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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论文

时间:2022-05-23 05:17:38

银行论文

第1篇

(一)基于信息的银行危机理论

这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当存款人得知一些与评估他们银行风险相关的信息后,尽管这些信息并不是针对某一家特定的银行而是有关宏观经济的负面消息,风险规避型的存款人也会据此调整他们对银行风险的评估,并理智地做出提款的决定,而大规模提款造成的挤兑就导致了银行系统的危机。大多数的经济学家都持有这一基本观点,并从不同的方面对其加以阐述。

Gorton(1987)认为银行资产价值受到银行所特有的因素和宏观经济中的一般因素的双重冲击,而存款者只能根据他们所能观测到的宏观经济冲击来更新他们对银行资产状况的了解。因此,当他们害怕银行系统中存在许多质量低下的资产组合时,就会选择提取存款而不管他们的银行是否也处于这种状态。

在JacklinandBhattacharya(1988)的模型中,银行不能得知存款者真实的流动性需求,而存款者也无法观测到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当一些存款人收到有关银行资产的负面消息时,特殊的银行危机便发生了。而Chariandiagannathan(1988)认为,希望早消费的存款者的比例和银行资产的状况都是随机的。存款者可能只是看到银行门前等候提款的人排起了长队而立即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当中,而排队的人可能得知了银行资产的不利消息,也可能仅仅是希望早一点消费而提款。

AllenandGale(1998)对Diamond-Dybving的模型改进后提出,银行持有的长期资产的价值具有总体的不确定性,从而将银行危机与经济周期联系起来,认为危机一般发生在经济周期的顶峰或接近顶峰时期。

CortonandHuang(2001)将银行危机与银行业的行业组织结构相联系,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银行在资产质量低时反而参与更多道德风险,而存款者只能依靠提款来对银行进行监督。

(二)其它危机理论

BhattacharyaandGale(1987)注重研究银行间的相互联系,包括银行间的借贷系统和清算系统。他们认为银行依赖在同业市场拆借来满足无法预期的流动性需求,从而降低其在流动性资产上的投资。

AllenGale(2000)则着重研究了对银行冲击的传导的这一类“传染”性银行危机。

由此可见,以往的银行危机理论都普遍认为银行危机的实质是流动性不足。他们强调银行破产不是源于自身流动性不足就是因为银行系统的总体流动性短缺。而本文是基于Diamond-Rajan模型,说明银行破产本身也会造成流动性短缺。一些银行的倒闭会导致一系列银行的倒闭,甚至是整个银行系统的彻底崩溃。在本文中,银行倒闭的传染性并不是由银行间的契约或信息的联系引起的,而是因为在政府干预下的银行倒闭导致了总体流动性的收缩。

二、银行危机模型的构建

本模型考虑社会中存在企业家、投资者和贷款人;经济持续3个时期;存在两种类型的商品:消费品(这里主要指现金形式)和生产品;每个企业家手头都有一个项目,并要求在t=0时获得1单位的现金进行投资;无论是早到期项目(t=1)还是晚到期项目(t=2)都会产生C的现金流。

企业家自己没有资金须先向“关系”贷款人筹资。而当项目能产生γC收益时“关系”贷款人就会取代企业家,因为他知道对资产运用的次优选择是不需要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的。所以γC即贷款人要求企业家在项目完成时须支付的利息,剩下的(1-γ)C为企业家的投资收益。“关系”贷款人(或企业家)可以在任何时候重新调整资产项目结构立即获得c(c<C)的现金流。

我们很容易假定“关系”贷款人本身没有现金,并且这些项目所需资金超过了投资者所提供的资金,潜在的贷款人须从投资者手中筹集到资金。投资者在t=0时拥有资金却只在t=1时进行消费(即他们只在t=1时有流动性需求)。在t=1时资金的唯一新来源是早到期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任何人都可以持有现金,这意味着只有当实际收益率r≥1时投资者才会投资。

“关系”贷款人为非流动性贷款进行融资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组建银行发行未经保险的活期存款。因为未经保险的活期存款遵循“先来先服务”(first-come-first-serve)的原则,没有存款人愿意在银行还有剩余资产时做出让步。相反,每个存款者都会迫使银行卖掉资产来偿还其全部的要求权。换句话说,存款人一旦认为他们未来将得到的资金比实际应该得到的少时,就会选择抽逃存款;另一条是通过发行资本金对银行可能发生的存款抽逃而面临的脆弱性进行缓冲。使用资本金的好处在于它的支付可根据银行的价值来调整。而它的不利之处在于银行的股东要吸收一部分股息,假定资本融资至少有k的收益,则在t=1时,银行家只承诺在t=2时付出γC/[1+K)r),而获得余下作为股息收入(=γC-γC/(1+K)=γCk/(1+k))。

下面考虑调整银行资产项目结构对总体流动性的影响。假定银行在t=0时发放项目贷款,每笔贷款中的活期存款数为d=1;每家银行有相同的活期存款和资本金构成;银行只存在两种类型:L型银行与H型银行。L型银行指只有晚到期贷款项目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H型银行是既有晚到期项目又有早到期项目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1-.因为银行所有的流动性资金都进行了投资(DiamondandRajan,2001),所以每类银行的存在与否依赖于其是否能在t=1时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存款者的流动性需求。

这时银行系统中会存在两个潜在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银行可能因为没有偿付能力而破产。无论投资项目何时到期,从中获取的现金总量是相等的,银行仅能凭借晚到期项目所偿还的资金来筹措新的资金。因此,当晚到期项目在银行资产结构中比例不恰当时,银行将无法在t=1时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当存款者预计到这种情形,就会在t=1/2时提走款项。大规模的提款迫使无偿付能力的银行调整所有的项目以立即获得现金流。这种调整将从两个方面影响总的流动性供给;如果银行为只有晚到期项目的银行,则提款会增加资金的总供给,因为原本晚到期项目的资金流必须立即转化为现金;但是当银行所持有的都是早到期项目时,提款将减少资金的总供给,因为在t=1时存款者没有等待的耐心使得潜在资金流C被迫在t=1/2时分解为c.

第二问题是总的流动性供给会低于总的流动性需求,从而迫使时期t=1与t=2之间的利率提高,帮助银行调整晚到期项目马上获得流动性,但利率的提高会使更多的银行变得资不抵债,因为要支付存款人更多的利息。

在不存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破产的多是将资金投资于晚到期项目的银行,它们是内在最缺乏流动性,对流动性总供给的贡献最小的银行。由于它们在总体流动性短缺时倒闭,从而使总流动性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均衡得以缩小,银行系统的总体流动性状况得到改善。但是当这些银行被重新调整资本时,就需要从别处获取流动性来满足存款者的缺乏弹性的需求。如果没有提供流动性的新来源,那么面临破产的银行就会由政府的保证和注入资金来支撑,而比它们更具流动性的银行则会因为实际利率水平的上涨而最终破产。但是,这类银行的破产不但不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流动性反而会减少总体的流动性。因此,只有有限资金的政府调整缺乏流动性的银行资产结构的必然后果是整个银行系统的崩溃。

三、关于银行危机的一个例证

银行在t=1时所能筹集到的最大资金额由下式确定:

L型银行的,只能筹集到γC/[1+k]r)=0.98/r<d=1.当这类银行试图通过调整所有的项目来维持支付时,项目的价值只为c=0.4.L型银行在任何可行的利率水平下(r≥1),都不可能存在。

H型银行的,能筹集到0.65×1.28+0.35max[4,0.98/r]的资金。可以看出对于任何的利率水平,r<2.05,该银行都能偿付所有的存款。他们通过直接(从早到期项目贷款中的收益)和间接(由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家进行再投资)的方法产生自身的流动性来维持运营,而无须调整资本结构,提前收回贷款。

(一)不存在政府救助下的均衡

如果没有政府干预,L型银行会因为无偿付能力而在t=1/2时破产。在银行破产前赶到的存款者将得到银行调整后项目的所得c=0.4.而破产银行不再获取新的存款和卖出其他资产,结果是破产的L型银行在t=1时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为零银行危机与银行救助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6-12-2213:42:00]作者:谢赤魏诃薇编辑:studa20

(二)存在政府救助的均衡

1.L型银行经过资本调整后的均衡

假定现在L型银行经过了资本的调整:最简单的模型是政府对其存款进行了全额保险。结果是L型银行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继续存在(在t=1筹集到d=1的资金)。如果L与H型银行都存在,在t=1时对流动性需求为1,供给却少于1.这将导致总体流动性短缺和利率的上涨。

在没有晚到期项目被调整的情况下,总的流动性供给为:

L型:0.65C=0.65×1.6=1.04

H型:0(所有项目都为晚到期项目)

所以总的流动性为0.6×1.04=0.624.这说明L型银行在r<0.25的任何利率水平下都能对存款进行偿付,而保证两类银行都存在的流动性是不充足的。如果对L型银行通过资产调整进行了救助而H型银行没有,L型银行会从系统中吸收流动性,以致于总流动性减少而使H型银行破产。一旦H型银行破产,会使总体流动性大幅度减少到0.65×0.4=0.26.因为H型银行所有早到期项目都被调整以应付所面临的挤兑。

换句话说,因为流动性供给和流动性需求相对来说都是缺乏弹性的,对缺乏流动性的L银行的救助将把问题转移到比其更具流动性的H银行上。但是流动性银行H的破产对总体流动性更具危害,因为他们破产不仅不会增加系统的流动性反而会减少流动性。

如果利率上升的情况发生,那么政府也可能对H型银行进行资产调整。当利率水平很高时,银行会选择对晚到期的项目进行调整来提高流动性。然而,即使这样也不会有充足的流动性。

2.L与H型银行都经过资本调整后的均衡

H型银行:0.65C+0.35c=0.65×1.6+0.35×0.4=1.18

L型银行:c=4

总流动性为0.4×0.4+0.6×1.18=0.868,少于总存款额1.因此,即使两类银行都进行了资本的结构调整,流动性的约束依然存在,市场不会出清。所以,如果政府对银行救助应用的方法只是保证或注入资金,则两类银行都会破产——任何数量的注入资金都是不充足的,政府救助最终会受到预算的约束。

四、政府对银行的救助

(一)银行救助的含义与形式

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一旦陷入资不抵债,通常的做法就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当银行面临流动性困境,金融系统出现潜在危机时,政府为了实现金融系统的稳定,预防和避免大的金融动荡,一般都会倾向于对问题银行进行救助。银行救助指的是不以关闭清算为前提的银行事后管理,政府采用包括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制度和法律在内的一揽子措施,旨在改善银行的流动性状况,挽救问题银行和银行体系,使其具有可持续的金融清偿能力、经营能力和赢利能力,从而达到使问题银行持续经营,银行体系稳健运行的救援或援助行动(王一林,2001)。

因为银行系统外没有闲置的资金,政府要实施任何救助行为都必须先对一部分人征税并将税收传递给需要救助的银行。救助机构可以通过对现有商品(t=1)征税来增加对金融系统或某个特定银行外部资金的现时供给。如果资金是在既定的利率水平或当前市场利率水平下提供的,我们称这种征税和传递的救助行为为纯流动性注入。纯流动性注入通过尽量避免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而引起的利率上涨来防止银行倒闭。如果政府运用征税权力为特定银行提供未来价值,例如t=2时对商品的征税,则把这种救助行为定义为纯资本注入。纯资本注入允许经过资本调整的银行在既定的甚至更高的利率水平下得到救助,以避免其倒闭对其他银行的影响。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几乎所有的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纯流动性注入和纯资本注入的结合。其他形式的银行救助还包括存款止付(suspensionofconvenibility)和存款保险(depositinsurance)等,在本文中对此不多加讨论。

(二)政府对银行救助的问题

长期以来,银行救助被认为是一种优化机制,是在商业银行失去清偿能力时,使个别银行或银行体系整体恢复健康的必要措施,它同样是存款动员,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之一。然而,政府对银行的救助都是没有危害的吗?中央银行需要对其所选择的银行救助方式担心吗?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如果系统存在的是基础流动性短缺问题,则无法实施可行的资本注入方式进行救助。这时,资本的注入只会迫使利率提高,导致对资本注入的更多需求。同样,当系统存在根本清偿能力短缺时,也会难以找到合适的流动性注入方式来救助所有的银行。

正如本文以上所述,不完全的和方向错误的资本提供会使情况更加糟糕,例如,假定系统流动性紧缩,持有较少的早到期项目的银行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会面临倒闭,中央银行通过改变资本结构对这类银行进行救助,这种不调整银行晚到期项目的救助会增加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允许他们对存款支付更高的利率会提高整个市场的利率水平,这时比其更具流动性的银行会因此而破产,从而导致银行系统总体流动性的收缩,这对银行系统的整体稳定更具危害,甚至可能引发银行破产的“传染”。

如果银行既不是存在基础流动性短缺问题,也不是根本清偿能力不足,则无论进行流动性注入或资本注入对于挽救银行系统都是有效的。但是,究竟选择哪种方式仍然非常重要。因为救助本身是有成本的且成本随救助规模的扩大而增加。有时候小规模的流动性注入能挽救整个系统,而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却可能需要注入大量的资本,反之亦然,例如,假定一个系统中存在少量的L型银行,其余大多为H型银行。当系统流动性短缺时,利率会上涨直到L型银行倒闭,此时在较高的利率水平下不会有流动性的增加直到利率上升到H型银行认为调整晚到期项目是必要的。所以对于L型银行来说,在高利率下维持其清偿能力需要注入大量资本,而采用少量的流动性注入方法救助成本会少的多。

五、结论与思考

第2篇

(一)理论认识仍有误区。目前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仍有部分认识误区,即认为银行业垄断经营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需要,不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追究。如有人提出,银行业应该是垄断法适用豁免的对象,其主要依据是公共利益要求和垄断的经济效益性。【8】当把银行业垄断与金融安全、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联系在一起时,商业银行的重要性即被凸现出来,银行业垄断的合理性似乎在这里找到了最好的注脚。但问题是,公有制与银行业的垄断经营有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只从计划经济的传统体制中去找答案。适合理想社会主义的国家垄断信用并不适合现实中的中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对此给出了有力证明。必须看到,放松管制已经是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把银行业整个行业纳入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并不妥当,对金融安全并无益处。多年来,银行业垄断不但未能减少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反而成为其巨额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原因;不但未能给金融市场带来稳定,反而使“地下金融”愈演愈烈使金融市场更为混乱。行政权力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不但限制了市场竞争,而且扭曲了市场行为,结果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越深、干预的时间越长,反而越加大了金融风险。因此,不能把银行业垄断与国家金融安全划等号。

(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法理论发展的产物。过去,人们往往认为公司是由股东、债权人和公司本身三者构成的利益平衡体,现在,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突破了这一狭隘的看法,引入了更多的利益相关主体,承认了公司经营对于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要求公司承担更广泛的责任。我国现行《公司法》顺应了这一趋势,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强化了公司的社会责任。【9】由于《公司法》同样构成银行法的重要法源,因此,无论是《公司法》总则第5条的规定,还是其后分则中第45条、第52条、第68条、第71条、第109条以及第11条等规定,对银行设立、治理、运营、重组等各个环节都应有约束力,银行应予以严格执行,并注重弘扬社会责任精神。但从目前的实践看,利润和股东收益仍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目标,银行业垄断行为的出现与《商业银行法》等专门金融机构立法对银行社会责任的规定缺位不无关系,与商业银行及其高管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更有着直接联系。

(三)反垄断法制不够完善。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但在《反垄断法》出台以前,有关银行业反垄断的相关法律规范却主要散见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中。这些法律、法规的特点是:部委规章居多,立法的权威性不够;立法形式散乱,不统一甚至冲突;立法内容存在疏漏;禁止性规范多于制裁性规范,导致责任追究不足。如《商业银行法》第9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这样的规定只是表明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同样适用竞争规则,但在反垄断领域明显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一些商业银行之所以明目张胆地实施拒绝交易等垄断行为无视广大消费者和小企业的利益,显然与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方面经济法制的不够完善有关,司法介入乏力的状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法制的尴尬。

二、当前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

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已经出现区别于过去以国家垄断形式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垄断行为,这些垄断行为给金融市场和消费者所带来的巨大危害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具体表现在:

(一)相互串通收费,形成价格联盟。以银行卡跨行收费事件为例,2006年6月1日,跨行查询收费正式开始实施。但几乎与此同时,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多家媒体对这一收费提出了“究竟是‘国际惯例’还是‘垄断行为’”的质疑。透视该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我们发现,银行卡跨行收费实际上是中国银联与大银行协议一致的结果,其事先并未征得广大客户的同意,而属于此类收费的还有小额账户管理费、借记卡年费、跨行取款费等。应该说,价格竞争本身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方式,但价格联盟在反垄断法中却是一种本身违法的卡特尔类型。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小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在我国,小公司在银行开户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一般来说,小公司注册登记后,商业银行对小公司开户往往设置资本金、存款余额等限制,即开立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最低标准是50万元或100万元,并保证在账户中维持3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存款余额。难怪有人评论说,商业银行通过提高开户门槛的作法,将小公司拒之门外,这直接促成了为小公司办理开户手续一条龙服务的中介公司的火爆。【1】然而,商业银行设置开户门槛并不符合有关规定属于歧视政策。【2】应该看到,拒绝交易只是当前我国一些银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一种表现,捆绑式搭售、强制交易、价格歧视等其他行为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即使市场主体拥有的不是市场支配地位而是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这种经济优势仍然有可能被滥用,而传统的民商法在交易自由与自愿精神的指导下很难对这种滥用行为进行规制。【3】

(三)并购重组使银行集中加剧。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外资并购逐渐成为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方式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也把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作为有助于巩固银行的资本基础、促使中资银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提升银行业的公司治理和全面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外资银行的参股和并购战略有以下几个变化值得关注:一是被参股银行的规模和地域性不断扩大,逐渐从沿海省市、发达地区向内地扩展;二是参股的对象由商业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扩展,如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三是参股的途径趋于多元化,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机制的实施以及中国商业银行上市进程的加速,为外资银行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并购提供了可能。【4】我们必须看到,金融机构跨国并购,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迅速获取市场上的相对垄断地位,以获得定价权或提供领先服务的竞争优势,因此加强对银行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管理日显重要。

(四)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行政性垄断是一种制度性的、具有取消竞争功能的垄断情形,在中国不仅种类多、范围广,而且危害大。【5】以房贷强制保险为例,消费者要获得所需购房贷款,必须对整个房屋(按房款算)进行全额保险,并将保单交给银行。一些商业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5月9日颁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其本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作出了上述规定。2005年2月22日,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大学法学院联合向央行发出建议书并抄送银监会,要求重新审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有关不适当的内容,提出无论从合法性还是必要性角度,作为部门规章的《办法》都不应将购买房贷险作为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强制性条件。【6】尽管中国人民银行于同年4月4日进行了复函,并表示对该问题非常关注,但至今仍未与银监会对该办法进行修改。笔者认为,该办法的规定直接限制了房贷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已然构成了行政垄断行为。

上述垄断行为的存在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限制了市场竞争,使金融市场的供给严重不足,加剧了资金供应的紧张程度,为“地下金融”提供了机会,从而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稳定。【7】事实表明,加强我国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三、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执法难题及其化解

《反垄断法》的出台,为我国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和司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可靠的法律保障。重视并有效化解银行业反垄断中的执法难题,是今后贯彻执行《反垄断法》,完善银行业反垄断法制的关键。

(一)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银监会的管辖分工和协调。与美国的司法模式不同,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借鉴了欧共体的作法,采取了行政模式。早在《反垄断法》的起草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之间的管辖问题即受到了学界的高度关注,现在,解决该问题变得更为实际和迫切。银监会作为我国银行业的行业监管机构,旨在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保护银行业的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因此,银监会对银行业的反垄断案件理应有一定的管辖权。就银行业反垄断执法而言,问题直接表现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银监会的案件管辖权所面临的冲突与化解。有学者提出,行业监管机构主要处理市场准入和与互联互通相关的案件,而在企业并购、垄断协议以及一般的滥用行为等方面,管辖权则应交给反垄断执法机构。【10】笔者对这一观点深表赞同。笔者认为,为减少摩擦和节约执法成本,两个机构应就银行业反垄断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合理划分,避免越俎代庖,禁止随意扩大或缩小管辖范围。在这一问题上,有赖于将来国务院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细则》予以明确。笔者建议,凡涉及银行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审批,涉及对“问题银行”的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涉及对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银行的撤销,以及涉及对擅自设立银行或非法从事银行业务活动的取缔等案件,应由银监会予以管辖;而涉及银行并购、垄断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案件,则由反垄断执法机构管辖。二者之间是特殊管辖权与一般管辖权的关系,其中银监会的管辖权属于特殊管辖权。特殊管辖权确定的意义在于限制行业监管部门依据特别法排除反垄断机构管辖权的可能,从而明确反垄断法对行业竞争事项上的一般适用原则和只在特定事项不予适用的例外原则。【11】另外,根据《反垄断法》第31条规定,对银行业中的外资并购等经营者集中行为,如果涉及国家安全则必须进行双重审查,即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此类案件的双重管辖权并非上述排斥关系,而是一种并列关系,因其审查的目的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因此还应加强反垄断执法机构和银监会之间的深层对话,创建双方的反垄断协调机制。

(二)竞争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机协调。《反垄断法》的出台,使国家的相关竞争政策实现了制度化和法律化,为银行业的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然而,竞争政策的推行并不是孤立的,在银行业反垄断执法中,竞争政策的执行会受到国家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境政策等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特征是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既表现在城乡、地区、不同产业和行业、不同利益群体、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也表现在投资和消费、内需和外需、民营和外资、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之间。由于相关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其相互之间能否实现有机协调,能否在磨合中实现各自的政策目标,是银行业反垄断执法将要面临的又一难题。在欧共体,竞争政策较其他政策有优先适用的地位。【12】欧共体条约强调保护欧共体市场的有效竞争,强调其成员国以及欧共体的任何活动都必须与开放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相一致,因此,欧共体竞争政策的优先适用性与其市场经济的发达和成熟状态是相适应的。我国的国情则有所不同,尽管我国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目前仍处于转型过程中各种经济变量因受变革因素的冲击而更为活跃,我国的金融市场还存在着结构性缺陷,金融控股公司还处于试点阶段,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因此赋予竞争政策在银行业发展中的优先适用地位显然不合国情。笔者认为,不同的经济政策有着不同的功能,金融政策以货币政策为主,旨在维护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手段和工具,故在银行业反垄断执法中应较竞争政策优先适用。鉴于竞争政策与金融政策之间的互动性,笔者建议,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执行竞争政策时,应优先考虑国家金融政策的落实,这样才能避免竞争政策对金融政策的负面冲击,确保国家金融调控的有效性和宏观调控的差异性,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以实现国家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银行业垄断行为的量化标准。银行业反垄断执法中,“度”的合理把握是永远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其直接触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银行利益以及消费者利益。因此,对于该问题的分析研究,必须采取理性的态度,克服狭隘的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以及民族主义情结,将其进行必要的量化处理。从世界范围看,德国和日本在该问题上比较严格,而美国则相对比较灵活。透视我国的《反垄断法》,其在垄断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上借鉴了德国和日本的经验,在第19条、第22条等一些条文中进行了一定的量化处理,规定了具体的量化标准。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审查经营者集中时,应主要考虑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等,这就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被指控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结构——行为——效益的经济定量分析。这些经济定量分析的引入,对反垄断中的定性分析有着直接影响,因此银行并购是否构成垄断,对相关指标进行定量调查分析时量化标准的确定至关重要。但此时第22条的量化标准是否科学,对银行业集中是否适用,则需要采取灵活态度进一步研究确定。笔者认为,必要的技术分析需要因时、因地而做出,决不能搞一刀切,必须把限制竞争与成本优势、规模优势进行区别。有学者曾提出,反垄断法中的量化问题必须通过民主与法治的手段和途径予以解决。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度与条文设计包括量化问题的设计,并不是越细越好,越具体越好,更不是越严格越好。就我国来说,采取什么样的反垄断政策,何时宽松,何时严格,都应该由民主的机制适时因地而作出。【13】笔者赞同该种观点,故建议在这一问题上赋予法院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其在处理银行业反垄断案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不应将《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认定的量化标准绝对化,应在追求法律稳定性的同时保持足够的灵活性。

(四)银行业垄断的行为豁免。《反垄断法》第15条、第28条等对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豁免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构建出了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旨在抑制过度竞争,以免资源浪费,其并不构成市场进入壁垒,只是采取了一种避免激烈竞争的规制方法。【14】因此,该制度是反垄断法中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国家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所不可或缺的制度。根据该法第28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当然,我国《反垄断法》直接将垄断行为的豁免决定权交给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从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看,银行业垄断行为的豁免同样适用上述规定。但需要强调的是,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第54条对并购申报豁免所作出的具体规定对银行业垄断而言具有重要价值,银行业垄断的行为豁免应在《反垄断法》第28条的基础上,以该规定为蓝本进行合理构建。笔者建议,就垄断协议而言,应将登记或批准作为其豁免的形式要件,并适用合理原则进行分析;对经营者集中而言,应严格执行申报程序规定,并以获得批准为豁免的必要条件。另外,在禁止行政垄断方面,较之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而言,【15】《反垄断法》在第五章中增加了四种行政垄断行为,如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强制经营者从事规定的垄断行为以及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从而表现出了明显的进步和可喜的勇气。但不足之处在于,其没有规定适用除外制度。因此笔者建议,在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细则》时应增加一条规定,即“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运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除外。”

(五)《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从实际情况看,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问题已成为目前各国反垄断法发生冲突的主要因素之一。各国反垄断法一方面允许甚至支持、鼓励本国企业对外国市场的垄断,另一方面又严格管制外国企业对本国市场的垄断。为了能够在跨国公司限制竞争的活动中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各国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是域外适用本国的反垄断法。【16】当前,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突发性、区域性和关联性已成为金融国际化背景下金融危机的重要特征,因此,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理所当然地成为构筑我国金融安全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对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格局下的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我国《反垄断法》第2条关于域外适用的规定十分重要,但从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看,还应作出必要的限定,尽量避免片面的、极端的做法而引起不应有的法律冲突。有学者曾提出,在我国的反垄断法中,可考虑将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从事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直接的、实质性的且可以合理预见的”限制或者不利影响作为对其适用的基本要件,并确立利益衡量原则作为对该基本要件的补充。【17】该学者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必须兼顾本国与其他国家的和经济利益,尽量避免并着力化解各国相互之间在反垄断法域外适用中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建议在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中借鉴和吸收该观点,把外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所从事的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限制或不利影响的垄断行为,以“直接性”、“实质性”以及“合理预见性”作为必要条件予以限制,尽量减少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不必要冲突,使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免受国际上一些人为因素的侵蚀和恶意伤害。

注释

【1】《商业银行提高开户门槛向小企业强加风险》,资料来源:http:///g/20060708/16082716238.shtm,l2006年7月8日。

【2】《拒绝存款人的开户请求商业银行涉嫌违法》,资料来源:http:///g/20060708/16252716252.shtm,l2006年7月8日。

【3】孟雁北:《滥用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法研究》,载《法学家》2004年第6期。

【4】苗燕:《外资银行并购倾向于中小银行》,载《上海证券报》2007年1月10日。

【5】曹士兵:《论中国反垄断立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3期。

第3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

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经央行审批后可以办理金融衍生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这使得商业银行在现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内探索投资银行业务拥有了巨大的实践空间和发展空间。

一、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重大意义

1.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更好满足客户的需要

近年来,人民银行、银监会相继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资本市场改革措施,股票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也稳步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为大型优质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渠道和更低的融资成本。

这种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一方面,使得大型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来发展自己,提高自身实力;另一方面,这些大型企业又需要更多和更好的金融需求,需要有实力的银行对其给予帮助和支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满足大型优质客户需求、抢抓市场机遇的必然选择。

2.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需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的金融市场对外完全打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对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造成不小的冲击。

随着外资银行的逐渐进入,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从事投行业务有利于增强国内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通过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实现收入多元化,提高风险规避能力;通过对客户提供存贷款传统服务的同时,满足客户融资、并购重组、上市财务顾问等多种需求,提高银行客户服务水平,增强对优质客户的综合营销能力;通过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等投行业务,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为商业银行的定价、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等。

3.有利于实现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国内商业银行需要调整其业务结构,实施业务转型以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业务转型主要是通过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和符合未来综合经营的中间业务、增值服务,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来实现,而投资银行业务则是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具有占用资本少、风险低、收益高的特点。因此,大力发展投行业务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实现业务转型、盈利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分析

1.平衡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业务的关系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的业务,其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取得顾问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形成新的收入来源;其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促进商业银行占领新兴市场、竞争高端客户、营销优质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化解不良贷款和保全信贷资产等,带动并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发展。

因此,在兼顾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促进,实现各项业务发展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将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项主体业务,注重和追求投资银行业务自身的发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形成依托传统业务促进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通过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带动传统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体现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初衷。2.以投资银行部为核心,建立与行内和行外机构的有效合作

投资银行业务的拓展需要与公司业务、同业业务、资金业务等部门进行有效的合作,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在竞争中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大多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在保证自身权利的同时,应该多向外资银行学习这方面业务,多开展一些相互交流学习的活动,借鉴他人的技术和经验来发展自己。

另外,投资银行部可与行外金融机构建立策略联盟,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间接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满足客户对综合性投行业务的需求。

3.提高投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塑造一支优秀的专业的投资银行家团队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智力密集型金融中介业务,需要一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支撑,所以,商业银行既要培养一批精通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又要引进证券、法律、营销、IT通讯、房地产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因此,塑造一个具有“能力纵深”并具有合作精神的业务团队,是实现投资银行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前提。

4.金融主管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但目前国内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仍是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金融主管部门应尽快予以完善,商业银行也应该规范自身业务,积极参与相关法规的讨论与建设。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融合,需要有效隔离风险。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根据其主要业务范围确定具体监管部门,负责对整个控股公司的监管,同时各个子公司监管部门负责对其范围内的监管责任,明确其业务范围,禁止一些风险大的业务。建立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注意培养员工职业道德和风险防范意识,在业务流程上建立健全风险约束机制、建立内部防火墙,规范内核制度,积极研究创新改善和转换风险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尹毅飞: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重点研究.金融论坛,2004.12

第4篇

企业文化建设不等同于员工的休闲文化,却要体现在经营管理的每一处细节;并不是短期行为,更需要有效载体的支撑和有效的创建措施。企业文化建设的落地,同时是一项新员工激励的领导与艺术。

(一)激励方案设计原则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农业银行新员工年龄层次决定其要面临买房、买车、结婚、生子等众多需要物质资金的情况,由此带来物质高水平需求的重要性,增加其薪酬和福利是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激励因素。另一方面,入行员工的素质越来越高,他们的需求也不停留在物质需求上,更渴望在工作过程中得到认可和赞同,强烈的成长动机和自我价值实现需求,这使得仅有物质激励达到一定层次后就会遭遇瓶颈,激励作用就会大大减弱。因此,银行临柜员工激励方案设计应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优化结合并协调运用,使两者互相联系和补充,以共同构成知识共享的激励方案。长期激励为主。短期激励收效快且明显,但对于有效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性的程度有限。入行员工在胜任现行工作后,更加注重个人晋升和长远发展。银行工作的绩效短时间内难以衡量,需要长期客户的积累,因此长期激励能科学体现银行员工的工作价值,应作为更重要的激励手段。长期激励如培训或深造、职业生涯规划等等,可以把新员工的个人目标与银行的目标相融合,充分体现银行与员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激励思想,可有效提高新员工的忠诚度。公平的基础上注意个性化激励。激励方案的设计必须以公平为基本前提,尤其在银行提倡团队合作的特点下,应尽量减少评价员工知识绩效中的个人主观因素。另一方面,激励不能用单一形式,每个新员工的个人潜质、自我价值倾向、个人目标和要求等个性特征均有差异,银行应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分析、测试和考核,明确其特点和优劣势,最大发挥个人的优势,如对于调查发现对物质敏感的知识型员工更侧重物质激励,对于物质不敏感的员工,采取其看重的精神激励。因此,农业银行新员工激励方案设计应在坚持公平的基础上充分重视个性化激励,根据个体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合理、科学的激励方式来满足员工的需求,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新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或及时调整激励措施。激励普遍存在一定的时效性,超前激励易使员工漠视反而弱视激励功能,滞后激励更可能降低员工对组织的信任。因此及时激励收效最佳,其保障措施在于激励的正确、明确与准确。另一方面,激励存在有限性和阶段性,新员工逐渐多为90后群体,个性需求和特点易变,相同的激励措施在实行一定阶段后就可能失灵,需要实施新一轮的激励措施才能促进新一轮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等等。这都要求银行新员工激励策略及时作出相应的变革,同时对践行企业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优化新员工薪酬福利政策实施

综合薪酬激励满足新员工的复合式需求,具体可分为外在激励和内在激励两大类。外在薪酬为银行新员工提供可量化的货币性收入,如基本工资、奖金、退休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银行纪念品、礼品等可见的薪酬和福利,以全面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和住房条件等;内在薪酬则为新员工提供不可量化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待遇,如优先的培训进修机会、对个人成就的表彰会、工作轮换、多元化晋升等。外在薪酬与内在薪酬各自具有不同的激励功能,两者相互联系并互为补充,构成全面的薪酬体系。

(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激励效能

在优化薪酬福利可以起到即时激励作用的保障下,通过三个层面的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激励效能,即物质层、制度层和精神层,可分别对应农行的管理理念:细节决定成败、合规创造价值、责任成就事业。物质层的细节决定成败。营业厅中可见的农行Logo、显示屏和灯箱等文化载体,企业文化建设各类规范和员工行为守则等书册,统一的制服、胸牌、笑脸等多种企业标示,以及农业银行落实的6S管理,各种细节均能在无形上带来员工的归属感并积极影响到员工的忠诚与信任,因此应注重精细化管理,工作环境美化、净化和现代化,企业理念深入人心,增强企业文化的感染力,形成浓厚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制度层的合规创造价值。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合规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决定了新员工合规意识的充分必要性,表面上看来是在约束新员工行为以及减少其工作自主性和满意度。老员工以及领导层作为制度的阐释者和人,如果表率出的是负作用,则很容易束缚新员工。因此与制度文化息息相关的管理科学非常重要,“以人为本”原则下加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主动导入企业文化概念,如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制定的合理性及其结果的有用性是否与上述综合激励体系挂钩。员工行为准则落实到业务经营中的程度又决定了企业理念的践行度。因此,加强合规建设不仅是在普及合规知识以及形成合规理念上下功夫,更要求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上下功夫。精神层的责任成就事业。农行的品牌宣传“大行德广、伴您成长”,体现的成就大业与造福于民的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如何让新员工先见证到老员工、客户与农行的共同成长;农行晨会上必喊的“爱我农行、追求卓越”,如何使新员工内化于心等等。这个层面的企业文化建设,于新员工而言,需要感受到浓厚的人文关怀氛围、见证到多彩的合作双赢实例以及达成与领导同事间的创意沟通,再比如在不定时的激励性培训中是否能让新员工深刻感受到农行的人才理念“德才兼备、以德为本、尚贤用能、绩效为先”。

(四)基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新员工激励方案实施

实施激励新员工首要的是注重创意沟通。沟通是人与人之间情感的传递和反馈,有效的沟通可以迅速缩短两个陌生人心与心之间的距离。良好有效的沟通能使双方产生很好的共鸣,可以让双方在心情舒畅中达成共识。新员工初入职场,又因其重视个性化激励,创意地沟通显得尤为重要。创意地沟通可以使工作变得有趣,无形中提升自我价值感,有效地达到自我激励。农行新员工往往是优秀的表达者,应培育同理心倾听的企业文化氛围,在各自的情感账户里存款并承诺负责,例如可以在晨会时听听新员工分享今日的工作期待,看看有何特殊需要并及时予以适当满足。新员工又往往不一定是优秀的倾听者,应注意有亲和力地引导,也是帮助其培养客户服务与沟通技巧的过程。完善支持性工具。首要前提是保障落实企业文化建设的三个层面,主要是企业文化的硬环境建设,加强宣传和维护,将企业文化建设真正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发挥其激励效能,例如定时检查和定期更新大堂中的文化载体和阵地建设,也可以通过把企业文化建设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定期对企业文化建设进行考评和奖惩,依此激励或约束。设立知识共享平台。培育提倡知识共享的企业文化,完善农行内部的知识共享平台,为有效提升新员工学习能力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便捷新员工获取信息。例如在农银大学设知识共享专栏,通过完善群件系统、工作流系统、电子视频会议、BBS、群组决策支持系统,也可在原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设有效的知识库、专家系统或知识地图,为知识共享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平台。这些知识共享平台的建立,都应有专人定时注意对共享知识的动态循环审计,并注重持续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可设立实体知识社区,通过内部刊物选登、情景模拟活动、年会、例会、专题讨论会、读书报告会等正式途径,还可通过举办兴趣团体、午餐会、茶话会、周末沙龙等非正式的知识共享活动。这样在现实与网络中均可实现知识共享双方自由交流知识,并注意促进隐性知识的显性化,使知识共享与交流更为便捷。建立导师负责制。为每一位新员工搭配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导师,负责日常业务知识与技能教授,培养其团队意识,帮助更快适应并可以胜任现职工作,当新员工有问题可以请教并可以及时得到答复。另一方面,导师更是要辅导其职业生涯管理,提升新员工激励认同和企业文化感知度,同时关注新员工健康的人际关系。

二、总结与展望

第5篇

从全球信息化的角度看,智慧银行就是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成果和行业经验,改进并完善现有的渠道、流程、制度、创新机制、风控体系、IT系统等要素,进而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随心的,全面且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就外部而言,智慧银行是银行服务的无限延伸;就内部而言,智慧银行是银行资源的不断整合。智慧银行建设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硬体架构的搭建,更是一个全体员工改变传统观念和固有做法,熟悉并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的培训和学习过程,也是一个硬体和软体逐步磨合到最终完美结合的过程。智慧银行的核心就是通过建立在人工智能基础上的数据分析,帮助银行完成从了解客户、理解客户、洞察客户,到最终“掌控”客户的过程。展望未来,智慧银行可以将客户服务规模扩展至极限,将客户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提升到极致,将综合运营效率、创新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提高到同业最高水准。

要把抓好智慧银行知识培训放在首位

建设智慧银行,培训要先行。智慧银行培训从重要性、紧迫性、难度和涉及面看,是其他任何培训都无法比拟的。在银行业界,智慧银行建设是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率先提出的。而智慧银行建设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全世界,都是一项崭新的信息科技应用工程。因此,在智慧银行建设方面,全球各家银行均处在同一起跑线上。要做好这项工作,全员搞好与智慧银行相关的信息科技知识培训,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智慧银行建设在信息科技领域涉及到的问题之多、层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它包括云计算的应用又远远大于云计算应用的范围。只有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培训,才能做好智慧银行建设相关落地工作的铺垫。培训层次应分为:管理层的培训、信息科技和电子银行模块的培训、业务管理模块的培训、业务营销模块的培训、业务保障模块的培训等。其中管理层和信息科技与电子银行模块的培训是重中之重。培训的层级应尊循自上而下的原则。就目前而言,培训至少应解决从理性到感性的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建设智慧银行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设智慧银行的内涵、愿景、原则和目标,建设智慧银行要着重推进的任务,建设智慧银行的配套措施,总行和一级分行职责的划分,智慧银行科普知识等。另外还要实现惯性思维向创新思维的转变。培训中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关键语句:创造最佳客户体验,提供随时、随地、随心的金融服务;实现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打造永远在线型金融服务,满足客户“所见即所得,所思即所得”的金融消费需要;打造难以复制的核心竞争力等。

要把建立智慧银行组织推进机构作为关键

组织推进机构建设,应成为商业银行创建智慧银行建设的关键保障。从总行到分支行要建立智慧银行建设的领导机构,明确一把手主抓、分管信息科技和电子银行工作的领导重点抓、其他班子成员共同抓的齐抓共管领导体系,确保各级管理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智慧银行建设作为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智慧银行领导机构相匹配,从总行到分/支行都要建立智慧银行工程建设的组织推进机构,明确推进机构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具体要求。组织推进牵头机构由财管部门、信息科技部门、电子银行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财管部门负责智慧银行建设的战略规划和全面推进,信息科技部门负责智慧银行建设的科技推进,电子银行部门负责将线下业务和服务向线上“迁徙”。

要把夯实信息科技基础作为智慧银行建设的重要着眼点

如果把智慧银行比作是一辆马车,那么信息技术的发展好比是马。智慧金融产品、智慧金融服务和智慧金融交易平台是智慧银行建设的重要内容。智慧银行的建设,必须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IT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作为引领,因而相关的信息科技基础工作是智慧银行建设首当其冲的配套措施。智慧银行建设,必须坚持基础工作先行,特别是信息科技工作先行。相对当前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抓紧完善新系统功能,即以功能完整性、操作便利性、处理及时性、风险控制有效性作为标准要求,以超越同业为目标,完成系统升级和投产应用,实现核心银行系统与系统和各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要按照创建智慧银行的要求,对信息科技人员的数量和业务素质进行一次扫描,制定信息科技人员必须具备的适应智慧银行建设的工作标准要求,加强信息科技队伍建设,确保智慧银行建设拥有一支可靠、过硬的信息科技队伍。智慧银行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少,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一张白纸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从市场调查结果看,现在只有一本美国瑞恩(Rayns,C)等关于智慧银行的著作——《智慧的银行:基于CICS新特性的实现》。信科和电银部门应组织人员认真研读,从中摘录和诠释对建设智慧银行有益的东西,用他山之石为建我国商业银行的“智慧”大厦服务。

要通过资源倾斜为智慧银行建设提供保障

智慧银行建设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商业银行虽然业务营销任务艰巨,需要的资源要重点保障,但在智慧银行建设中绝不能吝啬,因为必要的资源投入是智慧银行建设的物质保障。智慧银行建设必须坚持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投入的倾斜政策。资源再紧张,在编制资源分配计划时,也必须要坚持重点保障和及时到位。要注重向电子渠道、新型无人智能网点、自助设备、移动互联金融应用等方面的投入;要根据智慧银行建设推进过程中各项安排的轻重缓急,大、中、小项目之间的关系,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并兼顾一般,科学分析、严格管理,提高投入产出比例;要适应智慧银行建设的需要,切实对电子渠道管理、营销与运营等相关方面的人力资源需求进行有效配置。

要把有针对性的研发试点作为智慧银行建设的突破口

及时组织若干分/支行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新研发和试点应用,并充分运用试点的成功经验,有效调动和引导分行主动创新的积极性,是推进智慧银行建设起步阶段的重要工作。在目前银行业的竞争中,鉴于大客户的议价能力强、与之合作的风险大(大企业经营受市场、政策和国际环境影响大),以及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开始进入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实力强的大企业还自己办银行、办财务公司的现实,许多银行在业务转型中开始把竞争个人业务作为其发展战略。应该看到,个人业务的市场潜力十分巨大,且个人客户对银行的依懒较强,而相对议价能力较弱。因此,从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转型考虑,启动智慧银行建设应把个人业务作为首选。最近从有关方面获悉,工商银行正在论证智能终端销售管理系统上线试点,招商银行正在试点用移动支付取代信用卡的科技工程。这两项试点都是智慧银行建设的“真枪实弹”,只不过他们紧贴金融市场变化的趋势定位在个人业务上,没有“遍地开花”,而是着眼于“刀下见菜”重在执行力——抢摊个人业务市场,运用“科技智慧”将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最具“杀伤力”的“新武器”,“智慧”也将因此成为市场大潮中重要的关键词。商业银行在智慧银行建设中要立足全球,正视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引擎、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的现实,立足抢摊更多的国内和国际市场,立足打造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从试点开始,起好步,找准突破口,打好这场把最先进的信息科技成果应用到银行经营中的“智慧战争”。

把部门银行改造成流程银行是智慧银行建设的根本任务

流程银行是相对于部门银行提出的,它的特点就是以客户为中心,以流程为基础进行专业化分工,给客户以更好的体验。而目前,商业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设备等电子服务渠道多为多头管理,带有明显的部门银行特征,给客户消费金融产品带来不便。由部门牵头项目,部门会更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导致客户体验下降,或产品设计竞争不过同业,从而造成客户流失。这些部门银行的典型特征,主要是受制于科技手段,使得全行的信息是割裂的,无法集中在一起实现信息共享。实现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改造,可方便客户金融消费的需求,有效地提高客户对银行的认同度。因此,把部门银行改造成流程银行应作为智慧银行建设的根本。智慧银行所依赖的科技平台设计首先应予考虑的就是银行的业务流程,因为用流程银行代替部门银行,关键就是要用流程导向代替职能导向。对此,需要实现产品和服务的统一,客户需求与投诉响应的统一,产品创新与推广的统一,流程操作平台的统一,从而使前后台分别实现非实时操作后台化和后台操作集中化。另外,为提升客户服务体验,还需要建立灵活、有效的管理信息和应用系统的支持保障体系,以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客户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上述目标的实现,均有赖于“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银行。为此,商业银行各业务模块要对部门流程进行梳理,分析由于部门割据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提出不同模块的部门银行整合成流程银行的建议;各业务模块要按照公司客户、个人客户、事业单位客户、同业客户等不同类型客户,梳理出他们金融消费的需求,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提高客户体验的措施。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为拉开部门银行改造成流程银行的帷幕作好准备。

第6篇

关键词:银行外包应用服务提供商

一、银行IT外包服务概述

随着我国银行改制的深化和发展,银行间的竞争日益加剧,银行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不断进行升级和发展,银行内部信息技术部门对这些系统管理也越来越困难。而银行IT外包服务的出现能够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银行IT外包服务是指银行以合同的方式委托IT服务商来为其提供信息系统或信息技术服务的一种实践或管理策略,它也引申为雇佣外部组织或个人来发展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的行为,使银行能够以更富有效率、低成本、低风险的方式完成某项信息技术任务。常见的银行IT外包涉及银行通信网络管理、银行信息系统运作和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维护、备份和灾难恢复等。IT外包在构建银行核心竞争力、节约项目成本费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二、银行IT系统外包服务的特点

银行系统IT外包运行操作服务具有如下特点:

1.专业性与复杂性,银行信息技术融合了目前世界上各种先进的信息理论和技术,信息设备包含多家厂商的高、中、低端产品,IT系统结构设计、技术运用和生产配置均采用IT技术领域先进模式。

2.影响范围,银行IT外包服务范围涉及银行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影响多种重要业务与应用系统的生产运行。

3.实时性,银行信息系统所承载的许多银行业务与应用系统直接面对客户,提供实时服务与交易功能,因此必须保证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

4.服务不间断性,根据银行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必须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对项目进行实时运行操作服务。

5.流程管理,银行IT外包服务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日常操作手册、日常监控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系统变更流程等工作流程与规范进行。

6.报告机制,在运行操作服务中要有完善的报告机制,对银行IT系统日常运行状况、投诉与响应、故障处理与分析、系统变更与备份、数据分析与统计、综合评价等相关信息与数据均要按照合理的流程与科学的形式进行报告。

7、安全与保密性,银行IT系统支撑了从内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到核心的交易系统,这些系统是银行的命脉,对其数据的安全是非常高的。除此外,涉及到这些系统的相关文档、资料都属于非常机密的内容,需要分级使用。

三、银行IT外包服务的成功保障因素

根据IT服务的理论,结合IT服务的经验,从以下四个方面为IT外包服务提供保障:

1.从技术上提供保障

在ITIL(ITinfrastructurelibrary)有关IT服务的最佳实践理论中,技术是IT服务的三大要素之一。没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就无法进行运行维护的正常开展。技术的支持能力包括对技术本身的支持服务能力和服务的技术能力两个层面。前者是对各种IT技术的掌握程度,后者是能多大程度上把IT服务理论贯彻到实践中去,产生符合用户实际情况的最佳运行和维护操作。2.从管理层次上提供保障

未实施银行IT外包服务之前,系统运行维护的风险主要是技术上的风险,管理上的风险较小。实施IT服务外包后,由于维护人员不是银行内部职员,从本质上讲是将技术服务的风险直接转化成服务管理上的风险。因此,在IT服务商和客户之间建立有效的管理界面,是IT外包服务之核心所在。

3.从技术过渡上提供保障

成功的银行IT外包服务需要对系统的全面掌握和对服务管理流程的明确制定。对服务提供商来说,这些要求的实现均需要一定的时间。(1)接手外包服务的过渡磨合期,服务提供商在接手任何一项外包服务前,需要首先深入项目各个环节,详细调研和理解现有项目的服务内涵,包括服务的内容和指标、人员、流程和系统架构,为后期与用户一起制定服务的接收、整合和管理提供基础。(2)循序渐进的管理过渡,围绕保障服务持续性的要求,服务提供商需要对服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建议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优化整个服务项目的流程、管理、人员等内容。

4.从对外包项目的可控性上提供保障

银行对外包项目的控制力度是通过管理流程来实现的。管理流程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点、工作汇报机制等。服务商必需做到两个方面:服务的透明性和伴随知识(知识库)为用户所有。服务透明是指服务商不能为外包服务项目设置壁垒,银行通过工作汇报、文档记录、服务流程很容易的掌握服务项目。伴随知识是在服务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知识库。知识库是非常重要的技术资源,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建立的知识库产权应该归银行而不是服务商。这样将降低银行更换服务商的风险。

银行的IT系统对安全性要求非常高,一旦将某个系统包给服务商,需要特别重视保证银行的数据安全。可通过三种途径来达到这个目的:(1)通过法律手段签署用户、公司和个人三方保密协议,运用法律手段约束服务商对用户数据进行保密,在保密协议中需要明确规定对于因泄密而造成损失的赔偿方式;(2)通过管理手段:需要通过管理手段实现对用户数据进行保护;(3)通过技术手段:结合业界的先进技术工具,做到对关键配置更改的审计和跟踪。

四、结论

目前,银行IT外包服务的内容和规模越来越大。由于我国IT外包服务发展较晚,银行IT外包市场还未发展成熟,因而银行IT外包服务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如何正确全面地考察分析有关的复杂因素,做出正确的IT外包决策,提高银行IT服务的水平,降低IT运行维护的成本,达到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目标,是需要我国银行界和IT界共同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张旭: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浅析.WTO经济导刊,2006年10月

[2]瑞琴邱伟华: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分析.商业时代,2007年5月

第7篇

1973年,美籍法国数学家曼德尔勃罗特(Mandelbrot)首次提出了分形(Fracta1)一词,其原意具有不规则、支离破碎等意义。曼德尔勃罗特分别从数学和更通俗的角度为分形进行了定义:

1.若集合A满足Dim(A)>dim(A),则称之为分形集。其中,Dim(A)为集合A的Hausdoff维数(或分维数),dim(A)为其拓扑维数。

2.部分与整体以某种形式相似的形,称为分形。然而经过理论和应用的检验,人们发现这两个定义很难包括分形如此丰富的内容。因此至今为止也没有一个对分形全面的、确切的定义。本文中我们使用英国数学家Falcomer按照生物学给出“生命”定义的类似方法对分形所进行的特征描述,将分形看成是具有以下所列性质的集合F:(1)F具有精细结构,即在任意小的范围内包含整体;(2)F是不规则的,以至于不能用传统的几何语言来描述;(3)F通常具有某种自相似性,或许是近似的或许是统计学意义的;(4)F在某种方式下定义的“分维数”通常大于F的拓扑维数;(5)F的定义常常是非常简单的,或许还是递归的。受分形理论的启发,德国学者瓦内克(Warnecke)教授提出了一种新的企业管理模式:分形企业管理。分形企业的每个组成部分(分形元)都是独立的,能够自主决策,同时又能正确处理它们在整个企业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每个组成部分都有自我优化、自我设计、自我创造和自我组织的自由,但都受到整个企业任务这大环境的制约。这种企业适应外部环境的能力显著提高,能及时调整其结构以应付外部变化,这对处于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的企业显然是十分有利的组织和管理模式。下面我们结合商业银行谈谈分形企业的特点:

1.自相似性。自相似性是分形最重要的特性,即系统局部与整体之间在空间或时间尺度上具有相似性,局部含有整体的信息,整体与局部之间的信息是“同构”的。对分形企业而言,这种自相似性包括组织结构的相似、目标的相似等方面,甚至每个职工的理想、思维及行为方式都具有相似性。因此可以把分形企业看作是由若干个小“分形企业”构成的。不难看出,相似性包括两层含义,一种是同一层次上分形元之间的简单相似关系,如分行与分行、支行与支行之间的关系;另一种是自相似性,指不同层次上分形元之间的嵌套关系,如总行与分行、分行与支行之间的关系。

当然,自相似性不是绝对的,这种相似性是允许有误差存在的。这就意味着,对于某一个问题来说,对于同一家商业银行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可能会有多种解决办法,这时各分支行就应从当地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案。每个分形单元(分支行)都将自身当作整个企业(总行)来看待:完整地实现既定的业绩与利润,尽可能独立地完成任务,全面考量质量、数量、资源投入的节约、可靠性及进度等内容。如果分形单元不能独立地完成有关的工作任务,就需要寻求外部支持,就是从其他分形单元得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在这一过程中,分形企业的所有辅的设施和手段对于全体分形单元而言都是共享的,尤其是对共有的而非垄断的信息就更是如此。除结构的自相似形外,自相似性的概念还体现在目标方面,分形企业的目标和其分形单元都保持一致并能正确地对待各自的目标。

2.自组织性。分形单元可自我形成符合有利于企业总体目标的战略和战术。分形单元中的组织结构能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其生产和经营过程易于突现直接和快捷的改良,优秀的思想和方案易于付诸实施。它在动态过程中认识和形成其目标、内部关系及外部关系,可以改自己,从而达到推陈出新的目的。在分形单元之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常在现场进行决策和处理,各分形元实行自我规划、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目前各商业银行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纷纷紧缩银根,加强对贷款的审核力度,那么分支行就可以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政策、人口、环境等各项因素,制定出符合总行总体目标的存贷款政策。

3.动态特性。与传统企业相比,分形企业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活力。具备这种活力的企业可以在干变万化的环境中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快速调整已实施的方案。对于商业银行来讲缺乏活力总是与其利润停止或下降、市场份额减少或竞争能力减弱相联系的,正如当前各家银行都大力推广个性化产品,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进一步抢占市场。因此企业的中心任务就是能持续不断地适应外部环境对它的要求。

二、商业银行的分形特征分析

1.商业银行业是一个开放系统。系统的开放性是分形理论进行研究的-个基本前提,只有开放的系统才具备有物理学的分形特性。在加入WTO、全面开放银行业业务后,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金融交往更加的密切,国与国在经济金融方面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从本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看,开放带来的最直接的表现是国内金融业在世界金融业的波动冲击下不再可能独善其身,中国的金融业将更多的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从而给正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文将银行系统看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认为它具备了分形特性的基础。

2.商业银行的结构分形。商业银行的结构分形首先表现为结构层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结构层次一般分为4层体系,依次为总行———分行———支行———储蓄所。较高层次机构对较之低一级层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而在同一家商业银行的体系结构内,各类业务都应汇总统一经营管理,这就要求较低层次机构必须要沿袭较高层次的组织结构、企业制度、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和计划财务等企业特征,因而各个层次之间具有结构良好的自相似性。而由于所处地域不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环境、相关的政策不一致,对于同一层次的分支行而言,如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和工商银行青海分行,就会受到当地各方面具体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分形结构上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性。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它由若干个部门组成,如信贷部、风险管理部、营业部、稽核部等等。总行对分支行实行自上而下的集中式管理,而分支行又具有高度的自治,享有一定的自主决策权限,涵盖了计划、运营和客户关系管理等职能。这些具有复杂精细结构的职能部门构成了商业银行的分形单元,它们在总行的规定下相互协作,具有共同的总体目标,即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同时,每个职能部门又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通过与外部环境和内部其他部门的交流而进行自我调整,最大限度地完成和优化总体的目标。3.商业银行的功能分形。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了商业银行结构上具有规范的分形特征,层次分明、任务明确、目标统一。那么除了结构分形外,商业银行还具有功能分形。这里的功能是指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性质、能力和功效,是系统内部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组织次序及时空形式的外在表现形式。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总行、分行和支行对分行、支行和储蓄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而处于分行、支行和储蓄所都必须服从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组织目标。

4.商业银行分形元的划分。通过对商业银行结构分形和功能分形的分析,不难看出商业银行应包括两种性质的分形元。对于分支行、储蓄所分形元而言,它在总行的统一领导和整体规划之下,负责某个区域的银行业务,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对于同属于同一分支行或储蓄所的分形元(即行内各职能部门)而言,一方面它们负责某个特定业务,如信贷、投资等,享有较大的决策自;另一方面,它们必须在总行的整体目标约束下实行跨部门的协作,因而其自主决策权又受到一定的限制。

除由商业银行本身特点决定外,分形元的划分还应按照前述的相似性原则划分,应在总体目标、结构体系、战略规划、规章制度以及企业文化等方面体现相似性的特点。

基于上述原则划分的分形元可以保证各自的活动空间具有相似性,这样一旦发生各分形元之间的协调作业可以保证成本最小化,进而使整个银行部门间协调成本最小化,形成竞争优势。例如,对于农村金融体系而言,各商业银行的基层储蓄所就是最小的分形元,可以看作农村金融体系的缩影。

三、商业银行的分形管理策略

根据上述商业银行的分形特征,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进行分形管理的一点策略建议。

1.建立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商业银行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层次减少有利于信息迅速透明地传递,减少了信息传递的损耗和变形,使得高层决策周期缩短,提高决策质量。二是可以推动信息观念在纵向和横向的迅速交换,解决因层级过多而造成的信息堵塞问题,增进部门间知识的交流。三是中间管理层被大量精简,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四是组织内部利益冲突减少,命令统一、指挥一致,信息流的畅通使企业能灵敏、快捷地对顾客需求做出反应,增强了组织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五是同时按多重管理目标建立管理和汇报关系,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不统管所在地的业务经营,仅以地区负责人的身份起协调和后台支持作用,克服了单一管理带来的风险。另外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是将系统动力学与组织学习、创造理论、认识科学等融合,发展出的一种全新的组织概念。现代企业所欠缺的就是系统思考的能力。系统思考能力是一种整体动态的搭配能力,缺乏它而使得许多组织无法有效学习。之所以会如此,正是因为现代组织分工、负责的方式将组织切割,而使人们的行动与其时空上相距较远。当不需要为自己的行动的结果负责时,人们就不会去修正其行为,也就是无法有效地学习。因此我们建议运用系统动力学原理,构建具体地商业银行未来的组织形态———层次扁平化、组织信息化、结构开放化,逐渐由从属关系转向为工作伙伴关系,不断学习,不断重新调整结构关系。

3.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分形元可共享的基础平台越多,基础平台的共享程度越高,则意味着分形元之间越容易降低信息重复收集的成本,大大降低资料的收集与组织成本,提高整个系统的性能,开阔员工的视野,有利于人们创造力的提升,发现新机会,新问题,因而也越容易进行重构以获得适应环境变化的动态适应能力。

目前各家银行都把完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作为重要工作,给予极大重视。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客房关系管理系统,通过客房利润贡献度的分析、风险分析控制和资产负责管理,为客房提供深层次的服务,强化自身的管理。各行相继开通了电子邮件、公文传输、统计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4.加强商业银行企业文化的塑造。对于具有分形特征的商业银行而言,企业文化的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目标的一致是分形企业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而企业文化是将企业的价值理念主动引导到制度设计中的结果。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则成为所有员工都遵守共同准则。而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价值要求其企业文化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用这种正确理念与先进的技术、完善的体制等结合起来,建立起成熟的风险管理机制。而这种风险管理机制是整体性的,而非个体性的。因此,树立尊重员工的“以人为本”理念,制定奖罚分明的员工激励约束机制是这种银行风险管理整体性基础。

摘要:文章基于分形理论探讨了商业银行的管理策略。阐述了分形基本概念和基本特征,结合分形的自相似、自组织、动态性等特点总结了商业银行的分形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商业银行分形特性的管理策略建议。

关键词:分形理论;商业银行;管理策略

参考文献:

1.刘忠庆,舒华英.电信企业的分形管理.中国数据通信,2004,(6):47-49.

2.刘忠庆,舒华英,谢文胜.电信企业实行分形管理的策略.中国数据通信,2005,7(2):59-61.

3.李喜梅.分形理论及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分形特征探析.农业经济,2006,(11):56-57.

第8篇

案例:中国银行近年频频出现高管涉嫌违法的事件。首先是前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因在纽约任职期间涉嫌洗黑钱和违规贷款被依法判处12年有期徒刑。而后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05年初因东北高速失款案暴露,携巨款外逃加拿大。海南中行前副行长覃志新非法收受25个单位或个人贿赂,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共约4000万元。2006年在中银香港不当批准向上海房地产开发商周正义发放巨额贷款的丑闻中,被革去总裁职务,柯文雅则提前退休。2007年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丁燕生和主管计划及财务的朱赤因涉嫌将银行资金挪作个人用途而被停职,原中银香港总裁办总经理、今年4月间被调回中行总行的张德宝,也在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下面是一些中行上海方面涉案的高管。王政,2003年7月被“”后逮捕,此前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主管个人银行等业务。严庭富,2003年7月被“”后逮捕,此前担任中银香港特殊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一职,曾任中行上海分行副行长。顾继东,2004年春节后被逮捕,此前担任中银香港总裁办主任助理,在担任中行上海分行行长时任行长办公室副主任。薛章能,2003年被逮捕,此前为香港中银物业公司一部门负责人,在担任中行上海分行行长时任瑞金大厦总经理。瑞金大厦曾是中行上海分行迁往陆家嘴中银大厦之前的机关办公所在地,亦是中行拥有的物业。张人模,2004年春节后被逮捕,后被取保候审,逮捕前任浦东中银大厦总经理。中银香港为浦东中银大厦的最大股东,中银集团以及中行上海分行亦是其股东。曾长期担任中银大厦的董事长。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薪酬激励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对银行高管人员采取的是行政性的官本位手段,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手段运用相当不足,导致高管人员具有很强的道德风险。国有银行的高管人员虽然身居高职,但是却无法获得与同级别的私有银行高管相当的年薪,心理上的不平衡是导致他们违反金融法规的重要原因。下面,我列举了一些上市银行的高管年薪数据:(二)高管个人素质问题。从素质理论上来说,高管的职位应该是和他(她)的素质相当的。素质可以有以下几个划分——知识、技能属于表层的基准性素质,很容易发现;社会角色、自我概念、人格特质和动机/需要,属于深层的鉴别性素质;而深层特质是决定人们的行为和表现的关键因素。在现在的高管选拔制下,通常只是强调其表层素质,比如专业学历背景、从业年限以及管理经验等。这些都未能明确地鉴定高管的深层特质,故而造成了其上任后难以预测和防范的道德风险。

(三)监督及提醒机制问题。从这几个案例中都可以看出,这些人都是在犯案一段时间后才被外部审计部门发现的。这说明监督机制有一定的缺陷。商业银行内部有审计部门,但是通常审计人员都无法直接调查高层的情况,这就造成了很多高管在银行内部处于监督真空的状态。在银行内部,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提醒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出来,造成了高管不能及时得到提醒而有了违法行为。

(四)金融环境及重大经济事件的影响。在上面的丑闻中,“中银香港”和中行上海分行的案件很特别,因为它们是一个高管集体落马的案件,而其他的都具有较强的个人因素。“中银香港”的高管问题主要是其2001年中银香港重组上市时,几位高管涉嫌挪用“小公帐”,并且毁其账本。分析“中银香港”的情况不难看出,中行在“小公帐”、“小金库”这类国内银行的通病上的疏忽,使得在“中银香港”上市的时候就给高管造就了经济犯罪的机会。国内银行确实要处理好像“小公帐”、“小金库”这类历史遗留问题,减少监管的灰色地带,降低高管道德风险的概率;在像银行重组上市这样的重要时期,应该要加强对负责相关事宜的高管的监督。

(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问题。导致这些高管的道德风险事件发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银行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够完善。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这样不是特别高位的管理人员可以席卷巨款,无疑跟中行的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有很大关系。

二、操作风险及其管理的相关理论

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由于不当或失败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贯穿于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存在于银行的每种业务中。因此,操作风险是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涵盖了商业银行的大部分风险。从商业银行管理的角度而言,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是很重要的问题。而操作风险中,内部欺诈是指由于机构内部人参与欺诈、盗窃资产或者违反规章、法律或者银行政策的行为带来的损失。由此可以看出高管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典型的第一类操作风险。

三、结论

就前面对中国银行高管的违法犯罪情况的分析,我想提几点对中国银行的建议:我认为“高薪养廉”是必要的,只有将高管的阳光薪水和国际同行接轨才能有效控制高管的不平衡心理,从而降低其道德风险。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和内部监督审计部门的建设,从而有效加强银行内部对高管的监管力度。集中力量解决银行体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关键时期对于高管的监督,将其作为专门处理的问题认真对待。

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及时充分提取高管道德风险的拨备,有效减少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从深层上提高的高管的道德水准。

【摘要】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并列为商业银行的三大风险,在银行治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本文就高管的道德风险所导致的操作风险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以中国银行为案例进行详尽阐释,最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关键词】操作风险高管道德风险激励机制监督体制

参考文献:

[1]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004.

第9篇

【摘要】本文是求学网小编为您奉献的精编范文银行管理论文:如何重组城市银行进行改革,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摘要: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体系不是按照市场规律自然演进的产物,也非按照某个事先规划的蓝本刻意构造的,他们从建立之初就背上了分量不轻的历史包袱。城市商业银行体系今天面临的许多问题都源自孕育这个体系的城市信用合作社。

关键词:城市银行;改革;商业银行;银行体系

Abstract: China's city commercial bank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market system is not a natural product of evolution, nor in accordance with a pre-planned deliberately modeled on the structure,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establishment back on the weight of the historical burden is quite heavy. Urban commercial banking system is facing today is attributed to many of the problems of the system to generate such urban credit cooperatives.

Key words: City Bank; reform; commercial banks; the banking system

前言

在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之后,各地方政府顺理成章地获得了对大多数城市合作银行的控制权。首先,从表面上看,城市合作银行的股本总额是由各类企业和地方财政入股构成的,甚至还有个体工商户入股。地方财政在城市合作银行中的股份往往没有达到绝对控股的水平。但是,如果考虑到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业间接持有的股份,政府往往是城市商业银行的惟一控制人。其次,在人事任用和项目选择方面,地方政府能够实施自身的影响力。第三,在所谓“金融安全区”的建设中,人民银行事实上希望地方政府在金融领域发挥作用。在已经出现的金融机构关闭案例中,地方政府往往也分担了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这为地方政府干预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提供了理由。最后,对城市商业银行来说,从短期来看,政府干预未必是坏事。对某些案例的研究可以发现,在某些富裕地区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增加速度远远超过其他银行。在这些案例中,地方政府迫切的金融需求从而得到满足。为了实现当地经济增长的目标,许多地方政府都具有强烈的融资需求。但是,一方面,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逐渐深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影响力逐渐丧失;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尚未获得发债的权利,所以,地方政府的融资渴望难以得到满足。而城市商业银行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机会。

上述“撮大堆”式的重组方式虽然可以迅速有效地减少金融机构数量、增加单个机构的规模,但是,这个改革并不一定能够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或者改善资产质量。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并未化解,反而集聚到了一起。产生危机的概率降低了,但是潜在危机的严重程度却增加了。两相权衡,恐怕风险并未降低。所以,通过建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方式对原有的城市银行体制的改革并没有终结。

总结:希望银行管理论文:如何重组城市银行进行改革一文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第10篇

“凡百事业,咸以人才为根本,譬如大厦之有栋梁,呼吸之有空气,商业亦然,银行尤盛”银行业的竞争,究其根本是人才的竞争,近代银行家们已经深深认识到这一点,并给予了高度关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陈光甫认为“银行之真正力量,在于人士之健全程度……积20余年之经验,益知办理银行,必以人事健全为无上要素”,陈光甫还认为“有人才,虽衰必盛;无人才,虽盛必衰”。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认为“凡百业之策进,端赖的人”,新华银行的王志莘也认为人的作用发挥得如何是到事业的成败关键。中国近代银行家们大都有留学经历或者长期在银行工作经验,他们系统学习了西方经济学、银行学、管理学知识,掌握经济金融专门知识和管理技能,对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认识深刻,能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分析解决问题,并结合中国传统风俗和国情灵活运用,逐渐摸索出一条标准化、开放化、程序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面对钱庄票号和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中国的商业银行不但要在资金和市场上与之进行较量,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同样展开激烈的竞争。近代银行逐渐舍弃票号钱庄那种地缘、血缘维系人力管理的旧有模式,引进西方先进的管理理论,并于中国传统完美结合,兼顾西方管理学的科学性和中国人情实际相结合。二、员工的选拔与聘用一个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通常经历九个步骤: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和解聘、甄别、定向、培训、绩效评估、职业发展、劳资关系。第一,重视个人品行好劣和常识,金城银行就十分强调职员的道德素质“银行为信用事业,工作人员多与钱币之出纳有关,故其品格所系尤大。或谓银行员,须求其忠实、勤勉、忍耐、诚属必要,然此等美德亦为常识丰富着乃可具备……本行有鉴于此,历年用人方式,虽不外招用、荐用、聘用及考用四者,而皆注意与其品格与常识,以作遴选之标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则强调“用人只要,在乎慎选,理想之银钱业从业员,须具强健之体格、灵敏之头脑、丰富之学识以及热烈之服务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全才的员工,因为“银行行员与各界人士接触,如仅知筹握算作机械式之工作,而于现代知识,缺然未备,则应付环境,必不可免有时而穷”,所以招募员工“不必限于银行系、会计系、经济系出身之学生,考题亦不宜陷于一隅”。第二,把学校毕业生看做重要的员工来源。金城银行“各行外用人,须以学校出身为标准,如中外大学或国内中等商业出身者均可雇佣”,周作民这样做的目的有两点:一、学生出身,无帮派习气便于管理,学习过专业知识节省在培训投入,年轻人富有朝气有开创性;

二、大量招收学校毕业生

也可以作为一种广告宣传,富有轰动的广告效应,树立了金城银行公开择优良好形象,无疑增强了社会的好感。浙江兴业银行同样视学校为人才择选的基地,与优秀大学、中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设立“浙江兴业银行助学金制度”,即每年定额给学校一笔奖学金,凡入学考试在前20名的学生,愿者立下书面保证;有志于金融专业,并毕业后首先接受浙江兴业应选的;只要申请者每年考试总平均分在75分以上,浙江兴业银行全部给予助学金,直至毕业。这样在学校中发现培育人才,节省了考核应聘者的成本。第三,重视入职考试。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规定:“罗致人才之方法,或登报、或发信于学校、或托熟人介绍,均无不可,但必须经过下属三个步骤”:其一,笔试。考试内容可能涉及中英文书信、珠算、笔算、中文簿记、西式簿记、估看银元、英文默写等等。其二,口试。全面了解行员的反应和随机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其三,体格检查。“健全之精神寓于健全之身体……银钱业所需要职人员,必须德智体三育具备着”。盐业银行规定“本银行任用新员生除有经验学问由总经理或分行支行经理所素知自行遴定者外余须经考试手续及格者方能录用”并定有《行员考试规则》。浙江实业银行每次招考都要经过笔试和口试两道程序,分为正取、备取两类。第四,广泛猎取高级人才。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各银行家们对高级人才的需求越发渴望,金城银行的周作民在国内大学和企业中,陆续罗致了一批留美学生,从事研究调查工作,或担任较大城市分行经理。如留美归国原在燕京大学执教的全邵文被聘为金城的顾问兼北京市东城办事处主任;获美国华盛顿大学博士学位的王文山为南京分行经理;1927年金城银行在大连设立分行时,为了应对日本政府特殊势力,延用了日本留学生杨济成为大连分行经理;1931年在哈尔滨设立分行,也让杨济成兼任,后把杨济成调往北平担任北平分行经理。聘请当时著名会计师兼律师李文杰担任常务顾问,聘请著名学者刘大钧担任顾问,进行信用调查和保证投资安全。另外,金城银行周作民还特别雇佣了一批精通日文、德文、法文的人才,专备与外人接触担任联系和翻译。这些高级人才的聘用解决了一系列关于经营上的难题,同时也巧妙地在当时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关系中保持有利位置,维持正常经营活动。笔者想特别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近代商业银行都是采用上述方式选拔和聘用人才,同样取得成功的聚兴诚银行却依旧采用了传统的招收学徒、任用亲友、延揽客卿等方式充实员工队伍。但应该看到像聚兴诚银行这样偏安西南,传统且不发达,并具有传统浓厚封建家族色彩的模式正在慢慢消失,不是时代的主流。

三、员工的培训上海商业储蓄银行

在员工培训上是不惜血本的,先是设立“实习学校”以“训练银行专门人才”,1929年改为银行传习所,扩大了招收名额,以高中毕业生,大学预科或高等学校实习两年以上者,学习期限两年,后又改为训练班,由行中重要职员专责办理,训练期限也延长至三年,这说明从一名被录取的学员到正式行员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十分重视对行内副经理级行员的专门训练,主张各分行经理每年外出旅行一月,“无论欲往何处,均听自由,本行供给旅费”,目的只在放宽目光,增加见闻。金城银行同样非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试取员生,或指定学校,加以深造,或由高级职员,时予指导。且一般人员无分新旧,均随时邀请名流演讲,或延聘良师补习,藉为学识,技术及修养上各种研练,并遴派前往各地考察商场、工厂以及农村之实况,或赴海外留学,俾宏造诣,要皆于量器使之中,注意其品格之向上与陶冶,学问之精进与活用,以增进同人之素质”,周作民与天津南开经济研究所商定,大学生录取后,再送至该校培训学习一年,分实务训练、实地训练、农村服务训练三种方式,以弥补大学生眼高手低的弱点。浙江兴业银行的培训就更加规范,“已授予基本实务知识,补充必需学术,导习工作技能。训练除授课、实务、演习、习练工作技能等项以外,还包括服务指导和支配能力,使员生能有机会轮番到本行各主要部门实习,为培养‘通才’创造条件”。近代银行的员工上岗培训已经注意到了岗位轮换,一方面让员工全面了解银行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业务操作,为发现员工差异和特点,适时适地安排适合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员工素质,开阔了员工视野丰富了经验。另外,这种人力资源的培养,十分强调时效性、针对性,不同于旧式钱庄票号掌柜对学徒的生活上的差使,而是针对业务实际,面对实际问题的培养,提高了培养质量和效率。通过对员工的培训挖掘了员工潜能,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能。

四、员工的考核考察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陈光甫非常善于组织人力和实用人才,他最讨厌三种人:一种是不知节俭,甘心堕落的不识艰难之辈,他称之为“少爷”;一种是官派十足,应办之事随意搁浅,他称之为“大老爷”;另一种是工作被动应付死气沉沉,他称之为“老太爷”。他不允许这三种人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存在,所以他力求办事讲究效率,反对浪费。“行员办事成绩,贵乎缜密考核,以为升降奖惩之准绳,考核务求严明公正,办之极精,俾顽者廉而儒者立,然后始能上下振奋”考核分为经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就前者而言,一般人员由上一级主管负责,总行各部经理、主任及分行经理和副理则由总经理负责,从办事效率、思想作风、举止行动、社会关系等各方面进行考核,随时注意其表现。年终考核则与年终奖金结合起来,能够得到多少奖金将直接取决于各个行员当年的业绩。考核的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优秀分子——身体健康、耐苦耐劳、气质纯良、头脑敏捷、办事有条理、有事业欲望、视行事为己事……对于职务能胜任愉快可任较重之职;第二类,可用分子——身体正常、无不良习气、头脑清楚、办事虽能有条有理但尚属按部就班……对于责任只求交货通过、对于职务尚属称职;第三类,成问题分子——身体孱弱、精神萎靡、习气下流、头脑不清楚、办事杂乱无章……沮丧同仁意志、敷衍塞责、对于职务未能尽职。金城银行“各行员平日按周考核,每届月中将是月告假人数、日期及其事由,开单汇报,其有一次请假在一星期以上者,该管职务有何人代替,并报出,以便考核”,金城银行特别重视员工的时间绩效,周作民设立了员工签到制度,“凡在上下午办工时间迟到10分钟,均作请假半日论,须填具请假书;同时如无特别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形,而未将当日公事办完即先离职者,应做请假一日论,须补填请假书”。严格的时间管理,强化了员工的时间观念,提高了办事效率。浙江实业银行每年年终时都“分工作、才能、学识、经验、操行五项”对员工进行分数评定,每项最高分为二十,总分在“九十分以上者晋三级,八十分以上者晋二级”,六十分以上者要相应降级,各级主管进行初核后还要由总经理进行复核。盐业银行规定“分行支行经副襄理办事处正副管理之服务成绩由总经理核之,但管辖行经理对于管辖行内支行经副理或办事处正副管理之服务成绩得随时查核密陈总经理至少每年终应密报一次”,对于普通员工的考核考察规定“守规、从命、勤劳、敏捷、整洁、精细、和睦、礼貌、自动能力、干练”等是个标准。

五、员工的激励

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激励的手段主要有物质和精神激励两种。良好的员工需要良好的士气,为了维护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近代的商业银行都比较注意对员工的激励,争取最大的工作效率,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一,常用的物质激励形式主要是工资、奖金、和福利。首先,民国时期银行职员的收入在当时还是比较高的,为激励员工银行还实行等级级差工资制。“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将行员分为初级试用助员、助员、办事员、职员五个级别。其中,试用助员分3个等级,工资由35元到45元不等”,其他职务都是划分为三等九级,并加一级超级,共十级,每级薪金不同。“助员工资分为9个级别,工资由50元到95元不等,级差也是5元,办事员分为10个级别,工资由100元到190元,级差为10元;职员亦分为10个级别,工资由200元到300元,级差为20元”。金城银行将其行员资格分为:办事员、练习生和服务员、司务员、递信员三个级别,个级别有不同的学历要求。办事员,要求在国内外大学经济、商业、银行、会计及工商管理等系毕业或同等学力者;练习生,要求在国内各地高级中学毕业或同等学力者;服务员、司务员、递信员要求初级中学毕业或有同等学力者。金城银行每年年终举行全面考核,据以“晋级加薪”。中南银行将员工薪奉分为三等,共73个级别,大陆银行将员工的薪俸分为六等,共48个级别。正式通过这样的级别工资制,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挖掘了员工的工作潜能,增强了同行员之间的竞争,相互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其次,实行股权激励机制。这一方面比较突出的是陈光甫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本着“人人是银行,银行为人人”的企业管理理念,为了激发行员的企业归属感,视行员个人利益与银行利益相结合,避免出现行员利益与银行利益向悖,1930年该行增资250万元,使实收资本达到500万元,而在新增的250万元中有125万元是由行员认购的,即使是“茶房”等一些低层的职工,陈光甫都会分给他们一些股票。大陆银行“月薪在六十元以上者应购股票二千元;月薪在三十元以上者应购股票一千元;月薪在十元以上者应购股票五百元”。这种类似传统票号中“顶身股”似的股权激励,缓和了雇佣矛盾,实现了银行与行员利益的一致性,有利于调动员工“银行是我,我是银行”的工作热情。第二,精神激励。精神激励包括内容十分丰富,常用的有以下几种:首先,培训激励。近代银行从员工选聘开始,就给与准备入职的员工已全面的培训,让员工感到银行对自己的重视,既满足了员工的技能需求,又调动了员工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对员工一种有效的激励。其次,参与激励。就像上面提到的,给员工以股权激励,不但使员工在物质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分红好处,也使员工自觉的参与到银行的管理中来。增强了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培养了员工的参与意识,激发了他们努力工作的动机。再次,目标激励。“人人是银行,银行为人人”的目标激励,使员工目标与组织目标相协调,通过目标激励,使员工看到自身对银行的重要行,发现自身价值,调动员工的自觉性和创造性。第三,福利。金城银行“值此暑天气候过热,我行办事人员经日辛勤,不得不于是另求调节之方,以为保持健康及借资休息之法,本处与平行就香山备赁住房,并拟备简单清洁伙食,凡人员前往避暑者轮流支配,每人以星期一为限于休息之中,其旨趣不在仅以游观为乐,而兼及身心学问两者获益”,可以看出金城银行在炎炎夏日给员工的避暑纳凉煞费苦心,另外该行“总经理及京行同人,因平日于办事完峻后,为文艺游艺之研究,曾共同组织同德会,所有补习、讲演、游艺等事,均已先后举行,查此等组织于行员身心殊有关系,……所有余问之时,必有陶冶之备,求其于精神学识两有裨益,莫若此也,相应通知各行依照办理。附寄章程(十四条),以便分览”。由此,我们可以考到,无论是物质激励还是精神激励,二者是相得益彰,有机结合起来的,物质精神双动力的激励措施,成功的提高了员工的忠诚度和自觉性,既鼓舞了员工士气,又实现了银行与员工的团结。

六、近代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启迪

第11篇

国有银行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坏帐累累,[2]缺乏创新机制和市场竞争能力,根本就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革开放打破了一个又一个行业的垄断局面,逐步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唯独国有银行对金融行业的垄断,谁都碰不得。

中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金融体制改革,也不知道下过多少文件,作过多少决定,反复强调加强领导,精简机构,端正作风,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反对,督促加速金融体制的改革。这些经年年念,月月念,天天念,念到了今天,金融业的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变得越来越严重了。确实,国有银行的改革是金融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二)国有银行的历史包袱

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当中有三分之一来自于历史包袱。这部分不良资产问题和国家当年的“赶超”战略有关。在建国初期,为了赶超世界先进工业国家,政府提出“以钢为纲”的方针,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赶超”战略给我们留下来一大批背负着政策性负担的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战略性政策负担。另一类是社会性政策负担。

许多国有企业属于能源、交通、原材料和基础产业,由于国家长期以来压低能源和生产资料的价格,使得这些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实现“自力更生地建设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目标,一大批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不符合我国资源的比较优势,没有生存能力。还有一批国有企业在“备战”的口号下,钻进了深山老林,不具备正常的生产条件。这些企业背负了战略性政策负担,很难摆脱亏损。

在“赶超”时期,国家把大量资源投入了资本密集型行业,没有余力发展劳动密集产业。由于资本密集行业不可能大量提供就业机会,为了保障城镇居民就业,政府只好按“计划”叫国有企业安排就业。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冗员比例甚至超过二分之一。除此之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必须承担职工的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福利。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到来,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越来越重。这些社会性政策负担把许多国有企业压得喘不过气来。

这些政策性负担必然增加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本,导致利润低下,甚至亏损。国家只好采用各种方法扶持国有企业,其中包括直接对国有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在实行了“拨改贷”之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扶持主要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的。[3]国有企业亏损的“责任归属”非常模糊,无论是企业、银行和地方政府的负责人都不认为是自己的责任。因此,往往没有谁需要为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具体承担责任。毫无疑问,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必然转化为国有银行的政策性负担。一方面,政策性贷款可能直接造成银行的不良贷款;另一方面,这种政策性负担同样加剧了银行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从而加速了国有银行内不良贷款的累积。

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当中另外三分之一来自于宏观金融政策的变迁,还有三分之一来自于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以及银行自身的决策失误。[4]

如果西方的商业银行出现了不良贷款,处理方法比较简单,可以直接追究银行管理人员的责任,直到让这家银行关门倒闭。可是,很难处理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甚至找不到需要直接承担责任的肇事者。既然谁都不必为此负责,那还着什么急?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一年又一年地拖了下来,越积越多。

(三)国有银行改革的症结

中国国有银行改革的症结是体制问题,说到底只有两条:

(1)政企分开

(2)通过市场竞争选择金融人才。

只有政企分开才能避免各级政府过度干预造成贷款坏帐。只有让优秀金融家来主持银行才能保证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这两个条件是改革国有银行的前提条件。第一条是政策环境。如果政府官员不停地干预银行业务,哪怕就是再优秀的金融专家也难以施展身手,甚至会被恶劣的经营环境逼走。第二条是说人的因素,在正常的经营环境下人的因素第一。尤其是在现代金融行业,千万不能让外行来领导内行。

有人说,那么多的经济学家都主张开放民营银行,为什么不先帮助国有银行搞好改革?经过好多年反复研究讨论,多数经济学家终于认识到,改革国有银行要比创建民营银行困难得多。最大的问题就是很难做到上述的两条。

政企不分使得国有银行的改革格外困难。国有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本身就是政府官员,无论是在组织上、人事上和心理上,国有银行的经理人员都必然高度依赖于各级政府。一方面他们忠实地执行政府的各项计划和意图,另外一方面,一旦国有银行遇到困难也必然会要求政府提供支援。政府提供的担保从根本上削弱和瓦解了国有银行改革的基础和需要。例如,如果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足,政府发国债筹资用于充实银行的资本金;[5]如果国有银行不良债权过高,资产质量低劣,国家则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在帐面上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6]正因为有政府的干预和担保,国有银行养成了相当严重的“道德危机”,补充资本金以后资本充足率又不断下降,债转股以后不良债权又迅速积累。政府的担保一方面破坏和瓦解着国家信用,另一方面则阻碍着民间信用的建立和发展,是债信文化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巨大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商业化是化不了的。因为,国有银行、国有企业和国家财政是一家,政府、银行、企业紧紧地捆在一起,国有银行的改革没有需求,没有动力,没有基础,也没有条件。

如果国有银行能够找到优秀的金融企业家,并且他能够得到上级充分的信任和授权,顶住各种压力,政企分开,拒绝政府过度干预,那么,即使维持国有产权,也存在着办好国有银行的可能性。

可是,金融人才从哪里来?众所周知,只有通过金融市场的公平的竞争才能培养、识别、挑选金融人才。目前,国有银行的行长是由组织部挑选,由各级党委决定的,最后还要经过当地政府发个任命状。在这种体制下就很难避免双重扭曲:首先,组织部难免按照政府官员的标准推荐一些庸才。其次,就算凑巧蒙上一个人才,如果人事权控制在上级政府手中,怎么能够要求行长们做到政企分开?

在组织部推荐的人选中,就是按照概率分布,也会有几个比较好的人才。在这些人才当中,也会有几个能够和上级领导保持良好的关系,得到上级的支持。因此,国有银行和其他国有企业一样,尽管大部分有问题,总可以找出几个较好的典型。正是由于存在着这些好的案例,使得许多人仍然对办好国有银行抱有很大的期望。可是,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才能有规则地选择合格的金融家来管理国有银行,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在现有体制下,要做到这两条非常困难。即使偶尔出现几个比较成功的典型,也不具有普遍推广的意义。

要搞好国有银行的改革,必须改变过去选拔干部的程序,通过公平竞争,从真正懂行的专家当中来选拔银行行长。行长的任命权必须交给银行的董事会,而不能由政府官员或者党委来决定。从理论上讲讲似乎很容易,真正做到,非常难。

由于目前没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很难鉴别谁是金融人才。银行的董事会形同虚设,变成了退休老干部俱乐部,没有监督管理的能力。改变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的挑选规则必然会涉及到许多既得利益集团。如果试图做到政企分开,必然会遭遇许多政府部门的反对。如果不做出重大的突破,想要让国有银行改革取得较好的成果是不切合实际的幻想。

(四)国有银行改革受制于国有企业改革

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的金融体制有两个特点是不会改变的:以现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格局不会改变,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绝对优势的局面也不会改变。因此,国有银行改革取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和直接融资体系的发展。

国有企业由于缺乏自我积累的能力,在改革过程中更加依赖外部资金的扶持。如果国有银行按照真正意义的商业银行来运作,经济效益普遍不景气的国有企业将遇到极大的融资困难。目前,国有企业占用了80%左右的银行贷款,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绝对优势。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直接融资体系,无论是在总量上还是在结构上,都难以满足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国有银行作为国有企业外部融资主渠道的地位。国有银行必须承担着整个金融体系的大部分功能,它无法完全按照自身改革的需要调整运作方式和业务范围。因此,国有银行能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能否顺利走向商业化经营模式并生存下去,首先取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否顺利。

如果国有银行希望降低不良资产,无论是通过国家财政还是通过资本市场,只要一有动作就势必牵涉到国有企业。例如,通过“债转股”的方式来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这原本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在西方工业国家中也经常这样处理企业债务。“债转股”的结果是让国有金融机构持有一部分,甚至相当大的一部分国有企业的股权。假若国有企业的资产状况良好,那么持有这些企业的股份并不是一件坏事。银行可以定期分红,如果不想要了,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把股份转化为资金回收。可是,偏偏那些国有企业几乎都是老大难企业,往往早已资不抵债,连年亏损,哪里谈得上什么利润分红。既然连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改造都一筹莫展,让银行持有一些国有企业的股份就能拿出什么办法来吗?各级政府见了这些国有企业就头痛,银行作为政府的下属单位难道比政府的本事还大?倘若国有企业继续亏损下去,银行手中的股票早晚会变成“垃圾”。虽然在短期内银行的坏帐换了一个方式,作为整体来说,坏帐还是坏帐,国有银行肩上的坏帐负担并没有减轻。

国有银行正在推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无论其产权无论如何变革,政府必然保持其主导地位。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必然要同时照顾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政府在处理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矛盾时,必定会从自身利益出发,确定优先顺序。对于那些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国有企业,政府会站在银行这一边,执行金融纪律。但是,当一些国有大企业出现资金流动危机时,为了维护本地区的稳定,政府就不能不站到国有企业一边,干预银行的运作。如果不挽救国有企业可能马上就出乱子,弄得不好,各级官员要丢官罢职。对于各级政府官员来说,假若能够说服银行给企业一笔新贷款,就是出问题也不会在眼前。拖一天是一天。贷款到期之日,恐怕已在自己的任期之后了。出问题也是下任官员的麻烦。

如果国有银行从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出发,力图减少资产呆滞和被拖欠的风险和损失,势必会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国有银行收缩传统信贷业务将意味着整个社会融资总量的减少,大量储蓄沉淀在银行中而不能转化为社会投资。而银行自身在不能开展投资业务的情况下也同样难以发展。

无论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着眼未来的发展,国有银行改革都受制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制于直接融资体系的健全和发展。国有银行的改革在面对复杂的产权变革时,还要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程度和整个社会投融资体制的发展状况来调整自身的改革进程,从而增加了改革的难度。事实上,由于金融改革的一再拖延,国有银行已经大量聚集了来自于国有企业的风险。国有银行的改革难度越来越大。

(五)国有银行的产权矛盾

明晰的产权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前提。

国有银行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成为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市场经济主体。银行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首先要解决国有银行自身的产权问题。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国家作为抽象的、非人格化的所有者,事实上无法行使所有权,这就出现了产权主体虚置的问题。由于政府作为国家的人,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权,于是,在实践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将银行看作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从构筑现代商业银行所需的产权结构出发,为了实现政企分开,股份制改革是无法回避的选择。

在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能否通过资本市场引入非国有资产?这受制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在资本市场容量一定的情况下,国有银行上市必然会与国有企业争夺资金。如果国有银行大规模地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必然会增加国有企业直接融资的难度,反过来又增加国有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要求。因此,国有银行的产权变革必须与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相适应。

国有银行的产权变革还要面临现存的大量不良贷款问题。作为一种历史遗留问题,银行的不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过去十几年改革的成本。在银行产权变革中必须决定如何分担这种改革成本。显然,由国有银行单独承担巨额改革成本既不合理也不可行,银行没有能力予以消化。比较可行的做法是通过社会化来消化这些不良贷款,这就必须通过资本市场来运作。这一过程受制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

(六)敷衍应付还是彻底改革

看到金融当局的困惑,不由得使人想起了中国近代史中的一个人物,清朝的李鸿章。他在满清王朝的末年出将入相,职掌大权。办洋务,练海军,办外交,也曾风光过一时。在他手上创建了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天津电报局、津榆铁路、上海机器织布局等等,开办了北洋水师学堂等新式学校。他在临死之前说:“我办了一辈子的事,练兵也罢,海军也罢,都是纸糊的老虎,何尝能实在放手办理?不过勉强涂饰,虚有其表,不揭破犹可敷衍一时。如一间破屋,由裱糊匠东补西补,居然成一净室,虽明知为纸片糊裱,然究竟决不定里面是何材料。即有小小风雨,打成几个窟窿,随时补葺,亦可支吾对付。乃必欲爽手扯破,又未预备何种修葺材料,何种改造方式,自然真相流露,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以何术能负其责?”[7]

李鸿章的这段话还有几分自知之明,活生生地刻画出了一个裱糊匠的心态。李鸿章把自己的所有作为都定位为一个裱糊匠。发现了窟窿,就拿张纸糊上,从表面来看似乎还挺漂亮,但是,只要风雨一来,就马上分崩离析,不可收拾。

不知道怎么搞的,我们的某些金融官员的所作所为,也象是一个裱糊匠。在嘴上天天叫喊要改革金融体制,但是实际上只不过是“勉强涂饰,虚有其表”。金融体系和满清王朝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情。满清王朝病入膏肓,不可挽救。但是,中国的金融体制还不至于到那个地步。更何况,金融官员可以换了一茬又一茬,缺了谁,银行都一样要开张。金融体系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人民的利益,绝非儿戏。

国有银行中的某些官员们已经习惯于垄断特权,他们甚至希望把金融改革也垄断起来。他们口口声声要改革金融体制,每年都提出一些改革方案。前几年,人们还很有兴趣,关注官方提出的各种改革金融体制的建议和计划。可是,一年又一年,金融体制的改革趑蹰不前,问题越来越严重。看起来,官方的某些研究机构也“江郎才尽”,提不出什么好主意来了。这些金融官员们在口头上也欢迎海外学者回国效力,欢迎懂得现代金融的专家参与改革,但是,当专家们提出改革金融的建议时,马上就暴露出他们“叶公好龙”的真面目。他们自知理亏,不敢就金融改革的政策正面展开研究讨论,于是,某些金融官员采取了拖延战术,千方百计,回避争论。当许多学者建议刊在对外开放之前首先实现对内开放,通过建立民营银行实现金融体制的制度创新,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通过公平竞争逐步提高国有银行的竞争素质。实现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是大势所趋,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任务。本来应当动员更多的力量,齐心合力,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案。可是,有些金融官员只想当“裱糊匠”,尽量不要触动既得利益集团,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修修补补。只求得表面上过得去,根本不考虑长治久安的制度建设。

在国有改革的问题上我们需要的不是几个裱糊匠。我们需要的是能够发现问题的症结,并且有能力,有魄力对旧的金融体制实行大破大立的建筑家。

[1]本章是在多次研讨中综合了林毅夫、光、曹远征等人的观点后写成的,在此谨表示衷心感谢。文中如有谬误则应由本人负责。

[2]有关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分析请参见本书第14章。

第12篇

关键词:建设银行;内部审计;加强完善;措施

在当前的建设银行中,审计工作的逐步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这其中还存在这一定的问题,如审计人员整体水平不高、审计工作的职能定位不准确、管理层相关工作偏差大等,针对这些建设银行中存在的问题,将展开如何加强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探讨,通过总结和观察,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议。

1建设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现阶段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不准确。建设银行自内部审计工作改革后,一直重视职能的定位,但是在目前的审计工作中,笔者发现:第一,咨询职能并没有被准确定位,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前的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整体素质较差而导致的;第二,确认职能没有被准确定位,在银行风险面前,银行内部调控工作的执行方面还存在着一定问题,进而导致重要的风险不能被及时发现。

1.2管理层侧重点的偏差。在大多数的审计理论中,都认为独立性是审计的重要组成,但是在目前的建设银行中,仍然存在着诸如一些机构对于审计发现的重要风险问题并没有及时上报等问题。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多数是由于管理层在对审计知识没有全面了解的情况下还在过于强调工作的独立性而引起的,管理层对于审计工作独立性过分强调而忽略了客观性原因,导致审计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容易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为审计工作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1.3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不充分。对于审计成果的利用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审计工作的相关信息没有实现资源共享,虽然在银行内部存在着审计相关信息的管理系统,但是由于录入、信息保密等原因,导致部分审计信息不能够有效共享,很难将审计成果充分利用;第二,审计整改机制不完善,虽然银行内部有一定的整改流程,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银行对于共性问题很难有正确的认识。

1.4审计人员整体水平不高。审计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审计人员数量不足,通常会出现任务重但是人手明显不足的情况,导致审计工作效率低下;第二,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齐,这体现在审计工作人员的组成上,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工作范围比较广,但是银行任用的审计人员如以往部门淘汰的员工、领导干部的亲戚朋友等,其对于审计工作相关知识并不精通,导致审计工作不能满足实际所需。

2加强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措施

2.1对审计职能进行准确定位。为了能够使审计职能准确定位,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发挥审计工作的确认职能,并以咨询功能为辅助,同时以防范风险为目标,建设银行在现阶段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因此,防范经营风险成为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其主要通过审计工作来揭露出现的问题以及发现风险隐患,其在审计方式上也有很大的转变。同时,也要发挥审计的咨询功能,要求审计人员转变自身的审计观念,抛弃陈旧的思想,实现新型审计方式,在履行审计职能的同时适当开展咨询类项目,锻炼审计队伍,为以后的审计工作积累经验;第二,确认职能与咨询职能并重,以防范风险、提高银行效益为主要目标,要求审计人员更新自身审计观念,创新审计模式,更加注重银行效益的审计,实现银行内部的审计目标。

2.2强化审计工作的客观性。面对管理层过分强调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的问题,银行要更加注重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要注重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不受个人因素的影响,对审计工作不能有偏见,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要客观公正,并保持独立,以形成正确的审计结论,其中,客观性是建立在独立性的基础上,银行要在保证精神独立、形式独立以及审计过程独立的基础上强调客观性,强化审计工作人员对审计工作的客观认识,以在发挥审计职能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

2.3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审计成果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项目实施的成败,要想提高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树立正确的审计整改观念,建设银行总行成立整改小组,通过合理的整改文件对整改工作加以监督,而分行的负责人则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整改观念,培养自身科学合理的审计观念;第二,建立完善的整改机制,将审计工作分层落实,实行责任制,即领导部门负责整改的整体工作,部门负责人则负责本部门的整改工作,检查并发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审计人员则主要负责具体的整改工作,通过这种分层的整改机制,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其对审计工作有重新的认识;第三,提高整改的有效性,这就要求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对审计整改工作从开始到结束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以促进形成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

2.4提高审计工作人员整体水平。审计人员的整体水平对审计工作有着重要影响,为了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可以参考以下几点:第一,注重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求银行在对审计人员进行任用时,要注重专业化人才的引进,构建出具有特色的审计队伍,提高审计工作的团队实力,同时为审计工作人员创造出适合其发展的空间,让每个审计人员都具有自己所擅长的方面,并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第二,将员工的培训制度化,银行要为审计人员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培训是重要的学习手段,银行在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时,要注重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形式的多元化,以学会实际解决审计相关问题为核心,以审计基础理论为基础,鼓励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积极思考,促进其提高自身审计工作能力;第三,深入开展思想工作,审计人员的思想对审计工作有着重要影响,银行要重视员工的思想工作,灌输审计人员相关理论以及政治知识,提高审计团队的整体素质,倡导诚信融洽的人际关系,使领导和下属、同事之间相互信任,构建民主、团结的团队,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

总之,审计工作是银行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其工作效果在银行中越来越明显,对银行风险管理、内部调控等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相关部门要积极找出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积极的改革和创新,使审计工作能够为银行的发展贡献出更重要的作用,以促进银行的发展。

作者:陈张妮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总审计室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