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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时间:2023-05-29 1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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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第1篇

2009年6月12日,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各地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两办”文件精神,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南京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和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五项规范”:一是规范高中绩效考核,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依据全面衡量学校的办学水平:二是规范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保证阳光活动1小时,让校园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三是规范教学管理,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建设好地方精品课程,打造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确保学生全面发展:四是规范招生考试,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五是规范办学行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班、快慢班,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

南通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千人视频大会,统一思想,积极动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专项行动,并重点督查四个方面:一是严禁高、中考成绩宣传;二是解决暑期违规补课;三是整顿高中招生秩序;四是规范民办学校办学。

徐州市教育局提出“十条禁令”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这“十条禁令”是: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严禁增加考试次数;严禁违规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镇江市教育局根据前一阶段对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申禁令,全面贯彻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的精神,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连云港市教育局坚持政府推动、分级负责,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二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四是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五是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六是严格规范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有偿家教。

宿迁市教育局提出构建实施素质教育的“四项长效机制”:一是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二是构建积极主动的校本发展机制,加强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高学校自主发展能力。三是构建高效的课堂教学机制,倡导启发式教学,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四是构建课外指导机制。加强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切实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

常州市强调严格落实“减负”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假期起讫时间和“减负”举报电话,同时将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制止违规补课及严禁乱收费的规定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并在暑假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泰州市教育局提出建立“五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学生和家长监督学校减负制度,将减负的底线要求告知学生和家长,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减负情况;二是建立减负监督员制度,聘请新闻记者、专兼职督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减负监督员,多方位监督学校和教师减负;三是建立减负专项督导制度,将减负工作列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四是实行违规情况通报制度;每月通报违规情况;五是建立减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被举报并查实的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校长和教师一律不得晋升职务和职称。

第2篇

一、主要成绩

1、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范办学行为的舆论宣传。

从督查情况看,各校能够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迅速启动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的专项行动,召开全体教师会就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了宣传和部署。

团结路小学结合实际,月日制发了《关于进一步遏制有偿家教的紧急通知》,再次重申并告诫全体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和其它违规行为,同时每位教师与学校签了承诺书。公园路小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开学前就分别与每个老师签订《公园路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并拿出了具体督查办法和处罚措施。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认真落实活动课程的开设。

各校均能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多数学校还注重了校本教材的开发,设置本校的特色课。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实验小学课外活动抓得早,效果好。学校根据制定的“体艺2+1项目”活动方案第一周就认真实施,并有详实的记录和评价,学生调查反响很好,书法特色兴趣活动以及安全专题教育学校落实到位。江汉路小学的“十个好习惯”德育主题活动已经开始起动,实验中学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在市消防中队的指导下得到了规范扎实的开展。在课程的落实上,总体情况不错。

3、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督查情况看,各校认真执行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和经审查批准的作息时间。严格遵守了学生到校离校时间的有关规定,中小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受访学生普遍反映能够承受。问安小学寄宿学生时间充裕,早晚有老师专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受学生欢迎。

4、学生用书管理规范,“两规两不准”基本得到落实。各校均建立了学生用书台帐,学校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基本没有规定书目和规定发行渠道外的书籍、资料。公园路小学制定了教室室内整治检查表,其中对学生用书专列一项进行检查落实,在此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的情况看,成绩是主要的,但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学校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缺乏制度化、长效性,常常是上面要求严格就行动一下,然后就放松下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也是办为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所在。尤其是全省上下正在大力开展“课内比教学”的重大活动,要通过提高教学效率来比质量。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防止学校恶性竞争,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就显得更为重要。而今年市教育局也正在接受市人大开展的行风评议工作,规范办学行为,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正是我们的职责之所在。因此,各校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理解、布署这一工作。

(二)部分学校在学生教辅用书的管理上还有待加强。督查中发现,实验小学学生仍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语文数学学科自购练习题。市教育局在此方面明确规定了“两规两不准”,学校应从严把握,坚决制止学生资料使用上的违规行为。

(三)个别教师,视教育局三令五申严禁有偿补课之不顾,为了个人利益,仍有以家教、托管形式的有偿补课,主要是以数学、语文、英语三科居多。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策水平。全市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让师生熟知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从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学校要以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办学行为效果如何,最终的折射出的是一所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强过程监管,及时查处问题,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师教育工作,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增强师德修养,提升专业素养和“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远程研修、校本培训为主要组织形式,省、市、县、片、校五级联动,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分层培训,分类指导,确保每个教师在暑期参训时间不少于2周,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培训内容

根据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进行通识培训和业务培训。

1.通识培训内容:①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会精神;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④《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⑤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理论,陶行知、苏霍姆林斯基等教育家专著;⑥教师、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2.业务培训内容:①教师所任教学科的学科知识和新学期教材的学习、研究;②初中教师高中教材学科衔接培训;③教师专业成长三年规划的制订;④各学校自主确定的其他培训内容。

三、培训形式

1.参加省市培训。2009年我市教师参加省级、南通市级暑期培训的项目,已经在教育局人事科网站(*)上公布,请各校务必按要求选派教师参加,确保完成下达的各项培训计划。

2.全市集中培训。全市集中培训突出骨干教师和教学研究与管理能力培训两个重点,体现学科专业性和理论指导性。

第4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端正教育行风,塑造良好形象”为主题,以加强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学校办学行为、教师师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促进教育的公平公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议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市及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要紧密联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系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生的实际,做到边评议、边整改,切实解决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办学方面。中小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上级的政令,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解决个别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

(二)教师师德方面。中小学校的干部教师要做到言为人师、行为表率,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好书育好人。重点解决个别干部教师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

(三)学校风气方面。中小学校要加强师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注重校园文化和环境建设,校园整洁优美,教育教学秩序良好。重点解决师生行为不文明、公德意识差,以及校园脏、乱、差等问题。

(四)教育教学方面。中小学校的干部教师要具有争创一流的意识,积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环境,并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能。重点解决个别干部教师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思进取,教法陈旧、管理落后等问题。

(五)文明服务方面。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活动,设立服务值班室,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履行文明服务承诺,做到关爱学生,尊重家长,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重点解决不能平等、真诚地关爱每位学生,歧视学习困难的学生;不能礼貌地与家长交流,甚至训斥家长等问题。

(六)机关作风方面。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做到政务公开、服务规范、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廉洁自律。重点解决

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

第5篇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

为了解我市义务教育和特色教育现状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市政协组织部分**州、**市政协委员于8月31日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学7所,小学8所,幼儿园3所,电大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中专1所,乡办小学1所,私立学校4所,企业办和民办幼儿园23所,并承担了“**区内初中班”的办班任务。

截至20xx年3月,市属中小学校在校生人数为21139人(其中小学10818人,初中6237人,高中4084人)。全市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巩固率小学为100%、初中为99.57%,初中毕业率91.94%,高中阶段普及率87.04%。20xx年市属学校普通高考汉语学校上线率91.5%,民语言学校78.6%。我市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总数为1456人,其中:专任教师1021人,学历达标率小学为99.6%、初中98.4%、高中69.1%,任职达标率100%。

我市教育部门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推进素质教育。一是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强化常规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属15所中小学校德育达标评估均通过验收;三是新课改实验工作取得的成果较去年又有新的提高;四是加强了学籍管理,完善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五是启动了双语教学和民汉合校工作。

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高级中学扩建工程、区内初中班二期工程、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工程、一小教学楼及配套工程等一系列工程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发展得到了加强,建成了**查字典域网和中小学校园网,我市教育教学基础资源平台已初步形成。

教育部门努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在资金安排、设备购置、师资调整等方面对市区边远薄弱学校予以倾斜和照顾,从整体上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近三年来,共为四中、二小、五小、七小等学校拔付45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学设备。

教育系统纠风工作逐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和农民工子女就学政策及贫困生“两免”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目前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去借读费75万余元。现有87名中小学代课教师解决了编制、待遇问题,其余人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

我市各中小学校从20xx年开始相继开展争创特色学校工作。部分中学开办了英语特色班并聘请外藉教师授课。各中小学开展了英语、文化、艺术、体育和科普等多种活动,如举办“英语角”、“艺术节”、“文化节”、“科技节”、“校园体育节”和“少年军校”等,组织铜管乐队、合唱团、舞蹈队、科技活动小组、航模小组和机器人兴趣小组等,市一小、三小、四小和六小还根据学校的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设了电子琴班。

二、存在问题

1、教育行政部门在贯彻义务教育法中,至今仍有一些做法还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有待逐步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学校普遍分设“重点班”、“特色班”(变相重点班),并采取各种名目的考试的方式作为对初中生、小学生在分班时的选拔手段,导致出现了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并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

2、区内初中班建设资金投入问题。根据自治区计划,建设资金来源:①自治区投入为2800万元;②州、市财政应投入2520万元,合计为5320万元。目前,区财政资金到位2500万元、州财政资金到位250万元、市财政资金到位500万元,未到位资金为2070万元。

3、市五中、五小两所学校扩建预留用地问题尚未落实。

4、推行人事制度改革问题。教育部门从20xx年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由于各项改革政策未能落实到位,造成改革步伐缓慢。

5、天北新区办学问题。根据伊州党发[20xx]34号《关于对建设**天北新区若干问题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天北新区产业结构应定位为房地产开发、建筑业、市场、文化教育、旅游等产业为主”。天北新区自成立以来,由于大规模开发住宅小区,人口数量在近几年剧增,而对于涉及教育事业建设发展的政策规定没有及时得到落实,至今未建设学校来承担办学义务,造成大量学生涌入市区各校,加大了我市财政压力,教育设施、教师配备不堪重负。

三、几点建议

1、在全市继续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特别应组织各中、小学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的“6.12”会议和 “8.28”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贯彻《义务教育法》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规范办学行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全面清理、纠正。严禁初中、小学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特色班或重点班。对已开办的名义上的特色班和变相的重点班应依法及时纠正,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中、小学生能够公平享受教育资源,办好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议市委、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我市教育系统办学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建议市委、市政府协调自治区、自治州两级财政,对区内初中班建设资金给予及时核拨。并对我市五中和五小两所待扩建学校的教育预留用地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时予以考虑。

第6篇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

为了解我市义务教育和特色教育现状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市政协组织部分*州、*市政协委员于8月31日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学7所,小学8所,幼儿园3所,电大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中专1所,乡办小学1所,私立学校4所,企业办和民办幼儿园23所,并承担了“*区内初中班”的办班任务。

截至20*年3月,市属中小学校在校生人数为21139人(其中小学10818人,初中6237人,高中4084人)。全市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巩固率小学为100%、初中为99.57%,初中毕业率91.94%,高中阶段普及率87.*%。20*年市属学校普通高考汉语学校上线率91.5%,民语言学校78.6%。我市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总数为1456人,其中:专任教师1*1人,学历达标率小学为99.6%、初中98.4%、高中69.1%,任职达标率100%。

我市教育部门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推进素质教育。一是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强化常规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属15所中小学校德育达标评估均通过验收;三是新课改实验工作取得的成果较去年又有新的提高;四是加强了学籍管理,完善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五是启动了双语教学和民汉合校工作。

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高级中学扩建工程、区内初中班二期工程、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工程、一小教学楼及配套工程等一系列工程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发展得到了加强,建成了*域网和中小学校园网,我市教育教学基础资源平台已初步形成。

教育部门努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在资金安排、设备购置、师资调整等方面对市区边远薄弱学校予以倾斜和照顾,从整体上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近三年来,共为四中、二小、五小、七小等学校拔付45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学设备。

教育系统纠风工作逐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和农民工子女就学政策及贫困生“两免”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目前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去借读费75万余元。现有87名中小学代课教师解决了编制、待遇问题,其余人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

我市各中小学校从20*年开始相继开展争创特色学校工作。部分中学开办了英语特色班并聘请外藉教师授课。各中小学开展了英语、文化、艺术、体育和科普等多种活动,如举办“英语角”、“艺术节”、“文化节”、“科技节”、“校园体育节”和“少年军校”等,组织铜管乐队、合唱团、舞蹈队、科技活动小组、航模小组和机器人兴趣小组等,市一小、三小、四小和六小还根据学校的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设了电子琴班。

二、存在问题

1、教育行政部门在贯彻义务教育法中,至今仍有一些做法还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有待逐步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学校普遍分设“重点班”、“特色班”(变相重点班),并采取各种名目的考试的方式作为对初中生、小学生在分班时的选拔手段,导致出现了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并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

2、区内初中班建设资金投入问题。根据自治区计划,建设资金来源:①自治区投入为2800万元;②州、市财政应投入2520万元,合计为5320万元。目前,区财政资金到位2500万元、州财政资金到位250万元、市财政资金到位500万元,未到位资金为2070万元。

3、市五中、五小两所学校扩建预留用地问题尚未落实。

4、推行人事制度改革问题。教育部门从20*年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由于各项改革政策未能落实到位,造成改革步伐缓慢。

5、天北新区办学问题。根据伊州党发[20*]34号《关于对建设*天北新区若干问题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天北新区产业结构应定位为房地产开发、建筑业、市场、文化教育、旅游等产业为主”。天北新区自成立以来,由于大规模开发住宅小区,人口数量在近几年剧增,而对于涉及教育事业建设发展的政策规定没有及时得到落实,至今未建设学校来承担办学义务,造成大量学生涌入市区各校,加大了我市财政压力,教育设施、教师配备不堪重负。

三、几点建议

1、在全市继续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特别应组织各中、小学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的“6.12”会议和“8.28”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贯彻《义务教育法》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规范办学行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全面清理、纠正。严禁初中、小学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特色班或重点班。对已开办的名义上的特色班和变相的重点班应依法及时纠正,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中、小学生能够公平享受教育资源,办好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议市委、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我市教育系统办学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建议市委、市政府协调自治区、自治州两级财政,对区内初中班建设资金给予及时核拨。并对我市五中和五小两所待扩建学校的教育预留用地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时予以考虑。

第7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由于中央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城就读的惠民政策,加上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我区学校生源以每年近3000人的速度快速增长,而学校新建、扩建的步伐无法跟上生源增长的速度,导致我区学校特别是小学出现大班额问题。大班额问题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损害师生的身心健康,成为中小学校的一大安全隐患。要充分认识大班额问题的危害性,增强解决大班额问题的紧迫性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化解大班额问题,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二、明确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坚持“均衡发展,促进公平,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按照“起始年级从严控制、其他年级逐年化解”的方针,以消除特大班额为重点,在3年内基本解决全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立健全控制大班额的长效机制。

具体目标:

1.从年秋季起,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小学45人、中学50人)。

2.用年、年两年时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包括必要的过渡方式消化),消除60人以上的特大班额。

3.力争到年底全区中小学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建设和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

根据工作责任,发改、财政、教育、规划、建设、国土、人事和编制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规划与建设工作,确保学校用地、建设资金、教学人员编制等落到实处。

1.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增加的新趋势,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市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和调整中小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及时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提供足额的学位。落实住宅开发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政策,统筹安排好各种项目资金,把校安工程、新校建设等项目与学校布局调整、学校扩容结合起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薄弱学校提质改造,缩小校际差距,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优质、便利的就学条件。

2.完善队伍管理机制,优化师资配置

建立教师队伍正常补充和科学平衡的长效机制,保持适应生源需求的教师队伍规模。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大力推进校长和教师交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树立“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意识,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区域教学质量。

(二)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办学行为

1.严格学校招生管理

区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原则制订招生计划,坚持划区域招生,明确界定各中小学校生源范围和在校生规模,防止学校超过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的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和跨区域招生,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

(1)明确学校招生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区教育局划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与少年,学校按片区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2)严格控制起始班额。从年秋季开始,全区所有中小学校起始班额不得突破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确因服务区范围内生源因素突破招生限额的,报区教育局审批,并通过“扩班不扩额”的方式予以解决。

(3)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体系,严格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转学行为。学生转学必须按规定到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区教育局要从严控制区内转学,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转学生,禁止随意转学插班。

(4)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严格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以定点学校接收为主,其他公办学校接收为辅。

(5)各街道、乡、镇、村(社区)不得指令或者利用其影响迫使学校超额接收学生。社区、村内居民出租房屋产生的生源,由社区、村向学校申报学位,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进行调剂解决。违章建筑出租房生源不予安排。

2.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城区小学要遵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占用校内资源举办幼儿园和学前班。涉农街道、乡、镇学校附设的幼儿园或学前班要控制办学规模,逐步缩减班数和人数,腾出教育资源满足义务教育需求。要确保招生范围内的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确保起始班级班额符合国家和省、市要求。

(2)中小学举办寄宿制、白托班要以方便离校较远的学生上学和留守学生特殊需要为原则,根据住校学生的需要,配套建设必需的生活用房,不能挤占教学用房和功能用房,不能盲目接受学生住校或托管。

3.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在解决大班额问题的过渡时期,尤其要高度重视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校舍及电器、电线、通风和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学生集中的楼道通道和集体活动场所的管理,安排人员进行值守,做好学生安全疏散的引导工作。同时,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和安全教育,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加大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工作实效

1.建立班额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学校对本地存在的大班额情况要及时如实报告区教育局和所在的街道、乡、镇。每学期开学15天内,学校填写《区中小学班额情况统计表》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据实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大班额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区教育局要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的工作列入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和各街道、乡、镇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第8篇

一、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各项重点任务

(一)突出“融入”和“全过程”,着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创新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内容与方法,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要按照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当前,要着重在改革教学内容和创新教学方法两方面下工夫,遵循青少年的成长和认知规律,确定不同年龄段学生德育的内容,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同时,探索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有效育人途径,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二是加强专题研究和队伍建设。要组织精干力量,围绕如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校园文化的环境育人功能、社会实践的道德体验作用、心理健康教育的引导干预作用、班主任的人生导师作用以及优化全社会的德育工作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力争推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抓紧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相关文件。要切实加强德育队伍建设,重视加强全体教师德育工作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提升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及“五老”和身边道德楷模等的独特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对学生发展的科学指导。对学生发展进行科学指导,是中小学的基本职能,也是现代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的一项基本服务,更是新形势下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在现有心理咨询室的基础上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围绕提高心理素养、增进学习能力、加强自我认知、了解周围环境、开展生涯规划等进行科学指导,增强学生自主选择、服务社会的意识,指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适应社会需求、科学规划生涯。四是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抓紧研究制订《江苏省校外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校外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各类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精心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有效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基地等在引导学生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突出“普惠”和“普及”,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学前教育仍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苏北地区、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必须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全力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行动计划已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国家将围绕推动计划落实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省里也将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的地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进展缓慢、力度不够、政策措施不到位的县(市、区),将给予扣减专项资金、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还要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务必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逐条逐项研究工作措施、细化配套政策、落实任务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行动计划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省政府去年批准印发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和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创建目标责任书,全省各县(市、区)到2015年都必须达成示范区建设目标。各地要对照示范区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创建目标责任书的约定,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统筹推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教育厅将根据省政府印发的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精心组织首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申报评审工作,同时抓紧研究制订评估办法,全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加快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三是着力健全经费和质量保障机制。要围绕强化经费保障,着力完善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民办幼儿园经费扶持机制、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确保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区,要勇于探索,先行一步,积极实施免费一年学前教育。要围绕提高质量,着力健全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幼儿园教师编制和职称管理制度、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推动各类幼儿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四是切实避免“小学化”倾向和园际差距扩大。要切实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行业标准,贯彻“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原则,把规范一日活动作为幼儿园管理的关键环节,把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幼儿个性发展作为保育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严格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违背幼儿成长规律的教育行为,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检查,对于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要限期整改。要着力缩小园际差距,这是我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各地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城乡差异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至少要建成1所不低于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切实办好不低于省合格园标准的村幼儿园。同时,切实落实农村幼儿园运转经费、师资配备及待遇等方面措施,建立农村学前教育长效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着力缩小城乡和园际学前教育差距。

(三)突出“优质”和“均衡”,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十二五”期间优先发展教育的重点任务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采取多种措施,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标准。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关键是要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标准,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衡量质量的根本标准,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努力解决教育质量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难点在农村,重点在提升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近年来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结果,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今年首先从最薄弱的乡镇初中入手,以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为引领,推动改善办学条件;以贯彻实施国家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2011版)为契机,着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农村初中学科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师专业水平,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和城乡差距,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整体水平。三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去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备忘录,印发了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规划,近期还将印发全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价主要指标和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省教育厅也正在研制具体的评估办法,并在今年对首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县(区)组织评估。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确保示范区在推进校长、骨干教师合理流动,教师师德建设、业务水平提高,“填低谷”、“筑高原”、“造高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四是落实弱势群体帮扶措施。要按照“纳入规划、政府主导、多种模式、明确分工、发挥优势、齐抓共管”的思路,围绕“让每一名留守儿童都能够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交往”的目标,健全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和结对帮扶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及家长、学校、社会联络机制,切实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和管理。实施民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支持、规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发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订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启动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扩大高殊教育招生规模,推动特教学校举办学前教育。

(四)突出“多样”和“特色”,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而言,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进入稳定期,教育模式进入转型期,管理水平进入提升期,但也存在办学目标和发展模式单一,学校面貌高度趋同、同质化、单一化等突出问题,必须以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着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优质特色发展。一是继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要深入总结课程改革的成绩与经验,找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完善课程体系,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着力推进教学组织形式创新,倡导小班化和分层教学,坚决消除超班额现象。进一步加强课程基地建设。课程基地建设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省里将在建好已有38个普通高中课程基地的基础上,新建50个左右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同时加强课程基地建设的培训研讨、指导督查。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改革力度,确保基地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二是扎实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普通高中教育是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关键阶段,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共有18所普通高中参与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省教育厅将继续大力支持这些学校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共同实施面向部分高中学生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使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学有余力、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中学生得到更合适的教育和培养。省里将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意见,各地也要指导学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试点办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开展好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工作。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关地区和学校要在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上着力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探索尝试多样化、特色化办学途径,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努力提升学生创业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成人成才。要大力支持学校彰显办学特色、发挥传统优势,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发特色课程,创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形成一大批文化内涵丰富、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活动富有创意的特色高中。

(五)突出“内涵”和“质量”,全面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课程标准。教育部前不久颁布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高中阶段的课程标准正在修订之中,不久也将颁布。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实施、教育评估和考试命题的根本依据,是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各地各校务必认真学习贯彻。要精心组织开展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省级层面着力组织好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培训者培训”,各地主要抓好校本培训和个体研修,确保新课程标准顺利实施。二是健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进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工程。监测工作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基础教育质量标准进行,监测的范围要覆盖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各个方面,特别要重视监测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要继续组织好教育部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测试、分析与反馈、指导工作,抓紧建立我省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点。三是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依靠。要继续开展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去年举办的首届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了学习借鉴的平台、实践锤炼的平台、研讨交流的平台、展示成就的平台,深受广大青年教师的欢迎和好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和学校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要通过比赛,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营造刻苦钻研业务、苦练教学基本功的浓厚氛围,激发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精益求精的精神风貌,促进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要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推动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四是建立科学的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深化中考制度改革。要在严格执行“五严”规定的同时,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考改革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逐步推行统一考试录取与多样化选拔相结合的招生方式。要严格中考改革方案审批制度,今年起,各市中考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组织实施。五是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要坚持科研兴教,围绕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教育科研的主动性,积极开展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及时把科研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之中,答疑解惑、出谋划策、破解难题,为推动教育科学决策、提高教育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大依法治教力度,不断提高规范办学水平

自2009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五严”为突破口,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各校要从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加大依法治教力度,着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依法治教的重大意义。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着力解决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教育正常秩序的迫切需要和必然举措。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健康成长。当前,由于受狭隘的教育价值观、片面的质量观和陈旧的人才观影响,少数地区和个别学校未能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教育教学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违背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迫切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遵循教育规律,严格依法依规,切实规范办办学行为,着力引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部署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解决好当前教育热点问题的现实需要。2009年以来,全省规范办学行为持续深入推进,节假日集中补课、下达升学指标等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与此同时,义务教育择校、分重点班等顽疾尚未根治,校外补课、有偿家教等问题越发突出,不规范办学行为甚至违法违纪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校必须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管理、综合施措,切实加强依法治教、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努力为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构建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学校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成为教育系统内外的共同愿望。近年来,我省就规范办学行为集中力量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教育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不断巩固“五严”成果,既要坚持省级统筹、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注重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更要坚持依法治教,标本兼治,切实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构建起引导和促进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重点,着力提升规范办学的法制化水平。近年来,国家及省的一批教育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已正式并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生效,有力地推进了全省依法治教进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全力推动规范办学水平的提高。一要着力规范学前教育。《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省级学前教育条例,对于推动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各地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在公益、普惠的基础上再努力扩大优质幼儿园资源,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切实规范保教行为,不断提高保教质量。特别要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年检、评估、督导等多种途径,坚决遏制和查处幼儿园“小学化”等违规办园行为。二要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要不断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要着力规范竞赛活动,不得违规组织学生参赛。坚持阳光分班,不得借各种名义违规编班。新生入学编班的程序要做到公正合理,公开透明,努力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相对均衡。严禁借奥赛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内容,不得增加课程难度和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市、县(市、区)教育局或教学研究部门组织的教学质量调研,只能按学号随机抽样,不得整班、整校、整区域集体测试,抽测科目两年一次,抽测成绩不公布、不排名,仅可通过教学质量分析的形式向学校进行反馈。三要着力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切实贯彻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教学活动时间和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校及班主任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到班。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校内、校外集体补课。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不得超量超时布置作业。学校要对学生作业总量进行总体协调和严格控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四要坚决防治违规从教行为。要以学习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在学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遏制有偿家教。加强学校教学工作制度建设,坚决杜绝教学无计划、上课不备课、作业不批改等违反教学常规的现象。教师不得要求、建议、暗示学生到校外补课或购买教辅材料。坚持师德师能并重,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及以下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坚持将规范办学、师德表现等作为校长、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领导,确保依法治教工作取得实效。依法治教,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事关党和国家的未来发展。我们要以对国家和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和畏难情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县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抓紧研究制定本地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首先做到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并积极引领和带动学校提高依法治教水平、规范办学行为。二要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健全督导检查机制,督促各地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强化目标考核。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将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的成效作为教育系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辖区内中小学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且未能高度重视、有效制止和纠正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严格实行校长问责制。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实行规范办学“一票否决”。各地要根据本次会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工作,努力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第9篇

湘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导致教育方面存在的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比较突出。如何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应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近些年来,我州着力解决教育“三农”(即农村学校、农村教师、农村学生)难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督导、加快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加强督导,确保教育资金到位。学校建设必须以资金作为保障,没有资金的投入,办学条件改善只是一句空话。越是贫困落后地区,政府的教育投入就越显重要。湘西州教育督导室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督促县市政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中教育经费“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积极开展全州教育经费预算督查,确保了教育资金足额到位。去年4月,经督查后,全州7个县(市)2011年度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都有提高,8县(市)全额落实了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预算;足额安排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安排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0%的危房改造资金;基本落实了城市建设维护税15%一20%用于教育费用部分等。州教育督导室也因此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加快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近些年来,我州组织实施了希望工程、义教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合格学校建设等10多项工程,多渠道筹措并投入学校建设资金10.8亿元,新增校舍200多万平方米,基本消除了中小学危房,全面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2004年至2006年,全州共投入资金3.4亿元,建设了农村寄宿制学校308所,新建校舍61万平方米,消除危房33万平方米,为我州新增了8万个学位,集中了近4万名村小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到中心完小读书,解决了全州学位紧张的矛盾,满足了确需寄宿的学生在校寄宿需要,确保了三年级及其以上能开设英语课,五年级及其以上能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我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建一所,成一所”的经验,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务院信息中心、人民网、《光明日报》、《湖南日报》等20多家媒体相继作了全方位报道。在广西召开的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现场汇报会上,我州作了经验介绍。当然越是这个时候,就越容易产生学校建设已经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错误认识,因此更要正确理解“有学上”和“上好学”的关系。目前要切实转变学校建设思路,加大农村空壳学校的建设。要将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加大中心乡镇的学校建设力度,坚持“就近入学”,逐步推行“一乡一校”的教育管理模式。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逐步实现了课程资源的均衡化。2004年至2006年全州总投入5160多万元,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站点1758个,基本实现了“校校通”,乡镇中心完小及以上学校全部建立了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室。四是加大校际间帮扶力度。我州泸溪县推行了“联校帮管”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发展新模式,开展校际结对,实行资源共享。该县将薄弱学校与城区学校联姻,并组建为教育共同体,其成绩作为城区学校考核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发挥名校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名校、强校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渗透到薄弱学校,实现优质智力资源和教育资源共享。龙山县城区学校援助农村受援学校,不仅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还在资金和物资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仅2011年,支教学校就为受援校捐资近30万元,解决实际困难32个。

二、突出创新、着力倾斜,不断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湘西州由于地处山区,居住相对分散,钩有70%的学生在农村。农村教育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全州教育质量的整体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特殊补贴。目前,我州泸溪、龙山、保靖等县出台了一系列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特殊津贴制度,已经初显成效。其中泸溪县为村(片)小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激励了大批城镇教师乐意去边远山区的村(片)小任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的均衡。二是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居无定所的困难。安居方能乐业。由于多年来国家没有投入资金建设中小学教师住房,导致许多教职工无房住,仅靠租房或挤占楼梯、走廊和功能室凑合。我州于2007年起实施全州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房建设工程。按照“政府统筹、个人垫资、产权公有、以息抵租、周转使用”的原则,采取教师个人垫资50%、政府筹资50%的办法解决农村教师在校住房困难问题,让其安心从教。目前全州已建教师公转房1760套,总面积105927平方米,受益教师3562人。《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对湘西州的公转房建设予以了重点推介。目前,一些县(市)积极争取把农村教师住房建设纳入廉租房建设范畴,将进一步改善全州农村教师的居住条件。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区教师下乡支教力度并逐步推行农村教师轮岗制度。我州各县(市)相继开展了城区教师下乡支教活动,全州累计下乡支教3500余人次。如龙山县制定了《龙山县城区下乡支教教师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支教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支教教师不仅在支教学校抵编任教,还要指导偏远农村中小学搞好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教研教改、校本研修等工作,以带动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四是着力落实农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我州提出了“城镇教师须有一年以上农村支教或任教经历”的要求,以鼓励城镇教师向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流动。同时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为杠杆,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实施政策倾斜,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级职务的岗位比例,追加中级岗位职数。凡没有中学高级教师的农村中学,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五是规范教师流动。教师流动坚持以人为本,特别在进城考试择优聘用问题上更是谨慎对待,切实控制了教师的“流速”、“流量”和“流向”,严防因此造成农村教师队伍新的不稳定。

三、注重帮扶、着力关爱,不断提升农村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是大力实施“关爱工程”,切实关爱留守儿童。越是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相对越多。我州制定了《关于在全州中小学校实施“关爱工程”的意见》,召开了“全州中小学校实施‘关爱工程’现场会议”,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了“关爱工程”的有效实施。目前,我州农村学校校校开通了亲情电话,建有留守儿童之家,每一位问题学生都有与之结对帮扶的教师,学生的学习有人帮助,病了有人关心,烦了有人倾诉,学校已成为孩子们成长的乐园。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助学网”,在贫困地区率先构建就读保障体系。仅2011年全州共筹措落实各项助学资金1.8亿元,资助学生44万余人次。特别是通过社会捐赠、部门救助、结对救助等多方筹措资金1200余万元。州委书记何泽中先后3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贫困生资助工作,州长叶红专主持召开了州长办公会,研究学生资助工作,副州长艾可知、芮国强亲自出面争取资金支持,引进200余万元用于贫困生资助。三是狠抓办学行为的规范。我州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保证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障,切实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彻底整治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重点班现象,依法取缔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的重点班。统筹规范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我州实行了“以州统筹、集中录取”为主要内容的招生方式改革,并将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初中薄弱学校,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严格规范了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加大了对各级规范办学行为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了州县两级办学行为工作督查队伍,公布了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对各类举报做到了有报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追,取得了明显效果。

(作者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第10篇

2、学生到校和控流保学、规范转学异动情况,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情况(三残儿童入学率),学校班额情况;教科书到位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发放及循环教科书使用情况等。

3、教学常规工作情况,“常规落实年”活动落实情况,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情况,综合类、实践类和校本课程、地方课程、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改革情况;教学管理和评价情况等;《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情况,幼儿园保教活动情况。(重点是作息时间、课程及课时开设、实验教学、计划、上课、下班辅导、班级管理等)

4、继续积极推进课改,组织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验收、统计、评比扫尾工作。

5、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贯彻执行《关于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x教通〔2016〕x号)、《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x教发〔2009〕x号)、《关于明确2017年春季教育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2017〕x号)、《转发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x教通〔2012〕x号)、《永兴县农村学校“十三五”布局专项规划》、《永兴县城区中小学化解“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文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情况,以及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用书情况、寒假期间有无以家长委员会或其它名义收费补课情况。

6、安全工作情况。食品安全、食堂管理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学前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和安全教育情况;保安、防暴器材、一键式报警器配置情况;安全法制教育及校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校车及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落实情况;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网站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19号)的要求,做好学校网站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排查工作情况。

7、 “三会”(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及三年发展规划执行、入学教育(重点是核心价值观)情况。

8、教育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及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筹备情况。

9、工作作风、开学氛围、精神面貌、校园文化、内务管理、纪律、卫生(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

10、阅读教育、书吧、阳光服务站、家长学校建设等情况。

11、“两项督导考核评估”迎省检准备情况。(学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迎检问题整改“一校一方案”、按下发迎检资料目录准备资料情况、维修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第11篇

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督查机制,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教育工作“规范、质量、安全、惠民”四大主题,深入掌握基层情况,挖掘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纠正管理漏洞和不作为行为。督促各级教育干部和教职员工真抓实干,努力提升我市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督查对象及目标

督查工作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和教育领导干部为对象,按照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紧紧围绕市教育局制定下发的文件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作风,使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督查内容

(一)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是否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是否严格遵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要求,有无违规行为和现象。

(二)落实教学常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情况。按照《*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德教办字[2009]6号),对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学校在制定教学计划、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安排、学生辅导、学生评价、教师业务交流等工作上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形态。通过教学常规的落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的情况。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德教办字[2009]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教师培训,能否结合实际进行校本教研和课堂教学改革,有无建立师资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在班主任选拔任用、教师补充机制的建立和城乡对口帮扶,以及提高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作用的情况。按照《关于加强县市区教研室建设的几点要求》(德教办字[2009]7号),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教研室人员配备、业务活动、办公条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教研人员深入教学一线,广泛开展调研、听课评课、座谈会等教研活动,有效指导教育教学。

(五)落实教育干部听课制度的情况。根据《关于建立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及教研人员定期听课制度的意见》(德教办字[2008]9号)等文件要求,督查各县市区教育领导干部和学校领导的听课落实情况。督促教育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学校教育管理实际,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督促学校领导把重点放到教学一线,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提高管理水平,实施素质教育。

四、督查方式

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采取不打招呼、随机专项督查与定期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实地考察了解各地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和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专项督查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学期对每个县市区开展一次。

第12篇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综合执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21年##镇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情况,截至6月29日,全镇共有培训机构共计21家(不含本镇培训机构3所分校区),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1家。

各中小学要提醒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与休息时间,理性看待中小学校外培训。如果您确有让孩子接受课外培训的需求,请注意选择正规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切勿让学生到列入“黑名单”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学习。同时,欢迎广大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办法行为进行监督,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提醒学生参加文化课程培训时,务必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合法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自觉抵制缴纳3个月以上的培训费用,远离非法培训。各中小学要继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及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监管,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2021年##镇校外培训机构摸排及监管责任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