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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

时间:2023-05-29 17:46: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

第1篇

关键字:古建筑 保护 旅游 可出续发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古建筑具有艺术价值、科研价值、历史价值等,是人类重要的物质财富和历史遗产。20世纪下半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古建筑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古建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国都在探索古建筑的保护方法。然而古建筑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科技的支持,制度的保障等。结合古建筑保护面临的问题,很多国家以及国际性古建筑保护组织倡导对古建筑实施利用式保护,即提倡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后工业时代,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增强了人们对历史文化需求的加强,伴随着休闲时代的到来,古建筑的旅游利用模式迅速发展,很多古建筑开始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发展当地旅游业的同时对古建筑也起到了保护作用。

利用古建筑与游客的规律研究古建筑旅游对古建筑保护的影响。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古建筑的保护历程,分析了古建筑旅游发展历程,最终得出正确协调好古建筑保护与可持续旅游发展的方法。其次,说明古建筑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关键在于可持续,即可持续旅游发展观是最适合古建筑旅游开发的理论。最后,围绕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利用这一核心话题,解决古建筑旅游开发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要从古建筑、政府机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动态管理模式的研究中寻找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平衡点,使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利用走上可持续化的发展道路,为古建筑旅游的开发利用提供相应的参考,并丰富我国古建筑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

以我国为例,我国历史悠久,古建筑风格多样,遗存量较大。保护古建筑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同时也是向外界展示我国古建筑的文化内涵、扩大我国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的必然要求。目前,传统的文化旅游地以及新型的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促使古建筑旅游业迅猛发展,一方面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增强了政府及当地居民对古建筑的开发保护和利用意识。而过度的旅游开发与利用、保护意识的淡薄等都成为威胁古建筑可持续发展旅游的因素。

一、古建筑的价值认知、古建筑资源

古建筑的保护方式多种多样,如教育利用、文化利用、旅游利用、科研利用等。其中,旅游利用被认为是解决古建筑保护问题的优选方式。[1]将古建筑作为旅游资源并不是一种新颖的旅游方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古建筑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古建筑遗产旅游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如今,古建筑旅游业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旅游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古建筑地区不断被旅游者访问时,古建筑实际上已成为当地旅游资源。

(二)古建筑旅游利用方式研究

1、按古建筑位置划分

按古建筑保护的位置[2],如果不发生移动的保护为原地保护,否则为异地保护。原地保护方式程序较为简单,发展较为成熟,集中保护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近些年才逐渐兴起,这是发展古建筑旅游业中较为成熟的两种方式。密集度高、体积巨大以及价值量高的古建筑较适合原地保护,目前已发展成熟;集中保护,则适合于小面积点状遗存,将其集中到统一的地点进行管理,便于保护。虽然集中保护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这种保护方式在保护古建筑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2、按合作形态划分

根据古建筑旅游开发者的合作形态进行划分,古建筑旅游利用又分为政府经营、政企合资及企业经营三种方式。

政府经营是指当地政府对当地古建筑旅游开发的经营规划和日常管理负责。政府在管理当地古建筑的旅游开发中会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政府在经营古建筑旅游发展过程中,注重整体发展,紧密联系社区,关注当地经济收益,为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及收入。但是,这种模式主要依靠政府力量,经营思路狭窄,很容易使旅游业发展规模受到制约。政企合资通常指古建筑旅游业的管理由政府和企业双方合作,双方共同参与古建筑的旅游规划经营和管理。政企合作联合了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力量。企业经营指由企业对古建筑注资、规划和开发。企业经营模式启动效果较为明显,并且在景点的开发和经营管理上紧跟市场,能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但是,企业经营容易忽略当地居民的受益。

二、当前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保护意识淡薄

管理部门对古建筑的保护与持续发展意识淡薄,如何协调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旅游业关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另外,受功利主义的驱动,许多古建筑成为城市发展的“牺牲品”。1999年,湖北襄樊将宋代时期仅存的古城墙强行拆毁;2000 年,福州的历史街区“三坊七巷”被改造为商业街;浙江舟山将定海古城的历史街区和古老住宅以“旧城改造”为名拆毁。

(二)立法滞后,管理混乱

在古建筑保护立法方面,中国至今尚没有出台专门的有关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缺少了法令的严明保护,产生政出多门、相互干扰的局面,我国古建筑的管理部门权责不明、职能不清现象比较突出。[3]

(三)旅游业的恶性循环规律

古建筑承载的信息越多,人们的期望值越大,在发挥旅游功能的同时,就不可避免地带来副作用,使古建筑面临巨大的压力。主要表现在旅游超载、庸俗化和过度商业化。在市场经济下,若以文化价值为导向,将旅游功能注入古建筑将双双收益;但旅游经营者若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古建筑的保护,这无疑是杀鸡取卵,形成恶性循环。

(四)人才和资金匮乏

古建筑保护对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有严格要求。而我国古建筑保护人才稀缺,另外,修复古建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也是目前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一大问题。

三、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理论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深入,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理论日益得到认可,并于20世纪九十年代得到广泛关注。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可持续旅游发展》[4],强调在制定旅游发展战略时,要注重维护地方特色、文化和生态环境;此后,世界旅游组织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要求各国政府要加强对旅游部门的管理,制止遗产和文化资源的衰败;1997年,亚太旅游和环境部长会议要求“所有新的旅游开发都必须可持续发展”。这些都在传达着一个思想,旅游业的长期发展离不开可持续发展观。

可持续旅游发展观包括可持续经济、生态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内容[5],它要求在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的同时要注重统筹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旅游发展难免会给旅游地的环境和社会造成伤害;另一方面旅游发展又与环境保护之间又存在着相互依赖和促进的关系。因此,可持续旅游发展的主要是协调好旅游发展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关系。

四、建议与对策

(一)坚持“照原修复”的原则

古建筑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它所承载的完整性的历史信息。“照旧修复”,是指保存现状和恢复原状,目的在于保护历史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二)积极培养人才

我国古建筑保护的资金有限,古建筑保护困难,因此需要动员社会资金和力量,使古建筑的社会价值最大化。应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使保护资金能有效地全部用于古建筑的保护与修复,保证古建筑的保护与修复事业良性运行。

(三)健全管理机制

旅游事业的发展使古建筑重获新生,但职权不清的局面使古建筑管理陷入多部门管理的混乱局面,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并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四)加快立法进程

法律法规能够强制性规范旅游管理者、经营者和旅游者的行为,减少对古建筑的破坏。我国至今未出台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法规,以至于惩罚毁坏古建筑的行为无法可依。至此,我国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快旅游立法进程,使有损古建筑的行为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李天元,王连义.旅游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

[2]范凌云,郑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旅游发展[J].规划师,2003,(6):26-28 .

[3] 刘敏,李先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调控机制的思辨[J].城市规划,2003,(12):52-54.

第2篇

如今的他,担任中国文物学会理事、徐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古建园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州正源古建研究所所长、徐州清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由他所率领的团队长期致力于我国古建筑修缮工作,积极投身传统建筑文化振兴的伟大事业,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

古建筑修缮技术集大成者

孙统义,高级工程师,1945年出生于江苏省铜山县,徐州地区民间走出的古建筑保护和修缮专家,也是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徐州古民居传统营造工艺”的传承人。他对中国建筑传统文化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特别热爱古建筑保护修缮事业,对我国传统文化和古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勇于担当,他长期致力于徐州地方民居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主持完成了户部山余家大院、崔家上院以及邳州土山镇关帝庙等多项地方传统建筑的修缮工程。

孙统义善于钻研和勤于思考,凭借娴熟的技术,加上他为人谦虚谨慎,遇到疑难问题常常求教全国著名的古建筑专家、学者,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从而在古建筑保护技术方面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在这一领域研究颇深,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文艺家学会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家”称呼。

多年来,孙统义以文物法为指南倾心于徐州及周边一带地区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在本地域古建筑保护行业中取得了普遍好评和认可。北京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所长、《古建园林建筑》杂志主编马炳坚先生称赞孙统义“是一位实践经验丰富、身怀绝技的工匠出身的技术专家”。(引自《户部山民居》第1页)

积极参与古建筑修缮保护活动

孙统义热爱古建筑,积极投身古建筑保护工作。他总是满怀热情的参与徐州市建设、文化等部门组织的徐州村镇建设和古建筑保护普查、调研等工作。与一般的参与者不同,孙统义学识丰富,见解独特,是古建筑保护方面的行家里手,因此参与程度比一般人更深,往往会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因为表现突出,他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江苏省、徐州市有关部门的表扬。

几十年来,为了搞好古建筑保护,孙统义创办和组织了一支古建筑施工队伍,集研究、设计、修缮于一体,形成了一支技术全面、作风严谨、认真负责、忠于原物、精工细作,充分尊重地方文化,坚持保留地方特色,完成多项符合文物法要求和质量上乘的古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其中,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就是这个团队正能量的代表作,为行业内树立了榜样。

徐州具有独特的户部山古民居群,其中包括翰林崔焘故居。崔家世代书香,主人崔焘是清道光年间的翰林,曾被钦点为庶吉士。现存的崔焘故居依山而筑,根据院落地势高低分为上院和下院,建筑精美,艺术价值颇高。这座建筑群经历400多年、20余代人的经营,已经成为徐州历史上规模较大的一处清明建筑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户部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这一重要传统建筑,对促进徐州地区乃至全国历史文化研究工作具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修缮和保护,是摆在世人面前的难题。

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由徐州市园林设计院、徐州正源古建园林研究所设计,承担施工的是徐州清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这一切工作都是在孙统义的带领下开展的。他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曲阜宣言》的原则要求,遵循古建筑修缮“不改变原状”的最基本原则,按照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深入调研、多方求证、科学施工,细心操作,攻克了一个个技术上的难关,铸就了精品工程。

孙统义在工程期间深入现场,一丝不苟地安排任务。他在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中将科学研究贯彻于工程全过程,做到前期勘察测绘工作到位,实施过程中还不忘将相关资料收集齐全,为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建立一份完整的科学记录档案,以备日后利用。

如今,徐州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已然成为古建筑修缮行业的标杆工程和学习榜样。修缮完成后的故居上院,不仅质量上乘,而且极为难得地保留了浓厚的徐州地方特色。人们称赞不已。

然而孙统义并没有满足,他还将自己在施工过程中辛辛苦苦收集来的相关资料整理后编印成书――《徐州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报告》,全面总结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的全过程,内容丰富详实,图文并茂,真实可信。他尊重科学,用自己一贯的认真态度将古建筑传统营造工艺与历史文化凝结成一部详实的资料文献,为以后的古建筑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很好的启迪。徐州市土木建筑学会理事长宗明先生对此书评价颇高,古建筑泰斗罗哲文先生曾三次为该书写词题名。

孙统义负责和承担过的大型古建筑保护工程还有很多,每一次的修复成果都在本地区古建筑保护领域引起不小的轰动,引发学界热议。同样,他高超的技术和认真的做事态度为他在业界赢得了很高的评价。

古建筑保护事业的关注者和呵护者

当今城市建设步伐大大加快,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城市建设发展与文物保护经常发生纠纷和矛盾,两者不可避免的发生激烈碰撞。作为一个心中装着古建、匠心独运呵护古建筑的领军人,孙统义先生痛感于古建筑保护现状,常常不辞辛苦四处奔走呼吁人们关注古建筑保护传统文化。他经常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保护文化遗产大声疾呼,体现了一个古建筑修缮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第3篇

关键词:古建筑;文物保护;现存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财富,其中的古建筑文物是我国历史文物中的历史瑰宝,这些价值连城的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严峻的课题。本文就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1.古建筑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

1.1 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

我国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虽然明确了文物保护的主体,但一些地方上的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不够全面,机制不健全,致使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存在漏洞,修葺工作问题突出。也存在在修葺工作中大赚回扣,偷工减料,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的问题。

1.2 缺乏文物保护规划整体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只注重个别建筑物的保护与规划工作,而缺少统筹兼顾的整体概念。有的部门在房地产开发利益的驱使下,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大兴土木,随意开发土地,随意拆迁重建。个别地区仅仅只注重古建筑物个体的保护与规划,忽视整个建筑群甚至整个建筑街区的保护与规划工作。

1.3 文物保护专门人员技术问题。虽然有很多地区和部门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配备了专业人才,但有些地区并不重视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过程中也常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致使古建筑文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或是即使得到了保护,但保护的效果也不尽人意。

1.4 文物保护所需资金缺乏

由于对古建筑文物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也要通过这些资金来进行文物的修复和保护,所以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要优先保障文物保护的所需资金,才会更好地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而现实中由于资金有限,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比较薄弱,即使损坏了也不能得到及时的维修维护。

1.5 古建筑文物价值不能很好地发挥

由于受传统价值评判标准的影响,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往往对给我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古建筑文物就加大保护的力度,而对于经济价值联系不大古建筑文物科学价值、文献价值、社会教育价值认识不清,导致保护工作薄弱,甚至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解决古建筑文物现存问题的对策

2.1 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古建筑文物是依法治国背景下保护古建筑文物的最好的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意识,增强全民保护古建筑文物的自觉性。二是要明确法律层面上对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细则,堵死各种死角和漏洞。三是严格执法,不断加大违法必究的力度,最大程度地运用法律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四是各级政府要以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的古建筑文物特点,建立健全适合本地区的专门条例,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条例和法规,使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古建筑文物不受破坏。

2.2 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优先制定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规划。在当前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许多本应得到挽救与保护的古建筑,却在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浪潮中遭到破坏屡见不鲜。如何做好城市规划与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同时发展的格局,是做好古建筑文物保护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保护古建筑文物的历史文化,事关民族文化的传承,这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在城市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一种责任看待。既要做好城市规划,又要保护好古建筑文物;只有保护好古建筑文物,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的文化氛围,也才能有利于古建筑文物的利用和开发。其次要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既要防止自然因素对古建筑文物的侵蚀,又要防止人为因素对古建筑文物的破坏。

2.3 注重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进行古建筑文物的保护,离不开文物保护的专门人才。因此,要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专门人才的培养。因为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既要有科学的保护方案,又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来进行古建筑的文物保护。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门的人才才能更好地更科学地对古建筑文物进行专业保护。古建筑文物的修复需要对古建筑文物的结构、材质以及周围的环境进行科学地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修缮方案,才能使古建筑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一是要成立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研究机构,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二是定期开展专业专门的培训,为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确保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后继有人。三是切实转变古建筑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的保护理念,不断提高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技术和能力,保证古建筑文物得到科学、合理、专业的保护。

2.4 加大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古建筑文物保护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是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关键所在。因此,在进行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除了要有专业人员,还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做。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强保护意识,并为古建筑文物保护筹措不要的资金,在经济上保证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这是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关键和中心工作。

2.5 合理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在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时候,首先要充分了解新材料的性能,同时也要对新材料和新技术使用是否会对古建筑文物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要提前预测和实验,确保无误后才能合理有效地使用。只有这样,才会更好地保持文物原有的结构和效果,更好地保护古建筑,发挥其文物的价值。

结语

总之,古建筑文物是古代先辈们给我们留下的珍贵的文化遗产,古建筑文物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需要温暖全民族自觉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大管理力度,筹措充分的资金,配备专业人员及时维护维修,才能使我国的古建筑文物永久长存,发挥社会人文价值。

第4篇

关键词:古建筑;自然灾害;受灾原因;灾害调研;灾害分析

引言

古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她是研究历史的实物例证,她是中华民族甚至是世界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物质遗产,古建筑是启发爱国热情和民族的实物,而且古建筑是新建筑的设计和新艺术创作的重要借鉴,并且具有科学探索性的价值。而西安是十三朝古都,为了修缮保护我们的历史文化,我们有必要去研究西安古建筑的灾害实例,然后进一步对灾害的破坏研究分析,从而得到一系列的保护方法和修缮技术,严重的避免在修缮过程中对古建筑的二次破坏。可见,古建筑灾害的调研分析是一种很有必要且很有研究价值的一个课题,总结不同环境、不同自然灾害下对古建筑不同的应对方法进行加固、维护、修缮等措施。

1 雷击对古建筑的灾害调研与分析

我国古代建筑大多是以木质材料组成的,这种结构也就决定我国古建筑很容易遭受到雷击的危害。雷电灾害是很典型的自然灾害,现今中国的旅游市场蓬勃发展,在各地风景区大量兴建仿古建筑,随着国家道路交通发展,人们对环境及健康的重视,利用节假日去旅游景区度假的人越来越多,景区的雷电隐患如不及时控制,将阻碍旅游业的安全发展。怎样对这些古建筑及仿古建筑进行防雷保护,已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1.1 雷击对古建筑的危害实例

西安市大雁塔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该处为陕西重点文化保护单位,更是重要的旅游景点。周围地势平川,很容易遭受雷电侵袭,防雷措施非常重要。对此,大雁塔已经成功的采取了相应的避雷措施。

1.2 古建筑遭受雷击的因素

(1)古建筑遭受雷击的外部因素。我国古时候进行大型土木建设之前,多进行风水考察,一般都会遵循依山傍水的原则。很多古代建筑坐落名山,或依傍江湖。山区地形突出,水体周围土壤较湿润,导电性较好,这些区域在雷电发生之前,地表更容易聚积电荷遭受雷击。

(2)古建筑遭受雷击的内部因素。虽然我国古建筑主体多以砖木结构为主,但建筑物上也有不少装饰物采用金属材质。建筑物最高处常安置一些宝盒之类的金属物用于避邪,特别是一些古塔上有金属熔铸的宝顶,还有的建筑物屋面有金属链条作装饰用。这些金属物均没有作任何接地处理,而且通常都安置在建筑物的顶端,只能增加建筑物遭受雷击的概率。

1.3 古建筑安装防雷装置的原则

(1)在古建筑上安装的防雷装置不能对古建筑物本身造成损害。防雷装置不是古建筑的一部分,这些装置在古建筑物上固定、支撑、连接和敷设时,不能对古建筑物造成二次破坏。此外,古建筑年代久远,大部分建筑经历长年的风雨侵蚀,质地已经脆弱不堪,不能

因为施工不慎从而对古建筑物造成破坏。

(2)防雷装置安装后确实能对古建筑物起到防雷保护作用。

(3)安装的防雷装置要尽可能美观,与古建筑的风格样式统一和谐。古建筑造型优美、形态各异,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因此,采用的防雷装置应尽可能做到与原古建筑融为一体,不能喧宾夺主。防雷装置用与建筑物相近的色调,必要时还需伪装处理,尽可能使其融入周围环境。

1.4 雷击的预防措施

(1)防直击雷的主要措施是在建筑物上安装接闪器(包括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引下线、接地装置。

(2)侧击雷是指雷电击中建筑物的屋面以下、地面以上的部分。预防措施是沿建筑物四周敷设一道避雷带(也称均压环)与引下线相连。

(3)感应雷则是发生云闪或地闪时,在各类金属管线上产生的雷电脉冲。感应雷的防护设施是对这种雷电脉冲起限制作用,从而保护建筑物内各类电器设备的安全。采取的措施根据各种设备的具体情况,除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布线系统和安全距离外,还要按供电线路,电源线、信号线、通信线、馈线的情况安装相应避雷器以及采取屏蔽措施。

2 地震对古建筑的灾害调研与分析

2.1 地震对古建筑的危害实例

(1)明朝大地震,西安文物古建筑遭到严重的破坏,古建筑的室内外地面出现裂缝,基础部分没有地圈梁,这样结构不能形成一个整体,墙体损害、达木结构损害、地基和墙体变形沉降导致达木结构脱落,构件破坏,屋顶损害,油饰彩画与壁画损害由于墙体的倒落,导致大部分壁画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空鼓。

(2)汶川5.12地震,虽然地震未对西安大雁塔造成破坏性影响,但监测结果表明,地震对塔体结构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塔内监测部位存在不均匀性变化。主要表现为:a.在水平变化上,较震前相比,塔身总体倾斜量增加0.62毫米;b.经过对塔第一层和变化明显的第五层观测,塔身弯曲度计算结果与震前相比为0.1毫米,变化不明显;c.在沉降部位上,也就是大雁塔高度变化部位,塔身第一层东、南、北三个监测点明显下沉,最大下沉量为0.97毫米;西侧监测点上升,上升量为0.66毫米;塔身第五层东、北两个监测点上升,最大上升量为1.25毫米。

2.2 古建筑震后损毁的原因

(1)大多数的寺院建筑,有很多碉楼都在高山之上或山腰上。

(2)古建筑多为夯土夯实,梁直接搭在墙体上,使得水平地震容易导致墙体左右崩塌。

(3)古建筑很少有地圈梁,构建之间不能发挥出协调工作的性能。

(4)塔建造材料为当地不规则的条石,并且用黄泥找平砌筑,外皮则用黄泥进行抹面。

(5)大雁塔所处场地土质均匀,承载力较强,而从结构上来说,塔状、中空、带穴洞的建筑本身比较容易抗震。

(6)在历史上也只有1556年的关中大地震对大雁塔也产生了影响。那次震后,对大雁塔只是做了简单的维护,并没有结构性加固,因而此次地震暴露的问题,仍有1556年地震的遗害,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

(7)屋脊常年未修,在地震之前一部分糟朽,地震来临使得破坏加剧,从而脊梁折断,这样使得整个屋架严重破坏。

(8)修缮加固没有遵循自然规律,改变了古建筑原有特性,这样不仅对古建筑没起到保护作用,而且还降低了结构抗震能力。

2.3 古建筑震后一些反思

(1)对于古建筑受到地震灾害的应急措施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科学的程序。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出台此技术指导规范,最大限度的保证古建筑的真实性。

(2)对于日常管理部门应该对古建筑有较深的保护意识,加强古建筑应急保护的培训。

(3)古建筑应急保护不能错失良机,需要在第一时间对古建筑进行文物保护,转移财产,避免过大的破坏,确保古建筑在有效合理的时间做出正确的职责。

(4)需要重视古建筑的修缮加固,大多数木结构破坏是由于常年不修缮的原因在地震来临时发生严重的破坏,希望国家文物保护局尽快对未修缮过的古建筑或修缮不牢的建筑进行修复加固。

(5)科学合理的对古建筑修缮加固,需要对古建筑震后研究与分析,科学的修缮加固,避免人为的二次修缮破坏。

(6)推广使用隔震减震技术、多层隔震、处处减震的机理、消能的原理,运用与修缮理念中,将会大大提高结构抗震性能,尤其适合于高烈度的古建筑保护。

3 结束语

为了研究古建筑灾害后的修缮和保护,需要对古建筑遭受破坏的形式,破坏的种类,破坏的严重程度进行细密的研究和分析,本研究经分析得到下列结论:

对于雷击这种灾害需要从建筑物根本上进行保护,必须连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顺应自然,把雷击的能量转移到地下,从而实现雷击的预防。

对于地震作用引起的灾害,地震作用是无法预知,只有从抗震规范以及重要建筑加强抗震等级去预防,采用减震隔震技术减少能量的方法,对灾后的第一时间保护更加重要,不能错失对古建筑保护良机,应当机立断的做出正确的判断,来进行古建筑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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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李宁,徐琳,郭晓冬,等.基于概率法的木构古建筑地震破坏综合评价方法[J].2011.

第5篇

关键词:古文化建筑群,城市建设,和谐发展

Abstract: the ancient culture, we can see the buildings is the living history, so has the inestimable research value and influence status, previous governments have paid great attention to the protec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But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oday, some ancient cultural buildings but became "poor", serious impact on the city modernization process. How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city in the ancient buildings protected, can make both harmonious development, is we are faced with the problem to be solved. This paper analysi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ancient cultural buildings, urban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E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很多人开始涌进了城市,为此,国家提出来加快城市化建设的雄伟战略,指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步人了快速发展时期。但对于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来说,既要加强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保持城市的个性与特色,又要促进城市的发展活力,形成现代都市,这是一个看似相互矛盾的问题。如何保护古文化建筑群,使城市现代化发展与城市历史文化和谐共存,得到了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越来越多的关注。

1 当前城市古文化建筑群保护的现状

我国自建国起,党和政府就十分关注对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工作。总所周知的《》之所以只围不打,就是为了保护北京城内的古建筑不至于受到破坏。但现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建设进程中,对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不够重视,甚至出现了现代城市建设与古文化建筑群的冲突现象。当前城市古文化建筑群保护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城市古文化建筑群长期缺乏有效的维护和保养而失去原先风貌,甚至成为危房;其次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媒体上就曾有文物主管部门和开发商对峙的报道,可见在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上缺少相关法规的制约或执法不严;还有就是过分关注经济效益而忽视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东北某城市就曾发生为了满足外商投资的需要而拆毁了以明清为建筑风格的大批古建筑。

2 城市古文化建筑群保护与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

随着社会各界越来越多地关注城市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工作,主张利用古文化建筑群丰富的人文资源和丰厚的文化积淀来发展当地旅游业,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部分城市开始着手规划历史街区保护与发展。但这些城市大多以市场运作的手段来进行开发、改造、保护、更新,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与要求,因此出现了参差不齐的局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首先是在城市建设观念上的认识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古文化建筑群既是历史的遗存,又是发展的对象,要妥善解决其功能定位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只有原汁原味,才能说明当时的历史,体现它应有的价值。所以,对古文化建筑群要做到发展与保护同步,相互协调、相得益彰。

其次要制定正确的保护措施。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在对古建筑的改造上,要努力保

持其真实性、完整性。只有真实的展现古时的风貌,才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及艺术价值。一定要注意为了眼前利益而过度开发,因小失大。

再次是要有长远的规划目标。要集思广益,不可闭门造车;要力求制定出高质量高标准的古文化建筑群保护与发展规划,细致到每一条走廊,每一根柱子。就如苏州园林一样,处处都是古色古香的。切实做到保护古文化建筑群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延续古文化建筑群的历史文脉。

还有就是要取长补短,借鉴吸收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理念,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加以弥补,经验加以总结。要注意运用哲学不同问题不同对待的观点,

对不同的建筑群根据情况的不同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坚决制止先破坏后重建的劳民伤财的行为。

最后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对于古文化建筑群中生存的居民,万不可打着全面保护的旗帜,毫无道理的要求人们回到古代生活。历史总是在不断前进的,要做到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与居民的生活条件现代化的协调,在不影响建筑群的原始风貌的前提下,应该满足居住民众要求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最的合理性需求,做到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保证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发展中得到充分的保留和延续。

3 城市建设与古文化建筑群保护的和谐发展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搞好城市化建设,也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中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工作,使二者能够和谐稳定的发展,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与发展要以政府为主导,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领导考核,促使主管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有效地开展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其次,要落实古文化建筑群保护与发展的运作经费。金钱不是万能的,但在对古文化建筑群维护和发展中,必须要有足够的运作资金,要努力解决资金瓶颈的问题。在资金筹措方面,可以考虑地方政府,中央与企业的三方运作模式,中央要对重点古文化建筑群拨发保护与发展的运作经费,地方政府在财政上也要对古文化建筑群保护与发展的运作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参与投资,在对古文化建筑群进行保护和维修的同时,可以以市场经济运作,拍卖旅游开采权。

最后,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人士都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的轨道上来。借助专业学者的发文,组织师生免费参观游览,申请文化遗产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古文化建筑群的宣传,提高本地旅游经济的同时,也使旅游者及广大青少年领受到古文化遗产的魅力和保护古文化遗产的实际意义。

4. 结论

历史是不断前进的,我们既要保护历史文化,又要推进现代城市建设,这是个难题,但也不是不可解决的问题,西安,苏州的城建模式可以参考。只要在保护好古文化建筑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推进城市化建设,这是我国推进城市化建设中最注重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08

【2】罗哲文.历史文化名城与古建筑保护文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01

【3】3张祖刚.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J].建筑学报,2006.12

【4】赵中枢.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及保护的若干问题[J].城市规划,2002.07

第6篇

我曾经在武当山当过4年的美术老师,深刻感受到美术与人类、与生活、与情感、与历史等多方面的联系,体会到美术作为文化课程的重要意义,让学生体会到在教学中突出美术文化学习的快乐。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都十分丰富的武当山,为我践行有特色的美术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通过观察、探究等实践活动认识武当山的文化内涵和审美价值,进而推进美术课程纵深发展,已成为我在新课程改革教学过程中开发地方资源、实践新课标中“美术学习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学习”“让学生在广泛的文化情景中认识美术”,我“引导学生参与文化的传承与交流”的探索点。在实践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以“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理念,确定“学生本位,学生主体”的意识,所开发的地方美术教学内容应符合课标精神,符合我们生活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按照“去伪存真,去糟粕取精华”的宗旨,使美术教学更健康、更具有操作性地进入课堂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位学生都有能力参与。

2.尊重学生的学段年龄、学习兴趣和生活经验,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需要,使每一节美术课都符合学生的精神需要。提高学生对家乡传统文化的审美能力与热爱,并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

3.变专业美术为儿童美术、生活美术、活动美术,引导学生学习美术特征及美术表现的多样性、多元性,在富有文化价值的情景中既轻松有意思,又有挑战地学习美术,有利于学生发展自主性、能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培养。

在我校学生上学的路上就经常可以看到道人在玉虚宫练功,这些丰富的艺术文化渗透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日常的教学中,把武当文化资源融入其中,这样的结合既自然,又使学生感到亲切。

在引进美术乡土资源的同时,不但要把地方资源引进课堂内教学,还要把课堂投到现场去,让学生感受到室内、室外都精彩的美术课,使美术课教学效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在教学中经常使用下面几种教学手段:

1.请进来。就是让学生感受武当风光、武当古建筑、武当文物、武当功夫、武当道教传说等。让学生感受、表现的侧重点设定为具体的有地方特点的文化艺术,引发学生对熟悉景物的深切关注,开阔对古代文化艺术的认识视野,提高学生珍惜这些文化遗产的意识,加深学生的艺术修养。教师收集相关的视频短片,用直观的视觉感受吸引学生去了解家乡。如:教材六年级上《爱护古建筑》和六年级下《我国古代建筑艺术》,我就把我收集到的各种有代表性的照片和短片做成课件,在课堂上带领学生登上金顶、紫霄宫、南岩,感受古代皇家道场的恢宏气势、解读武当古建筑依山而建的原因。不仅进一步激发学生的艺术热情,而且学生在解读、欣赏地方文化意蕴时,依据启示发挥想象进行视觉表现。如:上三年级下《重重复复》、四年级上《美术的节奏》和五年级上《美丽的纹样》时,我会把武当古建筑上的装饰纹样的照片拿给学生看,让学生感受这些文化遗产中利用各种美术技巧装饰后的效果,同时也叫学生理解到人类的生活各处都渗透着美学原理,从而认识、了解并爱上美术。

2.走出去。武当山本身就是一个集古代建筑群、名山秀水、名贵中草药等为一体的大型博物馆,为开展美术教学实践活动提供了广阔的天地。有些课程可以适当把学生带到室外去亲密接触这些资源。如:在上六年级上册《风景写生》和《心中的风景》时,就可以背着画夹带领学生到这些资源面前写生,亲自去感受这个文化遗产和自然风光的魅力。在上六年级上册《保护文物》和《爱护古建筑》时,也可以叫学生走出去采访调查目前武当山地区文物和古建筑保护的现状,撰写出调查报告然后提出自己对保护这些遗产的建议,把课堂设到学校外面去,引导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绘画训练的同时,使学生学到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样贴近学生生活,既缩短了课程和学生的距离,又能更有效地加强美术与人类、美术与生活、美术与情感、美术与历史等方面的联系,有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3.充分利用当地文化资源,美术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他们参加美术活动不仅仅是画几幅画,他们需要开阔眼界,学会珍惜大自然,重视人类文化,在生活中学习知识,磨炼意志,学会与人沟通从而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今天我们给孩子的心灵播种下家乡文明的种子,教给他们探索知识海洋的方法,明天他们将获得整个世界!”因此让学生“认识自己脚下的土地”,培养学生热爱家乡、热爱民族文化的思想感情,了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意义,以及强化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是很有意义的。

在新课程改革中,有针对性地开发和利用地方资源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武当山有着丰富的自然风光和文化资源,作为美术老师更应该很好地挖掘和利用它,把我们的美术课上出一定的文化品位,让更多的学生受到家乡文化的熏陶。

参考文献:

第7篇

7月21日至24日,区政协主席张德业、区政府副区长解翠红带领区房管局、大街开发保护办公室负责人赴浙江省乌镇、杭州、绍兴、东阳等地进行了参观学习。期间,与桐乡市政府、市政协、市旅游局分管负责人座谈交流了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况,参观了乌镇景区、杭州宋城、绍兴鲁迅纪念馆及东阳卢宅。参观学习行程虽短,但收获颇丰,几个城市尤其是乌镇在旅游开发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乌镇等地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乌镇地处浙北地区两省三市交界之处,隶属于桐乡市,是江南着名的六大古镇之一。乌镇的旅游开发在江南六大古镇中起步最晚,过去只有茅盾故居一个景点,每年游客接待量只有3万人次,一年的门票收入只有18万元。面对“古镇热”的旅游大背景,桐乡市委、市政府确立了“高起点、高标准、求精品”的思路,并且树立了“赶超周庄”的信心和决心。1999年开始对乌镇古镇实施保护与旅游开发,2001年正式对外开放,当年接待游客180万人,今年上半年接待游客达到130万人。乌镇古镇一期工程以观光为主,投资1.2亿元,于2003年全部收回,目前正投资6亿元实施二期工程,以休闲娱乐为主,今年年底对外开放,最终实现旅游目的地的建设目标。乌镇用短短两年的时间,创造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结合的最佳极品,取得了一般景区5-10年的经营成绩,全面超过了周庄,成为江南六大古镇之首,被阮仪三教授称为“中国古镇保护开发中的典范”。

杭州宋城是由中国最大的民营旅游投资集团宋城集团投资建设的,于1996年5月份开园,是浙江省第一家主题公园。她的建成打破了杭州长期以西湖为中心的传统旅游格局,西湖、宋城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杭州真正意义上的旅游目的地,开业以来经济效益稳居杭州景区之首。投资5千万元打造的大型歌舞《宋城千古情》,每年观众逾一百万人次,成为杭州标志性演出。

鲁迅纪念馆位于浙江省绍兴市都昌坊口,建成于1953年1月,由鲁迅故居、百草园、三味书屋、鲁迅生平事迹陈列厅组成。卢宅古建筑群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是一座至今保存较好的明清时期封建士大夫家庭住宅群,距今已有500多年历史。这个古建筑群不仅规模宏大、布局严谨,而且集木雕、彩绘、砖雕等艺术为一体,堪称“中国民间第一宅”,是中国现存古民居中唯一与北京故宫结构相同的,因此有“小故宫”之称,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分析乌镇、杭州宋城、绍兴、东阳等地的旅游业之所以人气旺盛,就是因为他们深入挖掘丰富的山水资源和深厚的文化资源,在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四季皆宜上下功夫,精心打造出了一批具有心灵震撼力和永久吸引力的旅游特色精品,让山水具有人文气息,让传统文化具有时代内涵,使旅游资源与市场更加紧密结合,以鲜明的主题和独特的创意创造了中国旅游的优秀品牌。各地也都因地制宜,走出了适合自己的旅游发展道路,特别是乌镇在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方面很值得我区借鉴。总结乌镇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规划的超前性。由于乌镇开发较晚,在制定规划时吸收借鉴其他古镇的经验教训,按照古镇保护的要求,坚持超前规划、高起点规划,确立了“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后从“面、线、点”三个方面对乌镇镇区、保护区、重点建筑进行不同功能的规划,自主编制了《乌镇古镇保护规划》、《乌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等,提出了“保护古镇、开发新区”的保护思路,明确了古镇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整体发展方向,使古建筑得到了及时保护。同时,市政府制定了《乌镇古镇保护条例》,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范了具体行为。二是突出管理的创新性。乌镇旅游开发是由市政府直接领导,而不是以镇政府为主,在组织领导、人员调配、资金投入等方面市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组建了市政府派出机构——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确立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运作机制。同时,为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组织市建设局、国土局等13个经济实力较强的单位,组建了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管委会合二为一,具体实施景区的保护整治与合理开发。三是突出古建筑修复的原真性。为了使古镇达到历史性与现代性相统一的目标,在整个古镇保护过程中,在恢复原真性上下功夫,将修复目标定位在100年前,多处征集寻求100年前的建筑材料,对部分重要厅堂、典型民居进行了彻底的整修,恢复了原貌,真正做到了修旧如旧,较好地凸显出古镇的原始风貌,使游客一进入乌镇景区就犹如走入100年前的生活场景。四是突出古镇的文化特性。“小桥、流水、人家”是江南水乡古镇的共性,乌镇在充分展现共性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突出抓住茅盾故居这一特殊历史文化资源,做好“名人文化”文章,争取到了中国最高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回故里乌镇颁奖,并定期组织许多与茅盾相关的研究活动。同时,积极弘扬传统文化,在景区内重现传统节日“香市”、皮影戏、花鼓戏等表演活动,组建了乌镇越剧队、老年京剧队等群众团体,为乌镇的风光旅游增添了人文气息。五是突出市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的客源市场,乌镇在宣传促销方面增强了针对性。对海外游客,大力宣传乌镇的中国历史特色,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对北方游客,宣传乌镇“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特色,用原汁原味的“枕水人家”吸引了大量的北方游客;对城市居民,则打出乡土品牌,吸引城市人来体验纯朴的乡土气息。通过科学地市场分析和定位,乌镇将上海、江浙一带作为市场的主攻目标,打出了“一样的古镇、不一样的乌镇”的宣传口号,使乌镇的旅游宣传取得了较大成功。去年乌镇的门票收入达到8000万,整个桐乡市旅游收入达到22.4亿元,占全市GDP的10%。

另外,杭州宋城勇于冲破西湖传统旅游大环境,盯准市场,在休闲旅游方面大投入、大开发的气魄,鲁迅故居、东阳卢宅立足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进一步做深做细、做精做活的信心和决心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二、关于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对比乌镇等地,我区在旅游资源、历史文化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周村古商城被中国古建筑保护专家阮仪三誉为“中国活着的古商业街市博物馆群”,2001年被列为山东省重点旅游开发项目。同时,周村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特别是芯子、传统花灯制作及全国独有剧种“五音戏”等,具有浓郁的地方气息,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目前,周村旅游资源以鲁商文化、民俗文化积淀之深厚在淄博独树一帜,正成为我市旅游南山、北水、中蒲、东齐、西商中的重要一环,列入了淄博市“十一五”旅游产业规划中重点发展旅游项目。但是,通过学习也看到,我区的景点建设不够精细,规划管理的水平不够高,功能不配套,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而且宣传促销力度不够,在知名度和游客量等方面远远落后于乌镇等地区,距离建设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结合这次考察学习和我区旅游业发展的优势,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应当借鉴乌镇等地的先进经验,提高对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管理体制,切实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

(一)转变观念,在全区形成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共识。从乌镇的经验看,领导重视,形成共识,是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发展潜力大,是第三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坚持抓旅游就是抓新的经济增长点,就是抓结构调整,就是抓财政增收,就是抓环境建设,围绕旅游做文章,为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发展思路方面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路子,举全区之力发展旅游,使旅游业尽快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创新思路,切实理顺管理体制。桐乡市为加强对乌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领导,成立了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一位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兼任,并同时担任桐乡市旅游局局长、乌镇镇党委书记,使乌镇在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初期做到了统一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我区古商城也正处于保护开发的初级阶段,需要大量的规划、建设、拆迁等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因此,建议单独设立旅游局,同时在大街开发保护管理办公室基础上成立古商城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与旅游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统一负责我区旅游景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切实担当起周村旅游发展龙头的重任。

(三)规划先行,确保旅游开发健康有序发展。坚持规划先行、规划优先、规划指导项目建设的原则,按照深度开发、做大做强、打造精品的要求,尽快完成《周村旅游规划》,进一步完善提高《周村古商城旅游规划》、《周村大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使周村古商城的保护开发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减少盲目性、随意性,确保高质量、高档次、高品位,经得起历史考验。当前,应着重做好涿河以西、古商城以北规划控制区的详细规划,明确功能分区,与古商城融为一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我区旅游开发实现量的扩张与质的提升并重的良性循环轨道。

(四)市场运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为筹集资金,桐乡市政府组建了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筹集股本金2340万元,并以此为基础向商业银行贷款和借款近1亿元,作为第一期工程的建设资金。同时,三年内市财政旅游发展统筹基金还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乌镇的保护与开发。我区应在旅游开发中强化市场运作,尽快启动古商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招商,吸纳社会资金,承接财政贴息贷款,对古商城内景点、房屋进行市场运营,建立良性资金运作机制。建议政府划出一些地段,交由古商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所得利润回补到古商城建设中。建议区政府每年列出100万作为旅游发展统筹资金,并参考乌镇做法,由机关事业单位出资入股,筹措古商城建设开发资金。今后我区组织各种招商引资活动时应增加旅游项目招商,以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为重点,鼓励和吸引外资、民资投资参与古商城的建设与开发,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形成规模。

(五)规范管理,培育壮大市场。建议将古商城定位为步行街,进一步规范对古商城的管理。建议在古商城内实行“扎口收费、统一管理”,古商城内的经营业户,归口由古商城管理委员会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所有经营业户实行免费办证(主要是工商、国税、地税办证)。各种税费实行扎口管理,除公安、消防检查等之外,任何部门不进入古商城内收取费用,税费委托古商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征,可在三年内减收各种税费,再现历史上“今日无税”的发展环境,以培育壮大市场。

(六)准确定位,突出商业文化特色。乌镇为避免出现周庄旅游商业化的现象,在开发中专门开辟商业区,使古建筑得到较好保护。我区古商城是以“商”为特色的,因此在经营方面要体现古商业文化名城的特色,规范经营范围。凡从事文物古董、字画装裱、茶叶、丝绸服装、金银玉器、地方小吃、文房四宝、旅游纪念品、文化娱乐、传统手工作坊等与文化旅游有关系的经营业户,方可入驻古商城内经营。同时,按照专业街区的特点,进行整街装修、整体招商、专业化经营,达到一街一景,一街一品,打造特色街区,特色品牌。

(七)做精做活,打造旅游特色精品。特色是旅游业的生命。乌镇景区根据当地特产和民风民俗,推出了独具特色的手工作坊、戏剧表演等项目,既有知识性又有趣味性。杭州宋城不断推出灵活多样、设计新颖的能吸引游客参与的现代化节目,如大型演出《宋城千古情》以及根据季节变化推出的泼水节、火把节等节目,实现了景点与游客的互动,为整个景区增添了活力。今后我区在景点建设方面要注重向深层次拓展,把景点做精做细,提高文化品位,彰显地方特色。我区应紧紧抓住当前新一轮“旅游热”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发娱乐性、参与性、体验性旅游产品,利用现有资源,开辟民俗旅游村、生态农业旅游基地及“周村烧饼”、“王村黄酒”、“王村醋”等传统工业产品旅游车间,增加特色旅游项目。建议在涿河街区改造建设中借鉴杭州宋城的经验,建设一处集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高档次休闲主题公园,切实增强我区旅游的吸引力,不但解决有人来的问题,还要解决留住人的问题,把我区建设成为旅游目的地。

第8篇

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著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2000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2003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是要充分发挥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使之成为协调全县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关系的权威性机构,特别是规划、城建、公安、海关、工商等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各尽所能。而事实上,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已多年没有召开,致使个别成员和成员单位忘记了自己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与义务。同时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要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我县文物业务费虽从原来的5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15万元,间或有少量的应急专项拨款,“九五”至今十年县拨经费累计近百万元。而十年来维修的文保单位有10余处,计约用去维修经费600万元,差额部分都是由当地企业、群众筹资解决的。而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的村级经济和群众的资金还相对有限,筹资困难,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苦于资金而无法实施维修。近年来,我县丹城、石浦等地在旧城改造中,文物受损最多、最严重,保护维修任务更为突出。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参照宁海的做法,每年从县城乡建设费中划出2-3%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和审计。

第9篇

【关键字】古旧建筑;改造再利用;模式

古旧建筑是指那些年代比较久远(50年以上),具有一定文化保存价值,至今保留下来的全部或部分建筑物。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具有时代意义的普通建筑,如住宅、工业厂房;另一种则是文物建筑及具有保存价值的特殊建筑。在西欧,建造年代大于40年的建筑在法规上都需要得到保护,中国历史悠久,各个年代的建筑物数不胜数。随着城市扩张,大面积拆除旧城建新城,舍旧建筑保建设的现象屡禁不止。本文将从古旧建筑保护欲在利用角度,借鉴国外的一些好的做法,提出了我国在这方面遵循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以供参考。

1 研究现状

目前对旧城古旧建筑改造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围绕着城市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再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有不少相关的论著资料。

已有很多学者从政治、经济、城市发展等方面对古旧建筑保护欲在利用进行研究,代表学者有朱祖希的《北京城-营国之最》、史明正的《走向近代的北京城:城市建设与社会变革》、辛慧琴的《意大利古旧建筑保护及改造再利用浅析》等,从历史文化角度对古建筑改造与保护进行剖析。基于古旧建筑的再利用角度有不少研究,在保留其重要历史、建筑和文化价值特征的同时实现有效地利用,这一转化的行为或过程称为“改造再利用”。清华大学的吴良镛在《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提出,城市内在的发展规律,顺应城市之肌理,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探求城市的更新与发展。姜华、张京祥在“从回忆到回归一一城市更新中的文化解读与传承”一文中对城隍庙建筑的形态尺度、外形风格、装饰材料类型、色彩等改造再利用进行了肯定。清华大学学者在《世界建筑》期刊上发表“建筑的再利用”,认为工业文明后大量建筑遭废弃或推到重建,这不是战争的原因也不是自然的原因,而是经济的原因。东南大学学者王建国早在2001年就在《时代建筑》上以“关于产业类历史建筑和地段的保护性利用”为题指出“拆毁废弃和改造再利用是两种不同的命运”,呼吁对有价值的产业类历史建筑开展抢救式专题研究,首次对国内产业类历史建筑策略和方式进行了研究。

西方国家在古旧建筑改造时,不仅注重旧建筑的保护利用,也对大型的旧住宅、旧工业厂房重建保护利用有了很深入的研究。肯尼斯.鲍威尔在《旧建筑改建和重建》一书中详细地研究了古旧建筑的更新和再利用问题,充分肯定了古旧建筑再利用的必要性及价值,并预言这必将成为建筑业开拓的新领域。[1]美国景观大师劳伦斯 哈普林提出“建筑再循环理论”,不同于简单的修复,再循环是功能上的变动,重新调整建筑内部空间被人们接受。

2 古旧建筑保护再利用实践

在国外,探索古旧建筑的保护及利用改造这一领域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已有百年的积淀,有一套从法规到技术、从理论到施工的完整体系。

在欧洲,古旧建筑保护与改造方面,从15世纪的文艺复兴,文物建筑的修复和保护就成为一门专业科学,至今已有六百年历史。意大利文物古迹丰富而其保护方式和技术又处于西方的领先地位,一些有影响的保护组织和宣言也多出自于这里,1919年保护历史文物古迹国际联合组织、《威尼斯》、古城和古建筑保护的机构有70%设在意大利。经历了一个由单体古迹保护到保护古迹所处环境、历史街区,进而扩大到保护历史古城的发展过程。[2]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雅典宣言中提出了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保护问题,这是城市规划方面第一个国际公认的纲领性文件。1964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在威尼斯通过了《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 这是第一个国际性的由建筑师和文物保护专家提出的以建筑遗产保护为题的条例,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处理国际文化遗产事务的准则。从此世界各国都陆续开始关注建筑遗产的保护问题。上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唤起了人们的环保意识,保护人士认为摧毁无异于浪费,而到80至90年代,古旧建筑保护已成为西方建筑界的主要问题。[3]

在我国对于古旧建筑的保护改造,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解放初期,为了发展大力修建新城,同时也大面积的拆除古旧建筑,满足城市的发展速度。在这期间,有许多遗迹惨遭拆迁,例如北京的和故居,还有差一点遭拆迁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在其他城市也有相似的例子,如河北承德蟠桃宫的拆迁。全国范围内因为个中原因被拆迁的古旧建筑不计其数,由于古旧建筑的不可逆性,损失不可估量。但是,随着国家对古旧建筑价值的重新认识,慢慢开始有了保护意识,开始重视对遗产、故居、古旧建筑的保护改造利用,陆续颁布了许多保护条例。1998年至2003年,北京市政府先后制定并公布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等。2005年1月,国务院通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旧城整体保护、旧城的保护与复兴、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机制保障等具体内容。[11]其他城市政府也在力求保护和充分利用古旧建筑的历史价值。[4]

3 我国古旧建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古旧建筑的保护虽然已经上升到日程上,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3.1 重改造,轻保护

作为历史文化遗存,文物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载体,要把它保存下来就得占据一定的空间,同时需要花费不少的财力,所以在许多地方当城市改造与文物保护发生矛盾时,采取的做法往往是重改造轻保护。[4]例如1993年,青海省机械厅将西宁市大通街北端明代古城墙撤除。在杭州市的旧城改造中,由于采取的是“以路带房,以房补路,路房结合,综合开发”的旧城改造方针,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运作方式,最终也只能以牺牲旧建筑为代价来换取城市建设的发展。在桂林的大规模城市改造中,同样出现了大量撤除唐宋古城墙,毁坏文物遗存事件。这些类似的问题在全国各地不胜枚举。

3.2 重保护,轻协调

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有些文物遗存是被保护下来了,但周围环境却遭到完全破坏。特别是历史街区和革命遗址,它需要一定的历史环境和历史背景物作参照才能反映出历史风貌,烘托特定的历史气氛。但是,城市改造留给我们太多遗憾,诸如北京、杭州等历史文化名城的改造中,许多老街区和文物遗址周围的拆除,使遗留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文化环境毁于一旦,留下孤零零的文物遗址与现代建筑格格不入,遗存文物建筑倒显得多余。如桂林的解放西路和太平路在抗战时期曾是享誉桂林抗战文化城和国统区的“书店街”、“文化街”,表现出较浓厚的文化气息,这一带一直是桂林的文化中心,但随着城市建设和改造,往日的书店门面早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现代高楼大厦,已完全没有了昔日的文化气氛。剩下的《救亡日报》旧址也已是孤盏难明。[5]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充分利用文物遗址所在的黄金地带,修建些与文物旧址极不相称的现代娱乐性设施,结果使文物旧址的环境破坏性更大。

4 古旧建筑改造再利用的措施、原则

4.1 措施

4.1.1 保护再利用是古旧建筑改造的出发点

在解决古旧建筑保护利用问题上,做到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同时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弥足珍贵。古旧建筑的再利用并非是对其简单修缮,应该在体现原建筑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基础上,表现其所根植的文化土壤,对一座建筑的新功能、新用途的开发涉及到已有象征体系存在与否。除此之外,还需开发古旧建筑的新功能、新资源,为今所用。如北京元大都城墙遗址公园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在修旧如旧的基础上展示给人们的是昔日文化与文明。它成功之处在于保留旧有遗迹,实行重点整修,解决了新功能对古遗址的要求。

4.1.2 有效的组织是古旧建筑改造成功的关键

一座古旧建筑的改造与再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有机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设计部门、施工方、监督方,甚至城市规划部门和周边群众构建一个有效的组织,才能保证古旧建筑的改造质量。修复包括许多方面,需要实施很多技术、修复所需材料的生产、建筑工地的行政、财务、执行管理方法、结果的质量控制等等。既要有足够的建筑领域上的知识积淀,又要有深厚的保存修复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准备。

4.1.3 准确的建筑价值定位是选择改造方法的起点

不同性质的古旧建筑存在的价值不同,改造方法有所差别。一是以研究价值为主的建筑遗产,其保存价值在于建筑物本身,而与其地址无关。这些建筑或者本身在历史上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历经岁月沧桑幸存而“物以稀为贵”,或者为某时代的典型做法代表而受到重视,或有违时代通例值得探讨其中因缘。此类建筑原则上应当停止使用而“收藏”起来以免损伤。其留存价值在“物”而不在“址”,因此可以搬迁。二是对于那些主要是历史人物或事件的纪念性建筑遗产,它们大多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这一类建筑多需就地保存才有意义,保持原来的大致风貌,甚至只保存其中一部分都不影响其纪念功能。三是那些年代久远的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长期处在城市中心位置代表着城市变迁符号的普通老旧住宅,他们已经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6]如北京旧城区的古老住宅,如胡同、四合院等,这些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建筑或者地标,在进行内部功能改进的同时,对外观加以修缮以与周围环境相匹配,使之完成所在城市和区域的历史功能。

4.2 古旧建筑改造与再利用的原则

4.2.1 零星修缮与整体环境保护相结合

相对于最初对被保护建筑物本身进行修修补补的状况,逐渐认识到须将文物建筑周围的建筑环境及自然环境,包括花草树木甚至是民俗等相协调,尽可能地不失原有特色。同时,对一些城市不仅要保护局部,有必要考虑其原有总体布局,尽可能保存原有城市设计的整体格局。

4.2.2 新旧地区,区别对待

在城市总体规划上,划分新旧地区,各以不同方式进行规划,这是较为普遍的做法。如西德如慕尼黑,新区设法躲开老城向东南方向发展;汉诺威城原准备将高层办公楼兴建在市中心仅存的历史建筑附近,最后也将他改在旧城边缘,以免妨碍旧城。在旧城中,也要以文物建筑的价值与完整的程度,分区区别对待。[7]对旧城的保护不能单纯消极地维护旧城的建筑艺术环境,而应当积极地就旧城的多种功能要求进行综合全面规划。

4.2.3 建筑规划设计遵循因地制宜与发挥创造

不同城市及其古旧建筑历史地理条件千差万别,规划设计并无成规,贵在因地制宜和发挥创造。建筑师的作品表现在能否做到与环境相匹配,巧于构思与经营,使改造后的古旧建筑既有新意活力,又不失传统特色。如法国大革命冲毁的巴斯底狱早已荡然无存,城市建设者别有用心地用不同色彩的石块在道路上标出巴斯底狱建筑基线。对照存在“巴黎城市历史博物馆”的巴斯底狱模型,仿佛有意让人重温伟大的法国革命史。[8]根据不同建筑形态采用不同的改建方式以达到理想效果,如美国哥伦比亚市科学与工业中心的“并置式”改建、西班牙酒文化博物馆的“嵌入式”改建、德国圣.玛利亚教堂的“内隐式”改建以及德国的圣.伊利亚斯教堂的“共生式”改建、匈牙利布达佩斯多层住宅的“整合式”改建。这些旧建筑不同形式的改建扩建及再利用都达到了城市空间要求与建筑形态保有的结合。[9]

4.2.4 修旧如旧与以新补旧

对于某些古旧建筑,原则上是不能完全按原样重建的,即使外表相同也失去了它的情感价值、历史价值。但对那些在城市的历史上有一定承载作用的古旧建筑最好采用“修旧如旧”的模式,这些建筑在战争中或者其他的灾难中被部分破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利用现代技术对外表或者内里进行修补,尽力保持旧有的风貌,这种模式,对施工用材及工艺上很有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历史街区的文脉延续起到积极作用。

而对于有些古旧建筑主要是想让它生命周期延续,或者发挥它的新作用,一般采取“以新补旧”模式。这种手法是以旧的体量为基础,增加新元素,同时与旧元素形成一种既协调又对比的关系。[10]一是为了补齐原有古旧建筑已经缺失或者无法修复的部分,比如屋面门窗;另是为了满足新的功能而加入的部分,比如阳台等。新的元素插入到旧的形体当中时,往往以新材料、新技术,以及简洁轻巧的体例,来反衬旧元素的历史感、沧桑感,以及厚重粗糙的质感。在插入新元素时,同样需要遵循“可逆性”、“可识别性”和“可读性”的原则。

5 古旧建筑改造的建议

5.1 加强古旧建筑改造的教学与研究

古旧建筑长期遭受摧残与破坏,主要是我们对这类建筑的价值认识相对薄弱,因此,把对古旧建筑的历史、现状、再改造等,形成一门科学加以研究是很有必要的。[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9年在罗马设有“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除此之外有“国际建筑文物及环境议会”等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从事古文物建筑保护的技术研究,对古旧建筑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此,应该在大学里设置一门相关学科,教授其理论与技术两方面的知识。培养既要有足够的建筑领域上的知识,又要有深度的保存修复领域上的理论和实践储备方面的人才。

5.2 健全法律法规,政府大力支持

古旧建筑保护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政府对城市建设作总体长远规划;二是政府通过大规模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成就,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举办各种活动,使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明显提高;三是建立政府主导投资、管理使用单位出资、社会捐助有机结合的机制。

6 结论

旧建筑不再被看作一个静止的物体,而是一个能够进行新陈代谢的生命体。在其发展过程中只要进行改造并加以利用,同样可以使它恢复活力。当然,古旧建筑在保护和再利用过程中“改什么”,从建筑形态、建筑类别、文化表征及产权归属等方面都给改造带来了巨大挑战;“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用什么模式去改,改完后是什么效果,需要评价、方案选择;“谁来改”古旧建筑大部分属于公有建筑,部分产权归属复杂,谁投资、谁受益、谁来改、谁管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本文只是研究的一个起点,更为复杂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肯尼斯.鲍威尔.旧建筑改建和重建(中译版),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辛慧琴.意大利古旧建筑保护及改造再利用浅析.省略/lunwen_ 589161252/ ,2005,2

[3]戴志中.周初传统建筑保护的误区:从以色列传统建筑保护引发的思考.华中建筑,1997

[4]方可,《当代北京旧城更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5]杨立彬.旧建筑改造利用案例的分析.山西建筑,2009,(9)

[6]张振.旧建筑改造更新与利用的理性探索.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9,10

[6]扬州市规划局.古旧建筑的保护性再利用.扬州建筑,2008,12

[7]丁力扬.从丹麦皇家图书馆看旧建筑改造的新思路.境外建筑,1000-3959(2006)

[8]杨翔宇.欧洲旧住宅改造实例分析.山西建筑,2005,2

[9]周卫.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10]彭征.“拆”与“建”之间――古旧建筑保护性再利用,2003,9

[11]张国锋.高校旧建筑的更新改造设计与再利用研究.硕士论文,中央美术学院,2010。

项目编号:

本文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编号:10BeJG336)

第10篇

[关键词]江苏;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最宝贵的共同财富,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当今社会,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强烈意识到保护文化遗产是责无旁贷的基本义务。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江苏作为文化和文物大省,文物古迹众多,文物藏品丰富,其中许多是可列入世界级的历史文化遗产。江苏现有世界文化遗产两处计10个点,他们分别是1997年以“苏州古典园林”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拙政园、留园、网师园、环秀山庄,2000年艺圃、藕园、狮子林、沧浪亭、退思园又增补列入;2003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明孝陵作为“明清皇家陵寝”扩展项目,又顺利进入世界文化遗产行列。近年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又有6个项目作为江苏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预备名单上报了国家文物局。江苏在世界文化遗产方面的重要地位决定了江苏在世界遗产保护方面必须更加重视,在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指导下稳步前进。[1]

一、从文物保存上升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从江苏申报文化遗产的10个点中,有5个在申报前就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上,既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律来做好保护,又要放眼世界,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制定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来保护管理好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使保护工作突破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管理模式,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再上新台阶。苏州市在苏州古典园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过程中,提出了“把申报作为园林风景区保护管理的新起点,全面提高保护管理水平”的要求,以《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公约》为新的标准,使园林管理工作上升到新的水平。南京市为了做好明孝陵的“申遗”工作,除了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整治外,同时加强了对明孝陵历史文化内涵的发掘工作。

这两处世界文化遗产地在申报前后在管理方面的共同做法有如下特点:

1、都有专项性的地方法规。苏州市为加强对苏州古典园林的保护,专门制定了《苏州市园林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于1996年12月经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997年4月1日起施行。另外还制定了《苏州市绿化条例》、《苏州市古树名目保护管理条例》、《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南京市明孝陵位于中山风景区内,南京市专门制定了《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于1998年8月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施行。由于专项法规内容更为具体、针对性更强,使遗产地的保护在原有法律基础上,又多了一道保护带。

2、以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为基础,全面做好遗产地的建档工作。苏州市为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管理,2004年对包括世界遗产地在内的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重新调整规划,并被江苏省政府正式公布。南京中山陵园管理局专门成立了明孝陵博物馆,具体负责明孝陵的“四有”工作,目前,该馆正在对馆藏明孝陵记录档案工作进行补充完善。

3、做好规范化管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苏州园林部门对遗产地内的各种商业网点进行了整顿和清除,先后完成了对拙政园、狮子林的环境整治和对留园、艺圃的维修,使遗产地的风貌得到了一定改观。

4、做好与国际接轨,建立现代管理体制。从2000年开始,苏州逐步开始运用国际标准对古典园林及风景区进行规范管理,经过六年努力,初步建立了一套现代管理体制。南京明孝陵也正在积极建立与世界遗产地保护要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

二、从对景点的宣传上升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宣传

世界遗产地往往都是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旅游胜地,在它们未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前,就已具备了雄厚的文化价值。如何提高遗产地的知名度及旅游经济价值,如何提高人们对一般性的国内文物的保护到对“世界遗产”的保护的意识,江苏在宣传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具体表现为:

1、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以政府文化文物、旅游园林等相关部门为主导,先后建立了苏州园林网、苏州绿化网、中国世界遗产网、园林档案网,同时建立了苏州拙政园图文管理系统。“中国遗产网”建站12年来,点击率已达160万人次。

2、将宣传纳入地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从2000年起,结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以及迎接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对选定地进行了“三优”工作检查,先后有虎丘山、拙政园等单位被省委命名为全省文明旅游区示范点。南京明孝陵自2003年列入世界遗产后,对宣传加大力度,景区面貌焕然一新。[2]

3、重新提高遗产地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苏州市园林部门除积极参加国家和省文物部门举办的一些培训班外,苏州市园林、文物系统还共同举办了多期“世界遗产培训班”。南京明孝陵也对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4、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2001年、2002年,苏州市先后承办了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主办的“中国世界遗产青少年夏令营活动”。2004年6月28日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后,苏州市政府将“6・28”确定为“世界遗产保护日”。2004年4月10日,为配合“中国南京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的宣传,南京中山园林管理局又举办了由南京市大、中、小学生参加的《我与世界文化遗产――明孝陵》大型诗歌朗诵会。

三、不断完善,有序发展

江苏在遗产地的保护上成绩很大,但仍然要对遗产地的永续利用规划、安全措施保障,以及管理体制、经营理念等诸多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1、要做好遗产地保护及规划的修编工作。两地在遗产保护规划的控制等方面应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为基准对现有《条例》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

2、要建立健全遗产监测和预警系统。两地在总体遗产地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构建方面仍要不断提高完善。

3、要建立区域性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协调机构。目前江苏省的10个遗产地管理情况基本上还是各自为阵,采取的仍然是一般文物保护管理模式,建议建立一个由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协调性管理机构。

综上所述,江苏作为文化文物大省在遗产地的保护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即将上报和已经上报的非世界文化遗产地,也要进行科学保护,为它们能顺利进入世界遗产行列创造条件。我们相信,只要通过不懈地努力,江苏的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必将再上一个台阶,取得更大的成绩。

参考文献:

[1]许耀华.科学发展观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南京社会科学第5期,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