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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监理工程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在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有效保障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1.正确理解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相互关系。在建筑市场中,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是通过合同确定的,他们之间是相互平等的关系。业主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一定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监理。监理工程师超越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都会导致监理工作的失误。通过这种现象来看,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我们有时把监理工程师称为“第三方”管理。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公平、公正,顾及到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使双方都达到满意。只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双方的关系,才能有效保障监理工程师的权力。2.监理工程师应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在施工项目中,大多数的参建单位的任务是三管三控一协调,监理工程师也不例外。要做到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组织协调。有时,监理工程师只重视质量、进度、投资的管理,而忽略了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等内容。因此,应注意它们之间的协调发展。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利用组织、管理、经济、技术措施来行使自己的否决权、审批权、建议权。3.监理工程师要争取业主的支持和信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理,取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是关键。而如何得到业主的支持与信任是一个深思的话题。一方面,业主让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要充分信任监理工程师,最大限度的支持监理工作;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要严格职守,不弄虚作假,全心全意的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负责,对业主负责。另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密切配合,光有分工是远远不够的,无保留的合作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才能得到业主的支持和信任,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施工项目的索赔管理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索赔工作从项目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直伴随其中。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国外的建筑企业接轨。2.监理工程师应正确处理索赔工作。索赔工作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监理工程师要有正确的索赔意识。第二,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不能信口开河、无凭无据,要有科学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合同依据和事实依据等。第三,认真阅读施工合同,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第四,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减少索赔。
三、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1.熟悉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国家和监理方面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合同等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合同管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只有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从整体上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运用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更好地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2.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监理工程师的从业道德;对监理工程师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等。独立自主的对工程进行监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坚决不做,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准则进行执业;监理工程师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3.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在处理各方利益时,要尊重客观事实,做到公平、公正。既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不损害业主的利益。
四、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
1.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通过合同的过程管理,将工程在各阶段所涉及到的各个单位确定他们的权力和义务,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对合同的过程建立文档系统;对工程目标进行追踪,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工程量的计量、工程价款的审批等,这一系列的施工工作都是在过程中进行管理的。2.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不断的进行目标分解、检查、纠偏、处理的过程。当检查的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对项目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回到第一步,继续实行PDCA循环。对合同的动态管理应做到: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和义务;涉及到工程文件,应不断进行追踪更新;对于造成的工程损失,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处理等。
五、规范合同内容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1.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在签署施工合同之时,要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合同文本形式上要选用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合同的制定上,培养专业的合同制定人员,提高合同制定人的法律水平和文字能力。重视合同文本的制定,健全合同要素,明确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义务。从合同实施的条款上,严厉打击不公平合同的出现,合同双方要签订公平、公正的合同,责任义务分工要明确,对意外伤害和其它情况也明确规定,减少对承包商利益的损害。2.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施工合同管理作为监理工程师重要的工作之一,从项目开始一直伴随到项目结束。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首要的条件就是拟定完善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明确合同管理分工。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制定完善的合同实施细则,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教育培训。只有项目部全体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方能提高效益。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依据。因此,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关键。首先,业主和工程项目承包商要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给予充分的重视。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合同管理内容是否完善,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若出现体系中不适合的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张殿福.谈工程建设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8(9):173-173.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研究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对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是为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对建设工程建设总进度、建设质量、施工安全以及项目投资最终目的进行保证,而建设工程选择监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一些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理;第二种是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单位。不管是采取哪一种监理方式,工程建设方和监理方都必须签署监理合同,这是对监理单位自身权益能够被有效维护的最佳手段,也可以保证在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给予理论依据。由此可见,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能够发挥合同约束力,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所产生的误会进行化解,还可以对完成监理目标给予支持。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更是监理工作顺利展开的基础条件,下文即为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发挥合同约束力,强化工程监理效果
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的开展最为基本的依据就是根据合同条款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比如监理人员不听指挥、现场工作人员不服从监管、建设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浪费建设材料等等,利用监理合同可以很好的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全面管制,将监理合同自身所特有的约束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对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是一种完好的管制措施,最终对在建工程监理产生强化作用,保证在建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达到最终建设目标。
(二)对监理目标给予支持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最终的目标就是保证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操作,建设材料质量不会存在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能够保持科学合理,建设规划能够合乎建设现场实际情况。
在建工程实施监理,可以对目标进行全面支持:一是可以对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全面落实,控制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可以进行稳固,监理人员能够对施工材料的使用量进行严格把握,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各种材料进行对比,发现不合理的材料可以立即上报,这样可以对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控制;三是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双方签署的合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来进行施工,避免工期提前或延误;四是对施工项目的总体投资进行干预,使得建设资金可以和预期投资目标一样。所以只有保证监理合同完善科学,才能够顺利的完成监理任务,实现最终监理目标。
(三)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因为建设工程在建项目中所有项目建设费用、建设质量以及工程制作的每一个环节中的进度控制都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而监理工程师是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工作,所以实际的建设工程中实施监理合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监理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就取决于合同是否科学合理,只有在合同双方彼此给出的规定比较合理,才能够保证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对于建设项目开始施工或者开展监理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合同管理对于开展监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决定意义。
二、建设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识
合同是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总体规划和理想中的目标不存在偏差,但是从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中对于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建设工程中对于监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必须进行授权,但是大多数的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施工,之后才开始签订相关合同,这样的现象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具体建设进度以及建设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都没有起到监控作用,导致监理人员无据可依,监理工作陷入窘境。
除此之外,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还表现在责任追究方面,比如一个建设工程由于是施工之后才开始进行合同签订,那么导致监理机构正常工作不能开展,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贪污或者滥用权力导致建设材料质量不过关,但是监理人员又没有发现,导致项目建设完工之后,检测不过关,这个时候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监理方和施工方各执一词,对责任划分很不利。所以必须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意识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建设工程质量差的弊端。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
目前从我国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人才输出情况来看,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很多建设项目对于监理合同进行管理工作的时候,所选取的工作人员素质大多参差不齐,只要有一些文化知识,然后让其培训几天,再交给老员工熟悉下工作内容就可以顺利上岗了,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导致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管理工作。这些素质过低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监理合同进行审核的时候,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错误是难以发现的,导致监理合同中就算有些条款约定已经超出国家相关规定还是可以被实施,对于后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监理工作会有所误导。还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态度不端正,导致有些合同没有备份丢失或者损坏,导致施工过程中工程款不按时发放或者工程施工进度变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监督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这样施工方可能会以工程量增加提出申请,向建设单位索要增加的工程量酬劳,但是从正常途径来说,必须要监理单位对实际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施工方存在虚报工程量这一问题,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职责,绝对不能在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批单上签字。而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通过审核,就主动给予监理人员好处,这样的行为对于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开展监理工作产生了严重阻碍,对于监理单位更是缺乏监督,给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分析
(一)加大合同管理意识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这一现状,相关领导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监理合同的管理最根本的原则就是管理公正,假若合同管理意识缺乏,就会使得监理工作缺乏公平性,难以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建设工程应该对监理合同进行全方位的配合,以此来提升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另外监理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行监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讲座。
还应该对监理人员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对于合同管理意识进行强化,对其本身工作和合同存在一些关系的部分进行监督。另外还必须对合同签订双方进行充分交流,尽量的让他们对彼此的需求进行明确了解。尤其是一些单位共同建设的工程,应该对权利分配等更加完善,还必须对权利分配过程中进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出现工作错误。
(二)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监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会导致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缺乏信任度,对建设工程全面施工也不能进行保证,所以必须加大监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为合同监理能够顺利开展给予理论支持。
我国可以利用大量的教育机构进行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培养,设置合同管理专业,这样就可以输送更多的优秀管理人员。老员工带新员工虽然有些效果,可以很好的传授管理经验,但是更多的理论知识以及管理要点却还是不知道,所以必须杜绝这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将监理合同管理的理论知识进行全面讲解,对于管理要点能够进行重点强调,理论知识完全掌握之后就可以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可以很好的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对应使用,增长自身管理经验,为后期正式成为合同管理人员给予支持。
(三)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
对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以此来让建设单位支付一些多余的费用的现象我们应该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升监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监理人员的现象发生。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具体的工程量应该进行全面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注意是否存在虚假施工,对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避免施工进度和具体施工时间有所出入。
结论
建设工程中签订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能够有所保证,还可以实现监理目标,保障监理工作顺利进行,所以必须对监理合同进行全面管理。纵观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的情况来看,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的,在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缺乏管理意识、管理人员素质过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性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到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合同管理意识、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提升合同法律性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全面开展,更好的保障建设质量。鉴于本人学识有限,在本文撰写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望各位同仁能够及时指出,以便日后修改。
参考文献
[1]庞宏利.工程监理合同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2]张谊.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信息,2011.
[3]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论文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从服务意识、合同签订、工程质量、进度的控制、工程变更及索赔的管理等方面阐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只有搞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
前言
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是.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管理。
尤其是加入WTO后,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强化合同法制意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加强法制观念,自我保护,维护正当权利,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现就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1.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该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
a.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
b.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c.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1.2 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已证明监理人员判断或处理问题有错误时,应主动向业主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3.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5.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工期管理和不可抗力管理的分析认为,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业主要给予监理工程师的充分信任.发挥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三大目标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李英杰.浅析工程监理与施工合同管理[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4(3)
要做好现场监理工作,首要条件是建立和健全现场监理机构,除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足额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外,还应配备具有相应法律知识、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和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特别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合同无台账的普遍问题,应加强改进,建立合同台账,并对台账进行定期的统计和检查。
2积极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和施工合同谈判
监理单位积极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和施工合同谈判,对了解签订合同双方和合同内容都有好处,也为今后的合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是掌握合同管理的最好办法。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为监理单位已确定,因此,监理单位有条件也有义务参与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谈判活动。监理单位是具备相应资质’专业且有相应经验的单位’在前期积极参加招标文件编制和合同制订、谈判,尽可能减少合同内容错、漏,力求合同全面、准确、严密并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既有利于合同的执行,又有利于监理单位实施合同管理,更可进一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和争端的发生。
3增强法律和合同意识,熟悉和理解合同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当合同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法律和法规为准,即法律和法规效力高于合同。因此,增强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学习并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法律、法规和合同之间的关系,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熟悉掌握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这是监理工程师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前提。如果对合同不熟悉或理解不够透彻往往会严重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甚至使监理工作陷人被动局面。因此,在现场监理机构成立后’应尽快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熟悉相关合同,充分了解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认真分析合同内容风险,为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此外,由于施工合同涉及内容较多,无论合同制订得多么详细,都不可能全面预见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在合同谈判、签订阶段难免会出现疏漏、错误、不完善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上述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提醒和告知合同双方,及时组织对存在的合同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促成合同双方通过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等形式予以完善和补充,尽量避免和减少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4严格执行合同,督促和协调合同各方履行义务
监理与业主虽然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其身份应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在监理活动中,监理单位应站在公正的立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科学地分析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根据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率先垂范、不偏不倚,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基础上,独立、公正地提出处理意见和决定,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工程监理事务。工程建设合同详细规定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合同双方的法律和经济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都有权利用合同来维护自己正当合理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和争端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以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为依据。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督促和协调合同各方严格依据合同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5及时、谨慎、正确处理变更、违约和索赔事项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T.期长、地质情况复杂、施工条件多变,施工过程的动态规律必然会出现因设计调整、施工工序和方法改变、设备与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造成的一系列合同变更。合同项目变更往往会引起合同双方的争议,因此,监理单位应特别慎重对待合同变更问题。在变更情况发生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对变更事项进行审核认定,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对变更项目进行申报,同时做好变更基础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原则及时审核处理变更事项。避免因申报、审核超过时效,原始依据收集不足难以溯源等原因带来不必要的争议和造成各方损失。违约和索赔处理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工程建设中,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目标是不同的,业主单位希望尽可能用更省的投资完成工程建设,而施工单位则会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获得更多的报酬。虽然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工程索赔行为并不多见,遇到索赔事宜,合同双方会首先考虑用友好协商的办法,采取弥补的方式解决,但是基于维护己方利益,当协商不成后,作为最后的减少风险损失的手段,也会采取索赔方式。当索赔事项发生时,监理单位应该认真对待,不回避、不推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有理有据对索赔事项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及时做出审核意见。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的索赔,监理工程师都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予以处理。
6加强监理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建设监理制已经成为工程建设基本制度,法律赋予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的职责。同时,工程建设监理本身也是一种委托服务的合同关系,能否服务好工程建设,否能让施工合同双方都满意,除了有一个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还必须有规范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否则监理单位难以在工程实施中树立威信,也难以让施工合同双方满意,更难以承担起法律赋予的建设监理的责任。因此,加强监理队伍自身建设必须从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培养和锻炼,这样才能够真正规范监理行为,才能管理好合同,服务好工程建设。
7结语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2.2文献标识码:A0引言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建立经济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联合开展项目管理,以实现提高施工质量、缩短施工工期、降低施工成本及施工风险的目的。由于受到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为此,下文首先介绍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然后再举例分析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1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监理的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外加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并不高,因此难免会出现问题。
1)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不足。目前,大众对工程监理的认识较落后,尤其在一些地方政府或小型的建设企业中,管理权力高度集中,且对监理企业的管理项目极不信任;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工作仅应对项目质量负责,因此不重视对除质量以外的项目监理管理;部分业主把监理单位看作下属单位,仍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即采取行政指令干预监理单位的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却直接将责任归咎于监理单位。
2)业主违规干预监理工作。高速公路建设中,业主违规干预监理工作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a.尽管监理单位有权审核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等级,但业主却时常利用行政职权予以干预。而事实证明,工程一旦使用与施工标准不相符的材料便容易产生质量缺陷,并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b.尽管监理单位具有审批工程计量的权利,但监理单位却无法预知业主何时支付工程款,同时也无能力干预业主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此时,施工单位便会以此为由无视监理单位的意见,从而影响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施工单位的技术能力差。高速公路的部分施工单位将工程违规转包或分包给技术力量薄弱的小施工单位。如此一来,工程施工现场难免会出现违规违章的操作行为,同时此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普遍不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因此无法有效应对施工过程的突发事件,从而使监理人员必须应对管理与技术方面引起的相关问题。
4)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高。高速公路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并不高,而造成此种结果的原因有三方面:a.未严格审查所聘监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且人员流动性大,从而导致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b.部分监理单位采取挂靠的方式赢得招标资格,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却不具备招标所要求的条件;c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理工作混乱。总之,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且无论监理单位自身或施工单位或业主,均存在不利于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因此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2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现结合某高速公路在监理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分析如何完善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监理业务的建设工作,提高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监理业务的建设表现在以下方面:a.按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挑选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且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干部组成专业的监理队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参与专业知识培训和项目管理培训,具体学习项目管理办法、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要点及隧道施工质量控制办法等,并在会后组织监理人员参与综合能力的笔试。b.以规章制度约束监理人员的行为,即监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原则;坚持“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学习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的原则。c.明确各项专业的目标任务,健全监理守则、考勤考核、监理程序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由此将监理工作与组织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此高速公路全长40.209km,沿线穿越崇山峻岭区域,且隧道与桥梁折算长度约占总长的55.7%。可见,此项工程的施工难度大,且技术性强。对此,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即全体参建人员及单位均参与到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在隧道施工过程,考虑到公路沿线的山体地质条件较差,监理单位首先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并及时将监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上报至总管理部门,由总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队伍根据现场调研资料制定方案,即对隧道出口采取“注浆加固充填滑塌体+封堵地表水下渗”的施工方案,以确保隧道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但因地表的注浆量较大,外加工程较为隐蔽,因此要求监理单位全天候安排人员监管地表注浆的加固质量,同时根据混凝土罐车的称重单,严格计量,以保证注浆效果。
3)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监理单位主张以制度规范来约束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以实现监理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和规范化,此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a.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坚持“五不准”原则,即未批开工报告的工程不准开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设备、不准实施未被批准的工艺、不准签认未经自检的文件资料及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继续开展下道工序施工。b.按专业分工,把好材料质量关、工序质量检查关、测量放样关、中间交验关及设计变更关,同时实行“三项”管理办法,即施工之前先备料、监理之前先自检、推广之前先抓样板。c.跟踪管理,即按月检查各项专业的抽检数据;定期组织召开工程施工质量分析会,以探讨监理或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按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量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并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以激励全体参建人员均能积极参与工程监理。
4)坚持质量进度两手抓。本项工程的施工工期较紧,因此根据工程建设工期总目标及阶段性任务期限的要求,监理单位联合施工单位实施“高质量、高标准”的管理方案,即一手抓质量,一手抓进度,以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延误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总管理部门决定重新部署施工组织,即按旬、月、年分阶段落实责任制,以加强对施工计划的管理力度;重新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明确施工期限、施工内容、施工质量要求及检测项目,以使各项监理工作均能落实到位。
3结语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一项保障工程如期、保质、安全完工的工作,理应予以重视。但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深究问题出现的原因,还应结合国内外成功的经验,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增强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能力及推进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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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结构,合同条款;组织;管理
一、引言
广州大学城建设规模庞大,时间紧迫,为了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业主单位贯彻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地位的指导思想,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克服了前期准备不足,施工条件恶劣的困难,以超常规的工作思路、高强度的工作投入、多层次的管理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工程目标如期实现。
二、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基本简况
广州大学城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规划面积17.9平方公里,人驻10所高校,规划总人口为25万人。以资源分级共享的原则,其空间结构层次为城市一组团一校区。广州大学城不单单是一个个老校区的扩充或者聚集,而是城市、高校功能有机复合城市新区。
广州大学城建设共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为确保2004年9月首批4万学生入驻开学必需的校园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总投资约150亿元(含征地),包括约225万平方米的139幢校区建筑,总长约66公里的城市级市政道路,以及公共配套建筑;第二期为290万平方米校区建筑和其余配套公共设施。广州大学城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分别于2003年7月、2004年7月开始动工及建设,2004年9月第一期竣工投入使用,2005年9月第二期投入使用,2006年底基本建设完成。
三、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合同文件编制、谈判、会签等)、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文本的归档等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为实现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方面的总体目标,必须对总体目标进行合理的分解,可以按照项目的组成内容进行分解,为每一个单项工程制定明确的目标。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来春,可以认为是按合同进行分解,通过对一个个合同的控制来实现大学城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对合同的分解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来进行。合同结构图是反映合同结构最简单、明了的方式,它显示了项目所有合同的概况,有一定的综合性。
1.合同结构的基本框架
由于广州大学城项目规模巨大,已经不再是一个单体的建设项目,而是一个城镇的概念,其中涉及到的合同关系也是错综复杂,既有“大市政”又有“小市政”,既有组团内房屋建筑教学楼、宿舍楼,又有公共配套措施如医院、博物馆等,再加上共同沟、分布式能源站、分质供水系统、区域供冷系统等重点专项技术项目,使得合同结构更加复杂。广州大学城合同结构的具体框架如图1。
采用的原则和标准不同,合同结构的具体表现形式也不同。在图1中,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都是按照专业内容分解。当然,施工合同也可以考虑按照工程内容进行分解即第一组团、第二组团等,下一层就可按专业内容分解如按房建、市政、绿化进行分解;按照现有的分解方式,其下一层次就按组团和标段分解。总之,合同结构的分解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关键是要能清晰的表现出合同的基本框架,能为合同管理服务。
2.合同条款的制定
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实施,业主单位编写的《合同专用条款*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全面而具体,制定针对性的处罚条款,监理施工责任共担的“连带制”,加强了对监理的监督,业益性条款,作为“四项基本原则”,充分保障业主的监管优势地位;开展“创一流”劳动竞赛综合考评,做到奖优罚劣,末位淘汰。并有以下特点:
(1)违约责任、针对性强
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专用条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订立目的在于促使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业主单位在编写专用条款时,尽量使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详细具体,重点突出,从而引导乙方企业树立“重合同,讲信用”的观念。
(2)监理施工、责任共担
为了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职能,防止监理与承包商串通一气,在《监理合同的专用条款》中设定了专门的条款,使监理单位与承包商共同承担责任,但监理的处罚比承包商的违约要轻一个等级。
在对监理的综合考评中,被监理的对象的考评成绩与监理的业绩挂钩;施工单位的考评成绩直接影响到监理的考评结果。为了在考评中取得好成绩,监理必须重视被监理者综合考评的各个方面。
(3)业益、条款保证
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投资额巨大,风险大,社会影响大,与大众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在美国,政府在政府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了有权对违约的承包商中止合同外,政府还可以在认为“符合政府利益而中止合同”。没有其他特别的规定要求政府证明为什么中止合同,政府只有表示做出这个决定为善意即可。
在我国政府投资的项目合同广泛适用于民事合同法,双方必须诚实守信,等价有偿以及不违背公共利益的原则下共同遵守和履行合同。为此,在合同专用的制定思路中处处体现了以政府利益为重,确保业主方的监管优势地位,如在专用条款的总则中规定,只要满足以下原则,则各合同单位都必须无条件遵守:
①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对项目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④综合考评、奖优罚劣。
为了充分调动建设者的积极性,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积极开展以“一流规划、一流设计、一流建设、一流质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争获鲁班奖为目标的劳动竞赛,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配以奖优罚劣的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本着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厉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评委对市政、建筑、设备安装等施工单位所施工项目(标段或组团)的资源投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资料、综合治理等七项管理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
3.合同管理的组织
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合理、有效的组织。通过成立职责分工明确的机构,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程序,健全的基本制度建立起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如图2。
(1)合同管理的机构
业主单位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并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多次举办合同管理的培训。合同管理的任务由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进行交叉的协同管理,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积极性,发挥各个岗位的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
(2)合同管理的程序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性事务工作千头万绪,极易引起管理的混乱,为了避免混乱现象,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必须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对
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的流程,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对非经常性的合同,也设置了相应的程序,防止一些非经常性的事件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失。通过各种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的建立,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避免了一些人为的因素,强化了按程序办事的思想。
四、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
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都与合同管理有不同程度的相关性。因此,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基本制度是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有效利用合同管理过程的信息所不可缺少的措施。
1.合同实施的管理――标后合同管理
针对现在施工企业“重投标,轻履行”的现状,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特别强调了标后管理。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交底,并对合同采取全过程动态的跟踪和监督,根据收集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对偏差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纠偏,严格工程变更程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保证了合同总目标的实现。
2.合同交底
在传统的施工项目管理体系中,人们十分重视“图纸交底”工作。但却没有“合同交底”工作,各项目组和各工程小组对项目的合同体系、合同基本内容不是很了解。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结合工程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按图施工的观念的情况,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强调“按合同施工”,要求各项目组认真学习合同条款,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和管理程序,了解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相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3.合同监督
合同责任是通过具体的合同实施工作完成的,合同监督可以保证合同实施按照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检查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情况,是合同履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业主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勘察、设计、监理、承包商了解各单位落实各自任务的履约情况。对设计单位,检查人员到位情况、设计阶段、出图情况等;对承包商,检查人员、材料、机具的落实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各部分工程质量情况等;对材料设备供应商,检查货品品种、规格与数量与货物清单是否相符,到货时间地点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条件,重点检查货物质量是否达到使用要求等;对监理,检查监理单位的资源投入,监理工程师是否到场,是否更换监理工程师等。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将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规定各阶段的任务,协商解决设计、施工等过程遇到的外部和内部阻力,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
4.合同跟踪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的偏离。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常常从小到大,逐渐积累,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的影响,而合同跟踪,可以通过实施情况的分析,及时准确的收集有关投资、进度、质量方面的数据,并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是合同的偏差分析和处理的基础和依据。
通过对标后合同履行的跟踪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使项目管理人员一直清楚的了解到合同的实施情况,对合同实施现状、趋向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且及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以及合同有关条款予以解决,确保合同有效履行。
5.合同偏差分析和处理
合同实施情况偏差分析,指在合同实施情况追踪的基础上,评价合同实施情况及其偏差,预铡偏差的影响及发展的趋势,并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以便对该偏差产生调整措施。合同跟踪的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实际情况之后,与计划值相比较,若发现偏差,就应当对偏差进行分析,可以从偏差产生的原因、责任等角度,预测合同实施的趋向。从而能有效的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落实相关的责任人,避免合同索赔,达到合同的总目标。
6.合同变更的管理
由于本项目工程复杂,标的大,涉及大量的人、财、物等问题,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发生于原合同的约定不相适应的情况,所以合同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合同变更可以分为工程变更和合同条件变更。合同条件的变更主要是指合同文件内容的增加、删减和修改,主要是合同履行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工程变更的范围很广,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变更最终往往表现为设计变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通常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承包人;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实施的一系列活动。施工合同管理是承包人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贯穿工程招投标、合同谈判与签约、工程施工、交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存在很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因素,如何履约好合同,减少合同纠纷和损失;如何加强合同管理,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在工程各阶段合同管理有哪些具体工作等等,这些都是承包人在合同实施中必须考虑和重点做好的主要工作,它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承包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1、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承包人的主要工作和任务有:
1.1 确定合同管理组织形式、人员分工和职责
企业法人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具体的一个工程施工项目来说,承包企业法人一般都授权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企业管理施工项目,项目经理为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一般都设立合同经理负责项目部总体合同管理工作,并设置合同管理部进行管理合同的具体事务,合同管理部门要对人员进行细致的分工,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合同管理制度。
1.2 管理好合同文件及各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
项目部要指派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合同资料,合同资料包括:
(1)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工程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
(2)发包人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资料。对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材料,承包人要详细、准确做好供应记录,保存好相关的检验、检查资料。
(3)承包人自购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数量、价格和质量资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4)与发包人、监理人开会的会议记录、书面指令、来往函件。
(5)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
(6)工程结算资料。
(7)其他资料。
1.3 研究合同资料。对合同进行分析、对合同风险有防范及应对措施
水利水电施工中,承包人面对的风险很多,如何防范和应对,承包人应尽早研究合同,对合同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有防范和应对措施。
1.3.1 承包工程常见的风险
(1)来自工程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如:水电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施工技术难度大,需采用新工艺及特殊设备而增加成本;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国家出台新的法律;工资和物价上涨等。
(2)来自发包人的风险。如:发包人资金紧张,不按时付款;在工程实施中苛刻刁难承包人,实施罚款、扣款;对承包人合理的索赔要求不做答复或者不支付。
(3)来自承包人自身的风险。如: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劳务等的延误;承包人的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投标报价失误等。
(4)来自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的风险。如:遭遇特大洪水、暴雨、地震、台风及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
(5)来自合同本身的风险。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人来说就承担了全部风险;合同对承包人提出苛刻的要求(大量垫资、工期和质量要求超过常规)等。
1.3.2 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经过对合同的分析,找出了合同存在的风险,对其风险应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减少损失。合同风险常用的应对措施有:
(1)回避风险。如:对某些存在致命风险的工程不参加投标;报价时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如预计工程中的土石方量会增加,则对其单价可议适当报高)、多方案报价法;提高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等。
(2)完善合同条款。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使显失公平的条款通过谈判趋于公平或者删掉不公平的条款;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等。
(3)转移、分散风险。如:购买工程保险,水电工程常常要求承包人列工程险、施工设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员伤亡保险进行投保;与其他承包商建立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向分包人转嫁风险。
(4)加强变更和索赔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由于其特殊性,设计变更和索赔的机会很多,利用这些机会,进行索赔,以弥补损失。
总的来说,风险管理的目的不是消灭风险,在施工中大多数风险是不可能由项目管理者消灭和排除的,而是对风险进行有准备的,理性的实施,减少风险的损失。
1.4 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
项目部要建立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的制度,并由项目部合同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
合同履约既包括承包人对合同的履约,也包括发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承包人对合同的履约主要指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发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情况主要指发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否按时实施,如:是否按时提供场地、道路、供电等情况,是否按时结算支付工程款,是否按时按合同的要求提供了设备和材料等。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能会发现问题,找出未履约或未能完全履约的原因,其目的是督促双方全面履约合同,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在检查中对因自身原因出现偏差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纠正;对因发包人或监理人出现偏差的地方及时书面提出,要求更正,如因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索赔申请,递交索赔通知书。
1.5 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利用计算机进行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处理能力。
2、工程各阶段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从承包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直至工程保修期终止为止,时间长,是一件很具体、很细致的工作。工程各阶段承包人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如下:
2.1 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从项目的投标阶段就己开始,投标阶段主要是研究投标决策和投标技巧,投标阶段潜在承包人要建立有效的投标机构,投标人员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存在的风险及如何防范和应对,认真细致编制标书、按时递交标书和参加开标,若中标,进行合同协商与签订工作,合同协商中,承包人要将招标文件中不合理或者风险较大的条款提出来,与发包人进行协商,争取在正式合同文件里修改这些不利于承包人的条款。
2.2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合同实施的工程,这一阶段承包人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任务最重,难度最大。在合同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合同交底、工程进度管理、施工方案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物资与设备管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等工作。
(1)合同交底。合同交底的目的是让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熟悉合同内容、主要条款,了解工程范围和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合同实施中存在的风险及采取的对策、避免在合同实施中出现的违约行为。通过合同交底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中。
(2)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进度是发包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承包人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之一。项目部的一切工作都是紧紧围绕工程进度而开展工作,在安排施工进度时要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为前提,以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为重点,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合理利用项目部有限的资源,以最少的费用去开展施工生产。项目部生产指挥人员要有全局观念,对工程结构了如指掌,对施工顺序非常清楚,避免在工程施工中盲目指挥、不惜一切代价去抢进度。
(3)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的指导性文件,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施工方案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效益,在确定施工方案时,兼顾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的合理性,要做多方案的优选,对技术经济进行对比分析,寻求最优的施工方案。
(4)质量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也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给业主交一份合格或优质的工程是承包人必须履行的承诺和应尽的义务。在施工中要注重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规程施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监管力度,安全工作与项目的进度、效益紧紧相连,抓得好,能减少施工干扰,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减少费用支出,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5)物资与设备管理。项目的物资与设备管理,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所需各种物资与设备的采购、储备、使用等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加强物资管理,须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合理地组织采购,采购中要货比三家,对大宗材料的采购采取招投标制度,选择价格低廉、质量优良,信誉较好的供货商,进入现场的材料妥善保管,严格制定和落实限额领料制度,避免浪费。设备管理中,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分批进、退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实行机长负责制等具体的管理办法。
(6)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主要指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水利水电工程因地质、地形条件复杂,或因设计深度不够,或因施工方案的变更等原因,经常发生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针对这些变更,承包人应积极与设计单位、监理人、发包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文件(图纸、通知),施工方案的变更应及时报送监理人审批,对因地质条件发生改变或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方案变更,其责任应由发包人承包,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费用也相应由发包人负担。因工程变更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承包人应及时报送费用计算书给监理人审批。
(7)工程索赔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费用和工期索赔常常发生,承包人应及时收集索赔证据、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索赔报告,以维护承包人正当的利益。尽量在施工中解决索赔问题,避免完工后一揽子去处理索赔。
(8)工程结算管理。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及时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报送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后,做好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水利水电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一般按月进行,完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书由承包人编制,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
2.3 保修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到保修阶段,项目部大部分人员已经撤场,此阶段容易被人们疏忽对合同的管理,事实上,对承包人来说一个项目的结束,要等到项目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回收,项目部外欠的款项全部付清才算真正的项目结束。在保修阶段承包人要对所承建的项目进行维护,对存在的缺陷进行修补,保质期满后,发包人才会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在保修阶段,承包人除要完成工程的维修保护工作外,还要及时从发包人那里要回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付清项目部所欠分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款项,全部履行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4 完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承包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要对己完的承包工程的有一个合同管理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部在合同管理中的工作职能、程序、工作成果等进行总结评价,总结合同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改进之处,为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加强合同管理;监理工作关健问题;解决方法
随着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不断向高层发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决定了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按照我国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规定,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都参与其中,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涉及到大量的合同管理,合同是建设各方经济利益的纽带,工程建设参与方首先要签好一个合理的利益。
如何管理好合同,并监督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赋与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这是监理工作三控二管一协商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合同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依据,也是监理管理的目标和手段。接受业务的委托,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各项预期目标。
1 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加强合同的意识和法律的意识,工程建设合同详细地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法律和经济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理的经济利益,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运用合同管理对涉及到基础的超深增加工程量、施工图的变更,工程款的拨付和不可抗力因素等。为争取索赔一定是以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条款作为赔偿的依据,业主则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的反索赔,则也是以合同的规定为依据。鉴于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具备严密性和全面性,并在合同拟定前就要考虑得当,否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极易产生纠纷和争端。
2 监理合同管理应重视的方面:
合同管理是监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基础,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往往由于合同本身不全面或有缺陷和对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到经济方面的条款)不熟悉造成被动局面,因此,作为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对监理人员素质的要求:
监理单位的性质决定了他是一个集技术服务和智能管理的单位。并能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达到合同的预期目的和经济效益,这就要求监理人员不仅有过硬的施工管理方面的技术,还应具备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知识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这此技能对于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是完成监理合同赋予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实现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控制的基本素质,如果不完全具备这些素质,合同的有效管理将会打折扣。
2.2 熟悉和理解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总监必须熟悉和掌握合同的条款,特别是对专用条款的理解一定要透彻,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要清楚合同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当合同文本与法律、法规出现矛盾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一些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合同条款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很清醒的认识,一旦政府出台了新的法规对承包商有利时,承包商会迅速作出反应,提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索赔,特别是现阶段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台班、租赁费等等,市场价格极不稳定的情况下,应该在充分熟悉和理解合同的基础上,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分析合同风险,努力化解合同纠纷,避免索赔一路领先的发生。
2.3 谨慎处理合同变更:
任何一个合同制定得无论多么详细,都不可能预见得到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施工过程的动态规律决定了设计变更,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的变更设备与材料的变化等一系列的变更,客观地说,变更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说也许都是有利的,对于建设方因随着施工的进展程度会发现原来考虑的方案不太完善,进行设计变更或者提高工程的使用价值,可以使工程更完善、更合用、更有利于节省投资或者增加一定投资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对于施工方来说,通过工程变更可取得经济补偿或改变工期的机会,增加自己的合同总价,并在合适的机会进行施工索赔以增大利润。但正是由于合同的变更时,不管是那一方提出,都应慎重考虑。合同变更不仅要考虑施工技术方面的因素,更要考虑工程造价增加的幅度,合同上的利弊得失,否则我们就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因业主对建筑技术不甚精通,有些设计方案的变更,表面上看似可以节省一大笔投资,但更改设计方案后,可能会改变原来的施工方案和材料等等,施工方会为此提出的索赔额远大于设计方案变更所节约的投资,这样的教训是有的,因此总监在在达变更指令时应多方权衡,做到利大于蔽。
2.4 正确地处理违约与索赔:
索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尤以承包商向业主索赔较多,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索赔处理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应该正视索赔这样的客观事实,实际上正常的索赔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他可使工程造价更接近于客观的市场价格,对合同双方都有利。若不充许索赔,那么业主的风险更大,一是承包商在谈合同部份时必须要增大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若风险未发生此费用则成为承包商的利润,业主蒙受投资损失。二是若谈合同时没加入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若风险来临时,超出承包商承受范围,承包商可能会放弃工程的建设,这样业主必须承担全部风险,损失是巨大的。所以,监理单位应该认真分析合同风险,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但确定符合索赔条件的也就是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索赔事件,监理单位应对此类索赔作出公正合理的解决,并尽快的处理好索赔的赔付,实践证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索赔的处理必须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特别是对一些紧急情况可以立即作出处理和有关费用的解决,若处理及时、迅速,可以避免后续索赔事项,减少损失,有利于工程建设,例如在施工人工挖桩基础时,发生流砂、溶洞、地下水时,如不及时制定方案,确定施工方法将会错过施工时机。时间拖得越长,损失就愈大。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迅速作出决定,该属于业主责任的则由其支付工程款,余下的就是承包商责任。
3 解决的方法和建议:
3.1 加强监理队伍的人才培养和素质培养:
建设监理制度已经成为工程建设基本制度,法律赋与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以及合同管理的责任,如果不具备专业技术和素质,难以满足建设监理的需要,目前我国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还难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只能勉强保资质,未能按国家质检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这就要求加大监理工程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合格的监理工程师队伍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索赔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A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顺利按时完成,而且也是工程投资、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 某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业主和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签订各类合同有十几份。业主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工程建设投资和质量控制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工程概况
某工程总用地面积17139.10 M2,建筑面积6752.34,计算容积率面积51407.80,建筑基底面积4250.40。地下一层,深度5.0M,平时用于车库(停车位190辆小型车)及设备用房,战时兼作人防;建筑主体16~18层用于商业综合楼, 最大建筑高度约72.50M。 工程总投资约5200万元,总22个月工期 。
二、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
1、决策层。其职责为全面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和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决策工作。
2、工程科。其职责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发包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工作;进行合同商务谈判以及办理合同订立有关手续;对有关合同操作部门按合同条款进行综合协调管理等工作。
3、 其它职能部门,包括:计财科、综合经营科、办公室等。其职责为根据部门性质参与或负责工程从招标到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各部门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和协作。
三、合同文件的形成
(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避免无效合同和无效条款的出现。(2)对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严格按招标投标有关程序进行。(3)采用比较规范的、成熟的通用合同范本。(4)实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会签制度。为了使合同文件尽量完善、翔实,在合同文件产生过程中实行会签制度,即要求合同涉及的相关部门(如设计、监理、业主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对合同文件草稿进行签阅,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由负责合同签订的部门进行综合,合理的予以采纳。同时,对由业主负责招标的项目,对招标文件在招标前进行会签,会签后予以确定。(5)及时总结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以后出现。
四、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动态管理。
合同管理是一个从招投标、签订合同、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即以全面质量管理思想管理合同,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合同管理中引入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将是下一步管理工作中一个可能的尝试:管理者注重“细节”管理,更要注重“关节”管理,不换思想就换人。
本工程实行了项目监理制,监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部门。监理和业主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同对该工程进行动态管理。其过程可总结为:确定阶段目标;监督、检查、协调、纠偏或及时调整目标;总结、确定下一阶段目标。实现这一过程的主要手段就是组织合同涉及的各单位或部门召开定期例会或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形成各方一致认可的书面记录,各方共同遵照执行。由此促进合同涉及各方的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合同变更。
本工程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工期较长、规模较大、涉及面较广 ,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及由于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和设计文件中固有的错、撞、碰、漏,这就决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定的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使工程施工更符合实际和工程建设更加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变更也是必要的。在工程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的合同变更集中表现在工程内容变更和合同调价两方面。因此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对加快工程进度和控制投资有着重要意义。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均在工程师审查同意后 ,再由发包人转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变更通知发出后,要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申报表。对变更项目进行计量,确定最后变更的工程量、单价、总价。
(三)索赔。
在本工程建设中,工程索赔就是在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应归他负责的某种原因造成合同以外费用的支出,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要求补偿的过程。因此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索赔是一个复杂的解决过程,如何索赔,需要运用风险管理、冲突管理、谈判沟通管理等多种管理工具,对项目经理的综合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项目经理如何做好索赔管理的理论学习与管理实践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个人修炼难题: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索赔管理如何入手呢?应该抓住“成本分析”这一管理工具!因为市场经济下任何价格总是在成本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不管是企业中的管理还是项目中的管理,做好成本管理这一基础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即:一切都要用“数字”来说话,一切都要用“数字”来管理。
在索赔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有:
1、根据标准的示范文本,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规范的索赔处理程序。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通常先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报告,然后编写索赔报告书,把索赔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如果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基本达成一致,则监理工程师报请业主批准。业主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来审核监理工程师的索赔意见和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师的建议意见。对于索赔事件原因比较复杂、持续时间较长、影响面较大、索赔款较多的事件,索赔的解决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并和承包商进行多次磋商才能解决。
2、合理的补偿计算方法。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在本工程的索赔管理中,大多采用实际计算法。实际计算法的原则是,以承包商实际增加的支出为依据。每一项工程索赔费用仅限于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额外费用。实际费用依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和其他证明文件,可客观地反映承包商的额外开支或损失,为经济索赔提供精确而合理的依据。
五、风险防范
1、重视合同文件形成过程,签署高质量的合同。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承包商,签署严谨而周密的合同文件,在合同中合理确定合同双方应承担的风险以及风险出现后的分担原则等,是业主方合理规避可控风险的关键,对减少承包商的索赔以及合同的顺利履行有重要意义。
2、聘请良好的监理工程师,加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不仅应具备良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具备丰富的经验和知识来评估工程各方面的条件,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识别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各种风险,分析风险可能会给工程造成的损失,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当风险不可避免时,根据工程合同,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分配风险,协调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实施。
3、工程保险。 工程建设的风险通常较大,有可能发生各种意外事故,而且有的可能还比较严重。为把这种严重的工程风险引起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险是一种较好的分散风险的方式。因为它常是业主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对减少承包商的索赔、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六、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文件是记录和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投资等方面的重要资料。但在目前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文件的管理普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集中表现在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文件的书面格式不规范,随意性大,保管和检索手段落后等方面。可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合同文件,对合同文件的管理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如果能在工程建设之初就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如合同文件的书面格式、装订标准以及保管借阅等方面的制度,采取现代化的保管、检索手段,做到合同文件的及时归档,对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方便查阅、永久保存以及项目的竣工审计和验收都有重要意义。
(作者:高级工程师,讲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全国注册土地估价师。工作单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8.
[2]张剑锋. 论加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 价值工程.2010年15期
关键词:通信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代建制
Abstract: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tender documents and tender is the main component of engineering contract, is the basis of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o the project tendering stage is the process of making the contract,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implementation stage i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Signing and execution, with foreign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contract all obligations by con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always been the weak link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China. At first,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are analyzed, and then discusses the communica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relationship impact on contract management, finally for enterprise plann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discussed in detail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olution.
Key words: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The bidding; Contract management; ag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通信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最近几年,我国的通信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已经确立了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标标准,这就要求投标者必须熟练地掌握施工要求、合理选用定额、计量支付内容以及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利用分析和费率来调整、计算来定格合适的投标报价。我国招投标制度体系不断的完善,将有利于我国对通信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也可以规范通信工程市场、节省通信工程的开支、完善通信产业的投资。
(一)评标手段
我国通信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手段主要有最低评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通信工程一般都采用合理低价法来进行工程施工的招标,使用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技术含量较低、工程规模较小的工程可使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标段划分
划分通信工程施工标段的应根据承包商的技术水平、管理措施机械化程度及行政区域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标段可以划得较小主要是针对小型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招标时,标段很大的主要是面向大型工程承包单位招标时,标段一旦划分的区段太小,业主和监理的施工协调和管理工作量也将成倍的增加,会使施工成本增加对工程的投资控制是不利。
通信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一)通信工程中投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通信工程的招标与投标,与施工的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招投标的管理机构不仅要仔细监督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而且要监督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首先是因为通信工程的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的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也就是双方提出提议和接受提议与协商的过程。不仅如此,从市场交易的行为上来看,工程的招标投标过程也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承发包的双方签订完成施工合同之后,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交易行为被正式确定下来,如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受到法律的制约与保护。
另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项目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检查与监督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体现。只有将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密切地结合起来,才能使通信工程市场更加健康、迅速地发展起来。
(二)通信项目招投标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
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项目法人制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和关键,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按照《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脱节
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 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评标方法有待完善
目前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由于目前通信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笔者在实践中发现,通过此方法选择出的中标单位往往不是那些报价合理、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反而常是些实力不强、报价较高的施工企业。而通信工程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特别重要,选择的施工企业素质如何,会对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最直接的影响。
对于投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要健全管理机制,注意落实实际行动
招标与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都是保护竞争,所以,要努力防止不正当的竞争的产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现管理的一体化,监理出一个现代化的、系统的、开放的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贯穿于整个通信工程市场的交易过程之中,促使其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机的结合体。
(二)推行代建制
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代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通信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掌控不力的问题。“代建制”可以解决现行通信体制中建设项目责任不清的问题,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投资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建设市场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对建设项目实行规范、科学管理。代建制的优点是:
通过委托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将现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中“建设和使用本质为同一单位”真正转变为“建设和使用为两个独立的单位”,有利于项目建设单位的专业化,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从而保证政府投资的高效益。
可以克服人为影响,基本杜绝超规模、超标准和超投资的建设现象。
在政府机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互相约束监督机制,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正确处理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二者相辅相成的关系,维护通信市场秩序
1、正确处理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而这相辅相成的关系
通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招投标管理的机构既要严密监督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开展,又要监督管理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项目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机构全部包办。因为两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招标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招标机构作为一个企业毕竟是以赢利为目的,而且目前对招标机构的业绩考核是以中标价为标准,使招标机构感到压力较大,所以招标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还需招标人有足够的判断能力。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有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降低因项目法人经验不足对合同执行不力带来的风险。
2、维护通信市场秩序
通信工程项目的市场秩序是保证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按照中标的条件来签订合同,是招标投标的一项基本原则。一旦把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分离,忽视招标投标与合同签订之间的有机联系,就会失去招标投标对于双方的约束,我们将更加难以控制不正当的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的制约下,若市场盲目追求自身利益而发生违法违规的操作事项,必然导致其秩序的混乱,会发生更多的不正当竞争、高估冒算、违反法定程序、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欺诈行为。这不仅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而且会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败坏社会的风气,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结语
综上,我国通信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着许多的不规范问题,这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针对目前国内通信工程招投标的问题,我们应该积极采取合同管理的方法来解决我国通信工程市场存在的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以保证我国通信工程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涛.合同管理在工程投资控制中的地位与作用[J].交通世界,2011.2.
摘要:监理工程师的一些执业特点。要有工程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个人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建设工程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履行监理安全责任,与参建方的沟通与协调。
关键字:监理、特点、素质、道德、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T-2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人类社会不断的进步,社会分工更趋于专业化。在工程建设领域诞生了工程监理制度,这正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这一制度的核心就是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首先,要了解监理工程师执业时的一些特点,其主要表现在四大方面:
一、执业范围广阔。建设工程监理就其监理的过程来分,可以包括项目决策、招投标、设计、施工、项目运行等各阶段。
二、执业内容复杂。合同管理是执业内容的基础,工作内容是目标控制和管理,执业方式包括管理和咨询。
三、执业技能全面。工程监理业务是高智能的工程管理服务,涉及多科学、多专业,监理方法需要运用技术、经济、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
四、执业责任重大。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经济和管理等方面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责任,称作监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个人素质:
一、高学历和复合型知识。工程建设涉及的学科多,主要学科就有几十种。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不可能掌握这么多的专业知识,但至少也应该掌握一种专业知识。
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监理工程师业务的内容是技术与管理的并用,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三、需要良好的品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端正的态度,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正,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各种问题。
四、身体健康和精力充沛。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以脑力劳动为主,但是也需要具有健康的身体,才能胜任繁忙和复杂的监理工作。
在监理的行业中,监理工程师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为了确保监理事业健康的发展,要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有严格的要求,在法规里也有具体规定的。具体包括:
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按照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来执行,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和监理知识,以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个人名义不得承揽监理业务
不在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注册并从事监理活动
不得为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设备或材料供应商
不收被监理单位的钱物
独立自主的进行监理工作
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工程师该做些什么。首先要了解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建设文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代表建设方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是指致力于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也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规范、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工程质量控制按照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包括全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程序、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分析,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调整、修改原计划后在付诸实施,这么的循环,直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是指在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把投资的额度控制在批准的数额以内,不断纠正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在建设工程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有:
一、发展建筑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靠合同来规范当事人的交易,合同内容将成为开展建筑活动的依据。
二、改革建筑领域。在建设领域我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改革当中,合同管理制度是核心内容。
三、提高工程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落实在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三大控制目标上,这三大目标的水平体现在合同中了。
四、避免违法和犯罪。建筑是我国经济犯罪的高发地。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工程建设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做得不够好。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作用,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得监理工程师耳聪目明,可以更加卓有成效地完成整个监理任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监理工作的成败。
监理安全责任的履行,自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以后陆续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理的安全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落实安全责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1我国现有的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分析
1.1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与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相适应的监理模式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1)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制委托一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这种模式要求被委托的监理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组建多个监理分支机构对各程建单位分别实施监理。(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采用这种模式,业主分别委托几家监理单位针对不同的承建单位实施监理。由于业主分别与多个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所以各监理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需要业主进行协调。
1.2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前者的优点是监理单位可以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统筹考虑,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更可使监理工程师掌握设计思路与设计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3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4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个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该监理模式下的结构图与项目总承包模式下的监理模式结构图相同。
2通信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及其有效性探究
2.1监理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机构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建设阶段等的不同,设计项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时应选择合适的组织机构形式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部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一是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二是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的管理;三是作业层(操作层)。
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项目监理部中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3)划分项目监理部部门。
项目监理部中的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应依据监理部目标、监理部可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合同结构情况,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内容按不同的职能活动或按子项分解形成相应的管理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岗位职务其职责的确定,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可因人设事。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应进行适当的授权,以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应确定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核时间。
(5)选派监理人员。
根据监理工作任务,选择适当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是代表。监理人员的选择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3.2监理组织结构模式的有效性探究监理在国内的发展历史相对而言是短暂的,无论从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还是监理业自身看都存在诸多问题,项目监理部的构建与运行也不例外,影响项目监理部各种组织结构模式有效运行的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职能部门设置的科学性不够、随意性较大。(2)职能责权不匹配,组织管理权限仍高度集中。(3)传统性、经验性地设置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4)管理规范系统性差、不完善。(5)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不匹配。(6)监理人员配备的不合理性。
鉴于此,必须要从根本上加强监理组织结构模式的有效性保证措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施。
(1)便传统的直线制监理组织结构为直线式职能制组织结构,这种形式保持了原直线制组织的优点,另外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的优点,大大减轻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负担。直线职能制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说明。①总监办公室由总监助理、项目总工、文员和统计员组成。②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组由公司造价管理部和技术管理部抽调若干名技术骨干组成。③土建、机电工程监理组组长由原土建、机电副总监担任,其他专项监理组由原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
(2)加强协助业主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抓好对设计单位的管理理工作,主要抓好四个接口,即业主与设计、设计与采购、设计与施工、设计与调试的接口工作。要根据整个工程制度科学合理的建设程序要求,详细落实、协调好设计与上述各单位之间的条件内容和工作进度。只有把这项工作理顺后,才能使整个建设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抓好整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3)强化监理部组织内部协调。在监理内部,按层次、按专业,建立监理协调的范围、职责和权限的明确划分,并且制定组织协调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如在制度上,制定监理内部工作研究会议制度,这样的会议定为每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