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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自评报告

时间:2023-05-29 17:51: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司法所自评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司法所自评报告

第1篇

督导检查经费请示一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根据20xx年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的《20xx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年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现申请对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开展20xx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工作。以上妥否,特此请示,请批复。

督导检查经费请示二5月25日上午,省司法厅副厅长何流明一行在市委、副市长徐晓霞,市委、政法委书记周太强的陪同下到市司法局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及基础设施专项督导检查。

当日,省司法厅检查组分别到司法局各个股室进行实地察看,并听取了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柯炳华关于经费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自查情况的汇报。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后,何流明对化州市司法局的司法行政工作表示满意,尤其是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感谢市委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并希望今后市委市政府能继续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最后,何流明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严格执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的经费需要。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第二,司法局要狠抓落实、多请示、多沟通、多汇报,要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成立监管小组,确保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充分利用。第三,针对目前司法所管理体制问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要保证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在基层司法所得以落实。同时,司法局要做好督导和业务培训工作,保证司法所的业务能有效发挥。

督导检查经费请示三区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国发〔20xx〕48 号)、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省《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xx〕26号)的文件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于近期对我区进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督导检查。为进一步做好迎检工作,现申请追加督导检查相关经费18.72万元。

经费支出安排如下: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检查相关费用(小计7.76万元)

(一)宣传费支出1.5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媒体宣传0.8万元;印制海报、评估方案、自评报告、工作手册等0.7万元。

(二)接待费3.66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住宿费:8人×3天×400元/人=9600元。

评估组人员及工作人员餐费:20人×9餐×150元/人=27000元。

(三)迎评资料准备费用1.8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外聘迎检资料整理人员工资3人×3月×20xx元/人=18000元。

(四)迎接督导检查的培训费用0.8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到省参加培训费用0.3万元;组织镇(街道)、学校相关人员培训费用0.5万元。

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检查相关费用(小计10.96万元)

(一)宣传费支出3.5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媒体宣传2万元;印制海报、评估方案、自评报告、工作手册等1.5万元。

(二)接待费3.66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住宿费:8人×3天×400元/人=9600元。

评估组人员及工作人员餐费:20人×9餐×150元/人=27000元。

(三)迎评资料准备费用3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外聘迎检资料整理人员工资5人×3月×20xx元/人=30000元。

(四)迎接督导检查的培训费用0.8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到省参加培训费用0.3万元;组织镇(街道)、学校相关人员培训费用0.5万元。

第2篇

为进一步健全事业审批和事后监管并重的机构编制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及时有效落实,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淄川区编办根据上级机构编制政策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对2010以来新调整机构履行职责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主要做法:

一是确定评估对象。将2010年以来,凡是经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或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纳入评估范围,针对性比较强。二是确定评估内容。将评估的内容确定为机构设立运转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挂牌、是否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等)、编制人员情况(编制是否合理、人员调配是否到位、结构搭配是否合理等)、履行职能及工作成效情况等三个方面。三是确定评估方法和程序。首先,下发《对新调整机构履行职责和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的通知》,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内容。其次,部门单位开展自查,以书面形式向区编委办上报贯彻执行机构编制调整有关情况。自查报告要对照本通知所列评估内容撰写,重点突出机构编制调整后职能履行情况及取得的突出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第三,开展实地评估,拟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评估时间,在对照部门单位自查报告的基础上,采取听取部门领导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召开群众座谈会以及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通过实地评估,掌握实情,发现问题,认真听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评估结束后,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并督促整改。四是确定评估结果运用。区编委办对评估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提出全区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调整建议,形成评估综合情况汇报材料,上报区编委有关领导审阅。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需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按规定和程序研究落实。

二、取得的效果

一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通过评估,有效地检验了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部门单位职责,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对评估对象履行职责和编制执行促进作用大。通过评估,极大地促进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的自觉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层次性。如区畜牧兽医局机构理顺后,注重基础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人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杜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按时完成了防疫、检疫任务。三是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变革。对新调整机构的评估问效,实际上是对机构编制部门以往审批机构的回头看,是对前期机构审批情况的进一步完善,解决了机构编制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的你来我批,上报下批的传统模式,实行审批、监管、服务有机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贯通,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由静态向动态、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四是有效地解决了部门单位遗留的个别问题。评估中发现的机构整合不到位、职能调整不及时,人员配备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衔接等问题,通过有关措施,达到较快解决的效果。如淄川区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后,乡镇司法所人员配备不到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2012年有600余人从公安部门管理移交到区司法部门管理,纳入到社区矫正范围,司法所的工作任务繁重,急需配备工作人员。通过评估,区编办建议司法部门在明年公务员招考时适当增加招考计划,确保人员配备到位。五是较好地树立起编办的的社会形象。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一改过去编办只管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从不过问所核定职能和职责履行情况,对职能调整和编制增减的要求盲目决定的状况,使编办工作的威信大大提高,整体形象得到完善。

三、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遇到的问题

一是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评估机制是一项创造性工作,目前尚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评估指标体系即评准标准的科学性,决定着整个评估机制能否客观公正正确地反映评估对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实践中,尽管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需要在理论、实践两个层面认真探索和研究。二是取得真实可靠的评估信息有难度。评估信息是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重要的佐证材料。评估信息不真实,即使有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也难以得到正确真实的评估结果。从评估的实践当中,部门单位大多以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等情况要求增设内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等事项。如采集这些评估信息就会得出机构编制配置不足这一结论,而目前要评估其机构编制规模又无科学的测算标准。因此,要获得真实可靠的评估信息不容易。三是信息采集计算办法还不科学。采集的信息,如调查问卷、座谈会情况、资料查询等,如何将这些信息转化为可以量化的分值或定性的标准,必须有一套相对科学的计算办法,使结果和信息基本相符,这是评估机制的重难点。四是评估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评估工作人员仅限于编办工作人员,相对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这一项全新的工作,编办工作人员的机构编制管理专业应用等能力明显不足。

四、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思考

建立机构编制评估机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稳步建立。

一是及时制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办法》。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以编委会名义出台《淄川区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程序、评估指标体系、评估人员组成及条件、评估结果应用等事项,要求参与评估和被评估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二是合理确定机构编制评估的指标,解决评估标准问题。在指标体系设置上,突出“评估”特点,同机构编制的督查考核工作区别开来。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评估标准、评估分值的科学性,使评估结果相对正确地反映被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在实践中要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完善《淄川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办法》,使机构编制评估机制更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取得真实可靠的评估信息。要周密地设计调查问卷、访谈提纲,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确定调点,设置调查事项,以从不同侧面取得较为全面的信息。要多层次全方位确定调查对象,将被评估单位的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代表、服务对象等列入调查对象,力求较为广泛地取得评估信息。设计的评估程序要尽量简化合理,减少被评估单位的负担,便于实际操作。在动员会上,可以将会议动员、民主测评、调查问卷一并进行,会后可立即进行个别访谈和资料查询,以后再进行服务对象的调查走访。通过以上准备工作,力求使评估结果更真实、更全面、更科学。

四是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评估队伍,加大对事前评估的力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是新形势下编办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全新工作,培养一支专业化的评估队伍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加大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对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评估能力;另一方面,可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邀请社会发展、政府法制、城市规划和财政管理等部门及高校教授学者组成的专家评估组,一同参与评估,加大对重大机构编制事项事前评估的研究论证力度,集中各方智慧,使决策预案更科学、更规范,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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