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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养老

时间:2023-05-29 18:03: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费养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消费养老

第1篇

感慨一:好奇

消费养老模式,由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公司于数年前创立,其模式并不复杂,首先,由家帝豪公司与消费者签订一合约,消费者如同意,即可加入消费养老。此后,你的每一次消费(包括在家帝豪公司消费或在与公司签约的全国各商场饭店等场所消费),即可获得公司一定的返点。但是,此返点并不交与消费者立即折现,而由公司委托给第三方,比如国家认可的养老投资基金或其他投资公司,再进行投资增值。最后,以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为期,公司最终会将返点加上投资后的总收益,全部交与消费者,以供其养老之用。如此模式,比较新奇,过去确实闻所未闻。

感慨二:兴奋

仔细听来,消费养老模式,确实是一创新,既可以促进消费,又有利于养老,加入此一模式以后,只要你消费得愈多,返点和再投资收益就会愈多,回报也就愈大,今后,倘若老了,养老资金也就愈是充足。如此模式,一来既能刺激即期消费,解决我国内需长期不振的难题,二来又可预防中国进入深度老龄社会后养老资金严重不足问题。真可谓一箭双雕,一举两得,实乃利国利民之大好事也。

感慨三:担忧

如此好事,进展如何呢?据公司介绍,此一模式,公司已经正式推出两年多,有多少人参加呢?第一年,约8000人,第二年,约70000人。说少,当然不算少,说多,确实也不多。为什么如此利国利民的好事,整整推了两年,700多个日日夜夜,收效并不显著呢?专家学者分析认为,此事虽然好,难度比较大,细说下来,有以下三难。

一是法规之难。消费养老模式,其首期返点与一般商家打折促销之类,差别不大,这没问题,与现行法规并不冲突。但是,返点之数,并不交与消费者,还要再行投资,且在十年二十年之后,才能返还。如此做法,显然就会涉及金融、投资、保险等诸多领域,我国的现行政策法规对此虽未明确亮出红灯,但也从未开过绿灯,也就是说,对此迄今尚无明确规定。这就让人不免有些担心,假如今后事情越搞越大,全民都来参与,上面是否会认可,会不会亮出红灯,触礁搁浅呢?

二是操作之难。返点之款,还要再行投资,必然存在风险。近些年,世界范围金融市场波谲云诡,起起落落,谁敢打包票你这投资就是只赚不赔?倘若赔了,消费者苦苦等了十年或者二十年,不但没有赢利,反把返点全给亏进去了,他们岂不要大呼上当,甚至有可能闹出事来?此事今年发展下去,到底由谁监管,谁为亏损和风险买单?

三是信用之难。一家民营企业,独出心裁地提出如此涉及广泛民众之消费模式,且其养老受益,须以十年二十年或者三十年为期,这对企业信用,无疑是极大考验。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它能否确保稳定运营二十年或者三十年?会否因种种不可控因素而倒闭呢?众多消费者凭什么相信你?谁为企业长期信誉买单?由于消费者心里没底,参保自然不会踊跃,发展也就难免缓慢。

第2篇

关键词:资产建设 消费养老

引言

老年福利制度是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老年福利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郑功成,2011)。社会养老保险按资金来源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府,这是基本的养老保险,这种保险虽然看似有国家作为依靠可以满足多数人的基本需求,但是我国是个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这种养老保险无法具体顾及到每个人,只能关注宏观层面,因而整体覆盖率比较低,还有很多人无法得到保障。第二类是企业,这类保险只能作为一种补充,并且也只能是宏观层面上的,无法具体关注到每个人,我国的企业起步晚,现阶段实力和发达国家相比,是比较落后的,养老保险会加重企业的成本和负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第三类是个人,这类保险可以具体到每个个体,并且按照个体需求而定,可是这就加重了个人的财政负担,降低了个人甚至整个家庭的消费支出能力,尤其是对经济贫困的人口而言这类保险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在以上这些重重矛盾之中,养老保险该何去何从呢?消费养老就为以上这些矛盾寻求到新的出路。

消费养老这个概念在国外是没有的,但是消费养老这个思想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成果,就是关于养老保险与社会经济关系的研究。马丁·菲尔德斯坦在传统生命周期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扩展的生命周期理论。他的实证表明了社会养老保险会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他还强调,在检验其他关于消费行为的假说时,应该考虑到社会保障财富变量。荷兰的学者也实证检验了养老保险与总消费水平的关系,结论是养老金财富值显著影响消费的水平。虽然国外的学者没有明确提出消费养老的概念,但是他们用实证的方法论证了养老保险和社会经济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消费养老这个概念在我国比较新,因此我国学者对于消费养老的研究较少。吴清就提出消费养老的概念:消费养老是近出现的一种养老模式,其核心是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应该给予消费者一定的养老金回馈,在不影响企业运营和消费者日常消费的情况下,实现零成本,轻松积攒养老金。张继肖提出消费养老的保险的三个特点:一是免费,消费者只需在消费养老保险所提供的消费平台进行日常消费即可,无需额外交付保费。二是方便,消费者在一次性办理进入消费养老保险项目企业的网络后,即可将以后的投保活动蕴于日常消费活动之中,极为方便。三是实用,该项目提供的是消费者自身的养老保障,事关消费者生老病死等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因此显示出极高的实用价值。

消费养老的意义

我国是个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的国家,到2050年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机制提出考验,“未富先老”的中国还没有来得及积累足够的社会财富就要开始准备承受巨大的社会保障负担。因此,消费养老的出现就更具意义。

消费养老是一种消费者无需提供额外成本,企业只需要在保证盈利和资金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按消费者消费金额的比例抽取出一小部分资金作为消费者的养老保险,如此积累,对消费者本身、企业和政府都有益处:第一,消费者既消费又能从中获取养老保险;第二,企业亦能从中扩大销路,获取更多的利润;第三,对政府而言,可更好地规范企业纳税,防止企业偷税漏税。总的说来,这种消费和养老相结合的模式,为现在的年轻人积累养老金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也为国家和政府解决养老问题、应对老龄化的挑战提供了一种新途径。

资产建设理论及其福利效应

资产建设是指政府或非政府组织有组织地引导和帮助穷人进行资产积累,从而简单地直接增加其收入与消费,穷人依靠自身积累的资产进行特定月的投资,从而实现自身发展,走出贫困困境(见图1)。

现有的社会保障模式,基本是以生活资料为本的社会保障。以生活资料为本的社会保障存在严重的弊端,都是提供生活资料、保障基本生活的消极性的,缺乏积极的激励机制。美国教授迈克尔·谢若登首先提出:“社会保障应当从生活资料保障模式转变到资产建设模式上来。资产建设是当今世界社会保障发展的一种新的、重要的方向,资产建设作为一种制度,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开拓出一片新的天地”。

资产建设的福利效应:人们有了资产,可以从长计议,追求长期目标,通过资产建设,可为穷人提供可持续升级,提升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降低其脆弱性,增强抵御风险和发展的能力。因此应该让每个人参与资产建设,让政策具有进步性,也让资产建设终身制和灵活性,并能够对社会保护与经济发展努力积累充足的资产。

依据迈克尔·谢若登提出的理论,在美国1998 年颁发了联邦资产独立法案,明确以资产为基础的社会政策的法律地位,美国历时四年开展了被称为‘美国之梦’的个人发展帐户示范工程:个人发展账户制度。“美国之梦”个人发展账户示范工程对我国反贫困制度的未来发展有巨大启示。因为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是以低保为主,就是给予贫困人口最基本的生活补助,贫困人口仅仅依靠这些补助度日,没有“造血”的能力,因此没有脱贫致富的机会,也为此让他们成为了这个社会的“附属”,而不是“创造者”。

在养老保险领域也可以借鉴“美国梦”这一工程的思路,建设消费养老账户。这就将资产建设理论和消费养老结合起来了。这一结合对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又会产生怎么样的意义和影响呢?下文探讨这两者结合—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

构建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

“资产建设”理论的提出者迈克尔·谢若登提出一个资产建设政策方案:个人发展账户。个人发展账户是指个人储蓄性养老金计划,是建立在个人名义下的一种可选择的、有增值的和税收优惠的账户。我们要构建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就要把个人发展账户和消费养老模式相结合,建立消费养老账户,让弱势群体提升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及其它福利效应,进而帮助弱势群体脱贫,同时又起到养老的作用。模式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面对所有人,因此国家要投入资金和技术,建立我国人民的消费信息数据库等,这样让资产型消费养老有了硬件的支持。并且规定加入这一模式之后,消费养老账户里面的基金只能用于一个目的,就是养老,如果符合这一目的,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但是如果当事人要半途取出用于其他目的,那么将会处以高额度的罚款。

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的个人账户中的基金,可以在当事人自愿或者通过遗嘱等形式,以类似遗产继承的方式,转移给当事人的继承人来继承这笔基金,但是继承形式也必须是消费养老账户。这样特别有利于贫困人口的资产累积。

以资产为基础的福利是一个长期的概念,所以个人发展账户要从青年人入手,而且青年人的消费占国民总消费支出的比重相当大,所以应该多向年轻人宣传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的优点,鼓励青年人积极参与消费养老。

国家可以以对企业优惠税收的形式,让企业将这部分税收按消费的比例转移给特定人群就是贫困人口的消费养老账户。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贫困人群更多的补助。

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的消费养老账户中的基金累积到一定的程度,保险证也可用作抵押凭证,可以取得一定金额的住房贷款、创业贷款等。比如创业贷款,赚到钱之后把钱还上,再将其多余的钱存进个人账户中,这样有利于贫困人口拥有摆脱贫困的机会,又有利于资产的形成和累积。

老年人如果把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的消费养老账户中的储蓄都用完了,可以将自己的住房抵押出去,领取养老津贴,等死后,政府再拍卖房产。这种模式已经在新加坡运用了,但是还没有推广到全世界。这种模式尤其是对孤寡老人而言,特别具有保障作用。

由于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的数据更新很快,时间跨度长,参保人数相当庞大,这种模式需要国家给予法律的保障和认可。有了立法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应该综合加强监督力度,对产品的质量、企业的利润、参保缴费、企业的税收等情况进行专门稽查和监督检查,确保消费养老基金的基金安全以及账目安全。而且,还要各个部门之间紧密配合,规范进行操作。

这样做,就使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起到了帮助穷人提高投资增值的能力,也加强了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这就类似“水库”的作用,旱季放水,雨季储水。对于个人的养老规划,对于贫困人群,构建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未尝不是一个优选。而且,这也告诉我们,在社会保障里面引入金融政策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创新了保障形式,给了贫困人群致富的机会,对于抑制贫富分化有着长远的效应;也为中国现今养老保险存在的不足提供了补充的出路,对于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大的中国,这是十分重要的。总的来说,资产型消费养老模式这一思路大大拓宽了社会保障的新视野。而社会保障制度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是社会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

消费养老的发展现状实地研究

消费养老是新近崛起的一种养老模式,指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给予消费者一定的养老金回馈制度,通过“消费-返利-增值-养老”将本身并不相干的消费行为和养老保障有机结合起来。

“消费养老”模式是由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建华在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教授所提出的“消费资本论”的基础上创新提出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消费养老”计划能在不增加消费者负担的情况下,逐步为消费者积攒一笔可观的养老金,有效弥补了消费者退休以后基本养老金不足的问题。此举不仅有利于改善现行养老保险的支付状况,增加我国居民养老金储备,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促进我国国民消费、扩大内需方面也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近年来,在上海、重庆等地已悄然兴起了通过消费积分参与养老保险的营销模式。本文就以重庆市为例,来看看消费养老目前在我国发展的状况。重庆市拟推出消费养老卡。以后市民在购买商品、就餐时,就可同时解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但是,消费养老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为企业承诺的养老计划历时较长,信用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并且返利应该进入消费者的“个人帐户”,并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商业保险公司来运营,以确保安全性。对此,消费资产化理论的创始者陈瑜教授也表示赞同:由于是新兴模式,因此需要各方面政策的支持,特别是需要保险机构能设立适合"消费养老"这种具有零星、间断和存款数额时大时小特征的新型养老险种。

消费养老是一个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每个人都会消费,把消费积累起来,再对企业投资,投资再有回报,把消费行为累积起来,慢慢积累以后最终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在这中间,消费养老账户的构造十分重要,可是,目前我国都还没有构建资产建设型消费养老账户的例子,因此存在着很多的弊端。而且就算把消费养老账户建立了,但是没有引入资产建设理论也是不行的。例如穷人具有的消费能力很低,这就意味着富人通过消费养老账户进行养老保险的积累,但是穷人就注定永远处于贫困当中,消费能力不足,并且连消费养老账户的储存能力也不足,就注定这些弱势群体永远摆脱不了贫困。因此还是要进行资产建设理论的引进,这样才能提升他们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帮助弱势群体脱贫并且能够养老这样双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总论卷).人民出版社,2011

第3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居民消费;影响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0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金两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根据上级文件,山东为例,2009年12月,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通过几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到目前提高到了每人每月领取100元基础养老金,这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多缴多得。虽然如此,但是很多人却还是通过增加储蓄值来增加自己的保障,@必然会影响到居民的消费水平。所以说从这两者的影响入手,能够帮助我们完善当下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概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标椎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引导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着力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举措,是继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重大“民生工程”,自从施行以来解决了无数群众的实际问题。[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参保条件并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人员予以养老保障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它具备社会保障以及居民自我保障的双重效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说当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国内“双轨制”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是更具有人性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当下国内养老保险制度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1.消费心理对于养老保险的影响

养老保险对于居民消费心理的影响的问题,众所周知,消费者行为会受到消费心理的影响,消费心理有时候会改变人们的消费偏好以及消费行为,虽然说我国政府一直在力图于通过各种措施刺激局面的消费,但是这些措施的效果却并不理想。[2]很多居民都习惯于把钱存入银行,其实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居民对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不信任。所以说要从社会保障的角度刺激局面消费,还是需要从完善养老保险开始。

2.养老保险缴费对于居民消费的影响

其次就是养老保险缴费对于居民消费的影响,目前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例如:目前,山东省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当年缴费还可享受政府补贴。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居民缴纳最低标准档次的人员占绝大多数,制约了养老金水平的提高,由于大多数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有钱花在刀刃上,居民消费水平并不高。

三、当下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说我们一直在对当下国内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但是他存在一些问题[3]而且具体到养老保险金的发放环节上,也对于个人的缴费多少有所侧重。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差距,物价水平不同,也制约了居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大部分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偏低,导致待遇水平低;在参保“入口”上,对于选择500元以上的高档次标准缴费,获得的政府补贴比选择300元以下的低标准缴费要高,出现了不公平性。很多人免不了会对这一制度有抵触,自然也就降低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公民当中的威信。所以说如何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一个牵扯到社会方方面面的话题。

四、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

1.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虽然通过多方的努力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完善,但是各地发挥在这方面的水平却各不相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由于养老保险制度多是各地的政府制定管理的,相关的管理要求和标准也各不相同。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陋习,也不利于统一管理。[3]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开始日益显现,只有尽快的制定相应的方法和策略,才能更好的保障老人的权利。因此国家应该加强针对养老保险的立法工作,运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也能推动养老制度的不断完善,让老人消除对未来的后顾之忧,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

2.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项工作的实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和进步,使得在很多城市和农村得以推行,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国家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制度衔接,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4]但还要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全民参保,应保尽保。也能够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生活的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刺激消费水平,推动城乡更好更快发展。

五、总结

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出现老龄化的问题,这也体现了当今时代的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针对老龄化问题,我们要切实的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相关部门就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甚至一定程度上,推动他们去消费,去享受生活。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不仅能够使老人们安度晚年,也能够解决他们后代的经济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刺激居民的消费水平是有重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朱波.社会养老保险对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5.

[2]黄东阳.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4.

第4篇

【关键词】养老院;投资风险;控制。

园林式养老院投资就是向园林式养老院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达到资金收益以及服务社会的目的。园林式养老院的投资属于房地产与商业经营相融合的一种投资方式,这种投资方式的周期长、资金量大同时还具有社会公益性。

一、园林式养老院投资风险的主要特征。

(1)园林式养老院的投资短期风险高。园林式养老院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它的效益回收慢、投资成本高,很难对短期内的市场需求做出调整,特别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升高的今天,对于园林式养老院的长期投资一定会取得不错收益。(2)地价对园林式养老院投资的影响。由于土地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同时我国的土地供求关系具有地域性分布的特点。

与此同时,低价还会受到政府土地经济政策的影响。

首先,我国区域地价呈现东南高、西北低的分布形式。但是,即使在同一地区,地价水平也是有高有低,城市级别不同,低价也会有所不同,同一城市内的不同区域也会有不同的低价,因此园林式养老院的投资兴建就要充分考虑建设的地区的低价以及需求等问题。

其次,我国城市地价以及养老需求具有集聚分布的特点。

大中城市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于养老需求量较大,地价也会比较高,因此投资风险大,但收益更高;而人口稀疏的地区地价较低,投资风险也就会相对较小,但是收益会比较差。

(3)园林式养老院的投资风险具有多样性。

因为园林式养老院具有投资与消费的二元属性,使园林式养老院投资的不确定性因素要多于其他投资方式。

宏观经济政策、微观消费模式、人口的不断增长、养老需求的多元化发展等,都会影响到养老院行业的发展。

通常,园林式养老院投资风险涉及消费风险、还贷风险等。

一是消费风险。

消费风险主要是指园林式养老院的投资额度较大,因此对于消费者的收费也会较高,而目前养老院的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限,很多社会行业的退休金不高,因此可能导致园林式养老院入住人数较少,很难收回投资。由于国家的相关养老政策在不断变化,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也在不断变化,同时家庭结构,社会习俗,人的观念等都会影响到老人们的消费观和养老观。

二是还贷风险。

园林式养老院的资金投资量较大,可能会产生相应的借款或贷款等,因此,投资变现对于投资者来说也就十分必要了。园林式养老院投资的变现能力差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开发周期长,不可能在开发过程中就让老人们入住收益。第二,园林式养老院竣工后,市场宣传,得到人们普遍认可等也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园林式养老院投资风险的控制方式。

(1)选择最佳投资区位。通常来讲,市场对于某些东西的需求可以分为有效需求和潜在需求,其中潜在需求是一种思想上的需求,但可能的需求会受到思想挂念或者是消费能力的影响;有效需求则是在消费能力和思想观念上都能满足消费消费需要的需求。在分析园林式养老院的消费需求时,要将两种需求都要予以考虑。园林式养老院投资者只有充分分析市场的需求情况,以需求为根本投资依据,选择能满足投资收益的最佳投资区位,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投资风险。区位选择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宏观区位选择是指选取具体的地区、城市;微观区位选择是指选取具体的街区、地点。首先,宏观区位的选择。宏观区位的选择要全面调研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和需求情况。而一个城市的对于园林式养老院的需求如何,主要有两个约束条件,一是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情况;二是当地养老院行业的发展情况,是否存在供大于求的情况,或者是不能满足具体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其次,微观区位的选择。选择城市内的具体投资区位,对园林式养老院投资项目的确定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微观区位的选择应本着一个基本原则:一是要选择地价相对经济,地皮面积较大适合园林建设,但又不能离市区过去偏远。

(2)投资组合策略。

园林式养老院的投资组合策略是投资者根据投资的风险程度和获利能力,分阶段的对园林式养老院进行投资,争取让完成阶段的项目可以投入使用,并收取相应的收益,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借款风险和还贷风险。

参 考 文 献。

[1]邬沧萍。健康老龄化的科学含义和社会意义[M].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

第5篇

关键词:养老产业;产业政策;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044-02

老龄化问题近年来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也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但当国家政策下沉到基层时,却因各地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同出现区域差异,社会资金进入养老产业由此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而日本是早于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日本在老龄化问题的对策方面做了不少努力,特别是养老产业的培育和开拓上,有不少政策实践对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有着十分有益的启示,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一、日本的养老产业及政策支持

(一)日本养老产业的主要内容

养老产业是随着社会老龄化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的产业,也是由老年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而形成的产业。养老产业包括生产性产业和服务性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大体可分为以下五大类:第一,老年用产品领域;第二,老年照料和生活服务领域;第三,老年住宅和养老设施领域;第四,老年金融、保险服务领域;第五,老年教育、文化、休闲等领域。

(二)日本的养老产业的制度和政策支持

1.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产业指导

20世纪70、80年代,日本的养老产业由政府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产业指导,主要是扶持养老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最终将政府的老年福利事业定位为“以低收入阶层为主要对象,提供民间企业不愿涉足、市场机制无法充分供给的必要的服务”,老年人的大部分需求则尽量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因此,这个时期出台的政策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保障老年人权益,同时推动老年福利社会化和产业化。政府在养老产业中发挥的是指导作用。

2.建立行业指导与建立职业资格制度

80年代后期是日本养老产业的成长期,以日本厚生省成立了“养老产业室”为标志,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开始重视和关注老年人的商品开发和老年市场的发展。特别是通产省作为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开始关注老龄市场和养老产业的发展,还着手制定了“老龄商务伦理纲领”,以加强行业和企业的自律。民间养老院还协商成立了全国性的中日两国养老产业发展比较研究行会,其下设立了基金会,以备个别养老院倒闭时对入住老人进行补偿和救济。同时致力于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从业人员的专业化,不仅是养老产业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老龄社会和养老产业发展的需要。1987年,日本国会通过了“社会福利师和介护福利士法”,并于1989年进行了这两项国家资格的首次考试。

3.指定产业规划促进养老产业与市场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是日本养老产业的发展期。日本以通产省为主,制定一系列的主要政策措施来促进和推动养老产业发展。在这个时期先后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促进福利用具研究、开发和普及的法律”、“长寿社会住宅设计的指针”等。从发展福利用具产业入手,通过“促进福利用具研究、开发和普及的法律”来调整和引导市场产品结构、培育新兴产业,在中观层次的产业政策上,适应老龄社会的市场需要。

4.社会福利制度改革与完善,促进养老产业的扩张

2000年以后是日本养老产业的扩张期,养老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原因是日本建立了世界上第5个护理社会保险制度。这项制度是日本战后为继“全民皆年金”和“医疗保险”之后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中日两国养老产业政策比较

与日本的养老产业政策相比,中国的养老产业政策相对是滞后的。以下就中日两国养老产业政策支持在政府职能、行业指导、产业规划、保障制度等领域进行比较分析。

(一)养老产业政策中政府职能的比较

以日本的厚生省为主,出台的政策措施多源于主管社会福利的厚生省,主要是扶持养老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政府对养老产业进行专门的指导。而中国的养老产业政策中政府职能尚不明朗。“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为辅”符合现实,但居家养老中政府应该担当何种角色,如何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和机构养老等都没有明确。

(二)养老产业行业指导比较

在养老产业的成长阶段,日本政府重视对于行业的指导作用,成立了多个关注养老产业行业发展的协会来进行行业的指导。而且还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专业的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进行资格考试。中国的养老产业还未形成统一的局面。而且对于老年人的商品开发和老年市场发展不是很重视,更没有关于养老产业的相关法律作为指导。此外,从业人员短缺,缺乏专业化的队伍。

(三)养老产业规划比较

日本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对养老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同时出台很多有利于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来促进养老产业市场的潜在需求,扩大市场规模从而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适应了养老市场的需求。而中国的养老产业缺乏长期的规划,一旦出现问题就难以应对。政府对于养老产业的规划重视程度不高,城乡养老产业和公私养老机构都存在失衡,导致国家的宏观政策基本落实不到地方,社会资本很难融入养老产业。

(四)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21世纪,日本养老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原因是日本建立了世界上第5个护理社会保险制度。而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进展相对缓慢和滞后,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同时,大规模扩张的老年保障支出也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有的地区存在严重的养老保险基金空账运行问题。社会保障的不完善抑制了老年人的消费欲望,使相当一部分现实购买力转化为储蓄,制约着养老产业的发展。

三、日本经验对中国养老产业政策的几点启示

(一)加强政府对养老产业的指导作用,全方位扶持养老产业的发展

政府应提高认识,积极发挥在养老产业中的指导作用。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不仅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也是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养老产业发展资金,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对社会福利机构和民间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养老产业所得税,实行信贷政策倾斜,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补贴给银行,通过银行向有资质的养老机构发放贷款,鼓励民间资本的融入。

(二)建立和完善养老产业的政策法规体系

我国可以借鉴日本有关养老产业的法律法规,完善养老产业有关的法律。日本养老产业发展,靠的是立法先行,在立法保障下,实施改革,并不断修改和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例如,日本国会在1987年通过了“社会福利师和介护福利士法”,并于1989年进行了这两项国家资格的首次考试。

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调整,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提供法律监督和保护。由于在现实中缺乏更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及各种管理办法,使养老产业中的很多具体部门无章可循,不便于操作。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订出相关的鼓励、扶持、引导养老产业发展的法规和条例,如《养老产业暂行管理法》、《养老产业管理办法》等。有法可依还应督促落实到位,绝对不能出现中央急而地方不急的状况,否则的话,即使有好的政策法规也难以让人们接受。

此外,还要扩大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并通过有计划的培训,有效地管理,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实现养老服务产品的多样化、市场化。

(三)加强对养老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产业模式

尽管近年我国的养老产业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与日本相比我国的养老产业发展还是相对落后。其主要原因是国家尚未有一个完整地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中长期的老龄市场的培育计划。养老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其市场的形成与发展,非常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培育。这是因为老龄市场在某些领域还带有福利性、非营利性的特征。政府对养老产业与老年消费市场的发展应该要有一个长期的规划。

养老产业的发展一定要走社会化与产业化结合的道路,要注重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发展养老产业,逐渐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产业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养老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对象社会化以及服务队伍专业化。

(四)完善养老保障体制,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

第6篇

我国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现收现付”模式,即将当年所收保险费全部用于支付当期应付养老金,没有养老金的积累。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作为市场经济体制重要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旧有的制度安排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实施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重要文件,用以指导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按照这些文件的精神,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由旧的“现收现付”模式向新的模式转变。

2000年及其之后,先后下发了多个文件,改革创新了基金征缴拨付机制、宏观监管机制、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个人账户实账积累机制、缴费激励机制、企业年金制、多元筹资机制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机制,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由“差额缴拨”改“全额缴拨”,社保机构对企业征缴养老保险费与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分离,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堵住了由企业拖欠和社保机构挤占养老基金的制度性漏洞,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和基金安全。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在旧的国家—单位保障制度下,国家、单位包揽了城镇居民的养老支出,在新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下,占社会保障主要地位的社会保险支出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国家的福利支出将大幅减少,个人支出将大幅增加,这对于习惯于政府、企业包揽的绝大多数城镇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冲击,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支出预期,居民储蓄意愿增强,消费倾向下降。已退休及将退休人员都在重重顾虑下谨慎花费,至于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退休后收入没有保障,则更不敢放手消费。

现行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单位保障到国家保障再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的演变。所谓部分积累制,即设立两类账户(社会统筹+个人账户),并将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分别放入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在养老金给付时则分别从上述两个账户中按比例分配。同地区受益人从社会统筹账户所获给付是相同的,但每个受益人从各自的个人账户中获得的给付多少则不同。最终导致每个受益人养老金给付水平有差异。也就是说,在职期间参保时间越长、收入越高者,其所获养老金给付就越多;相反,在职期间参保时间越短、收入越低者,其所获养老金给付就越少。

部分积累制的筹资模式适当增加了个人责任,提高了劳动者的缴费比例,居民的个人账户积累将会替代居民用于养老和防止意外事故而进行的个人、家庭储蓄。我国居民一向具有较强的预防动机和遗产动机,因此,较高的缴费率可能不会过多地影响人们的储蓄,而只影响人们的消费。另一方面,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人们在闲暇与收入的选择上,往往更注重后者,上缴费用后,人们可能会通过多提供劳动而求得补偿,从而加重就业压力。而且,对于低收入阶层而言,提高社会保障的缴费比例,会减少他们当期可供消费的收入量,减少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可见,过高的个人缴费率不但影响个人的即期消费,而且对我国整个经济的良性运行都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所以,与企业的缴费率一样,在一定的经济条件和工资水平下,个人的缴费水平也应该适度,不能超出职工个人的承受能力。

广大农村居民缺乏社会保障,消费能力释放受到抑制。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和国家财力的原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一直以城镇居民为核心,农村居民向来较少感受到社会保障的安全可靠性。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仍以家庭保障为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变革对农民消费需求影响较小,农村居民缺乏社会保障,从而对农民的消费需求产生了抑制作用。

参考文献:

1.马红鸽.中国养老保险现状与对策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

2.邓大松,林毓明,谢圣远等.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发展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7

第7篇

关键词:缴费基数;给付利率;随机贴现值;退休破产概率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9)03-0029-04

一、前言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若干重大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中国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1986年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制度的试点;1992年颁布实施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 (以下简称《基本方案》);1998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达到8000多万农民参保的最高峰;1999年农村新参保基本停止,农保工作停滞不前甚至一路下滑;2003年以后各地又相继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07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近20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目前中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农保制度改革正迎来了其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新型农保提倡“个人缴费、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三方筹资的模式,取代了原来的“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进行政策支持”,尝试通过增加政府补贴来鼓励农民积极参保,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本文将从微观层次上对此政策措施进行解析。

二、新型农保在苏北农村的发展现状

新型农保制度尝试从筹资模式人手,改善农民参保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局面,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对于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方面,此项政策效应在江苏省阜宁县沟墩镇得到明显反应。从该镇2000年至2008年5月底参保的统计数据来看,截至2008年5月份的参保人数为666人,是2007年参保人数的10.2倍,超出了2000年至2007年的参保人数总和,占全镇总体参保人数的53%。另外,从历年的农保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来看,其集体补贴全部来自沟墩镇自来水厂,2000年至2008年5月期间,该厂参保人数分别为61、58、58、58、58、48、51、50、49,自2000年来基本没有大的变化,笔者剔除掉历年数据中自来水厂的数据后发现,2008年仅半年的参保数据就占到了历年总体参保人数的80.87%,新型农保制度下的参保人数明显提高。同时,由于县财政和村组织开始了补贴,自来水厂不再进行养老保险补贴(原补贴数额等于个人缴费额),因此,集体补助在该镇的新型农保缴费记录中基本消失。

三、新型农保中政府补贴的微观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可持续的个人养老计划,是能够保障工作期间的积蓄能够负担退休以后的生活消费支出,即满足条件:储蓄的未来值=未来消费的现值。用公式表示为:其中,i=1,2,3,…,N代表工作储蓄年份,J=1,2,3,…,D代表退休消费年份,W为工资收入,R为投资利率,s为储蓄额,c为退休消费额,假设形和s都一次性发生在年底。这样,在退休消费和工作储蓄之间有一个转换关系,转换系数可表示为:

根据公式(2),在一定的利率水平R下,工作期Ⅳ年中,如果每年储蓄s元,则将来可以转换为共D年的每年S*a元的退休消费生活。如果工作期间每年储蓄为工资的一定比例S/W,那么意味着将来的退休消费水平为工资收入的a*(S/W)。现假设N=15年,D=10年,根据公式(2)绘制出不同利率水平和工作存款比例所对应的退休消费比例(见表1)。

根据沟墩镇新型养老制度宣传提纲,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0%到300%,县财政按个人缴费额给予10%左右的补贴,村集体可按个人缴费额给以5%以上的补助。现假设农民个人缴费比例为10%,县财政补贴10%,村补贴10%,不考虑集体经济补贴情况下,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能够达到12%(10%+10%*10%+10%*10%)。对照表1,保持利率水平3%,将来的退休消费比例提高为26.2%,相对没有财政补贴情况下,提高了4.4%。可见,在县财政和村共同补贴个人缴费额20%情况下,退休消费比例的提高还是比较有限的。进一步讲,如果政府再适当提高农保账户给付利率水平到5%、7%和12%,那么农民退休消费比例将分别达到33.5%、42.9%和79.2%。可以想象,在1994到1996年,农保个人账户给付利率为12%时广大农民极高的参保积极性,更不用说当年集体经济能够负担养老缴费约40%的直接刺激效应了。另外,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28%(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同样可以运用以上分析结果查看其职工退休消费比例情况,对照表1,针对不同的利率水平3%和5%,退休消费比例分别为61.1%和78.2%,这基本和我国企业职工的平均养老替代率水平61.8%相一致。

总之,新型农保制度中的财政补贴措施,一方面可直接增加农民的缴费比例,因为补贴按照个人缴费额为基数来进行的,对于退休消费比例的提高程度比较有限,但是,财政补贴该项措施,更重要是它的间接效应,即增强农民对农保制度的信心,刺激农民参保,令他们自愿并主动增加个人缴费比例(新型农保依旧采取自愿原则,国家不可以强制个人提高缴费比例),从而相应提高退休消费比例,这将是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

四、新型农保制度的可持续性探讨

这些年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也就是如何保障养老金支取或退休消费一直是学术界和保险界研究讨论的焦点。十几年后,我国四五十年代婴儿潮出生的人群将相继到了退休年龄,对于多是居住在农村的这批人群的养老问题该如何解决?新型农保制度到时能否满足要求?可持续性如何?

退休计划中有着三个重要因素,即消费支出、投资利率和死亡率,这三大要素也是笔者对目前新型农保制度可持续性研究的关键性变量。假如花费开支太多(低估了通货膨胀对长期需求的影响),或者投资很糟糕(过高或过低风险投入),或者低估了参保者的寿命,那么,退休期间的破产概率都要相对增加,相对应的养老计划将不可维持。笔者现把退休破产概

率作为一个风险测量单位来讨论新型农保的可持续性发展。

首先运用随机贴现值SPV来提供一个初始本金被耗尽的概率(退休破产概率)表达式,这个公式能够很容易在Excel中被执行。零时间点未来消费1元的现值可按照公式(3)来计算:公式(3)可在余期寿命T和投资回报率R已知的情况下被运用,也就是说,在确定性的情况下,假如某参保者退休时,拥有的净资产大于PV值乘以所期望的消费额,那么其资金可以维持所剩余的生活,假如拥有少于相应的数目,则将要在某个年龄破产。

当然,R不可能是一个恒定不变的常数,为了更能准确的反映和模拟实际情况,笔者利用ERG(Exponential Reciprocal Gamma)方程(见公式5),根据历年苏北农保制度提供的给付利率情况,提供几组在投资利率均值为5.9%,标准方差为3.8%,不同死亡率情况下的退休破产概率(见表2)。SPV为随机贴现值,T为余期寿命,W为养老资金总额,U,A分别为投资利率的均值和标准方差,λ为死亡率。

根据沟墩镇新型农保宣传提纲,当参保者年满60周岁并缴费15年以上,可开始领取养老金,月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统筹账户储存额)/120,可知,养老金领取标准基本是按照10年领取时间来核算的。对应表2,如果该投保人55岁退休,计划退休后年消费支出为养老资金总额的1/10(对应农保制度中10年的退休养老金领取期),即计划10年以内领取完全部的养老资金,那么破产概率为59.92%,意味着在参保者退休到死亡期间,其破产可能性为59.92%,如果计划利用20年的时间来领取完养老资金,则年消费支出为W*1/20,那么破产概率大大降低,仅为7.42%。如果延长退休年龄到65岁,消费支出为1/10和1/20相对应的破产概率分别为43.67%和5.36%,相对于退休年龄55岁来说,破产概率分别降低了16.25%和2.06%。

很明显,延长退休年龄和降低消费支出,都可有效降低退休破产概率,消费支出可随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作相应变化。对于退休年龄,目前苏北的新型农保制度不光没有将退休年龄往后延长,对于女性退休年龄反而作了相反的调整,将原来的“男女退休年龄统一60周岁”变成“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男性为60周岁”。新型农保制度的建立可能需要慎重考虑这个因素。

另外,农保个人账户给付利率是影响农民参保积极性的一个关键因素,给付利率从1994年的12%下降到现在的2.5%,极大的动摇了农民对农保制度的信心。现仍运用ERG方程,代入固定不变的利率2.5%和5%,对于退休年龄65岁,消费支出为1/10,参保农民的破产概率分别为73.93%和50.97%,利率为5%的破产概率降低了约23%。可见,提高给付利率是另一个增强农民信心、鼓励农民参保、提高农保制度可持续性的有力措施。

五、结束语

由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寿命的延长,以及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群将陆续步入老年,中国正面临着白潮的迅猛冲击。切实做好新型农保工作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一冲击。随着新型农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有如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帮助政策制定者认识到农保政策背后的微观效用,进一步做好新型农保工作。

1、落实并提高政府补贴比例。2008年9月在苏北农村的调查发现,在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当年并不是自己有意识的参加农保,而是带着试试看的态度只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200元或者400元不等,后来退休时只能领取每月几元的养老金,根本谈不上老有所养,农保的养老保障功能在农村也自此比较淡化。新型农保制度下,虽然提倡地方财政进行补贴,但是如果补贴比例不能落实或者并不足够大,那么缴纳保费就没有了后续性,造成众多的、小额的一次性缴费,其结果会和老农保一样,新型农保应该注重避免这一点。

2、统一农村男女退休年龄到60岁,在今后几年内逐步延长到65岁。由于农村特殊的劳动方式,农民劳动周期比城镇职工相对要长,退休年龄的延长,可以给予农民更长的养老缴费时间,有助增加养老金领取水平,具有双重正效应。

第8篇

创新增加有效供给

近年来,我国消费的持续稳定增长、消费结构的加快升级,为经济平稳运行、稳中有进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同时,高品质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制约了消费的持续扩大和升级。

“当前,居民消费的特点已经从模仿型排浪式的基本消费逐步转变为个性化、多样化的高品质消费,特别是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这些领域的消费需求快速增加,而且可挖掘的潜力非常大。”综合司司L丛亮表示,尽管潜力巨大,但这些领域的调整升级特别是供给的结构升级,仍明显滞后于消费变化。

解决上述问题的路径在哪里?丛亮表示,除突出强调“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以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之外,还要着力破除扩大消费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增强居民消费信心,运用更多改革创新办法,激发市场主体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持续完善消费市场的软硬条件,构建起良好的市场环境。

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传统消费将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发展,消费潜力巨大。”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副巡视员赵立东举例道,比如今年前10个月,我国汽车市场SUV销量同比增长45.6%,成为支撑汽车消费的重要力量,这说明商品消费正经历从有到好的转型,居民消费对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品质服务消费潜力巨大,尤其是旅游、文化、体验等服务消费的需求近年来增长迅猛。以体育消费为例,仅航空运动、水上运动、山地户外等消费的市场规模,有望在2020年达到9000亿元左右。

农村消费升级仍是待开发的“宝藏”。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达到2.4倍,随着农村宽带和城乡双向流通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在农民收入增长持续快于城镇居民的带动下,农村消费增速也持续快于城镇。前10个月,农村消费增长10.9%,超过城镇0.7个百分点。

赵立东表示,培育消费的新增长点,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补上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环境不规范等短板。对于市场上“洋奶粉”“洋马桶”盛行等现状,赵立东表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于优化市场消费环境,通过深化改革、加大创新,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

第9篇

事实上,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阶段以来,养老问题就越来越凸显。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大陆总人口数已达13.39亿,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独生子女们组成的家庭要同时面对4个老人,如此大的压力,也让过去“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逐渐转变为“社保养老”。

但最新的研究报告《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报告指出,在人口老龄化冲击下,我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将给财政造成巨大负担。

看来社保也不是万能,怎么办?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演进,养老,已经成为悬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计划赶不上变化

为什么养老会让我们不知所措?“冤有头,债有主”,这一切都要从养老政策的变化说起。

对此,有网友这样描述这些年的变化:“30年前宣传‘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20年前改为‘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10年前彻底颠覆了过去的承诺,改成了‘养老不能靠政府’;现在我们老了,又说适时推迟养老计划!我们怎么办?”

推迟养老计划意味着,从25岁开始工作到65岁,要缴纳40年的社保,而以2011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73.5岁计算,却只能享受8年养老社保。对此尴尬境况,有网友调侃,“我们要做孙悟空,活得长,才是硬道理!”

但目前的现实情况却是,依靠社保仅仅只能满足喂饱而已。活得越长,需要的资金也越多。

这下悲催了。看来要想活得长,也要有活得长的资本啊!

养老方式不同 资金差异大

虽然这些年国家在政策上鼓励消费,但我们的储蓄率仍然居高不下,而消费者在回答为何不敢花钱时,“ 攒钱养老”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这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要攒多少钱,才够我们养老?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到底要准备多少钱,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始着手准备。有机构调查显示,有42%的人根本没试过计算他们需要多少钱;有预估的也只是简单的猜测,有说200万的,也有说500万的、1000万的。

其实这都隐含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将会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方式?养老方式按最基本要求,可划分为富足养老生活、优质养老生活、基本养老生活。

富足退休生活,需要提前积攒大笔的退休生活准备金,以应对高消费、请佣人、海外旅游、高规格身体检查等;优质退休生活,需要资金用于老友人情交往、国内旅游、养车用车、学习、一般健康检查等;基本退休生活,则只靠社保,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

因此,选择不同的养老方式,要准备的资金有着天壤之别。

战胜通胀才是王道

在准备养老金时,很多人又迷茫了,通胀已经成为他们在准备养老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

按照城镇居民消费水平计算,如果一个人1981年退休,他可能会认为2万元已经足够了(当年人均消费521元);1991年退休,可能认为6万元就够了(当年人均消费1840元);2010年退休,有50万元是不是就够了(当年人均消费13471元)?30年来的经验表明,按照当下的消费水平来准备养老金是不够的。1981年的时候,月收入50元钱是高工资,而在今天的城市中,5000元的月收入也不过是普通工资罢了。

除了生活水平提高外,“钱没了”的关键就在于通胀。如果以10%通胀率估算,那么10年后的1万元相当于现在的3855元;20年后的1万元相当于现在的1486元;30年后的1万元仅相当于现在的573元。

由此可见,要实现我们追求的养老方式,首先就得战胜“可恶”的通胀吧?

理财规划 早作打算

当我们逐渐老去,当职业带来的生活安全感逐步消失,当家庭结构日趋单一,当社保只能部分补偿……我们拿什么来养老,靠什么保证原有的生活质量?答案是:尽早规划,靠投资金融产品,去谋划未来。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目前,各路打着养老之名销售的理财产品风头正劲,但究竟应该如何挑选理财产品,以作养老之用?

近日天弘基金公告称,国内首只公募养老理财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公开发售。一些银行理财产品也纷纷打起养老的旗号;房地产业早就捷足先登,养老地产已成为销售的噱头;信托、艺术品也是不甘落后,想着法的与养老挂上钩。

第10篇

研究我国养老旅游产品开发策略分析

1 养老旅游的概念界定

李松柏认为养老旅游是老年人为了寻找更舒适的养老环境离开他们的常住地,到其他地方休闲、度假、养生,连续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活动。

周刚认为养老旅游在本质上属于老年度假旅游,是老年旅游者以异地养老的形式而发生的不以工作、定居和移民为目的的旅行和游览活动的总称。

这两种定义都是站在旅游者的角度来定义的,笔者认为养老旅游作为旅游的一种,应该以旅游的定义为基础,旅游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短期性生活方式,是旅游者在旅行和暂时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所以我认为养老旅游是指老年旅游者在连续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异地养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2 开发养老旅游市场的可行性分析

2.1 庞大的市场容量为养老旅游提供了可观的客源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2月28日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534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1.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636万人,占总人口的8.1%。并且有关人口专家预测, 老年人数量正在进入增长的高峰期。预计到 2025 年,我国 60 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 2.8 亿, 占人口总数的 18.46% ,2050 年将达到 4.2 亿, 占人口总数的 29.8%,从而成为高度老龄型国家。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老龄人群,而据北京的一些旅行社调查结果显示,70%的老人退休后有旅游的倾向,所以养老旅游有一个庞大的消费群。

2.2 老年消费者具有可观的购买能力

据不完全估算,目前老年人各类收入总和已达到4000亿元,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该数值还将持续增长,到 2010 年可能会突破1万亿。另一方面,与在职的中青年人口相比,子女多已成家立业,负担较轻,而且过去我国老年人大多生活节俭,重积累轻消费,习惯于攒钱,他们往往有着较充裕的储蓄,其储蓄存款将产生较大的近期或远期购买力,从而为我国养老旅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2.3 观念的转变使老人消费者具有强烈旅游欲望

随着闲暇时间的增多,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变得单调而乏味,他们日渐注重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希望在有生之年享受生活的乐趣。他们渴望享受宁静,回归自然,放松身心,旅游正是满足老年人此种需要的绝好方式,它是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的结合,是求新、求知、求乐的综合体验。加之现在一些传统观念的变化,更增强了老人外出旅游的欲望。旅游逐渐成为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方式。而养老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老年方式,将养老和旅游有机的结合起来,使老年旅游者在旅游中养老,在养老中旅游,一定会受到老年老年旅游者的青睐。

2.4 四二一家庭模式的出现,为养老旅游的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所谓“四二一”家庭,是指有四位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二人共同抚养一个孩子的家庭。“四二一”家庭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亿万人民奔小康的艰苦实践中孕育发展而最后形成的。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养育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逐渐进入老龄,随着子女成婚,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将由核心家庭演变为空巢家庭,很多子女已无力独立承担老人的所有养老生活,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正面临困境。

3 养老旅游的产品开发策略

3.1 充分利用现有养老资源

我国现有的社会养老机构有敬老院,福利院,老人公寓等,这些服务设施是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不但设施齐全而且价格合理,在发展养老旅游的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些养老设施,既能满足老年旅游者的各种特殊需求,又能降低养老旅游的成本。

3.2 适度开发优质优价型养老旅游产品

产权式酒店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欧洲,它向人们传递的是一种新型的房产投资和消费理念。酒店开发商将酒店的每间客房分割为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一般不在酒店居住而是将客房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统一出租经营

获取年度客房红利,同时获得酒店管理公司赠送的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既可自己享用,也可用于转让、赠送和继承。

分时度假是指消费者为了今后旅游度假的需要而购买的酒店或度假地房产未来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每年某时间段的房屋使用权。一般的分时度假地都处于环境宜人的城市或景区,非常有利于老人的养老,老年旅游者购买了它一定时段的使用权以后就可以享受优质的养老生活。

针对以健康为核心需求的老年旅游者可开发温泉疗养型养老旅游产品,温泉中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对老年人常有的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动脉硬化、老年原发性高血压病等疾病具有一定的疗效,而且还有保健、美容、护肤的功效,如着名的汤岗子康复理疗中心( 鞍山汤岗子医院) ,利用泉水、矿泥及中西式疗法60余种治疗手段, 对风湿、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心脑血管后遗症有显着疗效。

3.3 重点开发物美价廉型养老旅游产品

虽然我国已经出现了购买力较高的老年旅游者群体,但从整个老年旅游市场来看,具备很强支付能力的人群所占比例并不大。另外,我国老年消费者,大多经历了低生产力水平、低消费水平的阶段,习惯了俭朴的生活方式,养成了精打细算、反对铺张的消费习惯。所以说,重点开发物美价廉型养老旅游产品,可以迅速为市场所接受,刺激市场的进一步成熟。

农家乐养老旅游产品,农家乐一般都位于环境优美的自然景区,这些地方空气清晰、环境宜人,且经济实惠,对大多数老年旅游者具有吸引力。如:可针对老人渴望长寿的愿望,在一些着名的长寿村开发农家乐养老旅游产品,让老年人融入当地的生活,感受当地的人文风情。

第11篇

关键词 老年旅游市场 养老旅游 产品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0.7 文献标识码:A

1养老旅游的概念界定

李松柏认为养老旅游是老年人为了寻找更舒适的养老环境离开他们的常住地,到其他地方休闲、度假、养生,连续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活动。

周刚认为养老旅游在本质上属于老年度假旅游,是老年旅游者以异地养老的形式而发生的不以工作、定居和移民为目的的旅行和游览活动的总称。

这两种定义都是站在旅游者的角度来定义的,笔者认为养老旅游作为旅游的一种,应该以旅游的定义为基础,旅游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短期性生活方式,是旅游者在旅行和暂时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所以笔者认为养老旅游是指老年旅游者在连续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异地养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2开发养老旅游市场的可行性分析

2.1庞大的市场容量为养老旅游提供了可观的客源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2月28日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534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1.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636万人,占总人口的8.1%。并且有关人口专家预测,老年人数量正在进入增长的高峰期。预计到202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8亿,占人口总数的18.46%,2050年将达到4.2亿,占人口总数的29.8%,从而成为高度老龄型国家。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老龄人群,而据北京的一些旅行社调查结果显示,70%的老人退休后有旅游的倾向,所以养老旅游有一个庞大的消费群。

2.2老年消费者具有可观的购买能力

据不完全估算,目前老年人各类收入总和已达到4000亿元,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该数值还将持续增长,到2010年可能会突破1万亿。另一方面,与在职的中青年人口相比,子女多已成家立业,负担较轻,而且过去我国老年人大多生活节俭,重积累轻消费,习惯于攒钱,他们往往有着较充裕的储蓄,其储蓄存款将产生较大的近期或远期购买力,从而为我国养老旅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2.3观念的转变使老人消费者具有强烈旅游欲望

随着闲暇时间的增多,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变得单调而乏味,他们日渐注重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希望在有生之年享受生活的乐趣。他们渴望享受宁静,回归自然,放松身心,旅游正是满足老年人此种需要的绝好方式,它是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的结合,是求新、求知、求乐的综合体验。加之现在一些传统观念的变化,更增强了老人外出旅游的欲望。旅游逐渐成为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方式。而养老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老年方式,将养老和旅游有机的结合起来,使老年旅游者在旅游中养老,在养老中旅游,一定会受到老年旅游者的青睐。

3养老旅游的产品开发策略

3.1充分利用现有养老资源

我国现有的社会养老机构有敬老院,福利院,老人公寓等,这些服务设施是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不但设施齐全而且价格合理,在发展养老旅游的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些养老设施,既能满足老年旅游者的各种特殊需求,又能降低养老旅游的成本。

3.2适度开发优质优价型养老旅游产品

产权式酒店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欧洲,它向人们传递的是一种新型的房产投资和消费理念。酒店开发商将酒店的每间客房分割为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一般不在酒店居住而是将客房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统一出租经营获取年度客房红利,同时获得酒店管理公司赠送的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既可自己享用,也可用于转让、赠送和继承。

分时度假是指消费者为了今后旅游度假的需要而购买的酒店或度假地房产未来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每年某时间段的房屋使用权。一般的分时度假地都处于环境宜人的城市或景区,非常有利于老人的养老,老年旅游者购买了它一定时段的使用权以后就可以享受优质的养老生活。

针对以健康为核心需求的老年旅游者可开发温泉疗养型养老旅游产品,温泉中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对老年人常有的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动脉硬化、老年原发性高血压病等疾病具有一定的疗效,而且还有保健、美容、护肤的功效,如着名的汤岗子康复理疗中心(鞍山汤岗子医院),利用泉水、矿泥及中西式疗法60余种治疗手段,对风湿、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心脑血管后遗症有显着疗效。

3.3重点开发物美价廉型养老旅游产品

虽然我国已经出现了购买力较高的老年旅游者群体,但从整个老年旅游市场来看,具备很强支付能力的人群所占比例并不大。另外,我国老年消费者,大多经历了低生产力水平、低消费水平的阶段,习惯了俭朴的生活方式,养成了精打细算、反对铺张的消费习惯。所以说,重点开发物美价廉型养老旅游产品,可以迅速为市场所接受,刺激市场的进一步成熟。

第12篇

关键词:常州;养老产业化;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2-0100-02

中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人口数量已突破2亿。同时老龄产业市场总额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而常州市的老龄化更是比全国提早了15年,推动常州市养老产业化发展是帮助老龄人口安享晚年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新的增长点。常州市在这一方面和全国其实城市一样都遇到了一些比较难解决的问题,但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但解决了养老问题,也发展了当地的养老产业。

一、常州市养老产业化所面临的问题

(一)养老观念仍然传统,但家庭养老功能减弱

目前,常州市的主要养老模式仍是家庭养老。老年人中不管有无退休金的都更愿意和子女一起安度晚年,而低收入和无退休金的老人大部分日常生活及看病更加要依靠子女。但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使得常州市目前形成了近59万人的独生子女群体。据测算,未来常州市将有约25万个独生子女夫妇家庭,“四二一”、空巢家庭将越来越多,给家庭养老带来了新的客观上的困难。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导致家庭结构变迁,联合大家庭不复存在,核心家庭占据主体地位,这种传统家庭结构的分化使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减弱,已远远不能满足目前的养老需求。但人们的养老观念却并未与时俱进,传统的养老观念使老年人不愿进驻养老机构,致使养老产业缺乏有力的消费推动。

(二)养老机构严重缺乏且分布不均

截至2014年末,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共126 所,总床位29 358张,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老人数与床位数不协调。常州市的养老机构只占全国的0.54%,不如周边城市。且现有的养老机构大多盈利微薄、规模小、设备简陋。较少的盈利是诸多投资者不太愿意进驻养老产业的一大因素。而且该市养老机构还存在分布不均的状况,天宁、戚墅、新北区甚至只有不到5家。现今中国养老产业发展趋势是传统家庭养老向社区化养老发展,而常州市养老机构的缺乏势必将会阻碍养老产业的发展。通过对常州市一些机构的调查发现,常州市前些年的养老一直是政府的老大难问题,每一年都有老年人到市政府去上访。

(三)养老服务产业人才稀缺且专业化水平低

由于对老年人进行专项服务护理的岗位并没有纳入国家正式的职位中,并且传统观念中并不将照顾老人当做一种职业看待,致使大多数年轻人不愿意从事这类职业,专项人才的缺失导致养老产业难以建设和发展,在职者服务质量不高阻碍着养老产业的发展。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截至2011年末共1 633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7人、行政管理人员322人、有关技术人员357人、养老护理员947人。其次,现在的很多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都是半路出家,从房地产、医疗等转行而来,并不是养老行业的专项人才,缺乏养老产业建设与发展的经验,无法对这个产业形成系统的思考,相关决策难免诸多失误。护理、管理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对养老的产业化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阻碍。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我国养老产业在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养老产业再发展的过程中缺乏相关政策扶持与法律保障。在“《老年人社会福利基本规范》中要求福利机构要与入院老人或其家属、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入院协议书,却并未对协议书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合同法》中也没有规定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常州政府也未出台相关规定。同时,政府缺乏对养老服务机构运作及服务质量的监管,形成许多法律空白,致使老年人在利益受损后无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这也致使养老产业消费者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无法明确,产生纠纷无法明确责任,相互信任度缺乏,从而投资者也会丧失投资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对养老产业化发展形成影响。

(五)养老金缺口大

老年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也是养老是否能够形成产业化发展的一大因素,而常州市乃至全国养老金缺口大。拿美国来说,它的第一支柱是公共养老金、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第三支柱是个人退休账户养老金,三大支柱占养老金资产比重分别为11%、59.7%、29.3%。我国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金、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税延养老金,三大支柱占养老金资产比重分别为80.1%、19.9%、0%。加上社保基金理事会3万多亿元,我国养老金的总规模6万亿元左右,大约为美国的1/25,老龄人口却比美国多多了。这是全国情况,那我们再来看常州市。常州市财政局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基本收入预算赤字为75 300万元,近两年的预算支出大于预算收入因而产生赤字,并且赤字随着收入和支出间差额的增长而不断增加,这导致常州市养老产业处于资金短缺的状态。

二、常州市养老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一)引导人们传统养老观念的转变

家庭养老是我们传统的养老方式,但已不适应于现在的核心家庭模式,社区养老才是趋势。常州市在这一方面的做法比较鲜明,通过社区与政府各个层面的宣传,给大家一个完整的理念转变,即作为儿女当我们感到力不从心时,可将老人颐养天年的责任转托社会。这绝不是推卸责任,只是换一种养老方式,而且应当得到强化,将其转变为社会共识。与此同时,要不断促进老年人消费观念的转变,不断加强养老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老年人消费观念的转变,促进养老产业的更快发展。只有使老年人对养老产业不再排斥,社会养老成为共识,消费者愿意去消费,才能促进养老产业化的发展。常州市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改变了传统的思想模式。

(二)鼓励养老产业机构的发展

常州市在发展养老产业机构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产业的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机构来支持,养老产业化的基础是养老产I。在具体实施中,常州市一方面加大政府投入的力度,加快公立的养老机构的建设,增加公立养老机构的数量,保证养老土地的供给;另一方面不断降低其他资本设立养老机构的门槛,支持社会力量进驻养老产业,在税收上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使养老机构有利可图,促进盈利性的私人养老机构快速发展。同时,通过建立监督保障体制,确保养老机构的合法有序运行,通过常州市对养老产业的培育,有效发展了当地的养老产业。

(三)加快专业养老产业人员的培养

服务产品的要素投入不仅包括有形要素投入还包括无形要投入,如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并不是自然形成的,它要经过精心的开发和筹划形成的,所以,人力资本可以体现劳动力的素质和质量。常州市在这一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加快养老产业人员的培养。首先,市政府与学校加以重视,如建立相关的职能机构等;其次,让养老产业人员培训形成体系,提高质量,保障就业率,通过培训学习了解养老产业链不同环节的专业知识。就培养方式而言,采取分层培养的方式,一线工作人员,如护工、清洁人员等在培训机构进行短期培训;而相关技术人员,如医师则由高校培育;管理型人员则设置相关本科课程及学位培养,系统化地养老产业专项人才。

(四)结合相关产业法律规范,引领产业发展

目前,我国还未制定涉及养老产业的一般性法律,部分领域的法律法规仍是空白,主要依靠政府职能部门的规章和文件来规范养老产业的发展。常州市在这一做法上,其实并不需要依靠相关养老产业的出台才开始,而是通过养老产业与产业相关法律的结合来发展。也就是说,让产业按经济法的内容,同时结合养老这一传统中华美德,在这一基础上,通过一些地方性法规,如通过财政税收的优惠等措施来鼓励养老产业的发展。

(五)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保证养老金规模

保证养老金规模才能保证老年人在养老产业中作为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为让所有市民有一个养老屏障,常州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要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并未覆盖到全体国民。其次,常州市注重养老保险体系的公平性。常州市的基本养老保险目前仍是双轨并行,对不同用工性质的人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进行发放。常州市不仅考虑到不同收入群体的差异,也考虑到保障制度本身的公平性。老龄化的加剧、老龄人口的激增为政府增加了巨额养老金支付,加大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使政府的养老金发放后续无力。常州市通过拓宽养老金来源、税收优惠,推行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让个人和企业参与其中,保证养老金规模。

结语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较早进入了老年化,且老年人口较多。而常州市则比全国早1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在养老问题上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就目前而言,居家养老已无法满足常州市的养老需求,而同时相关的养老服务又缺乏专业性,现在的养老市场急需全产业链层面上的专业服务。养老只有走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才能形成政府、投资者、机构、从业者和老年人多方共赢的局面。常州市率先试行养老产业化发展,通过解决养老产业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成功地找到一条解决的路径,给我国的养老产业提供了一些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博维,薛晓.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思考与对策[J].天府新论,2013,(1).

[2] 张郧.新常态下的养老产业发展路径[J].江汉论坛,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