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8:01: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无障碍设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__年是北京第二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召开的一年。无障碍设施的新建和改造,极大地方便了国内外人士,赢得了大量好评。奥运会结束后,如何巩固奥运成果,如何继续做好无障碍设施工作,成了我们当前的一大课题。__*作为北京市的一个远郊区,相对城八区来说,无障碍设施改造较为缓慢。为了全面摸清和掌握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等情况,为“十一五”期间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建立一个科学详实的基础,确定今后一定时期无障碍建设的工作重点,使无障碍工作更加系统、更加科学,根据市规划委、市残联《关于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现状调查和制定中长期方案的函》的要求,开展了此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现状调研工作,并据此制定____无障碍设施设和改造的中长期方案。我们从宣传力度、设计标准、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主题词:无障碍 现状 调研 报告
绪言
20__年是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一年,也是____*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一年,____无障碍工作也完满完成了奥运宾客的接待任务。奥运会后,在市无障碍设施和改造联席组的指导、各委办局和乡镇的积极支持下,__*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现状调研工作日前已圆满完成。自从20__年成立无障碍创建办公室后,无障碍建设工作迅速开展。此次无障碍现状调查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调查,涉及的范围已从新城范围扩展到乡镇中心区。由于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是近些年才开展起来的,并没有先例可循,在工作中我们遇到很多实际困难。通过此次调研工作,发现不少问题。我们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持续与相关委办局、兄弟区县进行学习交流,不断促进延庆县无障碍建设的向前发展,更好地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
第一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组织管理机制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供保障
设立了由政府督查室和规划、建委、残联、市政、老龄委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无障碍督察组,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检查。无障碍设施创建办公室定期对无障碍情况进行检查,极大推动了无障碍工作的迅速发展。
二、以举办奥运会和残奥会为契机,切实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
20__年,以举办奥运会和残奥会为契机,各县直有关部门、公、检、法、司等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尤其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全程办事处和服务大厅的坡道和首层厕所改造都已基本完成。
三、以制度进行保障,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对于《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规划、建委坚持从源头抓起,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新建工程全部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要求,并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了新建工程无障碍建设100%达标。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现状
__*于20__年年底组织召开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协调会,将调查任务进行细化,责任到部门,具体统计结果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现状调研结果,我们发现无障碍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系统
市区各大商业场所中的卫生间都提供了方便残障人士以及母婴使用的设备;火车站、地铁、飞机场中也设置了方便轮椅的通道和设施;在很多社区内,无障碍坡道已经成为了必备的硬件设施。但从整体来看,城市无障碍化建设程度还未达到国际大都市的要求。在许多大型的公共空间内,如商场、医院、博物馆、活动中心等,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整体化的、以人为本的无障碍化环境的建设解决方案。
二、视觉信息的无障碍化程度不够
随着《北京市无障碍设施条例》等一系列无障碍建设法规的日益完善,在街道和建筑中的硬件无障碍建设上基本都已走向成熟;但在软件方面的建设,特别是针对某一个环境内,综合、总体地考虑软件无障碍设计还不完善。比如,在公园里如何通过图形、色彩来引导游人的游览线路,提供给游人公园的信息;在车站如何通过图形化的信息指示来帮助外地、外籍旅客,减少他们出行的困难。
三、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长期以来,我们总是习以为常地以健全人为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却忽视了社会不只是健全人的社会,残疾人也是与我们同等的权利主体,他们的需求和我们的同等重要。无论是社会物质和文化环境、住房、
交通、体育娱乐设施,还是教育和就业等都理应考虑他们的特殊需求。就现实而言,是环境障碍、不健康的社会态度和不完善的政策共同造成了对残疾人普遍的排斥与隔离。
四、居住建筑、公共交通无障碍改造任务相当繁重
近年来____无障碍工作的重点是政府和司法对外接待机构,今后无障碍工作的重点要逐步向居住建筑、公共交通方面倾斜。由于居住建筑存在产权不明晰、建设年代久远、缺乏资金等各种因素,公共交通设备范围广、占地小、维护管理难度大,注定无障碍改造工作必然不会一帆风顺。
五、无障碍设施管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无障碍设施管理还不太完善,主体责任尚不明确,例如部分残疾人专用厕所被锁上或改作他用、残疾人专用通道时而被有意无意地占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第四章 今后工作建议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认识
无障碍设计虽然既是技术难题,又是投资的问题,但其实主要还是认识问题。应当认识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为了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全社会的事业,是功及社会、利及百年的大事。为此,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各阶层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建设无障碍环境的认识。
(二)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要求,抓好无障碍设施硬环境改善速度。
要切实执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要求,抓好无障碍设施硬环境的建设,例如: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建筑物主要考虑满足轮椅者、拄拐者、视力残疾者的不同要求;会堂报告厅、影剧院以及体育馆等建筑的座位,应设在便于疏散的出入口附近;残疾人停放车位的一侧,与相邻车位之间,应留下轮椅通道。
(三)加强专用产品的开发与配套,实现定型生产
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计需用的产品配套与定型。抓好室内盲道、专用卫生设备、安全折杆、音响信号和标志等的生产,促进无障碍设计的推广与应用。
二、保障措施
(一)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联合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定期宣传《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全国助残日、无障碍推动日举办无障碍宣传活动,通过进行利用延庆报专栏、制作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推进无障碍宣传工作,面向普通百姓普及无障碍知识,通过广泛宣传造势,使全社会增强了对无障碍设施的了解,树立了无障碍方便你我他的新观念。
(二)强化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机制
由于目前针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责任主体不够明确,推诿扯皮等问题,县无障碍督察组应加大统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主体,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全面发展。残联、市政管委、建委、规划等部门定期在全区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检查活动,督促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快树立试点建设无障碍工作的进度
医疗卫生和居住小区因牵扯方面比较广,无障碍改造难度比较大。计划在其中选取两个作为试点,逐步摸索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而广之,快速有力地推动其他项目无障碍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五章 结束语
1、道路无障碍设施。**新区共有主次干道13条,其中已铺设人行道的黄海路南段、成子湖路、**路、**路、红海路、**湖路均已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各主要道路交叉口均设置缘石坡道。
2、桥梁无障碍设施。新区范围内桥梁盲道与道路盲道衔接良好。
二、存在问题
1、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车辆霸占盲道、小商贩摆摊占用盲道和窨井盖隔断盲道。
2、部门道路交叉口、盲道转角处未设置提示盲道及提示盲道设置不规范。
3、公交站台未建设无障碍设施,影响残疾人的正常使用。
4、公共厕所未考虑无障碍设施。体现在未设置无障碍坡道及残疾人专用厕所。
5、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资金投入不够。
三、下步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报纸等宣传,让人们对盲道有充足的认识,不断地将对盲人的关怀融于社会每一处
2、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清理整顿无障碍设施被占用、被破坏的现象,达到《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
20__年____*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工作按照市残联、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总队的工作要求,配合区推进办开展了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补漏补缺工作,积极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督导和无障碍进家庭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履行督导职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
____*区无障碍设施督导大队积极发挥督导职能,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区督导大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活动,对应改造而未改造的设施、已改造但不符合规范的设施和新建项目漏建无障碍设施等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指出,督促整改,针对多次检查一直未整改的则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办公室反映。
加大宣传力度。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规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为了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及时发放市推进办编辑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宣传册。一是在区推进办召开的各镇、街道、园区、部委局无障碍设施改造负责人会议上,二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大队学习讨论会上,三是在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工作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工作标准,吃透标准精神,并对照标准,结合本区实际,会同区推进办一起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无障碍进家庭等工作。
履行督导职能。我们在基层残联工作会议上,通报区、镇(街道)督导队的督导情况、无障碍进家庭开展情况,要求各基层督导小队加强对社区中物业、居委会、老年活动室、超市、菜场等居民相关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督导,在农村则重点对“三点一室”(村委会办公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点)的无障碍建设进行督导。截止11月底,区、镇两级无障碍督导队组织开展了42次督导活动,参加人员153人次。
二、积极开展无障碍进家庭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
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年初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家庭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通知”,调查摸底无障碍进家庭的需求情况,5月份各单位、各街镇积极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和施工。9月份,与建委、财政局一起对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据统计,全区共投入近40万元为195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共铺设坡道70条,卫生间坐便器和浴缸扶手148条、楼梯扶手104条。
我们还大力宣传、倡导、指导新装修残疾人住房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在征得残疾人同意的基础上,为____*镇、____*镇4户重度残疾人进行了无障碍进家庭提高型改造,为他们改造了客厅、厨房、卫生间、房间,项目有安装轮椅坡道、扶手、大门、地砖,厨房间低位灶台、洗手池、脱排油烟机、吊顶等设施,平均每户家庭约3万元左右。20__年、20__年两年共改造7户提高型无障碍进家庭,为残疾人提高自理能力、融入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
三、积极配合区推进办,做好全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补漏补缺工作。
今年,区督导大队积极配合区推进办做好今年的无障碍设施改造,重点做好宣传、协调等工作,协同区建委、财政局做好对经委、民政局、公路署、各街镇等10个单位27个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公共服务领域的无障碍设施全覆盖。据统计,20__年全区投入300多万元,完成轮椅坡道21个,无障碍厕位12个,无障碍电梯1部,盲道1.6公里,缘石坡道104个以及扶手等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创造了条件,深受残疾人的好评。
北京西客站于1995年9月2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1996年1月21日开通客运列车,使用已将近20年。随着城市的快速进步和发展,西客站作为交通枢纽和城市形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功能需求的增加,原有功能设施已不能满足需要,使用上的不便日渐明显,原有设施的破损既影响使用,也影响交通枢纽的形象,新设置的出入口导向不够清晰等问题有待完善。
在此次调查中,笔者所在单位受西客站委托,着重针对西客站的出站大厅,即西客站地下B1、B2层出站系统,进行调查并提出改造建议。
2现状调查
2.1 B1、B2层出站厅交通分析
对西客站地下B1、B2层出站厅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诸多问题。如图4所示,楼梯、扶梯数量虽多,但不成体系,彼此相距甚远,之间无导向性指示,设计的位置也有待于调整。同时,由于北2出口紧邻地铁出站闸口,使得B2层出地铁闸口处人流交错,人群不能及时得到疏散:从地铁出来的人流不能迅速地由地下到地上一层进站大厅而完成换乘;另外,从北1出站口的人流如果选择换乘地铁,也将在地铁闸口处造成拥堵现象。
B2层东侧的高铁北1出站口疏散距离较短,到达人流只能先出到室外的下沉广场,再坐扶梯直接上地上一层换乘地面公交。如果选择换乘地铁,将沿横穿通道向西并向南穿过大厅,路线过长也会与地铁北侧出站人流相逆行,造成拥堵。
同样B2层南1出站口,虽然可以迅速地从南侧地铁口疏散,但现状人群大多选择地面公共交通,但面向南侧疏散的距离过短,又有通往B1层的台阶形成高差阻碍,使得此处也成为造成异常拥堵的原因之一。
2.1.1盲道问题
(1)只是在B2层地铁出口北侧、B2层东侧高铁北1出站口通地上北广场,以及B1层南侧通往南广场处有集中的三处盲道布置区。三处相对孤立,彼此之间没有盲道连接,缺乏连贯性。
(2)B2与B1层都有大面积无盲道引导区域。
(3)盲道铺设路线上有的地方有障碍物阻挡,不能保障盲道的通畅。
(4)盲道有残缺处,如盲道端头(转换到楼梯、电梯处)无触摸式盲文提示导向。
2.1.2垂直交通问题
(1)楼梯过多,增设的爬楼车只设在B1层。
(2)扶梯位置隐蔽,通道过长。
(3)缺少垂直电梯贯通整个立体交通,且缺少从B2层直接到达地上一层的垂直电梯。
(4)从地铁直接到地上一层进站层,没有明确路径及导向标识。
(5)南侧B2与B1层之间高差大,只有楼梯,无坡道及扶梯连接。
2.1.3标识系统
标识系统是大型公共交通综合体的一个重要系统,现在已经有被大家广泛认可并使用的国际通用标识符号及通用颜色的标识标准。在同一空间存在的标识应明显区分出不同的功能种类,让人能快速地从很多信息中找到自己所需的内容,并迅速做出选择,这样才能有效地疏导人流交通。
例如,西客站地下B1、B2层出站大厅的标识系统可以分为:进站导向、出站导向、换乘导向(公交及地铁),以及服务设施导向(包括无障碍系统)这四大类。当同一区域里几种类型的标识同时存在时,建议用醒目的颜色来区分各类功能。
除了以上导向型标识外,还有信息类标识栏。此类标识摆放的位置十分重要,既要放在醒目的地方,又不能阻碍人流交通。在整个建筑室内外交通体系里,应使用同一种标识底图系统,这样使用者才能在连贯的信息提示下,识别自己变化的位置,并及时调整自身的方位,以便达到最快的疏导效果。
2.1.4无障碍系统标识
无障碍系统标识涉及的范围广泛,有通行指示、服务类信息指示、提示类标识等。目前无障碍系统标识已经在国内规范上得到标准化确认,同时与国际标准相统一。如图9所示,是常用的15种无障碍标识的符号。西客站目前使用的无障碍标识,需要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
2.1.5无障碍设施系统
无障碍设施系统应在遵循相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与舒适。西客站的无障碍设施在硬件与管理上都有待改善。
2.2出站系统调查
2.2.1 B2层出站系统
(1)B2层的3个火车出站口,可直接与地铁相接,能很好地疏导人流;但是如果选择乘坐私家车或出租车,就会造成B2层北侧通道拥挤现象;而3个出站口中,只有北1号口可通过室外下沉广场的扶梯直接到达地上一层乘坐公交车; 其他两个出站口需要先上到B1层再到地面层,在B2及B1层会形成流线交错,人员混杂现象;尤其是火车出站人流会和从地铁出站的人流交汇。
(2)从B2层地铁出站的人流,去地上一层的公交站或火车进站大厅转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现状没有从地铁出站直接到地上一层的垂直电梯或连贯的扶梯。
(3)B2层北侧通道上的私家车及出租车等候区,过于接近出站口,会造成拥堵;而西侧下沉广场及B1层北侧的出租车等候区使用率不高,到残疾人坡道处也无导视标识及盲道连接。建议可以调整等候区域位置或者范围,来解决功能分区不合理的现象。
2.2.2 B1层出站系统
(1)连接B2、B1层的扶梯位置隐蔽,人流都集中在两侧的楼梯上,造成人流移动缓慢。
(2)同样从B1到达一层进站大厅的扶梯位置也不明显,且无明显指示标识,建议整个扶梯向南侧开敞处调整。
(3)B1层通往北广场通道及两侧商业店铺使用率低,并缺乏休息座椅等设施,建议重新调整业态及设施。
(4)南侧通往B1层的楼梯及扶梯,离B2层南1出站口过近,旅客出站就要上台阶,尽管有扶梯仍不能很快疏散人流,是造成南侧楼梯口前拥堵的主要原因,此处的管理也存在着问题,有待改善。
3改造及建议(设施改造及标准)
针对西客站现有的无障碍设施,我们做出了改造建议,除了增设盲道、改造破损设施以外,还建议增设语音导视系统等各类设施来完善西客站整体的无障碍体系。
本报告书及设计改造建议,通过对西客站B2、B1层出站大厅的现场调查、实地踏勘,提出了西客站出站大厅交通疏导上所存在的问题,并着重考察了出站大厅无障碍系统与设施状况,一并作为问题点,作为设计上所要改造的内容。
通过对无障碍系统的研究,以及参考了国内外无障碍设施案例,我们针对西客站现状,我们提出需要对以下四个系统进行改造:1)信息标识系统;2)平面交通系统;3)立体交通系统;4)无障碍设施系统。
关键词:轨道交通车站 无障碍设施 弱势群体 城市轨道交通
中图分类号:U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1(b)-0247-02
1 研究背景和目的
行是每个人日常重要的活动内容之一,城市交通系统就承载着人们出行。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在我国六十岁以上的人口为1.19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的人口为1.19亿人,约占总人口的8.87%。经残疾人联合会调查,我国残疾人达到6000万人左右,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这些人在社会中是需要我们关注与帮助的,为了他们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我们应该消除一切有形和无形的障碍,建设无障碍设施系统,能够使他们也像我们健全的人一样享受轨道交通的便捷与舒适。社会文明的发展,在对残疾人的关爱中能展现的淋漓尽致。因此,要求我们在对残疾人出行方面的设施进行设计与规划。该文就针对一些无障碍设施进行归划整理,并有一些探讨结果与设计。
2 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分类与组成
2.1 根据服务对象分类
2.1.1 服务于言人的无障碍设施
在轨道交通中,盲人是最需要关注的对象,他们因为失去了视力,直接失去了最重要的从视觉上获取位置等信息的能力,因而在轨道交通系统中大大增加了其不安全与不方便的因素。因此,在轨道交通系统中,构建和完善与其协调一致的无障碍设施非常重要。
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主要分为两种,为盲人建立盲道、盲文、声音等引导信息。盲道引导盲人顺利进入,向候车区进发,而盲文、声音则在移动过程中为其提供资讯。
2.1.2 服务于行动不便者的无障碍设施
所谓行动不便者,则是指老人、轮椅使用者、拄拐者、轻度残疾者以及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行动不便的一类人群。像这样一类人群,在出行过程中则需要借助无障碍设施以及其他人的帮助才能顺利地到达目的地。
对此类人群车站的无障碍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
(1)无障碍专用电话、专用卫生间等。
(2)特殊交通行为人出行过程中的服务设施,如无障碍坡道、垂直升降设施、专用售、检票设施、可供轮椅通过的专用通道、有固定轮椅装置的专门车厢等。
前者主要是针对这类人群在车站的需要进行的设计,后者则是根据其行动方面进行的设计。
3 根据无障碍设施在轨道交通系统中的位置分类(见表1)
见表1所示。
4 无障碍设施设计
4.1 坡道
4.1.1 设计范围
车站站台、站厅、楼梯、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的轮椅通道和盲人通道。对于盲人,应该设计盲道,对于视力残疾者,设置声音导向。盲道可从地面入口或者地下路口进入。
4.1.2 轮椅坡道:地下通道的轮椅坡道与楼梯相对布置,采用1:12的坡度。
4.1.3 特殊地段:地下通道内在变高处也应该设计了全宽的1:12大坡道。
4.2 车站出入口及坡道
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为残疾人选择门时,应该首要考虑使用自动门,也可以考虑使用推拉门、平开门或者折叠门,不应该考虑使用弹簧门,弹簧门力度太大,弱势群体容易推拉不便,也容易被弹簧门弄伤;(2)在旋转门一侧应加设残疾人使用的门;(3)对于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4)对于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 m的护门板;(5)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 mm,并且应该以斜面过渡。
4.3 扶手的选择:
楼梯处设单层不锈钢扶手;轮椅坡道处设双层不锈钢扶手,上层高0.85 m,下层高0.65 m。
注:对于盲人,扶手的起点与终点处都应该预留盲文说明牌,位置如图1。
4.4 楼梯与台阶
应采用对比色,以便色弱或者视弱者使用。
4.5 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厕所的通道的地面应该设置防滑并且没有积水,避免弱势群体滑倒。洗手盆的两侧应该设有安全抓杆,还应设有乘轮椅者专门使用的面积。小便器的下口,男、女应各设置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男厕所的小便器两侧和上方,应设有安全抓杆,门扇内侧应设有关门的拉手,坐便器靠墙面的一侧,应该设有垂直的安全抓杆,并且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
4.6 升降平台
无无障碍垂直电梯时,即可以通过设计无障碍升降平台。无障碍升降平台一般设置在出入口或站厅至站台,专门供残疾人或者轮椅使用者使用。无障碍升降平台由轨道和升降台板组成。升降平台的轨道镶嵌在通道出入口的墙壁上,并且沿顺着电梯的坡度逐渐向下延伸,平台在不使用时可以折叠贴靠着墙壁,不占用楼梯使用的空间,轮椅使用者使用无障碍升降平台时,轮椅的四个轮子能固定在台板上,轻轨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操作指示完成,安全又方便。
4.7 无障碍车厢
无障碍标志在无障碍车厢入口处的设置应该醒目易视,使残疾人和弱势群体能够轻易醒目的看到,列车的车厢内部设置报站语音提示和到站显示屏,设置轮椅席位应该1~2处,轮椅席位应设置轮椅固定装置,以免轮椅因惯性而滑动发生事故或伤及他人。为了使无障碍系统具有连贯性,对于列车与站台,应该尽量减少列车与站台边缘之间的缝隙,这样可以方便残疾人和弱势群体无障碍地上下车。
5 结语
在轨道交通建筑中,轨道交通车站的无障碍设施是城市无障碍设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无障碍设施设计要与工程建设设计同时设计,要与城市交通体系相配套设计,为所有公民创造出安全、平等、自强、共享、便利的城市生活环境。而且残疾人在身体的残缺与不灵便的情况下,心里已经蒙受很大的阴影,构建完善的轨道交通无障碍系统,不仅使他们能够独自完成安全、快捷的出行,也能使他们心灵受到安慰。残疾人在我国总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无障碍设施的完善,也能为他们的家庭缓解精力。能够使残疾者与弱势群体真正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安全顺利的出行,不再受到歧视和鄙夷,让他们与普通健康人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这才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这需要我们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毛,李兆君,张甫仁,等.城市轨道交通中的无障碍设计探讨[J].郑州: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
[2] 张传鸿.轨道交通车站无障碍设施的规划与设计[J].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2004.
[3] 田伟利,宁碧波,刘勇.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工程设计标准和服务需求指标的调查研究[J].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4.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方便、安全、自主地通行和使用的服务设施。
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范围和建设标准,依据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各级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监督、协调、检查本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道路和建筑物(下称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是该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义务人。所有权人与经营管理者分离的,双方应当以协议方式明确各自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责任。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并设置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
配套无障碍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设计。
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时,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对未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不予批准发证。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实施监督。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配套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对未按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条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指引和提示公众正确使用的标志。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是该项目配套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对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建设项目,批准该项目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逐步组织实施改造。
城市道路、机关和社会团体办公场所及公共服务单位营业、服务场所,应当优先列入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
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的要求,负责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并承担改造资金。
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改造计划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实施监督。未按照改造计划完成改造任务的,该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就同一项目申请扩建、改建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第十四条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在公共交通运营线路上逐步配置无障碍车辆。公共交通运营车辆上应当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已配置的无障碍车辆的运营标志、标识应当保持醒目,便于识别。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不得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因城市建设或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上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举办单位应当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将无障碍设施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日常使用、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规则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日常使用、养护、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接到情况反映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者。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违反《条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或者无障碍设施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建设单位违反《条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未对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十条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十一条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第十三条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适应残疾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要。
第十四条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第十五条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技术标准并确定达标期限。
第十六条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第十七条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有损毁或者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第三章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采取措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第二十条国家举办的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应当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当配备字幕。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其他图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第二十三条残疾人组织的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第二十四条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
第二十五条举办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提供字幕或者手语服务。
第二十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文字信息服务,为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
电信终端设备制造者应当提供能够与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相衔接的技术、产品。
第四章无障碍社区服务
第二十七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报警、呼救。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条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二条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保护或者及时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无障碍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关键词:城市:无障碍设计:残障人群
中图分类号:TU984.1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7-0114-02
1 引言
当今之世界随着科技的进步而迅速发展的时候,人类社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如环境污染问题、生态平衡问题、人口急剧增长问题。尤其是人口老龄化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从各个不同角度向人类社会提出了挑战,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问题已成为了我们的新课题,这就是一城市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设计问题。国际上对于城市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设计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麦等国家就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和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有关报告,目前全世界的残疾人口总数已超过6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0%。在2025年前后,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从现在的7亿多增长到25亿。仅中国残疾人达6000万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达8811万多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由于身体的原因导致他们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利用城市道路环境设施。而且一些其他行动不便的人,譬如孕妇、儿童甚至包括暂时遇到不便的人,他们也同样需要利用城市交通道路环境设施来为他们提供方便。因此在进行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中应该为这些行动不便的人,设计出一些专门的无障碍设施,从而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方便与服务,以便他们能够像健全人一样,尽可能独立完成自己的日常生活内容,从而减少社会负担。
2 武汉公共交通的无障碍设施设计现状分析
武汉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起步于1994年,首先在新世界水族公园、同济医院。西北湖广场、香格里拉饭店、龙王庙景区、万松园商业街、江汉路步行街、中山大道南京路至六渡桥路段等重要街道、医院、景区、饭店和广场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试点。武汉市委、市政府对无障碍设施建设还是相当重视的。经过十几年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武汉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改观。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如表1。)
从表1上的数据可以看出,调查的这6条街中没有一条街有低位公用电话和标志,仅有一条厕所,这样的情况不容乐观。调查的6大商场中,厕所上,没有一个商场有无障碍标志牌,没有一个商场墙面上有专用的盲砖。宾馆酒店方面,涉外酒店的设施还较全面,但二星级以下的酒店就难以令人满意了。公园里几乎各项措施都没怎么落实,残疾人该怎样散步,看风景呢?客运站等除了盲道、厕所以外,其他设施都比较缺乏。
而且就算某些地段具备了所谓的设施,但是令残障人出门困窘的现象还是随处可见。例如:
2.1 人行盲道
①盲道建设很不完善,盲道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发现这些大道大部分都设置了盲道,但盲道的铺设宽度不符合标准,有的盲道砖材质、厚度、尺寸参差不齐,不符合规范要求,让盲人和弱视者无法正常判断。有的盲道砖在施工时不够平整,很不便于盲人行走。有的盲道时断时续,经常失踪,存在导向陷阱。并且虽然许多街道和公共场所都铺设了盲道,但这些盲道绝大部分流于形式,不符合规范的要求,不便于残疾人使用。有些路段盲道除了在形式上采用条形状砖外,其颜色、质地等采用与人行道一样的地砖,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
②盲道被占很普遍。在不少街道,盲道被占很普遍。对路人来说也是司空见惯。武昌武珞路、八一路等多处路段,盲道被摆摊商贩、停靠车辆等障碍物隔断十几次的情形随处可见。有些家属区也有好几个,有的盲道被门店直接划作停车场。盲道成为摆设,根本无法通行。今年八月份武汉市拟“对无障碍设施立法占用盲道最高罚3万元”。
2.2 坡道
坡道设计严重不足。对于街道上供轮椅、婴儿车等手推车及其它车辆通行的坡道都只是对于肢残者而言最基本的无障碍设施。但是在步行街等地段看到,坡道设置十分有限,进入店面大多要绕很远才能有坡道。而且很多店面入口都有层台阶处理,肢残者根本不可能单独进入。而且有些斜坡的设计根本就没有达到规范的要求。
2.3 公交站台和公交车辆
在如今老龄化社会的趋势加强、能源的紧缺以及经济条件,公交车已成为了武汉市内道路环境中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在整个武汉市内各站台所有的公交站台和公共汽车,根本就未考虑到残疾人的要求,可以说完全没有考虑无障碍设计,抬高的公交站台缺少坡道,致使轮椅使用者无法到达。据报道,2002年9月,当时广州一汽公司首次推出两辆无障碍公交车投入运营,但目前在中国,无障碍障碍设计公交车总数还不到100辆,这对于我国庞大的残疾人群来讲简直是杯水车薪,我国在这方面的改善还应加大投资力度。
2.4 无障碍标志牌
在公共环境设施下,标志牌也为有障碍人士提供了很多的信息和需求。但是武汉市内无障碍设施配备的标志脾数量较少。而且有些路口标示牌的位置明显偏高,有的则被大树挡掉,有的标志牌上轮椅朝向与指引通行走向并不一致。
2.5 公共厕所问题
有些无障碍厕所设计明显不合理,比如无障碍厕所设计中根本就没有扶手设计,而且有些厕所就算有扶手,它的尺度、材料和形状也不合理,导致很多人在抓扶手站起来时,手滑甚至摔倒:有些公厕中装有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急救呼叫器,由于色彩难以辨认等原因,导致很多老年人根本就不能正确的识别,导致急救呼叫器在那成了一种摆设。
2.6 电梯问题
一些公共场所(尤其购物中心、医院、过街天桥等)由于无障碍电梯设计缺乏精细,按钮过高、轮椅进出困难、人货两梯共用等原因,造成很多残障人甚至放弃了出门购物的机会。
2.7 电话亭问题
不管是在市内的街道上。还是在各大高校校园里每隔百米设有公用电话亭,但却很难见到供乘轮椅者方便使用的低位电话,难道是没有残障人群吗?这些影响人群生理、心理的现象,造成残障人群出入障碍的现象在街头真是屡见不鲜。
3 武汉市公共交通的无障碍设计对策思考
根据武汉市内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集合武汉市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规划方面策略
3.1.1 系统化:武汉市环境是一个开放的动
态大系统,只有协调好各方面的因子,才能更好地维持城市的正常运作和发展。首先要制定与武汉市总体规划相适应的城市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整体专项规划策略和规划。所以我们要因地制宜的系统化的去设计。
3.1.2 定位和分类:首先对于无障碍设施设计在城市公共环境中的角色进行定位,武汉市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作为城市辅助系统其角色决定其形式和功能的一致性,以实用和易识别为主,不宜过分张扬和夸张。也可以针针对性的对不同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分类定位,然后也可以适当的借鉴国外的一些可行的经验,因地制宜的分配资金和人力,促进武汉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可持性发展和协调。
3.2 设计方面
3.2.1 加强设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培训与教育是增强工程技术人员无障碍设计意识,提高设计水平的重要措施。加大教育培训的投资,多开设一些无障碍设计的内容,强化无障碍设计意识,提高设计水平。
3.2.2 设计的通用性、规范化。无障碍设计的特殊性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了设计的通用性与规范性,通过对武汉市无障碍设施的调查与分析,我们也能看出在无障碍设计中存在的很大一部分问题,就是在设施设计中缺乏规范性。譬如武汉市内有些盲道的铺设宽度不符合标准,盲道砖材质、厚度、尺寸参差不齐等等,这一切都造成了盲人和弱视者无法正常判断。无障碍通用性的更高要求是舒适性的满足。舒适性是一个因人而异的概念。被大多数人普遍接受的设计,可以自然融入建筑环境的设计才是最为重要的。比如公厕的设计中有些残疾人厕所的扶手还有一些空间尺度设计不合理,安全性都不能如期保证更谈何舒适性设计呢。同时,无障碍法规制定要补充加入性能标准概念,通过描述性语言而不是简单数字指标来进行舒适性定义,更准确的描述和规范更高要求的无障碍设施标准。
3.3 管理方面
3.3.1 加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力度,严格把关。规划和设计是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源头。我们只有抓住了问题的源头才能使问题更好地解决。各级建设部门在施工图审查时,应审查设计是否按规范在进行。把不符合要求的设计,不允许其施工,并责成相关单位责任。
3.3.2 重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只有在强化管理监督工作,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无障碍设计的正常使用。俗话说“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可见管理工作何其重要。武汉市内出现这么多被挤占、损坏的问题。可见管理监督工作没有做到位。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是当务之急。一定要明确责任从制度入手,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对已建无障碍设施使用维护的检查,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譬如,今年八月份武汉市拟“对无障碍设施立法占用盲道最高罚3万元”这样的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做到“建一个管一个,建管并齐”,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3.3.3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切实采取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把利用“助残日”等开展的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把面上的宣传与重点教育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以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关注、支持、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无障碍设施使用方法讲解,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机率,有利于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建立科学的评估和反馈体系,将使用意见同设计直接联系,便于从使用者角度进行完善,真正提高其易用性和通用性。
关键词:建筑无障碍;居住;公共建筑;走道;卫生间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life of the disabled and the elderly, causing more and more of the concerns of the community. Accessibility architectural design starting from the architectural point of view, to study how to make smooth and safe use of all building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The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of building barrier-free design and building accessibility desig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and facilities with a brief description, and then expounded the principle of building the barrier-free design, and the last focuses on two aspects of the residential buildings and public buildings accessible building design points.Keywords: architectural accessibility; living; public buildings; aisle; toilet.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建筑无障碍设计的意义
无障碍建筑设计是指无障碍物、危险物,任何人都应该受到尊重,能够健康地从事文化生活而进行的建筑设计。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是城市载体的一部分,无障碍建筑设计的实施对确保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行走不便者使用公用设施的权力,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中国是世界上残疾人和老年人最多的国家,目前,残疾人的总数为6000多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总数为1.3亿,2025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高峰,老年人将达到3亿,残疾人将达到1亿。体弱老年人对无障碍建筑环境的需要与残疾人的需要是一样的,此外,每年因交通事故、受伤、战争等因素给人类造成的残疾,也增加了此群体的数量,因此要想实现尊重人的城市建设,无障碍建筑设计是非常重要的,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
建筑无障碍的历史背景及设施特点
(一)建筑无障碍的历史背景
上一个世纪初期,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上一个世纪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麦等国家就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法规。1986年7月我国编制了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1989年颁布实施。
(二)建筑无障碍设施的特点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无障碍设施主要是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道路(包括道路、桥梁、人行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公交站点、公共绿地)的相应设施。无障碍环境概念,范围就更大更广,除建筑物、道路无障碍,还包括交通工具无障碍、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电视手语和字幕、盲人有声读物、音响信号、手机短信息、信息电话等等),以及人们对无障碍的思想认识和意识等。从建设部门来看,多指无障碍设施,从整个社会来说,多指无障碍环境。
建筑无障碍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法定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新建或改建城镇公共设施、居住区和住宅,应当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显然环境的障碍是与“保障法”相抵触的,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是法定的内容,否则就是违法。
(二)整体性原则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规划,无障碍建筑物的设计,不单纯是技术和经济问题,就建筑物而言,是其基本组成部分,而非附加的设计内容。
(三)通达性
无障碍设计应体现从道路至建筑的全程无障碍的理念。包括:
1、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通行道路。
2、方理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公共建筑。
3、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居住建筑。
(四)系统性
城市环境的无障碍设施,是人们在城市中的水平和垂直交通的行动轨迹,到使用各种设施的空间,处处关联着无障碍的内涵,并需要形成系列化和相应完整的配套类型,由于轮椅作为残疾人的代步工具,因此要求城市道路的人行步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以及城市广场、街心花园、各种公园、旅游景点等的通路,应能全方位地为乘轮椅者、残疾人及拄拐杖者提供通行上的便利,并要求在坡道的宽度、坡度、长度、休息平台、地面及扶手等,在形式及规格上应符合乘轮椅者在使用上的方便。
(五)适用性
行动不便者主要为肢体残疾者和视力残疾者。对行走产生困难的肢体残疾者,是指躯体或是下肢,或是躯体及下肢均受到损伤,经过矫形、康复后,在行走时有的产生异形,有的需要借助手杖、拐杖、助行架进行行走,当行走还有困难时,则需要借助手动轮椅或电动轮椅来完成行走。在一般的情况下乘轮椅者可以独立地自我进行行走,重残者及高龄体弱者则需要在他人帮助下才能完成行走。由于残疾人在行走中的不同状态和使用各种助行工具,在通行时要求道路和建筑物的水平通道及垂直交通的宽度、高度、坡度、地面及各种相应设施与家具,应具备乘轮椅者、拄拐杖者及拄盲杖者既方便又安全的通行空间和使用条件。
建筑无障碍设计中的要点内容
(一)住宅建筑外部环境的无障碍设计
【关键词】无障碍设计; 城市交通; 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 A
1 概述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残疾人和老年人较多的国家之一,且一直以来,城市环境的建设都有利于身心功能完好的人。尽管我国在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了第一部有关残疾人设计的规范,且一直以来都在不断改善与加强,但就其使用的便利性而言,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造成许多无障碍设施使用频率低下。这里除因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尚未形成系统外,城市交通中无障碍设施的不健全以及本身设计的不合理,也是造成使用不便的重要原因。
本文试图通过对目前城市交通无障碍设计的研究,更好地推动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建设,为残疾人的无障碍出行提供人性化关怀。
2 城市交通中的无障碍环境现状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城市交通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来看, 设计规范没有得到较好执行,同残疾人的需求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较为落后。在城市交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①人行道的盲道建设不系统、不健全,盲道上存在障碍物,并经常出现中断现象,且多数人行道未设缘石坡道;
②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没有坡道或坡道的坡度过大;
③交通信号未考虑残疾人的过街要求;
④公共汽车站未考虑残疾人要求,缺乏无障碍公共汽车;
⑤地铁站未考虑残疾人的安全、便利乘坐,内部设施不够完善;
⑥无障碍停车位少之又少等等。
因此,在我国的城市交通规划设计中,应将无障碍设计提到日程上来。
3 城市交通中的无障碍设计
我国目前的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和体弱者的考虑是非常不够的,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 即: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和隧道、公交停靠站、地铁站、交通信号、停车位等。
2.1 人行道
残疾人需要无阻碍的人行道, 以方便他们的出行,电线杆、渗井盖、矗立式标志牌等应尽量不设置在人行道上,或者将其规划好,使其不成为阻碍人行的要素;人行道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广场入口必须设置轮椅通行的坡道且地面应坚实、平整与防滑。地面铺装通过不同的材料、质感,颜色和铺设方式的区别向视残者提供信息;在人行道上必须连续设置为视力残疾者引路的导向触感盲道和带圆点形指示前方障碍的提示盲道,盲道建设应该系统、完善,一般铺装宽度为0.30~ 0.60m。除此之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2.2 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应考虑轮椅和两手摇三轮车的顺利通行,纵坡一般不大于2.5% ,车道宽度一般不小于2.5m。
2.3 人行天桥和隧道
人行天桥的坡度不大于1:12,条件困难时不得大于1:10。人行天桥的梯道两端应设置为视力残疾者导向的提示盲道;梯道和坡道两侧应设置护栏;梯道踏步或坡度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现在更多的人行天桥却没有考虑残疾人坡道,往往表现出中看不中用的态势,不禁让我们感叹社会的冷漠。
2.4 公交停靠站和公交车辆
公交停靠站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无障碍设计:
①建设高位站台,使站台与车厢地板位于相同高度;
②提供方便残疾人的专用通道, 例如巴西的巴士管道,残疾人可利用坡道或小型升降机进入巴士管道等候车辆。等候区与车厢地板同高,方便残疾人上下。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推广无障碍公共汽车,方便残疾人的出行。但目前在中国, 无障碍公交车总数还很少, 这对于我国庞大的残疾人群来讲简直是杯水车薪, 我国在此方面的改善还应加大投资力度。
2.5 地铁站
地铁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无障碍建设也越来越合理,可仍然存在不足:列车与站台间的距离过大,轮椅车易卡在缝隙里;车厢内立柱过多不便轮椅乘坐者通行;车厢内适合老年人与残疾人的扶手要么过少,要么过高,不利于安全;客流高峰期,残疾人乘坐空间不够,且没有专门的售票窗口与检票通道。可见我们在车厢内部的设计还需完善。
2.6 交通信号设计
在城市人行交通繁忙的路口和主要商业街, 应设音响交通信号;残疾人通过街道所需的绿灯时间,按残疾人步行速度0.50m/s计算;带按钮的人行过街信号灯的按钮高度应该考虑残疾人的高度要求,一般不高于1.4m。
2.7 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国内几乎没有,就算有也被占用,跟国外标准化、科学化的设计简直不可比拟。各类停车场应在最方便的地方设计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为便于识别停车线路和停车位置,在车位地面的中心部位画上无障碍标志,在车位的入口处安装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引导牌。另外,在两个停车位之间还应考虑轮椅的通道, 一般为1.5m。
3 结语
实际上,无障碍设施在设计和施工中的难度并不大,关键是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无障碍设计的重视程度。为保障城市交通的无障碍建设环境,设计及管理工作者应该首先在思想上提高对无障碍设计的认识, 同时应该跟上时代的脚步,学习国外先进的无障碍设计理念,进一步完善无障碍建设环境。
参考文献
[1] 赵国锋.浅谈城市交通中的无障碍设计 [J].北方交通,2006.9.
[2] 陈辉,韩芳恒.寒地城市公共交通的无障碍设计策略 [J].建筑科学.2006.3.
[3] 张传鸿.轨道交通车站无障碍设施的规划与设计 [J].地下工程与隧道.2004.11.
[4] 梁伟志.轨道交通建筑无障碍设计浅析 [J].建筑设计管理.2011.11.
关键词:建筑;住宅;无障碍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虽然我国无障碍设计的应用起步较晚,起点较低,但通过最近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已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显著的成绩。无障碍设计理念开始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无障碍设施大量出现在城市的干道、主要建筑物、广场等;同时,无障碍设施也逐步成为公共场所中的亮点之一。
一、无障碍设计理念
无障碍,是指无障碍物与危险物。20世纪初期,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Barrier-Free Design),无障碍设计的理想目标是“无障碍”。基于对人类行为、意识与动作反应的细致研究,致力于优化一切为人所用的物与环境的设计,在使用操作界面上清除那些让使用者感到困惑、困难的“障碍0,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正是基于这个出发,在现在的建筑设计中,无障碍设计已经作为一项专项设计得到重视,并加以应用实践。2012年9月1日《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实施,无障碍设施如:缘石坡道、盲道、人行通路、无障碍入口、无障碍厕位、无障碍住房、无障碍标志以及其他便于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使用的设施等。鉴于无障碍设计内容的广泛,本文主要结合工作中的实践设计,重点讨论在高层、中高层住宅建筑设计的无障碍设计部分,同时作为一个总结,与大家共享。
二、建筑物中的无障碍设计
在工作中我们接触的住宅设计更多的是中高层住宅,无障碍设计也有更多的体现,无障碍入口、轮椅坡道、入口平台、候梯厅、电梯轿厢、公共走道以及无障碍住房等部位都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也是无障碍设计的主要部分。
高层住宅楼无障碍入口图
无障碍入口
建筑入口首先是建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人们进入建筑的必经之路,在设计时对于有台阶的建筑入口必须设置轮椅坡道或升降平台和扶手,以满足无障碍人群的需要,坡道和扶手则是更常见便于施工和操作的做法。在古交腾飞路8号高层住宅楼项目中,建筑室内外高差为0.9 m,设置6步台阶,台阶旁设置无障碍坡道,由于坡道较长,考虑空间局限,坡道设置为折返型坡道,坡道宽1.3 m,设有1.5 m的休息平台,坡道的坡度为1 :12;入口平台宽2.0 m;坡道两侧凌空;均设置0.85 m高的扶手;在扶手栏杆下端设置0.1 m高的坡道安全挡台(见图1)。
公共走道
人行通道在无障碍设计中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和不积水。在君华苑G3号住宅楼设计中,门厅走道两侧设置了靠墙扶手,以方便无障碍人群使用,同时走道地面选用遇水不滑的地面材料,做到平整,不光滑,更好地确保了人们行走的安全。此外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安全通行,走道等的转弯处凸出的墙角应设为圆弧阳角。
候梯厅、电梯轿厢
对于高层、中高层建筑而言,电梯是主要的垂直交通工具,候梯厅、电梯轿厢的无障碍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且人性化。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候梯厅的深度应不小于1.8 m,按钮的高度为0.9 m~1.1 m,电梯门洞的宽度不小于0.90 m,同时在电梯轿厢正面和侧面设置高0.80 m~0.85 m的扶手,电梯口每层应安装楼层标志,电梯口设提示盲道。随着高层住宅的普及,已经有一部分住户反映电梯轿厢小,遇到抢救病人的时候120急救担架放不进电梯轿厢,这样只能走楼梯,时间加长,无疑会影响病人的救治。这就对我们现在的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住宅设计规范》2013版第6.4.2 条明确指出“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可以说是真正的“以人为本”,为住户考虑的规范。
无障碍住房
无障碍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房应设计起居室、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当然,并不是要求所有户型都做无障碍住房,按照规范要求每50套住房宜设两套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型。无障碍卧室和起居室均应有直接采光、良好的朝向、视野和自然通风。卧室的挂衣杆高度和橱柜的高度、深度都应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卫生间洁具坐便器、洗手盆、浴盆、淋浴等应设置安全抓杆。厨房操作台的高度宜为0.75 m~0.80 m,深度为0.50 m~0.55 m,台面下方净宽度应不小于0.60 m。厨房和卫生间内均应有1.5 m的轮椅回转半径空间。
无障碍门扇应首先采用推拉门,其次是折叠门和平开门。门扇开启后的最小净宽度及门把手一侧墙面的最小宽度都应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无障碍设计的内容广泛,所指对象小到个人生活的身边物品,大至城市环境,为广大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等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本文所指有限,还有很多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设计需要我们注意并加以完善,为人们创造出一个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无障碍设计的几点建议
小区室外景观无障碍设计应得到重视
室外景观无障碍设计作为无障碍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极易受到设计人员的忽视。而小区室外景观是老年人、残障人士的主要室外活动场所,在帮助他们恢复心身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老龄化现象的日趋严重,小区室外环境的无障碍设计一逐步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这就要求设计者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特定需求,并将无障碍设计的理念细化到小区的每个细节之中去。
明确无障碍设计及相关改造设计的重点
无障碍设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残障人士作为社会中的主要弱势群体之一,其对公共环境及各种公共设施的使用需求也往往比健全人高得多。无障碍设计的重点是无障碍的通行,包括市政道路、建筑物的无障碍通道等。
我国的无障碍设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现在的规划和小区设计,绿色节能建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设计师把建筑空间和景观设计融为一体,以“人”为本,以尊重自然为基准, 越来越规范化,目前国际上比较认可的美国LEED绿色建筑认证体系也提到了在满足减排低碳,环保节能的同时还要满足社会性、文化性和人类的舒适性及健康性。而无障碍设计这块在我国属于需要加强的内容。
四、结语
无障碍设计并不具有多大的技术难题,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也不需要投入很大的成本,所以无障碍设计的关键是要提升人们无障碍环境的意识。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对无障碍设计存有一种误解,那就是无障碍设计是为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计是可有可无的,于是便有了建设单位为了减少成本,要求不进行无障碍的设计,有些设计人员也不重视,轻易允诺建设单位,不进行设计。其实不然,无障碍设计关注、重视残疾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但它并非只是专为残疾人、老年人群体的设计。想通这个问题很简单,试想我们谁都有老的时候,当我们行动不便的时候,便会觉得原来有了坡道我们能自己坐轮椅到门口,有了扶手我们可以自己找到电梯,可以自己够到按钮,可以自己回家。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化设计,是“以人为本0的设计思想的体现。只有在建筑中各个部位的无障碍设计才能实现建筑的无障碍化。当然,仅仅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只是无障碍中的一部分,只有实现城市的无障碍化,才能真正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实现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 伍庆丰,张建敏.老年人厨房无障碍设计[J].山西建筑,2008,34(7):44-45.
[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3]丁成章. 无障碍住区与住所设计[M].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随班就读模式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两周之内,北京市残联就联合北京市教育部门了《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和《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听力、肢残、言语、视力、智力及精神等7类残疾孩子,可享受双学籍制度,即除了可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外,还将接受能力评估,符合条件者可就近就读普通学校。
随班就读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脑瘫、孤独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让残疾孩子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无疑更有利于孩子融入社会。每个残疾孩子应该有机会接受更高质量的教学服务,而不仅仅是上特教学校或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北京市规定,学校应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结合其特殊需要给予妥善照顾,以每班安排同类残疾随班就读学生1人至2人为宜,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名。
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残疾孩子与健全孩子一起就读,可更全面地了解、适应社会;而对健全孩子来说,也可以学习如何帮助别人,并获得激励。北京残疾人中小学在校生有8200人,有5600人在随班就读。这个比例不到70%,远远没有达到预期。分析发现,小学、初中接纳残疾生相对高中而言,还是比较乐观的,一到高中阶段,残疾人就较难进入了,只能去上残疾人职业学校。因为上高中需要凭分数,需要考体育,肢残孩子考体育肯定是零分。只有取消对残疾孩子体育要求,才能实现残疾学生入学普通高中。对此,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教委将与学校进行专门研究,解决残疾孩子随班就读问题。
无障碍设施成为瓶颈
制定相应的政策可以马上就办,但是硬件改造需要时间和金钱投入。残疾人随班就读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无障碍环境远远不够。北京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残疾孩子在普通学校入学时常遭到拒绝,理由之一是学校不具备接纳残疾学生的环境条件。很多学校里没有电梯,没有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卫生间,没有供轮椅走的坡道。残疾学生出行、学习极不方便。
北京中小学现已承诺招残疾生就近入学,并在年内完成校园设施的无障碍改造,让残疾孩子在校园出行、学习更方便。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吴文彦说,为了方便残疾孩子在学校就读,残联等部门将开展全市中小学无障碍设施、师资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市融合教育推进专项规划,并分步骤对全市中小学学校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工程、资源教室建设工程和康复师资培养计划。残联等部门还将启动对残疾少年儿童就学需求的调查,针对随班就读学生,还将启动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实现随班就读学生学习交流无障碍,并将试点开展“康教结合”的学前教育,为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提供康复技术支持。今后,融合教育要进一步向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大学也要加入此行列。
针对“尽可能随班就读”的要求,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提出,要做到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必须转变将残疾学生当作“特殊”学生对待的思想,同时要将保障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纳入财政预算。熊丙奇介绍说,在加拿大没有特殊教育学校,所有残疾、智障的学生和普通学生一起入学。为此,学校为残疾学生设立了专用设施、通道,而政府部门为此投入大量资金。平均算下来,政府为每个有肢体、智力障碍的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起上学每年要支付3万加币。这是生均培养费的4倍左右。很多地方的校园一直忽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其他诸多细节上也存在人性化缺失的现象。也许,我们现在需要从校园建设规划标准上开始认真考虑如何体现人性化,尽快使每个校园都成为无障碍校园。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部分学校意识到这一点,开始建设无障碍校园。2009年秋季开学,武汉市有14所经过新建、扩建后的中小学在校园内增设了无障碍设施。位于~口区的武汉市博学初中的走廊栏杆均比以往降低了10公分,从一楼到操场的走道楼梯边,也有了可以直接通过的坡道,一间无障碍卫生间也投入使用。在该区的常码头中学,新生王新由于出生时体内的直肠长度不够,医生经过手术,从他的小肚子上接出了一个排泻管道,他只能每天背一个袋子在身上,装自己的排泄物。每天,王新的妈妈都到学校来,帮助他清理。以往,这是一件让王新很担心出丑的问题。不过现在,他可以使用学校的无障碍卫生间,不仅比较隐蔽,使用起来也更方便。
陕西省西安市2014年初的《西安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实施方案》规定,中小学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在全国范围内完善中小学校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为了推广随班就读。让残疾、自闭、智障的孩子与其他孩子一起学习,已是一种国际趋势,这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而不是被当作特殊群体学生对待,而且对其他学生来说,这也是一种教育。为他们专门设立一所特殊学校,是容易的,让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接受平等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挑战。为此,中央向各地给予了补贴,地方政府也给予了配套补贴。在西安的无障碍改造计划中,中央政府拨款260万元,陕西省政府也拨款5000万元。
携手残联发展融合教育
2012年,东莞市残联表示,东莞将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将“成立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评估督查委员会”。不过,这个统筹部门却至今未成立,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职能至今仍分散在各个部门。其中,无障碍中小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全国共有100个城市创建了无障碍建设城市。
目前,全国残联及各地残联正在促进建设无障碍城市工作,其中,专门把发展无障碍中小学和残疾人融合教育列为重点工作。对于教育部门来说,与残联携手发展这些工作,将使教育得到进一步提升。残联提出的融合教育,在欧美又称全纳教育。十几年前,中国的教育部门就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提法:随班就读,确立了我国残疾学生的教育原则。我国教育专家研究发现,全纳教育与素质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具有一致性。素质教育的实质是倡导教育应注重提高人的整体素质,以德育为导向,以创新为突破。创新的氛围是建立在自由、团结、和谐、合作的基础之上的。全纳教育主张在学校中要创造关注每一个人、加强合作、反对排斥和歧视人的氛围,并按照学生的不同个性和需求来进行教学,促进所有学生的参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全纳教育的课程教学观认为,课程应该适应儿童的需要。学校应该提供学习各种课程的机会,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以适应具有不同能力和兴趣的学生。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是更加关注从学生的经验出发,促进学生自己建构知识。课程是为了学生,而不是学生为课程而学习。课程教学首要考虑的是学生的多样性和各自的差异性。
但在多数地方,这种教育观和教育原则没有得到认可,更谈不上普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投入不足,学校没有接纳残疾学生就读的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到,要“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如果不投入大量资金加强校园设施建设、改善教学服务,那么,“尽可能”就会变成没可能。
新建学校均应无障碍
陕西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紧迫性。统计结果显示,2011年陕西省各类适龄残疾儿童未入学人数有5437人,视力、听力、语言、治理四类残疾儿童在校生仅有5166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应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2011年的一项全国调查显示,在中国有60%的残疾学生得到教育机会,他们中的大部分是随班就读,还有近40%的残疾儿童处于失学状态。
即使是进入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也出现了由于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不适应状态。有研究显示,由于普通学校缺乏无障碍设施,一些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无法与其他学生一样参加各种活动,甚至一些日常活动也需要其他学生照顾。这种情况使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产生社会退缩行为,即不愿、不敢和其他学生交往,怕给别人添麻烦,怕受到别人的嘲笑和冷眼。本来是希望残疾学生能够更加社会化的融合教育,反而导致他们更加自惭形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