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8:22: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基本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针对公司需要开展的全面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个人的一点建议。
关键词:管理目的;遵循原则;主要内容;保障措施
一、开展全面合同管理的目的
1.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做到依法经营。2.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确保企业的经济行为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避免或杜绝违法、违规以及各类纠纷的发生。3.适应市场变化,增强市场驾驭能力,防御经营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4.完善合同监管体制,使合同管理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杜绝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问题。5.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营全面合同管理效益和商业信誉,为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二、开展全面合同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立足实际、注重创新。要立足实际,在总结、继承、发扬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和创新。(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建立全面覆盖公司各层面、各单位、各部门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运行合同管理基本流程。关注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关键业务环节的合同管理。(三)统一规范,分级管控。制定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标准,各单位按照统一规范,在上级合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分级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四)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逐级落实,协调推进。(五)加强监管,注重效益。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合同监管体系,加强合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六)合同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全面合同管理实现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有效管控,并借鉴此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管控其他重大风险的新方法,完善风险管理的内容。
三、全面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全面合同管理是指通过完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层次、各单位、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涵盖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立项、审批、调研、会签、履行、验收、结算等合同管理基本流程,使合同管理人员全面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和质量;开发运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使合同管理成为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一)规范组织建设,完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在明确合同管理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纵向管理系统和横向管理系统相结合的合同监督管理体系。纵向管理系统:由单位负责人、合同主管部门、合同管理员组成。保证集团公司经营决策顺利贯彻实施,并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提高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横向管理系统:由合同主管部门、法律、财务、审计、运营等部门以及合同承办部门和使用单位组成,共同参与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相辅相成,即可避免合同管理中个别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和合同签订中推诿扯皮,又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二)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过程分为立项、审批、调研、会签、履行、验收、结算、归档等环节。1.合同立项。各单位签订合同,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合同标的的基本情况及数量、价款等,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作为立项依据。2.合同审批。合同承办部门按照立项报告的要求,根据合同标的性质,推荐能满足合同标的要求的相关方,填写《合同立项审批表》,由主管部门、运营、财务等部门签署意见,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合同调研。合同项目需要调研的,由承办部门会同财务、审计、运营等部门组成调研小组,对合同标的涉及的产品及市场情况、供应商资信情况等进行市场调研,并出具《市场调研报告》。4.合同会签。依据《合同立项审批表》、《市场调研报告》,合同承办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与合同相对方采用商务洽谈、竞争性谈判或邀请招标等形式会商签订合同,形成初步意见并填写《合同会签单》,经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盖章签字后合同生效。5.合同履行、验收、结算。合同生效后,承办部门与合同向对方根据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履行完毕后,由参加订立合同的部门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全面验收,填写《合同验收单》,验收部门签署意见。合同承办部门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交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6.合同归档。合同承办部门将签批的《合同立项审批表》、《市场调研报告》、《合同验收单》以及对方的资质证明、报价单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收集齐全,编号入档,以备后查。(三)建立保障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完善制度1.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客户信用管理制度;3.合同会签制度;4.合同监督管理制度;5.合同审查、备案制度;6.合同检查考核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公司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全面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推行全面合同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部或风控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根据职权,对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合同提供主要技术审查和指导。(二)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采用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推广经验,促进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三)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建立合同管理基本流程和合同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管理系统和ERP信息系统的有机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四)加强督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五)合同管理效益的统计方法及考核奖惩。公司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合同管理效益,从合同节约额度中提取适当比例对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关键词合同管理 现状 存在问题完善问题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所涉及的方面和关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合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也逐步受到重视。然而,由于历史及建筑大环境的原因,就我市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还远未受到普遍的重视,管理水平与国家要求、建筑行业要求、国际惯例要求相比相差甚远。分析我市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基本构成组成。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合同基本构成按合同形成的先后次序有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招标合同、监理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质量检测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二)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文本。目前,我市80%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均采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其余的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监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范文本。设计合同、勘察合同、质量检测合同、采购合同、招标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尚没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可循。
(三)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体。合同管理主要由合同甲乙方进行自主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合同的签订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认定备案后方具法律效力。90年代后期以来,没有第三方对合同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对合同的履行监督进行认证。业主是所有建设合同管理的集成拥有者。施工方、监理方项目经理是各自主体的管理者。
(四)建设合同的履行。建设合同的履行可以从进度、质量、投资三方面来进行描述。从调查来看,工程质量的合同履行是三者中最好的一个,基本能按合同约定的目标进行控制。工程进度受汛期、自然条件、施工环境方面的影响,基本不能按照约完成。工程投资方面的履行主动权大部分在项目法人方面,也有少部分在当地财政部门。但项目法人的投资控制权受当地财政部门、财政状况的制约,基本也不能按合同条款兑现。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从面上来说,我市基本没有出现过大的合同纠纷。小的合同理解差别基本上靠双方协调和平解决,无出现仲裁及诉讼现象。
二、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市甚至全国的水利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太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目前我市水利建筑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大量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包括先干活后付款、先干活而付款不知何时兑现、先完成全部的工程量只在竣工验收后才付部分工程款的现象广泛存在,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被动接受。而个别承包商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可能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违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的良性发育。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4、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5、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6、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二)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比如造价师、建造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
(三)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公平合理地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四)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五)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关键词:新时期;劳动合同;管理;策略
一、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市场正向着市场化的方向推进,加上劳动法的出台,劳动合同管理逐步完善,这也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企业来说,要尽快把劳动合同管理作为切入点解决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从而更好地保证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劳动合同管理概述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书面证明,劳动合同一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管理就是企业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对劳动合同及时的变更、续签和终止等管理的过程,劳动合同的管理包含合同的制定、续订、变更和续订等基本内容。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用工风险和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是劳动合同管理对企业重要的两个方面。
三、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呈现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不重视劳动合同的管理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没有足够的重视,随着企业的逐渐规范和劳动者对维权意识的觉醒,企业和劳动者间的劳动分歧不断增加,比如一些企业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有的劳动合同过期但是没有延续签订等等,这些问题由于企业对劳动关系的疏忽给企业带来许多的劳动争议,这也给不注重劳动合同管理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二)劳动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我国大多数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不规范、不健全,这种不规范、不健全主要体现在组织和制度两个方面。通过对企业的调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不重视,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也没有设立专门的岗位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企业这样做导致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不规范、职责不清,劳动合同的管理在各个部门出现相互推脱的事情常常发生。在制度上,一些企业没有专门对劳动合同管理制定完善的制度,这导致了企业对劳动合同在管理上处于无序的状态。
(三)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强
企业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人员的缺乏,这是很多企业存在的一个问题,有的企业管理者认为劳动合同管理不是技术很高的工作,所以,企业在人员的招聘和对人员的配置方面没有考虑岗位的要求,这是导致大部分企业缺乏专业性人才的主要问题。很多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往往没有劳动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导致了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处于粗放的管理阶段,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非常小。
四、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的对策
劳动合同的管理对企业非常重要,必须要及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重视劳动合同的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在企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一定要重视劳动合同的管理,企业管理者要全面、深刻地认识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面对企业管理者对劳动合同认识不是很高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管理者认识到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增强企业管理者对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视。
(二)建立科学的薪酬福利制度来促进劳动合同的管理
根据需求层次理论,第一,要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其中包括对住宿和温饱的需求,当这类需求满足之后才会考虑其他的需求。随着目前物价的不断提高,个人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对求职者的薪酬待遇也应该有所提高。就业机会和薪酬水平低从而对求职者的就业选择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注重求职者的诉求,在提高工资水平和增强对求职者吸引力的同时,提供更好的服务,关心职工的吃、住和行等问题,提供给职工一些福利待遇,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
(三)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影响着各个环节和内容,这就需要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一个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影响着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组织方面。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劳动合同管理小组,要注重对小组成员的选拔,小组成员要由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担任,小组成员要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负全责,这样可以保证劳动合同管理的责任落实好。第二,制度方面,劳动合同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管理制度,企业要依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管理在企业完善的制度下有序运转,从而避免了认为原因造成的差错。
(四)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
目前,大部分企业缺乏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对于这一问题,企业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时,要对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培训,保证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对相关问题了如指掌,从而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能够更好地工作。
五、总结
劳动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并且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对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企业要给予劳动合同管理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企业要在人才配备和管理体系两个方面,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保证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成为企业竞争力提高的重要促进因素。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管理;合同审核;公路桥梁
随着工程行业的不断做大,工程合同管理逐渐成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注的重点。为了解决合同管理问题,各单位设置了合同管理岗位,专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但是人们在实际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小缺陷,大致就是合同管理人员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工程发包人不按照合同规定处理问题等。为尽早解决这些小问题,避免引起更大的损失,管理人员提出了合同管理对策,应对这些小缺陷。
1公路桥梁工程合同管理
1.1公路桥梁工程合同审核
公路桥梁工程项目通常都是通过国家政府部门经过公开招标这样的方法来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承包单位,然后再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签约。所以建设承包单位合同管理应当首先和建设工程人员进行协商。而施工单位需要等到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以后,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就要对之前拟好的合同方案进行检查,不要错失任何一个小点,因为这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最终利益。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检查合同是不是属于合法的,有没有法律依据。发包单位合同审批各种手续任务是否都具备,且必须包含发包单位取得公路桥梁工程场地的使用权利和施工的相关证件手续等,检查好合同以及附件是否齐全,保管并存档相应的合同及附件[1]。
1.2公路桥梁工程合同管理
当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条款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合理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中要涉及公路桥梁施工工程的地区方位、走向以及桥梁工程施工方案等,详细做好合同中项目管理计划,因为这是公路桥梁工程合同管理必要的东西,缺一不可。进行实际合同管理工作操作过程中,企业要安排有专业知识的工程人员接替岗位,在企业中合同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没有这方面的专业性知识。所以在合同实际要履行相关合同条例的时候,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帮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把合同进行合法分包工作,然后安排管理人员将分包合同进行备案,避免出现任何差错。
1.3工程合同产生矛盾的相关管理
公路桥梁工程合同矛盾管理作为合同管理中的一个很重要环节,需要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加大管理力度。在具体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为合同涉及到整个工程的各个方面,很容易产生矛盾,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合同矛盾管理工作。在当前工程管理情况下,多数的物质条件都是不具备任何矛盾的,但是人们常常会为了合同矛盾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时施工,也不能按照合同日期收工,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2]。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双方调和协商的办法,或者采取舍小取大的方法。
2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部分缺失
2.1工程业主违反合同规定
由于我国路网建筑工程的业主是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并且是建设承包单位,即承包单位大部分是工程行政部门的下级单位;而在国内工程行政部门管理比较广泛,且事情比较杂,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过多的干预,尤其是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在签订合同以后就进入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过程中,其采用行政手段调节以往的施工单位投标的项目工程单价,且有意提高工程验收的基本标准。比如:以往设计是根据三级工程的标准开展工程施工的,而业主偏偏提出无理的要求,让承包单位根据二级建筑工程标准开展施工工作,这样就严重导致了施工单位质量受到怀疑,且工程使用寿命减少。
2.2施工单位人员没有强烈的合同管理意识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首要做的不是根据合同处理问题,而是跑去找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协商,导致本来是拥有正当理由的合同索赔,也不能够大胆的说出来。(2)由于我国的公路桥梁工程合同管理项目机构都没有建立一个属于自己单位的合同管理专业团队,也没有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工作内容以及合同管理工作该怎样操作,导致工作人员不能对工程进行有效监控和追踪,无法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是不是正常运行[3]。(3)合同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且还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程序,因此通常来说公司都会聘请合同管理高素质型人才。
3合同管理人员采取应对管理缺失的对策
3.1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
公路桥梁建筑工程应当雇佣高素质优秀人才,这样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关于合同管理的麻烦。合同管理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其具有专业性的特征,企业需要对公司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培养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并且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如果这些都不熟悉,那么就不能参加公司合同管理岗位评选。人员申请合同管理工作岗位,要对基本的法律知识过关,因此企业内部也需要培养员工的合同管理专业知识技能,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而目前国家规定参加合同管理工作岗位的人需要持有相应的合同管理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3.2企业需增加管理人员工作意识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单位要增加合同管理人员工作意识:①企业要严格要求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按照合同规定处理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首要按照合同规定处理;②施工单位需要建立一个合同管理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创建专业合同管理团队,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内容,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③由于合同管理本身拥有复杂且技术较强等特点,因此要定期培养企业合同管理人员,雇佣合同管理优秀型人才,提高施工单位管理工作。
3.3对合同管理内容进行查漏补缺
对合同管理内容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查漏补缺,需要先制定一个合同交底的工作任务。这个合同交底内容可以根据双方人员在签订合同条例以后,通过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对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任务,并且一定要阐明合同中的各个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让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清楚了解企业在合同条例中的一些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工程中企业需要注意的一些事情,这样做也可以减少合同矛盾的发生。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可以建立一个合同管理责任划分的制度,这个制度需要让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把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理清的任务分配到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并且让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监督工程实施的过程以及履行责任。工作人员经过相互分工,确定自己的岗位职责,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公路桥梁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很多管理中的遗漏的部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比如:管理工作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工程业主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处理问题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企业要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程度,从企业内部人员做起,定期培训员工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公路桥梁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艰难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内容进行调整和创新,制定出符合工程发展的合同管理内容,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汪琳.公路桥梁施工合同跟踪管理的几点思考[J].江西建材,2015(11):137+144.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高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劳动合同管理制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用工制度。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客、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提出新的要求,加上劳动关系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劳动合同管理中不规范的操作、欺诈、侵权等行为屡屡发生,从而引发劳动争议颇多。本文仅就高校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谈谈笔者的一些认识。
一、现阶段高校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现阶段高校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
1.劳动合同管理期限问题。
2.事实劳动关系问题。
3.无效劳动合同问题。
(二)原因分析
1.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一些高校有意逃避法律责任
现阶段,一些高校与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对《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知道要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来保护自己,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管理基本都是学校规定好合同条款,自己签个名字就算签好合同了;有的职工认为劳动合同管理只是形式,可有可无;有些职工甚至不知道有《劳动法》,不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管理。而少数高校故意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管理,或不愿签订长期合同,就是想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将劳动者解雇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
部分管理人员不懂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了怎么管理?致使签订了内容不齐全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也有的将劳动合同签好后就搁在一边,没有及时办理合同的鉴证、续签、变更、终止等手续;甚至有些单位劳动合同签好后无专人负责保管,造成劳动合同遗失。
3.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缺乏了解
很多高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缺乏必要的了解,认为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了就不能解除和终止,否则就是违约。学校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他们担心如果与职工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以后职工表现不好或单位进行内部机构改革需要精减职工,以及因学校工作需要调动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如果职工不服从学校的安排,学校的工作就比较被动。
4.劳动关系主体地位不平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主体地位从法律上讲是平等的,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大量外地民工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又大量增加,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使劳动者较难找到工作,有单位录用,他们就非常高兴,有时明知自己的地位不平等,但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只能忍气吞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即使有的人具备法律知识,但由于他们处于社会弱势地位.无权无势,人地生疏,找工作不容易,遇到有单位违反《劳动法》,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能忍尽量忍,这样导致了个别用人单位更加有恃无恐,他们提出很多不舍理条件要求与劳动者“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就同意聘用,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就另请他人。
5.传统的用工观念没有彻底改变
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制度,使高校形成了事实上的用人终身制,广大教职工吃惯了“大锅饭”、坐惯了“铁交椅”,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不以为然,认为反正是单位的职工,签不签劳动合同都无所谓,这样就形成职工向学校提供劳动,学校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对策建议
1.形成理论学习氛围,增强劳动合同意识
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要在广大职工中形成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高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劳动法》,要有较强的劳动合同意识,支持人事部门工作;人事劳资干部要加强《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科学规范地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单位招收职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合同的续签、变更、鉴证、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同时深入探讨建立完整规范的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给领导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广大职工要学好《劳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自由协商劳动合同的内吝,但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如一方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过错方应根据其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2.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工作部门、本单位工作年限、文化程度、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起始、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违约规定等相关内容一一登记在册,并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个人表现、部门意见、奖惩等有关资料也要有详细的记录,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鉴证、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以便能对劳动者、劳动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3.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就意味着劳动者不能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种权利和待遇。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大多是由于用人单位不履行签约义务所造成的,让无过错劳动者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违背了《劳动法》的基本宗旨。因此建议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的义务加以明确规定,并由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承担不利的后果。从世界各国劳动立法看,有许多国家都采取了此种制度,将事实劳动关系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法国劳动法典》第L123―3一l0条规定,劳动合同进行到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该合同即成为不定期劳动合同。
4.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的签订范围
按照国际惯例,劳动合同通常可分为定期劳动合同和不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许多国家限制签订定期劳动合同,鼓励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
参考文献:
[1]《现代商业》2008年09期,郭绍伟,《正确把握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2]《管理科学》2008年6月,卢红丹,陈丽《劳动合同法: HR管理转型的拐点》
[3]《钱江晚报》姚先国《老板,做周扒皮还是盖茨》
[4]《劳动法学》郭婕,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
关键词:经济合同;施工企业;企业利益;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经济合同在施工企业对外经济交往中越来越重要,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在施工企业管理中日益突出。因此,搞好经济合同管理,是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能有效保障施工企业利益。经济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我国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缺少足够的认识,其合同意识严重缺乏,造成了施工企业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与机构的不健全。使得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终导致企业的正当索赔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这一现状导致了其的经营活动中缺乏相应人才与制度规范经营过程中的相关合同,造成合同中的条款没有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定。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一旦工程出现问题,施工企业的索赔将非常困难,极大的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2.合同法律意识缺乏。我国制定的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理应成为建筑企业和招标企业双方签署合同时的规范,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订立的内容十分简单,缺乏具体细则,一旦出现责任后的承担问题,这就产生了合同风险。这一问题在过去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中经常出现,其实质就是缺乏合同法律意识,企业经营欠规范。
3.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以至于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二、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1.现代工程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奠定基础。
2.加强合同文件管理。在制定施工合同时,要尽量使用标准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一方面能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能划分清楚有关各方之间的风险和责任。否则,这些风险一旦成为现实,势必带来损失,因此承包商必须要仔细研究合同文件,进行风险分析。这样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有关各方之间的风险纠纷,也能有效的降低因合同不明确带来的额外成本,同时也加强了各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和融洽,不至于出现因权责不明产生的争端。
3.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因素众多,承包商将面临很多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此承包商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除了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所应承担的风险外,还要了解那些隐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风险。分清有些风险是由于出现不可抗拒的社会困素或自然因素带来的;有些是由于条款有缺陷引起的;有些是编写合同者有意设置的。
4.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坚持持证上岗
(1)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处设置合同管理科,并配备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合同管理人员1-2名。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规模决定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科还是在综合办公事内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2)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合同管理人员在经过法律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后,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3)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本单位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负责审查各部门提交的各种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负责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资格审验工作。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合同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总之
现代市场经济以合同作为基础对企业间的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这是企业合法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在现代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否经过科学分析、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进行了论证是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关键。在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企业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通过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及科学的实施有效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陈 晴 王伟强:《以合同管理的科学实施保障企业经济利益》[J].建筑科学技术资讯,2008,10:.
[2]姚建芬.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经营风险管理.大众商务(投资版),2009(1).
一、我市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情况
我市自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市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使之健康发展,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市已经基本确立。以劳动合同为契约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型用人机制为我市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劳动管理,减少劳动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调查显示全市在岗职工131488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119912人。其中女职工62156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54603人;35岁以下的职工49201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46865人。其中女职工26991人,已签劳动合同的25139人;36—39岁的职工29884人,已签劳动合同的25821人。其中女职工11502人,已签劳动合同9709人;40—44岁的职工26435人,已签劳动合同23767人。其中女职工11264人,已签劳动合同9413人;45岁以上的职工25968人,已签劳动合同23459人。其中女职工12399人,已签劳动合同10342人。
二、我市劳动合同制度推进情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我市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始于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后,XX年来劳动合同制度经过了从不被人们了解到现在自觉执行的阶段。
一是宣传《劳动法》提高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认识。借宣传“劳动法”之机,积极组织宣传车,制作宣传板面,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品、宣传劳动合同的意义,使广大职工群众逐渐认识到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劳动力随着生产发展的变化,在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合理流动,同时又要在一定时期保持相对稳定性,劳动合同制的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权的实现、有利于劳动者全面提高和实现自己的价值、有利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工作,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初期,工会组织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就把加强和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点带面的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在基础工作较好的国有企业、国有转制企业及集体企业。选择试点指导企业专门制订了劳动合同管理的配套制度。如我市的3515工厂、漯河卷烟厂、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双汇集团、漯河直属库、银鸽公司等企业先后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3515工厂先后制订了《全员劳动合同暂行规定》、《上岗(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未签订合同职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了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该厂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来,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296人,未发生一起争议。漯河卷烟厂在1995年7月通过了《漯河卷烟厂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并多次修改和补充,最新一次修订是在
XX年10月6日,又一次修订并指定专人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依法履行订立、终止、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同时还利用计算机现代手段建立劳动合同台帐。世林(漯河市)冶金设备公司于1998年11月转制后,公司新出台《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下发了《关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与职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职工中签长期合同的(XX年以上和无固定期)占70%,5年以下的占30%。建立了劳动合同台帐,利用计算机进行动态管理,以随时掌握劳动合同情况,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在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是一样比较重要的内容。所谓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之间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1]。不过在这一系列行为之中,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等,属于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而监督、审查等,则是进行合同管理的方法。但总体看来,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过程,它包含在合同订立至合同终止的整个过程之中。简单来看,工程建设合同就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一系列协议。而合同管理,就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并使双方受益。当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也会出现变更、解除合同等情形,但只要维护双方的经济利益即可;否则,很容易引起利益纠纷。(2)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第一,影响因素较多。这种特征是与水运工程的复杂性有很大关系的,而且,不同水运工程的合同管理内容,以及合同管理方法也有一定的区别。此外,水运工程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如原材料的价格,施工现场环境的变化等等。这些都给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带来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第二,持续时间较长,对企业经济利益带来很多影响。一般而言,水运工程的建设时间都在两年以上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管理就要持续两年以上的时间。也正是因为其实施时间较长,所以工程的建设规模比较大,涉及的资金总量也就非常大。一旦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则很可能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3)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一般而言,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剧本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首先,专业知识比较扎实,经验丰富。不同的工程项目,其所涉及的领域往往是不同的。有的工程项目需要合同管理人员懂得经济、法律、工程承包等方面的知识;有的工程项目涉及到国际惯例、金融和贸易等方面的知识等等。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独立起草合同文件,并不断完善。其次,读、写、听、说能力较好。合同管理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这客观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善于与人沟通、交流。最后,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人员往往需要与业主、承包方、发包方和监理方等及时沟通、联系。不仅如此,他们还必须尽职尽责的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各方的基本利益。所以,这客观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兢兢业业的开展工作。
2.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若干对策
2.1增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
由于我国曾经实行过较长时间的计划经济,因此,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管理上的法律意识不够强。这种现象是非常不利于合同管理的,所以,增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律意识,就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首先,双方可以学习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了解基本的合同管理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其次,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教育。部分员工由于工作责任感较差,不能切实落实合同管理上的内容。在进行职业教育之后,能降低这种不良现象发生的概率,提升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最后,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2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第一,应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不同的水运工程,一般来看,合同管理的实施步骤也是不相同的,所以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是第一步。这可以通过协调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经济利益来完成,在规范了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之后,承包方就按照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开始施工。第二,建立文档系统。每一项目设立专门负责人,对相关的合同资料和工程建设的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并进行一定的分析,最终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以供发包方和承包方参考、利用。不仅如此,这还能为合同管理提供事实依据。(2)制定合同变更的程序由于水运工程的建设,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事先制定合同变更程序也非常重要。它不仅能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快速处理合同变更的事宜提供模板,还能作为索赔的一个重要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工程变更占合同变更的一大部分,因此,在制定合同变更程序时,应将工程变更作为重点。在这里,就需要对工程的变更价款进行详细的计算,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不过,合同的变更程序需要监理方、发包方以及承包方共同参与制定,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出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维护各方利益的合同变更程序。
2.3严格控制材料使用费
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费,也是强化合同管理的一个方面。由于水运工程的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因此,原材料的成本费占据工程项目的很大一笔支出。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做好检查、验收的工作,通过了解原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等,掌握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另外,对某些一次性费用支出较大的原材料,可以进行材料调差。这能在很大程度上使材料得到充分利用,相关的费用支出得到较好的控制,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
2.4施工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1)投标阶段对投标价的控制不同的工程项目,业主往往采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就当前情况看,主要有最低报价中标法、评审法和无标底评标法等几种。因此,施工单位应研究每种评标方法的报价技巧,争取在提高本单位中标率的前提下,将投标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例如,针对最低报价中标法,施工单位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与其他单位竞标。(2)与业主签订合同阶段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施工单位、业主等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尽可能保证合同的公平性、有效性。第一,对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因素,应进行全面预测,使合同双方在风险发生之前明确各自的责任。第二,严格执行会审制度。防止业主寻找人签订合同,而规避自身责任的违规行为。第三,注意预付条款和违约条款。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给施工单位带来的各种风险,同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3)施工阶段对施工成本的控制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后,施工单位应定期跟进合同条款的落实进度。一旦发现尚未履行的条款,单位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并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此外,施工单位可以建立台账制度。这能帮助施工单位掌握工程的施工进度,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各种费用,降低施工成本。(4)各阶段不同人员的交底在投标阶段,施工单位应选择经验丰富的报价人员。同时,施工单位应让报价人员对业主的招标采购方案,以及关于业主的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以便报价人员采取恰当的竞标方法,并以合理的价格中标。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原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详细列出,并要求材料采购人员认真阅读,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质量合格。在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要求项目部人员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条款,杜绝违约现象的出现。
3.结语
本文首先就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主要特征,以及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了简要论述。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如何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出了若干对策,其中,关于施工单位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的策略,笔者作了较为详细的阐发。希望本文的分析能为企业解决合同管理上的问题,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提高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质量。
作者:宋烨 昌红梅 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严盼盼,郑艳婷.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17-117.
[2]李振新.浅谈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华章,2011,(16):330.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前言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合同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 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 转变政府职能, 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 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 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 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 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 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工程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 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 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建设工程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 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 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 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建设工程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所以, 建设工程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这是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 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 只好接受, 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 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 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 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 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 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 , 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 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 阴阳合同 ,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 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 违约现象严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 随意修改合同, 或违背合同规定, 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从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 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谁都可以签合同,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或有制度不执行,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 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 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 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 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合同管理粗放。
四、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体制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 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 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 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 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应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 健全体制, 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 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 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
4、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保证建设工程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建设工程合同全面履行,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 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 承发包双方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 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 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 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
9、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 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 涉及专业多, 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 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 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 应专人负责, 负责到底, 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五、结语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设目标实现 ( 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建设合同;合同管理;对策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承包合同制以来,建设项目管理紧密围绕合同条款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业无序竞争的状况。但在建筑业迅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现象。本文首先明晰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全面分析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国外合同管理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1 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由于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的工作始终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任务是相当复杂、繁重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
(1) 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和合同文本的审查,对合同的风险性及利润率作出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分析报告。
(2) 进行工程合同的策划,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并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
(3) 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
(4)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的进行,是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5) 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和各种工程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差,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诊断,及时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合同管理水平普遍低下,缺乏大量的合同管理人才
一方面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实行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
2.2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时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2.3 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4 合同文本不规范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代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 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应对对策
3.1 加强并完善建设领域的立法与执法
加强对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国家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应主要通过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明确立法、执法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我国法律基础薄弱,执法机制不健全,法治意识和合同观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同时,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也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给我国的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不利于我国合同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严格执行是以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前提的,工程建设中的参与者众多,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只有建立起规范健全的法律体系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顺利实施。
3.2 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合同体系向国际化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 ,应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善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工程师;总承包商—分包商;承包商—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合同承包方式向国际化发展。近年来,全球业主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既希望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建筑业能提供更广泛的服务。由此,国际上产生了多种承发包模式,如EPC、PM、CM、BOT、JV和附加VE合同模式。同时,由于中国地域广大,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制约因素很多,各地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而我国建筑企业采用的合同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施工承包,其它承包形式较少。因此我国建筑业迫切需要引进先进的承发包模式,以适应国外和国内建筑市场的要求。
合同定价方式的国际化。我国目前常用的定价方式主要为总价合同,而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方式则比较灵活,分别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定价方式。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建材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以往的总价合同已不能反映公平交易原则,因而今后必须建立起多样化定价方式以适应不同的需要。
3.3 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建筑业不重视合同管理,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国没有得到广泛的实行,即使在一些单位具有合同管理制度,也流于形式化,并且不完善。而建立国际化的合同管理制度,就必须:首先,在合同各方内部建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其次,在建筑企业内部监理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做好合同实施控制、合同变更管理、及合同资料的管理;第三严格执行成本、工期和质量管理计划。
3.4 建立国际化的索赔管理制度
首先,增强合同缔约方的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其次,进一步完善我国《施工合同文本》中的索赔条款,结合FIDIC合同条件,制定适合于我国情况的完备的索赔条款,明确和规范索赔条款的可索赔费项组成,提高索赔管理工作程序,建立工程索赔组织机构,促进工程索赔专业化。在公司内部建立索赔案例库,以便不断积累经验,提高索赔管理水平;其四,大力培养我国的专职合同索赔人员和索赔管理骨干。
3.5 建立国际化的总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改进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调控行业总量,优化行业结构,逐步发展智力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施工企业,形成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劳务承包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其次,借鉴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分包合同条件,制定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分包合同文本;建立和完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健全工程总分包管理体制。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惯例的总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4 结语
完善的合同管理方法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的建筑企业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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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徐超申.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广西水利水电,2003,(2):67-71
[关键词] 多经企业 经营活动 法律事务
近几年来,福建铁路投资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福铁投总)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较好地执行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审批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实时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在各项经营活动中,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都能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无发生一例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历史遗留的法律纠纷问题也得到妥善处理,多经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有力地保障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1 健全组织机构,重视合同管理
福铁投总始终重视抓好合同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合同工作当作对外经济协作活动的必备纽带,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要求各控股企业及投总本部各部门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保证合同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投总本部设有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各控股企业均设有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福铁投总在总结以往合同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合同管理例会制度,专题讨论合同的疑难问题及需要上报路局法律室审查的重要合同初审工作,大大加强了合同审查的力度。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
2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保证
根据南昌铁路局及局多经处有关合同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福铁投总本部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实际,福铁投总对合同管理组织、合同签订、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结算、合同报表、合同检查与考核等内容进一步加以细化、明确。同时,强调了签订合同应遵循“谨慎原则”,严格履行“论证、会签、审查、批准、盖章”五道程序,对履行期限超过二年的各类合同审批程序也作了相应规定。以上这些规定,为多经企业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对防范经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
3 严抓制度落实,确保规范操作
福铁投总严格执行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及合同中涉及的会签部门都能较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3.1 合同签订
订立合同前,合同主办部门(经办人)负责对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程度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签订重要合同,主办部门预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形成书面材料,召集合同管理、主办、财务及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形成统一意见。对于重大的事项,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可行性论证。合同条款尽量由我方起草,争取主动;重大合同事前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正式签订前,按规定报请路局法律室审查。
3.2 合同审查
严把合同审查关,对选定的项目及合作对象,合同主办部门事前进行充分调查论证,并写出书面调研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集思广益,集体决策。合同条款中所涉及的货、款交付时机、数额等关键内容,我方尽可能争取主动,由对方先履行债务(义务)。正式签订合同前,执行会签制度,并按规定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审查。
3.3 合同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财务部门坚持定期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合同主办部门在合同履行期内同合作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从与对方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那里,侧面了解其经营动态,发现对方轻微违约或部分不履行时,特别是货、款交付时机、数额与合同约定不吻合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变更合同时,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当市场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交易价格时,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认后方可发货。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办理结算手续,保证资金流转过程与合同约定的渠道、时机相吻合。
3.4 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我们对合同档案实行严格管理,要求主办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将签订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交合同管理部门,按编号整理归档,实行专人管理,注意保护商业机密,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季度(或半年度)的合同统计表。合同专用章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原则上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对确需由合同主办人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的,须办理领取登记手续,注明使用范围、时限、承办人、批准人等事项。
4 把握关键环节,促进公司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合同管理措施上有所创新,善于从复杂的合同关系与交易链中把握问题的关键,做到“纲举目张”,确保合同全面得到履行,更好地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4.1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对商贸合同履行期限以一年为限,单笔商贸控制在1~2个月以内全部完成。公司硬性规定,年底所有商贸资金必须回笼,这样有利于检验对方的现金流状况,确保资金安全。货款年底没有回笼的,次年全力追回货款,不再与其再做商贸业务。这样规定后,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在对方有偿还能力时予以了结。到了年底,在确认资金及收益全部回笼后,第二年再重新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时,我们还要求对方提供保证我方资金回笼安全的《承诺函》,以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还规定,根据合同约定超过1个月货款未清的,必须向分管的副总经理报告,并立即研究处理;超过2个月货款未清的,必须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超过3个月货款未清的,由总经理牵头,组织法律顾问研究,依法追回货款。切忌为顾及合作方的面子久拖不决,要抢在合作方有资金、有资产时抓紧了断。
4.2 认真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发展包袱
在2000年以前,原福州铁路分局多经企业累计问题资产数额较大,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探讨,采取了现金清偿、股权转让、以物抵债、坏账列销、法律诉讼等的处理方式,先后处理了某铁道大厦乱投资、乱借款、乱担保的问题;积极参与某房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认真参与处理某水泥厂担保责任的问题,以较小的代价避免了重大损失;处理三家大酒店长年拖欠租金问题,通过采取协商及法律诉讼等手段收回历年所欠租金;与某集团发生的商贸纠纷,历经多年多次法院审理,最终我方胜诉,减少了近千万元的资金流失;采取专司清欠、追究责任等,收回其他欠款3000余万元。在这些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签订相关的合同,通过认真履行合同,取得了直接的经济效益。
5 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思考
5.1 坚持抓好制度落实
5.1.1合同主办人责任制度。合同签订前所涉及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对方资信调查工作、起草合同文本、确定交易方式、合同生效条件等基础性工作,对合同能否得到全面履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合同主办人是合同最主要、最直接的承担者,落实主办人责任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5.1.2合同会签制度。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合同都包括技术(业务)、财务、法律三个方面的内容,任一方面存在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通过执行集体联签制度,可以有效弥补这个缺陷;同时,对加强廉政建设也起到促进作用。
5.1.3合同履行跟踪制度。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但单凭法律约束力,仍不足以促使合同的全面履行,任一方的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不可抗力)都可能造成合同被中止履行。合同订立后,合同主办人应当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时跟踪。
5.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组织机构是指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的作用。制度建设首先是指, 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
5.3 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与服务企业的关系
合同管理是手段,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防范经营风险,为企业资金安全、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法律保障,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经营。如果片面地强调防范风险,把合同管理蜕变为经营的障碍,显然是本末倒置;反过来,如果为促进经营、鼓励交易,而无节制地放松合同管理的要求,给资金安全埋下隐患,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两者之间既有矛盾,又是辩证的统一,相辅相成,合同管理必须为经营服务,同时,经营又必须要以资金安全,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前提。
5.4 合同管理工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