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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

时间:2023-05-29 17:46:20

环境监察

第1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关系协调运行

1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查的关系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都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单位,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来进行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同时相互依赖的关系。环境监察工作依赖环境监测工作来提供的技术支持,给予环境监测获得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以科学的评价,同时,环境监察工作的环境信息与数据来源是环境监测的结果,并且对于环境监测的结果以有效的评估。也就是说,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监察工作的前提,环境监察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是建立在科学的环境监测工作基础之上的。例如,在对于某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督时,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由来自于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内容可靠、准确的环境污染情况报告,并且建设与建筑工程项目同时进行设计、同时进行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项目,然后按照规定对环境污染情况报道进行验收,以上内容需要环境监测部门与环境监察部门同时操作。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业需要向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相应企业经营情况的报道、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污收费单等,环境监测单位将以上提供材料作为检查企业排污情况的依据,如果发现企业出现超标排污的情况,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便可根据国家相关率对该企业做出处理。环境监测部门必须保证提供的环境监测结果的及时、完整、准确、可靠,以此来给予环境监测数据的利用效果以及环境监测的成效以保障。近年来,在我国工业水平的不断进步的同时,为环境带来的污染情况也日益严重,于是我国多年以来一致倡导工业生产的绿色环保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发展理念,这就促进了我国环境评价与保护体系的逐步发展与完善。在我国环境治理的体制中,环境监测部门扮演者技术支持的重要角色,而且环境监察部门与监察环境保护的执法之间还存在着共组关系,其二者之间即存在相互制约的情况,又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想要实现环境监察工作质量提升的目标,必须依靠环境监测工作来提供及时、完善、科学、可靠的监测数据信息。这就说明了,环境监察工作如果不依靠环境监测工作的支持,将会失去重要理论依据,导致环境检查工作寸步难行,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也就难以实现。所以说,环境监察作用的有效实现需要依靠环境监测的大力支持。为了将我国环境保护的效率和力度上升到个新的高度,建立完善、科学的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联合体系十分必要,基于两者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相互依赖的关系,使其两者能够同时发挥最大效能,同时提升两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现状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果,这些成果与环境检查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密不可分。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环保力度逐渐加大,政府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也更加完善,更多新技术、新制度被引进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提升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与此同时,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现有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难以满足我国新形势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需求。以当前我国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人员组织方面为例,可以发现一些缺陷之处。首先,从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普遍年龄不大,不具备充足的工作经验,同时思想觉悟普遍较低,自身不具备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这就造成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其次,许多从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主观意识不足,过度依赖理论知识,形成教条主义的思想,缺乏实战经验,同时对于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不能及时的接受与掌握,难以跟随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脚步。最后,相关环境管理部门我能对于以上两点进行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导致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能力难以提升。

3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完善手段

想要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使环境保护确有成效,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机制是重要途径之一。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尚不足以保障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全面、顺利进行,于是,想要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可靠的前提与基础,国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全方位入手,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制定科学、严格的法律,以此来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同时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进行,不得越权、越界。从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明确自身职责,掌握岗位技能的同时,了解对方的需求,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可靠的支持,以此来促进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两者之间的共同、协调运行。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尽管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交际,但是两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与权限,清晰的划分工作内容,妥善解决两项工作之间存在的矛盾,避免工作中出现越权、越界行为,导致环境管理工作出现混乱,影响环境保护的效果。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机构还需要从组织结构入手,调整组织结构的年龄比例,合理优化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层次与职能分配,提升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对于从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工作人员,有关单位需要进行较为系统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活动,以此来提升工作人员的基础知识、工作技能,使之不断上升至新的高度。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者的思想意识和责任心方面,相关单位需要下大力度进行改进,使之对于自身责任使命产生全新的认识,以此来带动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共同推进,为实现两者之间的协同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4结语

环境保护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不仅对于当前人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同样有着重要的保障性意义。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环境的未来意义更是大于现实意义,所以家里完善、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且使其统一发展,协调运行能够使两者的工作价值共同得到体现,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完备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白鹤程.重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J].运行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02).

[2]王文.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8).

[3]周娜.提高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探讨[J].科技展望,2016(07).

[4]朱群.在环境监察活动中开展OPL一点课的探讨[J].环境研究与监测,2016(01).

第2篇

一、专项监察的任务

1、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政〔〕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年度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政办〔〕8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综〔〕1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政办〔〕158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2、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3、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4、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流域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查找问题。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由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和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各乡镇、重点行业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并向县监察局反馈。

2、边查边改。各乡镇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对政〔〕16号、政办〔〕89号、政综〔〕126号和政办〔〕158号文件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定的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附表)。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对各乡镇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各乡镇的自查报告、县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和评价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县监察局。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6日)

由县监察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及其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重点监察大樟溪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在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各乡镇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交接断面水质状况;县直有关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县环保局于12月23日前,形成重点督查报告送县监察局。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12月27日至1月20日)

由县监察局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县监察局于2012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及市监察局。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流域水环境整治,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是促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溪流水环境安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监察中遇到的问题。县监察局要加强与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第3篇

一、专项监察的任务

(一)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年度江、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度江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青山、绿水”工程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环境保护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到位。

(二)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镇(区)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各地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三)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镇(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江流域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1、摸清底数。由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地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摸底,于年11月23日前,报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县流域整治办,挂靠在县环保局)。

2、梳理重点。县流域整治办根据汇总的摸底情况以及各镇(区)流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各镇(区)、各重点行业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于年11月24日前反馈给县监察局。

3、边查边改。各镇(区)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文件规定的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县流域整治办和县监察局(联系科室:执法监察室)。

(二)重点督查阶段(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环境保护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对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落实江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并于12月27日前,形成重点督查报告报市监察局、县政府。

重点督查内容:1、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水环境综合整治五项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见附表1);2、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工任务完成情况(见附表2),各镇(区)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3、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各镇(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2月下旬,市监察局将对我县在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12月26日至2012年月15日)

县监察局要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县监察局于2012年月17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及市监察局。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船场溪、象溪、永丰溪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标准,龙山溪、花山溪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监察中遇到的问题。县监察局要加强与县直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第4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 协调 运行

[中图分类号] X830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9-169-2

党的第十六次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对于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重要工作思想,要求我们用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应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文本的思想理念,提出全面发展和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善我国污染环境的情况,实现人们生活环境质量的水平提高,也实现以人文本的思想理念。长期以来,很多人都在进行环境保护的工作,其中在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的过程中,如何实现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一直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具有很高的现实价值。今天,我们必须争取利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方法,倡导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相互促进、协调运行的想法和建议,来和大家共同探讨。

1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关系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察都是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来从事环境行政行为的。它们之间是存在一种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关系。两者之间,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工作提供有效的环境信息,同时,环境监测工作也是环境监察工作的一种衡量标准;环境监测依赖于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同是,环境监察也是衡量环境监测数据价值意义的一个重要象征。环境监测的任何工作行为都服务于环境监察,而环境监察的任何工作行动都依赖于环境监测。

1.1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提供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和技术支持

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两个工作单位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既不能没有环境监测部门的工作,也不能没有环境监察的工作,两者缺一不可。正是因为这种关系,所以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环境监测部门为环境监察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和信息时,也成为环境监察工作对环境保护效果的衡量标准,这就需要环境监测工作所提供的数据信息,必须要符合准确性、完整性、代表性的特点和要求。如果环境保护工作一旦离开了环境监测的帮助,那么环境监察执法过程和执法目标的确定就失去了基本手段,也走出了以事实为基础的原则,同时,也不能准确地执行环保法规,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方法。而且,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也应该认识到环境监测对于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因为环境监测所提供的监测数据信息是环境监察工作能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如果失去了这种保障,那么环境监察工作也就失去了左膀右臂,环保工作更加艰难。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技术提供支持的作用,而且环境监测对于环境监察工作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对于推动环境监察工作而言,无疑具有非常大的现实作用。毕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都属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都是服务于环境保护的工作之中,两者的关系自然也是不言而喻。

1.2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中的监督检查提供指导

在实际的环境监察工作中,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对防止污染的设施进行监察和监督,确保其运行的正常。而监察部门对在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时候,需要确定几方面的内容,这包括防治污染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其排污的浓度和排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效果是否达标等,需要确定这几个方面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就必须要利用环境监测部门对污染处进行取样工作,从而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实验,最后得出一个比较准确和及时的检验报告,而环境监察部门需要凭借这个检验报告,对污染单位进行下达防治污染改善和改进的要求。

2环境监测机构与环境监察机构现状

中国开展环保工作已经经历了40多年,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内,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无私奉献地辛苦工作着。通过多年的环保的实践工作,培养和锻炼了大量的具有思想好、作风硬、不计较个人得失、熟悉业务的团队。然而,在目前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部门的地位和形势,对于我国当今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形势下,其不能够满足发展要求,而且也不能满足中国环境保护实施和维护生态平衡的战略需要,所以,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要去探索和解决。

从目前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部门团队的人员知识结构角度来看,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其思想认识程度不高,而且知识范围狭窄,特别是存在一些文化层次不高,技术水平低等方面的问题。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工作人员其劳动力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低的问题,造成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和运作水平处于比较低的阶段,而且大多数人仍然习惯于凭经验工作,真正了解现代科学管理方面的管理和科级干部少之又少,大多数都属于半路出家的人,而且很大一部分都没有接受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和教育。

3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的思路

3.1建立科学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机制

建立统一协调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科学发展关系,是提高执法环境管理和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绩效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部门的具体工作不够明确,常常出现独立处理的工作局面。所以,我们需要在以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一定进行法律和法规的设立和修订,而且在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的职能和责任基础上,将两者的责任和法律结合起来,这样就促使了两者的工作实现协调统一的目的,也提高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的提升。

一个可行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联动机制的建立,必须实现两者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分工关系,同时也明确两者合作和相互支持协调关系。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一定要把握好两者的关系尺度,既不能过分的分离两者的职能,又不能过分的将两者结合在一起,所以,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提高两者的联系作用,环境监测及时、准确的为环境监察部门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信息以外,不应该过多的去干涉环境监察部门的工作,而环境监察部门根据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有效数据信息进行监督活动之外,也不能过多的去干涉到环境监测部门的工作范围,这样就很好的保证了两者之间的分工确立,也保证了两者在工作中的联系,提高了环境保护的工作效率,也实现了我们文中所提到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协调运行。

3.2建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协调发展的新模式

为了能够实现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协调发展和运行,单纯的合理处理两者的工作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这还需要探索和构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协调发展新模式,对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具体工作内部规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从而使得环境监测工作能够充分利用环境监测部门的技术和信息资源,来帮助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促进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新发展。

在环境保护管理的众多工作体系中,环境监测工作是属于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最为重要的工作,因为他为环境监察的实际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在环境监测进行数据监察的时候,应该保持高效、及时、准确的工作思路,从而实现工作有法可依的状态。而且,环境监测工作应该在实际工作的同时,确定自身工作范围的目标,进一步的提升监测技术的现代化水平,建设更为广泛的信息技术网络,从而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对于外来的环境保护工作而言,它是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需要环境监测工作也要随着变化而变化,提升监测工作的适应能力,进一步的促进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的协调发展。

3.3建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信息汇总报告制度

环境监察部门需要向环境监测部门提交季度排污申报批准的(年度)报告,环境监测进行制作数据汇总报告,征收排污费季度(年度)报告等。环境监测部门需要向环境监察部门提交环境监测报告、工业污染动态通报、环境质量报告、环境年鉴等。

3.4建立常规性和应急性监测工作程序

对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常规监察工作而言,是需要环境监察部门对区域环境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环境监察部门对辖区需要监测的的企业及其排放的污染物种类书面通知监测部门,监测部门按月或季进行监测并出具书面监测报告,监察部门依据监测报告中的污染物浓度核定辖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依法征收排污费,并对污染物超标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纠正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总之,为了促进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测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内部规则,利用好环境监测的有利资源,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优势。只有这样,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才能够以协调和有序的方式发展,从而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并建立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参考文献

[1]王文.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

[2]冯薇薇.关于环境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09).

[3]蔡晶晶.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组织改革的基本状况及其发展趋势[J].重庆社会科学,2012(12).

第5篇

近年来,邳州市环境监察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环境监察工作为我市的“三先”目标服务、为环保事业服务、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依法行政,为保护邳州的蓝天碧水,保护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求真务实,严格执法,认真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我们把坚决清理取缔“十五小”企业和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企业放在环境监察工作的首位。2004年,全市共清理取缔“十五小”企业19家,立案查处严重污染企业40家,查处的重点主要是针对我市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小造纸、小炼焦、小炼钢、小电镀和污染严重的小化工企业。

在现场执法工作中,我们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严格从源头控制污染企业的产生,发现新上建设项目,及早介入,率先了解其生产工艺,对工艺中存在严重污染问题又无力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新建项目,及时予以制止,这样,既控制了新建项目带来的污染隐患,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盲目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二、认真做好环境处理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意识也随之增长。2004年,我们共处理环境问题125件,其中,我市群众还在全省环保系统首创自制光碟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的先例。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我们按照工作无小事的原则,从解决污染双方的矛盾入手,坚持事无巨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环境案件处理率达到100%,连续多年被我市评为工作先进单位。

三、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为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环境监察工作中,我们率先引入提前介入的概念,率先引入执法就是服务、零距离服务的概念,率先引入一站式执法、全程式服务的概念,最大限度地保障执法成果,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避免因为重复投资或者投资方向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从企业新建项目立项开始,我们就把执法和服务贯穿其中。首先,帮助企业理清投资方向,分析项目投资的可行性,防止重复投资和上马国家禁止的落后淘汰工艺;其次,为企业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和污染治理信息,帮助企业落实“三同时”措施,使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实现以较少的投资取得最好的治理效果;第三,主动帮助企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指导企业进行排污申报,指导企业建立污染治理台帐,并且不收取任何成本费、服务费。这样,把执法溶入于服务之中,把环保理念溶入于服务之中,实现了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环境宣传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了环境监察成果的最大化。

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吹响了四城同建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东陇海第三大市的战斗号角,在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更加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在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开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解放思想,轻装上阵,全面深化环境监察工作改革,全面溶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以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下一步,环境监察工作将要在职能和观念上实现两个方面的转变:

一、实现环境监察工作从管理型执法、收费型执法到服务型执法的转变

我们要在继续强化提前介入管理的概念、执法就是服务、零距离服务的概念、一站式执法、全程式服务的概念,力争把污染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基础上,从壮大我市的工业经济实力入手,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保障我市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提高我市改善环境、治理污染的能力,切实发挥环境作为生产力的作用。

二、实现环境监察工作从点源管理到面源管理、宏观管理的转变

过去,污染企业分布广、污染特点各异,环境监察工作成本投入大,执法效果不理想,随着我市工业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一些小的供热型污染将被集中供热所取代,同时,随着城市集中排水管网初具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场投入使用,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新上工业项目统一集中到工业园区,实现了污染的集中治理,客观形势要求我们要加强面源污染、宏观污染防治方面的研究,转变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应对污染特点变化的能力,加强宏观污染管理,节约执法成本,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能。

第6篇

【关键词】环境监察;措施

一、目前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就是: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清正廉洁、务实为民,而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队伍,固然有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外部障碍,有执法环境不宽松的影响,这些需要我们逐步加以解决,但是,环境监察工作中目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不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严重存在,一些地方的环境监察队伍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群众意见很大,以至于越级上访者有增无减;二是定位不准、不能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较为突出,我们的一些同志执法水平不高、学法不够,要么不接球,要么越线、触网,要么持球,而且对自己应管什么,管到什么位置,该和哪些部门配合,该移送给谁都不清楚,都只凭热情;三是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的现象较为普遍,吃拿卡要、随意收费、包庇袒护环境违法行为,甚至为企业通风报信、串通违法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环境监察部门已经发生违风廉政建设的典型案件;四是环境监察执法能力还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展缓慢,难以满足执法实际工作需要,而且环境监察队伍受地方经济及地域条件的限制,受人员编制、经费、交通、通讯及仪器设备简陋的制约,相对发展较为滞后,严重地制约了环境监察及现场执法工作的进行。

二、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提升环境监察能力的措施

1、提高监察人员素质。监察人员必须要做到对环保知识系统了解、对行业法规熟练掌握、对环境监察相关业务广泛学习、拥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环境监察队伍的人才来源是不同的,大家的文化水平当然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就需要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知识、技能培训,只有他们坚持学习,才能够更好地提升环境监察能力,同时,还要以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监察业务知识为重点,通过有目的、有步骤、有组织的学习,来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环境监察队伍所展现的执法形象不仅代表了它本身的形象,其还代表了整个环保系统的形象,也是重要的对环保工作作出反应的窗口之一,因而环境监察队伍的建设工作绝对不能够松懈,但是,目前的环境监察队伍当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文化水平相对低下的人员,他们不具备专业的环保知识,不熟悉环保法律规范,到企业检查、收费不是依法行政,也不是以理服人,而是嗓门高、脾气大,对监察队伍的形象有恶劣的影响,也无法很好地达到执法的目的,有一些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偏低,对于环保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在执法过程中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常常出现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就必将影响环境监察工作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而对于违法乱纪,损害环保形象,不适合监察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整出监察队伍,要积极吸收有学历、思想好、懂业务、作风正、会管理的复合型专业人员,充实到监察队伍中来。

2、要明确职责,加强环境监察现场监督执法工作。国家环保部对环境监察的定位早已明确,就是“三查、二调、一收费”,所谓“三查”,就是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三同时”和污染源限期治理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而所谓“二调”,就是调查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并参与处理;所谓的“一收费”,就是依法征收排污费,并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但是,现在有一些地方的环境监察职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很弱,甚至是空白,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和监察工作形势要求监察工作由单纯的抓收费转向全面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现场执法软弱问题,而且各级环保部门必须理顺内部职能和分工,真正赋予监察部门现场执法外必须的现场监督检查权、排污收费权、现场监测权、行政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罚执行权等共6项权力,按照国家环保部对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要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机动车辆、通讯工具、取证设备和现场快速检测仪器,以切实增强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环境监察部门肩负着现场执法的重任,必须进一步增强严格执法的意识,一是要增强环保国策意识,把环境监察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上,说话办事都要从环保工作整体出发,从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只收费、不管理,更不能站在污染者的立场上,替污染者说话,征收排污费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促进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和发展的动力,如果随意降低标准和不严格进行现场执法,就是保护落后,就是失职;二是要增强依法监察的意识,其包括两个含义:其一要求监察执法中正确应用环保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到位;其二要求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文明化,执法文书规范化;三是要增强责任感,监察人员要对自已的执法行为负责。

3、要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高监察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察规范化的建设,是当前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环境监察规范化建设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机构、职责要统一,不能各行其是;二是外在的形象要规范,统一执法标志;三是执法行为要统一,不能各行其是,其执法范围、操作程序、执法文书、行为规范、廉政要求等都要统一,严格依法办事;四是监察政务要公开,要公开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排污收费标准、计算方法、人员身份、举报电话等,以便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执法装备水平要提高,要切实提高环境监察队伍里的现场监控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4、要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需要公众参与。发动公众参与监督,有必要打一场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增大环保监管的频率和密度形成各方合力抓污染的公众参与局面,一是发展环保志愿者,建立一支编外的环保“协管员”队伍,以作为环境监察的补充力量,协助环境监察部门加强对企业监管,以增大发现污染问题的概率;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化,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行为,接受广大群众的评判,以建立环保行政监管,企业内部管理和公众外部参与的三元环境监管新机制;三是实行有奖举报制,要花钱悬赏环保举报有功人员,对积极参与监督的群众予以一定的物质鼓励,以调动业余环保监督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义务“环保卫士”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环境监理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环境监察人员也要履行监察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监察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环境监察部门作用,全面提升环境监理、监察队伍自身能力建设,进而不断提高监理监察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第7篇

为学习借鉴**市环境执法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年环保合作工作备忘录》及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年全省环境监察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年6月7日—11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各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前往**考察学习不同行业现场执法特点、技能与技巧以及学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措施及方法。在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活动中,主要参观考察了**港污水处理厂、御桥垃圾焚烧发电厂、**化工区(赛科)、太古升危废处置单位和**市环保局在线监控中心,与**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执法交流座谈,在座谈会上,**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就**市的环境监察工作情况及环境执法理念向我们作了详细介绍,**方就有关排污收费、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环境执法、污染纠纷调解、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现场环境稽查、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以及如何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与**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广泛交流。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到**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感受到昭通与**市之间的差距,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们的宝贵经验,也进一步增强了我认真履职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升了我的思想意识、宗旨观念、工作思路以及业务素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二、考察学习所取得的收获

通过与**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的广泛学习和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执法理念有几点值得我在今后工作中去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了一个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市环境监察总队现有编制61人,有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综合执法科、热线科、稽查科和法制科共一室六科,各科室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设置了相应的工作岗位。总队长负责全总队的工作,两位副总队长协助开展工作并负责督促落实各自分管的工作,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并责任到人,责任科室领导负责科室工作的具体督办,科室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确立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市环境监察总队结合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的主题,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确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召开了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精细化监察”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重点突出了部门职能调整组合,组织开展了干部竞聘上岗活动,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加强了全体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辖区内推行了精细化监察和实行了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取证、制作笔录等公文文书,就如何解决环境监察和工作中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探讨,在全市尝试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成功地打造出了**市环境监察的声势,较好地保障了城市环境安全。

(三)注重打造一个环境执法品牌。一是以加大执法力度为立足点,通过媒体曝光和加强后督察等执法手段,实行执法建议书制度,逐步解决了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的问题;二是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着力点,试行精细化监察和开展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针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采取不定时的检查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以关注民生改善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注重环境执法规范化和解决单为环境而的问题;四是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结合点,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尝试公众参与执法,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五是以注重素质培养为支撑点,开展执法交流和撰写调研报告,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干部竞聘上岗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注重落实环境稽查制度和体现政风行风,逐步解决了个别人员不认真履职的问题。

三、通过考察学习,对下步工作的思考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照我市的环境监察工作,使我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自身在履职过程中也还存在创新精神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我将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加以改进。

(一)要注重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在工作中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搞好班子内部团结,增强班子的民主决策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在两位副支队长的协助下,充分调动全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彻底解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

(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逐步探索开展环境稽查工作的思路,通过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等实战演练,逐步提高支队全体人员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相关培训手段,全面提高全队人员的业务技能,逐步扭转个别人员履职不主动的问题。

(三)要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局党组为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以便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年9月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并以昭**[**]32号《关于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设立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的通知》行文各县区环保局)。二是借鉴**市环境监察总队实行的执法建议书制度和推行的精细化环境监察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法,逐步解决环境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等问题,确保全市的环境安全。

第8篇

关键词:环境监察 规范提高 影响

Abstract: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more and more people will pay attention to the environment, how to do well supervision work, each worker to consider the issue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s a specific, direct, "micr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enforcement behavior, is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o implement unified supervision, one of the main ways to strengthen law enforcement,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implement the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condition. As the legal basis, methods, standards and other related methods of continuous improvemen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will play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n the future.

Keywords: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ndards and improve the effect of

中图分类号:X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环境监察是指环境监察机构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环境监察合同,对项目施工建设单位实行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环境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污染日益加重,环保压力也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完成环境保护,做好防止污染的任务,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完善的环境监察体系,现在我国的工程环境监察工作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行业规范和具体的技术要求,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经济发展及对环境质量的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监察工作将会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科学合理的环境监察对环境工作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二、环境监测的目的

实现建设项目环保目标,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落实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瞒住环境保及验收要求,对于环境监察单位必须要求在施工现场对污染进行防治、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督促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对没有按有关环境保护施工的,责令单位限期整改,造成环境破坏的,应该采取有关补救措施予以恢复。

三、环境监察的主要工作方式

1、巡视:主要是根据施工区域污染产生情况并结合工程进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旁站: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对环境敏感工程、环境关键部位及施工现场可能产生的重大环境影响、环境污染的作业面进行旁站监察,以预防和减轻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3、检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环境隐患和不足,共同督促进行整改。

4、监测:环境监察人员通过环境监测可获取具体的污染物浓度数据,经观察、分析数据,及时、准确地发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5、召开环境例会:每月定期召开环境例会,在各施工单位汇报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通知,并就一些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以便会后遵照执行和实施。

6、记录与报告:监察员需将每天的现场监督和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形成“环境监察日志”,环境监察部每月向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察月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环境监察专题报告”上报;工程完工后,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察工作竣工报告,并提交全部环境监察档案资料,作为建设项目试运行申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文件。

7、下发环境监察整改通知单、环境监察业务联系单位 :环境监察人员检查发现环保污染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纠正。一般性和操作性问题,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监察人员应将情况报告总环境监察工程师,总环境监察工程师签发《环境监察整改通知单》。对于一般性问题,环境监察部下发《环境监察业务联系单》。

四、监察的作用

环境监察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建设项目的环境,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的破坏,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要求,对环境监察单位则要求必须对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进行检查,督促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对没有按照要求施工的,应该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造成生态破坏的,应该最大努力的寻找补救措施,这就是环境监察工作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环境的认识也在逐渐的提高,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好环境,是每个企业环境监察人员要考虑的问题,环境监察人员应该接受岗位培训机构的定期培训,在经过一定的考核合格后上岗,环境监察人员也可以自学,定期组织座谈会,积极的引导、鼓励环境监察人的专业科技文化提升,积极的引导组织环境监察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无形中提高了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建议

1、加强环境监察宣传,提高大家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推行环境监察制度。

2、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出台有关环境监察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建立环境监察技术规范、标准、指标考核标准,做到有法可依。尽快制定环境监察机构资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及注册管理制度。

3、适应市场需要,向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监察发展,积极拓展环境监察业务。

4、培养较高业务素质与水平的工程环境监察专业人才,组建精干的环境监察队伍。

5、作为一项国际普遍认可和广泛使用的制度,我国推行环境监察制应与国际接轨,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总之,环境监察作为一种新的环境管理手段,尽管还有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的地方,但它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对建设项目管理只注重审批和验收两个环节的“亚铃型”管理方法,变事后管理为全过程管理,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次飞跃。随着法律依据、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相关内容的不断完善,工程环境监察必将在我国今后的环境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叶晓斌;闫韶娟;崔青安;谢永霞;孙仲魁;;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0年06期。

第9篇

1相关背景

智能建筑(IntelligentBuilding)是用通信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按照系统工程原理将建筑物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对建筑设备系统的自动监控和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从而向使用者提供智能的综合信息服务,以获得舒适、高效和便利的建筑环境[2].智能建筑通常包含三大基本组成要素:楼宇自动化系统(BuildingAutomationSystem,BAS)、通信自动化系统(CommunicationAutomationSystem,CA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fficeAutomationSystem,OAS),通常称为3A系统(如图1所示).这三个子系统涵盖了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三大服务领域:安全性方面如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灭火、防盗报警、电梯运行监控、应急照明、出入控制等功能;舒适性方面提供如空调控制、供热控制、给排水控制、供配电监控、卫星电视、视频点播等功能;便捷性方面提供如综合布线、电话通信、办公自动化、宽带接入、物业管理等功能.WSN具有耗资小、维护和更新费用低等优势,适合监测智能建筑物内的环境,具有以下特点:(1)网络的使用寿命要长、节点的能量可以补充.建筑物中的网络使用寿命需要达到几十年,而其它WSN应用中的使用寿命通常很短,如用于战场信息收集的传感器网络的寿命只需几天或更短的时间.(2)网络可以人工维护.在智能建筑中不仅可以通过人工方法安装传感器节点,而且也可以人工更换传感器节点的电池和对传感器节点进行维修.(3)传感器节点的数目多.为了提供舒适、方便、节能和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现代建筑物中需要部署大量的传感器节点来对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测.(4)由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节点构成异构网络.传感器网络由不同种类的传感器组成,包括不同厂商、不同监测目标、不同型号的传感器.这些传感器协同工作,对目标环境进行综合监测.(5)网络拓扑结构的不完全控制.虽然在现代建筑中的网络系统是通过人工部署的,但是传感器节点的位置通常要根据建筑物的物理环境来决定.本文借鉴网络Diffserv的思想,提出一种应对紧急数据处理、具有Diffserv机制的数据收集算法(DSDG,Diffserv-DataGathering).其核心思想是,在没有紧急情况时,按用户的指令启动网络监测功能,周期性对目标区域进行持续性监测,完成数据收集任务;当有紧急数据产生时,系统能快速向用户报告事件的发生,确保紧急数据传输的及时性.算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2基于Diffserv机制的环境监测系统

2.1Diffserv机制目前,WSN广泛应用于智能建筑中的环境监测等领域.例如,在建筑物火灾监控系统中,当传感器节点监测到周围温度超过常温时,需要以可靠、及时的方式将温度信息传送到基站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此,WSN在应用中必须能够进行区分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QualityofService,QoS)支持[3].Diffserv机制[4]是IETF提出的一种能够在IP网络特别是Intemet上提供良好的QoS保证的解决方案.Diffserv的基本思想是将用户的数据流按照QoS要求来划分等级,用户通过设置每个数据包的DS字段的区分服务码点域(DSCP)确定包的优先级,并打上相应的优先级标签;然后对不同优先级的包进行流量调节,最后根据优先级对包进行缓存和调度输出.核心路由器在调度转发数据包时以流聚集为服务对象,按照DS的标记,对不同类型的数据提供不同QoS的数据包转发服务.在WSN中,最基本、最重要的Diffserv的参数之一是数据包抵达数据汇聚节点(Sink)的时延,即具有更高优先级的数据包抵达Sink的时延应该少于低优先级数据包的时延.

2.2使用双队列方案实现Diffserv机制双队列方案的思想是:Diffserv机制由充当路由的簇头节点(Cluster)提供,本文把服务类别分为两种:普通的和紧急的.大多数通信流量属于普通流量,但有一小部分分组属于紧急类别,紧急类别的分组可以直接通过汇集树到达Sink而不需等待数据融合时延.实现策略:在Cluster的输出路径上定义两个输出队列,分别用于:紧急业务分组和普通业务分组.当某分组到来时,根据它的业务数据类别加入相应的队列.具体为:每个簇内的传感器节点在监测到现场感应数据后,马上与关键字段设定的阈值进行对比,根据对比的结果确定数据的服务类型,将此服务类型填充在数据分组的DSCP域中,然后将数据分组发送给所在的Cluster,Cluster根据服务类型来为其选择排入哪种服务队列中.排在紧急队列中的数据不参加数据融合也无需等待数据传输时隙的到来,而是即刻沿汇集树转发到父节点;而在普通队列中的数据要等待数据传输时隙的到来并参加数据融合操作后,才能将融合数据沿汇集树转发到父节点,并清空普通队列等待下一轮数据收集,如下图2所示.

2.3理论分析分簇完毕并且解决了簇间路由和簇内路由后,传感器网络就进入了稳定的数据传输阶段.TG表示本轮的数据收集时段(DataGatheringPhase),事先规定持续时间长度为TG.簇成员节点将数据发送给各自的Cluster,Cluster将数据融合后,通过汇集树上其它的中间Cluster将数据发送到Sink.基于Diffserv机制的数据收集算法描述如下:构建路由汇集树并为网内所有的节点分配TD-MA(TimeDivisionMultipleAccess,时分多址)时隙(持续时间);簇内活动成员节点采集监测数据,将监测数据与关键字段设定的阈值进行比较,如果监测到的数据值没有超过阈值范围,则表示普通数据;反之,为紧急数据;节点根据之前计算的TDMA时隙按顺序将数据分组发送给Cluster;Cluster接收到其簇内节点传送来的数据分组后,首先查看分组的DS字段,判断是否为紧急数据,如果是紧急数据,则不等待数据融合处理,直接将该数据分组广播到它在树上的父节点.如果是普通数据,则将其存储在缓冲区内,等待融合时延时间到后,将缓冲区内所有数据进行数据融合,并把融合后的数据分组广播到它在汇集树上的父节点.

3仿真与结果

本节对具有Diffserv机制的数据收集算法DS-DG与TEEN[5],APTEEN[6]协议的主要性能进行比较.TEEN(ThresholdSensitiveEnergyEfficientSen-sorNetwork)阈值敏感能效型传感器网络协议采用类似LEACH[7]的分簇算法,即在数据传送阶段使用不同的策略.根据数据传输模式的不同,把WSN分为主动型和被动型.主动型WSN持续监测周围环境,并以恒定速率发送监测数据;而被动型WSN只是在被监测对象发生突变时才传送监测数据.APTEEN(AdaptivePeriodic-TEEN)是针对实时性应用的分层型数据收集协议.能根据用户的需要和应用类型改变周期或关键字段的阈值.WSN中衡量数据收集协议性能的一个主要指标是网络的生命周期,网络的生命周期用网络生存节点数与网络运行轮数的关系表述.本文采用与文献[8]相同的无线传感器网络能量耗费模型.ETx=k*Eelec+k*εfs*d2,d<d0k*Eelec+k*εmp*d4,d≥d{0(1)式(1)为发射k比特数据耗损的能量ETx的计算公式,由发射电路耗损和功率放大耗损两部分构成.功率放大耗损则根据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的距离分别采用自由空间模型和多路径衰减模型,Eelec为发射电路的耗损能量,εfs为自由空间信道模型下功率放大所需能量、εmp为多路径衰减信道模型下功率放大所需能量.ERx=k*Eelec(2)式(2)为接收k比特数据的能量耗损ERx的计算公式,仅由电路耗损引起.实验中,监视区域要求100%被覆盖(即簇内所有节点都为活动节点).实验中未考虑紧急数据的处理.实验结果均为100次独立实验结果的均值,每次独立实验都采用不同的随机拓扑.取上式中参数为:Eelec=50nJ/bit,εmp=0.0013pJ/bit/m4,εfs=13pJ/bit/m2,d=85m.此外,对数据信号进行融合等处理时也将耗损能量,由Efusion表示融合单个数据信号所耗损的能量.对于任一Cluster,假设其簇内成员节点数为q,则将q个成员节点的数据信号和自身的数据信号融合为一个有效信号耗费的能量为Ecomp=(q+1)*Efusion*k.具体参数设置见表1.仿真场景为:200个无线传感器节点随机分布在80×100m2的平面监测区域,Sink远离监测区域,位于坐标(60,90).

3.1节点死亡数量与时间的关系从图3可以看出DSDG的节点生存时间相对TEEN和APTEEN都有显著提高,虽然DSDG第一节点死亡的时间较TEEN稍有提早,但节点死亡的速率较慢,最后网络生存期反而比TEEN、APTEEN延长.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TEEN存在两个缺陷:一是如果阈值不能达到,节点不会传送任何数据.二是数据一旦符合阈值要求,节点立即传送,容易造成信号干扰,如果采用TDMA,则会造成数据延迟.而APTEEN协议的主要缺点在于阈值函数增如了额外的复杂度.DSDG数据收集过程能耗较TEEN得到极大程度的降低,对APTEEN也有所降低,从而提高了整个网络的生命周期.

3.2不同节点数目下的平均延迟图4所示数据包的平均延迟与节点数目的关系.DSDG的延迟随着节点数目的增大略有增大,但变化不明显;而TEEN、APTEEN随着节点数目的增大延时显著增大,因为这两个协议随着节点数目的增多,簇内TDMA时隙显著增多,增加了簇内数据收集的延时,所以整个网络的延时也相应增加.

第10篇

关键词:新形势 环境监察执法 现状分析 意见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a)-0228-01

引言:“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最终目的是保障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给人民带来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这是一种直接的保护环境的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让环境形式越来越严峻,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政府是主要力量,也是国家执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表现形式,科学发展观给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带来了新的形式,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问题。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成为了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1 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现状

现今,由于很多地区的环保部门领导者,没有充分的重视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新形势的不了解,也让他们忽视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加强。在环保部门内部,没有监理和完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系。很多的环保部门由于不重视监察执法工作,投入的资金和人员数量都比较少,设备等方面比较之后,阻碍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需要环保部门内各个部门的配合和努力,如果这些部门配合不好,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意识,在领导者进行管理时,难以做到统一,环保部门有的情况下难以制约这种行为。有些地区环保部门,虽然有工作人员进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但是这些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素养都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在监察执法的时候不够严格,造成了很多违规现象的产生。

可以看到,现今我国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工作重点在经济发展上,很多地区的各个部门也比较重视经济效益。虽然我国有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文,但是比较分散,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系统,执行性比较差。

(2)我国的发展虽然整体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形式,但是关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很多环保部门仍然固守落后的管理观念,没有紧跟新形势的发展步伐,基础和监察执法措施都不够完善。很多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人员,在执法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察执法力度不够,及时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支持,也不遵循这些条文进行执法,有的工作人员发现违规现象不进行处罚,或者处罚力度很小,完全无法做到制止破坏环境的违规现象的发生。

2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的探讨

从上面可以看出,我国的环境监察执法存在很多问题,各地环保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首先就是应该在环保部门内部,明确环境监察工作的责任制度。实行以下几点:“一收费、二调和三查”,其中“一收费”是指如果某些企业出现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现象,应该予以处罚,正常的排污费也要征收;“二调”就是对环境污染中发生的“纠纷”、“事故”两个方面调查处理;“三查”是查询污染处理设备的运转,污染的治理情况和排污许可证的执行。传统的环境监察执法过程,就是简单的发现违规现象并且予以金额处罚的过程,但是,新形势下的环境监察执法,要求比较全面的管理。一些地区的环保部门没有明确工作人员的监督执法责任,也缺少甚至是没有定期的监察工作。环保部门应该明确各个环节的分工,充分的给于监察执法工作人员权限,遵循国家对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要求,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配备诸如机动车辆等必要的河北,加强工作人员的监察执法能力。

在环保部门内部,也应该普及全员做好监察执法的意识。

(1)在监察执法的工作中,充分利用我国的法律法规,文明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监察执法人员也要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工作素养,明确自己的责任所在。

(2)环保部门全员都应该加强“环境保护”的国策意识,普及改善环境才是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真正目标的观念,在监察执法时不能太过片面,只处罚或者只收费,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违规现象的发生。充分的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保证每一次环境监察都能够达到标准。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人员,是进行监察执法工作的核心,也是反映整个环保部门工作水平、精神面貌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说,要严格管理监察执法工作人员,保证工作人员的工作素养和知识水平能够达到要求,有专业的环境监察知识,依法行政,这并不是要求工作人员“大脾气、高嗓门”,这样不但难以达到执法的目的,对环保部门的形象也有影响。业务能力较强、政治素养较高的人员,是监察执法需要的人员,监察执法人员有一定的权利,这就使得很多人都想得到这份工作,作为环保部门的领导人,应该对工作人员严格把关,严格筛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证书才可以工作,及时监察执法工作人员短缺,也不能应聘那些素质较低的人员。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有把好了每一个监察执法工作人员的关,才能在基础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给环保部门树立好的形象,保证环境保护国策的发展。

新形势下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也应该变得更加“规范化”,改变以往监察执法的懒散情况,这也是环保部门应该进行加强的因素。这其中环保部门的各个机构,要有良好的合作意识,不能各自为政;对监察执法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工作的标准流程,在工作中不能自愿的更改执法行为,监察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要良好,规范外在形象;实行“透明化”的监察执法工作,能够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的监督,听取有用的意见,改善环保部门的上访环节,公布举报电话、地址等等;政府也要投入一定资金,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设备的采购和使用,这样,工作人员才能有好的工具,进行监察执法工作。

3 结语

总之,环保部门在环境检测执法环节中,要加大力度,紧跟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提高工作素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精神面貌,环保部门内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 孟晨.论新形势下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J].现代商贸工业,2013(18):159.

第11篇

关键词: 环境监察工作;面临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1.1 环境监察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有法可依”是基层环境监察的基础和前提。截止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九部环保法律,十多部关于生态和自然保护的法律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了比较全面的环保法律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立法环节与基层执法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给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带来不少的困难。此外,由于一些地方保护的不当干预。目前,环境指标成为地方官员考核的一项内容,但是经济指标仍是干部考核的重点,这样在经济与环境产生冲突时,地方保护的不当干预仍然会发生。

1.2 环境执法的形势严峻

近年来,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矛盾日益尖锐,污染严重的小企业成片反弹,部分企业偷排偷放。违法排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权益、影响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屡屡发生。这些都使得环境监察执法的形势更加严峻。

1.3 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一方面,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监察人员的思想观念滞后,专业知识不足,存在以情代法、吃拿卡要、随意收费、包庇袒护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环境监察的人力、物力不足,无法完整、准确、直观得完成监察工作。部分企业为了少缴费,经常偷排、漏排、直排,往往少报、谎报排污量,造成排污申报难核、排污费难收、污染源难管、污染纠纷难理等各种问题。

1.4 部门间和部门内缺乏协调及配合

当前,环保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缺乏协调,特别是同法院、规划局、工商局、城管局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其他部门为环保审批把关的作用,没有发挥各部门协同执法的作用。

从环境管理体制上说,环境监测属于技术支持保证系统,而环境监察属于监督执法系统,二者相互依存、但又相互制约。环保部门内部的监察和监测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根据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的相互关系充分考虑其整体效能,经常造成两个机构在具体工作中配合不够,形成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

1.5 公众对环境参与监督不足

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提高,但参与不足。随着物质生活的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普遍提高。当前,虽然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以每年近20% 的速度增长,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群众、上访的热点问题之一,但是整体的参与度仍然很低,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监督作用未能完全实现。

2 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措施

2.1 完善环保法律法规

加快完善相应的环境法律、法规,注重环保立法过程中的综合决策、调查、论证和协调工作,在进行立法草案时要进行详细的调研,尽可能全方位地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地方政府也可以出台相关规章,作为国家现行环境法律法规的有力补充。对缺陷与不足的部分加以完善,增加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使环境执法更具刚性; 强化环境法律责任,明确环境监察处罚的种类和数量。

2.2 明确环境监察的具体职责

国家环保总局对于环境监察工作的定位是十分明确的,即“三查、二调、一收费”。三查指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三同时”和污染源限期治理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二调指调查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并参与处理;一收费,就是依法征收排污费,并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地方的环境监察职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环境监察部门肩负着现场执法的重任,必须进一步增强严格执法的意识。从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只收费、不管理,更不能站在污染者的立场上,替污染者说话,征收排污费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促进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和发展的动力,如果随意降低标准和不严格进行现场执法,就是保护落后,就是失职。增强责任感,监察人员要时刻提醒自己对自已的执法行为负责。

2.3 发挥企业在环境监察中的协助作用

企业是环境监察工作中的主体,应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认真履行其在环境监察中的协助义务,不仅可以促进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完成,而且也会对环境保护起到良好的作用。在监察工作中,环保监察部门在平时应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提高服务,培养环保监察部门与企业相对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这样可以为环境监察提供良好氛围,促进相对人履行协助义务。

2.4 强调环境监察工作中的“细”和“活”,提高监察队伍整体水平

要将环境监察工作变粗为细,细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排污情况,环保审批验收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做细环境监察的现场调查取证,做细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做细搜集辅助证据搜集和跟踪追查工作。要将环境监察工作变死为活,将原来单一日常工作时间的环境监察工作时间转变为全天候、多时段的环境监察工作模式。要将白天巡查与夜晚抽查、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明查与暗访、环境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要增强环境监察队伍的硬件建设,按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机动车辆、取证设备和现场快速检测仪器等,切实增强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

2.5 加强与其他智能部门的沟通,做好环境监察和监测的联动

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减少项目漏批、漏管现象。加强同法院的协调,对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个人和单位,要取得法院的支持,坚决采取强制性措施。加强与工商、城管、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必要时采取联合整治的方式,以增强解决环境执法问题的能力,提高执法效能。

要建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协调统一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提高执法效能,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环境监测工作为基础。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理运行办法,二者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同时又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与配合,要加强两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和传递、反馈及应用,增加工作透明度,共同协商和讨论工作计划。环境监察要以环境监测为基础,环境监测要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针对性,及时将监测数据信息传递给监察部门。

2.6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发动公众参与监督

环境保护关系到社会安定,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要多形式、多渠道得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环境监察工作的认识,特别是地方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法律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监察工作氛围。在宣传中要大力宣传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便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需要公众参与,可以采用发展环保志愿者的方法,建立一支环保“协管”队伍,作为监察工作的补充力量,协助环境监察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对积极参与监督的群众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公众的积极性。

3 结束语

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将环境监理机构统一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充分说明了对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视,环境监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参考文献:

[1] 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M].法律出版社,2009,(1).

第12篇

关键词:基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环境执法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 A

1 我国基层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

1.1 监察力量不足,执法能力较差

首先由于环境监察部门人力资源的缺乏,导致了监察人员的不足,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其次,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高低不一,虽然我国的环境监察工作已经开展了十几年,监察队伍也获得了不断扩充,但是由于专业系统培训的缺失,导致了一部分监察人员受所学专业的限制,对现行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生产工艺等不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加之企业经常会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和对策来逃避执法,从而使得环境执法的难度不断增大。监察人员执法能力严重的不足,造成了无法适应监察工作的需要。

1.2 监察手段落后

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如领导重视程度不足、投资力度不够等等,使得监察部门的硬件建设相对落后,已经无法跟上监管领域的发展脚步。现如今,我国的环境监察已经由传统的针对污染源检查扩展为生态建设、自然保护、放射性污染等多个领域当中,而很多监察机构的硬件设施与相关标准中的要求差距较大,与环保总局提出的标准化建设要求严重不符,有些机构为了通过建设验收,甚至会想其他部门借装备的情况。

1.3 监察执法主体资格缺失

就环境监察队伍而言,其虽然属于环保部门中的执法队伍,但自身却并不具备任何执法权。我国所有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仅仅赋予了监察机构现场监督和检查的权利,而最终的处罚权则需要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由此可见执法主体事实上仍然是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由于一些地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还无法摆脱旧的观念,不愿交出手中的权利,从而造成了环境监察机构执法主体地位不明,执法过程中受阻的情况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

1.4 内部缺乏协调机制

由于环保部门内部关系没有理顺,导致监察与执法严重脱节。监察与执法本应是一体,现在却被切成 2 块。绝大多数地方存在着环境执法与环境管理的脱节,环保部门在其内部应有的良性互动没有形成,环境监察内部的信息数据未能及时共享,比如,有的环境污染严重的应予以查处的企业,居然挂着环境评奖先进单位的招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某些严重违法肆意排污企业居然还被作为财政资金大力扶持企业。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脱节。整个环境监察内部应建立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达到内部实时共享信息。在实际环境监察工作中常常遇到的是环境执法人员不了解环境监测的情况,不知道哪里有违法应该去哪儿执法。环境执法与环境审批脱节。国家管理部门应该在工厂、企事业单位、个人项目立项时增加环境审批环节,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有的项目在立项之初就是重污染源,如果有了环境审批,这样的项目就根本不会通过,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周边环境被严重污染,也就从源头上堵住了污染源。

1.5 监管效能不足

通常情况下,环境监察所要的面对的对象基本都是一些经济利益的创造者,部分违反环保法的企业和个人,无不是本地的知名企业,这也企业同时还是解决本地就业压力的关键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和照顾,他们自己认为小小的环境污染并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由于环境监察工作实行的是政府分级负责制,这样一来便会导致实际监察过程中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从而使得监管效能大受影响。

1.6宣传不到位

在公众宣传工作方面也不是很到位,缺乏长效的宣传教育机制,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高,环保意识比较薄弱,这些问题都有待建立完善的环境监察体系,解决这些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现状。

2 加强基层环境监察能力的对策

2.1 对现行的监察执法体制进行改革

针对环境监察执法权力过于分散、执法工作较为混乱这一情况,应当对现行的监察执法体制进行改革,以此来统一执法主体,将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执法权尽可能集中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当中。与此同时,赋予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的监督权,使之具备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的资格。

2.2 完善环保立法工作

鉴于我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任务比较繁重这一原因,使得一些法律无法及时制定,为此,建议应不断较快中央的立法步伐,尤其是要加强地方的立法工作,以此来满足环境监察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需要。在信息化到来的今天,环境监察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强对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利用一些媒介给立法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样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进而促进法律制定的规范性及可操作性。

2.3 完善干部考核制度

目前,国家已经将环境指标纳入到干部考核工作当中,并提出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保护好环境。然而,因各方面都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加之一些与之配套的制度都不完善,无法完全杜绝地方保护对环境监察工作的干预,为此,有必要继续完善地方干部考核制度,将环保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这样有助于消除地方保护对环境监察工作的干预。

2.4 加大宣传力度

近年来,环保监察工作开展的难度越来越大,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宣传在任何工作中都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是显而易见,同样也适用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当中,想要真正实现标准化工作,舆论先行是给长有必要的。首先,应当让社会公众对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所了解和认识。目前,很多工作都是环境监察人员冲在第一线,如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等等,从某种角度之上,监察人员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群众排忧解难。为此,在日常工作中,监察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并在适当的场合中将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表述出来,这样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其次,应当积极制动地向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宣传环境监察工作,使他们不断加深对此项工作的恩师,尤其要加强与人事编制、财政主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可能争取获得更多的支持。

2.5 建立健全与监察相关的规章制度

结合我国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建立并完善与监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此来确保环境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其一,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制定《排污收费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健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程序》、《环境污染纠纷调解程序》等等;其二,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划分工作范围,通过责任明确、定岗定片、分工到人等途径,确保监察工作的开展更具条理化和系统化。

2.6 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应当积极组织检查人员对与环境监察相关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此来提高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其次,应当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加快对现有监察人员的培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各级环保部门应当积极鼓励监察人员进行自学,并多为其创造条件,以此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再次,应当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层环境监察部门只有不断创新意识、创新机制、探索执法新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环境保护提出的更高要求

参考文献

[1]白振军.强化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保障构建和谐社会[C]//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2007(5).

[2]庄礼华.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切实解决执法难问题[J].江苏环境科技,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