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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的红萝卜全文

时间:2023-05-29 18:00: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透明的红萝卜全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我们还是先看看它的内容吧:《红高粱》写了一个并不新颖而又极其简单的抗日故事,“我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情纠葛以及在墨水河畔伏击日寇的故事。以一种火红的高粱般的民族性格——敢生敢死、敢爱敢恨的生命意识作为创作基调,对整个农民真实的文化心理进行原生状态的描述。通过战争这一特殊的环境来开掘真正属于农民意识的正负两个层面,作者写了神秘的红高粱,写了那些充满了隐喻和象征性的人物的内心世界,写了他们的伟大与渺小,写了他们的强悍与虚弱,写了他们的善良与残忍,写了他们的机智与愚昧,写了他们的坦率与狡猾以及使民族强盛的气概和足以使民族停滞不前的落后的传统意识。这样深刻独到的作品,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语言称谓

任何文学作品都有个叙述语言体系吧,这是作者表情达意的主观需要,这样才能让读者一接触到作品就能明白作者描绘的是现在时、过去时,还是将来时。读者一旦进入了作者精心营造的叙述语言的故事中,不自然地就会身临其境,仿佛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根本来不及去考虑真实与否。而《红高粱》的营造真实的手法是具有创造性的,既不回避小说的回忆性质,又让人真切感悟到叙述语言的现在进行时态,基于前者,作者采用“我爷爷”、“我奶奶”、“我父亲”这一系列称谓,如:

“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奶奶脑后垂着一条油光光的大辫子……”

“我奶奶挑着一担拤饼……”

“爷爷跪在奶奶身旁,用那只没受伤的手,把奶奶的眼皮合上了。”

“父亲又捡来一张拤饼,狠狠地咬了一口。”

同时,也运用了故事中各个人物间的相互称谓来标明进行态的事件推进过程,王文义称余占鳌为“司令”,余司令又称“我父亲”为“干儿”、“儿子”。如此的交叉称呼,给人以一种真实的回忆印象。也许正是这样一种进行与回忆同在的艺术技巧,很容易就形成了一种含义深长的时间张力,让读者在体味“奶奶”与“油光光的大辫子”之间关系的同时,思绪不稳定地在往事与往事之外的空间徘徊。毕竟,岁月无情,奶奶曾经拥有的油光光的大辫子已经成为历史了。“我爷爷”、“我奶奶”的爱情纠葛以及在墨水河畔伏击日寇的故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们早已丧失了自己赖以生存的时间段落,只能生存于小说的回忆中,不禁有“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之感。

描绘和塑造可视的外部形象,这是美术的长处。至于无形的东西,如人的感情、内心世界则不能直观的表现出来。而文学作品则与美术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能让事物在时间的流程上逐步展开,不像美术只表现事物运动过程中一瞬间产生的那么一种凝固的美。“奶奶”的“油光光的大辫子”就是作者所选定的瞬间(与人世间的沧桑相比,生命的某个时期可以算做一个瞬间吧),透过这个最有特征,最有说服力的瞬间,读者在不自觉的想象中有一种力求补充这一特征前后发展情形的心态,从而使情节的推进成为读者的主观要求,又从这种主观满足中感悟到时间给予客观事物的评价都是当下性的,“高粱与人一起等待时间的花朵结出果实。”或许,作者的这一大胆的艺术创造也需等待时间的洗礼给以完整的判定。

二.色彩的感情倾向

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而文学作品用语言来描绘色彩的世界。色彩本身就是一种活的因素,是一种神奇的力量,各种色彩不但能影响人的情绪,使人产生联想,而且还有它习惯的个性和象征意义。黄色,有庄重、醒目、光辉、高贵感;紫色,给人以柔和、优婉、华贵感;蓝色让人感到安静、冷清、高洁;而绿色则给人以健康、活泼、和平、发展的感觉……正由于这么一种因视觉感知而导致心理情感体验的原因,不少作家以敏感的笔触把色彩引进作品,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普希金的《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就通过海水色彩的变化,显示了感情的起伏,并且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红高粱》中,作者好象很精于此道,在许多地方都不失时机地用色彩来进行渲染,增强文字的表现力。

在埋伏的当儿,王文义忍不住“一阵咳嗽冲口而出”,余司令跨前一大步,“只手捺住了王文义的后颈皮”,从而导致“脖子上留下两个熟葡萄一样的紫手印,王文义幽蓝色的惊惧不安的眼睛里,飞迸出几点感激与委屈”这里的“紫手印”足见余司令为了不暴露目标,果断出手时下手太重而造成的后果。用“幽蓝色”来形容王文义此时的眼光,真是恰到好处,“蓝色”本来就给人以阴郁感,在前面又用一个“幽”字来修饰,刻画出几分不由自主的幽怨,但却敢怨不敢言,生动刻画出王文义此时的心境。这样,两个色彩就简洁地前写余司令的行为后果,后写王文义的心态,勾画出同处一个阶段两人不同的心理状态。

在写孙五剥罗汉大爷的人皮时,“罗汉大爷脸皮被剥掉后,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吗吗噜噜地响着,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球从他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大爷被剥成一个肉核后,肚子里的肠子蠢蠢欲动,一群群葱绿的苍蝇漫天飞舞”中,“鲜红”、“酱色”与“葱绿”三种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使红的更红,绿的更绿,特别能引起人的视觉感知,在这时候,在这惨不忍睹的场景下,作者却偏偏运用了一组对比色来刺激人的视觉,任何读者都想跳过这几行,这描绘太容易让人产生恶心感,而且那画面仿佛就在眼前,抹之不去,这“近乎一种亵渎意识”,恰恰是这种色彩的鲜明对比,才给人以强烈的印象,进一步感觉到英雄的悲壮和作为小日本杀人工具的孙五的可悲、可恨、可恼、可怜,我们不禁要设想,他为什么不把刀指向日本人呢,或者,他根本就没有这么崇高的思想意识,但他还不如一刀结果自己的小命或罗汉大爷的生命,那么会更干脆些,更能满足阅读者的主观愿望。难道这就是寻根小说中作者所要达到的感觉中体味,在体味中重视的目的吗?

当然,作品中的色彩运用是很多的,而作者着力刻画的是那么一种充满活力、热情、喜忧、勇敢、斗争、飞扬的红色,这是高粱所具有的那种红色:

“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色洸洋的血海。”

“每穗高粱都是一个深红的成熟的面孔,所有的高粱合成一个大的集体,形成一个大度的思想。”

“遍野的高粱都在哭。”

作者把红高粱作为一个背景来写,它不仅有血一样的红色,而且有极具生命力的感觉意象。歌德曾把色彩划分为积极的色彩(红、红紫、朱)和消极的色彩(蓝、红蓝),积极的色彩表现的是一种积极的、有生命力的、努力进取的态度。红色不光是一种积极的温色调,而且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它能使我们的目光看得更远、更清晰。再说,我们的民族是很喜好红色的,剪彩时用的是红绸带,喜庆节日用的是红灯笼,连贴对联都喜用大红纸,这一切,都赋予红色以特定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