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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设计

时间:2023-05-29 18:02: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贸市场设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贸市场设计

第1篇

(一)目标

通过硬件改造和管理提升,切实改变农贸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为群众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卫生安全的“菜篮子”商品购买场所。

(二)改造提升和整治规范的范围

本次改造提升与规范的范围为全区有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农贸市场、农村小菜场和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要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

(三)时间安排

到2009年底各乡镇、街道完成辖区内80%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规范;到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

(四)改造标准

1、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以《*省星级市场标准》和《*省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为基本标准。

2、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规范,一般不能低于以上基本标准,有条件的可以超过上述基本标准;发文之日后经批准新建的农贸市场,要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要求管理,确保新建农贸市场与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群众消费水平同步,必须达到“省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标准。

3、具体标准:见附件1、2.

二、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全区农贸市场整体水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指导,以创建标准化农贸市场为重点,以实现农贸市场规范化为抓手,通过“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切实改变我区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现状,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购物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使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市场布局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交易、适当规模”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凡纳入改造提升与规范范围的农贸市场,设计方案须经区农贸市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讨论评审,以确保改造提升与规范质量;改造完成后,需经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区财政给予以奖代补。改造提升与规范后的农贸市场,经省工商局认定为二星级以上农贸市场享受区商贸发展资金奖励。

各乡镇、街道对属地内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规范也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共同推进全区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争创精品”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政府已成立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要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和措施,按照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目标、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的实施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全面完成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

(二)加强宣传。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知识,不断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创“星级市场”等有效载体,逐步把我区农贸市场打造成城市文明的亮丽窗口。

(三)加强监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的日常监管。农贸市场举办者是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的责任主体,是市场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市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对目前某些方面尚不符合登记条件但已长期存在、为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需的农村小菜场,且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举办;

(2)实际经营在3年以上;

(3)有固定的市场经营管理设施和安全条件;

(4)该小菜场距离农贸市场在1000米以上;

(5)场内经营户原则在30户以上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乡镇、街道布局审查,交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由区工商分局进行市场名称(临时)登记,按农贸市场进行日常管理。

第2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监管;问题;对策

1.城区农贸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手段不合理

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普遍存在着监管科技手段缺失、效能未充分发挥的现象。由于城区农贸市场的特殊性,脏、乱、差已成为城区农贸市场的代名词。纵观各地对农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均存在这一难题。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手段相对滞后。

1.2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准入门槛过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长效监管机制不完善都导致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不健全。常用的监管手段局限于收费和集中治理整顿等,缺乏对城区农贸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的考量; 监管对象和监管领域未得到及时调整,缺乏与时俱进的监管精神; 各地多以经验建设为主,缺乏系统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建设。

2.城区农贸市场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2.1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理念存在误区

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城区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

2.2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

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3.强化政府对农贸市场监管的对策

农贸市场监管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携手合作,共同努力对农贸市场进行长效管理。

3.1切实提高对农贸市场监管的认识

农贸市场是城市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各界包括政府部门都应切实提高对农贸市场监管的认识,进行合理定位,加强对所在地农贸市场的监管。

3.1.1强化农贸市场监管是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认识

城区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交易大部分是通过农贸市场,因此,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购物环境、商品价格、经营秩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心情和消费行为,要认识到强化市场监管是推进城市管理良好秩序的需要。城区农贸市场是城市的窗口,在某种程度上代表城市的形象,市场管理职能部门和市场经营单位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无疑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形象,是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政府市场监管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市场监管是市场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农贸市场监管也是政府部门提高公共服务、解除公共受托责任的需要。

3.1.2积极探索并转变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思路

构建有特色的巡查模式,实现“上下联动,以所为主”,最终达成依法巡查、以查促管、规范有序的监管目标。二是由全面监管转为对特定主体、特定市场和特定商品的重点监管。重点监管城区农贸市场的开办单位、进场经营商户及经营商品,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严厉打压,尤其要从严查处密切关系民生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是要由单一部门监管转向多部门综合监管,由多层次、多部门、多职责的全面管理逐渐取代原有的工商单一管理模式。在工商部门内部,由多角度、多科室、多任务的综合管理逐渐取代单一的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由此形成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

3.2加大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力度

加强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建设是强化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有助于明确城区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明晰城区农贸市场经营商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既是强化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起点,也是解决当前城区农贸市场纠纷的重要根据。同时,应严格确定所有城区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主体资格,并将其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保护其平等的市场主体权益。

3.3改变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方式

农贸市场事关城区居民的日常生活质量与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监管。

3.3.1严格按照农贸市场网点布局的要求规划市场

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商务、工商、国土、建设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在相应的市场服务半径内进行农贸市场布点。人口密度较大的区域,服务半径应控制在 700米以内,其他区域控制在 900米以内。市场布局确定之后,要严格按照布点要求建设市场,不得擅自变更。要将新城区和新小区列入农贸市场网点布局规划,以方便居民生活。农贸市场按网点布局要求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后,城管、工商、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规范 不在市场服务半径内的马路菜市场和非法开办的农贸市场,对属于重复建设、影响市容的非法市场和马路市场一律取缔,还路于车,还路于民。

3.3.2修订完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农贸市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不仅要考虑市场主体的结构、层高、通风、采光、隔热等,还要考虑市场内的门面、摊位、货架、下水道、电线线路等布局,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用新设计理念和新型建筑材料建设农贸市场,其设计、建设标准应伴随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确保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后,通道宽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市场整洁,文明卫生,视觉宜人。切实扭转农贸市场污水横流、秩序混乱的不良现象,给居民以良好的购物环境。

3.4健全城区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3.4.1严格制定市场监管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由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标准,将市场经营秩序、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等监管标准细化量化,严格组织考核奖惩。由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评议员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市场管理力度大、标准高、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农贸市场,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对阳奉阴违、敷衍了事、市场管理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农贸市场,应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3.4.2拓宽城区农贸市场监管领域

要以创建 “文明诚信市场”为旗帜,结合城区农贸市场形态的变化,深化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进一步拓宽城区农贸市场监管领域。不仅要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运营主体的监管,更要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管,把监管深入到市场经营的全过程。一方面,明确文明诚信城区农贸市场的标准和商户准入条件,由此对进场经营商户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在市场的“入口处”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不良经营。另一方面,完善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重要商品备案、索证索票、行为公示和先行赔付等制度,落实农贸市场经营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将其作为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明确城区农贸市场中市场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科]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17日

一、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系统存在的问题

福集镇有三个较为大型的农贸综合市场即原野农贸市场、新兴农贸市场和玉蟾农贸市场,但每个市场的配送系统都有很多问题,总体而言的问题有:

(一)配送效率低,缺货严重。供应商每天配送一次货物,货物品种虽多,但数量偏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缺货时不会进行第二次配送,直接导致福集镇农贸市场缺货成本的上升。

(二)配送模式单一。福集镇农贸市场采用的是供应商直接供货的配送模式,这种配送模式适合传统的农贸市场。但由于福集镇农贸市场的不断壮大,商品的品种繁多,相应的供应商也随之增加,采用供应商直接供货的模式过于单一,已不能满足农贸市场不断扩大后的供货需求,不适合农贸市场的发展。

(三)物流基础设施与设备差。福集镇三大农贸市场内部均是道路狭窄,严重影响配送车辆的通行,导致配送效率低、冷藏设备缺乏,蔬菜运到后,新鲜度低、损耗大、物流成本高、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导致价格上涨,最终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难以形成特色农业,使农贸市场发展滞后。

(四)信息技术缺乏。福集镇农贸市场缺乏信息技术的使用,采用的是传统的配送模式,导致整个市场信息不对称,缺货率高,由于是单一的配送模式,满足不了市场日益壮大的需求;没有自动化的管理方式,如条码扫描、RFID或EDI等现代的信息化技术,更加缺乏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配送主体多,配送量分散。福集镇三大农贸市场内部的配送主体过多,需求分散,导致配送量过小、配送资源浪费严重、配送单一成本过高、配送效率过低等诸多问题。

二、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影响因素分析

(一)政策和人文环境。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的选址必须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和支持。

(二)物流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状况是影响选址的重要因素之一,福集镇农贸市场物流基础设施由于发展缓慢,制约着整个福集镇物流水平的提升,同时也制约着农贸市场配送效率的提升。

(三)经营环境因素。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的选址要考虑经营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经营环境、商品特性、服务水平、物流费用、客户需求等因素。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是以经营当地农产品为主的配送中心,当地农产品交易状况、交易需求和物流费用均是要考虑的因素,当地服务水平和客户需求也不能忽略。

(四)自然环境因素。配送中心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在对配送中心运营的过程中物流作业的便利程度、运输车辆出入配送中心的方便性、快捷性及运送货物的效率等方面都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要注意当地的气象条件,应选择在气候适宜、雨水较少的地区,同时也要注意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地形条件等。

三、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方法

本文依照传统的多准则决策方案,考虑定量与定性的因素,最终决定选择层次分析法(AHP)进行对福集镇农贸市场配送中心选址的计算。层次分析法的计算特点是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系统,按照分解、比较判断、综合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的复杂问题提供简单的决策方法。建立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建立层次结构模型。(图1)

(二)构建判断矩阵。对层次结构模型中政策和人文环境、物流基础设施、经营环境、自然环境各因素构建一个矩阵,确定最优的选址方案的影响程度,此矩阵是针对福集镇农贸市场在福集镇地区建造配送中心选址方案构造的,对准则层和方案层中各元素进行两两比较。对比时采用相对尺度,以尽可能减少性质不同因素相互比较的困难,以提高准确度。(表1)

表1中,采用1~9标度法,1,3,5,7分别表示矩阵中两个因素相比具有同样重要、稍微重要、明显重要、强烈重要,2,4,6,8表示相对重要性在上述的相邻等级之间,倒数表示两个因素中,一个因素的重要性是另一个因素的倒数。

(三)一致性检验(表2、表3、表4)最终,通过层次分析法,计算出C1≥C2≥C3,C1为原野综合市场,结合三大农贸综合市场的对比分析,原野综合市场最具优势,为最符合建立配送中心的选址地点。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长江.物流中心设计与运作[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2.5.

第4篇

第一章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古田县__镇开发区农贸超市市场

2、项目承办单位:__镇__村

3、项目负责人:陈阿培

4、建设地址:__镇下安章开发区

内容:建设规模为占地5亩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的集农产品、小商品为一体的农贸超市。

(1)建一条500米,宽12米水泥路;

(2)建一座4000平方米,底层为农贸市场、二层为小商品、服装、鞋、帽市场。

5、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所需水泥、砂石料等建材已经购备。已经具备了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基础条件。

6、项目功能:

农贸超市是以超市为载体和平台,按照优质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储运和包装,以品牌的形式进入现代超市连锁销售的一种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它是农产品销售的一种先进业态,是农业产业化的一种最新形式,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式。研究超市农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提出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传统农业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理由和必要性

1、行业发展的现状及必要性

泥泞不堪的地面,夹杂着腥臭的气息,高声叫卖的摊贩……曾几何时,传统的农贸市场,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了脏乱差的代名词。农改超,即建设农贸超市,将逐步改变这种低层次的商业态势。就在近一两年,蔬菜、鲜肉、水产等菜篮子商品纷纷进入古田县一些超市。整洁的包装、品牌化的农产品、加上大商场的购物环境,令消费者大开眼界——原来买菜也可以这么优雅!农贸市场逐步取代了马路菜摊,其丰富的商品、灵活的经营,使农贸市场成为居民购买菜篮子商品的主要场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开始对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算最好一条龙,东西要百分百让人放心,环境可否更好一些,净菜可否上市……

而就管理而言,原有的农贸市场摊位多,进货渠道广而杂,规范化管理难度很大,因而,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据了解,目前在发达国家,80%的肉菜等新鲜菜篮子商品均来自超市。超市以其干净卫生的购物环境、安全放心的商品品质及配送渠道,正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认可。因此我们应该看到,农改超是大势所趋。目前农产品的营销业态正悄然进行着变革,一些品牌蔬菜已开始进入超市,与传统农贸市场争夺客源。同时,批发型的农贸市场上出现了不少配送网点。一些农贸市场内设立的放心肉、品牌蔬菜专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这些其实都是市场需求对农贸市场改革发出的信号。

__镇全镇总面积为202平方公里,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村,总人口4.3万人,是古田东部的山区农业大镇、交通重镇、商贸重镇,为彼邻乡镇村货物集散地。__镇原有旧街区的农贸市场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面积小、规模小,而且离下安章开发区比较远,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市场需求。所以有必要在下安章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建设一个农贸超市,便利开发区及周边村庄人民的生活条件需要。__镇开展农改超,有其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消费者对消费环境及菜篮子商品的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一个全新的农贸超市的出现以全方位的迎合农民的需求,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2、项目的前景分析

随着城市改造的纵深发展,以往沿街菜市的简陋情形以及脏乱差的环境都将得到改变,因此,从今年开始,农贸市场用地可作为商业用地的一种全新形式进入了拍卖市场。沿街菜市场升级换代后,无论从环境、市场配置还是市场管理来说都大大上了一个台阶,因此,它不仅仅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对于投资者、经营者也是极大地吸引。据了解,该市场一楼近4000平方米的标准摊位租金在700-800元之间,二楼的标准摊位租金在450-600元之间,在位置口岸较好的区域租金高达1000-1500元左右,业内人士认为,投资者偏爱成熟的市场;另外,这些农贸市场,抓住了机遇,改造也很成功,再加上这些市场本身人流量大,商家经营有利可图。因此,招商应该不是问题。在这块地上开发的农贸市场是有产权的,开发商可以卖产权,也可用于经营,出让经营权,因此经营上较为灵活。

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1、自然条件及交通地理位置

__镇地处古田县中部偏东,翠屏湖东岸和吉巷、泮洋合称为“小东”,全镇总面积202平方公里,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镇区是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交叉点,是古田的东部山区农业大镇、商贸重镇,因海外华侨多,且盛白木耳、柿、桃等而享有闽东第一侨乡、银耳之乡、柿子之乡的美誉。__镇农贸市场位于__镇区下安章,市场共有面积4000平方米,是我镇唯一一个综合性质的新型农贸超市。

2、人力、资源条件:按照__镇农贸超市的总体规划要求,农贸市场建在下安章开发区,项目所需水泥、钢材、砂石料运输方便,已具备了供电、供水、通讯设施等基础施工条件。

3、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__年,__镇工农业总产值2.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其中工业总产值1.38亿元,增长15.6%,农业总产值1.4亿元,增长4.29%,其中规模工业企业2家,农民人均纯收入3672元,全镇财政收入465.86万元 。

4、建设的软环境:为促进__镇农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__镇农贸市场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因为农贸超市的建设是提高__镇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故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贸超市的建设,政府部承诺,给予项目配套优惠措施,既土地使用优惠政策,以扶持超市的建设。并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助开发商处理建设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项目方案设计

1、方案设计:根据初步测量规划,__镇农贸超市包括一层农贸市场,二层为小商品、服装、鞋帽市场,每层按作用合理规划为具体一个个符合实际需求的摊位。

2、主要技术指标:

(1)建一条500米,宽12米水泥路;

(2)建一座4000平方米,底层为农贸市场、二层为小商品、服装、鞋、帽市场。

3、结构设计:

(1)农贸超市内土方开挖及土方运送

(2)农贸超市内水,电,通讯设施,气管道铺设

(3)地基及主建筑

(4)辅助用房

(5)设备的安装

第五章组织结构和劳动定员

1、组织结构:

项目立项后,镇政府将专门成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督,项目动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建筑承包商一起合作,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全面协调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劳动定员和人员聘用:工程施工上,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聘请相当资质的建筑单位前来施工,严把质量关,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达标.综合大楼建成后,将聘请资深的物业公司,对农贸超市的卫生日常使用实行管理。

第六章建设工期

开发区农贸市场先期准备工作为3个月,计划施工期1年6个月争取20__年底完成交付使用。

第七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估算依据:

(1)项目估算依据省建委颁发的有关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料表规定进行。

(2)省建委建筑工程部各地市主要材料最高限价。

(3)主要材料按当地市场平均价格估算。

2、投资估算:

(1)征山荒地5亩赔偿林、木果等30万元。

其中:杉木松木补偿金额为5万桃、李树、柿、柚子等各种水果树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补偿金额为25万元。

(2)建500米宽12米长水泥路一条,开挖路基7000多平方米,16cm片石调整层,12cm调整层,以及22cm厚水泥砼路面6000m2,合计人民币46万元,浆砌路边小洞以及水盖板,沥清路面及其它各项费用大约4万元。

(3)建一座二层4000平方米农贸市场造价大约480万元,具体项目为以下几项①平整场地3000万平方米,以及挖填土方20__m3,合计金额20万元。②地基按照设计要求和地质勘查的土质报告,需开挖运大量的土石方,根据省建委颁发的有关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料表规定,大概造价约为40万元。③主体工程为钢筋框架结构,材料价格按当地市场平均价估算,造价大约800元/平方米,计320万元。④装饰为简单装修按市场的普通标准适合市场的需求每平方造价200元/平方米,计80万元。⑤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按图纸设计的要求估算为20万元。

(4)其他配套设施如摊位、柜台、灯光等等大约需要50万元。

(5)征地费用:①青苗补偿费;②附着物补偿费;③土地补偿费;④安置补偿费;⑤拆迁临时搭盖补偿费等。以上各项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估算,大约补偿金额为200万元。

共计总投资810万元。

3、资金筹措:作为__镇区的农贸超市工程总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采取如下办法:1、主要以股份制投资为主。2、村、镇、政府出一点。3、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申请补助一点。

第八章财务分析

1、社会效益:

农贸超市将便利开发区及周边村庄人民的生活条件需要。__镇开展农改超,有其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消费者对消费环境及菜篮子商品的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一个全新的农贸超市的出现以全方位的迎合农民的需求,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2、经济效益:

(1)收益:该市场一楼近4000平方米的标准摊位租金在700-800元之间,二楼的标准摊位租金在450-600元之间,在位置口岸较好的区域租金高达1000-1500元左右,从农贸市场的发售情况来看,均价拟定为700元/平方米,在项目全部出租的情况下,每年收入为280万元。

(2)成本:工程征地费2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580万元,果树等赔偿30万元。项目开发成本为810万元。

(3)效益:每年回收资金280万元,扣除开发成本830万元,及成本的利息,预计5年收回投资。投资利润率30%。

第5篇

【文章摘要】

本文拟通过对淮安市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的消费者购买行为调查,对淮安市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消费者人口统计变量和消费者行为进行定量分析,得到消费者对淮安市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选择的影响因素,针对这些影响因素提出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

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影响因素;定量分析

1 研究背景

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引入市场机制始于1985年,出现了农贸市场一枝独秀的局面,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传统的农贸市场已经不能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相匹配,2001年出现“农改超”试点,2005年商务部出台政策鼓励“农改超”,国内各级地方政府也表现出极大热情,提高资金对农贸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国内学者何军(2005)、袁玉坤(2006)、何德华(2007)、周发明(2009)、赵晓飞(2009)、王杰(2012)对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做了大量的研究,已有的研究主要是通过通过调查消费者行为分析选择二元分类变量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影响因素。

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出现了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多元化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并存的局面,大卖场生鲜区依托大卖场自身品牌优势吸引城市居民,社区生鲜超市依靠地理位置优势辐射附近的社区消费者,传统农贸市场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新型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的存在无疑是被消费者认可的,城市居民的消费者行为决定着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未来的发展趋势,国内学者主要以二元变量生鲜超市/农贸市场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研究鉴于当前江苏淮安对全市生鲜农产品进行追溯体系建设,对农贸市场进行现代化升级改造,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对淮安城市居民进行访谈和问卷调研,将淮安市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分为三大类变量:农贸市场、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运用计量经济模型,从城市居民的个性和行为出发,通过实证分析影响城市居民对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选择的相关因素,探究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与城市居民选择行为之间的关系,为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提供思路和对策。

2 研究方法

2.1 调查方式

考虑到样本的真实性和调研结果的可利用性,为减少同质性调研误差,按照分层抽样原则,调研组样本取自淮安市淮阴区、清浦区、清河区、淮安区、开发区城市居民,采用街头随机拦截式现场问卷调查,考虑到系统抽样误差,采用大样本来减少调查误差,调查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20日,共发放问卷800份,收回有效问卷694份问卷,有效率86.75%。

2.2 问卷设计与研究内容

通过德尔菲法与文献探讨法确定调查问卷内容,第一部分为人口统计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家庭人数、每周购买频率,采用选择题的形式;第二部分为城市居民的购买习惯和选择零售终端的影响因素,包括农产品质量、价格、便利性、购物环境、品种齐全、产品新鲜程度,采用5点李克特尺度进行测量,影响程度最小的为“1”,影响程度最大的为“5”。

2.3 分析方法与计量模型

通过专家访谈、问卷调研,表明淮安市生鲜农产品的零售终端主要集中在各农贸市场、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因此多项Logistic离散选择模型(multinomial logistic model)可以用来考察城市居民对零售终端选择的影响因素,计量模型:,假设城市居民选择大卖场生鲜区购买生鲜农产品,则因变量Y=“1”; 假设城市居民选择社区生鲜超市购买生鲜农产品,则因变量Y=“2” ; 假设城市居民选择农贸市场购买生鲜农产品,则因变量Y=“3”。

3 数据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通过对调研问卷进行汇总分析,从购买者性别来看,女性相对较多,占58.6%,男性相对较少,占41.4%,这主要与女性承担家务较多有关;从购买者年龄来看,30-50岁占近总人数的近50%;从购买者学历层次来看,初中占比例最多为45.2%,高中学历其次,占32.6%,这与淮安当地整体学历不高有很大关联;购买者家庭常住人数6人以上12.3%,说明淮安当地家庭人数趋小;购买者家庭月收入2000-6000元的占61.5%,月收入>10000元的占4.6%,高收入人群所占在淮安比较低。具体人口统计特征详见下表一。

3.2 城市居民对淮安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选择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本研究应用SPSS19.0统计软件利用最大似然法对调研数据进行多项Logistic回归,总模型似然比检验结果见表二,最终模型与只含有常数项的初始模型相比,-2LL值从1211.523下降至709.271,卡方值502.252,P值趋向于0,说明模型整体是显著的,数据详见表二。

从下面表三多项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的结果中可以看出:

模型1,就选择大卖场生鲜区的消费者与选择农贸市场消费者比较而言,通过对家庭月收入的分析结果知Sig.=0.010,B=0.348,对于城市居民选择农产品零售终端具有显著的影响,为正相关,说明家庭收入越高,城市居民就可能选择大卖场生鲜区;从对周购买次数的分析结果知Sig.=0.000,B=-1.164,表明周购买频次是城市居民选择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一个显著的影响因素,为负相关,表明购买频次越高,城市居民就越可能选择农贸市场;从对生鲜农产品质量的分析结果知Sig.=0.002,B=0.591,说明生鲜农产品质量显著影响城市居民选择农产品零售终端,为正相关,对生鲜农产品质量越重视,城市居民就越可能选择大卖场生鲜区;从对生鲜农产品种类的分析结果知Sig.=0.000,B=-0.677,表明生鲜农产品的种类显著地影响了城市居民对农产品零售终端的选择,为负相关,种类越齐全,城市居民就越可能选择农贸市场;从购买便利性的分析结果知Sig.=0.096,B=-0.313,说明购买便利较显著地影响城市居民对农产品零售终端的选择,为负相关,城市居民越看重购买的便利性,就越可能选择农产市场;从对购物环境的分析结果知Sig.=0.000,B=2.342,说明购物环境对农产品零售终端的选择有显著影响,为正相关,对购物环境要求越高,城市居民越愿意选择大卖场生鲜区;从对生鲜农产品价格的分析结果知Sig.=0.000,B=-0.689,影响显著,为负相关,城市居民对生鲜农产品价格越敏感,就越倾向选择农贸市场;从对生鲜农产品的新鲜度分析知Sig.=0.000,B=-0.550,影响显著,为负相关,说明对生鲜农产品的新鲜度越关注,城市居民就倾向选择农贸市场。

模型2,就选择社区生鲜超市的消费者与选择农贸市场消费者比较而言,通过对文化程度的分析结果知Sig.=0.006,B=-0.451,表明文化程度因素是城市居民显著影响选择零售终端,为负相关,表明文化程度越高,城市居民就越可能选择农贸市场;通过对周购买频次的分析结果知Sig.=0.000,B=-0.445,影响显著,为负相关,说明周购买频次越高,城市居民就越可能选择农贸市场;通过对生鲜农产品质量的分析结果知Sig.=0.016,B=0.326,影响较显著,为正相关,说明对生鲜农产品质量越重视,城市居民就越可能选择社区生鲜超市;通过对生鲜农产品种类的分析结果知Sig.=0.000,B=-0.958, 影响显著,为负相关,说明生鲜农产品种类越齐全,城市居民就偏向选择农贸市场;通过对生鲜农产品购物环境的分析结果知Sig.=0.000,B=1.804,影响显著,为正相关,说明城市居民对购物环境越高,就越可能选择社区生鲜超市;从对生鲜农产品价格的分析结果知Sig.=0.019,B=-0.329,影响较显著,为负相关,说明城市居民对生鲜农产品价格越敏感,就偏向选择农贸市场;从对生鲜农产品新鲜度的分析结果知Sig.=0.000,B=-0.581,影响显著,为负相关,说明对生鲜农产品的新鲜度越关注,城市居民就倾向选择农贸市场。

(注:***表示估计值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表示估计值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

*表示估计值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

1)研究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对淮安市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的实证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城市居民的性别、年龄、家庭人口的数量对农产品零售终端的选择无显著性影响;影响城市居民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选择的因素包括:商品的质量、品种的齐全、购物环境、商品的价格、商品的新鲜度。农贸市场、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各自有自身的特点吸引城市居民消费,是三个不同的细分市场,在短期内上述三个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将不会被相互取代。因此,农贸市场、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科学地制定改进措施来满足消费者需求。

第一、农贸市场的生鲜农产品质量有待提高。与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相比,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的生鲜农产品质量评价不高,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生鲜农产品质量管理,对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建立相应的监督奖惩机制,同时农贸市场营业户应该更加注重所购进的生鲜农产品质量,从正规渠道进货。

第二、不断改善农贸市场的购物环境。与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相比,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的购物环境不满意,从硬件建设上,各级政府应该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的现代化建设;从软件建设上,农贸市场管理者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通过各种方式严控运营成本,降低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的生鲜农产品价格。与农贸市场相比,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商品价格偏高,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应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整合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有效降低商品价格。

第四、丰富生鲜农产品的品种。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经营的生鲜农产品品种少,这会影响城市居民的购买次数,市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应根据城市居民的不同的需求,合理地选择经营的生鲜农产品品种。

第五、使出售的生鲜农产品更新鲜。淮安城市居民倾向去农贸市场购买生鲜农产品,其原因之一是认为农贸市场的商品更新鲜,这就要求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提高物流配送的速度,通过各种方式使生鲜农产品尽快销售,使之形成良性循环。另一种原因是:通过深入访谈,淮安城市居民对新型消费模式缺乏了解,比如:消费者对超市的冷鲜肉就缺乏了解,不清楚冷鲜肉的加工工艺与好处,总认为大卖场生鲜区、社区生鲜超市的冷鲜肉没有农贸市场的肉新鲜,今后,地方政府应该发挥“政府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

【参考文献】

[1]张磊 王娜 赵爽.中小城市居民消费行为与鲜活农产品零售终端布局研究―以山东省烟台市蔬菜零售终端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 2013,(6).

[2]赵晓飞 杨英.消费者生鲜农产品购买渠道选择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武汉市武昌区的调查[J].财贸研究,2009,(2).

[3]刘李峰 武拉平 张照新.价格、质量对超市农产品经营影响的实证研究―来自消费者角度的证据 [J].中国农村观察,2007,(1).

[4]袁玉坤 孙严育 李崇光.农产品渠道终端选择的影响因素及选择群体的特征分析― 以武汉市居民生鲜农产品消费调查为例 [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1).

[5]何德华 周德翼.消费者生鲜农产品购买行为研究[J]. 统计与决策,2007,(8).

[6]董晓霞.我国生鲜农产品居民消费差异分析[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5,(8).

第6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发展目标,从群众需求出发,通过规划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精细化、改造投入常态化等措施,补齐短板、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提升品质,实现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精细化长效管理同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消费需求。

(一)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体现公益。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公益性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使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成为关注民情、回应民心、满足民需的民生工程。

2.属地负责,部门配合。负责制定本区域“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统筹实施、督查督办的职责,及时解决辖区内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农贸市场主办者建设和管理为主,市、区两级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社会各投资主体主动参与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建立农贸市场滚动改造机制。

4.建管结合,全面提升。坚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和长效管理并举,通过建章立制实现管理的精细化、长效化,破解农贸市场“脏乱差”管理难题。加大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投入力度,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安排

1.在全面梳理农贸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完善类、改造达标类、新建类”三类,分三年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和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打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秩序井然、内外整洁、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的农贸市场。

2.2017—2019年完成230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任务。其中,2017年进行调研评估、试点建设,制定“行动计划”,完成81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2018年全面推进,完成101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2019年完成48家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并对整体工作进行终期评估,总结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经验,全面落实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

3.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点布局规划,探索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新模式,建设农贸市场和生鲜连锁超市为主,O2O和其他农副产品零售终端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产品零售终端市场体系,推进农产品销售进超市、进社区,确保在2018年底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4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二、重点任务

(一)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建设改造

1.落实规划建设。根据《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30年)》和《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新建地区必须按照建设标准明确农贸市场的位置和面积;建成区农贸市场未达标准的,应按照规划标准组织改造、扩建;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拆除的农贸市场,应就近选址复建。同时,加强对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的合理布点及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加快提档升级。制定《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规范》,明确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类别和建设标准。鼓励农贸市场实行信息化管理、统一电子结算,促进转型升级。加快商品交易市场远程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建委、卫计委、农委、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推进生鲜超市换代升级及其他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建设

3.推进商超换代。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巩固生鲜经营优势,扩大生鲜经营面积,加快门店升级改造,推进生鲜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推进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延伸服务,在新建小区、离农贸市场相对较远的居民区开办连锁生鲜超市或生鲜农产品直供店(点),便利居民购买生鲜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委、公安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强化电商应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应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技术,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通过开设网上商城、实体经营门店等方式,扩大本地农产品销售范围。支持连锁超市、生鲜电商企业、农贸市场等采取网上订购、短距离送货上门、门店取货、自动提货柜等方式发展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实体与网络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委,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5.发展社区商业。鼓励和引导农贸市场、新型商超增强服务功能,实现一店多能,积极拓展代缴代购、代收、家政家居、早餐快餐等服务功能,打造社区生活广场、社区邻里中心等模式,为周边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实现社区商业集聚发展,满足社区多元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规划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6.加快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强化经营主体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1—2家大型生鲜农副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支持农贸市场加快转型发展,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连锁经营能力,培育农贸市场品牌管理公司,塑造农贸市场品牌形象。引导品牌农产品经销企业入驻农贸市场及超市,推进产销对接,提高猪肉、熟食、半成品、豆制品等主副食品品牌企业经营比重,推进产品标准化、包装化、冷链化、品牌化,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工商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7.创新流通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提升流通效率。鼓励和支持生鲜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对集货集配、统购分销、冷链物流等新模式和新技术的应用,完善农产品采购和物流配送功能,引导物流企业建立标准,推动形成行业规范。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的产销对接,注重新模式的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布点,进一步推动市场业态的丰富和升级,实现服务优质化、个性化、便捷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供销社,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提升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水平

8.健全管理规范。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活动为契机,以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为抓手,对标找差、争先进位。按照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与管理提升相统一的要求,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长效管理,建立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等级评定制度,推行星级化管理。试点引进、培育有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标准,落实“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卫计委,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9.构建食安保障体系。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实施要求与规范》,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对规定品种、批次进行快速检测,公示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进行销毁或退市处理。推广使用智能追溯秤,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0.增强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农贸市场协会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人员及经营摊主开展精细化管理培训,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和经营摊主规范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协会桥梁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准则,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为农贸市场经营决策提供服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农委、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1.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农副产品销售终端的应用,提升农副产品经营主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模式,通过网络实时掌握市场菜价行情、安全检测、追溯管理、内部管理、商户信誉等信息。推进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实现场内WiFi全覆盖,推广O2O销售技术和方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两个专项工作小组:一是提档升级改造组,由市商务局牵头,主要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任务推进工作。二是精细化长效管理组,由市工商局牵头,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农贸市场提高农贸市场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各相关部门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建立部门挂钩联系制度。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成立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规划局、城管局、农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盐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提高思想认识。农贸市场是城乡“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和精细化长效管理提升工作是集公益性和市场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对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强富美高”新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攻坚克难、加快推进,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建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规划局、城管局、农委、卫计委、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盐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强化舆论引导。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研究制订专项宣传策划方案,突出重点,抓住亮点,把握节奏,针对性开展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新景观、新变化,汇聚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局,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第7篇

**

镇标准化菜市场改建项目实施方案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

2011

年城市提质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我镇

2011

年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镇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有序开展,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李谦为组长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小组成员由财政、企业、土地、城建、规划、整治及项目所在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

科学组织

有序推进

根据镇市、区政府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确定将镇政府东侧老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市场将新建大跨度、大空间钢架大棚交易厅

平方,完善排水、卫生、照明等配套设施。项目投资

万元,上级财政资金

万元,自筹

万元。

(一)

2011

7

1

日前,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积极筹措改造资金,确保工程稳步进行。根据市政府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实施意见”拟改造棚架市场面积为

3300

平方米,市配套资金

20

万,区配套资金

10

万。共计

30

万元。相应镇级财政按一定标准配套解决工程建设所需的建设、设计、监理资金。不足部分采取招商形式,引进合作伙伴,由其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的原则,投资方获得一定年限的市场经营权。(市场经营方式及经营年限由投资方提出意见经镇政府同意后确定)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方案范文二

根据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兴办实事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进程,构建核心城区都市化“菜篮子”体系,为了使我区标准化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小市场、大民生”的服务宗旨,坚持政府引导、合理布局、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快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便民菜店进程,构建商品优质、价格优惠、服务优良的“菜篮子”便民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新建标准化菜市场10个、新建便民菜店50个。

三、主要工作

1.标准化菜市场:以企业为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主体的市场项目,由区政府以奖代补给予扶持;以街道为建设、经营和管理主体或街道与企业合作建设管理的市场项目,由区政府扶持资金作为市场建设资金入股,街道和区商务局按比例共同持有。区商务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规范和标准,在辖区内寻找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的空闲场地或商铺房屋,原则是在现有标准化菜市场服务半径500米范围以外选址,科学规划,合理选址,通过建设钢架结构封闭市场、提升改造原有半封闭菜市场、租赁沿街房屋铺面开办市场等方式,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同时,探索政府全额投资建设,委托资质企业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力争建设2至3个政府投资产权国有的标准化菜市场。

2.便民菜店:采取“三加”的工作机制,即:商务、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及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街道、社区(负责建设场地的选址协调工作)+配送企业(负责建设投资及经营管理工作),以蔬菜配送企业为主体,政府以奖代补主给予扶持,通过直营方式建设便民菜店,便民菜店面积在30至100平方米,经营的蔬菜品种不少于15种,由商务部门统一店面设计标识,店内陈列美观,明码标价,制度健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符合消防、卫生、质量、计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探索活动型便民菜店和便民蔬菜流动车,力争建设20个以上的活动型便民菜店和便民蔬菜流动车。

四、资金扶持

1.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企业、单位筹集资金,进行建设,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各级政府给予适当的资金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扶持。根据建设面积和投资规模予以每个标准化菜市场给予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不超过市场建设总投资的50%。

2.便民菜店建设资金由蔬菜配送企业筹集投资并受益,商务部门根据菜店的建设面积及规模,予以3至5万元扶持资金。

五、责任分工

1.选址: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24个街道配合。按照全市标准化菜市场规划要求和便民菜店布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空闲场地和空闲房屋进行排摸,积极寻找选择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配送中心的建设用地。

2.审批: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执法局、区建设局、国土分局配合。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对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从简从速进行立项建设审批。

3.建设: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投资建设方具体实施。按照质量优先、标准统一、结合实际、各具特色的要求,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及配送中心的建设进程。

4.扶持:由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区财政拿出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和全额投资相结合和的方式,给予项目建设建设开办方资金扶持,用于市场项目建设,建立对市场和便民菜店的长效奖励扶持机制。

5.监管: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物价局、区食药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配合。制定出台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办法,成立商务专门执法机构,对标准化菜市场的经营秩序、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收费项目、商品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监管。

6.宣传:由区委宣传部和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开办方、配送企业和经营户,通过新闻报道、现场观摩、宣传资料、促销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开展有声有势的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宣传活动。

7.验收:由区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按照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标准和要求,对市场、菜店项目的工程、投资、财务等方面进行审核验收,对位通过审核验收的市场、菜店项目,要求建设企业限期整改完善,对复审仍未通过的市场、菜店项目不予资金扶持。

六、实施步骤

1.年3月底完成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资质审核工作,4月底前完成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设计方案,同期开工建设,于年12月全部建设完工。

2.便民菜店建设以半年为建设时间界限,年6月建成20个便民菜店,12月底完成30个便民菜店。

七、组织机构

成立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世祥任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执法局、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区食药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国土分局和24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魏世科兼任。具体负责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八、保障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专人负责市场、便民菜店建设进度,随时掌握项目的工程进度。

2.加强督促检查。由商务局对项目开工、工程进度等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工程建设中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强化管理机制。加强与街道联系,将菜市场、便民菜店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积极争取省、市建设扶持资金;同时加大区级建设扶持资金的投入,有效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建设。

5.引入多渠道投资。重视社会力量,拓展投资渠道,促进项目建设。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方案范文三

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已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文秘114网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中缺乏规划、无序建设、硬件设施差、设施不配套、市场要件不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

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20xx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

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8篇

第一条为促进城乡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单位提供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集中和公开交易农产品(包含农副产品,下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市场开办单位,是指依法设立,通过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从事农贸市场开发建设或经营管理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是指由市场开办单位依法设立或由其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对农贸市场进行服务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升级改造,以及对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等。

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畜牧兽医、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市场开办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科学选址、方便群众的原则编制农贸市场建设规划。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城市规划内的农贸市场应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改造标准进行建设或改造,建设或改造完成后经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城市规划区外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由农贸市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第八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市场开办单位。

(二)选址符合农贸市场建设规划。

(三)符合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经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市场开办单位是农贸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市场开办单位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应加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配备与市场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及设施。

第十三条市场开办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与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审查入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

(二)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和法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

(三)在市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市场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以及市场经营者违法、违章经营记录等。

(四)按照自愿原则统一配备或督促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五)定期对市场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在市场经营者中开展文明诚信评比活动。

第十四条市场开办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一)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合理分布市场摊位、铺面,设置规格统一、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

(二)无占道经营、乱摆卖、乱搭建行为,保持市场通道畅通。

(三)负责农贸市场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四)活禽经营区封闭或相对封闭,设有隔离的集中宰杀场。

市场经营者应按照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负责各自店铺、摊点周边区域的清扫保洁。

第十五条市场开办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与市场经营者签订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明确入场经营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产品和食品经营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定期不定期派专人检查市场经营者的农产品和食品进货凭证,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资质;查验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产品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销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农产品和食品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和食品的,应立即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报告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四)抽查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在农贸市场内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点),对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

第十六条市场开办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三)不得有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乱拉乱接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

(四)定期检查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物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除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以外,市场开办单位还应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涉及其他须经许可的,还应当悬挂其他许可证件。

第十九条市场经营者应按照入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市场经营者应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责任:

(一)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二)建立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经营散装食品、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

(五)从批准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购进生猪产品,并在明显位置张挂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一条市场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第二十二条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商品:

(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伪造或冒用名优标志、认证标志、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三)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第四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农贸市场管理行业规范。

第二十四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各行政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取缔不符合农贸市场发展规划、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

第二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审查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规范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对农贸市场的建设规划、建筑工程质量、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对在城区广场、主次干道、小街巷或其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随意设点经营农产品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对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

第二十九条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畜、禽及畜、禽产品的检疫、兽药残留监督管理;指导市场开办单位查验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对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指导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农贸市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第三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查处农贸市场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未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第三十三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市场开办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未明确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其他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配合检查调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造成较小危害后果的,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不配合检查、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第三十六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对影响面积小于二百平方米的,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对影响面积大于二百平方米小于五百平方米的,处八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影响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小于一千平方米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影响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八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市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三)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

第四十条市场开办单位和市场经营者拒绝和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有其他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9篇

一、加强学习,增强办公室对城镇管理的能力

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办公室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城镇发展建设管理水平,依法管好城镇各项建设;更好地掌握国家、省、市县关于小城镇发展的若干规定、行业标准,增强对城镇建设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严格“两书一证”报批程序,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严格“两证一书”报批程序,保障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始终坚持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严格审批,现场打桩放线,做到程序合法,对发现的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截止目前,已办理“两书一证”报批20件。

三、结合城乡环境整治,打造“文明一条街”亮点

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着力于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建设“文明一条街”项目。打造雷家桥至高家桥4000米的文明一条街,重点打造雷家桥至农贸市场1700米路段。:

1.排污管道建设。计划在雷家桥至农贸市场路段安装排水污水管道3400米,已开挖安装2800米。

2.人行道板建设。已安装雷家桥至农贸市场路段两旁人行道彩板3200㎡。

3.绿化建设。重点在雷家桥至农贸市场路段每隔3.6米栽植小叶榕一株,已新增绿地面积300㎡

4.街道维修建设。对雷家桥至农贸市场路段的街道进行整修,已修补近300㎡。

5.道路交通标示建设。为加强交通警示,在场镇人口集中区特设计安装道路交通警示标志2个。

6.垃圾桶建设。场镇街道每100米安置一个垃圾桶,已安装垃圾桶30个。

7.公共场所公示栏建设。已设计安置信息宣传公示栏2个。

第10篇

一、概况

__县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场中心)成立于1994年,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原隶属于__县工商局,后因市场管办脱钩于20__年划归到__县经济贸易局。市场中心现有1个联办市场--鹤城中心菜市场和8个自办市场--温溪菜市场、船寮综合市场、东源综合市场、山口综合市场、腊口综合市场、海口综合市场、北山综合市场、温溪小商品市场,上述市场除温溪小商品市场外其余都是农贸(菜)市场,分布在__县各主要集镇,这些市场大都建于80、90年代,当初总投资为772.38万元,运行至今都为当地经济建设、城镇化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市场中心在各市场均设有管理办公室,共有正式职工19人,临时工20人。从近几年的市场运营情况来看,基本能做到收支平衡,但随着市场维修费用增加和辐射空间的缩小,市场中心如不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将会出现运行危机。因此市场中心与工商部门脱钩后,就开始在经贸局领导下探索企业化发展之路,并通过一年多的努力,逐步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

--市场化步伐加快。主要反映在市场中心从以前的注重社会效益向现在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转变,运营方式也从过去带有行政色彩的摊位配置向现在的融有广告、营销等企业运营模式的摊位招租过渡。可以看到这种市场化的发展策略相当成功,20__年比20__年市场收入净增了32个百分点。

--市场中心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随着企业化步伐的加快,市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也有了相应的危机意识,另外伴随着一些外部环境的挤压,市场中心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这也是组成现今市场中心这支纪律严明、作风硬朗队伍的内在因素。

--管理向服务倾斜。从市场中心成立以来,它的行为模式就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市场中心采取了多种方法,强化了人员的服务市场理念,逐步打破了以往的注重管理的思想定势,为以后市场中心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软硬件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市场中心相继对船寮、海口、山口等市场进行了整修和改建,使市场设施更为完善、摊位布局更为合理,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一个更为舒适的购物环境。在软件建设上,市场中心除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外,还引入电脑对各市场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并"以人为本"地强化了队伍素质教育,这些都为市场中心以后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主观认识存在误区,导致市场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从影响市场中心发展的几个有关方面主观态度分析,可分为三大误区:一是政府与有关行政部门的认识误区,主要反映在对市场定位模糊。我们从两种极端态度可见一斑:一种是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农贸市场也应作为市场主体放任自流,甚至认为可以以拍卖摊位方式把国资从农贸(菜)市场中撤出来。孰不知农贸(菜)市场与其它市场相比有着其特殊性,这样做将会产生以下几种后果:首先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为农贸(菜)市场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设施,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政府调节消费的重要中介,如在"非典"期间政府通过市场的调控能力就十分突出。其次是会出现管理混乱,摊位的分散拍卖将导致农贸市场出现多个主办主体,也就很难形成统一管理,市场环境也会随之恶化,象拍卖摊位后的丽水府前菜市场就是个很好实例,本来良好的菜市场又回复以前的占道经营严重甚至马路市场出现的状况,成为城市化发展的一块绊脚石。再次是导致农贸市场面临淘汰,各自为战、缺乏规划、专业化模糊、公用设施缺乏、发展意识薄弱等弊端都会给农贸市场带来致命打击,广大群众也会在这种混乱的局面面前无所适从且利益得不到保障的。另一种态度则是政府要积极参与管制市场,这样也会导致另外一种后果,那就是市场体制不顺、产权不清、政企不分,限制了企业行为,真正有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主体不能得以建立,将会产生市场竞争上的不公平或国有资产在计划配置中的损耗两种情况;二是市场中心职员认识误区,主要反映在缺乏市场经营理念上。可以看到市场中心工作人员中还普遍存在着以下两种认识误区:第一种是市场中心无忧论,许多人认为菜市场是群众所必须的,以农贸(菜)市场为主的市场中心可以排除市场竞争带来的生存危机,从而把它误认成永久的卖方市场。第二种是市场物业管理论,虽说市场管理已向服务倾斜,但仍旧摆脱不了物业管理模式,缺乏经营市场理念。以上两种认识将是市场中心发展的最大隐患,因为不思进取的市场肯定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面临覆顶之灾的;三是市场经营户认识误区,主要反映在经营户缺乏市场大局观。可以看到市场经营户习惯于各自为战,不关心市场发展,这就不利于树立农贸(菜)市场在消费者心目中良好的整体形象,将成为以后竞争对手所攻击的软肋所在。

(二)市场档次低、功能差、离散度大、管理事务多,难以形成竞争优势。具体分析,有以下六方面不利现状:一是市场中心所属市场基础设施较落后,多数市场还仍旧是棚架式结构,"脏、乱、差"仍旧不能从根本上制止,发展受到制约;二是市场配套设施不完善,市场中心所属各市场均缺乏信息、仓储、运输、停车等配套服务设施,市场服务体系滞后;三是市场商品档次低,交易行为不规范,缺乏品牌化、系列化商品的经营大户;四是交易方式落伍。随着电子商务、连

锁经营特别是可以经营生鲜果蔬的"超市"、"大卖场"这些新的经营业态的产生和发展给传统交易的农贸市场带来很大冲击和挑战,可以预见市场中心若不能未雨绸缪,会在不久的将来里会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五是市场中心规模优势不能发挥。市场中心虽有遍布全县各主要集镇的农贸市场网络,但各市场间沟通和联系不够紧密,更不提形成群体物流效益了,这种独立于自我区域的市场形态与日趋发展的社会不相适应,市场间优势得不到互补,形不成规模效益;六是市场管理措施乏力,致使市场中心从管理向经营方向转移战略受到束缚。可以看到各市场摊位零散出租导致经营户龙蛇混杂,经营松散,管理难度大,特别是政府扶持开设的市场自产自销区矛盾更为突出,不断涌现的种植大户享受的摊位免租费、税费等优惠政策让市场固定菜摊在竞争中叫苦连天,更有许多些贩运菜钻农家菜无法检测的空子,假借农家菜之名混入自产自销区享受优惠政策,导致市场十分混乱。此外,马路市场的屡禁不止也是市场经营户与市场管理矛盾加剧的一个因素,虽经有关部门多次整治,仍是效果不大,甚至象鹤城镇的新建岭脚、花园降等街路还出现了固定市场雏形,没有市场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场办公室只有疲于奔波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以确保市场安定。以上种种因素使得市场中心被动于管理、疲于管理,难以集中精力向市场商品经营领域进军。

(三)市场中心的市场先发优势减弱,__市场龙头老大地位受到动摇。我们可以用"内忧外患"来形容市场中心所处的位置。回顾80年代,市场中心因工商独家举办而得益,始创下今天规模,但是后来市场举办主体放宽使得企业、部门、乡镇、村甚至个人均可举办市场,呈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趋势,市场中心的地位因此受到冲击,市场中心所属的农贸市场因许多新市场的出现辐射半径受到削弱。更主要的是发展问题,虽说以市场中心目前实力可以参与竞争任何对市场中心有战略意义的新办市场,但是由于众多复杂因素,可能作为纯国有资产的市场中心与灵活主动的私人资本连公平竞争的机会都没有,更何况市场中心还要受计划约束向一些缺少收益、风险大的地方投资造成实力弱化,因此市场中心的拓展空间堪忧。以上是__市场业的"内忧",我们再来分析来自__外的"外患"。到现在为止,在__这种县级地方这份感觉应该还不是那么深刻,但像杭州、义乌等地都大呼"狼"来了的时候__就能熟视无睹、独善其身吗?"沃尔玛"、"家乐福"、"好又多"等许多大型超市纷纷抢滩各地市场,把原本在农贸市场贩卖的大米、疏菜、鲜肉、熟食等生鲜食品放在超市里经营,以国际化的采购、商场式的享受来改变消费者的购物方式。迫于此,中国许多地方也开始改变农贸市场因经营户松散导致物流成本居高不下、购物环境恶劣的经营状况,如福州、杭州、广州等地出现了"农改超"模式,义乌则联系本地实际引入了"农加超"模式,通过改变农贸市场经营业态来抗击外来竞争,而我们面对越来越近的"外患"又将如何应对呢?综上分析,可以清楚看到市场中心在__的原有垄断性优势不可避免的在逐渐丧失,发展空间也越来越狭窄,当务之急只有尽快扩展交易功能、提高交易效率来建立新优势,才免于被社会淘汰。

(四)市场品牌意识薄弱,发展缺乏信用体系支撑。长期以来,受卖方市场观念影响的市场中心对农贸市场的品牌意识就十分薄弱,认为市场中心以出租摊位为主的经营方式就注定了注重商誉是每个经营户的事,市场中心只有引导经营户文明、合法经营义务,这就导致了现今的主体颠倒现状。的确,在以前乃至现在市场中心的农贸市场的垄断地位可以不受市场形象制约,但是可以预见在商战纷起的将来没有一个良好信用支撑的消费终端不可能会有一个安然无恙的结果。再分析现在市场中心的社会形象,可以说是被消费者所忽略的,没有多少品牌价值,因为市场中心很少有形象宣传、品牌攻势。消费者已习惯把市场看成一个另散的主体,商品质量出了问题更多的是找经营户解决,这点我们从各市场很少动用经营户信用保证金就可见一斑。同样,市场经营户也不会把自己的所作所为看成市场信用体系的一部分,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惜践踏整个市场信誉。综上所述,市场中心自身观念、消费者思维定势、经营户信用淡薄构成了市场信誉度不高的现状,而面对"内忧外患"的压力,商誉显然已是作为市场中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重点,那么该如何建立自身商誉呢?那就是要走品牌兴市、信用体系支撑之路。

三、发展市场中心的一些思考

(一)市场中心发展的目标方向

基于上述分析,市场中心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交织在一起的转折点上,前面就是一个十字路口,我们该何去何从呢?笔者认为只有树立发展才是生存之路的思想,要清晰前面要走的方向,要用强烈的危机感来推进我们"市场再造"步伐,要明确并有条不紊的实现一系列阶段目标,才能使市场中心立于不败之地。

市场中心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现代商贸经营技术的改造,成为农贸(菜)市场经营专业化、经营规模化、信息现代化和经营机制灵活、品牌优势明显、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__市场业航空母舰。

市场中心近期努力方向:围绕发展总体目标,通过实施重组战略、业态升级战略、功能创新战略、规模战略和品牌战略,在五年时间内,用现代技术把市场中心打造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初步实现市场中心的转型和提升。

(二)近期市场中心发展的具体措施

1、实施重组战略。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参考其它先进县市市场中心的做法,我们认为市场中心要具备搏击市场经济大潮的体质,应该通过以下四方面实施重组战略:一是运行机制重组战略。市场中心要通过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形式建立经营管理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公司化经营,并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市场中心以后的经营方向也要从面向政府计划走向面向市场,要以经济效益为取向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市场重组战略。要统一各市场目标标准,对规模不大的市场进行合并管理以增加管理力度,变目前市场中心与各市场的纵向星状结构为横纵交错的网状结构,从而达到信息共享、资产互补、管理互助,进而使市场中心成为有资产、信息、功能积聚优势的紧密市场集团;三是结构重组战略。市场中心以后的发展思路要突出重点,走专业化市场之路,根据目前市场中心以农贸(菜)市场为主的实际,我们认为以后的发展要以农贸(菜)市场为重心,收缩战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大农贸(菜)市场这块蛋糕,并最终形成有规模优势的农贸(菜)市场群;四是市场中心队伍重组战略。在严格把好进人关的前提下引入企业必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优胜劣汰整顿现在中心这支队伍,从而强化经营理念,把市场中心锻造成市场经济浪潮中的生力军。

2、实施业态升级战略。随着经济发展,商业业态间的竞争很激烈,各业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已成为一种重要变化趋势。市场中心走摊位制为特点的物业管理型向商贸制为特点的经营型转变之路已是顺应形势变化的必然,那么该走福州、上海等地的"农改超"之路还是该走义乌的"农加超"之路呢?根据市场中心各农贸(菜)市场实际情况,我们更倾向于近似义乌"农加超"业态并带有自身特点的"农转超"业态,也就是说分多步将农贸(菜)市场业态平稳地转化为超市或商场业态。具体做法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用一两年时间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市场整体形象,包括要求经营户统一使用印有市场中心名称、广告的包装袋,实行市场中心统一的商品质量承诺制等;第二阶段是用两三年时间培育市场内各行业经营大户,即鼓励有实力的经营户通过兼并其他小而散经营户成为大户。这样做有利于降低成本,在经济区域内形成竞争态势,使消费者得到实惠。当然也会带来淘汰许多经营散户的阵痛,但这是避免市场在"内忧外患"环境中灭亡的唯一道路,也是市场中心实现发展目标过程中最平稳的过渡方式;第三阶段是市场中心组办经贸公司,利用各市场闲置摊位切入市场商品经营,先从米、油、冷冻食品、净菜等市场边缘商品入手,再逐步拓展到日用品等,在外来超市未入侵前建设好"先下手为强"的格局,把握竞争上的主动性;第四阶段是通过以上三步打好基础后,全面实行市场自身经营化战略,包括通过吞并经营大户或要求经营大户向市场入股来实现市场主体单一化、通过农 贸市场进行超市化、商场化改造来实现业态升级、通过引进连锁店、专卖店、品牌店来提升市场档次、通过统一收款统一结算实现公司化运作、通过各市场统一采购来实现市场中心规模化经营等。

3、实施功能创新战略。目前,市场中心的各市场功能主要停留在为买者和卖者提供固定的交易场所,即交易功能上,其它对接时代的信息功能、集散功能、配套功能等都得不到很好发挥,制约了市场中心发展。为了能在今后的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市场中心必须从以下五方面入手实现功能创新:一是配套服务功能创新,从而为其它功能创新夯实基础。具体措施就是要为市场配备一流的加工、运输、仓储、保鲜、包装等设施,为市场发展提供可靠平台;二是集散功能创新。主要方式有建立经营大户与市场经济联合体,发展现代化物流技术等;三是交易方式创新。主要做法是改现今单一摊位交易方式为商品展示、连锁经营、、专卖、仓储式批发等多种现代营销方式;四是信息功能创新。要建立各市场间信息互通的计算机网络,并接轨义乌、温州等发达地方市场中心,以此扩大信息容量,提高信息利用率,降低商品成本。并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商品销势、价格趋势、品种结构等数据库,以高科技来指导市场发展;五是功能综合化发展。在市场各项功能进行创新并得到发挥基础上,要将它们进行有机融合,引导市场中心走集商品展示中心、集散中心、信息中心、加工中心、配送中心、保鲜中心等多功能的规模经济之路。

第11篇

一、重大建设项目千帆竞发

1、西区**农贸商场改造项目

该项目位于青屏广场附近,由**绿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改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包括装修、设施、检测等,营业面积4000多平方米,容纳商户200户。计划10月底前改造完成投入营业。该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蔬菜、肉禽蛋等农副土特产品等,年营业额可达到5000万元,实际利润200万元。主要供应西区城市居民、市区饭店和全市农村群众,对改善购物环境,拉动消费,带动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产销对接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该项目于今年4月下旬改造开始,预计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开始营业。现正在进行改造之中,截止6月底已累计投资30万元。

2、新城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该项目位于市区西大街东段(现菜市场),由**绿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改造,项目总投资500万无,整个改造按照超市绿化标准,对摊位、台面、照明、通道、消防、环保、厕所、出入口、管网、安全检测等全面升级达标。改造后,营业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容纳商户230户,农产品交易品类可达30余种,年交易额6000万元,实现利润300万元。计划**年底完成改造。主要满足市区10万人、城乡宾馆饭店和广大农村居民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市场承租、改造设计、投资预算等相关工作。

3、宏通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该项目位于**矿区,由**绿鲜公司和该局下属的市场发展中心联合投资改造,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将按照超市化要求对所有设施全面升级改造,营业面积为6000平方米,容纳商户150户,主要为农副产品交易、批发和零售服务。改造完成后,年交易额提高到1亿元,年实现利润300万元。计划从**年10月开始改造,争取**年底完成。主要为全市城乡农副产品经营商户、饭店提供交易服务和批发业务,为矿区居民和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农副产品供应,将为带动农产品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和拉动消费起到促进作用。

该项目目前就有关改造事项进行协商,年底前有望完成投资改造任务。

二、商贸流通工作健康发展

1、协助商贸流通企业向**市商务局提供和上报了五个项目资金审批工作。

第12篇

上半年,全区排水设施改造任务量共220个项目(见附表),具体为:需完善排水设施的住宅小区47个;摊群点、菜市场、农贸市场、沿街商业门面需完善排水设施38个;道路错接点需完善排水设施120个;河道排口不达标改造项目需完善排水设施2项;明渠、箱涵清淤、清障的13个。

具体时间要求为:

(1)区管道路、街巷管道的清障、清淤工作,以及明渠、箱涵的清淤、清障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

(2)道路错接点、住宅小区、菜市场、农贸市场、沿街商业门面、河道排口的排水设施改造在3月底前拿出具体整改方案,落实负责改造单位,6月25日前全部整改结束。

二、责任分工

1、各街(镇)、工业区

(1)做好本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雨污水未分流及错接、漏接现象的设计与改造工作;做好本辖区排水明渠、箱涵出水口等排水设施的占压及清除淤塞情况的改造工作;协助商务局做好本辖区内菜市场、农贸市场、沿街商业门面存在污水无序排放的整改工作;协助农林水务局做好河道排口污水排放不达标项目的整改工作;

(2)所有的排水整改项目,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原则,负责督促相关产权单位自行整改。对本辖区内“三无”的住宅小区、菜市场、农贸市场和排水不达标的河道排口、排水明渠、箱涵等排水设施占压及清除淤塞情况,则由街镇负责排水设施整改工作;

(3)做好与区住建局、房屋办证交易管理中心、商务局、城管局、环保局等单位的对接与协调工作,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联动协调,积极推进各排水项目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住建局

(1)负责与市排水办对接,并组织和协调市排水办对需整改排水项目的确认,并提供相关整改工作的技术指导;

(2)负责我区道路排水管网雨污水未分流及错接、漏接点的设计与改造工作;负责区管道路、街巷管道的清障、清淤工作;

(3)负责做好市排水办对所有排水设施整改工作的验收协调工作。

3、区城管局

(1)负责摊群点、沿街洗车点的污水无序排放整改工作,加强对摊群点的科学、合理摆放设置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大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排水设施整改项目的行政执法及处罚力度,协同相关街(镇)、工业区和区环保局、住建局参与排水设施整改工作的验收。

4、区环保局

(1)做好与街(镇)、工业区及区直排水改造责任单位的对接工作,对存在争议的整改项目,必要时提供相关水质测量数据;

(2)配合区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做好排水设施整改项目的验收工作;

(3)加强对整改项目排水设施是否符合排放的检测,对不符合的污水排放单位,及时给予通报或信息反馈给区排水设施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5、区规划分局

负责对接市规划局,对排水设施存在占压的项目,要结合我区城中村改造、支路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实际,及时确定拆迁范围及合理规划说明。

6、区房屋办证交易管理中心

负责对接市房产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内部雨污水未分流及错接、漏接项目未及时做出整改的,协同市房产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大处罚力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7、区商务局

负责对排放不达标的菜市场、农贸市场、沿街商业门面等单位的排水设施整改工作。辖区街(镇)、工业区协助商务局完成以上排水设施的改造任务。

8、区农林水务局

负责做好河道排口污水排放不达标项目的整改工作;配合指导辖区街(镇)做好明渠、箱涵的清障、清淤工作。

9、区工商分局

负责配合区商务局、街(镇)、工业区对排放不达标的沿街商业门面雨污水无序排放的整改督促。

10、区财政局

将区级财政投资排水设施改造、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负责改造、维护经费的筹措、核拨、使用管理等工作,保障经费供给。

11、区审计局

配合区财政局对相关责任单位排水设施改造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确保排水改造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使其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