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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1845年,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写下了精短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这个被恩格斯喻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中马克思第一次以崭新的姿态提示了革命实践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种的决定作用,阐明了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的哲学的基本观点,标志着的辩证唯物主义由此而初步创立,一种崭新的哲学体系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建立了起来。从而实现了哲学史上的又一次哲学革命。对哲学乃至全人类的所有都产生了划时代的作用。
关键词:实践 直观唯物主义 实践唯物主义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时代的产物,是马克思哲学理论活动的结晶。费尔巴哈突破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回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仍然存在着形而上学性和不彻底性的缺陷。马克思从无产阶级的斗阵出发,依据哲学发展的必然逻辑,对德国古典哲学进行了分析和批判。《提纲》正是马克思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费尔巴哈的哲学一个重要理论成果,也是马克思亲身实践的结晶。《提纲》对实践的强调就是对实践体验的理论回应。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抛弃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特别是抛弃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但同时也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费尔巴哈承认自然界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意识是人脑的产物,空间、时间和机械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人是自然的产物,是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体。他肯定了世界可知性,坚持认识论上的反应论,但他把人看是一种脱离历史和社会关系而存在的生物,并唯心主义的解释社会现象,着就使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成为“半截子的唯物主义”。
《提纲》是哲学革命的重要标志。在《提纲》中,马克思恩格斯既分析批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又吸取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基本内核,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并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运用辩证法深刻分析和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内在矛盾,发现了唯物史观,从而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提纲》对于哲学的革命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是有一个根本的基点是其核心,既实践的观点。马克思在草拟这份提纲时,已远远超出了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片面性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新哲学最根本观点,即革命的实践的观点。在这一观点的统帅下,阐明了三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实践”本身的哲学阐明;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唯物主义视角来分析社会历史的发展;三是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来解释人的本质。
另外,《提纲》指出了新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及其社会基础。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三大缺陷:一是旧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脱节,和形而上学结合在一起,从而具有了形而上学性;二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消极被动的反应论,不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懂得实践是认识的前提和基础;三是旧唯物主义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由于它的不彻底性,从而不能吧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贯彻到社会领域中去,从而而只是由社会意识去说明社会存在和发展。
总之,《提纲》在哲学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的中心思想就是阐明了实践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决定性作用,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在哲学中的核心地位,标志着哲学同旧哲学决裂,由此一种崭新的哲学体系在科学实践观上建立起来。当然,这种认识定格在一定的时空、一定的认识基础条件上,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费尔巴哈在哲学上,特别是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从构唯物主义哲学上的突出贡献。况且,马克思哲学成果是建立在费尔巴哈哲学的基础之上,之上在某种程度上发展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从某种角度、某种程度上说没有费尔巴哈也就没有哲学。
今天我们解读《提纲》,对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疑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创新的事业,实践创新就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所在。要在科学实践观的指导下,引导人们科学地进行实践创新,既要坚持的科学原理指导和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又要总结经验教训,将在改革探索中取得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在回到实践中经受检验和用于指导实践,解决好首创性实践无经验教训可学习借鉴的问题,纠正各种错误的倾向,不但提高实践的可行性和效益性。不管我们面临的情况一多复杂,困难有多大,只要我们能正确处理主观和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立足于群众的科学实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们的事业就一定能成功。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实践本体论 实践 自然界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9-0099-02
一些学者有选择地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摘取部分文字解读出实践本体论。这样的解读忽视了原著上下文的语境,枉顾马克思哲学创始人的本意。下面就实践本体论的立论依据,逐一商榷。
一、“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主要针对黑格尔
实践本体论者立论的第一个根据,就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那句话:“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 [1]。
通读引文上下文我们可知,这是在批判形而上学和黑格尔。马克思反对把人化自然与自在自然的边界看做是恒定不变的,无视人类实践能力的发展,无视实践范围的不断扩展和加深,从而否定自在自然不断地进入人类实践的范围,转化为人化自然,马克思反对的是人的实践不能触及自在自然这样的形而上学观点。这样的表述并不是说那些人类实践没有涉及的原始自然或者自在自然对人类都是无意义的,可以排除在统一世界之外的。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确承认自然界是人的本质,但是,在黑格尔那里只是抽象的自然界,这种自然界实际上是与真实的人相分离的,是一种观念上的思想物,是现实中不存在的,因而也就是一种虚无飘渺的东西。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把人限定在意识的范围内,来观察人自身的衍生物自然界,也就是把人看成是自我意识的等同语。就在说完这句话之后,马克思紧接着写道:“正像自然界曾经被思维者(指黑格尔)禁锢于他的这种对他本身说来也是隐秘的和不可思议的形式即绝对观念、思想物中一样,现在,当他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他实际上从自身释放出去的只是这个抽象的自然界——只是自然界的思想物。”显而易见,这种抽象的实际上是一种思想物的“自然界”在现实世界中是没有的,当然对于现实的人说来“也就是无”。马克思在这里使用这样一个“也”字,正是因为在卡尔·马克思看来,由黑格尔虚构出来的抽象的绝对理念如果是无,那么由绝对理念衍生出来的抽象的自然理所当然也是无。可见,马克思的这句话的本意并不是说人的实践范围之外的天然自然对人类来说是无、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实践本体论的支持者对马克思的这一表述的理解,曲解了马克思本意。
二、实践离不开人并且实践必然源于并依赖于物质
实践本体论者立论的第二个依据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指出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2]。
实践本体论者对世界的本体认识,是以实践和主体为基本点来确定的。当然,这种界定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强调了主体在现实世界表现出来的积极作用,却也存在一个严重错误——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一个与人的主体相关联的现实世界,并非物质第一性。在世界的本质中,人类的主体性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实质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最终滑向历史唯心主义。因为在实践本体论者的视野里,存在就是实践中的存在,本体正是实践着的本体。持有这样的观点实质上就是坚持物质依赖于主体(人)而存在,客体世界依赖于主体(人)而存在,几乎将物质看做是人的主观感觉的派生物。
实践本体论者正是过度夸大实践的作用与地位,不适当地把实践当做世界的本体,进而走向否认唯物主义普遍原则的错误道路。实践本体论将人作为出发点,将物质和精神合二为一,聚于实践一体,强调周围世界与人类不可分割,其实质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马克思把实践看做社会的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实践总离不开人,人是实践的人,实践是人的实践,换言之,人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在本质上是人的。因此马克思又把实践称为“客观的活动”。按照这样的理解,显然的,实践本体论者把马克思所说的“感性活动”“感性劳动”解释为无目的的“感性实践”亦即“只有实践才赋予实在以意义,离开实践自然界便不存在”没有成立的依据。
认为,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化的物质活动,人是实体、主体、是实践活动的承担者、载体,实践则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机能和存在形式。“实践”同“物质”是有原则区别的,无法等同。物质是自然的始源存在,而实践充其量是人工世界的形成始源,而人工世界原初也是源于物质的。既然实践也源于并依赖于物质,那么,实践就无法成为“本体”。其次,既然人也是整个物质世界大系统的组成部分,而实践又离不开人,那么,实践也必然源于并依赖于物质。尽管人是主体、是实践的物质承担者、载体,因为实践并不是在人之外独立存在的实体(本体),而是依附于人这个物质实体而存在的人的本质属性,是人所特有的机能和存在形式,所以也不能由此推理出实践是本体。
三、人类社会生活之外是极为重要的自然界
实践本体论者立论依据之三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八条。马克思哲学是以具体的、感性的实践活动作为出发点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八条中这样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实践本体论者据此认为,实践在马克思哲学中起着基础和核心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哲学就是实践本体论。
物质实践的发展和进步推动着人类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实践是物质发展的一种高级形态,虽然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但不要忘却,物质却是人类社会之基础,是整个世界的终极基础;实践固然可以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据,但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据却是物质,物质是整个世界发展的终极依据。因此,物质才是世界的本原、本质。实践不能成为世界的本质,是因为实践并没有先于人类和人类社会而存在,未产生人类之前(当然人类的实践亦未产生),物质自然界本来就已经存在;实践的确是我们人类实践活动、感性世界的基础,却无法成为无限世界的基础,自然界的先在性是无可否认的,无限的物质世界并不是由人类的实践创造的;实践的确如马克思所说的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却不是整个世界的本质,物质世界所拥有的客观实在性是比实践更为深刻的本质。因此,实践不能成为世界的本原,实践不是世界的本体或本质。
仅仅凭“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就推理出实践本体论,恰恰忽视了在人类社会生活之外极为重要的自然界,而这“感性世界”之外的天然自然界。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感性世界”之外的天然自然界对于人类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第一,自然界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无限的空间和丰富的资源。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人口数量在不断地增加,现存感性世界的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与生存空间的有限性,都迫使人类不懈地探索天然自然界,人类认识永远不会停止,人类的实践也永远不会停止。第二,自然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或有利或有害。人类社会的发育水平、生存状况根本上依赖于物质生产,而创造物质财富所必需的资源、自然资料是来自天然自然界的。人类趋利避害,却始终不能脱离自然界。认为“感性世界”之外的天然自然界“对人是无,对人没有意义”,将天然自然拒斥在哲学的研究范围之外,把本来是紧密联系着的感性世界与天然自然界人为地割裂分离开来,表现在思维方式方面是孤立的、片面的,形而上学的。
四、“当然,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
实践本体论者立论依据之四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提出人化自然的思想。马克思写道:“他(指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3]“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没有了。”[4]
实践本体论者把“人化自然”绝对化,声称没有人类的实践,就没有非人化自然、物质。众所周知,人类具有巨大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实践确实改造了和改造着客观世界,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就没有社会存在,没有文化发展和进步。但是,我们绝不能据此推理,实践就是整个世界的本体。因为现实的、历史的、具体的人的实践,总是以物质条件(准确讲,是具体的物质条件)为前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说完上述“人化自然”一番话之后,紧接着写道:“当然,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5]很多实践本体论者对强调自然界优先地位的这句话往往视而不见。我们既要坚持自然界的基础地位,又要强调人类实践的创造性。尽管人类对自然界能够改造能够利用,但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实践能力始终无法突破自然界为我们设定的前提、界限和条件。自然史表明,自然界的产生早于人类社会的产生,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自然界的运动、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早已总结出经验与教训:要想成功地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前提是必须尊重客观规律,绝不能单纯从一己愿望出发;如何确定实践的出发点和选择实践的方式是实践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人类的力量不是表现在对自然界的征服与统治,而是表现在对自然界的热爱、敬畏、保护,表现在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与协调,表现在能够准确地认识自然规律、合乎伦理地利用自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16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6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6页.
摘要:1845年,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写下了精短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这个被恩格斯喻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中马克思第一次以崭新的姿态提示了革命实践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种的决定作用,阐明了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的哲学的基本观点,标志着的辩证唯物主义由此而初步创立,一种崭新的哲学体系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建立了起来。从而实现了哲学史上的又一次哲学革命。对哲学乃至全人类的所有都产生了划时代的作用。
关键词:实践直观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时代的产物,是马克思哲学理论活动的结晶。费尔巴哈突破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回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仍然存在着形而上学性和不彻底性的缺陷。马克思从无产阶级的斗阵出发,依据哲学发展的必然逻辑,对德国古典哲学进行了分析和批判。《提纲》正是马克思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费尔巴哈的哲学一个重要理论成果,也是马克思亲身实践的结晶。《提纲》对实践的强调就是对实践体验的理论回应。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抛弃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特别是抛弃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但同时也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费尔巴哈承认自然界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意识是人脑的产物,空间、时间和机械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人是自然的产物,是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体。他肯定了世界可知性,坚持认识论上的反应论,但他把人看是一种脱离历史和社会关系而存在的生物,并唯心主义的解释社会现象,着就使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成为“半截子的唯物主义”。
《提纲》是哲学革命的重要标志。在《提纲》中,马克思恩格斯既分析批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又吸取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基本内核,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并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运用辩证法深刻分析和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内在矛盾,发现了唯物史观,从而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提纲》对于哲学的革命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是有一个根本的基点是其核心,既实践的观点。马克思在草拟这份提纲时,已远远超出了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片面性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新哲学最根本观点,即革命的实践的观点。在这一观点的统帅下,阐明了三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实践”本身的哲学阐明;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唯物主义视角来分析社会历史的发展;三是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来解释人的本质。
另外,《提纲》指出了新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及其社会基础。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三大缺陷:一是旧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脱节,和形而上学结合在一起,从而具有了形而上学性;二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消极被动的反应论,不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懂得实践是认识的前提和基础;三是旧唯物主义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由于它的不彻底性,从而不能吧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贯彻到社会领域中去,从而而只是由社会意识去说明社会存在和发展。
总之,《提纲》在哲学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的中心思想就是阐明了实践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决定性作用,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在哲学中的核心地位,标志着哲学同旧哲学决裂,由此一种崭新的哲学体系在科学实践观上建立起来。当然,这种认识定格在一定的时空、一定的认识基础条件上,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费尔巴哈在哲学上,特别是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从构唯物主义哲学上的突出贡献。况且,马克思哲学成果是建立在费尔巴哈哲学的基础之上,之上在某种程度上发展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从某种角度、某种程度上说没有费尔巴哈也就没有哲学。
今天我们解读《提纲》,对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疑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创新的事业,实践创新就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所在。要在科学实践观的指导下,引导人们科学地进行实践创新,既要坚持的科学原理指导和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又要总结经验教训,将在改革探索中取得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在回到实践中经受检验和用于指导实践,解决好首创性实践无经验教训可学习借鉴的问题,纠正各种错误的倾向,不但提高实践的可行性和效益性。不管我们面临的情况一多复杂,困难有多大,只要我们能正确处理主观和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立足于群众的科学实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们的事业就一定能成功。
摘 要 费尔巴哈哲学中蕴涵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费尔巴哈没有抛弃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也没有指责过费尔巴哈哲学中缺少辩证法思想,反而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概念。费尔巴哈哲学的根本缺陷是“直观性”,而不是“形而上学性”。
关键词 费尔巴哈 辩证法思想 否定 思辨
中图分类号:B516.36 文献标识码:A
传统观点认为费尔巴哈没有辩证法思想,即使有,也是零碎的。关于费尔巴哈的辩证法思想,学术界有了一种新的观点,即:费尔巴哈是有辩证法思想的。但是,马克思不仅没有批评过费尔巴哈哲学中缺少辩证法思想,相反,他还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概念。同时,马克思还说过“发现黑格尔辩证法的虚妄之处是非常容易的,这一点费尔巴哈已经做得非常漂亮了”。
另外一位大哲人列宁也没有否定费尔巴哈缺少辩证法思想。通过分析列宁的关于《宗教本质讲演录》做的摘要笔记,就可以看出其中有辩证法思想的体现。“列宁只是对费尔巴哈关于‘感性’的定义表示关注。在那里,费尔巴哈将感性视作物质的东西和精神的东西的统一,所谓感性,就是现实,对此,列宁十分疑惑,他在边注中用了‘费尔巴哈所谓的感性’一语表示自己的不解。这个所谓的‘感性’,这个‘统一’,正是后来转换为被马克思作为全部马克思新哲学逻辑起点的物质实践。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是将主体能动性与客观对象统一起来的革命的感性活动。直到后来读懂黑格尔后,列宁才深刻理解了实践,并通过这个感性的实践活动深入的把握了实践辩证法的秘密。” 可见,列宁也是承认费尔巴哈有辩证法思想的,而且他的‘感性’启示了后来马克思的感性实践活动。
以下引述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张云阁教授在《理论探讨》杂志2005年第三期的一段文章,如下: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是什么?传统观点认为是缺少辩证法思想,并且认为,这是费尔巴哈哲学与哲学的根本区别。其实这是一个误解。通览马克思的著述,我们会看到,马克思从来没有指责过费尔巴哈哲学中缺少辩证法思想,更没有把是否具有辩证法思想作为自己的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区别标准。相反,他还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概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说,青年黑格尔派由于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缺乏认识”,他们以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革命的,只是体系是保守的,因此,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采取了“非批判的态度”,“一点也没有想到现在已经到了同自己的母亲即黑格尔辩证法批判地划清界限的时候,甚至一点也没有表明它对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态度”,而“费尔巴哈是唯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总之,他真正地克服了旧哲学” 。马克思在这里给予费尔巴哈哲学以很高的评价,并首次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概念,肯定了费尔巴哈哲学中有辩证法思想。如果说形而上学性不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那么,它的根本缺陷又是什么呢?我们说,是“直观性”,即费尔巴哈在处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时,把二者只看成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而不是看成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的关系。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过明确的表述。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就是“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续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性,他们说:“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于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而当他“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时,又“不得不求助于某种二重性的直观,这种直观介于仅仅看到‘眼前’的东西的普通直观和看出事物‘真正本质’的高级的哲学直观之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 。马克思的批判击中了费尔巴哈哲学的要害。费尔巴哈哲学推崇的正是感性的直观,在《未来哲学原理》一书中,费尔巴哈曾将抽象的思维和感性的直观做过对比,对感性的直观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说:“直观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下了解事物,思维则是在最狭隘的意义下了解事物;直观给事物以无限制的自由,思维则给事物以规律,但是这些规律常常只是强制的,直观使头脑清明,但是不做任何规定和决定,思维则规定头脑,但常常也限制头脑;直观并无任何原理,思维自身是没有生命的,法则是思维的事情,法则的例外则是直观的事情。” 可见,“直观性”才是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问题,“实践性”才是马克思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本质区别。
以下我结合费尔巴哈的文献《黑格尔哲学批判》简单谈谈其中的辩证法思想:
“因此黑格尔的哲学是思辨的系统哲学的顶峰。在黑格尔哲学里,我们发现了,见到了逻辑的开端的根据。一切都必须得到表达,或者一切都必须转变成表达,化为表达。表达从表达以前所知道的东西进行抽象,它必须做出一个绝对的开端。但是在这里立刻暴露了表达的界限。思维先于思维的表达。表达中的开端只是对于表达的,而不是对于思维的最初的东西。” 这里费尔巴哈承认了黑格尔的哲学是思辨的,同时他也批判了这种思辨哲学逻辑开端的局限性,即“思维先于思维的表达”。那么说明他在一定程度上是理解这种思辨的,即辩证法思想的。不然他不会承认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并且对之加以进行批判的。
“存在过度到无有;它直接消失而成为它的对方:它们的真理就是这个直接消失的运动”。“存在与存在着的事物是同一的。如果你失去了一物的存在,你也就去掉了它的一切。不要把存在孤立起来当做孤立的东西。”“每一个理智规定都有它的对立面,它的矛盾。真理并不在于与它的对立面统一,而在于驳倒这个对立面。辩证法并不是思辨的独白,而是思辨与经验的对话。思辨者之为辩证法者,只在于他就是自己的反对者。-----哲学或逻辑学要证明自己,就必须驳倒否定它的,唯一与它矛盾的理性经验或理智;否则,它的一切证明就依然与理智相对立,只不过是主观的保证”。 这几句话也体现了他有辩证法思想,即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对立统一的观点。而且他还直接讲到辩证法,指出辩证法不是思辨的独白,而是思辨与经验的对话。可见他是强调辩证法的现实性和具体性,而不是纯粹主观性的思辨,这点也体现了他对辩证法有自己深刻的理解,而且有一定的合理性。他看出了黑格尔辩证法是在主观思想领域的独白,缺少唯物现实性的基础。
【关键词】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新唯物主义;感性认识;实践
一、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形成
出生于拜恩州的路德维希・安德列斯・费尔巴哈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欧洲哲学史上承前启后的关键人物,也是最后一位旧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曾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他曾醉心于黑格尔思辨哲学,但是随着他对黑格尔哲学理解的加深,他对黑格尔哲学体系逐渐不满,并随着他对自然科学的研究而日益加深,他对黑格尔哲学不满的主要问题是:“绝对观念是怎么演变成自然界的?”
费尔巴哈对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是这样概括的:“我的第一个思想是上帝,第二个是理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人。”费尔巴哈从信仰上帝到信仰理性,即信仰黑格尔主义。1823 年费尔巴哈进海德堡大学学习神学。一年的学习生活使他对神学感到失望,1836 年起,费尔巴哈开始批判神学,转向唯物主义。1839年费尔巴哈出版了《黑格尔哲学批判》一书,同黑格尔唯心主义彻底决裂,走向了唯物主义道路。1841他年发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标志着他的唯物主义的胜利,又在1843年发表了《未来哲学原理》一书,全面阐述了他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体系。而“人本学”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
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缺陷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打破了唯心主义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德国,使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走向终结,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代表了马克思之前唯物主义发展的最新成果。即使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唯物主义者,一走进社会历史的理论领域,就不能继续在唯物主义的道路上前进,而是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但是,即使是在唯物主义领域,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仍然有不足之处:
(一)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对自然观的解读的机械性
恩格斯概括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费尔巴哈看来,“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却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费尔巴哈在自然观上是彻彻底底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本质是自然唯物主义,主要观点是自然、物质、存在第一性,精神、意识、思维第二性。事实上,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本质并不是人本主义的自然唯物主义,而是人本主义的感性唯物主义。费尔巴哈把感性存在当作纯自然的存在,在人与自然即感性存在的关系上,他认为人来自于自在的自然,人就是人,他(她)没有一个自我生成、自我确证的过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反映者与被反映者的关系,人由自然所决定,人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费尔巴哈没有从主体出发理解自然界,因此,他没有把自然界看做是与主体具有内在联系的自然界,没有看到自然界在有人之后都会打上人的印记。换言之,费尔巴哈把自然看做是纯化的自然,没有看到自然由纯化自然向人化自然的转变,他没有认识到自然与社会是一体的,自然是社会(人化)的自然;社会是自然的社会。所以,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自然观处处显示出其直观性、机械性和形而上学性。
(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注重感性认识,对理性认识不足
在黑格尔思辨哲学中,感性、经验是没有地位的,取而代之的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与否定。费尔巴哈则把“感性认识”作为认识事物地唯一正确途径,在他那里,感性认识等同于直观认识、感觉,实际上只是用人的五官直接去感触客体罢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认为,自然的存在是活生生的存在,人的认识只需要把感官投射到自然界上面,只需感性地认识就能达到对事物的认识。因此,在他那里“意识是一面镜子”,“只有感觉的对象,直观的对象,知觉的对象,才是无可怀疑地,直接地确实存在着的”。 对于费尔巴哈对感性认识的依赖,马克思鲜明的指出:“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的感性的活动。”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坚持感性认识的同时,也曾提出理性和实践的认识方式。不过,在他看来,感性认识是各种感官独自地认识事物,理性的认识则是对感性认识的联系和汇总。因此,理性认识只是感性认识量上的增加,而无质的区别,这里的理性认识实际上是感性认识的量的汇总的代名词,即理性认识仅仅是“给本质加上联系,而不是创造本质。”可见,费尔巴哈不了解理性认识和实践的革命意义。由于费尔巴哈对感性认识极端依赖及其对理性认识的错误定位,必然导致他不了解认识是一个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向理性认识飞跃的过程。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离开实践和理性认识把直观当作认识的基础,不仅是一种认识论上的根本缺陷,也使其在历史观中陷入唯心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因。
(三)缺乏实践的支撑和对实践的错误理解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同时也是新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鲜明区别
费尔巴哈哲学是哲学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马克思正是在批判地继承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创立了哲学。哲学的创立,在唯物主义发展史上划下了一条分界线:在界线的这一边,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在界线的那一边,是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内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是旧唯物主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新唯物主义。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的开头写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所以,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这里都指出了,以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不能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客观世界,他只是把客观世界看作认识的对象、直观的对象,而没有看成是改造的对象这同样否定了主体的能动性。旧唯物主义由于不懂得实践而不了解人与环境、教育的辩证关系从而走向英雄史观。环境决定论必然导致被动的机械论,也必然导致唯心史观。新唯物主义从实践出发科学的解决了主观与客观、人的活动与环境的外部问题。环境的改变与人的自我改变时一致的,统一的,统一的实践基础是实践。
从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批判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不是形而上学性,而是直观性,即不了解实践活动的意义。对于实践,费尔巴哈曾有过颇为正确的论述,如“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但是,他仅仅把实践理解为个人或集体的庸俗的、日常的活动方式,认为实践等于生活,即吃喝之类的行为,这就否定了人的积极的改造社会的能力,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的实践应该是革命的、批判性的活动,应该是改造旧世界,创造新世界。因此,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是消极的、被动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点的理解是深刻的,是符合费尔巴哈哲学的实际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不了解革命的、批判的实践活动的意义。不了解实践活动对于人的意识以及整个人类的基础的意义,这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也是费尔巴哈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共同的根本缺陷,是旧唯物主义和新唯物主义的分水岭。了解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缺乏科学的实践观,不仅对于恢复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本来面貌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深刻认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的实质有重要的意义。
三、结语
综上所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并不是自然唯物主义,而是人本主义的感性唯物主义。虽然费尔巴哈在认识论上坚持唯物主义可知论的观点,但是他只懂得用感性认识来认识事物,不懂得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发展关系。他不理解真正的实践,不懂得实践是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因此,费尔巴哈的认识论是消极的、被动的反映论,只能起到部分的解释世界的功能。
费尔巴哈在用唯物主义打破了黑格尔体系时,只是简单把它抛在一旁,存在着批判地继承上的局限性因此,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只能是过渡性的哲学。费尔巴哈哲学下半截即在自然观上是唯物主义的,而上半截即在社会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这当然可以视为哲学在承前启后的创新中必然会出现的缺失和转型的遗憾,同时也为哲学的诞生提供了突破点和提升面,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继承费尔巴哈认识论的基础上,坚持了实践的观点,形成了科学、能动的认识论,创立了实践的唯物主义,从而使唯物主义发展到顶点,成为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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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把人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并认定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最完整、最深刻的表述,这是对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误读。文章界定人的本质除了社会关系层面之外,还从劳动、需要以及三者的关系上,来揭示人的本质丰富而完整的内涵,以便于更好地理解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
关键词 :马克思;人的本质;社会关系;实践
一、解读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
《提纲》第六条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对人的本质的内涵解析
⑴不是“单个人”,揭示的是孤立的个人不能表现人的本质。人的存在并不是脱离人群的鲁滨逊们的存在,人是社会性的存在,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必须从错综复杂的社会相互联系中才能确证人的本质。而人的共性的东西也只有在相互联系的个人身上才能表现。同样,每一个人只有把自己放置到全人类的语境中,才能找到自己的历史地位,个体不是人们关系的起源和构成的基础,而是这些关系的“承受者”,是社会关系使个体变成社会的人,形成独特的社会品质,亦即人的本质是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不断生成、不断发展的,这样就把人的本质和社会关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性。
⑵不是“固有的”,揭示的是人的本质不是人先天生来就有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的本质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断地丰富起来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规定了人的本质的具体性和历史性。马克思说:“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就说明“社会关系的总和”所决定的人的本质也不可能是永恒不变的。它必然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而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⑶不是“抽象物”,主要是针对黑格尔的“理性”的人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观点。马克思以“现实性”的人作为批驳他们的武器,即“现实的人”,认为人的本质是在现实的社会中得到诠释的。由于社会关系错综复杂。除了核心的经济关系之外,还有政治关系、文化关系、道德关系等等。
⑷“现实性上”,任何人性都是具体社会形态的具体人性,通过具体的阶级,具体的国家,甚至是具体的人来表现存在。马克思在论述人的本质时,强调在其“现实性上”,现实性就是人的具体的真实的生活过程和环境。它说明马克思说的人是“现实的人”,是具体的人,他研究的出发点是从事现实活动的人。这种现实的人,不仅是一种受自然规定和限制的主体,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自我生成的历史主体,个人既是自然的又是历史的,在现实的实践中的人,应该理解为自然化的人和社会化的人的统一体,是具有自我超越性的、生成的个体。而这些对人的现实性的认识,都是从实践的现实性上才能得到正确言说和解读。所以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的界定“在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的现实性是一个前提,只有在现实性上理解的人,才能得到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结论。
⑸“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提法,使得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更具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些人把它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这是不全面的。这个“总和”不能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一切”社会关系,它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诸方面。其中,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是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最基本的关系,政治的、思想的社会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另外还有家庭关系。这个关系实质上还是生产关系和精神关系以及血缘继承关系的总和。
2.对人的本质的方法论解析---实践
在《提纲》中,马克思从社会实践出发对人的本质做出了最基本的科学规定,并且旗帜鲜明地对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性论展开了批判。他指出“: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费尔巴哈“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观上所表现出来的直观性、抽象性、非社会性和非历史性的同时,在深入地批判他孤立地观察人的自然主义的局限性的同时,已经彻底地与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又彻底地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及一切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
“实践”是揭示人的本质的基础。人的生成和存在方式就是实践的,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现实的人,之所以能生存下来,就是人不断的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的满足了人的主体需求,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劳动,劳动是人的活动的基本形式也是人的主要存在方式,劳动既是人的本质的起点,又是人的本质发展的基础。第一,劳动推动人的自然本质形成和发展。机体的生物性需要是推动人们从事劳动的原动力,然而正是由于劳动,使人类祖先的生物性发生深刻的变化,从而形成人所特有的生物性。第二,劳动是人的社会本质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其次,在实践过程中,人作为主体,和自然、社会都发生了关系,形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而逐渐形成家庭、阶级、国家等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了人的本质。再次,实践还是人自身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来改造世界的活动。在实践中,是人能动地选择认识对象,并积极地反映对象,是人通过实践这一过程使自在之物转化成为我之物,从而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在实践活动中,集中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丰富了人的本质的内涵,展示出实践活动对于人的本质的重要意义。
二、解析人的本质的三个层面之间的关系
人的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从单纯的动物本质向人的本质不断演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单纯的自然本质也越来越演化出人的社会本质。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并不矛盾,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在横向结构上,人的本质就有三个层面的涵义:需要、劳动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1.人的自然本质是人的社会本质的基础
马克思把劳动作为人的自然本质,作为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标志。马克思说“: 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相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相一致。”马克思这里所理解的劳动是“一般劳动”,是一个科学的抽象,一个包含着丰富内容的合理的抽象。其中包含着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类与其精神的关系。劳动是形成人的特性客观基础和理解人的本质的主要依据,我们正是“在劳动发展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
2.人的社会本质是人的自然本质的延伸和展开
人之所以为人,终究在于人的社会本质。就人的社会本质而言,人通过生活活动使自然越来越人性化,同时也使自己的自然本性越来越人性化、社会化。
马克思通过对人的劳动的考察,揭示出人的社会本质,因为劳动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活动。人们要劳动就要共同协作,“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因此,任何人都处在社会关系之中,只能是社会的个人,人人都有劳动本质,这是人所共有的性质,但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人在这每一种历史条件下的活动方式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受到了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制约,现实的社会关系,渗入到人的本质结构中,内化为人的本质。马克思从劳动到社会关系是“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
3.人的自然本质和现实本质辩证统一于需要
“劳动”揭示人的自然本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揭示人的现实本质,那么人的需要则正好把二者贯穿起来。
⑴人的需要引发出人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关系。首先,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植根于人的个人需要中,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质表现的内在动机,每个人需要不同,理想、价值观的不同使不同的人得以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方式和形式也会不同,“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其次,正是需要和满足需要的生产活动,把人们必然地联系在一起,形成各种社会关系。人的需要使人具有了改造对象世界的可能性,实践则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因而人也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并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和改造对象世界的现实中结成了社会关系。
⑵人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关系又会对人的需要产生反作用。首先,生产力水平又是满足人们需要的物质基础,需要的满足程度是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的。而且人的需要不是凭空臆造的,只有随着生产的发展,在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中,人们才会产生新的需要。其次,人们的社会关系一经形成,也会反过来决定需要的性质,使人的需要具有社会性。任何社会关系产生之后都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人们就是满足自己最基本的需要也必然受到已有社会关系的影响和制约。再次,每个人都会产生新的需要,这些个人的新需要的满足日益取决于整个社会的需要,这种社会需要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对每个人的需要整合的结果,但它反过来又促成了社会关系的不断发展。
综上所述,人的需要是人的劳动,也是人的社会关系形成的内动因和推动力,同时人的需要也受到生产劳动和社会关系的影响与制约。正是这种相互作用使得生产劳动和社会关系在人的需要的基础上相互联结,彼此统一起来。正如马克思所说:“把人与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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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5 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博士扶持项目“马克思哲学的生态内蕴研究”(项目编号:2015BS43)阶段性成果。
摘要: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区别于以前的旧唯物主义,确立了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生态学基本问题,马克思以实践和历史为主轴,去理解自然、人本身。从实践的辩证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去把握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关系,构成了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理论特质。
关键词 :马克思 人与自然 新唯物主义 实践 历史
马克思常常被看作是一个具有现代性传统的反生态的哲学家,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科学把握和深刻分析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就能够发现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有着浓厚的生态意识。
一、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确立
作为哲学的唯物主义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它认为世界的起源是自然和物质,这种哲学传统一直延续到当今这个时代。古代的自然观大多依靠直觉来理解自然世界和物质的具体形态,强调人和人类社会对自然界的单方面依赖,而且强调自然界是人和人类社会产生的根源。近代的自然观是一种机械的自然观,承诺自然界的绝对不变,自然界在哲学家的眼里是一个可以机械分解的彻头彻尾的保守的自然界,是我们可以认识和研究的客体对象。到了康德那里,现象世界在时间进程中生成了自然界,在空间上彼此并列并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形成了人类历史,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在不断生成和消逝,整个自然界在康德那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活动和循环中运动着。康德的批判哲学力图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简单对立,这种哲学尝试影响了马克思哲学。黑格尔唯心主义的辩证法观点试图找到超越康德的出路,他把人与自然界的分离导致的对象化和异化所产生的认识问题通过精神历史的发展得到克服。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用思维和精神的运动去把控自然界的物质性存在,恰恰导致了对活生生的人的现实活动以及唯物主义的否定。
旧唯物主义只是把自然界当做一种绝对的东西,把自然和精神、必然性和自由的相互对立充分发展,在这种背景下,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与以往的唯物主义者相比有着很大的优点,因为费尔巴哈承认人是感性对象性的存在物,但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马克思哲学是关注“实践”的唯物主义,把人生存于其中的感性世界理解为人的活生生的实践活动的结果,通过对实践的科学理解,用科学的实践观克服了费尔巴哈直观的唯物主义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我们应该通过行动,也就是说,通过我们的物质实践来改变我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并超越我们同自然界的异化——从而创造出我们自己独特的人类-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哲学生态学的基本主题从一开始就是一种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作为中介建立起来的关系。可以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自然科学的进步联系在一起,并成为人类追求科学进步必不可少的一种自然观。
具体地讲,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确立是通过对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批判来实现的。费尔巴哈开始了实证的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批判,其唯物主义观点可以称为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或人本学。这种学说要确立一种唯物主义的经验主义,把作为自然界组成部分的人当作最高的对象,从而对抗基督教神学。这是费尔巴哈与黑格尔相比的进步之处。但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由于没有科学地理解人的实践活动,属于旧唯物主义的范畴,在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缺陷。针对这种情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在后来对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中还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从马克思的分析可以看出,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存在着三大缺陷:第一,没有从主体的能动的角度去理解自然,不知道所谓的现实的自然界实际上是人化的自然,而不是自在的自然;第二,没有从实践的视角去把握现实世界,把现实的客观的自然界只作为直观的认识的对象,而不是实践的改造对象,由此就忽视了人作为主体的能动性;第三,没有看到唯物主义和历史的内在关联以及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相互制约关系,对费尔巴哈来说,自然与历史是对立的,是互不相干的事物,不会有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因此就无法正确理解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
二、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理解
与强调抽象物质的旧唯物主义相反,马克思重新发现了活生生的感性世界的丰富性和重要意义,确立了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以实践和历史为主轴深刻阐述了他对自己的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看法。这就构成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理论特质。马克思之前的旧唯物主义,虽然确立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但是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在对自然、客观世界的理解上有着很大的局限性。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在实践和历史的基础上扬弃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实现了主体和客体、人与自然、自由与必然、历史与自然、唯物论和观念论的统一,打破了在哲学基本问题理解上的二元对立问题。马克思哲学区别于以往旧哲学的关键点在于马克思给予人类历史地改变和影响自然以很高的评价。马克思认为自己的新唯物主义的革命之处就是赋予了唯物主义被唯心主义发展了的能动的方面,而费尔巴哈的直观的旧唯物主义却忽视了人类实践的能动性原则。从这种新唯物主义出发,马克思没有断言式地去否定独立于人类意识之外的现实的自然,而且还强调了人类能动的变革自然的本质力量。
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拒绝了思辨性和抽象性,留下了彻底批判的精神、辩证的思想和否定的力量,打开了人类发展潜力的完全可能性,能够实现现实性与合理性、自发性与思想性、人类占有与外在于人类的自然的和解和统一。从新唯物主义出发去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类的本质,人类具有其区别于动物的内在本质,但这个本质不是一种既定的永恒的东西,更不是回溯到人类最初产生阶段的生物学事实。人的本质和自然的本质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论中都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概念,是真实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本质性内核。马克思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理解自然、人本身,从实践的辩证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去把握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关系,构成了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理论特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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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首次明确提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1]以此为依据,我国现行教科书将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具体内容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哲学派别的根本标准;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可见,在哲学的理论体系中,哲学基本问题具有硬性的规范性作用,它是划分哲学派别的重要标准,影响着哲学其他问题的解决方向和方法。鉴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哲学基本问题一直是我国哲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及其理由
哲学不是教条,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所以对哲学要采取既坚持又发展的态度。但是。改革和发展哲学绝不是将其正确的、本质的东西抛弃,而是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辨明是非、修正错误、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出现了不少争论,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哲学界对传统僵化的教科书体系批判的深入,有些学者认为原有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的内容没有充分的反映哲学能动性和革命性特点。因此。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方面不够全面,还应包含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有学者提出“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2]其理由是:其一,如果哲学基本问题中不加上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只坚持存在对思维的制约作用,不承认人在客观世界面前的能动作用,也就是只坚持人能认识客观世界,而不承认人在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这就使哲学基本问题无法体现辩证法思想,必然陷入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二,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本体论、认识论讲的都是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都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因此,原有的两个方面没有强调改造世界,突出实践的作用;其三,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即实践论方面,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能为认识提供手段,从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世界。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
第二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其具体形式会不断变化。面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有学者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3]因为,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具有的“唯一性”是由它的对象决定的,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存在于多种多样的具体理论中,但这些具体的哲学理论是在“统一性”基础上表现出“多样性”。哲学的对象决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不是“超越”、“批判”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有学者提出,要用“历史的观点”[4]对待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即在总体上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全部哲学史的基本问题”,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即在远古时代表现为灵魂与肉体的关系问题、在古代哲学中表现为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在中世纪表现为神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中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三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永恒的哲学基本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哲学从属于现代哲学,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例如,有学者提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问题”。[5]认为我们必须把哲学与哲学的具体类型区分开来,哲学是唯一的,与它对应的问题是哲学的元问题,即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哲学有许许多多的具体类型,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哲学基本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为代表的知识论哲学类型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从根本上超越了知识论哲学传统,马克思哲学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所以它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此外,也有些学者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将“实践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和“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已经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随着马克思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和哲学的产生,哲学基本问题被终结了或被超越了,马克思哲学不再是什么思维存在何为第一性,有无同一性、主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提出“人的实践和人道评价的关系问题或实践和人道的双向批判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6]
可见,上述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些观点大多是针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针对教科书中传统的解释模式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提出。笔者认为对待哲学基本问题,不仅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发展它,而且要回到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那里,去挖掘马克思本人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些思想,特别是其思考哲学基本问题时的思维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
二、我国哲学界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时思维方式的缺失
哲学是从总体上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而人与世界最本质的关系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它存在于一切时代的哲学之中。因为,人作为实践的存在物,一方面,面对的是外在客观的世界,这就促使人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按照某种思维方式认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另一方面人有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客观世界以改变世界,这就必然发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以正确的回答两者的关系是人在处理人与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它不是任何哲学家臆造出来的,也不是任何哲学家可以回避和否定的。所 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贯穿全部哲学史的一条线,它规定和制约着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基本方向。虽然,有人认为哲学研究不能采取帖标签的方式,不能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即哲学阵营的划分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唯一活动内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面对如此繁杂的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抓住哲学基本问题这条线索有利于考察其发展轨迹和脉络。
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并不在于它超越或终结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科学的、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传统观点看来,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思维与存在何者是世界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足于体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特性。因为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要去引导人们从事抽象的理论研究,而是要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因此,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应该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三个方面。此外,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还能够揭示思维与存在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它们的辩证关系,这就科学的回答了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因此,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也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但是,哲学基本问题要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性,就不能将视野仅仅局限在抽象的层面来探讨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及其所包含的内容。因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及哲学研究的深入,我们还可以在抽象的层面上揭示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包含的更多的内容,会出现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四个方面,第五个方面甚至更多,这就会使我们在抽象层面上就哲学基本问题一般的关系及其内容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不能真正的引导人们改变世界。因此,我们不应该将视野局限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一般层面上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多少方面,而是应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返回到马克思哲学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中去,依据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规定,去寻找哲学基本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态。
随着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现代西方哲学了解和研究的深入,有些人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来重新阐释哲学基本问题,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再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似乎这样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过时”或“落伍”。实质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是恩格斯在总结全部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它只是一般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或形式。在这不同的具体形态或形式下面。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一般性仍然保持着。在当前的一些学者看来,恩格斯或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哲学基本问题不能够体现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忽视现实的、具体的人,进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出发,在早期的马克思哲学著作中寻找理论支撑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的新形态或形式。我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在于科学合理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在于他也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因此,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是我们全面合理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前提。
三、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哲学基本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马克思在论哲学基本问题时,是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人思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的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8]
从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以往的哲学家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不同缺点。黑格尔强调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主观对客观的改造。以此强调思维与存在的辨证关系。但是“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世界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9]从对思维内容的理解上看,马克思和黑格尔正好相反,在马克思看来思维内容是移人人的头脑而被改造过的感性的东西,即物质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他只是“抽象的发展了”思维的能动性。费尔巴哈反对黑格尔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观,反映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也就是强调思维要通过“直观”的方式认识存在,但是“在对感性世界的直观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这些东西扰乱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谐,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其原因就在于费尔巴哈仅将理论活动看作实践活动,将真正的人的活动,即物质实践活动,看作是“卑污的犹太人活动”,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1]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因此,单纯的通过依靠感觉的直观方式虽然突出了“存在”的感性特征,即客观现实性,但却抹煞了思维的能动性。可见,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哲学的问题在于思维与存在的能动性与感性基础统一不起来。在此问题根源在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处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就是从思维和存在的两极对立出发,用一极去统一另一极的思维方式,没能很好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人的本质;科学内涵;逻辑路径
【作者简介】陈秀,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安徽安庆246113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3—0010—04
人的问题,是古今中外一切哲学家永恒探索的斯芬克斯之谜,法国18世纪的伟大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过:“在人类所有的各种知识中,对我们最有用但是我们掌握得最少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以往一切优秀文化的成果,首次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了实践的、历史的、现实的系统而深刻的科学研究,先后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命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和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伟大时代,更加系统地梳理和研究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系列重要论述,科学把握其逻辑路径,揭示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具有深刻的方法论意义和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系列命题的内在逻辑关系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精辟论述,包含着极为丰富和深刻的内容。是马克思人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要体现。关于人的本质的系列问题,学界从不同的维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亦取得了丰硕成果,综合来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二是“劳动是人的本质”;其三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若要历史地、系统地把握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重要思想,仅将上述三个重要命题纳入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范畴进行研究。难免缺少系统性、历史性和科学性。
深入系统地研读马克思在历史上的重要经典著作,会发现马克思在关于人的本质问题上至少存在以下七个命题:第一,马克思在《导言》中指出:“人不是抽象地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第二,马克思在《导言》中进一步强调:“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第三,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肯定了黑格尔“劳动是人的本质”的思想,即“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第四,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论述强调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有意识的活动。”第五,在1844年上半年,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强调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第六,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这样一段论述:“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这段论述概括成一句话,就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第七,马克思在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对上述七个重要命题,少有系统的梳理和思考。有人认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是对人的本质的经典定义,把握此一命题足也。因此,往往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其他命题关注不够,甚至忽视其他命题的历史地位、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些研究者侧重于从概念性和常识化理解出发追问“人的本质是什么”,而较少从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上去分析理解,以致于出现误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偏离历史语境。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系列命题的提出,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历史语境。因此,在理解时,如果偏离了当时的历史背景和语境,仅从命题出发看命题往往会由于出发点的偏执造成误解。在“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这个命题上,有学者认为,不能把人的需要理解为人的本质,更不能抽象地把需要与人的本质等同起来,因为“需要”和“本质”属两个不同内涵的概念。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只有当作为主体的内在需要转化为人的外在的作用对象的实践活动,主观见之于客观,精神转化为物质,人的本质才得以生成,人的力量才得到发挥,需要才能得到实现和满足”。仅就命题本身而言,似有其道理。但是。如果联系马克思当时提出这一命题的特殊历史背景和历史语境看。这样理解可能欠妥。因为,“马克思所谈的需要是与人的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的需要本质上是自然物质长期进化的结果,是历史地形成的,是受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因此,人的需要是与人的社会存在紧密相联系的产物,它具有客观必然性。第二,割裂内在逻辑关联。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是系统的,但在学术研究中,有人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就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著名命题,这未免有失偏颇。因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系列思想是有机的逻辑统一体,且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系列命题之间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如果把马克思人的本质思想说成是某一命题而对马克思其他命题视而不见。势必割裂这一命题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之间的系统性和命题内部的内在逻辑关联。第三,理解缺乏整体性。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每一个命题都有其产生的科学方法,若断章取义,就会背离原意。有人在理解这个命题时,忽略了“在其现实性上”,认为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难免有断章取义之嫌。实际上,在这里,马克思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告诉人们把握人的本质要通过什么样的路径,不是从本体论的角度给人的本质以一成不变的定义,即不是通过直观,而是通过现实的社会关系去考察。人通过劳动创造了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社会关系发展到什么程度,人就会发展到什么程度,这个社会关系是人劳动的结果,而这一切的前提正是“在其现实性上”,如果离开了现实性,社会关系何以存在呢?
正确理解、科学把握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要求我们认真分析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系列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善于从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逻辑建构上去把握。在逻辑的建构上,马克思首先从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批判和扬弃作为切入点,以现实的个人作为逻辑出发点,阐述人的个体本质即现实本质,到人的类本质,再到人的社会本质即群体本质,通过内在的逻辑联系,使人的本质系列命题的内涵有机结合,从而构成一幅线索清晰、结构严密的逻辑图景。
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系列命题的逻辑起点
历史上看,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研究有着系列重要思想。马克思这些重要思想的形成同时经历了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批判和扬弃、由唯心主义者到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转变的这样一个过程。早期的马克思深受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影响,对人的理解还处于抽象人的本质阶段。在人的本质问题上,黑格尔把人的本质等同于人的自我意识,他肯定通过抽象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的意识和创造性活动的能动性。因此在他那里,人成了纯粹理性的人,成为抽象的自我意识。针对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抽象人”,费尔巴哈创立了人本主义哲学,确立了“人”的地位,提出了“自然人”。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他把人看成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在他那里,人仍是宗教哲学中所说的抽象的人,人完全脱离了赖以生存的社会关系、实践活动,仅是一种自然的感性存在,是只有自然属性的人,而不是真正社会历史活动中的现实的人。马克思一方面同意费尔巴哈对宗教所作的批判,另一方面认为“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一条绝对命令,必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像费尔巴哈批判了黑格尔的哲学。马克思则结束和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哲学,并从中找到了人的出发点。
以“现实的人”取代思辨哲学家的“抽象的人”,是马克思人的本质观得以建立的必要前提。1844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充分肯定并扬弃了黑格尔关于劳动是人的本质的观点,指出劳动是人的现实活动,并把人的社会性和劳动结合起来,认为劳动是人的社会性存在的基础,人的类本质只能通过人的社会性劳动来体现。同时,人的本质是根据劳动性质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通过对历史活动的深入研究,指出现实的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创造一切历史活动的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1845年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用精辟的语言彻底批判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者的人的本质观,从社会关系中全面把握人的社会性本质。在其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加深入地阐述了人的需要本质。可见,从黑格尔的“思辨人”到费尔巴哈的“自然人”,再到马克思的“现实人”,从批判“抽象的人”到扬弃“劳动是人的本质”,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遵循着步步深入的过程,这是基于实践的认识而非形而上的独断,是一种历史的存在而非思想的判断,标志着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彻底转变,实现了马克思对人的本质认识的质的飞跃。
三、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系列命题的逻辑展开
从实践出发,从现实中把握人,是马克思与所有唯心主义哲学家的本质区别。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古典哲学时说:“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的整个德国哲学批判都局限于对宗教观念的批判。他们的出发点是现实的宗教和真正的神学。”可见,宗教神学是以神为出发点的。在马克思看来,“神”是异化了的人。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曾说:“哲学家无权构造一个人造的人,而必须描述一个实在的人。”而要对这个实在的人进行描述,就必须要了解人的生活和行为。那么,如何才能了解人的生活为行为呢?卡西尔告诉我们说:“只有一条能揭开人类本性秘密的途径,那就是:宗教的途径。”可见,卡西尔了解人的途径仍然是宗教,而宗教使人神秘,人也始终是一个神秘的人。尽管他主观上也努力去把握现实的人,但实际上。“人”在他那里仍然是抽象的,因为他把“人”溶化到“符号”中去了,因此,使人失去了感性的、现实的存在,从而成为单向度的人。
与唯心主义者具有本质区别的是,马克思一切人学理论的出发点是“有生命的个人”。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的同时,先后多次明确强调了他的理论出发点:“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生命的存在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揭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内涵。而自然存在物必须以个体需要的生产和满足作为前提,以需要的生成与满足的动态关系为其内在动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人的本质就在于人的需要。个体的生命存在直接就是他们的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因此需要是实现个人天然的内在必然规定性,只有它的力量才是本质的力量,所以,“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质”这个命题,无疑揭示了人的自然本质。需要作为人的自然本性并不局限于自然的界限中,而是在这一基础上打开了一个人与人交往的无限界域。人自身需要的满足往往以自己作为他人的需要为前提。那么,这里的“人”又是怎样的呢?马克思在《导言》中指出,人不是抽象地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马克思认为,要从对象、现实、感性的方面去理解,要诉诸实践的方式去理解,要从人与世界的总体关系中去把握人,而不是直观地去理解。人作为人而存在,是实践活动、劳动的结果。人的世界是人创造的,人创造了什么样的世界,就与什么是一致的。“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从马克思原意可见,人是自我生成、自我所造的,人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创造了自己。
人的个体本质与人的类本质之间有何关系呢?让我们认真审视来自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命题对进一步理解人的类本质和个体本质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意义,绝不可忽视。在这个命题里,前后两个“人”所指向的内涵显然不同。“第一个‘人’指向的是大写的人即作为族类存在物的人,第二个‘人’指向的则是小写的人即作为个体存在物的人。”因此,“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命题可以理解为:“作为族类存在物存在的大写的人是作为个体存在物存在的小写的个人的最高本质,小写的个人要作为人存在,他必须具有作为族类存在物存在的大写的一般人的本质;否则,便不能作为人存在,或不能称作是真正的人。”换言之,每个个体作为人存在,就必须作为类存在物存在。而类本质是既作为自然界中的一员、又作为人类社会的主体的人类每个成员所具有的共同特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充分揭示了人的类特性在于“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即我们常说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从人的本质的内在规定性上分析,如果没有这个类特性,人就不能成其为人。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作为自然界最特殊的存在物与动物界的根本区别。在奴隶社会里,奴隶从生物学角度讲是人,而从哲学角度讲不是真正的人,因为奴隶没有类的特性,没有自由自觉的活动,完全是被迫的。而只有人能够不局限于自然的界限,能够通过实践、劳动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通过人为了人”的生活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就是人的类特性。因此,马克思说,人是作为人的最高本质,只有具有类特性才真正是大写的人。
四、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系列命题的逻辑落脚点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步步深入、层层推进,这与人的具体的历史发展和“人”的概念的逻辑展开是一致的。“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这一命题,强调了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的内在差异性、特殊规定性;“自由自觉的活动”无疑强调了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类特性、类本质。作为群体存在物,人与人之间必然表现为一定的社会关系,这是对人的本质论述的逻辑推进。人的本质的现实性表现在其社会本质,是具体的人所具有的现实规定性。因此,把人类和动物相比较,马克思得出了关于人的类本质的思想;把人和人相比较,得出了关于人的现实本质的思想。
[关键词]马克思;教育哲学;素质教育;高校
我国推行素质教育已经有二十多年了,素质教育这个词语我们并不陌生,但到底什么是素质教育,怎样落实素质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者研究并践行的方向和重点。多数情况下,人们将素质教育看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一种价值取向,或者干脆认为是对应试教育弊端行为的一种拨正。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培养出越来越多的高层次人才,但问题是,培养出的人才在素质、心理、意志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一些不适应性。在此国情下,素质教育不能再流于形式化和口号中。素质教育关乎国民的素质,国家的昌盛,是国计,更是民生。实施素质教育是国民的共识,也是教育的良心,这种共识和良心要求我们要遵从人的发展规律。马克思对教育的论述并不多见,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所阐述的人的本质理论、个人全面发展理论无疑是科学教育观的核心思想,是教育学的方法论和根本原理。在价值观多元化的当代,高校的素质教育更加复杂多变,深刻领会马克思教育哲学对当代教育具有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教育哲学的人本理论
马克思教育哲学的根本是以人为本,从人的主体性、社会性和人的全面发展等多个方面阐述现实的人的教育思想。这和以往的哲学家有很大的不同,他不是把人看作主观意识的产物,也不是空谈教育理念,而是以现实生活中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人为出发点来揭示教育的本质。
(一)教育要立足于人的主体性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从这句话可以看出,马克思十分强调人的主体性。客观存在的客观世界不可避免地在人身上留有印记,物质世界是客观的,但人作为有思想的主体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不容忽视。马克思所说的把人的世界还给人,把人的关系也还给人,其实就是要在理解世界、认识世界的时候坚持以人为本。教育是人类特殊的一类实践活动,不论教育者处在何种环境之中都能通过人的能动性、创造性来获取一定的改变,教育者自身也能通过这种主观能动性获得自身的成长改善。[2]倘若教育脱离了现实的人,教育就不能称之为教育了。
(二)教育要植根于人的社会生活
马克思认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3]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人都不可能脱离集体、社会而单独发展。在马克思之前的一些错误的教育论,错就错在把人看成是生物的人,人的活动仅仅是感官的经验活动而已,没有从人的社会性中把握教育。人的现实生活是教育的前提条件,反之,教育必须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中。马克思的教育哲学认为,教育是以培养有实践力的人为目的,开展的教育活动实际就是人的活动。人们渴求知识,在这种社会需要下,教育应运而生。它作为人类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人类社会复杂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发展。马克思教育思想的本质内涵是人的社会性,它构成了马克思教育哲学的精髓。只有理解教育是在社会关系中的教育,才能真正发挥教育之于人的意义和作用,才能树立教育对于社会各阶层人的正向力量。
(三)教育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的教育哲学中始终贯穿着教育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主线。马克思从人的发展的角度论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从社会发展的角度阐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资本主义社会造成人的畸形发展,以至于人的异化,必须通过提高生产力、消灭剥削阶级,让人们可以广泛地享受丰富的物质财富,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教育是对人的教育。科技类教育有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文学类教育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文明,社会教育有助于形成全世界范围的交往。马克思重视教育是希望可以借助教育改变人的异化,摆脱人的片面发展。唯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有可能终结资本主义社会所带来的一切弊病。
二、高校素质教育的践行方向
(一)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
高校教学的目的不是单纯地交给学生知识,而是要给学生指引方向和传授方法。以学生为本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已不能适应高校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教学形式最大的危害是课堂成了教师的独角戏,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高校不能再把学生当作没有思想的空容器,任凭教师往里面装所谓的“知识”。大学的课堂教学应以教师教方法、教思考、教探索为主。“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教给学生正确获取知识的方法远比教给学生一两个知识点让学生更受用。教师在教方法的同时,应教给学生思维方式,让学生自己开动脑筋思想,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培养学生敢说敢想的探索精神,这在知识大爆炸的今天更有现实意义。著名的教育家曾说过:“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们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份子的责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种特别的器具,给抱有他种目的的人去应用的。”[4]教育的本质是发现人、引导人和培育人。在马克思教育哲学的指导下,高校教育必须以人为本,努力倡导学生发挥其主体性作用,激发和调动他们的自觉能动力和积极性。[5]
(二)培养学生的社会性
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知识转型期,高校的教育活动除应重视人的主体性外,还要注重对学生社会性的培养,创造一个与世界先进文化接轨的良好学术氛围。我国现阶段的高校学子大部分是独生子女,由于家庭的溺爱,他们要么动手能力很差,要么胸无大志、自私自利,很难融入大集体中,也无法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高校应通过多种渠道构建多样化的教育方式,让学生有机会投身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在现实社会中锻炼自己。教育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教育手段是外因,而真正起作用的还是要让学生自己意识到其作为人的社会本质,从而自觉主动地将自己融入社会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自身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实现自身的全面自由发展。[6]高校素质教育中的理想信念教育是要让学生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使命和责任,不至于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受到不良社会行为的腐蚀,这样才能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
(三)关注学生的实践性
马克思认为,想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应该融入现实生活中,其终极目标不单是为了丰富劳动成果,而且希望人们为了劳动而劳动,使得劳动成为人的自觉意识和基本需要。人们通过劳动改造客观世界,也通过劳动改造各自的主观世界。高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社会实践中锻炼学生,丰富学生的文化知识,增强学生的适应和改造社会的能力。高校作为教育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仅进行单纯的知识领域的灌输是不行的,应多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实习活动,让学生有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机会,以便让学生在实践中检验知识的可靠性,从而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学会将学校所学的知识和社会实际相融合。就学生本人而言,职业的选择也应在实践中找到明确的答案。这样,经过实践检验和磨炼,个人才有可能在现实中找到发展点,确立未来的发展方向,并最终实现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四)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我国的教育历程中曾经有过一段压制个人自由发展的时期,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丧失了主体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来临,我国大力倡导的以创新为核心的素质教育不是仅仅突显人的个性化教育,而是要将个性化教育与社会化教育结合起来。实际上这两者并不矛盾,社会需要维护独立存在的个人的发展自由和应有的权利尊严,但是个人的发展如果没有社会生活作为基础条件,就无从谈起。只有融入社会中的人才能有所作为。马克思教育哲学强调人的主动性,也强调主动性发挥的正确方向。[7]高校的素质教育要满足学生多方面的要求,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不仅能获取知识,掌握技能,还能收获与周围人与事的和谐关系。高校应积极引导学生处理好个体与社会的协调关系,并自觉维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历史阶段因所处的时代不同,教育的内容是不同的,但是不论内容如何调整变化,教育的目标和职责不会改变。高校在对学生进行道德修养教育的同时,还应教会学生时时反思自己,不断思考在社会中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并在反思中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因此,教育的功能定位是培养人创造历史的自觉性和能力,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体现人的主体性。总之,马克思教育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人的主体性、社会性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观点。高校素质教育应以此为纲,在教学上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外文娱和实习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性和实践能力,使受教育者在现实生活中学会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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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君峰.浅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人的本质理论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J].网络财富,2009(13):178-179.
[6]颜悦南.《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教育思想及时代意义[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3):105-108.
首先,我必须说,版本考证是文本解读、思想阐释的基础和条件。精深的文本研究绝不能面对一部现成的、经过别人编辑而成的著述马上就进行解读,尤其忌讳单纯根据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对其思想进行概括和评论,首先应做的前提性工作是对文本写作的原初背景和写作过程进行考察,对该文本的原始手稿的各种版本进行甄别,因为我们虽然把文本看成是作者思想的表达,然而同时又必须保持警觉,即文本与原始思想之间其实不可能是完全对应的关系,就是说作者的思想未必已经完全通过文本表达尽净了。而文本研究必须尽可能根据文本及其相关文献把文本与作者思想之间的一致或差池作出分析。这样,从文本本身出发虽然最初提炼和抽象的只是文本中的问题和思想,但版本考证的各项细致的工作已经廓清了它们产生的文本语境、原初含义,以及相同问题的内涵演变与当代体征,这就使我们既看到历史延续和累积,也可以把握创新与重构,使文本中的原始思想的当代价值真实地得以呈现出来。
为了呈现一个完整的文本解读基础,对于那些思想深邃而又命运多舛的作品,应当对关乎此文本的所有文献,包括准备材料、先行稿、最初草稿、过程稿、修改稿、誊清稿、刊印稿、失佚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性的收集和详实的考证。作为本书研究对象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正属于这样一种类型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出,除却写作过程中的特殊情形(如出版形式一直不能确定(即是在杂志上发表还是出版单行本?这一问题能否很快落实直接影响这一著述的行文、选材和篇幅。)、对有的批判对象的有关著作或文章不太了解、另有《政治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英国社会史》的写作计划等等),它没有顺利完成,就内在的思想根源说,一定程度上缘于马克思等人了断与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及当时德国流行的其他社会主义学说之间关系和因缘的艰难,新的思想的剥离、锻造和建构过程的艰难,因此关乎那些原属于同一阵营、观念互为背景和参照的思想历练过程中那些众多的文献文本都是我们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必须注意的材料;再从最直接的关系考虑,昭示马克思等人思想进程的那些文本[1]、被马克思喻为“莱比锡宗教会议”的《维干德季刊》第3卷上鲍威尔、施蒂纳等人的文章、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费尔巴哈、卢格、赫斯以及其他“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著述也都属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准备材料的范围,因此,也需要对这些著述给予程度不同的关注,甚至详细解读。
而就《德意志意识形态》本身来说,它的写作过程异常复杂,写作之初还没有通盘的框架构思。待确定了批判对象后,先写出一些短稿,这些篇章虽然后来也没有成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是正式写作前的“尝试”或“演练”,因此,可将其视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先行稿”。如果不算《论犹太人问题》、《神圣家族》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那么至少《对布鲁诺·鲍威尔的反批评的答复》是属于这样的“先行稿”,对此我们也就不能视而不见。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最初的草稿、两卷本体系框架的形成过程、特别是《费尔巴哈》章文稿的各不相同的手稿,还有迄今所有版本都没有收录的一些刊印稿、作为原属第一卷组成部分的《“格拉齐安诺博士”的著作》和第二卷遗失的两章,等等这些属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过程稿、修改稿、誊清稿、刊印稿、失佚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更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至于《费尔巴哈》章多种不同的编排方案,我们当然需要将这些重要的版本集中在一起进行比较和鉴别[2]。
所有这些并不是“博士卖驴”式的买弄和炫耀,不是搞“烦琐哲学”;相反,可以说,版本考证深入和准确的程度与对作者思想把握和理解的客观程度是成正比的。在这里我不得不特别要表达对国外文献学家所做工作的敬意,特别是对他们在研究中所体现的谨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钦佩。联想到国内长期以来对《德意志意识形态》,那是一种怎样的情形呢?绝大多数研究者撇开对这一著述的写作过程、版本源流、文体结构的探究,甚至对其内容也不作全面性的解读和梳理,单纯根据通行本中的某个段落甚至一句话就无限演绎、提炼,根据当代现实和流行的观念去挖掘、比附马克思的思想,把马克思的原始思想弄得与当代社会现实和流行的思潮具有比肩而立的地位。现在看得很清楚了,这种没有学术依据、蹈空阐释的所谓“研究”,只有时效性,没有恒定性,从而也就很少有科学性和学术性,以至于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内的马克思文本研究方面的积累是如此薄弱,对马克思本人思想的理解长期没有达到马克思本人所实现了的哲学变革的高度,而是处于一种低于马克思的或“前马克思”的层次和水准。
把版本考证的重要性强调到如此重要的地步,是不是意味着它就是文本研究的全部呢?也不是。行文至此,我又不得不表达通近年持续跟踪国外马克思学研究动态、出入《德意志意识形态》各种版本研究后形成的一种感受:话分两头说,在表达对国外同行工作敬意的同时,我又感到需要防止另一种极端的状况。即版本考证只是基础和条件,但它并不是文本研究的全部和归旨,文本研究不能至此止步,孜孜于文本版本的枝节考证而遗忘了对思想的总体关注,与撇开版本、单纯依据文本段落甚至话语就随意演绎、提炼思想一样,都不是完整的文本研究。
就拿《费尔巴哈》章排序问题来说,自从1965年巴加图利亚提出对长期流行的阿多拉茨基版结构和内容的不同理解以来,时间已经过去40年了,国外的文献专家们不厌其烦地在内容的顺序编排上进行考证和重构,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成立以来,陶伯特等人更是在不同方案中爬梳、比较,难下决断。到1997年第2期《MEGA研究》出版,大致方针本来已经确定,准备启动MEGA2第1部分第5卷的出版。但在征求包括巴加图利亚等人的意见后,巴加图利亚明确表示不同意他们的方案。这样围绕《费尔巴哈》章内容的顺序编排越来越成为一种排列组合的游戏,局内人乐此不疲,局外人则感到异常琐屑。很多论著置《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其它章节和马克思复杂而丰富的思想于不顾,老在一些枝节和细节上做文章,意欲何为呢?要知道,研究马克思文本的版本,不是为版本而版本,为研究而研究,而是以此为媒介把握马克思的思想,只停留在枝节和细节上消耗智慧,而遗忘了研究的真正目的和意旨,是不是有点舍本逐末了呢?而且,在一次性提出一个绝对客观、人人认同的永久性方案不太可能的情形下,根据现在的研究成果暂时拟议和创设的范型去进一步探究马克思的思想,如果这种探究能够深入下去,或者遇到了困难,反过来不是可以对这种范型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作出评判、检视和调整吗?
这里我还想对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卷的编排提出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完全放弃内容的逻辑构架而固执于时间顺序的设想,值得进一步考虑。
我认为,在具体文本编辑中,实际上很难单独按照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进行编排,二者并不是截然区分、判然有别的。从前面几章的梳理中,我们知道,虽然《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没有出版,甚至个别章节没有写完,致使就现在留存下来的手稿看,这是一部结构上相当松散的著述。但是,对手稿的研究结果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对其中一些部分还是进行了定稿处理,对其内容做了一些编排;就是对《费尔巴哈》章也是如此,只是这一部分留下来的手稿、誊清稿和刊印稿有几份,有的页码和内容上又不连贯,还有则遗失了,致使对其进行逻辑体系编排增添了难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放弃逻辑顺序的编排,特别是过分地指责这种努力的必要性,甚至认为“由于缺少足够的线索和根据,那样做的结果将是一种随意编成的结构”[3],是不公允的。“随意”的断语下得太“随意”了,举凡前面历数过的关于《费尔巴哈》章的各种编排,研究者都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框架。就是对于论者诟病最多的阿多拉茨基版来说,把原文分成三部分是编者的理解,但各个章、节、目所冠以的标题,有的是手稿原有的,其余的则都是来自作者在手稿边写的词语,编者将它们视为相应内容必要的提示。因此,广松涉为了突现他的编排方案的正确而指称阿多拉茨基版“事实上等于伪造”是一种缺乏同情性理解的评判。对于按照逻辑顺序编排的编者来说,我觉得重要的不是放弃这种编排,而是“力图避免将自己的诠释抬高为绝对真理,并因此排除其他有道理的观点”。[4]
如果认为,“把留存下来的手稿和刊印稿编成一部著作,那就意味着要去完成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没有完成的东西”[5],进而主张不按“逻辑顺序”进行编排,那就要按时间顺序编排。但实际上,后一种方案的麻烦一点也不会少。
按时间顺序编排的条件是能够基本上断定各个章节的写作时间,或至少能断定大概的写作顺序。可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手稿和刊印稿并不具备这个条件。就大多数文稿而言,人们无法准确地弄清它们的手稿是何时至何时写作的,它们的样稿是何时至何时完成的;也无法完全断定哪篇手稿或样稿完成于前,哪篇完成于后,即着手撰写内容连贯的文稿的日期很难确定。那些没有流传下来的样稿也是如此。通常只有一些可靠的线索能够说明这些手稿或样稿的写作至早开始于何时,至迟结束于何时:《维干德季刊》的出版,卢格的《巴黎二载》、格律恩的《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倍克《穷人之歌》等书的出版,赫斯抵达和离开的时间,魏德迈抵达和离开的时间,恩格斯前往奥斯坦德的时间,等等。为数不多的一些暗示着某些历史事件的说法又往往非常含糊,几乎无法让人信服。这种情况下,编者通常要依靠推测。此外,完全按时间编排也会破坏各篇著作的完整性。譬如,仅从写作时间上考虑,就得分解《三、圣麦克斯》和《一、费尔巴哈。草稿和笔记》的手稿,而这样做是有悖于出版原则的。
其实,对于时间顺序与逻辑顺序并不是截然区分、判然有别的这种状况,那些多年浸润在手稿文献中、对提出一种既符合作者原初意旨又可以获得人人认同的方案之难有深刻体味的学者也意识到了,为此,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成员之一的雅克·格朗让提出了“相对”时间排序(relativen Chronologie)的原则,这也符合MEGA2的《编辑准则》规定,即“遇到某篇著作有多篇文稿的情形,可选择较早写成的文稿收录,如果可以明显看出此文稿内容连贯的话。”“所编著作在每一部分之内按时间顺序编排:编排时主要依据完稿(写作)时间,而非准备时间或者发表时间。……若某些著作的写作时间较长,可视其写作过程而定。”[6]
总之,版本研究与文本解读、思想阐释和体系建构是基础与目的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是递进的,同时也是相互依存的。缺乏版本研究的支撑,只是凭借由后人编辑而成的现成的文本、把一部未完成的著述俨然视为完整的作品去进行解读,甚至单纯根据其中的只言片语就对其思想进行概括和评论,必然会造成误读和歧解;而离开对文本思想意旨和总体构架的了解,版本考证实际上也不能顺利进行下去,那些散乱的片断、中断了的叙述、失佚稿的内容和逻辑,只有靠文本思想的整体把握,才能得到接续、联系和“复原”。尊重文本原貌、再现原始思想与揭示体系构架只有处于一种相互支持、融通的关系中,真正体现出“三位一体”,文本研究才能达到比较高的水准。
注释:
[1]对这一问题的梳理参看拙文《思想的传承、决裂与重构——〈德意志意识形态〉创作前史研究》,《河北学刊》2006年第4、5期。
[2] 因此,我们特别需要在MEGA2新版外,将这些编排不同的重要版本集中在一起,编辑、出版一本“阅读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3] [5] Tnge Taubert.Manuskripte und Drucke der“Deutschen Ideologie”(November 1845 bis Juni 1846).Probleme und Ergebnisse,in:MEGA Studien, S.6,1997/2.
[4] Helmut Elsner.Über die Arbeit der “Deutschen Ideologie” am Karl-Marx-Haus in Trier.参加2001年9月由北京大学文献研究中心主办的“与全球化——《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当代阐释”研讨会时的发言稿。
一、“人的全面发展”之本意
“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科学概念,有其特定的科学内涵。目前,理论界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说法:其一,“能力全面发展说”。该说法强调人的全面发展概念提出的特殊背景,认为马克思是把人作为生产力要素,而不是着意于一个社会人所具有的全部特征来考虑的,所以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自由的发展。其二,“德智体全面发展说”。该说法认为,创始人在考察人的全面发展时,除了深刻地、详细地从人的劳动能力来考察人的发展外,他们同时还把人作为一定社会关系中完整的社会人来考察人的发展。这样,人的全面发展就不仅包括人的体力、智力的充分自由发展,还包括道德精神和审美情趣、才能和志趣等方面的充分自由发展。其三,“多层次发展说”。这种观点持有者内部又有几种不同的说法。如有论者认为,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全面的”发展,即一般性能力的发展或叫“均匀发展”,要通晓整个生产系统和建立极大丰富的社会关系;第二层次是“自由发展”,即使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个人可以从主体设定和主体选择来体现内在差异性,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的发展;第三层次是“充分发展”,即在人的全面发展基础上,主体的人经过自由选择而确定了发展方向之后,主体就在社会提供的各种条件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完善,最终使自己获得设定活动方面的最充分发展。至此,人最终达成了自己最高级的需要,即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以上几种观点虽然各自阐明了不同的全面发展观,但是无一例外地表达出:“自由发展”乃是“全面发展”的题中之义。
在创始人的著作中,几乎在一切场合都对“全面发展”赋予了自由、充分等特征,例如:“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全部才能的自由发展”、“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等等。由于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并没有一个现成的关于“全面发展”含义的周全细致而条理分明的界说,研究者都“只能从马克思的有关言论中去体会他对‘全面’发展的理解,从中提取出一些基本规定来。”因此,这里所获得的关于“全面发展”的理解,也决不是绝对的、统一的,普遍适用于判断全面或片面、是或不是的标准答案。马克思关于“全面发展”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和谐发展”“充分发展”和“自由发展”。所谓“和谐发展”,即身心各自获得均衡发展以及身心两方面能相互适应的发展。所谓“充分发展”,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水平给我们提供的发展可能性。这里所说的“现有水平”,不仅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也受个体自身身心发展水平的制约。所谓“自由发展”,就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的自由时间里按自己的兴趣、爱好等从事活动,使自己得到的发展。换句话说,“全面发展”也就囊括了“自由发展”。
结合作者后文关于全面发展的两处描述:“‘全面发展’并不是指人的各个方面在同一时间并且均等地得到发展”,“‘全面发展’意味着教育者必须促使受教育者达到这八种智能的最低值,”可以推断出作者关于“全面发展”的主要观点和基本主张,类似于上文“多层次发展说”中的第一层次即“一般性能力的发展”,可见作者简化了全面发展的深刻内涵,并且这样的理解极易导致一种“平庸发展”的倾向。从另一角度来分析,如果把“全面发展”做“平面解析”,那么全面发展分为横向的“全面”和纵向的“发展”两个维度。所谓“全面”,是讲“哪些方面”获得发展,强调“发展什么”。而所谓“发展”,则是讲发展的程度,强调“怎样发展”。或者说,“全面”是“全面发展”的具体内容,而“发展”是“全面发展”的目标。在理解“全面发展”概念和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时,又常常会走人这样的误区:注重了“全面”忽视了“发展”,关注了“全面发展”的内容而忽视了“全面发展”是个教育目标,以致造成一种误解,似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不重视学生的发展,而只强调学生是“知识的容器”,使他们被囿于“圆形监狱”里无法“自由发展”。
二、何为“人的本质”
众所周知,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建立在“人的本质观”基础上的。马克思在1845年撰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作出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著名论断。这是对人的本质的科学概括。事实上,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解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受黑格尔唯心论的影响,把理性、自我意识和自由看作人的本质。第二阶段接受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影响,认为“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第三阶段才达到科学的认识即“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这时起,马克思与历史上的思想家,特别是黑格尔、费尔巴哈等抽象的人的本质观划清了界线。马克思指出,必须从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来对“人”作出判断,他是什么样的人,与他的物质生活条件直接相关,与他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直接相关。而那种抽象的人的本质观,则不但不能解释“人为何片面发展”的问题,更不能找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道路。
何文指出:“我们在阐述人的发展理论时普遍流行的一种提法是‘人的全面发展,如‘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全面的本质据为己有’。却忽略了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论述:‘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这里明显有两处不当。其一,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要全面地占有自己的本质,这只是对人的全面发展状态(或者表现)的描述,而不能由此推断出所谓“流行说法”所持的人的本质观就是“全面(发展)的人”。作者这样的逻辑推理是行不通的。其次,早在1845年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就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揭示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人的本质。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说,人的本质的根本属性就是“现实性”和“社会性”,而马克思之前的思想家所谓“神性”、抽象的“理性”、“自由”、“自然性”等等,都不能揭示人的本
质的根本属性。由此看来,“自由的人”并不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观。
三、对“自由”的解读
在对我国教育目的表述的讨论与研究中,论者认为要在“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前加上“某某”时,已经把着重点放在了“某某”上。上世纪50年代提出在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前加上“因材施教”时,有学者批评其实质是“全面回复唯心主义‘个性论’的偏向”,而这里提到加上“自由发展”,也大有回复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倾向。为什么这么说呢?要从关于自由的解读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