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8:20:1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推荐一本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南京市晓院附小二(4)班:刘乔杨
今天,我来推荐一本书,书名先不告诉你,先请你回答一个问题:“苹果树下的思考,揭示了万有引力定律。”这个思考的人是谁呢?对了,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英国科学家牛顿。今天我就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本书,这本书是李雪松写的,书名就叫《牛顿》。
这本书写的是牛顿的童年生活及坎坷遭遇,还有他做的许多实验的过程和结果,还有他的发明。他的科学天才可以说是被他们班上一个叫乔治的同学踢出来的,它和皇家学会的会长----胡克吵过很多架,闹过很多矛盾,直到牛顿去世很多年,才发现牛顿是对的。
他曾经发明过一个反折射望远镜,可以清楚地看到月亮上的环形山和平原,还可以看见木星的卫星等其他行星。
在他告别人世前他这样评价自己:“一个在海滩玩耍的孩子,为发现一颗美丽的贝壳兴奋不已,而那浩瀚无边的海洋才是未知的真理”
这本书是不是很精彩呢?如果你想更多的了解牛顿,那就赶快去新华书店买一本吧。
总评:写推荐类的作文有两点要注意:一忌内容空洞,二忌语言平淡。本文在这两方面都处理得很好,而且还联想到了自己身边的事情。但行文中存在的缺陷也很多,主要表现在叙述不够完整,使得第三、四、五段的内容出现断层,没有形成一条主线贯穿全文,如作者写到“读了这本书,笨狼留给了我深刻的印象,我觉得又笨又可爱是给读者最牢记的形象”,但通篇下来却看不出笨狼怎么“又笨又可爱”。希望作者加强片段训练。具体评析见文中标示。
点评人:吴哓婷(小学高级教师)
无意间我看到了一本好书,为什么说它好呢?因为它动人心弦,又贴近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总述这本好书给自己的印象,引起读者注意。)
这一本好书的书名就叫作(就是)《笨狼的学校生活》,我喜欢看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笨狼,它既活泼又笨,经常做很多傻事…… (告知书名,引出书中主人公铺开下文,但应该写出这本书的作者。)
笨狼的同学,有聪明兔、棕小熊、乖乖羊、小浣熊、淘气猴、红公鸡、小狐狸,这些当中,爱欺负主人公的就是棕小熊,它仗着力气大,搞得大家都很怕它。 (既然自己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笨狼,它既活泼又笨,经常做很多傻事”,那么这段就应该围绕这个原因来写,而这段的主要意思是讲棕小熊仗势欺负棕小熊,在叙述上形成了断层。)
有一次,棕小熊看笨狼不顺眼,就拿起剪刀,趁笨狼不注意,拿起书包剪了一下,让书包里所有东西都掉在路上,害得笨狼被它的爸爸妈妈骂,但是后来笨狼的妈妈也发现了为什么笨狼的学习用品掉光的原因,反而给笨狼买了新的学习用品,棕小熊知道了这件事,气得火冒三丈,随后便哇哇大哭,哭得全大楼都听得到。 (本段属于简要叙述书中的一段情节,但没有体现出“笨狼,它既活泼又笨,经常做很多傻事”。)
读了这本书,笨狼留给了我深刻的印象,我觉得又笨又可爱是给读者最牢记的形象,我在想:“作者在写这本书时,肯定花费了很多心思,他一定是在表达要做一个对别人有利的人,尽管笨,只要他心地善良,还是很会受人欢迎的。” (在前文中并没有写出笨狼“又笨又可爱”,因此本段的内容就成了“无源之水”了。)
在生活中,我的家人也有像笨狼的这种人在生活着,她的名字叫作施茵茵,她是我的妹妹,他(她)整天笨笨的,经常她的(就连)东西都被同学偷走了,反而(也)不(知道)生气,还是像以前一样跟同学玩。在家里(,)只要叫她做一件事情,她就(也)会忘记了,有一次妈妈出门了,妈妈叮嘱妹妹记得过四分钟就要关煤气。(但)过不了多久,妹妹早就忘记了,幸好我闻到烧焦味,急忙赶快去关煤气,如果我不在(否则),妹妹可能就要倒霉了!但是妹妹也有可爱善良的一面,当你不开心的时候,他(她)很会变着花样逗到你笑出来为止,所以我们又你(称)妹妹是我们的“开心果”。 (从书的内容联想到自己身边的真实故事,让自己要推荐的书更会吸引读者。)
小朋友们(,)你们是不是也有笨狼的经历啊,《笨狼的学校生活》是不是已经勾起了你的好奇心?那还在等什么,心动不如行动啊!赶快去买我推荐的这本书吧。 (结尾简洁有力。)
我读过很多书,如<<十万个为什么>>,<<百科全书>>,<<方洲新概念>>,<<上下五千年>>等等,但我最喜欢读的还是<<上下五千年>>.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这本书把伟大的中华民族灿烂无比的五千年文明写得妙趣横生,还因为这本书是浩瀚,严肃的史学著作,是一部异彩纷呈的历史巨片.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杨业殉国>>,杨业为了大宋,把生死置之度外,和辽人作战,并还遭受潘仁美的陷害,我真为杨业感到气愤,也为潘仁美感到痛恨.
其他的历史人物也在故事中呼之欲出:运筹帷幄,叱咤风云的将帅;心狠手辣,卖国求荣的酷吏;临危不俱,誓死抗争的民族英雄;大义凛然,浑身是胆的豪杰壮士.
你想成为知识渊博的学者吗?你想了解中华民族灿烂无比的五千年文明吗?你想回味鲜活的历史人物吗?快读一读<<上下五千年>>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手枪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向你推荐一本书
赵程锐
你看过《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时间魔表》吗?我一打开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被深深地吸引住了,爱不释手。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杨歌的爸爸是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他发明了可以让时光倒流的时间魔表,却让坏人“猴子”夺走了他的创意。“猴子”利用这一点创建了时间银行,骗取了许多人民群众的时间,让他们变成了年逾古稀的老爷爷、老太太,逼迫他们为自己战斗。最后杨歌与他爸爸跟“猴子”斗智斗勇,拯救了全市人民的生命。那座时间银行改成了现代化国际防御基地,人们过上了安宁的生活。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鹏,他是我最喜欢的作者,笔名雪儿。
这本书想象丰富,科幻的情节令我百读不厌,我相信你一定也很喜欢,快去书店买一本,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指导教师 崔梅茹
向你推荐一本书
许涌心
我喜欢的书籍,就好像一座书山,它的内容丰富多彩,给予我无尽的知识,让我在书的海洋里自由遨游。
你看过那本《每天5分钟在挫折中成长》吗?我可爱看了,它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助人为乐,教会了我友谊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一起来分享这本充满欢乐的书吧!
主人公蒋龙龙是一个既乐于助人,又尊老爱幼的好孩子。他的故事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有一次,学校运动会,蒋龙龙并没有参加,因为他的妈妈受伤了,爸爸又出差了,家里的重担顿时落到了他的身上。他要照看妈妈,不能去参加运动会。他的妈妈不能做饭,也不能照顾蒋龙龙,蒋龙龙决心要做好一顿饭,他经过了千辛万苦做出了一份“爱心汤”。当妈妈看到这一幕时,眼里不由自主地流出了眼泪。
从今往后,我决定做尊老爱幼的孩子。
希望你,有时间也细细阅读这本书。
指导教师
崔梅茹
同学们你们知道飞机为什么会在天上飞吗?你们又知道电话为什么能够让距离遥远的人互相通话吗?又知不知道电脑为什么可以通过网络与世界各地的人在电脑上见面呢?如果你想知道答案的话就看看《十万个为什么》吧!
这本书内容非常丰富,知识非常有趣,包括科学、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它文章并不长,还配有彩色图片,即生动,又形象,让人一看就能懂。它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电话机是利用什么原理通话》的吧。最早的电话是美国的发明家贝尔于1876年发明的。1878年爱迪生发明了碳粒送话机以后,才使电话变得更加简便。电话机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电磁铁将声音变成电流,再由电流变成声音。送话器送出声音,受话器接收声音。送话器里有一块薄薄的振膜,它能把说话的声音变成脉冲,通过导线传入对方的受话器中。受话器中也有一块薄膜,来自对方的电脉冲会使振膜振动,这一振动所产生的声波与对方人的声音几乎一样,我们就是这样听到对方人说话声音的。电话的原理就是这样,是不是让人很好明白啊。电话机自发明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了,电话机的功能和性能已日趋完善,它已经深刻地影响着现代人的生活,并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
同学们,你们想多懂点课外知识吗?那就看看这本书吧!它既有科学原理,又有大自然的奥秘。我想这本书里面的精彩内容一定会非常吸引你的!
实验小学四年级:王华毅
亲爱的弟弟:
你好!
《铁路边的孩子们》是一本充满爱的书,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其中,最令人佩服的是一位名叫伯比的小女孩。她即善良,又可爱。
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来的,它介绍了一个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由于遭到了不幸的变故:爸爸被人冤枉抓了起来,母亲和孩子们也因此被迫离开了幸福美满的家,搬到乡下一个靠着铁路的房子里。妈妈带着她的三个孩子,伯比、彼得、菲利斯开始了新的生活。虽然没有好吃的食物,没有仆人,没有了公主王子般的生活,但大家却能快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伯比一家人很有爱心。当俄国人珀克斯找不到亲人时,妈妈毫不犹豫地把他带回家,给他穿爸爸的衣服。孩子们还拜托老先生帮珀克斯找到了妻子和孩子。他们还给珀克斯庆祝生日,虽然一开始遭到珀克斯的拒绝,因为珀克斯认为是施舍,后来伯比通过念字条的方式让珀克斯体会到了大家的一片诚意。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关爱他人,拥有一颗爱心。
妈妈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让我感动,她每天都为了让孩子们吃到小面包而尽力写作。我认为最值得我们学习的是伯比,她勇敢善良、乐于助人,为了让妈妈省心,她主动承认错误,化解自己和弟弟的争吵。最后冤枉爸爸的人终于被绳之以法。他们一家又回到了从前快乐、幸福的美好生活中。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觉得,这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有空你要看看噢!
祝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你的姐姐:陈彦汀
2010年2月13日
同学们你们知道飞机为什么会飞呢?你们又知不知道电话为什么能够让距离遥远的人互相通话呢?又知不知道电脑为什么可以通过网络与世界各地的人在电脑上见面呢?如果你想知道答案就来看看吧!
这本书的名字叫——《千万个为什么》,里面有科学、地理、历史等。内容非常丰富,知识非常有趣,每一页都有彩色的图片,如果你遇到不会的字,就可以看拼音,学会多许多自己不认识的字,还有箭头为你分辨方向。
我完整地看了这本书,已经有三次多了,不过还是看不厌,因为它的文章并不长,还会去举例子说明,写出解释,即生动、形象,又能让人明白、学懂。不止这些,里面还有许多关于科学家的资料和名言。
有一次,我随便打开一页,就翻到了关于电话的这个内容。我带着“话筒为什么会发出声音”的这个问题认真地读了起来。当我读完了以后,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我知道其实电话是由四位科学家共同研究而成,但是如果没有了贝尔先生把螺丝扭动了四分之一,电话就不会在1876年诞生。电话是靠电流才能变出声音,话筒里有一块轻薄的碳板,声音会让话筒里面的碳板产生振动,以促进电流产生强弱的变化。电话的原理就是这样,是不是又简单有能让人明白?
同学们,你们想了解这些课外知识吗?那就看看这本书吧!这本书既有科学原理,又有大自然的奥秘。我想这部书里面的精彩内容一定会非常吸引你们的!
把阅读的层次区分出来的想法,是《如何阅读一本书》里边最了不起的说法。
一直以来,我喜欢不间断买书。以致在先生印象里,我的网购全是书。可生活在碎片化阅读时代,我也不可免俗,似乎一天天被电子屏幕绑架,阅读大多停留在轻、浅阶段。
《如何阅读一本书》中将阅读分四个层次: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才发现,自己基本上还停留在最初层次。虽然也会拿笔在书上做批注,标出认为好的部分,还远未达到通过读书来增进理解力的高度。
我想起同学老戈,他是一个真正的读书人。他在客厅放了一张原木桌,每天读帖习字,每年用小楷抄写《论语》两遍。他读书,可以称得上读进去,又读出来。他甚至说过只读“死人”的经典,精读不滥读。当然,我发现他现在已经不这么绝对了,也开始阅读“活人”之作。
老戈推荐过大冰的两本书《他们最幸福》《乖,摸摸头》。他说,这两本书一定要先读前者再读后者。我没问他是否读过《如何阅读一本书》,但他的阅读,完全按书中所说进行。他经常会同时读两个或三个作者的书,分别比较。
记得有一年,市图书馆请老戈去做讲座,讲《论语》。老戈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博得满堂喝彩。人说阅读是一门艺术,是读书人必修的功课。我以为老戈的“阅读艺术课”成绩优异。
阅读应该是像呼吸一样自然的事情,不值得炫耀,也不能称之为爱好。它是一种习惯,植根于骨子里的习惯,不用刻意,只需用心。阅读也应该是一件安静的事。静下心来,才能将一本书消化吸收。
如今人们热衷的浅阅读,仅仅满足了阅读三大目的之一的娱乐消遣,类似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人的生活就像上楼,进到一楼可以获得物质满足,爬上二楼能够享有精神丰富,登上三楼才是灵魂的真正自由。灵魂的高度我等凡人无法企及,努力走到二楼,还是可以做到的。
我开始要求自己读书做笔记。当然,绝不是学生做阅读题那种“肢解”文章的阅读分析。写读书笔记,得有所侧重,既有事实和作者的观点,也有自己的观点,要有思考地接受书中内容。这样读书,比较辛苦,比较劳心费神,但长期积累,最后得到的,将会超出自己的想象。
这似乎与如今广为提倡的“悦读”相去甚远。不过我以为,“悦”读有两层意思,一是读书带来的精神享受很愉悦,二是指认真读完一本书,增长心智、不断成长带来愉悦。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杨红樱写的校园小说—神秘的女老师。
故事是这样的:红宫学校是一所美丽的学校的寄宿学校。一天,一阵龙卷风过后,学 校里来了一位叫蜜儿的女老师。她的教学方法令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学生们带到了荒郊野地里,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了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生家里去探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让整个校园充满快乐……
我为什么要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呢,原因是我很羡慕红宫学校六年级的学生。他们有一位这么棒的好老师,带他们进入了一个童心的世界,可是我们呢?在大城市里生活的我们是有很大的学习压力。我们为了要考一个好初中,不停地补课,做作业,复习,读书。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都成了一个“学习机器”。我觉得蜜儿有一句话说得对:为了分数和名次,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把自己变成学习机器。他们感受不到天高云淡,对于大自然的美丽,视而不见。他们不要阳光,不要温情,他们只要分数和名次,这一群迷失了自己的孩子们。
我觉得这一本书写得很好、很真实,体现了在孩子心目中的学习。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
《父与子》,一本幽默的书,给我的生活添加了快乐的色彩。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卜·劳恩,着名的幽默大师。《父与子》这本书他花了三年的时间才完成的,该书于20世纪30年代传到我国,算上现在,快1个世纪了。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父与子》了,里面的大胡子爸爸,和蔼、宽容、幽默,刺猬头的儿子聪明、调皮、可爱,上演了一段幽默而搞笑的,温馨而快乐的父子之情。有一件事,你听了,肯定觉得我最喜欢看这本《父与子》。买的时候,妈妈刚付钱,我就迫不及待的拆开包装,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结果,大约30分钟不到,一本厚厚的书已经翻到了最后一页。我并没有要妈妈再给我买书(我看完一本书,就要买另外一本书),而是看了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直到现在,这本书已经经不住我的无数次翻页,有点旧了,所以我要好好的保存这本书,推荐给朋友看,因为,快乐应当和大家分享!
如果你觉得《父与子》有意思,可以回复我的这篇作文,关注我哦!
四年级:朱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