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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

时间:2023-05-29 18: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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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

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有关人员不得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2篇

关键词:提高;安全培训;效果;有效途径

中图分类号:C3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安全对于每个来说都事关重大,是生存的根本,没有安全,效益无从谈起,员工工作环境无法保障,员工利益无法得到兑现,安全不仅是员工的人生安全,更是的生产安全,两者都要得到保障,对于从事安全工作的员工来说,如何在从事之前得到科学的管理方法,科学的防范方法至关重要,对于普通员工来说安全更是一个高压线,不但要掌握好自己岗位的理论知识,实操技能,更要了解安全对于整个工作的重要性,下文将对安全培训展开论述。

1、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

1.1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管理领导不重视或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国家针对安全生产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得个别私企甚至是国企有些领导过分追求市场份额,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从而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造成了生产事故不断,重特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的。

1.2培训师资素质低

安全培训应以“自主培训为主,送外培训为辅”的安全培训原则,除借助外部培训机构外,还应选拔、训练和聘任内部培训教师。为什么特别强调内部自主培训?未来真正能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靠自己,不但要有专业培训师来授课,更要有中的优秀管理人员来承担训练下属、培养员工的职责。

1.3培训课程内容与培训方式单一

培训作为管理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与的发展战略相协调、相统一、相接轨,应该统一部署规划,培训内容应该结合实际,能满足目前和将来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

1.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培训重视程度不足

安全应急预案防范措施的编制有它的具体细节操作方法,安全管理部门有些人员由于知识程度有限或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编制的应急防范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甚至不能有效指导现场应急工作,结果全应急防范措施得不到进一步落实,应急演练也沦为了形式。很多生产事故因为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或者是未培训演习结果导致事故灾难扩大。

1.5安全与技术培训脱节

安全培训往往只针对三类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却忽视了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当今生产发展趋势,技术与安全必须融为一体,有的安全措施往往由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人员如果不懂安全,编制的措施无安全针对性。

2、培训效果的有效途径

2.1围绕一个中心

安全培训工作都必须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中心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能力,削减安全风险,实现本质安全和生产过程受控管理。

2.2强化培训管理和教材管理

2.2.1强化培训管理一是编制合理的培训计划;二是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2.2管理安全培训质量的优劣,不仅取决于教师素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教材现行的安全培训教材,其利.学性、针对性和通用性较强,但缺乏系统性,不够完善,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对教材内容有计划地进行增删;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编写出适合本单位的、针对性强的、完善的、先进的教材。

2.3完善三项机制:完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2.3.1完善约束机制

严格培训考核管理,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定期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责任者的经济利益挂钩同时,要实行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不同岗位应具备的水准,要求在岗者必须获得任职资格,否则,实行下岗、待岗或降级使用。

2.3.2完善激励机制

将员工业务素质和安全培训作为利益分配的一个重要指标,并与每个人的经济收人挂钩,使员工自觉自愿地学习掌握安全技能,提高业务素质。

2.3.3完善监督机制

实行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将培训组织形式、项目设计、培训计划编排、培训方法等与参训人员的要求和预期目标比较,评估出培训质量的优劣,并与培训主体的业绩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实施培训教师资格认制度,以提高培训教师的素质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监管,使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参加安全培训的权力。

2.4着力四个联系

即:安全培训要联系员工思想实际、安全培训要联系企业生产规律、安全培训要联系生产实际、安全培训要联系季节性特点。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的重要举措,搞好安全培训应着力在“四个联系”上下功夫。

2.4.1安全培训要联系员工思想实际

安全培训是员工思想教育的一部分,教育的对象是人,这就要求安全培训者在综合分析员工安全心态的基础上,采取普遍教育和重点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2.4.2安全培训要联系企业生产规律

比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等,都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规律性认识的智慧结晶,企业安全培训自然离不开对这些法规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特别要组织各工种人员有针对性地选学重点章节内容,灌输安全生产知识,把握其中的规律由于企业生产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和被广泛应用,安全培训的内容要有超前性,不断推陈出新。

2.4.3安全培训要联系生产实际

一是安全培训的内容应与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岗位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相一致,尤其是在安全培训中,切忌不符岗位实际的教育培训二是安全培训在时间上是间断的,所以要突出重点,不能每次都强调全面性三是安全培训要请反面典型现身说法,要请老师傅“传经送宝”,改变“说教式”的呆板教育形式四是安全培训的内容要随着岗位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2.4.4安全培训要联系季节性特点

安全培训节拍要联系季节性特点,有张有弛,有紧有慢比如春节等节假日前后,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此时必须绷紧安全这根弦,对各种安全培训丝毫不能放松此外,在高温雨季期间和冬季干燥时节,要充分加强对员工的高温雨季安全培训,针对干燥气候条件下设备发热等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适时对员工进行季节性教育。

3、培训方式

常见的培训方式主要有理性灌输法、情感启迪法、活动熏陶法、情景模拟法、言传身教法、氛围感染法、期望激励法、自我教育法等,本文选取几个加以说明。

3.1理性灌输法

主要由施教者将培训内容以课堂讲授的方式向受教育者传授,这是用得最多的一种教育方法其主要目的是从理性的角度,向受教育者传授安全理论和方法;引导人们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的目标;掌握预防、改善和控制危险的手段和方法。

3.2活动熏陶法

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受教育于熏陶之时这一类培训方法集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为一体,其形式丰富多彩,可分为4种类型:活动类、表演类、竞赛类、参观类。

3.3情景模拟法

通过设置情景,让受教育者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是这一方法的主要目的其形式可以是采用事故预想、事故预案演习、预防救护演习以及应用事故模拟软件,建立类似于真实情景的局部环境,让受教育者进人环境之中或在模拟操作和判断中,获得经验和感受。

3.4言传身教法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优秀领导者自身的素质修养、人格魅力和行为方式,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员工效仿的楷模,给员工带来信心和力量在安全生产中,企业领导者应自觉成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模范执行者,并要善于用自己的示范作用和良好素质去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形成持久的安全生产局面。

结语:安全培训是公司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也是员工从事工作的第一项培训工作,更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始终牢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培训工作没有终点,要时刻根据企业的发展提出新的培训方法,但安全工作也是有规律科学的,要遵循科学的安全培训方式,遵循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为企业的生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时每一个从事这项工作的神圣使命,企业只有安全生产,安全发展才能创造业绩,员工才能获得收获,企业才能获得成长。

参考文献:

[1]康冬梅.浅谈如何提高安全培训效果[J].技术与市场,2011,02:59+61.

第3篇

一、培训对象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全部从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

要重点突出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危险(危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同时还要做好企业季节工、临时工、职工换岗、生活保障等人员的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要求;行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常识;交通、用电和防雷安全常识;消防安全常识;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应急处置、应急逃生知识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知识。

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培训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培训工作的主体,必须保证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企业2014年全员安全培训任务必须在年内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参加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资格(合格)证书。企业普通员工可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也可由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同时要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须在合格以上,并发给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注重培训质量。各企业要按照“统一安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要求,分阶段、分批次、分专业制订培训计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特别要注重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因地制宜,因人施教。

第4篇

现在我代表园林公司做安全述职,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园林公司主要承担着集团公司570万平方米绿地的新建、改建和管护工作,现有员工342名,其中职工103名、劳务派遣人员239名,设置绿化班组8个。**年以来园林公司重点抓好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有效管控作业现场的关键过程和节点,保证了安全生产。

一、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素质

1、**年园林公司分两批接收集团公司安置职工50名(包括停薪留职2人),对新报到的职工,园林公司首先安排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一个月之后再进行保命条款、零伤害条款和安规的专项抽考,对抽考不合格的3名职工当月绩效考核后再补考。通过严格培训和考核,让新来职工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本岗位的安规、保命和零伤害条款。

2、为适应植物园融入金昌市旅游发展规划、接待市内外游客的安全需要,对植物园负责接待、服务的员工开展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员工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3、利用互联网络,建立园林公司安全微信群,微信群覆盖了98%的员工,通过微信及时传达安全文件、安全信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4、扎实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一是3月初安排了全员4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学习保命条款、零伤害条款、安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二是3月中旬对园林公司农用车、电瓶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三是5月份组织全员开展了岗位责任清单、岗位危险因素辨识的培训学习。

5、强化属地化监管责任,3月份完成了劳务队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二、抓好人机环现场安全确认,实现零伤害

1、严格执行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控措施。(1)矿山公园泵房属于分公司红区管控区域,每次检修作业严格执行流程化管控,从作业前的员工培训、危险作业审批以及现场8项红区管控防范措施和6项准入条件的严格遵守及执行到位,保障了检修作业的安全完成。(2)加强监管车间级危险作业,**年1至7月车间审批危险作业11次,通过严格管控安全完成修剪、起吊等危险作业。

2、做好对道路运输高风险作业的管控。**年下半年至今,总共完成彩板房、大型花架等超高、超宽道路运输作业3次,作业前与龙首分局联系,沿途警车带路引导,起吊、装卸现场专人安全监督,顺利完成道路运输高风险作业任务。

3、**年3至7月园林公司为举办花展,组织人员设计、加工制作了10多件大型花架。现场气焊、电焊作业存在安全风险,园林公司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自查整改现场安全隐患5项,安全完成全部花架的制作任务。

4、加强汽油、农药等危化品管理。(1)汽油从领用、发放到使用,都执行专人管理、审批,严格控制班组领用数量,推行班组汽油零库存。(2)坚持农药“五双管理”,用完的农药空瓶回收后交供货商统一处理。

5、按照属地化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劳务队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年1至7月园林公司自查出安全隐患6项,全部进行了整改。

6、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园林公司绿化作业点多面广,涉及道路周边绿化作业时,摆放交通路锥,拉警戒线,对来往车辆进行安全提醒。

三、加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排查风险消除隐患

1、定期对矿山公园龙首魂、高位水池、马路的位移、裂缝、塌陷等进行监测,**年发生因山移导致马路塌陷、绿化管网断裂等较大安全隐患6次,园林公司都及时进行了检修处理,确保人员、车辆交通安全。

2、消除矿山公园、尾矿坝火灾隐患。**年12月园林公司组织300人次对尾矿坝林带内的杂草进行了清理;今年1月份组织二级厂矿开展矿山公园除草义务劳动,通过清理杂草,消除火灾隐患,让树木安全越冬。

3、做好植物园参观现场的公共安全工作。(1)制定植物园开放应急预案,今年6月在植物园开展了应急演练,通过培训、演练,提高了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2)今年春节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在植物园出入口、吊桥等处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提醒。(3)与龙首分局协调,安排警力到现场维持交通、公共秩序。(4)去年底针对植物园大门顶部存在冰溜子的安全隐患,搭建了安全通道,确保游人出入通行安全。

第5篇

(2012年1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公布,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

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安全培训

第六条

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第七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

第八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

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

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参加初次培训,实际操作培训除外。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

第十六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培训,包括远程培训。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考核

第十八条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步推行有远程视频监控的计算机考试。

第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考核;负责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考核;负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备查。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二条

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其他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的式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七条

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情况,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

(二)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

(三)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四)培训收费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安全培训管理档案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二)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五)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转岗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

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三)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除撤销其相关证书外,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证书。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

(二)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

(三)相关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其他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

第6篇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安全素质的必要手段,是预防事故的源头性、基础性对策,也是守住生命红线的第一道防线,是实现安全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多年来,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统计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各类事故大幅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2.5%和16.8%,见下图。

2016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继续下降,其中重特大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和23.9%。

培训是安全发展的基础

安全教育培训是以规范人的行为安全为基本目的的社会活动。《安全生产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指出,“安全生产人才是安全发展第一资源,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保障。”

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对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教育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以《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为标志,安全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完善。

放眼世界,安全培训一直是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工程技术、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之一,是政府安全监管的四大支柱(立法、执法、培训、保险)之一,不可等闲视之。

虽然我国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但同时也迈入了信息时代,新工艺、新技术等不断涌现,生产过程实现了大规模化、复杂化、高度自动化,安全生产新的隐患和威胁也不断出现,重特大事故由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扩展,安全保障的要求和技术难度也相应增大。因此,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

安全培训的现状

2011―2015年,全国累计培训各级各类人员将近1.05亿人次,其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62万余人次,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2 600余万人次,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7 700余万人次。

截至目前,全国注册登记省、市两级考试中心518家,建成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2 062个,建设完成65类共10万1 474道试题的国家级考试题库。逐步推进安全培训考试信息化,基本实现计算机考试省级全覆盖。截至2016年7月,全国使用国家统一题库组织考试近120万人次。考务队伍规模达到1.2万人,建成1 800万条数据的安全培训证书查询平台。

全国建立、培育了一批有特色的培训机构,建成了一支基本满足安全培训需要的师资队伍;开发了适应培训教学要求的专业教材;组织编写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和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等近70个大纲标准,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网络学院初步建成;开发了一批安全培训网络课程。

安全人才培养取得新的进展。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被列为一级学科,开设安全工程专业的各类高校达到180所左右。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正在稳步壮大,已有近25万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

但是,与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相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不少地方和企业仍存在重安全硬件、轻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教育培训基础依然薄弱,培训方法单一、质量不高,优质培训资源不足与资源浪费现象并存,网络培训优势发挥不够,信息化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培训市场管理手段创新不足,不培训、假培训、低标准培训问题在个别地区、企业依然存在。安全培训考试体系推广进展较慢,安全培训信息化工作进展不平衡,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未有效发挥等。

夯实安全培训基础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要遵循安全培训规律,大力推进安全培训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创新和丰富培训方式方法。

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以信息化推动培训工作的现代化。整合培训优质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扶持和培育安全培训市场,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培训行为。

推动安全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个转变”,培训管理由政府主导型向企业主导型转变、培训重心由注重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与效果转变、培训内容由理论知识为主向应用实用为主转变、培训方式由面授为主向面授与网络培训相结合转变、考试由机考笔答向机考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转变。

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素质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要加强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决定利用3年左右时间,重点对省、市、县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进行集中轮训。要有效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知识与监管能力培训,引导广大干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安全生产特点规律,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水平。

实现“互联网+安全培训”新型培训供给方式

把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模式引入安全培训,建成随时随地按需学习安全知识的平台和机制与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网络培训体系。

基本建成以网络资源为核心的安全培训资源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发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用实用的网络课程、电子教材、图书论文、事故案例等优秀教学资源库。建设覆盖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应急救援、社会公众等专业网络学院。

进一步完善全国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全国考试平台软硬件系统和网络环境升级改造,实施安全生产资格统一考试,确保年度500万人次在线业务办理和考试需求。

加强考试工作规范研究和考务队伍建设。加快安全知识考试点建设特别是实操考试点建设。对特种作业目录进行调整与修订,调整国家题库结构,更新题库内容,编写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题库。

进一步提升安全培训教师素质

继续发挥协会组织和骨干培训机构优势,采用国际先进培训理念与方法,全面提升全国安全培训教师职业素养与教学能力,并通过选拔、培养、使用等程序,遴选一批综合素质高、具备教学科研能力、专业结构合理的专职教师,构建国家安全培训专家库。

建立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现场调研、跟班学习等制度,鼓励教师参与安全生产课题研究、事故调查、督查执法、讲师团等活动。定期开展教师讲课大赛、课件制作比赛等活动。

继续强化安全培训课程体系建设

根据培训需要,开发、建设、修订实用的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教材和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班组长、农民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基础知识读本;研制一批动画动漫、虚拟现实、影视音像、警示教育视频等多媒体教材资料;定期开展优秀教材评选活动,并向社会推荐。

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高校、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推进全国安全培训基地建设。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和共建高校为基础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基地,推动国家级安全监管监察综合实训基地和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的建设。

还要依托中央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分行业建立一批师资水平一流、实训场地完备、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的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和若干警示教育基地。依托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引进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合作设立研究机构等。

加大为中小企业安全培训服务力度

加大政府扶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安全培训力度,鼓励骨干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合作协议,解决安全培训“不会培”“走形式”等问题。分行业开发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系列教材、标准化课件。选取部分重点市(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训师”培训,建立优秀师资库和讲师团为本地区中小企业提供安全培训服务。

努力提升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7篇

【关键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培训体系

由于旅行社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性企业,在经营中多注重员工岗位技能、业务能力培训,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相对较少,且安全培训也很少做到100%覆盖率。众所周知,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直接涉及游客的利益,为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及积极处置救援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旅行社工作人员可以做到事前预防、妥善处置。我国一些法律法规条文及行业标准中对安全教育和培训亦有规定。如2014年修改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2014年1月1日实施的旅游行业标准《旅行社安全规范》4.7教育培训第二款指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鉴于旅游活动的需求和法律支持,笔者认为安全教育培训应该作为旅行社一项常规工作,深入到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旅行社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势在必行。

1目前山西省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

1.1旅行社工作人员接受上级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1.1.1旅行社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接受旅游行

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培训这类培训一般是政府部门牵头(以旅游局为主),培训的对象较多,除了旅行社外,参加的还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相关人员等。方式以会议讲座为主。如2014年黎城县组织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景区、工作站、旅行社相关人员就消防常识,员工素质,景区常规管理等进行了培训。[1]

1.1.2旅行社导游接受旅游服务中心的安全教育培训

这类培训较常规化。如太原旅游服务中心每年都会对全市导游人员(市属旅行社导游和市旅游服务中心注册导游)组织一次安全培训。重在强化导游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方式以现场授课为主。具体学习内容如:2013年“电子导游、导游助手产品介绍,交通安全常识”等;2014年“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太原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旅游中常见疾病救治”“上年度旅游安全情况通报”;2015年“《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消防、地震安全知识”“导游团队安全运行方法”等。

1.2旅行社对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这种培训形式较灵活。针对不同的岗位,旅行社有时会专门抽出一部分时间进行,有时会穿插到旅游业务经营过程中。如山西大自然国旅对新导游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依照《大自然国旅导游手册》第十部分“导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要特别学习在接团、购买门票、景点参观、用餐、住宿分房、交通(误机误火车、旅游大巴车出现问题)、游客(走失、丢失财物、生病、发生意外、解决矛盾)等方面发生问题时如何预防和应对,并进行口述考核。旅行社要求计调、采购、销售、接待等岗位人员在业务操作中,科学设计旅游线路,与正规的吃住行游购娱企业合作,合理定价,确保销售渠道、促销方式的合法性,出团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所有的这些环节都体现了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1.3旅行社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培训

表现为行前、行中、节假日或旅游日(5.19中国旅游日,9.27世界旅游日)等对游客进行的旅游安全说明、告知、提示。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对旅行社的出团前说明在形式、内容、时间等方面做了更加详细规范。现在旅行社的行前说明多在领队或旅行社负责人的讲解下就游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证件安全、卫生防疫、旅游目的地风俗禁忌、旅游注意事项、旅游者自身消费模式问题(图便宜、不理性、炫富行为)进行细节性说明和提醒。旅游过程中的安全提示多为以上内容的进一步强调。节假日或旅游日的安全告知及提示多突出人流量大,教育游客文明安全有序出行及避高峰出行。总之,山西省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中,第一类培训正式且常规化,而第二、三类不够完善。

2山西省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2.1教育培训方式单一

山西省的旅行社不论是接受上级组织的、对内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还是对游客的出团前说明多以现场讲座为主。讲座包括PPT演示、理论概述、案例分析、视频播放等形式。这样的方式方便、直接、内容传达明确,但一些经常性的集中授课,大家难免会产生反感,效果欠佳。现有流行的桌面演练,大家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但也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真正的应急处置的演练少。

2.2监管机制薄弱

目前山西省旅行社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多以旅游局组织的旅游安全监督大检查为主,包括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突查。检查项目很多,涉及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主要有: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旅行社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导游人员履行安全员职责情况,包括是否注重团队的安全监管,是否对游客在游览途中用餐、住宿、交通、景区参观、购物、娱乐进行安全提示和告知工作,是否对司机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安全行驶进行重要提醒等。检查方式有:查阅培训记录,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记录、总结,旅游档案,台账及跟团等。这样的监管具体到某一家旅行社来说,次数少,力度弱。缺乏行业监管、企业内部、社会大众的监管。如山西省旅行社现行的游客意见单更多地反映游客对吃住行游购娱及导游讲解服务等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很少单独提及安全保障服务。

2.3考核内容粗略

目前旅行社安全工作考核,遵照2012年施行的《山西省旅行社安全工作考核办法》[2],采用自评与旅游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百分制评分,其中安全教育培训占7分,考核指标及标准有: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宣传、培训计划,是否按计划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安全教育培训方式是否多样化,员工是否100%接受了培训等。考核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旅行社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核内容以宏观概括、是与否为主,缺乏深入地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如必须培训几次,记录必须用照片或视频体现,员工对培训内容的评价和接受程度,在工作中的应用如何等。

3山西省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构建

3.1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体系

为保证培训活动有效进行,应建立“培训组织者、培训对象、监管人员”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培训组织者可以由上级组织、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营业网点经理、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员、部门安全专员、资深员工、外聘专家等担任;根据培训主题,培训对象可以是旅行社全体人员、各级别负责人、各岗位工作人员、游客等;监管人员由旅游行政部门人员、旅行社安全专员、社会大众等组成。现有的旅行社安全培训活动往往是有组织者,有参与者,却忽视监管者的重要性。

3.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

3.2.1法律法规培训

主要有《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旅游保险投保及理赔、《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旅行社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的了解和掌握。

3.2.2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各部门依照工作性质和工作流程,如计调部就产品开发设计、采购安全,接待部就咨询、讲解、出团、协调各环节,财务部就旅行社账务管理、财务风险、财务纠纷等[3],市场部就产品销售安全等方面进行相关培训。

3.2.3安全常识教育及应急救援培训

以旅游过程中的食物中毒、随身物品丢失失窃、突发疾病或身体不适、发生火灾、遭遇抢劫劫持绑架、发生交通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防,救援流程,处置技巧的教育培训为主。

3.3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体系

多样化的培训形式,不仅方便大家学习,还能增强培训效果。在传统讲座培训方式的基础上,旅行社的安全教育培训应积极利用各种载体平台。网络化的时代,应充分注重网络电子化的培训学习。通过旅行社自己的网站,或者旅游行业内部的网站,各种公众微信平台,开辟安全培训教育版块,可以做到图文并茂、视听兼备,使培训更加便利有效。张贴安全标语、相关宣传海报,用以警示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相关主题文艺活动、竞赛、情境展示、演练,寓教于乐,达到宣传安全知识,提升旅行社员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目的。

3.4安全教育培训评估体系

为确保培训质量,旅行社应建立监测安全培训组织者能力水平和检验培训活动参与者学习效果的评估体系。针对组织者的监测,通过培训过程现场反应、采访培训对象、发放匿名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流程、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等。将培训与组织者的工作绩效相关联[4],增强组织培训者的责任感,从而达到认真安排培训、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的目的。针对培训对象,除了成绩考核,笔试、口试或操作,评分制,发放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外,应注重对参与者培训后的工作变化进行评估。如通过与同事和员工本人交谈,了解其培训后的工作在安全意识、安全预防、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是否有所增效。综上所述,旅行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应保证有完善的组织、多样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和严格的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旅游新闻网.山西黎城县开展旅游安全管理培训[EB/OL].www.cntour2.com/viewnews/2014/03/28/jO7odQuIcHoxVgKdRHht0.shtml,2014-03-28/2015-05-10.

[2]盐湖旅游.山西省旅行社安全工作考核办法[EB/OL].www.yanhuta.com/list_16/1137.aspx,2012-06-14/2015-05-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旅行社安全管理实务[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2:2-5.

第8篇

关键词:城市交通;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安全保障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无锡市轨道交通第一期线网由5条线组成。其中1、2、3号线为骨架线路,三线呈放射状,与城市“北展南拓,东联西优”发展规划及既有沿沪宁高速公路发展带相适应;4、5号线为辅助线路,加强了城市次级中心之间的衔接,增加了线网在中心区的覆盖率。规划线网总长157.77km,设车站111座。保障无锡地铁轨道交通网的运营安全是轨道交通建设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

2 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因素

2.1 技术设备

对于轨道交通运营系统来说,对于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是影响其运营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轨道交通系统中包括车辆、线路、供电、通信等设备都会对其安全运营产生影响,所以必须要加强对技术设备的管理,才能有效的提升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的安全性。

2.2 网络运输能力

网络运输能力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效率的重要体现,促进城市轨道网络运输能力的提升,不仅可以为乘客提供更加便捷和快速的交通服务,同时也可以保证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性。尤其是在客流量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如果轨道交通系统具备较强的运输能力,则可以在某一车辆发生故障时进行快速排除,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运输,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影响。

2.3 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理

当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中遇到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时,其自身的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会对其安全性产生重要的影响。突发事件的发生对于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会造成威胁,如果交通轨道系统具有完善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则可以极大的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3 无锡地铁运营安全管理思路

3.1 提早介入,注重工程介入工作

运营分公司2014年各部门共参加工程介入2026次,共计7204人次,共发现各类问题6303个,工程介入现场协调解决3024个,向集团提交问题反馈112份,反馈率100%。有序推进“三权接管”工作。

3.2 扎实推进1、2号线试运营准备工作

(1)有序开展综合联调工作(测试功能性指标)(2)稳步推行试运行相关工作(1号线16项试运行演练项目,2号线17项试运行演练项目)(3)扎实开展万人试乘工作。

3.3 着力强化阶段性安全工作

(1)强化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力度(宣传、增加安捡设备和人员)(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展板、安全知识考试、安全知识手册、培训教育,组织342名员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生命的红线》、《盲洞.迷途》,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邀请了市红十字会专家,组织近200名员工开展了一次应急救护及职业健康的安全培训等)。

3.4 全力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1)大力强化安全体系建设。(《干部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2)着力开展员工培训教育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1350名新入司员工和20名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65名中层及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人员复审培训,30余人进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员工进行17次安全培训计2240余人次;16个特殊工种394人次,60人次已取,消防管理证等;166家施工单位546人次的培训考试工作,1号线委外维保单位16家,108人的培训考试工作)。

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措施

4.1 加强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系统涉及到土建、供电、通信以及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安全问题,所以处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的人员,他们的安全意识对于轨道交通系统整体的安全性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按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各种培训,三季度无锡地铁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参建单位做了全员安全培训,从安全管理体系、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管理重点等方面做了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更加明确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管控重点。从设备技术的应用、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培养等几个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新工作,提高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安全则的人意识。

4.2 提高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技术水平

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可以有效的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的安全性,因此,提高设备的技术水平是十分重要的。在目前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提升设备技术水平的表现,如设置屏蔽门可以避免人群拥挤时有人跌入站台下;在轨道交通系统的管理活动中应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也可以减少由于人工操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在车辆中安装自动检测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可以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启动灭火装置,降低人员伤亡的几率,等等。

4.3 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常态化训练

为了有效的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性,必须要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行常态化训练,以此来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尤其是针对地震、火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可以降低有此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例如无锡地铁开展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为主题的消防培训,开展一次覆盖分公司所有部门共147人参加的消防知识竞赛,组织障碍接力灭火比武与三人两盘水带连接消防技能比武等。首先,要从轨道交通运营系统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且通过宣传工作的开展,引导轨道交通的工作人员和乘客提高对突发事件的认知程度,并且有意识的学习自救与救援知识,可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自我保护;其次,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报警系统,设立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扎实推进应急演练工作(截至2013年10月底,1号线完成16项试运行演练项目、48项部门级演练项目,2号线完成17项试运行演练项目、50项部门级演练项目)。

第9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工矿商贸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三违”现象,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进一步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当前,我国大多数工矿商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班组安全管理仍然薄弱,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与企业安全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大量存在,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风险。各地区、部门和企业一定要从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班组长和危险岗位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以提高班组全体人员安全素质、减少和杜绝“三违”为目的,以打牢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提高质量,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培训的基础作用,大力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依法培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把企业班组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规划,建立政府、企业、培训机构相互配合、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工矿商贸企业班组安全培训。

政府监管,企业落实。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对工矿商贸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检查。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企业班组安全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培训责任。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班组长和危险岗位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班组培训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以班组长培训带动全员培训,确保员工做到应知应会。新招录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坚持从班组生产工作实际出发,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确定培训内容,编选培训教材,保证培训质量。针对班组员工特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有效地开展企业班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组织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提升班组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每位员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积极参与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消除事故隐患,改进作业条件与环境,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使班组安全基础更加巩固扎实,现场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三、严格培训要求,规范培训管理

(一)制定培训计划。各企业要把班组安全培训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班组安全培训实施计划,力争3年内把班组长普遍培训一遍,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得到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其他人员做到培训合格上岗。要把农民工纳入班组安全培训范围,统一安排、统一标准。新进员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实施分类培训。根据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不同人员培训需要,规范培训对象与内容,确保培训实效。

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作业条件与环境改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应急处置;本企业、本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其他相关安全生产知识。

危险岗位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内容还需要增加防范风险相关知识。

班组长安全培训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班组长的职责和作用;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与员工沟通的方式和技巧;“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先进的班组安全管理经验等。

(三)细化工作措施。班组安全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班组安全培训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培训责任。要不断完善培训制度,妥善处理工作与培训的关系,确保培训时间,保障培训经费。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安全培训基地或设立班组学习室,配备班组安全教育视频与相关设施设备,为班组安全培训提供必要条件。

企业班组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经过相应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已在岗的班组长和危险岗位一线操作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四)加强培训考核。班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由企业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要本着有效、管用、简便的原则,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方法,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对考核合格的班组长和班组员工,颁发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要完善班组安全培训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激发员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立培训档案。各企业要建立班组安全培训档案,对班组每一名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实行单位与个人签字管理,真实记录培训内容、技能训练科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及考核情况等。要规范班组安全培训工作流程,加强对培训考核全程的监督管理,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培训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示,部门参与监督。

四、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一)培养师资队伍。各企业要结合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实际,建立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重点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班组长安全培训教师一般应在具有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教师中选聘。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培养和优化班组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培训教师跟班劳动、现场调研等制度,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开发适用培训教材。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组织编写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培训适用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研制和开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班组长师资培训教材,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导其他行业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各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编制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班组安全培训适用教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教材评选活动,并向社会推荐。超级秘书网

(三)丰富培训形式。各企业或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各企业要针对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员工的特点,通过开设安全宣传栏,编制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企业内部网站、电视、报刊、板报等平台以及安全讲座、班前班后会、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日活动等时机抓好日常安全教育。要通过岗位描述、技术比武、应急演练、现场事故分析、反事故演习、现场安全自检等方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员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注重发挥老工人“传、帮、带”作用,以师带徒,提高员工实际操作技能。

五、加强指导监督,确保班组安全培训落到实处

各企业要把班组安全培训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统筹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企业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推进班组安全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10篇

【写作格式】

一、标题

写清楚对什么项目的自查报告

二、写作内容

1、企业/部门/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2、本次自查的依据,自查范围和内容

3、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4、整改措施及整改计划

三、结尾

一般用语:特此报告,也可以省略不写。

四、落款

自查单位名称与日期

【自查报告范文】 安全自查情况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我洗煤厂根据安全生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全厂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针对安全生产硬、软件的管理与应用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洗煤厂是一座年入洗原煤120万吨的重介工艺洗煤厂,于20xx年9月投资5500万元开始动工建设,于20xx年8月23日以x环审[20xx]106号文对《xxx厂年入洗原煤120万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进行了批复。各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到位。

二、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

我厂建立了以厂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安全员负责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违章、违纪的监督检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每月组织一次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监督问题整改和复查验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全事故追查、分析、处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机电科具体负责,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了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确保了安全、文明生产的顺利进行。

2、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为了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我厂制订了《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及职业病定期检查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及档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管理制度》等,印发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编制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制定了完善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票证、动火、高空作业、电气、设备内检查检修、吊装等危险作业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各种规程齐全完善,做到了全体职工在上岗前严格依据《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进行安全培训,一般岗位职工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的学习、专业人员经过特种作业技术培训都能确保熟练掌握其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应急救援方面

1、我厂在危险源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据《危险源应急预案》进行操作,各种标识挂牌规范,监控合理有效,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做到了按规定进行监测、评估、审报并建档。

2、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能按规定组织演练。

3、按规定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了必备的救援器材。

四、人员管理

1、企业正、副厂长,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了有资质单位的安全培训,并具有资格证。

2、在用工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劳动法》,并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3、给固定工作人员缴纳了相应的保险,以确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任何损害。

4、各种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其相应的操作技能,并遵守其相应的作业规程。

5、对职工所从事岗位的危害性、可能发生的事故做了充分的学习与预防性演练,并具备一定的紧急处理能力。

五、职业危害的管理

1、我厂职业危害场所重点是准备车间,项目建成试运行的同时已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已经进入监测验收程序。

2、为了有效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不受职业危害,按规定配备了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3、我厂重大危险源为工业用放射源,在试运行前已严格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装了报警装置、防护器材,配备了个人剂量仪、并参加了由省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完善了暂存库,确保人与源的双重安全。

4、根据国家对有毒有害岗位的明确规定,抱着对职工负责的严正态度,完善了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体检体系。

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台帐、档案不完善。

整改措施:责成机电科尽快规范台帐,建立档案。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责成相关部门及人员编制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人员缺少有资质单位的安全培训。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全面落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全力推动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监管、条块结合、企业为主、全员参与”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职责和任务,突出火灾等消防安全,督促各街道(发展区)、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安全培训措施落实到位。

(三)督导工矿商贸企业以提高员工岗位安全逃生、自防自救能力为目的,以安全操作、科学避险防险为根本要求,以预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高空坠落、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职业危害等事故风险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企业防范安全事故能力。

(四)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四化”建设,引领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活动范围

全区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机械、纺织、轻工、涉氨制冷以及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四、培训内容

立足实际,突出消防安全,紧密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因地因企因人制宜,综合确定安全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安全基本常识及事故避险逃生技能;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四)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五)自救互救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

(六)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及预防知识;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使用;

(八)有关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五、任务职责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道(发展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安全培训演练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任务,定期督导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工作情况,适时通报工作进度,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二)落实主管部门责任。经信、商务、市场监督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消防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演练工作。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行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积极开展以防范火灾、爆炸、泄漏、中毒、高空坠落、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演练活动,督促、指导、检查单位内部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演练。

(三)落实专项监管责任。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培训演练集中活动,指导、督促、检查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以及机械等工商贸企业扎实开展培训演练集中活动,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提升企业抵御事故风险能力。

六、工作步骤

工矿商贸领域全员安全培训演练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必须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近期,重点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集中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实施培训阶段(现在至5月31日)。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集中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充分发挥镇(街)安监所、村居安全管理员的基层监管作用和各类安全培训服务机构技术支撑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和送培训到企业、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等多种形式,面向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围绕单位火灾、爆炸、泄漏、中毒、坠落、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危害因素辨识、防范措施及人员疏散逃生等关键节点,全方位、多层面开展安全培训演练活动,使人人明白从业岗位的风险因素、人人明白发生紧急情况时逃生的方式和路线,真正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组织演练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集中开展“安全演练周”活动为契机,指导有关部门组成由专家参加的安全技术服务队,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演练知识为重点的专业咨询、技术交底、隐患排查等项服务,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培训演练的内容、时间及效果,确保每名员工都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培训演练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演练方案,设定演练内容。演练活动要模拟实战,将演练的各个细节分解制定详尽的实施操作细则,重点检验组织人员疏散、保证疏散畅通、事故抢险救灾及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抢险救援的能力,达到遇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演练效果。

(三)查摆隐患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动群众,对分管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家企业、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处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实行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集中抓好整改。凡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安监、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实行挂牌督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集中活动情况进行督导验收,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演练活动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培训演练活动是否全员参与,安全常识是否深入人心,单位隐患是否彻底查找出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档案是否完整,隐患整改方案是否以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是否上报安监、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演练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的生命工程,是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根本性措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常抓常新常态化实施。各街道(发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培训演练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抓紧、抓出实效。要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培训演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专人、投入专项资金确保培训演练工作的需要。

第12篇

[关键词]企业基层;安全教育;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68

[中图分类号]TF0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1

1 企业基层安全教育的意义

各岗位上的人员是企业各项制度的末端落实者,安全管理一样不例外。岗位上的人员直接进行各种各样的作业,如果其安全意识不够强、安全技能不过硬,就会直接地反映到操作上,导致违反规定进行作业,酿成事故。

各岗位上的人员对本职岗位设备、工艺等情形最熟悉、最了解,在检修时,能根据本岗位各环节的瞬时运转状态和实际情况,采取有用的防范手段。在工作中,随时提醒检修的员工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危险情况与等级,预防、遏制事故的产生。万一产生事故,使员工能够凭自己对本职岗位情形的认知优势,用最有效、最省时、最省力的手段,防止事态的扩大,控制损失。

所有岗位人员是各种各样安全管理制度能够顺利实施的最有效的监督人员和执行人员。比如:他们对本职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会让他们在进行危险作业前,主动查验工作票证、审批的手续是否办理、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得以落实,主动自查自纠违章行为,促使所有安全管理规范、制度的落地。

基层人员拥有很丰富的、贴合生产实际的经验,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会让各种规章制度更加具备实践性、操作性、有效性。

2 安全教育在企业基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安全教育工作认识不到位

有的领导摆不正生产与安全之间关系的问题,一旦忙起来,就会把安全放置在一边,更说不上抓安全了,其内在原因就是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或安全知识缺乏。有的员工觉得安全不重要,重视安全没有明显的利益可得,安全上稍微注意一下,不惹麻烦就可以了,把安全培训教育看作形式,也有的员工把安全培训教育当成了负担,觉得开会来学习是耽误时间。

2.2 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内容脱离了实际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不及时对安全知识进行必要的更新,单靠已经学习过的传统的安全教育来取得知识,肯定无法跟得上目前企业发展的脚步。在安全培训教育中,念规章、学通报的教育内容已适应不了安全管理的要求了。

2.3 安全教育工作形式单调

有的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形式化比较严重,培训缺少一定针对性,许多层次不分、对象不问,培训的内容也不是员工需要的,对所有人员进行“煮一锅”的培训方式。有的企业的安全培训方式不够恰当,在长期的培训过程中,依照一个模板,教育方法死板,忽略了教育形式的转变。

3 对企业基层安全培训的建议和对策

抓住班组组长这个关键。班组组长是兵的头、将的尾,是所有岗位员工的代表,也是各种规章制度、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与否的关键。基层的安全培训成效怎样,与班组组长的安全素养有很直接的联系。首先,要把班组组长的安全常识教育、安全专业技能培训当成重点,这样就能给基层安全培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在实行班组组长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度的基础之上,充分调动班组组长的积极主动性,把对本职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变成班组组长的自觉动作,使之经常化、细致化。

在培训内容上要对重点进行调整,由规章制度、通报转移到本职岗位的具体操作上来,突出本职岗位的特殊性,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可以由班组组长、车间的技术员、安保部门共同针对岗位的特殊性,制订出详尽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应急处理方案,把安全工作融入各生产节点及每位员工的具体操作中,要充分考虑到岗位员工的文化素养,防止出现安全即为喊口号、搞形式,空洞的宣传教育,与生产实际脱离。

在培训形式上避免教条和照本宣科,要根据实际以及工种、岗位、人群的差别,以具体操作为主,书面考试为辅,展开形式多样的、针对性强的、喜闻乐见的培训活动,将对员工安全观念的培养、安全行为的引导,融入安全管理生产过程中。要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动员企业方方面面的力量,依靠员工共同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