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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29 17:43: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集体合同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集体合同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 加强管理;劳动用工;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企业要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推动经济建设,实现长远发展,必须重视人力资源这一“第一资源”的管理,以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为中心,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家劳动主管部门相继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了《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新的劳动法律。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面临一段真空期、茫然期,各种问题、矛盾相继出现。企业要尽快缩短茫然期,度过适应期,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自。

1.正确认识劳动规章制度的作用。劳动规章制度依法制定,是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延伸与补充,是规范职工行为、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保障,是制定劳动合同内容的基础,是对员工奖惩的依据,是企业文化的具体体现。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体系化。要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梳理现有的劳动规章制度。凡是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合和抵触的,必须立即废止,否则在企业和员工的劳动争议中,会使企业面临法律风险,使企业的形象和荣誉受损;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规章制度,尽快修订、补充、完善;凡企业的规章制度出现盲点的,则要尽快制定和出台,防止“短板效应”。注意构建劳动规章制度的框架,能够相互衔接、统一,强调完备和封闭,形成体系。劳动规章制度不能出现扯皮和相互矛盾的现象,否则会降低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甚至带来法律风险。

3.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要注意的问题。内容要规范、可操作性强。企业在制定、修订劳动规章制度时,细化劳动制度的内容,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条款齐备、标准量化、术语规范、责任明晰。履行民主程序,按照规定,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平等协商,充分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要注意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显失公平,强加于员工,否则也会面临无效的尴尬结果。公示告知。企业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告知员工,并做好公示或告知证据的保管工作,即做好台账的日常管理工作。比较行之有效的公示或告知的方法: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知晓合同内容和劳动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或宣讲方式;通过发放、签收《员工手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承诺书;在企业公示栏公示。

二、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九个条款,集中体现了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说,劳动规章制度都反映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中。企业要确保劳动合同真正起到约束与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双方权力与义务、稳定劳动关系、加强管理的作用,就要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1.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企业按照国家劳动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特点,制定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应内容合法、条款齐备,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企业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不齐备的内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附附件、变更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2.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企业应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的范围、期限和流程,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医疗期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管理办法应该内容合法、具体详实、流程清晰、操作性强,在履行规定的民主程序后实施,并且要在员工中公示、告知。

3.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一是要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必须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时限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要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考核、续订和终止工作,对于企业选人、留人、用人都有积极的意义。三是要做好劳动合同的规范化、信息化归口管理,细化流程控制点,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和统计报表制度,避免由于流程控制点上的疏漏带来的争议隐患。四要认真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和动态管理工作。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依法管理劳动合同。

三、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的长效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必须解决好的一个关键问题。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用工环境。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增加培训机会、畅通成长通道、改善劳动条件、丰富文化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增加人文关怀等方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员工的利益,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发挥员工首创精神,保障员工各项权益,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在企业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实现企业和员工双赢的和谐格局。

2.推行平等协商,倡导民主管理。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通过平等协商,与员工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充分发挥工会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中的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增强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3.创建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劳动者与企业既是利益的共同体,也是一种矛盾的共同体,产生争议、纠纷在所难免。企业在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基础上,应建立劳动争议预防和调处机制,化解矛盾,调解争议。注意发挥工会、部门等部门的作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相互支撑的劳动关系协调网络。

4.建立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代表着一个企业的素质,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柱,是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进行科学管理、凝聚吸纳人才、激励员工士气不断创新进步的重要保证。

第2篇

一、20**年工作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县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构建和谐**,大力促进充分就业再就业,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完善公共服务,创新管理机制,狠抓自身建设,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为实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快速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事人才工作

1、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一是构筑人才智力进入**的绿色通道。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创新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鼓励支持县内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对接、联姻,通过聘请国内外专家等多种引智形式深化区域人才合作。建立**籍在外人才资源库,吸引“智力返乡”。组织举办县人才市场洽谈会、民营企业人才专场招聘、工业园区人才招聘会,充分利用**人事人才网站服务平台,打造引进人才绿色通道。二是扎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做好安置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三是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农村实用人才为基层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四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工勤人员的管理,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正常晋升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配套法规,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奖励机制,健全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和已登记公务员公共管理。认真做好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未登记人员考录扫尾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相关政策和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标准条件,从严掌握范围,6月底前完成拟参照单位和个人公务员登记的审查申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十一五”河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做好公务员公共管理(MPA)培训考核、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三是创新股级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任免奖惩、培训考核、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管理办法,优化股级干部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五是做好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的评选工作。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积极开展“三三三人才工程”、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审程序,继续向经济发展急需、主导产业、工农业生产一线倾斜。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和中高级职称审核推荐工作,提高评审质量。认真组织好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考试,严把审查关口,加强职称聘任管理。三是研究制定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争取完成已评定职称资格但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

4、加快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核准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科学进行岗位设置。年内完成岗位设置任务,基本完成人员聘任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研究制定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争取年内在全额、差额的事业单位完成试点工作。加大对事业单位进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

5、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其中困难对象再就业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6万人次,新增劳务输出1.2万人次,新增中高级技能人才200人。

6、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省相关配套法规,研究制定我县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培训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重点落实好4050人员和符合补贴条件的非4050人员的社会保险各项补贴。

7、加强就业管理和服务。以公益性职业介绍为重点,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县乡职介市场,提高职介功能,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劳动保障事务工作,组建劳动事务服务大厅,拓宽业务,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关爱零就业家庭”活动,对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就业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加大城乡技能就业扶助力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进入技校学习技能。鼓励企业用人本地化,就业服务局要与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最大企业实现对接,重点引导本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县内劳动力就地转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8、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做好农民工工作。继续开展春风行动,提高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信息、就业指导等服务,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通过入厂、入校、入社区、进村入户等培训形式,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三)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9、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研究制定省基金调剂与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挂钩的办法,积极开展县级百强企业进社保活动,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待省市意见出台后,认真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加强社保基础工作,完善业务流程,为养老保险跨省市转移、接续打好基础。做好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在有条件的单位推行企业年金试点工作。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定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开支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做好县直自收自支事业人员扩面工作。

农村养老保险。积极做好失地农民的参险工作,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定相关措施。严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关,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和基金管理,切实做到即征即保。

10、医疗保险。全面启动乡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研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加强对关闭企业未参加医保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费的报销管理,并做好离休人员门诊送药上门服务,确实管好参保人的“保命钱”。调整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比例,让参保人员享受更多实惠。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11、工伤、生育保险。全面启动县乡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企业工伤保险以建筑高危行业为重点抓好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参险工作。完善工伤调查认定程序,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加强工伤保险的抗风险能力。规范工伤医疗服务,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完善我县的实施意见,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12、失业保险。重点是抓好较大规模企业依法申报工作,强化申报登记工作力度。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三位一体功能,推动失业预警制度建设,加强失业预防和失业调控。

13、增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对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增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力度。要进一步整合经办资源,尽量节约经办成本,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各险种统一征缴的目标。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在适当时机组织开展老年人娱乐活动。

(四)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4、深入开展劳动法规宣传,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一是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引导企业厂长、经理知法、懂法,按法律办事。二是继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积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底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加强劳动备案制度建设,进一步摸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建立劳动用工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四是做好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注重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劳动保障的遗留问题。五是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实施集体合同全覆盖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及企业方面代表三方机制的协调作用,努力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15、实施积极的工资政策,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一是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级工作,完成津贴补贴调整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名数据库,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关于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工资制度。二是深入贯彻实施《工资条例》和《河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在建立工会的企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工资指导制度,研究制定非国有企业工资收入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争取使我县企业职工收入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不低于全国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四是全力推进金保工程,积极争取列入省社会保障信息化试点县。

16、认真抓好以查处非法职介、非法使用童工、不签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恶意拖欠职工工资为重点的专项监察工作。严查小作坊、砖瓦场以及建筑、服务行业,严厉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深入开展企业用工年审工作,年审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职介和职介欺诈行为。

17、扎实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处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条例》,加强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加强仲裁厅实体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接待、事项答复、复查、复核程序,严格按《劳动保障群体性多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操作,预防突发性事件发生。

第3篇

虽然我们半年来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社保基金存量减少,养老金和失业金的支撑能力下降,在两金的发放上存在潜在的危机。

2、就业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经济发展滞后,致使就业岗位不足、再就业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上门槛过高,还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技能偏低影响其实现再就业。

3、劳动关系不够理顺,维权工作力度不够,用人单位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4、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的质量和效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劳务输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促进就业增长

1、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协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再就业各项税费减免,培训、职介、岗位、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2、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职业培训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培训合力;加大就业培训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今年就业培训力争达到3000人次。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形式上,可采取集中办班、业余授课、电化教学、网络培训等多种灵活形式。内容上,对用工者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基本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加强市场用工信息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推广定单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强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和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探索和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就业方式,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就业。下大力气发展第三产业、劳动密集性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拓宽就业空间,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再就业。全市今年要新增就业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4、积极稳妥地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逐步规范贷款程序和贷款行为,保证这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平衡发展;要不断研究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风险,促进担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作用,形成一个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外联有关省区,下接乡镇劳动力市场网络,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择业、网上管理、网上服务。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认真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实现输出总量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把劳务输出作为兴县富民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

1、开拓进取,广泛开辟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精心组织,全程服务,逐步形成省内、省外和境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新格局,确保全县劳务输出总量达到1万人,创经济收入5000万元以上。

2、建立劳务输出资源库。对各类新成长劳动力、城乡富余劳动力登记建档,实现微机动态化管理,做到性别清、年龄清、技能清,为劳务输出工作打好基础。

3、广泛搜集劳务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通过公共职介机构、民办职介机构、政府驻外机构、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及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建立信息员等方式,广泛搜集劳务信息,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准确的用工信息,让劳务人员有目的、有组织、有效益地外出务工。加大对用工单位资质、信誉的考察,建立较为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与劳务需求量较大的企业加强合作,签订用工协议,在我县建立符合他们需求的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4、建立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加强劳务输出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努力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责任”五落实,实行用工单位、中介机构、务工人员三方合同制,完善劳务输出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及时协助他们处理好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

5、逐步探索实行劳务输出的企业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县级劳务输出基金。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和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争各项保险整体向前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要积极作好事业单位的参保,规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积极协助地税部门作好失业保险的欠费清理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医疗保险要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政策、规定。要把降低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作为重点,加大对定点医院、药店的考核检查,规范医、患、保三方行为,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质量。工伤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要把法规的宣传和扩面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

(四)继续巩固养老金发放成果

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和规范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和途径,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不漏一人、不差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诺。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要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把离退休人员管理好,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贫有所济。

(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察执法为保障,全面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工作,逐步形成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及时做好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转换工作。以城镇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底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劳动法》、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监察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特别是私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必须尽快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要积极查处,发现重大群体突发事件,要快速介入,尽快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七)、建立劳动争议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