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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合同

时间:2023-05-29 17: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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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合同

第1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

(盖章) (盖章) (盖章)

鉴(公)证意见

第2篇

乙方:_________

现有_________工程机械钻孔桩的破除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实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每立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的单价将桩的破除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计算以施工图纸计算。

二、施工范围:乙方将所有该破除的桩混凝土完全破除。在破的过程中,所有的桩应以锯桩机高的位置切割一定的深度,但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后的大渣甲方用挖机尽量配合乙方清除。

三、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生活水电以及适量借支生活费用。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锯桩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如挖机配合清渣等),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四、结帐方式: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后3天内,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相关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钢结构施工合同·家装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维修施工合同·广告牌施工合同·景观施工合同五、此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积极履行。如有违反,则由违反方负完全责任。

六、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产,待工程完工,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第3篇

【关键词】刚结构工程 质量管理 要求 目标 原则

1. 刚结构建筑的分类

从建筑的结构形式上看,钢结构用于建筑中的主要结构体系有: 高层建筑钢结构、轻型钢结构、空间钢结构、钢一混凝土组合结构等几大类

1.1高层建筑钢结构

钢结构的发展可以说是始终伴随着高层建筑发展的,高层建筑从一开始就与必须与钢结构联系在一起。超高层建筑的主要受力结构为钢骨混凝土,大规格的焊接截面,其施工与全钢结构差别微小。高层钢结构中,有钢一混凝土混合结构和纯钢结构两类。目前我国高层建筑大量采用的是混合结构。混合结构有着钢与混凝土的优点,它强度大、刚性好、抗震性能佳,并且综合经济指标优于全钢结构和全混凝土结构。

1.2.空间钢结构

钢结构在空间结构中的应用主要有两种分类方式。一类网架和网壳类, 以受压和受弯为主。一类是索张拉和膜结构,以受拉为主。 网架与网壳的特点是跨度大、形式多样、面积大,常应用与工业厂房、侯机楼、展览中心等对跨度要求较大的建筑。网架与网壳结构建筑的建设已经成为现代大型公共建筑的的主流形式。

索张拉结构是以受拉为主的结构, 主要应用于索弯顶结构。索张拉结构可以有效避免受压构件和受弯构件的应力不均匀问题,提高结构的经济性。索弯顶结构包括膜结构和索结构膜结构由高性能的钢架、钢梁、钢索等构造而成,通过对结构施加预应力从而使柔性构件具有一定的刚度,能够覆盖大跨度的空间。索结构是以受拉的索作为承重构件,将这些索按一定规律组成各不同形式的体系,悬挂在支承结构上。所结构被广泛应用与许多跨度大、造型优美的建筑上。索膜结构可以充分发挥材料的强度,具有自重轻、安装便捷、结构轻盈的特点。

1.3.轻钢结构

轻型钢结构主要用于轻型的工业厂房、仓库、市场等类型的活动房屋以及加层建筑。轻钢结构是由彩色板制成墙面和屋面,由5二以上钢板焊接或H型钢作为承重结构,多采用门钢架结构并用圆钢制成柔性支撑和高强螺栓连接。轻型钢结造低、自重轻、施工速度快,有利于节能环保,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1.4 钢一混凝土组合结构

钢一混凝土组合结构具有钢与混凝土的双重优点,抗震性好、造价不高且施工方便快捷。目前在工程中应用较多的为组合板、组合梁、钢管混凝土柱及钢一混凝土组合柱等。组合板施工时不需要支模,有利多层作业,施工速度快。组合梁抗疲劳性能好,实际承载能力高、节省钢材、使用寿命强。型钢一混凝土组合柱,是指棍凝土包裹型钢而成的柱,在型钢的外面有一层混凝土外壳。型钢一混凝土组合结构的延性明显高于普通的钢筋混凝土,并且具有耐久性。

2. 刚结构工程的质量要求

刚结构工程的质量通常是通过建设合同及标准、规范、图纸、技术文件作出明文规定,不仅是从建设工程本身的角度出发,还要考虑社会的需要,要符合法律法令法规、环境资源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的要求。钢结构工程作为一种综合加工的建筑产品,它的质量是指钢结构工程产品适合于某种规定的用途,满足人们要求所具备的质量特性的程度。钢结构工程具有单件定做的特点,因此其质量有特殊方面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化方面的性能表现为机械性能的要求,如强度、冲击韧性、塑性、冷弯等)化学性能(影响焊接的碳、锰、硫、磷、硅)等元素。

(2)使用时间的要求表现使用寿命和稳定性,以及所延续时间的能力。如耐火性和抗腐蚀性。

(3)使用过程的适用性要求表现为钢结构工程产品的适用程度和适用范围。

(4)经济特性的要求表现为造价,生产效率,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及维修费用高低等。

(5)安全特性表现为从零部加工到结构安装的整个施工过程,钢结构工程质量的形成主要在这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检验阶段。

3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是刚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总目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从而实现工程预期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控制是通过对施工全过程的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协调,从而保证竣工的工程项母的质量。施工单位通过施工全过程来全面把握质量控制,保证交付的工程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

设计单位的在施工阶段是通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签证来实现质量控制目标。设计单位应该做到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从而保证项目竣工时的结果与设计文件标准一致。监理单位则是通过对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及现场旁站检查等对刚结构工程进行质量空着。监控施工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正确履行工程质量的监督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在钢结构的施工质量控制中,实现工程项目的预期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是各参与单位的总目标。都对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不同和实施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监控主体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政府监督。自控主体则是是供应方和施工方。这两个主体施工全过程中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保证预期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4.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和方法

4.1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质量控制是钢结构工程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实施全过程的检查和检测。要坚持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重点进行事前质量控制,加强中间巡查的力度和频率,达到防患于未然。钢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可以遵循以下几点基本原则:

(1)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2) 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

(3) 预防为主的原则

(4) 严格坚持质量标准和规范,严格检查,用数据说话的原则

(5) 坚持对过程的全面控制原则

4.2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主要有五个方面

(1) 编制和审核相关的技术文件的内容

包含有零部件制作工艺要求及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图样会审的步骤和方法;技术交底的书面材料;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调查程序; 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等。

(2) 工程质量检查

包括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首件检查;工序交接检查;跟踪检查;隐蔽工作检查;强制性检查等内容。检查方法有观察法、实测法、见证检查等。

(3) 设置质量控制点

设置质量控制点,就是依据该工程施工图的设计,结合工程结构的特点和质量要求,根据其重要程度和精确性以及薄弱环节和影响因素以及某些需要要控制的质量特性, 实行强化的质量检验手段。

(4) 钢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建设单位都要各司其职,做好质量工作。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促进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落实自已的工作。

(5)钢结构工程的质量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里规定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与方法

包含,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节点和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参考文献】

[1]张明轩.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J].钢结构,2004, (6).

第4篇

【关键词】钢结构造价;控制重点;控制策略

前言

建筑钢结构的经济性能一直是大家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如何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钢结构建筑技术经济上的综合优势,成为钢结构应用的关键问题。钢结构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控制环节多等特点,如何做好该工程的造价控制已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课题。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造价控制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情况,其中工程的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

一、钢结构造价在决策阶段的控制方法或措施

据相关部门统计显示,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最高,高达80%左右。所以,只有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建设的决策阶段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和工程造价人员从可行性研究工作一开始就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树立经济意识,综合运用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项目所要决策的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与评价,通过对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方案选择、场地选择、设备选型等不同方案的优化比选,得到安全可靠、外形美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从而节约投资成本,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价。

二、钢结构造价在设计阶段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这个阶段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阶段,而且初步设计阶段对于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大约占据了五分之一,技术设计阶段对总投资的影响也很大。所以,钢结构造价控制的一个重点就是设计阶段。在设计的时候就需要把控制的目标融合在里面,这样就能保证设计标准更为恰当,也能保证合理的功能和水平。

(1)设计方案的选取选取合理的设计方案是整个钢结构造价的关键部分,在提高设计方案的经济性能的同时,其中就是采用相应的限额设计,要确定投资的限额。在确定了这方面的内容之后,设计就在这个限额中开展,这样更有利于设计师发挥潜力,选择最经济的方式进行技术目标的实现,确保设计出来的方案体现技术和经济性能合二为一。另外就是设计出来的方案要跟市场结合。

(2)结构选型在进行结构选型的时候,要对不同结构形式的特点进行考虑,在工业厂房之中,采用门式钢结构的时候,就要选择那些跨度比较小的门式刚相对比较经济。而需要特有比较大的悬挂荷载的时侯,就要考虑使用网架。对于高层钢结构设计来说,一般都是采用钢结构和混凝土组合在一起的形式。

(3)结构体系的选择对于不同的平面或者立面布置以及结构体系都影响整个工程的造价。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要在基本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的基础上,选择比较简单和比较规则的平面和立面布置,这样才能更好的控制结构的造价

三、钢结构造价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阶段是钢结构由设计图纸变成实体的重要阶段,是工程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要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⑴加强施工合同的综合管理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及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及回执、工作联系单、传真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

⑵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设计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⑶采用新技术,降低施工成本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要跟施工方一起对施工的方案进行研究,制定相对合理的施工设计,并对施工过程进行不断的摸索,积极采用新技术,从而提高施工的劳动效率,缩短工期,还能相应的降低施工的成本。

⑷完善材料价格信息体系由于钢结构材料的价格波动相对比较大,其中材料费用基本占据工程总成本的大约百分之八十左右,所以材料方面的成本控制在整个钢结构工程造价控制中就显得相对比较重要。这就要求业主方要及时关注造价管理机构所工具的材料价格,跟相关造价机构保持顺畅的联系,建立企业信息网络。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把握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价格信息。

结语

钢结构建筑是一种节能环保型、能循环使用的建筑结构,作为新型的节能环保的建筑体系,被誉为21世纪的“绿色建筑”之一。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针对钢结构来说工程的造价管理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而在我国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之下,对于钢结构的工程造价工作的要求的标准越来越高,对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预算的人员的要求也会相应的提高。建筑工程项目中,钢结构工程所占比重越来越多,钢结构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保证整个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对建筑项目中钢结构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也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获利和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合同合同结构合同管理设计施工总包、分包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概况

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为39.5万m2 。其中设有地下三层,其建筑面积14.8万m2;地上有6个塔楼(14~22层)和3个商业裙房区域(4~7层)组成,建筑面积24.7万m2。

地下三层共埋深16.5米,主要功能包括地下一层商业步行街、自行车库、卸货区、机动车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等。本工程桩采用钻孔灌注桩,基坑围护结构采用双排大直径钻孔灌注桩(排桩)+两道钢筋砼内支撑,排桩间设止水帷幕(高压旋喷桩),主被动区加固区域为三排高压旋喷桩。塔楼主要采用筒体结构,个别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核心筒+钢结构组成。功能主要是商业住宅、写字楼、星级酒店等。

二、合同结构概况及分析

在不同的合同模式下,项目参与方之间存在不同的合作方式。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与我公司签订施工阶段监理委托合同;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与一家设计单位签订项目设计合同并在项目进展过程中不断的进行深化设计。该项目涉及的专业工程较多,有钢结构工程、预应力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等,基本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的各个专业。为了更好的完成各个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主方以一家设计单位为总设计单位,分别委托不同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完成后交总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再由总承包单位统筹协调施工,以专业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各个专业施工单位,并统一管理。

本工程合同体系总体上还是采用先设计再招标再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为设计-招标-施工合同管理模式,与设计-建造合同、EPC合同、BOT合同不同,仍然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设计和施工总分包合同管理模式。

2.1主要优点

2.1.1长期和广泛采用,因而管理方法比较成熟,各参建方对合同风险、条款都比较清楚,对项目管理的程序也比较熟悉。

2.1.2业主对项目拥有较大的主动权,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业主可以自由选择设计单位,控制设计要求,确定详细的设计施工图;而承包单位仅仅负责“按图施工”。实际上是将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绝大部分风险由总承包单位来承担。

2.主要缺点

2.2.1由于设计与施工依次进行,只有当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后才能进行施工阶段的招标工作,两者之间没有形成最大限度的时间搭接,从而造成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这与现代商业项目的运作要求快速交工,减少项目的资金成本,以便实现收益的要求相背离。

2.2.2由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不能自发的形成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协调,必须借助业主的管理。加大了业主的管理协调工作量,同时也不利于快速处理现场施工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如果设计图纸存在缺陷,发生工程变更在所难免,同时商业地产业主的管理链相对较长,而且管理效率不够稳定等因素,一旦处理不当,往往会使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陷入对立局面,对工程进度、成本带来负面影响。

三、项目进展

本工程于2010年8月18日开工,先进行围护桩后工程桩,再进行基坑支护,在2011年1月份开始土方开挖、地下室施工,在2012年5月±0.00全面完成时。各参建方合同控制措施相对较好,基本按合同预定目标有序进行。工程建设历时近1年半时间,还剩2年半时间需完成主体及装饰施工,其中合同工期目标的重要性开始逐渐上升。为了保证主体工程按期完成,总承包单位在主体阶段也主动采取了增加劳动力班组和周转材料等投入,最终主体结构于2012年12月底封顶。

为了保证商场的开业,后期一些装修、安装等专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提前介入,尤其在项目装饰后期及临近开业前的两个月,一些商户的装修、安装单位纷纷进场,各个专业施工单位数量达到近300家。施工现场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原合同体系的优点已不再明显,而缺点则不断放大,同时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有些显得力不从心,工程进度面临的压力开始凸显并急剧成为主要矛盾;使得业主方、监理方的协调工作量增大。

在众多专业分包单位中,有总承包单位方的,也有业主独立发包的,还有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同时由于项目构成的多样性以及各种设备设施系统专业化等特点,在装饰后期各分包单位急剧增加,总包单位的管理又跟不上现场节奏,出现了业主方不得不对一些直接指定的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原先采用的项目总承包模式逐渐演变成“施工总承包+业主方管理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体系出现了多头管理,总承包单位的主要管理角色不断被业主方弱化,且总承包单位对业主方的分包单位和供应商也疏于管理。

尽管有些业主方的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已纳入合同总包管理范畴,但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条款方面往往有责无权。对于各分包单位上交的总包管理费用,由于总承包单位实际支出的管理费用、临时设施等费用,已经开始出现倒挂现象;以及在收取分包单位施工水电费、分包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方面也是阻力重重;特别在抢工期的情况下进行场地利用、材料水平垂直运输、交叉施工时,管理矛盾更是日趋尖锐激化。

为了有效避免合同管理风险,使整个项目管理系统始终处于良性、有序的状态,项目监理机构加强了对业主和对总承包、分包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首先充分明确到项目开业这一终结目标是不可调整,总承包单位和各个专业分包单位、供应商要从思想上和认识上和业主保持高度的统一,提出了建立“伙伴、共赢”的合作思路。毕竟业主有长期、连续的商业连锁建设工程需要开发建设,业主与各参建单位之间有了长期合作的基础和远景,不仅可以使业主避免了在选择参建单位方面的风险,而且可以降低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同时一个负责的业主应公平合理的善待承包商,公平合理的分配合同各方的风险责任。一个苛刻的责权利关系严重不平衡的合同犹如一把双刃剑,不仅会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会损害业主的利益,最终会损害项目的整体利益。

当今建筑市场还处于买方市场,在招标和签订合同阶段,业主一般处于绝对的优势;而承包商为了获得项目中标,往往削减报价,降低利润空间。针对承包商为了承接项目,而签订的一些“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进行业主、施工、监理等多方磋商。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总包配合费用不足的现象予以测算,并召开各个层次的协调会议,最终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虽然在这些业主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业主方直接参与管理,但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绝对不能缺失。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工程,提出了业主、总包、分包必须签订三方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同时在工程款支付时,明确支付流程,即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审,由总包单位签字确认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审核确认后送业主方审定支付。即利用支付手段赋予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加强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将业主方的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的施工总体部署范畴。

通过以上措施, 也使业主方的工程管理部门与合约、财务等管理部门加强了协调与沟通,签证办理等程序相应比较顺畅,无形中加快了业主、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的互动节奏。从而使这艘航母又开始正常运作。

四、建议

由于综合体项目工期要求特别紧,在施工过程中进场劳务及专业队伍众多,往往采用人海战术,最多时现场施工人员接近2000名;各个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劳动力变动比较频繁,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工序采用非常规交叉、并排作业的现象,导致现场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等同步增加,加大了施工安全防护的难度,对工程带来安全隐患。由此更需要项目监理人员利用合同条款加强各参建单位的约束,加大对现场的协调控制力度。

在项目主体施工后期及装饰阶段,不断有深化设计单位开始介入,如钢结构、幕墙等深化设计。出现了深化设计方案论证及技术准备时间比较仓促,导致了图纸审核、供应不及时,无法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图纸有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熟悉环节,有些时候出现了“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情况,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而且在项目后期进场装修的各个小业主众多,装修过程不可避免的对先前施工成品产生破损。

透过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监理工作,折射出现代商业综合体项目有:规模巨大、工程结构复杂、设备系统比较齐全、建设工期紧、分包单位众多等特点;再者商业综合体突破了传统建设项目相对单一的构建格局,集中了商业、酒店、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广场、景观等工程为一体。今后商业综合体将会不断涌现,项目配套专业越趋于综合,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也将会要求更高。传统的总分包管理模式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不断的运用动态控制原则进行改进、升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09-0201).1999年12月

第6篇

天津某生产企业(下称“业主”)将新建厂房项目(包括厂房及办公楼,下称“工程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一设计单位(下称“工程总承包单位”),2005年4月18日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范围中除桩基、主体钢结构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任务

分包给某建筑企业(下称“施工单位”)承建,桩基、钢结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另行发包。为此,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05年3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05年11月20日;并约定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05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05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06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06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06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06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06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06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06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

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05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05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06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06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05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06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四、问题及建议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设计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单位本身不承担具体的施工任务,而将是将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施工单位承建。

第7篇

关键词:工程变更 造价管理

1. 工程变更的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的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分为:1.变更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程序;4.其他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当工程变更超出上述范围时,变更应由业主和承包商平等 地按变更协议执行。对变更后所出现的新的工程类型应是原承包合同中本已存在的工程类型。 这是因为:

1.1变更会使得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当原合同中无钢结构工程项目时,意味着招标或资格预审时,并未对承包商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进行审查,承包商不一定能胜任钢结构工程施工。

1.2变更会引发大量施工索赔

在这种变更下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相应的管理费为此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

1.3变更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的发挥作用。

2.变更工程的定价方法

2.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的变更工程定价

2.1.1定价原则。以合同单价为计价依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31.1(1)条的规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格”,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

实践中对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1.2单价变更方法。变更单价的确定方法是较复杂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尤其是增减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情况下,更应该仔细调查项目综合单价的基础上,并与定额比较后,确定变更单价。例如:某合同中有一“钢筋砼单梁、连续梁”工程细目,经仔细调查,按其工作内容以及当前的市场价格,并与定额比较后,其合理的价格组成应为:

直接成本:700元/m3;间接成本:36元/m3;利润:20元/m3。所以其合理的价格应该为756元/m3(假定该价格为标底价)。但在报价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报价:

第一种报价:756元/m3以上,即报价与标底相当甚至更高。

第二种报价:736元/m3,即报价中采取了让利策略,利润为0。

第三种报价:700元/m3甚至更低,即在第二种报价的基础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或将管理费分摊到了其他工程细目的报价中,此时的单价为一亏损价。现假定因工程变更而使得钢筋砼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且超过了合同约定幅度。此时的单价变更方法会因以上三种不同的报价方法而不同:

对于第一种报价:由于工程量的增减,承包商增大规模效益,其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均会降低,因此,原有合同单价应予以降低,当单价因不平衡报价而超出756元/m3 时更应如此。

对于第二种报价:尽管承包商并未承诺对变更工程继续向业主让利,但由于规模效益的增加会使得承包商获利,因此其单价可维持不变。

对于第三种报价:由于其单价为一亏损价,因此继续使用原单价对超出合同约定幅度的工程量计价是不公平的,因此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宜采用756元/m3 或736元/m3的价格来计价。

2.2 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定价

2.2.1 以计日工为依据定价。这方式仅适用于一些小型的变更工作,如拆除、开洞等。此时可将这些小型变更工作进行分解,并分别估算出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然后由工程师发出指示,最后按计日工形式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有关单价、计价。对大型变更工作而言,这种计价方式是不适用的。

2.2.2 协商确定新的单价。协商确定单价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以合同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另一种是以预算法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主要是参考定额,如前所述,定额限制参考作用,但它是根据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而中标的承包人的生产水平一般都在社会平均水平以上,定额中的材料价差可以调整,但单位工程量的工程消耗量,笔者认为应该是一个底线。

3.工程总价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机会,也为工程师进行管理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工程师要搞好变更的造价管理和控制,首先应俱备丰富的经济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其次,在进行造价管理之前,应对承包商的合同造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确定该项目的成本以及承包商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并且加强单价分析,对因不平衡的报价产生的单价偏高和偏低的工程细目及与此有关的工程变更,更应加强跟踪和控制,特别是针对以下工程变更:1.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2.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增大的工程变更;3.单价偏低(亏损价)的工程细目其工程会减小的工程变更。在变更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除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定价及单价合理性分析外,还应加强工程总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赔及反索赔的可能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总造价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一、建筑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自身的准备工作:(1)建立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要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2)熟悉合同及施工图纸。监理组织机构成立后,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明确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具体的目标要求,对自己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3)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对监理工作的实施有指导作用,可操作性强。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包括(1)核查建设单位办理的开工手;(2)检查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的落实情况。(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好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3、对施工单位应作好如下监理工作。(1)审定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以下主要内容:①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组织机构和特种技术工种人员相应证件是否齐全。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③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④施工布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⑤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查验施工测量放线。(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4)施工监理交底及第一次工地会议。(5)核查开工条件签署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下列开工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签发施工许可证;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由项目总监审定;③测量控制桩已查检合格;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技术管理人员到位,施工设备进场并安装,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到位。⑤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以上条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由项目总监签署开工报告,工程正式开工,进人施工阶段。

二、推进监理公司提高素质,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要自觉进行调整,尽快补充缺乏人才。现在大多数监理公司从事施工工作经验多的人较多,对设计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多。一些以设计单位为基础成立的监理公司,懂设计的人多,有施工实际经验的人少。监理公司应该是这两者的结合,应该具备有综合能力的各种人才。所以,监理公司要在人才结构上、能力上尽快进行调整,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另外,监理要讲究职业道德,监理公司要注意社会形象,严禁出卖资质、出让监理业务,不能利用监理之便,行个人之私,更不能和某些方面勾结起来,弄虚作假,损害工程质量。总而言之,工程监理是我们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继续加强。

三、施工中明确工程建设监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熟悉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既是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督宏观控制的重点,同时也是监理单位微观监理的重点。

四、施工阶段

这个阶段是工程的主体开始实施阶段。承包人按规定的施工方法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这个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主要有: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各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各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配比要求。

(3)对每道工序施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4)对施工中产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允许承包人继续施工。

在施工阶段中,监理人员主要应抓住“检查”这个环节,尽可能增加检查时间,加密检查点,使检查工作达到足够的广度和深度,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已出现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责令处理改正。

五、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当分项、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我们及时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所完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9篇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人民币: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 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 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 )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委托人,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 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 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 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 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 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 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 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 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 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 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 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 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 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 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10篇

管理施工项目的过程实质上即为决策过程,合同、进度计划、成本及制度标准等都是施工项目经理制定决策必不可少的依据。在施工中,必须实时分析与检查各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提交报告、进行审查与对比,尽可能减少实际落实结果同管理标准间的差距,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施工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根据预测目标指定计划、标准;对比施工计划落实情况同计划标准间的差别;研究偏差出现的原因;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更改和调整计划,以便满足目标要求。之后再继续接下来的循环工作。上面4个方面紧密相连,失去其中任何一个,项目施工都无法得到有效管理。管理的过程应尽可能减少偏差,如果偏差超出规定标准的界限,就必须予以修正。这一过程处于动态中,每次循环都各有不同。由于偶然事件具有不可预料性,管理过程必须在施工计划要求下做好施工管理各项工作。

2加强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对策

2.1施工成本管理

利润率是衡量项目施工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而成本控制则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核心,在加强钢结构施工管理工作中,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施工部门可按照市场价格制定施工定额。施工定额要要合理的范围内,将成本控制在最低。施工定额也需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适时调整;坚持三全成本控制,即全企业、全体员工及全过程的控制原则。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比较系统,但有较强的实用性,它涉及各部门、组织的责任及班组经济核算等内容,必须做到成本控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实行动态控制,施工项目中的成本控制贯穿于项目施工开始到竣工的各个阶段。施工前期,要明确成本控制目标;施工中则必须实时控制成本,处理好如钢材浇筑过程中移位出现的偏差等。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总结成本控制的情况;实行目标管理:项目施工前,要合理定位项目施工成本目标,并定期考核成本控制中的绩效,做到奖罚有序。

2.2施工质量管理

2.2.1人的管理项目管理中,对人的管理是最难但也最重要的部分。必须得用对人,在不同的环境、时期里,人的能力也在围绕着一个基点发生变化,工作性质不同,基点高度也不一样,发挥人的优势很关键;同时,要做到一人多用,用有限的人来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通过绩效评估等办法来调动人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发现和处理问题。

2.2.2管理好材料管理材料如钢构件、钢材、焊条等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从采购材料、运输到使用等环节,都需要进行有效管理。材料管控最终是为了发挥施工材料最大的使用价值,减少材料消耗,采购材料要按照施工合同相关要求,不同钢材之间的焊接,所选的焊条焊剂也要适宜才行。

2.2.3做好钢构件的质量验收工作钢构件进场前要做好验收工作,根据钢结构标准如筑底板螺栓孔应大于螺栓直径12mm等挑选,要控制好高强度螺栓的质量缺陷,并做好相应的养护工作。

2.3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要了解工程量及工序,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要明确计划工期;全程监察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对于实际施工与既定计划不符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尽量做到不赶工期。明确进度计划后,施工就必须严格按计划来,尽量别赶工期,否则可能增加资源投入费用。施工质量是否合格,除了要用优质的材料外,关键是要遵从国家规范及相关标准来落实每一道工序,避免偷工减料等问题出现。要搞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到自检、专检、联检,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下一道工序,保证整个工程优质完成。值得一提的是,施工进度管理工作中,选择优秀的施工人员并做好全面、彻底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实时做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检查,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最后,对于钢结构建筑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方应同建设单位及时协商,做好保修工作后再进行验收。

2.4现场安全管理

钢结构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表现为:安全管理投入少,安全管理人员缺乏,施工现场中的安全监管死角明显;施工技术人员对自身的管理职责还不明确,片面强调技术管理,而忽略安全方面,如进行模板装拆、布置临电等技术交底工作时,盲目摘抄施工章程,使得施工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所以,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安全生产成本,建立一支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重点、难点部位如卸料平台、悬挑架等操作要点,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绩效,实行奖罚公开制度,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

3结语

第11篇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二)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_________。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相关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钢结构施工合同·家装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维修施工合同·广告牌施工合同·景观施工合同3、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12篇

关键词:监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随着钢结构在建筑领域得到的广泛应用,钢结构的质量问题也随之产生。由于监理对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控制钢结构的工程质量,减少因质量而导致的事故发生,就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质量,推动钢结构工程向前发展。

一 我国钢结构工程质量监管的现状

我国钢结构工程由于起步较晚,对国内钢结构施工企业和安装厂家并没有相关的规范性法规,所以不同厂家的钢结构产品水平、技术水平都是参差不齐的,由于相关责任主体对钢结构工程的项目把关不严格,直接就导致了钢结构工程存在安全隐患。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事钢结构的监理单位并不多,离严格意义上的工程监理水平和管理水平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此外由于监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加上无序的市场竞争和监理人员的综合素养欠缺,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监理的工作不能落到实处。所以作为监理单位一定要通过措施的完善,把工程的监管水平提升起来,只有如此才能保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避免因钢结构质量忽视而引发的质量事故。

二 监理对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

(1)监理机构的结构配备要合理

钢结构施工质量的控制很大程度是由监理单位的监督来决定的。项目监督机构就是通过在现场的监控,做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投资监督和管理的机构。项目机构要可以通过对项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及其它要素的认真调查,以做好对监理人员的配置。另外,在监理机构遵循配备要求的基础上,需要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起来,以此来进行对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和监督,实现对监理工作的现场岗位建设和形象的建设。要真正达到提高监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就需要对监理人员职责给予必要的规范,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项目监理实施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是监理规划,它是项目监理机构对于工程实施监理的一份指导性文件,所以监理工作当中不能忽视监理规划工作的重视。在实际项目施工前一定要把握好项目施工的进程,首先监理人员要对钢结构工程特点和规模进行编制、确定监理过程中的程序和方法,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的要求来进行项目实施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一致。

(2)认真审核施工前设计图纸

工程施工前一定要对工程图纸进行熟悉的了解,并且要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在充分了解图纸和项目之间的规范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真正领悟到设计者的意图。如果实际需要可能的话还可以通过与企业技术人员进行组织交流和沟通。通过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做好的各项工作准备,力求把所有问题都在施工前期处理并解决好,尽量避免因为图纸的问题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下降。

实际的监管工作当中,对于审查要有的放矢才能使工作更加有针对性。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工作中要有一定的工作重点,例如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合格证书、技术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有无单独对工程项目的针对性措施等等。

(3)钢结构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

钢结构工程的基础一般都采用混凝土独立柱基础,基础的混凝土及钢筋、模板的施工与其他工程的施工工序及方法相同,而基础独立柱中预埋的螺栓是质量控制的重点,每组螺栓中单个螺栓之间的距离、高低的偏差,直接影响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质量,我们在监理质量控制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要通过制作安装模板、固定螺栓组、做好交接的措施做好监理的质量控制。

对钢构件的主体工程的质量把控要求首先通过外观、尺寸及合格证等做好对钢构件的进场质量验收;其次要注重钢构件在安装质量时的控制,主要对于柱、梁安装时的检查、对于螺栓的检查,当钢结构安装形成空间固定单元进行二次验收保证其合格后方可用膨胀混凝土进行二次浇筑。最后是对于螺栓的安装质量的控制。特别是在对高强螺栓进行安装时它会有特殊的要求,比如在进行安装时要保证螺栓自由进入而不是被进行敲打进去。此外螺栓在使用过程中不可以作为临时性的安装。最后就需要在对螺栓安装完毕以后进行逐个检查,以保证它们的安装都符合要求。

对于门窗工程的安装质量控制主要把控在对塑钢窗的安装上,对于塑钢窗的安装主要应当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注意:首先是要注意塑钢窗和固定塑钢窗两者之间的立柱的间隙,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先对塑钢窗的立柱进行固定的话,就可能造成塑钢窗最后安不上或者塑钢窗和立柱之间的空隙过大。实际监理过程中对于发现工作实际中存在的这种问题,就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先固定塑钢窗一边的立柱,等待一切就位再焊接另一侧的立柱,这样才能保证两者之间不会出现空隙。一是塑钢窗进场合格证、产品试验报告及外观的检查。

压型彩板安装质量控制压型彩板进场后,作为进场后的第一道质量安检工作首先要做压型彩板的外观检查,然后再进行合格证的检查,如果一切都合格才可以继续进行第二轮的复审,复审的内容主要是对与其施工安装有关的其它构件的精度进行检测。最后,在实际安装的操作过程中,彩板要按照封面进行排版,板板不留缝隙,一端开始到另一端结束。最后通过螺丝的固定就可以了,在接缝处要注意做好对防水的处理。

三 结束语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在我国目前还不十分成熟,对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工作尚不到位,对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体系也未完善。所以对于监理在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所发挥的作用要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做好对工程的控制工作需要监理做好各分项工程的工序验收工作以外,还应当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才能使建筑行业质量控制体系逐步的完善和健全。

参考文献:

[1] 张永.对钢结构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分析[J].四川建材,2008(4):35-36.

[2] 于长江.浅析监理对钢结构施工的质量控制[J].山西建筑,2010(13):2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