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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

时间:2023-05-29 18:01: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残疾人就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残疾人就业

第1篇

一、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一)扶持对象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合适经营项目和一定经营能力的城镇未就业、失业残疾人以及持有《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优惠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已经从事个体经营或已被扶持过的残疾人不再扶持。

(二)扶持形式和标准

对首次经营服务业、维修业、加工业、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的残疾人,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等提供一次性扶持金。工业项目不超过8000元;小商业、服务业、种植、养殖业等不超过4000元;三人以上组织起来经营较大项目不超过**0元。

(三)申请程序

1、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扶持资金申请程序:

城镇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

(6)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7)经营场所房屋证明。

农村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优惠证;

(5)经营项目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申请人携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扶持金。街道、乡镇残联对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符合扶持条件,对扶持项目的可行性签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指导填写《青岛市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扶持资金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连同其他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报区(市)残联。

二、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

(一)社区就业岗位的范围

社区就业岗位是指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岗位。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具体范围包括:

1、社区安全保卫、社区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

2、社区停车场管理;

3、社区公共设施维护;

4、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托残服务;

5、其它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

(二)社区就业岗位从业残疾人认定条件

1、社区就业岗位安置的人员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有本地常住城镇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就业、失业残疾人;

2、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1年以上并为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

3、月工资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

4、就业岗位为社区就业岗位的残疾人。

(三)社区就业岗位工资补贴、保险补贴

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工作,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50元工资补贴和200元社会保险补贴。

(四)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每安置1人且工作满1年,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岗位开发补贴。

(五)社区就业岗位补贴申报

1、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写《青岛市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工资、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件2),于申报当月报同级残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青岛市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

(2)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4)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工资发放表);

(5)招用残疾人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2、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从业残疾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发放和管理。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于人员安置满一年后核拨。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补贴于人员安置次月逐月申报。

3、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补贴后,要认真做好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建立资金补贴发放台账。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主要用于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费用。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贴,纳入残疾人工资发放。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为从业人员办理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

三、鼓励企业举办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残疾人就业

企业举办以安排智力残疾人为主的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5人以上,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补贴用于购置方便残疾人生产的工具、设备和改善残疾人生产环境。另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工资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附件4、附件5)。一次性补贴在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次月发放;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核拨一次。

此类企业与其他企业同样执行保障金的收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的残疾人计算在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之内。

四、鼓励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聘请各行各业的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未就业、失业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并与师傅签订《能工巧匠名师培训残疾人技能协议书》(附件6)。残疾人经培训开业的,每培训一人,一次性给予师傅600元培训补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补贴金,需提供《能工巧匠名师培训残疾人技能协议书》、残疾人证、残疾人开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它证明。

五、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一)培训对象及补贴标准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失业残疾人在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指导下,参加初级职业培训,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培训费、鉴定费全额补贴。参加中级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80%的培训费补贴。

对在市级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接受培训的残疾学生培训费,参照同期社会培训机构同类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情况由市或区(市)分别承担。其中,由市级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与各区(市)残联联合开办的培训班,培训费按照区(市)残联与市残联各50%的比例承担。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自行办班,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由市级负担。

(二)残疾人培训费申领

培训机构申领残疾人培训费,需向本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残疾人的失业证复印件;

3、培训考核鉴定成绩单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每季末填报《青岛市残疾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汇总表》(附件7)。残疾人培训费补贴每季度核拨一次。

六、经费来源与拨付程序

上述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除残联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上述负担比例执行外,市内四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支付。其他五市三区由同级财政支付。

市内四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述经费,将应报送的材料报送本区残联、财政审批盖章后,报市残联会同市财政核准。市财政负担的经费据实拨付区财政,由区财政部门拨付同级残联。

其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述经费,将应报送的材料报送本区(市)残联、财政审批盖章,由本区(市)财政部门拨付同级残联。扶持金、补贴等发放花名册汇总报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七、工作要求

第2篇

年年部署,月月问效

近年来,上饶市残联每年都要把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重点、特色工作予以着重部署与实施。如2009年开展了以增强残疾人造血功能的帮扶残疾人建立就业创业基地行动;2010年,实施了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三个一”工程;2011年,开展了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四双・一万”活动,即开展千名残疾人培训工程、帮助千名残疾人就业工程、扶持百名残疾人创业基地、残联创建10个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和10个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2012年,提出了在全市开展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一二三”活动,具体目标为: “一帮扶”――帮扶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二打造”――打造百名残疾人就业典型,打造百名残疾人创业典型;“三基地”――创建十个50亩以上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创建十个50亩以上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十个100亩以上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上饶市残联和各县(市、区)残联连续4年都制定了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将此项内容列入月考核目标,周密部署,责任到人。各地都制定了月工作进度表,每月对就业创业进行跟踪问效。各县(市、区)每年都至少推出了一个就业创业工作的新思路或新点子,各县(市、区)至少抓好了一至两个有特色、有影响的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项目。

为推广就业创业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上饶市残联已连续三年召开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组织人员实地参观先试先行县(市、区)创办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基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种养殖示范基地。

打造亮点,实施“三个一”工程

为凸显上饶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鲜明特色,市残联在贺英霞理事长带领下,在调查研究、可行论证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了残疾人就业创业“三个一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

一是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一条街”。为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着力打造出“上饶市・信州区残疾人就业创业一条街”。整个一条街有店面42个,面积1560平方米,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300余人,辐射或带动周边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就业达5000余人。已入街企业种类有竹制品工艺、手工工艺加工、电器以及环保类等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产品项目。凡入街企业予以三年内免店面租金,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市、区残联与劳动部门对入街企业提供残疾人劳动技能岗前免费培训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以及各种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等。这条街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创业。

二是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一个园区”。对上饶经济开发区、上饶县工业园区及周边的福利企业进行整合,形成集中连片布局,实现优势互补联动。通过走集约化发展的路子,打造出规模化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示范基地、带动残疾人创业的孵化基地、集中培训残疾人的训练基地。目前已有江西锦裕机械有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等11家产值几千万以上企业入园,初步建成了一个产业特色鲜明、服务功能齐全、无障碍设施完善,在全省示范作用显著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业园区。该园区已吸纳1800余名残疾人就业。

三是创建“残疾人就业创业一条夜市”。市残联、上饶县残联相互配合,在县城繁华路段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一条夜市创建工作,首批扶持2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通过他们生产带动示范作用,影响更多的残疾人找准创业路子,自谋出路,发家致富。

因地制宜,培育就业创业基地

上饶市残联指导创建了360余家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其中50亩以上的大型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有39家,残疾人自主创业基地210家,残疾人自主就业基地79家。城镇出现了以残疾人徐裕为带头人的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农村出现了以残疾人保障金扶贫为主的占地3000余亩的广丰县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等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发展势头良好。

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残疾人自主创业基地。残联扶持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创办的基地,全市共创办210家。第二类是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基地。残联扶持已具备一定的发展规模,又有回报社会意愿、乐意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经济组织而创办的基地,全市共扶持79家。第三类是残疾人种养殖示范基地。残联扶持农村具备一定的种养殖技术和条件、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创建基地,全市共扶持73家。

据不完全统计,有6000余名残疾人在各类基地实现就业。广丰县铜钹山镇徐墩林场肢残人颜顺发,近年来开发果园200亩,并养殖鸡、鸭等家禽1000多只,安置了11名残疾人就业。但由于资金缺乏,生产规模受到限制,经济效益也不明显,该果业基地一直不能发展壮大。上饶市残联、广丰县残联了解到情况后,认为这个项目在国家3A级风景区铜钹山境内,地处景区七星水库边,山清水秀,环境优美,有非常好的开发前景。于是,市、县残联积极为该果业基地提供扶持资金及信息支持,并帮助其进行了规划,将果园规模扩大为400亩,并承包4500亩七星水库水面从事渔业养殖和加工。目前该基地初步发展成集种植、养殖、旅游、餐饮为一体的综合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已安排残疾人就业50多人。

拓宽渠道,多途径扶助残疾人就业

在实际工作中,上饶市残联注重因势利导、因人而异,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在不同的方向、不同的层面就业创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一是出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市残联、市国家税务局在全省设区市中首先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该文件有很强的操作性,明确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申请增值税退税条件及退税应报送的相关资料,防止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虚报残疾人就业比例、克扣残疾人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伪造使用残疾人证等骗税现象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全市残疾人集中就业9000余人次。

二是全面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市、县两级政府都出台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经过多年推动,这项工作已得到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及经济组织的认同、支持和配合。几年来,全市共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000余人次。

三是积极输送残疾人到市外就业。市残联瞄准江浙等发达地区福利企业庞大的劳务市场,积极输送残疾人跨省市实现就业,三年来共向外地企业输送3000余名残疾人就业。

四是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荐残疾人就业。为广泛推荐残疾人就业,市残联积极搭桥牵线,利用助残日等契机,在市中心广场举办大型残疾人招聘会,县(市、区)设立分会场,组织各类企业参与招聘残疾人员工。通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最近三年全市共为5000余名残疾人找到工作。

第3篇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 就业援助 制度构建 政策建议

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的意义

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题,不仅有利于维护他们的劳动就业权益,而且可以助其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为家庭和社会减负增效。①

就业是提高农村残疾人自信心和参与社会的首要条件。农村未就业残疾人靠家庭供养的占到76.9%以上。《临沂市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中关于“就业对自己的影响”,56.8%的人认为没有工作压力非常大,26.7%的人认为压力比较大。另访谈发现,未就业农村残疾人的活动范围很小,几乎每天窝在家里。这些人很难得到家人和亲戚朋友的尊重,在社会上也没有地位。如果他们有工作,就业带来的经济收入,不仅可以改变家人和亲戚朋友对他们的看法,而且会使他们对自己的社会处境有一个积极的评价,从而对社会产生认同感,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而且,只有参与工作,残疾人与其他社会成员才有可能进行平等的社会交往和沟通,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体之间的隔离因素,在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上取得共识,从而增强残疾人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农村残疾人就业可以为社会增加人力资源。邓朴方曾指出:“残疾人自身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力量,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必须充分发掘残疾人潜能,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②以临沂市为例,根据残疾人数据库统计,处在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22.4万人,其中农村残疾人17.5万人。很明显,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人力资源大军。他们的就业不仅解决了残疾人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还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

帮助农村残疾人就业可以促进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建设。农村残疾人是社会成员之一,也是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的主体。做好农村残疾人就业工作,对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特别扶助,给予其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的平等地位和均等机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之一。

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农村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中的“最弱者”。农村残疾人大多生活贫困,完全靠自己劳动收入生活的不到30%,已就业的残疾人也存在就业质量差、劳动保障水平低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自身就业资本不足,目前的就业援助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农村残疾人就业需要所致。

农村残疾人自身就业资本缺乏。农村残疾人的就业资本包括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是指农村残疾人所拥有的、影响其就业的经济条件、文化知识水平、劳动技能、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网络资源以及政府公共政策资源的综合。

农村残疾人缺少就业的人力资本。近几年来,农民就业出现了分化,外出打工已经成了农民就业的主要形式。到目前为止,山东省已经有近70%的农村劳动力实现了由农业就业向非农就业的转移,完全农业就业劳动力只占农村劳动力的14.2%。③在农民转移就业过程中,具有体力与一定知识的农民是农民工的主体。而据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农村残疾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18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中未上过学或仅上过小学的比例为82.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2%,④转移就业困难。

农村残疾人缺乏创业的经济资本。由于残疾人未就业或就业质量低,没有收入或收入少,更有甚者还需要专人照顾,影响到家庭的收入,残疾人家庭往往是“一人有病,全家致贫”。而农村社会保障不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多数农村残疾人在保险性收入等潜在收入上几乎为零。据统计,2010年全国农村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39.2元,是城镇残疾人收入(9365.8元)的50.6%,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9.0%。⑤多数农村残疾人所有的固定资产基本就是自己居住的房屋,加上一些简单的家具和农具。因此,无法进行自主创业方面的投资。

农村残疾人社会资本质量相对较差。对临沂市33个乡镇的调查发现:农村残疾人的社会资本质量较低,同质性高,网络结构呈现两极分化。农村残疾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主要是由血缘、婚姻、邻里关系等构成。受“门当户对”和“人以群分”等观念的影响,他们的社会关系一般是同质性较高的人群,能给残疾人提供高层次就业帮助的可能性很小。

农村残疾人获得的外部就业支持不足。我国《就业促进法》专章规定了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各地也把残疾人作为就业援助的对象。目前,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实施就业促进的措施,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来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分散就业,通过税收减免和小额贴息贷款等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但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农村残疾人社会资本的缺失,这些政策对农村残疾人来说,受惠者极少。以临沂市为例,已就业的农村残疾人中仅有5.6%是按比例到企业分散就业,另有3.2%到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的只占农村残疾人的1.5%。由于小额贴息贷款数量少,担保难,农村残疾人很少有人能申请上。由此可见,现有的国家就业促进政策对农村残疾人的就业所起作用并不明显。

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的构想

针对我国农村残疾人就业资本的缺失情况和现实需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和我国部分地市成功的就业援助实践经验,现就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机制。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机制是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的基础,包括提供就业援助所需的资金和人员等基本条件。首先要有资金保障,政府除了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门用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以外,还应另行安排财政预算作为培训资金和工作经费,明确每年用于残疾人就业援助的资金比例和增长幅度。其次要加快和谐社区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打造坚实平台。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主要是在基层,重点是在乡镇和行政村开展的。这就要求政府根据各行政村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帮扶措施,如派驻大学生村官等,加快社区经济和文化建设步伐,为残疾人就业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再次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系统,实现市、县、乡、村之间就业信息资源的快速流通,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最后要充实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完善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配套措施。首先要有整体规划,政府应根据农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制定长远的援助规划,落实年度援助计划。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政府主导,残联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有计划性地对农村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指导。再次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开展残疾人培训活动的民间机构或企业进行奖励或补助,通过政府补贴费用、减免税费、给予奖励等方式,鼓励他们开展农村残疾人培训活动。

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就业岗位。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不管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机构,也不论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组织,只要能够并愿意为农村残疾人就业提供岗位,政府都应该加以鼓励,并按数量和质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要健全鼓励农村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特惠政策,如针对创业项目和创业规模发放数目不等的创业基金;适当增加残疾人贴息贷款的数额;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园,给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场地、技术、资金、税收优惠等全方位的扶持帮助等。要实施开发性就业,深度拓展农村残疾人在本地的就业空间。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投资条件,吸引多种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经济开发。对适应市场需求,能够发挥农村可再生资源优势并能够安排适龄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给予积极支持。同时采取财政补贴、信贷扶持、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优先等政策,培植农业龙头企业。要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农村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公益岗位专项资金,同时制定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更多的适宜农村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使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逐步增加。

建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绩效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应设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各级残联负责落实,其他部门搞好协调配合。要对各单位配合情况以及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作者单位:临沂大学法学院)

注释

①.

②http://news.省略/video/2008-11/11/content_10340152.htm.

第4篇

关于残疾人就业,有两条众所周知,其一为就业大环境形势严峻,其二为残疾人在这环境中处于相对弱势。因为相对弱势,所以需要扶持,甚至保护。同是经济较发达的广东和浙江,在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方面,有各自独到的探索和经验,浙江的陈漭先生与吕明晓先生在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机制建设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性意见,而广东的古念群先生则提供了一套几乎可以拿来就用的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完整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在就业领域制定的第一部专门法律。

这是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个法规。《就业促进法》最核心的精神在于倡导和维护公平就业,消除对妇女、残疾人等的就业歧视。做到公平就业,就要营造公平就业的环境,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经常设置就业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是维护就业公平、消除就业歧视的参与对象;妇女、残疾人、农村人等可能是现实中就业歧视的对象,国家除倡导公平就业理念以外,还适当给予部分群体适当就业政策倾斜,以维护其就业权益,达到就业公平。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当深入贯彻落实并充分利用,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机制,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改善残疾人生活。

一、当前浙江省残疾人就业的现状及成因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通过各种措施,努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目前集中就业约10万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约12.5万人,个体就业约11.5万人,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种养业者约30万人。

在看到这些不菲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总体上来说,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社会就业水平,就业残疾人的就业层次偏低,就业不稳定,就业质量相对较差,特别是女性残疾人就业困难,农村残疾人相对处于劣势,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缺位较多,保障程度薄弱。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2006年4月1日零时,浙江省有残疾人311.8万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口为82.95万人,占26.60%;农村残疾人口为228.85万人,占73.40%。全省城镇残疾人口中,在业的残疾人为13.42万人,不在业的残疾人为12.03万人。残疾人的在业率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即使在业的残疾人,在收入、地位等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也存在差距。这种差距最明显地体现在残疾家庭平均收入上,浙江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户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7679元,农村为4331元,而当年全省人均收入水平城镇为17877元,农村为8580元,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省人均水平的一半。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就业总量不足的大环境决定了就业率的相对有限;其次,由于不少政策法规效力的有限,一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的愿望并不强烈;再次,有关扶持和援助措施还不够,特惠的力度还不够大;最后,残疾人自身的竞争能力不够强,残疾人就业的公共服务和权益维护不够到位,等等。这些原因综合导致了残疾人就业的现状。

二、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保护机制的建议

从《就业促进法》与《残疾人就业条例》的颁布实施来看,目前我国的残疾人就业已经进入依法行政和政府统筹阶段,这有利于改变残疾人的就业困境。残疾人就业既需要促进,又需要保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层面,完善残疾人就业的促进保护机制,从而有效提升残疾人就业的效果和水平。

1.政策层面:国家应当实施积极、特惠、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政策。

国家当前实施的是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政策首先应当是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残疾人就业的困难性,在税费减免、资金扶持、就业服务等方面让残疾人享受到普惠制度基础上的特惠政策,针对残疾人的特惠实际上兼具促进和保护的双重特性。残疾人就业的一个特点是部分残疾人即使通过促进和保护也不能就业,这就需要实施具有保障特点的残疾人就业促进保护政策,比如采用集中就业、庇护工场、工疗机构等具有保障特性的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目前一些地区实施的残疾人居家就业模式也具有类似的功能。另外,还应当加强对无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事实上这是残疾人里面最困难、对家庭造成最多负担的群体,公共部门更加应该承担职责,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应当高度关注和优先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分类实施、区别对待,又有机构成、全面覆盖地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政策、舆论等多种机制,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共同发挥作用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

2.环境层面:倡导人道主义,创造助残扶弱环境,消除就业歧视。

应当加强对文明残疾人观的宣传和推广,让全社会意识到,残疾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过程中所付出的不可避免的代价;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是社会道义和公共职责所在,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就业是现代行政的内在职责、重要内容和伦理规范。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将助残扶弱的优良传统赋予新的时代精神,形成并践行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的助残扶弱风尚和扶贫济困理念,将扶助残疾人就业在内的帮扶残疾人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将残疾人和社会各界一道脱贫致富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起来,通过舆论、教育等各种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社会各界都来关爱残疾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要在以企业为主体的用人单位中,倡导就业公平,消除就业歧视,给残疾人一个就业机会,切实保障已就业的残疾人,并给他们的就业、生活创造包括无障碍在内的良好环境。

3.机制层面: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分类实施,创新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就业体系。

首先,各级政府应当增加用于残疾人就业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专业、公共、个性的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个性化,开展就业跟踪和就业评估,提出有效措施,从残疾人与用人单位供需双方促成、维护和提高残疾人就业的水平质量。政府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专门机构应当为改善就业服务强化人力资源建设,财政应为此加大保障力度。

其次,加大对歧视和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为的惩戒力度,提升法规施行效力。借助人大、政协、就业监察、法制等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残疾人就业专项视察、检查,通过委托或法制创新等形式赋予残联一定的残疾人就业监督权,法院在司法解释和案例判决中遵循法理精神基础上,倡导和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爱心律师和法律援助为遭受就业权益侵害的残疾人提供法律帮扶。

第三,不断创新补贴、奖励等符合市场经济的激励措施,给予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价值补偿。在当前给予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税费减免以外,还应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无障碍改造补贴等补助。同时积极运用荣誉、褒奖等措施,激励广大用人单位。

最后,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就业渠道,形成分类实施、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又有机构成的残疾人就业格局。从就业形式上,按比例就业已成为残疾人就业主渠道,应当继续巩固并扩大成效;残疾人个体就业呈现增长态势,应抓住浙江省“创业富民”战略契机,在税费减免、开业补助、养老保险补贴、贷款贴息等措施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更多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在集中就业方面,应当充分肯定福利企业、庇护工场安置特定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残疾人就业的规模经济性和现实合理性,在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基础上,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扶持。等等。

4、行动层面:政府机关应当起到表率作用,残联组织应提高代表服务能力。

在安置残疾人就业中,政府具有双重角色,一是作为全社会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模范和表率,这是其社会责任,二是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中起到主导作用,这是其社会事务管理职责,政府只有首先做好表率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因此,在招录公务员过程中,政府首先应当禁止歧视残疾人,对符合条件、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残疾人给予均等机会,以自身行为遵循《就业促进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维护和提升法规的尊严、效力。

第5篇

一、审核范围

全县所有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已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

二、审核内容与标准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7%,否则应当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凡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向县残联进行登记,不登记单位确认为无残疾人就业,应向地税、财政部门缴纳保障金。

3、凡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检查证件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县残联出据的残疾人就业认定书、是否为残疾人缴纳四险、是否真正开工资、有无挂名不开支现象,对于已康复的残疾人收回残疾人证,不认定为残疾人。

4、福利企业使用残疾人的安置比例应达到在职职工总数比例的25%以上,并且实际安置残疾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5、安置的残疾职工应是持有县残联重新审核评定具有防伪标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盲、聋、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

6、企业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是否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本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7、企业是否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8、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是否支付不低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工资卡发放在残疾人手中,自己到指定银行结算,否则不认定为给残疾人工资,属于挂名开工资,这样的福利企业不算安置残疾人就业。工商、税务部门不能给福利企业年检,并取消资格。地税部门依法征收就业保障金。

9、县国税局、地税局对福利企业进行年检时,必须有县残联出据的残疾人就业认定书,方可通过年检。

第6篇

一 依法行政,确保残疾人就业

焦作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于1997年起步,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和工作实施面的扩大、延伸,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有序的工作程序。从2002年开始,焦作市调整工作思路,改变了过去一公告、二年审、三通知、四征收的周期长、效率低的工作方式,变为即审即征,缩短了工作时限,减少了工作量,工作效率提高了60%。对少数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采取主动找单位领导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在反复做工作后,对仍不参加年审又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进入法律强制执行程序。2002年至今,采取“放易点、功难点”的方法,对规模小、效益差,没有就业安置能力又无力缴纳保障金的单位,采取减、缓、免交保障金的方式,对经济效益好、完全有能力承担残疾人就业义务但有抵触情绪的单位,有选择性地依法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0余万元。

通过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促使了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视。另外,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也直接影响和带动了其他不配合的单位,能够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彻底改变了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做不做都无所谓,残联也怎么不了”的想法。截至目前,焦作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面达100%,仅市直单位就按比例安排残疾人2184名就业。

二 搞好职业培训,推动残疾人就业

几年来,焦作市始终把残疾人培训与市场劳动力资源的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农村和城镇不同类型、不同文化素质、不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采取“三个结合”,调整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有效地促进了焦作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展,推动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落实。

1. 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将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目标纳入全市奔小康计划,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养殖、种植业培训内容。聘请畜牧局专家授课,在焦作市武陟县开办了一期72人的奶牛养殖培训班,受到了农村残疾人的欢迎。近郊农村残疾人以种植蔬菜为主,他们就在沁阳食用菌培训基地开办了食用菌培训班。中站区则开办了林果业培训班,使山区的残疾人可以充分利用山区资源,发展林果种植增加收入。

2. 与残疾人集中就业相结合。目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仍然是残疾人就业的一个主渠道。针对残疾人整体文化素质较差的状况,市残联根据企业需求,举办了9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进行岗前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等培训,使一些文化程度较低、身体较好、有能力承受体力劳动的聋哑和残疾程度较轻的肢体残疾人经过培训后到福利企业就业。另外,通过残联做中介,定期举办用人单位与残疾人供需见面会,组织参加过培训的残疾人和福利企业进行双向选择。经过岗前和技能培训走上岗位的残疾人基本上都能胜任工作,工资收入有了保证,家庭生活得到了改善。

3. 与残疾人个体就业相结合。在当前就业矛盾突出、残疾人就业困难的条件下,残疾人个体就业显得尤为重要。为鼓励和帮助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2003年,市残联先后举办了4期电脑技能操作、服装设计与裁剪等职业技能培训班,选送41名残疾人参加省残联组织的盲人按摩、服装裁剪等培训班,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技能有了很大提高,为他们自谋职业奠定了基础。2003年3月在河南省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焦作市代表队取得两个第一名、四个第二名、一个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荣获团体第二名。

在做好本系统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同时,焦作市还依托社会办学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建立培训基地。2003年市残联协调市劳动局、民政局,建立了“焦作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了“焦作市盲人按摩师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和“焦作市盲人保健按摩职业技能鉴定站”,投入6万余元建成了一个计算机培训教室和两个理论教室。去年以来,全市共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20期,培训残疾人1044名。

三 落实跟踪问效,服务残疾人就业

开展就业服务,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求职登记、推荐上岗、跟踪服务,都是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

1. 发挥窗口作用,开展求职登记。焦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市政府行政大厅分别设有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负责残疾人求职登记,从中了解残疾人的文化素质、求职意向等,掌握残疾人劳动力资源情况。

2. 掌握社会用工信息,推荐残疾人就业。市就业中心保持与用人单位联系,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与劳动部门就业信息网联网,及时掌握社会用工信息。由于全面掌握了残疾人劳动力市场需求,工作准备充分,使残疾人都能推荐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3. 做好残疾人就业后的跟踪服务。为完善服务功能,市就业中心开展了残疾人就业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坚持定期与残疾人、残疾人监护人和用人单位“三见面”,掌握残疾人的工作情况、福利保障、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适合原工作岗位的残疾人,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对不安心本职工作的残疾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第7篇

关键词:残疾人;残疾人就业;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2-0162-02

1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作为社会最困难群体,我国残疾人就业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2008年,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城镇新安排36.8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的残疾人11.3万人,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9.9万人,个体就业和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残疾人15.6万人,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达1717.1万人。

我国一直非常关注残疾人就业的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残疾人就业,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安排残疾人就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城镇残疾人就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1 从宏观层面分析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服务系统不健全,如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落后,无障碍设施还没有给残疾人带来真正意义上的方便,就业信息网络利用程度有限,就业的司法援助较弱。残疾人被排除在社会就业服务系统之外,就业的服务意识和手段较差,就业层次较低,不能适应社会发展。

(2)社会的观念落后,没有给残疾人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对残疾人就业问题关注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其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主导作用,企业安排残疾人的积极性不高,在就业市场、就业场所歧视残疾人现象时有发生。

(3)就业立法落后,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督。

(4)残疾人就业的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残联在推进残疾人就业中存在工作被动和表面化,统计体系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强,组织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1.2 从微观层面分析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就业比例不高且层次相对较低,与健全比差距大。同全国在业人口的总体相比,残疾人的就业领域主要集中于体力劳动,从事脑力劳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人员寥寥无几,就业层次较低。

(2)残疾人就业报酬偏低。据统计,用人单位在招用残疾人时,80%的岗位所开出的工资是当前最低标准工资。那些给个体户做帮工的残疾人,因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甚至低于最低工资线。在家里承接包装、加工等简单手工劳动的残疾人,报酬更低。

(3)就业的稳定性较差。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辞退残疾人缺乏保护性的特殊限制,残疾人即使就业了,也很容易由于各种原因失业,其就业状况十分不稳定。

2 我国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残疾人自身的原因

首先,由于残疾人在身体、精神方面的一些障碍,导致他们的就业机会理论上比健全人少,就业机会要比健全人低。其次,残疾人由于其自身缺陷,大多数人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心理素质较差,比较敏感,存在着自卑心理,对未来抱着悲观的态度,这对其寻找工作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影响,心理素质是阻碍其融入社会的一个障碍。再次,由于残疾人身体或精神上的障碍加之教育体系的不健全,我国残疾人的文化素质远远低于健全人。

2.2 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的不足

2.2.1 相关立法滞后,执法乏力

我国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但还存在着一些漏洞,较突出的问题是:首先,社会福利企业有关法律不健全。其次,有关法律没有对单位辞退残疾人问题作出规定,导致残疾人很轻易地被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辞退,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容易被随意剥夺。再次,法律上还没有一个由工会代表劳动者特别是代表残疾职工争取权益的机制,使残疾职工的正当权益在用人单位得不到切实的保护。这些使得本应“有法可依”的法显得软弱无力,残疾人的劳动权利难以得到有力的保障。

2.2.2 用人单位排斥、歧视残疾人的观念和意识依然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残联成立以来,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发展,整个社会对残疾人的看法也发生了重大的进步和变化。最成功的就是把过去惯称的“残废人”改称为“残疾人”,这一字之变反映了我国社会对残疾人人格的普遍尊重,更反映了我国上下对残疾人事业的巨大支持。但是,目前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偏见、歧视仍普遍存在,即使在同等条件下,残疾劳动力也受到很多不平等的待遇。

2.2.3 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亟待改善和提高

目前,全国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累计达3084个,进行残疾人待业调查和劳动力资源登记,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培训和推荐残疾人,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由于我国劳动力相对过剩,就业竞争十分激烈,加上近些年大量下岗职工进入劳动力市场,残疾人在竞争中更加处于劣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寻求的就业岗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不能充分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

3 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的对策思考

虽然就现实状况来说,残疾人就业形势严峻,残疾人就业工作状况面临着许多困难,但只要能引起国家和社会还有残疾人自身的高度重视,制定相应对策,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就必然能够得到解决。

3.1 国家需要承担主体责任

3.1.1 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首先,完善和补充残疾人保障法,同时制定详细的标准和细则,明确相应的责任。其次,加强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力度。把法律规定的原则变成可操作的行政规章,规范残疾人就业工作,对没有履行相应义务、侵害残疾人劳动权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处罚。加强对侵权行为的司法监督,对各种侵权行为进行实质性的司法干预,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3.1.2 加强残疾人就业的政府引导

第一,加强残疾人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基础)教育体系,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并兴办特殊教育高中;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放宽体检标准,扩大高等院校对残疾人的招生数量,鼓励在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教专业或班级。加强对残疾人求职技巧的指导培训,增强他们的市场竞争力,定时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平台。第二,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关心、爱护残疾人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培养良好的自我意识和健康的择业心理。第三,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动员街、乡(镇)和社区,尽量把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保洁、保绿、车管、物业、修理、家政和资源回收、物流配送及早餐亭、报刊亭、蔬菜亭等社区就业岗位和社区连锁商亭、摊点等便民服务网点的工作岗位,优先解决残疾人就业。第四,稳步发展盲人保健按摩业,鼓励失业残疾人实行弹性就业。第五,对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愿组织从业及家庭种植、养殖业等多种自主择业方式,政府和残联等职能部门,积极提供政策、场地、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努力为其自主就业创造条件。

3.2 残疾人自身应作出努力

3.2.1 积极参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对残疾人而言,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职业能力和其他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是他们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根本途径。

3.2.2 自强自立,主动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

残疾人应该自强自立,努力运用自己的资源进行自我创业和自我挑战,这不但给了自己一个就业的机会,也帮助了自己建立和增强自己的信心和能力。

3.2.3 转变就业观念,培养良好的自我意识,确立健康择业心理

残疾人要对就业充满希望,不要消极等待,应根据自己现有的个人特长和社会关系,一边从事一些能帮助自己适应“角色转变”的工作,以便不断充电参加再就业培训,从中优化自己的就业选择,调整发展方向,最终完成从“解决谋生”向“实现理想”的转变,通过自身的顽强拼搏走上富裕之路。

参考文献

[1]张艳妮.社会政策视角下的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2008,(7).

第8篇

就业乃民生之本。汕头市残联充分发挥社会效应,协调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继续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同时,通过“公司+基地”的模式、“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公司+基地+公司”的模式,不断创新残疾人就业渠道,拓宽残疾人就业路子。目前,我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7925人,已就业40787人,就业率达到85.1%。

1995年,我市全面推行《汕头市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规定》,一是按单位职工总人数2%的比例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就业;二是扶持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三是鼓励、帮助残疾人个体开业或自谋职业。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在就业岗位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为扭转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僵持的局面,在市场竞争中保护残疾人的劳动权益,推动残疾人就业持续、稳定发展,市残联通过各种就业模式,不断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培养工作的扎实开展,使我市残疾人就业率明显提高。

1. “公司+基地”的模式

香港宝达行董事长魏永桂在汕头创办汕头市永桂宝石工艺有限公司,市残联获悉魏永桂先生本人为残疾人,事业有成后,有回报社会、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心愿。经过洽谈,达成了共识,以永桂宝石工艺有限公司为依托,创办残疾人宝石工艺培训基地。该公司腾出2000多平方米的场地作为培训基地办公用地,投入30多台设备专供残疾人培训之用。对经培训合格的残疾人全部安排在该厂就业,做到培训合格一个就业一个,计划用3至5年的时间,完成500名残疾人的培训就业工作。为帮助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培训,每期3个月,每人每月800元,所需培训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解决。从2001年9月首期开班到现在,共举办了4期宝石工艺培训班,培训残疾人学员105人,有72人安排在该公司就业,有的成为技术能手,有的自谋职业,有的被其他珠宝公司聘用。

2. “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

开发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养殖业,是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的好举措。肢残人林圣歆开办的“澄海市壮歆美国王鸽良种场”,以养殖美国王鸽为主,企业在当地颇有盛名。市残联以该场为依托,易地扩大生产规模,创办“汕头市残疾人养殖业培训基地”,以养殖美国王鸽为主,综合发展其他养殖业,安排部分残疾人就业。同时结合农村的实际和残疾人的需求,积极开展养鸽技术培训,扶持广大农村残疾人发展家庭养鸽业,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目前,该培训基地已培训残疾人4期98人,有28名残疾人安排在基地就业。扶持113名残疾人发展家庭养鸽业,并为他们优惠提供鸽苗872对和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并负责产品的销售服务。2002年该基地被省残联定为“粤东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

创办农村残疾人种植业培训基地是我市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另一个重头戏。市残联依托绿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了“潮南区农村残疾人种植业培训基地”,以实施就业、培训为主,辅以精神病人的农疗康复服务,主要吸收康复后的精神病人到农场从事简单农活,促进精神病人参与劳动回归社会。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扶持残疾人发展种植业,以此带动、辐射广大农村残疾人走上脱贫致富之路。目前,已安置40多名残疾人在农场就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 “公司+基地+公司”的模式

凯撒(中国)制衣有限公司是汕头市的一家知名度较高的民营企业,其“凯撒”牌服装在国内的知名度较高。市残联通过与该公司的多次接触和协商,达成了协议,成立了汕头市联丽制衣有限公司,并依托“汕头市联丽制衣有限公司”,成立“汕头市残疾人制衣技能培训基地”,免费为我市下肢残疾人、聋哑人和部分特困残疾人子女提供制衣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置在公司就业,同时为残疾职工提供优惠的条件和待遇。参加首期制衣技能培训的42名残疾人,均已全部安置在该公司就业。计划3年内完成300名残疾人的培训就业任务。

近年来,市残联通过社会化的工作方式,物色那些有一定实力和爱心、肯奉献的企业家及生产流程和工种适宜残疾人做的企业,借助社会力量,创办残疾人培训基地,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培训和就业。这一做法,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较好的反响。

第9篇

授人以渔:

免费培训残疾人学技术

就业是民生之本,培训是就业之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在石狮阳光服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电脑教室,20多名学员围坐在老师旁边,认真地听着电脑办公软件相关知识的讲解。

小洪就是其中一员。如果不是在老师讲课结束后,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另一台电脑前,你很难想象这个一米七多的帅小伙是肢体残疾人。

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残疾人齐聚在这里?是政府的一项“授人以渔”的培训政策,将分散在全市的他们,聚集在一起进行为期三个半月的电脑知识培训。学习的内容有电脑基础知识、办公软件、平面设计软件和电子商务等,培训费用为每个人2000多元。除了培训费用由政府统一买单外,他们还可以吃上免费的午餐。

28岁的小洪告诉笔者,当他接到镇里有关部门人员的通知时,他想都没想就报名参加了。“学了技术,有了一技之长,找工作才有竞争力,找到工作就能自食其力。”

市残联理事长庄惠芬介绍,为残疾人免费培训这项工作,石狮残联多年前已经开展。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同时,还会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状况,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培训。

企业招聘:

定制一定岗位给残疾人

10月26日上午,在麦当劳石狮侨乡分店的生产区内,28岁的陈白阳或用纸袋装汉堡、鸡翅,或拉开烤箱查看里面的食品是否已烤熟,动作连贯娴熟。他是该公司录用的一个聋哑员工。

笔者从该店负责人处了解到,陈白阳从泉州聋哑学校毕业后,经石狮市残联介绍,于2010年1月来到该店上班,在厨房生产区工作。店里对他进行了系统培训。小陈十分聪明,接受能力强,人也勤快,很快就熟练掌握了生产区制作食品的所有技术,并能独自操作。公司对他与其他员工一视同仁,有些方面甚至还很关照。目前每天工作7个小时,每个月工资1200元。除小陈外,还有一个残疾员工在其他分店工作。本来公司有6名残疾员工,但一对夫妻因生小孩暂时离开,一个因患病离职,还有一个去学其他手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有合适的残疾人,他们还会继续接收。

据了解,目前石狮有近20家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中麦当劳、沃尔玛以及石狮市大兴鞋材有限公司安排较多。

据市残联调查,目前石狮市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极少闲在家里。

扶持创业:

八旬盲人开起“爱心小店”

在民营企业数量多、民营经济活跃的石狮,不管是什么人,历来就有自主创业当老板的意识。

如何用好这个特点、发挥当地优势为残疾人服务?市委、市政府委托职能部门经过多方调查,于2007年在全省率先推出扶持残疾人创业的“爱心小店”,获准开店的残疾人每人一次性获得市政府的3000元物质资金扶持,工商部门给予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免征工商管理费,对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经申请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爱心小店”不仅增加这些残疾人家庭的经济收入,还大大拓展了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渠道。

在蚶江镇水头村八区,住着一对老年夫妻,丈夫叫王爱阳,已年过八旬,且双目失明,但在老两口破旧的房子里,开了一个小店。虽然只有一个柜台,里面的东西并不丰富,量也不多,但却是“爱心小店”扶持政策的受益者。

蚶江镇残疾人联络员许坤治告诉笔者,王爱阳家的小店今年已申请为第五期“爱心小店”,3000元扶助资金近期就会到位。

笔者了解到,从2007年至今,石狮“爱心小店”已开办到第五期,共有128户人经营“爱心小店”并获得补助,许多店已成为这些家庭的主要收入。

市残联理事长庄惠芬告诉笔者,各级都非常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为做好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去年出台了《石狮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扶助残疾人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各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他们自主择业、自主创业,而残疾人自主创业就是石狮的一大特点。

突出特色:

阳光创业与零就业家庭创业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措施除了“爱心小店”外,今年石狮市又推出“阳光创业工程”和“零就业家庭创业”扶持措施,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其中“阳光创业”人员12人、“零就业家庭创业”14人,每户扶助5000元。

一根长长细细的竹竿、一瓶泡好的茶水、一顶破旧的草帽,就是邱清沛每天的行头。从今年4月份开始,每天早上7点多,邱清沛就是这身打扮,指挥着他不断发展壮大的“羊部队”游走在鸿山镇邱下村附近的荒山野岭。他的“兵”,就是这群羊!

去年,41岁的邱清沛还不是“羊倌”,而是一名采石场的司机,不料去年底得了一场重病,两边股骨头坏死,不得不动手术。花去10多万元不说,更严重的是,邱清沛从此再也不能干重活,经鉴定为肢体三级残疾。

干不成重活怎么办?没有收入怎么照顾家庭?经过一段时间的思索,邱清沛想起小时候干过的活:养牛羊。

“我没有文化,也没有技术,但我小时候放过牛羊,知道这些牲畜要如何养,有一些经验。”邱清沛说干就干,最终选择投资较少、但售价较高的羊。

今年4月份起,邱清沛到处打听,晋江、祥芝、永宁以及邻村的莲厝、莲坂,只要听说谁家有羊卖,他立即过去收购。目前已养殖近50头。

谈及养羊的辛苦,邱清沛说:“现在还好,每天上午7点把羊赶出来,10点左右赶回家;下午2点30分或3点再赶羊上山,天黑后赶回家。不像刚养时,羊不吃食料,每天凌晨3点多就要出去割两摩托车草载回来喂,那才叫累。”他告诉笔者,刚当“羊倌”时,他的体重有120多斤,而现在才80多斤。“明年就会好起来,到时就有羊出售了!”邱清沛欣慰地说。

邱清沛是“零就业家庭创业”的受益者之一。这些受益者,有的发展种养业,有的办厂开店。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石狮,像邱清沛这样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一些人还成为颇有规模的公司的董事长。

专人传经:

暖心帮扶残疾人

为扩大残疾人就业途径,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帮扶,石狮市于2004年举行全市残疾人联络员统考,招聘残疾人担任联络员,让他们在实现就业的同时,也为其他残疾人提供更为体贴周到的服务。

47岁的施少波是凤里街道办事处的图书管理员,他还有一个职务,就是该街道的残疾人联络员。每天,他在做好图书管理员工作的同时,还要与辖区残疾人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最新动向,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

施少波小时候得小儿麻痹症,2004年参加全市残疾人联络员统考,并被录用,于第二年开始上班。那一批,全市共录用16人,全部是残疾人。从此,他们开始了帮助同伴实现价值的历程。作为肢体二级残疾的残疾人,施少波必须靠双拐才能行走。辖区内办证的残疾人有281人,没办证的有三四十人。这些人的家里他都得去,情况都得了解,包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因此一些人的家他走过多遍。

与市区的残疾人联络员不同的是,邱尽忠作为鸿山镇的残疾人联络员,由于该镇持证的残疾人多,加上地域广,他的工作更重。但他说,残疾人联络员,就是起牵线搭桥的作用,自己多费点事,其他残疾人朋友就可多省点事。他的话,也代表着所有残疾人联络员的共同心声。

第10篇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反歧视逐渐成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又一面旗帜。上月开始实施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四条明确“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残疾人职工”。然而我们首先需要知道歧视的种种,才可能从根本上反对它。本期“交流”刊发两篇关于歧视的文章。周林刚博士的文章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市弱势群体社会福利理论、政策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之一,从几个具体案例说开去,揭示了残疾人在就业领域受到的歧视。朱海江先生则以一个残疾人的感受与关注,指出即使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苏南地区,就业中仍相当普遍地存在对残疾人的歧视。相信理论的研究和实例的调查都能给我们启发,引我们深思。

早在19世纪中期,西方社会科学家们就对社会歧视问题给予了关注,其中经济学研究尤具代表性。1940年以来,歧视问题逐渐成为西方经济学的热点。1944年,冈纳・缪尔达尔的《美国的困境》的出版标志着歧视经济学的产生。之后,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在其一系列的著作中对歧视问题进行了研究。1957年,加里・S・贝克尔的《歧视经济学》面世标志着歧视经济学的成熟。贝克尔采取一种非金钱动机的定量分析方法,首先建立了解释歧视经济效应的模型。经济学认为,当相同的人或事受到不平等的对待,或不相同的人或事受到相同的对待时,就存在歧视。歧视作为区别对待的行为,只有理性和非理性之分。在分析歧视产生的原因时,经济学家大多从偏好的视角加以探析。

下面,我们以歧视理论为解释逻辑,从残疾人求职过程的动态视角出发,以笔者所收集的几个广州市的典型案例为依据,试图对“残疾人是如何被歧视的”问题,从残疾人和用人单位的双维视角加以回答。

案例一

Z女士,现年49岁,三级肢体残疾,3岁时因病致残,初中文化程度,但由于其母亲是小学教师,她一直接受比较好的家庭教育;除了左手不能正常活动外,其他方面都没问题,生活上完全自理。她目前没有工作,她说:“我曾经打过一些散工。卖过游戏机的筹码,街道介绍的,做了两年;还卖过报纸,卖福利奖券,是嫂子帮忙找的……这次失业已经很久了,我也曾经多次到一些酒店、宾馆去找清洁员之类的工作,但是当酒店、宾馆的人事主管知道我是残疾人的时候,就会将我拒之门外。有一位酒楼的人事主管就明确地告诉我说:‘我们这种行业是很有讲究的,当人家知道我们的清洁员是残疾人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吓跑的,我们还怎么做生意呢’……”

歧视理论认为,在劳动力市场上,如果存在以雇主为行为主体的歧视行为,那么这种歧视行为的来源有四:雇主的偏见、雇主信息不完全、雇员的偏见和顾客的偏见。在服务行业,雇主为了讨好顾客,使企业有利可图,常常根据顾客的偏好,雇佣某一类劳动者而排斥另一类劳动者。顾客歧视理论的主要观点在于,受歧视的劳动者在从事那些和顾客直接接触或者责任重大的工作时,面临的劳动力市场歧视最严重。本案例中Z女士的求职经历,恰好说明了由于顾客歧视的存在,在酒店、宾馆等服务行业,由于清洁员需要同顾客直接接触,为了防止“很多人被吓跑”,酒楼的人事主管宁可招聘成本比Z女士高出很多的健全人,也不会招聘身有残疾(尽管属轻微残疾,但行动自由)的她。可见,某些行业顾客的个人偏见往往会导致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

案例二

L先生,今年35岁,二级肢体残疾,小学文化,1岁时因小儿麻痹症致残。谈及教育,他感慨地说:“我们那时候上学,由于腿脚不便,常常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且同学还会经常拿我们这些残疾人开玩笑,所以早早就辍学了。”他说:“以前我在广州电器厂工作,装配电子零件,1999年下岗了。后来在X路书报亭卖书报,这个书报亭是属于街道的,街道看见我残疾,帮助我,就给我来卖书报了,每个月交300元给街道。X路没有通车,人很少,生意不好。上个月起,我就不干了,现在生活都很难啦。我们这种人什么都不行,一没有文化,二没有技术。参加过一些职业培训,但那些培训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太难了,没有什么基础,怎么学。”

非竞争性的歧视模型认为,在垄断性模型中,存在多种歧视类型,诸如人力资本歧视、工资歧视、职业歧视等,每一种类型的歧视都可以促进其他类型的歧视。如残疾人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技能少(正如案例二中的L先生所言“什么都不行,一没有文化,二没有技术” ),又容易导致职业、雇佣、垄断势力歧视问题,综合起来,所有这些歧视都导致低收入,而低收入又使人力资本歧视更容易。

本案例充分表明,歧视往往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复杂系统,对残疾人教育的歧视会导致雇佣的歧视、工资的歧视。较少的受教育年限、较低的技术水平和残疾人失业、低工资收入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案例三

A工厂是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国有企业。该企业从2002年开始,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法规,每年都会聘用一名残疾人为正式员工。然而,除了一名残疾人像其他员工一样正常上下班,人们很少看见其他残疾员工在岗位上。该厂的W先生(听力语言障碍,三级残疾)告诉我们:“对于这份工作,我有很大的热情,而且我的身体情况,对工作完全能够应付自如。但是厂里给我分配的任务非常简单,就是不让那些工资稍高、带技术类的活。老实说,我绝对比有些健全人还会干得好,对此我是信心百倍的!如果单位只是为养我而接收我,干不干活无所谓,那我接受不了。”

而工厂负责人对这些说法很不理解,告诉笔者说:“他们身体不太好,不能老叫他们干活。健全人、技术工干的活,他们能干吗?这么做也是为他们着想呀。而且都安排工作了,能做的都做了,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案例四

B化工厂,是一个拥有数百人的企业,厂方在执行劳动法规方面,一向做得不错,企业与员工之间100%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该企业却没有招收一名残疾人。由于该厂职工总人数为382人,外来工82人,根据《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细则》,该厂应招用残疾人6.3人,但是,该企业宁愿连续每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59万元,也不肯招收一名残疾人。厂领导的解释是,企业之所以宁愿每年缴纳十几万,是因为缴钱比招收残疾人更“合算”,而且残疾人的“形象不太好,能力一般般”,所以“罚一些钱也无所谓了”。厂领导说,该厂职工年平均工资1.4万元,加上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五项费用,实际上招收一名残疾人的费用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当,企业还要在工作安排、生活补助上照顾残疾人,使得企业宁愿缴钱也不招人。

在统计性歧视模型看来,劳动力市场是最为复杂的,人们不可能事先知道全部必要的信息。作为一个雇主,肯定要推测每一个应聘者潜在的生产率,可他们又无法知道其生产率实际是多少,在决策的时候他们只能参考一些相关信息,如性别、教育程度等。如果雇主认为某一群体成员的生产率,一般来说比另一群体的低,就会把该群体中生产率不比另一些群体生产率低的个体也划在这一低生产率群体中,并对这些个体形成歧视,这就是“统计性歧视”。正是由于统计性歧视的存在,不少企业采取A厂、B厂这样的做法。各用人单位在聘用残疾人的时候,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认为残疾人就是残废人,“身体不太好”、“形象不太好、能力一般般”,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录用残疾人,即使招聘了残疾人,也只是将他们当作摆设,放在一边供养,对他们的实际需求不闻不问。

归根到底就是由于统计性歧视的存在,残疾人的劳动能力仍然得不到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认同,从而使得他们的劳动要求也被严重忽视。并且不容乐观的是,一些经过职业培训后、拥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即使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素质,相应的用人单位仍然不愿聘用。由于自身生理缺陷,残疾人本来在社会竞争中已经处于不利地位,而这种失衡的、认同低下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加剧了残疾人就业的困难。

第11篇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01

就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更是关系着民生,针对残疾人来讲更具有意义。残疾人成功就业,不仅能解决一系列经济问题,降低家庭负担,而且在通过自身劳动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得到社会与他人的认同与尊重。因此,残疾人成功就业更加彰显了残疾人的价值。另外,残疾人就业率的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之一。

一、我国残疾人就业的现状以及问题

1.残疾人就业增长乏力。根据残疾事业统计报告的相关数据来进行分析,我国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从2001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呈上升的趋势,增加了324万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并且农村稳定就业人数从2001年开始到2010年增长了1749万人次。但是仔细针对各个年份的增长态势来进行分析,无论是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数量,还是农村稳定就业的残疾人数量,还没有达到持续增长的态势。因此,从各方面数据来分析,我国残疾人就业在持续增长方面还比较乏力。尤其是2007年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虽然高达了39.2万人,但是2007年到2010年这三年中均有下降的趋势。

2.残疾人就业形势不乐观。从《中国残疾人状况以及小康进程》相关数据来分析,2007年到2010年,城镇非残疾人失业态势较为平稳,但是残疾人失业率就有上升的趋势。虽然在2010年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与之前的相比都有大幅度的下降,但是还是高于非残疾人失业率。因此,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残疾人的就业形式不是很乐观。

3.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形式是个体就业。我国在针对残疾人就业形式进行促进的方式主要有:集中安排就业、根据比例就业、鼓励残疾人个体创业。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数据来分析,通过集中安排就业的方式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比例是30%,而根据比例进行就业的形式比例则是25%,残疾人个体就业形式的比例则高达45%,由此可见,个体就业的方式是目前最主要的残疾人就业形式,明显高于另外两种形式。

4.残疾人求职途径过于单一。从《中国残疾人状况以及小康进程》中的实际数据来看,残疾人就业的途径主要有熟人介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招聘会、网络就业信息等等途径,而其中“熟人介绍”是广大残疾人就业选择的主要途径,尤其是城镇与农村这样的现象居多,从这样的情况可以侧面看出公共就业服务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需要不断加强,进而满足残疾人就业的各方面需求。

二、残疾人就业的影响因素分析

残疾人就业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残疾人自身受教育水平、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残疾人本身的身体状况以及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体系的完善等等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到残疾人是否能够成功就业。因此,在研究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将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因素挖掘出来,并针对性的提出改善措施。在众多残疾人就业影响因素中,残疾人服务体系的总体发展状况影响是最大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是国家针对残疾人的多样性、特殊性的服务要求,以社区为基础、机构为骨干、家庭为载体,进而构建覆盖全面的残疾人社会服务系统,如:康复养护、社会保障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生活细节照料、劳动就业、法律维权等等内容。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要有效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就不能简单的依靠残疾人就业政策来支持。就业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加之残疾人这个群体的特殊性,要成功就业就需要教育、医疗等机构共同努力,因此,要保障残疾人就业率就必须首先对残疾人服务体系进行完善。

三、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主要对策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了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因素是残疾人服务体系,因此,工作重点首先就放在这个方面。残疾人服务体系涉及到了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再教育、残疾人就业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系,对服务系统的不断完善,才能帮助残疾人身体技能进行有效的恢复,进而提升劳动生产率,实现成功就业的目标;另一方面,对就业服务网络与就业信息平台进行完善,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更多职业培训的机会,并且有助于提升残疾人职业咨询的服务质量等等。

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残疾人服务体系属于公共服务的领域,无论是构建还是随后的完善,都不能依靠市场机制的发挥,因此,政府的主导作用非常重要。政府具有权威性,才能有效合理分配各方面的资源,对残疾人各方面服务进行统筹,进而提升服务体系的覆盖率;制定和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技术、建设、绩效考核标准,并且要对服务体系的管理制定与评价机制进行完善,让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规划与专业,才能进一步提升其服务能力与范畴。

2.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有助于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我国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只有71%,与非残疾人受教育比例相对来说较低。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角度,受教育的水平与就业成功率与收入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提升残疾人就业的质量,对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行完善是势在必行的。首先,对残疾儿童服务教育体系进行完善,注重义务教育的覆盖率,有效清除残疾人中青年文盲。其次,积极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培训活动,让残疾人有更多参加培训的机会,进而提升就业能力。

3.搭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平台。在上述分析的过程中,得知我国残疾人求职途径过于单一,残疾人在就业途径的选择上通常会依靠熟人介绍,进而从侧面暴露出残疾人服务体系功能不够完善。因此,要对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构建就业服务平台一定要功能与内容全面,如:职业介绍;职业帮助;职业就职评估、职业适应评估以及就业、失业的详细登记等等方面的内容;在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的同时,必须要重视残疾人就业报酬方面的保障,努力维护残疾人在工作过程中升职的平等机会,确保配置合理的劳动报酬,对应的生活福利等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使其残疾人也能有平等机会,进而提升就业率。

参考文献:

[1]许莲娜.嘉兴市农村残疾人就业情况浅析[J].才智,2012(03).

[2]葛忠明,李锦绣.不同视角下的残疾预防及其组织体系建设[J].残疾人研究,2011(03).

第12篇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私营、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

有本省常住户口、符合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残疾标准、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失业残疾人为就业对象。

第三条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领导下,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具体操作和管理。

财政、劳动、工商、统计、税务、人事等部门应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密切配合,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四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都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不能按前款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必须按该单位报送给统计部门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的6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应制定录用残疾职工的计划。

第五条  下列情形,可作为核定残疾人就业比例计算:

(一)在岗的精神残疾职工;

(二)持有伤残军人证明的伤残军人;

(三)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被评定的伤残职工,其伤残情况符合国务院规定标准的。

每安排一名在岗重度肢残人或盲人可以按安排二名残疾人计算,评判重度肢残人以国务院规定标准为准。

单独投资兴办福利企业的企事业单位,所办的福利企业招收的残疾人可作为本单位安排残疾人计算。

不在岗或已经离休退休退职的残疾人员,不计入安排就业数,但不影响其本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残疾人待遇。

第六条  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的残疾学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得因其残疾拒绝录用或接收。

第七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应根据市场和各用人单位需要,有组织地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可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

第八条  就业后的残疾人在职称评定、转正定级、晋升、工资、劳动保险、福利等方面应享受与健全人同等的待遇。

第九条  企业实行合理劳动组合或关、停、并、转,应妥善安排残疾职工的工作、生活。

第十条  各单位应于每年第四季度末将本单位当年在职职工人数、残疾职工花名册,按隶属关系分别报送省、地(市)、县(市、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统计报表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省统计局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和管理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承办。

第十二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单位预算外收入或预算经费包干结余中列支;以上经费不足支付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可从单位预算经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则上不予减免,如因特别困难确需减免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可以给予减免。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按照下列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社会各单位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备、设施改造费用的补贴;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第十五条  年度收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各个项目的比例应掌握在:培训费不少于50%;扶持费不少于30%;其余部分用于奖励等各项费用。

第十六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  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

第十八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对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核查,向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

第二十条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拒绝填报本单位统计报表的,核定时视该单位为无残疾人;对虚报、瞒报本单位职工总数、工资总额以及录用残疾职工人数的,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字为准;对逾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其应缴金额总数的5‰计算滞纳金;对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