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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防治方案

时间:2023-05-29 18:02:53

大气防治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以交通工程建设扬尘防治和整治扬尘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方式。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二是施工现场必须打围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三是督促施工单位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

责任单位:工程股

(二)干线公路的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垃圾、杂草和落叶,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公路干线环境卫生。二是强化公路的日常保洁,加大养护力度,做好绿化工作。重点是国省干线的日常养护及清扫。同时,定期对公路花卉树木进行日常管养。做到1日两扫,全天式清扫保洁,特别注重浮土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及垃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营运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一是积极推广运输车辆的油改气工作。推广新能源车辆,淘汰高油耗、高污染车辆,减少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二是加强城市客运管理,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积极探索我县公交运营模式,延伸线路,提高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同时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造成的污染。三是强化营运车辆环保管理。配合公安、环保部门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强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把关,全面淘汰营运黄标车辆。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二运司、县客运中心站、县出租公司

(四)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在运输易脱落、扬撒的货物时必须加蓬盖封闭,不得沿路撒落;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尘脱落,可能污染大气环境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加大对货运车辆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道路扬尘产生。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遗撒、遗漏行为。要求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将车辆轮胎及底盘部位冲洗干净,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加强路政巡查,重点对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减少大型货运车辆对公路环境影响。三是加强国境货车进城管理。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明确过境货车绕行路线,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过境货车入城行使。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部署到位,按时完成方案各项工作重点。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防治工业污染

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20*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20*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20*年6月底前。

4.20*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20*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

8.20*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20*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20*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

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20*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烟污染

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20*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

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20*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

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20*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20*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20*年底达到50%,20*年底达到90%。

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

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区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对二冲程摩托车挂牌。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4.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指标》等要求,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四)防治扬尘、油烟污染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

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防止地面扬尘污染。20*年基本实现城区地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20*年达到30%,20*年达到35%,20*年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林业局

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现有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20*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20*年7月1日起,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禁止在城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是临沂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是落实市政府“蓝天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务求实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是主要的环保执法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依法关停,对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并予以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企业,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四)搞好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虽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单位),通过媒体对企业法人进行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篇

 关于公路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扬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标准,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有效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减少道路扬尘,进一步改善周边空气质量。

二、 工作内容

(一)路面、桥面、绿化带清扫保洁,洒水除尘工作。

(二)路面、路基、桥梁及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工作。

(三)养路工管理工作。

(四)中心巡查管理工作。

三、 工作标准

(一)严格禁止扫帚式扫路机、吹风式扫路机上路清扫;加大清扫力度,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保持整洁,要做到无尘土,无堆积物,平交道口、过街(村)路段保持干净无泥土,路面干净无污物;及时清理抛洒遗漏物品,及时清理路界内白色垃圾。

(二)洒水降尘,道路保洁。在非结冰期,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一般每天进行不少于一遍的洒水降尘作业。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和上路率,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清扫设备应全部上路进行清扫保洁作业。在道路结冰期,各单位要加强人工清扫力度,温度大于零度后主要道路要加强侧冲和洗扫保洁力度。

(三)加强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料场的扬尘污染控制。施工工地要做到分段施工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便道洒水、运输车辆清洗。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时,上述单位应停工停产。

(四)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面小型病害应及时修复,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损坏路段有扬尘的,要及时洒水降尘。

(五)路肩、边沟及内外坡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土路肩低于路面5—10厘米,以便于路面排水、保洁,并应常年保持边沟顺直、平整、坚实、无浪窝、无杂物。按要求对路肩、内外坡及沟底杂草进行修剪。对边沟内落叶及其他可燃物要进行及时清理,严禁点火、焚烧落叶及其他可燃物。

(六)三桩设置规范、醒目,无歪斜、缺损、污染现象。隔离带、隔离墩、拦水带、路缘石干净整洁,底部无砂石等抛洒物。

(七)公路绿化施工时,要求挖坑、栽植同时进行,挖好树坑后,当日立即栽植;不能及时栽植时,采取喷水或工程织布覆盖的方法避免扬尘。树坑封好后,土埝要方正整齐,利于日后浇水。栽植后的树木要求成排或成行美观整齐。

(八)根据清扫保洁责任表安排,养路工上路必须穿着制式服装,着装要整齐、规范、统一,保证上路率,提高工作效率,禁止迟到、早退、坐岗、站岗、脱岗、串岗、闲聊、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各中心养护人员要主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抽调养路工从事公路保洁以外的其他工作。

(九)站及各中心要将每日巡查制度化、规范化,指派专门人员对路容路貌及养路工的上路情况进行督导,填写日常养护巡查工作交流单,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或上报,并于每月月底前将交流单汇总上报公路站,公路站根据交流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站及养护中心要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监督与管理

(一)站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公路站站长杨浩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长、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站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中心清扫、巡查工作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后告知责任单位,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公路站对督察当天的情况及时进行交流总结,并将问题反馈给单位。每周一将上一周巡查的整体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回访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通报。

(四)惩罚机制。被站连续两次正式文件通报同一问题的单位,将取消本路段养路工及现场负责人的年终评先资格;三次正式文件通报同一问题的单位,将取消本中心负责人的年终评先资格;被环保部、市政府、市局及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的单位,将取消本单位集体及个人的年终评先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将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精心部署,主管领导要具体指挥,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第4篇

1、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监督科)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我区严格禁止新建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不得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大队)

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

3、加强城市能源清洁利用(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大队)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覆盖率达10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铁建设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企业露天料堆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5、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1)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装置,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严禁擅自拆卸、停运设施,禁止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

(2)控制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排放。开展油气污染排放情况调查,摸清有关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污染治理情况等基础信息。配合市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并通过环保验收。已建成项目未配套油气回收装置的,必须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在线监测系统对接口。储油库进行高效密封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油罐车安装卸油、装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6、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监测站、监察大队)

(1)加大大气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严格空气监测质量管理,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控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2)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更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实时向市局上报最新的环境质量状况,按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积极开展PM2.5成因分析和防控措施研究。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和指导,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第5篇

张全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

近年来,我国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水污染事故多发,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大气环境形势,治理水污染,自1987年开始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也被本届人大提上议事日程。如何加快立法进程,并以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法治后盾,“两会”代表委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

《环境保护》:今年的“两会”上,您所递交议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全:今年“两会”,我所递交的议案有2个,均是关于法律修订的,一个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另外一个是加快修订《水污染防治法》。

目前,全国人大正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通过一审,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来看,强化源头控制、落实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推进公众参与以及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较有针对性,但还存在如何与《环保法》进一步衔接,尚未充分吸收地方上一些好的做法,一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制度没有明确等问题,还需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和水安全问题,1984年5月11日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1996年和2008年对这部法律又进行了两次较为重要的修改。本届人大又根据当前我国面临的水污染严峻形势,再一次把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此,我们建议,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进程,以解决我国水环境管理中突出问题。

《环境保护》: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中,您认为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存在哪些不足?

张全: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大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还没有明确或者体现得不充分。

一是社会共治的理念尚未充分体现。建议本次大气立法在如何体现全社会共同责任上作进一步的细化,从政府、企业和社会三个层面,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二是大气污染治理市场化的相关制度尚属空白,例如,第三方治理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都是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治理措施,但这两项制度在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尚未体现。三是交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自2007年统一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安全检验周期,将排放检验纳入安全检验的范围,并明确在用机动车未经排放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建议在本次大气立法中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采取类似上海的做法。此外,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应引起重视,港口船舶排放加重了雾霾等大气污染,建议本次大气立法在严格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的基础上,推行大型港口、码头岸基供电和使用低硫油等措施。四是大气违法成本低、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也应当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要从制度设计源头上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难的问题,做到完全剥夺企业违法所得的预期利益,以消除企业的违法冲动。

《环境保护》:除上述框架上的不足外,在立法思维和制度规定等具体内容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应做哪些完善?

张全:一是给地方立法留出空间,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国家层面对某一事项作统一具体的规定难度较大(如社会面源的污染防治措施各地差异较大),如果作出统一规定执行性可能比较差。鉴于环保的特殊性,建议创新立法思维,参照环境标准的管理模式,授权地方在大气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可以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如果地方有更严格规定的,优先适用地方规定。二是体现社会共治,建议在修订草案中除了强化政府责任外,要突出企业在源头减排、污染治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排污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和损害赔偿责任。要倡导公众低碳节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并且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公众低碳节俭生活行动指南。在监管上,除了明确环保部门的职责外,还要明确其他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三是建议增加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制度。针对第三方治理采取引逼结合的方式,既要在起步阶段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又要在法律层面规定约束性措施,同时强化对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监管,划清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责任;建立严重污染企业强制保险制度,对化工、石化等严重污染企业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投保环境责任险;完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制度:推行机动船岸基供电和低硫油;进一步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在《环保法>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差别化电价、停水停电、变排污结果罚为行为罚等措施。

《环境保护》: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2015年上海在大气治理上将有哪些新举动?

张全:一是“治理”,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到2015年底,将全面完成剩余1900台工业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剩余的9万多辆黄标车,完成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同时,推进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限期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重污染企业的淘汰力度。继续深化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二是“执法”,就是要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执法、从重处罚,倒逼治理和转型。三是“协作”,深化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我们明确了10项协作重点工作。主要是治理上的共同落实,重点是黄标车、中小锅炉、重点企业结构调整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机动车“异地同管”,对外地牌照在沪机动车与上海牌照车辆一样实施环保管理。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港口的污染控制。长三角地区是河网地区,船舶有8.8万只,占我国船舶总数的56%,航运大气污染对空气质量影响占比较大,因此长三角必须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上先行一步,上海更要带头做好。此外,对接“十三五”规划、排污费政策、联动执法,包括第三方治理也准备在长三角对接,让市场机制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今年,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一期将建成,区域预测预报将进入常态化。

第6篇

2017年以来,按照局党组和局领导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协助科室主要负责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个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

在思想政治学习方面: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关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在业务学习方面:针对国家、省印发的相关文件加强学习,认真理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xxx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xxx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知法守法。

二、扎实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大气治理工作方面:一是起草了《xx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xx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二是根据科室主要负责人安排组织科室部分成员做好对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调度、通报。三是积极做好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方面: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x市切实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主城区PM2.5、PM10、SO2、NO2的年均值浓度分别为xxxmg/m3、xxxmg/m3、xxxmg/m3、xxxmg/m3,分别比2016年改善xx%、xxx%、xxx%和xxx%。优良天数为xxx天,优良率达到xxx%(剔除扬尘天气影响),PM2.5改善目标和优良率均实现了上级要求的目标。

三、做好其它文字材料工作

做好科室负责人安排的材料起草及报送工作:做好科室部分工作总结及计划的起草工作,做好部分省、市政府约稿等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有关会议领导讲话等相关文字材料工作。

第7篇

关键词:中小河流;气候;暴雨;灾害;防汛减灾

全球气候变化趋势

全球各国 科学 家上百年持续的观测和几十年艰辛的探索,为人类揭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全球平均气温在过去100年中上升了0.74℃,而且这种变暖的趋势还在继续。关于全球气候变化一个重要的结论是:气候变化将会导致气候事件变率增加和极端天气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包括降水的变率增加,极端干旱、连续干旱以及强降水发生的频率增加。这就意味着洪涝、干旱、台风和山洪等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影响程度都将加大,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将构成了更加严重的影响。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1加强中小河流暴雨灾害防治的必要性

大江大河历来是我国防汛抗洪的重点,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但是水灾发生几率更多的往往是中小河流和中小型水库。近年来我国防汛形势特点总的是大江大河在持续加大投入,建立水文遥测系统、提高堤坝防洪能力后水势平稳,一些地区遭受洪涝灾害,损失惨重,主要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失事造成的。WwW.133229.coM

中小河流洪涝灾害严重的主要原因:一是防洪标准低。绝大多数中小河流防洪标准都是3~5年一遇,遇到常见洪水就可能发生洪涝灾害。二是一些地区为了追求眼前的 经济 利益,盲目开发、乱采矿石、拦河设障、挤占河道,一旦发生洪水就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三是中小河流流域面积小,汇流快,气象监测困难,水文观测站点缺少,防洪难度很大。四是中小河流地质地貌情况复杂,发生洪水时极易诱发山地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五是中小河流治理的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国家增加了对水利的投入,但是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大江大河和大湖的治理,中小河流的投入不足。

以上原因让我们清楚的看到,在国家对水利投入不断加大、大江大河御洪能力稳步提高的同时,加强对中小河流暴雨灾害防治是非常必要和迫在眉睫的。

2中小河流的暴雨灾害已经引起国家的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对应对气候变化提出要求,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对中小河流的治理,中央高度关注,200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今年全国开展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水利部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了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并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9月份在湖南长沙全面布置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中央编制近期(3年)治理项目规划,并争取在09年下半年实施。

3如何开展中小河流暴雨灾害防治工作

3.1暴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编制

要卓有成效的开展中小河流暴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应对区域内的河流全面了解,这个了解不仅是根据 历史 资料来了解,更应该走下去了解,现时与历史相结合,深入调查中小河流暴雨灾害易发区并编制成册是开展这项工作的第一步。这步工作应涉及以下内容:对历史上发生过的洪水灾害进行分析研究,探讨洪水及洪水灾害的特性与成因;在实地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躲灾和避灾预案;探讨建立快速、准确的降雨实时观测系统及洪水预报系统,研究建立区域暴雨与洪泛区灾害损失的相关关系实用模型;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 总结 探讨如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和组织全民搞好避灾工作,探讨系统治理洪水灾害的措施和途径。这项工作应该以各省区的地级市水利部门为实施单位来完成。

3.2用非工程措施来防御洪水

从大江大河的防汛抗洪经验来看,洪水预警预报系统作为防汛抗洪的非工程措施,它的投资少、见效快,在防汛抗洪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而不可替代的,因此在中小河流暴雨灾害易发区建立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是防治手段之一。随着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发达,无线通信得到迅速推广普及,这为建设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提供了稳定而多样的信道。从目前的情况看,洪水预警预报系统的管理运行工作主要由水文部门完成,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地方老百姓对系统知之甚少,因此,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洪水防御组织体系,是有效防御洪水的重要保障。各地重点突出乡(镇)及村组的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干部的防灾责任,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紧、抓实:首先,各洪水易发区都明确行政首长为洪水防御第一责任人,汛期发生较大降雨时主动向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了解本次降雨的范围、强度及是否引发灾害,所有乡、村干部都联系防范责任区;其次,落实干部防灾责任,重点是如何确保人员安全、组织群众和物资转移;第三,制定部门防灾职责,水利、水文、气象、国土、卫生、安全监督等部门都明确洪水防御职责;第四,把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洪水防御工作的好坏纳入到干部考核范畴,作为干部考核、奖罚的一个重要依据;第五,建立责任追究制,用严格的责任追究保证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在建立洪水预警预报系统、落实防灾责任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洪水防御预案。有效防御洪水,涉及到的工作多,一旦暴发洪水,要能够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到抗灾中,必须要制定和落实完备的、操作性强的预案,包括水库调度预案、人员紧急转移预案、抢险预案、救灾预案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制定详细的、以避灾躲灾为目的的人员紧急安全转移、安置预案,涉及到洪水发生的条件、影响范围、安全区域的划分、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预案启用条件及程序等各方面内容。预案一经制定,各地广为宣传,组织干部群众学习、熟悉,有些地方还有必要组织实践演习。这样当洪水来临时,各级责任人可迅速启动预案,有效组织抗灾工作,群众可以按照预案确定的转移路线紧急逃生,避免关键时刻打乱仗,减少灾害损失。

3.3用工程措施来防御洪水

中小河流洪水灾害频发的原因,除了天气因素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类活动的影响。由于环境保护意识的薄弱落后,很多 企业 及个人没有根据相关环保政策对自身活动后果影响行为做出相应的补救,造成流域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引起河道淤积,同时由于不合理的采砂、采矿以及占河建房、向河道倾倒垃圾等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导致河道行洪能力日渐萎缩。对于这样的河流,应采取清淤疏浚、修建堤防等工程措施来防御洪水。清淤疏浚的目的是要还河流的天然河道,因此清淤的河段要尽可能的彻底且不让清淤出来的物质再回到河流中。经过清淤修堤的河道,要加强后续管理,避免“前人”清淤修堤之后“后人”跟着破坏。

4结语

江河治理是一项极为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向 现代 化迈进的过程中,在大江大河治理取得一定成果的情况下,中小河流治理得到政府的重视,这是国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 社会稳定 发展 ,促进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的具体表现。作为老百姓应该懂得尊重 自然 ,上下齐心,共同把生命之河治理好、守护好。

第8篇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莲池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自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区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辖区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全市领先位次。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被环保部评为“优秀”等次。1-6月份莲池区综合指数6.97,去年同期6.84,同比上升1.90%,全省16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92,传输通道134县(市、区)排名第5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市排名第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在全省168县(市、区)排名第107,传输通道134县(市、区)排名79,同比变化幅度在全市排名第14;PM2.5平均浓度69,去年同期69,全省168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排名第94,传输通道134县(市、区)排名第60,全市PM2.5平均浓度排名第14。PM2.5平均浓度同比变化幅度在全省168个县(市、区)排名第81,传输通道134县(市、区)排名第61,PM2.5平均浓度同比变化幅度在全市排名第13。

(一)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区委、区政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台《保定市莲池区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保定市莲池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莲池区散煤强化治理三年作战计划》等9个专项计划和《莲池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方案》等4个保障方案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保定市莲池区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督查方案》《莲池区大气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方案》《保定市莲池区“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做好2019年麦收期间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莲池区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十几余件综合或专项工作方案,为推进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有效遵循。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有效夯实。

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三级干部包联机制。实行区级领导分包乡办、区直部门分包村和社区、村和社区干部包联企业责任制。明确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承担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功同奖、有过同罚、奖罚相当。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9年,区委常委会6次听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汇报,为推进工作鼓劲定调。区政府常务会6次讲生态环保工作,并召开15次大气污染专题调度会,而且多次不打招呼,深入一线督导调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错峰生产、散煤查禁、道路工地扬尘管控等工作,发现问题,当场交办、督促落实。区四大班子包联领导积极认领、主动参与各项重点工作,与部门、乡办一道攻坚克难,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1)强化企业监管。一是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坚持长效打击,露头就打、管住管死,确保辖区“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二是深化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结合我区实际前期对涂装、印刷、家具制造等21家涉VOCs重点企业,按要求加装了在线监测或超标报警装置,并全部与市局监控平台联网。截至2019年5月底,新增装超标报警装置27家,与区局联网19家,正在与区局联网8家。目前我区安装VOCs监控设备单位共计47家。三是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对辖区3464家餐饮单位全部建立监管台账,落实全时段管控,并探索建立餐饮油烟在线监测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有效技防支撑。2019年以来,对餐饮企业下达监督意见书191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00份,责令停业整改359家,先后取缔占道经营摊点4700余次、行政处罚2户、罚没3万元。

(2)强化散煤监管。对全区所有吊销、注销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场所、企业进行7轮次“回头看”,均未反弹。以村内住宅、老旧小区、出租房为重点,实施网格化监管,强化昼夜巡查,严防散煤复烧,确保燃煤动态“清零”。2019年以来,共计清理散煤20余吨、销毁燃煤炉具113余个。

(3)强化机动车管控。一是严格监管油品质量。严格开展油品及车用尿素质量抽检,今年以来,完成抽检608批次,不合格14批次、立案4件,罚没25.8万元。二是严厉打击黑加油点(车)。制发了打击非法加油站和手续不全加油点宣传条幅500条,宣传资料3000份。深入开展黑加油点(车)专项整治,对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高限处罚。截至目前,共打击取缔黑加油点(车)6个,包括非法加油点4个、非法加油车2辆,其中1名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另一名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4)强化控尘抑尘。一是实现了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全覆盖”,推进“6+2”扬尘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辖区手续不全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封停,严厉打击野蛮施工违法行为。共计巡查、检查建筑工地2000余家次,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扬尘问题200余次,查处违规施工问题8起、处罚49万元。二是持续加强保洁工作,每天出的作业车辆120余台次实施机械化清扫、洗扫,低尘保洁作业,快速清理垃圾废弃物,减少地面垃圾停留时间。对辖区农村及小街巷全部实施市场化保洁运作,城乡环卫实现一体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规范整治辖区裸土地面,高标准覆盖裸土面积37万余平方米。四是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控,配合市综合执法局检查规范违规渣土运输车200余辆。五是加强料场料堆扬尘管控,9家铸造企业全部完成料堆场整治工作,完成率100%。六是狠抓低端污染行业整治,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对已清理取缔的废品回收站、驾校、砂石料场等低端污染行业开展“回头看”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死灰复燃”问题。

(5)强化禁烧监管。坚持以“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为目标,深化“区、乡、村、户”四级禁烧防控网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处置火情,依托秸秆禁烧红外监控系统,有效构筑起“人防+技防”一体化监管格局。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

(6)促进问题整改

截至上半年,区大气办共接上级督办问题: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交办问题20件、2019年-2021年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交办问题14件、河北省第二季度大气环境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问题38件、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督察问题34件、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问题55件、市生态环境分局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97件,均已完成。

(四)环境执法和司法力度切实增强。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和专项整治行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下达整改决定、实施查封和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安排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考核问责。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积极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努力完善治污设施设备,更新工艺流程,加快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污染治理的热情高涨,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积极开展“环境治理盯防”等环保监督、宣传和公益活动,推动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虽然完成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但环境空气质量不高、优良天数结构不优。我区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来源除自然扬尘外,主要是建设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臭氧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在大气中尤其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形成的产物;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石化燃料燃烧、车辆尾气排放等,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干洗、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行业废气排放和加油站油气的挥发。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主要来源于石化燃料燃烧和车辆尾气、锅炉废气排放等。由此可以看到,我区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既有能源结构不尽合理的因素,也有需加强管理的因素。

  (一)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迫性的认识有所松懈。20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抓大气污染防治,莲池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不少同志没有看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距全国达标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1至8月份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等污染指数上升、空气复合污染治理难度增大的严峻形势,放松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关注,工作标准降低,工作力度减弱。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功能不完善,市政公用设施陈旧、历史欠帐多,城区供热、供气等市政管网覆盖范围小,管输能力低,管道老化严重、承载能力不强,城区道路网络不完善,车流不畅通,交通拥堵,加剧了车辆尾气污染。

  (三)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不彻底,许可证发放没有涵盖全部排污企业。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莲池区监控点位少、布局不够合理。

  (五)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工业污染监控力度不够,清洁生产工艺推广应用不够。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不精细,城市街道湿法保洁面积小,建设、拆迁工地降尘、冲洗、覆盖措施落实差。餐饮污染量大面宽,治理任务艰巨。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燃杂燃非现象突出,特别在冬季烟雾缭绕、气味刺鼻。

  (六)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强。相关责任部门存在职能分散、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联动协作不够,整体合力不强。基层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少、装备差、专业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执法监管任务。大气污染案件调查取证难,鉴定周期长、费用高,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对环境违法案件犯罪主体、证据采信、处罚标准要求不够统一,影响司法办案效率和震慑作用。

  (七)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现象,有的地方在破难题、补短板、项目把关、强化监督等方面缺少决心和狠劲。部分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主动履行防治污染责任,管理粗放、设施设备不健全,存在超排、偷排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是推进莲池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统一认识,凝心聚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坚决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和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自加压力,提高标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力争早日建成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创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目标,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发展光伏、风力、生物发电等清洁能源,支持石油、煤炭等传统工业转型发展,加快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把项目准入环保关口,尽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加快补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不断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网,尽快打通城市环线和“断头路”,下大决心疏通城市交通。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群众生活条件,加快延伸城市集中供热、供电、燃气等管网,提高承载能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防治措施。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得更严、更细、更实。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按照“六个”100%的要求,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落实各项降尘措施。改进城市卫生保洁方法,更新保洁设备,积极推行湿法作业,努力降低道路扬尘。倡导清洁出行和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监测、国六标准清洁油品使用,严格限行和淘汰老旧车辆和“黄标车”。加强餐饮门店和露天烧烤摊点管控,坚持常态化巡查,切实搞好餐饮油烟治理。积极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和延长石油等有关企业,加快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利用设施建设。

第9篇

一、当时全市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立根本评价

近年来,我市高度注重安全建立任务,对峙把“保安全”放在底层根底任务的主要地位,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立不时推进。一是根本修建起点、线、面连系,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全掩盖的社会晤防控网。在首要出城路口、县市接壤处、易发案部位和路段组织公安机关设立治安卡点、执勤点、反省站,设点盘查。还,将城区划分为4个巡查区域,组织治安巡防队员200余名,展开24小时不连续巡查,构成了由公安巡特警大队管线、底层派出所管片、其他警队定点巡防的大防控格式。二是逐渐树立起以专门力气为主、群防群治连系的大防控机制。不时强化底层派出所专防本能机能,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组织展开巡查防控,进步见警率,健全勤务运作机制;依照“预防为主,打防连系”方针,积极推进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建立;创立“虚拟社会防控网”,增强对虚拟社会的监控;充沛发扬各警种优势,合理分工,做到工夫上互相联接、空间上互相增补,构建起全体作战机制。还,由市综治委牵头,树立治安联防组织2848个,由派出所民警带队,依据时节特点、发案规则,在乡村、社区、单元内部展开有针对性的巡查防备任务。三是初步建立起信息批示、视频图像监控等技能支撑的一致批示调剂系统。依托报警效劳系统平台,接纳“110一号通”的运转形式,树立起了集“110”接处警、突发事情批示措置、应急警务运动组织协调等功用为一体、掩盖城乡的应急联动效劳系统。还,强力施行“天网工程”,实在进步视频监控的掩盖率和治安防控结果。2010年,全市共发刑事案件2549起,同比下降22.92%,并完成了17天的零发案记载,全市大众平安感查询位列全省县(市、区)第71位,比2008年的122位上升了51个位次,社会治安综合防控系统建立的成效初步展现。

二、当时制约全市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立的晦气要素

当时,我市社会治安情势总体不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情况根本称心。然则,社会治安情势仍非常严肃,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不变的思维要素仍很多存在。一是治安防备的看法尚未到位。相当局部机关集团、企事业单元和底层村居组织以为治安问题是政法机关的事,把“属地治理”准则置于脑后,事前治理不到位,参加防备热情不高。局部本能机能部分和单元存在“重打轻防”的倾向。二是社会治安的情势不容乐观。因为我市生齿多、地区广,贫富悬殊较大,特殊是近年因由征地拆迁、资本归属、矿群胶葛等问题激发的社会矛盾较多,“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极易反弹,给维护社会不变带来了很大压力。三是居民群众的防备认识不强。一些居民治安观念比拟淡漠,城乡连系部和老城区居民物防、技防掉队。四是治安防控的体系体例有待理顺。因为“严打”、“命案必破”的压力等缘由,作为防备和袭击犯罪的本能机能部分公安政法机关在思维看法、资本装备、政策导向等方面还存在袭击是主业、防备是副业的倾向,治安防控任务在底层单元缺乏导向性和严厉有用的审核,致使巡查防控任务软化、虚化、弱化。

三、增强我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系统建立的对策设想

社会治安防备任务要依照“打防连系、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峙专门机关和群众相连系,整合社会各方面力气,具体落实治安防备办法,积极修建批示高效、袭击有力、防备紧密、节制有用、治理到位的社会治安防备系统。

(一)树立一致批示协调机制,完成全体共同的打破。

要具体修建以公安“110”批示中间为实战批示中枢的治安综合防备批示中间。该批示中间应具有三重功用:一是社会治安打、防、控批示调剂功用;二是日常各类应急救助的批示功用;三是发作严重紧要状况时的协调批示功用。因而,建议尽快树立由城区向乡村辐射的接处警机制,完成资本共享,将各乡镇(办)专职治安巡查步队归入批示系统调剂范围,日常担任各自辖区治安防备任务,应急时由批示中间一致调剂,构成掩盖全市的报警效劳收集,加强疾速反响结果。还,理顺批示系统、标准巡防区域、明白防备职责,使批示中间成为可以全方位、全时段把握全市城乡社会动态,可以实时精确预警预告,可以一致调剂全市防备力气,可以跟踪状况和措置全进程,构成活络高效的治安防备实战批示部,起劲进步全市治安防备的才能和程度。

(二)树立标准运作机制,完成多警联防的打破。

一是树立勤务化的新型巡查设卡防控机制。标准警力装备,科学调整警力摆设,充沛发扬现有警力资本潜能,把公安机关各类力气要素置于社会治安防控系统的全盘有机整合,构成治安防控任务的全体合力。二是标准内部运转机制。刑侦、治安、交警、巡警、批示中间等警种要树立沟通联络、治安情势研判等准则,健全打防控一体化机制。三是紧密防控办法。树立社会治安防控系统三级格式,摆设执行常态、二级、一级巡查防控形式,对每一系统警力进行具体分工,制定响应流程,确保民警在防控系统中标准运作。

(三)树立巡查切断机制,完成动态防备的打破。

一是在城区骨干道巡查切断。各交通线、城市骨干道由巡警、交警承当,依据巡警、交警、派出所等各警种的本能机能,科学合理应用警力、群防力气等资本,起劲进步巡查的“可见度”,进步社会晤防控才能。还,巡查任务要与“110”接处警连系,合理装备警力,优化警力运作机制,增强卡口堵控收集建立,树立高效的疾速切断、查控机制,经过有用节制违法犯罪的“活动道路”,进步对暴力犯罪、流窜扰罪、街面犯罪的堵控、措置才能。二是在社区巡查切断。社区民警在日常防备和治理中,要组织社区群防群治力气,在社区内展开巡查防备。要落实划段包干巡查责任制,规定节制区域、时段,明白义务,执行责任制,促进任务落实。三是在收支口巡查切断。要尽快建成启用交通卡口系统,并不按期在市区各个收支口设立治安卡点、武装反省站,抽调专职民警24小时设卡值班,对收支城区的可疑车辆、人员进行排查和切断,构成市际樊篱。要把乡镇(办)专职治安巡查队归入批示中间一致调剂,发案时一致运用,进步袭击力度和袭击防备结果。

(四)树立科技配备支撑机制,完成技防程度的打破。

起首要进步视频监控系统的掩盖面,增强社会单元(场合)、小我用户视频监控探头的建立任务。要依照“不求一切,但求所用”的准则,组织发动社会力气,以街道社区和乡镇为单元,积极推进、指点社会单元(场合)、小我用户装置视频监控系统。要将一切新建和已建房屋小区、酒店宾馆、文娱场合、商场超市、行政及企事业单元、金融系统等归入视频监控建立局限并联入监控平台。要进步城乡连系部、广阔乡村的视频监控率,在乡镇当局地点地及行政村的各首要路口、荣华地段、易发案部位要装置视频探头。经过织密社会技防收集,完成社会监控的全掩盖。其非必须建立和完美实战型公安信息中间。要把加速信息中间建立作为推进治安防控系统建立的一个主要支撑点,进一步整合批示中间、网警大队、信息谍报中间资本,树立综合谍报信息系统,依照“先易后难,放低门槛,扩展参加面”的准则,加快信息化根底项目标建立,构建信息“高速公路”和“高速列车”,起劲树立“信息导侦、信息促防、信息促管”的网上作战机制。

第10篇

领导重视,提前谋划,迅速响应

佛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空气质量改善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面对秋冬季节不利的空气质量形势,佛山市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多次做出批示部署,要求集合全市之力,必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此,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市环委会”)提前谋划,于10月份先后印发了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精准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分级管控和分类监管,实行精准防控。

10月28日,佛山市政府组织各区政府、有关市直部门以及重点镇街召开全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上,佛山市副市长赵海要求各区、各部门务必强化措施,定点定位,定责定人,铁腕执法,对重点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把污染源标注在图上,实行挂图作战。对重点企业、工地扬尘、机动车防控、露天焚烧巡查监管等要落实具体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出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自此,佛山秋冬大气污染攻坚战拉开帷幕!

进入11月后,受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佛山空气质量呈现污染程度加重趋势,鲁毅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既定方案狠抓落实。赵海靠前指挥,要求精准防治工作必须出狠拳、下猛药,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工地一要停工、二要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工地要约谈企业负责人,一个都不能放过。

佛山市环委会牵头落实,严格督查督办,并建立“全市大气污染精准防治督办”微信群,用于信息、督查督办和迅速整改,群成员包括市领导、市直各部门、各区、镇(街)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预警、巡查、督办、宣传等各小组专人及时收集群中信息,各取所需,及时快捷。赵海坐镇微信群督查督办,第一时间发出行动指令和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各区、镇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市、区、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既定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实施拉网式的清查,环保、住建、公安、交通等多部门人员“5+2”没有周末、“白+黑”不分昼夜全面出动,精准打击环境污染黑点。

“气质”几降,及时防范,

合力抗霾

11月1~4日,佛山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仍为100%。但是,受冷高压脊和今年第23号台风“米雷”的共同影响,11月5日佛山市地面风速较小,加上空气层比较稳定,大气水平扩散和垂直扩散条件都不佳,正是由于这突如其来、极其不利的扩散条件及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手段的不足,佛山市出现一次空气质量重污染。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经过与市气象台会商,认为尽管空气质量尚未达到启动应急预案防范预警的要求,但为了保障群众健康,决定迅速应对,按照前期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防范力度,对重点区域实施精准防控。

11月5日、6日,虽是周末假期,但在赵海的坐镇指挥下,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住建管理局主要领导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治污前线调动各方力量共同防控,市、区、镇环保、住建、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分组分批分区域不间断开展巡查督办,实施网格化排查,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工地、露天焚烧、道路洒水以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黑烟情况,并建立巡查、督办、整改等信息反馈机制,督促各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未能有效落实治污措施的单位要求停产整治。

经过努力,截至11月6日17时,佛山市空气污染已经降为轻度污染。本次污染过程受气象条件的影响较大,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包括佛山市在内的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均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污染特征,是本次的地区污染中心。

11月12日,不利气象条件再次来袭。随后的11月13日至18日,佛山市环委办根据当日最新气象情况,每日滚动更新各区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预警级别,在微信群中随着“气质”变化做出及时部署,市、区、镇三级多部门联动,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精准防控,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工地、露天焚烧、道路洒水以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黑烟情况,并建立巡查、督办、整改等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截至11月23日,佛山市、区、镇各级各部门共派出21643人次,检查工业污染源及餐饮油烟污染源7522个次、扬尘污染源4344个次、露天焚烧污染源340个,机动路检点330个、抽查监测汽车尾气7594车次。其中问题污染源1361个,责令停工停产385个,完成整改1083个。通过多方不懈努力,佛山空气质量11月21日转为良,佛山市环委办公室解除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预警。至11月23日,全市空气质量转为优,佛山市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毫不松懈,持续高压,

保障 “气质”

虽然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佛山空气质量已得到明显改善,但气象条件的反复说明工作仍然不能放松,佛山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空气质量指数变化情况,切实落实日常督查、巡视督查、应急督查三级督查机制,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保障佛山的“气质”。

佛山继续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保持高压的态势,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精准防治督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通过拉网清查和重点打击相结合,切实做好重点区域的督查,针对前期的摸底和之前督查发现的问题,迅速行动,把黑点黑户揪出来;精准打击,严字当头,用“铁心、铁腕、铁军”的方法和决心,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零通融、零遗漏,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打好精准防治攻坚战。

第11篇

一、工作目标

(一)对全县现存加油站、油罐车等油气设施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2014年10月底,全县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自主改造任务。2014年底,全县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完成治理改造验收工作。

(二)自本方案实施起,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及新增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并经相关责任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工作步骤

全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主改造阶段(2014年4月—2014年10月底)

在对全县加油站、油罐车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各加油站点和油罐车主自主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要本着先国营、后民营和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指导县内加油站点及油罐车主进行自主治理改造。各油品经营单位应按照一站(车)一案的原则,逐站(车)向县环保部门上报治理改造技术方案和施工设计图,并在期限内自主完成治理改造。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要按照设计、备案、施工、企业申请验收、环保部门监测的流程实施。县商务局、县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的督促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的督促指导工作。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底)

加油站、油罐车治理改造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加油站及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后,各经营单位要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申请,监测达标后由县商务局和县环保局组织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统一现场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在油气回收治理工程设计、设备供应及施工安装等环节,遵循市场化原则,政府部门不推荐、不介入,经营单位自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及施工建设单位,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设备需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设计需具备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资质,施工单位需具备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安装资质。油罐车经营单位在实施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时,应选择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具有生产油罐车资质的厂家。

(二)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必须在不影响全县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作安排不当而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响。

(三)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后,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后,需经过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计量检测、罐体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五)已建加油站未按期完成油气治理任务或排放不达标的,商务、环保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商务部门不予通过相关成品油资质年度审核;未经检验合格的油罐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不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验。新建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商务部门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审核;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辆登记。

(六)中石化、中石油、壳牌分公司等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油气回收治理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和施工进度。将本系统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备案。

四、职责分工

成立县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董志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商务工作的副主任、商务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财政局主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商务局:负责做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加油站的摸底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验收;负责全县加油站治理改造时间的统筹安排,确保供油平稳;会同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宣传引导和联合执法。

环保局:负责制定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验收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加油站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方案进行审查;负责全县加油站、油罐车治理后的环保监测工作;会同县商务局组织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验收,对已完成治理任务的加油站、油罐车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油罐车的摸底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和验收工作。

公安局:负责在油罐车注册登记的年审中,进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发放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合格凭证。

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县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安监局:负责统筹全县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安全审查、安全监管、验收工作。做好加油站施工和安全生产监督。

质监局:负责全县加油站、油罐车改造后加油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油罐车罐体检测、验收工作。

财政局:负责全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上级政策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组织有序,部门联动,安全推进”的原则,齐抓共管,协同合作;县商务局作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认改造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推进平稳有序。

(二)强化协同推进。商务、环保、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为油气回收治理审查、监测、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组织开展油气回收相关技术培训和服务。

第12篇

近期,广东省人民政府相继召开全省大气污染会议和全省节能减排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并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状。向大气污染宣战,广东吹响了冲锋号。

就大气污染防治热点工作,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处长陈文韬接受了本刊专访。

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下简称《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陈:首先,要感谢贵刊给我机会利用这个平台来解读和宣传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去年年初以来,全国出现多次大范围的雾霾,持续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大、污染程度之重,前所未有。为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除“人民心肺之患”,国务院在去年9月10日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为贯彻落实“大气十条”,今年2月7日,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这是我省近年向大气污染宣战,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纲领性文件,内容非常重要,指导性非常强。但是,一个再好的治理污染的措施,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没有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认真贯彻和坚决执行,也将会半途而废,或成为一纸空文。

《方案》不管对于各级政府还是各种废气排放类企业来说,都必须深刻地研究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到位。《方案》确定了九大重点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下面,我着重讲讲企业关心的部分内容。

一是深化工业源治理,推进脱硫脱硝工作。这块内容企业应该特别关注一下。《方案》要求新建火电机组不得设置脱硫旁路,推动炉内脱硫工艺燃煤机组改造,推进电厂降氮脱硝工程,推广燃气机组干式低氮燃烧技术。全面推动锅炉污染整治,推行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取消城市建成区和集中供热范围内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加快推进东莞、肇庆、中山等市集中供热项目规划建设。2015年底前,珠三角地区有用热需求的工(产)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全省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的30%左右;2017年底前,全省有用热需求的工(产)业园区和珠三角地区有用热需求的产业集聚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力争全省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的80%左右。强化水泥、陶瓷其他行业污染综合治理。

二是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着力控制臭氧污染。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重点加大石油炼制与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实施印刷、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制鞋等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生产企业应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鼓励生产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水基型、无有机溶剂型、低有机溶剂型的产品。开展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三是发展绿色交通,减少移动机械设备污染排放。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新车环保准入管理,严格按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进行新车登记和转移登记;加强在用车辆污染防治。加快“黄标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而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依法强制注销并公告牌证作废,全面推行“黄标车”限行。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推进第五阶段车用成品油供应。

四是强化面源整治,控制扬尘和有毒气体排放。推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建立扬尘源动态信息库和颗粒物在线监控系统。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冲洗设施设置、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 整治堆场扬尘污染,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严控二恶英有毒气体排放。

五是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提高重点行业大气排放标准,珠三角地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粤东、粤西地区的钢铁、石化等行业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六是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环境敏感地区及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和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其他企业,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环保搬迁或提升改造工作。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坚持集聚发展和区域统筹协调,珠三角地区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粤东地区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适度发展重化产业;粤西地区重点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粤北地区优先发展生态旅游业,适度发展资源型产业和低污染产业。

七是发展绿色经济,淘汰压缩污染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钢铁、水泥等工业炉窑、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严控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珠三角地区禁止新、扩建钢铁、石化等重污染项目,禁止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八是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通过燃用洁净煤、改用清洁能源、提高燃煤燃烧效率等措施,削减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提升工业燃料品质,应用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燃烧设施要在2014年底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

九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升环保监管效能。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充实环境监管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工作效能;严格环境监管,对各地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完善现场巡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抽查稽查等环保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

四大保障措施是:第一要完善协调和预警应急机制。第二是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第三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第四是完善全社会参与机制。通过完善法规、机制和标准体系,保证九大任务的全面落实。

问:怎样看广州市投8个多亿改造现有燃煤设施,使其达到燃气的污染排放标准这个决定?与在禁燃区内禁燃煤炭有冲突吗?据闻,《燃料水煤浆国家标准》即将颁布实施,燃烧一级质量标准的水煤浆的污染物通过治理也能达到燃气排放的水平,这种水煤浆能否在禁燃区内使用?

陈:广州地区燃煤电厂对整个广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贡献”占到26%左右,近日广州市政府决定按照天然气排放标准对全市燃煤电厂进行“超洁净排放”改造,在2015年7月1日前完成全市14台总装机容量380万千瓦燃煤机组的改造任务,在2015年年底前,淘汰1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锅炉,按照“超洁净排放”标准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据广州市的介绍,相对于“煤改气”,“超洁净改造”经济性比较好,“超洁净改造”大概每度电提高成本1分4厘左右,全面的“煤改气”每度电会增加4毛钱以上。改造完成后,燃煤电厂的排放标准可达到天然气的水平。

环保水平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科技的发展,广州的这种依托新的成熟科技对传统用煤行业进行改造的做法是改善大气污染的一种有益尝试,既可以努力达到国家的环保要求,又能应对当前“煤改气”存在的成本高、气源不稳定等问题。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煤炭清洁利用技术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也更加成熟、先进了。但这都必须要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和燃烧装置技术规范作保证。

比如水煤浆,近期《燃料水煤浆国家标准》即将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水煤浆产品品质和市场。我认为,在产品标准和燃烧装置技术规范及排放标准完善的情况下,应用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是可行的。以洁净煤为原料,按相关标准和规范生产出来的洁净型水煤浆,加上有效的污染治理手段,在专用设备上使用,且使用时确保达到天然气燃烧排放标准,这就是一种从源头抓起的洁净煤应用技术,远远优于煤炭的直接燃用或进行常规治理。在非政策禁用的区域(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集中供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等)的锅炉上是应该鼓励优先使用的。

问:餐饮油烟污染不容小觑。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开展规模化餐饮企业在线监控试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这个工作有些什么具体的落实措施?

陈:餐饮油烟投诉多、监管难,一直是困扰城市环境的难点,对大气污染也不容小觑。《方案》要求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2015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2017年底前,其他地区城市建成区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各城市主城区内不得从事露天烧烤或有油烟产生的露天餐饮加工。

但是,油烟治理设施的监管是一个难题。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环保部门就要求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分离设备了,但油烟分离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一直难以监管,常常是执法人员刚到现场,违法超标偷排行为早已停止、难以取证,即使查实处罚了,餐饮企业还是可能再次闲置设施。

《方案》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典型区域开展规模化餐饮企业在线监控试点,目前,广州、深圳、惠州等市已开始在餐饮企业尝试建设在线监控系统,我省将按照《方案》要求,对监控试点的效果进行评估,尽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问:据分析数据显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对PM2.5的贡献率高达20%至30%。我省在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控制方面有什么更严格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