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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业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29 18:21: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行业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行业管理办法

第1篇

一、实施税源分行业类管理的背景

为了解决税收管理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区地税局于*年10月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度实施后虽然相对减少了税收流失,对增加税收收入也起到了明显的保障作用,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管理人员少、管户多、职责多的条件限制,辖区范围内的税源管理要想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面临不少困难。从以下几方面管理现状就可见税源管理不到位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人手少、管户多,管理力量明显不足。*区地税务局是南宁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管户最多、税收收入最多的一个城区局,全局管辖纳税户19918户,其中各类企、事业单位14097户,个体工商户5821户,划分为税源一、二、三个管理股,税收管理员有45人,人均管户将近500户。目前,除税源管理一股按自治区地税局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的要求人均管理重点税源户30户以下外,其余两个税源管理股人均管户均过百户,甚至过千户,其中:税源管理二股有干部职工22人,管理非重点企业11943户,人均管户近600户,最高人均管户达到一千多。由于人少、户多、事杂,税收管理员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和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管事不管户,工作中多以被动应付,难以对税源实施有效控管。

(二)实行税收管理员划片管理,管辖片区内各行业统管,纳税人类型不同,管理上的差异很大,要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就必须成为全能型人才,对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要求高,加上税收管理员对各行业的情况难以全面了解,不利于落实各项管理要求,规范行业税收管理。

(三)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对重点税源实施单一重点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部分非重点户、重点行业和重要部位及环节的管理,造成对重点税源户以外的税源管理理念和方式仍然十分粗放,管理不到位。

(四)信息支撑不够,缺少管理员工作平台。尽管近年来各级地税机关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实现了从纳税登记、税款征收到税款划解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的信息数据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没有建立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有效的税源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和引导机制也没有完全确立起来。

(五)行业间的税负不公平。实行纳纳税人按片管户管理以来,由于每个税收管理员都或多或少地管理不同行业的纳税户,管理员素质高低不齐,造成相同范围内同等经营条件下同行业纳税人的税负难以体现税负公平。

(六)难以对管理对象开展有针性的纳税服务及税收管理。对各行业实施分散管理不利于统一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统一政策咨询口径,也不利于区别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方式实施纳税服务。同时,由于实施分片管理,会只注重片区内的普遍性管理,造成管理没有针对性,管理效果不突出。

二、实施税源分行业类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积极探索,做好行业分类管理准备工作。为推动分行业税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地税局广泛开展工作调研、借鉴取经和集思广益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源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辖区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确定实施税源分类管理的工作思路是:力求先从部分行业突破,积累行业管理经验,找出行业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制定相应管理办法,逐步规范行业管理,为全面推行行业分类管理奠定基础。明确分行业先进行分类管理的原则为:按部分行业分类和按片分户管理相结合,以按行业为主,分片(户)为辅,分户到人,分组管理,突出重点,规范行业,抓大控中管小。

(二)科学分类,实施按行业税源管理模式。因地制宜,选择辖区相同或相近有代表性的行业,分析行业特点,研究薄弱环节和问题所在,对管辖区内地方税税源实行按行业类和按户管理相结合,针对不同行业确定不同的管理重点。结合税源管理结构和现状,将各税源管理股所分管的纳税人分为A、B、C三个类别,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目前初步形成的分行业类管理基本格局是:

1、税源管理一股:将管辖的826户纳税人进行归并分类,实行按组分行业进行管理,具体划分为:房地产行业499户,建筑安装及重点工程项目行业54户,饮食娱乐行业57户,商业117户,服务业99户。

2、税源管理二股:由于人员缺乏和管理员素质以及行业规模小,户数多等原因,我们的行业分类基本按大类或相近归属进行,没有做到更细。具体为:饮食、娱乐、宾馆行业501户;建筑安装(包括外来报验建安168户)1678户;货物运输、进出口40户;物业管理部门214户;广告、、租赁业840户。各管理组根据自己的管理对象具体再划分行业小类,建立分户台帐。主要是根据行业分类来进行,这样既便于税收管理员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管理侧重点的差异有效地开展工作,也方便对同行业同等类型纳税人相关信息的横向比较。除上述行业外,其余的纳税户按片分户管理。

3、税源管理三股,由于管理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并实施委托城区代征,主要是采取划片管理方式,同时突出对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饮食娱乐行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加强行业分类管理。

(三)对税源管理各股的管理员管户及分组进行了重新划分和调整。结合本辖区税源变化特点,根据纳税人登记类型和管理方面要求的不同,按照人员数量、管户多少、地域大小,在各股设置了行业管理组13个,并按照干部的能力、专长、工作经验等,合理调配征管人员;在“按行业分户”管理税源的基础上,还实行了“按行业分组”管理,每个专业组还确定了管理小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税源管理工作。

(四)建立适合分类管理的岗责管理体系,明确行业分类管理的职责和要求。为确保税源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运行,组织人员制定了《*区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配合分类管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明确税源分类管理对各税源管理股及税源岗位的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步骤等基本职责,分别根据三个税源管理股所管税源的不同特点制定出《税源分类管理考核指标》与分类管理办法进行配套运行,为分类管理顺利实施打下制度基础。

(五)创新管理手段,分步推进分类管理工作。在分行业管理实施的初级阶段,考虑新办法不断完善需要,针对税源管理基础需要一个逐步提升过程的现实问题,在实施办法中明确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工作与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各类考核指标分阶段进行考核,按年分类划分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及标准组织修订,逐步补充和完善考核指标及标准。注重结合重点税源管理,创新管理手段,抓住占全局收入总额71.5%重点纳税户的管理主动权,对重点纳税人分行业实施管理并采取了全程服务、跟踪管理、多级监控、“一户式”档案管理的办法,在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税源分析等方面量化考核指标,加强税负监控,同时要求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税源户提供纳税申报、纳税辅导等全程优质高效的服务,将被动式的管理变为主动式服务。针对中小税源类纳税人面广、户多、税源小、财务核算不规范等特点,分行业实施精评细管,异常申报挤水分,在税源管理上侧重于对纳税人税款申报缴纳、发票使用、户籍税源变动等情况监控,通过勤下户、细调查解决纳税人低税申报、无税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有选择地量化对纳税人的申报率、入库率、欠税管理、发票检查、票税比对、户籍管理的考核,通过分步增加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标准的方式,逐步提高征管质量。

三、实施税源分行业类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税源监控能力提高显著,收入增长明显。实施按行业分类管理模式以来,能更好地掌握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通过管理员有针对性地管理,大大提高了税源管理质量,为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为组织收入提供了较为准确的税源,二是对收入任务的预测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对年度收入任务的分配更加切合税源实际。行业分类管理实施以来,特别是*年9—10月,分行业管理的税收收入增长加快,其中:房地产行业实现地方税收10036.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57.34万元,同比增长105.7%;饮食娱乐行业实现地方税税收281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8.29万元,同比增长14.13%;建筑安装行业实现地方税收91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22万元,同比增长53.4%,其他行业收入较*年同期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是做好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人手不足是各基层单位普遍面临的问题,通过按行业分类管理税源模式,把有限的人力资源,合理分配到各个行业,大大优化了人员配置。尤其是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安排业务熟、素质好的管理员进行管理,提高了管理的深度和质量。

(三)管理趋于精细,征管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对重点税源户实行分行业管理,便于更准确地掌握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现在各行业税源业户征管底册清楚;各行业重点税源户和监控户情况清楚;税收对比增减原因清楚;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利润水平、税负水平清楚。分行业管理后,由于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变得较为单一,减轻了管理员的工作压力,使管理员有较多的时间下户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从而对该行业的税收前景分析及收入的预测更加准确。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款按期入库率达100%,基本实现当期无欠税,申报准确率100%,零(低)申报率较*年同期明显下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程度大大提高。

(四)促进纳税服务渠道延伸和拓展。通过分行业实施税源管理,让税务机关更易了解和掌握同行业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对纳税户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个性化的服务,便于统一税收政策执行标准,尤其是结合开展行业纳税评估,从评估单个企业中发现行业存在的共性管理问题,以便及时对整个行业纳税人进行自查完善,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服务,按行业开展的纳税服务趋于多元化和个性化,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税源管理水平。

(五)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管理成本下降。根据行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对同行业纳税人采取相同或相近的管理办法,提高了管理经验的应用价值,也减少了重复劳动,有效降低税收管理成本,如通过对饮食娱乐行业实行行业税源管理,*区地方税务局管辖的饮食娱乐行业企业纳税人有416户,管理人员5人,相对实施分行业管理前减少管理人员23名,但对饮食娱乐行业的管理质量没有下降,饮食娱乐行业纳税户税款按期入库率达98%,比上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申报情况以*年9、10月为例,餐饮业申报率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31.18%和18.32%,娱乐业申报率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19.39%和18.24%,零(低)申报率也较*年同期明显下降,饮食娱乐业纳税户的纳税遵从度得到逐步规范和提高。

(六)提高税收执法的公正性、透明度。根据行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把个案分析拓展为行业性分析调查,从中发现共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了行业性税收管理办法。发挥了以控促管、以评促管的作用。行业性分类管理的实施,不仅堵塞税收漏洞,增加了税收收入,把握了同行业间的真实情况,增强了税收信息的可比性,为行业管理平衡发展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执法环境。

(七)税收管理员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素质得以锻炼和提高。实施税源分类管理以来,*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股的税收管理员主观能动性明显增强,在*年的纳税评估工作中,各行业管理小组均能对所管行业提出符合实际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和实施行业纳税户纳税评估,其报送参评的纳税评估案例分别获得了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比二等奖和三等奖各一名的好成绩。

四、进一步深化税源分行业类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科学符合实际的分行业类标准和体系。一是依据行业内在规律和行业规模,分别确定大行业、子行业标准,并分A、B、C三级确定重点管理行业;二是对分类管理中确定的重点行业,分行业设立不同的管理组,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门管理,探索建立条块结合的税源管理体制。

(二)结合纳税评估管理手段,建立并实施分行业的纳税评估管理工作标准和机制。一是按行业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指标和标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不同行业的数学模型,并根据数学模型进行专业评估;二是设置专业纳税评估岗,增加专业评估人员,专职负责行业评估模型和行业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完善行业信息的采集,并定期对行业评估的综合情况进行分析;三是建立分行业纳税评估工作流程和规范,分行业制定评估计划和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以分行业类税源管理为导向的税收管理员平台,通过管理平台实现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重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流程,最终实现重点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同时,要探索建立行业税源管理电子档案,形成信息化加专业化有机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第2篇

关键词:基层国税;征管;基础;制度;机制;措施

一、夯实征管基础

1.强化户籍管理。要对所有纳税人建立“一户式”征管档案,并按行业进行归类,以年度为单位汇总装订,深化档案信息的增值利用。制定相关的户籍管理办法,以外部信息系统、税码共享系统、纳税人身份识别系统等为依托,充分利用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外部信息比对,组织分局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加强清理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现象。

2.完善岗责体系。要按照“分工协作、分权制约、职责清晰、工作量适度饱满”的要求,以信息管税、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内控预防和纳税服务为重点,将具体业务事项进行一一分解落实。要探索税源管理团队模式,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松散型税源管理风险分析团队和风险应对团队。强化县局实体化职能,积极组织参与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纳税评估、所得税汇缴等工作。积极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覆盖县局、分局二级团队的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税源管理专业化运行体系。

3.提升队伍素质。要以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落实为基础,以业务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为目标,建立教育培训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大教育”格局。定期邀请专家到局授课,建立机关科室师资骨干到基层单位开展巡回式、手把手培训授课和基层单位师资骨干跟班学习制度,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基层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完善征管制度

1.实行分类监控管理。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制定行业管理办法,探索实行专业化管理。要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监控,实时采集企业生产数据,按照投入产出法,测算实际产量,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对比,计算两者差异,促进行业税收的大幅增长;要结合行业自身的特点,多角度采集生产要素信息,研究制定行业税收监控管理办法及其评估模板,定期盘查入库出库,实施“以存控销”,提高行业监控效能。

2.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要在抓好增值税这一主体税种的同时,以亏损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行“所得税最低税负率预警”管理模式,不断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建立亏损企业台账,定期到企业解生产经营状况,定期采集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第三方涉税信息,密切掌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税源变化及税款缴纳等情况。对县域内重点税源企业、新办企业、连续亏损企业,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3.强化纳税评估和稽查。为弥补税源不足的缺口,同时也为解决分局征管力量不均衡、单独评估难以取得实效的问题,可以探索制定稽查与评估结合互动办法,将评估和稽查工作相结合,以预警评估系统为切入点,抽调业务骨干,按照“集中调帐,集中检查,集中定案”的要求,综合采用预警值分析、同行业数据横向比较、历史数据纵向比较、与其他税种关联性分析、主要产品能耗物耗指标比较分析等方法,对疑点企业进行“解剖式”评估,符合稽查移交标准的及时进行移交。

三、健全征管机制

1.实行上下联动。以县局为主导,分局为主体,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根据各级不同的职权范围,明确不同层级的税源管理和内控预防职责。县局负责布置专项评估和专项检查任务,组织开展税源管理质量讲评,对各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分析,进行“一案双查”。分局负责具体税源管理任务的落实和反馈,总结并提报征管制度修改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降低潜在执法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把县局内控要求和责任落实各环节。

2.密切横向互动。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科室的紧密协作,要确定联席会议制度。会议重在组织各科室交流各自的工作信息,查找税收征管和内控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将联席会议纪要作为督办单。进一步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横向互动机制,密切管、析、查、评之间的衔接,真正实现以监控采集信息推动分析,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促进稽查、以稽查促进管理的良性互动,提高征管整体效能。

3.强化部门协作。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加强与工商、地税、质检和公安等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走访座谈、情况通报等形式,随时掌握涉税信息采集及应用情况和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拓展信息共享渠道,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格局,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和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创新征管措施办法

1.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可以探索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县地税局、财政局研究开发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软件,在县政府政务网设立专页,所有部门定期上传信息,有效地解决综合治税部门信息采集渠道不够畅通,采集面狭窄,采集手段落后的局面,缩短信息采集处理周期。

第3篇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目标,是针对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管理特性和服务需求,实施差别管理,建立管理目标细分、管理内容全面、管理方法有效、管理手段先进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制,增强税源监控能力,优化纳税服务,有效降低税收管理成本,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第三条根据企业规模、纳税信誉、财务会计核算等情况,对我区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A、B、C三类。

(一)A类纳税人为重点税源企业。是指纳税贡献大、财务核算健全、依法诚信度高的企业。

(二)B类纳税人为一般企业。是指重点税源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三)C类纳税人为核定征收企业。是指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中规定应采取核定征收的企业。

第四条分类认定标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实行A类纳税人管理:

1.已取得A级(含)以上纳税信誉等级的企业;

2.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

3.年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额100万元(含)以上并已列入省局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

(二)除A、C类纳税人,均为B类纳税人,即一般企业。

(三)经营规模小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为C类纳税人: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4.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5.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准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6.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7.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申报的;

8.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不列入C类纳税人管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非增值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凡符合C类纳税人管理条件的,均应作为C类纳税人管理。

第六条认定时限

(一)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管理分类认定工作应于当年3月底之前完成,特殊情况的,报区局局长批准后,可延长两个月;2006年的认定工作可于2006年6月15日前完成。

(二)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后3个月内完成类别的认定工作。

第七条认定程序

(一)新办企业由税收管理员对本企业该年度能够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进行预测,结合建账建制、财务核算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填列《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审批表》,下同)。认定表项目中1-7项均合格的,可认定为B类纳税人;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实行C类纳税人管理。

(二)非当年新办企业由税收管理部门根据企业以前年度的汇算清缴、日常管理情况中掌握的情况填制《申请审批表》,对照类别认定条件确定其具体管理类别,同时附列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调查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对实行C类纳税人管理的,需经区局审核批准。

(四)纳税人对其企业所得税管理类别的认定、应税所得率的核定等事项有争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确定是否调整或重新核定。

第八条升降级管理

为规范企业建账建制,促进企业加强财务核算,对A、B、C、类纳税人实行升降级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类别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在一个年度内一般不得变更。

(二)企业因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情况发生变化,经税务机关审核确实符合升级条件的,税务机关可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之前,经审批按升级后的类别实施管理。

(三)对主管税务机关认为不符合原认定类别条件需降级的企业,经审批按降级后的类别实施管理。

(四)A、B类纳税人若不符合原认定类别条件的,一经查实,可随时降级。年度中间改变管理类别的纳税人,其新类别的实施应追溯调整到所属年度的1月份开始。

第九条A类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措施

A类纳税人以管户为主,积极倡导优化服务,加强税企之间的信息互通,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

(一)建立税企联系制度,每季下户不少于1次,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及时帮助解决纳税人涉税疑难问题。

(二)通过调查了解采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产品结构、财务管理信息,及其能耗、物耗变动区间的管理信息,及时做好相关台账的建立与维护,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发生的与税收相关的重大经济事项,特别对企业发生投资、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涉税事项,要分析判断其实质与适用税收政策的准确性。

(三)按季(年)开展税源分析和预测,加强经济税收的联动分析。

(四)在审核审批环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权限、时限,加强财产损失、管理费、投资抵免、减免税等审批审核事项管理。

(五)对年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1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企业,由各分局(科)按季填报《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情况调查表》,对增减变动率在30%以上的企业进行逐户分析并于季末上报区局。

第十条B类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措施

B类纳税人以管事为主,以行业管理为重点,以纳税评估为手段,强化税源监控:

(一)加强申报资料的审核分析。在纳税申报环节,督促新办企业、亏损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加强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等有关凭证关联度的审核,特别是零负申报企业应作为审核的重点,对长年微利或连续两年零负申报的企业进行重点纳税评估或纳入日常检查范围。

(二)分类管理基础上,探索建立分行业的征管模型。要积极探索,完善行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对带有普遍性、社会广泛关注而又不便征管的行业,制定企业所得税分行业管理办法。

(三)强化后续管理。对各类税收优惠事项、税前扣除项目要求逐户建立台账,同时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对各类备案事项应做好事后审核,对应备案而未备案或虽已备案但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以及企业税务处理与税务机关审批不一致的涉税项目,应及时责令纳税人纠正。

第十一条C类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措施

C类纳税人主要围绕督促纳税人正常纳税申报,调查了解生产经营范围,加强计税依据的管理,分析查看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纳税申报的随意性,逐步引导企业向查账征收方式转变:

(一)C类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坚持一户一核,一年一核。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不能低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38号文件规定的不同行业应税所得率的下限。

(二)对C类纳税人应加强日常巡查,分析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为鉴定其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提供依据。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纳税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利润水平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类逐户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税所得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其应税所得率。

(三)在申报管理环节,实行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做好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对实行按销售收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要强化对营业收入的监控。

第4篇

一、根植地方经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映经济。经济发 二、立足科学管理,全面提高管理质量

(一)扎实做好税收基础工作。加强户籍管理,积极推动与工商、地税、统计部门的信息比对;加强发票管理,细化发票管理办法,以票管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审批管理和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管理,尤其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及异常发票的审核检查,拓展税控覆盖范围。

(二)实施税源科学管理。实施税源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实行重点监控,对零星税源实行源泉控管综合管理,对非常规税源实行跟踪监控定期清理。一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二是加强对“五小企业”、专卖店、总商、药店、大型超市、摩托车、建材等进行专项检查,继续摸索棉花加工销售、服装生产加工、摩托车销售、石料等行业管理经验办法并逐步推广;三是加强对个体双定户管理,提高个体工商户达点率。

(三)强化税收分析,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深化税收宏观分析,改进税收预测方式,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认真抓好月度、季度和年度收入分析工作,把握税源管理重点和潜力;注重税收微观分析,利用微观经济和税收数据开展针对企业层面的微观税负分析。税收分析的重点应放在重点税源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上,分析其税负率以及各项指标的变动状况,通过时间上的纵向比较,行业上的横向比较发现问题;做好税负综合分析,宏观税负分析与微观税负分析相结合,将税负明显偏低的企业提交管理部门进行纳税评估。要将税收分析环节前移,将经济税基纳入到税收分析中来。

(四)提高信息化程度,实行科学兴税。强化信息数据的应用意识,提高数据的分析应用效果;整合现有的各类应用系统,强化数据查询功能,尽可能满足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的工作需求,促进机关上下和系统内外的互动交流;做好金税三期的准备工作,优化税收管理流程,逐步实现认证、报税、申报比对、缴税、入库等办税事项网上办理;充分利用好“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平台,加强征收、管理、稽查、综合业务指导和信息安全维护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管理合力,使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反馈、纳税评估监督、税务稽查追究四个环节形成一个有机的管理链条。

(五)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考核。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原则,科学划分岗位职责,重组办税流程,细化、量化服务内容,形成清晰的岗责体系,将每一个细小的服务事项都落实到具体岗位上;实行严厉的问责问效制,按照“违规即追究、失职即问责”的原则,出台问责问效管理办法,解决税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实施严明的业绩激励机制,每季度实施一次“季度之星”评比,评比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以此激发干部提高服务质量的主观能动性。

(六)建立节约型机关,体现节俭办税。节俭做好公务接待,出台节约用电用水、节约办公耗材、节约使用车辆和电话费用的规章制度,要在全局形成“节约资源,人人有责”的良好道德风尚;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支出管理,跟踪核查经费支出情况,实行财务指标限额制;增强节约理财意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三、以完善纳税服务为核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上求一个“简”字,在办税时间上求一个“快”字,在服务质量上求一个“优”字,在纳税服务上求一个“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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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一、个体税源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现状

1、税收管理员有管理职责而没有尽力、用心观察做好税源分析,造成税负不公的现象,仍有少量的税款流失。由于起征点二次提高后,我县的个体纳税户数大幅度减少,对个体税收征管产生巨大影响。同时,经营者又不建账,其营业额是否达到起征点。税收管理员按照《征管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十堰市个体工商业户税款核定管理办法》规定、《房县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操作办法》、《民主评税操作办法》,确定所调查的行业类别、要素数量、核定标准、调整系数等。通过调查,把信息的采集数据,以电子定税测算为基础,采取保本倒算等8种核定方法的定税管理模式。三年来,达到起征点双定户从197户增加到548户,月定税70773元到17.68万元。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征管的问题。有极少的税收管理员,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不严格执法;采集数据不细心,不准确;管理工作有职责却没有尽力和尽心;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比如,某纳税人已是达点户,不必再调税了。再者,不搞税源分析,税源分类管理,也没有与同行业、同地段相比较,从而造成税收征管税负不公的现象,有少量税款流失。

2、税收管理员工作不廉洁自律,“关系户”不能彻底铲除,还有一部分税款的流失。由于税收管理员长期在基层工作,县城范围太小,无论怎样调岗、调动、轮岗进行换位,在我国根深蒂固“人情关系”味很足。纳税人千方百计的找关系,托人情;而税务干部生活不是在“真空”,也食人间烟火。这样,极少税务管理员在采集信息数据时,人为的在定税做了“手脚”,从而在上下领导层次为纳税人美言、说好话,导致分类管理税负不公的现象偶尔的发生,极少的税款不能入库。

3、税源管理观念的误区。税源管理的地位举足轻重,但从目前情况看,税源的管理工作仍缺乏足够的重视。表现为税源没有专人管理,税源档案资料不齐全,税源生产经营情况不明等等。税源管理不仅包括税源的日常检查、税源调查、分析预测,还包括对纳税人健账、税法的宣传、辅导、培训和普法教育等内容,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机制。

4、税源管理监控手段滞后。尽管近年来税务系统不断加大对计算机硬件的投入,实现了从纳税登记、税款征收到税款划解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的管理工作基本上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发展变化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

5、财务核算不健全。纳税人通常建的是“流水帐”、“包包帐”,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账目混乱,凭证、账簿残缺不齐,税务机关很难核实其真实收入。有的干脆不建帐,使税收难以核定,从而人为地增加税务部门管理的难度。

6、个体税收查处措施难以执行到位。个体户经营活动不规范,小门面大仓库,货物存放地比较隐蔽,仅在经营场所难以掌握其全部生产经营情况,进入住所或其它地方检查又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有的个体户存在现金交易、店外交易、地下交易,造成经营资料不全,税务检查难以找到足够的证据;有的个体户故意逃避税收检查,一旦得知检查信息,很快就采取转移经营商品或关门等措施,致使税务检查人员难以掌握真实情况;有的个体工商户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经营方法逃避税收处罚,使税务机关查处措施显得软弱无力。

二、税源分类管理的主要对策

所谓分类管理,就是税收管理员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全面深入掌握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情况以及其他各类涉税信息,对所辖区域的税源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并对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进行科学合理地分类后,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办法,从而不断强化税源监控目的。

1、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强化户籍管理。税收管理员应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使税收管理员明确应当管什么、怎么管,并要求每名税收管理员必须做到“五清五知”,了解分类纳税人的税源变化情况,将集中征收与传统的监控手段结合起来,以实现对个体户的分类税源动态管理;要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对登记户数,并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视和户籍清理检查等,从源头上控管户籍,确保国家税收收入入库。

2、推行个体建账标准化。积极推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对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辅导纳税人建账工作。针对纳税大户建立简易账,临界点户要求建立粘贴账的要求进行分类宣传,让纳税人了解个体纳税人建账的目的和意义,促进建帐工作有效开展;紧紧围绕个体户进货、销货、存货、普通发票等环节,建立如实纳税申报、定期盘点、凭证审核、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等对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实现以管促建,提高个体建账水平。通过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工作的实行,强化个体日常巡查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建假账、账外账、不如实纳税申报等偷税案件,达到以查促建,逐步规范个体建账管理。

3、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手段。实行分类评估管理,拓展评估监控面,实现纳税人的整体综合评定。分类评估管理的方法:对同行业,同地段,采取事前测定评估方法即计算机定额管理系统管理,将个体业户的平均经营水平和销售水平,用保本推算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得出一个定期内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较为合理的应纳税额。

4、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一是注重调查,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在对纳税要涉税信息全面收集整理、抓好评估基指标测算,了解纳税人正常经营状态下的销售额、销售成本、流动资金等指标进行纵横对比分析和综合测定,建立较为完善评估体系,做好评估“量化”分析,准确提出定税的依据;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筛选”异常信息的准确性。为评估的实施提供真实的指导信息;三是建立模拟分析体系。如:砖厂将评估范围扩大到纳税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用电度数等指标,确定每月生产的成品,销售金额,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以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

5、确定分行业定税操作方法。通过汇总、分析、研究,将我县个体划分为商业、茶叶行业、砖瓦行业、生产加工、修理修配10种88类,确定需要的要素数量、核定标准、调整系数等资料。在定额标准上,商业以费用测算法确定单位面积、发票开据金额、设备容量作为定额标准,如:成衣、摩托销售等;加工业以单位产品耗电量、机器设备数、职工数等作为定额标准。如:家具生产、棉花加工、修理修配等。在调整系数上,确定商业6个调整系数;生产加工业7个调整系数;修理修配9个调整系数,对照行业调整参数,确定每个行业的计税方法,将业户信息输入个体定税程序软件,模拟核定业户税额,设立咨询服务台,公开征求业户意见,力求定税尽可能公平合理,进一步完善定税操作办法。

6、强化重点税源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实行专班专人管理。重点税源具有生产经营规模大、财务核算相对健全,纳税意识相对较强等特点,这就决定了税务部门重点监控并不需要过多的集中人员,而是集中人才,把那些具有较高知识,特别是既懂税收征管又精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复合型人才集中起来,运用计算机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专班专人监控模式;对市场税源实行集中征收划片管理。市场具有人员集中,地点固定,行业稳定,税源可观等特点,对市场税收适用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实现税款集中征收。因此,税务部门应充实这方面的税收管理员,实行划片管理,并逐步推行交流制和回避制。其管理职责是催报催缴、税法宣传、清理漏征漏管;加强临时经营业户的管理,开展税源调查和行业调查。其管理措施是抓住大户,推行建账建制;管住中户,完善核准定额;稳定小户,实行简便征收。其管理手段是全面推行办税公开制。

7、推行民主评税。由国税、地税、工商、个体协会、工商联、乡镇、村(居)委会有关领导及行业纳税人代表组成民主评税小组,定期召开评议会议,评议个体工商业户经营情况,分析自报情况及税务机关调查情况是否属实,初步评定应税销售额及应纳税款,然后张榜公布15日,让群众反馈意见及建议,对反映的事项重新核实、调整。与此同时,将评税小组成员的相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定税尽量公平、合理。

8、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信息监控网络。一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人机结合。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密切联系。二是对未达到起征点户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要强化纳税申报管理,随时监控税源变化,当其达到起征点时要及时调整定额。

第6篇

一、在税源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

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强化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是贯彻总局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税源管理水平的有益尝试。省局周苏明局长在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讲话中明确提出了:税收工作要注重借鉴和运用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把握规律,勇于创新,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要借鉴运用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理论,以对税收风险点的分析、识别、排序和应对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税源联动各环节管理,提高联动工作效率。

因此,在当前人少户多矛盾依然突出、执法风险和管理风险依然较大的情况下,改变以往对税源无差别的户管方式,按照税收风险度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各级税源监控的标准、范围及要求,按照风险级别排序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合理地配置税收管理资源,将有限的管理资源用到最需要、最增值的地方,尽量减少无明确目的巡查、调查,这对于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征管风险,提高管理能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税收风险级别实施转变。

二、要以防范税源管理风险为中心,建立职责分明的部门联动机制

遵循风险管理理论程序,寻找风险点和风险源应作为实施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依托信息系统,拓展一户式信息,将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按纳税申报信息、发票使用信息、产能信息、资格信息等进行分类,从纳税人个性特征、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历史表现、经营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识别,人机结合确定各风险行业、风险企业和风险指标。各税源管理部门要针对的风险信息,运用完整性、逻辑性、配比性、波动性、类比性等分析方法强化风险企业的动态的监控,实现对纳税人税收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要通过明确风险管理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完善风险联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部门间协同运作能力,逐步形成税源税基控管合力。

风险分析部门:要关注风险特征的识别、采集和相关信息的交换工作,逐步在监控决策系统中建立体现各税种、各专业管理要求的风险特征库;适时各税种风险分析的重点,对已的分析指标进行优化和完善,提高税收风险分析的针对性和指向性,不断提高各级管理层的税收风险预警、预报能力。

风险管理部门:要按照税收风险度强化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控管对象和税源分布特点,明确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的标准、范围及要求;要完善管事制基础上的户管形式,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职责,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岗责要求;要从无差别的户管方式,向按照纳税信誉等级和税收风险级别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转变,尽量减少无明确目的巡查、调查,形成以综合调查为主、专项调查为辅的实地监控机制。

风险处理部门:要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根据风险级别,实行分级专业化评估;同时,要通过不断充实丰富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和行业模型,通过部门间的整合,逐步形成覆盖多税种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进一步提高联动评估的准确性。

此外,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案促查、以查促管”的作用。充分运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反映的异常信息、偷骗税线索,作为选案的重要来源,认真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和案例分析制度,使征管部门及时掌握违法动向,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要以科学规范操作为保障,构建层次清晰的风险管理体系

防范税源管理风险,就必须对辖区内企业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实施行业分类管理,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引发税收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识别,科学评定纳税人风险度,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形成的情形,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实行差别化管理。税收风险管理过程分为信息采集、风险评估、风险处理和管理效果四个环节。

1、信息采集:在信息采集环节完成各类风险信息的归集和分析,找出可能带来税收流失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下列工作:

首先,对纳税人的各类信息加以归集,主要有:①、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包括:各项核定、认定、减免退税审核审批情况,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②、税收管理员巡查台账信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资金周转、货款的回收、产品(商品)的库存、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③、省市局数据信息,包括: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以及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等;④、从第三方获取不对称信息,包括:财政、地税、工商、海关等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经济数据信息以及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

其次,对归集的信息,从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寻找和识别对税款流失构成影响的各类风险因素,定期在分局内网信息分析结果,指导各部门制定巡查、评估、监察工作计划。静态指标指纳税人相对较稳定的特征类信息,主要包括个性特征、信用记录、经营环境、优惠资格、管理水平等具体指标。动态指标是指随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变化而动态变化的财务税收指标。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所涉及的与税收管理直接相关的各种指标。如税负、利润率、原材料耗用、废品产出、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营运能力以及发票使用情况等。

2、风险分析。风险分析主要是根据上述采集信息,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完成对纳税人风险指标的风险确认和风险度的量化定级。(1)、定性分析方法,是在对税负、利润率等财务税收指标进行分析时,从完整性、逻辑性、配比性、波动性、类比性五个方面展开分析。如,通过配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涉税指标及其变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指标或变动情况是否配比。如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申报数据与实际生产能力是否配比等,从数据的内在应有规律来分析纳税人数据信息的合理性,进而对涉税风险指标加以最终确定。(2)、定量分析方法。是通过采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参照系数,对指标的风险程度加以量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统计的均值,如行业平均税负等;二是基于实地测定的理论值,如增值税基准税负、所得税基准利润率等。通过将纳税人账面的税负或利润率与基准值进行分析比较,根据对警戒值的接近程度确定风险值的大小。当然,风险系数还需要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校验的过程。确定风险系数,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风险系数更加真实、准确。

3、风险处理。风险处理是由各管理科所(股)根据评定的风险级别,在税收法律、法规的总体框架和要求下,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对风险的核实、排除、控制和化解。对低风险信息采取常规管理,主要是指对纳税人宣传辅导、文书送达、信息采集以及评估约谈,让纳税人就风险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做出说明解释;中级风险信息采用实地巡查或评估,对风险分析发现的较大疑点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对高风险信息进行全面评估、税务检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进行深入检查。总之,要根据纳税人风险级别的高低,对纳税人的影响程度和介入深度逐步增加,这样既节约管理资源,避免对所有纳税人平均使用管理力量,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又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在提供优质涉税服务的同时,加大税收高风险的防范能力和打击力度,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管理资源应用的有效性。

4、管理效果。根据风险处理的结果,标本兼治,通过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控制风险源或治理风险面的转化,达到风险管理成效的最大化,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对不同风险的企业,通过制定企业管理办法、建立行业管理模型等进行重点监控,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如:二分局在对海关完税凭证实行专项整治、查处多起接收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案件后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期实现长效管理;通过对铸造企业经营特点的典型分析,建立行业管理模型,有效地实现了对整个行业的税源监控;通过对接受虚假专用发票个案的查处,迅速启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相关认证报税海量信息的交叉比对,举一反三,实现了对系列案件的惩治,达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要以不断总结提炼为支点,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机制

建立科学规范的税源风险管理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个长期吸收和积累的过程,更需要一个思想观念的转变过程。

1、注重加强对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在理论上站得住脚、在实践中作用显著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必须要努力改变过多地依靠实践经验来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的现状,必须要加强对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汲取现代管理精华,形成税收管理体系强大的科学理论支撑。

第7篇

省金融办将组织商业银行与大型建筑集团和优势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合作,组织若干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入股建立“建筑行业互助担保基金”,发挥众多企业资金聚集优势和担保基金的资金放大功能,以创新的融资方式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同时省建设厅将指导大型企业建立河北省建筑业经济互助组织,通过社会化方式开展工程担保、合作经营活动,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实施税费优惠促进建筑业企业技术进步

我省对纳入国家和省计划的建筑技术科研开发项目将给予税费优惠支持,对建筑业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将予以税前扣除。《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筑业企业实施符合国家政策的技改项目,对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允许从其设备购置当年新增的所得税中抵免。同时建筑业企业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可享受与工业企业相同的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建筑业企业可以从工程结算收入中提取1%一2%,作为成本纳入企业技术进步发展专项资金。

专款专用加强人才培训

从20*年开始,我省将利用3年时间对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并建立企业家培训机制。同时,我省建筑业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做到税前列支、专款专用,并保证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将每年从“阳光培训工程”中为建筑业农民工安排一定比例的培训名额。

多方联手完善建筑业劳务输出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以建立建筑业劳务输送服务机构。省建设厅将重点培育支持100家劳务输出企业直接与大型总包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施意见》还要求省地税部门要研究制定对外出建筑业企业的税收鼓励政策,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设立建筑业对外承包工程专项资金,以鼓励和引导优势建筑业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完善税收征管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实施意见》提出,对建筑业企业税收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税收征管方式。今后将根据省统计局的上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平均利润水平,确定当年全省合理统一的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第8篇

关于加强房地产和建安企业

税收管理的几点启示

企业所得税是我们地税征收的重要税种,所占整个地税税收收入的比例较大,各级税务机关都十分重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效果也十分显著。但是,作为近些年强势发展的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十分困难,在各行业税收管理中处于弱项、末项位置。在今年轰轰烈烈的行业税收整治中,我们始终把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税收整治作为重点来抓,把省局、市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税收整治精神落实到位。在整治中,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指导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清理整顿,在严、实、细、狠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加强指导是确保两行业整治顺利进行的保证

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历来是税收管理的重点,但在税收征收上又是十分棘手的难点。针对这种情况,从今年行业税收整治工作一开始,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就把房地产业和建安业的税收整治作为重点内容加以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对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税收整治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指导。一是思想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按率征收的指示精神,指导全局干部转变思想观念,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一方面认真组织科所长逐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深刻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另一方面仔细分析辖区建安企业和房地产业经营状况。通过分析讨论,积极引导大家认清当前形势,明确目的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指导思想上来,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按率征收是上级的重要决策,符合行业发展的实际,因此,必须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全身心地投入。二是政策指导。针对市局下发的两个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组织有关科室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对各科所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普遍问题采用统一培训的方式进行解决,一些特殊问题,请示上级机关后妥善解决。通过有效的政策指导,使全局干部熟练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把握政策要点,确保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方法指导。局领导十分重视两个行业整治的领导艺术,特别重视加强整治各阶段的环节管理。上半年整治以来,共召开19次科所长会,专题分析两个行业税收管理各个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指导有关科所正确把握重要环节的税收管理,同时针对行业经营状况和不同特点,制定了《关于加强行业整治的若干意见(试行)》,对行业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在两个行业整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都建立了相应的应对之策和临时预案,在工作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宣传指导。在内部人员全面掌握政策、方法的基础上,对所辖的全部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展开宣传攻势,使上级政策深入到两行业的所有企业。首先,召开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宣讲有关政策规定,听取企业意见,讲解整治的重要意义,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方法公开。其次,以管理科为单位,组织企业财务主管进行政策培训,进一步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吃透政策规定,掌握具体步骤,做好整治配合工作。

二、  深入检查是两行业整治顺利进行的关键

两行业共同的特点是经营收入数额较大,成本费用难以掌握,因此,在搞好宣传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调查,摸清底数,为全面整治建安企业和房地产业奠定了基础。一是明确职责,实行责任制。采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划分范围、责任到人、三级签字认可的办法,抽调50名业务骨干组成25个调查摸底小组,分别对××户建安企业和54户房地产业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掌握其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方式等基本情况,取得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区分层次,重点监控。对年纳税50万和年亏损50万的业户进行重点监控和稽查,进一步探索和掌握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的经营规律,摸清税收管理现状。三是加强复查,全面突破。在上半年初步清查的基础上,从第三季度开始,组织各管理科(所)和稽查局分别对所辖××户房地产业和24户建安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采取边检查、边规范的办法,收集整理各项资料,把两行业项目摸清、内容摸细、规律摸透,切实把按率征收落到实处。

三、  加大征收力度是确保整治效果的重要途径

根据两个行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和税务管理水平,分两个阶段加大按率征收力度。第一阶段,按率征收、补税申报。在第一、二季度以逆向核定征收方式的办法,先对所有建安业、房地产业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目的是促动企业进行整改,早日达到核实征收的标准。然后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对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能够真实准确反映经营成果的企业,上报市局审批实行核实征收,条件达到一户,上报审批一户。经过努力,5月份全局所辖建安企业和房地产业全部按10%的应税所得率进行了补充纳税申报。第二阶段,重点督查、及时入库。进入第三季度以来,我们重点抓了两行业税收入库工作。管理科(所)和稽查局分别对房地产业、建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督导检查,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在税款征收中,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各项服务,使企业积极配合。截至8月底,两个行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合计××万元,其中建安业××万元,房地产业××万元。与去年同期××万元(建安××万元、房地产××万元)相比增长××万元,分别增长了×倍和××倍。

第9篇

----对行唐县蜜枣加工行业的调查与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节奏,市场经济飞跃发展,农村经济逐渐形成行业规模,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的提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行唐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省级贫困县,经济不发达,税源匮乏,然而该县大部分地方税收来源于农村,由于农作物市场价格较低,经济一直处于低调。近几年来该县审时度势,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发“两红一白”产业,并作为振兴行唐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抓。“两红一白”指的是红枣、红薯和牛奶。据调查红枣种植在该县历史悠久,以个大肉厚色红味浓被人喜欢,是枣农的铁杆庄稼。红薯加工是近几年开发的出口贸易产品,加工工艺简单且效益不错。奶牛养殖近几年发展很快,以该县独羊岗乡一带为主辐射全县,据资料显示,行唐奶牛养殖量在全国领先。因而三大产业成为振兴行唐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蜜枣加工行业,由于其加工工艺简单,季节性生产周期短见效快,越来越多的枣农从事蜜枣加工业生产,产品在中外市场占据一定的位置,它的兴衰直接影响着行唐经济的发展,地方税收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前在蜜枣加工行业税收征管上存在着不少问题,是影响蜜枣税收的不力因素。那么如何有效地加强蜜枣行业的税收征管?让农村行业经济为地方税收做出更大的贡献。现结合笔者对蜜枣加工行业与税收情况的调查作一简单分析。

一、蜜枣加工行业现状及特点

(一)蜜枣加工是行唐县“两红一白”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于农业发展,围绕农业产品青枣搞初级加工,集中在农村,手工作业。枣树种植主要集中在行唐县北部山区,其中,九口子乡是行唐枣树种植最多的一个乡,也是蜜枣加工、红枣生产的主要集散地。九口子乡地处行唐县北部山区,总面积132.4平方公里,管辖36个行政村,总人口15000多人。该乡多年来,大力发展枣树种植、酸枣嫁接生产及蜜枣加工业。近几年来,逐渐形成了以红枣种植为龙头,蜜枣加工为主的产业模式。加工业户最多时达140多户,生产人数达到3000多人。自2000年以来,此项收入成为九口子乡经济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占该乡总地税收入的30%以上。

(二)蜜枣加工行业,加工工艺简单,季节性明显,经营不稳定,经营户经常变更,有的时干时停,有的不断地转让,今年搞加工,明年就可能不搞加工。属家庭作坊式的,家家户户都能生产加工的行业。蜜枣加工只需一口锅,在青枣没有裂纹时,收购,去核,划皮,清洗,熬熟,烘干即可。

(三)生产的盲目性和无组织性导致产品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蜜枣生产加工户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而生产,而是有多大的资金就搞多大的生产,生产的多,市场需求量大,产品供不应求,加工户就有利可图,如果不考虑市场需求下年盲目扩大再生产,导致下年产品过多,市场需求量减少,供大于求,产品积压卖不出去,业户就可能赔钱。

(四)近年来,随着蜜枣加工业的发展,蜜枣加工业的税收征管也成为税务部门工作的重点。由于此行业加工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利润可观,所以税款的征收工作一直比较顺利,大部分加工业户都能够按照税务部门的定额积极缴纳税款。2002年以来,该行业出现了税收征收难的局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蜜枣加工业户盲目生产,违反市场经济规律,造成产品供求矛盾。2001年,九口子乡蜜枣加工业户有80户,每户生产量较大,赢利一万元左右,产品供不应求。2002年部分业户和没有加工的业户在没有调查市场变化的情况下,盲目上马,扩大加工生产规模,致使2002年蜜枣加工业户达到140多户,再加上部分业户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囤积居奇,以待以后销售高价,造成2002年产品积压,销售不出去,产品大于需求。使得蜜枣加工业户对应缴纳的税款出现抵触情绪。

二是对税收政策的错误理解。片面强调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其所有的产品销售完毕后进行缴纳;用今年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五)当前蜜枣加工业户行业税收征管状况

由于九口子乡的蜜枣加工业是一种家庭作坊式的加工行业,其生产方式是由几户或几个人合伙集中收购,集中加工,边加工,边销售,生产销售周期短,季节性强,根据这些特点,地税局对该行业按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税款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7条之规定,对其应纳的税款实行定额征收,并限期缴纳。这样就不存在蜜枣加工业户提出的纳税期限以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7条规定,对该行业进行了调查测算,即对加工蜜枣的“锅”进行测算,平均一个生产周期,一口锅,销售收入大约在10万元左右,其成本费用大约9万元,利润可达一万元。据此计算每口锅,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左右,为了响应县政府支持蜜枣加工业发展的号召,扶持该行业发展,并考虑到不可预计的有关费用,地税部门对该行业进行了税收照顾,对每口锅定额征收税款2500元。

二、行唐县地税局据以上情况及特点对该行业订立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蜜枣加工行业管理办法。对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到经营结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停业登记,税务机关进行登录。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所辖范围内经营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业主姓名、从业人数、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备(锅)数量等。按其生产周期为一个纳税期间计算纳税,。确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征收定额由县局征管科、税政科和主管税务所按照《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根据纳税人生产的设备(锅)进行测算核定。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确定的征收定额积极主动的缴纳税款,并索取完税凭证。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纳税人,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补缴税款,并处罚款或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

如2003年,行唐县地税局对该行业进行了四个阶段的征管工作:第一阶段,主要向纳税人宣传有关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由纳税人自行缴纳税款。第二阶段,主要是税款催缴阶段,由税务所对未缴纳的业户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第三阶段为重点清查阶段,对拒不缴纳税款的业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四阶段,主要是总结分析,找出该行业增减收原因及生产经营情况,明确下一年度重点和工作目标。

三、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

(一)据蜜枣加工业的征管经验制订了关于农产品加工生产的具体办法:蜜枣加工、粉制品加工、奶厅、奶站。使得农产品加工行业逐步合法化、规范化。

(二)农产品加工行业户多,面广,零星,生产场地隐蔽分散,纳税意识差,定额测定难,税负不均,容易产生矛盾。如:2003年清理蜜枣行业税收时,九口子乡上连庄村何进国,拒不缴税,税务人员采取扣押措施时,何进国之妻妹阻止扣押车辆,谩骂、殴打税警室干警。税警室干警对其强制带离现场,才把扣押商品运走。何进国为逃避纳税,在地税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多次到省局、市局上访,鼓动其他蜜枣加工户串联闹事。2004年4月14日在省拍卖行第三拍卖厅依法公开拍卖了其扣押商品,拍卖竟价以8200元的价格成交,扣除税款、滞纳金等费用后,尚余5023.75元。4月17日将其余款交给何进国时,他拒不接受,至今还没有处理。

四、对改进农产品加工税收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1、加大税收法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板报,文艺活动等方式开展税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对农产品加工行业集中辅导讲解有关方面的税法知识,帮助纳税户规范各项涉税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增大公开办税力度。将纳税户的纳税情况用书或纸的形式向社会定期公开,让纳税户缴明白税,放心税,融洽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

3、搞好村委会代征工作,发挥协税、护税网络作用。

4、继续开发适合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新征管软件,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10篇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 外部治理 内部治理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改制,基本解决了行业的历史问题并为建立新机制奠定了基础,但是在事务所内外治理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行业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

1.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投资问题,即会计师事务所可不可以对税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工程造价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他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联合,联合的各方可否继续保留各自的法人资格?注册会计师可否同时在该联合各机构出资?

2.财政部九四年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时,会计师事务所部分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而现在均由注册会计师等自然人出资设立,事务所的财产所有权性质发生了彻底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该暂行规定已经明显不合理或不切合实际,如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等。

3.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存续期间的管理规定滞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发起人、出资人等,只有设立时的条件,没有持续运行期间应具备的最低条件以及达不到最低条件的退出机制。如主任会计师、出资人的最大年龄是多少?发起人数量是一个时点数,还是事务所存续时期必须继续保持的数量?

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1.股权结构设置不当。事务所的发起人(出资人)基本上由脱钩

改制前领导班子沿袭而来,权益结构具有刚性,股权结构的设置不是以志同道合为基础,未充分体现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人”为本的特点,只以出资额为标准,股权相对集中在法人和少数人手里。

2.发起人(出资人)虚位空置。有的事务所脱钩改制时的发起人

(出资人)由于种种原因已转所或离所,但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和《公司法》在股份转让、撤出等方面不一致,使事务所发起人(出资人)或虚位空置, 或以兼职和挂名的注册会计师充数,实际上形成了法人“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现象。

3.事务所有两套章程。一套是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规定制定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另一套是在上述章程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修改,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在其备案的章程。两套章程在很多方面的规定不一致,以致事务所内部有了问题不能及时按照章程的规定予以解决,导致内部矛盾越积越多。

4.事务所有两套组织架构。财政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第八条规定,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公司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个事务所如果主任会计师与董事长不是一人担任,究竟由谁主持工作,谁担任法定代表人,谁对事务所负责?

5.《公司法》和工商登记机关有关股东转让股份的规定不适合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股份可以继承;工商登记机关规定股东转让其出资必须由本人或继承人签字同意,才能办理变更登记等。这些规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相差太大,给事务所的正常运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原因分析及有关建议和对策

通过对《注册会计师法》分析和比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笔者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注册会计师法》直接“法定”,只要省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批准设立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无须工商登记就具有合伙组织或负有限法人组织的合法主体地位。由此,可以认为《注册会计师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位,是按照非企业并无须工商登记设计的,但现在实际操作当中按照企业来定位并用《公司法》来规范,由此给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对策和建议如下:

1.加快修法进程,调整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事务所的法律组织形式的调整和确定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兴盛衰亡,因此需要加快修法进程,以解决行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根本性的矛盾。建议对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一方面予以规范,将法人代表、股东资格、章程(合伙协议)、股份转让、内部治理机制等方面的特殊性在《注册会计师法》中明确规定;另一方面予以严格限制,在新法出台之前,财政部制订规章,从人员、注册资金、强制购买高额保险等方面大幅度提高这种形式的设立条件,以增大进入成本。同时对合伙制在税收政策、设立条件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以鼓励更多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选择合伙制组织形式。同时抓紧修改《注册会计师法》,通过立法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改制以后出现的新问题。

2.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机制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实际情况,建议中注协对现行行业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废止一些不适用的制度,如《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等;修改一批不完善的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等等;抓紧研究制定一系列新的规章、办法,如事务所年检办法及日常管理规定、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出资人)条件及管理办法等等。

3.行业协会要帮助、引导事务所建立健全以章程(合伙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为核心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例如制定下发《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示范文体)等示范性制度,并要求事务所参照这些示范性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文本格式,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抓紧修改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第11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构改革,推行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一般税源标准化管理、零散税源委托社会化管理的思路,有效提升税收风险的应对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分类原则。科学地对管理对象、管理内容进行分类,准确划分税源和职责分工,把分级分类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2、风险导向原则。以风险管理理念为导向,按照风险管理识别排序、处理应对的主线,合理配置征、管、评、查事权,明晰工作职责,提升风险管理效能。

3、制约协同原则。按照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和相互制约的要求,在实施征、管、查三分离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分工,全方位、立体化监控税源,以降低税收流失风险和执法风险。

4、平稳创新原则。充分考虑当前发展现状和长远发展要求,立足于务实、创新、高效,确定行之有效、积极稳妥的改革方案,实现创新基础上的平稳过渡。

二、组织领导及业务推进

为了保证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市局成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两个工作小组。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技处。负责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省局、市局、基层单位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研究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负责岗位职责流程的制定、管户调整,并对应修改、迁移大集中系统相关数据;负责对各个工作阶段、推进过程的协调、指导和检查。

主任:

成员:、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小组

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工作小组:

1、机构人事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人事调整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人员调整到位。

2、业务推进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流程,进行管户调整、大集中系统数据修改,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业务交接到位。

各辖市(区)局成立相应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纳税服务,建立集中统一的征收服务体系

随着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的完善及社会化办税能力的提高,统筹考虑纳税人区域分布现状和税务机关现有管理水平,建立集中征收、全面服务的征收服务体系。

(二)加强税源监控,建立专业化和属地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为适应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纳税人的个性化涉税需求,以及税务机关的差异化管理需要,税源管理机构设置以纳税人规模加行业的专业化分类为主,属地分类为辅,建立专业化和属地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三)实施风险管理,构建与风险管理流程节点相匹配的组织架构

为满足风险管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监控评价”的流程节点需要,设立市、县两级风险评估专业机构,以指导各税源管理机构的税源监控。

(四)推进机关实体化,建立与扁平化要求相适应的市县两级机关职能体系

按照机构设置扁平化要求,推进市县两级机关实体化进程,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实施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

此外,对稽查局的内设机构设置,认真贯彻《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严格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一)市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市局机关设立数据管理处承担专业风险评估职能;成立一个征收税务分局、四个税源管理分局和一个稽查局,分别承担征收服务、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职能。其中征收税务分局使用第一税务分局编制,税源管理分局分别使用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和涉外税务分局编制。

税源管理分局内部统一设置一个综合业务科、一个纳税评估科和若干个税源管理科,分别承担行政业务、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职能,其中综合业务科在市局机关业务处室“职能实体化”的同时,淡化其业务管理职能,业务处室直接面向税源管理科进行业务指导和任务分配;税源管理科依“按户设科”原则设置科室,依“按事定岗”原则配置岗职,依“按岗到人”原则调整人员。(附图一)

税源管理分局具体职能配置、岗位设置由市局征管科技处明确,人事调整方案由市局人事处制订。

1、数据管理处

具体职能:负责牵头制定涉税数据管理办法;负责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交换、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负责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

数据管理处同时承担风险评估实体职能:负责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包括牵头建立和维护分行业、分税种、分行为的评估指标和模型,按户归集纳税人税收风险,制定、维护税收风险检索规则,确定纳税人税收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关机构或岗位。

2、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市区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税款、基金(费)的征缴管理(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承担纳税人申请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的受理和当场办结类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和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中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管理科、制度业务科、办税服务科、宣传咨询科和维权服务科五个科室。

内设职能:综合管理科负责制订内部各项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制度业务科负责纳税服务工作调研和纳税人需求调查;负责制订纳税服务各项工作规范;负责业务指导、督查及考核;负责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办税服务科负责办税服务厅(点)纳税人各类涉税业务的受理、办理及涉税资料归档管理;负责网上办税厅所有涉税业务的办理;负责发票、票证管理;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环节中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处理;负责办税服务厅(点)日常管理。宣传咨询科负责组织实现面向纳税人的日常税法宣传及纳税辅导;负责编印各种税法宣传资料;负责外网信息、栏目维护;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短信平台、12366在线咨询等平台管理。维权服务科负责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投诉和处理;负责制订“纳税人之家”活动计划,督查、指导各“纳税人之家”开展活动。负责组织纳税人(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

3、第二税务分局(一般税源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内除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外的,且年纳税额小于100万元的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个体)、税源管理六科(个体)共八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个体之外京口区范围内纯营业税户,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京口区范围内增值税户、增值税营业税混合户,税源管理三科负责润州区范围内纯营业税户,税源管理四科负责润州区范围内增值税户、增值税营业税混合户,税源管理五科、六科分别负责分局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个体及零散税收。

4、第三税务分局(开发区分局,副处级建制)

管理对象:开发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五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委托代征单位(新区)和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丁卯街道办范围内除一科外的所有纳税人,科源管理三科负责大港街道办和丁岗、大路、姚桥范围内除一科外的所有纳税人。

5、第四税务分局(重点税源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①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成员单位②金融保险企业,③除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之外的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三个科室。

6、涉外税务分局(行业管理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契税的税种监控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四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项目管理,税源管理二科负责建筑安装业企业及其项目管理。

7、市局稽查局(副处级建制)

管理对象:市区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或区域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管理科、业务管理科、审理科、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五个科室。

内设职能:综合管理科负责稽查局的行政事务、文秘、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拟定起草全市稽查工作计划、总结,拟定内部有关工作制度;负责上级交办工作及本局工作的督办督察,负责协调本局各科之间、各辖市(区)稽查局之间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省局、市局、本局“三个一流”考核工作及日常绩效考核,牵头组织税务稽查宣传、稽查服务、稽查工作创新、信息科调研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对口落实省局稽查局及市局行政处室布置的工作。业务管理科负责稽查业务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辖市稽查业务的统一管理、培训、指导,制定及组织实施本局干部业务培训计划;负责系统“三个一流”考核及本局绩效考核稽查业务部分的考核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源分析和选案,制定案源管理办法;负责受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承担举报案件的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回复、兑奖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工作,负责与公安、国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起草制定全市各类税收检查计划、方案、总结,报表汇总、上报;负责案件检查进度跟踪管理,负责涉税大要案件管理、案例分析上报及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工作;负责税务稽查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征询稽查信息化业务需求,负责协调稽查信息化工作,负责系统内稽查查帐软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纳税人自查和稽查查前约谈工作;负责与数据管理处、征管科技处、征收分局、税源管理分局联系协调。审理科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对审结案件的税务处理,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审理工作文书;负责组织案件复查工作,负责案卷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及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典型案例的收集、上报及曝光工作;负责编写行业性检查分析报告及行业性税收征管建议;负责稽查案件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立卷管理工作。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负责本局检查计划的执行,承担本局涉税举报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相关部门移交案件、下级部门提请检查案件的检查工作;负责所查处税务违法案件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稽查底稿》、《税务稽查报告》等有关稽查文书的制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审理部门移交案卷资料,负责所查案件听证、复议、诉讼事项的举证工作,负责对查结案件的稽查建议和案例分析工作;负责对税务稽查案件处理结果的执行工作,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税务稽查文书并督促追缴入库,负责执行环节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制作《税务稽查执行报告》,负责对逾期未执行完毕案件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自查申报审核及组织税费入库、统计工作。

(二)辖市(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四个辖市(区)局统一设立数据管理科和稽查局;统一使用第一税务分局编制承担征收服务职能;市使用第二、第三税务分局编制,其他辖市(区)使用第二税务分局编制统一承担重点税源管理职能;市使用第四、第五税务分局编制,其他辖市(区)使用第三税务分局编制统一承担城区一般税源管理职能;市从第六税务分局起,其他辖市(区)从第四税务分局起,依次设立农村一般税源管理分局。(附图二)

辖市(区)局纳税服务分局(第一税务分局)内设机构统一在综合业务股、宣传咨询股、办税服务股范围内设置,其职能分别对应市区第一税务分局综合管理科和制度业务科、宣传咨询科、办税服务科职责;税源管理分局内设机构根据“按户设股(所)”原则设置,但允许在事务分类的基础上“按事设股(所)”;稽查局内设机构在市局稽查局内设范围内设置,但允许在明确稽查四环节职能的基础上进行归并。

1、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企业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企业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四税务分局,承担开发区范围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之外的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五税务分局,承担云阳镇范围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之外的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六税务分局至第十税务分局,分别承担司徒镇、延陵镇,珥陵镇、皇塘镇、导墅镇,陵口镇、吕城镇、访仙镇,后巷镇、埤城镇,新桥镇、界牌镇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2、区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区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纳税人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至第五税务分局,分别承担城区、谷阳镇、上党镇、宝堰镇、荣炳盐资源区行政区范围内,高资镇、世业镇行政区范围和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辛丰镇、高桥镇、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区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3、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原黄梅镇区域)、华阳镇、茅山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区内的一定规模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原黄梅镇区域)、华阳镇、茅山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四税务分局至第六税务分局,分别承担下蜀镇、宝华镇和市宝华森林公园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边城镇、白兔镇行政区范围内,后白镇、天王镇、郭庄镇和赤山湖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4、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三茅镇行政区范围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至第五税务分局,分别承担新坝镇行政区范围内,三茅镇行政区范围内,经济开发区、镇、镇、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本轮专业化机构改革共分准备动员、组织实施、巩固完善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事项、时间安排和责任见附表。

第12篇

一、纳税失信之恶果

1、扭曲了经济信息

税收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提供各种税收资料经济信息,反映经济活动,为经济决策(包括税收调控决策)提供经济信息。然而,由于纳税失信,有关税收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提供的经济信息发生了变形和扭曲,不能真实反映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不能为经济决策和税收调控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济信息,使决策缺乏准确的依据。例如增值税制度及管理办法在一些地区得不到彻底执行,存在不同程度的扭曲变形,其所反馈的经济信息自然也就产生了偏差,不是原本设计的制度及管理办法内在的缺陷和应用的问题,若依此扭曲的经济信息进行的改革也就无科学性可言。

2、造成税负不公,扰乱了市场秩序

公平原则是税收原则中的最基本原则,税收制度的设计必须基于公平税负这一基本点。然而,由于纳税失信,纳税人实际税收负担能力不能充分反映,实际税收负担水平不能合理衡量,实际税收负担水平与制度设计目标脱节,使税收制度设计的公平目标成为泡影,实际税收负担不公成为必然,导致社会分配不公,从而使市场失去公平竞争这一根本,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干扰了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纳税失信使税收活动不能真正按照税收制度的规范来进行,税收制度不能真正得以实行,税收政策的既定目标就不能得以顺利实现。例如,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财政目标和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目标都未能得以完全实现,究其原因,制度的不完善是其原因之一,但其最主要原因并非个人所得税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于纳税失信使大量税款流失,财政目标未能充分实现,高收入者的纳税失信,使其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政策目标也未能实现。

4、增加了征税成本

规范纳税行为需要法治和信用并重,纳税行为首先需要通过信用加以规范,但信用的约束能力弱,因而需要法治对失信进行惩戒。信用促使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其征税成本低,而法治则需要政府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高昂。纳税失信必然增加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难度,提高征收管理成本,最终导致征税成本的增加。

5、导致纳税人经济信用度下降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信用加以规范,因而在经济交往中,经济人的经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们是否愿意与之发生经济往来,是经济人在市场竞争中的立命之本。对纳税人而言,纳税信用不仅标志着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信用,也是其经济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经济人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信用度。一个纳税信用度不高的纳税人,在市场交往中的经济信用度必然大打折扣,导致其经济信用度的下降。

二、纳税失信之原因

1、纳税意识问题

从计划经济转化到市场经济,经济主体不再是国家,而是有着自身利益的纳税人,政府与纳税人利益独立,同时,伴随着经济转轨,传统的道德约束力减弱,而现代法治意识还没有强化起来,社会诚信纳税意识不强,纳税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背弃纳税信用,造成纳税失信。

2、制度建设问题

立法级次低、立法体系不健全;涉税信息不透明,征税机关与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税收规则不一致;税收法律及信用制度滞后于现实需要;治理违法行为缺乏规范性和严肃性等制度建设问题,造成制度不健全,为纳税人失信开了方便之门。

3、约束机制问题

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由于信用管理尚未形成体系,也由于税收征收管理不力等诸多原因,对纳税失信的惩戒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约束惩罚机制,既不能对纳税失信进行足够的经济处罚,也不能使纳税失信者经济信用度受到足够的损害,纳税失信成本低廉,部分纳税人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纳税失信就成为其最好的选择。

4、征收管理问题

我国目前的征收管理水平不高,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本身仍有许多漏洞,同时,由于征管人员素质偏低、部分税务人员寻私等原因,造成税收征收管理不力,对纳税失信不能及时查处,也不能依法严肃处理,助长了纳税失信歪风。

三、纳税信用建设

1、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诚信纳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社会道德环境的改善和优化,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是纳税信用建设的基础。因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对社会和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形成全社会各经济主体重信用、守信用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诚实守信光荣、尔虞我诈可耻”的社会氛围,为纳税信用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2)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经济活动要求维护信用关系的严肃性,而信用关系严肃性的维护依赖于严密规定而且严格执行的法律体系,法律是信用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是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屏障,如果无法可依,或法制不健全,纳税人就没有建立纳税信用的自觉性。在我国目前法律规范体系中,没有全面系统地体现信用经济的要求,信用法制建设几近空白。因而,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规范信用行为,为纳税信用营造健全的法律环境。

2、强化诚信纳税意识

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使税收观念深入人心。各级政府部门都要重视税收、支持税收,全社会关心税收、维护税收。通过税收宣传,使税收观念渗透到全社会,使诚信纳税意识渗透到全社会,增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以从根本上保证纳税信用建设具备良好的思想基础。

3、构建全社会统一的信用体系

我国目前税务、工商、银行、公安、城管、保险、电讯等各部门各行业对于客户的信用资料记录都各自为政,互不通气,资源不能共享。这样的状况不利于对当事人的整体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当事人的失信信息不能广泛,其失信行为不能真正影响其在市场交往中的整体经济信用度,不能真正影响其在市场交往中的信用形象,经济活动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使失信和欺骗行为不能得到相应惩罚,失信成本低,不利于诚信之风的树立。因而,有必要构建统一的社会经济信用体系,将各种信用资料(包括纳税信用资料)汇入社会经济信用资料体系,使各单位及个人的信用资料能够为全社会共享,一旦某单位或个人有失信行为(包括纳税失信行为),其失信行为信息将及时暴露在公众面前,以影响其在市场交往中是经济信用度,不仅业务客户不会与这种信用度差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业务往来,就是工商、海关、银行、保险等政府管理部门和相关经济单位也都将根据其信用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和限制,甚至对其进行一定范围的专业调查、质询审计和执法检查,以防范继续出现失信行为和欺诈行为。这些给予失信行为的惩罚,增加了失信成本,才能对失信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有利于纳税信用建设。

4、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纳税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纳税信用度进行合理的评价。200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税收管理效率,促进纳税遵从。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已开展了对纳税信用的评定工作,一些地方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标准”等,建立了对纳税人纳税信用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指标体系不完善、不科学、不规范的;资料采集不完整;评估人员素质不高;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估的管理领导,完善资料采集办法,扩大资料采集范围,提高评估人员素质,特别要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方面多下功夫,以合理评价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

5、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

在完善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的前提条件下,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对于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给予简化办税程序、免检免查等系列优待,以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对纳税失信者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其失信成本,一是税务机关应加强征收管理,加大稽查和监督力度,以防止纳税失信者再次发生纳税失信行为,二是对其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转为正常的信用企业,如果在此期间再次发生纳税失信行为,必须从重处罚。此外,如前所述,建立全社会一体化的信用体系,建立社会信用资料库,实现各部门、各行业信用资源共享制度,彰显诚信纳税行为,曝光纳税失信行为,使纳税信用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重要的是使纳税信用成为市场经济的通行证,提高诚信纳税者的经济信用度,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降低纳税失信者经济信用度,削弱其市场竞争力,增加其失信成本,以达到对纳税失信行为的震慑作用。

6、建立纳税信用信息资料库

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纳税信用信息资料库,将纳税人资料及有关纳税情况记录及时全面收录到数据库中,形成纳税信用档案,通过汇总、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纳税人信息动态,为纳税信用等级评估提供依据,并与工商、银行、海关等机关的信息资源实现共享,同时,建立纳税信用系统,及时向社会纳税信用信息,以帮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实现社会信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