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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原则

时间:2023-05-29 18:19: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管理的原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收管理的原则

第1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创新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

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第2篇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第3篇

论文摘要: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号),标志着我国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正式运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本文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由来谈起,结合实际工作,针对目前税收管理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税源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方面提出了建议。使税收管理员在“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实践中,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实现管事与和管户的协调统一。

1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税收管理员是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由税收专管员演化而来的,但不是过去税收专管员的简单回归,不是“穿新鞋、走老路”,它是对专管员的扬弃。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成分多样化和经济利益复杂化,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决定了税收管理员不可能像专管员那样各税统管,必须有分工有协作才能更好地完成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税收管理员制度本身就是为了强化税源管理的一项举措。以前,专管员只要带几张卡片,一支笔就能采集到纳税人的各项资料,税源信息的整理通过手工也大都能够完成,而现在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把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资源共享、数据分析提高了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使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成为可能。

其次,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税源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这是专管员制度条件下,专管员所不可能实现的。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掌握着纳税人的第一手资料信息,了解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涉税信息的变化,在人机结合的税源管理体系下,把最真的、最全的、最新的、最有用的信息录入电脑网络,为以后各项税收工作打下坚实的信息基础,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涉税信息的准确性。

2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税收管理员是联系征纳双方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是抓好税源管理的关键。落实好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增加税收收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纳税环境、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征管成本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特别是在发挥税收管理员主动性方面有一定的制约。

2.1税收管理员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束缚了税收管理员的手脚

税收管理员制度属于部门规章,而且在制定上,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据。作为制定依据之一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本身属于部门规章,在立法层次上不能作为《制度》的制定依据。另一制定依据《税收征管法》符合立法层次的制定依据要求,但从内容上没有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相关条款。也没有对税收管理员纳税辅导、评估、咨询等活动性质的界定,不能确定税收管理员工作的行政执法活动的性质,不符合法定主义的原则。另外,《制度》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不尽合理,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规定过于僵化,过分地限制了税收管理员的权力,束缚了管理员的手脚,影响了管理的效率。对于税收管理员在税收日常纳税服务、纳税评估、日常管理、下户调查等管理活动中,如何行使《税收征管法》及《行政处罚法》,以至于如何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当场处罚等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税收管理员的日常管理活动税收执法的刚性不强,严重影响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2.2税收征收模式与税收管理员制度之间的矛盾,造成岗位间衔接不畅,挫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实行的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这与《税收征管法》第十一条关于“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规定相符,目的就是实现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科学化、精细化、系统化分工,形成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但在实践中往往是工作各干各的,但岗位之间衔接却跟不上,在内部工作衔接上缺少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衔接制度,降低了征管工作效率。在需要工作衔接或稍有职责交叉,往往互相推诿,严重时就会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受责任追究的往往是税收管理员,既影响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和工作效率,又挫伤了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2.3税收管理员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影响税源管理质量税收管理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为税收管理员的事务性工作太多,不能以全部精力履行强化税源管理的职责。一是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较为繁杂,工作量大,难以在税源管理这一项工作上集中太多精力。二是受传统的“保姆”式的专管员制度的影响,纳税人问及涉税事宜,都直接找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来处理,这无形之中加大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税收管理尤其是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没有落实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全过程,造成税源监控上的空档。影响了税源管理的实效性,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

税收管理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税收管理员队伍中,60%以上的税务人员年龄都在40岁以上,尤其是45岁以上的老税务,其知识储备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新招录进地税系统的大学毕业生甚至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接受能力,但实践经验缺乏,要将其培养成税收管理员队伍中的主力军还有待时日。因此,既懂税收业务知识,又懂经济管理、财会知识,同时熟练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复合式高技能人才,往往仅在35至40岁这个年龄段,占全部税收管理员的比例较低。造成在实际税源监控管理中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信息化条件下的数据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流于形式,税源监控效能低下等实际问题,直接影响税源管理质量。2.4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和绩效考核监督机制不完善,形成“鞭打快牛”的现象,不能使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制度仅对税收管理员考核的量化标准和激励的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差。如何各地都缺少系统完善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如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如何与税源分类监控有机结合,如何根据税收管理员的能级合理配置资源,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体系,如何量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指标如何界定等问题都没有形成科学的系统的有效激励和考核监督体系,导致“鞭打快牛”的现象产生,难以实现税收管理员职责规范化、配置最优化、考核系统化和效率高效化。

3发挥税收管理员在强化税源监控管理主观能动性的建议

3.1加强税收法制化建设进程,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立法层次,明确税收管理员管理工作的法律性质。首先制定我国的《税收基本法》,以此为基础,提升税收行政法规及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法律地位,使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执法活动时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其次,以法律的形式将税收管理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定性为行政执法活动。从实际工作需要来看,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实施税收管理能够增强管理的力度,提高管理的效率,使税收管理员工作起来能放开束缚,更能体现依法行政。

3.2建立合理机制,保证税收管理员与岗位之间工作上的衔接顺畅。税收岗位的专业化分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下的一种必然选择,“征、管、查”岗位与机构三分离,也是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但税收管理过程中的专业化分工,必然增加工作环节,从而增加协调的工作量和难度,反而影响工作效率。要解决这一问题,要建立协调机制,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征收、管理、稽查等各职能部门应克服本位主义思想,树立全局意识、协作意识、配合意识、服从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工作上不缺位、不越位,分工不分家,保证税源管理的这一中心工作。同时,建立各岗位人员的流动机制,适时实行轮岗。特别是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要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实行末位淘汰制,将业务精、计算机操作熟练、责任心强税务干部,从征收、稽查岗位充实到税收管理员岗位上来,保证每一名税收管理员都能胜任本职工作,保证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顺畅。从整体上将税收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3.3充实税收管理力量与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并举,确保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

首先是充实税收管理员力量。针对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多的现状,一方面,要合理调整征、管、查人员配备,特别是随着网上申报的实行,征收分局工作量大大减轻,可以将征收分局部分年轻、计算机应用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征管人员比重,降低人均管户数。

其次,抓好提高人员素质技能培训。除了对新招录人员严格考试选拔,从源头上保证税收管理员队伍的高素质外,主要还是对在岗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把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应把对基层管理分局干部培训的重点来抓,通过省、市局集中举办税收管理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素质和税源监控管理的理论水平。

3.4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考核与监督首先,推行能级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基层税收管理员队伍的实际状况,按照人力资源配置最优最大化原则,建立一套全面规范的能级管理办法,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力进行综合测评,从理论水平、实际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进行多方面考察,通过考试等形式,确定每名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能级。岗位能级定期调整,能上能下,并以此做为竞争上岗的主要依据,调动广大干部和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管理力量和税收收入相匹配,实现税源监控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第4篇

启示之一:树立大税收管理理念,建立系统严密的税收管理社会化监控互动机制,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

税收源于经济,服务于经济。税收管理融于全社会,几乎涉及每个人。因此,税收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依赖于整个经济社会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密切配合。美国税收管理的现代化与高效率,是与其重视税收环境的综合治理密不可分的,是与发达的信用体系、社会化服务、部门间紧密协作为基础的严密、系统的监控体系密不可分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及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使税务部门可以通过金融体系监控私人部门的收支情况,使税务管理的触角延及经济社会的各个角落,有力地保障了税收体制的良性运转;发达的税务业为社会提供了广泛的税务服务,并在客观上使税收监控扩展至申报环节;税务部门与工矿企业、金融、海关、审计和保险等部门的协作,可以有效地控制税源。在这一社会化监控体系下,税务管理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义务。

我国目前的个人信用不发达,银行结算体系比较落后;税务还未真正形成一个产业,部门间协作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或必要的利益分配机制,缺乏原动力和积极性。因此在我国,需要树立大税收管理理念,由国家从法律层面进行立法,明确政府各部门、金融、中介机构等在整个税收管理社会化监控体系中的责任与义务, 加强部门协作联系,实现税务机关与其他相关社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由社会从道德层面强化约束,完善个人信用评估制度,把诚实纳税与社会信用联系起来,崇尚诚实守信,让诚实信用成为市场经济行为中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让不诚信者无容身之地;由政府积极引导,规范税务中介服务业务,鼓励并支持税收社会化服务,从而逐步建立起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独立的社会化服务和紧密的部门间协作为基础的社会化监控体系,形成系统严密的社会化监控互动机制,构建社会化的协税护税网络,为税收现代化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启示之二:强化依法治税思想,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严格的法治化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在市场经济中,税收是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杠杆,引导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这就要求税收管理必须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在美国,社会高度法治化,依法办事基本成为个人的社会行为准则。税收法律制度健全,税收民事法律虽然条款非常复杂,但操作性很强;税收刑事法律对故意违反税收民事法律者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法律措施,促使了公众自觉遵守税收民事法律;税收法院制度为维护纳税人权利提供了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国已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但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单行税法和大部分税收管理依据是行政法规,法律的效力受到很大影响;税收法制环境还不够严格,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有关部门协税护税意识不够,税务部门税收执法还有不规范之处,地方政府影响税收执法行为仍有存在,这些都与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加快税收立法、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实现依法治税,对建立规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非常重要,对于强化税收管理意义重大。借鉴美国经验,一是应尽快完善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二是加大税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启示之三: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优化税收管理流程,完善税收服务体系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下,现代化的税收管理是服务与执法的有机结合。用美国国内收入局马克・艾沃森局长的话来说,就是服务加执法等于纳税人遵从。对于守法的纳税人,优质的服务能够更好地促进其守法;对于不守法的纳税人,严格的执法能够更好地敦促其守法;这其中,都是以维护纳税人权利为基础、以客户为导向而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

因此,我们应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一是以纳税人为导向,优化税收管理流程。二是以纳税人为中心,优化税务机构设置。三是以纳税人为中心,完善服务体系。

启示之四: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第5篇

一、税收管理的含义

税收管理指的是税收管理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常的进行组织和监督工作。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并且能够充分的发挥出税收的职责,对国家内的经济起到调节的作用。与此同时,税收管理也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正常的管理制度,维持国家的经济能够正常的运转,对国家经济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从其含义来进行理解可以知道税收管理实行的主体是国家,相关税收部门只是代表国家执行税收相关的政策,所具备的权限受到相关规定的限制。而税收管理的客体主要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宏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税收的管理指的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指的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交流。从微观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的管理指的是各税收管理单位同纳税人之间的缴纳税关系。

二、当前在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立法相对滞后

税收法定原则是国家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国家如果要进行征税,必须先具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否则公民不具有缴纳税的义务。这正是现代法治主义在课税、征税上的体现。有法可依是税法管理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生事物及行业层出不穷,如何对这些行业征税需要法律予以明确;一些原有行业也发生巨变,针对变化课税方式及税率如何做出相应调整都需要法律依据。税法的滞后严重影响着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税种设置

在1994年的时候我国开始实行税制改革,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税制结构上面也日益趋于合理化,最为显著的特征在于:1994年的时候有23种税种,而到2015年的时候简化到18种。但是在这18种税种当中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税种之间具有很多的相似性,有些税种是以前针对某项事物特定的税种,在当前也失去了其中的意义,还有一些新的税种应当成立。国家通过设置税种对相关行业经济进行调整:房产税、遗产税、环境保护税等正在论证和研究的税种,深刻影响着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及人民切身生活。对于已有税种也存在交叉重复的情况,鉴于车辆购置税与对于小汽车、摩托车征收的消费税近似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与房地产和土地资源相关,印花税与货物和劳务交易、产权合同和经营性证照相关。这种近似交叉无疑变相的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现阶段鼓励消费的经济形式。

(三)中央与地方权责模糊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确立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较好发挥,中央和地方组织税收收入的积极性有效调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经济新常态下,也暴露出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因为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中央税、地方税及共享税的比例划分等问题对于各级政府都有着重要影响。从12年开始试点的“营改增”也因为触及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分成问题而经历层层考验。

(四)税收管理信息化程度欠缺

税收管理工作正是对数据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的活动。现阶段所处的信息时代正是数据大爆炸的时期,各种数据纷繁复杂,如何在其中尽可能的搜集掌握有效数据成为税收管理的新问题。传统管理体系以申报为主,计算机为依托的方式已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要求。例如极速增长的电子商务领域,交易行为及金融往来均通过网络进行,具有虚拟性、流动性、开放性及隐蔽性的特点,传动管理手段容易造成税源流失、应税所得不易计算等问题。同时,便民快捷日益成为税收管理服务的要求,而信息化也可以提高税收核算效率,加快税收办事速度,真正实现为民服务。

三、突破税收管理问题的路径分析

税收征管理体制的改革,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更好地服务好纳税人和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可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推进这项改革的落地和作用的发挥。

(一)加快相关税收立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所有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基本内容都由法律规定。其中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都已经列入几年的立法规划。《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了税收法定的路线图,其中对现行15个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了具体安排。

(二)合理划分税基,厘清各级财政关系

税种在中央、地方间的划分即税基的配置,中央管理事关国家主权及全局性或覆盖面大、流动性大的税种;地方管理区域内部、税基流动性弱,或地域化明显适合 “因地制宜”的税种。根据国家税收改革步骤,有序有效稳步推进落实“营改增”进程。在既符合共同富裕的属性下,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采取转移支付制度手段对财政资金在上下级政府间进行适当调节。保证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和经济稳定。

(三)税收引入大数据管理概念

第6篇

一、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我们在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和实践中发现,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

一是基层税收征管力量相对薄弱和税收管理员职能设置宽泛之间存在矛盾。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数量较多,每月既要确保纳税人按时申报、缴纳税款,又要完成新办企业的户籍调查、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事务性工作,还要承担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工作事项。时间、精力远远不够。

二是税源管理工作重点事项不突出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标之间存在差距。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以科学的管理理念为基础,以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标的税收管理手段。但现在的税收管理员往往忙于应付大量的事务性和突击性工作,对深层次的税源分析、税源预测、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税源管理工作无暇进行。制约着基层税源管理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税收管理员能力差别与税源管理要求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基层税收管理员的知识层次、年龄结构、工作能力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管理员已无法适应重点税源个性化管理、中小企业行业化管理的税源管理要求。

四是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与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之间存在矛盾。传统制度下的税收管理员的职能偏重执法,对风险应对的职责划分不清,风险识别、评估、防范的手段普遍不足,征纳双方涉税风险居高不下。

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有效配置征管人力资源,合理分解税收管理职能

按管户、管事适当分离的原则,科学整合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分局根据岗位要求,把现有税收管理员按年龄、知识结构划分为税源管理员和责任区管理员两类,并赋予不同职责,将日常的责任区管理与风险识别、应对等职能分离。注重挑选学历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税源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提醒等工作。责任区管理员主要负责实地调查、数据维护、核查、执行等工作。

(二)设立两级税源管理岗,实现联动管理模式转变

为了更好地推动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创新,节省制度转换成本,分局在不打破原有科室、岗位格局的基础上,采用科室内岗位职责“内分离”的方法,在职能科室专设一个“税源管理综合岗”;在各管理科增设“税源管理员”,并分别明确相应的工作责职,使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责任区税收管理中真正分离出来。

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是分局开展风险管理的“发动机”和“整合器”,侧重依据上级风险管理要求,对重点行业及系统数据进行宏观分析,并指导管理科税源管理员开展工作;管理科税源管理员是分局开展风险管理的“中转站”,侧重在日常管理中主动对辖管企业开展典型剖析,对零散风险信息进行归集提炼,并指导责任区管理员开展工作。

(三)以基层管理平台为依托,优化税收风险应对流程

分局积极依托省局基层管理平台、市局联动信息平台、网上办税厅,加强对上级各类预警、风险信息的比对、筛选、过滤,注重拓宽两级税源管理员职能范围,强化其直接应对职能,从而来优化税收风险的应对流程。

1、有效过滤重复风险信息。对上级各类风险信息统一由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接收,结合已完成的风险应对结果,筛选、过滤以前已处理过的重复风险信息,由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直接应对,不再向管理科税源管理员或责任区管理员进行任务派送,减少了管理科税源管理员和责任区管理员的重复识别、应对环节,提高了流转速度。

2、高效应对一级风险信息。对于经评定为一级的风险信息,由税源管理综合岗制作《案头分析工作底稿》,注明分析情况,提出处理建议,经科室和分局审批后,以发送提醒单为主要手段作直接应对处理,并完成基层管理平台、市局联动信息平台的反馈操作。同时,为提高直接应对一级风险信息的效率,我们构建了“网上办税服务厅低等级风险应对模块”,专门用于批量发送纳税提醒单。而纳税人也可以通过该模块回复整改、自查结果。责任区管理员则可以通过该模块查询风险信息应对结果以及纳税人的查看和回复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后续管理。

3、强化二级以上风险信息应对。对于确定的二级以上风险信息,我们注重细化风险识别、分析、应对、处理等环节各类人员的职能,着力提高二级以上风险信息的应对质量。一是由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对二、三级风险信息,标注科室、管理员及其他相关信息,以方便甄别。同时分类别、分科室制作《业务传递单》,向各科税源管理员进行派送。二是管理科税源管理员接收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下发的风险信息后,对其进行案头分析,经分析确定属于低风险或无风险的信息,由本岗位做直接应对处理;经分析无法排除风险的,制作《案头分析工作底稿》,注明分析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后,向责任区管理员传递;经分析需调高风险等级的,向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反馈。三是责任区管理员接到税源管理员的《案头分析工作底稿》,按照所注要求采取约谈、督促纳税人自查或 实地核查等防范性应对措施。四是分局评估员接到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传递的由两级税源管理员评定为四级的风险信息后,按评估流程做应对处理。

(四)充分发挥税源管理员作用,提升基层税收风险联动管理效能

合理明确税源管理员职能,加强深度税源管理,以提高税源管理的效率是我们这次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核心环节。

1、注重发挥税源管理员的分析识别职能。在确定重点风险行业,制定分局行业税收风险管理计划时,各管理科税源管理员加强案头分析,对辖区内的行业有重点地进行风险认别和排序,分局则根据管理科税源管理员的分析结果,结合上级税收风险管理要求,借鉴其他单位的税收风险管理经验,选择特点最明显、风险最突出、问题最集中的重点行业或重大税务事项,来启动行业风险管理计划。

2、注重发挥税源管理员的归集提炼职能。在日管中,税源管理员在做好行业税收风险信息分析识别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在层级税源管理联动模式中的岗位优势,对责任区管理员在日常巡查、评估中所反映的异常情况,结合省、市局下发的法定风险信息源和公开的第三方风险信息,灵活运用多种分析方法对所获信息进行归集提炼。对于具有代表性并能够形成风险信息源的,形成《案头分析工作底稿》,建议将其归入分局风险信息特征库。对于不能形成风险信息源但有助于规范行业管理的风险信息,在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的协助下进行典型案例的分析,寻找此类企业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提出建立行业管理办法的建议,提高了分局行业管理、重点税源管理、重大税收事项管理的针对性。

3、注重发挥税源管理员的指导监督职能。我们在创新管理手段,建立税企联防排除涉税风险长效机制的同时,注重发挥税源管理员在行业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指导监督职能,对已经形成的行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中涉及的风险指标,做到定时检查、分析、复核,适时提醒责任区管理员开展涉税风险调查、发出纳税风险提醒,从而确保分局行业税收风险管理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三、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取得的成效

通过近一年来的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践,分局提高了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行业税收风险也得到了有效防范:

首先,制度创新后,由于设置了两类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和人员配置变得更为合理,基层税源监控分析、提醒服务等工作内容得到重视和加强,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点和着力点更加明确。同时责任区管理员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强深度税源管理,提高了征管资源利用率和税源监控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二,将税源管理的重点事项与一般事项进行分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分局内部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解决传统制度下的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尽可能减少执法风险和控制不廉行为的发生。

第三,两级税源管理岗的设立,形成了“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管理科税源管理员——责任区管理员”的层级税源管理联动模式,特别是管理科税源管理岗的设立,使分局层面的税收联动管理机制得到了有效的衔接,增强了科室、岗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升了税源联动管理效能。

第7篇

以跨国纳税人和跨国交易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潮流。**期间,**大力推进经济国际化战略,进一步加深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实际利用外资额连续7年保持全国第二,到**年累计利用外资超过578亿元,占全国总额的比重达到19%。在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利用外资呈现出新的趋势:一是外资来源更加广泛。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来我省投资,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投资逐步增多,并在经济总量上占据绝对优势,打破了90年代初期基本为港、澳、台投资的格局。二是投资领域全面拓展。由传统的电子、建筑、纺织、轻工等行业向电子信息、电信通讯、光电一体化、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行业延伸,几乎渗透了第二产业的所有行业,并逐步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资。三是大型跨国公司更多进入。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170多家来我省投资,外商投资主体快速升级,由中小企业零散投资向大公司、大集团系统化大额投资转变。四是外资进入更倾向于股权控制方式。**年以来外商独资企业增速最快,年均增幅281%,到**年底已达6071家,占外商投资企业数的354%。

上述变化实质上是密切相关的,即在我省开放政策稳定、投资环境良好的背景下,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加大了投资力度,拓展了投资领域,改善了我省利用外资的质量与规模。随着我省国际化战略的推进,跨国公司将逐步成为我省经济运行中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我省经济产生深远影响。

二、经济国际化战略的推进使税收管理面临新的课题

经济国际化战略吸引着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更多进入,不仅改善了我省利用外资的质量和规模,也使税收管理面临新的课题:

1、税收管理与服务如何适应跨国公司的需要,以提高企业的税收遵从度。传统的税收服务立足于税务机关,以方便纳税人、优化投资环境为出发点,主要采取政策宣传与咨询、积极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而跨国公司普遍拥有较强的财务核算能力和纳税意识,有些企业还拥有企业的税收政策研究人员,传统的税收服务对它们来说显得层次低且适宜性不强。它们更倾向税收服务以规范、高效的行政行为体现出来,税收管理不仅要解决企业日常涉税事项,而且应有助于促进企业更规范的财务核算及提高其税法遵从度。

2、税收管理如何在制度、方法、手段上不断创新,以利于对跨国公司的监督。相对于一般企业,跨国公司在管理理念、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核算手段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模式,客观上要求税收管理必须在制度上、方式上、手段上有别于其他企业。如跨国公司经营的国际化带来收入和费用在不同国家成员间的划分,为使集团利益最大化,通过内部安排转移利润成为通行做法。**年我省对跨国业务往来的调查显示,跨国公司在商品购销中高进低出、在资金融通中资本弱化,而我国在这方面缺乏制度立法,使税收权益受到损害;跨国公司内部管理信息化、网络化,财务核算普遍使用集团统一软件,英文记帐、计算机化管理,对税收管理的传统方法、手工查账提出严峻挑战,特别是税务人员对国际上通行的财务软件和英文记帐不熟悉、看不懂,无法深入了解企业内部运作,一方面税收管理处于被动,另一方面也难以与企业沟通,使税收服务只能停留在低层次的政策宣传。

3、税收管理如何应对跨国涉税事项的不断增加,以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年我省8034户涉外企业跨国业务往来各类跨国交易申报总额2943亿元,交易类型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资金融通等。跨国交易的大量涌现和国际税收事项的显著增加,大大增加了税收管理的力度。特别是现有税收管理对跨国交易在申报、征税、资金汇出等方面尚未形成有力的监管。**年我省跨国交易调查显示,跨国公司向境外购买支付额度巨大,仅购买无形资产和劳务就达124亿元,这其中隐含着价格支付不合理而国际税收控管乏力的因素,存在税款流失的漏洞。

三、经济全球化大潮中各国税收管理发生新变化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适应跨国公司对税收征管的需求,各国税收管理都出现了一些新趋势:一是更加强调税收服务理念。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治税思想在发达国家的税收管理中得到全方位体现,从税收立法、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业务流程、信息化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反映了服务纳税人的宗旨。这使税收服务脱离了大厅建设、资料提供、宣传培训等低层次、分散化、随意性的微观服务,上升到治税理念并体现于行政行为,更大幅度地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收遵从度。二是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符合税收管理成本最小化、服务最优化原则。特别是大型企业,涉及大量复杂的税法问题和会计处理问题,更需要集中专门人员对其进行管理。三是在税收管理上运用行业分析和风险分析方法。随着企业组织结构、业务经营、核算手段愈加复杂,准确掌握重点企业、行业的状况已成为预测税收收入风险,实施有效税收管理的重要因素。这有利于逐步改变税收管理事后型的状况,增强税收管理事前预防功能。四是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由于经济全球化带来了经济利益、税收权益在不同国家间的分配,强有力的国际税收管理既可以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也可为跨国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良好的税收环境。五是强化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主要发达国家为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税收服务,更加注重机关内部建设,普遍引入了税收管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了解国际税收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积极拓展视野,汲取他国所长,有助于我们改进税收管理,跟上时展步伐和形势变化的需要。

四、适应经济国际化要求加强税收管理的思考

首先,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关键在人,要从战略高度抓好人才培养。转让定价调查、税收协定的执行、情报交换等国际税收工作,均具有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特点。与跨国公司打交道,解决各种复杂的财务与税收问题,更需要较高的知识素养和专业技能。培养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是当前的紧要任务。在这方面一是要舍得投入,挑选素质较好、年龄较轻的同志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力争通过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涌现出一批转让定价调查专家、行业分析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等;二是要注意拓展现有业务骨干的视野,使他们能够了解到最新的国外税收管理信息,鼓励他们结合本职工作自我更新,探索适应实际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三是专业人才需要长期培养和锻炼,因此稳定队伍是提高其专业水平与技能的前提。

其次,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与对跨国涉税事项的税收管理必须紧密相联。由于跨国涉税事项主要发生在跨国公司内部和跨国公司之间,国际税收管理的难点如转让定价、滥用税收协定、应税事项判定等也往往源于跨国公司内部安排。因此,深入了解并把握跨国公司运作,强化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做好对跨国涉税事项的管理。近年来,国内大型企业给纷到海外上市,或吸引外资参股、管理,国际化程度逐步提高,对海外企业境外所得的税收管理也已提上日程。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绝大部分的大企业都将是国际性企业,都会涉及到国际税收管理问题。从这一角度说,经济国际化是跨国企业产生的基石,也是跨国企业税收管理必须与国际税收事项管理紧密结合的原因所在。

第8篇

57年来,随着国家 政治 、 经济 形势的发展,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新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随着各个时期税制结构的变化,不断地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与演进。每一次税收征管改革,既是对过去税收改革积极成果的继承,同时又都受到当时社会 历史 条件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从总体上看,新

 3.新的征纳关系。税收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征纳双方都在 法律 的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作促成税法的落实。因此,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观念增强了,重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较好地排除了税务人员个人意志的干扰。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税务机关的服务观念增强了,形成了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局面。 4. 经济 市场化背景。所有制结构变化、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是影响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经济成分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中由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占99%.税制比较单一,税收在纳税人之间不会引起较大的利益分歧。相应地,专管员的税收工作以实现“照章纳税”为目标,能够做到“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既裁判,又执行。以后,特别是十五大以后,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 发展 中增长速度最快的经济成分,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同发展的局面。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实现税收征管程序的正义,以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的,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更好地应对税源复杂性。

(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在制度上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具体工作职责。为各地税务机关规范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和执法行为提供了依据。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对传统的税收专管员制度的扬弃,体现了“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和“ 科学 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1.借鉴税收专管员的管户责任,调动了税务人员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税务专管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发挥积极的作用,就是税源管理责任明确,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调动了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和责任感。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使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与纳税人一一对应,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有利于全面深入掌握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情况以及其他各类涉税信息,加强对所辖区域的税源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并对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于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吸取集中征收的教训,实现“管事”与“管户”相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管事离不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就要从具体事务入手,不然就失去了工作内容。税收管理员制度把管户与管事有效结合起来,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通过逐户管理实现加强税源管理的目的。

四、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规定: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并且从两个方面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进行了总概述:

一是税收管理员在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下,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按照管户责任,依法对分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

二是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税和违章处罚等项工作。特殊情况,如 交通 不便的地区和集贸市场的零散税收,税收管理员也可直接征收。

那么,税收管理员具体应该管什么呢?《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以概括为纳税服务、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管理、纳税评估、欠税管理、涉税事项调查和审核、纳税资料的管理九大类,如下:

纳税服务。主要包括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纳税信誉等级的初步评定等内容。

税务登记管理。主要包括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等内容。

账簿凭证管理。主要包括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 会计 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

发票管理。主要包括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申报征收管理。主要包括对分管纳税人进行税款催报。

纳税评估。主要包括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欠税管理。主要包括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和欠税纳税人的资产处理等情况。

涉税事项调查和审核。主要包括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申请的调查和审核,如税务开业登记、减免缓抵退税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报方式的确定等;另一类是管理工作的内容,如征收方式的认定、定额核定、纳税人担保资格的认定、发票资格认定等。

纳税资料的管理。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及时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建立所管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信息共享。

除上述九类工作外,还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在工作中遇到纳税人有《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第十六条所列举的14项行为,税收管理员应向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二是纳税人有《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第十七条所列举的3项行为,应提出工作建议并由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五、如何做好税收管理的工作

第9篇

 

关键词:税收 管理员 问题

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解决征管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推进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运行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何更好地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其积极作用,仍然是基层地税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与基层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职岗与部门职责之间存在差距。这种差距具体表现在两个地方

(1)税收管理员制度原则上要求“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税和违章处罚等项工作”。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此。特别是税收减免税审批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上级部门审批,都得要有税收管理员出具调查报告,而税收管理员只要出具了调查报告,上级审批机关基本上没有不审批的。实际上税收管理员出具的调查报告如何对税收优惠能否审核起到决定作用。

(2)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还有划分不清之处,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仍有发生。这一点在实际工作表现为,上级部门需要解决的大部份事情.最终都要落实到税收管理员身上。

(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与现行税收管理员素质之间存在差距

税收管理员是在基层税务机关负责分类、分片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税源管理、日常税务管理、调查核实、纳税服务等涉税事宜,是集“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督员”于一身的税务人员。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要做到“五清一会”,不仅要熟悉税收业务、计算机基本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知识。而实际情况是基层分局很大一部分税收管理员由于年龄偏大、没有及时知识更新目前在征管一线的税收管理人员中,有些人已无法满足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现有人力资源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三低”:一是计算机应用技能低,常出现错误操作的现象,有个别管理员甚至连打字都不会。二是管理质量低,致使管理工作滞留在催报催缴、政策宣传、发票审核审批等层面上,不能管得更深、更细。三是财务知识水平低,不能将财务知识与税收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致使纳税评估这项重要的工作至今开展不顺利。

(三)税收管理员人员分布与管户数量之间存在差距

目前.由于案头事务性的工作增多.已让税收管理员显得疲于应付,而对数量众多、类型多样的纳税户,管理员想扎实走访调查,深入了解税源确有困难。而部分税收管理员还存在“重管事轻管户”的思想,缺乏深入实际,脚踏实地的精神,调查了解不深入,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还有的管理员将更多的征管重心和注意力都放到了纳税大户的重点税源的管理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部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和非重要部位及环节的管理.势必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的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存在较大隐患。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以后,基层工作大部分都要靠税收管理员来完成.而基层税收管理员数量与管户之间对比关系差距很大。有的地方一个人管几十户企业,的有地方管几百户企业,最少的地方一个人也要管十户企业、几十个或上百个定额个体户和众多未达起征点户。要想使税收管理员达到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难度很大。

(四)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与现有相关信息数据需求量之间存在差距

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全面掌握企业经营情况,而实际工作当中,税收管理员掌握企业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少。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税务部门内部表现在同级税务机关、上下级税务机关信息不共享的情况也比较严重。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征管部门内部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税收分析、日常管理、税政管理、信息管理之问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普遍,直接影响了税收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同时直接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2)税务部门外部表现在税务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国、地税之间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信息交换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税务部门与银行系统之间信息交换严重不足。税收征管缺乏关联信息的有力支持。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几点建议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主要着力点,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力资源,明确职责,实现最佳税收管理。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一)建立完善的税务培训制度

现阶段.税收管理员不仅要完成税收征收管理的各项组织管理和协调配合工作,还承担着纳税评估等一些研究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这就对税收管理员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尤为重要。一方面,制定征管业务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一案一分析等形式,开展计算机知识、法律知识、财务会计、分行业税收政策等培训或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开展税源监控管理的业务技能。另一方面,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引导,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素养及其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税管员的税源管理水平和效率逐步提升。

(二)积极推广税务

税务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目前税收管理员的事情太多.实际上许多工作可以由税务完成.如税收宣传、税务咨询、纳税申报等等。由税务帮助纳税人办理税务事宜,既可节省纳税人的成本,又可节省国家的征税成本.还可以使税务机关将主要精力放在征收和稽查方面。

(三)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

一是现在每年都招录不少公务员,可分到基层税务机关每年很少,即使偶尔进来一两个,都是外地人他们呆了一两年就调走了,留下的还是些老面孔,没有新鲜血液输入,就缺少活力:现在基层不少税收管理员已明显不能适应现行税工作需要.有的在工作岗位上还起着反作用。

第10篇

关键词:征管体制税收管理员税务专管员税源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各类税源的日常动态监控和细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见或建议,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落实管理责任、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历史沿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满足税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断推进。以现行税法的颁布为界限可将其变革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1994年以前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

我国自50年代至80年代实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税务管理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其组织形式表现为征管查由专管员一人负责,按具体情况设置税务工作岗位,税务人员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理。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款。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1988-1994年进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离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征管权利的分离和制约,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这一模式的过程中,取消了原来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加上计算机网络体系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我国的税收征管走向了由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为重要标志,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入了专业化与信息化并存的新的历史时期。在这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税管改革又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区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种分类管理与服务形式。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异同分析

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既不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对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观、全面、辩证的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在新形势和新条件下赋予其新的内容。

(一)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相同点

实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税源的管理。这一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控管理有实效,管理员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财务核算水平等有着直观适时的了解,能够有效的监督各种税收政策的实施。二是分户、分类到人的做法使得税源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便于内部管理和责任划分。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不同点

1、征纳关系的改善

税务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它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础上,不再对纳税人各项涉税事务进行承揽包办,从而划清了征纳双方的责任界限。

2、征管职能的转变

税务专管员集“征管查”三项职能于一身,而税收管理员的职能范围明显收缩。它的定位侧重于管理环节。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经逐步完善,这就避免了专管员制度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现象的再度发生,管理员的权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进步

税务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税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税收执法透明度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的建立使得管理质量有了一定的保证。

4、业务素质的提高

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之上,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三、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意义

(一)加强税源监督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税源和管户责任及其权限得以明确。通过税收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税收管理员税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将税收管理员掌握的各类税源资料按照“一户制”管理的要求纳入管理系统中,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另外,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的纳税评估也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税收管理员作为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并在评估发现问题时进行实地调查,采取对应的措施。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税源,还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税收风险。

(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纳税环境

首先,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对纳税人的服务变得更加直接。税收管理员可以直接下户,或者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自己的管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馈,这种直接服务顺畅了双方沟通的渠道,提高了办税效率。

其次,主动服务成为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一大特色。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动态,为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答疑解难,并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由于税源管理更加精细化,客观上要求纳税服务也必须更加细致、周到。这在一

定程度上也使税企关系得以融洽。

再次,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直接面对纳税人,因此,税务机关容易在第一时间获得纳税人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该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

最后,税收管理员需要下户了解管户情况,因此,其接触到的人员就不仅仅是办税的财务人员,而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方面人员,这样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面就更广泛了。

三)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11篇

一、税收分类管理的内涵和原则

我们所讲的分类管理,就是运用哲学中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原理,找出纳税人内在的联系和规律,将同类纳税人归集为一体,从中找出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税收管理模式和方式,去实施具体的服务和管理。我们知道,税收管理的主要对象是纳税人及其应税收入和应税行为。由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方式和手段各有不同,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所从事行业又是五花八门,如果我们仍然以不变应万变,只用单一的模式和方式来进行税收管理和服务,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管理,不能满足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的需求。因此,在税收管理上,我们应该与时俱进,把科学的分类管理作为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水平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我们要针对不同纳税人的行为模式、理念、需求等等进行同类分析比较,从中找到共性,发现规律,区别管理,从而达到深化服务内涵,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具体地说,分类管理的优势在于,我们可以制定统一规范的税收管理和服务作业标准,尽可能地保证同类企业同时得到一致和公平的税收服务,使企业能够预知纳税遵从风险或潜在的纳税风险,及时进行税收筹划,鼓励他们依法作为和不作为。分类管理的作用还在于我们可以利用行业的分类价格信息、情报,采用专门的分析技巧,来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操作游戏规则和利润瓜分、再分配模式等等,为我们对大企业进行税务审计、关联交易调查等提供帮助,有利于我们抓住重点税源,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统一制定执法的程序和标准,有利于我们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可以说,只有科学的分类管理,才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达到经济和效率的统一。

分类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在税收管理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使税收管理成本达到最小、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因此,税收上的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效率,即管理幅度原则。管理学理论告诉我们,管理的幅度越大,管理的层次越少,管理的效率就越高;反之,则相反。那么,如何来提高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率呢?分类管理无疑是个好办法。通过分类,将同质事物归集为一体,扩大了同质事物的总体,从中找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实行有效的一级管理,有利于提高管理的效率。然而效率优先并不是说为了效率可以不计成本,效率最高不等于效益最优。只有使管理成本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实现最小化,使管理效率、管理成本、管理效益处在动态平衡结合点上的分类管理模式,才是最优的模式。因此,分类管理还必须遵循效益原则和成本原则。我们目前按企业规模试点的大企业管理局、个体管理局是一个好的尝试,但还需要在分类管理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和考察,才能得到一个比较客观的结论。

二、税收分类管理的指标和方法

科学的分类管理是深化服务内涵、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前提。而进行科学的分类,关键是要确定一个切合实际的分类标准,建立科学的分类指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和优化。目前涉外企业的经济指标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类。一类是经营规模指标,包括注册资本总额、投资总额、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等。一类是税源规模指标,包括年应纳税总额、年入库税收总额、年利税总额等。另一类是经济类型指标,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私营、个体等。当然,还有其他类型指标。到底哪一类指标、哪几个指标能够更好地满足税收管理的需要呢,我们认为,应该从众多的分类指标中,找出一至两个指标来考察对税收的关联度和影响度。指标的选择既不能单一,又不能过多,只有与税基关联度强、联运性高的指标,才能作为税收分类管理的指标,才能保证税收分类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比如销售收入,与流转税、所得税关联度、联运性都很大。又比如投资总额,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也是一个值得考察的指标。

然而,指标的选择只是分类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分类指标的优化。假如我们选定了某个指标,如何按这个指标量化、分段、分级、分组,才能更好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体现事物内部发展的规律?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将选定的分类指标不断地优化。只有指标选择正确而且经过不断的优化处理,我们的分类管理才能真正地深化、细化、科学化,才能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讲,应该将行业中的规模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单独归集为一类,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按行业规模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分类的好处是,在同一行业中,采用投资总额(或注册资本总额)和销售收入总额二维参数确定的大型企业相对匹配和稳定,易于找到管理的规律。如果以税源总额或利润总额单一指标来确定企业规模,所选择的企业并不稳定,不利于对大企业进行长期的跟踪管理和服务,难以找到或发现规律性问题。当然税源总额对于税务管理,也是一个重要指标,但由于经营方式、策略、产品结构、资本有机构成的不同,企业所处的税收优惠期不同,税源的差异较大,指标值不够稳定。因此,我们可以在投资总额、销售收入二维参数排队的基础上,再按税源总额排队。这种排队,不是投资总额、销售收入、税源总额的三维参数排队,而是三个参数,两次排队。这样筛选出的大型企业,既有利于抓住主要税源,又有利于行业税收管理和服务。

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企业少、投资涉及行业分散的地区来说,用行业规模来确定对纳税人的税务分类管理标准并不理想。分类分层管理的效果也不明显。但是,调整一下分类的标准,集中力量对大企业加强管理、监控和服务还是有现实意义的。可以将所有纳税人的年度销售总额和投资总额(或注册资本)进行二维指标排队,选择投资总额、年销售收入总额在一定标准以上的企业作为大企业进行税收分类集中管理。也可以选择投资总额、年销售收入总额均排名靠前的纳税人进行分类集中管理。我们认为,分类管理并不一定要成立大企业管理局,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的分类管理可以先行尝试在目前的税收管理机构的构架内,实行分类分组管理,将大企业管理划为一组,中小企业管理划为另一组。从分组管理中取得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将同一地区的所有大企业管理组优化合并成立大企业管理局。通过这样过渡的办法,分类管理的现实性、可操作性会更强一些。

三、税收分类管理的职能和模式

第12篇

(一)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布局.划分征管范围。

宁陕地处山区,既不同于城市,又有别于农村,处于半集镇半农村状态。我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了分片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征管方式,合理划分征管范围:一是对城关区、江口镇两个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按个体户营业地情况实行分片管理,企业及重点税源设置专人管理;二是对其余的二个乡镇按地理区域分别在征收分局、江口所设置了农村税收征管组,各自管辖1乡地方税收及交通运输业、零散税收(含私人建房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并委托12个乡镇财政所代征地方税收,税务管理职能由农村税收征管组务人员行使,既减少了税收成本又方便了纳税人。

(二)明确职贵任务,构建科学的岗资体系,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一是按税收工作任务设置分局〔所〕长正副职、门征开票.征收、发票及税务登记管理、税收会计、个体(企业)税收管理员.农村税收管理组岗位;二是对各岗位工作量、任务配比大小、管户路段进行了合理平衡,制定了各自工作权限,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及职能任务;三是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税收辅导宣传送达、税务登记、管户状况调查、税务约谈评估、减免税调查、发票管理、征管档案资料、税款核定及文书送达、涉税违法处理等事项,细化为15项基本任务并制定了具体的管理规范要求。

(三)定岗定人,择优竞争。除分局(所)领导职位外,其它各岗位职责任务都进行了公布,并组织税干认真学习讨论,按照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使各岗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户,每一纳税户的税收管理责任均有具体的税收管理员,谁管理谁负责,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四)规范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根据现行模式,征管资料实行由税收管理员按片集中管理,责任到人,要求各税收管理员(征管组)按县局制定的《征管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整理、建立纳税资料档案。企业在《企业基本情况表》登记,个体户在《稽征底册》登记,非正常经营户在《非正常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登记,未达起征点户(分直管户、交管户)分别按片登记《未达起征点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企业一户一档,城区(含江口镇)个体工商直管户实行一户一档。对“双定户”集中分片分行业建档,以及农村乡镇交通不便、税额较小的纳税户按《定期定额纳税人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实话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批后,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征管方式。现已按片建立起各类征管档案1226户册。

(五)建立了税收管理员与各岗工作联系衔接机制。宁陕县从优化业务流程人手,明确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工作,将税收管理员与征收、发票管理、税源监控、税务稽查有机结合。

(六)强化考核,奖惩兑现,实行综合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效果,我们实行了以下责任考核措施:一是要求各分局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县局方案制定具体考核方法,按月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兑现的相关记录;二是县局对各分局所考核税收管理员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将抽查结果与各分局所考核记录进行比对,核查其考核的真实性,凡发现不考核、不兑现、考核不全有遗漏或弄虚作假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并追究相对责任分局所领导的责任。三是将各岗位人员从应完成的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到廉洁自律,纳税服务态度等,细化为40余项过错事项扣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四是实行激励机制,在年终综合检查考评中,扣分最低的评为优秀税务所(分局)长、优秀税收管理员,扣分最多的评为最差个人并通报批评,同时对分局、所长、税收管理员工作有创新,其方法、经验及合理化建议被推广取得。

〔七〕统一步骤.启动方案。一是要求各分局、所于3月底前,按各管理区域对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全面普查管片管户的基础资料,建立管户清册和征管档案,并将纳税户数汇总表上报县局备案;二是要求各分局、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记录,迅速将各管理片、管户、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到岗,确保4月1日起全面启动,正常运转。

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重点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在进一步加强征、管、查制约前提下,强化管理与征收、稽查及其他各岗位环节的联系。税收管理员以纳税人为管理对象,管事与管户相结合,重在管事,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原则实施税源监控和日常税务管理。

(二)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通过制定和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明确了各岗位的权利和责任,实现了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心更强了,主动参与税收征管的积极性更高了,达到了“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