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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时间:2023-05-29 17:50: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1篇

二、规范操作,开展灭螺工作。

三、认真开展血防宣传月活动。

1、我们充分发挥村血防卫生室健教宣传窗口作用,以疫区行政村为单位开展血防宣传工作,在今年4月份,由乡村医生入户对村民发放了我办自制的《防治血吸虫病村民须知》传单28000份。向村民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知识,使我区村民进一步掌握了血防知识,树立了健康防病意识,大大地减少了接触疫水的频率。

2、大力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宣传工作,一是在全区大街悬挂“管好人畜粪便是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关键”、“贯彻落实《血防条例》,依法实施洲滩禁牧”、“贯彻落实《血防条例》,消灭血吸虫病传染源”、“ 改厕改水,推行家畜圈养,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等横幅80条,在每个乡镇张贴10张以上宣传标语;二是出动两台宣传车,从4月18日起,连续一个星期不间断的在城乡巡回宣讲《条例》的主要内容;三是在区电视台开辟《条例》宣传专栏,区血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四是五是4月4日组织开展“全民血防月”宣传活动,在6个乡镇举办法制宣传大型活动,设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讲台、法制咨询台、血吸虫病义诊台、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光碟播放台及宣传单发放台,摆放《条例》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板、画16块。共发放《条例》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单15000份、咨询xx人、义诊800人、接受血防健康教育达10000人次。

四、整体联动,抓好血防健康教育。

②血防健康教育:开展血防健康教育,是提高血防自我保护意识的主要方式,健康教育是控制新发生血吸虫病例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血防健康教育,是防止急性血吸虫病发生的关键。今年5月24日,区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对疫区各中小学校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屈卫发(2010)17号]的文件。区教育局非常重视和支持,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列入了中小学生的必修课,并把我办制作的《中小学生血防知识》教材11300份,发放给中小学生,确保人手一册。5-6月份全区中小学校认真开展血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化的血防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由于部门协作,严格管理,措施得力,从而使我区中小学生急性防控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

五、全力以赴,狠抓急性防控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急性防控工作,确保我区不发生一例急性血吸虫病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汛前对易感地带阳性螺点普遍进行了药物灭螺处理,根据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对易感地带进行了氯硝柳胺缓释球灭蚴;二是区教育局把中小学生急性防控作为工作重点,明确了各中小学校在健康教育、学生监管、疫情报告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三是为了及时掌握疫情、控制疫情,5月16日,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实行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及疫情报告制的通知》的文件,明确要求,全区各医疗单位及个体诊所要认真做好急性血吸虫病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并把急性防控工作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乡到村,明确到各责任人;四是在人畜活动频繁的高危地带,设立13个“血吸虫病防护哨卡”,由乡村医生对易感环境进行分段包干,定期巡查,掌握感染季节人群入湖活动情况,定期排查接触疫水的人群。对哨卡、巡查和排查中登记的有疫水接触史者,及时进行早期预防性化疗。五是准备了3000支防护膏,对特殊人群和防汛抢险人员做好防护准备。到目前为止我区未发生急血感染疫情。

六、开展水上流动人员防治工作。

七、严格标准,做好常规及病人数推算查病工作。

八、控制传染源,打好一场化疗仗。

①为了控制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从6-10月份我们对531名接触疫水的人群进行了血吸虫病应急化疗。6月份对876名渔船民等水上流人员开展了化疗。

九、综合治理,控制传染源。

②协助爱卫办改厕:为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促进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的实施,狠抓传染源控制,今年我办协助区爱卫办进行农村改厕。我们以“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为主题,切实有效、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专门印制了农村改厕宣传折页和宣传单1000多份,送发到农民手中。凤凰乡是我区改厕工作的重点乡镇,针对凤凰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专业改厕施工小组进村入户,做好示范厕所,再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施工。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横港村100户改厕任务,完成任务100%。

十、严格落实,开展晚血救治工作。

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医疗救助,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认真落实《湖南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实施办法》,今年我们具体作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本地晚血病人救治工作管理,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加强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定点医院监管,及时掌握本地晚血病人救治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及时对晚血病人救治情况进行公示,屈原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每季度在医院门诊大厅的醒目地方对本院上季度救治的晚血病人救治情况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救治对象,今年屈原人民医院(定点医院)严格按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技术专家指导小组筛查确定了符合救治条件的晚血病人的名单进行救治。目前已有89名晚血病人完成了救治。

今年,经过全区血防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疫情回升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我们已经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区血吸虫病防治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血防工作还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和困难。

1、防治队伍力量薄弱。我区血防机构的基础差,从事血防预防工作的人员只有2人,乡镇血防专干5人,且都是兼职,再加从事血防预防工作的2位人员都兼职卫生局的其他事项,工作的事多,难以全心全意扑在血防上。

2、传染源控制还不完善。血吸虫病流行区域广,落实传染源控制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改水改厕、家畜的管理没有很好的配套跟上,不能有效管好人畜粪便,容易造成人、畜反复感染。

3、健康教育不够深入。人们的血防认识和血防知识不足,疫区群众一些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也易导致血吸虫病的传播和流行。

第2篇

一、目的

开展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是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加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的重要举措,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对血吸虫病传染源的控制,减少人畜粪便污染有螺滩地,减轻传播危害,降低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确保我县如期实现省政府血防中长期规划近期目标。

二、目标

(一)传染源控制流行村居民及渔船民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血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二)*镇姥下河村、*镇金河社区耕牛淘汰率达100%;

(三)禁牧、淘汰耕牛及渔船民集散地公厕建成后一年,全县江洲滩查不到感染性钉螺;

(四)禁牧、淘汰耕牛及渔船民集散地公厕建成一年后,沿江流行村以牛、羊为主的易感动物、居民及渔船民血吸虫病感染率下降50%以上;

(五)沿江流行村居民及渔船民不发生当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不出现新发晚期血吸虫病人和两岁以下幼畜新感染。

三、实施范围

根据全县血防区血吸虫病流行程度和疫情现状,实施范围确定为:*镇*村*村、*村;*镇*村、*村、*社区;*村。

四、工作内容

(一)基线调查

1、人文资料:了解沿江流行村常住居民现状和渔船民数量(包括:来源、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生产运输情况、经济收入等)。

2、家畜种类、数量调查:以村为单位,做好养畜户摸底统计,建立以牛、羊为主的易感动物登记、汇总资料。

3、螺情调查:对沿江三类村及渔船民集散地附近区域有螺环境采用20m×20m机械设框进行螺情调查,捕获框内全部钉螺,压片镜检,统计各调查环境有螺面积、活螺密度、活螺框出现率、钉螺感染率及感染螺密度。

4、病情调查:沿江三类村按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执行,渔船民集散地6周岁以上渔船民及其家属采用kato—katz法进行血吸虫感染情况调查,每份粪样涂片三张,阳性者计算虫卵数,家畜采用粪便孵化法进行调查,受检率均≥90%。

5、急性、晚期血吸虫病人调查:对集散地渔船民急性血吸虫病感染情况,现存晚血和新发晚血病人作个案调查。

6、健康教育KAP调查:调查集散地渔船民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厕所使用情况及接触疫水和防护情况。

(二)工作程序

1、新建公厕

(1)公厕选址:按照《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技术规范(试行)》选址四点要求,进行现场考察,征求渔船民意见,确定公厕建立位置。

(2)绘制工程图纸:依据公厕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绘制工程图纸。

(3)组织施工: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经技术培训合格,严格按照工程图纸要求,在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4)工程验收:工程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厕位置、工程图纸、使用材料质量、工程队资质及工程培训、建造规格和质量、厕所的使用及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2、封洲禁牧:

(1)开展养畜户摸底,分畜种做好以牛、羊为主的养畜户档案资料。

(2)划定禁牧管理员管理范围,确定禁牧管理员及牲畜阻栏哨卡。

(3)开展禁牧宣传。

(4)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

3、以机代牛

(1)对重点流行村的耕牛逐步淘汰,20*年淘汰*镇村、*镇社区全部耕牛。

(2)上述两个村安排省农机补贴项目,实行享受一台农机补贴,淘汰一户耕牛。

(3)开展耕牛饲养量及购置农机调查统计,以户建立档案资料。

(4)制定村规民约、与养牛户签订淘汰耕牛协议书。

(三)效果评估

渔船民集散地建设公厕结束及封洲禁牧和淘汰耕牛实施后,经过一个感染季节,由县地方病防治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传染源控制管理工作进行效果评价。通过比较传染源控制工作前后居民及渔船民和家畜血吸虫感染情况、螺情变化情况、血防知识和卫生行为改变情况等指标,评估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的效果。

五、实施进度

20*年2月底前完成建厕项目工作计划,选址、图纸设计、宣传动员等工作;

20*年3月1日起,全面禁止牛、羊等家畜在滩有螺环境放牧;

20*年4月底前,完成基线调查工作;

20*年5月底前完成渔船民集散地建厕工程施工和工程验收工作,6月初公厕投入使用;

20*年10月底前,*镇姥下河村、*镇社区耕牛淘汰率达100%;

2009年5月底前完成近期效果评估工作。

六、组织管理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按照6000元/座的标准进行补助,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县、镇两级财政配套解决;禁牧管理员工资由县财政按照禁牧范围大小,拨付给镇政府,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解决。以机代牛实行购机补贴,购一台农机,补贴一台经费,由县农机局统一办理。

(二)工作职责

1、县政府及其地方病防治领导组职责

县政府成立传染源控制工作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开展宣传动员、编制计划、基线调查、工程施工、验收和效果评价,有关镇政府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镇政府职责

镇政府负责解决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用地,建立养畜户以牛、羊为主的易感动物档案资料,落实禁牧管理员并与村委会签订禁牧工作责任书;有淘汰耕牛任务的镇政府,与淘汰耕牛户签订淘汰耕牛协议书,开展禁牧和淘汰耕牛宣传动员,协助开展公厕选址、工程施工等工作。

3、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制订村规民约,设立阻栏哨卡,与养畜户签订禁牧责任书,负责辖区内无害化公厕的建后维护和管理,协助开展宣传发动、督查等工作。

4、县农业部门职责

县农业委员会负责协助镇政府做好禁牧、淘汰耕牛的安排和宣传,办理农机补贴手续,开展禁牧督查和执法检查,与禁牧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对不听劝阻在有螺滩地放牧家畜实行强制检疫,并按《动物防疫法》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县卫生部门职责

县卫生部门负责配合县地方病防治领导组在渔船民集散地新建无害化公共厕所的计划编制、工程施工、督查和验收工作;开展传染源控制工作宣传动员、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协助农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三)档案管理

1、镇政府:建立禁牧管理员档案资料,以村为单位做好养畜户畜种及数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村规民约和会议、宣传资料。

第3篇

2014以来,我局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防治和人畜查病同步的血防工作方针,切实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急性血吸虫病在广大渔民中暴发流行,为保障广大渔民身体健康做出了突出贡献。现将我局2014年以来血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

为确保血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成立了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渔政科及各镇街水产站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我们结合渔民生活状况及分布特点,每年都制订了血防工作实施方案,把汛期及易感染季节防控血吸虫急性感染作为血防工作的重点和疾病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实现血防规划近期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控制消灭血吸虫病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做好湖区、大江及大河的血防工作,尤其是做好在湖区、大江及大河作业的渔民的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是消灭血吸虫病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多年来,我局一直重视加强广大渔民的血吸虫病查治的组织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当好区血防办和血防站的参谋,配合各镇街做好血防工作,把湖区、大江及大河渔民的血防工作作为我们工作重要内容,并在各镇街设立血防联络员。2014年,我局将木闸乡万子村定为血防工作联系村,并在局属天生养殖场落实了灭螺面积500亩。二是与局属国有渔场及各镇街水产站负责人签订急性感染防控工作责任书,明确具体的血防工作目标及任务,做到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考核制度,把血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渔民进行了调查。为了实现全年的血防工作目标,我局对全区范围内的湖区、大江及所有通江河流的渔民进行了全面摸底登记,掌握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四是加强了血防工作宣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全区各镇街、渔场、湖区、渔业村等,积极宣传血防条例,落实防治血吸虫病的防治措施,劝阻渔民接触疫水;要求渔民上岸定居,船只配备便桶,加强粪便入厕管理;暑假期间不让学生到血吸虫感染区游泳和参加捕捞生产;定期组织渔民进行体检,做到防治结合。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大部分渔民特别是捕捞渔民以船为家,居无定所,流动性强,给血防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结合长江春禁,利用捕捞渔民休渔期相对集中的特点,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防控血吸虫感染的知识,发动渔民参与和做好自我保护。二是加强重点渔区、重点渔民的急感防控宣传,督促局属国有渔场和各镇街水产站做好职工及用工人员的血防健康教育和急性感染防控工作。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血防联络员发现感染渔民,要及时送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及时报告当地血防(疾控)机构,或直接通过区水产局上报区血防办。

第4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超过1%的流行村为重点,以整体推进、综合治理为手段,以省部联动为契机,以血防项目为支撑,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着力推动血防工作进程,切实减轻血吸虫病危害,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传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以村为单位,居民和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降至3%以下。有效预防控制血吸虫病急性感染,不发生突发疫情。晚血病人治疗率达到100%,新发晚血病人得到有效控制。淘汰当年查出的全部病牛,实行以机代牛,建设一批“无牛村”加强疫区“一建三改”和卫生厕所建设,确保人畜粪便处理无害化。

(二)易感地带钉螺面积和密度明显下降。通过实施药物灭螺和水利、林业、农业、土地整理、交通等综合治理措施,易感地带钉螺面积明显下降,阳性钉螺密度下降30%以上。

(三)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疫区“一建三改”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安全饮水、通村公路、高产农田、水利排灌设施和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建设,努力改善疫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超过1%的流行村为重点,加大项目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

(二)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疫情流行现状,采取不同的防治策略和措施,以获得最佳的防治效果。

(三)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加大淘汰病牛、以机代牛、管粪改厕、人畜查治和扩大化疗等传染源控制措施的实施力度。

(四)坚持整体推进、综合治理。以区域为单元,连片整体推进,综合治理有螺地带特别是阳性钉螺分布地带。以流域为主线,根据“按水系、分片块,先上游、后下游”原则,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结合水利项目进行综合治理,改造钉螺孳生环境。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传染源控制

1.以机代牛。实行以机代牛900头,购置农机300台,建立农机服务组织20个。农机部门要会同畜牧等部门严格核查耕牛数量,落实淘汰耕牛、购置农机的补贴标准,与农户签订淘汰耕牛、购置农机协议,做到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

2.建沼气池和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厕所15000座、农村家用沼气5000户农业、卫生等部门严格按照《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等有关要求,逐村逐户核实户数,逐一建档建卡。组织专业队伍和建筑材料统一建设,强化经常性管理和工程监理,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3.人畜查治病及扩大化疗。加大人畜查治病及扩大化疗力度,目标人群查治覆盖率100%,使人畜感染率明显下降。开展人群查病148836人次,治疗及扩大化疗54241人次;耕牛查病16960头次治疗及扩大化疗21709头次。卫生、畜牧部门要根据国家血吸虫病查治病技术规范,对查出的病人、病畜建立档案资料,健全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4.救治晚血病人。免费救治晚血病人261人。坚持因人制宜、科学救治、跟踪管理,对危重的晚血病人及时实施免费救治。加强治疗的跟踪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病人的生命质量。

5.家畜圈养和替代养殖。积极推广家畜圈养模式落实有螺地带禁牧措施,减少自由放牧对环境的污染。调整农户养殖结构,利用疫区水、草资源丰富特点,统一规划,重点扶持疫区建禽类替代养殖小区8个,发展禽类80万羽。

6.建设疫情监测点。根据国家血吸虫病防治监测方案,全市设立10个疫情监测点,以螺情、病情监测、突发疫情监测为主,加强毗邻地区的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卫生血防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点建设,配备必需的监测器材和设备,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保证监测点工作顺利开展。

7.加强血防知识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血防知识和政策的宣传,使血防知识宣传进村入户,提高居民血防知识知晓率,增强参与血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教育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血防普及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内容,落实学校血防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二)钉螺控制

1.查螺和药物灭螺。查螺5428.5万平方米,药物灭螺1312.5万平方米。加大查螺力度,及早发现钉螺孳生地,确定易感地带;对易感地带和感染性螺点,有计划、有步骤地采用氯硝柳胺浸杀、喷洒等方式灭螺,减少人畜感染。强化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确保查螺、灭螺任务的落实。

2.流域治理。结合四湖流域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抓好有螺水系的治理。结合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兴隆、泽口等2处大型灌区进行阻螺、灭螺设施改造。改扩建或新建引水涵闸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增设沉螺池,并按水利部的水利血防导则》进行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达到控制钉螺源头压缩面积、降低密度的目的

3.土地整理。把血防与土地平整、开新填旧、沟渠硬化、建沉螺池、建防护林网、中低产田改造等有机结合起来重疫区钉螺密度高的村和钉螺孳生地,安排“兴地灭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连片整理土地1500公顷,达到血防灭螺和建设高产农田同步实施的目标。

4.兴林抑螺。建抑螺防病林14000亩。根据国家林业血防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治理布局要求,采取“林水结合”等适宜的造林模式,开展以杨树、枫树等树种造林为主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结合翻耕套种农作物,完善林农复合生态系统,建立林业隔离防护网,阻止耕牛进滩放养减少钉螺孳生及家畜粪便对环境的污染。

5.加大对小型易感环境的钉螺控制。疫区推广轻型简化栽培4万亩,实施水旱轮作2.8万亩水改旱1000亩,新开挖精养鱼池600亩,改造老鱼池800亩,硬化进排水沟渠800米。通过农业工程灭螺建设,减少耕牛使用频率,避免或减少群众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与疫水接触机会对有螺小型易感环境,实施小型灭螺改孳项目,做到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

6.疫区通村公路建设。按照改造公路两旁钉螺孳生地,方便农机作业、血防物资运输的要求,按每公里20万元的标准(其中中央和省投资10万元,地方自筹10万元)修建通村公路50公里。交通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快工作进程,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通村公路目标任务。

各地还应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等,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大血防综合治理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地要建立健全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强化血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因防治措施不到位、没有实现防治工作目标的要追究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市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部门血防工作有力度、有成效。市血防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对血防工作的督察确保血防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拓宽投资渠道,加强经费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目标和任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卫生、农业、发改、水利、林业、国土、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对我市血防工作的支持。各地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分级负担、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多种血防筹资渠道和稳定的血防投入机制。市财政按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落实血防专项经费,并落实血防综合治理项目和晚血病人救治配套经费。血防资金要专款专用,统一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加强对血防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血防资金安全。

(三)严格质量控制,实行科学评估。各地、各部门要成立血防综合治理技术指导专班,负责项目的咨询、论证、技术指导、督促检查、考核与评价等工作。对不符合建设标准或达不到血防要求的有关部门要责令施工单位返工,直到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一建三改”项目要统筹规划、合理配套、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以机代牛要做到淘汰病牛与购置农机同步。

第5篇

一、科技

(一)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深入落实《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大部分转制院所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加大行业科技进步的投入,积极探索在转制院所与行业骨干企业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各种形式的行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加强竞争前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新机制,加大对产业技术共享装备及研发平台的投入,增强转制院所的发展后劲和持续创新能力。

(二)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

坚持分类改革的原则,到“十五”末基本完成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定位。继续对改革方案实施到位的部门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进一步提高人均事业费的投入强度。

在完成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制订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有关科研机构的立法进程。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重点探索进一步扩大院所自,以促进开放、流动和共享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理事会决策制、院所长负责制、人员聘用制、绩效评价制度等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制订《科研机构法》。

(三)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提高创新能力

深化改革与加强能力建设同步推进,积极探索通过组建国家实验室等方式加强科研基地建设,通过项目、基地与人才相结合,加大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以及重点公益研究领域科研机构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促进产学研结合、军民结合的新机制。开展对以财政支持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绩效评估,提高机构运行绩效和国家科研投入的效益。

(四)制订和完善深化改革的配套政策

根据38号和78号文件的精神,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营利科研机构的管理实施办法》已多次征求了有关部门和院所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争取尽快。根据改革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前一段时间开展了专题调研,有关政策的制订和完善问题正在进行协调,有关部门正在按国务院要求研究落实,这方面的工作要抓紧进行。

(五)加大推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力度

结合贯彻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地方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地方公益类院所改革的试点范围,加大对地方公益类院所改革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使地方科研机构在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教育

(一)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为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04年教育部为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对民办本科院校设置给予了具体的政策倾斜,对基本达到本科院校设置标准的一批民办学校专门予以研究、考察和评议,为民办高校发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环境。2005年2月教育部在京召开了部分民办高校负责人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2005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点是抓好学生公寓和食堂的改革和管理。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思路,完善相关政策;按照《2003―2008年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建设规划》,完成2005年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各地的检查验收落到实处;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广改革先进经验。

(三)继续推进完善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1.经过近10年的努力,以“共建、调整、合作、合并”为主要方式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改革与调整已告一段落。今后,在一般情况下,不再以大规模集中形式进行全国性的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可以根据个别地方和部门的具体情况继续做局部的调整。

2.消化矛盾、巩固成果。要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积极消化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巩固改革的成果。切实推进合并高校的实质性融合,特别是合并院校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解决好学校合并后出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要充分利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创造的有利的宏观环境深化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合理调整配置和充分利用学校内部的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新的基础上使学校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

3.进一步解决改革中的一些遗留问题。例如,学校到地方后如何解决学校进一步发展的经费问题、医科院校参与合并到综合大学以后,其附属医院的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

4.合作办学。企业、科研单位参与高校办学应进一步加强和推动,但在体制、制度上要规范和创新,实现高等学校资源共享,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解决好产学研脱节的问题。

三、卫生

(一)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按照既定目标,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通过严格有效的项目监督、考核和评估,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成预定的基本建设任务。抓紧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职能,落实责任,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提高管理水平,狠抓队伍的思想、业务、作风,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和专业人才建设,完成1万名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流行病学人员培训工作,着手开展实验室管理与检验技术人员培训。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经费,提高卫生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研究建立公共卫生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加强公共卫生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

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基础和应用研究,落实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开展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报告工作的督导检查。

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HIV筛查,加强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建立健全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发放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在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行为干预措施,逐步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加强结核病防治,对报告结核病病人及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在重点地区乡镇卫生院建立查痰点,强化对结核病防治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发现率;开展结核病/艾滋病毒、多耐药结核等试点工作,对艾滋病毒感染者进行结核病筛查;严格实施短程督导化疗。加强血吸虫病防治,研究制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落实《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狠抓防治关键环节,制订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管理办法。加强乙肝防治,制定乙型肝炎防治规划,提高首针免疫及时率,落实血液管理和安全注射等防范乙肝医源性传播的措施。

重视和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科技攻关。建立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和重点精神疾患的防治。对意外伤害、自杀等新的健康威胁开展调研。

(三)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加强对新增试点县的指导,大力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实行基金封闭运行,保证基金安全。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就医条件。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理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完善其综合功能。启动并精心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明确项目责任,实行责任管理,规范项目运行,确保项目成效。研究建立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财政保障机制。

根据《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要求,对各地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监测和评价方法。

(四)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

第6篇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5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七、信息监控、分析与反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分析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制度,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分析、汇总,并根据需要随时做出专题分析报告。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结果要以定期简报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同业务的专业机构反馈。

八、技术保障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为全国提供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网络平台,用于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信息系统覆盖中央、省、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辖区内网络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密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九、监督管理与考核指导

(一)监督与指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二)检查与考核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定期对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查与考核。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初步报告进程报告(次)结案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报告人:联系电话:

事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类别:1、传染病;2、食物中毒;3、职业中毒;4、其它中毒事件;5、环境卫生;6、免疫接种7、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8、医疗机构内感染;9、放射性卫生;10、其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级:1、特别重大;2、重大;3、较大;4、一般;5、未分级;6、非突发事件

初步诊断:初步诊断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订正诊断:订正诊断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确认分级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订正分级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报告地区:省市县(区)

发生地区:省市县(区)乡(镇)

详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动物防疫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春季是各种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了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3月2日下午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的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乡镇要紧急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坚决打好春季动物免疫注射关键战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现就我县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式,充分认识做好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全球禽流感疫情扩散速度加快,人感染病例增加;二是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不断;三是春季候鸟回迁;四是去年秋季集中免疫的家禽目前以逐步超过免疫保护期,感染发生疫情的危险增加;五是农民散养存在漏免情况,春季种禽调运频繁,家禽补栏量大,疫情发生和传播的潜在危险增大。因此,我们要认真分析和判断当前我县重大动物疫情形势,高度警惕,严阵以待。要统筹考虑、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统一行动,有力有序地做好春季防疫工作。

二、强化免疫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到位。根据动物疫病的发生规律,各乡镇对免疫工作要突出一个“早”字,就是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力争在4月10日前全面完成春防普注工作。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牲畜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要健全和规范免疫档案,免疫动物的标识率要达到100%。

三、强化管理措施,确保物资供应到位。要认真做好春季疫苗供应衔接工作,保障疫苗及时供应到位,确保春防工作适时开展。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转移支付疫苗经费汇至指定的疫苗生产厂家,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二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解决好强制免疫疫苗经费不足的问题,确保免疫计划执行到位,并切实承担起计划免疫疫苗、免疫标识、消毒药品等其它防疫物资费用。三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要认真做好厂家送达疫苗的验收确认和冷藏保存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四、强化监督措施,确保防疫质量到位。一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于出栏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严格凭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于屠宰的动物,必须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进场,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须达到100%。二要加强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染疫动物及病害畜禽产品流动。对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贩买贩卖病死动物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和免疫标识的要严厉打击。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值班检查,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确认和处理工作。三要加强病原和免疫抗体监测,适时开展疫情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抗体监测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四要加强疫苗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转移支付疫苗资金落实不到位、截留、挪用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五、强化报告措施,确保疫情处置到位。一要规范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监测网络要建立到乡到村,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必须遵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处置,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严禁滥报、慌报、瞒报动物疫情,严禁在网络和其它媒体上擅自疫情信息。对举报的疫情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二是实行疫苗到位和免疫进展上报制度。春防期间全县统一实行强制免疫疫苗到位情况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各乡镇务必于每周三以前,将辖区内上周疫苗到位和免疫注射进展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六、强化组织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地方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必须切实承担起责任。一要认真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春防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二要加强组织协调,促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搞好春防工作。三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05〕15号和鄂政办发〔2004〕144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改革,妥善解决基层站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尽快建立起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七、统筹兼顾,做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各乡镇在做好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免疫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其它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的基本特点,搞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计划免疫工作,切实做好猪链球菌病、猪肺疫、猪丹毒、猪水肿病、牛出败、牛炭疽、禽霍乱、狂犬病、耕牛血吸虫病等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努力实现稳定控制动物疫情的目标。

第8篇

总结、评价和分析全市年度防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切实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年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通知》卫发〔〕16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自年12月611日对全市各医疗单位进行全年度防病工作检查,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急性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消毒杀虫、麻风病防治、性病azb防制、结核病防治、血寄地防、健康教育、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工作要点的内容。

二、考核结果

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通过查现场、看资料、结合平时工作,对年全市各医疗单位的卫生防病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的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工作,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各项工作均得到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项考核评分如下:

评分综合得分第一卫生院、第二卫生院、卫生院与卫生院;各单项得分第一分别是:传染病防治卫生院、计划免疫卫生院、慢病防治区医院、防治卫生院、寄地防卫生院、卫生卫生院、健教医院、结核病防治医院、血吸虫病防治卫生院。

三、检查情况

(一)急性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良好。大部分医院能按规定做好内(儿)科门诊日志、门诊传染病登记本、进出院病人登记本、化验室阳性病人登记本及放射科肺结核病人专用登记本的登记工作,今年各医院上述登记本上登记11种法定传染病781例,经与疫情报告网核对,漏报4例,漏报率为0.51%、报告及时率为98.46%,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为96.41%;传报卡与网络信息一致率为96.01%,各单位传染病报告调查情况见附表1。

2.肠道门诊及时开设与运行。各单位都能在4—10月份开设肠道门诊,肠道传染病防治组织、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都张贴上墙,相关人员“02”病防治知识培训台帐资料较为齐全,并能及时整理归档,消杀与抢救药品按要求配备到位。4-10月份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共登记腹泻病人1726例,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803例,检索率为46.52%,占年终总人口数的1.03‰,无霍乱弧菌阳性标本检出。采样送检率和全全人群检索率均超过上级考核指标要求。

3.病毒性肝炎的分型率有所提高。今年1-11月全市共报告各类急性肝炎病人127例,其中血清已分型111例,未分型16例,分型率为87.4%,高于上级下达的85%指标要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三院、五院、天目湖镇卫生院及上沛卫生院等6家单位按要求采集了52份血清样本送常州市疾控中心检测,采样送检率40.94%。

4.传染病流调及疫点处理及时率有明显提高。今年全市应流调及疫点处理的相关传染病389例,截止到11月底,共收到流调表327张,上报率84.06%,及时上报255张,及时率65.56%。

5.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进展,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进行重点摸排,加强了农民工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计划免疫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开展计免工作,11月份完成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认真做好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的计划免疫知识宣传,预防接种门诊程序合法、场所基本各个领域规范要求,能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书,认真进行健康询问和要求接种后30分的留观。配备预防接种用抢救药品,并建立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台帐。

2.计划免疫继续保持高水平接种率。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2008年出生儿童5329人,五苗全程接种率为97.63%,其中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为95.82%、全程接种率为98.01%;卡介苗接种率为99.6%;糖丸接种率为98.2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8.2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实种5233人,接种率为98.20%。基础乙脑疫苗接种率为93.69%;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4.61%。

2007年出生儿童5099人,其中甲肝疫苗接种率为95.04%;麻风腮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6.21%;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96.14%;乙脑疫苗接种率为86.27%;2006年出生儿童4788人,A+C流脑加强接种率为87.39%。各单苗接种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超过省免疫规划接种率要求,“两脑”的全程接种率尚未达到90%的指标要求。

3.冷链与生物制品管理落实。各预防接种单位目前有正常运转的专用计免冰箱57台,有每日测温两次的记录,均有维修记录及冷链设备登记表。核对冰箱内疫苗及进销存台帐登记数基本一致,未查见无失效疫苗。

4.预防接种副反应管理。大部份单位能及时上报预防接种副反应,截止11月底,全市一、二类疫苗接种达192701针次,副反应报告132例、报告率0.68‰,达到≥0.5‰的要求。

5.切实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各单位均建立流动儿童计免专用帐册,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调查,我市0-7周岁流动儿童建卡率为98.37%,一类疫苗基础接种率均达到90%。

6.及时落实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市应开展查验的学校数为141家,实际开展数为141家,全市在托在校学生总数为79242人,开展查验者79242人,查验率为100%,其中无证人数为2640,补证人数为2582,补证率为97.80%;应补种各类疫苗人数为6351,实补种6092人,补种合格率为95.92%。

7.及时开展了乙肝查漏补种工作:年继续完成乙肝查漏补种项目工作:4月份完成1994~1995年出生儿童第三轮补种工作,应种1545人,实种1504人,接种率为97.35%;10~11月份完成1996~1999年出生儿童摸底与补种工作,全市共摸底目标儿童28012名,其中第一轮需补种2905人,补种2818人,接种率为97.00%,第二轮应种2337人,实种2310人,接种率为98.84%。

从各接种单位抽查产房乙肝二联单575张,显示乙肝首针及时率为99.30%,项目填写完整率为80.17%。

(三)azb防治

azb防治工作得到重视。能根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年各单位均能利用院内和中心村卫生室宣传栏宣传性病azb防治知识;组织对院内就诊者开展azb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开展针对农民工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对乡村医生和院内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累计发放azb防治宣传材料33500份,其中宣传材料入户28500份,入户率达10.9%;发放农民工宣传材料5000份。

全市14个azb初筛实验室均开展HIV抗体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测数据。年全市各初筛实验室共检测术前、婚前、产前、无偿献血、性病门诊、羁押人员和专题调查等各类人群36847人,初筛阳性8人。溧城、开发区医院azb初筛实验室已通过初审。

(四)结核病防治

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继续抓好院内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绝大部分单位的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已上墙,发现肺结核病人能及时进行转诊和网络直报,并认真做好项目病人的督导管理工作,未到市疾控中心就诊的病人能够及时追踪。各单位能够结合3.24结防宣传日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并对院内医务人员及村医进行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大部分单位能使用结核病健康教育资源库中的宣传培训材料至中小学进行宣传培训。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就诊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489例,均能按要求进行转诊和网络报告转诊到位率88%。本地报告外地25例,外地报告本地67例,各单位应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73例.均能及时追踪和追踪率100%;追踪到位73例,追踪总体到位率99.6%;全市共完成痰涂片检查3295人次,完成新发涂阳病人任务261例,完成全年新发涂阳任务数的101.2%;2009年7月至年6月已完成疗程355例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大于95%,涂阳病人治愈率大于85%,2009年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91例,系统管理377例,系统管理率96.4%;登记涂阳肺结核病人274例,治愈247例,病人治愈率90.1%,全面完成结核病控制项目”五率”指标。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1.慢性病人建档及老年人群建档有新进展。各单位高度重视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农民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逐步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其中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规范建档数8916人,随访70653人次;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全年累计建档284人,随访15955人次,规范管理3620人,规范管理率68.5%,尚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

2.首诊测量血压工作有所提高。按照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在35周岁以上人群开展首诊测量血压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均实行了35周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台帐资料,截止11月全市门诊病人首诊测血压47289人次,测血压率79.69%(47289/59338),尚未达到95%的指标要求。

3.基础信息的收集有进步。各单位均建立较完善的死亡和肿瘤上报制度,及时统计数据,1月-11月全市共累计上报死亡3240人,肿瘤631人。上黄、平桥、周城达到死亡病例报告较好,年报告率不超过0.6%的要求。市八院、口腔病防治医院年报告率均<0.3%,全市死亡病例报告率仅较低。

4.慢病干预重点项目开端良好。各单位均未能按要求建立慢病防治试点村,开展试点干预活动(试点内建立了健康档案、出生死亡报告、健康体检、病人管理和相关干预)。

(六)血寄地防工作

1.血防工作成果巩固。各流行单位能切实按照《市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血防查螺、查病任务。全市共调查流行单位13个,流行村(工区)46个,完成查螺工日3827个,调查面积313.885万m2。各流行单位合计血防监测查病4519人次,未查出阳性病人。

2.寄地防工作稳步展开。各单位能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要求认真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各疟疾镜检站切实开展疟疾血检6804人次,检出阳性9人次;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驱虫工作,全年全市共驱虫22600人次。

(七)健教工作

健教工作开展有效探索,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特别是健教网络的进一步健全,院内画廊的建设与维护,健教设备的配备与完善,健教人员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及院外健教工作有效地开展等方面都较往年有了较好改观。戴埠、上黄组建卫I项目两个试点村的村级女性宣教员有效的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利用计免宣传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等各种宣传日(周),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全人群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活动。

(八)公共卫生工作

各单位能重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了基础台帐,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合理膳食宣传、农民健康工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常见病防治的检查指导,落实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建立了工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及辖区有毒有害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开展了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四、存在问题

(一)全市医疗单位门诊日志、进出院病人登记台帐,项目设置达不到传染病管理的规范要求,填写不完整,传染病病人就诊登记的信息不全。检验异常结果不能按照要求反馈。1.传染病报告存在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不强、职能科室的督查不到位,科室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仍有传染病漏报、迟报;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准确,报卡内容与网络信息不一致。大多数单位未能按要求采集急性肝炎病人血清进行送检;2.个别单位传染病疫情网报人员不能及时上网浏览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辖区内的传染病例未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及疫点处理,信息反馈不及时。

(二)肠道门诊在日常工作中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门诊室关门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单位存在肠道病人不归口治疗现象,肠道门诊病人登记数及大便送检率偏低,存在有疫情出现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隐患。

(三)预防接种部份单位无单独设置的留观室,未建立接种后留观登记本。个别卫生院急救箱内备用注射器过期、抽查7月份疫苗进出库消耗数及常规免疫报表接种数不一致。少数单位二类疫苗收费仍不规范。

(四)乙肝查漏补种、预防接种证查验台帐资料整理不规范:部份单位乙肝疫苗补种情况与报表数据不一致,预防接种证查验后续工作不完善,补种信息不及时登记。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内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加强接种率偏低,白破疫苗接种率偏低。

(五)肺结核病部分单位转诊单红联上交不及时或由病人转交至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村卫生室没有向乡镇卫生院转诊可疑肺结核症状者,部分单位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登记本中登记病人未登记在筛查登记本上。

痰检登记本登记不规范,初诊病人大多只有两份甚至一份痰标本;少数结防医生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掌握管理病人的服药和预后情况。对未做药敏试验病人未能优先使用国家免费一线抗结核药。

(六)慢病工作

1.慢性病综合防治参差不齐。全市仅几家单位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档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首页)〕,并能按规范开展病人的随访工作,其余各单位未开展院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

2.死亡病例报告数不足。死亡病例数与本地区的人口数的比例远远低于0.6%,少数单位的死亡报告率仅为0.2%左右,忽略了街道和镇区的数据,大部分单位未能计划开展死亡漏报调查;不明原因诊断占所有死亡病例诊断的比值太大。继发病例作为根本死因。

3.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情况。报表上报不规范,大部分单位没有报表的纸质存档,及时性差;有些报表项目的概念不明确,理解错误。慢病月报存在建档数大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数。居民建档数、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数以及慢病病人随访数存在严重的虚报,有数据却拿不出档案和随访卡;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上有个别项目数据不一致,有的数据确实相差甚远。

(七)血寄地防工作

部分单位存在血防查螺资料不完整或资料质量差;查病资料上报不规范的问题。少数单位疟疾血检质量存在问题,报表不及时,驱虫工作多数单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单位未完成重点人群尿碘采集任务。

(八)健教工作

台帐资料不齐全,整理归档不规范,未能及时装订。所开展的工作缺图片等原始佐证资料;部分单位未能结合自身工作,适时开展院外社会健教活动;健教培训与讲座只仅仅局限于院内医务人员或乡村医生,没有覆盖到农村各类目标人群;《健康之窗》宣传画使用不规范,不按要求正确张贴。部分单位门诊及病区未能利用黑板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对病人及其家属未能进行卫生宣教。

(九)公共卫生工作。部分单位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对抽样方法、调查对象等概念不清,调查表上交不及时。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单位要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本,放射科和检验科必须建立异常结果反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把传染病发现、登记和报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和迟报。

(二)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计划免疫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苗流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并重视冷链及疫苗管理工作,接种日前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核对疫苗进出情况,做到帐、苗相符,对于规定程序内接种相关疫苗的儿童应及时通知、及时接种,从而提高疫苗接种率。

(三)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切实加强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杜绝漏报、漏转的发生。加强初诊病人查痰工作,提高痰片涂片质量,努力提高病人阳性检查率。

(四)各单位要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由首诊医生及时建立管理卡,完整填写卡上的每项内容。管理卡分发到病人所在地卫生服务站,由服务站医生按管理规范对病人进行随访,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村医开展在就诊过程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及时上报建档和管理数。

(五)各单位应采取每月开展一次死亡漏报调查等有效的措施,提高年报告率,推进网络直报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死因网报工作的培训,重点是疾病的编码和根本死因的确定方面,努力提高死因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六)各单位要重视报表的质量,应该严格审查,确保报表质量的完整性、准确性。要及时、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台帐,并按照月报的要求,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如实反映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双月报表和慢病工作报表要核对、数据应一致。

第9篇

记者:请余主任简要介绍一下四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情况?

余主任:近年来,四川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现代畜牧业深化试点和提质扩面促进生产方式快速转型升级,进入高基数、高成本阶段;兽医体制改革、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及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项目保障;动物疫情形势日益严峻、复杂,动物疫病呈现疫源分布广、毒株变异快、外疫威胁大等新特点,国内外新病毒不断出现、交替流行,传统病毒、变异病毒以及不同亚型病毒同时存在。这些对处于变革期的四川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四川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疫面积广(居全国第五)、生猪饲养量大(居全国第一)、发展不均衡等特点,我们抓重点、攻难点,着力创新防控策略和机制,坚持依法治疫和科学防控,以扎实推进基础免疫、建立健全疫情分析会商和预警机制提升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以狠抓万人培训行动计划和免疫操作规范年活动提升免疫质量,实现了防控方式由经验防控向科学防控转变、培训对象由系统内部培训为主向行业培训转变、防疫物资管理模式由分散管理向统筹管理转变,确保了全省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稳定控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与有效供给,取得了自“5.12”汶川特大地震后连续五年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基本清净无疫的显著成效。

记者:畜牧业是一个具有疫病风险的产业,国内外无数实践证明,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已成为畜牧业发展的主要威胁,可以说畜牧业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请您谈谈构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着力点在哪里?

余主任:按照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和《四川省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的要求,我本文由收集整理们着力创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动物防疫政策法规和各项措施,以“严”、“实”、“力”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考核奖惩和督促检查“严”:严格制定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评论和奖惩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责任落实,切实强化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二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扎实开展“预防为主”和提高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预警预报能力为重点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深化动物免疫操作规范活动及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标准化建设,及时有效地消除疫情隐患。三是综合防控措施“力”:采取强有力的综合防控措施,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配合、齐抓共管,与时俱进完善综合防控措施,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免疫无疫和净化疫病目标,保障我省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记者:对于养殖户来说,疫病的快速传播造成严重经济损害,让他们避之犹恐不及,也令疫病防控成为养殖过程中的一个工作重点。请你谈谈在事前“防”与事后“控”的治理过程中主要采取哪些手段?

余主任:一是责任落实:坚持预防为主方针,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省、市、县、乡政府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层层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头。二是经费落实: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及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全省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重点落实好强制免疫疫苗、监测诊断、应急储备与处置、冷链、基层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和村防疫员补贴等经费。三是制度落实: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以乡(镇)为单位,由政府组织,采取整村推进、逐户过关的方式,做实动物强制免疫及戴标、建档、消毒等预防工作。四是督查到位:坚持实行由省局领导带队定点联系、分片包干的防控督查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春、秋防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限期整改,保证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质量和效果。五是应急处置。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或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早、快、严、小”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就地扑灭疫情、不留隐患。

记者:当前四川动物疫病防控还存在哪些问题.重点是什么?

余主任:目前,四川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特点是防疫面积广,饲养量大、发展不均衡、工作任务繁重;防控重点是规模养殖场(小区)、难点是散养户。主要问题有四点:一是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防疫配套政策仍不健全,特别是村级防疫员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增加了基层防疫工作难度;二是四川省畜禽存栏量大、外销量大,动物疫情传播的机率大,防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防疫形势依然严竣;三是四川属西部省份,经济欠发达、发展不均衡,各级财政较为困难,地方动物疫病防控运行经费不足、疫苗配套经费负担过重;四是受人员力量、执法经费、执法设施设备等影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仍较薄弱。

记者:在加强应急值班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余主任:一是修订完善了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了重大动物疫病分病种的应急预案,制订下发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值班工作暂行规定;二是组建了省、市、县三级畜牧兽医部门防控应急预备队和专家组,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明确规定了动物疫情报告人和值班电话,规范了疫情报告的受理和处置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四是加强了应急物质储备管理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明确要求省、市、县三级储备足量的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应急物资,强化省、市、县三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开展了动物疫情集中监测、日常监测、应急监测、定期巡查、信息收集、分析会商等预警预报工作。

记者:近年来四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主要取得哪些成效,取得哪些突破?

第10篇

春季时节一向都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我局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对今年我县的春防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目前全县春防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扎实地搞好我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县春季防疫工作一是早准备,在去年12月底就从省市购进了猪瘟疫苗10万头剂,禽流感苗60万羽,猪口蹄疫疫苗2万头剂,作为春防备用疫苗。同时,对县局及全县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现有的冰箱、冰柜等保苗设备进行了维修和保养,确保疫苗质量。二是早部署、早安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3月2日下午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的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于3月3日上午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书记、乡镇畜牧服务中心主任及县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局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如何抓好我县今年的春防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县指挥部下发了专题文件。县委副书记曾少良同志、县政府副县长梅新潮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并与各乡镇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于3月4日召开了局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畜牧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就今年的春防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全县春防工作从5日开始,力争在4月10日前全面完成春防普注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牲畜口蹄疫、猪瘟、禽流感及鸡新城疫、羊痘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要健全和规范免疫档案,免疫动物的标识率要达到100%。三是目前整个春防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了,全县春防工作从5日开始,其开展面已达到100%,已注射猪瘟疫苗、猪口蹄疫疫苗各1万余头剂。

二、后段工作意见

20__年是我县乡镇畜牧兽医站体制改革后的开局年,虽然全县春防工作面临的任务大、困难多,但我们决心克服一切困难,充分调动全体畜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坚决打好春季动物防疫关键战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后段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件工作。

1、强化免疫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到位。今年的春防工作我们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免疫注射工作任务,我们将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检查督办,由局领导带队,抽调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春防督办小组,全县分4片,实行包保责任制,在整个春防期间力争做到包片领导住在乡镇、吃在乡镇、工作在乡镇,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我县春防工作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牲畜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严把防疫质量关。由分管业务的局长牵头,县兽医站为主体,抽调业务技术骨干,不定期到乡镇对春防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防疫质量。三是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在春防结束后,全县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防疫质量实行抗体监测,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及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及个人,要进行严肃的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带来不良后果的,将要追究相关责任。

2、强化管理措施,确保物资供应到位。要认真做好春季疫苗供应衔接工作,保障疫苗及时供应到位,确保春防工作适时开展。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转移支付疫苗经费汇至指定的疫苗生产厂家,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二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解决好强制免疫疫苗经费不足的问题,确保免疫计划执行到位,并切实承担起计划免疫疫苗、免疫标识、消毒药品等其它防疫物资费用。三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要认真做好厂家送达疫苗的验收确认和冷藏保存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3、强化监督措施,确保防疫质量到位。一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于出栏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严格凭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于屠宰的动物,必须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进场,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须达到100%。二要加强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染疫动物及病害畜禽产品流动。对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贩买贩卖病死动物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和免疫标识的要严厉打击。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值班检查,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确认和处理工作。三要加强病原和免疫抗体监测,适时开展疫情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抗体监测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四要加强疫苗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转移支付疫苗资金落实不到位、截留、挪用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4、强化报告措施,确保疫情处置到位。一要规范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监测网络要建立到乡到村,一 旦发生动物疫情,必须遵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处置,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严禁滥报、慌报、瞒报动物疫情,严禁在网络和其它媒体上擅自疫情信息。对举报的疫情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二是实行疫苗到位和免疫进展上报制度。春防期间全县统一实行强制免疫疫苗到位情况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各乡镇务必于每周三以前,将辖区内上周疫苗到位和免疫注射进展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强化组织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地方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必须切实承担起责任。一要认真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春防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二要加强组织协调,促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搞好春防工作。范文168.三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__〕15号和鄂政办发〔20__〕144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改革,妥善解决基层站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尽快建立起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6、统筹兼顾,做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各乡镇在做好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免疫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其它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的基本特点,搞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计划免疫工作,切实做好猪链球菌病、猪肺疫、猪丹毒、猪水肿病、牛出败、牛炭疽、禽霍乱、狂犬病、耕牛血吸虫病等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努力实现稳定控制动物疫情的目标。

第11篇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体系的综合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海沧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各种途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人员培训、演练等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做好相应物质的储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防范和处理以“呼吸道疾病”、“麻疹”“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加强基层卫生单位硬件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条件。积极争取,多方协调各有关部门为区公共卫生综合楼建设提供方便,促成工程尽早动工,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预计7月底开工,明年底完工。抓紧东孚卫生院病房楼建设,确保其工程计划能够如期进行,该项目已通过验收,正在进行收尾工作。认真做好东孚卫生院医技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促其尽早动工建设。同时,积极争取资金,为基层卫生单位添置、更新一批急需的基本医疗器械和必要的抢救设备,以改善其基本医疗条件和公共卫生服务条件。

三、加强卫生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服务素质和水平。一是抓好卫生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二是强化卫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章立制,明确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对技术人员的专业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强化培训,使之能够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提高技术服务水平。三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充实基层卫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11名,目前正在进行考核工作。四是做好乡村医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乡村医师进行必要的培训,促使其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五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在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情暖医院,优质服务”活动。

四、加强医疗行业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政监管,从制度建设上抓好医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杜绝个体开业医开展“药流”、“人流”、“引产”等非法行医活动,并汇同计生、技术监督部门开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范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今年以来,共取缔非法诊所17家,没收药品器械价值3000余元,净化了我区医疗市场。此外,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干部保健的各项工作。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切实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为龙头,把防治呼吸道传染病、艾滋病、血丝虫病、结核病等做为工作重点,加强流脑、麻疹、流感、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等各种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控制工作。认真抓好免疫规划工作,做好各项常规免疫、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开展规范化预防按种门诊建设的前期工作,提高接种质量和水平,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病率。强化对全区医务人员有关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保持传染病报告渠道的畅通,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并保证直报质量。认真做好慢性病、地方病的控制和防治工作,积极开展职业病预防及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今年1-5月,共报告乙类传染病7种154例,报告丙类传染病4种86例;结核病报告28例,其中初次涂阳病人8例,初次涂阴病人20例,全程督导6例,全程管理2例,对乡村两级督导30次。开展鼠疫监测216份、霍乱监测60份、碘盐监测128份、肠道门诊监测31例。同时,布置职业卫生安全危害因素调查,下发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180份。

六、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一系列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根据区委和市卫生局有关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制订《海沧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方案(细化)》,提出整治目标和进度要求,将全区分为五个整治片区,并在每个片区设立了责任卫生监督员和完成的时间进度表。通过电视、媒体、传单、会议等手段在食品和公共场所经营者及群众中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和决心;共发放各种宣传单10000多份,接受相关咨询4000多人次,召开海沧区食品与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动员会,使大部分食品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了解创建内容及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主动配合做好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000多人次,清理整顿2023家经营单位,有证1967家,无证56家,发证率97.2%,新发卫生许可证1462本、从业人员健康证5970本,其他无证经营单位大部分正在办理健康证或整改中。

与此同时,继续抓好“餐桌污染”整治活动,采取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食品抽检、送检工作。开展以预防夏季肠道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为中心的专项整治工作和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做好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餐饮行业管理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违反卫生方面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今年来,共取缔无证经营单位92家、制假售假窝点3家,没收非法经营工具价值5000多元,没收、销毁伪劣食品及过期霉变粮食1000公斤,罚没款人民币5000元。

七、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满足妇女儿童的保健需求。认真落实《母婴保健法》、《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围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开展母子系列保健工作,认真履行区政府下达的计生责任任务,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依法规范各项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女工劳动保护条例》,开展女工疾病普查普治工作,提高全区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上半年,产前检查率99.38%,孕早期检查率94.92%,产后访视率96.3%。参加系统管理人数596人,系统管理率91.83%,住院分娩率100%,高危筛查率35.5%,高危管理率100%,无孕产妇死亡;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87.14%。已完成第一轮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共普查4135人,查出妇科病即给予治疗及指导,各种妇科病发病率正在进一步统计分析中。

此外,加大婚检宣传力度,改变服务观念,提供个性化服务。上半年我区共有5人参加婚检,咨询23人。

八、继续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村民应得利益。大力推行和深化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日常事务管理及监督商业保险运行,及时协调、处理、解决理赔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村民的合法利益能够及时兑现。今年全区共有72918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住院保险,其中海沧镇50626人,东孚镇22292人,参保率为95.32%。同时开展农村抗大病统筹保险工作,政府出资为全区100%村民投保,共有76501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抗大病保险,其中海沧镇50626人,东孚镇25875人。截止*年6月15日,全区参加基本住院保险的村民中,共有381人次因病住院,报销医疗费用573318元,抗大病保险的理赔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九、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整体创文明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召开动员大会,发动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搞好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卫生环境,降低“四害”密度。上半年,共投凯素灵粉8吨、DDV0.5吨、氯氰菊酯0.6吨、灭鼠药7吨、灭蟑螂药10万包(盒),效果良好。

认真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健康卫生知识。以卫生防病为中心,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版报、宣传栏、标语、报刊、广播、电视、授课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普及卫生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市民的大卫生意识。据统计,今年来共分发各种宣传材料30000份,大小标语48条,宣传栏、板报56期,电视11次。此外,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配合“三下乡”活动和支持“温馨海沧”活动,共组织下乡义诊21场次,有10000多人次的群众热情参与。

抓好以改水改厕为龙头的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城乡结合部,提高生活饮用水质量和改水受益人口数,把改厕任务落到实处,今年全区再建40座公厕,目前正在选址。同时,根据《福建省省级卫生村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农村卫生村活动。

十、推进红十字会工作,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认真落实《红十字会法》和《献血法》,继续开展“万人献爱心”活动,做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扶贫济困、下乡义诊工作、做好“送温暖”慰问工作。抓好红十字惠民门诊工作,由原来的1家拓展到4家。筹备并开设了2家红十字博爱超市,继续组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使红十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今年来共补助急垂危重病人44人次,计87400元,为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积极弘扬红十字会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为海啸受灾国募集捐款118698.30元。

十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任务,重点抓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指标的落实,降低食物中毒和餐桌污染现象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抓好医疗、食品的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的医疗、食品安全。督促各医疗单位抓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十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继续按照《海沧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力、有序、有效地防范和处理以“呼吸道疾病”、“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继续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麻疹、流脑、流感、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等多种疾病的控制和监测,加强各类传染病的预警工作,保持传染病报告渠道的畅通。积极做好慢性病、地方病的控制和防治工作,认真抓好免疫规划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病率。

3、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继续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抓好“餐桌污染”整治活动,开展以预防夏季肠道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为中心的专项整治和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4、抓好各建设项目的进展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如期进行。

5、强化卫生队伍建设,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对技术人员的专业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强化培训,使之能够严格按照各项规程开展工作。同时,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

6、加强医政管理,从制度建设上抓好医疗质量关,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切实防范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继续开展医疗市场整治检查和农村卫生所规范行医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个体开业医开展“药流”、“人流”、“引产”等非法行医活动,及时取缔非法行医,净化我区医疗市场。

7、继续推行和深化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日常事务及监督商业保险运行的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处理、解决理赔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抓好妇幼保健工作和计生分工职责的落实,认真落实“一法两纲”目标,围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开展母子系列保健工作,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依法规范各项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围绕夏秋季除四害及其他全市统一行动开展经常性的“除四害”工作,降低“四害”密度。抓好以改水改厕为龙头的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把改厕任务落到实处,开展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

11、抓好红十字会工作,落实《红十字会法》和《献血法》,继续做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扶贫济困、下乡义诊工作、做好“送温暖”慰问工作。抓好红十字惠民门诊和红十字博爱超市规范管理工作,继续组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

第12篇

1、全面实施建制公立乡(镇)卫生院(站)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貌、统一标识、统一配置)为核心,对公立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标准化改造和完善,以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美化院容院貌、改善基础设施,进而提高公立卫生院的整体服务水平。截止6月底,全市224个(其中**镇因建水库该镇卫生院暂不建,即全市实际应建223个)标准化建设项目,已开工222个,占总数的99.5%;已完工190个,占开工总数的85.6%;二是按照《*市村卫生站建设标准(试行)》、《*市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村卫生站的管理体制、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制订了统一的标准。对全市2230个行政村、471个涉农社区按项目建设规划设置,共需建设村卫生站2336个,现已完成1*2个,其余的1264个村卫生站将在20*年底全面完成。

2.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在定编、定岗、定责、定员的基础上,以“三分开一委派”(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收支分开、会计委派)为切入点,再造公立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本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新都区、*市、都江堰市等分别在3个、4个、5个公立卫生院进行了试点工作,在成立了医院管理中心,药品集中配送,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方面作了很好的尝试。新津县遵循“先调查、后商讨、再定案”的原则,制定了一套完善、可行的乡(镇)公立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一是乡(镇)公立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财政为全县乡(镇)公立卫生院交纳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并财政按照原经费补助渠道拨付公共卫生经费,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余区(市)县也正在进行积极稳步探索和推行。

今年3月市委书记李春城在作客央视《小崔会客》节目时,将农村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作为*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介绍。

经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后的公立卫生院,其就医环境、功能布局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整体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门诊人次、住院人次与同期相比相应增加,而每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均费用下降了15%以上,不仅为农民提供了一个舒适、优美、方便、实效的就医场所,也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构建了一个优质、高效的服务载体。可以坚信,这项工作全面完成后,必将对提高我市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更好地发挥公立卫生院的枢纽作用,从而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顺利完成国务院在*召开的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吴仪副总理参观了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会代表300多人参观了五城区(高新区)的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出台了支撑社区卫生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经过近一年的时间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38号);二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综合配套的政策支撑:劳动保障、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20多个配套文件,如财政对社区公共卫生经费按服务人口进行补助,中心城区的补助标准已从年人均5元提高到20元,其余区(市)县不低于年人均10元。

3、统筹规划、加强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八统一”要求,加快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70%的建设任务。

4、扎实推进双向转诊制度建设。作为四川省对口支援的试点城市,在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16家驻蓉部、省、市三甲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城区5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目前有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64家对口指导全市8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对口支援的全覆盖。

5、启动了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工作。一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武侯区、青羊区已启动收支两条线的试点工作,高新区、金牛区正在论证中;二是武侯区实行了药品零差率等工作。

6、加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一是开始了全市710名社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二是举办短期短缺专业班4期487人。

(三)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战略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卫生应急救治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应急指挥体系。

重点建设六个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血液中心。

1、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一是制定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指导各区(市)县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卫生信息体系建设的步伐,在全市20个区(市)县分别举办了该系统使用培训学习班;三是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急救技能大赛,参加省市“20*天府”生化反恐演练、市大面积停电事故演练;四是加强卫生应急信息报送。进一步统一规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和要求,提高信息报送、分析质量;五是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市、区(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

1—5月,*市急救指挥中心受理呼救电话289217个,救治伤病员数38263人。上半年,共接警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5起,均得到及时处理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完善了传染病、地方病、食物与职业中毒等的监测、报告和处理应急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霍乱等疾病的监测工作,着力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认真做好中央补助经费艾滋病、结核病、计免等项目工作,强化慢性病防治工作,注重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全面贯彻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开展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使艾滋病在我市得到有效遏制。20*年我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4.78岁。

3、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举办了食品、学校、医疗执法、公共场所、职业卫生、依法行政培训;对农民工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全面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广到游泳池、美容美发和洗浴等场所;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开展部门联动,与整规办、工商局、公安局、监察局、计生委、科技局等联合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做好大型活动(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

4、信息网络体系。在现有卫生防疫信息系统基础上,实施了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延伸,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实现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在线报告。

5、医疗救治体系。制定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案》。重点建立多维子体系,即传染病救治体系、紧急医疗救援体系、职业中毒和核辐射应急救治体系、传统医学诊疗体系。

6、强化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一是重点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实施母婴安康项目;二是在对贫困孕产妇实施500元一次性救助的基础上,要求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民政、财政部门建立“贫困孕产妇急救专项经费”。龙泉驿区拨付100万元专款建立“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专项资金”,对辖区内贫困孕产妇孕期检查、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母子系统保健及高危孕产妇抢救等一系列费用实施救助,救助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为25.75/10万(36.17/10万,含流动人口)。

(四)继续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1、继续推进科技教育工作。一是规范经费使用范围、程序,积极推荐3项市重点学科申报省重点学科;二是83个项目申报省卫生厅科研项目;三是对1项适宜技术进行推广,覆盖12个区(市)县;四是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五是实施与蒙比利埃市医学院签定的医疗卫生合作项目;六是深化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市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管理-执法办证系统》、《*市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理分析系统》、《*市卫生系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市卫生信息数据中心》的建设。建立*市卫生信息数据中心机房,实现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和有效利用。

2、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

(1)上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事业和中药产业发展的决定》(代拟稿)。正式下发了《*市中医药发展“*”规划》。

(2)进一步加强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为启动我市14家县级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及设备配置项目进行了基础调查;二是将乡镇公立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截止6月底,全市乡镇公立卫生院中医科设置已达97.9%,村卫生站75.1%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设置已达100%,中医药人员配置比例达到16.21%,社区中医药服务量达到29.25%,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青羊区已建成为我市第一家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三是5月19日,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视察了*中医名医馆、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都江堰市中医医院,对*市在抓“三名”建设和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3)组织开展了“*市首届十大名中医评选”,评选结果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对*市首批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作进行了结业考核。

(4)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继续做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目前我市已有14个艾滋病人正在接受中医药治疗。

(5)加强县级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新都区中医医院、金堂县中医医院已被列入了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单位;郫县中医医院、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已被确定为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项目单位。

(6)继续举办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培训班,有52人报名参加今年的培训。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学中专学历教育,已印发相关报名通知,招生工作正在进行。我市上述两项工作的成功经验在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全国农村中医人才培训项目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3、严格规范医疗秩序。着力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执业,严格制度,规范行为。制定下发了《*市医学检查结果互认暂行规定(试行)》、《*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市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医院医师考核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关于大力开展“惠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的紧急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对医院储备点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市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办法》等文件。切实抓好“医疗质量评价”工作,建立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控体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医院医疗质量信息,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实行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查询制度。巩固无偿献血成果,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保证临床急救用血需要与安全,维护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