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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管理

时间:2023-05-29 18:02: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帐户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帐户管理

第1篇

回想一下,商业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客户,无不是绞尽脑汁四处公关拉工资,有的单位被缠不过,这家银行办一年那家银行办一年,单位职工手里于是就留下了若干个存折;尤其是近些年,各家商业银行的借记卡大量发行,为了完成上级下的任务指标,一分钱不存就可以办张卡。结果,很多人手中都有若干张卡,多的甚至持有数家银行的十几张卡。一个收入有限的普通职工,拿着数张乃至十几张借记卡,干什么呢?这种做法致使银行睡眠卡和小额账户现象层出不穷。这种状况不仅仅在建设银行存在,其他商业银行其实也存在着类似的尴尬。

归根结底造成这种浪费的根源主要在于经营管理理念问题。过去那种热衷扩张规模,铺摊子,单纯追求市场占有率的经营思想过于粗放,现在看来给建设银行带来的实际利益有限。比如发卡,靠一半睡眠卡支撑的市场占有率能给我们带来多少切实的利益呢?据此看来追求表面文章的经营手法显然已不适应现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好在我们已经意识到比如睡眠账户这种浪费的存在,并已经采取行动积极地消除这种浪费,这是非常可喜的。但是不是其他环节上还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呢?我行目前的某些内部考核方法是不是客观上还在鼓励着那些问题的继续存在呢?还有哪些环节管理上仍然遵循着粗放和落后的理念?难道因为改革是有代价的,就以为伤害小储户的利益与感情无所谓,甚至不在乎因此而使自身的形象受损,以为抓住了高端客户就等于维护好了客户关系?这类似的问题确实应该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和思考。毕竟,管理科学是最大的节约,而决策管理失误造成的浪费也是最大的浪费。

现在我行的服务都在提倡“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但某些方面仍是“以自我为中心”,并没有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调整内部管理、产品设计与服务方法,效率与效益没有很好地兼顾。国内商业银行要在全球金融服务舞台长袖善舞,很有必要快步走上精细化管理之路,从一开始就对客户需求有全面、完整的考量。精细化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在精算成本约束等财务管理和创新产品开发上,而且还包含在银行经营管理各个层面和角落,当然也包括客户关系与客户管理。单就客户管理一点来说,我曾看过一个关于精细化客户管理的例子:何谓“精细化的管理”?假如一个客户将20万元人民币从银行A全部汇到了银行B,从银行A的处理方法,就会知道银行A有没有“精细化的管理”。在一家客户精细化管理程度高的商业银行,这个客户肯定会接到汇出银行A的客户经理许多咨询:诸如:“你是不是对我行的服务不满意?”“、资金汇到银行B有何用途呢?”“、我们会给你提供投诉的机会。”、“我们如何做得更好?”等等,这就是“精细化管理”的表现之一,体现了对任何一个客户的尊重与重视。但我们目前还做不到这一步。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竞争的压力空前巨大,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我们更应该与时俱进,让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深入每一个建行管理者和员工的内心,从日常工作的每一件小事、每一项工作入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效率,让客户从各个层面感受到建设银行是可信赖和值得尊敬的。客户关系管理关乎建设银行的社会形象与生存基础,只有在重视程度、流程改革与组织调整等方面深下工夫,逐渐提高自己维护客户关系的水平,才能最终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管理思想和方法,增强我行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近些年建设银行虽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业绩,但要建立起优质、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时刻不忘以客户为中心,我们确实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本文作者:高航 单位:建设银行阜新分行)

第2篇

「失效日期2001-2-21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曾于今年6月28日发文(证监发字〔1996〕75号),要求你们对已经开设的B股帐户进行清理和规范,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B股帐户要按国务院的规定提出处理方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和当地人民政府,以妥善解决B股帐户的遗留问题。为贯彻国务院有关规定,推进B股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充分考虑历史和现实状况,有利于保护投资人利益,在交易所提供方案的基础上,经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现决定:自证券交易所公告之日起,凡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投资者所持有的B股帐户,只能卖出已有的B股股份,不得再行买入,在所持股份未卖出之前继续享有B股股东的有关权益。请你们按此通知精神,以交易所名义公告,并在管理、技术方面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这一要求得以落实。所采取的有关措施要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

第3篇

各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政策性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上海市农金改办: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帐户管理,规范外省市企业单位在沪开立、撤销临时存款帐户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存款帐户的开立

凡符合在沪开立临时存款帐户条件的外省市企业单位,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时,应填写《开立银行帐户申报表》(一式三联:一联开户单位留存;一联开户银行留存;一联由开户银行递交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帐户管理专柜办理制卡手续),并向开户银行出示其原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单位同意其在沪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并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的证明(法人单位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开户银行审查后应留存其复印件备查。

开户银行经审核同意后,应将该开户单位的一联《开立银行帐户申报表》、《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复印件应加盖开户银行的公章,以对其真实性负责)、法人单位的证明,一并递交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帐户管理专柜制作临时存款帐户《帐户管理卡》。开户银行应按规定向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报临时存款帐户开户信息,并向开户单位核发临时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开户单位如确有需要另在其他银行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的,除按上述规定向开户银行出示其证件外,还应向开户银行出示该单位原所在地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银行同意其在沪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的证明和已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的开户银行同意其在其他银行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的证明(银行证明应加盖开户银行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及已有的临时存款帐户《帐户管理卡》。开户银行办理该临时存款帐户制卡手续时,应将上述材料一并送交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帐户管理专柜。该临时存款帐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二、临时存款帐户的撤销

申请撤销临时存款帐户时,申请单位应填写《撤销银行帐户申报表》(一式三联:一联开户单位留存;一联开户银行留存;一联由开户银行寄交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帐户管理专柜),并将临时存款帐户《账户管理卡》和临时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送交原开户银行。

原开户银行审核后,应按规定向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报临时存款帐户销户信息,并将该销户单位临时存款帐户《帐户管理卡》寄交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帐户管理专柜,其临时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按规定作注销处理。

三、本规定自1999年9月1日起实行,以前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两点说明1999年11月5月,上海市住房委员会以沪房委会发(99)第8号文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作两点说明:

一、《实施细则》中以黑体字表示的部分条款并无特别涵义,属排版印刷失误。

二、《实施细则》中第二十四条第三、四款的计算公式和说明作以下修改:

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按月偿还本息的计算公式为:

R=Pr×I×(1+I)n(1+I)n-1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按月偿还本息的计算公式为:

Rm=Prn×[1+(n-m+1)×I](公式中R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Pr为提前还贷后的贷款本金余额;n为商定后的剩余贷款的还贷月数;I为重新计算还贷时原贷款已还月数加上n后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月利率;Rm为提前还款后第m月的偿还贷款本息金额;m为从1到n的正整数。)

第4篇

关键词: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6-0071-02

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账规模累计达1.4万亿元,而且每年还在以1,500亿元以上的速度增长。如果任其发展,据测算到2033年,我国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账规模将高达8万亿元以上。

现行的统帐结合模式中,个人帐户既是计算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的重要依据,又代表着参保人员专为自己未来养老所储蓄的专用费用。如此重要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在数额庞大的空帐,如不尽快制定解决对策,显然会影响到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局面。为此,我国政府从2001年起,在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开展了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试点。2006年起,又将天津、湖北等八个省市列为扩大试点地区,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减少个人帐户空帐规模。

1 个人帐户空帐的形成原因分析

个人帐户的空帐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模式转变的历史原因。

我国的养老制度改革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起步的,没有基金积累,只能采取用当期征收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当期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方式。统筹基金不够使用时,就用个人帐户基金弥补,造成统筹基金严重挤占个人帐户基金,这是形成个人帐户的空帐的最重要原因。

以湖北省为例,其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起步于1986年。在1986年至1995年的社会统筹阶段,参保对象主要是企业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及离退休人员。基金筹集,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采用现收现付制,即各统筹地根据年度应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数额,来确定当年参保企业及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留有一部分结余。此阶段产生的只是一种历史欠帐,尚不存在做实个人帐户问题。

在1996年~2005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阶段,依据国务院1995年6号文件,参保对象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到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金筹集模式,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采用现收现付、部分积累制。在此阶段,由于发放任务重,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用于养老金的当期发放。个人帐户只有缴费记录,但无资金,从而形成约340亿元的空帐。直至2006年,根据国家部署,湖北省做为国家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试点省份,才真正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模式转变。

二是退休年龄偏低、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原因。

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确定的。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全国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卫生医疗水平迅速改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也大大延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3亿,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对照国际标准,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休年龄明显偏低:我国男性退休年龄低于世界平均水平0.5岁;女性退休年龄低于世界平均水平8.6岁;男性与女性工人退休年龄差距达到10年,是世界上差距最大的国家。

退休年龄偏低、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都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这是形成个人帐户空帐的第二个重要原因。

三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低,监管制度欠缺的原因。

多年来,我国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滚存结余的收益率已经证明,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会导致效率较低,不但不能对基金保值增值,甚至会损害基金的完整性。此外,我国缺乏一部全国性的养老保险法律,缺乏有效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各省市对基金的审计工作虽然一直在进行,但在维护地方利益的前提下,相关违法违纪责任人经常得不到处理或是处理过轻,从而导致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事件经常发生。

2 落实国家关于做实个人帐户的政策

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要从落实国家关于做实个人帐户的政策入手,具体表现在:

2.1 加强制度方面的保证

实现向多个支柱共担风险的转变是做实个人帐户的制度保证。做实个人帐户后,将形成现收现付的统筹基金、完全积累的个人帐户基金、个人储蓄帐户式的企业年金的多支柱体系。三个支柱中,统筹基金体现互助共济,其目标是当期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个人帐户基金体现效率贡献,其目标是长期储蓄和安全保值,企业年金体现公平权益,其目标是成为保障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有益补充。国家在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上,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时俱进地调整政策,继续完善多支柱的制度框架,调整现有的支柱结构,强化各支柱的不同功能,赋予其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内涵,从而加大养老保险的再分配力度,强化消除贫困的制度能力。

2.2 强化基金产权的保证

实行统帐分离,可以从基金产权上保证做实个人帐户目标的实现。所谓统帐分离,是指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开管理,社会统筹基金可以交给与政府相独立的非营利性投资机构来管理。个人账户基金则可以交给足够数量的特定专业投资机构来管理。通过对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实行分帐管理,独立记帐,一方面使统筹基金不能再挤占个人帐户基金;另一方面,今后已经做实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待遇计发,也不能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这样,基金的产权得到了进一步明晰,做实个人帐户也就真正落到了实处。

2.3 加强基金运营权的保证

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的分离,可以从基金运营权上保证做实个人帐户目标的实现。做实个人帐户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管理,包括养老金的征缴、投资运营等,基本上都是由行政部门负责。这种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界定不清的状况,直接造成了“企业靠政府,地方等中央”的局面,企业与地方职责不清,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混为一谈。而在实行统帐分离后,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也随之分立,这有利于明确政府和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的职责,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为今后基金用于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2.4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做实个人帐户政策

我国目前在试点地区推行的做实个人帐户政策,有以下特点:

一是规定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将参保缴费人员个人帐户部分做实。在此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帐户不做实;2006年1月1日尚未退休的参保人员,其1996年至2005年期间形成的个人帐户不做实,从2006年起逐步做实;2006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的人员,个人帐户从参保缴费开始逐步做实。

二是个人帐户做实采取逐步做实的办法。例如:按照国务院规定,湖北省从2006年1月1日起,按3%起步做实个人帐户,2008年至2009年按4%做实,以后视情况逐步做实到8%。

三是做实个人帐户的资金来源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具体分担办法是:5个百分点之内,每增加做实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补助0.7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0.25个百分点。而且中央财政补助采取了“动态做实、半动态补助”的办法,即:起步做实3个百分点,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中央补助2.25个百分点;以后年度做实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中央增加补助0.75个百分点。

从以上特点看,这一政策既保证退休人员当期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又实现了做实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完全具有可行性,应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

3 完善做实个人帐户的实施办法

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还需要针对做实个人帐户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实施办法进行不断完善:

3.1 国家应加强社会保险立法工作,确保做实个人帐户的法律地位

一是要尽快立法,把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费率固定下来,以提高缴费率和覆盖面;二是通过立法,把国家、企业、个人的责任明确划分好,防止三者互相推倭,尤其是要确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法律地位,并将理事会的融资渠道固定下来,继续摸索投资策略;三是应尽快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政策明确下来,确定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完善委托制度,在确保基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应对养老保险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从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管理。对基金的管理,一方面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有效监督,一方面要对基金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阳光监督,对滥用、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人,要依法严惩。

3.2 实现个人帐户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的增值保值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在做实个人帐户后,个人帐户基金来源完全由职工个人缴费构成,将积累下大量资金。如果将这些资金划入社会保障专户管理,任其沉淀而不使用,不但保值增值无法实现,还会造成资金使用上的巨大浪费。

例如:截止2009年底中央财政补助湖北省做实个人帐户资金54.7亿元,地方财政补助做实个人帐户资金17.82亿元,合计:72.52亿元。但这72.52亿元资金目前暂无运营办法,收益率也非常低,并没有达到保值增的目的。

那么,有没有妥善的方法,能实现个人帐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呢?根据我国国情,以下方法较为稳妥:

一是国家应授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做为法定委托人,对全国的个人帐户基金实行垂直管理。

二是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主导下,引进多家投资公司进行招标,基金理事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各管理公司的特长,同时委托几个投资公司进行具体的投资。投资范围以及比例由国家根据国情、邀请相关专家、借鉴国际经验进行控制。具体投资策略可由投资公司自行决定。年末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收益审查,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刺激个投资公司进行有效投资。

三是参保人员有权对个人帐户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提出建议,并可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出更换基金的经营主体,以确保合法权益。

3 研究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对策的意义

做实个人帐户,是党和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逐步减少个人帐户空帐,对养老保险制度做出的重大调整。研究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对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局面,都具有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斌,张东艳.我国养老保险转制过程中的个人帐户空帐问题分析[J].消费导刊,2008,(22).

[2]张健.关于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07,(6).

[3]中国养老金网.中国企业年金规范与发展[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

第5篇

1.1、fprc证券质押典当

fprc系统是由创元开发的《证券质押典当业务管理与风险监控系统》的简称。该系统通过电脑网络技术,依照《典当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最短2天最长不超过15天股票当质押服务体系,包含了相关动态监管与风险监控功能。fprc《网上交易客户端》是甲方提供给乙方作为申请证券质押典当业务使用的软件,包括股票买卖撤单、查询、结算等功能.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网上客户端》自助申请当金购买股票,随买即借随卖即还,周而往复。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当金的天数计算和收取典当综合管理费。

1.2、 帐户说明

1.2.1、质押帐户

质押帐户(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简称a帐户,是乙方在证券公司设立的个人帐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已将该帐户的所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俗称“当物”,质押给典当行;乙方丧失a帐户的所有权,但可对该帐户进行股票交易 。

1.2.2、典当帐户

典当帐户是由典当行提供的资金帐户(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简称b帐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质押获取的当金由该帐户提供;乙方取得在该帐户内进行股票买卖交易(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的使用授权。

1..3证券质押授信与当金额度管理办法

本合同对乙方进行授信管理。甲方通过对乙方历史交易能力的评估确定乙方授信级别。本合同有效期内,fprc系统根据乙方使用b帐户的交易频率与盈亏状况,对该授信级别定期自动调整,若授信级别降至25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只有在a帐户的现金95%购买股票后方可申请质押典当,fprc系统自动根据乙方当时持有股票市值的评估总额乘以乙方授信级别计算并批复;乙方当日申请到的当金额度仅限当日有效。

1.4典当期限与月综合服务管理

本合同期限为半年,到期后甲乙双方重新签定合同。本合同中,乙方应在质押典当到期前乙方应主动抛售b帐户的股票,否则未抛售股票视为“绝当”,甲方有权强行抛售;乙方以其a帐户的资产承担所有风险、综合管理费。

1.5、定期清算、平仓清算、合同到期清算

1.5.1、定期清算

甲方每月20日对乙方使用当今的所有交易及占用当金的典当综合管理费进行定期清算。fprc系统自动管理乙方的融资买卖记录,乙方使用fprc《网上交易客户端》可以随时查询。清算日乙方未抛售的股票当月不清算,至下月定期清算日再作清算;当月没有申请质押典当的乙方不参与清算。乙方若盈利,甲方将盈利部分由b帐户划拨资金到乙方a帐户,乙方若亏损,乙方或主动支付亏损部分给甲方,或甲方使用乙方预留的授权委托书,从乙方a 帐户划拨资金到b帐户弥补亏损。

1.5.2、平仓清算

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a帐户资产及b帐户当金资产总市值跌落到本合同约定的平仓线以下时,进行平仓清算。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市价抛售乙方b帐户、a帐户的股票,并从乙方a帐户划拨资金以弥补乙方占用b帐户当金的典当本息及亏损。对于a帐户全部划拨或股票全部买出后仍不足弥补甲方亏损,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1.5.3、 合同到期日清算:

合同到期日前20日内,停止乙方贷款权利,到期日前5天办理清算手续。

二、典当综合管理费用率及计算

甲方有权调整典当综合管理费率。fprc系统将自动提示乙方每次申请当金的实际费率,该费率在当次质押典当期内不会变动。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当金额度、及占用时限计算综合服务费;当金占用时限从乙方b帐户当金买入股票之日起计,至卖出日次日为法定节假日则延续计费。

违约金:乙方占用当金超过15日未归还,按日加收4‰违约金。

三、 乙方出质帐户及出质资产总值

甲方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已将a帐户作为典当质押物。质押期间,乙方可对a帐户进行正常的股票买卖,乙方始终以其a帐户内总值项下的资金和证券持续作为典当的质押物(当物)。乙方自愿向指定营业部办理不可撤消的a帐户的《帐户委托申请》和《授权委托书》指令。同时乙方将深、沪股东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置甲方。

四、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物的质押担保范围指本合同重要一栏所规定的当金、当金利息、综合费(含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五、乙方当金申请与股票买卖规则

5.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b帐户授权乙方使用,乙方通过frpc《网上交易客户端》自动进入交易及查询交易记录。

5.2本合同有效期内fprc系统自动限制乙方买入具有风险的股票。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对股票的风险几级别进行调整,风险级别在25分以下的股票为系统限制交易的股票,st、st类股票的默认风险分别为零。乙方认可该限制可能对乙方的投资产生影响,并承诺对此限制不提出任何异议。

5.3乙方对所持有的a帐户总资产享有完全的无可争议的所有权,不得将该帐户的资金及其对应证券帐户资产借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

5.4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帐户冻结、合同单方终止

6.1乙方需要向甲方指定营业部提交《帐户委托申请书》后方可获得会员资格。申请书申明自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冻结a帐户,包括停止上述资金帐户的银证转帐功能、柜面资金提取与转出,限制证券帐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深圳)指令、办理撤单指定交易(上海)指令、禁止本人消户等。

6.2乙方只有在完整填写了《授权委托书》后,才能获得典当质押资格。合同有效内遇定期清算或平仓清算,该《授权委托书》被使用后,乙方需要再次填写并提交甲方后,才能继续申请当金额度、并获得交易授权。否则按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

6.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使用b帐户资金或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后,可单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甲方也可在乙方未使用b帐户资金或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后,由于乙方授新额度降低至合同规定最低值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续当、赎当、合同绝当、交易绝当

7.1、本合同不得续当。本合同限界满前20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重新订立合同。

7.2、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界满日完成赎当,逾期未赎当(即支付典当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利息),也未征得甲方同意办理重新订立新合同,即视为“合同绝当”;甲方有权对“交易绝当”进行强行抛售,抛售“交易绝当”股票产生的盈亏均由乙方承担;无论“交易绝当”是否盈利,甲方可立刻降低乙方授信额度,直至取消授信额度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八、风险控制、预警及平仓条款

8.1乙方授权甲方对乙方 a帐户、b帐户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总和(指资金余额加证券市值)进行实时查询。

8.2乙方申请当金股票到抛售前,若a帐户、b帐户及对应达到证券资产总和低于警戒线(警戒线值见本合同重要条款一栏)时,甲方将通知并要求乙方在第二个交易日内向a帐户补充资金,使资产总和恢复到警戒线以上。否则甲方将乙方视为高危客户;乙方将可能遇到随时被甲方平仓的风险。

8.3、平仓清算条款

8.3.1、当乙方a帐户、b子帐户及其对应的证券资产总和低于乙方本次占用b帐户当金本金及综合管理的平仓线(平仓线值见本合同重要条款一栏)时,乙方授权甲方 (身份证号:)凭乙方预留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帐户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平仓清算。而不论平仓时乙方是否接到通知,或乙方接到通知后,资产市值总和是否回升到平仓线以上,甲方均可有权进行平仓清算。

8.3.2、无论合同绝当、交易绝当,甲方均有权无须通知乙方即进行平仓清算。

九、其他

合同存续期内,若乙方发生经济状况恶化及其他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并立即进行清算处理,或者决定由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如不通知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9.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或甲乙双方结清债权债务之日止。

9.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附件清单:

第6篇

1、如果管理员Adminstartor帐号没有设置密码,可以在开机进入登录框时,左手按Ctrl + Alt ,然后右手连接两下Delete键,调出管理员登录框。不要输入任何密码,直接按“确定”就可登录系统。

2、进入系统后,打开控制面板,进入“用户帐户”这一项。在用户帐户窗口,选择自已的帐号,双击。

3、进入用户帐户修改窗口,选择“创建密码”这一项,点击进入。进入下一个窗口后,因为是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的,直接两次输入新密码,再按“创建密码”按钮,就把密码修改过来了。

4、如果管理员Adminstartor帐号有设置密码,就必须开机按F8进入高级模式,选择“带命令行提示的安全模式”这一项,就会显示全部的帐户信息,选项Adminstartor这一项。

5、就会打开命令提示符窗口,在里面输入net user abcde 666666 /add命令,创建一个新帐户。用户名abcde与密码666666可以随便起,但不要自已为难自已。要易记。输入后,按Enter确定,会有成功提示。

6、然后再输入net localgroup administrators abcde /add命令,提升这个帐号的权限,使其具有管理员权限,进入系统后,就可以有权修改密码。按Enter确定。

7、等提升成功后,也会有成功提示。就可以退出带命令行提示的安全模式,重启电脑,正常进入系统,来到登录窗口,输入刚创建的帐户与密码,进入系统。

8、然后从控制面板进入用户帐户,找到忘记密码的帐户,点击进入。重新输入新密码,然后点“创建密码”按钮。密码就修改过来了。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

住址 :

乙方 ( 委托方 ):

住址 :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 , 必须恪尽职守 ,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帐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 , 甲方以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 ,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 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 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 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 , 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帐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帐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帐户 5 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 5% ,并打入 10% 的波动风险金(既将 5w*15%=7500 )。甲方时刻保持帐户的总资金在 5.25 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帐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 帐户总额 <5.25w, 乙方可强行平仓 , 所得归乙方所有;

2,5.75w> 帐户总额 >5.25w, 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 ,5.25w 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 ,帐户总额 >5.75w ,大于 5.75w 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 5.25w+ 总帐户收益 的一半,甲方得 7500+ 总帐户收益 的一半);

4 ,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 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 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 ,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第8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 农民 养老保障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比较缓慢,这将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进程,因此如何建立和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就显的尤为重要了,探索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本文的初衷。

我国是农业大国,大多数人口在农村,我国的发展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村如何发展的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和重点是农民如何实现小康的问题,是农业如何搞活的问题,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城乡差距仍有扩大趋势。近20年来农村陆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养老的社会因素,如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进城市,将造成其人口的畸形变化,这将直接冲击农村土地和家庭相结合的养老结构,致使部分农民缺乏养老保障,这一潜在问题可能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正处于解决农保问题的战略机遇期,前进则一举多得,不进则退,农保制度安排的成本将成倍增加,甚至成为阻碍党和政府实现既定战略目标实现的社会原因之一,所以建立和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我国农业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这决定建立多元化的多支柱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最佳选择。

首先是土地保障。土地是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三农政策应当着眼于提高对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

土地是广大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在我国是不能更改的事实,只有通过最佳政策选择和最优制度安排来提高土地保障力度,才能建立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其次是建立养老金个人帐户。个人养老帐户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和国家政策支持及适度资助。在完善土地保障的基础上建立养老储蓄是必要的补充。个人养老金帐户具有护送农民进城的功能,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具有联合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功能,以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

最后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贫困农户提供救助是体现政府协调农业市场失灵的表现。

为符合我国国情,我们应将土地保障与个人养老资金帐户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即建立三支柱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在我国形成养老金家庭供养社区服务国家最低保障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做到人人养老有适度保障。

在21世纪。社会养老保障不再意味着政府单方面筹资和管理,多主体合作利用社会资本和政府与市场结合等公共选择正在取代福利国家的政治选择,因此,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呈多层次发展趋势,一个完整的保障模式通常是多层次体系的整合。在我国农村建立“土地和个人养老金帐户相结合”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第一个层次应当向城镇退休人员及供养人口提供相当城镇社会平均工资20% -30%的养老金,农村居民的土地收人(包括实物和现金)和居住设施折价等于或略底于这个水平;在第二个层次,城乡个人帐户参保人将达到各占50%;如果尽早建立和完善前面两个层次的制度,则可以减少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压力,将其控制在总人口的1%以下,即1500万以内。

在我国建立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一项综合工程,如何完善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关键是在于制度创新,因此,应出台和完善政策,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提高土地保障的功能提高土地保障的关键是一要通过政策支持和组织措施,减少农民土地经营风险和提高农民收人,二是发展多样化的土地养老保障措施。

二、妥善处理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民失去土地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我国已经制定了土地保障条例,在征收土地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兑现土地补偿金,并利用个人养老帐户的功能合理安排失去土地的农民进城居住、就业和养老保障。 转贴于 三、从有条件的地方做起坚持“分类指导、依次推进”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民保障制度的建设。

四、充分利用金融资源,节约制度成本信息共享和帐户管理都需要交易成本,包括专业人员、帐户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等。目前我国利用金融资源的办法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商业银行经办个人帐户养老金业务。

五、扩大农村养老金保险覆盖面我国加人WTO后,城乡协调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既要适应大量农民进城务公需要,又要适应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当覆盖拥有土地承包权的所有农村居民,无论他们处于怎样的就业和生活状态,如被终止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

六、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养老金个人帐户制度个人养老金帐户的建立是解决农民养老的基本条件,它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渠道加以筹集和建立。利用导向政策鼓励、帮助和引导农民建立养老金帐户。让农民自己开设个人帐户,建立封闭管理的锁定帐户。

七、运行农保基金托管制度

具体做法:

(1)由托管银行建立封闭运行的帐户系统,确保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直接进人托管帐户,以最快的速度进人投资和增值过程。

(2)建立中央农保信托基金和管理机构,对农民养老保险管理相对成熟的地区可以建立省级农保托管基金。

(3)建立省级“农保基金理事会”,代表参保农民作为农保基金帐户托管和投资管理的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权,并进行。该委员会由地方人大、司法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参保人代表共同组成。

(4)建立农保基金运营监管制度。将农保基金纳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范围,进行综合监管。对农保基金各项投资由各自金融业监管部门分别进行监管。同时,依法保护受益人、中介机构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权。

八、建立高效率的农保管理和监督体制在全国建立垂直的、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离的农保管理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负责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汇集综合信息和进行监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具体执行政策和方案,并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工作,汇集地区信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宣传政策、监督具体方案的实施,汇集地区信息;县乡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宣传政策和执行方案,汇集并上报地区信息;乡镇政府负责向农民社区派出联络员,负责宣传和联系参保人。

第9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岗位职能

为了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反洗钱工作,实行领导总负责,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的指导方针,特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二、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城郊联社*年度反洗钱工作安排》(呼城郊信联发[20*]69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无误地收集交易信息,并按照可疑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和报送。

3月26日联社举办了反洗钱培训班,讲授了当前国内反洗钱形势和任务,传授了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从理论上讲解了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参加培训人员要继续学习,深刻领会,并将培训内容、操作技术和方法传授给其他职工,共同提高、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履行好这一项重要职责。

三、规范业务,严把责任关

㈠认真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规定》,以“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开立各类银行结算帐户,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办理结算业务。对于已经开立的未在人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结算帐户,必须于4月底前补办开户手续,收集开户信息资料上交总社统一办理。对不能提供开户信息资料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户手续,填写“销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前在人民银行办理过开户手续,由于营业执照等原因无法重新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还必须将已作废的开户许可证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对于无法联系的或长期不动的帐户,各分社也要于4月底前进行清理注销,统一进入不动户(集中户)管理,清理时各分社要将清理帐户的单位名称、帐号结余金额填列名单,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上交总社管理。

㈡按照《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并办理结算业务。对已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限4月底前补办相关开户手续,签订协议书,做到一户一档管理。对在4月底前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一律转为一般储蓄存款帐户管理,并停止办理转帐业务。

㈢按照《储蓄管理条例》为居民开立储蓄存款帐户,严格执行“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将存款人的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个人信息记录在传票上面。储蓄帐户只能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帐结算业务。对个人当时存入的储蓄存款24小时之内办理支取的新开户,必须到原存入网点办理,不得通兑。

㈣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在为客户办理开户时要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文件等,做到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㈤对于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的有关信息、审批手续及开户申请、协议书等要一户一档进行保管,并保证帐户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㈥大额现金按规定审批报备,按照《信用社现金管理办法》中的审批权限执行,不得有漏审批或无审批现象发生。对于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支取必须认真登记并完整记录身份证信息,月末随月计表一并报回总社,总社汇总后于月后5日前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报备的大额现金业务要及时、完整、不得出现漏报或误报。

㈦大额现金交易按时上报:

⒈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存款帐户一次性提取现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对该笔存款的支取时间、单位名称、支取金额、用途、审批人等信息要进行详细记载,并于月末随月计表报回总社,总社汇总后于月后8日前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该笔现金业务支取时必须提前向“人民银行金银货币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⒉对于个人存入金额单笔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存款业务,对存入时间、存款人姓名、金额、身份证号码等要进行记载,并于月末随月计表上报总社,总社汇总后于8日前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

⒊对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额现金或一日数次累计支取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各分社、柜组要单独登记,并于晚上随款车报回总社,总社汇集后于次日上午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

㈧对于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在使用现金时,必须提前向人民银行金银货币处报批,严禁随意为临时存款户、专用存款户和一般存款户提取现金。

四、切实做好反洗钱的宣传工作

每年5月、11月是人民银行规定的反洗钱宣传月,届时我社将统一悬挂反洗钱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柜台一线人员要做好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大家认识反洗钱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第10篇

一、业绩评估的目的与意义

期货投资组合(或基金)评估是对投资管理人(或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衡量,其主要目的是将具有超凡投资能力的优秀投资管理人鉴别出来。

此外,投资者需要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表现,了解其投资组合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他的投资目标,监测投资管理人的投资策略,为进一步的投资选择提供决策依据;投资顾问需要依据投资组合的表现向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投资建议;投资管理公司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进行投资风险和绩效的监控。

二、业绩评估的困难性

首先,投资技巧与投资运气的区分。交易帐户的表现是投资管理人技巧与运气的综合反映,很难完全区分。要尽量区分这一点就要选择合适的考察期限。本文建议以周为基本统计单位,以三个月为一个评估期限。

其次,比较基准的选择.。中国市场没有农产品指数、也没有有色金属指数(就是有,一个交易帐户既投资大豆又投资铜,也不好比较),再说期货市场存在做空机制,因而比较基准很难统一。从评估实际看,大多数投资管理人倾向于某一稳定的投资风格,而不同投资风格的投资管理人可能受市场周期性因素的而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群体特征。本文建议将期货投资管理人分为两类:以投资套利为主单边持仓保证金不超过总资金三分之一的稳健型;以纯投机为主的激进型。

第三、投资目标、投资限制、操作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水平上的不同,使得不同交易帐户之间的业绩不可比。比如,由于投资目标不同,投资管理人所受的投资范围、操作策略等的限制也就不同。

第四、投资管理人操作风格的稳定性。如果出现投资管理人在考察期限内改变操作风格,将会引起收益率的较大波动,而这种波动与通常意义上的市场风险概念并不完全一致。

此外。衡量角度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分散程度、被评估帐户是否跟投资者其它帐户关联等也会影响业绩的评估。

三、关于投资风险。投资理论认为,投资收益是由投资风险驱动的,相同的投资业绩可能承担的风险并不同,因此,需要在风险调整的基础上对交易帐户的业绩加以衡量。由于期货投资是资本市场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其保证金交易的杠杆原理使得其风险和收益的波动程度大大高于其它投资品种,相应的期货交易帐户的风险管理也有其独有的特性,大家所熟知的证券投资是一个全额保证金的交易方式,投资者需用自有资金购买股票、债券等,不能采用透支的方式交易,这样收益率的波动将明显小于保证金交易下的期货投资。反过来说,如何保证期货交易帐户的总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国内期货交易所的活跃品种保证金比例多为5%,即便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交易增收3个百分点,保证金的比例也仅为8%,大大低于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资金要求比例。以目前国内期货品种涨跌停板±3%,当日单边波动可能造成保证金的理论盈亏为±37.5%(3%÷8%)。相对与股票投资的10%而言可谓放大了3倍有余,所以在对期货交易帐户管理时,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期货投资的安全是很有必要的。期货经纪公司普遍采用保证金占用金额与客户权益之比的来反映交易帐户的风险情况,殊不知遇上套利或参与交割的帐户,这个指标就会失真。本文建议改为净持仓(或对反向头寸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折算)来反映,另外采用投资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衡量风险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四、关于平均收益率。

现行的平均收益率计算公式有两种:一种是算术平均收益率;另一种是几何平均收益率。几何平均收益率,可以准确地衡量交易帐户的实际收益情况;算术平均收益率一般可以用作对平均收益率的无偏估计,因此,它更多地用在对将来收益率的估计上。五、三大经典风险调整收益衡量

由于期货投资与证券投资有类似之处,在进行期货交易帐户评估时可以参照证券投资基金评估的方式。在国外对交易帐户业绩的评价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按照基准收益率将评价指标分为两类:一类基于CAPM模型,将市场指数作为基准收益率简称为CAPM基准;另一类基于APT模型,以多因素模型决定的期望收益作为基准收益率即APT基准;其中基于CAPM的夏普业绩指数法、特雷诺业绩指数法、詹森业绩指数法较为广泛。

1、夏普业绩指数法。夏普业绩指数是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基础上的,考察了风险回报与总风险的关系,公式如下:S=(Rp―Rf)/σp

其中:S表示夏普业绩指数,Rp表示某只基金的考察期内的平均收益率,Rf表示考察期内的平均无风险利率,σp表示投资收益率的标准差,它是总风险。

夏普业绩指数越大,基金的表现就越好;反之,基金的表现越差。

2、特雷诺业绩指数法。特雷诺认为足够分散化的组合没有非系统性风险,仅有与市场变动差异的系统性风险。因此,他采用基金投资收益率的βp系数作为衡量风险的指标。

T=(Rp―Rf)/βp

其中:T表示特雷诺业绩指数,Rp表示某只基金的投资考察期内的平均收益率,Rf表示考察期内的平均无风险利率,βp表示某只基金的系统风险。

特雷诺业绩指数的含义就是每单位系统风险资产获得的超额报酬(超过无风险利率Rf)。特雷诺业绩指数越大,基金的表现就越好;反之,基金的表现越差。

3、詹森业绩指数法。1968年美国学家詹森系统地提出如何根据CAPM模型所决定的期望收益作为基准收益率评价共同基金业绩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J=Rp―{Rf+βp(Rm―Rf)}

其中:J表示超额收益,被简称为詹森业绩指数;Rm表示评价期内市场的平均回报率;Rm-Rf表示评价期内市场风险的补偿。当J值为正时,表明被评价基金与市场相比较有优越表现;当J值为负时,表明被评价基金的表现与市场相比较整体表现差。根据J值的大小,我们也可以对不同基金进行业绩排序。

六、实用的评估方法

第11篇

为贯彻执行《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经营B股业务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办理B股保证金帐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持有效《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继续从事B股经纪业务(即买卖);其在各地所有的证券营业部也可以从事B股经纪业务,按照《通知》规定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

(二)没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下属的证券营业部,如果持有有效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且已经开办B股经纪业务,该营业部可以继续经营B股经纪业务。按照《通知》规定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

(三)已经取得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证券营业部,《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尚未办理展期的,持上述证书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B股经纪业务证书》,按《通知》规定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

(四)重组或更名的证券经营机构,其已开办B股经纪业务的,凭重组或更名前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和有关部门关于公司重组或更名的批准文件,按《通知》规定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

(五)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的信托投资公司,其证券营业部按《通知》规定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时,可以用《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代替《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同时提供总公司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和《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

以上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证券营业部办理B股保证金帐户,无需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审批。其他没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均不得从事包括B股经纪业务在内的各项外汇业务。

二、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外资银行或境外银行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向其所在他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分局申请,由所在地分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三、《通知》第三条“证券经营机构在一个商业银行只能开立一个B股资金帐户,不得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一个以上的B股资金帐户”,是指同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在同一商业银行的同城分支机构只能开立美元和港币B股保证金帐户各一个。

四、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商业银行开立的B股保证金帐户只能用于与B股交易有关的资金、股利红利收支和证券交易税费的支付。经批准有经营外汇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从事B股自营买卖,其B股保证金帐户,不得与其经营性外汇帐户串用,不得用于其他外汇业务。

五、证券经营机构应根据B股投资者的有效身份凭证,对居民B股资金帐户和非居民B股资金帐户分帐设立,并作显著标识,同时保留B股投资者的开户资料备查。

境内居民个人所持的有效身份凭证是指中国的居民身份证,非居民所持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指有效的外国护照。

第12篇

一、建立个人基本帐户系统的必要性

个人基本账户是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综合性信用账户,是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现有的城市综合网络等先进的信息传导手段,统一管理个人客户的资产、负债等业务,并能为客户提供存取款、电子汇款、个人贷款、转帐结算、投资理财等一体化、多功能的金融服务系统。建立个人基本账户,实际上是要建立居民的“金融户口”,个人的一切资金往来,都以这一基本帐户为基础,并为银行开展分析活动提供快捷便利的通道。

第一、有利于客户投资理财。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和社会资金的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收入逐步向个人倾斜。据有关资料,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到目前达到6万多亿元,个人金融资产总额达到8万多亿元,广大客户对投资理财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个人基本账户,既可以方便地运用个人资产进行投资理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客户在银行建立真实可靠的个人信用,据以充分享用银行提供的全面金融服务,特别是对一些中高收入阶层和个体经营者尤为重要。诸如对个人购房消费贷款、购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以及质押担保管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建立个人基本账户系统,就可满足他们的需求。

第二、有利于实行存款实名制。推行存款实名制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要实施金融制度的改革,强化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明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关系,大幅度减少向社会的现金投放量;同时可以增加个人收入的透明度,强化国家税收,有效地防范隐形收入和腐败现象的滋生。由于建立个人基本账户是以实名制为基础的,因此对国家实施金融制度的改革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举措。

第三、有利于银行金融创新和规范化管理。目前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其焦点主要是金融产品的竞争,而金融产品的竞争主要是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竞争。从银行的服务方式看,必须运用网络优势,打破原有的核算体制,实现生产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规范化的管理。我国银行长期以来沿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核算办法,实行的是以科目为中心的帐务核算体系,即一个科目下面设若干个帐户,这样只能核算银行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而不能核算客户的资产、负债等情况,限制了业务的发展,也没有与国际通行的(既核银行,又核算客户)的办法接轨。同时,资源没能充分利用,推出的产品既单一又不联系。建立个人基本帐户系统,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变以科目为中心的帐户组织体系为以客户管理为中心的帐务组织体系,连续、系统、完整地记录和监督个人金融业务的全部活动,通过评定客户服务等级,确定信用额度,提供差别化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管理其资产和负债,实现银行的商业化管理,推进金融创新的更大发展和综合经营效益的提高,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发展需要。

第四、有利于向国际银行惯例靠拢。国外许多商业银行都有建立个人基本帐户的做法。比如美国的花旗银行、美洲银行,新加坡的华联银行,香港汇丰银行和韩国的银行,都实行了个人金融实名制,提供了面向个人的储蓄、信贷、外汇、活期转帐、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特别对开立个人金融帐户的不同信誉标准的客户,实行等级服务,受到客户的青睐。

二、个人基本帐户系统基本架构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个人基本帐户,首先必须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整体联动,分户核算,集约经营,保证安全的指导思想。同时,应坚持以下四个主要原则:一是先进性。要发挥新技术的优势,利用计算机和网络通讯等现代化手段,不仅快速、准确地处理现有业务交易和信息服务的所有内容,而且要扩大电话银行、ATM、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工具的转帐和查询业务。二是便利性。一方面,要与现有业务体系并轨运行,处理好与现有业务的关系,为银行零售业务的整体发展提供支持和促进,以适应不同客户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利用电子技术,简化业务流程,方便客户操作,减少柜台人员的操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可扩充性。设计个人基本帐户,一定要具备良好的扩充能力,要能为未来的发展留有足够的空间和接口。四是安全性。设计个人基本帐户,要贯彻强化基础管理,严格业务操作,规范流程和控制,切实防范风险方针,确保帐户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业务的顺利推展。

(二)系统结构及目标

开发个人基本帐户,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综合网络系统。通过城市综合网络系统,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交易、客户服务和信息管理三个互为关联的系统。

从业务交易系统看,它应是个人基本帐户的主体功能系统,要实现对客户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同时为客户服务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基础信息。

从客户服务系统看,它是以业务交易系统为基础的后台服务管理系统,对系统内的有关信息加工分析,评定客户服务等级,确定客户信用状况,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并为前台交易提供服务与支持。

从信息管理系统看,它是以业务交易系统、客户服务系统为基础,为银行提供客户信息管理、资金管理、零售业务效益管理服务,同时为银行的资金、成本、效益管理提供基础数据的系统。

上述三个系统一方面满足客户的账户管理,一方面满足银行的帐务管理,从而实现对个人基本帐户业务信息的最大利用,将客户和银行的资产、负债、权益、成本和损益增减变化的情况和结果都反映出来。

(三)账务核算体系

个人基本账户系统,应按客户设置户头,以个人基本账户为核算基点,分类连续记录个人客户的金融业务活动。从账户组织体系看,一方面,银行应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其资产、负债业务归集在个人基本账户下统一管理。客户凭个人基本账户和款项代码,即可处理各类个人存取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等。同时,银行也要根据客户需要,为其提供信息加、统计报表和特惠服务。另一方面,银行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的要求,对个人基本帐户发生的业务进行帐务管理。在此基础上采集、加工、维护相关信息,建立信息资料库,形成银行和客户的有关会计报表。然后分析客户信息,评定为客户服务的等级,根据客户对银行贡献大小提供差别化服务。不仅如此,要按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管理好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实现商业化管理。

(四)系统的功能定位

通过建立个人基本账户系统,最终应实现为客户服务的多项功能。当前至少要有三大功能:一是业务交易系统功能。包括在网点柜台实现存、贷、汇、结、理等服务,在ATM、商户POS、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实现存、取、查、转等一般性业务和特殊业务。二是客户服务系统功能。包括客户信息管理,评定客户服务等级,确定客户信用额度,授权授信管理等。三是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包括客户的资产负债和贡献评价,业务成本效益分析,信息维护等。以满足客户对自身资产的管理及投资理财业务需求,同时满足银行培植优秀客户群体、提高经营效益的要求。

三、开发个人基本账户系统的主要措施

第一、更新观念,齐心协力做好开发工作。建立个人基本帐户系统,虽针是银行零售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的一项任务,但它涉及到全行各个部门;不仅是目前账户核算上的一场改革,更是零售业务发展今后带有方向性的思路;不仅是各家银行迈向商业化道路上的一个举措,而且是一场大的信息技术革命。可以说,这个系统的建立,是银行对原有核算体系的一大突破,意味着我们的经营思路,服务方式和操作手段等都要有一个大的改变。作为各级行的主管人员,特别是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这个项目的开发,并把此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项目组和工作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才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