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7:45: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出卖妈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遭遇:就读香港身陷困境
从小我就喜欢香港。2002年,我顺利地被香港大学录取。面对全新的生活环境、纷繁的世界、千姿百态的文化情致,我既好奇又欢喜。当然,打心眼里感谢父母为我提供这么好的到香港读大学的机会。
2003年,妈妈患上了尿毒症,因照看妈妈,爸爸的房地产公司疏于管理倒闭了。到了2003年冬季,爸爸再也没钱寄给我了,我在香港陷入了困境。经过与父母商量和自我反复权衡,我决定留在香港,克服一切困难,把大学读完。
眼下最现实的第一步,就是我必须自己解决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用。
很快,我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餐厅里找到了一份短工,报酬以小时计。每天中午和晚上去餐厅打工三四个小时。就这样,我一边读书,一边打工,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连星期天也不休息,平时晚上只睡四五个小时。后来,在同学们的引荐下,我还兼职做导游小姐,隔三岔五地陪同内地到港的零散游客在香港旅游。
由于疲于奔命,我的学习成绩每况愈下。见我满脸疲惫的样子,我的一位同学娇娇对我说:“其实,你不必这样辛苦,我找到了一个非常简单也非常轻松的挣钱方式,它可使你有充裕的时间去读书。你完全可以去试试。”见我满腹狐疑的样子,彭娇又悄声对我说:“你只要愿意出卖自己身体里某种东西就行了。而且这对你没有任何的损害。你不妨一试哟。”
我赶紧说:“不,我可不愿出卖自己……”没等我把话说完,娇娇就大笑起来,故弄玄虚地说:“看把你吓的,我出卖的东西可不是那些好色男人们感兴趣的,而是那些渴望孩子的不孕妇女所需要的,你知道那是什么吗?”见我回答不了,娇娇接着说:“是――卵子!我每个月到专门的诊所里抽取卵子,每次可得到5000~15000美元不等的报酬。”
娇娇说完,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是联系电话和地址。最后,娇娇对我说:“如果你感兴趣,不妨打个电话跟他们联系一下。”
无奈:窘迫之际成为地下卖卵者
此后一连几天,每当我从打工的餐厅下班以后精疲力竭地在夜风中赶回学校寝室时,就会情不自禁地拿出那张卡片,默默地注视着上面的电话号码。最终,我拨通了那个电话。接电话的女医生知道我是一位大学生后,热情地说道:“欢迎你前来咨询,我们这里有几位捐卵者已经获得了十多万美元的报酬。”
两天以后,我如约来到那家诊所。说明来意后,我便被带到一间屋里。“你先在这儿看看录像,待会儿有医生专门接待你。”一名实习生彬彬有礼地说。
不一会儿,电视屏幕上出现了一位长得很漂亮的女子,她含着眼泪讲述了她多年不孕、渴望有一个孩子的急迫心情。后来,她找到了这家诊所,接受了一个捐献者的卵子,与丈夫的结合后又注入自己的子宫,终于成功地生下了一个男孩。接着,另一对同样满含热泪的夫妇抱着他们的小男孩,声称那是一位不知姓名的捐卵者为他们夫妇所做的善事。
看着这一幕幕令人感动的画面,我在不知不觉中已是热泪盈眶。我想,如果我能为那些生活在痛苦中的夫妻带来幸福,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去做的善事吗?何况,我自己还可以获得一笔数字可观的酬金。要知道,我确实是太需要钱了。应该说,这绝对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啊!
我决定出卖自己的卵子。
一个月以后,那家诊所打来了电话:“经过全面检测,表明你是一个完美的捐卵者。”但医生接下来又说:“我们现在仍然不能保证你产出的卵子符合我们的要求。你必须先经历一个月经期,等到我们从你身上取出卵子,让它受精后置入另一位女士的子宫中,你才可以得到你所要的报酬。”我同意了。
终于到了要从我体内取出卵子的时候了。我真没想到,那个过程是如此的痛苦。当我羞涩地脱去衣服,让那些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在我的体内鼓捣时,我感觉自己差不多要昏死在手术台上了。手术完后,我整整躺了一个小时才能下地走路。
几天后,诊所通知我,胚胎移植已经获得了成功,按照事前所签的合约,我得到了第一笔8000美元的卖卵收入。对我来说,这已经是个很大的数目了,我再也不用到餐厅去打工了,再也不用去陪那些内地游客跑得脚跟生疼了。我可以将时间全部用在读书上了。于是,我偷偷地干起了这个行当,成为一名卖卵者。
终止:因承受不了心理重负
一连几个月,我都偷偷去诊所,定期将我的卵子卖出去。
两年以后,连我自己都没有料到,我的心理和情感慢慢地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便会一个人胡思乱想。似睡非睡,似梦非梦,恍恍惚惚地,我又睡到了手术台上。无影灯下,几位医生在我体内鼓捣着,手术器械叮叮作响……我的卵子已经注入某位妇女的子宫内,在那里孕育出一个新的生命。两三个婴儿正挥动着小手向我喊叫“妈妈”……连续数周,深更半夜,我都会被这样的梦境惊醒,浑身大汗淋漓……一想到这些梦境,我都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浑身不舒服。
白天,每当我看到一个躺在婴儿车里的小宝宝,就会忍不住地想仔细看看他(她)的眼睛。也许,我所看到的那个宝宝,就是用我的卵子孕育的……
有一次,我看到一位母亲打骂她正在哭泣的孩子,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我开始想到,那些具有我的遗传基因的孩子会不会受到虐待?他们生活得好吗?他们能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我在脑海中不断地想象那些孩子的模样,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从那以后,每到晚上,我就失眠,痛苦不堪……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情绪越来越糟,学习成绩也每况愈下。
又到了该去抽卵子的时间了,诊所不断地打电话来催。他们说这一次主顾出的价钱更高――10000美元啊。没有比这再好的机会了。我想努力不让自己从感情的角度去考虑出卖卵子的事情。可是,我做不到。我的精神几乎到了快要崩溃的边缘。我打电话叫来了娇娇,对她讲了自己此刻的感受。她回答说:“其实我也有同感,我已经决定不再出卖卵子了。”
娇娇的话更坚定了我的想法,我再也不想这样做了。我立即打电话给诊所,告诉他们我已经决定终止协议,不再出卖卵子了。
为了排解因为出卖卵子导致的心理疾患,娇娇带着我一同去看心理医生,我们两个连续上了三个月的心理辅导课。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终于走出了情绪的低谷,学习成绩才又恢复了较好的名次。
我不再去卖卵子了,就用积攒的钱继续读书,偶尔还坚持到饭店打工挣点儿零花钱。
“你知道哪个是犹大吗?”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乔治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在台上讲道的老牧师。
虽然乔治只是一个新教徒,但他从小就知道犹大是出卖耶稣的人。既然是反面人物,肯定有着反面人物所固有的嘴脸。
乔治的眼睛扫过画面上的每一个人。令他惊讶的是,画上的每一张面孔看起来都显得极其安详恬静,他无法确切地指出哪个才是犹大。
乔治羞赧地朝老牧师摇摇头。老牧师笑着说:“看不出哪个是犹大不是你的错。让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二十多年前,在画家莱昂纳多・达・芬奇极负盛名的时期,有一天,当地有个叫麦吉尔的牧师来拜访达・芬奇,邀请他为新建设好的教堂画一幅画。主题就是《新约圣经》里所记载的“耶稣和他十二个门徒的最后晚宴”。虽然达・芬奇当时很忙,但他还是欣然地接受了这个神圣的任务。
牧师麦吉尔与达・芬奇约好的交画期限是一个月。但仅仅过了半个月,达・芬奇就圆满地完成了整幅油画。
半个月后的那个清晨,达・芬奇正准备把油画送到牧师那里。他的母亲,一个年迈慈祥的老人,端着咖啡进到他的画室。母亲走到油画前,欣赏着儿子的杰作,嘴里却发出“咦”的一声。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妈妈。”达・芬奇问。
“亲爱的,你怎么把这人画得这么丑?”母亲指着画上的一个人物说。画面上的那个人贼眉鼠眼,嘴角左撇,显得阴险狡诈。
“他是犹大。”达・芬奇说。
“你为什么把犹大画得这么丑陋?”
“因为犹大是出卖耶稣的人,妈妈。”
“亲爱的,我觉得你还是去看看《圣经》。”
“《圣经》?”
“是的,《新约圣经》里有关犹大的章节。”
达・芬奇不知道母亲为何叫他这么做,但还是从外面拿来《新约圣经》,浏览了一下有关犹大的章节,然后疑惑不解地望着母亲。
母亲笑着问他:“《新约圣经》里有没有关于犹大相貌的记载?”
“没有。”
“那你是不是觉得出卖耶稣的人一定会长得如此丑陋呢?”
“哦――现实中可能不是,但这毕竟是一幅画啊,我只是把这个反面人物刻画得更加形象罢了。”
“虽然这只是一幅画,但它即将要挂在圣殿里。孩子,上帝爱世人,我觉得上帝对于忠诚他和背叛他的人,是会施予同样的爱的……”
经母亲这么一说,达・芬奇若有所思,最后如醍醐灌顶。他决定对犹大的形象进行修改。
在最终定稿的《最后的晚餐》上,犹大同耶稣的其他十一个门徒一样,有着安详恬静的外表。
我的妈妈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长的黝黑,双鬓泛起白霜,眼角的皱纹记录了这些风与雨的洗礼。半头的白发已经出卖了妈妈的年龄。在我的记忆里妈妈从来不说累。
我一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妈妈做家务,可是最后妈妈也没少干。
近几天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衣橱中左翻右翻找出了一条结实的绳子,在一天早上就牢牢的把妈妈捆住,因为妈妈总是不分黑白的干活,我害怕妈妈会累坏了,我有时真的怀疑妈妈是不是的了多动症。
妈妈总会找事做,家里靠的是爸妈这颗顶梁柱,但今天我要绑架妈妈一天,谁让她总干活,妈妈说活她不做谁做,我会说让爸爸去,我更疼妈妈,偏向妈妈。这几年妈妈由于过度劳累脊椎已经严重突出了,在不做手术可能会瘫痪的。但妈妈是一向任劳任怨,从未说过一个累,妈妈累不累谁最清楚,谁会看到坚强的妈妈也会累,一直是我和爸爸……
宁城赤峰市天义县明德学校六年级:孙佳钰
又是新的一天,半睡半醒的我无精打采地走在上学的路上。百无聊赖的我随意瞟了眼路边的商店。等等!我记得便利店的招牌是绿色的,怎么刚看到的是蓝色的?
揉揉眼睛,我打起精神又看了看。啊!不只招牌的颜色换了,店名也不一样了。之前的店名是“24小时便利店”,现在改成了“25小时便利店”。
出于好奇,我走进了这家便利店。“欢迎光临25小时便利店。”年轻的店主温柔地说道,“我们这里出售时间。”
“卖时间?”我惊讶地问道。
“是的,但一天只出售一个小时。你可以用最宝贵的东西来交换这一个小时时间。在这一个小时里,你可以要求我做任何事情。”店主缓缓而道。
“宝贵的东西?身高可以吗?”这个店主看起来不像骗子,我饶有兴趣地继续和他搭讪。
“当然可以,但是你要想清楚了。”店主提醒我。
虽然我只有11岁,但身高已经长到了一米六。在同龄人中,我算是高的了,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吸引大家的目光。身高是我目前最满意,也是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再说了,我现在是青少年,每天都在长高,所以不用担心会变矮。想到这里,我回答道:“我想好了。”
“好!5厘米换一个小时。在那一个小时里,你需要我帮你做什么?”店主问道。
“帮我写作业。”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最烦写作业了,而且越烦,作业就越难完成。
“没问题!”店主答应了。
于是,从那天开始,店主每天都会花一个小时帮我写当天的作业。所以,每天我都不用认真听课,也不愁没时间睡觉和看漫画书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一天,我走进教室刚坐下,数学老师就进来了:“今天考试!”我顿时傻了!总不能让店主到这来帮我考试吧!无奈,我硬着头皮做起试卷来。
几天后,数学考试成绩出来了。数学老师站在讲台上报分数:“季候风100分,金福南100分,黄江南98分……王添2分!”听到自己的成绩,我赶紧趴到桌子上,不敢抬起头来!等想起每天矮5厘米的事,我更是吓坏了!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我迅速地跑回家,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简直跟一年级的小朋友差不多高!怎么办?妈妈看到我,会不会认不出我啊?怎么办?虽然身高还会长,但是需要时间啊!不会等到上初中时,我还不到一米三吧?
既然身高可以出卖,那是不是也可以买回来呢?我一路狂奔,来到25小时便利店,正准备询问店主,忽然听到妈妈叫我:“添……添……添……起床了!起床了!”
我兴高采烈地做好了数学课前准备,等待着老师从口中冒出一只筷子和两个鸭蛋。进到班里,数学老师心里美滋滋的,红润润的脸出卖了老师,一看就知道这次考试一定很好。这样,我们就放心了。但是,我不知道分数,心里忐忑不安。心扑通扑通地蹦着。到我们的这组时,我心跳加紧了。“高启东,100分!”哈哈,果然是100分。恩!不知会有什麽礼物呢?整一节课都走神了。“会是钱、书还是旅游?最差的就是大吃一顿了,或者啥都没有。
下课了,我笑嘻嘻地,自己考到了100分,自然想问别人的分数,比一比成绩喧扰出去。
回到家,心里当然舒服。“电视可以看一会儿,如果妈妈敢说一句‘不’,就可以那100分来压妈妈。”我骄傲地想。
谁知,妈妈知道了我的分数。虽然心里高兴,但是妈妈却不慌不忙地对我说:“你成绩虽然考得很好,但是不能骄傲,其实99分比100分好多了,你考了100分,就没错误了,考了99分你就知道自己有错误,下次就会进步。书是永远读不死的,知道这麽点知识,就满足了,这是败者的行为。”我诚恳地听着妈妈的话。这句话给我很大的启发。
我给妈妈一个100分,唤回了一句受益终身的名言。
;去泰山的路上
薛城双语实验小学五年级四班 张萌萌
一个很明朗的早晨,看着暖暖的阳光,我的心情也随之高涨起来。更高兴的是爸爸、妈妈与我去领略泰山的风光和文明。
到了火车站,正准备上车。“糟了,钱包和火车票都丢了!”妈妈突然失声大叫。爸爸也急得六神无主,我呢,如泄了气的皮球,心想:这回的旅游是泡汤了。我们垂头丧气地正准备回去。可奇迹发生了:
一个衣衫破烂的小男孩抓住了妈妈:“阿姨,这个钱包是你的吗?”
“是呀!”妈妈惊喜地说。
“那太好了!”小男孩高兴地说。他那明亮的眼睛闪烁着,显着格外高兴。
爸爸紧缩着的眉头展开了,摸着他的头,连连夸奖他是好孩子。他却乐呵呵地说了那是他应该做的。我高兴得一蹦三尺,可随后我却疑惑了,这笔钱对于这个穷孩子可以是一身漂亮的衣服或者一双合脚的鞋子啊······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它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起来。
去泰山的路上,另一件事又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卖东西的人对买东西的人态度蛮横,甚至不卖给他们。我原以为卖主的心情不好,心想这也是人之常理,没什么的。可另一番景象有时我很困惑:来了一个蓝眼睛的外国人,小卖主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点头哈腰,连连介绍自己的商品怎样好,就差没给他鞠躬了。外国人出于礼貌,随便拿了一件商品给了钱就走了。卖主捧着外汇就像狗啃骨头似的,翻来覆去死死不肯放手。他那贪婪的眼光瞅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崭新的票子,他得意地对别的卖主说:“外国人就是阔,它的领带真高级,他们国家的钱真漂亮,我们的国家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落后。”景象令人作呕。
在回家的路上,我闭着眼睛,想起了小男孩也想起了小卖主,小卖主身为中国人却如此崇洋媚外,不卖给中国人东西。俗话说的好“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穷!我们是穷!但是,我们可以努力呀!何必自暴自弃。贫穷是不好,可没有必要出卖自己的尊严。不卖给中国人东西。然而,有人做到了,而且做得那么好——那个衣衫破烂的小男孩。
尊严的觉醒和捍卫,不一定非要面对屈辱的漫骂,不一定非的面对蔑视的目光和漠然的冷落,很多时候他更是一种单纯的人格光芒。
情 义 无 价
—读《狼孩儿莫戈里》有感
他,一个在狼群中成长的人类孩子;他,一个善良勇敢,敢爱敢恨的小男孩;他,一个机智活泼,聪明好学的狼孩儿;他,一个被人类和动物抛弃,最后只有四只狼兄弟做伴的狼孩儿,他就是“狼孩”莫戈里。读了《狼孩儿莫戈里》这本书,我不仅为莫戈里的勇敢,善良,坚强,机智而敬佩,我更被动物世界的情感深深吸引了。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不会说话的动物心中的爱与恨,乐与悲。
一个人类的孩子偶然被狼收养,开始了惊心动魄的成长历程。他加入了狼群;跟巴鲁学习丛林密语和丛林知识;被猴子们“绑架”;杀死老虎希尔汉;被赶出丛林;无法被动物世界认可, 他只能回到人类社会,同样不被人群接纳,于是只能返回丛林,孤独地生活在人与动物的边缘。
这本书讲述了“狼孩”莫戈里和其他几种动物的惊险故事。文中塑造了机智勇敢的“狼孩”莫戈里,以及憨厚的老熊巴鲁、机敏的黑豹巴格希拉等众多个性鲜明、令人难忘的形象。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每个故事都那么有趣、惊险。莫戈里在丛林“弱肉强食”的生存环境中长大,勇敢的狼妈妈把他从老虎口中救了下来,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则”和各种鸟兽的“口令”,曾经在国王的兽笼里生活过的黑豹巴格希拉传授给他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莫戈里遭到过猴群的绑架,最后大蟒蛇卡阿把他解救了出来。在狼兄弟们、法则老师棕熊巴鲁和朋友黑豹巴格希拉的帮助下,莫戈里斗智斗勇,挽救了狼群首领阿克拉的性命,战胜了要吃掉他的恶虎希尔汗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莫戈里遭到猴群绑架,巴希拉、巴鲁和卡阿营救那个片段。莫戈里让飞鸢智儿报信,看出了他的机智、聪明、有礼貌。最精彩的还是黑豹、棕熊和大蟒蛇为救出莫戈里与猴子们奋力搏斗的惊心动魄场面,在作者笔下,一个个动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让我身临其境,不禁赞叹道:动物们为了营救“狼孩”莫戈里宁可受伤,甚至舍弃生命。他们是多么的有情有意呀!这本书的结尾另人感伤、深思。“狼孩”莫戈里竟然不被人类所接纳,只能返回丛林,孤独地生活在人与动物的边缘。可是那四只从小和莫戈里生活在一起的狼兄弟却一直跟着莫戈里打猎,生活陪伴着他。多么感人的动物之情,他们忘不了手足情义,保护、陪伴着莫戈里。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为动物的情义所打动。有时我甚至觉得动物比人更有情义。动物们可以为朋友、亲人奋力拼搏奋战,有时还会不惜赔上性命,但也在所不惜。可是人类只会为了金钱、地位、名利做一些无意义的斗争,为了这些身外之物,他们可以出卖朋友、出卖亲人、出卖良心……
我曾读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一条狗,他的主人出差途中不幸去世,但狗却全然不知,一直在火车站等着,一批又一批乘客从他身边走过,但他没有找到他的主人,他就一直等,直到死去。这不也证明了动物的情义吗?他们不会忘记你对他的不好,更不会忘记你对他的好。
上天赐给人们智慧,而人类却用这些智慧伤害他人,动物虽没有人类的智慧,却有着人类没有的情义。我现在真正领会到了,动物的情义是无价的。
我们家有过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我爷爷开了家酒店。虽然酒店开在很深很深的巷子里,但爷爷家酿的谷酒好,浓浓的酒香飘出巷子好远好远,许多路过附近的人,都不知不觉地被吸引来了。由于谷酒的物美价廉,一传十,十传百,人人夸好,生意兴隆,让许多商家羡慕得眼都红了。
有一天,我爷爷出去了,他让小伙计看店。小伙计偷偷在谷酒里掺了水,多卖了五块钱。爷爷回家后,小伙计得意地把“秘诀”告诉了爷爷,以为老板会高兴。谁知,爷爷一听,急得蹦了起来,气得脖子都红了,说:“你把我们最珍贵的东西,出卖了啊!”小伙计不明白。爷爷几乎是哭着说:“你把‘诚信’出卖了啊!”果然,从此酒家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再也不如以前红火,到酒家买酒的人越来越少。
后来,有位大伯去买酒喝,多给了小伙计酒钱,小伙计由于受到爷爷的教育,大伯。大伯很感谢,认识到诚信的可贵,把多余的钱退给了逢人就说这个酒家讲诚信,后来酒家的生意又越来越红火了。
诚信两个字不能丢!因为一个店铺也好,一个酒家也好,人才、资金,这些东西都可以从外面引进,唯独诚信不能引进,诚信只能靠自己。诚信就是支撑爷爷酒家发展的根本。
我将来也会是一个“小伙计”,我一定要记住“诚信”给人们带来的温情。要记住爷爷的伤心,绝不能做出让爷爷跺脚捶胸的事情,做出让江爷爷伤心的事情!做出让父老乡亲伤心的事情。
记得我在一次考试中,有一道题目不会做。正想偷偷地看一眼书,又想这样考出来的成绩不是我真实的成绩,就扛消了这个念头。后来试卷发下来,虽然分数不是
第一冬,粤这是我真实的成绩。回家告诉妈妈以后,妈妈表扬了我,说我做得对,我心里面也很高兴,促使我在平时的学习更加努力。
我们中国人常说:“三岁看老”。如果,小时候就弄虚作假,那么长大以后,做生意就会搞伪劣商品,做官就会贪污受贿,这样,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今日,我是怀着很高兴的心情站在这里,站在这片古老而又年轻的大地上,自古以来,湖南就有着鱼米之乡的美誉,祖祖辈辈的湖南人民为建设自己的家园洒下了无数的汗水,经历了无数的艰辛。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不懈努力,才有了我们今日的一切;也正是因为他们以诚信魅力吸引了许多前来投资的商人和志在湖南发展的大批人才,才使我们这座古老的城市前程美好,诚信随着文明创建的深人,迅速拓展到社会各个领域。
咦?香蕉没有,香梨没有,葡萄也没有!我家又闹鬼啦?其实不然,这鬼不是别人,是我那“饿鬼”哥哥,他嗜吃成性,凡能吃的都爱吃。 哥哥不愧于“饿鬼”称号,家里买的好吃东西死死地吸引他的眼球。这次,他又对妈妈给姥姥准备的芒果打起了小算盘。“妹妹呀,你说这芒果到底好吃不好吃 ?咱们一人一半尝尝鲜吧!”
“我才不上当呢,打着我的旗号满足口腹之欲,当我脑子进水了呀!”我一边嘟囔着一边应付地说:“你不是昨天刚吃过了吗?我可管不了你,让妈妈发现了可别赖上我!” “ 妹妹呀,只要你不说,那可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还有,不吃白不吃嘛……”哥哥怪声怪气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狼吞虎咽起来,黄色汁水从嘴角喷射而出,滴在胸前衣服上。哥哥以闪电般的速度“消灭”了最后一个芒果后,倒在沙发上伸直懒腰,“舒服,真舒服!这真乃人生一大快事也,我这辈子没有白活,‘日啖芒果三百颗,不辞长做海南人’,真想告诉妈妈,我们搬家到海南,住到芒果树下算了。” 真快!哥哥吃芒果快赶上猪八戒吃人参果了,可怜的芒果们被哥哥这个饿鬼一会儿拱了精光!“哥哥,妈妈下午可要带我们到姥姥家的呀……”我的话还没说完,哥哥已经弹簧似的跳了起来,“ ,吃完了,这可怎么办?”哥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瞧他那狼狈样,我也禁不住笑了。哼,还叫你偷吃! 只见哥哥一句话也不说在房里进进出出,不一会儿,原来装芒果的袋子又鼓了起来。原来,哥哥把吃剩下苹果塞进袋子,来了个偷梁换柱!最后,在妈妈的桌子留了张纸条: “亲爱的妈妈,我的作业未写完,到同学家去了,下午不能到姥姥家,请原谅!” 写完,就快闪得无影无踪了。 最终,天算不如人算,哥哥胸前的芒果汁的痕迹出卖了他,被妈妈一顿暴揍。我想,这一下他能改掉坏毛病了吧。可是没有过两天,哥哥又偷吃了给奶奶买的桔子,这一下可好,房间里回荡起哥哥杀猪般的嚎叫。
饿鬼的哥哥呀,你难道要妹妹念阿弥陀佛吗?
(我的妹妹写的,写的是饿,千万别笑我!!!)
昏沉沉地躺在床上,
瘦黄的脸上,
刻着无奈与沧桑。
微微闭着的双眼,
隐约埋藏着痛苦,
消瘦的庞儿,
失去了光泽,
就像尘封太久了,
突然被发现的,
蜡黄色的笔记本。
天使病了,
她把自己关在房里,
不愿打针,
只是吃着苦涩的药,
用滚烫的白开水,
和着冲淡,
想把扎在身体中的痛苦,
一并冲淡,
没有用,她试了,
在额头冒出的涔涔汗滴,
与冰凉的双手,
出卖了她。
天使为了不让别人担心,
独自一人品尝着苦果,
真的很苦…
天使病了,
双目逝去昔日的光彩,
充斥这无神的眼眸。
她忍耐着,
蜷缩在被子里,
以此减轻痛苦。
她缓缓地说着话,
安慰着其他人,
每一个字,
那么轻,像,
随时都会被风吹起,
飘飘洒洒的羽毛。
花儿似乎也在哭泣,
暗叹她的柔弱。
天使病了,
忍受着痛苦,
只是为了,
不让别人担心,
我要为天使祈祷,
亲自喂她吃下那,
苦涩的药。
我还要放一点糖,
只是为了舒缓,
她那微微蹙起的眉宇。
我要用我温热的手,
将她冰凉的手焐热。
只为了把我的温暖,
倾注在她的心头。
天使,我爱您。
因为你是我的妈妈。
在您的羽翼下成长的我,
也要用我那小小的翅膀,
来呵护您,关爱您。
很庆兴,天使,
是我的妈妈,
天使病了,
就让我这小小的天使,
来照顾您,
去爬山的时候,遇见了这样的一个人。
一个男生和一个很小的小女孩。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该很大吧?哥哥很护着妹妹,一路都陪着妹妹各种玩闹,那个男生看每个人的眼神也都很温柔。
渐渐地,这个社会的人总是习惯性地忽略从他们身边过去的人,但是这个男生不是。我不喜欢忽略从我身边过去的人,每次只要有可以擦肩的机会,我都会很留意他们的面貌,他们的眼神,男女老少。但是渐渐地,我也发现,很多看上去,年龄差不多的,或者比较年轻的男生,他们大多很少正眼地看一下从他们身边擦肩的那个人。但是,这个男生不一样。他那么疼爱他的妹妹,他那么护着他的妹妹,他看每一个人的眼神,而已和看妹妹的眼神一样。
感觉,真好,有这样的哥哥。当时看着他们那样好的关系,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里灰。我当时在想,里灰,也该有这样的眼神吧。毕竟,眼神很容易出卖一个人,一个人内心在想些什么,一个人的脾气性格是什么,眼神总是他们内心的折射。那么疼爱妹妹的一个哥哥,眼神看上去当然应该是温顺的咯,当然是友好的咯。
当时我们去看风景的时候,有一条路,我问妈妈说从那里过去的是什么,妈妈说就是回到起点,我说那就过去吧。他刚好牵着他的妹妹从我身边过去,他很友好地看着我们,那温顺的眼神。本来,他那么护着他的妹妹,就给人一种好感,再加上他那友好的眼神,好感更是上升。我跟妈妈说,那男生让我想起里灰。(妈妈也算是看过了里灰的文章吧。那个时候自己看里灰的文章时,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傻笑,也把那些文章推荐给了妈妈看)
我们互不相识,但是,你们总会教会我怎样做人。你们待人接物的举止,你们看人的眼神,我都会学着,学着那些给我好感的举止,学着那些给我好感的眼神。学着,像你们一样,爱身边所有,爱身边的人。
妹妹是在我7岁那年来到这个世上的,她可以说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最好礼物。
妹妹长得胖嘟嘟的,煞是可爱,白里透红的一张圆脸象是一个红苹果,大而清澈的一双眼睛象是两只黑葡萄。如果再扎两根冲天辫,活脱脱就是一个传统写意画里的一个胖娃娃,人见人爱。我一看到她那张可爱的脸,就忍不住想捏她,可小家伙不理解这是我对她表达爱意的特殊方式,每次她总是小题大做的哇哇大哭,害得我没少遭妈妈的数落。
随着岁月的流逝,妹妹渐渐长大了。到现在她已能与我平等交流。妹妹是我最贴心的说话对象,长大了的妹妹很是善解人意,她虽然很想我陪她一起玩玩具或者陪她一块看电视,但每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她就静静地呆在一边自己玩自己的,时不时他跑来问我一句:“老哥,你作业作完了吗?”当我回答她有时,她就又跑了。
你别看妹妹今年才7岁,她可是我的保护神,每当由于我的叛逆或是不努力惹得妈妈动手要打我时,妹妹就像一个小大人,把我护在身后;然后拍着胸脯,学着古装戏里的腔调对妈妈说:“母亲大人息怒,老哥你就安心地交给我。好了,我保证帮你搞定他。”老妈每次都全她搞得哭笑不得,我也因此逃过了少皮鞭。
妹妹是我最得力的同盟军,有时我做了错中,让妹妹帮忙,掩盖一下,妹妹绝对言听记从,绝不会出卖我,虽然妹妹对我没有原则的袒护,从道理上说不好,但她毕竟只有7岁啊,我们怎么能苛求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呢?
我爱我的妹妹,就象她爱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