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唇亡齿寒的意思

唇亡齿寒的意思

时间:2023-05-29 17:50: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唇亡齿寒的意思,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1、白驹过隙:形容时间过得飞快,像小白马在细小的缝隙前一闪而过。

2、鹏程万里:比喻前程非常远大。

3、踌躇满志:注:踌躇,悠然自得的样子;满志,满足了心意。与今异意。形容对自己取得的成就非常满足。

4、朝三暮四:没有原则,反复无常。

5、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喻目光短浅,仅视眼前利益,而不知后患能随之而来。

6、后生可畏:后生:年轻人,后辈;畏:敬畏,年轻人是可敬畏的,形容青年人能超过前辈。

7、夏虫不可以语冰:不能和生长在夏天的虫谈论冰。比喻时间局限人的见识。也比喻人的见识短浅。

8、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

9、心如死灰:死灰:已冷却的灰烬。原指心境淡漠,毫无情感。现也形容意志消沉,态度冷漠到极点。

10、老死不相往来:指彼此不联系,不交流情况。

11、每况愈下:原来的意思是说,越从低微的事物上推求,就越能看出道的真实情况。后来意思逐渐转变为表示情况越来越糟糕的意思。

12、言不及义:及:涉及;义:正经的道理.指净说些无聊的话,没有一句正经的。

13、螳臂当车:比喻不自量力。

14、失之交臂:形容当面错过。

15、杀身成仁:成:成全;仁:仁爱,儒家道德的最高标准,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后泛指为了维护正义事业而舍弃自己的生命。

16、举一反三:反:类推,比喻从一件事情类推而知道其他许多事情。

17、亦步亦趋:比喻处处模仿、追随别人。

18、鼓盆而歌:后以鼓盆而歌表示对生死的乐观态度。也表示丧妻。

19、扶摇直上:形容上升很快。比喻仕途得意。

20、游刃有余:比喻工作熟练,有实际经验,解决问题毫不费事。

21、色厉内荏:色:神色,样子;厉:凶猛;荏:软弱,外表强更,内心虚弱。

22、任重道远、死而后已:任:负担;道:路途,担子很重,路很远,比喻责任重大,要经历长期的奋斗。

23、呆若木鸡:形容因恐惧或惊异而发愣的样子。

24、越俎代庖:比喻超出自己职务范围去处理别人所管的事。

25、盗亦有道:即使是当贼的,也有他们的所谓“行为规范”。

26、目无全牛:全牛:整个一头牛。眼中没有完整的牛,只有牛的筋骨结构。比喻技术熟练到了得心应手的境地。

27、大而无当:原意为“东西很大但没有什么用处或者用处不大不适合”,后引申为“夸大而不合实际,‘形容不着边际’”。

28、见贤思齐:贤:德才兼备的人;齐:相等,见到德才兼备的人就想赶上他。

29、蜗角之争:比喻为了极小的事物而引起大的争执。

30、相濡以沫:比喻在困境中竭尽微力互相帮助。

第2篇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人的思想一旦被禁锢,比终身监禁他的身体更加残酷”。胡主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当前信用社的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加快解放思想,自觉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把中央精神与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努力从影响科学发展的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从阻碍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中解放出来,从落后过时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以思想的大解放,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使信用社的工作的各个方面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针对当前严峻形势,为了主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挑战,开辟信用社业务的新战场和提升科学发展的新观念就更加重要。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农民的关系是共同进退、唇亡齿寒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以农为本不动摇。09年中央出台的1号文件仍然是三农问题,说明了国家对农业是相当重视的。在危机面前,国家定然不会放任农村市场不管,根据日本的成功经验,国家很有能借此机会实现农业的产业升级。这就为我们的开展时效性和创造性的工作提供了前提。那么我们将怎样具体开展工作呢?我总结为战术支招。战术支招的意思就是将我们的业务和有利于农村农业发展的元素绑定在一起。把农业、农民最需要的东西用业务的方式加以体现出来。

第一,礼品"三下乡"。"三下乡"指的是国家政策下乡、农业信息技术下乡,信用社优质服务下乡。通过"紧盯"国家政策,把各种利农惠农的政策第一时间印制出来,同时针对我国农业实用技术落后和增收致富的各种信息闭塞的现状,信用社制定出系统的方案和措施,寻求最可行的"点子"。把这些东西连同我们业务一起送下乡,农民了解国家政策后放了心,在有了技术以后充满信心,再加上信用社送来的诚心,可谓是"精诚所加,金石为开"。

第二,"擒贼先擒王"。我这里说的王就是"山大王",是指那些有"依山靠山富于山,依水靠水富于水。"的勇气和具有产业链战略思维的新农业创始者。沿海地区的非农企业分崩离析以后,很多人才必定向内地向农业方向发展。新农业作为一项国家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必定广泛吸引技术和人才转型到农业,而这些人和技术将成为未来中国农业产业升级的中坚力量,他们中的创业者势必成为我们未来最大的潜力客户群。我们给这些创业者提供最优惠的金融政策和财务支持,势必率先攻下新农业市场的滩头阵地。

第三,帮农民消费。农民是最舍不得花钱的,一来是没有钱,二来是不会花钱。帮助农民把钱用到点子上是我们的主要工作。通过礼品"三下乡"活动在客户中建立最广泛的信任是前提,让农民意识到要把钱用在生产生活上是关键。可以与有资质有保障的农资、饲料、运输等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把信用社构建成一个信息中心。一方面可以使农民买到优质的产品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同时也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及时准确供求信息。也可以使那些诚信度缺失的客户和企业在双向选择中被淘汰。

总之,科学发展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实际行动。群策群力的开动脑筋,把大家的智慧和信用社的工作切实结合起来,最终克服了困难,促进了发展,改变了现状才是目的。我相信,坚决贯彻好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势必成为我们开展工作新的起点,成为战胜危机赢得挑战的起程港!

第3篇

【关键词】“是”字、副词问题、形式与语义、区分

1 有关判断句的几个问题

1.1对“是”是判断动词还是指示代词的区分

1.1.1“是”字在古代汉语中,常用作指示代词,可译为“这”,有时也用作判断句主语

例句:(1)君曰:“以子言论,是贤君也,安可攻?”《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2)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韩非子·难一》

(3)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例句(1)中的“是”字指代“中山国君”,例句(2)中的“是”字指代上文国君之言,例句(3)中的“是”指代前文“吾不能用早子,今急而求子”。三例中的“是”字都用作主语,为指示代词,并非判断动词。

1.1.2“是”为判断动词

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中认为:判断词“是”大约产生于公元一世纪左右。

但在上右汉语中已经出现了“是”为判断动词的用法。

例句:(1)孰是吾君也,而可无死乎?《国语·越语》

(2)问人曰:“此是何种也?”对曰“此车轭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但上古文献中这种现象是极少见的。

汉代,“是”为判断动词的用法渐渐增多:

襄子至桥,马惊,襄子曰:“此必是豫让也”。《史记·刺客列传》

西门豹曰:“巫妪,弟子是女子也,不能百事,烦三老为入白之”。《史记·滑稽列传》

1.1.3怎样辨别“是”是判断动词还是指示代词。

通过对多个例句的分析发现了一些小规律,在这里探讨一下。

(1)判断句中“是”前面另有代词作主语,则“是”为判断动词。

如果判断句的主语是由一个代词充当,则不必要再用指示代词“是”来复指,那么“是”处,主谓语中间便是判断动词(系词)了。

例句:①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史记·商君列传》

②余是所嫁妇人之父也。《论衡·死伪》

③此早何种也?《韩非子·外储说》

上面三例的主语是代词“其”、“余”、“此”,“是”夹在主谓语之间,为判断动词。值得思考的是:“是”前有代词作主语,“是”后无谓语的情况

例句:①君老欲无礼,此是矣。《晏子春秋·内篇谏》

②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曰:“我是也”《史记·刺客列传》

这里的“是”不能认为是判断动词,它代词的痕迹仍然很明显,可译为“就是这样的(事或人)”这里应理解为由代词向系词转化的过渡阶段,因为虽然它有代词的痕迹,但“是”前仍存在代词“此”、“我”,不过已经开始向系词过渡了。

(2)判断向主谓语中间的“是”,前面有副词修饰,该“是”为判断动词

古代汉语中代词一般不受副词修饰,因此,假如处于主谓语之间的“是”前有副词的话,那么该“是”为判断动词

例句:①此必是豫让也。《史记·刺客列传》

②此谓霣之者,皆是星也。《论衡·说日》

③枯木之质宁是荣木之体?《范缜·神灭论》

上面三例,“是”前有副词“必”、“皆”、“宁”修饰,因此为判断动词

(3)“是”处在一主一谓两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之间,后无语气助词“也”,“是”则为判断动词

例句:①甲乙是其名。《论衡·诘术》

②问今是何世。《桃花源记》

③豫章太守顾邵是雍之子。《世说新语·雅量》

句后已无“也”字来加强判断语气,判断意完全由“是”来承担。

当然以上三点辨别方法仅是一些方面。对于“是”是判断动词还是指示代词应更深入的探讨。结合具体的例句来做进一步的研究。

1.2判断句中的副词问题

1.2.1必、亦、固、皆、乃、即、非等词是副词还是判断动词?

(1)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记·项羽本纪》

(2)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韩非子·五蠹》

例句(1)可泽为:夺取项王天下的必定是沛公。

例句(2)可译为:现在想要用先代君主的政治,来治理当代的百姓都是守株待兔这一类。

译为现代汉语时在必、亦、国、皆、乃、即、非后要添加上一个判断动词“是”。可见这些词并非判断动词,而是副词,用于判断句的谓语前作状语。

1.2.2副词是否可以表判断的问题

首先,副词“乃”、“即”、“则”,虽然有“便”、“就”的意思,但仍然只能表示一种强调的语气,而不能像现代汉语的判断词“是”那样表示一种判断与被判断的逻辑关系。如去掉这些副词后这些句子仍然是判断句

当立者乃公子扶苏;当立者公子扶苏

梁父即楚将项燕;梁父,楚将项燕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此岳阳楼之大观也

其次,虽然“乃”、“即”、“则”等副词可作状语,但是仍只能充当状语这种次要成分,处于帮助谓语对主语进行判断的次要地位,不能直接对主语进行判断,表示判断与被判断的逻辑关系。

最后,去掉副词仍为判断句。那这些判断句是谓语与主语的位置语序来表示判断关系,即直接把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放在主语后面作谓语来表示对主语的判断,由于副词“乃”、“即”、“则”只起到帮助判断的作用,所以,没有这些词并不影响文言判断关系的表达。

1.3“××者,××也”,“××,××也”是否用来判断

1.3.1“也”字的功能

(1)针对主语而发具有的功能

①说明所属类别

来伯,量丝鱼,吾将从之。

②评断

背施,幸灾,民所弃也。

③表示预估

亡邓国者,必此人也。

④说明情境

冬,曹武公来朝,始见也。

⑤说明原因

晋碎趁,畏其众也。

⑥说明目的或用意。

齐候使炙仲年来聘,结艾之盔也。

这些功能性质都是对主语的判断。

(2)“也”搭配的主语和谓语的类型

主语:①名词组:弓矢者,器也;我,御之上也。

②动词组:震,动也;不书香大夫,讳之也。

③形容词组:恒,久也;检,德之共出;侈,恶之大也。

④子句:公及戒皿于唐,修旧好也;公知晋,朝明君也。

⑤复句:诸候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若获荐币,修垣而行,君之息也。

谓语:①名词组:弓矢者,器也。

②动词组:震,动也。

③形容词组:用于评断:不背平,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

1.3.2“××者,××也”,“××,××也”是否表判断?

首先,语气助词“也”用于直陈句末时,它的词汇意义都很“虚”,没有什么实在意义,只能表示一种确认的语气,由于判断与被判断的逻辑关系不是用语气所能表示的,因此就算语气助词“也”是用在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作谓语的句子末尾,也不可能像具有实义的现代汉语判断词“是”那样,表示一种判断与被判断的逻辑关系。

例句中去掉“也”其意思并没有改变,仍然是判断句。

陈胜者,阳城人也陈胜,阳城人。

我,子瑜友也我,子瑜友。

其次,只能表示舒缓语气的“者”更不能表示判断关系。

最后“者”、“也”等只能帮助判断,只表示一种语气,不能表示一种判断与被判断的逻辑关系。

1.3.3“××者,×××也”,“××,××也”的句子都是判断句吗?

(1)谓先主曰:“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平?”《三国志·诸葛亮传》

(2)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吕氏春秋·察今》

(3)诸生乃皆喜曰:“叔孙生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4)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论贵粟疏》

(5)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史记·陈涉世家》

(6)怀王欲行,屈平日:“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无行!”《史记·屈原列传》

(7)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史记·老庄申韩列传》

(8)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史记·管晏列传》

上面这些例子均为判断句,例(1)(4)的“者”字是语气助词,表示提示,例(2)(5)(8)的“者”字是代词,同它们前边的词组成“者”字词组,用作主语,也有提示作用。

(9)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左传·僖公五年》

(10)夫功者难成而易败,时者难得而易失也。《史记·淮阴候列传》

(11)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荀子·劝学》

(12)晋国之忧可立俟也。《左传·成公十六年》

(9)到(12)例,从表面形式上看,都是“×××者,××也”和“××,××也”的句子,但从内部成分关系看,它们都不是判断向,如:

例(9)在主语“辅车相依,唇亡齿寒”之后有个语气助词“者”字,在句尾有个语气助语“也”字,但谓语是动词“谓”,“虞虢”是前置的宾语。

例(10)的两个分句,分别在主语“功”“时”之后有个语气肋词“者”字,在句尾共用一个语气肋词“也”字,谓语是动词“成”“败”“得”“失”

从语义来看,例(9)(10)(12)都为陈述句

例(11)的前一分句,主语是“质”,谓语是形容词“美”,句尾有个语气助词“也”字;后一分句的主语是“所渐者”,“者”字是代词,谓语是指示代词“然”字,句尾有个语气助词“也”字,这是描写句。

总之,判断句的确认不能简单地根据表面形式,因为典型的判断句形式都不一定判断句。

1.3.4判断句的活用:用“××者××也”、“××,××也”式表法原因、比喻、询问。

(1)用判断句的形式表示原因

①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庄子·养生主》

②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我两人在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句①的“割”“折”并非表示此时此刻正在施行这一动作,而只是说明“更刀”的原因。

例句②是最典型的“××者,××也”判断格式,这里用来解释原因。

(2)用判断句的形式表示比喻

①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论语·颜渊》

②气、水也;言,浮物也。《韩愈·答李翊书》

它们并不是真正的判断,只是一种比喻性的解释。

(3)用判断句的形式表示询句

①追我者谁也?《孟子·离娄》

②今夫子所贤者何也?所高者何也?《史记·日者列传》

形式上是疑问句,实质上是一种判断,对主语要求作出解释。

(4)用判断句的形式表示某种曲折复杂的内容

夫战,勇气也。《左传·庄公十年》

“战”不是“勇气”,战争是靠勇气的它是用判断句的形式表达了庄缩的内容。

2 小结

对于上面几个问题的探讨可知;理解判断句不仅要从形式上来把握,还要注重语义关系,二方面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判断句,探讨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并加以论证,希望能够带来一些启发。

参考文献:

[1] 王力《汉语史稿》

[2] 郭锡良《古代汉语》

[3] 周秉钧《古汉语自学手册》

第4篇

如何做好彝族学生的汉语教学呢?笔者是一名汉族女教师,在乡村小学任教过13年,现在根据我的一些经历来谈谈彝族学生的汉语教学。

把握契机,教学汉语。还记得在1995年,我被分配到金阳县洛觉片区马店小学任教。刚教汉语文时,我信心满满、充满热情地投入教学,可是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了问题。那些眼睛大大的,看起来很机灵的学生们,不像先前那样认真地听我讲教材内容了。到后来,有些学生干脆就不听我讲了。这很让我感到沮丧,原来他们不完全听懂我讲的内容。我的热情也慢慢消退了下来。静下心来进行思考,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很多都只懂彝语、不懂汉语,就是语言上有障碍。这学校有一百多个学生,汉族学生只有几个,那么多彝族学生,平时说话全用彝语而不使用汉语。我不懂这里的彝语,对我有意见的学生有时用不好听的彝语说我,我估计到他们说我的话是不雅的话,但我用汉语教育他们,他们很多内容都听不懂。我把握时机,及时请教懂彝语的教师,尤其是请教那用彝文教材来教彝语的教师,这是教彝族学生学习汉语的第一种好方法。

我即学即用,用刚刚学到的一点彝语和学生交流,果然,有学生主动和我说话了,我趁机用汉语交叉在里边和他们交流,他们慢慢地听懂了我说的意思。这使我很高兴。课堂上,我利用教材教他们认识怎么读,这中间时不时用懂得的一点彝语来帮忙,我的这点彝语在学生们学习汉语方面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我要求学生平时在师生间、同学间交流时,尽力用汉语说话,这是彝族学生学好汉语的第二种好方法。

我在课堂上讲汉语文,主要用汉语言讲课,在很必要时,用上自己懂得的彝语。教学相长,我教学生汉语言,我也懂得了一点彝语,慢慢地也了解到这地方彝语和汉语的异同了。就像学英语,单词、短语必须学,把单词、短语放在文章中去学就更加准确地知道意思了。语言类的课程是想通的,培养语感,把单个的词和短语放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去运用和掌握,懂得意思就不难了。

我要求学生用普通话读汉语教材中的内容,这是我认为彝族学生学好汉语言的第三种好方法。

教读汉语拼音的时候,要求读准。彝族学生虽然受本民族语言的影响,彝腔重,但是有不少彝族学生用普通话读汉字读得很好的。他们觉得普通话好懂,因此,不少学生互相打招呼都用上了普通话;他们觉得普通话好玩,因此,玩吃饭、打战、老鹰捉小鸡游戏时用上了普通话。赶集做买卖时,他们能用上了普通话。

我要求学生背诵汉语文教材中的内容,这是彝族学生学好汉语言的第四种好方法。

熟语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学生读教材中精选的内容,对他们学习汉语很有好处。头脑中没有一定量的文章内容,就没有用来思考的材料了。为此,教师要注意选一些古典诗词、现代名篇名句给学生读,让他们诵读成诵,汲取营养。背诵能锻炼学生的记忆,经典段落一次次地背了下来,学生的成功感也就产生了,这就为学生主动去学好汉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要求学生及时地把诵读和背诵过的段落或篇章用正确的书写顺序写下来,这是我认为彝族学生学好汉语的第五种方法。

这种方法也是相当重要,因为一个学生无论怎么会读,怎么会背诵,还是要通过笔试来检测其掌握的情况如何。很多学生考试失分的原因之一就是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多一笔少一笔,难以辨认。这会使阅卷老师不忍卒读,从而影响学生得分。这一点,我们不少教师都引起了重视,每一周安一节课专门练习写字。有些彝族学生写的字很清楚、又美观。我把字写得好的学生作为榜样,让写得不好的同学来学习,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这榜样的力量是很大的,那些字迹潦草的同学也把字写得好许多,班上同学的整体写字水平都得到了提高。

话虽说如此,并不是金阳县每一个片区的学生都是一样的,不同片区的彝族学生的学习劲头是不一样的,学习汉语的效果也大不一样。

2002年,我被调到天台片区的热柯觉中心小学。这所学校所处位置是高寒山区,一年四季中,只有夏季是暖和的,景色也是最美的。这里的冬天感觉比较长,人们的穿着都是比较厚的衣物。由于冷,学生到校的时间都比较晚,上正课的时间也比较少了,一些彝族学生有时就不来上学了,这很不利于教学。教师的墨水在冬季容易冻结,批改作业很不方便。这个乡是彝族聚居地,学校里都是彝族学生,没有汉族生。这些彝族学生学习汉语的时间少,他们的长辈不会说汉话的相当多,他们到城里赶集,由于汉话说不好,与汉人做买卖,直接用彝语交流,有时会难堪的。要知道,城里做生意的,尤其做生意做得好的有很多都是汉人。他们从高寒山区来,如果遇到懂彝语的汉人,他们就能非常顺利地做好买卖并且愉快地回家了;如果遇到不懂彝语的汉人,那他们就不一定那么顺利地进行交易并且愉悦地回家了。因此,个别家长去赶集就带着自己读过书的孩子去赶集,当汉语翻译。这个地方懂彝语的家长,尤其是村组干部,他们非常支持他们的孩子读书,有的直接送到县城小学去读。但是有些家长思想还是落后,他们不怎么热心送子女到学校来读书,抱着子女想学就学、不学就算了态度对待孩子们的学习。

第5篇

第一次和女朋友见面,我没好意思直眉楞眼地看人家,偷偷从酒瓶子底后瞟了几下,欣喜地发现我对面坐了位美女,长得赛过章子怡!突然感觉到生活很美好的我,逢人便夸我有一个皮肤白皙、身材苗条的漂亮女朋友。

夸得多了,狐朋狗友阿彪不知是吃醋还是打击我的积极性,说,大刚,我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呀,你老婆白是白,可一脸的雀斑;身材是不胖,算得上标准,可她那双脚是赛过小船哪,哪配得上你的高大帅气!我对他嗤之以鼻,你懂什么呀,人家朱元璋的马皇后还是大脚呢,多贤惠的妻子呀!再说三十五码的鞋和四十码的鞋都一个价钱,碍着谁啦!后来这话几经辗转传到我女朋友耳朵里,她哭得是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说是非我不嫁。就这么着,我白白捡了一个漂亮老婆,美得我晚上睡觉都唱《两只蝴蝶》。

无独有偶的是,老婆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有点轻微的远视,不能用眼过度,否则会眼睛酸痛头昏脑胀,我颇有男子气概地说,老天安排了我们成为造地设的一对,绝配!老婆顿时小鸟依人地靠在我胸前,无限欣慰地喜极而泣。

我有个很大众的爱好,和不知名未谋面的网上妹妹聊天,说一些桃红柳绿的话,既陶冶心情又有利于社会稳定。一天我正和一位叫“香香公主”的网上妹妹聊得起劲,老婆拎着拖把进来了,我一看大事不好,赶紧点开一个新闻网页做苦苦研究状,老婆一边拖地,一边心疼地对我说,大刚啊,别太操心研究国家大事了,对眼睛不好。第二天,老婆就给我买来半打“闪亮”牌眼药水,叮嘱我按时用,我暗自窃喜“远视”的老婆没有发现我的不良行为,可看到那六瓶眼药水,我在电脑前和那些“香香公主”、“臭臭丫头”聊天时,就少了很多奇妙幻想,多了些成熟男人的稳重。

刚结婚那会儿,我还能每天按时上下班,不和那帮狐朋狗友一块胡吹海喝。可挡架不住张三的明嘲暗讽、李四的激将、冯五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吆喝,我终于又回归了革命队伍。

休息日,阿彪约我晚上去“小洞天”喝酒,说他有心事不说不快。我那兄弟情谊比天高的英雄气慨就涌上来了,向老婆请了假就直奔“小洞天”。推杯换盏间,阿彪大倒苦水,说他老婆管他像管三岁小孩,查短信掏钱包看聊天记录,规定他不许喝酒,不许晚回家,不许和陌生女人说话。阿彪万分羡慕地拍拍我肩膀说,兄弟,还是你好呀,娶了个远视老婆,看什么都看不清。失去自由的阿彪越喝越勇,我一边劝他一边不免有唇亡齿寒的忧患意识,也一杯杯地往肚里灌。

直到我摇晃地辨清自己是站在自家客厅时,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我做贼心虚地往卧室里张望,屋里黑漆漆的没动静,敢情老婆已经睡了。突然,我口袋里的手机狂响,摁下接听,阿彪老婆的高分贝声浪就呼啸而来,她怒声呵斥我带阿彪去喝酒,把他灌得到现在还在唱《两只老虎》。我一肚子委屈,好不容易听完训斥,眯着眼睛看到餐桌上放着一大碗绿豆汤,碗底压了张纸,老婆怕我看不清楚把每个字都写得有她拳头那么大。老婆说她有点累,先睡了,熬的绿豆汤让我多喝点。我端起凉凉的绿豆汤一饮而尽,吧咂吧咂嘴有点甜,老婆放了冰糖在里面,我一下子从嘴里甜到心上,刚才的郁闷和委屈全跑光了。

老婆给了我来去自由的广阔天地,咱当然得报之以李。近视的我坚持不懈地夸老婆新烫的头发有女人味,可说心里话我觉得她这新发型挺像电视剧里的女特务;夸她新买的衣服很出众,私底下我更觉得她这套衣服和以前的没什么差别。我还把老婆认为重要的一切纪念日都存在手机里,提前一天准备好,让她在每个纪念日里都能感觉到我的诚意和重视。

这天快下班时,我接到初恋女友的电话,她提出要见我一面。我们曾是大学同学,本想拒绝的,可男人的面子让我开不了口,再说心里没鬼怕什么。

见了面,前女友张口就提出要见见嫂子,我心里像小鬼打鼓表面却硬撑着点了头。我们三个围坐在餐桌前,老婆做了一桌子好菜,还热情地给前女友夹菜。我倒了杯果汁端给前女友,她双手捧着我的手接过果汁。当我们的手触摸到一起时,我像被火烫了似的赶紧把手抽出来,瞅瞅老婆,她正在揉眼睛,我的心才算是落了地,还好老婆没看见刚才一幕。

送前女友出来走到小区外,她定定地看着我:“大刚,你真幸福,你有一个爱你的好老婆。”我的虚荣心又冒上来了:“那是,我挑的老婆还会有错?”前女友突然双眉紧锁地望着我:“大刚,最后再抱我一次吧,我们不会再见面了。”虽说老婆是个高瞻远瞩的远视美女,可咱也不能做对不起她的事呀,我一把握住前女友的手:“别那么说,咱俩的同学友谊还是永存的。”

目送前女友坐上车,我听到身后有人说话:“大刚媳妇,黑灯瞎火的你在这儿干吗呢?”老婆的声音回应着:“我出来倒个垃圾。”我回头一看,老婆正站在黑暗角落里和过路邻居打招呼。接着,老婆走到我身边,低着头向我说对不起,说她不该不信任我。我揽过老婆的肩膀,傻瓜,我的心里只有你。老婆笑成了一朵喇叭花,却推开我的手说:“别动手动脚的让人看到了笑话。”

星期二下午,老婆请了假陪我去做恢复视力的治疗。张大夫是我们夫妻视力问题的保护神,我们找他治疗已经有几个月了。一整套程序下来,张大夫满意地说我的视力恢复得很不错。我拉过老婆让张大夫也给瞧瞧,他望了望老婆又看了看我,吃惊地问,你不知道吗?你爱人的视力早就恢复正常了。我一下子想起我那些春花秋月的聊天记录,喝到半夜的浪荡行为,还有和前女友的暧昧言行,原来恢复视力的老婆都看了个一清二楚呀!

第6篇

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由于工作原因,我客居在布里斯班。刚一安顿下来,就有人向我推荐,说离住处不远的布里斯班河畔,有个“特家常”的绿蚤市场,在那里可以“买菜看光景”,一举两得,两不耽误。从此以后,便和绿蚤市场相约周六,一逛就是80个周末。

绿蚤市场(Green Flea Market),又被当地人称为西区市场,是一家每星期六5:30-14:00营业的露天市场,位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市西区珍妮街,处在戴维斯公园的边缘,由彼得・海克沃斯女士创建,2002年9月21日正式开市。

开业伊始,由于地理位置较偏,公众认知度较低,只有8个摊位入市,可谓门可罗雀。在初创的3年时间里,布里斯班“市场之母”海克沃斯女士因地制宜,无为而治,在不断加大广告投入和市场管理力度的同时,努力打造素面朝天不修边幅的原生态高保真市场文化。没有了矫揉造作扭捏粉饰,看上去甚至有些蓬头垢面,杂乱无章,“舆辇杂沓,冠带混并”,但却越发亲民随和,活力四射。

经过近7年的匠心独运,竭虑经营,商业教化,绿蚤市场每周摊位逾百,顾客数以千计,成为布里斯班最具特色的周末市场之一,是一道魅力独具的人文景观,深受拥有多元文化背景的西区居民和布里斯班市民的喜爱。星期六逛绿蚤市场,已成为当地人不可或缺的生活内容、社交习惯和远离尘嚣的逃遁之道。

然而,绿蚤市场的多舛命运,似乎和簇拥在她身边的绿荫如盖的百年无花果树一样,充满了坎坷和劫难。

早在2006年11月,正当绿蚤市场的经营开始柳暗花明的时候,她所依附的戴维斯公园里的无花果树,却被发现染上了俗称“树癌”的褐根症――树根开始腐烂,树叶全面枯黄。市政厅用通透的铁围栏把病树画地为牢。瞧着可怜的行将就木的老树,连鸟儿都望而却步,不去栖息。于是,受到殃及的绿蚤市场的前景,突然间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缩小规模,撤市救树,退场还林,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此后,尾随而至的全球金融危机和猪流感疫情,更是让绿蚤市场啼笑皆非,喜忧参半。

2009年初,绿蚤市场长期经营许可到期后,海克沃斯女士开始按月申领经营许可。2009年4月,市政厅通过招投标方式,与最终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悉尼蓝天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市场经营合同,以期营造出一个更加“精致、整洁、美观”的市场。

一手把绿蚤市场拉扯大的海克沃斯集团,尽管在竞标中“莫名其妙”地出局败北,但面对即将在童年夭折的亲儿子般的市场,海克沃斯女士义愤填膺,强烈要求市政厅不要把市场经营权拱手让与外地同行。

2009年4月18日早6时,初秋的布里斯班天刚放亮,业户们就纷纷套上了胸前印有“不准插手西区市场”绿色字样的白色T恤,以示对海克沃斯女士的无声支持。上午9时,正式抗议活动在市场边的足球场上平静开始。海克沃斯女士身披当年市场开业当天穿过的外套,静静地站在人群中。“不许染指我们的市场”、“本地市场本地管”等用纸箱板拼凑成的体现绿蚤市场一贯风格的牌子,高高地举在人们的头顶之上,显得格外醒目。一位抗议者走上由大货车搭成的临时讲台,意味深长地说:“在今年我们庆祝昆士兰州脱离新南威尔士州独立150周年之际,悉尼又派人来管我们布里斯班的事儿,这可真是一件蛮有意思的贺礼呀。”

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路边众多的摊位中,又多出了一个小桌支撑的临时摊床。73岁的海克沃斯女士无言地瘫在那里,沮丧和失望写在脸上,似乎要把曾经的市场坐成无奈的战场。桌面上有一张手写的纸条:“下周六5月2日,您将在绿蚤市场享用最后的早餐。带些椅子和野餐毯子到树下来。”旁边,还放了一些海克沃斯女士经营的另外一家“乡村市场”的广告。

显而易见,绿蚤市场已经在用这种卑微婉约的方式,跳起了“最后的华尔兹”,开始向大家伤感地辞行了。这时,我的耳畔忽然回响起一段如泣如诉的探戈旋律:“笙歌的日子总是些缱绻故事,偶尔的烦扰一直以为是最美丽的开始。给你的钥匙,给你这爱的城池,深夜里惊醒,发现依然是城已破碎爱已伤……”

2009年5月2日,星期六,是海克沃斯女士经营管理的绿蚤市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相见时难别亦难。市场上早早就挂出了几块手绘的彩色告示版,上面画着稚嫩的花朵和天真的眼神,像是在讲述着一个暮年顿悟的童话:“再见了,亲爱的绿蚤市场的朋友们。衷心感谢你们相伴走过的春秋冬夏。深深的眷恋,无尽的怀念。”

海克沃斯母女俩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隆重登场,像是赶赴一次盛装舞会,端的是精雕细琢,花枝招展,兴高采烈。不时有老主顾上前拥吻告别,没有眼泪,似乎也没有悲伤。

下午4点零6分,市场经理、海克沃斯的女儿杰恩,俯身拾起丢在地上的最后一块纸板,冒着零零星星的太阳雨,黯然离开了早已收摊的市场,没有回头。此时此刻,她身后市场旁的球场上,正进行着一场没有观众的女足赛事,比分是2∶0。

在走过了6年零8个月阳光灿烂的日子后,在人声鼎沸、门庭若市之时,绿蚤市场收缰勒马,沾襟拂袖,绝尘而去。

2009年5月9日,又是一个星期六,太阳照样升起在“阳光之州”的上空,但物是人非,绿蚤市场已经是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蹒跚着走入了布里斯班150年的城市发展史,失魂落魄地涂抹进了光阴故事的段落篇章。

住在有早市的城市里时间一长,就懒得去睡懒觉了。当然,要说每天都不睡懒觉,那多少有些夸张,不过星期六的早晨,是无论如何也要早早起床的,因为晨梦还没醒来,远处的公园里就已经有一个绿蚤市场在心中沸腾了。

早市是城市一天的拉场戏。凡是有早市的城市都各有各的唱法儿。而布里斯班的早市,则更像是二黄摇板,紧拉但却慢唱着。

下厨的乐趣始于买菜,买菜的兴致源于早市,这是布里斯班人有别于其他都市人的分水岭。成规模的早市在布里斯班就有40多个。如果加上小的跳蚤市场、庭院甩卖和车库旧货摊,那就多得不胜枚举。林林总总的早市,有的已历经过百年的经营。寒来暑往,原本是为了便利百姓生活,不想却使布里斯班遍尝了人间烟火,从而更加可近可亲。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早市通常都是混乱不堪的,一副头不梳脸不洗、眼屎斜挂的样子。有时甚至心绪不宁慌慌张张的。商贩们慌不择路地奔逃,戴红袖章的大沿帽紧追不舍,大头鞋上沾满了粘粘的蛋黄。所以,有一天走进布里斯班的早市,我觉得还是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早市对布里斯班人而言,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市井生活方式。挎着篮子,牵着爱犬,先闲庭信步地在热狗、咖哩饭、鸡蛋饼、巧克力奶、德国烤肠、果味酸奶、澳洲羊排的味道里徜徉一圈,然后挑一棵大树席地而坐,享受一顿美味的早餐,接下来再汇入采购大军当中。由于生活滋润,心中有粮,挑选起瓜瓜果果根根菜菜来,就显得特别客观,格外冷静,十分从容。

早市里绝少有引吭叫卖的,偶尔飘起的“两块钱一袋儿”,声儿还没落地,就很快淹没在大提琴深沉的诉说中。卖花的、按摩的、理发的、烙饼的、弹琴的、作画的,簇拥成了一幅西洋景,一张浮世绘。

由于摊位彼此相连,卖的菜果种类又大多相似,从这家摊床上挑拣的蔬菜,拿到另外一家去交款的事儿就时有发生。而每逢这时,顾客总会遭遇微笑的婉拒。

早上四五点钟上货,5点半就开卖的摊主们,虽然已经忙活了一个早晨,但个个看起来很美。可以说,布里斯班的商贩们是世界上最有气质的一批。干干净净的菜,清清爽爽的人,让人仿佛觉得他们起早不是为了图利,而是为了站成一幅澳洲瑰丽温馨的风俗画,淡妆素抹,相得益彰。

偶尔,你还会邂逅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人,从你身边翩然掠过,一头花白的长发随意挽在脑后,紫罗兰色的披肩斜搭在肩头,棕色的菜篮子里还横担着一柄紫罗兰色的阳伞,迷人的韵味能粘住你的视线,纠缠不清,撕扯不开。

更有意思的是,有的早市索性就开在酒吧的对面,或者说,有的酒吧干脆就开在早市的对面。一瓶红酒,两个朋友,临街的长椅上坐着三心二意泡吧的人,面对着接踵而至的赶早市的人,在欣赏眼前买卖交易的同时,也将自己坐成了一道别致微醺的景观。把大俗的早市烘托成大雅的去处,这是布里斯班人的一大匠心。

12点一过,整个早市就开始渐渐地融化疏朗开来,及至下午2点,业户们会果断地停下手中的交易,打道回府,哪怕顾客已经把钱递到了手里,奉送的也照样是一句“对不起,到点了”。

早市散去,身后的绿地渐渐显出原貌,空空荡荡,没有一片菜叶,一点垃圾,只剩下残留的花瓣和咖啡的余香在缭绕着,还有那黑白花点儿狗旁,老人手中的那把红色吉它弹出的最后一个G7和弦,在静静地飘散开来,在离去的背影后苦苦地纠缠着。

绿蚤市场属于能够让你一见钟情的那种,只消走上一遭,你准会迷恋上她那不修边幅的气质,闲散杂乱的神情,不拘小节的超脱。于是,2007年9月22日,我拍下了这个市场的第一张写真。从此以后便执迷不悟,一发难收。每逢星期六都要背着相机去买菜,先买后拍,先拍后买,边买边拍,不买也拍,成了我周末业余生活的有机构成。

透过镜头看市场,让我有机会目睹了澳大利亚百姓街坊般的真挚与热情。记得那天当我把镜头对准一位卖鸡蛋的老人时,他竟惟妙惟肖地学起了母鸡的叫声;还记得当我走过一个化妆品摊位时,忽然从身后传来了一声招呼,转过身来,只见一张灿烂的笑脸正在真诚地绽放。“给我照张像吧。”说着,她还戴上了红色的草帽配合我。那个优雅的瞬间至今历历在目;更记得一位越南裔业户,坐在摊位后面不显眼的地方,悄悄地大口地吞着馒头。移民的艰辛和处境,在那大张嘴巴的刹那一览无余。

尽管将来在绿蚤市场的原址上,不难演变出比肩接踵的场景,前呼后拥的摊点,琳琅满目的特产,熙熙攘攘的人流,但彼时的味道、韵律、风格与感觉,注定难以也无法克隆。

第7篇

关键字:经营范围内部责任营业自由

一引言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性质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国立法对此态度亦有一个转变的过程。从民法通则及公司法的权利能力限制说到合同法的代表权限制说,可谓是立法的一大进步。然而,代表权限制说否为最佳之选择呢?本文试就此进行分析。

二经营范围性质学说概述

所谓经营范围亦称营业范围,国外立法一般称之为目的或宗旨。

关于经营范围的性质的学说,大体而言,计有四种[2],一为权利能力限制说,二为行为能力限制说,三为代表权限制说,四为内部责任说。因所持观点不同,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外的行为是否有效及无效时是否有补正之可能,将的出不同结论。

(一)权利能力限制说

权利能力限制说认为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乃是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该说依其对法人实质所持态度不同又可细分为两派,采法人拟制说者认为法人无行为能力经营范围自仅仅限制权利能力。日本民法属之。《日本民法典》43条规定:法人依法令规定,于章程所定或捐助行为所定目的的范围内,享有权利,负担义务。

但法人实在说者认为法人不仅有权利能力也有行为能力。则经营范围限制的不仅是权利能力也包括行为能力。我国民法属之。我国《民法通则》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公司法》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采权利能力限制说,则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当然无效,绝对无效。即使公司经修改章程亦无补正之余地。可谓犹如死胎,纵妙手回春也回天无术。

学者认为经营范围对权利能力的限制的意义在于,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因为公司经营范围不仅表示了公司的权利能力,也反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而股东正是根据经营范围来预测投资风险做出投资决策。且交易相对人可根据公司经营范围来判断其将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超出了公司经营范围。[3]

(二)行为能力限制说

该说认为,公司的权利能力仅仅受其性质和法规的限制。公司作为权利义务主体,其经营范围的限制仅是对行为能力的限制。

依该说,公司经营范围外的行为,类似于无行为能力自然人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竟修改章程取得行为能力,则该行为因补正而具有完全效力。

学者认为,权利能力限制说所主张的凡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一律无效,显然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保护和交易安全。且易给公司推卸责任的机会。而采行为能力限制说则可以兼顾公司股东及对方当事人利益。梁慧星教授持此观点,并认为我国《民法通则》42条和《公司法》11条以及《合同法》50条采行为能力限制说。[4]

(三)代表权限制说

该说认为,公司经营范围不过是划定法人机关的对外代表权的范围而已。

依此说,法人经营范围外行为属于超越代表权的行为,应为效力待定,存在予以追认的可能性。且肯定有准用表见的余地。德国学者拉伦茨采此说,认为法人目的得限制法定代表代表权,显然逾越法人目的时,自成立代表权的滥用[5].我认为我国《合同法》50条采此说。该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四)内部责任说

此说认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公司内部关系的准则,仅决定公司机关在公司内部的责任。故公司经营范围外的行为当然有效,而不论相对人为善意或非善意。因此而导致公司损害的情况下,公司负责人应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义务。德国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使超出了宗旨的范围,仍然约束着公司。在与公司之间,法定代表会不应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活动。我国学者谢怀轼先生采此说。[6]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似采此说。

三各学说之评论

(一)权利能力说之评论

我认为权利能力限制说不足取,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易导致给公司推卸责任的机会。如果公司超出经营范围为交易行为,有利可图,当然不会主张无效,但一旦对其不利或自身不能履行义务,则就会主张该交易超出经营范围应为无效。从而既不履行依交易所应承担的义务,也不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这就会严重损害相对方的利益。这实质上是只有相对方受交易合同的束缚。实有违合同之本质,民法之公平诚信原则。

第二,有碍交易安全。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其一切活动之根本目的便在于实现营利。而交易的便捷可靠是达到营利目的的重要条件。因此必须确保交易的快速便捷。要求与公司交易的相对人每进行一次交易都查阅章程自是不便。况且某交易究竟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也很难判断。如1991年,江西省曾经为一个案子中涉及的究竟是“化工产品”还是“药”的问题,弄得一审再审,最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反复批示才结案。试想连法官都搞不清楚所谓的“经营范围”,怎么指望交易相对人会做出准确判断?!

第三,不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因为公司一旦为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即为无效,无追认补正之可能。则即使当事人已履行合同,对其并无争议,甚至交易标的物几经转辗,也应返还给对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之今天,其对社会秩序危害之深,可想而知。

第四,我们应当明确的是,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并不等于违法经营。所谓违法经营是指从事法律禁止从事或法律规定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才能从事之经营。而超出经营范围经营或许有可能是违法经营,或许仅仅为一般超出经营范围的经营。前者自应是无效。但若认为后者亦应为无效,则并不符合交易尽量有效原则。只要交易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就没有必要对当事人间私的关系干涉过严。

第五,而且,采权利能力限制说并不合公司立法司法之发展趋势。如明确以经营范围限制公司权利能力的日本,自大正时代以来,逐渐放宽了对目的范围外行为的解释,最终形成客观抽象基准说。该说认为,不仅从事章程所定目的事业的行为,属于法人自体的行为,而且为了完成目的事业而从事的一切必要事项均应属于目的范围内行为。并以此为根据解释认为公司代表法定代表代表公司向政党政治献金的行为非目的范围外行为。到这一步,可以说完全否定了公司经营范围对权利能力的限制了[7].另一典型代表为英国。英国可谓是越权行为理论的发源地。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严格限制公司能力的理论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因此,到1972年,英国公司法以制定欧洲共同体法为契机,对该理论大加修改,该法第9条规定,公司机关所为的行为,即使此种行为超出法律所赋予或法律所允许赋予该机关的权利时,不在此限。至此越权理论被完全否定了[8].(二)行为能力限制说的批判

本人认为,行为能力限制说亦不足取。因为

第一,行为能力的本质为意思能力。意思能力为行为能力的基础,有意思能力者则有行为能力。但法人并不象自然人那样存在意思能力有无之问题。当然也就不存在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对法人而言,其只存在完全行为能力且其行为能力范围与权利能力范围是一致的。公司法人也是如此。如果认为经营范围仅是对行为能力的限制,则等于说公司权利能力范围要大于行为能力范围,在客观上还存在某些公司法人有资格享有但却不能通过自身的行为来取得行使实现的权利了。而这一逻辑结果是完全违反法人理论的。

第二,如果采该说,则在实践中还存一难以处理的问题。即公司的追认必然发生组织法上手续问题。如股东大会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公司法40条107条),主管机关对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等。须经过如此复杂手续才能得以追认,在实践中是否具有可行性很值怀疑。它完全违反了交易便捷原则。实有概念法学之嫌。

另上文中权利能力限制说之不足亦是对其很有力的批判。

(三)代表权限制说与内部责任说的比较

与代表权限制说相比,内部责任说最大特点便在于对非善意之相对人亦进行保护。批判内部责任说的学者认为,对非善意之相对人进行保护不符合民法之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有纵容恶意之嫌。我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现代商业为农耕式而非狩猎式。19世纪的商人追求的是最大限度的赢利,而为达此目的可谓是不择手段。犹如猎人,关注的是今天能否猎到猎物,而对于明天如何,山中是否还有猎物并不关心。也就是说,他们追求的只是短期盈利。这种经营方式或许适合于19世纪之社会。然而,现代市场交易日趋复杂,风险日益增大,竞争越来越激烈,迫使商人间不得不共同合作,在双方共同获利的基础上共同发展。形容商人之间的关系为唇齿相依唇亡齿寒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并不为过。也就是说现代商人追求的是长期盈利。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商人必定以极大之诚信而与他人签订交易合同,积极促使双方各自赢利目的之实现。在明知对方超出经营范围亦是如此。正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认为双方可达共赢之目标,才会签订此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后积极履行各方之义务。一方受损实为双方之损伤,而此并非其所期待。现实生活中明知对方经营范围而仍与之交易不减反增足以证明这一点。由此可知,尽管相对人明知法定代表超出经营范围,也不能认为其就是恶意。

况且我认为公司以超出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合同亦不值法律加以优遇。因为(1)超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以公司之名义做出。其明知超出经营范围而仍冒合同“无效”之风险是因为其能从此合同中获取赢利。如果因此而使公司不利,他主张合同无效自属非善意,并不值法律加以保护。(2)监事有监督法定代表之权利,更有监督法定代表之义务。在法定代表为超出经营范围行为之前或当时,甚至在签订合同之后一定期间内(在对公司之不利并未显现前),他均有权利要求法定代表加以纠正(公司法54条126条)。但现实生活中,监事往往是在给公司造成不利时才主张交易超出经营范围为无效。显然亦存在动机不良。(3)股东也是如此。尽管其只享有监督法定代表之权利,而没有监督法定代表之义务。但现实生活中,那一起争议不是在确定给公司造成不利时才加以主张的呢?在获利时一声不吭,遭遇损失时便“名正言顺”主张无效。法律对这种人亦值得加以特别保护吗?!

正是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代表权限制说主张在相对人非善意的情况下对公司加以优遇并不具有充分之合理理由。因此我们有必要转换价值判断标准来衡量何说更优。而现代商业社会所注重者无非交易安全与经济效益。下面以此进行分析

1交易安全。(1)设交易标的仅在双方间流通,二说并无太大差别。但这仅为理论上,实践中之交易往往并非如此简单,即使存在,亦属少数。(2)设交易标的经过多次流通。这时内部责任说显然较代表权限制说为优。因为后者合同无效导致随后所有合同无效。显然对交易安全不利。而采内部责任说,公司与相对人交易仍为有效,公司必须依合同履行义务,这对随后交易并无影响。而在市场经济社会,交易标的在短期内经过多次流通实属常态。由此可知,就交易安全来看,内部责任说显然较代表权限制说为优。

2经济效益。(1)采代表权限制说,合同无效,则法定代表对相对人承担责任。已经履行合同者须恢复原状。因标的物未进入流通领域,不能产生价值,而且恢复原状须付出成本,这无疑为一种损失。(2)采内部责任说,合同有效。则公司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了合同无效时恢复原状所造成的损失。且公司直接向法定代表追究责任可避免连锁合同无效及要求相对人承担恢复原状责任的烦琐。公司法完全可以规定法定代表任职期间股份冻结制度,一旦法定代表给公司造成损失,便可以直接以转让法定代表股份的方式获得赔偿。

更何况,采代表权限制说存在与行为能力限制说同样的致命弱点,相对人非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行为效力待定,可以补正……而追认在实践中并不具有可行性。

应注意的是,采内部责任说是否会因与无权(狭义)做出不同之价值判断而有违公平精神及法律之逻辑呢?我认为不会。因为:(1)委托之社会作用为私法自治之扩张。一个人之精力时间及能力有限,不可能事事躬亲。惟有借助于,才能充分实现私法自治,满足自身社会生活之需要。而这也就决定了被人不可能对人实现有效之监督,以避免人滥用权。但公司代表人则不一样。为避免公司代表人滥用代表权而给股东甚至国民经济社会公共利益带来危害,各国公司法均设置了完善的对公司代表人监督机制。如监事会,独立董事,股东代表诉讼等等。也就是说,公司代表人超越经营范围从事交易,股东他们事实上是存在过错的,即完全没有尽到监督职责。让股东承担无权代表的效果也可以说是对其过错的一种惩罚。何况让其还可以通过追究真正应承担责任公司代表人的责任呢。(2)一般认为,法定代表人的侵权行为即是法人的侵权行为,公司不得主张其已尽选任监督之责任而免责。但则不一样。如果公司对人的选任监督已尽充分的注意,则公司将不负责任(日本民法典715条)。既然法律对代表人与人的侵权行为做出不同价值判断,让公司就代表课以比更重的责任。那么采内部责任说也就不会因与无权(狭义)做出不同之价值判断而有违公平精神及法律之逻辑了。

四内部责任说的实质意义-营业自由

如果内部责任说为对经营范围性质的最佳理论选择,那么肯定还会有人问,既然经营范围仅限定为对公司内部人员尤其是法定代表的法律责任的,那还要工商机关对经营范围进行登记干吗?-而这也正是我的疑惑!

我们知道公司法其内部充满了大量的强制性规范,甚至可以说,强制性规范站了主导地位。[9]但却从来没有人怀疑公司法是私法。而私法的基本原理就是私法自治,即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一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则上国家不做干涉。[10]其表现于公司法中便为营业自由。也就是当事人在法律的范围内是否设立公司,设立何种公司,经营何种行业,何时解散是否转让股份均依其自由意思自主决定,原则上国家不做干涉。

由此可见,营业自由是公司法的核心理念。公司法律规范制度的设计应充分服务于这一理念并积极促进这一理念的实现。换句话说,尽管公司法中充满了大量的强制性规范,但其存在的目的便在于促进营业自由之充分实现并为其实现而创造积极条件。而这也就是我们判断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存在是否合理的依据。

公司最大的特征就在于他的营利性。而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日趋复杂的今天,如果我们把其选择经营范围的自即营业自由限定的过死,设定一些不必要障碍,则并不利于公司目的的实现。因此完全有必要给予公司营业自由,使其得以随时根据市场的变幻而变更自己的经营范围,而没有必要在每次修改章程时还要到工商机关进行登记。(当然,也并非无限制的自由,仍然要经过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并符合从事相关行业的必要资金设备等条件。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因不符和相关条件而从事该行业时,行政部门有权给予处分,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在给相对人造成损害时,可以依照法人否认机制给予处理。从事法律规定的特别行业时要经过政府的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在开始这方面的探索。据报道,武汉市工商局规定,在武汉市沌口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吴家山海峡两岸投资产业园,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时,可以不注明经营范围。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在全市推广。另北京市亦有类似规定。即自2004年2月15日起北京市所有内外资企业申请的营业执照上将不在限定其具体登记范围,除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应经过审批的项目,未经批准前不得经营外,法律法规未经审批的,经营者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注释:

[1]一般认为,善意指不知情,恶意为知情。但本文恶意采最狭义解,是指故意通过签定合同损害对方利益。

[2]梁慧星著《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151-152页。

[3]李功国主编《中国公司法学》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4年版33页梁慧星著《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153页江平主编《新编公司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6页。

[4]同注[2]。

[5]转引自王泽鉴著《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68页注释3。

[6]谢怀轼《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74页。

[7]邓曾甲著《日本民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41页。

[8]谢怀轼《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273页。

第8篇

我们为什么要迁就?

我们迁就了什么?

如果是必须,怎样迁就才算恰到好处?

当一切疑问都找到答案,我们发现,生活本身就是一场美丽的迁就。

我们为什么迁就――有爱才有迁就

爱他,所以懒得计较

俗话说“一物降一物”,认识我和萝卜的人都说,没想到这个厉害丫头,居然被这个一声不吭的傻小子给降住了。

其实,所谓的“降”住无非是在萝卜的面前,我不那么厉害了,不对,应该说简直就是毫无脾气,忍无可忍时我就深呼吸,连做三次就又没脾气了。

我之所以肯如此自毁形象,主要原因是:他是我要共度一生的人,没有人希望在吵吵闹闹中过完一生,所以呢,忍一世风平浪静吧!

萝卜一个哥们说:“上学时他总把袜子藏在褥子下面,搞得寝室一股臭豆腐味,你们家现在不用买臭豆腐了吧?”

“可不,萝卜知道我没那爱好,所以现在天天洗袜子,其实他那会儿也主要是出于照顾你们大家的爱好才那么干的。”我嘴上是痛快了,其实每天捏着鼻子洗袜子的是我,没办法,让他洗他也洗不净。

姐妹们聊天时问我,“萝卜每月交你多少钱啊?”我答:“剩多少给多少。”在一片白眼之下,我惴惴不安地解释道:“他也没什么不良嗜好。”要是让她们知道萝卜酷爱请客,估计下个月他就一分钱都给不了我了。“打肿脸充胖子”的事萝卜也不是没干过,记得上个月他请朋友去KTV唱歌,算账时发现钱不够,还是我去救的场。没办法,面子和钱包,缩水的永远都只能有一个,还是萝卜的面子比较重要,我这样安慰自己。

其实,我最怕的是萝卜出去喝酒,受不了他醉酒后又闹老婆又闹孩子,可每次打定主意要和他大闹一场后,听着醒了酒的他跟你解释:“人家工作压力大,总要有释放的方式吗。”然后就会不知不觉的原谅他,“是啊,不然憋出毛病来咋办!”

都是为了这个家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知道这话是谁说的,的有理!可是,即使在坟墓里,也得继续活不是?不要期望换个人,换个人不过是换个坟,有意义吗?

我这么说有点人,可歌里都唱了“生活是一团麻,总有那解不开的小疙瘩。”遇着疙瘩咋办?千万别幻想万事都迎刃而解,睁一眼闭一眼,将就着过吧!

前一阵林忆莲和李宗盛离婚,媳妇居然满脸欣羡:“你看人家,那才叫爱情呢,感觉不到爱,就不在一起了。”“别扯淡”,我心里想,离婚是闹着玩的吗,我就算是不爱你了,还爱我儿子呢,还爱这个多少年辛辛苦苦维持起来的家呢!

所以,我可以忍耐媳妇的唠哩唠叨;可以在她烫了一个“大花篮”一样的头发后仍旧和她一起上街买菜;可以在她翻看我手机短信时装作不知道……只要她是我儿子的好妈妈,只要她还爱这个家,没有什么是不能迁就的。

和事老:迁就虽然无奈,但还是当事人的自主行为。这是一个中间地带,进一步,是家庭和谐、婚姻美满;退一步,是玉石俱焚、婚姻破裂。而维持迁就的底线,就是心中仍有爱,即使爱的不是你迁就的那个人,也是与之息息相关的家庭。

怎样才能迁就得恰到好处――迁就的艺术

自古就有“唇亡齿寒”的道理。他是你百里挑一的那个人,你不迁就他迁就谁。当然,迁就也分许多种,恰倒好处了,它会成为生活中的一把美味调羹;“火候”把握错误,轻则前功尽弃,重则后患无穷。

迁就是:

睁一眼闭一眼

想得开――人无完人嘛

我懒得管

咱大度

退一步海阔天空

因为想消停地过日子

迁就不是:

无原则地妥协

时间长了,矛盾自然会消失

让他“泥足深陷”

俺好欺负

令他误解,他可以这样做

走向婚姻破碎的始作俑者

爱屋及乌型

刘太太:

我结婚的时候,家里没什么“大件”,所有的洗涮都用手完成。我爱人刚开始还能帮我分担一些家务,时间长了,他工作一忙,就什么都推到我这来了。等到换了他不忙的时候,他也在床上一躺,理所当然地享受我的一切劳动成果。我跟他商量过、吵过,都是没好两天半,又回到老样子了。

后来家里买了全自动洗衣机、电饭锅、微波炉还有多功能的熨斗什么的。我这人天生对新事物接受比较慢,就让他照着说明书学,学会了再教我。他也比较乐意去做(这样显得他能耐)。他教我的时候,我也虚心地听着,但就是假装学不会,要不然就假装弄错。他一来怕我把机器弄坏,二来担心我过电之类的,到洗衣服、做饭、熨衣物的时候了他就主动上场,我在一旁,再借机会夸他两句,他可美了,现在这几样活基本都是他的了。

刘先生:

我刚开始时真以为她学不会呢,后来我有一次出差,半个月回家后,人家什么都弄得好好的,电饭锅也照样做着饭,床单被罩也都洗了,我这才知道上当了。但这些活还是我的,已经做习惯了,另外她做得已经够多了。

和事老:

夫妻之间的出发点应该是“我们”,做家务也是如此,单方面的只注意对方为家庭付出多少难免会导致矛盾争端。刘太太是个会用心的聪明女人,当意识到争吵无用时,立刻抓住“转换”的时机,调动起对方的积极性。她的用心良苦顺理成章地得到了刘先生的接纳和响应。看来女人适时地利用一下自己的弱点反而要比盛气凌人的抗争有收效得多。

冤冤相报型

田先生:

我太太是属于很爱美却又不会美的那种女人。在我的观念里,女人可以疏于打扮,但至少要有较高的审美观。打个比方,同样是一千块钱,三个女人能把自己装扮成三种模样,但谁品位高谁品位差,一眼就能见分晓。我太太喜欢买衣服,可许多服装她根本就没有适当的场合穿。我建议她多看看别人是怎样穿戴的,要么就去学一学,整洁大方最重要,其次再谈到高雅。她总认为我是在侮辱她,现在我们不能一起上街,肯定吵架。而且我觉得她对我都有一种逆反心理了,除了服装,其他事情也是,我越是反对的,她越坚持。

田太太:

男人和女人的审美观本来就是不同的。再说,我从前就这样,他怎么不说啊?怎么他“口味”改了,我就得换啊,太不讲理了吧。我那些女朋友也基本和我一样,人家爱人都不管,他怎么就偏偏要插一手呢?另外,我也尝试过他说的“高雅”的衣服,我上身比较胖,并不适合我。而且,你没看见他说话时的态度,冷嘲热讽的,好像他比谁都懂,让人浑身不舒服。

和事老:

两口子间,对方有些缺点,在别人看来是无所谓的,而在你看来似乎是致命的,这就需要迁就。迁就,俗气点说就是容忍对方但是还要让对方知道自己的“错”。这个前提就是――有话好好说。田先生没有把握好女性的心理,就算是再前卫的女人,“为悦己者容”的思想还是有的。但别忘了,女性的自尊心往往都很强,“单刀直入”有时会物极必反。夫妻和睦的丈夫都明白“女人是要哄的”道理,倘若你实在不愿意“委曲求全”,也不必实话实说,一个眼神、一个无奈的举动就足以向妻子表达你的意思了。

这样迁就他

虽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但似乎还不够,我们还得继续修炼。

他(她)――怎么那么能“磨叽”,一点小事也能唠叨半天。

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沉默是金,用无声“咯应”他。倘若一声“住嘴”出口,那只是一秒钟的痛快,随后将至的是“一浪更比一浪高”。

他(她)――肝火旺盛,时常怒发冲冠,几乎不容商量。

我――以柔克刚,用“”来应付。(通常此类人直肠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让他知道你的委屈和不满,唤起他的自责心。

他(她)――丢三落四,东西杂乱无章,基本属于生活不能自理型。

我――再乱的人偶尔也有“干净”的时候。一个巴掌一个甜枣。也迁就他,也让他知道甜枣不是那么容易吃的。

他(她)――生活开销无度,喜好奢侈浪费。

我――从此信佛。修身养性的同时告诉他在替他积德。耳濡目染,他自会有所收敛。

他(她)――挖鼻孔、咬指甲等不雅的小动作时常出现。

我――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不去要求对方太多,对方的错也就少了很多。

关于迁就的凡人名言

迁就那个女人使我很有成就感,尤其是迁就一辈子。

尽量让自己把虚荣看淡些,也许就不用迁就什么了。

我给自己立下一条规矩:每迁就她一次,我都要奖励自己一根烟抽。

他是我儿子的爸,迁就他无所谓,反正以后有人替我报仇。

迁就好了,你会达到一种思想上的控制。

迁就之我见

我理解问题比较自私。比如说洗衣服:两个人一起洗,谁也不用迁就谁,这很原始;或者我根本不想让你也洗,所以也不需要迁就你不洗,这就很现代了;最后是谁他妈也不洗,这就不会再有迁就这词了,这就是后现代了。(许先生 28岁)

爱就一个字,迁就可是两个字。这两个词很难说谁包容谁。其实迁就是一种目的:处对象时,迁就是为了得到对方;结婚后,迁就是为了维持一个家的平衡;迁就是需要交换的,我迁就你,也是为了你更好地迁就我,这好像应了那句“夫妻间本应是相互宠爱的”夫妻相处论。迁就听起来挺勉强,做起来也就一个感叹号。总之,没有迁就,一切就都玩不转了。(赵先生 33岁)

迁就是挺讲“手段”的,但还得看对方有没有“领会精神”的水准。但迁就如果沦为某种交换条件的话,那就失去了他本来的意义。一个女人说:“只要他不离婚,我什么都可以迁就他。”这样的迁就使人觉得卑微,还是不要的好。(贾女士 40岁)

凡事都可以迁就吗?

怀疑综合症 你出去了,他不停地打你的手机一路跟着你;你在家,他有意无意地盘问你见了谁,最近又和谁在一起;你兜里钱的多少他比你自己还清楚,有一笔讲不清,就要追问你。就连对他好一点,都要怀疑你,不是做什么亏心事了吧!可迁就率10%,建议及早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婚外情 法律规定本来是一人一份的东西你非要占两份或多份,你可能是有这个实力,但那必得同别人分一杯羹的人就难免有意见,觉得不够公道。既然法律上都不支持的事儿,咱若遇上了,又何必迁就它呢?但还是有人,为了孩子,为了家产,或为什么她比较在意的事儿,就算有这口怨气,也能把它咽了。能这么做的,以女性居多,所以我们看到了,这一项的迁就率不是为零,而是20%。

败家 挣500他敢花1000;就俩人吃饭,也非得点一桌;工薪阶层非摆谱住五星级宾馆;天天开着电视听音响,跟钱烧的似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爱也有价,给不起时就得一拍两散。可迁就率20%。

花心 花心与情痴有别,情痴毕竟还有个爱的选择,还是值得尊敬的,花心大萝卜似的就不敢恭维了,不管见谁都粘粘糊糊,长得再漂亮,再有能力,你带回家都少不得要费心、闹心、窝心。为了省心,还是趁早跟他(她)说bye bye吧!也许有人因为一时痴迷尝试过,好在离婚是结婚的后悔药。可迁就率30%。

大男(女)子主义 打人、酗酒,在家里颐指气使,那些人们普通反感的大男子主义若落到女子身上也一样的不招人待见。虽说现在野蛮女友成了些气候,除非你真如她那般美丽与痴情,否则还是看电影好了。可迁就率30%。

不孝敬父母 结婚了,你妈是妈,那我妈也是妈啊,为什么不拿我妈当你妈啊?有时候争这种对待双方父母的态度和争男女地位是否平等一样重要。你不孝敬我妈,就等于不爱我,这种联想好像很顺理成章。因为孝不孝敬父母而影响到婚姻的稳定,这样的事可不是少数。其实,明白人都知道,不过是面子和里子的问题,面上过得去就行。可迁就率40%。

没有家庭观念 女人说,《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永远都只能是一首歌。男人要是不爱回家,不是有麻局就是饭局,要么回来了也是杯瓢水不拿的,一点儿也不知道心疼人;男人说,到点儿了也不知道回家,家里弄得皮儿片的,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疯!矛盾跟着抱怨升级,没离也跟离差不远了。可迁就率50%。

唠叨 这好像是一种职业病,因为有的男人做了让他的女人不省心的事,她又爱他,爱的错误表现便是唠叨。有的男人说,我知道她这是爱我,但我不爱她的唠叨,我虽不会因为唠叨跟她离婚,但她的唠叨会使我远离。可迁就率60%。

脾气不好:话不投机,开口就吵;嗓门挺大,影响不好;说过就忘,人还挺好。脾气大的女人都有了专有名词了,叫“河东狮吼”,男的大概是因为爱吼的忒多,才没起什么称号。不过,只要人还正道,很多人对此表示可以理解,人嘛,谁还没点脾气呢?可迁就率70%。

不讲卫生:男人若不讲卫生,最常受到的指责是“脏衣服、臭袜子满天飞”、“不爱洗澡”、“不知道收拾家”,女人相对要少一些,因为比较隐蔽,甭管屋里多脏,一样“鸡窝里飞出金凤凰”。不同观念的两个人在一起,难免交锋。日久天长,也有这个勤的惯着那个懒的,或者家有小时工,相对化解了这方面的一些矛盾,日子还在过。可迁就率8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