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7:46: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管理合同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JCT合同房地产开发承包商业主
1 引言
一直以来,业界研究国际合同的重点主要集中在FIDIC合同上,对JCT合同模式甚少提及,忽视了JCT合同在中国内地建筑市场所起的作用,低估了JCT合同的应用前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发商一直习惯于使用英国的JCT合同,故在其境内项目也都采用其惯用、熟悉的JCT合同。由于港资项目对中国内地建筑市场有着巨大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建筑市场中占据很大的份额,所以其合同管理模式也在很大程度的影响着国内合同管理的发展方向。因此,探讨JCT合同模式,了解它的特点,推动其与中国内地国情的相结合,对促进国内建筑业的发展非常必要。
2 JCT合同
2.1 JCT合同体系的由来
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1902年编制出版的《建筑合同标准格式》(香港译“建筑标准合约”)是世界上第一部房屋工程标准合同,在英联邦地区有很大影响。该合同后来以1931年成立的“联合合同审理委员会”名义发行,因此一般称为“JCT合同”。截至 1998年 5 月,JCT由9个不同组织共同构成。他们是咨询建筑师协会(ACA)、专业工程承包商会、英国财产联合会、建筑师联合会、地方政府协会、国家专业承包商协会、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英国皇家测量师协会以及苏格兰建筑合同委员会。并于1998年3月成为一家在英国注册的有限公司。负责JCT系列合同范本的制定工作。至今为止,JCT已经制订了多种为全世界建筑业普遍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业界指引及其他标准文本。
2.2 JCT合同体系简介
JCT章程对“标准合同文本”的定义为“所有相互一致的合同文本组合,这些文本共同被使用,作为运作某一特定项目所必须的文件。”
JCT合同文本包括:顾问合同;发包人与主承包人之间的主合同;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分包合同;分包人与次分包人之间的次分包合同的标准格式;发包人与专业设计师之间的设计合同;标书格式,用于发包人进行主承包人招标、主承包人进行分包人招标、以及分包人进行次分包人招标;货物供应合同格式;保证金和抵押合同格式。
从其历史发展来看,JCT先后了七版JCT合同范本。1909年第一版、1931 年第二版、1939 年第三版、1963 年第四版、1980 年第五版、1998年第六版以及 2005 年最新版。第五版的全名为《JCT 80 建筑合同标准格式》,第六版的全名为 The JCT98 Building Contract,最新版的全名为 JCT2005 Suite,简称“JCT2005”。国际上应用较为广泛的包括以下合同版本:JCT80-6个版本、含承包方设计的JCT98、中间合同(IFC98)、小型工程合同(MW98)、JCT管理合同1998、JCT建筑管理系统2002、JCT标准条款合同1998、JCT业主合同。最新版JCT 2005 是一系列合同范本,由各种类型的合同构成的一整套文本。其中包括各类合同12种,他们是小型工程建设合同、中型工程建设合同、标准建造合同(、设计建造合同、大型工程施工合同、JCT 构建卓越合同、施工管理合同、建造管理合同、测量期合同、主要成本建造合同、修复和维护合同、通用合同,还包括4 种协议,框架协议、施工前服务协议、咨询协议、仲裁协议和抵押担保。每类合同又包括主合同、分包合同以及一些其他特定类型的合同可能使用到的文件。这些文件几乎覆盖了建设工程业所能用到的所有合同文件。
2.3 JCT合同的特点
JCT合同文本是由建筑业各参与方经过反复讨论,并由他们各自在JCT的代表同意后颁发的,因此JCT合同文本己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的平衡。条款齐全,内容完整,对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都做了描述和规定,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方法都规定的非常具体和详细,如履约保函的出具和批准,风险的分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款支付程序等;合理的分配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的工作和责任,使合同双方能公平的运用合同,有效的、有利的协调,在某项工
表1JCT合同与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式对比表
程采用JCT合同文本后,双方无须再就通用条款进行谈判,只需对专用条款进行商谈,提高了工作效率;管理合同中,违反合同一方通常比较容易确定,便于及时处理违约问题。JCT合同采用建筑师,工料测量师“双监理”的模式,例如,建筑师监控质量、审批工期索赔,测量师监控造价、审批经济索赔。同时配合详尽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工程的造价、质量、进度控制和工程管理都有了切实的保障,大大降低了各类交易费用。
JCT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房屋建造工程,JCT系列的标准合同门类齐全,具体分成九个类别:(1)标准建筑合同;按地方政府或私人投资、带工程量清单、不带工程量清单、带近似的工程量清单,其可分为六种标准合同文本;(2)承包人带设计的合同;(3)固定总价合同;(4)总包标准合同;(5)Intermediate Form Of Building Contract(IFC84);(6)小型工程合同;(7)管理承包合同;(8)单价合同;(9)分包合同标准文本。合同文件的需求者可以根据自己工程的特点来选择适当的合同组合,用于各种类型的工程承接。
3 JCT合同在中国内地应用中存在问题
在中国内地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使用JCT合同可推动中国内地建筑市场的加速发展。但任何一项国外先进经验都需与中国内地国情相结合。事实上,在目前应用JCT合同的工程中,出现了不少纠纷,说明JCT合同在国内实际应用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JCT合同与国内部分法规有所不同,未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国内承包商对JCT合同的不了解等。在由这些问题造成的合同纠纷中,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解决改善。
3.1 与国内部分法规有所不同
我国法律禁止肢解发包、禁止转包、禁止再分包,限制指定供应商,规定了合理寿命期的质量责任等都与JCT合同有所不同,对此,不能机械的理解JCT合同是对的,而我国的规定不正确,应在理解及应用JCT合同的过程中,需注意其与我国法律的融合,并借鉴我国已有工程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把握JCT合同。
3.2 JCT合同对承包商的具体要求不同
JCT合同要求承包商有很强的风险意识、雄厚全面的技术实力、极高的项目总体协调管理水平。几乎要求承包商承担所有的风险。要求总承包商须完全接受工程现场包括地上、地下、周边现状。要求承担所有分包的协调照管责任,包括设计协调、工期、质量、各种政府相关手续的办理等,且不能向分包收取费用;保证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间的任何纠纷都不牵涉到业主等。
3.3 JCT与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的不同
它们的部分不同之处如下表1。
近几年来,国家对水利水电行业投资额逐年增加,水电项目的规模正逐年扩大。水电承包现象日益增多,个人水电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水电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承包水电安装合同范本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间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与劳务安全承包合同(二)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务安全承包合同,甲方与乙方的关系为民事合同关系,非劳务关系。乙方与其聘请的工人为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聘请的工人无民事法律关系,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
C栋 工程中的分部 给水、电器、消防、防雷、排水、现场机械、电器照明等 分项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包工 不 包料。
2、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图纸要求全部做完,达到检测要求。
3、给水室内全部管道安装和卫生洁具安装。
4、消防室内全部做完。
5、排水包括污水管、雨水管、空调管等管道安装,安装做到室外检查井,所有管道做好预留孔洞,管道安装完后应做浇补洞。
6、现场维护负责做好C栋机械用具,电器、照明的维护和维修,保证现场所有机器、照明、电器等正常运转,(7)共用部分机具、电器由两个班组共同维护。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为总承包方生产安全部和技术质量部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评定,并接受有关质监部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设置一名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所施工的质量检查,并与甲方以及施工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和评定,并负责对质量不合格品进行整改。
三、承接项目工期:
1、乙方所承接的分部分项工程工期为:
由甲方对乙方的具体按排。
2、为保证工期,乙方派驻本项目的工人保证不得少于
工程量的 人,并服从甲方及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安排,保证本项目的能够按期完工。
四、承接项目价款及结算办法,付款方式:
1、项目价款:甲方按乙方所承接的项目工作量结算价款。
单价: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按5、5元计算 。
2、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每月收方一次,每次付85%,主体未建之前每月暂借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统一协调指挥乙方的工作,并对乙方各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2)检查评定乙方的工程质量,对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交乙方执行。
(3)对乙方不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管理,有权辞退乙方,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
(4)其它:
①要求乙方至少有一人随时在工地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配合甲方工作。
②乙方所有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收取乙方人员的办证费。
③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按总计划考核,且每10天应检查一次分计划。如连续两次检查没达到,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和不返还保证金。
④若属乙方工作内容未及时按要求完成的,甲方可加行安排人员完成,其工资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2、义务: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材料物资,内容包括: 塔机等所须物品。并对所提供物资质量负责。
(2)加强劳动保护,提供所需的安全设施。
(3)及时的组织收方和质量检查、评定,及时的按约给付乙方劳务费。
(4)为乙方提供住宿,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临时住宿费用。
(5)其它: 为乙方提供住宿所需的床和棕垫。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独立的从事权。
(2)有按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的权利。
(3)对甲方有关质检人员评定的质量不服,有向更高一级请求评定的权利;申请评定应以一次为限。
(4)其它:
2、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法律、法规,遵守施工现场劳动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负全权责任。
(2)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忽视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负全权责任,
(3) 安全、文明、高效施工,使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单位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的整改。
(4)自带生活必需品。
(5)承接本项目的负责人代表必须进驻现场加强管理,且不能同时承接其它项目的施工。
(6)若图纸变更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物资不能任意损坏和浪费,如超定额用量,由乙方负责赔偿。
(8)班长领料按照图纸的用量定额发料,每月工作进度领用材料,布导线应尽量少弯曲在槽板内,到位线头不要留长了,给排水管不要长材短用,胶水按定额耗量超出自行负责。
六、奖惩:
1、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分项工程,甲方扣减乙方本分项工程人工费的
10%;对质量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必须返工重作,返工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如确属甲方提供材料不合格所致,可免乙方责任,但需经有关部门认定。
2、对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奖励办法:
3、工期提前的奖励办法:。
工期延后的处罚: 计算方法由甲方确定。
4、承接本项目的负责人代表需离开现场时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管施工员批准。
擅自离开则视为乙方违约,立即退场,工程量不予结算。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如果甲方违约,赔偿乙方造成损失。
2、乙方违约:如果乙方违约,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做工程量办理结算,并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它:
乙方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自身入场教育,进场后,遵守甲方有关现场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对违反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所涉及的罚款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全权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支出。
九、本合同生效时间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工结清劳务费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其中经营产、生产安全部 重庆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水电安装合同范本2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平等、公开、公平、自由的原则甲方现将广元利州区计生服务站综合楼水电安装承包于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1.乙方应在甲方组织下按要求施工,如没按图纸和甲方要求造成一切损失费用乙方自理,如甲方失误造成返工费用甲方负责,如图纸不合理之处乙方应同甲方协商后才能施工,否则造成返工费用乙方自理
2.乙方应提前三天提出所需材料,乙方要本着实事求是提报,如果材料造成大于百分之三的损坏和浪费(不含提报数目误差),甲方有权追究赔偿
3.乙方应做到每道工序完工场清,不能乱扔乱放,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
剩余材料及时归库。材料到工地乙方自己负责下车,特殊情况可以大家协商
4.乙方应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按甲方要求准时完工,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日期起五个月内主体完工否则乙方有权追究误工费用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如果违章操作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理
6.在工程中因停工、中途退出、不服从甲方管理清出场(乙方自身原因)。
甲方有权扣出所有工程款做为工程损失费用。
7.对于一切工具自己解决。
甲方提供的工具竣工必须完好退回,损坏自理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临时调动,产生的工日,大工120元/日(8小时)付给乙方,外出用工甲方只负责车费,乙方应配合甲方调动
9.付款方式:
预埋件每层完工。甲方将一个星期内付每层工程款百分之三十。每层穿线、插头、开关、箱子安装完工,甲方将一个星期内付每层工程款另外百分之三十。余下百分之四十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价格:26元/㎡,(按实际收方的建筑面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水电安装合同范本3(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甲方承建的 莲东新区保障房F地块1-1#楼、1-2#楼2-1#楼工程,其中水电安装、消防分项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
3、施工日期:以土建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4、质量达到优良。
5、十七层
6、工程合同(预算)
二、承包形式:水、电配套施工项目(如甲方承包室外工程及相关水电内容)
三、承包内容:
1、乙方应完成本程中甲方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中水电安装、消防分项工程所有条款的工作内容。
(含材料品牌、价格的结算办法及竣工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2、水、电工程的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水电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否则由甲方派人清理,发生的费用按两倍计算由乙方承担。
3、工期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指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必须满足土建工程的进度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合土建施工,服从甲方、监理、业主合理的指挥,不得延误土建施工,预埋管线必须与钢筋同时验收,若因乙方的水电预埋、安装而影响工期者,经项目部确定后,每天罚款1000元。由乙方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偿还甲方。除此以外,甲方另行派工人施工,其工、料费按两倍计算由乙方承担。交工前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逾期者每天罚款1000元。
四、工程结算方式及责任制约定:
1、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条款规定。
水电安装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按实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至终审完毕。
2、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其价格的确定按甲方公司与建设方的主合同规定的方式计算(甲方已提供壹份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履行并分别承担甲方与福建省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部责任内部管理合同(甲方已提供壹份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甲方向乙方收取水电安装分项工程管理费,按乙方完成的经有关部门审定结算总造价的12﹪(上交甲方的费用)归甲所得。
其中含:配合费、垂直运输、外架使用及少量的水泥、沙、石子、施工水、电和预埋用的少量钢筋头等,其他材料也不得有浪费现象,若发现浪费现象者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4、依据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主合同(含补充协议),乙方必须在每月的15日前向建设方、监理、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及下月的进度计划,并附工程量计算表,必要时应附简图。
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拨款额度及拨付时间,从工程款转入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扣除上交相关部门的税、上交福建省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费及上交甲方的费用后余下部分为拨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
6、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工程进度款时,应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若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严重者,凭乙方的欠条,由甲方先垫付偿还,其补偿金按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
7、乙方对外的所有经济往来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或福建省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关。
8、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预埋本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含税工程造价的保修金(保修期限、责任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为准)(保修金以甲方与业主签证的合同为准),退还保修金的时间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为准。
9、付款约定:以乙方的合同签字人向甲方领取工程款,并提供40%的职工工资表和60%的正式税务建材发票或收据(具体以甲方与福建省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部责任内部管理合同为准)。
七、质量与安全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和设计变更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不得违章作业,不得乱打槽,乱凿洞口,确保水电安装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和建设方的质量目标,绝对服从甲方、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在施工中若出现达不到要求,除自费返工外,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乙方应负责本工程在施工中所有水电预埋孔洞、坑、槽的修补。
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施工,因乙方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负。
3、发生安全事件时所产生的费用在两万内由乙方自行负责,当费用超出两万时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八、其他约定:
1、的履约保金。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正负零主体结构施工完成退还保证金叁拾万。
其余保证金待水电穿线时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均不计息)
3、乙方进场施工后,不得以(甲方原因除外)任何理由中途退场。
若退场由甲方派人继续施工,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70%决算。
4、乙方施工人员的食、住由乙方自理,但甲方要提供一间办公室和一间临时仓库及工人宿舍一间,并提供施工图纸四套给乙方。
5、乙方工人应自行办理好各种证件,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律规定,不能发生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
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级莅临工地检查安全文明和竣工验收前,应及时将本工地水电、消防施工的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影响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7、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乙方必须整理一套完整的内业资料,一式
伍 份送监理审核。
8、乙方必须安规定及时编制、整理工程内业资料,在有关部门来工地检查时,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完整内业资料备查。
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决算书、竣工图及签证等决算材料(一式四份),给业方审核。
9、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各工种班组间的施工进度和工序安排。
九、违约责任:
按主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属乙方的工作内容,而乙方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者,所拖延的天数而引起拨付工程款的延误者,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保修责任:自本工程交付业主使用后的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保修事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位维修,否刚,由甲方派人维修,其工、料费按双倍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办好工程结算,付清工程尾款时自动生效。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指出:“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指出,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显然,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参建各方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经济活动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知识,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以达到预期的合同目的,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基本特征
合同是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法制化在经济活动中的反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是运用法律法规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活动的必要手段,有着自身的基本特征:
1.合法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既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也受到技术规范和工程定额的约束。在合同拟制、谈判、签约、履行等过程中,有关参与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预算定额,要依法办事。首先是合同主体要合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规定,工程承包人要具备法人资格;其次是合同内容要合法,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计划的条款;再次是形式要合法,符合《合同法》的形式要求。
2.目的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工程建设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最终目标是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只有工程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有关各方有组织地实行合同管理,分别实现各部分的合同目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同目标才能实现。
3.真实性。合同的真实性要求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一致,内容是可行的。即是说所订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有能力全面履行,并且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
4.严肃性。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切实制约作用,所以要严肃对待,不能单纯把合同当作信任凭证。订立合同要严格合同审查制度,要有专人管理和解释,促进合同全面实现、全面履行。
5.预见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受到气候、地形、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施工难度较高。这就要求在订立合同时,尽量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同类型情况,特别是不可抗力方面的条款要作出明确的表述,使合同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有据可依,不至处于被动局面。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种类及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必须依法订立合同,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等分别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等。目前,勘察设计合同的范本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包括《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从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到运行管理,都直接与经济发生关系,都需要用合同的形式注释这种关系。因此,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近年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阶段的问题
招标阶段的问题多发生于施工合同,主要是招标不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由于施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存在互异性,必然产生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并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二)签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例如,某大 (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项目法人未经招标与某丙级资质监理公司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规定》,丙级仅可以承担Ⅲ等以下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监理合同因此出现主体不合格问题。
2.合同文字不严谨。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依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文字不严谨、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例如某水电站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三通一平工程承包合同中,对工程属性划分并不十分明确的项目,合同条款也未给予明确,仅在计价方式中写道“本工程项目总价暂定xx万元。其合同价款按四川省九二定额执行”。这一条款的缺陷较大:首先是适合工程的该省九二定额有市政与建筑之分;其次是合同未对工程的类别和相关配套文件加以注明。到底该按何种定额、何种取费标准执行,缺乏可操作性,结果就严重影响了合同的顺利履行。
3.合同出现违法条款。合同违法条款无效;若违法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例如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有一条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伤亡事故,建设方概不负责,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条款显然违反《劳动法》、《民法通则》等有关责任事故、劳动保护和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4.合同内容有缺陷。《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内容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按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合同,就会出现内容缺陷,从而影响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例如某堤防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七日之内,项目法人就按总价30%支付给施工单位1500万元的预付款,后因施工单位把资金挪作他用,造成该项目后续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5.合同与结算分离。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执行合同不严格,对竣工期限和罚责的履行不真实,出现了按合同无法结算的情况,于是只好合同归合同,结算归结算,相互分离,失去应有的作用。典型事例是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条件约定不明确,施工单位拖延建设工期达两年之久,最终仍无法按合同条款的罚责进行工程结算。
6.合同形式有缺陷。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签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执行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公证或鉴证才有效力,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鉴证就开始履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7.国际间合同疑问。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水利工程涉及国际间合同。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出现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三)履约阶段的问题
1.违法转包或分包。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不全面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等,都应当遵照合同约定。某些工程出现合同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就是不全面履行合同问题。
3.出现情势变迁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合同成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某些意外情况致使合同目的难于实现,需要对原合同进行适当修改,便于继续履行合同。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经济损失。
4.缺乏必要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材料。履约过程中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是工程建设的需要,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对此不够重视,当发生纠纷时,经常由于无法举证而败诉。
5.缺乏及时沟通。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各自为政,给合同全面履行造成困难,也经常致使有关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推诿、难以解决的现象。
6.诉讼时效问题。我国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7.不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负有一定期限的质量保修义务。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处理解决,这也是全面履约的要求。
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用计划经济模式的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办法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手段的管理方法不断地被引进到各项管理中去。因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不能仅仅重视专业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等传统手段,忽视法律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者们应当充分重视合同管理的作用、认真对待并严格执行各类合同,从而达到高效的管理目的,为工程建设争得时间、赢得效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简化管理环节。多年以来,我们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习惯于使用行政手段,使得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扯不完的皮、开不完的会,造成质量难于保证,进度难以按期完成,奖惩无标准,管理无章法。运用合同管理手段可以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和调节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可以简化建设管理的诸多环节。
2.减少工程结算纠纷。工程结算,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最后一道关口,工作程序较为复杂。由于某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修改设计、增减子目,结算时仅凭现场代表的一句话就给予办理,一方面为极个别施工人员钻空子提供了机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严重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甚至产生工程经济纠纷。唯有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才能制约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工程结算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框定方案。
3.规范甲乙双方行为。一般来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都较大,参与建设的现场管理人员手中直接掌握着支配工程建设资金的权力,稍有不慎,便会造成极大的浪费。特别是在用行政手段的方法管理工程建设时,往往某位领导、某位管理人员的一句话,就可以任意变更设计、任意改变取费标准,任意签署结算单据。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4.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在以往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由于缺少对工程投资情况进行经济分析研究,使得某些项目投资金额不断追加,工期一再延误,以致严重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造成国家财政或者企业资金的极大浪费。只有严格执行合同的工期条款才能切实保证工程进度。在工程质量方面,也只有严格按合同的质量要求办事,才能够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最近几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多起人为工程质量事故,无不是未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而引发的。
五、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体制在改革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关键,是建立法制经济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切实保障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日趋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系统也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有关政策、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法律学习和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全体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遵循合同管理的法律程序,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陈旧方法。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是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例如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设置法律顾问,来专门审核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此外,也可以探讨建立单位计划、财务、质监等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监督部门共同把关的合同会审制度,以期减少合同内容的盲目性。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对于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要加强合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严格合同的预管理,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投标单位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中标单位的内在质量。
5.积极推广使用合同范本,签约之前广泛协商。使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有关各方应积极推广使用。每一份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合同文本要严格把关,必要时请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合同双方针对合同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进行全面、深入、详尽的平等协商,在签约阶段解决双方分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减少合同履行的难度。
6.加强合同实施监督,及时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实施监督是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监督和检查考核制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参建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通过正规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防止因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7.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随着现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电子信息化手段给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把整个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监理咨询等合同文本存储在计算机内,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编码,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随时掌握各个具体合同的实施动态,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8.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合同履行结束,要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此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经常出现索赔的问题。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合同索赔管理不仅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单位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未来的生存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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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小平.《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国城市经济》.2010(5)
关键词: 水利工程 造价控制管理
水利工程“四项制度”的执行,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的造价控制管理,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项目法人的合法权益和有效控制投资的一种有效形式。
近年来,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投资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合同造价管理,有效控制投资是摆在项目法人眼前的一项重大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在合同造价管理过程中常常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造成建设管理工作的被动,甚至出现造成工期拖延、质量无法保证、投资突破预算的现象。针对合同造价控制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从建设单位的角度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1当前合同造价控制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1设计工作不够深入规范,给合同造价控制带来隐患
在勘测设计阶段,部分水利工程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考虑不周,甚至施工图纸不明晰,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导致设计变更较多,容易造成纠纷,给合同管理带来不利因素。
1.2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
业主招标文件和施工方投标文件均过于简单,甚至部分工程内容或工程量不清楚,一旦合同进入施工阶段,招标阶段不明确的问题就需要重新协商,控制往往需要追回投资,给合同造价控制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3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不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地点分散、涉及面广、履约时间长。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够严密、内容不明、有歧义。个别建设单位甚至先采用口头协商的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无法起到有效约束作用,工程进入实施过程,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建设单位必陷入被动。
1.4忽视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
全面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为的准则。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回避业主义务,转嫁工程风险,将苛刻和不平等强加给施工方,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为获取项目,承包商只得委屈求全。承包商在实施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往往采取偷工减料、非法分包转包甚至采取中途停工等强硬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极大隐患。
1.5 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合同管理缺乏专业人才
部分建设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规计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甚至行政部门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缺少必要的审查和会签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知识。很多建设单位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工作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1.6监理和施工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按规定到位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作时,往往更换投标时的总监理工程师,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可能身兼几个项目的总监,或其它事务太多,驻工地时间远少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部分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多为临时聘用,业务能力差,且数量不足,专业不配套,资格条件不符合。施工方派驻工地现场的项目经理及进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也同监理单位一样,数量短缺,专业不全,技术工人数量短缺、资格条件不符合,有些甚至看不懂图纸。
1.7承包人将工程款挪作他用,造成停工或半停工
许多承包人收到工程预付款和工程结算款后,不是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工程材料采购、设备添置上,而是全部或大部分转移另作他用,造成施工现场材料短缺、设备及人员不足,影响工程的正常实施,甚至造成停工或半停工,给合同管理带来严重的后果。
1.8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还依然存在
水利工程往往有项目规模小、建设地点分散、建设位置偏僻、专业门类较多等特点。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甚至层层分包的行为普遍存在,造成建设单位的合同履行困难重重。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还极易引起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同时也容易出现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和造价提高。
2管理措施和手段
2.1完善项目设计阶段管理
大的建设项目要从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就要进行设计招标,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设计单位,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也应选择专业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在可研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完善深化各阶段图纸,使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合同标价和工程内容及实际工程量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有效预防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设计漏项。
2.2选择优秀、负责的监理队伍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所以择优选取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管理更是做好合同管理的保证。
2.3规范工程招标阶段管理,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
工程施工招标阶段的质量高低,直接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好坏。在工程招标时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财务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逐一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另外,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应内容详尽,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应明确具体,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亦然,避免出现招标或投标文件不具体给合同管理带来的不利因素。
2.4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签订应使用水利工程或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范本条款详尽,不易漏项,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合同条款应准确表达双方的意愿,做到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准确。
要严格合同审查。合同起草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对承包方投标文件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一是开展主体合法性审查,审查签约各方就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是开展内容合法性审查,审查签约各方意思应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三是进行签约程序和签约形式合法审查;四是进行条款的严密性审查;五是对承包方的可行性审查:要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
2.5做好合同实施阶段的管理
要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工期对基本建设管理至关重要,建设单位要组织编制详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包商目标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并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施工计划进行定期检查、监督。也可采用非常规手段,如采取奖惩措施,提前完成酌情奖励,逾期完工支付违约金。但是操作过程也要实事求是,水利工程受洪水、天气等因素影响较大,不能死扣合同工期,要综合不可预见因素、外部环境、设计变更等因素考虑。
要进行施工现场跟踪监督,防止违法转分包。建设单位应联合监理机构经常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法转分包行为,对分包人的人的资质、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要进行检查,尤其要防止承包人同非法人签订分包合同。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防范承包人隐瞒分包事实,将分包合同藏匿或不签订分包合同。
2.6健全单位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以此有效控制投资。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等,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有条件的单位,还应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保障。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选派有工作经验、懂经济、业务强,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关键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风险防控举措
本文所指的铁路建设单位主要是合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其通常以下派分支机构或委托代建形式实施对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
1.铁路建设合同管理现状
投资控制要求高。铁路工程建设的突出特点是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生产要素变量多、变化大,发生资金风险的概率大,特别是铁路建设多使用国有资金,国家定期进行追踪审计,因而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投资控制要求,作为重要投资控制手段的合同管理成为关键。
利益主体多,防控难度大。铁路建设活动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各种利益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建设单位在与这些利益主体打交道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铁路建设的逐步市场化和规范化,铁路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难度越来越大。
自身管理能力不适应建设管理需要。目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整体上仍沿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合同风险意识差;缺乏对合同履约过程的全程监控,过分依赖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缺乏全员参与,欠缺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不适应履约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履行过程监控的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概况
2.1铁路建设合同工作的特点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是由几十份甚至几百份合同实施过程形成,合同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专业性强,附属文件多,而且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文件出错和矛盾的可能性极大。结合建设工程实施的诸多特点,使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呈现价值大、种类多、内容繁杂、专业性强、变更频繁、不可控因素、多牵涉面广、法律风险高、管理难度大,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2.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铁路建设单位既是建设项目的合同主体,又是实施内外部合同管理的主体,其对外要签订合同、推动合同履行,实现合同目标,对内要强化合同管理控制,实现规范管理。其具体工作是:制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规范、有序的合同签订、审查和监管体系;科学、规范选择合同对象,并签订相关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跟踪合同实施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和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做好、应诉或索赔工作。
3.铁路建设单位合同风险分析
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风险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产生原因在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变化因素、不可控因素及相对方欺诈、各方违法、违约、己方管理行为不当及不可抗力等主要表现形式有:签约阶段的违规签订合同和签订瑕疵合同;履行阶段的承包商“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违约行为、频繁变更签证和技术签证不规范问题;其他因合同而起的争议或纠纷。发生相关合同风险的后果不可避免的要影响建设目标的实现,有的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面临刑事、行政处罚。
4、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的主要举措
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能力提升,还要注意把握合同履行中的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要在坚持内外并举、统筹兼顾的前提下,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转变建设管理理念,严守公平合理的合同准则。
铁路建设单位虽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发包方,但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强势只是相对的,并充满着巨大的风险。在合同权利义务设置中,如果建设单位过于推卸风险,压低价格,用不平等的单方面约束性条款苛求相对方,对方在无法获得合理的利润的情况下,就会想办法弥补损失或减少开支。偷工减料、减少工作量、降低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标准等现象就会发生,最终将影响建设项目的整体利益。因而,在签订和实施合同时必须转变传统建设管理观念,尽量确保双方的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分配合同风险,促进相对方积极履约。
4.2 建立全过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系。铁路建设单位要强化全员合同风险意识,严格细分建设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实施全过程、系统性、动态化管理。要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工作,要在指挥部设置专门合同管理部门,合资公司或路局法律部门要固定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使合同管理覆盖到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角落,形成从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全程性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证体系,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要根据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操作。从而实现建设单位合同工作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建设单位整个合同管理体现全程性、系统性和动态性。
4.3以价款管理为中心做好合同实施控制。价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和双方的利益所在,控制价款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目标。建设单位要做好合同交底,特别是对影响价款内容的交底,同步制定合同履约实施计划、风险控制计划等。要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标准合同范本,完善、硬化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专用条款或价款调整条款一定要突出特点、明确价款是否调整、调整依据、调整方式、结算方式以及有关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验工计价,杜绝超估冒验或虚假验工等现象。对变更设计、价差调整、概算清理等问题,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理。对合同外内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才能签订补充合同。
4.4切实发挥监理及咨询单位的作用。要切实发挥监理公司在合同履行监控、控制工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我国监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有限赔偿责任,一不排除部分监理在施工方的不正当行为影响下侵害建设单位利益,因此要按合同约定严格管理监理公司,督促监理公司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要求施工月报须经批复及说明原因,对监理的不尽职行为要严格依约追究,对不合格的监理公司要坚决更换。
4.5对承包单位的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行为实施有效监控。承包单位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不但对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带来极大的风险,而且往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重要原因。在当前建筑市场状况下,铁路建设单位要要完善合同约定,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做好分包资格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发现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坚决予以清理。
4.6加强索赔管理,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随着铁路建设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会逐步致力于索赔,但铁路建设单位的反索赔意识普遍不高,应对能力欠缺,必然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对此,铁路建设单位首先要切实履行与相关单位的合同,其次要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管理全过程,合同谈判中要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反索赔情况,拟订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施工文件,注意现场控制和进度管理,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出具相关文件,注意收集证据。同时,要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控制工程造价,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7重视合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工程纠纷、争议的解决以来大量详实的资料,铁路建设单位要增强证据意识,系统、规范的做好合同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指定专业部门,专人管理,做到片纸不遗失,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整理和保存工程实施中涉及合同的各类资料,同时要保证相关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重点收集施工日志、来往信函、气象资料、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合算资料、工程图纸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现场考察和评标资料。
5.结语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依法合规、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重要保证,铁路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建设合同义务,实施全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制,把握关键环节, 切实做好铁路建设合同管理工作,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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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防范;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这是由合同在现代建筑工程中独特的作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成熟,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我们要对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而且我们对合同的管理不仅仅是在开始时,在整个工程项目的过程之中都有合理的进行。要及时的跟进,而且要系统的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此外,要对合同实施全方位的管理,不仅要将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进行合理的管理,还要将一些变化及时的处理。这样才能防止损失的发生。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变更的重要性
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签证记工单等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实效性是反映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合同中应对工程变更的发生作出明确的界定,对变更后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作出明确的约定。
(1) 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必须真实,即真正发生了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并明确检验方法。承发包双方管理人员应做到诚实信用,加强责任心,在工程变更资料中真实地反映变更内容的部位和范围,并具体说明这些变更是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防止在工程变更中以小充大,甚至无中生有的现象发生。
(2) 工程变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变更资料的会签程序,只有完全符合会签手续的工程变更资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变更必须有造价人员的签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谁有签字权,谁没有签字权,更没有约定造价人员的签字权,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价失控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计算,是一个很专业的技术工作。对工程变更的内容,造价人员应预先进行测算和分析,当分析结果发现工程造价增长较大时,造价人员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取消变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以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对工程变更资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据可行的,才能避免“干了再算”的被动管理现象的发生。
(3) 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即变更资料的时效性。工程建设是一个期间很长的过程,施工的内容也复杂多样。对发生变更的工程牵涉到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办理变更资料,将会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带来合同纠纷。现在许多工程都有到竣工验收时才集中办理签证签字手续的现象,这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是极不正常的,往往会有很大漏洞产生,使工程造价失去控制的失败。
二、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一)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成本管理部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二)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按照施工企业特点,公司层面应设立合同管理专门部门,项目部层面应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合同分级管理制度就是要明确公司层面及项目部层面合同管理人员不同的职责。公司层面合同管理主要职能应体现在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制订统一的合同范本;指导、协助项目部依法签订合同,办理合同签章手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及时将履行完毕的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整理并移交档案室存档。项目部主要是对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对合同条款与合同对方进行谈判,合同价款、合同合法性报公司层面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合同的履行或变更。
2.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还应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靠。
3.印章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严格的规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记记录,合同专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凡外出签订合同应由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员与办理签约的人一同前往签约。如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利用合同专用章谋取个人私利,应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合同风险管理防范
(一)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二)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
工程施工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再标准的合同也难免会有漏洞,找出漏洞并加以补充,此可减少合同双方的争执。另外合同双方争执的起因往往是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一致,分析条文的意思,就条文的理解达成一致,才能为索赔工作打开通道。
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界定和确认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是什么,风险影响程度大小,才能找到对策和措施去控制风险,规避风险。
3.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主要是加强合同交底工作:项目经理部对所有的合同均进行交底,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合同管理。
(三)加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
合同控制指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及纠正的管理活动。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合同控制的首要内容是对合同实施情况追踪,追踪的对象如:具体的合同事件:包括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分包商的工作:对分包商的工程缺陷提出意见,提出警告,责成他们改进。
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跟踪:他们是否及时下连命令,做出答复,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追踪工程的总体情况:如整体工程的秩序如何,已完工程是否通过验收,有无大的工程事故,进度是否出现拖期,计划和实际成本有无大的偏差等。通过追踪收集、整理,能反映出实际状况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如进度报表、质量报告,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等,将这些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进行对比分析,对偏差进行处理,进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派遣得力的管理人员;可以采取技术措施,采取更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新技术;可以采取经济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经济激励;最有效的措施是合同措施,如找出业主的责任,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如发现业主有意不支付工程款,发生合同亏损,要及早确定战略,采取各种办法,减少仓己的损失。
结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并学会科学的防范和控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闫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山西建筑.2004.
[2]程森.浅谈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和对策.山东水利.2004.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 造价软件 改进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当前,我国房建和市政、铁道、公路、水利等土木工程建设已全面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标志着工程交易阶段和工程实施阶段造价管理已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招标投标,不平衡报价作为投标策略的一种手法常被投标单位以中标为前提,中标后获取最大收益为目的加以利用,有悖于《招标投标法》明示的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文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简要介绍不平衡报价的常见做法、存在原因及后果,提出了几点不平衡报价应对策略,以维护建设方正常利益和市场公平交易。
不平衡报价常见做法有以下6 种: 1) 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适当提高报价,以利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工程项目适当降低报价。2) 经过工程量复核后,预估工程量会在施工时增加的项目,适当提高单价报价,反之降低单价报价。3) 设计文件不明确、预估修改后工程量增加的,提高单价报价,工程内容不明确的,降低单价报价,工程实施阶段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4) 暂定项目要在具体分析研究后报价。肯定要施工的单价可提高报价; 实施存在变数的调低单价报价,或者发包给他人施工的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5) 针对单价与包干价混合制合同,包干价项目宜报高价,其他单价项目则可适当降低。6) 投标时提高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降低材料费。
不平衡报价存在的原因及后果是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招标投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建筑承发包市场的重要体现。投标人作为建筑产品的供方,想方设法获得中标并利润最大化,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故逐利是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直接驱动力。目前,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开放建筑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筑业利润空间不断被压低,同时建筑市场法制化、规范化日臻完善,要求施工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体制和手段,增强抵御风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平衡报价策略就是在此市场环境下催生的招标投标领域常用的投标策略。另外不平衡报价暂无定量的衡量标准,分析认为不平衡报价是投标人的经营技巧,市场规律和《招标投标法》未明令禁止。但建设部门已采取系统化的管理控制不平衡报价行为,作为造价软件开发者若能有效针对下列方案进行反向操作,必能从另一方面促进建设工程的和谐发展。
一、编制高质量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有经验的投标人常常在对招标文件研究后从工程量清单疏漏处着手谋划不平衡报价,这就需要招标人结合设计文件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来降低和减少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操作空间。高质量工程量清单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清单项目设置准
确合理合规且无漏项错项; 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与清单规范一致、项目特征表述准确、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符合清单规范计算规则; 3) 措施项目中不得参与市场竞争的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及规费税金应严格按照规定计列; 4) 存在变数不实质计入评标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项目应由招标人统一尺度考虑,做出不接受投标人无实质意义的私自报价的明示,以示公允并避免实施时招标人陷入投标人活口部分高报价的陷阱。同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也是招标人编制准确招标控制价、合理确定造价控制目标的基础。
二、重视商务标评审
首先,招标人应在熟悉发包工程的情况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负责任且有同类工程经验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真正做到心中有数,确定好合理的标底。招标人的评标基准价是评标过程中对各投标单位商务标编制质量进行评审的依据。招标人可以通过对所有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设立指导价,并据此计算出评标基准价。其次,在评标办法中,加重清标环节的比重,对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报价、随机抽取的若干项主材( 设备) 报价等分别设置不同权重,按与基准价的偏离进行打分,倡导趋近基准价的得高分。总之,对投标人商务标报价中的不平衡项目,要逐一分析,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对涉及数额较大的不平衡报价,可予以废除。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对不平衡报价采取惩罚性扣分。应确定明确的不平衡项的认定标准和扣分标准。这样,即使投标人的总报价仍在合理范围内,但因不平衡报价而扣分将使其失去竞争力。
三、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参建各方工程管理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为依据,工程合同在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的依据,应与合同配套。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许多变更需根据合同来调整,应将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并列入招标文件。可在合同中约定: 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当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清单中的工程量相比较,出入不超过一定范围( FIDIC 条款为10%) 时,可以按实调整工程量,即调量不调价; 当工程量的出入超过上述规定范围且变化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 01%[2]时,应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同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固定措施项目的报价,即无论招标方变更对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变,都不得构成投标方修改其措施项目价格或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
四、严把工程变更和索赔关
工程实施阶段工程变更在所难免,对涉及造价调整的变更联系单,监理、业主、施工企业均应按统一的工程变更办理审核程序,层层把关,按合同规定及时核算。对于施工过程中因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亏损预期,施工企业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索赔的机会来减少自己的亏损风险。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后,常伴随着工程量的变化和影响清单报价的组价合理性,对承发包双方来讲作为未知风险因素出现,为规避和降低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应本着公平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作为合同主要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以下原则: 发包人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漏项或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按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确定; 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投标文件综合单价确定; 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工程项目,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当地适用计价办法结合工程所在地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当期市场信息价或市场价的低价组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从以上分析,实际上已经提出了要求:一是组价依据必须多元化。新造价软件仍然要使用定额作为计价依据,不管是工程定额还是企业定额,但除了定额组价方式外,还必须要提供分包组价、实物量组价和历史工程组价。二是组价方式必须满足投标单位需求,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如果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那么资源价格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甚至是企业之间竞争的一个有力武器。
目前,中国施工企业正处于企业并购、重组和整合的大变革环境之中,而企业内部业务和资源整合的目的之一,是企业要从整体的角度开源节流,而非强调个别环节。企业资源要整合,那么软件系统要不要整合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前面已经谈过,造价软件要测算成本价,而成本的问题绝非一个造价软件能够解决的。因此,对施工企业来讲,造价软件不可能是一个孤立存在的软件系统,它未来必须要和企业的其它业务系统,比如企业定额系统、成本控制系统和项目管理系统等进行整合。从这个意义上讲,判断造价软件是否好坏已经不能单纯看造价软件本身,要看提供该造价软件的软件公司是否具备提供其它业务系统的能力,并且是否具备良好的业务整合能力等。
[1] 柯洪.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 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245-246.
[2] 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关键词: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措施及实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长期以来,如何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1],使有限的资金创造出更多、更大的效益,一直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贯穿于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造价控制各有其特点,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重要程度也有所不同。从投资决策阶段至招投标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已经完成,工程总投资已初见端倪。但此时工程投资主要是一个量化的投资额,真正的投资却主要是发生在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依据设计图纸,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占了很长的时间,这个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具体的、繁杂的,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造价。据统计,这一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达5%―35%。根据施工阶段的这一特点,在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中除了要加强合同管理外,还应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控制工程变更及把好建筑设备、材料的价格关。
2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含义及造价失控的原因
2.1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含义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即是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工程造价控制就是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对建设前期、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竣工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实行层层控制,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控制和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核心内容,也是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就是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管理与控制,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措施进行有效的成本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成本节约、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管理水平提高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能节约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其核心是有效控制成本在工程造价由货币形态向实物形态转化的过程中,通过科学组织,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一方面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标价内,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
2.2 目前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失控原因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3]的推行,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在工程实施前就已确定下来。但由于建设工程价格具有多次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再加上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一些突况,这就造成了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
除了工程项目本身的原因造成工程造价不确定外,还有很多人为的因素造成施工阶段造价失控。
2.2.1 合同条款欠严密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双方或数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该类合同包含用地协议,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审图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等。其中内容最复杂、标的最大的要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安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同。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具体、明确的工程实施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的组成,计费方式及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签证等规定,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测、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甲供材料和设备,分包工程等等。目前我国都有相对应的标准的合同范本,但是由于建设项目的差异性,各个项目不可能都采用标准合同,应该针对每个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补充合同,这样才能减少由于合同的漏洞引起工程造价失控。
2.2.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混乱
有些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差,对合同、预算和计量有关规定不熟悉,不应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有的现场工程量不经核实随意签证、确认,或者工程量该签立方的签成平方,又不标明厚度,等造价师发现时工程已隐蔽,给最后结算留下隐患。有的承包商为获取高利润,设法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高估冒算,如遇上业务差或不负责的监理或甲方人员,就容易蒙混过关,造成造价失控。
2.2.3 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造价
有的施工单位巧立名目,高套定额。把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里的内容单独列项。例如,预算包干费已包含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有的施工单位又把雨季抽水费另计,利用定额单价的换算抬高项目单价。
引起造价失控的原因很多,以上只是我列举的部分原因,所有的这些,都导致了现在的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偏差过大,严重影响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必须要对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3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针对以上分析的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失控的原因,及工程造价的构成内容,提出以下针对上面情况应采取的造价控制措施。
3.1加强对合同的理解认识
3.2.1 加强对合同的理解认识
贯彻合同法,严谨地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非常重要、非常典型的一种常见合同方式,它是为完成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一经签订,是严格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我们必须增强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把握合同条款的内涵,精心推敲合同文字的措词,增强合同条款的严密性。
目前我国正规的施工合同是建设部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其中的造价计价条款涉及了施工过程中较易制约对方的,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的造价计价体系条款,是合同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都应该重视的,因为这些条款均与工程最终结算造价密切相关,与工程经济效益密切相关。这些条款体现在合同的各个方面,可分为明显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
明显工程价款条款。这些条款含有明显价款责任,约定必须清晰、明了、有制约性,可操作性强。包括:1、施工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条款;3、工程款拨付方式条款。对于这些条款采取趋利避害的原则,属于规模小、工期短的项目可采用固定价款;对于规模大、工期长的,采取可调合同价款,以预防不可预计风险因素。
可转化经济责任条款,这些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合同中一般以质量违约金、工期违约金、环保违约金等责任条款出现,有明显的奖罚措施。由于该类条款所指向的奖罚金额不构成工程技术经济分析的要素,并且该部分价款关系承包商净利润的得失,与承包商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对于促使承包商兢兢业业按照投标承诺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抓环保等会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因此在确定该类条款时我们合理确定比例,科学分配奖惩金额,有效地达到该类条款的促进作用。
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这些条款体现在施工合同的各个方面,既有对承包商的制约,也有对业主的制约。由于其制约效应十分明显,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在签订该类条款时我们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合理规避风险,防范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和索赔。
3.2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管理
3.2.1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原来的设计图纸发生变更时,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变更程序和合同赋予的权利逐步完成各项任务,如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来计算变更价款。变更确认后立即向业主提交变更申请和评估报告,一旦实施变更,立即以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证实,并收集,保持清楚、完整、系统的变更文档资料。
设计变更后要及时跟进发生变更的工程量,计算、对比与原来的工程量,是否影响原来工程成本的计划、目标,如果超过时,要采取经济、技术、组织、合同等措施,确保工程成本目标、工程工期、其他费用等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做好工程设计变更的有关经济、技术资料,为以后的工程结算提供有利的保障。另外,如果工程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应做好记录,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业主代表发工作函(或工程设计变更洽谈);然后进行费用、工期的索赔。
此外,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在建设工程中,设计变更会引起工程造价的上升。
3.2.2 严控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4]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经常性工作,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严肃,引起工程造价失控。据统计,由于工程签证问题所引起的工程结算价的上升幅度可达20%左右,个别的甚至更高,如果不慎重对待工程签证,容易造成资金大量的浪费。
严控现场签证管理,应该做到:
(1)要严格四方签证制度。
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四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
(2)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3)签证的范围必须正确,切勿盲目签证。
(4)在有效的时间里做好现场签证的手续,不能使签证在时效里失效,或者手续不全等,影响工程结算,造成成本增大。
3.2.3 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索赔出现会导致项目的造价发生变化,索赔的控制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根据施工合同做好工程的索赔工作,索赔工作应是全部竣工结算的内容之一,施工单位应当重视索赔的理论和方法。当工程施工中,出现合同内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引起工程发生事故,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施工进度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情况,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文字依据,认真分析,提出索赔报告,追补损失。索赔[4]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合情合理的签证认可行为,是现代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加强管理,加强合同执行意识,提高索赔的管理水平,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工程索赔也是前期投标报价策略的后续工作,应认真对待,尽可能做到成本减少收入增加。
4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实施
4.1招标控制价编制。
招标控制价[4]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招标控制价与市场价不符或者低于施工成本,致使施工单位严重亏损,例如在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的预算编制中往往存在诸多问题,公路工程预算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价采用综合单价,相应的措施费用都包括在单价内,如悬臂施工挂篮、施工电梯等,而措施的计算直接影响了单价的高低,也影响整体的造价。在复杂的、施工难度大的桥梁,如高桥梁的桥墩和斜拉桥、悬索桥、连续梁等,由于造价咨询和招标人的编制人员现场施工经验的严重不足,相关辅助措施费用的计算没有考虑到现场实际情况和工期的要求,相应的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严重不足致使单价偏低,从而造成招标控制价偏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于不能超过控制价造成了投标报价更低,致使施工单位严重亏损或者入不敷出。
招标控制价的控制。应首先注意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套用预算定额的正确性;其次是注意其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当地的现行规定,防止巧立名目,乱计费用现象。
4.2.施工预算额控制。
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进行经济核算、降低成本的一项重要举措。施工预算额是反映施工单位实际工料支出工程直接费计划成本价格。它是根据企业自己的定额和市场工、料、机价格来编制的。因此,施工预算额的控制应注意施工方案的合理先进及工程节约措施的切实可行、工程量的准确等。
4.3.资金使用的控制。
由于施工阶段时间长,资金使用上不加以控制会使工程造价产生缺口。要作好控制工作,首先必须按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控制目标,其次必须控制施工质量和进度,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节约建设资金贷款利息,保证建设计划的实施。
除上述外,在施工阶段中工程造价控制还体现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优选、施工企业的资质、施工人员的作业水平等方面。对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杜绝不正当费用支出等都是必要的,而且是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实现的基础。
5 结束语
总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工程管理人员要时时具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认真分析、对待建设过程中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在工程实践中还要勇于实践,大胆尝试,发现错误的问题、方法要敢于承认、改正,正确的思路、科学的方法、恰当的措施要发扬继续使用,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浪费,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为以后的项目工程提供可贵的借鉴。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看到目前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也得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方法。工程造价要走的路还很长,未来造价控制的发展应尽早与国际市场接轨,规范化,国际化。在工程造价中,要做的东西还有很多,做好这些东西也不容易,需要工程相关人员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程学昌 奚涵川,建筑经济,2007.
[2] 张红金,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与实例详解[M],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