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8:20: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召开民主恳谈会
按照区政府党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每位区政府党组成员分头主持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听取党员群众对区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
(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召开区级机关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乡镇长、县处级老同志、各派负责人、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及社会各阶层人士参加的座谈会。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务及意见建议汇总等工作。
(三)开展书面征求意见
向县处级以上老同志、各乡镇街道班子、区级机关各单位及部分区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区政府党组及成员意见。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中旬)
1、会议主题。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科学发展的实践,认真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
2、主要步骤。会前,区政府主要领导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形成民主团结、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3、会议组织。由区政府办公室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汇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并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员指导;同时邀请区委指导检查组参加。会后,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将征求意见建议的汇总情况、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一并上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此外,这次民主生活会列席对象,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指导检查组的同志参加外,建议适当扩大有关同志列席。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撰写分析检查报告(6月底前)
1、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
2、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全程主持分析报告撰写工作。报告撰写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成立专门起草小组。6月上旬形成初稿。6月中旬,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区政府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6月底前在一定范围采取灵活方式进行评议。修改定稿后,报送区委和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各行政村、管区和镇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镇、村干部行为,真正把我镇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全面完成2006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制度
一、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经常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转变作风,把重点放在为群众搞好服务上,放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
二、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置于党委的集中领导之下,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委交办的工作要雷厉风行,出色地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管区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完成所辖村的全面工作。
三、按照镇党委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实行主要领导值班带班制,值班干部一律不准走读。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对因擅离职守,无故贻误上级来人、来电话通知或群众来镇办事等工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上班期间不准打扑克、玩麻将,更不准喝酒、赌博,对喝酒滋事、赌博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停职停薪处分。
六、工作态度要和气,讲文明、有礼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工作要深入细致,多搞调查研究,处理问题要公道正派、公平合理。
七、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杜绝利用工作之便,刁难群众,向群众吃拿卡要,对影响镇机关形象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向群众赔礼道歉、停职停薪、开除公职处分。
八、搞好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室内卫生、形成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九、听从党委、政府的临时安排,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本着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把报销关。实行财政支出准办制。有公事需去办理的,先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办理,办理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准办数额,超出部分费用经办人自付。1000元以上的由书记办公会批准方可办理。
二、公款一般不许外借,特殊情况,由书记或镇长签批准借后方可办理。公事办理完毕后,三日内凭正规单据签字报销。所借款在准办期间不能归还的,在当月月底发工资时,由财政所从工资中扣除。
三、上级或兄弟单位来人进行公务活动,如需招待,应先填写招待证(主要领导因公在外,需电话请示),由书记或镇长签批后,交办公室按审批标准办理,办公室由专人凭招待证和招待清单去办理,实行记帐制,财所统一结算。
四、来客招待,一般安排在接待室,其它场合的工作招待,经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安排,否则不予报销。
五、实行对口接待,分管主要领导参加,杜绝其它人员参陪。
六、办公用品,由财政所统一购置,专人管理,实行领取办公用品登记管理制度。
七、各办公室及部门如需打印材料,先填写打印材料通知单,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打印社打印。
八、私人用车车费一律不准报销,工作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先经书记或镇长签发派车单后,由党政办公室办理,财政所定期结算。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拿车费发票报销。
九、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各站所不设会计,只设一名收款员,一切收费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镇政府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一经发现,经给予停职或开除公职处分。
十、严格公物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搞好财产的登记、使用和管理,杜绝固定资产的流失、损坏。干部职工调动时,要将镇政府配发供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进行清点、交接。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按原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十一、财所设会计和出纳,分工明确,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帐款分开。
十二、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如不经批准擅自开支的,所开支款项由财会人员个人承担并追究其责任,财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月底要将当月的财政收入、支出如实向书记、镇长汇报。
考勤制度
为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确保我镇今年各项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制订以下考勤制度。
一、镇机关坚持点名考勤制度。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点名册,随点名随存档,一月一汇总,汇总结果张榜公布。
二、点名时不到为迟到,考勤表存档前不到为缺勤。
三、设立考勤奖,全勤每人每月30元。每迟到一次从考勤奖中扣5元,每缺勤一天扣10元。缺勤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及考勤费,并大会通报批评,从下月起不再安排工作。
四、请假制度。确有私事要办者,自己首先要写出请假条,请假一天由分管书记签字批准,请假两天由镇长签字批准,两天以上,由书记、镇长签字批准,交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生效。每人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天(机关统一安排的休息日除外)。累计当月请假超过三天以上,工资按比例计发。特殊时期的请假和党委扩大会人员请假必须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五、到县以上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上级的书面通知或镇综合办公室所接电话通知为准。
六、管区驻村期间,管区书记要加强管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办公室对管区值班情况不定期抽查,对不请假无故缺勤、夜间无故不值班人员加倍处罚。
七、点名册单独存放保管,月底汇总。考勤奖按考勤情况随下月工资兑现。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一、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财物。
二、镇机关配发的办公用品要统一登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干部、职工调离镇机关要原数交回,否则,镇财所不开工资转移单。
三、不经批准,公共财物一律不准拿出院外,否则,加倍赔偿。
四、公共财物,不准乱刻乱划,更不准任意损坏,如发现上述情况者,给予加倍处罚。
会议制度
一、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听取各方面汇报,讨论研究下步工作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村干部会议。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由书记、镇长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召开。
二、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等重要会议研究的工作意见、措施等,公布以前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凡因违犯规定给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事要请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民主生活会请假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
四、开会时与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谈笑,不得随意离开会场,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
五、组织讨论时,围绕会议中心议题开展讨论,积极发言,不谈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六、会后及时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会议精神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七、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下好通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版权所有
车辆管理制度
一、镇政府所有车辆由党委、政府统一调度。
二、镇政府车辆分工如下:96689负责招商引资工作;91189负责镇政府日常工作;计生办车辆除平时负责本部门工作外,每日负责接送几位书记上下班;派出所警车负责本所的警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派出所、计生办车辆无条件服从镇党委、政府调配。
三、因公用车,需经书记、镇长批准,私事一般不予派车,更不准擅自出车,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四、司机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况完好,及时清扫车内外卫生。
五、实行定点加油,市内短途加油票据不给报销。
六、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额在1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申请后维修。
镇院用电制度
一、镇政府院内的办公、生活用电只限于镇院本身使用,任何外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二、各部门、各办公室必须节约用电,不得私自安装电炉、电暖气、空调等其它用电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以停电外,给予私自安装者200---500元的罚款。
三、本镇院内用电户必须安装电表,没电表的自备;不安电表不准用电;每年统一校电表一次。
四、各站室、家属院实行供电限额制。镇政府对院内家庭用电每月补助15元办公用电,由财所每月输入其工资内电费由本人支付。计生办、派出所每月补助业务用电600度,伙房每月补助业务用电300度,超出部分均从经费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