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7:38: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休假通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起普通的带薪休假案
2006年 1月,黄女士进入上海某婚庆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黄女士担任公司仓库管理员。2007年度约定月工资为 1800元,2008年至 2009年度约定月工资为 1000元。2008年 6月 3日,黄女士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月 13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不久后,黄女士就个人权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8年 8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其中对黄女士提出的要求公司支付 2008年年休假工资 688.5元的请求未予支持。黄女士不服仲裁裁决,遂向南汇区法院提讼。
在法庭上,黄女士认为,因公司未按相关条例安排其年休假,现要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 2008年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针对黄女士的诉求,公司方称,2008年黄女士在公司未做满整年,不应该享受年休假,故不同意支付黄女士年休假工资。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黄女士在公司工作已满 1年未满 10年,2008年其年休假应为 5天。黄女士在公司工作至 2008年 6月 13日,根据工作时间折算,其 2008年应休未休年休假为 2.26天。现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安排过黄女士年休假,因此,应支付黄女士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某婚庆公司支付黄女士 2008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561.10元。
应当说,这是一个极为普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维权案,但仍可反映出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并非人所共知。
中途辞职,年休假要折算
看了这个案例,也许有人会说,明明是黄女士自己提前辞职的,却要企业赔偿其未休假工资,那么企业岂不是很吃亏吗?
无独有偶。几乎就在上海南汇区法院判决此案的同时,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裁决了一起职工未休年假维权纠纷。2008年 7月,该省某建筑公司职工郑先生提出辞职,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公司辩称:“在今年结束前员工提前辞职,导致单位无法按照正常计划安排郑先生在下半年休假,因而单位没有过错,不应给予补偿。 ”但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折算出其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为 2天,裁决单位支付 165元。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安排年休假固然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时决定休年假。如果员工都可随时休假,可能会出现许多人不约而同都选择同一时间的情况,这样企业在运作上也会遭遇困难。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用人单位有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自。但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有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义务。
根据规定,因工作需要跨 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但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用人单位只要处理得当,是可以避免“吃亏”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只要提前 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反之,未提前 30天通知或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则劳动者依据该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能成立。而在劳动者提前通知的 30日
内,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休假。
当然,如果劳动者自愿放弃休假,公司也可不赔偿工资,但需注意的是,此种情形下公司需承担书面举证责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此案中由于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安排过黄女士休假,所以应支付黄女士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未休假工资如何折算?
尽管黄女士 2008年约定月工资为 1000元,折算下来日工资仅为 46元,但其 2天的未休假工资达到 561.10元。这笔账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
第一步,计算出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10年的,年休假 5天;已满 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 20年的,年休假 15天。”不知黄女士在该婚庆公司工作之前是否有工作经历,本案中她在 2008年的全年休假日期按 5天确定,但需指出的是,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算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二步,计算出职工本人离职时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记酬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黄女士在公司工作至 2008年 6月 13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165天 ÷365天)×5天 -0天 =2.26天,由于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所以黄女士 2008年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按 2天计算。
第三步,计算出职工本人离职时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根据规定,公司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用人单位需另外支付职工相当于日工资收入 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可见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月工资,与计算经济补偿、“代通知金”和加班费的月工资有所区别。
黄女士 2008年至2009年度约定月工资为 1000元,但她 2007年度约定月工资为 1800元,所以计算她的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月工资时,不应仅按约定的月工资计算,更不应仅按约定的 2008年工资 1000元计算。
跳槽后,在新公司当年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假设黄女士在 2008年 6月 13日离开原公司后,于同年 7月 1日跳槽到新公司工作,当年她在新公司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答案是肯定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尽管黄女士刚从原公司跳槽到新公司,但她曾在原公司工作将近 30个月,即符合“职工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休假门槛。2008年她剩余的“日历天数”为 184天,她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84÷365)×5天≈ 2.52天。由于 0.52天不足 1整天,因此她在 2008年的年休假天数是 2天。
过年放假安排通知书2021
“ 20xx年春节临近,为方便各位伙伴提前买票,能在家度过一个温馨快乐的春节(不为抢不到票而担忧,不为休假时间短而惆怅)”。因此,我们希望给大家安排尽可能多的假期时间,自 20xx年 x月第 x 周开始至 20xx年 x 月 x (含)前,实施每周六上班(此为正常调班,无加班费的哦),具体调班及放假安排如下:
一、 20xx 年x月至x月x日前安排调班安排:
20xx年 x 月第 x周(1 月 20 日)周六上班,调出 1 天
20xx年 x月第 x周(1 月 28 日)周六上班,调出 1 天
20xx年 x 月第x 周(2 月 3 日)周六上班,调出 1 天
20xx年x月第 x周(2 月 10 日)周六上班,调出 1 天;
重要说明:按相关规定春节放 7 天的假期调休,2 月 10 日这天休息,2 月 11 日正常上班。
我们则调整为 2 月 10 日上班,2 月 11 日休息,请各位伙伴知悉。
以上总共调出 4 天假期。
二、20xx年春节全员放假时间安排:
20xx年 02 月 11 日(周日)至 20xx年 02 月 21 日(周三)共 11 天,20xx 年 02 月 22 日(正月初七,周四)正式上班。
三:关于休年假说明:
年假的计算时间为从入职日期开始计算 满一年即有五天年假,每增加一年多一天,15 天为上限。
春节有需要调休年假的伙伴,具体可咨询行政部:昝欣同学。
四:关于请休假规定要求:
由于春节期间放假时间较长,为了确保公司各个项目运转顺利,为此公司规定,
如无特殊情况的,请/休/假需遵循下述时间点:
年前:20xx年 02 月 07 日(不含) 不允许请休假;
年后 :20xx年 03 月 01 日(含)所有伙伴务必到岗;
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五:关于请/ 休假说明:
考虑到春节期间请假人数较多,所以需要请假的伙伴们提前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进行审批, 请假流程: ① 前台拿请假条 →② 写好请假时间(需说明是请假还是休年假) →③ 部门负责人签字 →④ 统一把请假条给前台登记保存;
备注:关于部门请假,部门负责人需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审批,确保公司项目可以正常运作,需要分批请假,年前一批,年后一批,确保部门的工作可以正常推进,部门人员交替在岗。
以上特此通知!
提前祝大家20xx新春快乐!
xx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过年放假安排通知书2021
亲爱的`家长:
您好!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更好的安排假期生活,现对假期期间中心安排告知如下:
一、2月13日至2月22日期间放假,放假10天、调课6天;
调课日期:
2月11日(周日)上周四的课、2月12日(周一)上周五的课、2月23日(周五)上周五的课、2月24日(周六)上周三的课、2月25日(周日)上周日的课、2月26日(周一)上周四的课。
二、2月27日(周二)起恢复正常上课,当天有课的小朋友记得过来上课喔!
祝:所有的小朋友和家长们假期愉快!
(详情咨询班主任老师)
xx少儿英语xx中心
过年放假安排通知书2021
根据国家规定及生产运营状况,拟公布公司春节放假安排。
1.20xx/2/14-20xx/2/20春节放假7天;
2.具体说明如下:
3.各部门视工作需要,安排部分员工进行调班、换休或正常上班,有年休假之员工,请部门主管优先统筹安排员工休年假;
4.因工作需要上班之员工须配合公司任务正常上班;
5.全体同仁在放假期间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过年放假安排通知书2021
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
20xx年春节将至,为使公司和员工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自20xx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0xx年2月6日放假,共12天。2月6日(星期一)上班。。
二、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所属办公室进行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重点部位如仓库、办公用电设备、机房等场所的安全。各单位要认真清理一下文件资料,将重要文件保管好,贵重物品放在安全处,防止被盗。财务部门要保证保险柜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稳固。保证门窗的关闭和落锁,并由该部门负责人落实到位。
三、节假日期间为事故多发期,在节日期间返乡的员工要注意旅途人身、钱物安全,假期结束后请按时返回公司。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教师婚假申请书,更多婚假申请书请点击“婚假申请”查看。
婚假申请书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我是_______学院的教师______,本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举行结婚典礼。根据国家及单位的相关规定,本人可申请15天婚假。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婚假包括周六和周日么婚假是包括周末的。
休假期限包括每周的公休日,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年休假与产假、婚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分别计算。 婚假以连续请假为原则。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期,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拓展资料: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职工结婚可享受的待遇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_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工作时间
1.**站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2.逢节假日、监测活动及其它重要公务活动期间,**站实行值班(包括通宵值班)制度。
法定假期
员工每年有权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10天。如下: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3天(l0月1日,2日,3日)
年休假
1.年休假是为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照顾员工家庭生活,调节或解除员工工作疲劳,每年给予一定时间的假期。
2.年休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规定不同的期限:
工作年满5年至15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0天;
工作年满15年至25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5天;
工作年满25年以上每年可享受年休假20天。
3.年休假天数每年一月份调整。
4.当年从其他单位调入**站工作的不给予年休假,从下一年度起按规定标准享受年休假。
5.如果员工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休假;当年休假后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次年不再享受休假:跨年度之间连续病、事假的,可划作当年或次年合并计算。
6.年休假期间遇国家法定假期,法定假期不计入年休假中。
7.年休假期间遇有周六、周日,周六、周日计入年休假中,不再补假。
8.享受探亲假、产假或婚假者,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9.原则上,年休假不跨年度使用、不得相互转让。
10.为确实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站不实行以年休假兑换现金方式的休假补贴。
病假
1.病假是指员工患病,经医生诊断,为恢复病人健康提出休息养病建议(即病假证明),给予患病者休息养病的假期。
2.员工因病请假,须事先向直接领导递交法定医疗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妥请假手续,应主动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事假
1.事假是员工因有私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填写《请假申请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因急事未能事先办请假手续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分管领导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事后补办手续。事假手续不全者,以旷工论处。
2.请事假的员工原则上应按“先用休假,后用事假”的规定掌握。
3.事假期间扣除奖金(含工改工资),标准为每月奖金收入总额/每月实际工作日*事假天数。
4.当年零星事假累计满30天的,扣发满后下一个月工资。
婚假
1.婚假是员工本人结婚,凭合法结婚证书给予的假期。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给予7天奖励假期,合订婚假10天。
3.凡婚前办理体检,参加婚前教育可酌情给假,但最长不超1天。
产假
1.产假是女员工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包括产前假和哺乳假。
2.女员工持有合法结婚证书生育,根据国家规定给予其产假、产前假、哺乳假。其假期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给予假期三天。
(2)提前生育者,按产假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多胎者,另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给予产假三十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4)产前假是女员工产前因遇困难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给予照顾的假期,可允许请两个半月产前假。
(5)哺乳假是女员工产假期满后需给婴儿哺乳,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给予照顾的假期。产前假连同哺乳假、产假合并计算,最长假期不得超过一年。
(6)产假期间本人工资照发,产前假、哺乳假均按本人工资、奖金80%计发,工龄照常计算。
探亲假
1.探亲假是指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100公里以上),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在一定时间内,回家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探亲分为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两种。
2.因分居两地、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路程假除外,下同),往返路费按国家规定给予报销。
3.未婚期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自身因素除外),当年不能给予假期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往返路费按国家规定给予报销。
4.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按国家规定给予报销。
5.员工如需出国探亲,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6.往返路费(指直线距离),站领导享受飞机、软卧等以下待遇;部门以下人员享受硬卧以下待遇。
丧假
1.丧假是当员工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
2.丧假一般不超过5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可酌情增加假期,但除路程假外最长不超过7天。
其它假期
1.凡组织上推荐脱产读书的,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2.凡经组织批准参加业余学校读书者,读书原则上不占用工作时间。考试前可给予每学期不超过3天的复习时间;参加自学考试者,每学科可给予1天复习时间(考试除外)。
3.根据沪卫妇儿(83)9号文、沪计生办(83)14号文的规定,已婚女员工接受节育手术,凭医院证明,自接受节育手术之日起给予一个月公假,工资、奖金照发。
4.凡因子女学校通知参加家长会者,可凭学校通知,经主管领导批准酌情给假。
5.其它如子女参军、单位组织义务献血、住房动迁等按有关规定应给予一定天数的公假者可凭相关证明给假。
旷工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旷工处理:
(1)不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未获准续假,又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归者;
(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无故离岗处理私事者;
(4)其他应视为旷工者。
2.旷工期间工资、奖金按每月收入总额/每月实际工作日*旷工天数扣除。
3.员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或除名。
请销假手续
1.请假应按级申请,一般不得越级请假。
2.员工需用各种假期,必须按规定程序事先办妥请假手续。
3.请假(除持交有效病假证明外)一般需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何种假、请假理由、请假日期与天数,经领导按审批权限签批,由主管领导口头通知本人。
4.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妥请假手续的,应电话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方确认有效。
5.凡被批准的请假单应交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
6.请假期结束后,还需以口头方式销假。办公室及时在请假单中注明请假者实际使用的假期日期和天数,以体现请假手续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单位安排公休假,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可不必填写《请假申请单》,但须上邀《公休单》。
请假审批权限
1.站长向中心领导请假;由办公室备案,并告知副站长、各室领导。副站长向站长请假;由办公室备案,并告知各室领导。
医疗假期限期返岗通知书
XX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你的医疗假期,医疗期结束后,单位多次电话通知你到岗,但你拒不到岗,也未给出明确答复,单位截至今日无法了解你的真实意愿。
根据单位的休假管理制度规定,你的行为已构成旷工,旷工3日已在构成严得违纪。鉴于你是公司的老员工,现通知你于 年 月 日前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单位将停发你的工资或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
年 月 日
各部门: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队伍管理,提升团队工作氛围,遵照公司相关制度,行政中心计划每周五前组织一次基础管理检查。检查内容:员工考勤、着装、办公环境、日常规范、劳动纪律等。
请各部门对照制度,检视部门员工,是否存在没有遵照公司制度要求者,如果有请先行整改。本次检查发现没有遵照公司制度者,将给予处罚。
特此通知
附:《检查依据及标准》
行政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7日
检查依据及标准
员工考勤及假别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
1、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
项目作息时间按各项目要求执行。
2、考勤办法:
1)公司采用“钉钉”办公软件打卡或指纹识别方式记录考勤。员工每日上、下午上下班均需打卡。
2)外出联系业务或开会时间在10:00以后的,均须从办公地点出发,特殊情况直接从家外出办公的,需按考勤时间要求,在“钉钉”上进行定位显示。
3)所有在“钉钉”及考勤机上未显示打卡、定位记录的非正常打卡情况均需填写《非正常打卡登记表》,每月汇总后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完毕后转交考勤员。
4)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5)员工出勤实行一日一考,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
二、休假管理
静港投资休假标准表
假 别
天 数
工资发放标准
条件或说明
法定假
元旦
1天
全额岗位工资
按公司公布的放假日期执行
春节
3天
清明节
1天
劳动节
1天
端午节
1天
国庆节
3天
中秋节
1天
病假
1-3个工作日
岗位工资的60%;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附县(区)、社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试用期病假同事假标准执行;
3、如病假时间过长已严重影响试用工作,可解除劳动关系。
4-15(含)天
按事假标准
15天以上纳入医疗期
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事假
2<试用期内事假天数≤5个工作日
延长试用期。
1、试用期员工事假天数累计5个工作日以上,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2、正式员工一年事假天数累计30个工作日以上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30个工作日/年
扣除相应休假日的岗位工资。
婚假
司龄满一年
3天
全额岗位工资
1、申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
2、婚假应在登记结婚后六个月内连续休完,超过期限后不予补假。
司龄满两年
5天
丧假
3个工作日
全额岗位工资
1、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2、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亡。
生育假
参考国家规定执行。
年休假
司龄每满一年
享受1天
全额岗位工资
1、年休假只适用于当年(按员工入职日以整年计,非自然年),不累计使用;
2、其它假期(包括产假)年累计满30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注:法定假、病假、婚假、年休假按照规定级别领导审批后方可连续休,连休每人每年仅限一次。
2、各类假期批准权限
请假需逐级审批,各类人员请假天数及最终审批负责人如下:
审批人
请假人
时间
(天)
1
2-3
4-7
7天以上
总经理
----
集团董事长
副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集团总监、部门负责人
副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下属公司(项目部)部门负责人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普通员工
部门负责人
主管副总
公司总经理
3、假期审批程序:
1)员工请假,提前一天按准假权限审批后,提报至考勤员处,方可休假。如确因事件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按制度程序请假者,必须在开始上班时间后一小时内致电准假人,并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审批手续。
2)请假员工在休假前必须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待和授权。
3)员工休假完回公司后当面向准假人口头销假。
四、享受福利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补充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餐、节日福利、通讯补贴、生日贺礼等。
员工日常规范
一、仪容仪表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穿工装,外出商务活动、大型集会、会议或有关活动必须统一着装。
2、员工工装必须穿着平整、干净,不得挽起衣袖或裤脚,特殊岗位可以酌情处理。
3、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装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装颜色相同但式样不同的服装,不得将工装与其它服装混穿。
4、新员工没有配备工装之前,请着同类服装上岗。
二、劳动纪律
1、员工有责任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对其工作的各项合理要求及安排;
2、员工有责任定期查看自己、部门的电子邮件;
3、员工有责任及时查看公司以各种形式的各项规章制度,通知等文件内容;
4、员工有责任向下属或其他员工提供培训,以达到保护人才,发展人才并不断为本公司培训人才的目的;
5、员工有责任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完成岗位职责工作;
6、员工有责任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保证公司利益;
7、妥善使用和保管公司资产,包括手提电脑,台式电脑及其配件,电话,摄录机,投影仪,照相机,闪存盘,文具等;
8、禁止占用公司资源,浏览与工作不相关的网站,下载及使用游戏软件。
9、电脑显示器及办公隔断上禁止悬挂、张贴任何纸张,不得搭放报纸、毛巾、耳机等物品;
10、衣服外套不穿时要挂在衣架上或衣橱内,不得置于座椅靠背上;
11、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众聊天。
12、工作时间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吃零食、就餐。
13、办公区卫生由值日员工负责,个人办公区域由员工自己负责。
14、不准向洗碗池内倒垃圾、剩饭和剩菜。
15、办公室内配置的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等办公家具,非经请示本公司主管领导并同意,禁止移出本办公室。办公椅因会议或其他之需移出后,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位。
16、办公室内办公家具之布局,非工作必须并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严禁擅自变动。
17、办公椅在工作时间,禁止调至逍遥模式。
18、严禁在工作时间观看影视频或下载影视频,严禁在工作时间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9、办公室内空调调节由各部门员工负责,夏天的空调温度调节不低于26度。
20、下班后,或离开办公室无人半小时以上,要关闭照明。
21、下班后,要将插座上加载的充电器、饮水机、电热水器等用电器除去,防止因无人管理长时间通电发生过热、打火,引发火灾。
22、员工就餐要自觉排队,避免浪费粮食。
四、奖惩制度
1、当月检查发现违反一次并只一项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并通报批评。
2、当月检查发现违反一次并两项或者累计违反两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并处于50-100元罚款(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100元/次,其他人员50元/次)。
3、当月检查发现违反一次并三项以上或者累计违反三次以上,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并处于100-300元罚款(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200-300元/次,其他人员100-200元/次)。
案例: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对部分富余人员或不胜任岗位工作者采取了待岗学习、待岗休息的管理方式。这部分人员若待岗学习、待岗休息的天数超过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还可以享受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吗?
说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1年内休病假、请事假达到一定天数的,当年的年休假就可以不安排。所以,职工在待岗学习、待岗休息期间,没有向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不应当休年休假。但是,在一个年度内,若存在待岗学习、待岗休息的时间段,也存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段,那么应当以其正常劳动的时间段来折算当年的年休假。例如:待岗学习、休息6个月,工作6个月,那么就应当以6个月为基准折算当年的年休假。但若待岗学习、休息期间,单位按照正常出勤支付了工资待遇或按照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支付了正常的工资待遇,那么就可以视为单位在这期间安排了职工休年休假,在该年度内就无需再安排休假。(永亮)
停工留薪期工资属劳动报酬还是工伤保险待遇
案例:向某在某煤电公司从事采煤工作。2010年6月12日,向某在井下帮忙推矿车时,不慎被矿车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后向某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9级。经治疗后,向某于2010年9月继续到煤电公司工作至今。停工留薪期内,向某从单位共领取费用1628元,从社会保险局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972元。2013年2月,向某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6万元未果,申请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问停工留薪期工资属劳动报酬还是工伤保险待遇?
说法: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本案中,向某在劳动过程中受伤,依法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9级伤残。向某受伤后治疗期间并未上班,即没有进行劳动,故煤电公司没有支付给向某劳动报酬的义务。可见,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不是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是作为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龚秀玲)
单位隔月发工资合法吗?
案例:今年5月,经老乡介绍,我被一家服饰公司招为缝纫工。上班几个月来,我发现老板总是找各种理由说职工干的活不合格,借此扣大家的工钱。为此,一些同事陆续离职了。近日公司发出通知,从9月起工资往后拖一个月再发,即8月份的工资要等到10月5日才给,以后也是隔月支付工资。如果职工未经老板同意就离职,将扣发未支付的工资作为违约金。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正确吗?
说法: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公司隔月向员工支付工资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第一,该公司规定当月工资隔月发放的做法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也就是说,工资支付的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
北京 jody
A:《劳动法》第45 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据此,无论是年休假还是探亲假,都是职工的一项权利。只要条件具备,可以同时享受。
当然,年休假和探亲假的适用范围是有所区别的,前者适用于所有性质单位的所有员工,而后者只适用于国有性质单位的固定员工。因此,只有国有性质单位的固定员工才可以同时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其他职工只能享受年休假。
关于如何维护权利的问题,《劳动法》第89 条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Q:我到温州的一家公司工作,后被派到公司在绍兴的分公司,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了20 天之后,还没过一个半月的试用期,因感觉公司环境不适合自己发展,我就递交了辞职信。后来我找到公司结算工资,结果温州总公司和绍兴分公司财务互相推诿,一直没有给我结算工资。
请问,我的工资该向谁要回?
浙江 王先生
A: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只约定试用期的做法是不规范的,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劳动法》第32 条第1 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 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你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不管何种原因,单位都应当及时与你结清工资。关于向谁要工资的问题,就是要确认劳动关系的主体。由于你是“温州公司”招收的员工,又是以温州公司的名义派到绍兴分公司的,且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你的劳动关系应隶属于“温州公司”,你应当向温州公司索要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选择绍兴、温州的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寻求保护。
Q:我是宁波一家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员工。最近总公司决定撤销上海分公司,要解除与上海分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我们理应得到赔偿。但现在总公司下了一个通知,把我调到宁波总公司去工作,总公司明知道我不会去宁波工作的。我认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我辞职,以逃避应该向我支付的赔偿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上海读者
A:《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8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并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是无法直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当然,《劳动法》第17 条还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为进一步改进XXX村工作队、村两委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XXX村发展环境,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系,切实解决广大村民关心的实际问题,经XXX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对人员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要求,请各成员切实遵照执行。
一、机关考勤管理
1、作息时间:每日上午10:30;下午16:30之前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补签,没签的视为迟到或早退,镇工作群通知会议不再另行通知,涉及到参会人员必需提前10分钟到场并准时参加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考勤结果每周统计、公示一次。
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如外出办事必须请假,临时外出请假由支部书记签批,请假1天以内由第一书记签批,请假必须有假条。1天以上的由镇包片领导审批。
2、上班20分钟不到或下班提前半小时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对待,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资50元。、
3、每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
4、病假要求: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的,凭医院的住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不含住院)每月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超过36天,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凡弄虚作假取得证明休病假的,一经查明,除按旷工处理外,同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镇党委处理。
5、事假要求:处理私事必须事先写请假条,假后要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照旷工处理。事假每月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超过36天,超过部分按旷工处理。
6、值班期间不到岗,脱岗者一次性扣工资200元。如在值班期间,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另加扣工资200元,如上级对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另加倍扣款,如有物品丢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7、工作队成员休假由镇党委审批,按“访惠聚”休假制度执行;村两委成员每月每人休假5天,但是必须交替进行,如遇到特殊时间节点,所有人员将取消休假,按镇党委指令执行。
8、本制度适用XXX村全体工作队、村两委。
9、考勤管理:采取相互监督管理办法,由工作队队员XXX、村两委成员XXX进行考勤。村两委、工作队成员严格执行。
10、该办法自制定之日执行。
一、考勤内容
1、假期类别和期限
⑴病假:社区干部因病、伤、残确需住院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假。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按病假计。
⑵事假:社区干部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处理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给予事假。
⑶婚假:达到国家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办理结婚的职工给予结婚假7天,男25岁、女23岁初次登记结婚为晚婚,增加奖励婚假7天,婚前登记检查视同事假或按婚假折算。
⑷丧假: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本人供养的祖父母去世,给丧假5天。
⑸产假、哺乳假等:社区干部产假为90天,晚育(年满24周岁后生育)增加晚育假30天,剖腹产凭医生证明增加15天;在婴儿一周岁之内,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⑹计划生育假:已婚社区干部计划内怀孕流产,按规定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可根据国家规定凭医生证明休假,按计划生育假处理;社区干部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造成计划外怀孕采取措施的按病假处理。
⑺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社区干部每年休假3天,满10年至20年的休假6天,满21年及以上的休假9天。
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年休假时间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2、假期计算
病假、婚假、生育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事假、丧假、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3、请假程序和要求
⑴社区干部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有效,填写“社区干部请假审批表”,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如因病或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时,可电话先请假后再办理补假手续。
⑵凡请病假的,须出具病历和医院证明;连续请假3天以上的,还需提供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疾病证明、医疗票据等。
⑶社区一般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批准,2天以上(含2天)须经社区书记、主任及挂点领导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告街道党政主要领导。
⑷社区书记或主任请假必须经挂点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⑸社区干部一次请病假原则上不超过10天,危急病除外。
⑹年休假原则上不能与其它假连请。
⑺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必须来电或来函说明,但一次续假不得超过3天,病假原则上不超过5天,返后及时补办续假手续。
4、旷工的界定
⑴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的;
⑵请假时间已满,不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⑶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规定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二、考勤的方法
考勤的方法主要采取:表格统计、专人登记、个人签到。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本社区每个人的出勤情况汇总报挂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审签,考勤要实行自我约束、群众监督和领导检查相结合。
三、考勤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1、一个月中病假两天(含)以内的,病假期间发放所有工资,超出部分从考勤奖中按每天5元扣除。请假在半个月以内的(含),停发当月考勤奖;超过半个月的,停发补贴工资只发给基础工资。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30天(确因重病、重伤需住院除外),视为不称职,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2、社区干部请事假期间,从考勤奖中按每天10元扣除。但一年事假期限一般控制在10天以内,超过者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的,视为不称职,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3、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去进修学习的一天按5元扣除当月考勤奖金。
4、关于旷工的处理:旷工1天,扣除30元工资,连续旷工5天的,视为不称职,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并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连续旷工7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年累计旷工5天的,除罚款外,实行诫勉谈话,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下列情况不扣:
1、有医院诊断证明、相关部门的事故鉴定证明且经过批准的工伤假;
2、有一周岁以内孩子的女同志,每天一小时喂奶假;
3、计划生育采取长效措施的休假和长效措施失败后的补救措施假;
4、婚假、丧假的。
四、考勤要求
1、社区干部的考勤表由社区主任审核签字,考勤截止每月最后一天,各社区于次月5日前将考勤表统一报街道办事处。
2、各社区未能按本规定进行考勤管理、监督、检查的,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给予效能告诫。
3、凡考勤记录虚假,被分管领导发现后仍不改正的,予以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
4、被效能告诫的干部,扣发当月考勤奖。
5、社区干部工作时间内不得同时外出,要留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用文字告示居民。
6、社区干部工作时间上学进修(市、区、办事处组织的培训除外)必须经街道分管领导批准。
一、会计核算
(一)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帐目清楚,核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及时处理账务,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内容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要素不齐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换。
二、资金管理
(一)严格财经纪律,励行勤俭节约,经费实行统一核算,指标管理,一支笔审签。局机关经费开支实行经办人签明事由、办公室初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制度,财会人员凭合法合规的票据列收列支,接受监督。
(二)收入管理
单位的代收资金收入(档案装具收入)由财务人员统一开票、收款,每月月底按时缴存财政,每一季度末申请拨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
(三)经费支出管理
1、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各项支出遵循先预算后支出。
2、经费支付方式:原则上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公务卡支付,不具备公务卡支付条件的零星支出实行现金支付。
(四)有关经费管理
1、办公用品、设施和设备购置管理。实行“股室申报、领导审定、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领、销、存台账制度的管理办法。由股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按程序统一采购、配发和管理,并以股室为单位建立台帐,年终公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按程序申报政府采购,严禁未批先购。如更换办公设备的必须交旧领新。物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按照“二人同行、货比三家、批量批发”的方式采购。
2、办公电话费。公务活动电话费由局机关统一支付。
3、差旅费。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按出差人级别、出差地对应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凡超标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所附票据必须与差旅费的性质一致,不能用生活费发票代替交通费、住宿费发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请示局长批准,并批注出差人数及天数,出差人凭批准后的《出差通知单》送办公室备案,方能出差。出差回单位后,凭差旅费报销单和《出差通知单》由办公室签审报销金额后,送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出差回单位报销费用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培训费。报销培训费用时,必须附领导签批的文件,按文件规定标准报销。
5、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县档案局用车管理制度》。
6、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县档案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7、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严格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根据工作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公款借支制度
职工因工出差或者工作需要借用公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按程序由局长审批同意,财务室方能借款。在回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账并还清借款。
(六)费用报销制度
1、票据要求: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发票种类与费用性质相符,要素填写清楚、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不能涂改,有收款单位签章,公务卡支付的必须附POS小票,且支付的内容与发票内容一致。
2、签审程序:由经办人签字说明,财务人员审核票据,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
3、费用报销要求:各种支出的报销,必须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季度、跨年度报销。
(七)现金管理。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按现金使用限额支付现金。由出纳经办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月报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三、财政票据管理
财政票据由会计管理,负责票据领取、登记、核销,按收费性质使用票据。不得将票据转借他人。
四、财务印鉴章管理
财务印鉴章指定专人分别保管,严禁在空白凭证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单位负责人印鉴章。无特殊情况不得携带财务印鉴章外出,若必须将印鉴章携带外出,需请示主要领导批准。
五、财务档案管理
1、单位会计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装订成册,并负责保管,严防失火、损坏、丢失。
2、内部任何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须经局长批准。外来人员调阅或复制档案,要凭介绍信并经局长批准。
一、合同期限
从二oo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操作工
岗位(工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产品生产、分装、包装及厂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珠海市。
(三).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单位工
作,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改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捌小时,每周工作伍天。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协商后可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计件工资制。公司具体计件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依据。
(二).乙方按甲方的计件工资制度,每天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所得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三).因甲方原因,若逢生产淡季,产量无法满足计件生产的,劳动报酬按基本工资发放(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每月三十日之前发放乙方上月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支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公司规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费用。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自觉遵守和
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安全生产和工作。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讼。。
十.其它约定的内容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交付并组织乙方全面学习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已经全面知悉并理解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内容并且
自愿遵守;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视违反情节,依据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工作,保持生活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和连续性,尽量减少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解除劳动关系而自动离岗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允许情形外,应由承担赔偿甲方经营损失的责任。且在此情况下,其他用人单位
招用乙方的,该用人单位与乙方对甲方构成共同侵权,甲方有权依法要求该用人单
位和乙方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珠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