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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地白梗

时间:2023-05-29 18:19: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西高地白梗,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雪纳瑞更好。

雪纳瑞犬是梗类犬的一种,起源于15世纪的德国,是唯一在梗犬类中不含英国血统的品种。其名字是德语的“口吻”之意,他们精力充沛、活泼、聪明。

西高地白梗是一种小体型、爱玩、坚定的梗类犬,具有良好的艺术气质,非常自负,身体结构结实,胸部和后腰较深,后背笔直,后躯有力,腿部肌肉发达,显示出强大的力量和活力的组合。

雪纳瑞乖巧温顺,服从主人命令,西高地犬过于调皮,饲养难度高,所以雪纳瑞更好。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渠、陂、塘三种形式的水利工程,比较而言,渠的修筑最为简单容易,圩田的修筑最为困难,陂则处于两者之间。南方地区早在上古之时便已创造了优秀的文明,但其发展在此后的很长时期内一直远远落后于北方,不知是否与此有关。但在南方地区,塘式水利工程修筑落后于陂式水利工程,低洼地的开发滞后于山地农业的发展,是有据可证的。

在低地生活、生产极不方便,此不言可知。人们要在太湖流域定居,最初的选择是周围的山和高平原,而不是中间的低地。这一点从唐以前水利工程的修建上可以得到明显的反映。太湖地区在秦汉以前尚属未开发地区,所修建的水利工程,见于史籍记载的并不是很多。魏晋以后,随着大量北方移民南下,这一地区逐步得到开发,出现了很多著名的水利工程,如镇江、常州一带的练塘、新丰塘,湖州一带的获塘、吴兴塘,大都分布在太湖南北两侧的高地。三国时东吴还在太湖地区开展屯田。孙权称帝以前曾派陆逊为海昌屯田都尉,在太湖东南屯垦;建国后又在吴郡以西毗陵的屯田区设典农校尉。从地名就可看出,东吴屯田的地点不是在缘湖山地,就是在沿海平原,而不是在中间的低洼地。

山地对于农业的重要性还可以北方移民的迁移方向上得到反映。西晋末年,五胡乱华,北方掀起了一股向南移民的,移民有两个重点地区,一是浙东的会稽郡,二是太湖流域北部的毗陵郡,及其相邻的建康地区。吴郡乏人问津。以前,人们对这个问题这样解释:太湖流域被以顾、陆、朱、张为首的吴姓士族霸占,它的良田已经开垦殆尽,后来的北方士族只好去其他地方另辟新地。事实上,这样的解释是不能让人信服的。根据《晋书》卷五《地理志》,西晋太康初年,太湖地区各郡,吴郡人口25000户,吴兴郡24000户,毗陵郡12000户,会稽郡3300户,会稽与吴郡面积大致相同,但会稽的人口远远超过吴郡,毗陵郡的人口虽然只有吴郡的一半,但它的面积只有吴郡的一半左右,以人口密度而言,与吴郡大致相当。如果有竞争的话,北方士族向会稽和毗陵移民,所遇到的竞争压力决不会在吴郡之下。他们之所以还向这些地区挺进,完全是因为那里的农田以山地和高平原为主,易以开垦。东晋南朝时,南北士族地主掀起了一股“占山护泽”的,他们建立的庄园往往被称为“山墅”,正是说明了“山”在当时农业中的重要意义。据《宋书》卷五四《羊玄保传》,羊曾奏请颁布占山法,对品官占山的顷亩进行限制。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山”所具有的农业意义。

太湖流域低洼地的大规模开发大概是在唐朝,这可从唐朝中期朱自勉在嘉兴屯田的事迹中得到反映。嘉兴大部分地方处在太湖流域的低田区,其地在唐时属苏州。嘉兴屯田事见李翰《苏州嘉兴屯田纪绩颂并序》,其序云:“浙西有三屯,嘉禾为大。”李翰在颂文中说:“浩浩其流,乃与湖连。上则有途,中亦有船。旱则溉之,水则泄焉。曰雨曰霁,以沟为天。”(注:见《全唐文》卷四三。)这样的运作方式,与上述的圩田系统完全相合,说明圩田的设施由来已久。李翰在序文中又说:“初公(朱自勉)为屯,人有二惧焉,邑人惧其暴,屯人惧其扰,今沟封犬芽而不相侵,疆(场)[场]日履而人不知。”这是说,当时的屯田与民田互相交错,但朱自勉是个好官,并不侵夺民田。大量民田存在的事实表明,在嘉兴,低洼地的开发,当地居民的聚积,都已达到相当的程度。

由于低洼地土地肥沃,虽然开发甚晚,但一经开发,就发挥极大的功效。李翰在文中说:“扬州在九州之地最广,全吴在扬州之域最大,嘉禾在全吴之壤最腴。故嘉禾生穰,江淮为之康;嘉禾一歉,江淮为之俭。”(注:见《全唐文》卷四三。)宋人赵霖在他的《筑圩篇》中也说:“天下之地,膏腴莫美于水田。水田利倍,莫盛于平江。缘平江水田,以低为胜,昔之赋入,多出于低乡。”(注: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江苏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99年,第289页。 )说明低洼地在太湖流域的生产地位到唐宋之际已大大提高了。相比之下,高田区由于过度开垦,它的生产地位不断下降,如黄震所说,“常、润渐北,则地渐高,而土渐硗,所收亩多止五六斗或四三斗”(注:黄震《慈溪黄氏日抄分类》卷八四《与叶相公西涧》。)。到宋朝时,“苏、秀、常、湖四州之民,不下四十万,三分去一,以为高田之民自治高田外,尚有二十七万夫”(注: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江苏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99年,第273-274页。),这就是说,低田之民已经占到了当地居民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此以前,太湖地区的水利问题是根本不成为问题。在此以后,一直到清朝,有关这一地区的水利论著大量出现,治水的争论纷纷不绝,正是太湖地区的农业重心从高田区向低田区转移的必然结果。

从一角度讲,浙西圩田在其产生的初期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和发展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尤其在五代吴越国时期,太湖流域圩田具有一个良好的运作系统。(注:缪启谕:《吴越钱氏在太湖地区的圩田制度和水利系统》,《农史研究集刊》第2册。)

四 入宋后浙西圩田的变化

吴越国曾设立了专门机构对太湖流域的圩田进行管理。见于史书者有营田吏卒、都水营田使、营田司、都水使者、撩浅军、开江营等等不同称谓。(注:详见范仲淹《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四《上杜学士言开河书》及《吴郡图经续记》卷下《治水》、《吴郡志》卷一九《水利》引郏dàn@④《水利书》、《琴川志》卷一《营寨》、卷五《水利》、《十国春秋》卷七八《武肃王世家》武肃王天宝八年末等处记载。)吴越国使用军队管理圩田,与宋朝役使厢军从事公共建设的情形非常相似。此这是由于太湖流域圩田这样的一个大型水利工程,由于工程浩大,而且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只有借助政府的力量才能实现。以太湖流域的圩田而言,要使整个圩田系统正常动作,圩圩之间的塘浦必须保持通畅无阻,只要一个环节受阻,必有大片圩区受害;而且,建造圩田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这也不是一般百姓所能支付得起的。郏dàn@④为修造圩田所用的花费算过一笔明细账:

今苏州水田之最合行修治处,如前项所陈:南北不过一百二十余里,东西不过一百里。今若于上项水田之内,循古人之迹,五里而为一纵浦,七里为一横塘。不过浦二十余条,每条长一百二十余里。横塘十七条,每条长一百余里。共计四千余里。每里用夫五千人,约用二千余万夫。

虽然如此,郏dàn@④还是企图恢复到宋时已经败坏的吴越国的圩田系统,但总因工役浩大,扰民太过而罢。总之,这种庞大的一体的水利工程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凭借政府的力量才能实现,也只有凭借政府的力量才能得到维护。

郏dàn@④在他的《水利书》中便描述了北宋时期圩田遭到破坏的情形:

……洎乎年祀绵远,古法隳坏。其水田隄防,或因田户行舟及安舟之便,而破其圩,或因人户请射下脚而废其堤,或因官中开淘而减少丈尺,或因田主只收租课而不修隄岸,或因租户利易田而故要[致]淹没,或因决破古隄,张捕鱼虾,而渐致破损;或因边圩之人,不肯出田与众做岸,或因一圩虽完,旁圩无力,而连延隳坏,或因贫富同圩而出力不齐;或因公私相吝而因循不治。故隄防尽坏,而低田漫然复在江水之下也。(注: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江苏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99年,第271页。)从中可以看出,圩田受到破坏,几乎完全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造成的。郏dàn@④又谓:“岗门之坏,岂非五代之季,民各纵行舟之便而废之耶?”也说明圩田的破坏早在吴越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

范仲淹在谈到圩田的衰落时说:“曩时两浙未归朝廷,苏州有营田军四都,共七八千人,专为田事,导河筑堤,以减水患。于是民间钱五十文,籴白米一石。自皇朝一统,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故慢于农政,不复修举,江南圩田,浙田河塘,太半隳废,失东南之大利。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文足至一贯文省,经于当时,其贵十倍,而民不得不困,国不得虚矣。”(注: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上。)如果说,在吴越国后期,政府将大量资金投入帮助周、宋朝廷灭南唐的战争中,同时还要向周、宋朝迁献纳大量的贡物,政府财政困难,无法调用更多的财赋维护水利设施,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宋朝政府一统天下之后,为什么对圩田不加修复呢?究其原因,实在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利益取舍有所不同之故。宋朝立国之初,鉴于唐朝藩镇之患,全面削弱地方权力。表现在财政上,即使有些物资留在地方,但地方无权使用,有等于无。这势必大大削弱地方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使太湖流域的圩田无法修复和维持。缪启愉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便痛心疾首地指出:“北宋封建统治阶级只知一味收刮人民血汗,这里不足,又转到那里,不但不修筑圩田,而且还破坏整个吴越水系建设,到仁宗以后,它的恶果总暴露了:水灾延长到五十余年还在扩展,低田常常千里一白,而高田则常年闹旱,成为历史上最严惩的水旱灾害。”(注:缪启愉:《吴越钱氏在太湖地区的圩田制度和水利系统》,《农史研究集刊》第2册,第155页。)到头来反而对当地的生产造成严重破坏,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北宋以后,由于郏dàn@④等水利专家的提倡,太湖流域的圩田纷纷恢复。吴越国的圩田设施由政府统一修造管理,但到宋朝以后,这一任务落到了大地主身上。事实上,修造圩田所需要的巨额费用,也只有这些权要之家才支付得起。而大量的农民只能成为佃户,去租种别人的土地过活。这大概也是宋代以后浙西地区租佃业特别发达的原因吧。元人余阙《青阳先生文集》卷九《宪使董公均役之记》:“浙东古于越之地也,其地之微,无甚贫甚富之家,山谷有一亩居十亩之田者,祖孙相保,至累世不失。又其土瘠,故其小人勤身而饬力,其君子尚朴俭而敦诗书,非若吴人之兼并武断,大家收谷岁至数百万斛,而小民皆无盖藏。”与浙东的情形形成鲜明的对比。盖浙东多丘陵、山地而浙西多低洼地也。

需要指出的是,宋以后在太湖流域修筑起来的圩田与吴越时期已有很大不同。有关宋时在浙西地区修筑圩田的记载及多,试举一例,《宋会要辑稿》食货八之八:

[乾道]二年四月七日,吏部侍郎陈之茂言:“比年以来,泄水之道既多堙塞,重以豪户有力之家,以平时潴水之处,坚筑塍岸,包广田亩,弥望绵亘,不可数计,中下田畴,易成泛溢,岁岁为害,民力重困。数年之后凡潴(为)[水]陂泽尽变为阡陌,而水患恐不止今日也。乞选差强明朗官一员(问)[同]漕臣(将)日下净新围之田疾速开凿。”上曰:“闻浙西自围田即有水患,前此屡有人理会,竟为权要所梗。卿等可检点累降指挥已曾如何行,仍委两浙运副王炎疾速相视利害以闻。”……

南宋人对围田多持否定态度,孝宗至谓“闻浙西自围田即有水患”。但这里所说的“围田”与吴越时期的圩田实际上已有本质的不同。宋时所谓“围田”是“以平时潴水之处,坚筑塍岸,包广田亩”而成,实际上是圩外筑圩,即在原来的塘浦里面新筑圩田;或毁坏原有圩田重新修筑。这种情形在北宋就已开始,如郏dàn@④所述,吴越时期的塘浦,“阔者三十余丈,狭者不下二十余丈”(注: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江苏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99年,第269页。),非常开阔,但后来渐遭破坏。“臣少时见小虞浦及至和塘,并阔三十丈,累经开淘之后,今小虞浦只阔十余丈,至和塘只阔六七丈此所目睹也。”(注: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江苏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99年,第271页。)至南宋时,很多塘浦彻底消失。如我们上文所论,太湖流域地势四周高,中间低,容易积水,因此必须开掘塘浦,保持疏水渠道的畅通;加上它的圩田系统本是众多圩田的一个集合体,一旦某处塘浦水流阻塞,可使大片圩田受害。而宋人所修“围田”恰恰造成了这样的弊端,实际上是对太湖流域正常圩田系统的破坏。黄震对其中的区别看得极为明白,《慈溪黄氏日抄分类》卷八四《代平江府回裕斋马相公催泄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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