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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论文

时间:2022-03-08 23:47:33

国家安全论文

第1篇

国家文化安全作为一个战略问题近年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在美国和西方实行文化扩张战略的情况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迅速崛起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与西方迥异的和正在致力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说,国家文化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本文从战略重心定位、战略措施运筹、战略底蕴开发、战略环境优化等四个维度试图简略构建我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基本框架。

一、国家文化安全战略重心定位——明晰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和公共文化建设方向

国家文化安全语境下的文化包含三个方面,即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公共文化,以此对应国家文化安全由意识形态安全、民族文化安全、公共文化安全构成。[1]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重心应定位于明晰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和公共文化建设方向。

1.进一步解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创新活力

意识形态是政权合法性的文化基础,而主导意识形态地位的巩固是国家文化主权的最主要体现,意识形态与国家政权结合在一起,靠国家政权来维护与传播,同时也为国家政权提供“合法性”的文化基础。我国文化安全的核心问题是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能仅仅靠政权来推动,而要靠自身的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永葆科学的生机与活力。解放和发展创新力是巩固马克思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地位的根本所在。进一步解放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活力,关键在于推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构的转型。

意识形态的内部结构可划分为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三个层次。[2]在这三要素中,根植于特定利益的价值理想是意识形态的灵魂和核心,理论学说与政策主张最终都是为价值理想服务的。在“传统的”意识形态结构中,意识形态三要素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处于合一状态,这种类型的结构缺乏兼容性与灵活性。实际上政策与理论观点都是动态的,而价值理想却具有“终极性”,在三者合一的结构中,这种矛盾会导致整个意识形态系统经常呈现紧张和不稳定的状态。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这种“合一”状态使得整个意识形态体系变得单一化、僵硬化。推动中国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构的现代转型,就是要实现理论学说、价值理想、政策主张的合理分离,使其各归其位,并在各自领域按自身特点发展的基础上保持统一性。这种结构具有开放性、兼容性与灵活性。这样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现代转型,才能使主导意识形态体系具有自恰性、兼容性与灵活性,因而具有更强的社会整合能力和利益协调能力,最终获得动态的稳定性和永恒的生命力,也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内在推力。

2.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

民族文化是国民凝聚力的深厚来源,是民族国家完整性的文化基础。民族文化及其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以及维系民族和国家的重要纽带,也是民族国家的“合法性”来源。[3]民族文化安全直接关系作为国际关系主体的民族国家核心利益,维护我国民族文化安全的战略优先方向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

党的十七大把“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四大战略部署之一。我们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铸造中华文化新辉煌,必须依托历史、立足现实,尊重过去、面向未来,以礼敬、自豪的态度善待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挖掘整理和科学扬弃,使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得以延续,始终保持中华文化的鲜明个性和独立品格。[4]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首先是要增强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在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构建中,树立“文化自觉”的意识十分重要。只有具备了这种意识,我们才能以更加深邃的目光去审视文化遗产和文化现象,才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才能以创造性的劳动去获取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其次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精神遗产,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之脉。民族文化只有实现创造性转换赋予当今时代的含义,取得文化传承的现代形态才有与世界平等对话的可能;第三是要努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特别是在文化层面的中国化,将主流意识形态融入民族文化之中,用民族文化解读马克思主义,并用马克思主义改造民族文化,在大力培育和弘扬民族文化精神的过程中融入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精髓,同时也在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发展过程中打上民族文化精神的烙印,使这两股文化势能汇集在一起,提升整个国家的文化势能,从而增强国家文化力。

3.引导公共文化健康发展

国家文化安全语境中的文化还存在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不能完全涵盖的文化形式,即国民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与文化实践,这可称为“公共文化”。公共文化是一切文化形式体现其目的与功能的最终载体,既不违背主导意识形态导向和民族文化认同,又体现真善美价值的公共文化实践,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直接体现,而违背主导意识形态导向和民族文化认同,甚至走向真善美反面的消极、低俗、腐朽——如宣扬色情、暴力、恐怖、歧视等的公共文化实践则在最深层次上消解国家文化利益,危及国家文化安全。

应对公共文化的庸俗化对国家文化安全的挑战,关键是在文化面向市场背景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大众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公共文化健康发展。在大众文化建设中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处理好大众文化商业化与文化追求的关系,同时有效地将主流意识形态与大众文化整合起来,使得主导文化势能的力量在大众文化领域得到拓展,从而使文化的多维价值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并与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相结合,形成与意识形态、民族文化相贯通的文化体系。

二、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措施运筹——完善文化管理系统,提升文化软实力

在当今世界的国际环境中,决定一个国家国际地位和安全状况的首要因素还是实力,但不能因此而忽视战略谋划的重要作用。高质量的战略谋划能充分调动国家战略资源,使国家力量最大限度地表现出来,发挥所谓“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反之,则可能白白浪费国家战略资源,使国家力量大打折扣。我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措施的运筹应集中于完善文化管理系统,提升文化软实力。

1.强化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研究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一方面应着眼于增强国家文化力,另一方面也应高度重视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谋划。实际上,如何有效增强国家文化实力,这本身就是一个战略谋划问题。当前,缺乏完整、全面和系统的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是当前维护中国国家文化安全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主要表现为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意识和战略措施尚未充分体现在中国文化发展的整体战略中。而考察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应从两个层次展开:一是战略意识,二是战略措施。战略意识是战略决策的背景和重要基础,主要是指决策者及其“思想库”对战略谋划对象的认识状况。目前,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意识最突出的情况就是对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形势认识不足,由此,必须建立健全我国文化安全研究思想库,加大对思想库的扶持力度,强化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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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国家文化安全决策管理系统

国家文化安全危机决策管理系统是实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枢纽性环节,该系统的建立并不是要在原有的国家文化管理体系以外另起炉灶,而是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给原有的文化管理系统赋予国家文化安全决策管理的功能和职能。我国原有的文化管理系统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大程度上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以集权、集中和统一为主要特征。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文化管理系统有了很大变化,但相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及应对全球化条件下我国文化安全面临的挑战等新任务、新要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文化安全危机处理的三大机制:一是常设性的文化安全危机管理协调机构,这是建构危机管理机制的前提;二是政府文化安全危机管理的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长效的沟通机制;三是国家文化安全预防预警机制。

3.构建国家文化创新体系,提升文化创新力

文化创新要“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5]胡锦涛同志也强调:“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民族,一个不能不断进行文化创新的民族,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也是很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6]放眼全球,构建国家文化创新体系已经刻不容缓。作为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我国文化创新力的开发与提升是一项关系全民族的国家文化建设工程,它主要围绕国家整体创新体系能力的建立,以关注个体文化创新为基础,以为提高群体文化创新为目的,以文化制度与管理政策创新为手段,以构建国家整体文化安全体系为归宿。所以,要从根本上实现文化创新能力的提高,就必须在汲取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人们在文化领域进行大胆的创新,尊重和保护人们进行文化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文化创新体系,引导和协调包括文化管理部门、学术界以及民间社会的关系,共同推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所必需的观念、制度和政策的创新和探索。

4.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传播体系,增强文化传播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文化传播呈现全球化趋势,文化传播的途径和载体也更加复杂多样,文化传播力是国家文化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从宏观战略高度上看,增强文化传播力关键是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传播体系。

首先,应以文化建设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强化文化传播力的物质基础。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仅仅看成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更重要的是要作为加强文化建设、扩大文化传播的手段和途径来认识。这要求我们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一方面要确保本国文化产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与民族文化的载体,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wto所给予的战略空间,促使更多的进入中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投资包含更多的中国文化信息。其次,应加强对外文化外交与文化交流,提升文化竞争力,推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进入21世纪,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并藉此来弘扬本国文化,扩大自身影响。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日趋突出,利用文化来提高本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战略抉择。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态势融入国际社会,不断开拓对外文化交流的新领域、新渠道和新形式,积极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艺术走向世界,推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

三、国家文化安全战略底蕴开发——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在国家文化安全战略体系中,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公共文化发展的底蕴所在,也是文化势能积蓄、文化创新力和传播力提高的重要前提。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将其置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追寻其逻辑起点,探明其发展规律,并结合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情况作出战略思考。

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的逻辑起点交汇于西方资本主义学说、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学术三条线索的发展。三条线索的交互作用形成了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三大矛盾,即科学与价值、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应对世界变局,实现民族史向全球史转换的探索中走出的一条成功道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是这条道路的文化与学术维度。在文化及人文学术领域,全球化历史逻辑对应地表现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与借鉴以资本主义学说为主流的西方学术思想,以及实现中国传统学术的创造性转换。

进入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这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0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本文简称“一指三中”)是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的总目标。“一指三中”的科学含义应置于三条线索形成的张力为背景,三大矛盾对立统一为框架的分析中进行解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强调马克思主义统领意识形态领域,这与三重逻辑中社会变革领域的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相对应,而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体的和当下的实践形式就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这理应包含充分借鉴资本主义精神文化成果和吸收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成果。“三中”的实质是强调个性的弘扬,而中国的国别性和民族性只有在全球性和世界性的历史进程中才具有现实性,只有在对“科学与价值”、“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三对矛盾的解决中才能变成现实。因此,“一指三中”转贴于

的科学含义就是沿着三条线索决定的发展方向,不断解决三大矛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一指三中”为总目标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关键在于抓好两大核心任务:根据不同学科和学术体系意识形态性的强弱不同分层分类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同时建立既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又吸收以资本主义学说为主流的西方学术系统中的学科经验和中国传统学术特点的动态的学科结构体系。

四、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环境优化——推动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

国家文化安全指向的是国家文化利益,安全威胁的直接来源是国家间文化利益矛盾,因此,在国际社会中现实地存在着国家间的文化力量博弈,文化大国或强国在国际文化博弈中可能表现为文化扩张或文化渗透,而文化弱国则可能面临这种扩张或渗透的威胁。然而,国家间的文化竞争和文化利益矛盾并不必然地通过文化冲突和“文化战争”的方式解决,这决定于国际文化秩序的状况,在存在文化扩张和文化霸权的国际文化环境中,靠力量说话,实力决定一切,但是,如果国际文化环境是健康的和平等的,国家间文化利益矛盾本着求同存异、相互借鉴、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等原则解决,文化强国不扩张,文化弱国得到尊重,文化安全的状况就会得到改善。因此,推动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优化我国文化安全的战略环境是解决我国文化安全问题的根本性因素。

在以往对国际秩序的考察中,更多关注的是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随着全球化进程中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凸现,国际文化秩序理应纳入国际秩序的考察视野。国际文化新秩序是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逻辑延伸,根据我国对建立稳定和平、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主张,按照同样的逻辑延伸,我们可以把国际文化新秩序的基本主张简单概括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基本特征,每一个国家单元的文化共同体的文化主权不可侵犯,各文化共同体不分强弱与大小平等参与到国际文化交流中,坚持和而不同,相互包容;以国家为身份的文化共同体应开展文明对话,各种文化应和谐相处,相互尊重;各种文化都有其优势和特点,反对一切形式的文化扩张和文化霸权,任何国家不得将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应本着相互借鉴、共同繁荣的原则,构建一个“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国际文化新秩序。

针对当前国际文化秩序中存在着文化传播的技术性资源分布不均衡、文化信息流量与流向不对称、文化传播为政治服务、文化信息的内容存在偏见等特点,推动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的基本途径应着眼于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应调适文化外交秩序,充分调动国际机制的作用,建立国际文化关系的基本准则。秩序的核心内容是规则,没有规则,就不可能有秩序。“建立国际文明新秩序,就必须大量建立和完善涉及文明问题的各种规则”;[7]其次,要规范文化贸易秩序。与世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不相协调的是世界文化贸易发展严重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一边倒的趋势。要实现南北文化贸易平衡,关键在于打破国际旧秩序中“弱肉强食”、“赢家通吃”的“丛林法则”,在促进文化贸易自由发展的同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文化产业的保护和扶持,规范国际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文化贸易秩序;第三,要改革国际信息传播秩序。改革信息传播秩序是20世纪70年代末第三世界国家提出来的基本主张。这种改革试图反抗由美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及其全球媒介集团支配的全球传播秩序,建立一种更加民主、公平和均衡的,相互平等交流文化与信息的新全球传播体系。这既是第三世界国家对现存的或传统的全球传播秩序造成的文化霸权等现象的不满和对本国文化安全可能造成伤害的担忧,也是对国际文化传播新秩序的呼吁和期盼。为了建立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发达国家提出的一些有益建议和措施也得到了采纳,“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主张反映了全球化时展的必然趋势。

第2篇

【论文摘要】 贸易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护正常的国际贸易交易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成为国内经济发展的调整器,还能有效防范因别国经济波动对本国经济造成的影响。本文从国际生产参与程度、国际经济关系和贸易政策方面对中国国家贸易安全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国际市场对中国主要产业的影响和经济转轨等几个方面对中国国际贸易安全的潜在不安定因素进行了讨论。 【论文关键词】 贸易安全 国际贸易 国家利用 大力推进对外开放的进程中,中国的对外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进出口总额由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1.76万亿美元,中国在全球贸易地位上的排名进入了前三名,已经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随着贸易总量的迅速增加,国际贸易正日益成为维持国家经济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但是不少贸易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贸易质量问题,加入WTO的深层次影响,以及经济转轨的影响。这些不仅影响到贸易安全,甚至还影响到国家总体经济的安全运行。 一、贸易安全的涵义 贸易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认为是在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一国的国际贸易交易得以顺利进行,国际贸易对本国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状态。安全的国际贸易状态应该是从贸易体系的各个方面保证本国的经济不受到因别国经济波动而通过两国间的贸易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且能够保证趋利避害,在遇到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下,能高效地整合国内的资源,迅速扩大贸易份额,分享到更多的国际市场的利益。 影响国家贸易安全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的因素: 1.国际市场参与程度 一国的国际市场参与程度包括该国的外贸依存度、进出口的结构、贸易集中度、贸易竞争力、关键产业进出口占其总量的比重、关键资源进出口的依存度,以及走私品占国内市场的比重等。较高参与程度或是不合理的参与结构都会使国民经济易于受到外部波动的影响,以至于国家贸易安全处于较高风险之中。 2.国际经济关系 世贸组织成立后,多边贸易体制的国际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在如此的国际经济环境,一国的国家贸易安全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的国际经济关系。这包括:与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与他国家之间,尤其是大国的经济利益关系;与区域经济组织的关系。 3.国民经济受贸易的影响程度 发展国际贸易的重要目标是对国民经济增长做出贡献。通过广泛的国际间商品、服务、人员的流动,将为国家带来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口;促进资源更有效的配置。同时国民经济必须具备防范贸易波动的能力,自身产业要有竞争能力,且结构合理;国内市场要做大且具有活力,这样才是较安全的状态。 4.国家的贸易政策 国家的贸易政策决定了一国的国际贸易发展,是贸易安全发展的制度保证。无论选择自由贸易政策,还是保护贸易政策,各国政府都始终试图在本国对外贸易中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的贸易政策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外汇政策;建立出口的服务体系,加强对本国出口的各种支持政策;有效的扶持外向型产业的发展;订双边,多边协定促进出口,甚至以国内立法的方式,帮助本国出口部门打开他国市场;通过各种方式对进口予以监管等等。 二、中国国际贸易现状及问题 1.国际市场参与的分析 中国的外贸依存度2006年为65%,仍有上升的趋势,比全球约60%的平均水平稍高。2005年初级产品的比重下降到6.4%左右,但工业制成品大多数是附加值低、技术含量少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中高技术及其原料进口的比重不低,很多关键技术都依赖进口。在关键产业的进出口方面,高技术产品的进口依赖度高,机械设备特别是高技术设备50%以上依靠进口,民航飞机完全依靠进口,微电脑核心部分基本依赖进口。 从外贸集中度来看,我国已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地区与国家建立了贸易往来,已实行了贸易多元化战略,广泛扩大外贸的市场。但目前来看,几个主要贸易伙伴仍占了主要的贸易份额,排名前五位的贸易国占总贸易量的三分之二。 中国从人均角度看是资源贫乏的国家。我国多种战略资源的对外依存度高达40%以上,如对原油、铁矿石、氧化铝的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35%、36%和46%,镍和天然橡胶的对外依存度更是高达55%以上。所以关键资源对国际市场依赖 仍较大。中国贸易品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低技术和中、低技术密集型产品上,而附加值较高的高技术和中高技术密集型产品大多缺乏国际竞争力,研究表明,竞争力系数大于0.5的商品主要有旅行箱包、服装、家具等。 2.国际经济关系的分析 中国已正式加入了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和世界贸易组织等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这说明中国已基本溶入现代的国际经济舞台之中。近年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关系总体良好,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但贸易磨擦也从未停止,美国对中国与其贸易顺差问题,要求人民币升值问题等等都是热点、敏感问题。与区域贸易组织的关系方面,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正逐步得到加强。中国在与东盟交往中,正起到越来越积极的作用。华人经济圈,东北亚经济圈,东南亚经济圈等以中国为核心的贸易区域关系正在不断加强。 3.国民经济受贸易影响的分析 (1)带动就业人口 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发展,进出口贸易对就业的贡献很大。据测算,加入世贸五年内,中国的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服装业、建筑业,以及服务业的就业机会增加了16.8万人、282.5万人、261万人、92.8万人、以及266.4万人。 (2)贸易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贡献 受到外贸增长的刺激,我国的许多产业已发展成为具有世界影响。但主要的国际竞争优势来自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偏低。自由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产业升级。 (3)贸易对产业技术进步的贡献 随着人员、产品、技术、资金的不断交流,我国的企业不断跟踪学习国外的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在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指导下,也出现了交出市场却没有学到技术的问题。 (4)外贸对GDP的贡献 2005年,我国净出口将接近1000亿美元,创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顺差,对GDP增长的贡献将介于3%~4%之间。 4.国家贸易政策分析 (1)外汇政策 开放了经常项目,并不断朝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外汇储备已达10663亿美元,使得通过调整汇率变化管理贸易变得相当困难。 (2)扶持出口的政策 已经建立对出口企业的相对完善的出口服务体系。政府在尽力为企业提供各类直接或间接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出口创汇。 (3)本国政府对他国市场的影响程度 政府在以其他国家制定双边与多边协议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而且从近期的实例看,政府采取了比较强硬的路线对应别国针对我国的一些贸易摩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显示政府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 (4)对进口监管程度 关税水平在不断降低。相对别国,政府在运用非关税壁垒的手段时略显不成熟。国内政策的非透明性,对进口有一定的影响和限制。 三、中国国家贸易安全的潜在影响 1.世贸组织的某些重要规则的影响 中国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使中国不仅可以在市场准入和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减让上得到更多的优惠,也可利用WTO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使得总体环境变得更加公平、稳定,更具有可预见性。但也有不少潜在的影响贸易安全的因素必须关注。 (1)技术性贸易壁垒(TBT) 它已成为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保护国内市场的手段。中国的出口产品面临越来越复杂的TBT措施的影响,而中国企业对产品质量与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对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技术管理措施和技术壁垒措施的了解不足。没有妥善的应对TBT的措施,将使中国出口的产品在国际上处于被动状态。 (2)反倾销 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国际上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出现了迅速上升的趋势。WTO有关反倾销的审查的标准为协议的多种解释开辟了可能性,所以贸易保护势力倾向于采用这种方式作为一种“贸易补救手段”的原因。过去,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的不公正待遇,同时,中国企业不应诉的问题也助长了这种趋势的发展。 2.关键产业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 (1)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以纺织和服装为例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国,但美国多年来用配额限制中国产品,欧盟等国用绿色壁垒对中国出口产品形成新的障碍。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哥伦比亚、阿根延也纷纷对中国 产品进行限制。世贸组织成员的纺织品出口自2005年1月1日开始不再受到配额限制,这不仅结束了中国长期受到双边纺织品协议左右的局面,还可以为中国提供一个更为透明的争端解决机制。 (2)农业 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仅相当于美国的0.3%,巴西的3%,澳大利亚的22%。随着大量质优价廉的国外农产品进入,中国农业受到的挑战很严峻。而且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中国农业发展正处于一个艰难的转折时期。另外,最让人担忧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3)金融业 从世贸的《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贸易协定》来看,都要求各成员提高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承诺水平。目前,外资银行可向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可设立保险业合资子公司;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合资企业允许从事A股承销,以及B股、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的承销和交易。金融业是关系到一国经济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命脉行业,其本身又贮藏着巨大的风险。中国金融是也正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在开放之后面对如此众多强的竞争对手,中国的金融安全的确让人担忧。 3.经济转轨的影响 (1)政府职能转变及对贸易自由化的管理 贸易自由化要求经济转轨国家的政府全面地从经济生活中退出,对于转变政府职能,中国政府的答案是肯定的。但与外部世界的分歧在于如何转变,转变的底线在哪里。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我们很容易理解政府对保护支柱产业和幼稚产业所制定的政策的含义,但政府的干预很有可能引发中国与其贸易伙伴的冲突。行政与司法体制也存在改革的必要。 (2)现行外贸战略的隐患 改革开放后,中国不遗余力地扩大外贸出口,外贸规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旧的贸易政策的弊端已逐渐暴露,虽然我国出口现在以制成品为主,但这些发展起来的产业以劳动密型产业为主,使得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上缺乏国际竞争力,从整体上影响到国内产业的升级,而且由于中国在某些产业中产能已经超过了国际市场的需求,直接影响到该产品的国际价格不断下滑,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不断加剧。更为严重的是,鼓励外贸出口和出口导向模式的推进加剧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程度。 (3)经济转轨对不同性质企业的影响 从企业层面看,中国的企业普遍规模小、资金少,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多。政府依赖动用各类社会资源,对国有企业给予支持和优惠。但如何打破体制障碍,建立新的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将是改革的方向。民营经济的发展所需的条件依然相当严峻。首先要解决国民待遇问题。其次,民营企业获得信贷金的制约条件依然较紧。另外民营企业获得证券发行的制约也比较紧。当然,民营企业目前也存在身发展的问题,这包括民营企业的信誉、产权、技术发展的定位和财务等问题。 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企业之间的竞争。国家贸易安全乃至国家经济安全,关键是由有竞争力的企业维护起来的。在目前的政策上,中国的企业如何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是实现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的改革,民营经济的发展却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 温彬: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12]谢识予:经济博奕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 [13]颜剑英:布什政府的贸易自由化战略与中国贸易安全.生产力研究,2007年第5期

第3篇

【论文关键词】国家安全法 法律责任 立法 论文论文摘要:由于立法经验不足,我国《国家安全法》立法滞后。审视我国《国家安全法》不难发现,《国家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地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均存在疏漏和缺陷,亟需修订完善。 1993年2月22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由于立法经验不足,引发了不少法律质量问题,带来了不应有的影响。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家安全法》立法规定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为我国国家安全法的修订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一、“立法目的”应进一步明确 《国家安全法》第1条规定其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一,这一规定虽然明确了我国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根据,但是,并未对“国家安全”这一法律专门用语作出明确的立法解释。这就使得人们对“国家安全”这一目的性概念产生了种种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并导致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的困惑。“国家安全”作为一个法学基本范畴或一个法律专门术语出现时,对它的理解和解释就不应当是随意或不确定的,否则,就会损害国家法制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也妨碍国家安全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正确实施。对“国家安全”不作明确的立法界定,就会模糊国家安全工作的范围和权限,为从事这类特殊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不适当滥用或误用职权而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可能。为了防止出现这种不合法的职权扩张和权力滥用,绝大多数国家通过的专门立法都采用了对“国家安全”这一概念作出专门立法解释的方法。如1992年3月《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法》第1条规定:“国家安全是维护个人、社会和国家重大利益不受内部和外部威胁的状况。”第二,该条将“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为该法立法的目的是不妥的。从法理上讲,国家安全是一国的宪政制度、法律秩序的正常状态及其所标示的国家主权、国家利益等不受任何侵犯。国家安全的内涵本身就包含一国的社会制度、主权等。这样规定不仅在词义上重复,而且立法上也不经济;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不仅是国家安全立法的目的,而且是宪法、刑法、国防法等立法的目的。因此,建议将该条修改为:第一款“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款“国家安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政制度、法律秩序的正常状态及其所标示的国家主权、国家利益不受任何势力的侵犯和破坏”。 二、国家安全主管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该规定的缺陷十分明显:既然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就不存在与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划分职权;“各司其职”就不存在谁主管谁的问题;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职责,军事机关、外交机关等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显然只将公安机关写进该条款而遗漏了军事机关和外交机关等是不妥的。该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至今我国没有这方面的明确具体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条也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并没有规定与公安机关分权。实践中,该条规定的缺陷,导致了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管辖不明、互相推诿、争抢案件等现象。为避免行使职权的混乱和执法的不协调,笔者建议:第一,删除该条第二款的规定,采用“混合式”加“列举式”的立法方式,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的管辖范围;第二,规定成立国家安全的最高协调机构——“国家安全委员会”,并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组成及组建程序、基本任务、议事程序及职能机构等。 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界定 《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该条规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一是总体上,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内涵与外延都不一致。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外延比国家安全法规定的要广,不仅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所实施的,还包括外部军事入侵、国内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制 造的动乱、暴乱、民族分裂等。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则不同,它不仅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特质(如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等),还包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如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等)、妨害司法(如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等)、渎职等特质。二是依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主体均需有“境外背景”,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组织;而刑法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主体必须有境外背景,也没有明确规定组织可以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主体。三是该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之一是“阴谋颠覆政府”,其不足很明显。“阴谋”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心理动机,而不是行为;“阴谋”一词在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也缺乏可操作性,并容易使人产生惩罚思想犯的印象。“政府”一词可以有多种含义,容易产生歧义,既可以指整个国家政权,也可以指行政机关,有时也指司法机关。我国刑法已将“阴谋颠覆政府罪”改为“颠覆国家政权罪”。为了与刑法相一致,笔者建议将《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第l项的“阴谋颠覆政府”改为“颠覆国家政权”。四是《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第2项的“及其”应当改为“或者其”。该条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属于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工作实践表明,不仅间谍组织直接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而且往往间谍组织的代理人也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其危害性不亚于间谍组织,并且更具有隐蔽性。因此,应规定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接受间谍组织代理人的任务也属于一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需要同时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五是《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第3项规定,“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一规定把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情报的行为排除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之外,且与我国刑法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的规定相矛盾。因此,笔者建议把《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第3项修改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划分 通观《国家安全法》第6条至第l2条有关国家安全机关职权的规定,不难发现,国家安全法与其他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着重复、冲突、含糊或缺漏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家安全法》第6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该条赋予这“四项权力”,是为了明确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使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在国家安全法中的规定保持完整,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已对国家安全机关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法》在该条中再作这样的规定既不能体现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又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复。既然《国家安全法》的重复规定是为了使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保持完整,那么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也不仅这“四项”。除了《刑事诉讼法》之外,其他法律中有关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如使用武器、警械等权力,《国家安全法》为何不作明确具体规定呢? 二是有关“相应证件”的规定含糊。我国国家安全法在第7—9条都规定,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行使查验权、调查权、进入有关场所权和优先权。“相应证件”是指什么证件?“相应证件”不仅指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警官证、身份证,也包括根据不同场合侦查人员出示的不同证件如军官证、记者证、侦查证以及特别通行证等。作为肯定、明确和具体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国家安全法》必须对涉及权力合法行使的“相应证件”作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三是有关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不明确。国家安全法第10条虽然对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条件和程序作了规定,但缺陷十分明显。首先,该条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界定不科学、不全面;其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纯属虚设,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性文件中从来没有有关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第三,“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是经过国家安全机关批准,或者经过司法机关批准,还是经过被侦查对象的单位领导批准?如果所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都由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则可能因缺乏监督而导致滥用;如果所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需经司法机关单位领导批准,无疑不利于开展国家安全工作,泄露国家安全工作秘密。各种技术侦查手段在什么情况下、什么范围内、经过什么样 的程序批准才能应用必须有严格和明确的规定,才能使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所遵循,以防止这一措施的滥用。 四是应当赋予国家安全机关留置审查权。国家安全关系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必须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同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其背后依托的是国家及政治集团,涉及范围广,查证难度大,时效要求高,对被审查人的留置时间自带到国家安全机关之时起规定不超过24小时是不够的。因此,必须赋予国家安全机关留置审查权。 五是应当增设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罚款权。《国家安全法》中未就国家安全行政罚款权作明确规定是一大缺憾。没有规定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罚款权,除了受当时客观条件影响外,主要是错误认为国家安全工作政治性强,对政治性犯罪或违法,不能采用经济性手段(如罚款);现实生活中罚款滥用现象十分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笔者认为,首先,国家安全机关除了正确行使国家安全行政管理职权外,对那些因贪利违反国家安全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施之以罚款,使其经济上受到损失,警示今后行为,毕竟有其特殊的功效。尽管形式上,国家安全行政罚款可以起到弥补经济损失的作用,但它的主要目的在于惩罚与教育被罚者,防范违法行为的继续发生。那种认为政治性违法或犯罪行为不能用罚款惩罚的观点,既没有理论依据,也与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的宗旨相悖。其次,我国现行的其他立法大多规定了行政罚款,运用得较为混乱,这是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法律设定行政罚款这种处罚形式不科学的问题,不能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混乱,归罪为法律规定本身。第三,外国国家安全法律中都赋予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罚款权。如日本规定,将工作中掌握的防卫秘密,泄露给他人的处以五万日元以下罚款、;美国规定,在法律的幌子下,参与进行电子侦查,处一万美元以下罚款;其他国家安全法中都赋予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罚款。第四,从我国国家安全行政处罚的设定来看,国家安全行政处罚的种类只有申诫罚和人身罚,没有财产罚,从最轻的警告到最重的行政拘留跨度很大,中间缺少一座过渡桥梁,在执法中容易出现行政处罚或畸轻或畸重的现象。实践中,尤其对那些因贪利违反《国家安全法》而屡教不改的“情报专业户”、“情报专业村”等,采用申诫罚或者人身罚无济于事。 五、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 国家安全法律责任是指国家安全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违反了国家安全法律规范,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国家安全立法的实践,国家安全法律责任主要分为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形:第一,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明确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某一条款处罚;第三,类推规定某种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的某一条款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第四,明确规定某种行为直接依照刑法某一条款处罚或直接予以行政处罚;第五,明确规定某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免予处罚。可见,我国《国家安全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在立法上存在以下明显的缺陷: 一是《国家安全法》中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不一致,墨守我国《刑法》已取消的“类推制度”。第一,《国家安全法》中原则规定的刑事法则,一般无法在《刑法》中找到相对应的罪行规定,且刑法早在1997年已修改,有关规定不能适用,有法难依;第二,援引性或者比照性规定的刑事罚则,显然不合理、牵强,类推制度早已为现行《刑法》所抛弃;第三,“构成犯罪的”是一个非常含糊的、不易掌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行使的是行政权而非司法权,当违反国家安全法律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国家安全机关不认为是犯罪时,则容易导致“以罚代刑”。笔者认为,为惩罚违反国家安全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以罚代刑的现象,完善国家安全法律责任最有效、最科学也是最可行的方法就是采用“独立性散在型立法方式”,即在国家安全法中直接设定具有独立罪名和法定刑的刑法规范,即国家安全行政刑罚,采用“独立性散在型立法方式”有利于消除现行国家安全法依附性立法方式的弊端。在国家安全法规定具有独立性的刑事法则,不仅可以在立法上使其成为典型的分则性规定,与刑罚典分则相并列,能够使它保持协调一致,并使各自的规定具有明确性、特定性、稳定性,避免只规定某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依照或比照刑罚典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只是笼统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没有直接规定罪名和法定刑的现象;而且在执法上,能够使国家安全机关甄别哪些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哪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也能使司法机 关直接依据国家安全法中的具体规定定罪量刑,不致因刑事罚则不具体、不明确而造成适用法律上的混乱。 二是对法律规定的有关违反国家安全法律的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立法的疏漏,不仅对打击这样的违反国家安全法律行为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客观上也放纵了有关违反国家安全法律行为发生。 三是与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国家安全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国家安全机关申请复议”。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国家安全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十五日,而我国《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日,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为解决国家安全法与刑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相冲突的现象,建议尽快对国家安全法律责任规定予以修改,以保障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保障国家安全法的规定更科学合理并与其他法律相协调,从而保障国家安全法的有效实施

第4篇

从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的角度对金融全球化进行反思,已成为发展中国家无法逃避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安全问题.

一、全球金融体系脆弱性的根源在于金融经济的过度扩张。

金融经济的过度扩张是金融全球化过程中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自美元与黄金脱钩,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来的20多年里,金融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其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真实经济的增长速度。目前,它的规模大约是真实经济的30-50倍。

金融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张是国际货币体系的制度安排、储备货币国家的货币制度和政策以及发达国家私营机构的金融创新决定的。

第一,1971年美国黄金窗口的关闭造成了储备货币与黄金的脱钩,这使得货币这一传统上真实而具体的财富变成了一种没有基本价值的抽象符号和新兴债务,从而使得金融经济与真实经济的分离成为可能。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美元的价值与黄金脱钩,这不仅重新定义了货币,而且拆散了金融经济与真实经济的最后联系。

第二,货币这种没有基本价值的抽象符号或新兴债务脱离真实经济发展需要的过度创造,使金融经济与真实经济的分离与背道而驰成为现实。

中央银行创造货币非常容易。创造货币的方式有大杠杆和小杠杆之分。大杠杆指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小杠杆指中央银行改变银行存款的准备金比例和调节中央银行的贴现率或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来间接增加或者减少进入经济体系的货币。

商业银行也有创造货币的巨大能力。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传统方式是贷出存款。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海还可以通过创造"近似货币"来增加经济体系中的货币。最典型的"近似货币"是信用卡。花旗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平均信用额度是2000美元,如果发行3000万张,花旗一家银行就可以创造600亿美元的近似货币。还有很多种近似货币,全部由私营金融机构创造出来,而且除了市场力量以外不受任何约束。

从国际方面来看,欧洲美元市场形成后的二十多年中,数以千亿计的欧洲美元在银行和银行间不断流转,反复贷出,随着欧洲美元贷款的增长而不断增长。不过欧洲美元终究不是具体的纸币或金属货币,而是一种电子货币。虽然这些货币的创造过程与国内银行的货币创造遵守同样的规则,但在1987年以前,这种无国界的美元代表一种自治的货币,完全由民间控制,因此与它们的美国表亲相比更少受到限制。例如,欧洲美元没有存款准备金的限制,经营欧洲美元的银行创造货币的能力就比国内银行要大的多。此外,在近20多年里,美国政府又通过巨大的贸易赤字把成堆的新美元送往国外。

第三,养老金、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崛起,金融期货与期权等衍生工具的开发和应用,以及布莱克-肖期权定价理论的完成使金融投机资本通过组织效率的提高、现论的指导以及金融衍生工具高杠杆率的运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

第四,电子网络和电子结算系统的引入极大地增加了货币或资本流动速度的增长潜力。科技的进步已使得每一笔交易的速度和准确性大大提高。作为购买力的货币或资金可以以光的速度在属于全球市场组成部分的各地市场间流动。在金融经济和真实经济的距离不断扩大之时,科技更造成两者间迅速的疏离。

世界经济财富价值体系示意图

金融经济过度发展的直接后果便是造成了世界经济财富价值体系的极度扭曲(如上图所示)。今天,世界经济巨大的财富价值,其形成如一座倒置的金字塔,在底层是实际的物质和知识产品,在其上是商品和真实的商业服务贸易,再往上有复杂的债务、股票和商品期货,最后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衍生期货和其它虚拟资本。金字塔的维持和扩张,有赖于各层的适当比例以及上一层结构有多大能力从下一层汲取收入。在整个财富体系难以维持所需的日益增长的收入时,整个金字塔就会轰然解体。由于连锁反应,庞大的金融体系可能就要顷刻垮掉。

世界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金融体系的可信度和稳定性归根结底还是要以货币资产转化为实物(含知识和信息)。但是,金融经济的过度扩张使得虚拟经济与实质经济严重脱节。目前,全球外汇交易额大于世界市场进出口总价值的60倍,并且还在不断繁衍。目前美国对金融和房地产投资的新信贷是制造业的3倍,美国实物贸易额不到期货贸易额的一半。跨国债券和股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在美国、德国、英国和日本分别高达151.51%、196.8%、690%和120%。其中衍生交易市场的发展最为引人注目,1987年以来,每2年,这个市场的规模就要翻一番。根据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的在11个国家67家银行的调查,这些机构手中持有的衍生交易合同总值在1995年以来已高达63.6万亿美元。这是全球GDP的总和的两倍多。1997年初,仅美国的商业银行就持有25.7万亿美元的衍生合同,这是美国GDP的三倍以上。与此同时,世界真实的实物生产,不论人均和地均计算,均比过去20年有实际的缩减,而实物生产中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服务于虚拟经济的运作。美国劳动生产率近20年来仅为1%左右,即使是在经济最为景气的20世纪90年代,整个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也仅为1.1%,为战后甚至1870年(至1970年为2.3%)以来的最低水平。

我们可以看到,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金融经济过度扩张所带来的大量的纯粹的"虚拟"的金融资产近年来无节制地增长,结合整个世界真正物质生产的停滞和下降,已使金字塔严重变形、失真,为全球性的金融崩溃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美国经济学家乔纳森·特尼鲍姆指出:

"事实上,除了中国和其它少数国家以外,全球的实物经济都在持续的衰退。所有这些都表明,榨出更多的资本以支撑泡沫的可能性已经到了尽头。与此同时,泡沫自身已经攀升到几乎无限大的地步。"

金融经济过度发展的另一个必然后果便是投机活动的普遍化。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阿莱所指出的,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个大赌场,外汇市场每天20,000亿美元的交易中,真正与生产相关的不超过3%,其余97%与投机活动有关。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为了规避风险和逃避管制而发展起来的金融创新加剧了全球经济泡沫化的趋势。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转移风险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从金融系统来看,它们只能起个别风险的转移和分散作用,而不能从整体上减少风险。首先,避险性创新只能降低个别风险,无法消除和减少系统风险。不仅如此,当代以衍生金融工具为特征的金融创新,在提高系统效率的同时,还增加了金融系统风险。金融创新加速了金融自由化、国际化和机构同质化,使金融业关系盘根错节、日益复杂,形成密不可分的联系,加深了金融业机构之间、机构与部门之间、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强化了系统效应。其次,金融创新的风险性还表现在衍生工具的杠杆效应。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保证金仅为4-10%,这种"以小搏大"的功能,同时蕴含着将风险放大的可能。特别是金融创新当立足点不对时容易产生泡沫经济,使创新严重脱离金融发展的现实基础,从而加大金融和经济风险。目前世界范围内的金融衍生市场越来越为少数造市者(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经济公司等)所控制。这样,金融创新过程中所形成的风险过度集中和相互关联使风险的发生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一旦其中的一个造市者违规,则主要市场参与者之间更大的风险暴露会加剧动荡的相互作用,直接威胁到整个金融衍生交易体系的稳定,增加了系统性风险。

二、恐慌自我正名机制的形成

浮动汇率体系下,金融经济和实质经济的严重脱节得国际金融市场变得更为神经质、更为情绪化、更为动荡不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主要货币之间的汇率的大幅度波动。货币的过度创造以及由此产生的全球性通货膨胀已使稳定的利率为大起大落的利率所取代。这种汇率、利率、商品和资产价格频率加快、振幅加大的急剧波动为跨时期、跨国界的金融投机创造了巨大的可能性,每一天有太多的金钱在全球投机市场上转手。另一方面,新科技的运用、新形式的货币以及新的交易工具以使得全球金融市场更容易为市场情绪的变动所左右。同时,金融经济或全球金融市场的变动不安和急剧波动已经通过利率、汇率和资产价格的变动传递到真实经济中去。布雷顿森林体系在将近30年里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环境,但是自1974年开始的10年里,全球出现了两位数的持续通货膨胀,以拉美出口价格计算的实际利率则在-29%和+27%巨大空间波动,主要储备货币间的汇率更是急剧而大幅度地震荡。在真实经济领域内,发达国家出现过多次经济衰退,高负债的发展中国家则出现了10多年的发展危机。不确定性也已成为真实经济的自身属性。真实经济与投机经济之间的拉锯战为投机经济储蓄利润并使真实经济增加成本,真实经济在金融风险上的成本正在持续不断地攀升。

然而问题还远不只如此。事实上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对于实质经济的巨大影响远非传统经济学理论所能解释。我们应该提出的问题,是墨西哥金融危机发生以后,世界银行和其后马里兰大学的经济学家古勒莫·卡尔沃(GuillermoCalvo)在很多会议上的提问:"如此小的过失,怎么会导致如此大的惩罚?"墨西哥和阿根廷根本没有出现严重的政策失误。如果有失误的话,也是墨西哥政府在紧张地处理问题时暂时走到了市场情绪的对立面,然后引发了一场可以自我衍生的恐惧过程。在东亚金融危机发生以后,这个问题再次被提出来:为什么一个小国的货币贬值在如此广阔的地区造成投资和产出的崩溃?显然如果忽略了恐慌机制和传染机制的形成就很难理解90年代历次金融危机对各个经济体实质经济的打击。

恐慌指的是在部分投资者中出现的,无法由现实来调节的非理性的反应。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学中,不管恐慌是如何发生的,它一旦发生,马上就有一种自我正名的机制,因为恐慌本身就可以为恐慌证明其合理性。最典型的例子是银行倒闭:当所有存款人同时提款时,银行被迫以低价出售自己的资产,于是经营状况良好的银行也会倒闭,因此,那些不恐慌的存款者比早恐慌者要蒙受更大的损失。

不过,只从银行倒闭来理解恐慌未免小题大做了,但是从发展中国家遭受金融危机打击的实际情况来看,恐慌自我正名的机制是一个金融混乱和信心下跌相互影响的恶性循环的过程,传统的银行倒闭只是这个过程的一部分。

金融危机恶性循环的过程

上图描述了这个循环,这一情形在遭受危机的有关国家都出现过。以泰国为例,当市场对泰国货币和经济的信心下跌时,国内外的投资者都会将他们的资金从泰国转移出来,泰铢出现贬值的压力,由于泰国中央银行无法从外汇市场上购买泰铢以维护其汇率(因为它没有更多的美元和日元的外汇储备了),唯一的办法是提高利率和减少流通中的泰铢数量,以缓解泰铢汇率下降的速度。不幸的是,货币贬值和汇率提高都会给企业造成财务问题,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其它公司都是如此。一方面,那些有美元债务的公司发现自己的财务负担加重了,因为每个美元所对应的泰铢数量增加了;另一方面,那些有泰铢债务的公司也发现自己的财务负担加重了,因为利率大幅度上升。由于高利率和资产负债表出现问题,银行体系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安全地贷出资金,这意味着商业银行不得不削减支出,从而引起衰退。当经济中出现这些坏消息时,一定会让信心进一步下跌,经济终于崩溃了。

克鲁格曼在他最新的著作中将这一过程作了一个形象的模拟。会议室中的麦克风总有回音,麦克风发出的声音会被扬声器扩大,这个声音又会进入麦克风,如此循环往复。如果会议室的回音不大,扬声器放大出来的声音也不大,这个反馈就会逐渐"缩小",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如果麦克风的音量放到最大,这个过程就会"爆炸":麦克风会将任何细微的声音放大,这个声音又会再次进入麦克风,再次被放大,于是会变成令耳朵难以忍受的吱吱声。这里的关键在于,不是反馈的质量变了,而是它的数量增加了,让人们耳朵难受的原因是麦克风的音量被调得太高了。同样,一旦国际金融市场市场对某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失去了信心(即使这个国家的经济基本面良好),强大的市场情绪能够引起自我正名的恐慌,从而引发一连串反应,直至对实质经济产生爆炸性的打击。的确,从20世纪90年代的历次金融危机都表明,国际金融体系的恐慌机制能够将一国政府政策的微小失误无限放大,给该国经济造成灾难性的打击。

三、市场的双重标准

恐慌意味着市场情绪的失控,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上讲,没有一个国家对恐慌具有完全的免疫力。但是,由于市场的双重标准的存在,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对于恐慌自我正名机制的抵抗能力非常脆弱。

我们可以用同样存在着货币贬值的压力时,澳大利亚和巴西所面临的不同处境来说明这一点。1996年,1澳元差不多相当于0.8美元,到了1998年夏末跌至0.6美元多一点的水平。这毫不奇怪,澳大利亚的出口大多数流向了日本和出了问题的东亚国家。但除了1998年夏末短暂的一段时间外,澳大利亚没有想办法去维持其汇率水平,它既没有在外汇市场上买入澳元,也没有提高利率;相反,汇率水平下降居然自动停止了。当澳元下降时,投资者认为这是买便宜货的好机会,因为他们觉得澳大利亚的经济相当稳定,因此这种信心成就了"澳大利亚奇迹"--尽管澳大利亚严重依赖出了问题的亚洲经济,但1998年它实现了经济繁荣。

然而,当1998年俄罗斯经济改革的崩溃,触发了对巴西货币雷亚尔的攻击时,澳大利亚让汇率贬值的方式被排除在外了。雷亚尔和美元之间的固定汇率是巴西经济改革的核心内容,它使巴西历经数代人的恶性通货膨胀转化为价格的稳定。巴西和华盛顿都害怕取消固定汇率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确实,人们可以想象雷亚尔的比值被高估了20%,如果汇率调低20%,对经济的好处会大于坏处,但无人相信20%的贬值是一个可行的策略。因为每个人都害怕贬值引起的恐慌会对经济产生灾难性的打击。

通过让货币的汇率实现浮动,发达国家可以实现经济调整,因为市场完全相信这些国家,当然会令它们从贬值中获益。但1994年后,一个接一个的发展中国家:墨西哥、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到最近的巴西,发现自己无法享受到这种待遇。一而再,再而三地,这些国家令汇率适度贬值的努力演变为信心崩溃。因此,市场相信在这些国家实行贬值是常灾难,也正因为市场相信这一点,结果就如此。正如有的经济学家指出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没有小幅度的贬值。"

金融全球化的一个基本的逻辑便是,市场从来就不是一个中性的机制,市场只青睐强者。而且我们将会看到,在预期的范围内,心理因素可以重要到哪怕投资者的偏见就可以左右实质经济,也就是所谓的"信则灵"。

四传染机制与发展中国家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当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受到恐慌自我正名机制的攻击而爆发金融危机时,危机产生的破坏性影响不会局限于该国,而会通过一定的途径扩散到其它的一些国家,这就是金融危机的扩散效应。

传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某国在危机期间及其前后,邻国的贸易能力将受到危机国贬值的打击,从而使邻国的货币、进而整个经济体受到冲击。这种危机传染机制实质上是由于国家间实质经济联系所引起的传动机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出口结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且都向第三地出口类似的产品,当泰铢贬值时会间接造成印度尼西亚出口收入的下降。

所有的估算表明,遭受危机打击的经济体之间的市场溢出效应并不是危机扩散的主要原因。最明显的例子是泰国和韩国的关系,泰国并不是韩国的市场,也不是韩国的竞争对手。它与庞大的多的韩国经济基本上毫无关系。

第二种传染机制是指恐慌情绪的迅速蔓延。此时市场力量有意识地寻求对付其它国家。这些国家与危机国可能处于同一区域,也可能在区域以外,但都有一共性,即经济可能有系统性的弱点,比如:薄弱的银行系统、金融和地产部门容易受到高利率的打击以及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水平低等。在危机之间,这些国家通过高回报率吸引间接投资进行融资,这些系统性弱点尚不碍事。这种系统性弱点可能是确实存在的,也可能只是投资者头脑中虚幻的假象。但这无关紧要,只要投资者对这一经济体失去信心,它便无法抵御传染的侵袭。

所以,在东亚金融危机中,造成东亚经济体在短时间内相继倒下的原因主要不是实质经济间的相互影响,更重要的是投资者头脑中对亚洲经济的印象。投资者的胃口是被这些经济体共有的"亚洲奇迹"刺激起来的。当一个国家的经济不再具有传奇色彩时,他们会立刻怀疑其它的经济体,而不会考虑到该经济体的实际状况如何。很明显,不管这些经济体有何区别,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容易受到自我正名的恐慌机制的青睐。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韩国、泰国,市场信心的丧失,开始造成金融和经济崩溃的循环。这些国家实物经济联系有限,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投资者的心目中,一个国家的坏消息就是所有人的坏消息,当一个经济体对自我正名的恐慌缺乏抵制的时候,恐慌就降临了。同样,我们可以理解1998年当俄罗斯的经济遭到金融危机的打击时,何以与其实质经济并无多大联系的巴西经济会受到危机的感染。传染的主要原因在于,投资者突然发现两个国家之间有某些相似之处,巴西同样有难以应付的钜额财政赤字--尽管在危机前夕,麦肯锡公司的研究报告指出,这个国家正在经历生产力急升的阶段,下一个10年它的收入肯定会大大增加,财政赤字还是相当合理的,因而与俄罗斯的经济状况有着本质的不同。

因此,20世纪90年代的历次金融危机告诉我们,即使对一个成功的经济体来说,市场和媒体对于其管理者的推崇,并不能保证该经济体对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有足够的免疫力。对于缺乏国际金融市场信任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情况尤其糟糕。

当经济对自我强化的危机缺乏抵抗力的时候,危机会在没有实质联系的经济体间扩散,但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类似齿轮的传动机制,让金融恐慌机械地传遍世界。

五、发展中国家政策选择的困境

恐慌自我正名的机制和危机传染机制的形成,致使各国经济显得非常脆弱,任何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失误,甚至是非常微小的失误,都可能造成严重的灾难性的后果。10多年前,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资深分析员威廉姆·克来因(WilliamCline)指出,当今的国际经济联系是如此紧密,以致于各国政府留给自己的政策空间已十分狭窄。这道出了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困境。

正因如此,我们应当从国际金融体系的角度来思考发展中国家的困境,而不是赞同所谓的"后遗症理论"(hangovertheory)。这一理论认为金融危机是发展中国家为所犯的错误付出的代价。然而,一个好的经济制度并不要求它的政府总是执行完满的政策。令人震惊的是,从日本到韩国这样最近遭灾的国家中,大部分不久以前还被当作榜样。显然,在此之前的推崇者是过度的盲目崇拜。但是它们的经济状况真的是像人们现在认为的那样糟吗?抑或是这种分析只不过是马后炮?我们可以作一个比喻:如果说在亚洲和拉美的经济衰退中高处不胜寒的美国经济出现了问题,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权威们可以深刻地解释美国经济何以遭此大难。显然,那些不受管制的对冲基金;那些得到错误信息进入高度流动的股票市场的小投资者;过度宽松的信贷消费以及由此带来的零储蓄率等等,都预示着大难临头。事实上,所有国家都有结构性问题。如果发展中国家没有结构性问题那么它也不再是发展中国家。

一旦发展中国家受到了金融危机的打击,就不得不在两难选择的抉择:要么冒着国家破产的危险坚持自己的政策的独立性(像马来西亚),要么听从IMF和美国财政部,采用严厉的紧缩政策。即使实施紧缩的经济政策同样会感到左右为难:如果达到了紧缩的目的,会减少需求,加重衰退;如果没有达到紧缩的目的,意味着情况已经失控,又会加深市场的恐慌情绪。

本来,在遭遇危机时,政府政策的当务之急应该是平抑市场情绪。但是由于危机是自我强化的,那些理性的对实质经济起作用的政策不足以挽回市场信心,人们要令政策迎合市场情绪,即使是市场的偏见,市场的奇谈怪论。或者说,政府必须要令政策迎合市场的期望。这正是传统凯恩斯经济学破产的原因,国际经济政策居然与经济学毫无关系,它竟然成为纯心理学的试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美国财政部不得不推行那些它们觉得市场认可的政策,无怪危机到来时,传统经济学的教科书被扔到了窗外。

在东亚金融危机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没有经过专业化论证的情况下,IMF已经决定在经受着市场恐慌的国家施行宏观经济紧缩政策。以韩国为例,1997-1998年里,韩元贬值了80%,亦即从840韩元兑1美元跌落到1565韩元兑1美元。无疑,货币贬值会使贸易物资的价格越升。然而,尽管如此,IMF仍然要求韩国以保持基本不变的通涨率为首要目标(与1997年的4.2%相比,1998年应为5.2%)。这样,为了在剧烈的货币贬值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稳定的低通涨率,韩国需要一次猛烈的通货紧缩。事实上,这正是IMF所期待的,而且,它也是这样命令的。在这项援助项目签署以后,短期利率从12.5%上升到21%。

对此,IMF辩解说,这些严厉的货币政策及举措的目的在于"恢复并保持市场的平静"。很难想象这样的政策会"恢复并保持市场的平静"。事实上,自从项目协议签署以后,市场上的恐慌气氛愈发加剧,以至韩国银行濒临破产危局。在协议出台后的第一天,韩国银行突然拒绝发放短期贷款,随后,11家大企业集团宣布破产。而近来则有更多的知名公司接连落马。

除了利率的提升,IMF亦坚持1%-1.5%的GDP增长率,以此加强财政政策。在此基础上,IMF要求30家商业银行中的9家停止运转。由此看出,IMF正致力于将韩国1997年6%的增长率在1998年降至2%。这项"减速"计划在1998年将被证明是多于的,因为韩国自身的宏观经济政策将无声无息地将其经济的紧缩一步到位。过度的杀伤对于几个月前还在追求稳固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国家经济而言是毫无意义的。

于是,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国家不得不接受危机是自身过错带来的惩罚的观点,因为除了以此等待投资者的信心恢复以外,它们根本没有其它任何选择。即使是全力避免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援助对象的马哈蒂尔,在一定程度上也采取了正统的紧缩措施,接受了由此带来的经济衰退。可以肯定的是,对避免危机处理方案的底线是:没有好方法。新世界秩序的规则似乎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发展空间。

90年代一连串的金融危机警示人们,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的确有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对自我正名的恐慌和金融危机传染机制的脆弱性。对国际金融体系脆弱性的认识,必须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成为各个民族国家的共识,这是维护金融安全的社会基础和根本保证。

注释:

1.金融经济作为国际金融领域的新名词尚无明确的定义。根据乔尔·库尔兹曼(JoelKurtzman)的说法,金融经济是一种与权益相关的金融资产及债务的交易相联系的一种投机经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和其它债务是金融经济中最基本的金融工具,货币是金融经济中最重要的一种新兴债务。有关问题可参见潘英丽:"国际货币体系的缺陷与变革",载于朱钟棣主编《21世纪世界经济走势预测》,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

2.刘劲松:"从东亚金融危机看世界经济的体制性问题",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8年第5期。

3.(美)乔纳森·特尼鲍姆:"世界金融体系崩溃的历史进程",《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3期。

4.引自《本周金融信息》,1998年第40期。

第5篇

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社会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几年前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犹在眼前,年初又发生了出口日本的毒饺子事件,更有前一阶段闹得沸沸扬扬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如今,“三聚氰胺”如导火索一般引爆了整个食品工业的潜在危险,饼干、巧克力、鸡蛋存在的问题都暴露了出来,人民群众草木皆兵。“我们还可以吃什么?”一位市民无奈地说。(或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检视食品安全面临的困境,我们可以发现,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深层次的、多方面,主要表现为:其一,企业惟利是图而罔顾人的生命。一些企业对于企业责任和商业伦理缺乏认识,为了私利而置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一些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对企业信誉和品牌重视不够,搞恶性竞争和盲目扩张;其二,政府监管不严,监管缺位。政府的质量检验部门对于食品安全这种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行业重视不够,存在有偿检验、以罚代管等问题;其三,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问题,监管单位不够独立,资金投入渠道存在问题,食品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足。另外,食品生产领域缺乏有效组织,安全检测设备和技术落后也是重要原因。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食品安全事关人的生命,关系重大,问题迫切,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第一,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幸福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必须要摒弃极端功利主义的观念,不仅要对食品安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严肃处理,而且要关注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人民群众的福祉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价值所在,也是党员干部的价值所在。

第二,要改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要健全法律法规。其一,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责任的惩罚力度,尤其对恶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严加惩处,要在法律中体现惩罚性赔偿原则和集体诉讼原则,为食品违法和犯罪行为布下天罗地网;其二,食品安全监管要政府监管与中介组织监督及舆论监督相结合;其三,要严格食品、药品等特殊行业的准入制度,要把不合格的企业挡在市场门外。

第三,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其一,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其二,要推动食品安全问题公开透明,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其三,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行为;其四,要加大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及时快速准确地检测出存在的问题。

第四,食品行业和企业要加强自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食品行业尤其需要企业的信用,食品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强对本行业企业的管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引导食品企业创品牌、创信誉。各食品企业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真正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让老百姓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相信我们会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共同期待!

第6篇

在纷繁复杂的当今社会,随着信息革命的爆发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在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人们对于国家安全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扩展。在信息全球化的21世纪,可以说最大的安全问题是信息安全,以及建立在信息安全基础上的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等。谁把握了信息安全,谁就把握了信息时代的制高点,谁就拥有了“制信息权”。信息安全成为信息时代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其他安全要素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并上升为直接影响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有序发展的全局性战略地位,是国家总体安全的基石。围绕着信息、信息资源的争夺等一系列信息安全问题,成为信息时代国家安全领域中的重大课题。 本文以国际大环境为研究背景,以全面的视角探析信息、国家安全及国家信息安全之间的内在关系,分析我国信息安全现状并探求我国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对策。

文章共分七个部分: 引言部分,提出写作论文的起由,该领域的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一章,从国际政治学和信息科学的角度阐明国家安全与信息安全的相关概念,并找寻到安全、国家安全、信息、国家信息安全之间的内在联系。冷战后,信息安全日渐突出。信息安全是指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可靠性和可控性,实质就是要保证信息系统及信息网络中的信息资源不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和非法占用。信息安全具有高度脆弱性和风险性、潜伏性和突发性、攻击源的多样性和防范对象的不确定性、安全主体的不对称性等特征。信息安全的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资源生态等领域。威胁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病毒、网络黑客、网络犯罪和垃圾信息等。

第二章,深入分析信息安全对我国和世界安全的影响。在信息网络广泛渗透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条件下,信息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基石。主要体现在:信息安全成为影响政治安全的重要因素,国家的维护更加困难,难以控制的“网上政治总动员”危害社会稳定,颠覆性宣传直接危及国家政权,国家形象更易遭受攻击和歪曲;信息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要前提,它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的全局,信息产业自身安全令人担忧,网络经济犯罪成为经济安全的顽疾,金融业遭受的安全挑战更加严重;信息安全对文化安全的影响不容忽视,“网络文化帝国主义”威胁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遭到冲击;信息安全对军事安全的作用更加突出,“制信息权”对战争结局意义重大,信息威慑、网络信息战、黑客攻击与军事泄密严重威胁军事安全。

第三章,中国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与威胁。中国的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信息安全技术水平也比较滞后,网络安全系数很低,信息安全现状不容乐观,主要从信息流动途径、发达国家的技术遏制及世界信息强国信息战略对我国的威胁和启示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在本章中尤其分析了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家信息战略,以求对保障中国信息安全提供借鉴与思考。

第四章,从我国信息安全遭到挑战的原因分析,探讨包括我国在信息安全保障现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国民信息安全意识、基础信息产业严重依靠国外、立法不完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求对扞卫我国信息安全提供思考。同时还分析了全球信息化对我国信息安全的冲击与启示。

第五章,探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策略措施。主要是包括树立信息安全观在内的综合安全观。立足中国国情,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信息安全政治保障机制、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国际机制;通过外交活动为确保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建立“国际信息新秩序”、制定国际信息网络规则等方面的内容。 结语部分,简要阐述信息安全的研究价值和对中国信息安全战略的思考。

本文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⒈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这一研究方法贯穿于论文写作的全部过程中。⒉系统分析方法。本文用系统分析方法研究了信息安全的涵义、信息安全的战略地位等问题。⒊比较研究方法。本文用比较研究方法把国家信息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国家军事安全、国家文化安全等进行比较分析,从而了解国家信息安全事件的成因,为最终解决国家信息安全找寻应对措施。⒋实证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是指一切理论都必须建立在已有的事实基础上,任何理论结论如果违背了基本事实,就不能算是科学的理论。⒌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建构国家信息安全理论,必须采用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手法,但关键还在于尺度的把握。

第7篇

【摘要】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大安全时代的一种国家安全大思路,从哲学辩证法和系统思维的高度揭示了当代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至少是五个“总体”的统一,即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总体”、传统安全要素与非传统安全要素的“总体”、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影响因素的“总体”、可以预见与难以预见各种风险的“总体”、统筹多方力量保障国家安全的“总体”。不同方面的“总体”绝对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有机统一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之中。

【关键词】国家安全观 内部安全 外部安全 传统安全要素 非传统安全要素

【中图分类号】 D81 【文献标识码】A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我国国家安全问题作了系统论述,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这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第一次,体现了大安全时代的国家安全大思路,对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这次讲话精神,结合关于国家安全的历次论述,笔者认为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了五个方面的“总体”。

统一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总体”

这次讲话的一个重要论点和亮点,就是明确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提法,是对党和政府在世纪之交提出的“新安全观”的重大发展和超越。

关心和熟悉中国国家安全观演进的人都清楚,继西方世界于“冷战”后期开始探索新安全观和新安全治理模式之后,中国在“冷战”结束后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也开始探索一种反映世界趋势并适合自己需求的新安全观,最终在世纪之交把这种安全观表述为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但是由于没有涉及国内安全问题,而国内安全又是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因而这种“新安全观”,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安全观,只是一种外交观,至多是一种“对外安全观”或“国际安全观”。

与此不同,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非常明显,这样的“总体安全观”,突破了以往“新安全观”只讲对外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局限,统一了内外两个方面的安全,更符合“国家安全”概念的本义,也更符合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基本形势。

根据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学理论,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既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只有同时既免除外部威胁和侵害,又免除内部混乱和疾患,才能实现真正的国家安全。当前我国的国家安全形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并存,内忧甚于外患,因而讲国家安全时,就不能只讲外部安全或对外安全问题,而必须更重视内部安全或对内安全问题。因此,在讲到“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时,首先要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这体现了统一考虑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两个方面的重要思想,对认清我国当前国家安全形势,有效进行国家安全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传统安全要素与非传统安全要素的“总体”

在这次讲话中,体现总体安全观综合国家安全各种构成要素的地方有三处,第一处是提及“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对几个不同“安全”的具体定位,第二处和第三处是五个“既重视……又重视……”其中的两个。

讲话中,在高度概括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后指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这里涉及的人民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六个方面的“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国家安全的六个构成要素。

此外,讲话在诠释“总体国家安全观”时,用了五个“既重视……又重视……”。在第一个“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之后,紧接着的是“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第三个是“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如果说这里的“国民安全”是前述“人民安全”的另一种表述,不算是国家安全的一个新要素,那么“国土安全”就是讲话中出现的一个新要素了。更重要的是,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之后,立即通过十一处“安全”对之作了具体诠释。这段原话是:“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这段话中的11个“安全”,前六个是前面出现过的,后五个是此处新提的。

然而,我们不能根据这段话集中讲了11个“安全”,就认定这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甚至不能认为它们就是安全构成要素上的“总体”。讲话前面提到的“人民安全”或“国民安全”,也应处在这个“总体”之中。当然,“人民安全”和“国民安全”并不是国家安全的两个不同要素,而是同一个要素的两种不同表述。在“国家安全构成”论域中,人民安全与国民安全没有根本性区别,不仅必须视为同一要素,而且更准确更科学的用词应是“国民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不仅需要包括这段话中的11个“安全”,还必须容纳“国民安全”这个最重要的要素。这样一来,总体国家安全观便是综合了上述12个要素的“总体”。

要全面透彻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国家安全构成要素方面的“总体”,就不能局限于的这次讲话,而必须结合其关于国家安全的历次讲话来概括,必须结合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关于国家安全的各种论述来认识,甚至必须结合当代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来思考。

例如,在2012年的十报告中,讲到的“安全”就依次包括了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信息安全、粮食安全、公共安全、企业安全、人民生命安全、人民财产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生存安全、发展安全、海洋安全、太空安全、网络空间安全、国际安全、军事安全、资源安全、网络安全等19个。这19个“安全”,多数是在报告中被直接表述为“××安全”的,如“信息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安全”、“国际安全”等,也有一些是在某个复合概念中包含的“××安全”,如原文中的“食品药品安全”一词包含了“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原文中的“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一语包含了“海洋安全”、“太空安全”和“网络空间安全”。但无论原文中直接表述的“××安全”,还是我们根据复合语句解析出来的“××安全”,除了与这次讲话中的“12种安全”一致的外,其他“安全”是不是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是不是也应包括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之中,以及在这个“总体”中处于什么位置,与其他要素是什么关系,这都需要深入思考,需要国家安全学理论给出科学解答和合理解释。

事实上,在10多年来的国家安全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中,我们曾对其中的一些问题作过深入思考和研究,得出了一些有助于深入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观点。例如,就“人民安全”和“国民安全”两个概念来说,虽然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语境中选择不同的表述,但从理论上看,用“国民安全”比“人民安全”更为科学。

再如,对于“国土安全”,10多年前我们也是这么用的,但是现在我们倾向于使用更符合当代国家安全现实的“国域安全”这个概念。这是因为,当代国家的生存空间,已经超越了传统的领陆、领水、领空“三领”范围,也不局限于“三领”加上“底土”这样四个方面,而是还包括了与传统领土概念完全不同的网络空间、太空空间,以及更特殊的专属经济区。这样一来,国家安全的空间范围就包括了七个领域,即传统“国土安全”包括的领陆安全、领水安全、领空安全、底土安全,以及非传统的网域安全、天域安全、经济海域安全。

再说“核安全”,其实并不是与国民安全、国域安全、政治安全等处于同一个等级的安全要素,而是一个国家安全二级构成要素或三级构成要素,分别处于资源安全、军事安全、科技安全之下。首先,核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作为一种能源,它的安全是资源安全下的能源安全中的一种特殊能源安全。其次,核武器作为一种现代军事装备,它的安全又是军事安全所必然包括的内容,是军事安全下的二级安全要素。再次,核技术作为一种现代科学技术,它的安全也是科技安全的内容,具体属于“科技应用安全”的范畴,这便成为科技安全中的三级安全要素了。

由此可见,从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出发看总体国家安全观,就会有更深入更科学的理解。

关注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影响因素的“总体”

这次讲话中,有两处含义不同的“内外”,一是“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中明确的“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二是“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中包含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从国家安全学理论来理解,第一个“内外”指国家安全本身是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统一,对此笔者前面已经分析,指出这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个“总体”;第二个“内外”指影响国家安全的有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两个方面,这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又一个“总体”,即第三个“总体”。

在多年的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中,笔者既从概念上把国家安全界定为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的统一,又从结构上把国家安全本身分为12个基本构成要素,同时还把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分为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又把社会因素分为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这样的划分与分析,不仅有助于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前述两个“总体”和现在所讲的第三个“总体”,而且也有助于理解后面要进一步说明的第四个和第五个“总体”,因而我们把这种划分图示如下。

在这次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显然,这里是在分析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时讲到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因而可以肯定其所讲就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当前我国面临的这种“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的内外因素都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是否可以包括国内外各种自然因素呢?笔者认为,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指导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就必须把“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的影响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都包括进来,其中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既有社会因素也有自然因素。

当然,这些不同方面的影响因素在不同时候、不同情况下的影响作用并不相同,因而需要根据其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其他要素和因素的不同关系,因时因地进行具体分析和具体处置。例如,在当前情况下,自然因素中的气候问题、人口问题,比国土面积、地理位置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影响重要得多,也要复杂得多。再如,在我国内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都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复杂因素,处理好了对国家安全会有积极影响,处理不好对国家安全会有消极影响。还有,我国当前与邻国的关系,特别是中日关系、中菲关系、中越关系、中朝关系等,都变得比10多年前复杂很多,而且还可能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些问题,都需要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新成立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给予充分关注,高度重视,认真应对,谨慎处理。

因此,这些既包括自然与社会两个方面,又包括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的各种影响因素,便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中不能没有的第三个“总体”。

重视可以预见与难以预见各种风险的“总体”

与影响因素相比,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威胁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需要在国家安全治理中给予高度重视的问题。

这次讲话中所说的“增加忧患意识”中的“忧”与“患”,所说的“做到居安思危”中的“危”,都是威胁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对于这样的因素,在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中,把其先分为“天灾”与“人祸”,并在此基础上又把人祸分为“内忧”与“外患”。

无论仅就中国而言,还是从全球范围来讲,10多年来“天灾”危害国家安全的实例不在少数。在2003年“非典”发生之前,我们就根据历史教训把“疫”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天灾之一,并把其纳入到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之中。但是,当笔者在一次内部研讨会上以图示的形式讲到这点时,许多人都不以为然,似乎“疫”已经完全成了历史,不再可能威胁到当代人的生命和当代任何国家的安全。然而“非典”的暴发给人们上了非常生动而残酷的一课。人们终于看到现实完全可能重复历史,如果稍有疏忽与懈怠,“瘟疫”还会夺去我们的生命,还会危害我们的国家安全。正是在这个时候,笔者利用被隔离在家的一个月时间,进一步思考了天灾对国家安全的危害问题,写成了《“非典”呼唤确立系统的国家安全观》一文,呼吁确立“系统的国家安全观”。时隔不久,卡特里娜飓风2005年袭击美国,不仅给美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直接冲击了美国当时最重要的国家安全行动――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反恐行动。自然灾害危害国家安全再次成为人们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至于以人祸为主的内忧外患,当前中国面临的问题也十分复杂严峻。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以及国际国内的恐怖主义,当前都正在严重威胁和危害着我国的国家安全,都是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问题。

当然,对这些威胁和危害因素,既可以从“内忧”与“外患”的角度进行划分,也可以从“天灾”与“人祸”的角度进行划分,但对当前我国国家安全治理更有意义且更具可操作性的划分,则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作“说明”时所作的划分,即把其分为“可以预见的风险因素”与“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当时,指出:“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显然,与“可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比较,那些“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对国家安全的冲击和危害可能会更大些,起码会更难处理。为了有效应对国家安全领域“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国家安全危机管理就成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无论从哪个角度划分,总体国家安全观都必须重视这些威胁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把其放入它的“总体”之中。

统筹多方力量的保障国家安全的“保障”

的这次讲话,既从概念上分析了国家的内外两方面安全,又从构成上分析了国家安全的传统要素与非传统要素,同时还指出了影响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但讲所有这些问题的目的,都是为了当前更好地保障我国国家安全。

英文中的“security”一词,不仅有汉语“安全”的含义,同时还有汉语“安全保障”或“保障安全”的含义。因而在此类机构及法律的命名上,用“国家安全保障”就比用“国家安全”更为准确、更名副其实。无论是国家安全学的理论建设,还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实际运行,都必须落脚到国家安全保障上。在我们建立的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国家安全保障问题,而且对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作了一定程度的解析。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说明”中,以及这次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讲话中,也对国家安全保障问题作了比其他问题更多的论述。

曾深刻指出:“我们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已是当务之急。”同时又指出:“国家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里涉及的“国家安全工作”、“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此等等,都是国家安全保障中的不同方面和不同问题,也都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最需要“观”到的内容。

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的论述,既揭示出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三个构成要素,同时更明确地把传统的军事保障,以及非传统的文化保障、社会保障结合起来,把它们作为国家安全保障的重要手段。此外,关于“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的论述,以及“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的论述,又超越了仅仅依靠自身力量保障本国安全的传统安全保障思路,把国际安全与国家安全联系起来,通过在非传统的共同安全思路下打造命运共同体,把国际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一种保障和条件。这种“总体保障观”的最集中体现,是这次讲话中对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提出的要求,即“要遵循集中统一、科学谋划、统分结合、协调行动、精干高效的原则,聚焦重点,抓纲带目,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

这样一些保障措施和保障活动,既有各种传统的“硬实力”与“硬保障”,也有各种非传统的“软实力”和“软保障”。讲话事实上的软硬兼顾、多方统筹,深刻反映了当代国家安全的复杂性,对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和国家安全治理具有重要作用,因而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最重要的“总体”。这方面,除各种应急性任务和工作外,还有大量的基础性的艰巨工作需要立即着手来做,其中既包括中央已经提出多年的“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或2013年阐述国家安全委员会职责时用不同术语强调的“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同时也包括在国家安全委员会职责论述中首次提出的“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当然,根据国家安全的现实发展和实际需要,加强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推进国家安全学科建设,在高等教育中开设国家安全专业,似乎也是国家安全的“总体保障”不应排斥的内容。

第8篇

文化、规范与国际集体认同

在社会学理论中,文化(culture)主要指社会性的精神产品,如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等。在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文化主要指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共有知识或集体知识,它是一种社会共有的、结构化了的知识,包括规范、惯例、风俗和制度等。以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学派对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规范、认同等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国际政治理论。根据建构主义的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换言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文化是指社会建构的共有知识,即共有观念,这种个体之间共有的和相互关联的观念和知识,既包括信念(belief),也包括意愿(desire)。

规范(norms)是与文化直接相关的一个概念。任何文化都具有规范的作用。作为一种社会约定,规范也是经由社会建构的,主要包括规则、标准、法律、习惯、习俗等。因此,规范是一种对拥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和预期,它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能够创造出行为模式。文化规范不仅是影响国家行为的因果性力量,更是建构国家外交政策的构成性要素。主要的国际政治理论,包括新自由制度主义,都认识到规范的重要性,但是建构主义认为规范对形塑国际关系的作用要超过新自由制度主义所认识到的规定国家行为,并强调重新定义国家利益、建构国家身份和培育集体认同是其更深远的影响之所在。(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London:Routledge,2001,p.4.)

认同(identity)原本是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概念,指某社会行为体的自我同一性和个性,是本社会行为体区别于他社会行为体的规定性,或者说是社会行为体之所以为“我”而非“他”的规定性。(注: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在建构主义那里,认同一词含有身份、特性和认同(同一性)三方面的含义。认同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基于他人的社会承认之上的一种自我表象,这种自我表象的内容要和其他行为体对该行为体的再表象取得一致性”,换言之,个体从他者的眼中获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5页。)

集体认同(collectiveidentity)是认同发展的一种高级阶段或高级形式。认同本身是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会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温特认为:“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这种跨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国际集体认同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既可以表示行为体对相互间朋友身份的积极认同,也可以指对敌对关系的消极认同,基于集体认同建造的国家间关系既可以是冲突性的,也可以是合作性的。(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积极的认同关系使行为体在认知上把他者看作是自我的延伸。(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章。)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相对于政治、经济、军事而言,文化、规范与认同是较为隐性和富有弹性的范畴。在冷战结束后以及全球化时代,文化、规范和认同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倍受关注。从文化的维度,通过文化、知识、规范、利益、认同等概念可以推演出解释和预测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新的结构范式。认同理论就是在承认国际社会物质结构的前提下,重点强调由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构成的社会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决定性影响,并着重研究行为主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注:乔卫兵:“认同理论与国家行为”,《欧洲》2001年第3期,第26—35页。)

文化、规范、认同三个概念紧密相关:文化通过构建共有观念或知识塑造国家这一国际社会行为体的身份归属;行为体在社会实践活动即互动中明晰彼此身份特征,界定“自我”与“他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建立各种行为规范;规范不仅对行为体具有因果性作用,更具有构成性影响,即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规定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构成性”地影响行为体的内在认同;规范的内化表现出行为体对可依赖性的集体预期的回应,集体认同的深度和广度则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程度。

国际集体认同的建构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结构变动的核心在于文化观念的变动。温特认为,社会结构形成和存在的条件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之间的互动造就了社会结构,这种互动的过程是社会结构存在的基本条件。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并建立另外一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构成的。

构建国际集体认同的核心要素包括物质力量、文化先进性以及行为体的地区与全球意识。虽然国际集体认同是观念性结构,但物质性因素具有观念性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构成性作用。尽管温特认为诸如国家实力等物质性因素不可化约为文化观念因素,而且它们只有通过社会结构才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4页。)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社会化了的物质因素对建构国际集体认同的价值。根据建构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设想,在建构和平共同体的历程中,强国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威慑或劝说,而是凭籍一种权威吸引力,即因政治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责任而产生出一种权威磁场,吸引着其它国家“心向往之”,纷纷加入由核心国主导的共同体中。(注: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

集体认同的性质取决于文化的先进性,即由积极文化建构的集体认同将导致积极、合作性的国际关系;反之,将生发出消极、敌对性的国际关系。温特分析了国际社会的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认为它们分别建构了不同的身份关系: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在霍布斯文化中,行为体相互敌对,任意地使用暴力以图消灭或统治对方,杀戮和被杀是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洛克文化中行为体的竞争对手关系使各国摆脱了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竞争与合作构成了洛克文化国际关系的特征。而基于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则使行为体培育出朋友关系的身份和认同,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内化为共同体的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观念。康德文化中的合作高于洛克文化中的合作,后一种合作是作为自助的行为体之间的竞争手段出现的,而康德文化中的合作已经进化为行为体利益的一部分。在三种无政府文化中,康德文化是最高级的文化形态,因此康德文化建构了不可能在其它文化中出现的友谊式的国际关系。(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6章。)

收益或利益是国家合作的目的与基础。在收益的分配问题上,若参与国只关心相对收益,即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人所获,而不从绝对收益,即参与者都可得益的角度考虑合作,那么国家之间形成的只能是消极的集体认同,由此架构的国家间关系则只能是没有合作余地的零和博弈。例如,在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没有任何合作的可能性。只有当参与国认为合作能使每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即每个人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并因而舍弃对相对收益的追求,关注合作区域或更大范围内参与者的利益,视区域利益或全球利益为实现个体利益的必然步骤,各国间才能培育出地区意识或者全球意识,形成积极的集体认同。积极的集体认同不仅能使合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增强,而且使合作的范围得以扩大、稳定性得以提高。(注:参见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133页。)

集体认同与国家外交决策

集体认同对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外交决策的作用通过两个渠道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界定国家的利益,影响国家的行为,尤其是对外关系的选择;二是生成国际规范,通过规范规定国家的外交行为,制约国家的外交政策。

(一)认同、利益与国家外交决策

一国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由这个国家的利益决定的。国家利益在一国的对外政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卡尔在《二十年危机》中指出,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家利益是衡量外交政策的最高标准,正如摩根索所言,利益是评价和指导政治行动的永恒标准。当然,决定国家利益的因素不仅仅指现实主义理论所强调的物质权力,而且包括由社会建构的国家身份和集体认同。温特指出,国家利益不仅包括安全利益(即安全)、政治利益(即独立)、经济利益(即财富),还包括精神利益,如集体自尊等。(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4页。)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国家利益主要是由国家身份这一包括物质结构在内的观念结构直接塑造的。国家利益常常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行为体的行为由利益决定,利益由行为体的身份与认同界定,即“国家利益源于国家认同”(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the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身份塑造利益,是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观念利益)而不是观念本身直接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注:[德]玛丽安妮著,阎克文等译:《马克斯·韦伯》,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6年版,第347—348页;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0年版,第252页。转引自汉斯·J·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页。)国家只有在具有某种身份和利益后,才能采取与其身份和利益相符合的行动。

认同是利益的基础。(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p.391—425.)行为体的身份包含了利益的成分,身份是利益的前提条件。有时行为体可能会根据利益选择身份,但是这些利益自身仍然是以更深层的身份为先决条件的。而身份并不等同于利益,也不能还原为利益。身份规定了行为体的社会属性,利益表示则是解释行为主体行为动机的内窥镜。行为体的利益依赖于身份,身份是行为体的利益指针。故没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动因;而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方向。(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0页。)身份与利益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行为体的行动。

国家作为具有人的社会特性的行为体同时拥有多种身份,其行为是被许多根植于多重身份的利益所驱动的。(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2页。)各种身份根据行为体对其意义的重视程度形成一定的等级排序,因而有些身份是表层和次要的,而有些则是核心和根本的。对于国家来说,当身份出现冲突时,核心的需要往往胜出并居于第一重要的地位。比如,是国家对内最高对外不可侵犯的身份,因此安全需要成为国家的核心利益。但当某种次要的身份受到威胁时,其重要性往往会超出没有受到威胁的重要身份。(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9页。)一种认同,只有处于变动或危机当中,才会突显出它的重要性。(注:王昱:“论当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文化认同问题——兼论欧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国际观察》2000年第6期,第49—54页。)

国家利益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利益是由行为体的身份建构的,国家在与其它行为体的互动中重塑新的身份,形成国家间新的认同,国家利益也随之改变。因而国家利益也是行为体与国际社会互动的结果。在互动中行为体重新认识社会环境中的自我,即“我应该是谁”,对自我身份进行重塑。当行为体的观念认同与身份定位发生转化时,行为体将重新界定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国家利益源于国际社会化,是社会学习的结果。故国家利益不是先验给定的,而是产生于社会互动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注:JefferyT.Checkel,“TheConstructivistTurn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WorldPolitics,Vol.50,No.2,

January1998,p.326.)托马斯·伯格认为,今天的德国和日本与二战前的德国和日本存在根本的不同,反军事主义已经成为德日作为国家自我意识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体现在国内规范和制度中。(注:ThomasBerger,“Norms,Identity,andNationalSecurityinGermanyandJapan”,inPeterKatzanstein

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Politics,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6.)卡赞斯坦对战后日本和德国的警察和军队作了相似的分析。观念型塑并影响着国家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观念的变化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变动。国家利益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它是通过与国际社会形成的相互作用而建构的。(注:参见PeterKatzanstein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

Politics,p.2.)

当旧的国际格局被打破,新的国际秩序正在形成之时,人们往往通过对历史的重新阐释来确定自身的位置,以着眼将来。而对历史的重新阐释带来的是“自我”、“他者”的重新定义,以及“自我”与“他者”关系的改变,国家利益亦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二战后,美国成为西方世界的主导者,遏制苏联成为维系美国身份的纽带,冷战帮助美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形成这种认同。冷战的结束改变了国际形势,也终结了美国遏制苏联的认同。原有的敌手和威胁不复存在,认同随之削弱,遏制也失去了身份依托。因此,亨廷顿指出,美国应根据新的认同观,针对新的安全威胁和道义挑战,调整美国的国家利益,“调动新的资源以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American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

(二)集体认同、规范、制度与国家外交政策

如前所述,身份塑造利益。身份是认知建构的产物,在认知过程中,行为体的自我界线变得模糊,并在交界处与他者产生融合,集体认同由此出现。由于界定行为体利益的个体身份转为集体身份,行为体的利益构成也因此得以重塑。但集体身份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具有某种同样身份属性的行为体之间必定产生集体认同。比如,法国和阿尔及利亚具有某种共同属性——都讲法语,但两国却无法建立认同感。(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页。)原因在于身份认知是一个利益渗透、交汇和融合的过程,集体身份可使行为体把他者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性”。(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288页。)当行为体具有利他精神时,确定利益的依托往往是集体身份,而不是个体身份;衡量自我利益的基础是集体,而不是单个行为体自身;集体身份还能够使行为体克服利己主义的困境,把自我福祉延伸至包含他者福祉的程度,(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80页。)甚至让度部分自利以成就集体共识。自利只是国家利益的一种,是在集体认同缺位情况下的利益表象,而当集体认同在场的情况下,利他主义就会更多地决定国家利益的特征与内容,(注:包霞琴、苏长和主编:《国际关系研究》,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第225页。)社会互动频率激增和相互依存日益发展使集体认同和集体利益生成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规范对于国际集体认同的形成和国家利益的重塑具有构成性影响。拉吉认为,身份影响国家对利益的界定,规范因素和国家身份塑造国家利益。(注:JohnRuggie,ConstructingtheWorldPolicy:EssaysonInternationalInstitution,New

York:Routledge,1998,pp.14—15.)国家身份是基于国际社会承认之上的国家形象与特征的自我设定,它随着国家间互动样式的变化而变化,国家间互动在一定阶段固化成国际规范,国际规范反过来规定着各国的身份和利益,当国际规范发生变化时,这些国家的认同也会随之变化,利益也将发生相应的转变。规范的功能不仅是因果性地规定国家的行为,比如,因为某国是世贸组织成员故其行为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而且被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所忽略的是,规范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行为体的认同,使其拥有新的身份和利益,进而使其行为得以转变。因此,加入世贸组织改变了一国的认同和身份,进而使其利益及行为发生一系列的相应变化。可以说,国家利益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国家将国际规范内化,使遵循规章制度成为生存需要和自身发展的一部分,从而在社会互动中重新塑造自我身份和集体认同。因此,国家利益的形成受国际体系中认同与规范的影响,国家只有在国际体系中确定了自我身份或自我认同后,才能相对地确定其利益的范围、程度和数量。(注:MarthaFinnemore,NationalInterestsinInternationalSociety,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Press,1996,p.2.)

不仅规范对国家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建立在规范基础上的国际制度也对国家行为具有深层次的规制作用。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制度可以减缓无政府状态,通过提供信息促进合作,节省交换成本,有助于解决冲突,更重要的是减少欺骗的可能性。(注:RobertCohaneandLisaMartin,“ThePromiseofInstitutionalistTheory”,InternationalSecurity,Vol.19,No.1,Summer

1995,p.47.)在建构主义看来,制度不仅规范行为体的行为,还建构身份和利益。(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p.22.)国际制度一旦得以确立,就成为国际社会共享的文化,“社会共有知识使互动在时间上具有相对的可预测性,也造就了稳定社会秩序的自均衡趋势”。(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国际制度不仅有助于确立国家之间的认同,约束国家的行为,还可以通过改变国际体系的建构规范和管理规范使国家不再根据现实主义的观念和话语进行思考和行动。怀特认为:“没有成员之间一定程度的文化共同体,国际体系(特别是国际社会)不会形成。”(注:BarryBuzan,“FromInternationalSociet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7,No.3,Summer1993.)建构主义所期望建立的“多元安全共同体”(pluralisticsecuritycommunities)将得以实现,而国家将根据与支撑集体安全机制相同的规范或制度行动。(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p.11—18;Richard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

InternationalPolitics”,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p.428,430;Rochard

NedLebow,“TheLongPeace,theEndoftheColdWar,theFailureofRealism”,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8,No.2,Spring

1994,pp.269—277.)因此集体认同还主要通过国际制度影响国家的外交决策。

因此,集体认同与国家对外政策之间的互动关联模式是,国家的身份塑造国家利益,直接影响国家的对外行为;社会互动重塑国家认同,进而改变国家利益;国家身份的社会化过程形成国际集体认同,并通过国际规范、国际制度等形式得以固定,集体认同影响着利益的规范化构造,积极的集体认同使国家利益从利己不断走向利他。

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

与国家内部的有政府和有序状态不同,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即没有一个中央权威机构。国家的行为一般反映某种无政府结构的特征,身份的实践和互动验证并再造认同,一旦某种结构得以制度化,便成为强大的惯性源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15页。)使这种结构更趋稳定。规范的内化使国家遵守无政府逻辑,按照体系建构的身份和利益行动。比如,冷战时期的美国与苏联和冷战结束后的美国与俄罗斯,由于认同的转变双方关系亦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由视对方为敌手进行彼此遏制转变为相互接触与合作。温特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这三种文化结构塑造不同的国家间身份——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关系,从而建构出不同的国家间关系,并对国际安全发挥直接的决定作用。

在霍布斯结构下,国家视对方为你死我活的敌人。敌人这种认同意味着,行为体不承认他者作为自由主体独立存在的权利,以及对暴力的无限制使用。一国的生存是以他国的死亡为前提的,因此采取强硬的改变现状的方式对待敌人,试图摧毁或征服敌人,而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为了和平积极扩军备战,以及在真正的战争中无限制地使用暴力,而在战争迫在眉睫之时,以先发制人的方式抢占先手,粉碎敌人的第一次打击。(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0—331页。)而对他者的再现建构了敌手身份。当“冷战”这个文化形态形成之后,美国和苏联就有了一个共有信念,即他们互为敌人。这个信念帮助他们确立了他们在任何给定情景中的身份和利益。他们的行为方式又向他者证实了他们的确分别是对方的威胁,这样就再造了冷战。(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当敌意成为体系内主导角色的时候,国家间“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8页。)的关系模式就会产生。

洛克文化状态下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在相互承认和尊重对方生存权利的前提下,展开竞争,武力的使用受到结构的限制。霍布斯文化中剥夺和统治对方的念头被“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理念所代替。在洛克结构中,国家间既对抗又竞争,既竞争又合作,双方不以消灭对方为生存的理由,而是在竞争中发展出合作。在洛克文化中,国家以竞争对手的身份看待对方,因而建构出不同于霍布斯文化的国际关系。纵然对手同敌人身份之间存有许多共通之处,比如都有对抗的意味,不完全承认对方的存在,但两者在对待他者和使用暴力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区别,并因此决定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国际关系。敌人希望改变对方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而对手承认对方的生命和自由,只是欲从对方手中拿走一部分财物;敌人在使用暴力时是毫无限制的,有毁灭性倾向,因为自我限制只会使自己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1页。)而对手身份却对暴力使用有所节制;敌手之间的暴力冲突程度没有内在限制,除非受到实力或外部力量的制约,对手之间的暴力是自我约束的,受到相互承认生存权利的管束。(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9页。)一言以蔽之,霍布斯文化是一种相互为敌的自然状态下的暴力,而洛克文化则是文明社会的对抗。

康德文化与上述两种文化截然不同。上述两种文化形成的都是无政府自助体系,其中,霍布斯文化是纯粹的自助状态的无政府体系。虽然洛克文化在暴力的使用程度上与霍布斯文化存在本质区别,而且洛克文化已构筑出竞争中的合作关系,但其合作的基础仍是自助的。只有在康德文化中,行为体才彻底抛弃了自助模式,建立了朋友关系的集体认同。非暴力原则和互助原则是康德文化的根本特征。在强调朋友关系的角色结构中,国家间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即非暴力原则;在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时,双方将共同作战,即互助原则。(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在康德文化中,互为朋友的国家间建立了永久和平的共同体,而合作和结盟已经不再是洛克文化状态下的权宜之计。洛克文化中合作含有对双方最终回到战争状态的预期,因而戒备始终充斥于暂时的合作过程中,而朋友身份对持久友谊的预期使得即使双方发生争吵也终能以和平方式化解。(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康德结构中的非暴力和互助原则建构出他助体系,康德文化的理想状态则是世界大同。

概而言之,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间建构的是敌人关系的集体认同,因而处于有你无我的相互敌对关系中;在洛克文化状态下,国家不再以敌手的身份看待对方,而是在尊重的前提下开展竞争,各国间处于竞争和有限制地运用暴力的对抗中;在康德结构里,非暴力和互助观念的集体认同使国家间不以武力解决问题,合作的性质也从自助式演变为他助式的协作。

集体认同与国际安全

建构主义认为,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文化之间是一种互构关系,集体认同之所以决定国际安全,主要是因为行为体的实践活动构筑出不同的国家安全文化,安全困境和安全共同体都是由国家建构的,集体认同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和建构作用。国际集体认同建构了国家的安全利益,安全利益决定了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安全行为——战争的或和平的,而国际集体认同的转化会重新定义安全利益的内涵,从而使国家改变实现安全的方式。

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的认同决定了彼此互相为敌,国家处于原始的自然竞争状态。国家之间在安全方面的竞争是纯粹的零和博弈。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50多年的纷争验证了敌人身份是如何造就阿以间持续冲突的。在阿拉伯世界的政治地图中从来就没有犹太人的存在,犹太人被看作是2000多年前就已经离开巴勒斯坦土地的民族。阿拉伯世界认为不应该牺牲阿拉伯人的利益给犹太人以“公正的生存权”,因此采取罢工和暴动的方式反对联合国在1947年通过的巴勒斯坦分治决议。为不使建国愿望破灭,犹太人认识到只有用武力才能实现分治及建国。阿犹间这种对问题的认知,几乎成为其后50多年冲突的基本模式。阿拉伯人旨在消灭以色列,事实废止联合国决议;以色列人则要武装保卫以色列,事实执行联合国决议。(注:参见辛旗:《诸神的争吵——国际冲突的宗教根源》,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3页。)阿犹之间在意识上都以剥夺对方的生存权实现自身的安全,相互的行为使敌人的认同再现、验证和强化。敌人的存在是对自身安全的威胁,保全自身的办法就是统治和驾驭敌人,剥夺它的生存权。这种想法使得双方最大限度地使用武力,并在非战阶段积极地发展武装,不消灭对方就被对方消灭是双方共同的理念,战争成了唯一解决问题的途径,于是双方陷入无止境的暴力循环。在霍布斯状态下,国家的安全诉求却使国家窘于没有安全保障的困境之中。

洛克文化构建了另一种安全文化:在原则下各国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不再视对方为敌人而是竞争对手,相互的存在不再给对方的安全造成威胁,在国际法的约束下自助体系中的国家不以杀戮和夺取对方生命的方式实现自身安全,即使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其程度也被限制在“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界限内。(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52页。)在洛克文化下建构的集体安全,是以集体力量威慑或制止其内部可能出现的侵略者和侵略行为的办法,保护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的一种安全保障体系。(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76页。)其目的是为防止内部成员对其它成员发生侵略行为。在一个国家无论采取“自助”还是“结盟”(国家仍是自助的)的手段都难以摆脱安全困境的情况下,集体安全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和可靠的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但是集体安全存在致命的缺陷:首先,洛克状态下,国家虽然告别了“一国的安全即为别国的不安全”的安全困境,但国家间的竞争对手关系和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式依然存在。其次,集体安全体系依靠共识和契约的约束力量凝聚内部成员,保持体系的平衡和稳定,但体系内一方实力的消长必然打破原来的平衡,带来国家间不同形式的冲突,破坏整个安全体系的稳定。第三,因成员对威胁安全的危险程度的评价不同,如威胁在地理上与本国相距遥远,或者即使临近危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可以避开,集体安全因此无法保证成员在维护他国安全时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第四,个别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家利益或长远利益,可能利用集体安全安体系打击“侵略国家”,甚至不顾国际法,损害“被惩罚国家”的权利。(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83页。)如美国对南联盟、伊拉克的军事打击。

在康德文化中,成员国相互间积极认同,任何一国之安全都被视为所有成员国之安全,国家间不以武力为解决彼此间争端的手段。(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pp.400—401;AlexanderWendt,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CambridgeMass.:

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9,pp.297—302.)康德文化建构的不是集体安全体系,而是高于集体安全的多元安全共同体机制。在康德文化的多元安全共同体内,“国家间将积极地界定彼此的身份致使每个国家的安全被看作是所有国家的责任”(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彼此互信,自愿放弃使用军事力量,形成“一种广泛分享的对和平变革的预期”(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

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11;Richard

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

,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430.),国家将不再以自助和自利的范畴进行思考,而是以国际共同体的术语来界定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新世界中,“国家利益就是国际利益”。(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

第9篇

关键词:政治安全;传统安全;人本安全;研究范式

中图分类号:D03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1-0016-07

对政治安全的研究,学者们习惯于从政治安全的主体、政治安全的核心议题、维护政治安全的手段和途径等方面来进行分析,与国家安全、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等研究进行区分并重新定位,以期政治安全的议程设置更加明确具体,从而为维护政治安全的行动逻辑提供理论支持。而在总体上,较少有人把政治安全的理念价值与政治安全研究的科学性、有效性问题结合起来讨论。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我国面临的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必须坚持以国家核心安全需求为导向”,“维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就国家内部安全与发展而言,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免于物质的匮乏和精神的恐惧,才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对西方中心主义的美国视角和欧洲视角的安全理论而言,其主要是源于西方语境的阐释,这些理论无疑对研究我国的政治安全问题提供了多元的借鉴路径,但由于西方各种安全理论的侧重点以及价值理念的差异。对安全的界说重点以及实现路径也就各不相同,因此,如何以更具包容性的视角,吸收西方安全理论的合理成分。以推进我国政治安全理论的深入研究,对转型期的中国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政治安全研究的学术语境定位

要研究政治安全问题。首先要理解“安全”的内涵。根据巴瑞・布赞(Barry Buzan)等人的界定,“安全是关乎生存的。当一个问题被作为对一个特定的指代物构成存在的威胁(existential threat)提出时,它就是安全”。当一国政治体系被作为指代物时,安全就是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秩序的威胁。具体来讲,政治安全是指一国政治体系在政治发展进程中协调运转,维持政治结构和政治秩序的基本稳定,适应国内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从而确保政治运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良好状态。它通常可以从国家、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政治秩序、执政党执政地位等几个方面来衡量。传统的国家安全观把国家视为客观存在的实体。国家、领土完整和政治地位独立是国家实体存在的具体表现,对这三者体现的价值的维护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最高目标,其针对的主要是来自外部的极具破坏性的军事威胁和武力侵略。而政治安全除了要考虑来自外部的威胁外,还涵盖了国家内部对政权合法性的挑战,即要确保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受到民众的认同和拥护。可见,政治安全与传统国家安全有着紧密的联系,但随着政治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其内涵和外延无疑大为拓展了。

后冷战时期欧洲国家和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使世界地缘政治格局不断重组,随之而来各国的经济版图和辐射力也得以重新调整,一些非军事性的威胁和安全问题开始逐渐取代军事安全成为各国安全战略关注的重点。诸如大范围传染性疾病、自然灾害、生态危机、金融危机、人口危机、国家认同危机、民族冲突危机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此起彼伏,这些危机的突然爆发可以极大地摧毁民众的心理承受力,它所带来的破坏力和心理阴影有时甚至比一场小规模的武装冲突更为严重和持久。如果这些非传统安全问题不幸造成了国家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程度的急剧倒退。有可能还会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造成新的社会动荡并直接威胁到国家现政权的稳定。因此,作为一种安全的新威胁,非传统安全问题随时都有可能替代军事安全而成为国家和整个人类的安全大敌。

“非传统安全(non-traditional security)就是一切免于由非军事武力所造成的生存性威胁的自由”。它是一种广义安全,与传统安全主要研究国家间的安全互动和单纯侧重于军事安全议题相比,非传统安全主要关注“跨国家”的安全互动以及国家内部产生的安全威胁,其重心侧重于非军事安全问题对国家和国际安全造成的影响(两者的差别详见表1)。如2003年突然爆发的SARS疫情,不仅夺走了数百人的生命,同时给新加坡等东南亚各国和中国造成了持续性的心理恐慌,给人们正常的社会活动造成了障碍,更严重影响了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再如2008年始发于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危机,犹如一场大地震,使美国遭遇了长达一年的经济衰退,这一金融动荡还直接影响到欧洲的银行,其因参与美国抵押贷款而举步维艰,发展中国家则因为出口需求减少而身陷困境。这次金融危机波及全球金融体制,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使得大批知名企业破产,失业率随之大幅增加,银行业出现信贷危机,实业同样也大受影响。由此可见,非传统安全’因素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势必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安全战略议题,其关注度甚至超越了传统军事安全问题。在这些新问题的侵扰下,虽然国家实体并没有受到别国的直接武力侵犯,但是民众却依然普遍缺乏安全感,由此而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紊乱,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也构成严峻的考验。

可以预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深入,非传统安全因素将日益成为政治安全的重要变量,其对政治安全的影响力也会不断强化。因此,对政治安全的维护逐渐成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交叉领域。对政治安全理论的研究也将随着近年来非传统安全研究的兴起而开拓新方法,从而不断丰富政治安全研究的层次和观察的视野。

二、安全研究范式演变推动政治安全研究范式转换

从研究逻辑来看,政治安全研究范式转换是安全研究范式演变的必然要求,其演变过程与传统安全向非传统安全转变相伴随。如果说冷战结束后世界安全格局的深刻变化是非传统安全理论产生的外部条件,那么由全球化带来的诸如环境恶化、民族认同、国家内部冲突等各种社会问题则直接成为人们超越国家本位主义对安全理论进行反思的内在动力。

伴随着传统安全理论研究的日渐式微,非传统安全研究的理论渊源不断得以拓展和深化,并分化为不同的流派和研究范式,主要包括建构主义、哥本哈根学派、批判安全研究、女性主义安全研究、人的安全研究等。布赞和汉森(Lene Hansen)把这些理论范式大体分为“美国路径”(大部分常规建构主义及批判建构主义)和“欧洲路径”(批判安全研究和哥本哈根学派),而女性主义同时向欧洲和美国的传统视角提出了挑战(不同安全研究范式的主要差别详见表2)。比较而言,传统安全观的伦理向度以是否有利于国家和领土的安全作为评判的标准,表现为强烈的国家中心主义,而非传统安全观更趋向于关注人类自身的安全和伦理关怀,力图摆脱国家中心论的束缚。本文试图从安全研究视角的指涉对象是优先关注国家还是个体,以及安全研究范围是否偏重于军事一政治领域两个层面,把国际安全研究的诸多理论流派大致作一个概念图谱的描述,以厘清各理论范式之间的差异及其演变轨迹,并思考这种范式演变与政治安全研究范式转换之间的某种内在逻辑。

传统安全研究。在冷战结束之前,安全研究深受理性主义的影响,它借助微观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把视角聚焦于结构如何影响行为体的工具理性方面。

在理性主义者看来,由于行为者能正确预见其某种行为的结果,而结果又可以通过理性预测来解释,因而只有那些按理性行事的行为者才有机会获得成功。他们认定国家的最高目标不是权力就是安全,拥有权力就获得安全,因此,国家必须采取理性的策略追求与自身实力相符的利益,而这种理性常常倾向于想方设法地增强自身实力,震慑和削弱对手,从而获得国家安全。

而传统安全研究即是由理性主义所主导的,在传统安全研究视角中,普遍认为国家面对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国家间军事武力的威胁,这种局限于武力使用的过于狭隘的安全研究范式常常忽略文化、道德、规范等观念性因素对国家间安全关系的影响,导致其强烈的国家中心主义倾向。传统安全研究片面强调国家和军事中心主义,而国家为了确保自身的安全。只有不断巩固自己的军事力量和建立联盟才能与更具威胁的国家相抗衡,如此一来,军事竞赛和军事联盟不可避免。这样一种紧张状态一旦成为常态。就意味着国家总是处于不安全的境地。时刻要面对各种不同的威胁,而这种隐形的威胁极易形成循环的不安全或对抗心理。

以冷战的结束为界限,影响国际安全的因素逐渐增多,除了军事一政治因素外,还有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各种因素。随着国家间的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共同利益不断增多,传统主义者已经不能应对后冷战时代的挑战,安全研究关注的范围由此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占据安全研究中心议题的不再是军事事件或传统主义者所定义的大国事件了,因此,传统安全研究范式也必须寻求突破。20世纪90年代之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出现使人们将威胁来源由国家行为体开始转向非国家行为体,安全领域由高政治转向低政治。但高政治问题和低政治问题之间已经没有严格的等级之分,“所有问题都附属于军事安全的时代不复存在”。

建构主义学派。与传统安全研究不同,建构主义超越了理性主义路径,特别强调了观念因素的重要性。奥努夫(Nicholas Onuf)1989年第一次将建构主义这一术语引入国际关系研究,把语言和规则作为理论核心,倡导用跨学科的方法来研究世界政治。在建构主义学派看来,安全并不是外在于国家而客观存在,等着分析家和政治家去发现的,相反,它是由人类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而创造的,正如社会世界是由生活于其中的人构建和重构的。⑧虽然他们仍然关注军事、国家中心议题,但由于采用了不同的分析方法,把文化、身份、规范、理念、认同等作为重要的分析变量,强调国家主体间安全行为的互动,因而使传统的安全议题有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和视角。

建构主义内部分为常规建构主义和批判建构主义两个分支。1996年,卡赞斯坦(Peter J.Katzen-stein)将建构主义的方法用于国家安全研究,其代表作《国家安全的文化》更是成为常规建构主义的标志性著作。他在书中指出,建构主义者能够证明安全的观念因素能够更容易地解释那些“超越军事问题或民族国家为核心”的安全概念。常规建构主义这一安全范式主要流行于美国,它在扩展安全概念上最不激进,总是将自己定位为一种较为传统、范围较为狭小的安全研究。虽然仍然关注与国家中心和军事中心的议题,研究重心看似与战略研究相似,但它“选择通过观念因素而不是物质因素来解释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从而使安全研究的深化和拓展路径从客观主义走向主观主义,从理性主义走向文化建构主义。20世纪90年代后期批判建构主义开始从常规建构主义流派中分离出来,它主要源于美国,在欧洲比较流行。批判建构主义主要关注军事安全,但也开始更多地面向国家以外的集体行为体。

建构主义也招致了一些批评的声音,如传统主义者以及其他安全流派认为建构主义并未在指涉对象上超越传统论者,它只是对传统安全理论进行了补充,并认为它“本质上是理性主义的”。依此观点,常规建构主义并未对“安全”进行批判性的建构,而且它在规范意义上依然接受国家是安全的指涉对象以及坚持军事的优先性。但也应该看到,建构主义安全观把认同作为安全的一个重要变量进行考察,认为国家以及国际社会安全与否取决于各国不同的身份认同,不同的文化认同造就了国家间不同的安全状况。这无疑也为我国政治安全理论研究拓展了视界。

哥本哈根学派。这一学派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其代表人物是巴里・布赞和奥利・维夫(OleWaever),他们出版了大量区域安全和全球安全关系研究方面的著作。这一学派对拓展安全研究贡献了两个有价值的概念:社会安全(societal security)和安全化(securitisation)。

社会安全被定义为“在变化的条件中以及在面临潜在或实际的威胁下,一个社会保持其基本社会特征的能力”。这意味着,在国家作为政治、军事、环境和经济安全的指涉对象的同时,社会也成为社会安全的指涉对象。总体上,哥本哈根学派在安全的指涉对象上。采取的是较为保守的立场,既对两个可能性的集体指涉对象即国家和社会进行了限制,又将安全拓展到个人和全球层面。而安全化的过程是对安全指涉对象建构一种存在性威胁,并号召人们采取特殊的应对方式去消除这种威胁。安全化“将一些问题要么设定为一种特殊的政治议题,要么居于政治之上”,因此,它也是一种限制安全概念过度扩展的手段,它通过话语的形式将安全的定义固定下来。

当然,哥本哈根学派也受到了挑战,比如说有学者认为它错误地将安全和生存联系在一起,是一种国家中心主义的、话语主导的、保守的、政治上被动的研究范式。另外,在方法论上,哥本哈根学派把安全定义为一种特殊的“语言一行为”。使安全问题转化为一种特殊的修辞结构或安全逻辑,使得安全化理论也存有一定的模糊性,“安全”的界定变得没有一个确定性的标准。

批判安全研究。批判安全研究是国际关系批判理论的一个分支,冷战后在英国比较兴盛。它奠基于哥本哈根学派安全研究,在政治规范意义上批评哥本哈根学派提出的两个核心概念,并在规范性目标上强调了个体安全甚于国家安全,关注个体安全和个体解放。在概念层面,批判安全研究认为个体的人才是安全的最终指涉对象,国家并非安全的可靠提供者。相比于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国家间战争发生的可能性更小,威胁程度也更低。这导致了一个全球安全的悲观主义观点:国家导致个人不安全,而不是创造稳定和繁荣。

批判安全研究的批评者认为,坚持将个人作为指涉对象并与国家相对立,不过是重复了那个非要在两者中选择其一的经典型错误。所有的政治概念都阐明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因而一个仅仅指向个人的指涉对象是不可能实现的。解放个人必须被置于集体层面的解决方案中,认为个人层面就能解决问题不过是一种乌托邦式的设想。

女性主义安全研究。性别缺失是国际安全研究的一个显著特点,传统的军事一国家中心取向的安全研究没有为性别与安全留有空间,一系列以性别为特点的安全问题在以国家为中心的安全研究中一直被忽视。因此,女性主义安全研究反对传统安全研究。强烈呼吁要更少地从国家中心和军事方面来考虑安全问题,号召将“女性”和“性别”作为安全研究的指涉对象,这种基于女性经验的研究视角在国际安全研究中自成一体。

女性主义安全研究同批判安全研究一样都号召安全研究要分析一个更为宽泛的安全指涉对象,包括个体层面的“女性”以及非军事安全的领域。这深化了安全的指涉对象,扩大了安全的适用领域。然而,大多数关于性别与安全的研究并非理论性的,也并非直接涉及安全的概念,而只是一些低理论的、经验性的类型。这意味着,女性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事件来推动的。

人的安全研究。联合国发展署在1994年提出了“人的安全”概念,将安全概念扩大成为一个包含“发展”的概念。联合国发展署最初对人的安全界定的逻辑是,应该在领土防卫、国家利益及核震慑基础上拓展至“普世关注”与冲突预防以及更为紧要的展开全球合作以消除贫困与不发达。与批判安全研究相近,人的安全研究议程包括贫困问题和对人类的其他潜在威胁,因此强调人类安全应当是安全的主要客体。

人的安全研究的指涉对象从民族一国家转移到了“人民”,关注人在社会中如何生存、如何自由选择、多大程度上可以获取市场与社会机会以及生活于冲突还是和平之中。这意味着扩大了安全威胁的类型与领域,意味着安全也适用于环境、人口增长、经济机会不平等、移民以及恐怖主义等领域。正因为如此,“人的安全”因其过于宽泛,导致学术与政治上的“空洞”而遭到质疑。如帕里斯(Roland Paris)指出,如果“人的安全”意味着几乎所有的东西,那么它其实什么都不是。还有一些批评者如布赞认为,“安全”与“人”联结,其实质是一个人权议程,并无多少新的内涵以助于理论的分析,也无多少与人权讨论的区别以体现实际的价值。无论“人的安全”的指涉对象是“集体”还是“个体”或者是作为整体的“人类”,都有可以替换的与之对应的概念。因此,“人的安全”在国际安全研究中缺乏作为分析框架的理论价值。人的安全确实是一个宽泛的议程,在人的安全的边界不断受到质疑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自从联合国发展署提出“人的安全”概念之后,欧盟、加拿大、挪威和日本等对这一概念进行了广泛的应用。加拿大政府甚至为“加拿大人的安全年会”提供经费支持,并自2002年起不断出版“人的安全”电子期刊。总之,在人的安全的争论中,极为关键的或许是它既体现了制度化的价值(其概念由联合国发展署提出,并被多国采纳),也证实了一个概念的成功与失败并非完全由学术标准所决定。

以上是国际安全研究的几种主流范式。除了上述理论范式之外,还有后殖民主义、后结构主义安全研究等等其他理论流派,限于篇幅,在此不一一呈现其理论特点。总体上看。这些理论范式都是源于西方发达国家语境,寻求后冷战时期从多角度对安全概念进行拓展。安全研究是一个多种理论并存与竞争的领域,然而,无论这些理论流派如何争鸣,都反映了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学科的社会群体对于安全的各不相同的主观感知。毫无疑问,这些学术争论受大国政治所影响,它们所讨论的安全概念范围、安全议程必然存有差异,而这种差异性也客观上促进了国际安全研究路径的拓展与深化。

严格说来,这些安全研究范式的演变并不遵循理论逻辑和发生时间上的衔接性和延续性,但是这种演变与政治安全研究范式的转换有着必然的联系。如,安全威胁来源由国家行为体开始转向非国家行为体,凸显了传统安全研究范式的局限;建构主义把规范、理念和认同等分析变量引入安全研究,强调国家主体间安全行为的互动性;哥本哈根学派提出了社会安全和安全化概念:批判安全和女性主义安全研究强调更为宽泛的安全指涉对象,认为个体安全甚于国家安全,应该关注个体安全和个体解放;人的安全的提出,直接强调人类安全应当是安全的主要客体,等等。这些安全理论成果给中国政治安全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使国家安全研究向政治安全研究转变,传统安全研究向非传统安全研究转变,促使了政治安全研究范式的转换。

三、人本安全:新时期政治安全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走向

在社会的转型期,随着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增多,传统国家安全研究者已经不能应对时代的挑战,不能从容地面对层出不穷的现实安全问题。在此意义上,政治安全研究已然突破了军事的和国家中心的安全议题的狭隘性,正在寻求安全概念的扩展路径,这是对国家安全研究指涉对象和范围上的超越。国际安全理论流派对于我国政治安全研究最大的理论贡献莫过于研究者在思维观念上的变化,即安全的落脚点究竟是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人的安全抑或是全球的安全,安全研究的范围是军事中心的或是其他更广泛的领域。在批判地吸收国际安全理论研究各流派合理构想的基础上,也许中国政治安全理念和范式的确立可以从中得到某种启示:中国的政治安全不是单向度的,而应该是复合的和交互的,即人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的政治安全。政治安全需要有效地维护的人的安全。概括来讲,就是必须树立以人的安全为中心的人本政治安全观。在此,我们特提出“人本安全”(humanistic securi-ty)的概念,以与联合国发展署提出的“人的安全”(human security)相区别。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关系的核心指向。当然,人可以理解成个体的人、群体的人以及作为类存在的人。政治安全体系的构建,在本质上就是以个体的人和群体的人为本原起点和价值目标的,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的生存状态的优化以及人的自主自由发展是政治安全的最终评判标准。我们所倡导的人本政治安全观既不属于中国传统的民本政治文化,也不同于联合国发展署提出的人的安全理论,因为其指涉对象不局限于人类个体的安全,而应是人本安全和政治安全互为促进的和谐统一。概括来讲,政治安全为人本安全提供切实的保障,因为个人只有在安全的环境下才能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机会,而人本安全则是政治安全的目标和最终归宿。因此,人本安全就成为新时期中国政治安全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走向。

第一,树立人本安全观能有效提升国家的认同感,为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民众基础。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度,注重发挥民众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聪明才智,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能有效增加对国家的认同感。关于国家和人权的争论由来已久。传统安全论者认为,生存和安全是每个国家的利益核心,只有在生存和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各国才能安全地追求其他利益(目标)。但随着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凸显,非国家行为体开始更多地关注人权、公正、生态平衡等公共价值,甚至有西方学者开始极力宣扬人权高于的理念,这虽然有一种打着“人权”的幌子干涉他国事务的嫌疑,但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所言,“国家必须不再被用作粗暴践踏人权的挡箭牌”。

必须承认,安全实质上是作为个体的人所面临的一种状态,因此,要重视社会化的个人所获得的保障或受到的威胁,不能一味以“国家至上”解决问题。而要考虑不同行为体之间的协调和平衡。这意味着既要承认国家的权威,又要看重社区和个人的独立声音:既要承认物理层面加强的意义,又要看重体制层面言论自由和民主政治的价值。应将国家总体的安危与公民个体的安危结合起来,或者说,将个体安全作为总体安全的基石。只有个体认同国家的合法权威,国家才有权界定个体安全的范围,因此,个体安全概念和集体/国家安全概念无法割裂。

第二,树立人本安全观能有效提升执政党的执政安全。个体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全是政治安全之本,中国共产党要增强其执政合法性基础与执政能力,必须实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确保人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宁,切不可本末倒置,以牺牲人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来获得执政安全。没有民众从内心认同和支持的执政安全只是无源之水,这种安全其实只能是表面上的暂时的安全,而这恰恰是最不安全的。人民群众是共产党执政的服务对象,只有强化安全问题的人本关注和社会关怀,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群众的内心诉求和需要,才能依靠广大群众,获取群众的支持,确保执政党的执政安全。

第三,树立人本安全观有利于促进民众有序参与,确保政治秩序安全。政治秩序安全体现为政治结构和政治体系保持基本稳定并有效运转,政治参与活动有序进行。在网络时代,微博等传播工具的主要特征体现为社交性和自媒体性,如果网民没有其他畅通的政治参与渠道,无法及时表达个体或所属群体的政治诉求,就很容易转向微博等自媒体工具满足其参与动机。当网民的言论或披露的不确定信息涉及社会公共危机事件或敏感事件时,这种自媒体就很容易转化为公共媒体,引发围观。由于网络海量信息的即时扩散性,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工具实行实时监测进而进行有效疏导和控制毕竟是一个事后措施,终究不是网络化治理时代的优选方案。在社会贫富悬殊以及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不断降低的情况下,树立人本安全观,真正尊重民意,以民生为本,将极大地缓解社会矛盾,提升民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而对于这种安全感的依赖将有效缓解广大民众在参与政治生活时的焦虑感。保持克制,促进理性有序参与,从而确保政治秩序的长久稳定。

第四,树立人本安全观能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社会正能量的持续积累有利于维护政治制度安全。坚持人本安全观,首要的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社会个体的安全和群体的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政治安全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只有提高人民的社会权利并增强人民的满意度,才能充分激发社会各个阶层的潜能,使社会各个阶层的积极性能够充分地调动起来,使全体人民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只有确立广大人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才能妥善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特别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制度性保障。也只有构建以人为本的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效的社会沟通机制、敏感的社会预警机制和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才能有效推进政治制度文明的建设,维护政治制度安全。

第五,树立人本安全观有助于推动政治意识形态创新。促进政治意识形态的安全和优化发展。从政治的本原来看,“任何政治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和现实起点都应是人本身。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人的观念,便有什么样的政治学说”。人民的政治认同和支持,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只有尊重人民群体的政治主体地位,以提升社会个体的满意度为目标和根本动力,加强政治意识形态创新,才能确保政治意识形态的优化。

在后传统安全时代,非国家行为体的暴力和破坏行为对于国家或社会安全价值观的威胁并不亚于国家行为体的军事侵略,如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和发生在2012年9月13日的由美国宗教电影引发的利比亚美国大使馆骚乱及全球伊斯兰国家的反美浪潮,都以一种极端的形式警告国际社会,必须关注非国家行为体的地位和利益。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凸显正在使传统安全理论的窄化研究向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并重、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结合的全面研究回归和提升。只有树立人本安全观,尊重社会个体和特定群体的利益和安全需要。国家主流的政治意识形态才可能被最大程度地认同和接纳,才能最终促进政治意识形态的安全和优化发展。

结语

第10篇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ed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a large number of doctoral and master's theses come out each year, which involve the fields of advanced technology, national economy and people's livelihood. Academic dissertations collection in our country is not comprehensive, database separated, and copyright not clear, resulting in restricted dissertation circulation and low citations rate. Meanwhile, directors and their students have poor awareness of security management. Irregular management in classified dissertations and lack of monitoring management process increase the potential risks of dissertations'security. Based on the analysis the experiences of openness, utilization, and safety management of dissertation at abroad, the author proposes to increase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the dissert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afety management. National dissertation presentation mechanism can be established and improved in which dissertation copyright can be combined into a unified national dissertation database, and the dissertation retrieval service platform can be built; we should build 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lassified dissertation, standardize the dissertation range and classification of the review, enhance the supervision of dissertation process, block the hidden danger of the leakage of a dissertation secrets, promote the dissertation circulation, display the potential value of national dissertation, and provide intellectual support for technology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 dissert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secret-related

我国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50多万,博士研究生6万多,这支庞大的科技新生力量产生的学位论文是我国科技兴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信息资源,博硕士论文代表了每年最新科技成果和科技创新,能系统体现各学科专业前沿领域研究成果和研究动态。博硕士论文是在国家、科研机构、高校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基础上完成的,理应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目前绝大部分学位论文长期深藏各类图书馆或者文献机构,存在引用率低、建立的数据库零散、版权不明确、安全管理不够、格式不规范以及商业性服务的干扰等问题,导致学位论文流通不畅,没有发挥出学术价值。而在当今竞争日益激烈的大数据时代,社会逐渐意识到学位论文的价值,加强学位论文资源开发和利用势在必行。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保障下推动学位论文正常流通,挖掘学位论文中的潜在价值,为国内学界提供学位论文开放的公益性服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研究,减少科研走弯路,防止资源浪费,促进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产生,不仅对我国学位论文资源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还会有效促进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1 相关研究及述评

1.1 学位论文收藏和服务研究

Eun G. Park等[1]从数字化、版权管理、获取与检索、知识共享、收集政策、元数据、文件格式和韩国综合电子论文项目系统模型等方面研究了韩国电子化学位论文整体框架。J.K. Vijayakumar[2]通过调查和数据分析,研究了印度的学位论文收集、使用、获取面临的问题。张学福等[3]探讨了电子学位论文全文服务范围、模式、检索方式和检索效果等相关问题,从全文服务体系建设模式的选择、制定学位论文出版和流通管理办法、规范版权授权使用办法、强化行业自律规则的约束能力等方面给出了我国电子学位论文全文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贺德方等[4]对我国国家层面的学位论文管理和服务现状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中国学位论文收集与服务系统建设目标和总体框架,阐述了学位论文元数据集中共享的技术路线、全文分布服务实现的技术方案及其具体建设措施。唐奇[5]介绍了高校图书馆的学位论文工作的收缴加工流程和服务模式,分析了学位论文工作标准化水平的现状和差距,并以南开大学图书馆的实践为例,提出通过改进工作流程,从机制上严格把关,消除偏差,全面提升学位论文标准化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1.2 学位论文开发利用研究

杨奕虹等[6]采用文献计量方法,分析我国45万篇博士学位论文后发现总体被引率低,科研院所的博士论文不足25%被引;被引时间范围是10年左右,被引高峰年为授予学位后的第3年;在各学科门类中“教育学”被引论文百分比最高,“医学”被引论文百分比最低。耿小兵[7]对论文提交时间在1995~2002年范围内馆藏博士论文的数量、时间、类型及授予机构的分布状况进行调查统计,研究表明博士生对国内学位论文的需求量在趋势上逐年增长,且其需求除与其所学专业及研究课题有关外,还与个人文献利用偏好、自身文献信息素养以及所处的文献信息资源环境有关。罗凤平、崔绪美[8]立足于高校学位论文利用率偏低的现状,介绍了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位论文的管理与收集体制,提出了对学位论文资源建设开发利用的构想,促使学位论文的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1.3 学位论文版权研究

陈传夫等[9]分析了欧美高校学位论文版权归属与公开发布要求、交存学校的要求、作者授权高校利用的规定、允许高校授权开发机构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探讨了欧美高校学位论文开发利用版权政策对我国的启示;2009年分析澳大利亚数字学位论文项目、加拿大图书馆与档案馆、英国图书馆文献供应中心等学位论文基础上,建议我国学位论文开发利用时,完善作者授权、报酬支付、第三方版权和用户管理等内容。秦霞[10]分析了我国高校对学位论文的管理状况,指出我国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的乱象,通过分析确定侵权原则及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提出实现对学位论文的更好保护和利用的管理方法。楼婕[11]在抽样调查我国大陆地区高校学位论文著作权授权与使用情况后,认为我国学位论文著作权在使用授权书上具有格式合同双面性、学位论文著作权人界定不明确、授权内容过于模糊、转授权的规定不明确等问题,并在分析和借鉴我国台湾地区以及美国高校所使用的学位论文授权协议管理方法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学位论文授权机制的相关建议。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对学位论文收藏和服务机制、综合利用、学位论文版权等方面进行探讨,对学位论文收藏、开发利用以及学位论文的版权等方面研究较多,但对学位论文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保密的研究则不多。

2 国外学位论文的利用和管理现状

欧美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位论文收藏机构,并构建了多种全球性学位论文数据库,绝大多数为用户提供公益性服务,学位论文的版权非常明确,大多要求学位论文作者在一定时间后向公众开放利用。如,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学位络数字图书馆采用分布式的学位论文开发利用框架,包括澳大利亚、欧洲以及北美200多个会员单位,由会员单位对学位论文收集、整理、描述和储存,再由学位络数字图书馆提取收割元数据,汇总到统一的元数据库,并提供相关技术、标准与管理问题的支持,为用户提供免费的文摘和部分全文公益性服务;英国图书馆文献供应中心提供来自英国106所大学、美国和加拿大部分年限的博士论文纸质和缩微版本的文献传递服务,将学位论文分为没有购买限制、有一定购买限制、剑桥大学等三类,并提供相应学位论文版权的摘要和全文集中式服务。

2.1 美国学位论文利用管理现状

美国作为高等教育强国,学位论文的开发利用走在世界前列。国会图书馆与美国版权局和学位论文数据库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规定学生拥有学位论文的著作所有权,培养机构拥有学位论文的使用权,明确UMI负责收藏美国高校出版的数字学位论文,国会图书馆指定的收藏全美博硕士论文的分馆负责代理作者登记电子学位论文版权,统一加工各大学提交的学位论文信息,并收取一定的出版费用,通过PQDT(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s,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提供电子学位论文元数据和全文的商业性服务,结合非盈利的各种途径实现学位论文全方位的开发利用。

2.2 欧盟成员国学位论文利用管理现状

欧盟成员国强制规定学位论文的开放来促进学位论文的利用,但同时也非常注重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英国高校图书馆以发起馆或者协同馆会员参与方式[12],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位在线服务平台ETHOS提供学位论文存储、检索和开放服务,针对读者需求提供非营利性服务,学位论文开放程度和利用率都很高,明确学位论文版权归作者所有,通过授权或转让等形式促进学位论文流通和利用。德国国家图书馆是学位论文的收藏机构,基于开放信息仓储首创协议的电子学位论文加工,实现NDLTD(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is and Dissertations,网络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图书馆)论文数据库的数据交换,可以长期免费获取全文电子学位论文。

2.3 金砖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学位论文利用管理现状

金砖国家各自逐渐建立全国统一的学位论文服务平台。巴西已经建立巴西电子学位论文统一平台,提供学位论文全文获取;印度逐渐开始重视学位论文开发利用,1991年建立全国信息和图书馆网络学位论文库,收藏国内绝大多数高校博士论文,但还没有完全建成全国统一学位论文检索和开放平台;俄罗斯学位论文存放在国立图书馆,通过和作者、合作单位签订合同,严格遵守著作权相关法律明确版权,在论文制作过程中,采用国际博硕士学位论文图书馆标准和Dublin Core格式,注重学位论文电子化培训,学位申请人负责制作符合要求的电子学位论文,并提交给国立图书馆,各合作组织把本单位学位论文全文提交给俄罗斯国立图书馆,合作组织工作人员可以免费利用俄罗斯国立图书馆电子全文学位论文,各图书馆每年支付一定费用后也可以利用国立图书馆的学位论文库。

我国港澳台地区学位论文的共建共享服务体系分为高校系统学位论文数据库、图书馆情报机构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商业机构建设的学位论文数据库、数字化论文典藏联盟四个方面。

3 我国学位论文开发和管理现状分析

虽然目前我国有大型文献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商业文献数据公司收藏大量学位论文,但是没有一家能收录齐全全国学位论文的集中收藏机构。我国学位论文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呈现:收藏机构对我国学位论文收录不完整、我国学位论文被引用比例少以及学位论文涉及高端研究比例高。

3.1 我国学位论文分布和利用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是学位论文收藏和呈缴的基础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三家单位是全国性学位论文集合收藏单位。其中自然科学类寄送中国科技信息报研究所,截止2015年收录学位论文2838600篇;社会科学类寄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收藏自1984年以来社科类博硕士学位论文,建立相对应的文摘数据库;国家图书馆收藏8万多博士、1万多博士后研究报告和硕士论文,并编制《中国博士学位论文提要》,建立索引数据库。后来教育部建立面向全国高校师生提供中外文学位论文检索和获取服务的CALIS学位论文中心服务系统,收录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逾384万条,其中中文数据约172万条,外文数据约212万条。但这些论文法定收藏机构收集学位论文齐全率都没有超过90%。

3.1.1 学位论文收录和引用分析

本文以中国知网学位论文数据库为例,结合教育部每年授予学位论文统计情况,对我国每年授予研究生学位和可检索到学位论文数量进行对照(见表1)。

苏新宁等[14]通过对社会科学论文中引用文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学位论文的被引用数量占全部引文数量不到0.5%。最近又对我国某学术资源库进行了调查,其中收录的所有学位论文,在其资源库中被引用过的仅仅只有12.37%。即使引用学位论文,其数量也非常有限,导致学位论文把握学科前沿、文献信息量大、数据图表充分等诸多优点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1.2 涉及高端研究的学位论文分析

涉及高端研究状况的学位论文数量庞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位论文研究领域非常广泛,但主要集中在国家急需的高端前沿科学技术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国科技部门制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各类科技项目,目的是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坚持攻克前沿核心技术,抢占战略制高点;坚持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通过分析科技部网站收集的2010~2014年历年立项选题和项目指南[15],发现选题主要集中在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能源、先进制造、现代农业、资源环境、节能减排、现代交通、导航技术、海洋技术、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规划等方面,而公开的学位论文中涉及高端技术研究的占到1/3以上,研究内容大多涉及国家高端技术和国计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3.2 我国学位论文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截止2014年,我国研究生培养机构有830个,其中普通高校548个,科研机构282个,而普通高校中,军事、有国防生以及涉及军工技术的高校比例超过30%,科研机构中,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国家重大政策、军工技术的超过90%,这些研究生培养机构中相当部分硕士生、博士生直接参与国家军工、高新技术、国计民生、国家重大政策等方面研究,其学位论文可能涉及不同层次的安全问题,从中国知网收录的学位论文与我国每年授予的学位数量数据(见表1)可以推断,不适合即时公开的涉密学位论文每年几乎占授予研究生学位总量的近30%,这些学位论文需要相应的安全管理规范来保障。但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对涉密论文缺乏安全管理意识、没有系统规范的管理细则,导致涉密学位论文在有的环节没有得到真正的保密,甚至给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科技安全带来威胁。

3.2.1 学位论文的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目前研究生培养机构的图书馆常认为图书馆是向读者提供和传递信息的单位,学位论文保密工作大多流于形式,对学位论文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对待学位论文的态度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学位论文管理者根据自己主观意愿管理学位论文,例如负责提交和管理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没有签署涉密表和保密责任书,甚至有的涉密学位论文没有经过严格审核就擅自流通利用。

3.2.2 涉密学位论文界定不明确和密级设置不统一

不同研究生培养机构对涉密论文界定存在不统一、不全面的现状。虽然高校或者科研机构都制定了各自的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制度,对学位论文的范围和密级设置主要由学校和导师确定,涉密范围和密级设置过程中存在一定主观意识,存在将可能涉及国防科技项目的学位论文界定为密级公开学位论文的状况,为学位论文安全埋下隐患,有的为了逃避查重将非涉密学位论文界定为涉密论文,不利于学位论文流通。由于密级设置没有一个全国统一规范,导致涉密学位论文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3.2.3 缺乏涉密学位论文各环节的过程监管

在开题、写作、打印、提交、评阅、答辩、归档等各个环节中,涉密学位论文可能辗转不同工作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学位论文内容泄密,这些环节中对读者保密、定密、解密、归档等管理制度不规范,作为秘密载体的涉密学位论文,登记和利用管理缺乏严格涉密管理制度,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监管不力,都有可能导致的泄密。

3.2.4 学位论文版权管理不规范

目前我国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模式主要以“三方主体――两层授权”模式,首先由学位论文作者与高校之间签订学位论文版权使用协议,再由高校与学位论文开发机构签署学位论文版权许可协议。在学位论文版权管理方面存在学位论文版权协议签订不自由和不规范、对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人界定和转授权不清晰等问题。

学位论文版权协议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处于优势地位,版权协议主要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单方制定的条款,学生只有被动接受这些已经拟定好的版权协议,极易导致高校和科研机构过度维护自身权益,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国内不同研究生培养机构对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人归属规定各不相同,著作权归属主要分为三类:学生、学生和导师、学校。还有相当部分学位论文没有明确著作权的归属方,用学校作为著作权使用授权方,为学位论文开发服务和转授权等合法利用埋下隐患,也无法保障学位论文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4 我国学位论文开发利用与安全管理对策

我国学位论文是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努力的智慧成果,是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的重要文献信息资源。在大数据时代,要改善或者解决目前我国学位论文开发利用率低和缺乏有效安全管理的问题,不仅要充分发挥和挖掘学位论文的学术价值,而且要有配套的安全管理机制加以保障,建立和健全学位论文开放和管理体系,在安全前提下加强我国学位论文的开发利用,同时为学界提供独特的学位论文服务,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更好地促进国家社会和科技的发展。

4.1 加大学位论文利用和开发力度

增强学位论文利用意识,通过相应制度引导学位论文合理流通,集成国内学位论文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学位论文,明确学位论文版权后,明细高校和科研机构、著作者以及信息流通服务机构三者权责,建立全国统一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制定学位论文规范化采集、加工和利用的管理制度,搭建学位论文检索服务平台,为国内学界提供公益性学位论文知识服务。

4.1.1 形成我国全面统一的学位论文库

融合我国零散分布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图书馆、国家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等学位论文收藏机构,注重学位论文收藏的完整性,按照集中――分布式管理模式形成一个学位论文库管理和集成中心,充分利用分布式的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位论文资源,为学位论文流通利用提供便利条件,为国内学界提供高校学位论文利用的公益性服务。

4.1.2 提高学位论文开发利用意识

学位论文作为一种有价值的“灰色文献”,用户大部分被动利用学位论文,对学位论文开发利用意识不足,导致学位论文开发效率低。引导和鼓励学界开放利用公开学位论文资源,宣传学位论文开发利用的好处,增强学位论文开发利用,通过主动推送方式提供公益性服务。

4.1.3 通过知识服务提高学位论文利用率和学术价值

构建学位论文检索和服务平台,为学界提供高效的知识服务,提高学位论文利用率,建立学位论文共建共享网络平台,从知识服务角度架构学位论文的元数据交换集成和资源组合,通过学位论文实体和虚拟机构结合模式开展学位论文的知识服务,形成学位论文检索、知识发现、知识咨询等不同层次的服务体系。

4.2 建立和完善国家学位论文呈缴机制和格式标准

我国学位论文从收藏到服务过程中需要集成和规范已有的分散的学位论文库,形成学位论文提供基础单位和集中收藏单位两级模式,其中基础单位是分布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图书馆,负责收藏和集中提交本单位学位论文;集中收藏单位主要包括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国家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联盟机构以及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库有限公司等商业数据公司。国家学位办应联合全国学位论文提供的基础单位和集中收藏单位,同时结合国际上学位论文元数据和格式标准,指定我国学位论文提交元数据和格式规范,从学位论文提交、处理、服务等环节提供统一规范和要求,便于学位论文开放和流通利用。

为规范学位论文呈缴工作流程,提高高校和科研机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学位论文收缴管理机制是做好学位论文收缴工作的必要前提。学位论文收缴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学位论文密级评审;学位论文版权明确;学位论文电子版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审核;收缴学位论文纸本;纸本收藏、阅览服务;学位论文电子版发布;学位论文后期服务。

4.2.1 前期准备工作及学位论文电子版网上提交

收缴工作规范的制定、修改及帮助文档的准备;及时在图书馆主页更新相关规则及信息;对所有参与学位论文收缴工作的人员培训等,都属于前期准备工作。相关规范文档由培养单位主页或是高校图书馆主页发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负责学位论文在线提交,并与学校签订“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协议书”明确学位论文版权。

4.2.2 学位论文电子版审核及收缴纸本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电子版审核及收缴纸本学位论文是学位论文收缴工作非常重要的部分,是学位论文收缴工作质量的保证。学位论文电子版审核及收缴纸本学位论文部分的规范性文档包括:学位论文电子版审核规范、学位论文电子版审核的语言规范、学位论文纸本验收操作规则、学位论文纸本收缴工作服务规范。

4.2.3 学位论文电子版发布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机构拥有在著作权法规定范围内学位论文的使用权,其中包括:已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提交学位论文。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研究生上交的学位论文;为教学和科研目的,学校可以将公开的学位论文作为资料在图书馆、资料室等场所供校内师生阅读,或在校园网上供校内师生浏览部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向国家图书馆报送可以公开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数据库的建设和电子版的发布使作为学术资源之一的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交流更通畅快捷,更好地发挥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作用。

4.3 构建完善的涉密学位论文安全管理体系

4.3.1 增加对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意识

研究生培养机构是学位论文生产的基础单位,占有相当比重的涉密学位论文要求撰写的每个环节都有保密意识。高校和科研机构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明确涉密学位论文的重要性,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加强涉密管理人员的培养。图书馆管理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挑选, 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优秀人员承担;涉密学位论文在从开题、写作、评阅、答辩到保存的过程中,应明确各接触人的责任,涉密学位论文的写作学生、指导教师、评阅专家等相关人员都要做好保密工作。

4.3.2 明确界定涉密学位论文范围和密级

对涉密学位论文的范围界定是涉密学位论文安全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研究生培养机构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必备,该范围首先必须在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框架内, 构建学位论文涉密范围和密级评定管理规范,首先由学生和导师提出涉密学位论文评定申请,建立学生和导师负责制度,然后由国家安全部门和领域专家组成第三方评定委员会,对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涉密范围和密级评定(流程见图1)。最后根据学位论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家重大政策、国家商业秘密等方面评定,形成内部、秘密、机密和绝密等不同等级的涉密学位论文。

4.3.3 涉密学位论文在密级保护下开放利用

涉密学位论文虽然具有不同级别密级保护,但并不意味着不能开放利用,可以在相应密级保护基础上,通过一定权限和手续开放,有助于从系统角度把学位论文数据全部集中,方便对学术发展进行全面分析,发挥涉密学位论文的特殊价值。因此,对涉密学位论文开放利用同时需要有严格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制度进行保障,尤其是涉密学位论文解密后的管理工作, 对读者利用文献资源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涉密学位论文收藏机构和保密委员会建立动态的业务联系,实时关注涉密学位论文的解密期限, 对超过了保密期限的涉密学位论文应该转存到公开学位论文中,并在版权允许范围内在网上公开。确保在安全管理前提下,涉密学位论文为我国学界提供宝贵的学术价值。

4.3.4 构建涉密学位论文保存管理规范

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不同,其保存期限长短也不同,一般从几年到十几年不等,涉密学位论文保存是涉密论文所有环节中时间最长的,为了确保涉密学位论文安全管理,通过构建涉密学位论文保存管理规范,严格登记涉密学位论文,严禁擅自通过软盘、U盘、互联网使用涉密载体,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图书馆也需建立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制度,并另设专门的地方和专人负责保存,在保存过程中明确涉密学位论文的监督管理规范。

第11篇

国家安全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没有国家安全,国家的建设将无法保障,国家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也将不复存在甚至会产生倒退。只要民族国家存在,维护民族、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安全是永恒的历史课题。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大学生是促进国家发展的宝贵资源,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至关重要。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整个民族未来的价值走向,当代青年的国家安全观如何直接影响到当前及今后的国家安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局势的变化,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理念、内容和方法,以适应国家安全形势的需要。用最新的最先进的理论观点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的重要体现。

一科学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内涵

国家安全观是对国家安全问题所持有的基本看法、态度和观点,在国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内涵。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总书记对我国国家安全形势作了概括: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2014 年4 月15 日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念,他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1]

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的综合性和整体性。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学教研中心主任刘跃进认为,“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总体”的广泛性、丰富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安全要素更加全面。安全的内容由传统的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和军事安全拓展到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诸多方面,体现了国家安全的整体性。国家安全的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其中政治安全是根本,军事安全是保障,经济安全是基础,科技安全是关键,并融合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诸要素。

人民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宗旨。一切为了人民是我们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民安全,让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2]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提出在国民安全问题上,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大学生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也是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后备人才,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对全民进行国防教育的重点。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安全观的继承和发展。有学者认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应该是一种强调当代国家安全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更有利于对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有利于现实中的国家安全治理。[3]

二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紧迫性

综合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当代大学生国家安全素质以及当代大学国家安全教育现状等多种原因,笔者认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统领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非常紧迫。

1 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当前国际形势的紧迫性均有重要论述。今天的世界仍然没有走出2008 年的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的影响,整个世界未能逃脱经济放缓的命运。2009年以后全球进入动荡、变革、调整的“后金融危机时代”。伴随经济危机发生的是政治纷争、军事冲突不断,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交织互动,国际安全态势扑朔迷离。[4]同时,中国周边问题不容忽略,如海洋争端、朝核问题等都是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我国几代领导人都曾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不称霸,中国走的是和平发展道路。但某些国家并未放弃遏制中国的图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为世界作出了积极贡献,西方国家虽然看到了这一点,但他们仍然潜在认为利益不断拓展的中国会抢占他们的资源;认为强大起来的中国会颠覆他们主导的国际秩序,掠夺他们的既得利益和战略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还意味着非西方文明、非白色人种、非资本主义制度的胜利,这是西方不愿意、也不甘心看到的结果。因此,中国招致包围、遏制、敌视既在意料之中,又符合西方逻辑。[5]中国理应居安思危,这既是对本民族负责也是对世界负责。

2 部分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缺失和相关知识缺乏从当前大学生整体情况来看,大学生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热爱祖国,有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远大志向。但另一方面部分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缺失和相关知识缺乏,对我国面临的各种威胁认识不够全面。近期媒体报道,部分境外组织将目光瞄准大学生。极少数大学生被境外组织利诱策反。据媒体报道,同一境外情报机构近年针对中国大陆学生实施了数十次网络策反活动,境外间谍以金钱诱使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甚至中学生参与情报搜集、分析和传递。来自权威消息源的案例显示,多数学生在网上求职或网聊过程中被境外间谍盯上,他们最初提供信息时并不知情,但部分人在觉察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仍因贪利而持续配合,甚至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理。[6]这类现象充分暴露了极少数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淡薄,在较长时期的和平环境下,少数人放松了必要的警惕。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帮助他们明辨是非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责任。

3 意识形态的斗争更隐密且将长期存在较长的和平时期容易使国人产生精神懈怠,尤其在意识形态领域。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有些人已经淡化了国家观念,有的人认为爱国主义过时了,这种观念是极端错误的。与此同时国外敌对势力并未放弃对中国的西化分化图谋,通过文化输出以及互联网将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强加于人,同我们争抢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境外机构甚至直接在境内寻找代理人进行各种渗透和破坏活动。近期媒体报道有高校教师食国禄、忘国恩,利用课堂宣扬分裂思想,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破坏团结统一局面,受到法律的审判。同时今天的价值观念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造成冲击,易引发政治认同危机。因此,大学国家安全教育应引导大学生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待和分析当今世界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及其实质。

用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也是全民国防理念的必然要求。据军事媒体报道,近年来一些地方军事设施安全环境逐渐恶化,军事设施遭到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有农民擅自在某部附近修建滑翔机起降跑道,有公司在营区附近修涉外五星大酒店,影响安全保密,违章建筑使雷达阵地效能下降,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干扰破坏了正常军事行动,损失不可弥补,也反映了部分公民和法人国防意识淡薄,全民国防理念在少数人心中荡然无存。

三以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构建充实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

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分内容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中的爱国主义、新的国家安全观等内容有所涉及,但内容相对简单,相对当前形势发展和理论创新有一定滞后性。因此迫切需要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念来充实国家安全观的教育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

1 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的国家安全观有一个不断演变发展的过程。总体来讲经历了由重传统安全到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并重的发展变化。当前的重大理论创新就是总书记在2014 年4 月15 日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他提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用最新的理论引领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未来的建设和接班人。只有未来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起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得到最可靠的保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想才能真正实现。

2 树立爱国主义信念,自觉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

通过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时代价值教育来培养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帮助他们树立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只有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才能自觉抵制各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才能自觉同破坏团结统一的言行划清界线并与之斗争。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动力。没有爱国主义信念就无法真正将爱国情怀转化为爱国动力和爱国行为。在和平时期最大的爱国就是全身心投入国家的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3 加强历史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志强调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历史意识和历史感的缺失易形成错误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甚至会出现信仰危机。加强对大学生的历史教育,对于凝聚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身份认同,强化其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有着重要意义。[7]每一代青年都有他们的历史使命,通过历史教育可以增强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当代青年的历史使命就是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4 进行国家安全相关知识教育和爱国主义警示教育,做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人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总体上已经历了几十年的和平时期,这为中国和平崛起提供了重要机遇,国家安全之弦也因此在有些人心中开始松懈。“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通过爱国主义教育让大学生了解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在生活中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不做国家安全知识方面的文盲。通过当前国家安全形势教育,爱国主义警示教育,让大学生充分了解当前国家安全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分析和认识一些社会现象,增强大学生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能力,做维护国家安全的真正主人。

5 进行国家安全法制教育,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道德和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的两种基本手段。在法律方面,我国除《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的内容外,还制定了一批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法规,如《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教育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法》《兵役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法律义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国家安全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依法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同时我们要引导大学生树立国家安全自信,对外我们不惹事也不怕事,对内要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及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要相信中国共产党有能力带领中国人民维护国家安定团结,并且有能力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有所作为。

四改进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方法

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应根据当前的教育现状和学生的需求,以提升教学实效为重要目的。高校国家安全教育总体思路应是主渠道和多渠道并行。主渠道就是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阵地的作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适当突出爱国主义教育。思政课教师作为教育主导应首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中适当加强国家安全知识的传授。除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几门主干课程的作用外,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形势政策课形式、选修课的形式等方式对大学生开展国防安全教育。

所谓多渠道,是指除课堂讲授以外可以通过国防教育专题活动、开展国防教育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进行课堂外的延伸教学,通过感性教育强化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比如高校可以通过举行国防知识竞赛来促进知识的巩固和学习,还可以开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社会历史资源,让学生在参观场馆、倾听讲解中去感悟和学习。各省市地区都有国防教育资源,大学应努力发掘并充分利用大学周边资源进行实践教学,如武汉市有许多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包括辛亥革命纪念馆、中山舰纪念馆等。通过参观学习,可以让学生更直观的了解历史,获得心灵的震撼,增强爱国情感。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通过网络平台传递“正能量”,或通过负面事件对大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因此学校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网站,链接相关权威资源,便于学生自主学习。在网站内容上可以开设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国防知识、国家领土与安全、经济文化交流与安全、先进人物事迹等教育网页,还可开设论坛聊天、相关录像与影视等,用以正面引导大学生的国家利益思想与观念。[8]

此外,还要善于利用重大时事契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如针对钓鱼岛问题、南海争端等问题,引导学生理性爱国。同时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要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多做调查研究,通过问卷、座谈、个别交流等形式多渠道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参考文献

[1]新华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N].人民日报,2014-04-16.

[2]马占魁,孙存良.人民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宗旨[N].光明日报,2014-05-31.

[3]范传贵“.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之背后深意[N].法制日报,2014-04-21.

[4]张丽.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安全结构新变化与国家安全战略[J].国际安全研究,2014(2).

[5]王志军,张耀文.西方安全战略理论评析与借鉴[J].和平与发展,2014(1).

[6]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507/c1001-24984666.html[OL].

第12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思考研究安全生产若干重要问题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总体工作部署,深刻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形势新任务、新矛盾新课题,通过开展深入研究,理性思考,把握特点,探索规律,推动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建立安全监管监察长效机制,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论文选题的参考范围

1.巩固发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成效。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哪些特点;取得哪些切实成效;还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改进提高;今后的督查工作如何进行。

2.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途径,也是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如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如何使这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3.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如何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通过什么方法和途径,才能保持高压态势,并使安全生产工作常抓常新;北京奥运会之后以及下一阶段,如何有效防止事故反弹。

4.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怎样形成强大的舆论环境,凝聚全党全社会共识,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5.抓好煤矿这个重中之重。如何贯彻落实太原“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和辽宁“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继续整顿关闭不合法、不合格的小煤矿,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

6.抓好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基本思路和要点是什么;当前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7.探索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监管。如何通过普查、评估、会诊等方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监管监察工作重点;如何强化责任,逐级落实责任,确保监管监察到位。

8.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近年来队伍建设的基本经验、最大教训是什么;采取哪些得力措施,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这个“龙头”摆起来;如何提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9.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如何才能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10.加强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体系,当前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如何建立健全与安全监管监察繁重任务相适应的执法队伍。

11.完善执法手段和途径。现阶段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有哪些手段和途径,如何用好这些手段和途径。

12.加强和改进联合执法。采取哪些办法,才能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提高联合执法的效率效能。

13.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目前存在的突出矛盾、主要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如何建立促使“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

1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从生产三要素(劳动场所、劳动工具、劳动者)分析,目前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15.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治标包括哪些内容;治本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才能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16.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如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采取哪些行之有效措施,推动指标体系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17.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从哪些环节着手建立长效机制。

18.支撑体系的构成。支撑体系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由哪些子体系构成;支撑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当前要突出抓好的工作是什么。

19.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的职能任务是什么;如何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发挥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如何建立强大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专家的作用;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的主攻方向和技术进步的重点是什么,*年和今后两年要在哪些重点课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0.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应着力抓好哪些环节的工作。

21.发挥协会和事业单位的作用。协会和事业单位如何服从服务于安全生产这个中心,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任务开展工作;采取什么办法措施,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督查检查、评估评价、普查调查、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22.利用好外部资源。如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论文的基本要求

1.以上所列22个论文选题为参考范围,可在此范围内根据研讨需要自定题目,但要紧紧围绕所列研讨方向。

2.论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体现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理论水平,又要理论联系实际,回答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增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论文要紧扣主题,观点正确,思路和逻辑关系比较清晰,语言比较精炼,力求数据准确,列举事例具体,分析问题深入,善于抓住本质,把握规律性。

4.论文个人或集体署名均可,字数在3000字左右,请于*年8月底前,将论文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来稿请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四、论文的组织与评选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总局办公厅、政法司、协调司、监管一司、监管二司、危化司、人事培训司、直属机关党委和煤矿安监局综合司、安全监察司,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政法司负责。

2.论文的组织、推荐工作,分别由各单位负责。征文期间,各单位推荐稿数不限。

3.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获奖论文将汇集成册,编印《安全生产优秀论文集》,并予以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发动,积极参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论文征集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