统概论[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杨品福,杜清运等. 长沙市基础空间数据库的设计与实现[J]. 测绘科学,2006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Illegal construction Manage System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Wuhu digital urban management, and taking Wuhu city as an example, introduced the process of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Wuhu City illeg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key technology, function and characteristic used in the system.

第5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结合兰州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规划是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地上、地下各项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建筑(构筑物),都必须服从城市规划。

第三条  所有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包括引进外资、联营、农民进城所办企业等)在兰州市所属县(区)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报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修建许可证》,并经规划管理部门验线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违章建筑或违章施工。

一、1983年以来,未经登记处理或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修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二、未按《修建许可证》的批准内容,擅自改变位置、面积、层数、立面、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半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四、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应由建设单位限期拆除而逾期未拆的建筑物或临时设施;

五、已发给《修建许可证》,但施工前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验线,自行开工的;

六、施工单位未取得《修建许可证》,擅自施工或不按规定挂牌施工的。

第五条  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的主管机关是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县(区)城建部门。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的检查、制止(指出错误、责令检查、通知停工)及登记工作,并将情况按月报县(区)城建部门。

二、有关管理部门,负责分工范围内违章建筑的检查、制止、登记以及对违章建筑的拆除、罚款等处理工作;并将检查处理情况每月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报告一次,同时抄报县(区)人民政府。具体分工:

现有道路、桥梁、广场及雨水、污水管道、河床、洪道、建设单位代征的道路用地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止和处理;

公房、私房、院落或楼区内的违章建筑,由其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制止和处理;

公园、林带、小游园等公共绿地的违章建筑,由园林部门负责制止和处理;

小街巷、空地、半城半农区及其他上述部门不管的所有违章建筑,由所在县(区)城建部门负责制止和处理。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对所辖范围内违章建筑的制止和处理工作,各管理部门及驻区各单位,都要接受当地政府对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工作的检查、监督。

四、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工作的协调与仲裁。

五、城市管理监察部门,负责检查处理各管理部门自身的违章建筑和对各管理部门的制止违章建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辖区内的违章建筑,应及时制止并向县(区)城建部门报告;县(区)城建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管理权限通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无管理部门的由县(区)城建部门处理。

二、对未领得《修建许可证》又未登记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向所在县(区)的城建部门进行违章登记,听候处理。对不登记者,经查出后,从严处理。

三、违章单位或个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应报请城市规划管理审批部门复议,并按复议结果的通知精神办理。如确属违章,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暂停办理违章单位或个人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手续,并通知供电部门不予供电,供水部门不予供水,市政管理部门不予接通排水。

四、经规划部门决定限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逾期不拆者,由城市管理监察部门组织力量强行拆除。规划部门决定处以罚款的单位或个人,收到决定后十五天内既不起诉又不执行者,由规划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违章处理的执行

一、本办法后修建的违章建筑,以及原有位于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或危及交通、环境、消防、安全,妨碍城市规划和建设实施,严重影响城市市容景观的违章建筑,应由负责分工处理部门立即通知违章单位或个人无条件拆除;超过限期不拆的,应处以违章罚款并强行拆除。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违章建筑,对近期规划实施无妨碍的,可暂不拆除,但要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次性罚款并签订经过公证的保证书,在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

二、对违章建设单位的违章罚款,按违章建筑总造价(最低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下同)的百分之三十处罚;逾期不拆者,加倍罚款,并强行拆除。

三、对违章建设单位的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违章建设者个人,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等处理。并处以六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章建筑的施工单位,各管理部门要令其停工检查或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对施工单位的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六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建筑管理部门可注销其施工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章的建筑单位、施工单位的罚款,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应从企业基金、利润留成或税后积累中支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由包干经费中支付,罚款一律不得计入产品成本、流通费用或摊入基建投资。违章建设的个人和违章建设单位的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一律由本人负担或由单位从其工资中扣缴。违章单位或个人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必须在半月内向所在县(区)城建部门办理交款手续,逾期加收滞纳金。

六、罚款交市、县(区)财政部门专项储存,用于城市建设维护和管理,不能挪作他用。

七、利用违章建筑出租、转让、买卖牟利者,由县(区)城建部门会同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非法收入,违章建筑应强行拆除。

八、对申请使用违章建筑营业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对使用违章建筑的住户,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房管部门不得发给产权证。县(区)城建部门应向以上有关部门主动提供违章建筑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意见,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在检查处罚违章建筑中,对辱骂、殴打检查人员,阻挠检查人员执行公务者,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敲诈勒索、有意拖延刁难或越权审批者,应追究责任,从严处理,按照其情节和造成后果,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坚决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活动。通过此次拆除活动,进一步改善市区城市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真正维护好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市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整治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并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高新区统一领导本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的调查拆除工作,牵头组织有关执法活动。市建设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配合,积极支持和配合辖区政府拆违执法工作。

2、坚持依法遵章的原则。本次拆除活动应严格按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规定,有理、有据、有力,下最大决心,倾全市之力,迅速、彻底、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3、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本次综合整治必须以城市规划为先导,因地制宜,以自拆为主,强拆为辅,既雷厉风行,又耐心细致,既积极迅速,又稳妥有序。应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减少对全市社会、经济和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影响。

4、坚持尊重历史,区别对待的原则。本次综合整治要严格区分历史上形成的遗留问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先拆除逆风抢建加建的项目上面,对历史上遗留的违法建设随着拆迁工作的深入再逐步扩大范围。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违反城乡规划和建筑法规的违法建筑,凡属于拆除范围内的,必须坚决拆除。不能有特权单位、特权阶层,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

6、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原则。整治活动符合绝大多数市民的根本利益,要广泛发动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参加综合整治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7、坚持综合治理,杜绝反弹的原则。要按照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的统一要求,拆、建、管并举,通盘考虑违章建筑拆除后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到拆一片、建一片、管一片,防止违法、违章活动再度反弹。

三、整治范围及对象

本次综合整治范围为市区建成区内;对象为2006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建设。具体包括:

1、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的位置、层数、标高、建筑面积、建设高度以及其他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4、其他违反城市规划进行的建设。

重点查处的违法建设包括:

1、近两年来加层加建、挤占消防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2、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3、城中村中近两年来未经批准违法搭建的工程;

4、侵占公共用地,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

四、领导机构

为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步伐,成立市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个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及高新区均应成立相应综合整治实施机构。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区拆违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同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参战各部门工作能力的一次考验,各区、镇办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抽调精兵强将,安排专门经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拆除违法建设任务。

2、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认真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定期反馈报告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查处违法建设督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体督导和评判查处违法建设成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或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建设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准拖全市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后腿。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个政策,阳光拆除,公平、公正、公开,让被拆人心服气顺。在查处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在职责范围内必须拆除,却不履行职责、不作为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检、组织和监察部门要追究行政责任失职渎职责任或给予纪律处分。

3、依法行政,精心组织。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主体到位,程序到位,工作到位。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精心组织策划好每一个环节,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对于违法建设,应予坚决整治或拆除,态度必须明确,旗帜必须鲜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对矛盾突出的投诉案件,要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不因各项工作不到位而出现恶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广泛宣传,依靠群众。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于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查处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公布违章对象、时间要求、拆除进展情况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建设行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涉及群众利益面广、任务量大,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加强社会性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登门入户的说服教育工作,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危害性,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积极支持和拥护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城乡环境、构建文明为目标,按照城乡联动、以城带乡,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违章建筑活动。改善、提高全县城乡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清除违章建筑物,遏制违规建设行为,理顺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县城规划区。

2、工业园区规划区。

3、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村庄规划区。

(二)工作重点

1、清理未经规划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和各乡(镇)政府批准的影响道路通行,影响市容街貌村容的违章建筑和构筑物。

2、清理侵占绿地和强占道路红线的违章建筑和构筑物。

3、协助国土、交通等部门清理影响市容街景、镇容村貌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垃圾收购点、煤场。

四、职责分工

(一)县城规划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由规划局负责,法院、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局、公安局、街道办、城关镇政府、八里镇政府配合进行整治。

(二)工业园区内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规划局配合进行整治。

(三)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由各乡(镇)政府负责,规划局配合进行整治。

五、实施步骤

全县城乡规划区违章建筑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4日—3月5日)

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5日—9月30日)

1、清理清查。对城乡规划区内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拉网式清查并分类登记,提出初步整治措施。

2、整治违章建筑。对确定的违章建筑物,采取教育引导、自行拆除、依法强拆相结合的办法。凡需强拆的违章建筑物,要启动依法拆除程序进行拆除。

3、工业园区内的违章建筑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确定建筑物的合法性,确属违章的建筑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发拆除通知书,规划局配合进行强拆。

4、各乡(镇)政府清查出的违章建筑物,由各乡(镇)政府负责,规划局配合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5、在强拆过程中出现无理取闹,阻碍工作开展的,由司法部门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三)验收巩固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各责任单位在11月5日前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城乡规划区违章建筑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健全长效管理措施,教育广大群众学习规划,执行规划。

3、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县城乡规划区违章建筑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清理清查、集中整治的。

第9篇

靠近城关,由于集镇居民较多,小作坊、经营门店也多,街道乱搭乱建现象十分严重。2012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禁违拆违工作,为配合全县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县城采取了过硬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在2012年的基础上加大重视与巡查监管力度。2013年以来,强拆违章建筑4栋,面积达700多平方米,制止违建20多起。

一、2013年8月以前所做的工作

2012年5月,镇党委政府在拆违治违上下定决心,树立目标,采取了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通过注重四个重点,确保主街道违章建筑全部有效拆除。一是注重强化责任。镇党政负责人一致认为应该把禁违拆违立足于整治利民、创建惠民上,从而争取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统一思想后,为强化组织机构,加强对全镇禁违拆违工作的领导,组建了禁违拆违领导小组,并迅速召开了党政负责人会议和机关干部、部门负责人会议、村场干部会议,把认识和决心传达给每个干部,使大家对禁违拆违的认识高度统一,同时分解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干部应尽的责任,做到职责明晰,认识一致。二是注重宣传氛围。任何基层工作都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在禁违拆违上,我们采取召开广播会、拉横幅,办点干部下村场,村组干部入农户等方式,及时宣传国家禁违拆违政策,使“防违、禁违、拆违”意识深入人心。积极争取群众的参与,为以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注重上下配合。为深入开展禁违拆违工作,我镇采取政府主管、部门参与、村组监管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合力,同时组建日常巡查队伍,加强日常排查监管,从“堵源头、截过程、拆违建”三方面着手,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四是注重坚定方式方法。开弓没有回头箭。要始终坚持禁违拆违的理念不动摇,不能因为中途遇到困难临阵放弃,只要是违章违建,坚持态度一致,做到一视同仁,不搞拆一户留一户的行为。同时要注重方法。要灵活细致做工作,运用好思想工作武器,不厌其烦。同时,集思广益灵活主动做工作,营造声势步步推进。我们首先拆除了一些在老百姓心目中难度较大、影响力较大的对象,给其他拆迁对象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营造了党委政府坚决拆除所有违章建筑的强大声势。在拆迁对象思想动摇后,抓紧时机及时跟进拆迁,不能拖,不能等。所有违章建筑不存在任何补偿,仅在部门单位组织人员拆除时,由部门单位承担了拆除的人力工资。

全镇2012年5-6月,全镇共拆除华钱路127户经营户违章建筑190个门店,其中有40处卷闸门和混凝土结构建筑。拆除主要路口乱建杂房3栋。2012年11月份,拆除富民路违章建筑35处,修建富民街道路及下水道。

二、2013年8月份以后所做的工作

2013年8月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控违拆违工作,并下发了多份文件,安排了多次专项行动。我镇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了全镇控违拆违工作顺利推进。

1、成立机构,加强宣传。一是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线负责人为副组长,国土、村建、司法、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工作班子。二是通过村场干部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控违拆违的工作要求,重点通过居委会干部对集镇居民宣传规划管理、控违拆违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现实需要,设立宣传横幅5条、张贴标语20多张,在集镇设立控违拆违成果宣传栏,在群众中形成违章建筑必拆,拆除没有一分钱补偿的氛围。

2、加大监管,明确责任。一是对2013年8月以前的违章建筑进行摸底造册。对主要路口、渠道等已经建成的和居委会屋后乱搭乱建的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列入违章建筑范围。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了控违治违的监督网络,各村委会主任为辖区内控违拆违的监管责任人,负责对已建违章建筑的登记,对新建违章建筑必须及时制止、上报。

3、规范管理,整建并举。一是规范建房审批。进一步明确了村民建房的审批条件,理顺了审批程序,从正面引导村民按规划和审批要求建房。二是加大巡查执法。由村建站人员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违章建筑,对各村场、居委会发现的违章建筑,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执法。2013年8月份以来,共下发执法文书11份,制止和拆除违章建筑11处。

第10篇

9月10日,海南三亚海螺村,大队人马带着炮机、切割机、吊车铁锤开始挤进弯弯曲曲的狭窄村道。数百斤的铁锤在空中划过一道精确的弧线,重重地砸在墙体上,楼柱瞬间坍塌。承载着老彭“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归隐梦的小楼,在升腾起的烟雾中,化为灰烬。

这只是整个三亚拆违工程的一个缩影。

自今年7月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拆违行动在这个享誉中国的旅游岛拉开大幕,每天都有无数的楼宇倒下。为了拆迁顺利进行,三亚机场甚至曾禁航半小时。

短短一个多月,三亚已拆除违法建筑近30万平方米。然而根据三亚综合执法局的数字,到年底共有400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需要拆除,这一数字相当于三亚2009年新房销售面积的4倍。

这场名为“铁锤行动”的全城大拆违还在继续。蓝天白云、椰风海韵之下,满目疮痍的三亚遍地废墟,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宁静。就像上世纪90年代一样,有些人折戟沉沙离开了,而更多的人又涌了过来,拆迁之后留下的大片海景资源又将成为新一轮争夺的起点。

2000多万元瞬间打了水漂

7月初,在三亚工作的白领卢明新准备以每平方米3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处小产权房。正当他犹豫着是否出手时,一场强拆违章建筑的行动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来自哈尔滨的老彭就没那么幸运了,当他连夜赶到三亚时,他的新房墙体上已被喷上了大大的“拆”字。他原计划3个月后就到三亚安享晚年的,但这场突如其来的拆迁粉碎了他的梦。

这个梦想起源于3年前的一次三亚之旅。当时,老彭被中介带到了海螺村,这个绿树成荫的小村庄让他一见钟情。此时该村恰好有6户人家一共8亩土地出售,且土地连成一片,适合整体拆除重建。中介建议,老彭先向当地村民购买土地,然后在原基地上造新房。

2008年,老彭联合其他22个人,买了海螺村的8亩地。“都是离退休干部,每人投了110万签了50年或70年的租赁合同。”按照建房规划,购房团建房18栋,每栋都是3层面积约400平方米的小别墅。

两年来,工程进展顺利,今年春节前就可以集体人住。但9月初,突然有人闯入别墅区,在房子墙壁上画了大大的“拆”字。

负责照看房子的亲戚预感到大事不妙,立即致电老彭。老彭有点莫名,“当时买地时他们说在农村盖个小房,三亚当地没啥手续。”因此老彭与左邻右里和村干部在《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签字画押后,对于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法律手续问题没有过多追问。“施工期间,也没任何人或单位来询问或阻止。”

三亚本地居民介绍,三亚农村盖房历来都不会去报建。过去十几年间,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管辖也未及农村,的确存在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的盲区。

老彭向当年卖地的村民和村干部求助,但对方均表示“无能为力”。前前后后总共花费的2000多万元瞬间打了水漂。

与他有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在水蛟村,另一位江西退休干部拉上几位战友集资500万与当地村民合作建房,如今也变成了废墟。

“建的不是房子,是补偿”

在三亚当地政府看来,此次行动并非空穴来风。

三亚违建问题由来已久,据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数据显示,自三亚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三亚市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暨责任追究制度》以来,当地违章抢建的速度丝毫没有得到延缓,反而在此后的6个月内增加了970多栋,面积达37.6万平方米。

为何违章建筑“甚嚣尘上”?有人一语道破天机:“违章抢建利润太高!”在三亚流行着一句话,“建的不是房子,是补偿,”三亚综执局新闻发言人林澜告诉《望东方周刊》:“由于利益驱使,抢建成风。有钱村民自己建,没钱就卖给别人建。”

于是,在三亚就出现了一面拆违一面抢建的现象,拆违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抢建。站在三亚市国光豪生酒店顶层望去,对面的海坡村密密麻麻的楼宇正在紧张施工,而许多房屋并没有楼梯,甚至楼层隔板薄如纸板。

在林澜看来,抢建的房屋往往不求质量,而是为了骗取政府高价补偿。这些抢建房屋的造价仅为200到300元每平方米,而按规定,三亚征地补偿标准为框架结构每平方米1180元,混合结构每平方米1030元。比如,花2万元建100平方米的房子,有可能换来10万元的“赔偿”。

这类骗补的违章建筑曾是2005~2008年三亚违章建筑的主流,但老彭的房子显然不在此列。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蓝文全透露,当前三亚市违法建筑已转向在农场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村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

尤其是今年年初国家《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又一轮违建风生水起。与政府征地赔偿相比,原住民更乐意向投资客出售土地,其回报也远甚于补偿款。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我市违法建筑现状的分析与对策》文件称,外来人非法买卖土地建房的情况约占违建总面积的一半。从违法建筑业主来源统计,主要是以东北、北京、福建、江西、河南、广东,以及少部分本省人为主。

这也意味着,带着大量资本进入三亚的外地投资客成为了此次打击的重点对象。而在今年6月三亚市政府内部印发的《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中,也可以看出,维护本地村民的长远利益已成为政府推动此轮拆违风暴的基点之一。

老彭告诉《望东方周刊》,海螺村要拆的36栋房子都是外地人所建,而该村村民拿着卖地款修建的新房子却并未列入拆除范围。

一位外地驻三亚的媒体记者分析,政府避开与本地村民利益对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让当地村民获利,可以减少铁锤行动的阻力。

陷入“越拆越违”怪圈

有三亚政府内部人士表示,今年春节期间,三亚旅游环境被中央媒体曝光,才导致这次打击违章建筑的整体整治行动。

但其实这并非三亚首次大规模拆除违章建筑。2000年,三亚市政府决定将严重影响市政规划的泡沫经济产物一“烂尾楼”进行爆破。当时三亚共有“半拉子,’工程120多宗,原报建总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

自2000年以来,三亚市的拆违行动就没有停过。自2009年以来,共组织大型拆除行动28次,小型拆除行动86次,共拆除违法抢建的楼房及简易棚屋966栋(间),面积达33万平方米。

今年6月,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向市政府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三亚目前的违建数量突破6450栋,面积达400万平方米,而据三亚民间人士估计,实际的违建面积甚至超过10C0万平方米。

7月15日,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在打击违法建筑专题会上表示,向三亚违法建筑打一场“歼灭战”,让违建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会议作出强制性的要求,任何形式

的违法建筑(含小产权房)一律停建,年底内拆除,同时水电部门对违建建筑停电停水,否则追究相关责任。对于拆除可能带来的损失争议,会议明确“对于购买无报建手续住房的购房者及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然而外界仍然预测,此次强拆也许会像之前多次强拆一样,陷入“越拆越违”的怪圈。在不少投资者看来,这恰恰暴露了政府部门在违建问题上的失职。

政府被指“只管拆不管建”

“房子也不是一天就矗立起来的,一开始打地基的时候,怎么就没人管呢?”三亚南山花园的业主质疑,这个有着5000名业主的小区,在之前长达数年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执法部门为什么没有制止?

老彭表示,如果违建在初期就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也不需要如今大动干戈,这不仅让业主血本无归,也徒增行政成本。

对此,林澜认为,相关部门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往往面临涉案人数多、取证难等问题,除了对违章建筑予以强拆以外,难以真正追究当事人的其他责任。但在大量违章建筑面前,这一解释显得有些苍白。

如2007年12月1日三亚市实施《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暨责任追究制度》,对区镇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但时至今日,却无一名执法人员受到处罚。

而有些违章建筑却显然是在相关部门人员的默许之下得以生存。三亚市港门上村路华融公寓的刘兴元曾148次上访投诉违章建筑,然而仅仅一层违章建筑拆了3年还只是在墙壁上“打几个洞”。

更让人奇怪的是,在凤凰镇机场路转盘右手边上的一栋5层违章建筑,在政府部门的多次拆除行动中屡屡“漏网”,至今“屹立”。

这次拆违的成本并不低。通常拆违的机械成本是每平方米25元,由此三亚需要支出一个亿左右,这相当于一个省级重点项目的投入。更有人指出,“铁锤行动”如同一场暴风骤雨,让一些已经入住的违建房变成了一堆瓦砾。这无疑是―种巨大的污染和浪费。

一位外地游客目睹一场拆除行动后显得有些不解,眼前的一栋房子原本修得气派堂皇,转瞬间变成一堆废墟,“违法建房有错在先,盲目拆除错上加错。”

当地政府从中受益

尽管存在巨大浪费,但三亚推进“铁锤行动”的决心丝毫不减。但在一些投资客看来,无论是默许违章建筑还是三亚的整治重锤,当地政府都能从中渔利。“政府通过拆除和重建可以制造双重GDP,”温州商人范伟指出,再度将土地挂牌出售政府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当地政府将成此次拆违最大的赢家。

此前,民间曾呼吁海南作为经济特区,在涉及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和“三农”利益的部分小产权房上,不妨开展一些探索和试验。在三亚的小产权房投资者,无一不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

大量违章建筑甚至带动了相关行业,受三亚和周边市县投资建设增长带动,三亚水泥生产增长迅速。统计显示,2009年前10个月,三亚水泥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9067万元,同比增长了4.35倍,且农村市场很活跃。

然而小产权房的兴盛直接影响到了三亚商品房市场。7月中旬,海南本地媒体以《农民盖楼卖3000元/平方米兰亚郊区小产权房卖得火》为题,曝出一线海岸小产权房的房价每平方米仅3000余元,远低于三亚商品房均价每平方米上万元的楼市。

与此同时,上半年三亚的房地产市场开始疲软。就在小产权房的超低价格经媒体披露后的第二天,三亚官方随即用行动表态: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官方将予以严厉打击。

7月21日早上,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分局出动近百名执法人员、3台大型拆迁机械对一处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的小产权房进行了强拆。

在不少房地产人士看来,此番清理出大批违建土地,不仅保证了商品房市场不受小产权房干扰,同时也保证了下一步土地的持续供应。“从这个角度,拆除小产权房,也保证了三亚楼市价格的上涨。”

一位匿名的房产专家给本刊记者算了一笔账,一旦400万平方米违建房拆除后进入土地市场,以每平米1万元出售,价值便高达400亿元,这相当于2009年三亚市GDP的两倍多。

另一方面,即使是给予拆迁补偿,三亚市政府给的拆迁补偿也不过是房价的1/10。

第11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河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治理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附后),全面负责和协调河治理的清障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协调等有关工作。

二、任务分配

相关镇办负责本辖区内河段违章建筑及各种附属物的具体清除工作(工程任务表附后),区政府按照堤防长度、占地面积及附属物数量,给予每个镇办相应的经费补助,并实行经费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相关镇办自行解决。

三、实施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河清障工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凡属主河槽内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规划70米红线以内)。河道堤防以内所有没有经过河道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全部视为违章建筑,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一律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二)没有明显堤防的河段参考以下原则进行补偿:原河槽边坡上的树木及附属物原则上属违章附属物,应无条件清除,按照尽量使农民减少损失,可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偿标准由各镇办制定。主河槽开口以外的树木及附属物,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三)对于有明显堤防的河段,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树木及建筑物均属违章建筑,均应无条件清除,按照尽量减少群众损失的原则,可适当予以补偿,补偿标准由相关镇办制定。

(四)对于施工临时占地的补偿参照以下原则进行补偿:

1.无明显堤防的河段的施工占地补偿标准,按照上级农田青苗补偿标准补偿一季。

2.有明显堤防的河段只给予一季的青苗补偿(标准由镇办核定)。

(五)对于主河槽开挖占地的补偿:有明显堤防的河段,占用滩区内的土地一律给予青苗补偿;无明显堤防的河段,原河槽开口边线以内的,属原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群众开荒耕种的,给予青苗补偿,没有耕种的不予补偿。

(六)对于河道内建筑物的清除。本次清障只清除开挖边线以内及影响开挖施工的建筑物。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一律属于违章建筑,应无条件拆除,为减少清障工作难度,各镇办可考虑拆除时适当予以补贴,标准由镇办核定。

四、具体要求

(一)镇、街道办事处要尽快成立河治理清障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设立专门办公地点,具体安排部署辖区内的河清障工作,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

(二)相关镇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群众工作,保证河道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第12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老城区综合环境全面提档升级为目标,大力实施自管、弃管住宅楼院硬化、亮化、绿化改造工程,彻底消除全市住宅楼院的泥土路、黑小区,因地制宜增强绿化面积,打造辽北最佳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我市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进程。

二、改造工作内容

实施自管、弃管楼院硬化、亮化、绿化改造工程,经过初步统计,要对214个住宅楼院实施亮化。安装照明灯约400余盏,消灭黑小区;115个楼院铺设修复路面约6.9万平方米,消除泥土路面;因地制宜,坚持乔灌结合、见缝插绿、见空补绿的原则开展绿化工作。预计改造资金约270万元。(具体工程量在清理小区违章建筑后确定)

三、改造资金来源

自管楼院的改造资金由物业的责任单位负责;弃管楼院的改造资金由政府财政和楼院业主集资共同解决。

四、改造工作时限

清除违章建筑在四月中旬前完成;绿化改造在四月底前完成;亮化改造在六月底前完成;硬化工作在十月底前完成。

五、改造工作的方法步骤

自管、弃管楼院改造工作分为楼院改造责任单位认定、拆除违章建筑、组织施工三个阶段。

(一)进行责任单位认定。成立由市房产局、建环委、规划局组成的责任单位认定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自管小区(楼院)责任单位确认,确定改造资金的来源。

(二)拆除违章建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局、新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清理自管、弃管楼院内的违章建筑,通知建筑所有人自行拆除。未拆除的,进行。

(三)组织施工。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硬化、绿化、亮化工作的施工工作。市房产局负责硬化、绿化、亮化工程的预算和施工;市绿化办负责绿化设计,提供树苗;市供电局负责提供自管、弃管楼院的亮化电源。自管弃管楼院内除绿化、硬化、亮化工程外的其他附属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线设施的改造,由自来水公司、市政负责同步进行。

六、改造后的管理方式

为了实现我市所有楼房全部实施物业管理的目标,新城街道办事处会同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组织自管弃管楼院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自治委员会。自管弃管楼院经过改造后,达到物业管理条件的由房产物业处接收,实施管理。达不到物业管理条件的单位自管弃管楼院,由房产物业管理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成立自治机构,在新城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自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