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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案

时间:2023-05-29 18:18: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案

第1篇

关键词:社会工作;居家养老;增能;心理辅导

中图分类号:C9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3)01-0056-06

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许多城市得到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一些基本养老需求,缓解了家庭和社会养老的压力。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经济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水平如何?能否满足居家老人的需求?存在哪些问题?社会工作如何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本课题研究的起点。

本课题以山东省40个城市社区为研究对象,这40个城市社区分别分布在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临沂、菏泽、聊城等8个城市,这些城市从地区分布上看它们分布在全省东、中、西地区,既有省会城市,也有沿海发达城市,还有内地城市,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说涵盖了经济上发达、比较发达和相对欠发达三种地区。为了全面了解山东省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和老年人的需求,我们还针对社区中的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了调查,并对部分老人进行了个别访谈。

本课题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以40个社区的居委会及部分居家养老老人为调查对象,发放两种问卷:一种是针对社区居委会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调查》,共4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另一种是针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老人生活现状调查问卷》,共60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545份,有效率90.83%,问卷的发放率和回收率均能满足社会学分析、统计学分析及统计学样本量的要求。对所有数据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7.0进行相关数理统计。

二、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

1.从服务内容上看,存在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以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也涉及一定的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

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基本生活设施的维护等一些生活上的最基本照顾服务。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都提供一定的生活照料服务,图1是对山东省城市社区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的统计。

在医疗服务方面,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中有27个社区建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占调查总数的67.5%。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站所提供的服务,我们主要了解了5种服务类型,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45%的社区能提供基本的常见病、慢性病以及多发病的诊疗服务,42.5%的社区举办过定期义诊活动,25%的社区开展过健康教育讲座,35%的社区能提供医疗陪护服务,17.5%的社区开办了心理咨询服务。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多仅限于对老人基本疾病的诊治,更深层次的医疗服务如健康讲座、精神辅导、医疗陪护等开展还不多。在对居家养老老人的调查中,大多数老人希望能够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水平,能实现疾病就近诊治、就近治疗,能提供医疗陪护、疾病护理这样的服务。

在精神慰藉服务方面,调查了解到山东省城市初步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精神文化服务方面开展了以不同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走出来”(老人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接收服务)与“走进去”(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针对此类服务,我们调查了四种服务类型所占的比例(见表1)。

但是,老年人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除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需求外,老年人还有自我实现需求、服务社会的需求等等。笔者认为老年人既是一个需要照顾的群体,也是一个蕴藏着丰富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群体,尤其随着我国人均寿命的延长,大批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正面临着即将退出工作岗位,他们中一部分人身体健康,年龄相对较轻,如何开发和利用这一群体所蕴藏的资源,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可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2.从从业人员的素质上看,存在素质偏低、文化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大多是下岗失业或赋闲在家的中老年妇女。她们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学习和训练,没有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训练,只能从事一些低端的照料服务。

从表2可以得知,目前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来源于社区志愿者,在拥有社区志愿者的20个社区中,10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下岗再就业人员组成,有6个社区志愿者由社区老年居民组成,只有4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青年居民组成。拥有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只有13个社区,还未达到调查总数的一半。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文化程度一般是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约占38%,高中文化程度占46%。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又普遍缺少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这必然影响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3.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上看,社区居家养老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

在调查中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一般是居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本身承担着大量的社区事务性工作,他们在居家养老的服务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

社区普遍缺少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尤其是缺少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策划和统筹。在服务中缺少现代服务业应有的管理方法和理念,这势必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建立服务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经营连锁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为保证,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依靠政府投资发展起来的,政府购买服务以财政拨款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为主渠道,但是政府的经费投入有限,服务对象只能限于经济困难的老人。资金缺乏、资金来源渠道少成为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同时“经费的缺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降低或补贴范围缩小,部分经济困难老人难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从而使居家养老的福利性严重不足。”[1]

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由政府出资支持的社区占总社区数的37.5%,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区服务自身“造血”产生的社区则占15%,而资金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的社区占到10%。由此可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主要还是依靠政府部门的投入。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单一,供给严重不足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担主体是居委会。居委会作为群众性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开展社区服务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也容易为群众和居民所接受和信赖。李颖奕的研究证实,居委会“服务有政府的背景,服务员的行为规范,有时甚至涉及到金钱和安全的方面也足以信任。”[2]但是居委会人员有限、工作任务繁重,无法包揽居民所需要的一切服务。我国民间组织不发达,加之政府扶植政策不到位,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动力和信心不足。而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多种社会服务,非政府组织以其灵活性和贴近生活而著称,必然也会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会工作主张发展多种类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和健康维护服务,满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就医等基本需求。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帮助老年人洗衣、做饭、购物等;健康维护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例行体检、营养咨询、健康教育、推行体育锻炼等等。按着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满足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保障老年人生命能够延续、生活得到照料、健康得到维护。这些服务首先解决了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能缓解家庭和社会的养老压力,基本可以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但总体上说,这是一种较低水平的养老服务,这也是目前我国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

(二)建设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在保障老年人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如何建设老年人的精神家园,是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保证老年人身体健康、人格健康、心理健康,要为老年人建立精神家园,必须保持对大自然的心灵仰慕,对未知领域的敬畏心情,对社会的公正追求,对美好人生的情感寄托。”[3]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学中“活动理论”和“延续理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运用,它包括多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实现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老年人享有平等的社会参与权,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诉求权、表达权,老年人的这些权利不因退休或年老而丧失。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代表着老年人不因年老而被社会边缘化和被社会排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为老年人提供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机会,在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上多征求社区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又如,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开展老年人再就业服务,为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低龄老年人找到一份可以发挥余热,并可获得一定报酬的职业,以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价值感,实现“老有所为”的目标。

2.恢复和重建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老年人本身拥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学、朋友、同事、领导等等,这些人际关系常常因年老而疏离。人际关系网络的恢复和重建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至关重要,这些人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认知支持和行动支持。“国外研究表明,社会隔离是给老年人身心带来最大伤害的因素,而强有力的支持网络是老年人进行良好的心理调适的重要因素。”[4]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通过积极的建设性方案帮助老年人恢复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并重新建立一些新的社会支持网络,这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

3.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这是实现“老有所乐”的关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志愿活动。如:组织退休的医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或为居民义诊;组织退休的教师举办各种培训班或各种文化辅导班;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志愿等。老年人能在服务和奉献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其次,组织各种兴趣学习班,如老年绘画、音乐、太极拳、读书、信息网络等各种兴趣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老年人实现精神的享受和精神的幸福。

4.组织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的自治组织,协会可以帮助老年人表达各种诉求和愿望,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帮助老年群体中需要帮助的人,反对对老年人歧视等等。协会还可以成为老年人之家,满足老年人的归属需求。

这些建设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使老年人高层次的社会需求得到满足,帮助老年人解决因退休所导致的社会关系疏离、社会参与机会减少、社会角色丧失等问题,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帮助老年人树立生活信心、学习新的技能,更好地安度晚年。这是老年人精神家园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其目标是“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路径

(一)宣传社区居家养老

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这种养老方式为广大居民所接受。社会工作者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首先承担着宣传居家养老这样一种责任和使命,让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积极地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1.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

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医疗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5]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依然居住在家,对大多数老人而言经济支持依然主要由老年人自己和其子女承担,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服务等服务工作主要由社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既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也可以让老年人到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服务。这样的养老方式既可以实现养老不离家,又能减轻子女的养老照料负担,这是一种能为中国人所接受的养老方式。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摆脱家庭养老模式中因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低、社会疏离所带来的孤独感、寂寞感。总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可以减轻子女养老的压力,又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使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2.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之初,社会工作者可以印发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宣传手册,免费向社区居民尤其是家有老人的社区居民发放,让广大居民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了解社区所举办的养老服务的内容、类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免费服务项目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带领广大居民和老年人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进行参观访问,以充分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环境和服务方式,让老年人体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和好处等。

(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对社区居家养老进行评估

1.参与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和政策

从职业角色上说,社会工作者不但是社会服务福利的传递者、提供者,同时也是社会政策的倡议者、制定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必须要在一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运行,要有一定的规章和制度,制定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等都要有详细的制度设计,对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都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对服务中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都需要进行规范化和量化管理。而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的助人者和政策的倡议者,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法规、政策的建设和制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经济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民间资本的投入,这也需要政府制定有关资金投入的政策和民间资本准入和运营的政策。另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也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专业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要设计一些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养老需要;同时也可以开发老年人资源,发展老年事业,全面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培养、准入、薪酬、待遇等,这也需要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这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制定都离不开社会工作者的参与。

2.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评估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需要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来考察,硬件主要包括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服务对象等;软件包括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如何,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社会满意度如何,老年人的满意度如何,需要改善的方面,机构所作的服务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等等,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评估指标体系,这个评估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来设计。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可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三)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1.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论

目前在中国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基本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专业培训,一般也都不具备养老服务的专业资质。这必然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也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信誉和发展。社会工作者作为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他们经过专业的学习或者培训,具有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观和服务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担负起培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责任,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伦理,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的特点,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尊重老年人、平等地对待老年人、体贴老年人,从老年人的需要出发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实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目标。

2.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技术和方法

社会工作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技术性都很强的专业,其独特的专业技术是社会工作专业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社会工作的技术和方法体现着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尊重、关怀和爱护。社会工作者在沟通、咨询、治疗、服务方案设计上都有一些独特的方法和技术,社会工作者可以把这些技术和方法传授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如倾听的技术、询问的技术、同感的技术,还有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独特疗法,如缅怀往事疗法,人生回顾疗法等等。这些技术和方法的掌握和使用会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能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把“增能”的理念引入居家养老服务

增能(empowerment),其基本含义为:得到力量,发展能力。增能取向下的社会工作实践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6年所罗门(Solomon)出版了《黑人增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一书,标志着“增能”取向的社会工作的诞生。在增能视角下,社会工作者认为每个人都是有潜能的,社会工作者不再把服务对象看成是有问题的人,而是将目光聚焦在服务对象的优点上,相信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能力,并认为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挖掘服务对象的能力,通过服务对象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老人是有能力的,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每个老人的不同能力,并着重挖掘老人的潜能。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权益,更要尊重老人的应有权利。”[6]在增能理念的指导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首先要认识到老年人的潜能,老年人是自己问题的专家,老年人能够把握环境和自己的生活。其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在提供服务时要考虑老年人的需要,是老年人需要什么服务,而不是我们想为老年人提供什么服务,所以要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老年人一起参与服务方案的设计,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老年人的主体地位。第三,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和服务人员要鼓励老年人建立起自己的同辈网络群体。老年同辈支持网络的建立可以帮助老年人形成老年集体意识,同辈群体可以获得情感和心理的支持,降低老年人的疏离感和孤独感,还可以一起争取老年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平等对待。

(四)参与居家养老的直接服务工作

1.为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

老年人一般心理比较脆弱,尤其当老年人面对疾病的困扰、死亡的恐惧时,容易产生比较大的心理压力。研究表明,抑郁是老年时期常见的一种心理疾病。社会工作者可以从老年人的心理、情感出发,为老年人舒缓心理压力,用积极心理替代消极心理。在咨询和治疗中社会工作者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困惑,抚慰他们的情感,用缅怀往事和生命回顾等方法和技巧,帮助老年人重新体验生命中的往事,探索和寻找自己一生的意义,弥补生命中的缺陷,完成未了的心愿,能与自己的局限和失败和解。[7]从而实现埃里克森所说的“自我完美”这一人生任务。通过回忆一生中的主要成就和美好体验,能够增加老年人的自尊,增加老年人的完美感。在咨询和服务中,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帮助老年人实现一些未了的心愿,使老年人减轻心理的压力和舒缓心理的矛盾,比如表达对亲人的爱,跟自己有矛盾的人和解,等等,这些服务都有利于舒缓老年人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坦然面对未来。

2.实现资源的连接和有效整合

首先,帮助老年人连接福利服务资源。老年人需要多种服务,社会上也有各种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政策、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而老年人及其家人可能不了解这些服务以及得到这些服务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可以细心地向老年人及其家人介绍,如老年人可享受的医疗救助、临时救济、老年福利津贴、老年福利服务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根据自己对老年人的了解,针对老年人的需求把具体的服务项目引入老年人家庭。

其次,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自己的专长,整合社会多种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联系通信部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安装“一线通”,让老年人可以随时联系到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可以联系各种群众性志愿性团体如青年志愿者等团体为老年人服务;社会工作者可以积极争取政府或各种基金会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支持,等等。

3.帮助老年人实现沟通和交往

社会工作者可以用个案或小组的工作方法,促进老年人与其家人之间或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协助老年人理解子女,减少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心理;让老年人学会及时地与亲人或者知心朋友谈心,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愿望,使老年人更好地投入到生活中。也可以用家庭工作坊等工作方法,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使家庭成员更好地理解老年人,更多地关心老年人,以此实现家庭的和谐和美好。

参考文献:

[1]冯晓娟.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J].社会科学家,2012,(4).

[2]李颖奕.居家养老服务使用观念与行为及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基于广州市D区的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5).

[3]袁光亮.社区教育与老年社会工作研讨会综述[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3).

[4]许爱花.社会工作视阈下的机构养老服务[J].江淮论坛,2010,(1).

[5] 成伟等.中国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及多元化养老方式的探索[J].理论与现代化,2012,(3).

第2篇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福利性;市场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转型,同时也为适应“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社区居家养老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

1 养老及相关概念区分

1.1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主要是从支撑养老的经济来源上来看的。社会养老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和养老补贴,如城镇中离退休金、农村地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五保津贴等都是社会养老的经济支撑。家庭养老是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经济来源和支撑主要由自己或家庭其他成员来承担,而不是由社会承担。养老涉及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不应简单将经济因素作为划分的依据。虽然涉及的维度有所扩展,二者的区分主要还是在于承担主体上。

1.2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

目前学界在讨论居家养老的时候,常常将其等同于家庭养老。从内涵上看,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居家养老是相对于机构养老(如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敬老院等)而言的,是指老年人在家居住,由社区和社会帮助家庭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侧重点在于养老居住方式上。而家庭养老侧重的是承担主体的问题,即谁提供养老资源的问题。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既可以是家庭养老,也可以是社会养老。

1.3机构养老与社会养老

同样也需要厘清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关系。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在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疗养院等机构中养老,而不是分散居住在各个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的养老费用可以来自子女亲属,也可以由老年人从社会领取(退休金或其他津贴)。所以,与居家养老的实质一致的是,机构养老也是就养老居住的方式而言的,与社会养老及家庭养老涉及的养老承担主体这一内涵是不同的。

2 制约社区居家养老进一步发展的困难和障碍

2.1政策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除京、津、沪等城市外,各地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都缺乏明确的政策(法规)规定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如此一来,政策实施的系统性、连续性、一致性、协调性将受到拷问,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持续性面临挑战。

2.2资金短缺

一方面,由于社区养老服务具有社会福利的刚性,社区养老服务支出具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资源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高水平化。

2.3志愿者队伍及专业人员缺乏

从数量上看,虽然部分城市的社区志愿者十分活跃,在为老上门服务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就全国而言,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普遍缺乏,有的社区甚至根本没有建立志愿服务站。

3 推动我国居家养老发展的建议

3.1确立政府总领性地位

在居家养老事业中,政府要确立其总领性地位,既要“责任担当”,又要“抓大放小”。一方面,政府应当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重视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将其纳入社会发展和地方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对居家养老发展的经费投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统筹规划。另一方面,引入居家养老服务运行的市场化机制,采取措施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事业。

3.2通过市场机制建立多层次服务体系

市场化运行机制能够合理有效地配置各种养老资源,通过市场化运行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系统。从服务内容和老年人自身条件来看,可以确立两种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第一,对于高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主要提供康复、护理、生活服务等服务内容的,上门照料方式的服务;第二,对于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中龄老人,采用日间护理中心,老年康复站的方式提供生活帮扶、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熊跃根.需要、互惠和责任分担―――中国城市老人照顾的政策与实践[M].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20,22.

[2]张春艳.居家养老研究综述[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1):63.

第3篇

关键词:“村改居”社区

老年人

居家养老服务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城中村”,因此“村改居”社区也渐渐成为城市边缘地区发展的主要方式。“村改居”是指撤除原有的农村村民委员会改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原来的农民成为了城镇居民,政府将以城市的管理模式去治理原是农村的地区,同时其经济结构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大部分“村改居”社区原农民成了失地无业人员。又由于近十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死亡率降低,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生育率下降,从而导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养老问题是每个国家迫在眉睫的工作之一。通过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浙江省宁波市人口年龄分布如下:全市7605689人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54750人,占8.61%。在社会发展的浪潮中,为响应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面对人口老龄化压力,“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本文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南社区为例,分析“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1.“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宁波市鄞州区位于长三角南翼,随着宁波市经济的发展,城市扩张、城区规模扩大,鄞州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形成了以鄞州区新行政中心为中心的城市化框架。城乡结合部的村落成为城市中的一员,形成了“城中村”,鄞州区东南社区响应政府撤村建居政策进行了村改居。东南社区占地面积22.8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社区户籍人口3591人,总户数1458户,其中老年人756人,妇女1230人,青少年520人,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1.05%。由于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推行,东南社区大部分老年人都成为了失地老人。

本次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法、观察法和访谈法三者结合,对东南社区老年人发放问卷200份,其中有效问卷196份,对其个人基本情况,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期望社区居委会为老年人提供哪些服务以及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同时对居住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工作者进行访谈了解东南社区在“村改居”政策中所做出的工作调整及对老年人所产生的影响。

1.1“村改居”政策推行产生的影响

①对社区居委会的影响

“村改居”之前,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主要为自主养老,“村改居”政策实施之后,大批老年人成为失地老人,其养老方式逐渐由原先的自主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转变。社区居委会就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做出了一定的调整,主要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落实以及居家养老项目的深化。

②对老年人的影响

首先,“村改居”政策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社区为老年人建立了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甚至更优的社会保障。其次,“村改居”改善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老年活动室、老年协会、卫生服务站等设施的建立,使老人在失去土地情况下,能够愉悦心情,丰富生活,享受晚年生活

1.2“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①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度不够

由调查结果显示,有48.5%的老人现与配偶居住在一起,27%的老人与子女一起,15.8%的老人一个人独居,4.6%的老人与孙辈一起,2.6%的老人与雇用的保姆一起,1.5%的老人选择的是其他。另外当问询老年人现在养老方式时,有51.5%的老人养老方式是伴侣和家人照顾的居家养老,31.7%的老人是自理的养老方式,15.3%的老人是社区照顾的居家养老,1.5%的老人是养老机构养老。

从老年人的养老方式调查可知,东南社区老年人养老除了家人照顾和有能力自理,通过社区照顾养老的老年人仅占调查人数的五分之一不到,很明显的可以看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度不够。“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大多是失地农民,一部分与伴侣相互照顾的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大,相互照顾的能力也随之减弱,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及是势在必行的方式。

②养老服务项目缺少

调查显示,有71.9%的老人接受过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的免费体检服务,71.4%的老人参加过社区老年人活动,主要是老年人广场舞学习,京剧甬剧节目的观看等活动,61.2%的老人曾参加过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的集体外出旅游。经过调查了解到社区对老人养老服务项目涉及的方面较窄,老人生活照料、对老年人精神和心理关注等方面未采取具体服务措施。另外东南社区现已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比较适合低龄、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一部分身体状况较差的老人。

③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设施不健全

东南社区从成立至今已建有农贸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文体广场、健身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同时也由于使用年月的增加,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出现部分设施老化,部分健身设备损坏,损坏设备未能及时修理和更换等问题。

④居家养老服务监督体系不完善

调查显示,东南社区推行的居家养老服务监督体系主要是就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设施的使用及保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方面的监督做出了规定。但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服务状况、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等项目未明确提出监督方案。

2.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改善的对策及建议

在经济科技发展迅速的今天,在老龄化现状严峻的今天,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极为重要。尤其是“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是社区管理的重点项目,其原因在于,“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具有数量庞大,失地待业,身体状况参差不齐等特点。

通过对宁波市鄞州区东南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调查结果的分析,就“村改居”社区所呈现出来的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度不够、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稀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设施不健全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监督体系有缺陷四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

2.1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村改居”社区的前身大多都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村村落,在城乡统筹战略下,将附近几个具有相似性的村庄统一规划,撤除村民委员会,建立社区居委会。正是因为多个村庄合并的原因,导致“村改居”社区人口具有复杂性,社区老年人信息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度不高。

在科技信息发达的现今社会,社区居委会通过对居住老年人建立的电子信息档案,正确全面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从而对不同老年人提供与其相适应的养老服务。

其次,根据社区内老年人的需求,建议一个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依托,家庭自主养老为基础,利用社区已有的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备,为老年人构建一个“在家养老,服务齐全”的养老服务模式,使“村改居”政策之后失地老人生活更加安全放心。

2.2建设社区服务队伍,提供优良服务设施

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较广,各个领域有其特有的服务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依托各个社区服务组织,因此完整全面的服务队伍将关系到社区养老服务成效的关键。

“村改居”社区具有起步晚,人口复杂等特点,因此需要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服务人员素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进行礼仪礼貌,老年人基本护理,法制教育和家庭紧急救助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同时服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够以服务老年人为目的从事工作。

另一方面,社区养老的基本设施也极为重要,建立老年人活动室、健身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阅览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并且对服务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2.3多方筹集资源

“村改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老年人福利的性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资金是决定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因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坚持政府部门投入的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比如社会募集、福利彩票,闲置房产出租等形式。

“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口基数大,社区居委会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应积极鼓励家庭参与,通过家庭自助来缓解养老服务人员紧张状况。同时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党员参与,培养志愿服务意识,弘扬“我为人人”的志愿精神。

2.4完善监督机制

“村改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较突出的问题在于体系建设不完善。“村改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形成的时间较短,在推行过程中出现服务脱节、服务局限等问题,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对对应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出现“蛀虫沉船”现象。

“村改居”社区在城乡统筹的浪潮涌现,社区老年人大多为失地老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村改居”社区的必然选择,因此建立“以社区为依托,家庭自主为基础,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至关重要,新型养老模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机制。

参考文献:

[1]潘明策.“村改居”社区工作人才现状分析及培养思路——以宁波市鄞州区为例[J].三江论坛,2008,(5):29-33

[2]梁慧,王琳.“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月刊,2008,(11):171-173

第4篇

为完善我县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加强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重点,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养老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4584人,80岁以上的高龄人数1663人,90岁以上245人,100岁老人4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础,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关于印发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局班子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养老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了由分管局长为主要负责人,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的目标责任考核。

目前,已完成社区、社区、社区为主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镇村等9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即将完成,日间照料中心配有老年活动室、休息室、卫生间、医疗室、厨房等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供应、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社区和社区率先开展了12349“孝行通”居家养老服务,有400余老人享受了孝行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和日间服务;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中心的实施,为本社区、村的留守、独居、失能、失独和空巢老人提供了贴心的照顾、娱乐和精神慰藉,及时解决了老年人生活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丰富了村级社会养老服务内容。

(二)养老服务完成及资金拨付情况。一是养老服务完成情况。今年州下达我县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工程目标任务是日间照料中心10个,已全面完成7个,有3个已完成了前期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完善内部装修及设施设备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目标任务数是2500人,目前所有前期工作已完成,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资金拨付情况。

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的省级配套资金已到位;州上配套资金正在下拨中;因县级配套资金不够,所以尚未下拨。

第5篇

关键词: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社会支持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11)06-0042-06 收稿日期:2011-03-26

作者简介:高红,博士,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266071

一、导言

2000年前后中国正式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中国面临着“老龄社会”来临带来的巨大养老压力。一般地,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向老年人提供照顾服务有三种基本模式:(1)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由家庭成员提供服务;(2)老年人住在福利机构,由机构内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3)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由社区内的专门机构或组织上门提供照料服务。简单地说,这三种模式就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

长期以来,家庭养老占据我国养老模式的主流,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使得家庭养老护理功能日益削弱;同时,庞大的老年人口加之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结构的变化(“四二一”的家庭人口模式),传统子女侍奉不离的家庭养老模式失去了现实基础。而“未富先老”的国情使我国养老护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滞后,尤其是其与世隔绝的程式化的专业照顾,现实中并不受老年人的青睐。如何解决好城市家庭照顾功能弱化与社会养老负担沉重的问题,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来源于英国的“社区照顾”,社区照顾至少有两种含义:一是不使老年人脱离他所生活、所熟悉的社区,在本社区进行服务;二是动员社区资源,运用社会人际关系即社区支持体系开展服务。①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养老方式看,老年人是在自己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因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界定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从我国国情和国际社会养老的潮流来看,社区居家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是一种备受推崇的养老模式。应该说,随着我国社区建设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在不断发展,但也要看到社区居家养老在我国刚刚起步,还没有成熟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同时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识也相对滞后。本研究旨在通过对青岛市老年人养老现状及意愿的调查分析,发现目前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支持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对策措施。

一、资料来源及样本基本情况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愿及现状,更好地推进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业的发展,该研究实施了此次调查研究。本课题于2009年6月在青岛市选取两个有代表性的城区(市南区、四方区)作为调查点,采取分层抽样、等距抽样、偶遇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法,分别在市南、四方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抽取了三个街道,照此标准又在每个街道抽取了三个社区,也即在青岛共抽取了18个社区,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带领调研员入户进行结构式访谈调查,共选择430个样本,历时一个多月时间,获取有效样本424个。经过统计分析,得知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1.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调查显示,被调查的老年人中,73%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18%的人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9%的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老年人原先从事的职业。被调查的青岛市老年人中,59%的老年人在企业当“一般员工”;15%的老年人在机关及事业单位;12%的人是企业管理人员;另外还有2%的个体私营者、1%的军人及其他。值得注意的是还有7%的无业或失业人员。

3.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及收入状况。从收人来源上看,近九成老年人有固定的收入,主要是依靠退休金。同时子女供养和政府救济也占一定的比例,二者累计为7%,依靠商业保险、做生意收入、储蓄和其他收入的老年人占较少比例;从老年人的收人情况来看,平均月收入在801-1200元的占23.3%,收入在1201-2000元的占49.2%,也即近八成老年人每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收入在2001--4000元的占8.7%,收人在4000元以上的占7.3%。

4.老年人的医疗保障状况。调查表明,25%的老年人基本没有承担医疗费用,31%的老年人每年承担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二者累计,56%的老年人每年承担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但有5%的老年人每年承担的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在医疗费用解决途径方面,37%的老年人依靠公费医疗,38%的老年人依靠基本医疗保险来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由此表明七成以上的老年人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但是值得关注的是,有五成以上的老年人表示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是生活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5.老年人的居住条件。调查表明,有3.5%的老年人居住面积在20m2以下,19%的老年人居住面积在20--40m2之间,46%的老年人居住面积在41-60m(sup)2(/sup),三者累计,68.5%的老年人居住面积在60m(sup)2(/sup)以下,而据有关数据显示到2008年末青岛市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了26.86平方米。可见,城市老年人的居住情况总体上低于平均水平。相应地,47%的老年人对居住条件比较满意,43%的老年人认为现在的居住条件一般,有10%的老年人认为现在的居住条件不舒适。

6.老年人的家庭结构及居住方式。调查显示,69%被调查的老年人有配偶,30.3%的人丧偶,未婚占0.7%;21%的老年人有一个孩子,29%的有两个孩子,46%的有三个及以上,没有孩子的占4%。总体看来,近七成老年人有配偶,九成以上有一个以上的子女。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来看,与老伴居住的空巢家庭所占比例为54%;与老伴、子女共同居住的占14%;与子女居住的为8%;有24%的老人独居。

7.老年人的家庭关系与子女照顾。从老年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看,84%的老年人表示与家庭成员非常和睦,15%的老年人表示与家庭成员之间关系一般,仅有1%的老年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太好;从子女给予老年人的照顾

来看,九成以上子女都能给予父母以照顾。调查表明,子女给予父母最多的是日常生活照顾(占调查人数的50%);其次是生病时期的照顾(占40.3%)和精神抚慰(占调查人数的48.6%);子女给予父母经济资助的只有21.9%。由此表明子女给予父母的照顾不再局限于经济资助,精神慰藉和日常照顾成为主要方面。同时,有近八成的老年人遇到紧急情况会首先向儿女等晚辈求助。不过调查表明近六成的老年人不愿意与子女一起住,其原因主要是与子女生活习惯不同以及不想给子女增加负担。

二、目前青岛市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意愿及现状

以上调查显示,目前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仍占据主导地位,家庭养老作为主流养老方式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基础和较高的认同度。但是,现代社会的变迁导致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及传统家庭功能的变化,使得家庭养老方式已发生了一些变革。现代城市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与子女共同居住,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照顾侧重点开始从物质到精神转变。但也应该看到家庭养老资源表现出乏力状态,如子女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不足,以及子女与父母一起居住比例较低等。虽然居住分开并不一定妨碍子女照顾父母,但是地理上的隔离在客观上给成年子女照顾老人带来了许多困难。有学者的实证研究显示,父母的居住模式显著地影响到被访者日常照料父母的频繁程度。相比而言,与父母同住的子女最经常给予父母各种日常帮助。①在年轻时抚养子女,老年时再依靠子女赡养“反哺”式的家庭结构已受到明显冲击。这说明传统的家庭养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其现实根基变得日益脆弱,亟须社会化养老资源的支持。可以看到,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在我国已现端倪,但与现实需要尚有一定距离。

1.在理想养老方式的选择中,近二成的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有关“理想的养老方式”调查表明,59%的老年人认为理想的养老方式为只靠老伴或子女家庭养老,19%的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即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和利用社区中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方式,21%的老年人认为理想的养老方式是去养老院等专门养老机构养老。可见,目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认同感并不强,社区居家养老意识有待提高。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增强,但距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尚有一定距离。调查发现,绝大多数老年人所在社区有养老服务设施,最多的是社区医疗诊所;六成以上的人曾经接受过社区的养老服务项目;七成以上的人对目前的社区服务满意或者非常满意;多数老年人与社区关系密切。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1)九成以上的老年人所在社区有养老服务设施和项目,种类比较齐全。调查表明,88.7%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区具有社区医疗诊所;68.9%的老年人其所在的社区具有文体娱乐活动中心;4J4%的社区有家政服务中心,有的社区还具有应急救援中心和情绪辅导中心;仅有5%的老年人表示不清楚或者社区没有任何服务设施。相应地,有八成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社区具有医疗保健服务项目,近七成的社区具有休闲娱乐项目。

(2)六成以上的老年人接受过社区提供的服务,其中七成表示满意。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老年人接受过社区提供的各种服务;对目前社区中提供的服务,近七成的人满意或者非常满意,其中有30%的老年人对其所在的社区服务非常满意,47%的老年人表示比较满意,二者累计,有77%老年人满意其所在社区的各项服务。

(3)老年人与社区关系比较密切。调查表明,七成以上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区经常为老年人举办活动,这其中又有近六成的老年人经常参加社区举办的各项活动。

综上,应该看到,近几年随着政府对社区建设的重视,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服务有了很大发展,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健全,老年人参与社区的积极性也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养老服务设施在不同社区之间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同时,社区应急救援服务、日间托老照顾服务等新兴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3.青岛市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仍存在一定问题。近年来,青岛市各市区在实践中,就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已经探索与创新出了多种有益的养老服务模式: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式。让老年人不出家门就能得到各类生活照顾和精神关怀,青岛市建立了市、区、街、居四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对于一般老人实行有偿服务,对孤寡老人、低保家庭等特殊对象的老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家政服务。这种方式既能有效解决中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问题,又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新的就业途径。此种养老方式以成立于2007年的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为典型代表,“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民间管理、市场运作、低偿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服务社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为专业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并根据老年人需求变化,规范服务内容,开发新的服务项目,提供专业化、人性化服务;服务方式采取“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两种类型;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状况,采取无偿、低偿、有偿等收费方式和动员社会力量为老人购买服务等方式。

二是社区集中照料式。在青岛市内四区的社区中,建设了200处日间照料中心,搭建社区照料服务平台,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学习培训等方面需求。青岛市南区在此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模式,由市南区政府出资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设置“四室一厅”娱乐室、健身室、图书室、休息室、多功能厅等,配备桌、椅、沙发、图书、报刊、饮水机、文体健身器材等,全天候免费向社区老人开放。日间照料中心的老人可以与人住公寓的老人一道,参加老年公寓组织的免费或优惠专业学习培训班。养老服务机构还利用自身的医疗资源和技术,为日间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保健讲座、辅助治疗、保健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公寓的营养师还经常为日间照料中心的老人免费提供养生保健、食物搭配、食物疗法等方面讲座和咨询。市南区实行的这种养老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合作的模式,较好地实现了街道、社区、老人、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位的协作与互动。①既减少了经费投入,又使养老服务机构的富余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三是社区互助养老式。在社区中选择有宽敞房屋的老年人家中设立互助式养老站点,政府提供必要的活动设施及水电费补贴,发动老人们自愿结合,一起开展活动,使他们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照应,共享晚年快乐,此种养老方式于2007年在青岛四方全面推开。社区互助养老模式采取“政府支持、多方参与、依托社区、民间操

作”的运作模式,在老人家中和社区两个层面建立互助养老点和互助养老中心,形成以老人家庭为基础的家庭式互助养老和以社区居家养老设施为依托的社区式互助养老。在这种养老模式中,政府负责为互助养老点购买娱乐设施、补贴水电费等,并引导动员条件宽裕的老人家庭提供活动场所,或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闲置场所或提供赞助。通过社区互助养老点建设,使政府、社会、社区三方的分散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为互助养老工作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四是社会关爱探视式。针对独居老人平时无人照顾,难以保障安全的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了送奶、送报探视制度,安排专人定时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时为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青岛市南区自2007年开展此项养老服务,经过几年探索,目前市南区打造出了“六送”养老服务模式,即送奶、送报、送家政、送爱心、送午餐、送保险。目前,市南区有4800余名老人享受送奶探视服务,6000余名老人享受送报探视服务、1200余名老人享受送家政服务.20000余名老人与社区志愿者结对帮扶、170余名老人享受免费送午餐服务、为1600余名人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经过多年探索,青岛市社区居家养老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服务方式由单一化服务向多样化服务拓展,服务对象由传统救济对象向全体老人拓展,服务内容由物质供给型向精神关注型拓展,服务项目由单一的生活护理照料逐步向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拓展,投资渠道上由政府投入为主的单一化向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拓展。

三、构筑支持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体系

从国外经验看,不同模式的居家养老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政府主导,政府着重在观念引导、政策制定和监督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主要依靠市场运营,在社区和家庭等场所由中介组织、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三是稳定可靠的、制度化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对此,笔者认为在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方面,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支持体系构建。

1.充分发挥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这决定了政府在养老服务发展中不能缺位。特别是在我国居家养老发展初期,更要注重发挥政府在养老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财政资助、协调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1)做好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规划。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并将它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摸查、掌握养老资源和需求者信息的基础上,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做到切实可行,既考虑有效需求,又考虑潜在市场,既顾及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又顾及服务对象的支付能力,做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中、低多层次并举的格局,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①(2)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社区居家养老业本身具有福利性质,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然而目前经费来源渠道尚不固定,城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基本靠福彩公益金支撑,财政投入明显不足,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今后社会福利支出不应低于财政支出的10--20%。为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投入,应在现有投入基数上适当增加一定比例,保证每年给予的财政支持以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率,建立社区专项养老基金,用于社区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相关设施的建设。(3)政府要加快社区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国家出台的养老服务优惠政策,由于涉及范围广、制约因素多,真正落实起来较为困难。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特点,在强化部门协调和配套落实措施上下功夫,从实际出发,多层次分类构建,将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福利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细化、量化、具体化,研究制定系统性、操作性更强的养老服务事业的相关优惠政策。(4)政府要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购买服务以及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培训等方式加大对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各种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2.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有效合作。社区居家养老灵活性很强。目前青岛市已经探索出了居家养老服务式、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等几种主要形式。其中,青岛市南区开创的把社区居家养老与养老机构成功合作的模式及居家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尤其值得关注。囿于目前政府财力限制,一些社区的养老服务设施还不完备,不能很好地满足更多老年人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一些社区中的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基于此,青岛市市南区于2007年在峡区颐和老年公寓正式启动了“社区体验式养老”活动。该举措是由青岛市市南区政府出资购买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向辖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家庭陪伴、义工陪护、异地养老等体验模式。“社区体验式养老”将养老机构的优势资源与社区居家养老需求有效结合起来,探索和建立了一种“社区居家养老与养老机构合作”的新模式。一方面拓展了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撑平台,老年人在社区、家庭就可以享受到与养老服务机构一样的专业化服务,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有效结合和互补,使养老服务的各种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实现了多赢效应。另外,青岛市南区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实施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和民间服务实体三级运作模式”,其成功经验也值得借鉴。这种运作模式的具体内容是:街道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负责对管区居家养老工作的领导,制定相关政策方案与措施,并主导其运作和走向;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岗位审核,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合格的具有专业特长或专业技能的劳动者;和谐社区促进会是承接居家养老各种服务功能的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居家服务和社区日托照顾。此种运作模式成功实现了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社会机制的合理分工与有效整合,既为老年人提供了便捷、低廉的社会化服务,扩大了养老覆盖面,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同时也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45”人员开辟了新的就业渠道,实现了双赢效应。

3.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产业化、社会化与专业化发展。养老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一方面,若完全推向市场,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老人群体反而得不到应有的照顾,有违社会公平正义;而另一方面若完全由政府包办,养老服务就会受制于政府财力限制,满足不了社会需求,效率也不尽如人意。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要提倡志愿服务、无偿服务,也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寻求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借助社会力量、市场力量,通过建立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社会养老资源,解决日益突出的养老供需矛盾。为此,首先要求各级政府要树立养老服务产业化、社会化理念,要把政

第6篇

关键词:保定市;居家养老;策略

基金项目:2013年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201302053)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保定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路径与策略

收录日期:2013年9月16日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点

21世纪必将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全球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我国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更是严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不同,中国作为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不仅老龄化的速度快,而且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 “未富先老”必然使中国社会的养老面临巨大压力。

保定市是河北省人口第一大市。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到2010年底,全市人口共计1,119万,60岁以上老年人有14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07%,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

目前,社区养老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照料和医疗需求,机构养老成本昂贵,“未富先老”的国情和相对较高的住养成本,也使多数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望而却步。再加上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以及居家养老的亲近性、自由性和经济性等优势,使居家养老方式成为社会养老的主体。

居家养老是一种利民、便民、亲民的养老模式,具有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而且能够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提供适应老年人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便捷服务,也大大减轻了家庭照料压力,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据调查,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老年人超过90%,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这一群体还将日益壮大。发展居家养老,不仅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完善,更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居家养老面临的难题

虽然在居家养老方面做了很多开拓式的尝试,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在调查中我们仍然发现面对如何养老的这一世纪难题仍然面临诸多的难题。

(一)居家养老资金来源单一,且严重不足。居家养老一开始就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不仅在居家养老的机构设置、运作方式等方面处于主导地位,在资金的投入方面也是主力军。目前,社区各种养老服务都是依靠政府资助才发展起来的。但是由于中国人口的基数大,老年人口是一个庞大的绝对数目,仅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模式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日益壮大的需求,致使社区养老处于资金短缺的困境。而且现在60岁以上的老人,大多数都没有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模式中跳出来,仍然觉得国家和企业应该为他们退休后提供一切的保障,还没有形成自己规划老年生活,购买养老服务的意识。再加上,我国的居家养老模式一开始就是由政府来主导的,更加强化了“养老是政府的事情,老了就靠政府”的这一观念和意识。

社区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或扶养人)、低保老人、特困残疾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较困难的老人可享受无偿服务。由于资金紧张,政府买单,为这五类老人提供的服务也仅仅是日常生活照料方面的,例如烧饭、买菜、打扫卫生、日常护理等等。不在这五类老人中的广大的老人并不能享受到这些服务,他们如果有需要,必须自己购买服务。

(二)服务内容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现实需要。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衣食住行的获得和满足是我们作为一个人的最低层次需要。日常生活照料需求仅是我们最低层次的需求的一小部分。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到,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安全需求、理财投资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等更高层次的需求不断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其中,最凸显的是情感需求。由于老龄化的加速、剧烈的经济改革、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大规模国内移民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传统的孝道在今天的中国受到了很多现实的限制和侵蚀。

(三)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低,志愿者严重不足。由于居家养老目前由政府买单的部分主要是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所以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一般除了对服务人员进行一些必要的家政服务培训之外,很少进行其他的专业培训。当然,从业人员的年龄、学历、素养等本身也没有达到进行更高层次、更专业化层次培训的可能。陪护和家政都是属于流动性很强的行业,在很多人眼里,那都是“伺候人”的活,好像低人一等似的。如果能进企业或工厂,就没人愿意去干这种工作。一般能招到的员工都是50岁左右的家庭妇女,而且很多都是外来打工人员,她们本身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没有一技之长。家政和护理工作对她们来说比较容易上手,培训内容也能接受。目前,我国仅家政服务这一块的服务人员,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更不要说对老人居家养老所需的专业人才培养了。为解决当前的巨大需求,很多社区都动员居民加入志愿者行列,为身边的老人提供爱心和帮助。

四、保定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路径与策略

保定作为人口大市,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全市目前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4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2.9%,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总数全省第一。在保定市当前“未富先老”的大背景下,为了应对老龄化趋势,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着眼为97%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市社区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免费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帮助(家政信息服务)以及主动关怀(为老服务)等服务,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居家养老服务道路。

为了加快推进保定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定市提出“十二五”期间按照“五有(有机构、有场地、有网络、有服务、有高龄津贴)”、“三统一(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标识)”建设标准,建立具备老年人临时托养、日间照料等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

(一)政府主导,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为居民提供服务。在社区养老服务上,保定市在城市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建立不少于3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站,通“12349”便民服务热线和老年人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建立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紧急救援、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

为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2009年11月,保定市民政局对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改制,联合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由民营企业投资建立了新的民办非企业――保定市社区服务中心,实现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由政府投资、管理变成政府主管、社会组织投资、运营。市社区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的老人救助系统与120急救中心联动,形成了市、区、街、居四位一体的综合救助服务体系。中心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相结合的技术手段,无偿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终端(用于家庭救助的无线固定电话和陪护老年人所有活动范围的移动终端),针对所有有需要的人群免费提供服务,不收百姓一分钱,而且在通讯方面给予比市场更优惠的资费政策(无月租赠来电,月最低消费10元);并且使用科学的紧急救助方式:一是老人及其亲属、救助指挥中心和急救中心120的多方通话,紧急现场救助,监听老人状况,同时讨论确定急救方案,多渠道保障老年人急救信息通畅;二是老人健康档案在第一时间发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缩短急救时间,挽救生命;三是精准的卫星定位确定老年人所在位置;四是贴心的生活帮助和特色的主动关怀服务,多渠道、多角度助力老年人生活。

(二)创新模式,实现多方共赢、群众受益。社区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服务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政府实行监督管理,企业投资,社会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多方共赢,百姓受益。

1、政府不用投入任何费用,全部依靠中国移动与运营企业投资,只需要提供政策指导、业务监督和市场监管,即可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建立起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既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又为群众办了实事。

2、中国移动公司虽然在此项目中投入大量资金,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老年人使用的无线固定电话、移动救助终端和与老年人绑定的亲情号码,都必须使用移动号码才能享受服务,这对于中国移动公司来说可以扩大用户、占领市场、稳定客户群,能够保证其长期效益。

3、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民办非企业,承担着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过程中,一方面可以树立企业公益形象;另一方面可以从中国移动通讯功能费中获得一部分佣金,得到相应的利益回报,为自身持续发展增添动力。

4、对于居民来说,一方面对于“三无”老人等采取政府埋单和社区志愿者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其提供无偿服务,为经济比较困难的提供低偿服务,对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提供有偿服务。无论哪种服务,只要拨打12349服务热线或者登录社区服务网站下单,即可得到便捷、高效、贴心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老年用户可免费得到老年人救助终端,享受无偿的紧急救援和生活帮助信息服务,而且可以享受比市场更优惠的通讯资费政策。

5、对于中心加盟企业,中心免费为其介绍客户,不但扩大企业的影响,同时增加企业的收入。企业还可利用平台宣传其企业形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让居民享受更好的服务。

(三)市场运作,保证了社区服务中心持续发展的能力。保定市社区服务中心采取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承办、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利用先进的信息、通讯技术手段,整合社会资源,为群众提供便民和老年救助服务,实现了群众、企业、政府多方受益的目的。

政府规划服务项目,确立服务标准,中心为全市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和老年救助服务的同时,也可以从中国移动通讯功能费和增值服务中获得收益,为通讯运营企业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另外,中心拥有便民服务和为老服务软件开发的专利权,为与其他地市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社区中心以网络平台为依托,依靠功能强大的移动通信和互联网络,凭借自身造血功能(通过获取通话功能费用佣金、开发各种增值服务,如用药提醒、生日祝福等),拥有了稳定长效的自我生存发展能力。同时,中心还可对加盟的服务企业通过资格审核、服务回访、信用评估淘汰等管理制度,帮助市场规范服务企业,真正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享受到更规范、更优质的服务,使老年人晚年生活无忧。

主要参考文献:

[1]刘颂.解析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终极目标及运作路径[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

第7篇

关键词:居家养老;物业企业;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8.060

1 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1.1 研究背景

老龄社会的到来和快速发展,带来老年人口扶养比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提高和扩大。家庭结构小型化、代际分居和人口流动加速,造成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单纯依靠家庭的传统养老方式难以为继,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中央政府出台系列文件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2008年以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逐渐清晰,顶层设计逐渐成型。我国已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基本思路,并取得了一定成就,同时也面临许多困境。养老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的主导作用毋庸置疑,但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养老事业发展困难重重。养老服务建设需要社会、市场等多元力量的共同参与。2013年中央政府出台文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由于养老产业是一个微利行业,投资大,利润回收周期长,且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社会力量介入意愿不高,甚至许多先期介入的企业因入不敷出,最终退出市场。如何既降低社会力量投入成本又发挥市场效率,成为探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突破点。对养老相近功能资源的开发与共用成为一些学者探索的介入点。物业服务企业由于具备上述特点,成为近年养老服务产业探索、发展的新方向。

1.2 研究综述

整体而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起步晚,资料少。已有研究多集中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的优势意义以及部分典型实践模式运营方式介绍上。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研究中,大部分学者认为: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相结合将是一个双赢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驻足社区,面向社区提供服务,特殊的地缘和业缘优势,使物业服务企业对社区人口结构、居民信息、服务需求比较了解,能够提供有效匹配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对已有资源的开发与共用,如对社区公共资源的整合,对已有服务队伍的改良、增能,将减少资本投入,降低运营成本,减小运营风险,拉底服务供给成本。物业服务公司以企业效率提供服务,能够保证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的普及性,保证了住宅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在实践模式研究中,被学界广泛介绍的几个典型案例主要有“卓达式”物业养老模式、“青藤式”物业养老模式和“绿城式”物业养老模式。这三种模式基本代表了当前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式。卓达物业主要通过整合内外部养老资源,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卓达物业养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基础,通过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的方式整合开发目前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力、专业化程度较高、符合社区养老理念的其他行业资源,组成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要的资源体系。同时组织动员社区内部力量与社会志愿者提供公益。在开展动力上,卓达物业通过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的完善推动了楼盘的热销。青藤物业主要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青藤物业服务人员承接政府的购买服务项目,为小区内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绿城物业以物业现有功能与人力资源为主,利用已有资源为老年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如社区老年文化教育服务、老年兴趣爱好发展服务、社区保健类服务、社区门诊、紧急救助类服务、医疗绿色通道、社区购物服务等。

这三种运营模式分别代表了三类不同的社区类型和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老年群体。“卓达式”物业养老模式代表了大规模中高端品质社区,这类社区定位于经济状况较好,注重社区服务配套的业主群体。“青藤式”物业养老模式代表了原国企、集体单位家属小区模式,这类小区建立时间长,社区配套设施陈旧,老年人口比例高,社区居民经济条件普遍处于中低水平。“绿城式”物业养老是普通现代商品房小区的典型代表,小区规模、物业公司规模和功能都十分有限,物业企业利用有限资源尽力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2 调查数据与分析

2.1 资料来源说明

本研究以西安市九城区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研究对象,将住宅小区以现代商品房小区和单位家属区(原国企集体企业家属区、企事业单位家属区)为标准分为两类,在九城区中采用滚雪球的方式在每个城区以上述标准各选择一个小区进行问卷调查和重点访谈。本次研究共发放问卷27份,与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深度访谈9次,回收问卷2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89%。本次问卷调查主要从物业服务企业运转方式、对社区资源的支配管理权限、服务内容、社区类型、社区人口结构、与业主关系、参与居家养老意愿等方面进行了资料收集。深度访谈对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不同意愿背后的原因、可能的参与模式、需要的支撑条件以及未来预期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2.2 经验分析

2.2.1 不同类型住宅社区物业企业对社区资源的支配管理权限差异较大

物业企业对社区资源的支配管理权被看成是物业企业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优势。对不同住宅社区的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类型社区物业企业对社区资源的支配管理范围存在明显差异。2000年以后至今建成的中小规模(1000户以下)普通现代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建的公共设施十分有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甚至办公场所都是在小区租赁的,基本没有配套设施可供支配与管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小于一千户的现代商品房社区公共配套室内面积基本介于100―400平方之间。大规模住宅社区(1000―5000户),尤其是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高品质的住宅社区,拥有的社区配套设施规模优于小规模普通商品房社区,公共配套室内面积在500平方以上。单位家属区配套设施规模最大,不管是原国企集体单位家属社区还是现代企事业单位社区,其社区公共配套设施规模面积都比较大,基本在1000平米以上,拥有较大的空间满足社区居民的公共需求。例如位于电子城电子二路已破产的八七七厂家属院,通过问卷与深度访谈了解到,八七七厂家属院拥有两栋楼的公共场所,目前全部由物业管理并经营,主要用于向外出租。

2.2.2 不同类型社区物业企业的组织运转方式存在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现代商品房社区物业企业基本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受外界牵绊,对自己的经营方向,经营模式拥有完全的自。而仅有不到10%的家属社区物业企业拥有独立经营权,90%以上的家属社区物业企业都隶属于企业、单位的一部分,受企业单位领导和指挥,仅有执行权而缺乏决策权。不同的组织运营模式对物业企业能否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产生重要影响。西京公司家属区物业经理表示,他们对于如何运营物业管理有很多想法,包括开展老年服务,但由于缺乏决定权,很多想法难以实现。企业单位在家属区的物业管理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社区的管理能简则简。

2.2.3 物业企业服务内容分析

在功能上,物业企业负责小区的基本管理,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居民家庭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等。在差异化服务上,不同的物业企业因管理理念不同而对服务内容有所延伸。调查结果显示,45%的社区物业企业能够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在社区居民家庭遇到紧急事件时能够及时赶到提供帮助;38%的物业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30%的物业企业逢年过节会探访老弱病残家庭困难者;60%的物业企业提供简单的便民信息服务;40%的社区能够提供助老服务。不同类型社区延伸服务分布呈现差异化。现代商品房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家属院小区延伸比例高于原国企集体企业家属小区。

2.2.4 社区人口结构分析

西安市的住房改革制度始于2000年前后,2000年以后随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实施,商品房进入平稳快速发展时期。现代商品房开始成为西安市居民获得房屋拥有权的主要形式。西安市现代商品房的购买者以进入婚姻阶段的年轻人为主。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类型住宅社区人口结构差异明显。现代商品房小区人口结构以年轻人为主,比例在70%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不足30%,在居住方式上,大部分老年人口是为辅助子女照看下一代的老漂一族,与子女同住,也有少量以改善住房,提升生活品质为目的空巢老人家庭,比例较小,不足6%。原国企集体企业家属社区人口结构主要以老年群体为主,人口类型主要以原集体国企退休职工为主,老年人口比例在80%以上,且高龄、贫困老年群体比例偏高。企事业单位家属区一般可以为分两类,一类是原有家属区,另一类是新建家属区。原有家属区中,老年人口比例较高,新建家属区主要以60岁以下在职职工为主。

2.2.5 物业企业对社区的了解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现代商品房小区与单位小区物业企业对业主状况掌握比较详细,60%的现代商品房物业企业掌握了小区内住户的分布类型,比如空巢家庭比例,两代家庭比例,一代家庭比例,保存有每户业主的紧急联系电话。尤其是小型现代商品房住宅社区物业企业员工甚至能准确说出大部分业主的具体门牌号。50%的企事业单位家属区物业企业对住户信息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原集体国企家属小区物业企业对社区住户的了解程度相对较低,30%的物业企业了解住户信息。原因在于这些小区各项管理运作依赖于原单位,福利性质较强,住户与物业打交道的机会有限,同时并存的离退办也承接了大量小区公共事务,住户与物业企业的联系不如其他类型社区紧密。

2.2.6 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意愿

以五级测量量表为工具,测量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结果显示,5%的物业企业表示“十分愿意”,8%的物业企业表示“愿意”,10%的物业企业表示“一般”,70%的物业企业表示“不愿意”,7%的物业企业表示“十分不愿意”。从以上测量结果来看,77%的社区物业企业不愿涉足居家养老领域。分析原因,主要有三点:一,市场有效需求不足;二,各类家属区物业企业缺乏独立性,没有决策权,运营思路自己难作主;三,观望状态。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是物业企业不愿涉足居家养老领域的最主要原因。中小规模现代商品房社区物业企业普遍表示,小区内老年人口比例较小,且多与儿女同住,养老服务需求不足,即使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也难以维持。大规模社区物业企业因养老服务行业的微利性质处于观望状态,期待同行的破冰。家属社区物业企业一方面自身没有决策权,难以对经营方向进行决策,另一方面,认为老年群体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和节俭思维影响,购买养老服务的观念还没有形成,养老服务缺乏市场。

2.2.7 物业服务企业与外界联系

对外交流是物业企业拓展视野、整合资源、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方式。调查结果显示,50%的物业企业与自己所在社区的社区居委会有所交往;40%的物业企业与同行有所交往;20%物业企业接触过物业协会;90%与政府职能部门交往过;5%与养老服务机构交往过,70%与其他便民服务机构有所联系,如开锁公司、家政公司、维修公司等。

2.3 结论

地缘、业缘特征是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优势所在,但调查分析结果表明,物业企业地缘优势程度差异明显。地缘优势不仅指物业企业驻足于社区内部,更加强调物业企业在社区内可支配、管理的公共服务资源。由于社区类型不同,家属社区呈现出理想的地缘优势,拥有较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资源。现代商品房社区公共资源相对欠缺,中小型规模社区甚至缺乏可用的公共资源。业缘优势普遍存在并且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物业企业公益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服务,对物业服务队伍的改良、增能将易于实现物业企业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开拓。物业企业对社区住户信息的了解与掌握较为详细,与其他养老服务机构相比拥有绝对优势。不同类型社区老年群体比例差异明显,对社会养老服务的认知存在差异。社区物业企业组织类型存在差异,影响养老服务业务的开展。家属社区类物业企业缺乏业务选择自。

分析调研结果可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可行性既与理论假设存在差异,又有共通之处。所以,在现实实践中,不能完全依赖理论假设盲目推进,需要根据复杂的现实情境,依据客观现实合理设计参与运营模式。同时,又要吸收理论模型的合理之处,将其与实际相结合,推动实务发展。

3 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索与对策建议

本研究结合西安市社区现状,借鉴其他地区已有实践经验,提出以下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营模式,以供参考。

3.1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索

(1)社会化养老服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老年群体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有限,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市场较小,这是目前各地存在的普遍情况。基于这一现实,目前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之一,应以培养龙头企业,树立典范为思路。具体方式为,鼓励大型房地产集团(拥有多处地产)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型房地产集团一般拥有多处地产,物业企业服务覆盖面积大,能保证基本的客户源。同时大型房地产集团资源相对充足,社会责任感更强,有实力有能力支撑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方式可以是自行设立养老服务公司,由物业企业直接提供养老服务,也可以整合外部资源,搭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引入外部资源提供服务。

(2)鼓励中高品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家属社区搭建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外部资源提供养老服务。中高品质社区注重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健全,同时注重满足不同人群的服务需求。这种社区条件和理念为微利公益性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条件。中高品质社区可以通过搭建信息平台或者以免费或低偿的形式为外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础设施,与外来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本社区老年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模式在西安已被个别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实践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亲养老服务集团与多个社区以企业与社区合作的模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西安产霸地区通过物业企业免费提供空间,如亲养老服务集团自己承担水、电、气、物业费用等,在社区内开展起了居家养老服务。如亲养老服务集团与荣华地产集团以合作的模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荣华地产提供基础设施,如亲养老服务集团负责运营,两者通过一定比例分配利润。

企事业单位家属社区以满足职工利益为出发点,在社区建设中一般也配建了较大规模的公共设施,同时家属社区物业企业的公益服务性更优于其他类型社区,所以在企事业单位家属区搭建养老服务平台,引进养老服务机构具有可行性。

(3)在老年型社区尤其是原集体国企退休职工集中的地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一定的半径为覆盖范围,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此类型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赋予物业企业承接养老服务的职能,优先向物业企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物业企业维持运营,营造物业企业提供养老服务的氛围,培育养老服务市场。

(4)鼓励中小规模现代商品房社区物业企业加强与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联系,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利用现有资源和优势拓展为老服务范围,满足老年群体的刚需求。中小规模现代商品房社区由于公共资源和潜在客户资源有限,直接开展和引进外部资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难度较大,所以,建议现代商品房社区加强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其他养老服务机构的联系,为社区老年群体搭建有效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开展刚性养老服务,如紧急救援、空巢老人定期探访、社区助老服务等。

3.2 推进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1)建议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鼓励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与相关扶持政策。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养老服务职业培训,降低物业企业进军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成本。对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优惠、扶持政策,并进行年终评比,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以引导、激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建议西安市政府通过政府补贴形式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企业予以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对向“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应扩大现有养老券的使用范围,允许用于购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养老服务。

(3)有效落实住宅小区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在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增设养老服务设施政策,为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创造条件。

(4)设置合理的进入门坎,根据不同类型社区的实际状况,合理设置进入标准。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为老服务管理办法,制定物业企业为老服务标准、规范和退出制度,规范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卢子敏.社会嵌入理论视角下物业养老模式研究[J].经济论坛,2014,(12).

第8篇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区社会福利院200张,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区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区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区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区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区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现状,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清理整顿未经审批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一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积极构建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服务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适度均等化、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工作内容

1、加快市夕阳红怡乐园二期工程建设。市夕阳红怡乐园二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56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建设床位300张,总投资4800万元,目前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都已完成,计划从2013年3月准备动工,到2014年3月完成结顶,当年9月完成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督促锦屏、岳林两个街道加快建设敬老院。

2、加快松岙镇敬老院建设。2013年市政府将建设3000张机构养老床位列入年度实事工程项目,其中我市松岙镇敬老院建设的100张床位纳入其中,松岙镇敬老院总投资500万元,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计划在今年底前开工,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一方面要督促该镇抓好工程质量和进度,另一方面协助制订养老机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顺利运行。

3、培育发展一批民办养老机构。一是要协助已批准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建设步伐。2012年我市通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建设,经审查,共批准同意筹办民办养老机构6家,计划建设床位455张,今年要协助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确保这些民办养老机构顺利建成。二是对全市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清理整顿。经调查,我市目前共有21家未经审批的养老机构,其中个人举办18家,入住老年人251名,宗教场所开展养老服务3家,入住老年人182名。这些未经审批的养老机构大多房屋质量未经建设部门鉴定、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卫生防疫设施落后、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我局在2月5日对这些机构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合格后,向我局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自行停业关闭,做好人员安置。

4、推进3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是现阶段既适合我市发展形势,又能有效缓解养老服务问题的具体措施,2013年我市计划完成3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争取到“十二五”末,全市要建成304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我市100%社区和80%行政村,为籍6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高龄、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要抓好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注重发挥这些场所在为老年人提供简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功能。

5、制订出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结合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精神,抓紧时间制订《实施意见》,计划在今年4月底前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今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指导思想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覆盖、普惠共享”,同时大力推进“9055工程”,即:满足90%的老年人通过社会化服务实行家庭自助养老,5%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实行社区帮扶养老,5%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行照护养老目标,全面建立起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局里成立工作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注重统筹谋划,创新工作举措,切实做到力度不减、劲头不降。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运行模式,通过市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和加盟商运营机制的建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电子智能化养老信息服务和紧急救助服务,开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精神慰籍、文化娱乐、政策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生活质量。通过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标准规范化。建立关注困难群体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构建社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互动合作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多层次需求,为全面开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电子保姆服务和延伸多种需求的综合。

(二)坚持政府主导。政府为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撑。

(三)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活动场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会环境。

(四)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社区实际,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

(五)坚持社会化方向和市场化运作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培育社会组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减少政府投入。

()坚持虚实结合。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网络,建立起全市电子虚拟养老网络。通过在全市各城区筛选、招募服务加盟商,逐步建立起专业化服务队伍,实现老年人与服务人员高效对接。

(七)坚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在建设和开通养老服务公益热线的同时,逐步实现信息的全国联网和信息的社会共享。

三、主要内容

信息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一个平台,即建设一个覆盖全市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及呼叫网络平台。

(二)建立两个体系,即构建“市、区(县)、街(乡镇)、居(村)”四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和“24小时呼叫救助服务体系”。

(三)坚持虚实结合,即电子保姆呼叫服务和加盟商及专业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相结合,构建城乡“一键通”虚拟化、智能化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做实城区服务,保证服务中心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周到、实在的服务内容。

(四)采取市场化运作,成立民办非企业——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作为信息平台和服务运营商,采用市场化管理及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服务规范标准和服务范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领导

市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及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在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老龄办具体负责组织。

(二)建立机构、组建队伍

1.市和县区分别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负责对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按政〔〕33号文件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各县区及开发区、试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具体职责是: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养老服务单位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反馈、回访、考评、培训等制度;负责辖区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数据的采集和汇总,建立信息库;负责对街道(乡镇)、社区(村)、社会力量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承担政府为老人购买服务工作和接受社会捐赠,按规定与被委托承担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业务上接受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指导,设立2-3个工作岗位,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由县区财政承担。未成立之前,其职能由各县区老龄办承担。

2.成立市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成立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业务上接受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全市养老信息管理系统及呼叫服务网络平台的运营管理;为市养老服务热线设立专业的呼叫坐席;建立加盟企业筛选、准入和退出制度;通过加盟企业拓展服务内容,并对加盟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比考核;为全市老年用户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助服务,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集中指挥调度;利用各县区建成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作为服务支撑网点,逐步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县区养老服务总站)及服务队伍,建立规范的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协助各县区养老指导中心组织专业服务队伍及义工队伍,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承接政府为老人购买服务工作,为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符合要求的养老服务项目,并逐步将服务项目向农村拓展。政府对养老服务信息中心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和公益性岗位支持。

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托老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建成后,可委托或采取合作方式由养老信息服务中心经营管理,有效地将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结合起来,为未来连锁经营模式的形成创造市场化条件和产业化基础。

3.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社区党员、干部、学生、社会人士等,组建一支热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志愿者队伍。分别采取集约型和松散型管理模式,加强养老服务的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实现对专业养老服务力量的有效补充。

(三)分步实施

1.由市老龄办牵头组建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2.从有意愿经营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的企业中议标选择一家注册成立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

3.无偿提供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拟设在市老年公寓院内原市社会福利院办公楼。

4.设立面向全市城乡老人的养老服务公益热线,选择一家通信运营商负责建设呼叫网络平台。

5.由服务运营商(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与通信运营商签订运营合作协议,开通养老服务热线并试运营。

6.适当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现扩大为五类:三无老人,特困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

7.市财政和福彩公益金为市城区85周岁以上老人每月每户补贴话费10元。区、区和开发区应为农村户籍85周岁以上老人补贴话费。各县及叶集试验区也应制订相应补贴标准,以稳定信息平台的用户群。

8.各县区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社区(村)为单位采集申请入网的老年人信息,建立和完善老年人信息库,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人群进行调查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和标准,落实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的政策;组织各类涉及养老服务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盟热线服务网络平台,充实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项目。各级政府要充分运用公共媒体、社区渠道对服务热线进行广泛宣传;加盟服务运营商和通信运营商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共同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项目开展做好舆论宣传。

9.以各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主体,组建本县区(目前以城区为主)专业化服务队伍(养老服务站),并组织人员培训,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

五、资金渠道

(一)市财政每年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和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配套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年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给予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每年运营补贴;建立信息平台服务运营激励机制;市城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营补贴;为市城区8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话费补贴和政府为五类老人购买服务。

第11篇

中国在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时候虽然达到了很多有有效的效果,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面对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障碍。那么这些挑战和障碍有的是来自主观方面有的是来自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是由于中国的历史所遗留下来的一些浅浮的社会意识;客观方面主要是,来自于中国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流传至今,影响很多中国人民的思想,导致中国人民一直保留着这样的思想“养儿防老”,那么在中国的很多家庭中都保留着这样的思想主流,以家庭养老为主要的养老模式。那么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的社会还缺乏很多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士,是中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实行的过程中,缺乏专业的人才和专门在这方面的技术支持。那么这种缺乏人才和专业技能的情况,就是推行居家养老模式的理论指导不能够得到健全,不能够及时和准确的在根本上解决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推行。

政府在推行居家服务养老政策的措施不够完善,养老力量严重不足,而且在行政干预和支持上的工作有所缺乏,这也是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不能够顺利发展的严重障碍。

(一)首先,中国的政府面对这种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不能够顺利发展的问题没有出台相关的文件进行管理,在我国,只有极少数的地方出台了简单的地方性文件。这样的片面性就使得居家养老模式受到了很到区域性和局限性,不能够以统一的原则来进行规范制度,而且在全国想要推行这种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也大大降低。

(二)我国在倡导这种居家养老模式,既是继承了我国传统的以孝为本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种承压方式,不过在我国实行这种居家养老模式的同时,也有很多的障碍和困难,同时也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那就是,我国的政府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只是在个别的地区推行了居家养老模式,政府将居家养老服务承包给一些社区机构,让社区机构来进行管理。政府并没有进行相关的人员配备,也没有额外的资金支持。

(三)中国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在国家的重要事项还是关键领域上,政府都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和主导作用,那么在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之下,政府更要起到重要的领导作用,那么居家养老模式的推行就是当我国在面临这种问题的情况下推出的一项强大人力和物力的保障。

(四)政府的职能不仅是要发挥社会管理和社会的控制职能,在推行居家养老模式的时候,一定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严格执行,加强执行力度,对违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严重的警告或是批评,并作严格的查出,这样才能够保证居家养老模式的顺利推广。

二、调查分析

上面的表格就是,对我国老年人口的调查,问题是,他们是否愿意参加居家养老服务。那么在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愿意参加居家养老的人数很多,而选择不愿意参加的老人却相对很少,那么这种结果就可以直接反映出一个情况,就是我国的老龄化人口中大部分老人还是愿意参加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经过对我国老龄化人口中老年人进行调查他们是否愿意参加到居家养老服务中,调查结果中显示,独居的老人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他们“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没有那么强烈,所以,独居老人愿意参加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人数占很大比例。调查中还从另一个方面进行了探究,那就是从收入上看,调查结果中显示,收入越高的老人他们的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更为强烈,可能是因为有些老人的家庭条件较好,他们的思想更加开放一些,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更强,相反的家庭条件较差的老年人的思想就比较保守;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家庭经济条件好的老人对社会上可能会出现风险的这种情况有较强的心理准备,老人们能够用正常的心态对待一些新鲜事物。

三、方案和建议

综合分析所述,政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推行的着力点是,从了解老年人的思想观念入手,了解老年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那么有了这些着力点,政府就能够更好的做好居家服务政策的工作,政府要紧紧围绕这老年人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种影响因素,来进行发挥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是居家养老服务的推广更加顺利。首先在计划方面要做长远的规划,并将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相结合。政府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战略规划,制定战略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这样就能够是组织在运作的过程中做好目标的统一和资源的统一。其次,组织是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决策,政府就应该在中央设立居家养老专门的办事处,也可以相应的在个地方设立办事处,专门为居民解决养老的问题。最后,居家养老模式作为一种养老的方式,在决策的实施中肯定会存在着社会分工的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办法保证组织的协调和统一性,那么领导要加强组织间的配合,使信息和资源能够有效的结合。

四、结语:

第12篇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养老;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

在吉林省经济的迅速发展中,整体的居住水平和医疗都相应的发生巨大改善,人口老龄化也进一步加剧,2019年年末,吉林省人口数为2690.73万人,其中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594.6万人,2020年,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占全省总人口数的21.35%,65岁及以上的比例将达到14.12%。平均每5个人就有一位老年人。我省老龄化程度已经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将迎来最艰难阶段。(具体老年人口及未来预测可见图1)。居家适老性改造进程也远远滞后于老龄社会的发展需求。早在201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建议》中明确提出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模式将成为我国未来养老模式的主要支撑,社区居家适老也成为整个养老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同时也对社区规划提出更多要求。然而目前,我省社区的公共空间,老龄化较高的一些小区还尚未根据老龄化趋势做出大的改造和变化,在理论上也未形成成熟的思想。老年无障碍生活是居家适老化的最终目的,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对有需求的老龄化家庭通道、厨房、卫生等等生活方面进行有效的调整与改造,缓解老年人通行、就餐、卫生清理的不便等日常生活,当然也能减少老年人受到人身伤害。与日常普通装修不同,社区适老化改造首先需要对老年人进行身体状况评估以及原有居住环境进行专业测评与估量,制定出阶段性方案并进行改善,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便利性、舒适性的调整与改进,方便老年的日常生活,满足老年人的居住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讲,适老化改造还能完善城市建设,推动产业发展。

一、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必要性

2020年7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特殊困难、低保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养老设施、老年人生活用品等消费市场。适老行改造不等同于老旧小区的改造,以前更多的老年人关注小区的旧貌换新颜,安装门禁系统、健身器材等。面对我省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适老化的问题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渴望在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过程中得到“量身制作”,从老年人的视角出发,延伸到生活的细小细节,根据有关数据调查,70位60岁以上摔伤的老人中,只有3位是在户外摔倒,其余67位老人都是在家中发生意外,8成以上的老人在家中发生摔倒。所以,适老性改造不要停滞不前,有序推进,防止小细节成大隐患。适老化改造不仅仅能为老年人独立自主的生活提供便利,更增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感,提高生活质量,又让老年人感受到国家、政府的温暖。早前,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召开了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会议,长春市民政局副局长明确提出“抗议与会老并举,”“宣传与建设并行”“时效与质量并重”,为试点指明方向。此次项目投资近200万元,计划为400户及以上困难且赞同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降低意外风险,做好适老化改造的典范。但在改造的进程中,还发现如下问题。

二、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目前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居家适老化改造认知不到位据我省经济社会现状和家庭养老观念而言,吉林省养老模式单一,根据调研,我省居家养老占比在96%以上,所以说居家适老化改造刻不容缓。缺乏对适老化概念的认知,部分城市地区政府部门也缺乏关注小区地面清洁、楼道安装扶手、小区的健身器材是否损坏、冬季地面防滑程度等等,缺乏科学认知。适老化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包括居家环境与室外活动。从室外讲要考虑到老年人活动空间、文化娱乐、健身地点、等等。从居家环境讲要老年人生活有无障碍、生活设备是否安全、地面平整度等等。一切都要根据老年人自身的特点与生活习惯进行社区居家适老化整改。部分年长老人一直节俭生活,不愿为子女带来负担,当问到“是否需要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时,多数都是拒绝的,年高者更是偏向于了解改造的价格,对适老化改造及意义更不会深入了解。

(二)适老化改造缺乏标准2016年年底全国26个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以来,各地区全力开展适老化改造,结果通过研究表明,多数适老化改造表现在住宅户单体的节能改造、设备更新、楼体加固保温、户外环境等综合改进,并没有明确根据适老化进行改造,其中原因很多,有老年人需要各不相同、设计改造后的方案缺乏创新、改造难度加大、最后难以形成可推广的方案。目前,可参考的社区适老化改造规范有《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有住宅功能改造技术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等有关法规,但是由于制定部门不同,改造标准无法统一,也尚未形成完整体系。

(三)整合资源困难、适老性产品欠机制根据吉林省老旧社区居住情况来看,老旧社区具有便捷的交通、优越的地理位置,有较高的社会经济价值。由于建设房龄较长、建设标准相对较低、质量相对较弱、老旧小区改造使用面积较少、适老化设施结构与老龄化的进程不协调等等。相关部门政府、居委会、居住老人之间博弈,造成社区适老化改造过程资源整合困难。另外,适老化改造在产品的选用上也是种类众多,能真正为老年人服务做到精细又贴心的产品少之又少,产品价格也是超出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在产品的安全和性能的监管上也缺乏管理机制,阻碍老年人产品设施的发展市场。

(四)农村住宅居家养老的条件尚未具备从现有情况来讲,吉林省贫困农村地区适老行改造服务具备基本为零,居家养老发展落后,且长期居住在农村,居住环境根本达不到养老程度,一部分农村医疗方面只开设小诊所,甚至还处于半开半闭的状态,硬件设施也较差,社区活动也较少,而故土难离,生活在农村的老人也很少愿意随子女进城离开生活多年的地方,空巢老人数量较多,大多数只是解决了居住条件,而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随意性大、缺乏设计和指导,导致住宅也有很大的差异。缺少养老需求,缺乏辅助养老设施用品,大大增加老年人居住的隐患。

三、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议

(一)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选择老龄化人口多的社区进行试点探索,针对老年人“适老性”改造需求,改造标准由建设部带头,相关部门辅助及时反馈、总结,着力补齐短板。可重点关注空巢老人、患病老人、计划生育等特殊家庭、及时开展心理指导,在试点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有针对性、系统性进行指导,全面覆盖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加快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专业门槛相对较高,目前我省市场专业化还处于相对较低层次。而适老化改造涉及到很多方面。例如生理需求和心理变化,其次涉及到更多领域的专业水平,包括设计师、医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师、施工与护理人员等等来共同努力,各领域人员从专业角度考虑问题,满足老龄人的需求,从整体到细微,才能完成真正意义上的适老化改造。根据调查,目前我省有77所院校开设涉老专业,培训医养结合机构技术人员4700余人,全省累计培训在岗护理员8550余人,加快人才培养,支持各高校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加大康复、护理、全科医生专业的培养,定期加强岗位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能够为老龄人应急、护理提供大力支持。

(三)老旧住宅内、外环境的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口身体机能的蜕变与年龄特点的限制,外出活动能力也逐渐减弱,居家便是活动时间最长的,为满足生活所需,要与足够的室内活动空间,从细节入手,做好规划,设置扶手、消除地面高差、更换地面材料、无障碍物遮挡,针对卧床老人更应该以简洁、实用、安全为主,遇到疾病或者突况能够及时求救,排除生活中不必要的隐患,避免意外发生。外部环境的改造,我省已逐步实现社区适老化改造,室外环境的改造,实现长期居住的目标,例如考虑加装电梯、房屋漏雨、燃气安全、电路等等都做好相应维护,定期排查,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逐步完成辅助设施、室外的活动场地、提高年长者社区服务的参与度,让社区居家适老化成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投资为主、政府辅助为辅众所周知,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投资巨大,面对改造资金的压力,可借鉴于养老体系完善的国家,例如:有60~70岁老人家庭根据评估可申请一次性获取改造款,加以改造,在70以及70岁以上的老人申请相应补贴用于家用设备的改造。采取社会家庭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方式,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同时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改造,降低改造成本,减少支出,节约公共卫生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